文:梨七生
关键词:假面舞会
题材:小说
标题:《舞会·晚餐》
正文
辛斯望着眼前的大门,神情麻木。
华美的衣装和精致的面具,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买或者租过这些只凭肉眼就能看出价值不菲的衣着,哪怕只是有些剐蹭和磨损也足以让他半年的薪水泡汤。
可这些现在就穿在他的身上,打扮得像个中世纪的贵族。
令他如此的不只是衣着,还有他缺失的一段记忆,这段记忆时间并不长,但却让他把来这里的原因和昨晚睡着之后的事全忘了。
手背上清晰的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但面前的大门明显不属于他的“现实”。
一个百货公司的普通销售,何德何能来到上流人士的庄园,这种顾客如果要接待起码需要经理或者管事级别的领导。
而他明显不够格。
或许是觉得再胡思乱想也无济于事,他试着推开面前的门。
就在手即将接触到门的时候,门主动开了。
宽敞的大厅中正在举办假面舞会。
参与者们身着不输他的华丽打扮,有的在跳舞,有的在交谈,一派和气的景象。
辛斯走进大厅,试图寻找一个落单的人攀谈以了解情况。
一位年轻女性走了过来,虽然脸被面具挡住,但金色的秀发让辛斯想起了他的初恋。
“这位小姐你好,我叫辛斯,能否占用你一些时间?”辛斯主动叫住了对方。
“哦,当然可以,先生你好,我叫简,不得不说你和我前男友的气质过于相似,在看见你时我吓了一跳。”
“希望他和我都没有给你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简笑着揶揄道:“那混蛋对待事情的处理方式让人窒息,虽然是我不对在先,可他简直比深冬时郊外的雪湖还无情。”
辛斯急忙辩解:“我可不会这样,我和初恋分手的时候她甚至都没反对。”
看着辛斯手足无措的样子简笑得更开心了:“好了,所以辛斯一你开始找我有什么事?”
“说来奇怪,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舞会了,就连这身衣服是什么时候穿上的都没有印象,也不知道主办人是谁。简你知道吗?”
“这舞会就是德蒙老爷邀请一些人过来玩而已,既然过来了你肯定也在邀请名单上,不用担心。”
“德蒙老爷是谁?他在哪里?他应该知道来龙去脉。”
“放轻松。”简安抚道“既然来了何不玩得开心点,等到晚餐时你想知道的一切都会有答案。”
辛斯不再追问,他望向简的眼睛,那汪碧蓝简直能滴出水来。
这让他想起初恋来。可她不叫简,也不会出现在此地。
毕竟,是他亲手把她扔进郊外的雪湖,而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辛斯先生?”简注意到他在盯着她的眼睛发愣。
“哦抱歉,你的眼睛美到让我有点出神。”辛斯局促地回答道。
“谢谢,我的朋友都这么说。”简摸了一下被颈环装饰着的脖子。“我该去找朋友们了,有机会再聊。”
说完不等辛斯反应过来就匆匆离开了。
他望着简离开的背影有些愣神,恍惚中想起初恋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
摇摇头,他走进人群中,试图继续找人了解情况。
一个男人成为了他的目标。
此次与会的宾客们不知为何都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个男人也一样。
他很像辛斯大学时认识的好友莱恩。
“先生你好,我叫辛斯,方便占用你一点时间吗?”辛斯打量着对方,试图确认他的身份。
“可以,辛斯先生你好,我叫约翰,有什么事吗?”约翰正了正自己头上的礼帽。
“请问你知道德蒙老爷是什么人吗?不知为何我失忆了,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来这里,也想不起来德蒙老爷是谁。”
“德蒙老爷啊,他是个慷慨的慈善家,在我迷失的时候他为我指明了方向。”约翰似乎非常在意自己的帽子,总要扶一下好确认它戴在应该在的位置。
辛斯也注意到了这点:“约翰先生似乎很在意帽子?”
“不,只是头上不巧受了伤需要用帽子遮一下。”约翰解释道。
“真是抱歉。”辛斯道了歉,心中却若有所思。
“我要去找朋友,先失陪了。”约翰似乎不愿意说更多,只道了别就匆匆离开。
辛斯还没回过神来,脑中想着莱恩的死状。
他一点也不后悔,毕竟莱恩翘了他的女朋友,还在他去质问的时候出言辱骂他。
“你就是个混球!”这是莱恩的最后一句话,在说完这句话转身要走的时候,辛斯拿桌上的金属摆件重击了他的头。
一招致命。
之后的处理方式当然和他出轨的初恋一样扔进了雪湖里,整个过程轻车熟路,完全看不出是第二次杀人。
一开始他还在担心警察会找上来。可巧的是两个受害者一个与家里关系冷淡,另一个是孤儿。
他们的消失甚至没人报警。
可他们两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想着或许是自己过于神经质,辛斯继续寻找着看起来熟悉的人,一对儿夫妇进入了他的视线。
“先生女士您好,方便打扰几分钟吗?”熟悉的开场白。
男士开口了:“你好辛斯,我是强尼,这是我爱人珍。”
“我因为不明原因失忆了,忘记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也忘记了德蒙老爷是谁。”
“哦,那真是可惜。”珍回道。“德蒙老爷是个慷慨的人,他邀请客人过来一般都是为了吃喝玩乐热闹一些,没什么特殊的意思。”
强尼接过话茬:“只可惜我和珍之前吃了些不干净的东西,现在完全没胃口……”
他看了看表:“还有一会儿德蒙老爷就来了,我们先去准备一下,小伙子玩得开心。”
话音未落二人就转身离开,甚至没给辛斯挽留的机会。
望着二人的背影,辛斯想起了那顿和初恋父母的晚餐。
那时初恋已经死了半年,当初恋的父母敲开辛斯的家门的时候辛斯甚至没想到他们会来上门。
“你知道我们的女儿去哪里了吗?”这对夫妇似乎对于联系不上自己的女儿很是不爽,但却还没到要报警的程度,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是小姑娘又闹脾气了。
即使事发突然,但辛斯却早已想好了借口:“我也不知道啊,我的女友早就和我的朋友一起跑了。即使是我也联系不上他们。”
两人正准备走,辛斯却把他们留了下来,还请他们吃了自己做的大餐。
这一留,就再也不用走了。
然后就是感人的团聚时刻,一家三口和女儿的男朋友齐齐整整。
悦耳的铃声打断了辛斯的思考。
人群开始嘈杂起来。
一个绅士模样的中年人从内室走了出来。
“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我主办的假面舞会,希望各位玩得开心。”
简短的发言表明了他就是德蒙老爷。
辛斯错身上前:“德蒙老爷,方便打扰一下吗?”
德蒙老爷看见辛斯似乎有点吃惊:“这不是辛斯吗?怎么了?”
辛斯说了自己失忆的事,试图从德蒙老爷那里得到答案。
“呵呵,别想多了,一起来吃个晚餐吧,到时候就知道了。”
德蒙老爷带着他走进屋内,富丽堂皇的装饰令他目不暇接,可内心的疑惑却只增不减。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随后不省人事。
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盘子上,面前就是身形变得巨大,穿戴整齐准备开餐的德蒙老爷。
餐叉穿过身体,德蒙老爷斯文的进食方式此刻却成了辛斯的酷刑。
直到辛斯的最后一声尖叫消失在德蒙老爷的喉咙里。
“味道不错。”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匿名评论】断断续续看了几篇七生的文章,恕我直言进步甚微……想要写出好的文章不仅仅要堆量,也要多加分析写过的文章的优缺点,积累好经验后再对当前这一篇反复打磨,可惜我既没有看到经验积累,也没有看到打磨痕迹。
就这篇文章而言,首先还是有着一贯的节奏感不好的毛病。七生的文章喜欢把段落分得很琐碎,虽然过多的分段本身并不是影响节奏感的主因,但在写作的过程中,仍然应该意识到“从哪里到哪里讲的是哪件事”,让相关的段落之间能够抱成团,具有阶段性意义的分段能体现出逻辑的转折或情节的推进,而不是想到哪里写哪里,想分段就分段。
举个例子:“而他明显不够格。/或许是觉得再胡思乱想也无济于事,他试着推开面前的门。”这两段,从文章整体看这个分段正好是两端结构过度的位置(从开头引入过度到正式剧情),但从语言上看,后一段的文字却只是在单纯地在承接上一段的信息,自然延伸下来的一个段落,我个人认为这种内容结构和语言上的错位就是导致阅读起来节奏感不佳的主要原因。
建议的修改方式是,后一段不要使用人称代词,而是直接使用人物姓名,同时把后一段主人公的动作写得更具仪式感一些(例如,辛斯想到这里,无奈地摇了摇头,觉得反正再多想也无济于事,干脆试着推开了面前的门。),实在不行哪怕多空一行,观感也会比现在好上不少。
第二个常见问题是前面写过的设定写到后面就忘记补充交代。例如“手背上清晰的痛感告诉他这不是梦”,看到这里可能会想到是不是有人给他打了药,或者做了什么改造,但结尾又过于超现实,最后的场景转换也只是使用了“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随后不省人事”这种和开篇设定给人的印象不太相符的操作。
要解决这种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写完之后通读几遍,这篇文章交稿时间也没有那么踩死线,多读几遍改一改这些矛盾点应该还是来得及的。
最后,有时能感觉到七生过于执着于一些帅气,或者说中二的情节设定,并以此作为整篇文章的写作核心。但有时一篇文章就真的只有梗本身这一个亮点,或者说前后的文字并不能足以撑起这个设定的分量。这篇文章的问题是前面本来好好交代了辛斯“犯的罪”,但结尾的报应如此之突然而勉强,甚至有些莫名其妙。
这个问题不好解决,我认为还是要下笔之前多想,前后情节的铺垫要足够完善,而不是像欧美电影那样加一些无关痛痒的调侃最后直接把梗丢出来(事
终于有机会集到你的卡了,真是太不容易了。要是没有这次的活动,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集到你的卡,这对于强迫症来讲真是一种折磨。
看了一下你寥寥无几的几篇文章,找到一篇最近的,真是比我入群时间还要久远的一篇文。
好了,感叹完了开始扯淡,啊不是评论。
上个月的时候就看了一遍这篇文,当时给我的感触还蛮深的,但是因为没有时间就没有写,到现在再看一遍,印象中的滤镜淡了很多,但我仍旧很喜欢这一篇文章。
看了一下下面的匿名评论,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和他几乎持有几乎完全相反的意见。
首先整个剧情的设计的巧妙,已经毋庸置疑了,主角,在某个夜晚非要进入一场宴会,让这场宴会他中,他遇到的每一个嘉宾都是之前杀死过的人,最后真相揭开宴会的主人登场时,主角昏厥后成为宴会上的一道菜肴被大众分食。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而这种报应不是那种非常直白的,杀人者人必杀之,更像是那种诱捕老鼠时提前放下的长长的食物,老鼠一口一口吃掉了,为他提前准备的相遇,在铁笼前犹豫片刻后还是钻进了笼子里。
在剧情上,唯一让我感觉的不够的是后半部分和结尾处缺少了一些与之前伏笔相匹配的高潮,所以在这里建议把反转处理的更繁复一些,把这里的情绪架得再高一点,像是老鼠进铁笼子前最后的警醒以及在笼子内的挣扎的话就更好了。
我也想过其他几种结局,比如他惊醒发现自己也在警局或者是在地狱,但无论怎样想都没有现在处理的更艺术,只是现在的结局有些干瘪,如果能丰满起来的话,想必一定会非常好看。
美中不足的就是对于文字的处理,虽然流畅,但是太简单,太白了,能看得出来,从头到尾作者给每一个角色都留下了大量的伏笔,但是这样的伏笔实在是太过于暴露,以至于缺少了吸引力,尤其是多少在一些悬疑元素的文章中,这样的缺点是致命的。毕竟就算是老鼠也不会上一眼就能看破底细的当。在这里建议作者不要写的太满,适当留白,一点一点的引导读者往下读,而不是一下子把读者喂饱。
在角色问题上,其实和文字问题上犯了差不多的错误,都是写的太白太满了,尤其是每一个人物和主角的相遇,都是带着任务来的,所以人物形象都很流于表层。在这里建议不要,过于局限对于人物的描写,即便他们是指引NPC,在文章里出现的最少也要是个活的NPC形象而不只是一个问答机器。
总之思路真的是太棒了,文字上要万土多花一点心思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