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作者:夜雀子 </p><p> </p><p>评论:随意 </p><p> </p><p> </p><p>欢迎来到全民辩论电台,今日为大家带来的辩论主题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吗”。与过往节目相同,本节目设置“选手+听众”双重辩论赛区,听众可根据想法在正方或反方区域留言评论,获赞数将作为票数计入对应阵营,辩论结果按阵营得票数决定。 </p><p>现在,我台将播放线下辩论赛现场局部录音供听众参考。正方的论点为“落日和夕阳不是同一件事”,反方的论点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录音将从正方发言开始播放。 </p><p> </p><p>———————————— </p><p> </p><p>正方一辩: </p><p>我方认为,落日与夕阳不是同一件事。首先从字面来看,“落日”指的是名为太阳的物体在一天中的某种运行状态,因此落日是一个在特定时间点内的动态过程。反观“夕阳”一词,夕代表的是一个准确的时间点,而阳指的是事物,两者组合后形成的是一个客观的、静态的片段,与“落日”展示的动态轨迹正好相反。两种状态正好互斥的词语,又怎么能说是同一件事呢?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p><p>主持人: </p><p>接下来有请反方一辩发言。 </p><p>反方一辩: </p><p>我方认为,两者是同一件事。让我们以刚才正方的发言为基础,来重新审视“落日”与“夕阳”这两个词。从正方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两者都是指名为太阳的事物在特定时间点内的同一种特殊状态。我们判断一件事是否有关联,只看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既然都是太阳的相同状态,自然指的就是同一件事。至于这件事是静态还是动态,与这两个词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有何关系? </p><p>主持人: </p><p>请正方二辩发言。 </p><p>正方二辩: </p><p>我方认为反方一辩有诡辩嫌疑。评判事物是否有关联,不能只从局部判断,而是应当全面判断。否则按照反方说法,你我都是相同物种的生命,但我难道能说我是你祖宗吗? </p><p>主持人: </p><p>正方二辩,请围绕论点展开辩论,否则将剥夺你发言资格。 </p><p>正方二辩: </p><p>不好意思,请允许我收回不恰当的比喻。总而言之,局部的判断必然会偏离事物的本质,如果忽略了事物的运动状态,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朝日和夕阳是同一个东西,然而这明显偏离了语言的准确性,是极为不妥当的。因此我方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并非同一件事。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p><p>主持人: </p><p>请反方二辩发言。 </p><p>反方二辩: </p><p>首先请让我指出正方二辩说辞中的明显逻辑矛盾。朝日与夕阳不能归为同一件事的理由,是因为“朝夕”二字指的是不同的时间状态,在改变了对照因素的情况下去讨论本次论题,纯属牛头不对马嘴。我们在描述一件事情时,通常会从时间地点人物或事物三个要素出发,这三个要素构成了事物的本质。我方始终强调,看问题一定要从本质出发,而不是被其他辅助元素干扰。落日与夕阳二词,时间要素上均指下午五点至七点这段期间,地点上都位于天空,而参与物自然是太阳这唯一事物。三要素已齐全,判断两者为同一件事,并无任何不妥。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p><p>主持人: </p><p>请正方三辩发言。 </p><p>正方三辩: </p><p>好的。从刚才几轮对话来看,反方队友始终围绕着时间地点参与者三要素开展辩论,甚至说到了什么事物本质之类的话题。这看起来很有说服力,但却忽略了汉语的特殊性。在汉语中,有时候一个字就能同时集合反方重视的三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字与字的组合甚至可以视为一句话。 </p><p>首先我们看落日这个词,“落”是动词,描述了物体从上自下的运动状态,可以说它具备了空间要素,与此同时,事物不可能在静止的环境中运动,运动必然伴随时间流逝,因此它同时具备了时间要素。再看“日”这个字,这个字狭义上指的是太阳这个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的事物,但广义上它却可以用来描述“以太阳变化规律为周期的某种时间状态”,此时它又具备了时间要素。在此情况下,落日这个词具备了两个时间要素、一个空间要素、一个参与者要素。再看夕阳这个词,“夕”具备的就是时间要素,而“阳”也只能指参与者要素,夕阳二字组合后,具备的只有时间和参与者两个要素,却缺少了空间要素。按照反方说法,事物的本质联系与三要素分不开,此时双方明显要素不对等,又怎能视为一体?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请反方队友发言。 </p><p>反方三辩: </p><p>既然正方队友谈及语言的特殊性,那我方也借此机会,论述我方观点。语言为什么产生?为的就是让交谈双方能够在有限的时间中取得共识,而只要能让人在交谈过程中立刻联想到对应的事物,那么词语说到底也就只是个代称。打个比方,现在各位正方队友具有辩论赛选手的身份,所以喊道一辩二辩之类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指代谁,但与此同时,你们各自的姓名依旧有效,当喊到名字时,也能立刻对应到本人。这说明什么?说明语言上的变化可能与交谈者的情绪、身处的环境有关,但绝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 </p><p>在此情况下,我们再看论题。正方队友咬文嚼字试图证明落日与夕阳在词性上不同,但你们可发现,首先这两个词的共同参与者——太阳——已经具备了两种描述,也就是“日”和“阳”。日、阳均是太阳的代称,但提到落日与夕阳时,并不影响人们迅速联想到相同的事物。这难道不足以证明,这两个不同的代称词语,并不影响事物本质吗?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p><p>主持人: </p><p>接下来请正方四辩进行第一轮辩论的总结。 </p><p>正方四辩: </p><p>好的主持人。我方坚决认为,评判两个事物是否有关联,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其身处的环境、本身的状态、以及形成的结果等方面。我方刚才从事物的客观状态、词语的用词规律上进行了论述,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指的并非同一件事,谢谢。 </p><p>主持人: </p><p>请反方四辩进行第一轮辩论总结。 </p><p>反方四辩: </p><p>我方始终认为,做任何事情均应透过现象看本质,而非受到过多因素干扰。本期论题为“落日和夕阳是同一件事吗”,我们就应当围绕提及这两个词时是否能指向同一件事来进行判断。我方通过判断事物本质的要素以及接收信息者的正常反应进行论述,坚决认为落日与夕阳就是一件事,谢谢。 </p><p>主持人: </p><p>第一轮辩论到此结束,此时进入中场投票时间,请现场旁听者按照要求进行投票,双方辩手可返回休息区休息,等待第二轮辩论。 </p><p> </p><p>———————————— </p><p> </p><p>由于时间关系,录音播放到此结束。不知面对此论题,各位听众有何想法?各位是支持正方观点,认为落日与夕阳并非同一件事,还是支持反方观点,认为两者说的就是同一件事呢?欢迎各位有兴趣的听众在阵营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论点,听众投票期结束后,将有工作人员按照规则进行计票,决定最终的辩论结果。 </p><p>那么,感谢各位听众倾听,让我们下期再见! </p><p> </p><p>END </p><p> </p><p> </p>
笑死,梦回大学生辩论赛。我投正方一票,我觉得正方的辩论更有活(不是)。当然反方也很有条理。不过因为整个议题就看上去偏向咬文嚼字大比拼,正方在咬文嚼字方面我个人认为比反方更胜一筹。(绝对不是因为我是你祖宗这种违规发言)。反方吃亏在一直试图盘逻辑,但是好几棒还是在咬文嚼字。不过反方的三辩:两个不同的代称词语,并不影响事物本质,点出这点确实打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