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作者:轻拍拍 </p><p>评论:求知 </p><p> </p><p>洛马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他没有穿制服,事实上他上班时很少穿制服,而是喜欢穿呢子外套,这样的衣服多少掩盖了他高大壮硕的身材。他认为穿着制服在大街上晃简直就是告诉那些潜在罪犯们,“你们要被捕了”,所以他们便会放规矩点——但他不喜欢这样。他喜欢穿得像个官员,或者是黑手党,听起来有点像同一回事,总之,在罪犯伸手的那一瞬间搞个突然袭击,威风地将对方当场抓获。 </p><p>他的搭档金不这么认为,准确点说,“完全不同意这种赌徒般地愚蠢行径”。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搭档,而今天是他们搭档的最后一天。洛马罕见地刮了胡子,伸手从衣帽架顶端取下最爱的黑色礼帽,稳稳地戴在头上。他又对着镜子检查自己的两边侧脸,然后才出了门。 </p><p>宽敞的马路边,行人擦肩而过。一辆黑色的林肯轿车停在一家早餐店前,洛马熟练地打开车门,钻进副驾驶。他把礼帽摘下,放在前挡处,接着从手刹旁边拿起一杯咖啡。 </p><p>“现在是八点十分,你又迟到了。”坐在驾驶位的金看了他一眼,没有对他和他的礼帽发表任何意见,这让洛马有些不开心。金高且瘦,戴着细边眼镜,包裹在一件干净的褐色夹克里。洛马对他的评价是永远沉稳,“好像没有感情一样”。 </p><p>“好啦,伙计,我多花了点时间打扮。”洛马摊开手,喝咖啡时发出粗鲁的“呼噜呼噜”的声音。将车子发动起来,沿街道缓缓行驶。洛马放下纸杯,伸手把礼帽戴回头顶,不满地说,“你瞧,我刮了胡子。”他扬起下巴对着金,粗大的手掌在光滑的下巴上摩挲。 </p><p>“好的,好的,我看见了。”金盯着前方,毫不掩饰自己的敷衍,“祝你在奥兰克工作愉快。” </p><p>洛马眼中闪过一团火,但很快熄灭了。他摘下帽子,掏出电话看了一眼。 </p><p>“有约会吗?”金问。他的视线从车内后视镜移回前方。 </p><p>“约会?”洛马反问。他把电话放回口袋,顿了一下,话题转向毫不相关的方向,“你知道我为什么被调走吗?” </p><p>“我不知道。为什么?” </p><p>“我也不知道,所以才问你。” </p><p>“无非是高层嫌你行事鲁莽,又或者,哪次行动中有上面什么人的小舅子运气不好撞在你手里。” </p><p>这是一个上坡。轿车驶过冰淇淋店、中餐馆、便利店和银行,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一辆有轨电车正在通过路口。洛马又一次掏出电话,有些心神不宁。 </p><p>“怎么啦,伙计。很少看到这种情景,因为很少会有人给你打电话,除了我们暴怒的局长。”金的语调依旧平稳,似乎没人见过他语气变化。 </p><p>“我,”洛马犹豫了一下,“我有点不安,你明白吗,就好像……就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p><p>“别想太多,或许是因为一份新工作,人在面对未知时总会这样,这是本能反应。”金又看了一眼车内后视镜,他看到洛马托着腮,目光涣散,完全没有巡逻的意思。 </p><p>“或许是吧。”洛马失落地说。他有一种预感,在旧金山的警察生活即将这样平静地结束了,哪怕是最后,也没能实现自己想象中的“在罪犯伸手的那一瞬间搞个突然袭击,威风地将对方当场抓获”的情景。他希望在履职的最后一天,能够碰上一桩案子,让自己的美梦成真,让金的下个搭档知道,自己是个靠着超人的直觉与反应,在行凶的前一刻从意想不到的角度英雄般制止犯罪的传奇警察。 </p><p>金没有再说什么。洛马茫然地注视着搭档。 </p><p>就在这时,洛马的电话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号码,生机显著地重新回到他的身上,因为这是警局的内线号码。 </p><p> </p><p>接线员接到报警,威弗利街的速来快餐店似乎发生一起抢劫,要求二人迅速前往处置。洛马挂断电话,兴奋地咧嘴大笑。“听到了吗,伙计,老天也不想我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被调走,只好命令罪犯去抢劫没什么油水的快餐店!走吧,老兄,让我们提到最高档!” </p><p>黑色的林肯轿车在洛马说到“最高档”之前已经果断加速。 “默默无闻这个词并不适合你,就你过去几年惹出的麻烦而言。”金稳稳地控制着方向盘,超过一辆又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 </p><p>“是过去几年做出的成绩!”洛马纠正,“虽然是会遇到一些小麻烦,但都被我摆平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p><p>“没能在罪犯伸手的那一瞬间将对方当场抓获,好了,我知道了,把警灯摆出去吧。” </p><p>“警灯?不,这次不需要那种东西,那种胡乱大叫的东西会把小贼吓跑的。听着,我有预感,这次我能办成,在他即将伤害无辜的服务生的一刹那,我会牢牢抓住他的手腕,然后像个位高权重的家伙一样低声奉劝他,‘嘿,在这座城市,洛马不允许你这样做。’” </p><p>金皱眉,“这不符合规范,我是说警灯的部分。” </p><p>“别这么死板,虽然我知道你是个死板的家伙,就这一次,好吗,老兄。抢劫洗车店的毛贼而已,我们可以轻松搞定的,没必要吓跑他……” </p><p>“洗车店?” </p><p>洛马愣了一下,“洗……哦,是快餐店,我太激动以至于搞糊涂了。别管他是洗车店还是快餐店,总之是那种只有新手抢匪才会光顾的小店。哦,好吧,是这家快餐店吗?我们已经到了?真不好意思,现在打开警灯是不是有些太迟了?”他耸了耸肩,仔细地把礼帽戴好,打开车门。 </p><p> </p><p>就像其他快餐店一样,速来快餐店路边是一排巨大的玻璃窗,方便路人看到里面的食客大快朵颐的情景。但洛马和金此刻从食客脸上完全看不到一丝享用美食的满足和快乐。 </p><p>“瞧那个家伙,一个人也敢来抢劫。”洛马轻蔑地说。快餐店里,一名紧张兮兮的年轻人一手持刀,一手拎着个帆布袋,与食客依次交涉,随后食客便会乖乖地将自己的钱包扔进袋中。 </p><p>“别太大意,暗处可能还有同伙。”金说,然而此时洛马已经推门而入。 </p><p>快餐店门口的风铃响了,犯人几乎是跳着转过身来,“你们是谁,别过来,我有刀!”犯人的脸很年轻,满是汗珠,带着点幼稚的慌张。 </p><p>“喔,喔,放松点,好吧,我们只是想来吃点东西,比如一份小汉堡。喔,你有刀,我们可真不幸。你想要点什么?”洛马双手举到胸前,掌心向外推。他居高临下,比犯人要高半个头。金在他后面半个身位,不动声色地打量其他人。 </p><p>“我可不是来吃什么快餐的!”犯人大步冲过来,直到匕首的刀尖几乎能划到洛马的胸口,但洛马半步也没有退。“钱,钱!把你们的钱包放进来!”其他食客的十几双眼睛都盯了过来。 </p><p>“好吧,算我倒霉。”洛马单手慢慢地从大衣内袋里抽出钱包。他的钱包瘪瘪的,与他的体型形成荒诞的反差。此刻他注意到犯人不停地颤抖,这已经超出了紧张的范畴,似乎处于某种过度的亢奋中。 </p><p>“还有你的,你的钱包!”犯人把匕首尖对准金。匕首尖也在不断颤抖。他抽泣般喘息着。 </p><p>“听他的,把你的钱包给他,冷静点。”洛马感觉有点不妙,这与预想中的情况有些出入。犯人对自己的控制力已经低过了某条界限,随时可能失控。 </p><p>金紧盯着犯人,左手缓缓伸进夹克口袋。气氛变得凝固。 </p><p>他胸前的匕首尖,那块小小的金属薄片在犯人的手中震颤,发出耳不可闻的鸣叫。 </p><p>“砰!” </p><p>不知何处传来的巨大声响,导致了接下来一连串事件。 </p><p>犯人大叫着,匕首向金刺来,而金的手仍在夹克口袋里。 </p><p>洛马右手闪电般抓向犯人握着凶器的手腕,左手则握拳挥向他的脑袋。左拳成功命中了对方,犯人向一旁倒下。洛马自己也站立不稳,随之摔在一旁的沙发上。这时他才松开右手。 </p><p>这一连串事件仅发生在一瞬间。 </p><p>“操,我的腰!”洛马的腰与沙发的扶手来了一场结实的意外遭遇。金身体压在犯人背上,正在给失去意识的犯人带上手铐。洛马朝着食客们大喊,“警察!”,然后找到了先前声响的源头:一只餐盘扣在地面上,那是一名慌张的食客试图逃跑时弄翻的。 </p><p>“这下好了,你得进局子了,小子。”洛马看着犯人,喃喃地说。他伸手去捡掉在地上的礼帽,手指弹了两下土,端正地戴回脑袋上。然后才看见自己右手正在流血。他摘下帽子,乌黑的羊毛上有好几道褐色的手印。“操!”洛马怒骂,“你他妈得进局子了!” </p><p>他狠狠地对犯人踢了一脚。 </p><p> </p><p>这个季节的白天很长。洛马和金下班走出警局,天空仍是明亮的。他们一言不发地钻进林肯轿车。 </p><p>车子缓缓启动。熟悉的旧金山警局离洛马越来越远。 </p><p>“伙计,我……我没想弄成这样,我不知道他嗑嗨了。”洛马看着窗外,他的右手缠着绷带。 </p><p>“没事,我习惯了。”金说。他的声音依旧平稳。 </p><p>车子驶过一个十字路口,接着红灯亮起,一辆有轨电车正要驶过。 </p><p>沉默。洛马觉得自己得说点什么,否则他们共事的最后一天就会在这样的沉默中不痛不痒地过去。可是要说点什么呢?难道要告诉搭档,这场抢劫预想中只是自己策划的一场玩笑,只不过碰巧那小子脑子吸坏了?没什么比一个警察策划抢劫,结果还出了意外更丢脸了。 </p><p>“别难过,我是说,当时你其实还挺帅的。”金目视前方,平静地说。 </p><p>“真的?”洛马难以置信地用孩子一般的天真语气问。 </p><p>“真的。在罪犯伸手的那一瞬间搞个突然袭击,威风地将对方当场抓获。你都做到了,伙计。”金的嘴角罕见地勾了一下。 </p><p>“哈哈哈,”洛马开心地笑起来,“没错,当场抓获!记住这一天吧,以后你可以对其他警员炫耀,你过去的搭档是个靠着超人的直觉与反应,在行凶的前一刻从意想不到的角度英雄般制止犯罪的传奇警察!” </p><p>轿车驶过旧金山的大街,洛马愉快地吹嘘了一路。 </p><p>最后轿车停在洛马的公寓楼下。 </p><p>太阳变成了火红色。洛马停止了吹嘘。他看着夕阳,突然很想哭。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留在车里,留在旧金山警局。他的理性告诉自己,自己会有新的搭档,会有新的生活。但此刻他依然很想哭。 </p><p>“副驾驶座位底下,给你的礼物。”金指了指洛马屁股下面。洛马眨了眨眼,伸手掏出一个盒子,打开发现是一顶崭新的黑色礼帽,与自己头顶的一模一样,不过没有一丝尘埃与血迹。洛马愣了一下。 </p><p>“先前送你的那顶已经旧了吧,但你好像很喜欢,所以再送你一顶新的。” </p><p>他们长久地对视。洛马不知道自己这副眼眶泛红的模样会不会被对方嘲笑,但他不在乎。 </p><p>“再见,伙计,祝你工作顺利。”金说。 </p><p>“再见,伙计,你也是。”洛马勉强说。然后他下了车。 </p><p> </p><p> </p><p> </p><p> </p>
很喜欢这篇!有点轻松俏皮的风味,两个人的人物塑造也很好www互动好可爱,因为知道对方很喜欢自己送的帽子所以再送一顶什么的))(因为不是读者所以也提不出什么好的建议但是就是很喜欢这种直白流畅的小故事!!摩多摩多!作者加油!)
有人喜欢就已经很开心了,感谢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