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奇闻

阅览数:
319
评分数:
3
总分:
30
举报

伯明翰奇闻 

 

我本不想以如此平庸的名字来命名我的小说。 

我多少试过用“伯明翰酒馆的斯芬克斯”或“一个男人变化的奇闻”等有意思的词语来装点它,但我的朋友乔纳森·亚当斯——我此生挚友之一,也是我唯一认识的主编——尖锐地批评我是在模仿柯南·道尔给福尔摩斯先生探案的起名方式,还模仿得相当拙劣,他看过稿件后手指在桌子上敲来敲去,“这东西要是放在版面上……” 

他还没说完,我就叫起来了,“那就太好了!” 

“那就会让我丢了这份工作!”他厉声道。 

乔纳森瞪着我的心血数落:“平庸、肤浅,用词矫揉造作!新手会踩的一百个坑,你一个都没落下!我绝不能把这篇玩意儿放上去!” 

我不甘心地争辩道:“我听说的这些事难道不有趣,不离奇吗?” 

乔纳森指着手稿道:“依我看,他的故事非常精彩,倒是你写得累赘极了!” 

“不过要是你愿意把它当做素材卖掉——我估计会有作家愿意买的——我现在就可以替你打好几个电话。” 

我立刻拒绝了,生怕他付诸实际:“怎么都不行吗?帮帮我!乔纳森!刊出一篇小说是我毕生心愿!” 

他直言不讳地道:“你怎么敢对我提这种要求!发表这篇垃圾会成为我职业生涯中的污点!” 

我们相互瞪了对方好一会儿,他怎么都不肯松口,我苦苦央求他,就差给他下跪了:“求你了!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你还是我儿子的教父!” 

为了教子的颜面,他最终不情愿地妥协了,说可以在八开页上给我腾一小块地方,不是正刊也不是副刊,是那种夹在杂志里没有装订的八开页,如果你愿意花四美分买一份厚厚的刊物,这种印刷物就相当于赠品,上面有不明人士发布的广告、启事以及不知道是探险家还是幻想家写的各种奇闻异事——是只能作为如厕读物的层次,如此这些人以后就能在向其他人自荐时大言不惭:我曾在某某杂志上发表过某某文章! 

“我们登这种操蛋玩意儿向来都是要收钱的!” 

乔纳森骂骂咧咧地给负责排版的伙计打了个电话。 

至此我终于迈出了我闯荡文学界的第一步—— 

也是最后一步。 

妈的!乔纳森说得对,毫无反响!甚至我都没有收到过读者来信——哪怕一封骂我的都没有!我很遗憾有些读者并不具备鉴赏的能力,但为了向各位证明我的确有这个艺术天分,每当聚会,我总会把这故事拿出来给各位品鉴。以下就是这个故事: 

 

一九九四年底,我被加州道格拉斯公司派到伯明翰出差。 

自从德国推出“造舰法案”大肆收购钢铁和零部件后,德系公司就成了我们的大主顾,这四年间我再没踏足过伯明翰,原本的那些来往也就完全断绝了。 

但今时不同往日,新任英国海军部长杰克·费歇尔宣布会处置掉极多的旧舰船——那可是整艘的现役舰船,推下水就能用,哪怕拆零了卖呢,也多的是主顾要买。何况新旧更迭就意味着海军亟待造出更多的舰船补足缺口!与德国来场军备竞赛吧!这就是我们这些汲汲营营的商人所指望的! 

他甚至还要建造一艘世界上最先进、最宏伟的战舰—— 

无畏号! 

这一定需要相当多的钢材和零部件! 

如此诱人的市场前景足以让公司派我到伯明翰问候问候老朋友了,反正就算只有英国工厂能抢到订单,也总会有供货单外流让我们捡点便宜的。为了保持消息灵通,我不得不远离祖国,一个人孤苦地在这里留守几个月。 

我寻了个旅店长租一季,打算来年春天再离开。每周电报不过寥寥数句足可概括我的工作,如此一来,我就有了许多理由拖延进度,完全将公干当做了度假。 

不过我没有多余的路费,而伯明翰四处工厂林立,确实无处可去,就连郊区草叶上都铺着一层灰黑色的残渣,一下雨就能凝出硬壳。因此我大部分时间仍在附近的酒吧度日。 

有一日——大概是12月中旬吧——我在活塞酒吧叫了一杯晨间咖啡,因为是上午,工人们还在工厂卖苦力,还没到他们寻欢作乐的点儿。所以酒吧没有多少人,地板擦得很亮堂,但按我的经验来说,只要开了门窗,到不了下午所有的地面和家具表层就会积起灰来。 

我就呆在惯常的位置上看小说,是一版一印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面登载着福尔摩斯的出道之作《血字的研究》,多年来这本刊物快被我翻烂,书边都磨得起毛了。 

我当然知道福尔摩斯是虚构的,但他常人难以匹敌的智慧、可贵的绅士品格、机敏又古怪的行径以及喜欢捣鼓可卡因的不雅嗜好,很让我沉迷,我尤其喜欢他给华生医生表演过许多次的小花招,出其不意,但说破了又让人觉得十分简单。 

我深信这门优美的技艺是可以在训练后娴熟掌握的,于是我常常训练自己,我整日坐在酒吧靠窗的位置,努力观察街面上往来的人群,竭力找出被日常生活掩藏起来的罪恶。 

对我来说今天也是如此平常的一天。 

——直到我听到一个青年拉开嗓子的惊异呼声:“这不可能!” 

 

他带着八角帽,一身西装,长相端正,身材匀称,大约二十来岁,正与吧台后的人交谈,是除我之外的唯一一位客人。实话说,我都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酒保是一个典型的伯明翰人,做事儿麻利,寡言少语,懂得用免费酒水和一些人物打交道。这会儿他说:“是的,那位女士确实没来,也没有给您留下任何口信。我想她已经回她来的地方去了。” 

青年不肯相信:“我们说好今天一起去普利茅斯,她应该在这等我!你一定是在骗我!” 

我当时就觉得这青年一定是要惹祸的了,在英国你不能污蔑任何一位绅士说谎,否则就得冒生命危险。酒保无言地盯着他,而他还在没眼色的嚷嚷:“实话实说吧你这孬种!” 

我赶在酒保掏出吧台底下的手枪以前打断他(我以前见过他拿枪顶着别人的脑袋):“这位——先生,你实在不应当出口伤人。我可以证明,今天刚开张我就在这里了,就我一个,除了您还没有其他客人进来过。” 

青年闻言很是失落,他虽然莽撞但也不是蛮不讲理之人,他沉默一阵,给了酒保两杯酒的钱,“一杯威士忌加冰,另一杯我请你喝。你要是不乐意喝,也一定要收下我的歉意。” 

酒保不言语,也没赶他出去,于是青年端着冰威士忌在我对面坐下,我打量他,他穿着整套新西装但却是便宜货,版型一般,用料也不甚讲究,这幅尊荣肯定不是伯明翰常见的光膀子工人,也不像是跑生意的业务员,再加上这样年轻,我断定他多半是新入职的公司文员,才会添置新西装却又不肯多花钱。 

样貌和口音对于判断一个人非常重要,他有典型的英格兰人长相,说话也明显不是本地人,但我却不知道他到底出身哪里,毕竟我对英国的地理认知仅来自地图和我到过的几个大城市。 

我谨慎地问道:“最近生意可好?”我盘算着如果他说好,那必然是最近热门行当里的了,如果他说不好,那我也能猜出一些最近走下坡路的行业,我整日在这里看报读新闻,可不是白费力气,对英国的经济发展我自有一番领悟,我相信假如他愿意多说几句,最后我的结论必然能让他惊奇不已。 

“收入不错,不过我也乐意到处碰碰运气。”他回答。 

我的脑子飞速转动,又看到他西装袖口上沾着一些暗红色,那看上去绝不是血液,更像是蹭到硬物而带上的痕迹,是了,是铁锈!对于不必上工的文员来说,只有在盘点物资时才可能在车间里不小心蹭到,我对此十分有把握。再加上他要往普利茅斯去!这还有什么不确定的吗?铁锈、普利茅斯和蒸蒸日上的制造行业!他必定和我是同行而我恰好知道这一周之内只有一家当地制造公司在登报招收会计。 

“你一定是凌格兰公司新招的会计吧!”我装作毫不在意地出口询问,内心却十分激动,仔细观察他的表情,等着他大为吃惊并且大加赞赏,诸如“先生你怎么可能知道呢!我们素不相识啊!”之类。这样我就可以谦虚地说:“跟福尔摩斯先生比,我还得有学呢。” 

他明显吃了一惊,不过下一秒就茫然地问我:“凌格兰公司?什么公司?我是从斯特兰拉尔来这里找工作的。” 

我急忙低头喝咖啡掩饰尴尬,连声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很奇怪我有如此发言,逼得我不得不解释一通,他听了之后大笑不止:“我听说这里的工位有不少空缺,上一个老板刚给我结了账,我年轻又没有拖累,口袋里还有一些钱,于是就到这儿来了。” 

老天!我怎么能没看出来呢!他的皮肤晒得发红,紧实的肌肉藏在西装底下,握着杯子的手上都是老茧,整个人带着一种粗犷又满不在乎的年轻气盛,还有那铁锈,也完全可能是在船杆上蹭的啊。 

他追问道:“这么说你念过书,而且很有钻研精神了。” 

哎,我实在都不好意思再开口说什么了。 

但他却不容我拒绝地要求道:“我最近遇到一桩非常奇怪的事情,希望能与你聊一聊,以便我下定决心去干。” 

各位,这么说吧,虽然我还为刚才的胡说八道感到羞愧,不过听到有奇闻异事可以听,我一下又来了精神,于是赶紧把宝贝刊物收了起来,请他快讲。 

 

“三周前,天气不好,我和一些人在这赌牌。这些人的名字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他们的钱都归了我。因为我总是赢,他们就觉得我作弊,于是那些汉子把我围得水泄不通,上百只眼睛都盯着我手里的牌。 

不过老实说,我没有,我不过是牌玩得好罢了。因此我不怕他们看,他们也什么都没看出来,到了晚上十点,我实在不想玩了,就跟他们说,回家去吧老哥们,再打下去,我都不用找工作了。但围着我的人还是嚷嚷,于是我大声冲他们喊,滚远点别来烦我,如果你们识相,那么明晚到这来!我来告诉你们赌牌的秘诀! 

当然啦,我想的是等我第二天睡醒就换一家酒吧喝。他们却信以为真,不再来骚扰我了。于是我从兜里随便掏了一把钱给酒保,告诉他这些钱能上多少上多少,他想上什么上什么,什么酒我都来者不拒,让我最后爽一下就回去睡觉。 

我正享受呢,突然听到一个女人低声道,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回头一看,这女人一头浓密的黑色头发,极黑,在酒吧昏黄的光线下泛着蓝色的幽光,像深海里茂盛的海藻。她脸很小,额头光洁,眼睛很大而且瞳孔古怪,我见过蓝眼睛,我也见过灰眼睛,我还见过灰蓝色的眼睛,但是这个女人的瞳孔却完全不是那样,它不是一整块的和谐色彩—— 

更像是场战争,她的眼睛就是战场,两种颜色的战争,烟灰色和海蓝色的色块争相攀咬,谁也不服谁,像两种颜色的海砂石杂糅在一起全分不开,老天,我是在说什么胡话,但如果你能明白的话—— 

就那个意思,老兄,就那个意思。 

总的来说,她是个很美的人,美得古怪,美得邪性。她的声音轻巧又动听,音量也刚巧就能让我听到,如果我是一个人走夜路撞到她,我会疑心自己碰上了什么女妖,不过在酒吧我可什么也不怕,不过是一个妓女罢了—— 

是了,我一眼就看得出来她的营生,她脸上有一种装出来的天真神色,我从没在正经女人脸上瞧见过,一个女人如果得自己养活自己,那她过的日子必定不顺心,不能再什么都不想,只考虑裙子和珠宝。斯特兰拉尔是这样,在任何地方也都一样。 

她向我笑了笑,嗨,大赢家,我遇到了人生难题,我得在伯明翰赚一大笔钱。我想你会愿意告诉我你的秘诀? 

我问,你要赚多少。 

可能需要很多。她眨眨眼道,可能是我有的一百倍。 

很多,可真是个精准的数字。我不想搭理她,但她把手放到我的大腿上。我于是不得不又开口问,那你有多少。 

她说,两百镑。 

我搞不懂她为什么对我撒谎,你知道,妓女身上不可能有两百镑,就像我这种人身上不会揣得住钱一样,我一天是能赚点儿,但每时每刻钱在都从我口袋里往外漏,到了晚上伸手进去就摸不着什么了。 

我摆摆手表示无能为力。那是我们遇见的第一个晚上。第二天我看见她在这条街上去找了另一些人,问题都大同小异,怎么赚钱、赚很多钱,本钱?她有两百镑。 

就我看到的,各行各业、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只要愿意停下来听她说话的,她就都去问,甚至有个开四轮车的人,她就倚在车门边跟人说话,我不知道那是谁,但看起来是个上等人。” 

我喃喃自语,“啊,她是个斯芬克斯,你知道吗,斯芬克斯。那个女妖,她会给遇到的所有人出谜题。” 

“谜题会有答案,可是这种问题——”青年摇摇头,“她晃悠了一阵,没几天就又回来找我。那会我已经换了酒吧,在两个区外的科尔默尔大街上。大赢家,她一上来还是这么叫我,要找你可真不容易。 

这回她没跟我打哈哈哈,我猜是因为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玩意儿吧。她说她叫维尔·兰朵,想跟我学赌牌,因为她寻摸了一圈,发现她除了豪赌一场,实在没有其他路可走。” 

“这怎么可能呢?”我大声道,“她可足有两百镑,我若是有这钱——” 

“你若有这钱——这就是了,你念过书,你赚钱不用耍花招,跟人在餐厅谈生意,侍者不会因为怀疑你给不起钱就把你赶出去。律师、牙医赚钱的路子从来不辛苦,那些穿制服的崽子更有的是人送钱给他们,还有议员们,我从没听说过他们干过什么活儿,但他们照样身家丰厚。而她只是一个妓女,只有两百镑的本钱,她不可能走你们任何一个人能走的路子。 

我告诉她,赌牌没有秘诀,如果谁说有的话他一定是个骗子。 

她说,可是你打得很好啊。 

我?我是天生的赌棍,我爸从一个坎特克农民那赢了他的女儿当老婆,而我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会抓牌。我很懒,一年中只有半年在跑船上工,但我每年要打三百六十五天的牌。 

她打量我,像是在思考我有没有讲真话。随后这女人竟然提出让我替她去赌,本金她出,但赢回来的部分对半分。我一听就来了兴趣,但我也不得不提醒她,就算我愿意去,要想从街头上赢足两万镑,累死我也做不到。不然你说我为什么还要找工作呢,我问她。 

她提议,我们可以给你买一身西装,买一张入场券,这就可以让你在大赌桌上和那些人平起平坐。 

你看,有些宝贝儿长得好看,主意也好。于是我们这样干了。但事儿并不顺利,在街头上混,我可以今天在这个酒吧玩几把,明天就换个街区,每个人都输得不多,没有人在意我。可大赌场不一样,他们记账,并且四处打听谁在向他们开战,如果他们认为给得太多就派人要回来。 

因此那些人找到我之后,我认为我们的运气已经用光了,一切应该结束了。我和她四处玩乐厮混了十来天,我赌得尽兴,还有了一身新西服,而她添置了几件二手珠宝。一算账,她手上不多也不少,还有两百镑。 

于是我说,再见了,维尔。从今天起我们各走各的,不过在那之前,为了感谢我的努力,你得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告诉我你为什么非得赌一场? 

她用那双邪门的眼睛望着我,说,因为她必须凑钱送给一名爵士。 

一个妓女!要凑钱给一名爵士!我问道,你是疯了吗?或是这个老爷疯了找妓女要钱? 

她交握双手道,他没有找我要钱,也没有威胁我,他甚至并不知道我。但我的结局取决于他抓到的那个人会不会告诉他。我不敢等下去,于是就带着仅剩的钱逃到这里来了,若我能凑到两万镑——这就是那笔不属于我、我也没有拿到手的钱的数额——或许我就能远走高飞或者在审判到来时给自己争取一条活路。 

像我这种人,如果不能在桌子上看出谁真有好牌谁是虚张声势那个人,我就得把钱白白送给别人花。 

我想她是害怕极了,因为这会儿虽然她说话清楚,连呼吸频率都没有明显变化,但她的手指——尽管她把它们用力绞成一团——还是在发抖。 

这个女人有两张面孔,一张是装出来骗男人钱的天真少女,这我已经告诉过你,而另一张则是一个遇事冷静有决断的女人,她只为自己盘算。所以我想我被这该死的婊子害了,这女妖已经把我拖下水了,我必须有所准备,我追问她,这可怕的人是谁? 

她低声说,我说的是普利茅斯的约翰·理查森爵士。” 

 

“约翰·理查森!”我叫起来,“我曾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名字!菲歇尔部长在一次采访中提到过他!不过他实在是很低调,我还从来没有在哪里见到过他的照片!” 

“是啊,连你也知道那个人。”青年道:“这就是我想讨论的第一个问题了。你说,一个人的灵魂、性格以及品行,是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呢?假如这个人出身上层,接受过很好的教育,尽管成年后参军打过仗——或许很惨烈,但最终功成名就,有大笔的钱财。那他是否可能完全、彻底地变成另一个人?” 

我想了想:“灵魂的事儿归上帝管,我们的主一眼就能看出灵魂有没有邪恶在内。但我没这本事,我只知道,一个人从好变坏容易,从坏变好却难。” 

“你是对的。”青年点头,他摇晃杯子,眼睛盯着荡来荡去的琥珀色酒液,那里面冰块儿已经化得差不多了,他却没喝过几口。 

“我刚刚讲过,我从斯特兰拉尔来。在我们当地有一户名声极好的人家,老理查森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颇有家产,乐善好施,他家里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名字就叫约翰·理查森。一八八七年,军队里有人愿意卖理查森家的面子,大儿子约翰就只身一人带着推荐信去了海军基地。 

这一去几十年,他父母去世,姊妹成婚,他都没有回来过,但他家中没人对此有所抱怨,因为他在一八八七年——也就是参军的当年,因为其英勇行为而破例受封男爵,算得上是给理查森家挣了大大的面子。 

加上此后每年他都会派人带回口信和大笔现金,一直持续到老理查森夫妇去世,他又吩咐律师回到斯特兰拉尔,把家产分给两个已经成家的姊妹,那两个当然是十二分愿意,对自己哥哥的现状问都没问一句。律师代为变卖家产后又给了佣人大笔遣散费,足以让他们下半辈子不工作也能安稳度日。 

原先有些乡里人觉得此人不近人情,连举家搬迁——实际理查森家也就剩他一个了——如此大的事也没回来与亲戚们道别,于是颇有一些流言。可后来也有一些表亲到普利茅斯去登门拜访,虽没见到本人但都受到了很好的款待,随着他的姊妹生了孩子又求到他头上,他也给这些子侄写过推荐信。渐渐地人们就不再议论他了,甚至开始吹捧起来。” 

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起往事,于是说道:“听着并没有什么古怪之处啊?” 

他瞪着我不敢置信叫起来:“老天啊!美国人!你仔细想一想!该死的!从一八八七年之后,这人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了啊!不错!这世上还是有他的一些行迹可查的,但独独他!独独他只活在过去和人们的记忆里!像夜里的露水和早上的晨雾!像——像个幽灵!太阳一出来就没了啊!他——” 

“他真的存在过吗?!” 

沉默片刻后他又说:“我此前从没有这样想过,因为……因为他家世世代代在当地住,从不出远门,而如今他的祖先们都躺在教堂的坟地里,却唯独没有他的墓碑。原先在他家做工的老妈子就住在我对门,我经常见到她在门边躺椅上晒太阳。他的姊妹的孩子和我一起长大,比我小个几岁而已,我们还一起看过他们家族的照片,他侄儿在伯明翰当低等行政官,还是得了他的庇佑。他就活在我的周边,这一件件事里都有他的影子,我又怎能怀疑他的存在呢?” 

我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也打了个寒颤,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第一次觉得伯明翰嘈杂的声音也不能使我感到安全:“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或许他只是事务繁忙、分身乏术罢了。” 

青年摆摆手,“那女人告诉我的当时,我还没想起这些,只以为一个好人——哪怕他现在是男爵——也不至于让她如此惧怕啊。为了求证我对他的印象,我拜访了他在伯明翰的侄儿,他自豪地告诉我,他叔叔受封是因为那只船,我记得叫什么来着,白鲨号?总之就是那只船在利默里克附近参与了一次短暂的军事行动。 

一八八七年,因为你们美国人也知道的原因,爱尔兰附近的海域很不稳当,或者说那边已经不稳当了几十年了,只是当时特别严重。于是英驻爱尔兰地方官请求增员海军,但没想到派出的舰船在利默里克附近遭到了那帮爱尔兰海贼的伏击。因为爱尔兰佬有三倍于他们的兵力,白鲨号当时的舰长试图避战逃跑,被副官以见敌不战的名头砍了脑袋,接着副官在战斗中被子弹射死,水手长也随之身亡。虽然只是小规模战斗,但是极其惨烈,只有一名低级军官和极少数船员得救,而敌人则全军覆没,海面上飘的全是船只残骸和尸块,那地方在一周之后都能捞起来不少赶来吃大餐的海鱼。 

那名低级军官的肚子被炸开花,救回去没多久就听说重度感染,一命呜呼了。而剩下的船员中的两个人由于极其英勇都破例受封了爵士,其中之一,就是约翰·理查森。” 

“那么他因为英勇行为受封,听起来就是真的了,他还是那个好约翰!” 

“恰恰相反——要我说恰恰相反,正是与他侄儿的交谈和我们共同回忆起的往事,以及他种种古怪的行径,我才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联想—— 

或许那女人是对的,在好约翰的身上发生了令人吃惊的改变,以至于他变得可怕起来了。我说的不是那种逃过死劫于是性情大变之类的简单事情,而是我有理由相信,他的躯壳或许已经被恶魔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占领了。” 

我承认道:“这确实把我说糊涂了,一个英勇的士兵为什么会被认为恶魔——我认为这是在履行他的天职,是什么理由竟让你谴责他?” 

青年转着酒杯,手指摩挲着杯口,“因为他参与的那场战斗。确切的说是那场战斗的地点。” 

“那场利默里克血战的海域,那地方有地狱之眼。在斯特罗兰拉尔,所有跑船的人都知道。当年有一艘船从非洲回航爱尔兰,船上清点货物发现了一副非洲丹族木面具,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得到的,又是谁带了上船放在这里。 

那面具的大小像是小孩的玩具,制作粗犷,整体形状和眼睛处的孔洞都是几何形,用漆黑无比的木头做成。与其说是黑色,不如说是浓重的夜色,当你伸手握住,不但和英国的寒冬一样冷,甚至连你的手都会被那夜色隐去。 

这东西让人觉得晦气,被人随手扔在一边,不知去向。当天晚上狂风骤雨,船颠簸得快要倾覆了,海水浸透了甲板,众人与风浪搏斗一晚上,到了第二天一早才精疲力尽地去睡觉。 

等人们醒来,发现整个船已经完全被一面巨物扣住,是那张面具!它浸泡了海水,一晚上就长大了无数倍,变得足有几吨重,船吃水深得吓人,而海浪打在面具上,那面具还在长大,水手们慌不择路地放下救生艇逃生。他们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它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人人都能听到面具压得船咔咔作响、木头变形、龙骨断裂。不到傍晚,整艘船已经彻底地被压入海底,那个沉重的面具就此落到了海床上,和那黑漆漆的地方融为一体了。 

有的水手甚至发誓说最后沉进海底之前,那张面具上长出了五官,五官也是漆黑、巨大、冰冷,但却都能动弹,甚至为了这坠入深渊的命运而绝望地嚎叫呢。那些逃回来的人当然赔得血本无归,从那之后这些不幸的人只要想到有一张漆黑的、巨大无比的脸孔,在海底一动不动盯着他们,而这张脸长的速度比他们的舰船快得多,或许已经布满整个大西洋。据说那张嘴会引起漩涡,而那双眼能连通地狱,因此但凡见过的人,没人愿意再把自己放在那张脸孔上去试一试的,他们此生再也不敢踏入海洋一步了。 

而利默里克血战正发生在那航线之上!所以当时我才猜想,说不准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里面爬出来,把理查森的躯壳据为己有了。” 

我忍不住笑出来,青年恼怒地道,“这事儿人人都知道!” 

我听到这里基本已经确认是这青年过于神经质了,我估摸着或许姑娘就是因为这样,今天才故意避开他,我正要开解开解他。 

但他却又说,“不过——” 

难道还有什么转折不成?确实有。 

“你不相信,我不怪你,我没有任何证据。”他又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所以当我道别了我的老友,恶魔的侄儿。我在想应该怎么办呢,我不由得自问,还有谁现在见过理查森呢?我知道,我和他的老家是没有这样的人了。他侄儿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见过他。那些报纸上的大人物就算见过他,但我也捞不着他们的准信儿。” 

“那个报道!”我忽然想起来,“我记得是《晨星报》?有个记者见过!” 

青年点头,“是的,我跑去翻了所有有关的报纸,我发现《晨星报》中有记者在海军会议前采访菲歇尔,而菲歇尔有提到他,于是我又跑去找政府大楼的门房想方设法请他喝酒,再套他的话。 

果然,他能确定当天的确有叫这名字的人来参会,因为这人瞎了一只眼带着眼罩,所以他记得很清楚。然后,我就想啊,那个会上的记者一定是很有可能见到他本人的。 

而且也很有可能拍到了照片——虽然他们登出来的那张毫无用处,他刚好侧右脸,只露出了眼罩——但报社记者一定会有很多别的照片,我要是舍得花钱,他也不会吝啬给我看一看。” 

“然后呢?你见到了吗?”我急不可耐地追问,感觉自己像是跟随一个破案的侦探。 

“见到了。”青年道,他面色第一次苍白起来。“我在记者那里见到了一张照片,黑白的,他走在一群人的最后,正好看向相机,因为在晃动,所以清晰度很差——但已经足够了,这不是他!” 

“不是……谁?” 

“不是约翰·理查森!他不是。”他低声说,好像稍微大声一点就会泄露一个极度邪恶的秘密。“现在用着这个名字的人,不是我在理查森家相册里看到的那个人。” 

我瞪大眼,他在我的注视下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完,喃喃道:“……我不知道,或许他当年走的时候太年轻了,如今又毁了样貌,照片很模糊,只是我眼花没有看清楚。” 

他迷茫了一会儿,看着窗外的街道。接着把目光转回来对我说,“可是我相信我没有错。” 

“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了维尔·兰朵。她或许应该去碰碰运气,如果理查森是那个理查森,那么他必定不会缺这区区两万镑,要知道他分给他姊妹们的可远超这个数。只要她肯诚心道歉,或许事情还有转机。 

另一方面,若他不是——他不是的话。那我也已经逮住了他的把柄,可以要这恶魔销掉任何一张借条了,我已经抓住了一个极大的机会!我用我今生赌牌的运道发誓她应当去试试,于是我们约好今天在第一次见面的酒吧碰面。” 

他摊开手,“但你也看到了她没有来,或许是她根本不相信我,或许是她恐惧的已经发生了。无论如何,现在知道这件事的只有我、她以及你。所以,美国人,这是我想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我是不是应该去普利茅斯会一会那位爵士约翰·理查森。” 

我无比震惊,整件事光怪陆离,不管我提出什么建议,似乎都跟人命相关,要么那个姑娘死掉,要么她活得好好的但这个青年却落入魔爪。我现在体会到华生跟在福尔摩斯身边频频陷入的处境了,即:我对此事的理解,实在难以回答他的提问。 

但那青年并没有强迫我一定要说什么,只是笑着站起身道:“谢谢你,美国老兄。不过我一开始就说过我只是希望与人聊一聊。而我自己嘛,虽然我还得凑凑路费,但我是早已下定决心要去一趟普利茅斯的了。因为它激起了我的赌性,我活到现在能赌的都赌过了,可就是还没和魔鬼打过交道。” 

我诚恳地道:“你瞧,先生我很敬佩你,而且我也觉得此事离奇。我很想和你一同去,可我在这里有要紧的工作要做。但我愿意为你支付路费,使你能更快的到普利茅斯去。倘若你乐意的话,也请你到时候再回转来告诉我这件事的结果。” 

青年完全没有拒绝,他对什么都坦荡荡地接受,包括我签下的一张支票。而据我所知,这张支票当晚就已兑了现。我晚上在旅店酣睡之时,他恐怕已经动身前往普利茅斯了。 

 

从那之后我就尽可能地待在活塞酒吧,不过一直到第二年春天,都没有任何消息传来,那位青年也没有回来过。我很挂心,在公务处理完毕后又拖拖拉拉地再等了一个月,但仍然没有音讯。 

当我不得不离开,我便去跟酒保交谈,给了他一大笔小费,请求他如果有朝一日青年回到酒吧来,一定要给我发电报告诉我消息。 

酒保数了数我给的小费,把它们叠起来塞进口袋,一边擦酒杯一边慢条斯理地与我说道:“依我看,您就放心离开吧,他什么事都没有。” 

“你为什么这么说?”我不理解道。 

“因为他是个骗子和赌棍,先生,他那天付威士忌的钱是假的。” 

我吃惊道,“天啊!怎么竟有这种事!你为什么不报警呢?” 

“这种事在伯明翰太常见了,如果只是偶尔的一次,警察也不会管。而一个酒吧如果经常有警察进进出出,就会有很多人认为我生意做不下去了。比起打发警察或者请人主持公道给出去的钱,一杯威士忌不算什么。” 

“可——可如果他是个骗子!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呢?” 

酒保真诚地看我:“既然这几个月您每天都来喝酒,享受这美妙的时光,我又为什么要提前破坏您的乐趣呢?况且他讲的故事还是很能吸引人的,不是吗?” 

 

因此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那名青年到底有没有去普利茅斯,也不知道如果去了,他在那里又遭遇到了什么奇事。 

酒保也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电报。 

毕竟这是真实的生活,而不是一个查明凶手皆大欢喜的侦探故事。 

发布时间:2022/05/30 15:47:24

2022/05/30 Ma Jolie/我的美人 序章 【前置文之二】
5

相关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