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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五古〕〔平水韻一先〕
化外八千舍,人間享樂天,
不登朱紫殿,閒釣武陵船。
卻恨風雲慘,魂銷淚黯然,
漂蘋無定處,浮絮豈能全?
【贈友其一】〔五古〕〔五古十灰韻〕
我住白丁川,君家翰林臺;
一侍草間鶴,一握玉枝梅。
草鶴鳴淒淒,玉梅潔皚皚;
毋問蔽身物,遣園共徘徊。
太白月一輪,香山蟻三杯;
舉歌邀嵇呂,欲飲何時哉?
從今莫題鳳,日掃青門開。
【戲題南風天】〔七律〕〔平水韻十灰〕
南風回首柳衣裁
恍惚春朝去又來
夜半寒霖澆薄被
似懸水幕霰銀開
烏樑如蓋重重壓
粉壁生青淡淡哀
若問龍王仙殿處
請君赴我洞天台
【題碧浪雪帆圖】〔七絕〕〔平水韻一東〕
霜兵雪馬嘯雲中,冰箭寒刀奪戰功,
任遣金戈催煉骨,吾心傲日笑冬風!
【遊湖】〔七絕〕〔平水韻七陽〕
新晨細柳露凝香,萬絮飛來滿地霜;
小槳輕催湖半雪,遊心閒氅正清涼。
【美人圖】〔小石調〕〔詞林正韻第八部〕
新桃初春爭道好,落筆輕挑,似舞娉婷腰;
翠尾勤摹遠山俏,墨飛素娥嬌。
簾外熏風偏迴搖,解鈴(兒)偷敲,學翻陽春調;
燕燕尋駐碧樓高,閒坐蘭巢,歌上雲梢。
【風流兒】〔仙呂調〕〔詞林正韻第四部〕
莫教浪子回頭路,《三墳》不過古來書;
醉金陵,夢姑蘇,好景良辰應如故;
且拋功名利祿身外物,換把盞處,揉弦催鼓;
遣散浮雲目。
美人妝臺正誇,明眸偷許,綺窗暗顧;
殷勤暫將琵琶附;
楊柳岸,和風團月莫相負;
襲襲簌簌,依依語語,夭紅錯把香腮妒;
波翻雙鸞舞。
五更雨收雲散,晨雞啼曉,鳴棹驚睏鳧;
懶起梳羽對蓮爐。
執手相看煙波渡。
念去去,藹藹都柳,空歎陽關路;
尤切切,燕釵榴裙,長亭子規語;
怎不忍,秋江口,恁個蘭槳停住;
罷,罷,罷,
為逐塵梯爭袍笏,恐將風流誤。
【東君】〔七絕〕〔平水韻十一真〕
無價琳瑯盈滿目,
飛衣搖佩掃香塵。
夜眠雲榻迎仙客,
解夢何需問鬼神。
天色将晚,杜知贤把大饼卷了卷,硬生生塞进自己嘴里。胯下的“老东西”已经走得东倒西歪,可笑他买下这匹老马的时候还幻想自己人骑白马,如潘岳卫玠般招人喜欢。结果这匹老白马看着品相不错,然而真的骑久了才知道它又懒又馋,走不了几里路便要啃草喝水,在城里街上又四处拉粪,让自诩翩翩少年的杜知贤尴尬万分。
离家游学已经两年之久,全身上下也只剩几两碎银。却不知回家又有何面目去见父母,或许只能勉强讨个营生,赚点花销糊口,唉,真是越想越气闷。
杜知贤少时好剑,不愿学圣人书。父亲便请江湖有名剑客来教他学剑。连大剑客高趾也是他的挂名师父,从十六岁出来游剑江湖,恶人宵小没斩几个,盘缠倒是花得差不多了。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在外花钱也大手大脚,哪怕千金万贯在手也只是狂饮滥赌,有钱的时候自然能够处处表现“江湖豪气”,没钱的时候就只能看人白眼。
从“天下风云出我辈”的年少无畏,到如今从洛阳出来,杜知贤已是“囊中金尽,壮士无颜”。如今才领会到人穷志短的意味,着实是难熬啊。他越想越是不忿,憋屈得两只眼睛尽在道边大树上打转,寻思着干脆一死了之,免得再在人间丢脸。
想到就做,杜知贤翻身下马,牵着“老东西”走进树林里,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悬枝自尽,便尽捡荒僻的地方走。
走得天色完全暗下来,再没有一点光亮,杜知贤才停下脚步,树影重重,又觉得吊死太难受,不如横剑自刎——是啊,自刎才是最江湖侠义的死法。不过,自己堂堂一代少年剑侠,就这样无事自刎,又觉得荒唐。可惜没有对手啊。
老东西打了个响鼻,周围黑漆漆的,但是远处却似乎隐隐地有火光,风中还有淡淡的乐曲声传来。左右暂时死不了,杜知贤便牵着老东西,向着那边的山坳里闷头闯去。一路上几次踩进坑里,脚上都是烂泥。
天色都这么晚了,莫非是不法凶徒在野地聚会?杜知贤摸了摸自己马鞍旁系着的长剑,心中不由有些惴惴。天下奇人异事不可胜数,高趾就曾告诫他,哪怕身负剑术,也不可小觑了江湖高人。
直到他坑坑洼洼地走了大半个时辰,眼前才骤然一亮。原来山林中竟有一大片平地,灯火通明如白昼,往来游人如织,俨然一座小小城池。而令他惊奇的是,往来人物脸上都带着面具,猴面、虎面、兔面、狐面……男女老幼,全部都戴着巧若天工的面具。
“狐……胡仙集!”
杜知贤曾听说此地林中有狐仙聚会,当地人称为胡仙集,常有人误入其中,与狐面男女饮酒作乐,醒来一觉后却身处荒山野岭,而囊中竟有数枚金珠银锭,有此奇遇者广为宣扬,四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只是这里是神都近畿,附近有京军驻守,乱走的人闯入军营,未免吃些苦头,所以闹了一阵后便没人折腾了。
这会儿杜知贤自忖连死都不怕,自然是百无禁忌,也不怕这些妖魔鬼怪,就这样牵着老东西往前直闯。走没几步,几个黑袍犬面人就出现在他身前身后,这些犬面人动作轻捷迅疾,甚至连杜知贤都没有感觉到他们贴近,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也只能暗道一声苦也。
犬面人们一言不发,也不动弹,却见一名狐面少女排开犬面人群,曼声道:“你们这些粗笨家伙,别吓到了今晚的贵客。”
这少女步态狐媚,却又带着一丝憨态可掬的天真味道,只是在杜知贤身上一扫,就令他心中一荡。却见狐面少女上前一步,轻揽他的手臂,笑道:“这位小公子,却不知道怎么闯入这里来。”
杜知贤一开始的惊惧早已褪去,这会儿却生出一股大胆豪气,反而一把搅住狐面少女的细软腰肢,触手之处只觉得香软熨人,他也算是经过风月,却觉得少女的体温比起一般女子更为滚热,有些像是染了风寒。他心思转动,一边笑道:“这里便是胡仙集,不知是也不是?一群山精野怪来这里变化人形,还是哪家王公贵族出来游玩,居然有这么大排场?”
被大胆轻薄的狐面少女也不着恼,只是咯咯轻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狐狸面具,腻声道:“小公子好见识,不过入我胡仙集,便不能用人形,只能用畜生的脸。”
杜知贤用手一摸,这面具非金非木,反而像是真的皮子,他用指头暗暗揉搓几次,却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毛皮。素净的皮面上用墨笔勾勒了几道眉眼五官,似狐非狐。说是狐狸,却有些像是人的五官;说是人,转动之间却有狐狸的风韵。这等画功,必是名家手笔。
杜知贤也不怕,便把面具放在脸上,他没摸到系带,却发现面具像是有黏性一样,已经贴在了自己脸上。这面具和自己的面目妥帖无比地融合在一起,却像是消失了一样。他伸手一摸,却只摸到一张狐狸脸,不由得笑道:“可惜了我的这张俊脸。”
“小公子哪怕是变成了狐狸,也是狐狸中的翩翩少年。”狐面少女拉着他的手往集市深处走去,老东西则被几个犬面男子牵走,看它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好像还挺得意。
“不知姑娘芳名?”
灯火中,狐面少女转过头来,脸上的狐面似笑非笑。过了一会儿,杜知贤听到两个字:“耳奴。”
随着耳奴行走,杜知贤也一路左右观瞧,集市两侧能看见卜卦、医药、绸缎、香油、酒肆……与洛阳城中一般无二。然而这些铺子看着平常,但是却有一些古怪之处。那卜卦人门庭若市,盘坐于庭中的半仙身子是人,脸上罩着一个盲目猫面,排队的却尽是些动物,飞禽走兽,鹿、羊、豹、犬……不一而足。那医药铺子里,一个猴面小厮正在偷吃一颗蓝色果子,却从喉咙里喷出火来。
哗啦一声,他看见一队牛面人抬着一大匣被布蒙住的事物,夯吃夯吃地从他身边经过。那巨匣中隐隐有水汽传来,冷津津地让他浑身发寒。
“这是什么玩意儿?”杜知贤饶有兴致地问。
“公子倒是好运气,今夜是狐公主的生辰,这些都是去献奇珍异宝的。”耳奴似乎对此很是津津乐道,“狐公主生辰的夜里,能闯进来的贵客都会被邀请列席,到那时候,天南海北的稀世奇珍都会现世,公子也能跟着饱饱眼福呢。”
“狐公主?你们狐狸家也能出公主?”杜知贤哈哈大笑,又故意低头沉思道,“不知道这狐公主长得美不美,有没有耳奴美?”
“哼,听到公主就移情别恋,姐姐们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耳奴做出娇蛮模样,这女孩卖弄风情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稚拙感,令杜知贤大有趣味,但这少女转眼间又露出严肃神气,抵指道:“不过等见到公主,你可不能这幅轻薄样子。狐公主乃是天潢贵胄,血统高贵,绝非你能调戏得起。一个不小心,当心被抓去当狐太监!”
杜知贤惊道:“杀头可以,当太监可不成。”转脸就看见远处一家酒肆香气袭人,兜里还有几两碎银,顿时充阔的心思又起来了,大喊道:“耳奴,不如一伙吃酒去!”
耳奴轻笑道:“你这冤家,兜里银钱没几个,架子倒挺大。章氏酿酒传家,这次前来赴狐仙集,最差的酒也得百金一瓮。你这点银子,大约也就能站在门口,闻闻香罢了。”
只见她手指一晃,却是一个小钱囊。杜知贤一摸腰间,嘿嘿干笑,不再做声。耳奴没再臊他,款款走入酒肆,过不一会儿擎了一个玉杯出来,还未走近,杜知贤就闻到一股疏朗的酒香。
“好酒!”
耳奴用两根葱指掩着酒杯,轻轻递过去,笑道:“让你这穷公子也尝尝,这可是进贡给狐公主的‘海内青天’,滴入了三滴麒麟血,又在藏风聚水的古苍梧底下埋了三十年,人间难有的稀罕物事。”
杜知贤接过酒杯,细细一闻,只觉得脑门一炸,竟然已有三分微醺。他沉吟半晌,一饮而尽。
“如何?”耳奴矜持地问。
“如果让我能再喝一次,减寿十年也愿意。”杜知贤叹道。
“呸,想得美。”
海内青天下肚,杜知贤只觉得世界好像稍微扭曲了一点,这个光怪陆离的胡仙集也变得合理了起来。他摸摸自己脸上的狐狸面具,却觉得这已经是自己的脸。
接下来的路途他也恍恍惚惚,只记得自己在不停大笑,好像看见了无数奇异而绝妙的事物,世界上的一切突然都变得可爱起来。心情爽快,也觉得自己之前无故寻死实在是愚笨无及。而一股越战越勇的气势却从体内生发出来,令他几乎是牵着耳奴的手开始阔步前行。不知何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胡仙集的尽头。
不知不觉地,这里聚集了许许多多的人。两排戴着狐面的男女就像是上朝一样坐在篝火两侧,耳奴牵着杜知贤的手,越过篝火,来到狐面人们的尽头。
杜知贤见到了狐公主。
狐公主的脸上也戴着狐狸面具,与耳奴相比,狐公主的体态更为妩媚动人。若耳奴是小家碧玉般的美,狐公主就配得上国色天香四个字,明明没有露出脸,举手投足却自有一派矜贵气息。她坐在一头金色巨虎怀中,身边则端坐着一名狼面男子与一名猿面老者。
“耳奴,哪儿去了?”狐公主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但是杜知贤却发现耳奴的身体绷紧了,之前还言笑嫣然的少女板起脸来,无声地行了个礼。
“这就是今晚的贵客?”狐公主透过面具看了一眼杜知贤,那面具后的冷漠眼神让他浑身一震,酒都醒了五分,只听到一句:“坐下吧。”
杜知贤浑浑噩噩地坐下,还没有从之前的酒意中清醒上来。耳奴一转身便端了酒菜上来,杜知贤有肉便吃,有酒便饮,放开心怀地箕坐于地。就看见底下已经有仆从抬了一只匣子上来,恭恭敬敬地放在公主面前。
“我家主人,为狐公主祝寿,献上,张僧繇真迹,飞虎图一副。”
说话的仆从说话怪腔怪调,声音又宽又扁,活像是一只大蛤蟆在说话。两个仆打开盒子,取出一副被符篆封住的卷轴。
“喔,怎么封着?”狐公主懒洋洋地问,“又不是妖精,再说了,我们有这么多妖精,怎么一幅画还得封着?展开给我看看。”
众人会意地齐声大笑,那仆人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高声道:“公主有所不知,张僧繇一只画笔已然通神,这张飞虎图杀器太重,若是展开了,怕是冲撞了公主。”
“哼!好笑,展开,我又岂会怕一幅画?”狐公主不耐烦地一拍手,“快!”
蛤蟆仆人叹了一口气,唰地一声撕下上面的符篆,然后缓缓展开。火光明灭之下,杜知贤恍然看见画纸上真的有一头双翅飞虎正在摇头摆尾。顾盼之际,腥风扑鼻,好像真的有一头猛虎近在咫尺。
突然,一声虎啸在众人耳边响起。火光映照下,画中的飞虎竟然真的从画上走了下来,众人全部屏息静气,试图分辨这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神物显灵。这火光中的猛虎似乎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捧着画轴的仆人们抖若筛糠,却一动都不敢动。光虎四处逡巡了一圈,似乎在嗅闻什么。
突然间,光虎转向狐公主。狐公主倚靠的金虎睁开双眼,发出一声警惧的咆哮,而狐公主已经脸颊发白。
“哼!孽障!”狐公主左首坐着的狼面男子呛一声拔剑出鞘,“滚回去!”
这狼面男人只是拔剑,就给周围的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就连喝得五迷三道的杜知贤都为之一惊,就好像有人用刀锋贴在他脖子上一样。连光虎也为之一退,对峙数秒后,光虎猛地往黑暗的林中一遁,就此消失不见。
火光好像恢复了正常,之前光虎现身时黯淡了许久的火焰重新亮了起来,而捧着画卷的仆从们却发出难听的哀嚎,画纸上已经空无一物。
蛤蟆仆人重重磕头,哀声道:“损毁了献给公主的礼物,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不!”狐公主已经恢复了正常,笑道,“好,不愧是张僧繇的遗作,神乎其技,赏!”
蛤蟆仆人这才喜笑颜开,千恩万谢地领了赏钱下去了。
下一匣礼物接踵而至,这次的礼物是一头会说话的鹦鹉。
“会说话的鹦鹉又有什么稀奇?”狐公主不屑道,“谁家养的鹦鹉都会说话,这只又有什么与众不同了。”
“启禀狐公主,这头鹦鹉会读人心。”这次的仆人说话像蛇一样又细又慢。他一招手,仆从们就掀开了鸟笼上的蒙皮。里面是一只白羽鹦鹉,头上还有一撮金羽,煞是可爱。
“公主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人,这鹦鹉便能说出他心里在想什么。”蛇仆人恭恭敬敬地说。
“嗯……”这样玩具很明显令狐公主动心了,她思忖片刻,一指蛇仆人,“我想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鹦鹉顿时高叫起来:“肚子饿了,嘶嘶,想吃刚才看见的小鸟儿,又甜又嫩的小鸟儿,骗出去,勒死,活活吃掉,吃掉,吃掉!”
蛇仆人面色惨变,跪下连声求饶。狐公主却不以为忤,哈哈大笑,然后又指了刚才左边吓退光虎的狼面男子。
鹦鹉嘎嘎笑了两声:“好威风,我好威风,想必公主一定煞是佩服我的本领!”
“哼!”狼面男子作势要拔剑,却被狐公主的一只手按住。“好啦好啦,你本事确实大。鹦鹉说得不错。”
狐公主眼睛一转,又指向右边的老人。“那他呢?”
猿面老者嘿然一笑,就坐在原地不动。鹦鹉拍拍翅膀,又拍拍翅膀,却始终不说话。
“嗯,不愧是猿老师。”狐公主似乎并不对这结果感到意外,而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猿老师武功通神,心念早已收摄无形,怎么会被一头鸟儿看破。”
猿面老人捋了捋面具下露出的山羊胡子,摇头晃脑。
狐公主又看了看四周,目光却停在杜知贤身上。玉指一挥,娇声道:“鹦鹉,看看这小子心里在想什么?”
“嘎嘎,狐公主这般人间绝色,不知能否一亲芳泽?”鹦鹉口无遮拦地大声宣告,让杜知贤面色颇为难看。
场中静默了一瞬,然后哄堂大笑。狐公主笑得东倒西歪,就连坐在右手的猿面老人也轻轻发笑,只有左手的狼面男人没有笑,而是恶狠狠地瞪着杜知贤。
“公主,待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斩下人头来,为你出气!”狼面男人粗声道。
“嗯……狼将军,没见他身上配着剑吗?你未必打得过呢。”狐公主没有劝阻,反而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伤了你可怎么办?”
“我怕这个小子?”狼面男人怒视杜知贤。杜知贤酒意上涌,心中却一团火腾起,便连鞘抽出剑来,乜斜着眼道:“山精鬼怪一流,也敢大口炎炎,号称要斩我人头?谁斩谁的人头还不知道,不要胡吹大气。”
两人剑拔弩张,狐公主反而拍手叫好。
狼面男人呛的一声拔出剑来,杜知贤却已经贴近了他的身子,在他拔剑拔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封住了狼面男人出剑的动作。只要他再拔出一寸,杜知贤的剑刃就会切进他的手腕。狼面男人面色丕变,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斗了几招,杜知贤只觉得今晚自己的剑术似乎超水平发挥一般,在半醉半醒之间,自己的反应与直觉就像是灵神附体般,未卜先知地将狼面男人的攻势封死在鞘中。
“够了。”猿面老人提声道,“狼将军,你输了。”
狼面男人僵持片刻,缓缓退开,把自己的剑往地上一掷,大步流星地闷声离开。
宴会现场安静无声,杜知贤环视周围,自己居然在一瞬间变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蜀中第一名剑高趾是你什么人?”猿面老人打破沉默,他倒了一碗酒,缓缓饮下。
“正是家师。”杜知贤腆着脸说,没有提自己只是个记名弟子。
“来,坐这儿。”狐公主拍拍她身边的位置,那是之前狼将军坐的地方,离狐公主本人只有一臂之遥,杜知贤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上去,还坐得离这头狐狸更近了些,坐下后,只感到腰上一痛,却是被侍立在一边的耳奴偷偷拧了一把。
“诶呦,美人恩难消受啊……”杜知贤一边喊疼,一边厢那鹦鹉和蛇仆人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鹦鹉,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狐公主往后一靠,有些意兴阑珊地指向她自己,“我在想什么?”
“……”鹦鹉好像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
“嗯。”狐公主端详了一下自己保养完美的指甲,“我不喜欢这个礼物,两个,都拖下去打死。”
不顾蛇仆人的求饶,几个犬面仆人把他和鸟笼都拖了下去,然后就是棍棒乱打的声音,鸟笼里的鹦鹉一开始还惊叫了两声,然后就没了声音。
“下一个。”狐公主挥挥手,“给我看看下一个是什么玩意儿。”
几个牛面人抬了之前杜知贤见过的那只大箱上来。这次掀开蒙布,里面是一个透明水晶箱。杜知贤瞪大眼睛,一瞬也不眨眼。
里面是一头南海鲛人。
没有志怪故事里传言的那么美丽,这鲛人有着一头水草般乱蓬蓬的头发,指甲颀长,看上去好像在水里睡着了一样。她的下身是真正的一条鱼尾,在水里缓缓拍打着。水晶箱底下铺满了一层烁烁明珠,却不知道是有人丢下去的,还是真的鲛人垂泪便成明珠。
一名仆人丢了一条生鱼进去,鲛人立刻像是活了一样,凶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鱼身,又用利爪一撕,将它撕成两截,连骨带肉地嚼碎吞下去。狐公主似乎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咯咯直笑,不停吩咐仆人们再多丢几条鱼下去。
杜知贤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转眼看见猿面老人也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手痒。
“公主殿下,不如让老朽和这位剑侠之后……比剑助兴?”
狐公主似乎对猿面老人很是敬重,闻言便不再嬉笑,挥手让仆人们撤下了兀自在撕咬不休的鲛人。
杜知贤知道,重头戏来了。他提着自己的剑走出自己的席位,却发现猿面老人手中空空如也。
“不用剑,用树枝就行。”猿面老人随意从林间捡来两根树枝,“这个比剑很简单,谁先点到对方,谁就赢,怎么样?”
“没问题。”杜知贤一肚子酒晃荡来晃荡去,正想着怎么消化,他拿起一根树枝,掂量了一下分量,暗忖这老头儿还挺有眼力,这根树枝沉甸甸的,手感居然和自己的剑差不多。他摆好架势,刚要出剑,却发现猿面老人已经消失了。
“嗯?”
他抬起头,看见正如猴子般蹲在一根树枝上的老人。
“真的是猴子成精?”杜知贤转开一步,闪开一剑,对方的动作快得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鬼魅,如果不是今晚状态奇佳,杜知贤早已被点中四五次。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老师所教授的剑艺有多么高超,就连老者这样的剑术高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攻破自己的闪避。
杜知贤眼力极佳,哪怕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能迅速判断出老人的动作,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奇人。猿面老人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一组精美的,以猿猴为主题的舞蹈。老人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像是真正的猿猴,轻捷、敏锐、乃至于能够在树枝上轻盈速走。
那我就变成狐狸吧。
杜知贤弯下腰,开始学着狐狸一般地跑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灵便了一些,没有任何窒碍,所有动作就这样出现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的身体一直一直在练习这些动作一样。像狐狸一样奔跑,像狐狸一样跳跃,像狐狸一样撕咬。他脸上的面具开始燥热起来,就像是一张热腾腾的膏药贴在脸上,反而让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只狐狸了。
周围的视野在不断变换,他和老人也在斗剑中快速位移,一团灰影与一团黄光互相追逐,杜知贤在某一个时刻开始疑惑,自己是如何爬上树来的,然而这点疑惑很快被酒意与狂热所驱倒,他在半醉半醒的迷梦中追寻着自己的猎物,如同真正的狐狸在狩猎一般。逐渐地,他身上出现了毛发,耳朵开始变尖变长,双手双脚也被野兽的爪子所取代,身上也长出了能够平衡身体的巨大尾巴。
杜知贤彻底变成了一只狐狸。
狐公主坐在原地,看得大笑不止。二人的缠斗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等到终于风尘安定下来后,一头狐狸人立而起,环视四周,神色惶然,却又有难驯的天生野性流露。
“来吧。狐公子。”狐公主伸出手向它招揽,“来吧。来我这里。”
这头新生的狐狸坐在原地,似乎想了很久,然后慢慢走向狐公主,渐渐与众兽一起湮没在繁密的树林深处。
天明之后,一头重获自由的白马在山林间奔驰,模样神骏无比,有樵夫目睹,以为是天马降世,倒是引得官兵前来围捕了几次,却终于没有找到。
景龙四年。李隆基发动唐隆之变,以禁军官兵攻入宫中。武曌的孙女,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据传死于乱兵之中,终年二十五。
《太平广记》:“唐景龙年,安乐公主于洛州道光坊造安乐寺,用钱数百万。童谣曰:‘可怜安乐寺,了了树头悬。’后诛逆韦,并杀安乐,斩首悬于竿上,改为悖逆庶人。”
又有野史言,兵变之日,安乐寺有大群狐狸、野犬之属四处奔散,逃出城外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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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大学时候写着玩的
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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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散文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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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
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未开化人,但他们的刀和弓箭能轻松了结一个蠢货冒险家,那我只剩下手枪和喝醉后的愚蠢勇气。
具体劫人过程我现在记不清了,我大概用火把驱赶着他们的骆驼,冲散了人群。就在骆驼们四处大闹的时候,我包着沙漠地带最常见的头巾,混进了祭祀仪式的最中心,在他们反应过来前,一刀切断了美人儿手上的绳索,牵着她以我平生最快的速度逃走,赶到我土墙后的骆驼上,骑着骆驼,在太阳升起之前赶回镇子,然后在这班土人回到镇上之前带着行李逃跑……计划很简单,考虑到这是喝了两瓶椰枣烧酒后制定的计划,我觉得还不赖。
岔子出在哪儿?那个女人拽住我的手腕不放,而且她的力气比我想得要大很多,当她开始大喊大叫,拖住我不让我走的时候,我想,操,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然后我跟那个女人纠缠起来。我承认她很火辣,各种意义上。虽然她狠狠给了我两拳,但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身体柔软丰弹的触感,近距离纠缠时候滚烫的鼻息,眼泪,和眼泪后面那双雨后晚霞一样透红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芒下反射出的色泽,胜过我在纽约博物馆里见过的那块世界上最宝贵的红宝石。那块红宝石来自远东,是罕见的没有裂隙纯粹无比的红宝石,它的光泽比之也逊色三分……
如果当时不是我喝多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被她推倒,失去重心,落入那口古井里。
而如果不是我在坠落的过程中碰撞了井壁好几次,下面又是一堆非常柔软的细沙,我想我没办法活着走出那里。后来我知道,那地方本身就是让从上方坠落的祭品活着落到井底,然后发现那里真正的秘密。我坠落到底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多处擦伤,但万幸没有骨折。
然后,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我落在井底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光。不是头顶的光,井口应该在的地方黑漆漆的,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是个蠢货,我早就知道这一点,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在接近黑暗的地方,你对任何一点微小的光线都会特别敏感,我摸索着古代的井壁,找到了一个狭小的开口,那里有一条廊道,另一侧有新鲜的风和空气传来,以及给予人一线希望的光芒。我忍着浑身上下的痛楚,沿着走廊缓缓向前走,几分钟后,眼前豁然开朗,然后我所寻找的古代遗迹就出现在我眼前。
当然,我也遇到了它,我之前从未想到这里还会有这种极度罕见的东西存在……一个超自然生命。
那是一个非常美的地方,哪怕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我一生中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比不上那座奇迹般的地下古城。我出生在一个乡下小镇里,十五岁坐火车到大城市读书。我对美洲之外古代文明、历史的了解来自于课本,以及探险家们留下的笔记上那些手绘的图案。照相技术那时候还不发达,器材笨重,所以考古探险的冒险家们多少会一点素描的手艺。我看过手绘的丛林深处的神庙,被藤蔓包裹着的金字塔,上千年祭祀留下的骷髅之地,石窟里原始人的骨器和壁画,或是最罕见的,好像在梦里出现的那些“神”的残骸,或是二手、三手的记录。
但这些二三手的记录永远也不会教给你,当你真正面对一个超自然生命的时候,你能做什么,或者说你应该做什么。
我当时不太能确定,但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希克索斯人的古代城邦,我从出土的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碑刻里读到过这个地方。在诸多失落在沙尘中的城邦里,有一个被古老精魂统治的城邦,名叫朵埃尔之地。传说朵埃尔之地位于冥界与人间土地的交汇处,被所有人遗忘的死者会在这里盘桓,然后被“遗忘者”吃掉。这些灵魂就此消逝,从阳间与冥界的转生循环中就此脱身,彻底化作沙漠中的尘土。
我亲眼见到了“遗忘者”,而且我意识到它是一条龙。
我走出那个狭小的山洞,光亮让我眯起眼睛,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看清我所站的地方。一个巨大空阔的地下空洞,头顶是倾斜的巨大岩石,而岩石下是规则的、闪烁着贵金属光泽的古老建筑。公元前古埃及王朝所特有的建筑风格,残垣断瓦,一半的城池被岩石压碎,埋没在数千万吨的黄沙中。
有一丛黯淡的光线从天顶的一个地裂上洒下来,地上积满了堆成小山的沙尘,然后沙尘中,深红色的宝石一闪而过,我意识到一头庞大而惊悚的巨兽趴伏在我面前那块宽阔的平台,周围的石柱表明这是祭祀之地。它伸开自己背上的翅膀,流沙从翅膀上滑落下来,露出斑斓的、树叶一样层叠的皮鳞。像是有一层彩虹色的皮膜覆盖在它的表面,脊背上有着爬行动物般的骨刺,然后是鳄鱼般的头部,以及瞬膜包裹下深邃的红色眼睛。
我长久地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望着这头神话中的野兽抬起头颅,平静地俯视我。
我的头脑中回响起某种声音向我问好……我猜想这种生物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用这种方式和古人交流。接下来它的形体发生了更为惊人的转变,向内卷缩的气球一样,它开始缩小、变形,鳞片收回皮肤内侧,转变为光滑赤裸的肌肤。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时间,然后在我面前,之前那个把我推下来的赤眼女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身上披着一层斑斓的丝绸。她缓步向前,有着难以言喻的高贵气场,沙尘雪一样地从天井中洒下,堆积在数千年前的金色遗迹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的呼吸和细沙落下的沙沙声。
这是我与它的相会。
她不会说话,我们之间自始至终通过心灵交流。她说她的名字是被遗忘者,是盘踞在朵埃尔之地的神明。她依靠长久的祭祀实体化,在这里看守着这座被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古代遗迹。每隔二十年,居住在附近的土人都会献上古老罕见的血脉,当初有着红色眼睛的希克索斯人的血脉,她吞噬那些祭品的记忆为生,然后那些人祭在这里生活、自杀、或老死。
地下暗河在这里经过,这座小小的自给自足的城邦有着自己的果园和农田,千百年来它们自如生长,葡萄藤逐渐覆盖了那些曾经有着精美纹饰的墙壁和居室。紫红色的饱满葡萄落在地上的凹槽里,时间自然将它们酿造成醉人的美酒。这些酒浆千百年来顺着地下暗河不断流淌,成为了大地的酒杯。数十里外有一座绿洲,里面有一口泉眼被称为酒神之泉,每年十一月份,泉水就会散发出馥郁的甜香味,在那里经常有骆驼在那里喝醉。
被遗忘者说,她在这里非常寂寞。
我拨开那些层层叠叠的,在远离地面,靠地裂缝隙中的一缕缕天光而生长的葡萄藤,打着火把观察那些千年之前的遗刻,询问被遗忘者古老的秘密。壁刻上的图形告诉我,在数千年前,这座城邦是由想要被遗忘的流亡者所建立的。他们来自古老文明的各个城市,被抛弃的人、被伤害的人,想要逃离的人……只要他们虔诚祈祷,就能在这里找到隐居者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者的城邦位于沙漠中最荒僻的远处,远离了外界的战火与纷争,他们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神话和传说中的城邦。
自给自足的朵埃尔之地是古代沙漠中的隐秘桃源,而被遗忘者说,她就是在那个时期诞生的精灵。是愿望与现实交媾后产下的神灵,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愿望,一种梦境。最开始她非常孱弱,只能潜进流泪入睡者的梦境,替他们擦去眼泪,平复悲痛;之后梦境逐渐传播开来,人们的记忆和情绪供养她,令她逐渐壮大,乃至于影响力逐渐增长。
最后,她说,强烈而迫切的愿望引起了巨大的地震。世界的底部回应了这份愿望,朵埃尔之地在巨大的地震中沉入沙海,所有人都在幽深、冷暗的地下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安静地沉眠。在古代神话中,会有冥界之神对他们的灵魂进行审判,但朵埃尔之地不会,所有的灵魂都会被遗忘者所吞吃,所有他们存在的痕迹、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因果,都会被遗忘者抹除。在此之后,朵埃尔之地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世上了。
灵魂被吞吃?
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容易被常人理解的说法,她从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最深刻激烈的情感中诞生,也以这些东西为食。当然,她最渴切的就是孤独与寂寞,而我身上充满了这种巨大的能量。我的寂寞与孤独像是失控的火焰,突然间因为女人而点燃,贪婪地攫取更多的精神和力量。
我说,我明明是个热情浪子,一个酗酒的精神上的吉普赛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多久,永远追求更加刺激的冒险和人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陷入突如其来的恋情,爱上一个一面之缘的女人,在热恋中纵情体验甜蜜美好,在该了断的时候迅速了断,从不让他人伤我太深。
被遗忘者说,爱与孤独寂寞正是一体两面,人们因为孤独与寂寞才渴望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用那女人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站在几千年前的石刻下,面前是葡萄酒发酵的池塘,有一股非常浓郁的水果发酵气息从这里升起,甜,但是又带着腐烂的臭味。暗河冲刷出的隧道里有空气流动,把酸臭的气味冲刷走了。
几千年来,数百个处女被送到这里维系她的存在。这些女孩们必须是刚刚情窦初开的年纪,刚学会去爱上一个男人,但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热恋。她们居住在这座早就死去的空寂城市里,而被遗忘者就舔舐着她们身上活跃的青春,她们梦中的恋情,梦中本应享有的不存在的人生。在她们跳下暗河之前,已经无法忍受这里的寂寞和孤独,像是一滴血渗入千年未变的沙地,作为被遗忘的新娘,消失在世界的底部。
所有的被遗忘的新娘,最后都成了我。被遗忘者用某个女孩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说。在朵埃尔之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情郎的被遗忘的新娘。她们梦想中的情郎离这里过于遥远,有一片无法渡过的沙漠横亘其间。
我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她等待了许久的男人,我想,我必须离开这里,而如果我成为她等待的那个男人,我就能够让她带我离开这里。朱利安·史密斯的生命不该停止在这里,我还想回到人世间,重新享受美酒与佳人,赚取金钱与名声,让从南到北的所有人都认识朱利安这个名字。
我抱住她,吻她,她没有反抗,有很细微的回应,像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孩们在学习。
后来我对她说,我要带你走。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壁画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我背诵朵埃尔壁画上的故事和历史,把金色的杯子和首饰塞满了自己的腰包。这些古老的贵金属制品历经千年依然没有朽烂,朵埃尔之地的移民们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带进了这座地下的墓穴,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财宝就躺在岩层中间,和它们曾经的主人一样被外部世界遗忘。
被遗忘者沉默了许久,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拒绝。我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这种事,她们说:朱利安,你是一个坏男人,你永远无法给人安全感。你永远不会全身心地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信任别人,这也使得永远没有人会真正全身心地爱你,也不会有人真正全身心地信任你。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我耸耸肩说,我会自己找路,从井里爬上去。
井已经被封闭了,被遗忘者说,沉重的铁链把石板绑在井口,这是我在梦中告诉他们的事。他们恐惧被遗忘之沙席卷的梦境,这片沙漠地下的被遗忘之地就是他们心中的冥界,被遗忘就是真正永恒的死亡。他们向我祈祷,祈祷永远不被沙漠淹没。他们热情地开辟道路,向着外面的世界,你来的那个世界,正在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前进。外面的东西洪水一般地涌入,枪支、烈酒、战争……还有你这样的冒险家。你来自于众人的世界,喧嚣而暴涨的人类的世界,而这里是被遗忘的不存在之城。
唯一的道路,她说,只有一条路能够跨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凿穿孤独打造的壁障,横越遗忘的沙漠……我可以带你走,我可以跟你走,但你必须理解,那条唯一的道路是什么。是什么让寂寞与孤独中降生的龙生存?是什么能让它在离开自己的根源后依然有存在的意义?
答案一直就在名为朱利安的浪子心中,我知道那个答案,在我们第一次对话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数个星期的时光,借着古老的黄金镜子看自己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原先那个剽悍的冒险家,现在镜子里的人有着一把大胡子,眼睛微微泛红,活像是画册里的丛林野人。
我会带你走的,我对龙说,我会带你去看纽约和芝加哥,几千年来人们的新发明,冒着烟囱的工厂,河中的汽轮和海上的战舰。人们互相厮杀的战场,天空中巨大的铁鸟和灰色的楼群。他们发掘出了巨人和矮人的尸骨,远在几百万年前的恐龙的化石,也制造出了能够在海里潜航的潜艇和看见遥远星空的镜子。人们热切地探索着已知与未知的世界,甚至抬头看向群星,想在那里开拓新的土地。
我会爱你,我对她说下诺言,爱与寂寞孤独是一体两面,你从寂寞孤独中诞生,爱是你心中最真切的渴望,也是你生命的源泉。我们会创造真切的记忆,令你能够拥有真正的生命。命运令我横越了被遗忘的沙漠,来到被遗忘的遗迹,遇见了被遗忘的你,这显然已经是一种生命的启示,即将转变我们两人的生命。
被遗忘者用火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我,我想起我去看过的那些在这死去的死者的尸骸。许多祭品跳下了暗河,但也有许多人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头,靠水果和农作物维生,逐渐变得痴呆和僵直,最后再也没有能够给予龙的记忆和情感,如同尸体一样停止了呼吸。被遗忘者的姿态如同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女人,但我发誓她比那个女人更美,更迷人,双眼更明晰透彻,足以靠长久的凝视令我停止呼吸。
她抱住了我,开始转变形态。她说精灵也会死,如果它们离开了自己的根源,失去了自己的力量,神,精灵,龙……这些具备了实体的精魂就会逐渐消逝……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气泡,或是一场久远但终于醒来的梦。借我的身体,龙说,她能获得真正的生命。
我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祈祷奇迹的发生。
被时间遗忘的龙用双翼把我包裹起来,我们一同坠入滚动着烂熟葡萄的酒河,随着河水向前流动,一同随波逐流。我渐渐难以呼吸,龙不停地撞上暗河里的岩石,剧烈的震动似乎永不停息,直到一声巨响,我重新见到了光明,发现自己浑身沐浴在龙血中。我们躺在一口泉水里,这里是一块沙漠中的绿洲,头上是亘古的星空,寒冷,沙漠的夜晚太寒冷了,但是龙的血液是滚烫的。
被遗忘者那红宝石般的眼睛宁静地注视着我,她现在是那个女人的姿态,但这是她第一次用那女人的声音叹息,这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然后她逐渐停止了呼吸。
我祈祷了一整晚,努力对着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始终没有活转过来,奇迹没有发生。我在绿洲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把她埋葬在了绿洲。后来我想,或许龙能够从数十公里的地下暗河中活着出来,但一个真正活着的女人不可以吧。又或者说,既然她能用心灵和我沟通,那我的诺言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我的爱能不能维系她的生命,她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后来……后来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我骑着醉倒在绿洲里的野骆驼,九死一生地回到了文明社会。假装自己是个学者和成功的冒险家,将希克索斯人的遗物四处展示,写书,编造的冒险日记。成为了著名考古学家朱利安。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生日,还是非常感谢你们听我讲故事。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带回了被遗忘者的眼睛,一块完美无瑕的宝石。是的,后来我骑着骆驼回到了那块绿洲,挖开了我埋葬她的地方。下面没有尸体,只有一枚眼睛一样的红宝石。是的,它看上去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色泽,斑纹……十年前的一天,我从我的纪念品箱子里将它取出来,我想把它擦擦干净,在阳光下仔细看看它……就在我把它放在花园桌上,转身去找我的手帕的时候,一只猫头鹰飞来,抓起那块宝石,然后飞走了。
……
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块宝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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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18年桑桑学院F1大赛参赛作品
我站在舞台中央,司仪高高举起我的手臂,而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沉重的水晶奖杯。现在我抬起脸的时候能够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之前领队杨城教给我去念的获奖感言:首先感谢我的队友,感谢所有一起走过的兄弟们,然后是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粉丝们。因为有了你们,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一路风雨中走来,亚洲第一枪神TiS终于站在了世界最高舞台的顶点,手握全世界电子竞技选手仰望的最后荣誉。
我想我应该是流下了眼泪,赛前最后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杨城叼着烟问我:“你会哭么?”
“哭什么?”
“获奖的时候,流一下眼泪,传奇老将最后的完美落幕,比较戏剧化一点。”杨城说。
“看情况吧。”我说,“我试试看。”
我想那滴眼泪应该是流下来了,敏锐的高强度神经网络让我可以体验到泪水在眼眶中凝聚的感觉,但这只是被气氛所感染,我的内心十分宁静。嘈杂的世界此刻像是被隔绝在外,司仪的声音像是被放慢了无数倍,让我可以无限久远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
2011年,那年我第一次遇到杨城,在上海的“火山”网吧。那个时候我十七岁,辍学,离家出走去打FPS电子竞技,就是我妈口中的“打枪游戏”。我的天赋很好,反应速度比一般人快,而且喜欢下苦功,钻研一些小技巧,看地图,研究战术,那个时候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用脑子打游戏。
那个时候我的ID是TianShan,我的名字,余天山的拼音。
那个时候,杨城的ID是Vol_YC,Volcano是火山网吧养的网吧战队,在当地的射击游戏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我是队里的替补,杨城是带我进队的大哥,简单地说,我是他罩的。杨城一直对我期望很高,他枪法很好,是队伍的队长,但是这支队伍一直打不出去,只能参加一些线下的小比赛。
杨城那年二十二岁,正是一个电子竞技选手的黄金年龄。他废寝忘食地苦练,但是队友始终不能让他满意,几位队伍里的老人要么态度不端正,用他的话来说,不思进取,没有一颗冠军的心,只是想混口饭吃,打打游戏而已;要么就是没有天赋,始终练不出来。我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了Vol战队的正式队员。
一年后,Vol战队解散了。
平心而论,我的加入让Vol战队有了一些起色,最关键的一场线下赛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了决赛。对手是外地赶来参赛的一只线下队,有点名气,但这是我们的主场。在打比赛之前,杨城在作战会议上特意提醒我们,让我们注意对面的两个主力输出手。
关起门来后,杨城说,“那两个人有问题。”
我们心领神会。
“有问题”的意思,就是开了挂。
在电子竞技游戏中,开挂作弊是最为人所不齿的行径。但任何电子竞技也没有能够杜绝过开挂这一现象的存在,只要这款游戏的比赛有利可图,利益的驱动就能够让各种“高科技选手”出现在舞台上。低等级的作弊,比如暴力自瞄、透视等等,很容易被系统检测出来,但随着游戏开发方逐步升级反作弊系统,更多的隐蔽作弊手段开始涌现。
“他们的鼠标有问题。”杨城抖了根烟出来,深深吸了一口。
“查不出来?”我问。
“查不出来,他们不肯换设备。”杨城摇摇头,“主办不想让我们搞事情,意思就是让我们就这么打,裁判会多看着他们一点。”
刚开局的时候,我感觉还好,对面给我们的压力并不大。杨城和我的发挥都很稳定, 队友压力有点大,动作有点变形,死的次数有点多,但杨城和我那天的状态真的太好了,用他的话说,我和他都是大赛型选手,压力越大的时候,发挥越好。随着击杀次数的不断上升,我们的积分已经压过了对面一倍。
“妈的,打得爽!搞死他们!!”
这种小型线下比赛其实是很乱的,现场都是我们的粉丝,到处都是污言秽语。精神状态高昂的队友打得忘形,一边狂骂一边团体冲锋,把对面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面五个人中,那个队长突然站了起来,指了指我们,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在一片狂嘘声中坐了回去。
“妈的。”杨城突然一甩鼠标,眼前的屏幕开始重放死亡录像,“他们要开搞了!”
话音刚落,我屏幕一黑,也死了。
我和杨城相继阵亡,剩下就只有崩盘了。
“小心点。”短暂的中场休息时间里,杨城有些烦躁地点了点桌面,我们都嗅到了不好的预感,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除了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外没什么事可干。我们知道他们要开挂,但我们无能为力。
就在那个手势之后,对面给我们的压力骤然增大。我们几乎露头就死,毫无还手之力,哪怕五个冲一个,也会被对面换走两个以上。局面瞬间逆转,完全没办法打,兵败如山倒。我和杨城左右支拙,左冲右突,试过各种战术。用预判雷、用狙蹲、用诱饵……什么战术都没用。战术是在双方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用的,但哪怕你机关算尽,如果对面一枪都不空,见面就带走,什么战术都没用。
对面给我们留了点面子,最后比分80:20,我们输得很惨。
现在想起来,这并不是导致Vol解散的主要原因。
真正最后让我们解散的,是两个月后一次踢馆比赛。有外面的战队来火山网吧踢馆,打钱,一把一千块,一共五局。这个战队我们之前线上打过,实力相当一般,我和杨城的实力稳稳地压制他们的主力,这次送钱上门,我们都想从他们身上找点自信。
进去游戏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如坠冰窖,他们也开了挂,而且全程都开着。
我们被剃了光头,精彩无比地被杀得一干二净。
“你们来我们地盘上找事情!”老四性情最烈,操着椅子就扑了过去,被人拦了下来。
“输不起就别打啊!”
我和杨城没有参与群殴,都坐在原地没动,我们都想赢,我们都有着作为高手的自信,想有一天走上真正的职业舞台,去堂堂正正地比赛,战斗,用自己的技术、智力、勇气和拼搏去换取我们应得的荣誉。但我现在觉得累了,我觉得我的苦练、我的天赋,那些日日夜夜坐在屏幕前一次次练枪,每天三千个爆头,枯燥无味的反复锻炼,试图找到固定的肌肉记忆,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地图上游荡……都毫无意义。
那个队最后被踢出了网吧,比赛无疾而终。这帮人太狂了,毕竟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想处理几个低级鼠标挂不用证据,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
夜里,我们整队人在烧烤摊上喝酒,老四突然哭了,嚎啕大哭。我们都哭了。
第二天,Vol战队解散了。
我回去念了半年书,最难的是一开始,请求父母原谅的时候。一开始熬过去,后面就逐渐好了一些。
半年后,杨城打了我的手机。
“你还在坚持每天练枪么?”
我在坚持。
“还想打职业么?”
我没说话。
“我有一个深圳的职业战队试训机会,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挂断电话后,我想了很久。
第三天,我来到了深圳,一个月后,我成为了PG_TiS。
白金俱乐部,或者说Platinum-Gamer俱乐部,是一家历史很久的电子竞技俱乐部。我领到自己队服的时候,杨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
半个月后,我第一次上场比赛,作为替补。队内的自由人PG_DDD因为身体不适而被换下场,我在赛前四个小时的时候被领队通知即将上场打比赛。
当时的领队叫方海,大家都叫海哥。海哥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里面有三片颜色不一样的药片。
“这是什么?”我心中一沉。
“药。”海哥拍拍杨城的肩膀,“你给他解释吧,我去隔壁。”
“快吃吧。”杨城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比赛前四个小时服用。用来治多动症的,能集中注意力。”
“这……这不违规?!”我觉得手心里都是汗。
“职业俱乐部几乎每家都有。而且这不犯规,打擦边球而已。”杨城淡淡地看着我,“公司会搞一个你的病历证明,日后哪怕被曝光也没关系。”
“但……我不能用自己实力去打么?!”
“人人都有实力,对面吃药,你不吃,你拿什么打,拿头打?”杨城抱着手看着我,“不要说什么尊严、荣誉了,兄弟,我们先养家糊口吧。”
看我还不死心,杨城叹了口气,掏了烟出来,坐到我床上。
“你这半年没放下练枪,我就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重新走上职业道路。”杨城吐了个烟圈,“当年那么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你坚持不抽烟,喝酒的时候只喝一杯,还劝我也不抽烟,不喝酒。我就知道你是个比我有野心的人。抽烟喝酒会缩短职业寿命,破坏你最细小的神经系统。但你觉得,光凭苦练,你能走上世界最巅峰么?”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像是A皇、O皇这种天生神力还要一天练十二个小时的妖怪,你有信心跟他们拼天赋?跟他们拼努力?”杨城的声音越来越响,“电子竞技,胜者为皇。赢,才是最重要的。输家,别人大不了说你一句,喔,有些天赋,很努力,打得很拼,但有个球用?你只可能输,作为王者的陪衬而已。我要赢,我们都要赢。你没有百万里挑一的天赋,就不要想赢得干干净净!药就放在这里,四个小时后,我要看到能够Carry全场,打爆对面的新人王TiS,而不是出道就退役的废物!我实话跟你说,DDD这个团队毒瘤很快就要滚蛋,你如果顶不上,我们就找其它新人,好好把握住机会。”
后来我知道,这三种药片是安定、利他林和莫达非尼。这是我最早吃的“兴奋剂”,很快,我们就不用这三种药,而是用了更先进的药。
但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走上职业舞台时的那种感受。当我走出后台,司仪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并没有为我过多欢呼。我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这是我作为战队替补的首次登台亮相,他们都在期待我的新秀一战,我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握住鼠标的时候,浑身的燥热一下子平息了。
“你是大赛型选手。”坐在我身边的杨城说,“好好打。”
打完后,我去厕所吐了。不是因为羞愧感,而是因为药的副作用。我头晕目眩地坐在隔间的地上,外面来上厕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都在称颂我的ID,但我却恶心欲死。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明明快要晕过去了,但是你的头脑却脱离了你的控制,依然顽强地保持着病态的活跃和神智,想晕晕不过去。
比赛时喝了太多水,吐出来的都是清色的液体。
在我职业生涯最巅峰的时候,网上有人给我写传,把这一场比赛称为明日之星第一次的锋芒毕露,“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第一次踏上职业赛场的新人顶住了所有人的质疑和压力,为观众奉献了一场无可挑剔的比赛,日后的亚洲第一枪神TiS在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而每当我想起这场比赛,我只能想到那种干呕的感觉。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是一个“传奇”,那么这个故事的起点其实还要再往前推。如果后来有一天我想写一本自传,我想这个“亚洲第一枪神”的故事不是在职业赛场上开始,甚至也不是在火山网吧开始,而是把时间轴再往前推……
从2015年开始,国内小部分大型比赛开始有尿检项目。查出来一些知名选手有问题,但是俱乐部和主办方协商后都把事情压下来了。PG俱乐部也紧急停用了这三种药,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替代品。
哪怕是一个队,我们也不是人人都吃药的。有几个队友不知道我们吃药,吃药的都是我和几个“天才”级的主力。而当时我们几个主力喜欢开玩笑,每次看到谁谁谁在比赛的时候喝水,就说他“吃药了”,这已经变成我们一个调侃的段子。因为吃了药之后,很容易口渴,水喝多了又想去上厕所,然而比赛的时候上厕所特别容易耽误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强忍着不去喝水。
开始尿检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身体已经在长时间服药后逐渐产生了一些耐药性,药的效果越来越差,有的时候眼前还会出现一些幻觉和幻听。我跟杨城说了,杨城说他也有一样的状况,但我的症状比他要严重一些。
“这是好事。”杨城说,“这证明你的身体对药物的感应性比我更强,这些药对你的效果更好。”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用成绩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之前那十年的电子竞技选手,是最苦的一代。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听说那些前辈们曾经睡在网吧,一个人颠沛流离,在逆境中顽强地成长,直到成为蜚声于世界的虚拟世界之王。这些励志故事,从十几年前的第一代亚洲枪神开始,火箭男孩孟阳,然后是称霸天下的人皇李晓峰……这些过去的影子为今天日益发达的电子竞技娱乐项目做好了铺垫。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成熟,电子竞技选手拥有了一种相当完善的职业道路。杨城就老是跟我说,等到他年纪大了,打不动了,没办法跟年轻人拼枪的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退役,然后转行去做直播艺人,给电竞产品代言,就像是现在许多没打出什么名头来就迅速退役的职业选手一样。现在很多职业选手仅仅是来职业圈里镀个金,让自己有更多资本来争取粉丝而已。
自媒体时代,杨城说,我们真是赶上好年头了。
九个月后,杨城和我带领PG俱乐部拿下第三个全国比赛冠军后第二天,杨城没有出现在训练室里。
方海让我们先自己练习,打Bot。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杨城空过一天的练习。一天不练,职业选手的反应速度就会衰退,任何电竞职业选手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都需要长时间的持续练习,以保证自己高度完成的神经反射和肌肉记忆不退化。
晚上,方海说杨城身体不适,需要静养,并点名替补Vivi暂时顶替杨城的位置。我给杨城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方海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出去说话。
“杨城吃了几天新药,出了些问题。”昏暗的走廊灯光下,海哥点了根烟,看不清眼神,“这个新药是我们从欧洲那边搞来的,目前可以说是国内领先,药检绝对查不出来。杨城这个过敏体质我们没意料到,理论上来说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就这么巧被我们撞上。”
“他吃了几天新药?”我的一些疑惑得到了解答,决赛的时候杨城的状态比之前更好,在这之前,我的表现一直比他更出色一些,但是决赛的时候,杨城简直完全超越了当前的竞技水平。从“一流”变成了“超一流”的职业选手。
在职业级比赛中,所有选手可以说都是万里挑一的杰出电子竞技运动员,哪怕有差距,也差得不多。
然而就是有一些能够在职业赛场上依然占据统治级地位的恐怖选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这种现象级的选手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是极少数,杨城不是,我也不是。杨城说,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突然开窍,或许也能够摸到现象级选手的边。
而那天,杨城的表现有如神助,短短时间内完全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统治力,把对面切得毫无抵抗之力。我当时只觉得他或许是运气来了,现在再看,果然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意思。
“老杨一直很有压力。你也知道,你真的很优秀。他一直害怕压不住你。”海哥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从杨城倒下的那一刻起,公司和俱乐部就把队伍的重心转向了我,我即将成为队伍里的一哥,“这次新药到了之后,他说他想先试试。效果真的棒,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我们无法保证新药是不是和以前你们服用的药起了一些化学反应,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继续用以前的药,安全起见。”海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似乎用了点力,“新药,我们会安排Vivi去吃。我们损失不起你。”
我站在走廊里,想了很久。
我后来去看杨城,他正在看比赛录像。我注意到那是他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录像,他转过头来看见我,立刻关了屏幕。
“我手抖。”杨城大笑,“每次一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手就止不住地抖,看来是没办法直播打游戏,靠卖肉松饼过日子了,靠!天意弄人啊!想混日子都混不了!”
“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比如教练,或者电子竞技解说。有俱乐部的人脉在。”我替他想主意。
“公司愿意养着我,先从教练开始好了。我还是留在PG吧,毕竟有一些感情。”杨城露出洁白的牙齿,有些苦涩地笑道。
真实理由是,杨城知道俱乐部给选手提供违禁药物的内情,双方保持着和谐的默契。
“你打算吃那种新药么?”杨城最后问我。
“那药叫什么名字?”
“代号是‘FH-3’。”
后来,我们把这种药叫“发寒三”,一个是因为字母的引申,一个是因为吃完起效的时候,全身从脊椎骨开始,会有一种过电一般的冰寒感。
吃发寒三的感觉很奇妙,在这之前我从未吃过这种药。
以前的药是提升你注意力的,简单地说,就是药效发作的时候,我做事时候的精神集中程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外界的干扰完全被隔离,连续一两个小时的比赛,我能够全场保持最高程度的精神集中,绝不会开小差,而且情绪冷静,稳,脑子非常清楚,思维敏捷,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最夸张的一次,我体感上只过了一瞬间,比赛就已经打完了。整场比赛我发挥优异,十分carry,但是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恍神”的功夫,就打完了。哪怕我能够回忆起比赛中的所有细节,但主观上我依然觉得“怎么会这么快?!打完了?!”。
这种短时间里精神高强度集中的后果就是,药效过去之后,第二天人的精神会很差。俱乐部的医生说每次吃药要间隔三天以上,不然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但是比赛赛程可不会根据我们的服药时间而定,所以连续服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时候实在感觉有点撑不住,就只能暂时停药,状态大滑坡,全场梦游,被对面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只能靠下一次比赛的出众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声誉。
而发寒三的效果和之前的药物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
发寒三完全改变了我的感官,它好像设好了一个开关,当我在精神集中的时候,我能够打开这个开关,然后——时间就变慢了。我看到的一切都像是慢速运动,就像是电影里的子弹时间一样,我的思维速度能够以十倍速度运转,屏幕上绚丽的光影一下子变成了慢动作,让我能够有余裕缓缓拉枪瞄准。
我现在可算是知道杨城那天是怎么连续打出那种神经枪了。
“感觉怎么样?”我第一次用FH3打完比赛下来后,杨城笑着问我。
我夸张地抖了抖手给他看,我们两个一起大笑。
海哥说,发寒三是欧洲那边哪个制药公司给军队搞出来的特种兴奋剂,有一些流通到了黑市里。公司神通广大,连这种玩意儿都能搞来,的确是有点手段。按海哥的话来说,发寒三只是把人体本身具备的功能开发出来了。
“就是Zone,你听说过乔丹的‘领域’没有?”海哥在烧烤摊上做了个投篮的手势。
我听说过。甚至我状态最好的时候,也有几次短暂经历过那种状态。这是在具备强大实力的竞技选手身上出现过的一些传说,当精神极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感会变慢,思维清晰明了,在那短短片刻,这些选手能够突破自身实力的桎梏,短暂地主宰整个比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一个人进入Zone的时候,竞技场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他。
FH-3调节了服用者的神经系统,而后遗症……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的下场会比杨城还惨,杨城吃了一周药之后出现了不适应,而他的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目前的医学还没有能够治疗这种神经伤害的可能。在我服用发寒三一个月后,公司找人带我去秘密检查了一下身体,最后报告出来了,我的耐受力非常强,目前神经还没有受到明显损害。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知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只是这些问题还没有影响到我打比赛。从烧烤摊上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天边的云霞正在变幻出奇异的色彩,翻卷、闪烁,就像是出了问题的显示器一样。我安静地低下头,告诉自己这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是亚洲最顶尖的电竞选手。
我和杨城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他有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怜悯,又像是羡慕。但他毕竟还是从那场挫折中走了出来,而我,开始带领PG俱乐部走向世界的巅峰。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被公认是国内最好的FPS选手,人称枪神TiS,或者Ti皇,天下第一稳。曾经的A皇、O皇都已经被我超越,在一对一的单挑中,我对国内任何FPS选手都具备明显优势。哪怕偶有失手,在总体的对决数据上,我都遥遥领先。
有很多人质疑我开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当年被鼠标挂虐的青涩年华。我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很简单,谁质疑,我就跟谁SOLO。设备可以全部由对方提供,公平,公开,在线直播,摄像头对准手部,谁不服就打到服为止。很多人都以为作弊的方式就是作弊软件,或者加了料的外设,真正高端的外挂,在我的血液里流淌。
药检程序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慢于顶尖药物的研发速度,我进入了我竞技生涯的黄金年华。
接下来三年,我基本统治了国内FPS赛事的所有重要奖项,以恐怖的反应速度、奇稳的手、以及清晰缜密的战术思路称霸全国。唯一阻碍我成为全球最强竞技选手的,就是FPS传统强队的几支欧美队伍。PG主要在国内打线下比赛,线上比赛没有线下赛有说服力,而跟欧美战队打线上赛,Ping值(PC对网络服务器发送数据到接收到服务器反馈数据的时间)会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哪怕是跟同在亚洲的韩国战队打线上,150Ping也会让我很不舒服。正常人可能Ping过200才会有一些感觉,职业选手通常100ping以上打就会感觉有点不顺,而我,只有在打线下赛,局域网的时候才有最好发挥水平。
而目前统治欧美的,是声名赫赫的瑞典IronFist战队。IF的六名主力选手全部是现象级的超一流职业玩家,哪怕是我率领PG去美国打线下邀请赛的时候,也难敌IF的六个怪物。在战术室里看过他们比赛的Demo后,我怀疑——仅仅是怀疑——这六人都在比赛中服用了跟发寒三类似的神经药物。在这方面作弊,欧美职业圈可比国内的职业圈要有经验得多了。
在我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金拿回家后,我和家人的关系就和解了。现在我每次比赛,父母都会看。我母亲还经常跟人说,我是打枪游戏的全国冠军,拿过某某某某奖杯之类的。逢年过节回老家吃饭,还会有亲戚问我能不能把他的喜欢打游戏的小孩培养一下,试一试职业圈。
我总是说,这碗饭吃起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看到他们怀疑的笑容和暧昧的眼神,“你多帮衬点”之类的,我就觉得很累。过完年就匆匆赶回俱乐部,一天不训练,总觉得心里不安稳。
有一天,杨城问我还记不记得当初在那个小比赛上,把我们虐了的那支开挂队。我说记得。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队名了,但是那场比赛我还记得,包括我当年笨拙的走位和青涩的枪法,以及对面粗暴直接的战术。我还记得坐在我左边的老三一拳砸在鼠标上,和那个割喉的手势。
杨城跟我说,他一时兴起去找了一下那支队伍的资料。那个队后来去外地比赛,开挂打比赛,得罪了当地的大哥,据说队长手筋被打断了。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杨城叼着烟说,如果他们能撑到今天这个业界的繁荣期,就没必要为了那点小钱开挂了。
我赞同杨城,那支队伍如果活到今天,恐怕也有机会走上正规职业化的道路,赚到真正的大钱。以前那个时候,职业战队都不好混,我听说有的比赛,打到决赛的时候双方队伍私下说好,不管谁赢,奖金都平分。
这些第一代的电竞人,就这样野蛮地生长着。杨城给我说了一件旧事,最开始组建战队联盟的那一年,有个战队的负责人找过老板他们,建议全联盟统一口径,所有比赛奖金都抽30%!。(MISSING)不过很多战队都回绝了。
开始那几年,奖金只有十几万块钱,俱乐部意思意思抽10%!,(MISSING)然后是队员平分。俱乐部有工资,但不高,加上比赛奖金,其实收入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多。后来比赛越来越大型,赞助商越来越多,比赛奖金也涨到了上百万,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收入的大头已经是代言费用。从电脑外设到零食饮料,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我们的队服上也多了各种花花绿绿的LOGO。
钱是越来越多,但除了给家里买房子之外,我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被朋友怂恿着买了一辆跑车,但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只能放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干脆借给朋友泡妞去了。
我其实不敢自己开车,因为我的幻觉越来越严重了。我自己去医院,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给我开了一堆药。走回来的路上我就把药全部扔进了河里,我知道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FH-5的效果。
是的,我们现在用的药已经更新到了第五代。
我现在无欲无求,唯一在想的,就是我什么时候成为世界第一。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
有的时候我和老板,公司高层一起吃饭。老板说,现在电竞业如此繁荣,枪法和成绩已经不是第一位了。我问他第一位的是什么,老板说,第一位的是偶像化。
我表示不解。
“偶像化,就是打造出能够吸引粉丝的选手。你具体是什么人,没关系,不要紧。粉丝认为你是什么人就行了。”老板拍我的肩膀,“你就是PG的头号明星,PG的第一枪神,定海神针。你的卖点就是,强,就是天下无敌的超一流高手,每个俱乐部总要捧一个超一流出来的。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不参加活动,你看Vivi,人称PG第一萌,人气多高啊,哪怕枪没有你刚,但他为俱乐部带来的效益呢?比你还高。”
“做生意呀,不好意思,我是个生意人,话说得直了点,但Ti神,你是无可或缺的。”老板抱了我一下,“都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我们全力和你打造出的这个Ti神传奇,win-win,双赢。”
我举起酒杯,和以前一样,只有浅浅的一小口。
二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已经是领队很长时间的杨城跟我说,PG俱乐部已经报名了官方举办的世界枪神邀请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听清,因为我只听见缓慢的拖曳长音。杨城说话像是慢动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我进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神经系统的时间紊乱越来越频繁,“子弹时间”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我想我离彻底疯狂已经不远了。
“还有几天?”我听见自己问。
他说了一个日期。
“我离成为世界第一的日子,只剩这么几天了。”我说。
二十九岁,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职业来说都是青春年华,而只有在竞技领域,高强度的竞技领域,二十九岁已经迈入暮年了。这对于竞技选手来说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神经反射速度会不可避免地衰退。二十九岁的PG_TiS还能保持鼎盛的竞技状态,是一个奇迹。
当年的队友大部分都已经退役,连Vivi也在不久前退役,作为功勋老将去直播平台成为了一名颇有人气的播主。
队伍里的老东西,只剩了领队杨城和我。
前不久,老板跟我长时间地恳谈了一次。我知道,我也马上要退役了,我已经在队伍里的老大位置盘踞太久,甚至外面都有人叫我队霸了。PG_Goust,小枪神,主狙击位,幽灵枪神,势头很猛,足以在我退役后取代我的位置,带领俱乐部继续征战。
这小子吃起药来比我当年还狠。
年轻人要上位就得玩命,我总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跟我一样狠,对自己狠。为了枪神的名号,不惜把自己的明天作为代价。当然了,付出了健康、理智,换来声誉、金钱……或许有很多人会选择吧。
“还差一点。”队内SOLO的时候,我跟他说,“还差一点。”
我还是能赢他,所以我还是老大。但他技术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吃药的情况下,我稍微胜出一线。
“你对药的适应性更好。”杨城叼着烟说,“而且你是大赛型选手,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你真的是大赛型选手。”
IronFist有六个妖怪,而这六个妖怪里,最妖怪的是他们的队长,瑞典人BillyBat,人称BB。BB绝对属于“天生神力”,鼠标DPI高得匪夷所思,打比赛的时候晃得天旋地转,正常人看一会儿他的主视角就会头晕,动态视力和瞄准强度都是非人类级的。
睡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西雅图机场。在梦境中我和BB一对一单挑,我没有了药物的支持,他就那样走过来,我疯狂点击鼠标,但枪口左右狂跳,每一发子弹都错开了。
“射击游戏……”我喃喃自语。
杨城坐在我旁边,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射击游戏本质上,只是看你操纵鼠标移动的速度和精度,实际上就跟快速点击屏幕上一个目标点是一个意思,不是么?”我说。
“你这是想写一本枪神奥义,讲述FPS游戏的返璞归真是不是啊?”杨城站起来从架子上搬下行李,“当然不是啦,FPS游戏元素还是很多的,从卡马克和罗梅罗两位祖师爷开始,这么几十年发展下来,我觉得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玩法和游戏性已经非常成熟复杂了……”
PG_TiS,今年二十九岁,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娱乐生活,没有物质上的追求,没有女朋友,甚至没有亲密的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一个目标:成为世界第一。
世界枪神邀请赛分团队赛和个人赛。PG俱乐部全体现役主力到齐,面对IF的六个妖怪,我依然觉得不稳当。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研究了超过二十个小时PG俱乐部的比赛录像,分析他们的个人习惯和出现过的失误,制定针对性的战术。我猜IF也在做一样的事。
事实就是,唯一有能力和IF抗衡的,就是有我坐镇的PG,我们是欧美联赛的霸主和亚洲线下赛的霸主。
团队赛开始之前,我们被告知了一件事。这次的药检会分外严格,WADA(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小组驻扎在赛场,每一次比赛前都要进行检查,赛后还要随机进行尿检。
“不慌,没事。看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杨城很简单地说。
我哑然失笑,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的赞助商之一。每个选手桌上都会摆着一瓶赞助商的清新口香糖,我们面前的口香糖里,红色是药。口服,五分钟后起效,持续时间六个小时。
“尿检呢?”
“我们会处理。”杨城把手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安心,好好打,不会有问题的。去赢就是了。”
团队赛就像是梦一样飘过去了,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简单地说,IF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压力。我们赢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赛后我找到了杨城。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杨城反问。
“IF不正常。怎么会这么弱的?”我握住他的衣领,强硬得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怎么不说是我们太强?”杨城再一次反问。
“放屁!你眼力还在,就说今天这帮人出现了多少次失误?该压的时候不压,不该压的时候一个个上来送。枪法还在,怎么一个个打得成这幅狗样了?!”
杨城笑了起来,和当年一样拍拍我的肩膀,叹道:“他们比我们会做生意呀。我就说两个字,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是‘博’,第二个字是……”
“别说了!!”我咆哮道,“去他妈的IF,跟我们打的时候吃外围,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杨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打到一半的时候传来消息,十几家外围博彩网站,关于这一局的胜负,在关闭投注窗口前三分钟,突然出现一边倒的碾压投注。据说三分钟里的投注超过了两千万。赔率突然平衡了很多。”
我说了句脏话。我真的没想到这种屁事会发生在IF和我们身上。
我真的没想到。
“讲道理,这种事谁能说的清呢?谁能说他们打假赛了?其实说不定只是其中一两个赌狗受人指使,打的时候只出三分力……哇,兄弟,兄弟,到底我们赢了比赛,你不要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
我感觉到巨大的失落感正在向我压来,药物后遗症应该还没有出现才对。
“振作一下!还有个人赛。”杨城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BB是IF的选手代表,你是PG的选手代表……这次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堂堂正正拿下世界第一枪神的名号。”
“堂堂正正个屁。”我无力地说,眼前又出现了斑斓的环境,体感时间的延长再度出现了,世界仿佛静止了,团体赛中吃药的后遗症,我知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个人赛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说,我得连续两天服用FH-5。
在这段延长的时间里,我的肢体还在缓缓动作,唯一以“常速”运作的只有思考。每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就会找一段回忆,把自己沉浸进去。或许是感应到自己还能站在舞台上的时日无多,我在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回忆了我竞技生涯中的许多高光时刻,然而涌现出的却是一段段痛苦黑暗的回忆。这本自传是只写给自己看的,没有任何读者能够看到这本书。
我想我最后是昏睡了过去。
FH-5彻底改变了我的体感时间,我绝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像是那个童话故事中代表生命的毛线团一样,被“唰”地一下抽走了。我吃饭、睡觉、训练、走路、和人交谈……明明我每一刻都在“正常”地与外界交互,但这些时间在我的主观体验上都飞速地掠过,好像是按下了快进的电影。
而延长的时间反而是那些电光石火般的瞬间,在比赛的时候,我跳起来,把枪缓缓从右手拉到左边的甬道,静谧地瞄准敌人的头颅,清脆地按下鼠标左键。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比赛里的时间比我整个人生都漫长,现实里的人际关系,我的成长,我的过去……都逐渐地麻痹,淡漠了,而当我孤单地行走在比赛场地里,在监听耳机里等待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恍然间觉得自己会在这里永生。
个人赛中,我和BB在两个分区,毫无悬念地,我和BillyBat终于在决赛中会面。
赛前,我和BB在休息室里见了一面。
“你觉得我们输了么?”我听得懂BB的英文,他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团体赛的时候我想,我们没有尽全力。个人赛,你想较量一下么?”
“加油。”我说,“好好打。”
“你最长时间持续多久?”BB问,“你曾经陷入过多久的时间迷宫?”
我抬起头看着BillyBat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我经常在镜子里看见。
有一点火焰,在我的心里点燃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在我心中生长,如果我和他都吃了FH-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决斗会是公平的。在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手。
“很长。”我说,“我想在彻底迷失前,跟你打一场。”
“说实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BB的笑容下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对我而言,有意义。”我说。
我想,如果后来的人们评价这一场决斗,会用怎样的语气呢?这场决斗必然会铭刻在电子竞技的里程碑上,光荣,或是耻辱。在我一生中,还未有如此痛快的战斗。
这一场决斗一共二十一局,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能力,将自己的反射神经和智能调整到最巅峰。无论是我还是BB,见面的一瞬间,生死就已经分出。只要一瞬间。BB比我之前所遇到过的所有敌人都更强,更具压迫感。
四年零六个月之前,我在连续两场比赛中分别对阵国内曾经的王者O皇和A皇。那两场比赛是我个人战史中的经典杰作,名不虚传的超一流高手,他们给我的压迫感让我超越自己的局限,发挥出更强悍的竞技水平,力克强敌。那种激烈的对抗让我全身心地飞跃,只有击败这样的强敌,我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而BB带给我的压迫感,前所未见。
他把我逼到了死角,让我挖掘自身经验和能力的极限,而我的发挥也让他愈发强劲,单从精彩的程度上来说,这或许是电竞FPS历史上最经典的一次战斗了。BB每次领先,我都能在下一局里扳回来。直到第二十一局,我们的分数是10:10,平局。
现在,只剩一次机会了。
走出桥洞的一瞬间,静步的我和BB同时发现了对方。比赛现场的观众们,我想,此刻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但下一秒钟,尖叫将传遍会场。
BB占据高点,我在低点。
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完了。我们游戏内指针速度一样,但是以我鼠标的DPI,我需要把鼠标抬起八厘米左右才能击中BB,但是BB鼠标DPI更高,是我的八倍,他只需要一厘米。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哪怕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无法改变。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用400DPI玩游戏,而十四年来练成的肌肉记忆,让我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毫厘之差,但在我和BB这个水平的较量中,已经足以分出生死。
枪响后,倒在地上的是BillyBat。
我赢了。
这个时候,沉闷的尖叫声才传到我耳中。房间里依然很安静,但是玻璃房的隔音玻璃微微颤抖,让我知道外面的声浪有多么巨大。
我抬头看向对面玻璃房里的BillyBat,他坐在自己的电竞椅上,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还保持着握着鼠标,全神贯注看着屏幕的姿势。
我想,我现在脸上应该露出了一个和BillyBat一样的笑容。
我知道,我也会迎来这一天。
当我用最后的理性支撑自己走出玻璃房,捧起奖杯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时刻来临了。我感谢了一会儿上天的仁慈,让我在意识消失之前最后触摸到了水晶的奖杯,真的很沉重,上面雕刻着“枪神”的英文。我抬起脸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时间越来越慢,我已经听不懂司仪在说些什么了。逐渐陷入静谧。现在我理解BillyBat了,当我把奖杯握在手里的时候,我理解了BillyBat,他说的话,他最后让了我一枪的原因。
现在,我是世界第一的枪神,而我的自传也将以此终结。
就像是伊藤润二漫画里,那个一梦千年的病人一样,我也要陷入片刻的永恒了。体感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拉长,在无限凝固的时间里,我有漫长的时间去再读一遍我的自传。
是的,故事不是从火山网吧开始。
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下午,我在叔叔家里,看见他玩一款游戏,古老的雷神之锤。他把我抱到膝盖上,让我握住鼠标,那天下午,我看见了新的世界。
“枪神”的故事,从那里开始。
作者:伯欢
大学毕业时的短篇习作
信使骑着一匹黑马穿行在山岭中,每到夜色降临,明月攀上山顶后,他才叮铃叮铃地进入村庄。总会有支着灯笼的人家在等待,他翻身下马,站在院子里等候,便会有人迎出来。
信使从不说话,只是从黑黢黢的背囊里取出一样东西交付给他们。然后便不管他们是哀哭还是晕厥,转身跨上自己的黑马,叮铃作响地打马离去。
每到晨曦微吐的时候,黑马便会找一个背阴的山坡伏下。信使想快些完成自己的使命,但是黑马想要休息,恋栈于还未被兵火焚没的青草和嫩枝,信使只好和黑马一起停驻于此,直到血水在身下汇成溪流,腐臭的气味让泥土变质。
在等待黑马休息的时候,信使会摘下自己的斗笠,让铃铛安静下来。他会摸一摸那个黑黢黢的包裹,里面的东西形状不一,大小不一,大部分都是坚硬的。最常触碰到的是一个圆滚滚的头盔,那上面还沾染着故主的血迹吧。纱布包裹的手指触碰到头盔上的破洞,信使反复抚摩,好像还记得头盔的主人。
有的村子里有人在等待,也有的村子已不复存在。黑马踱过灯笼熄灭的村落,回应铃声的只有逡巡的野犬。信使曾经听过家乡的人说,荒年的狗眼睛是红色的,遇见它们的时候一定要转身逃跑。而现在,野犬们听见铃铛的声音不敢靠近,当他策马上前,狗群一哄而散,远远逃走了。
再没有人接收的物品,信使会将它们抛入河流,让它们顺水而下。这个年月的人已经不会再为河流中的遗物而惊诧,信使知道有人以捕捞漂流物维生,胆子更大的人会前往战场遗址,但很少有人能回来。他们说这些家伙被军队抓了壮丁,也有人说是遇上了死人化身的尸魔,年纪大的人言之凿凿说,死在战场上的魂灵会寄宿在活人的身上,完成他们最后的心愿。
头盔偶尔在背囊里磕撞,发出沉闷的叹息。
接收头盔的人是一个女子,信使没有立刻离去。她抱住头盔落泪的时候,信使觉得心腔中仿佛有某种东西跳了一下。那个女子向他伸出手,想把斗笠扯下来,看看他面纱后的真容。信使僵立在原地,铃铛沉默了。但女子的家人死死拉住了她,斥责她不该触碰信使的身躯。他伤痕累累的铁甲,朽败的斗笠和铁铃,黑血浸透的纱布……一切都已昭示死者与生者的界限。
送走头盔后,包裹就变得很轻很轻。信使回想着自己的使命,最后的愿望驱使着他的脚步。很快,漫长的苦旅就将画上句号,抵达终点,他催促着黑马昼夜兼程,奔行在饱受蹂躏的土地上。他甚至见到了另一个驱马如风的黑色骑士,来自另一座战场,另一片坟土,他们在马背上彼此致意,两条黑色的血痕交错而过。
最后一封信件,信使踏入村落,整条村黑沉沉的,没有灯笼指引,但他太熟悉这条村子了,不用灯笼,他策马直奔最后的收信人门口,叮铃叮铃地翻身落地。柴门打开,两个互相搀扶的人影摸黑挪出来。
早已失去视力,信使张开嘴,用朽败不堪的声带嘶喊:
“爹——!娘——!”
话音刚落,他便叮铃一声仆地而灭。
“儿呀……”
死者们哀戚地回应,旋即一同化作尘土,不复存在。
作者:伯欢
18年参加桑桑学院F1大赛暖场文
为自创世界观
我恋爱了。
这件事得从我说起。从小的时候,我妈是个幼儿园老师,家教相当严格,因为她在我生下的那一天,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妈妈了,我设想到她看见我的那一刻,想的一定是“我的期末考卷终于来了”,但这件事我还没真正和她核实过,毕竟,命只有一条。
所以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在外最乖的隔壁家的仔(当时我还不知道乖仔在成人术语里等于好欺负的小笨蛋)。唯一我能够放松的那一天,对,我生病了。
生病是我小时候最向往的事情,虽然身体难受,但是妈妈会把她120分的严格转换成其他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即使我的班主任大力宣传“带病上学”的传统美德的时候,我相信,班里64名同学有百分之九十都会心里鄙视这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哦,剩下的百分之十左右的,包括班长和那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在这种时候,带病上学的班长将构成我门班那个令人感动(鄙视)的百分之十。
“为什么没带课本?”
“为什么迟到?”
每一次我的老师在问一些显而易见的愚蠢问题的时候,我都想方设法地使自己变得不那么愚蠢,当时我已经学会了沉默是金的另一种回答,我自以为比“不知道”“起晚了”“不会写”这类很明显可以控制的因素高明许多,它介于“我明白道理但是客观因素使我做不到”的那一类。
“为什么你的化学方程式为什么没配出来?”
“因为我没有记住化学价。”
“为什么没记住?国庆放假十天,哦对了,你还生病请假了几天,十五天的时间,你都没有记化学方程式?”
在这一连串不停歇还附加了嘲讽buff的连续式愚蠢疑问句攻势下,我震惊了。以至于再说点什么,都会使我的愚蠢都无处遁形。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写作业的;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背化学方程式的;
原来,生病不是理由啊?!!
我此刻脑中奔跑过一千万个在写作业中猝死的自己。
班主任在我震惊之下,伸出了她的金手指。
“你看班长,考试的时候发烧38度,最后还是考了全班前十。”
终于,我败了。我转头看向那个使我隔壁家小孩头衔哐当落地的始作俑者——正在孜孜不倦地学习。
“对不起老师,我以后会多向班长学习的。”
到了这里大概都能够猜出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了。
我们班班长,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你能理解一个人长得帅,也能够理解一个人是班长,同时也能够理解一个人学习好(闭嘴我死也不相信有人会爱学习);但是当这三位一体的时候,你只会用怪物一样的眼神看向他,对,我就是那只怪物。
这下你会很清楚我们相遇的那天,开始,一切都很不一样。然后你会知道一个乖仔化身超猛攻势女只需要一瞬间的恍然大悟,再加上有一闲话叫:女追男,隔层纱。在那个连男女走路前后都要隔上一米的军事化学校,我十多年来和我妈斗智斗勇的游击战功力全部都用在追这个人身上,每每回想起来,我都被自己感动得要死。
所以每次他靠在我旁边咯咯笑着问我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多手段的时候,我都拿出我在广播站里最正经的播音腔说:“我的骑士,我披荆斩棘正是为你而来——”然后他伸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接着我俩在一起笑成一团。
事情到底是从哪里开始不对的?我也说不准,但是我很清楚记得那一天,那个分明励志要拿全勤奖的家伙,没来。
我回想起那段时间他经常看上去很疲惫,我也是,期末考试要到了,谁他妈不疲惫?我从他那学会背下化学价后,试卷上再也没有白白送命的题目,他嘛,成绩依旧很好。毕竟基本功在那里。他甚至能够在和我传完小纸条的时候(我经常靠交作业的手段在里边塞小纸条)告诉我上节课的重点是什么。以至于有时候经过班主任的背后,我都会向他投以对媒婆的感谢。
然后我被拉到办公室,告知我的班长转学了。
“您应该跟全班说这件事,为什么单独找我?”
我隐隐知道这个愚蠢发问的结局,立马后悔出声。
“我早知道你们的事情。”班主任理所当然地看着我,“我应该早点阻止你们,不然... ...”
不然什么?不然你就不会失去十佳班长?学习标兵?三好学生?还是什么?但是经验告诉我对方未说完的话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没说完。
于是我问:“他去了哪个学校?”
班主任回答的学校我并不清楚,上网一查,发现是一所中西合并的学校。后来我想方设法去认识了那所学校的人,你问我为什么不直接联系他?因为那天之后我们忽然断了联系。他的头像灰掉,电话... ...我担心接通后听见的是他家长的声音。
那时候,我忽然想到网上说:一个人忽然一段时间不联系你,也不回复你的消息,往好的方面想,他可能是死了。
虽然很好笑,但是一星期后我再拿到手机,就会发现男生在家自杀的新闻。
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那家伙是擦鼻涕的纸丢了一整盒抽屉,都一定要拼死发扬“带病上学”的陋习这一点,还是自从被班主任输入“生病还要学习”这一主张后就对生病深恶痛疾的我,我俩一直都相当茁壮成长,在十佳三好学生杠上好几十个来回,我猜我俩在德智体美劳上顶多就缺了个德。
突然和男朋友断了联系这件事,本身捂着闷死了倒没什么问题,但对象是校草兼班长(我很想问一句,贱不贱呐)的时候,我分明是最大的受害者,却被当成了合谋每日被询问。
好家伙,这一星期一来我就光干着前台服务回答领导为何不来会面这样的问题了。在编了一星期的故事之后,我终于得以放假,谢绝老妈的接车服务后,我坐上了去那学校的长途汽车。
谈恋爱是有必要的,如果人能够忍住不去谈恋爱,也会去做很多代餐活动,上周班里那个前十自从迷上了嗑cp之后,眼圈增长的速度比她成绩退步的速度快得多。即使不代餐,人在克服恋爱的愿望上也会花费太多意志力。
人的意志力少得可怜,且用且珍惜。
四集电视剧,下车的时候差点晕到找不到学校的大门。
贵族学校豪华气派——
“你干啥呢?”
“你们学校也太豪华了吧!”
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他正拿着伞站在我身后。
理由非常无聊,就是有钱,正好有学校,有资源,有关系,所以走了。
“我跟我爸说以后要出国。”
奶茶很冰,我感觉有一颗珍珠正要噎死我。
咽不下去。
我太了解这家伙的德行了。
“打算之后去哪里学校?”
“你要和我一起?”
我笑了笑:“我哪里有这个本事。”
但他爸有这个本事。
没有什么反抗,威胁,或者是青春小说里那些义无反顾的出逃。我了解这个家伙,他自己深知什么对他的人生更重要。
不过老实说,从一开始,这就是他成为那只格格不入的怪胎,且被我看上的原因。
“你比你爸还现实,我甚至怀疑你压根不觉得我们在谈恋爱。”我翻了翻白眼,虽然我也不期望什么,“你知道吗?你爸其实来找过我来着,就两天前。”
“问你要不要一起?”
“嗯。”我开玩笑说,“当时我差点要爱上你爸了。叔叔还缺女儿吗?”
他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考虑的那些东西,比如怕因为失恋而导致双方成绩下滑,影响前途啊之类的,让我觉得他爸真是一个浪漫的老好人。
“狗东西。”我骂他,“好东西你自己都占了,现在这会连十佳三好学生都留给我了?”
这些都是空话,我就是有点恨他。
“我觉得你不会同意的。”
我还以为他要说三好学生的事。
“现成的,摊在你面前的东西你都不会要。你只要那些会让你头破血流去争的那些,即使姿态难看,到手的东西被撕得破破烂烂,你要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你想要赢。”
他怎么会这么了解我?妈的。
阳光忽然晃眼得不行,眨了眨眼,额角的汗流下来。我头晕得厉害,想要自嘲一下掩盖被戳穿的尴尬。但说不出声。
“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这样争下去。”他说,“所以我没打算告诉你,也不打算带上你。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炎热的屋檐下手脚冰凉,我开始后悔莽撞过来寻找真相的冲动,后悔一开始阴暗地携带着名为爱的谎言的质问。
“什么时候察觉的?”我听到自己说,努力想再扳回一成,“施佳跟你说的?”
“慢慢相处下来很容易就发现了。”他说,“你总是以那样的姿态去夺取胜利,不堪的手段不是必要的,但是你总要这样,弄得一切都不欢而散才开心。”
“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努力扯起嘴角,这套对话我用了不下十次,“你都知道啦,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的人。”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从小到大的那些朋友,被我嫉妒,暗自打压,最终识破一切诡计……一切友谊的破裂都有迹可循。
“我不在之后,希望你能更爱自己一点。”
“呃,什么?”他的话风未免也转得太快?
“但是老实说,吸引我又是这样不自爱却不自知的你。”他说,“因为觉得很有意思,我当时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这样坦然自己的恶意,生怕别人不讨厌自己。所以忍不住接近了。”
“什么意思……”
“看来你看得没有你自己表现的那样透彻嘛!”他忽然咧起嘴笑了,伸出手指弹我的额头,“有胜负心这件事没有你想得那么不堪,不需要通过释放恶意来伪装自己。我觉得,努力去为自己未来争取的你,很有魅力。”
什么嘛!!!!!!
他的嘴唇好软喔。
作者:艾连
前文:
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78946/
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79771/
一开始,杨加想,他要等一个不那么热的晴天,约上朋友,大家一起舒舒服服、漂漂亮亮地去拍毕业照。可是天公不作美,等朋友们都考完了试,连着一周没出太阳。他于是退而求其次,只想要一个晴天就好。终于等到了晴天,杨加怕热,定了早上七点出门,结果朋友们都是懒虫,七点一刻他到艺术研究院的小楼时,只有摄影师已经到了。
杨加很不好意思,一边在微信上催人,一边请摄影师到楼里去避太阳。这是一个小小的特权,他在艺术研究院做学生助理,所以能刷开楼的门禁。
摄影师是个相当活泼的小姑娘,待不住,在一楼四处乱逛,杨加就在门厅里等他的懒虫朋友们。正无聊,突然听到摄影师妹妹叫他:“哎学长,我发现一个特别好的景!”
她站在走廊的末端,从一间办公室里探出头来。杨加心里一跳,慢慢走过去……以前那好像是余静山的办公室。
摄影师妹妹十分敏感,马上发现他表情不太对,有点迟疑地补了一句:“应该没事吧,门本来就开着。”
杨加走近,看到门上本来应该钉着小铜片的地方只剩两个孔了,仔细看还能看到一个方框的痕迹。他不由自主地吞咽了一下:“没事。”
房间里充塞着安静,杨加觉得他走进去就好像墨汁滴进白水里,空气中的浮尘被搅动起来。写字台和椅子上都落满了灰,壁纸已经卷边,墙角也结了蜘蛛网,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用了;可是,正中的办公桌上还放着水杯、钢笔、乱七八糟的纸质文件,笔记本电脑打开着,甚至还在充电,墙边有一台琴,也敞着盖……又好像房间主人刚刚离开一样。
真是个特别好的景。
杨加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空空荡荡的。
摄影师妹妹指着办公桌上:“学长,你看这个。”
他这才发现,笔记本电脑后面还放了个花瓶,里面插着一枝粉色的玫瑰,新鲜极了。
摄影师妹妹抓拍了一张,眼睛贴在取景器上看照片,高兴地说:“我觉得可以在这里先来一套!主题就叫……blossom in pompeii?”
杨加觉得呼吸有点困难。他直愣愣地走到桌前,看到桌上文件末尾的日期,是三年以前,边上还有余静山的签字。他神游物外地问:“什么?”
“blossom in pompeii,”摄影师妹妹放慢语速重复一遍,“庞贝的鲜花。”
外面传来高跟鞋踢踢踏踏的声音,“鲜花”话音刚落,门就被推开了。是颜清清。
杨加心神不宁,居然冒出这样的想法:她出场未免太隆重了一点……即使这是她亡夫用过的办公室。
颜清清原来有些怒色,看到穿着博士服的杨加,变脸般粲然一笑,亲切地打招呼:“杨加?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拍毕业照?”
杨加僵硬地点头:“嗯。”
“这屋好久没用了,都是灰……”颜清清四下看看,“你是在等人吧?门厅有凳子,没有跟传达室借,上那儿坐去。”
杨加还是点头:“好。”摄影师妹妹看着他的脸色,也跟着出去了。
他们到门厅坐下,过了一会儿,看到颜清清从那间办公室里出来,上楼去了。摄影师妹妹这才问杨加:“那是谁啊?”
杨加斟酌着回答:“是艺研院党办的一个老师。”
摄影师妹妹想了想说:“我觉得她好眼熟……长得像……长得像戴老师!”戴玲常在学校演出,很多学生认识她。
杨加尽可能若无其事地说:“那是她妈。”
摄影师妹妹:“哦、哦——。”
杨加出神地想:颜清清毕业留校不过两年,学校里的同学已经不大知道,艺术研究院的戴院长有个走裙带关系的女儿了。这事当时激起了不小的非议,现在无声无息,大概是因为她不怎么抛头露面。又一想,余静山的事现在就更没人知道了。他死了也不过三年,却好像已经半辈子一样。
摄影师妹妹显然也在想类似的事,她问杨加:“那个办公室,以前是谁在用?”
“一个……以前在艺研院工作的人。”杨加说完意识到是句废话,自己笑起来,然后又突兀地停住。他想起了什么呢,是他们同坐一张琴凳时贴着的胳膊、钢琴下偶尔触碰的脚踝吗,或者是在酒吧整夜整夜的低低絮语吗,或者是,他的手指冰凉柔软的触感吗?
摄影师妹妹没等到他的下文,只好问:“那后来呢?”
杨加没有回答她。那间办公室里有个柜子,上面摆着一些照片,他突然很想去看看。他假装是刻意岔开了话题:“你不是要在那个房间拍吗?走吧。”
他们又走进余静山的办公室。办公室窗户正对着小楼外面的花园,这是校园里一个很漂亮的景致,有毕业生在喷泉池和雕塑旁边拍照。窗帘半拉着,外面阳光明媚,显得室内更是昏暗陈旧。
摄影师妹妹知道杨加是合唱团的,很懂得怎样上镜,因此不怎么指导他,就让他自己发挥。杨加凑近那个摆了照片的柜子,一张张看过去,大多是艺研院演出现场和后台的照片,间杂一两张合唱团的比赛合照。他把好多年前自己参加的那次比赛的照片拿出来,仔细看了一遍,准备放回去时才发现,相框背面还夹了一张。他心头一震,差不多立刻就认出来,是那次比赛之后余静山跟他的自拍。他看出照片被撕坏了又粘起来,是颜清清吗?还是戴玲?杨加没有细想,他怕被摄影师妹妹看到,赶快放回去,手一抖发出“哐”的一声响。
摄影师妹妹只是咔嚓咔嚓地拍照。杨加开始收拾屋子:把琴盖盖上,合起笔记本电脑,拔掉电源,桌上的笔插进笔筒里,文件收进抽屉……他做这些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象余静山的手如何抚过这一切,他如何坐在办公椅上,视线如何穿过窗玻璃,落在墙外的忍冬上。
他把水杯里的水拿出去倒掉的时候,又碰上了颜清清。颜清清在走廊中间拦住他,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你别仗着他喜欢你不知好歹。”
杨加说:“您也一样。”
颜清清一呆,脸上的微笑几乎挂不住。
杨加又说:“可我是要毕业了,以后也不会再来了。这点您不一样。”说完身子一侧就要走,颜清清果然没有再拦他。
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桌面上只剩下那枝粉色的玫瑰了。周遭的一片死气之中,它这唯一的活物被衬得更加鲜妍。杨加重重地叹气,然后想起余静山以前也常常这样。
他从花瓶里把花拿出来,放在嘴边碰了一下。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起来:朋友们来了,在楼门外叫他开门。
后来杨加在朋友圈发了八张毕业照,中间是一张空白图。有人问他:“怎么不多发一张?”
杨加回复:“挑不出来了[呲牙]”
他放下手机,意识到自己说了假话。
END
写字楼开着灯的某个窗口里,正在加班的一个年轻人猝死了。
心梗的剧痛确实折磨了他一会儿,所以那个十几岁模样的小死神给了他一镰刀的时候他还是蛮感谢人家的。一刀下去干净利落,灵魂和身体的联结被斩断了,疼痛也就感觉不到了。
小死神把手放在他后心的位置,有凉丝丝的雾气从那里渗入,让他完全从刚才的挣扎中冷静下来。
"好点了吗?"死神问。
他长舒一口气,坐在同事工位上点了点头,像是在消化"我死了"这件事,对着窗外睡着的城市发了好久的呆。而那个小朋友就把刀刃搁在地上站在一边等着他。
他的台灯和屏幕还亮着,明天开会要用的材料还没做完,桌上的盆栽在他挣扎时被打翻了,半罐咖啡代替了整缸的烟头,垃圾桶里的外卖盒漏了油。手机捏在他的尸体手里,拨号界面上刚输入了一个1。各个群的聊天框都已经沉寂了很久,大概真的得等到天亮以后才会有人发现他了。
从尸体的姿势就能看出来他死得不安宁。他想过如果发现自己死了会不会歇斯底里想要复活,而此刻从灵魂深处涌出来的是铺天盖地的疲惫与平静。
他眼睛直直的,像是个全息投影,直到他再次吐了口气,终于又像一个人了。消化完了"我死了"这件事后,他问:
"你是死神吧?"
"嗯。"那个孩子乖巧地点头。
"今晚要死多少人?"
"今夜这座城市会有26个人死去。"
"听起来不少,得跑好几个地方吧?你不去继续忙吗?"
"已经忙完了,你是今夜最后一个死去的人。"
"啊,哈哈……是吗。"
说完这些,他就又沉默了。像是为了打破这种并不尴尬的寂静,小死神弯下腰来看看他的表情:
"还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虽然不能离开这座城市的范围,但是在天亮前还可以悠闲地多待一会儿。"他的脸蛋十分可爱,双手背在身后一副天真的样子。上班族听了一笑:"可以把我老板也带走吗?压榨员工剩余价值的傻逼资本家。"
小家伙立刻摇起了头:"这个肯定是不行的哦。近一个月内的名单上都没有他的名字。"
"思来想去,想在这座城里做的事情不多啊。我只是过来打工,虽然一开始还有想参加的活动、想去的游乐园、想吃的东西……但是现在我只想休息了。"他自嘲地笑笑,躺进了椅子里。来到这座城市工作三年多,从踌躇满志到得过且过,最擅长的事情变成了接受现实,生活圈子越缩越小,他的生活也越缩越小。轮到死了他的可能性被完全铺开了,可以放肆去做想做的事了,他却不记得自己喜欢什么。
"以后可以一直休息,但是还有要在人间完成的心愿就只有趁现在了哦。"小死神补充了一下,像是很希望他想起什么事来开心一下似的。
"那……我想去看看这个城市里其他还醒着的人。"
无法再见面的家人远在故乡,在这里又没什么朋友,喜欢的女生早就结了婚,唯一的伙伴是那株土都摔了出来的文竹。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去见的人。
而都市的夜色里,还有上百个窗口亮着灯。那些像他一样无法入睡的人又是因为什么而醒着呢?
"好的☆"小死神露出笑容,轻轻踏脚离开了地面,向他递出了手:"天亮之前可能看不完全部,但是我们可以有重点地参观。从市中心往海边去如何?"
"都听你的。"他握住那只小小的手,也笑着站了起来。
于是他们飞行在夜幕下,路过一个个窗口,看过了许许多多醒着的人。
这个城市里还有备考刷题的考研人;病床上有被刀口折磨的病人;写字楼有其他还在被资本家压榨的上班族们;商业街有会所里的老板和陪笑的服务者;网吧有通宵打游戏的大学生;居民区有等待回不来的人而习惯性失眠的未亡人;也有单纯因为生病了而没法正常入睡的患者……
他们站在一个因为图片渲染崩了而揉乱一头卷发哭起来的女孩子身后。她为这套图工作了48小时没有休息,而最后几张图怎么也渲染不出来,最后的PPT也被卡住没法完成。
他对她倍感同病相怜。
"她这样熬夜,也很容易像我那样猝死吧?"
"是的,人类虽然意志坚韧,但身体很脆弱。"小死神注视着面前的女孩子,语气里充满惋惜。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她不会明天就死吧?"
"会的,但不是因为熬夜。明天晚上,她会因为一个人走夜路回家而被歹徒侵害并杀死。"
"……"他被噎住了:"我还能跟她说话吗?"
"现在你的声音只有我能听到。"
"……"
"有什么想说的吗?"
"能不能……至少让她死得体面一点?"
"体面?你是指免遭侵害吗?"
"嗯。"
"我只能在歹徒下手的时候动手快一点,让她少痛苦一会儿。"清澈的绿眼睛可怜地望着他:"就像你一样。"
"没有人去救她吗?"
"有,但是来不及。"
警报按下去后她很快就被追上并拖走了,直到她死后两小时才有人找到她,而罪犯已经逃之夭夭。
死神拉着他的手飞过整个城市的上空,亮着的窗口越来越少了,直到天色开始变浅,一些窗子又零星亮起。慢慢地街道上有清洁工出现,早餐摊也冒起蒸汽来。
城市又要苏醒,生者们还将开启一天的生活。他们站在海边上,一起看着晨曦漫过天际。
"我这也算是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吧。"
"嗯。这样死去也能安心了吗?"
"哈……说不上安心,但是确实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以做了。我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一事无成,也没有什么意义。"他感觉不到太阳光线的暖意,只是像活着时的某些时刻一样,感觉到自己于世界、于人类史来说,是怎样的沧海一粟。而那些在夜幕下不敢入睡的人们,包括迎着天光再次醒来的人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尚且活着的一个,大多数人都会是咸鱼一条,而死亡终会将他们全部收割。
"每个人的死去都是有意义的。"小死神笃定地说:"你加班猝死的新闻会被发布出去,人们会因此更注重健康。有人会去调查你的公司是否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你的同事们接下来会轻松一些。也有人会因为听到了第三十个加班的坏结局而开除老板,决定换一种生活方式,因此脱离苦海,开启新人生。"
"这么说来,我也不算白死了。"他笑了笑,这个小朋友挺会安慰人。而小死神继续说下去:"嗯。刚才那个卷发的姐姐,即使今晚她就要死去,她留下的线索也会让警方快速地定位并抓到那个罪犯,将他绳之以法,让之前被害死的四个女孩瞑目。"
"卧槽!四个!人渣!"他激动了一下,对方则无奈地笑着拍着他的肩膀,示意他安心,那个罪犯很快也会死,到时候自己会使用一点小小的私刑,让这个坏蛋死个五倍的不体面。
"没有人是白白死去的,所以,把它当做一件好事情吧。"小死神的笑容被阳光照亮,回收死者的时间到了。
"好。至少有一个好结果我能看得到,"他也笑了笑,望向浮现在城市天际线上的太阳,"……再也不用上班啦。"
阳光照彻他的灵魂,发着光的轮廓飞散成许多金色的丝线收束于小小的手掌。
小死神把闭上眼睛的灵魂放进挎包的小瓶里,用摸头的手势摸了摸瓶盖,给昨日日期下的最后一个名字打上钩,然后重新整装,迈开了步子。
"接下来要去赶早高峰了!第一单,路怒连环追尾,3名死者。"
*在糖花截稿的第二天早上,写完了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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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食症是一种极易被浪漫化的病症。有太多缺乏浪漫细胞的人,但我从没见过谁听见这个病名时不露出“哇哦”的表情。虽说它的病征与病名这单纯的描述并不完全一致——我费口舌反复说这个又能怎样。
谁在看见半透明餐盒里盛装的花瓣时——即使面露一点怜悯,对于食物选择范围过于狭窄这一点,但他们心底里无论如何都会觉得,只能食用花朵是件沾着浪漫露珠的事情吧。打开盒盖时需要小心,即使没有塞入太多而压缩,掀开太快带起的风都会让已洗净的食物/美的一大象征飞出,纷纷散落。
花尝起来是什么味道?我的意思是说,你尝到的应该和普通人不一样吧。虽然我也没有尝过。
“你最好不要尝,”我说,微眯冷淡礼貌的笑眼,“万一尝了,隐藏的缺陷基因被激发,一口就迷上它,从今往后就只能像我这样了。”我握一握自己的手腕示意,皮肤缺乏血色,骨节分明。偏食终究会导致的营养不足。“它是你能想象到的最舒适的味道。”
你尝过纸吗?一般人也不会情急吃纸团。想象带香水气息的浅粉色信纸吧,气味和纸张表面都粗糙硌人。植物那种天然劣质的味道,沾在舌面上撕不掉。
在空间的另一侧,有人问她:能拍照吗?“你想拍什么角度?”她答。她手里拿着一支新鲜红艳的花,长枝上的刺肯定已去除。与她的眼她的指甲一样,衬得她一切白更加白。永远不是无力的苍白,是耀眼的,相机叫了又叫,摄影师忍不住连连赞美。知道她完全习惯,不会为此所动,配合镜头角度改变曲线弧度,恰如其分将脸歪一歪。
我知道她,太多人谈论她,谈论她的材质、形体与色彩,究竟是不是人造。这儿肯定是,那儿不确定。谈论那些手段若如此精致,必价格不菲;再说她的短裙与耳坠;她一定是不露名的谁家豢养的作品。一句比一句鄙夷。我只听不说话。我不在任何人身上找这种优越感。
那位摄影师看见我,见我塞下两片粉色花瓣,面前还剩下半盒。能拍我吗,他过来问我,说保护身份,会隐去我的脸。我的脸不重要。我们的照片大概会被投喂给截然不同的社群:人们会看几眼,有十秒受震动,半分钟发出感叹;然后就像我们周围的人,转头去看别的,考虑自我,忘掉我们。
那究竟是枝什么花?没有人会怀疑,只会浅层深思,辨识那玫瑰的品种、昂贵程度。
你在吃的是什么花?每餐购买一整盒新鲜玫瑰,可是很大一笔开销。难不成是便宜的冒牌玫瑰?天呐,他们将我的不发声只进食当作默认,为自己的一切猜想惊叹,嘲笑。我无意评判,只能说,相似的事情我见过太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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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终于走开后,我本以为她也一起离开了。她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即使她是从原地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隔着这么远,我都能闻见你优越感溢出的气味。”她说。手里拨着玫瑰的最外侧花瓣。这真不算一句好的搭讪开场。她倾身,趴在餐桌上看我,我的餐盒里还剩下一朵半的量。
“玫瑰和月季是同一种东西啊。”一手撑脸颊,她说。但我看她的笑容,发现她并不是在讽刺我,而是在表达从共犯感中获取的愉悦。
“那可不能这么说。你能把所有情歌中花的名字替换掉么?”我回以讽刺。他人和我都看不见我的内心想法。
“我知道,我知道。”她胭红的指甲掰下一片花瓣,递给我。“尝尝。这可是,”我想她可能要说我日常食物的廉价,她的陪衬的尊贵。“我自己种的。”
在僵持的半分钟间,她的手指抵着我的唇。如果达不到目标,她就会耐心地等,在最近的地方,准备好突破口随时的降临。如果达到目标,她就迅速将已得的成功经验活用,重复,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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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她非常喜欢亲手喂食饥饿的小动物。
“你对我有什么看法呢?”
她喜欢纤细又生机茁壮的东西。她喜欢摸我的肋骨,黑色的指甲按在苍白的皮肤上,感受骨骼上那层覆皮柔软的反作用力。用力按压,感受脉搏。“就像蝴蝶……我不该提那纤弱短命的动物?”
小时候,白色小粉蝶很好捉。活着的、扑腾着到处洒粉的,我将它塞进自己肮脏小孩的口里。
“我没有产生什么看法的能力。我选择食物都是按别人的标准。天知道我多讨厌,别人的标准与食物。我有多讨厌花朵。”
“花有什么招人讨厌的?”她故作委屈。
“蟹膏有什么招人讨厌的?他人还不是在得知那是动物体内的什么物质后,表示‘真恶心我再也不吃了’。非要替换就替换好了,用一种盛开的繁衍器官示爱,换一换手里握着的肢体好了,说真的吗,什么是爱?不,我讨厌不是因为这个。”
“可是它不美吗?大自然孕育出的如此鲜艳的色彩,还有香气。”
我吃过一整片草坪、一整盘的银杏叶。
“对,我就是讨厌花香,它对我而言堪比抓挠黑板。不,我不觉得鲜艳有什么美的。我只会想起培育出的过于繁复而沉重的花朵,甚至抬不起头,被自己压垂在地。现今一切演化都按人类的喜好定向发展。人爱养所谓纯种而娇弱的宠物伴侣。所有品种介绍上都要注明:需小心宠养,多发这几类遗传病。折耳的猫,头骨被选育得变形、挤压致畸头脑的狗,身材被缩得太小、生育成为灾难的微型便携宠物。野生动物的种群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因缺乏多样性,很可能被一场疫病全部击垮。人制造许许多多离开人就活不了的东西。那算是美?”
我曾经将一座盆景分成一段段吃下去。米粒一样的叶丛,骨一样的树枝。
“想不到你是个自然主义者。”她有点苦涩地说。
“不。我不在乎这一切。”我的声音和脸一样淡然。“已经没有什么不被人类影响,眼见所有事物都是有意刻就。什么品种不是被选育而成?绿色天然毫无意义。非要苛刻辨别,宝钻、鲜花和甜点都是利益的谎言,那人们还要怎么爱——编造爱情故事呢?我说了,我不会辨识美。”
成年时,我家人送我一条钻石项链。后来它被我咽下。小颗钻石本身像一枚融化到太小的硬糖,银色细链堆挤,艰难滑下喉咙。
这些我都有告诉她。毕竟花食症连个不正确的百科词条都没有。
“你不在乎。你真是漂亮。”她还是会惊叹的,毕竟她不是我。她叉起双手,“但就不能说一句看法吗?比方说,会有人说,我是——动物园里踱来踱去的,一只白孔雀。”
“你为什么要记住那种人的评判?你明知道是那种人。两点,首先:和许多已灭绝的夸张鸟类一样,孔雀只有雄性才能被人称美,雌性仿佛另一种生物,奇怪了,这玩意怎么和孔雀关在一个笼子里转悠。”
她喷笑的样子毫无修饰。就像抖动的花枝……就像。
“其次,人真是喜欢白色,白不过是病态。——我是说,只是对许多野生动物而言。不提伴随的异常体质,除了雪地,白都对生存不利。白色的孩子会被逐出种群。然后没等到死,人类捡到它、开始可怜它,把垃圾当作耀眼的珍宝供起来。人多么喜欢当救世主。”
“这一切在你看来都没有意义。”她说,指她被别人喜爱的那一切。
“是的。不过我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呢?我只是道听途说,毫不专家,也不去咨询确认。我当众开了口,一定会被谁指出错误,嘲笑致死。但无论如何,我就是这样认识世界的怪胎。哎呀。还要多亏了人喜欢花、有产业养花,我才不会饿死。人真是救世主,纵使我多么讨厌那一切。”
“我倒是不讨厌,”她说,“你真可爱。”
“我已经懒得对此表示疑问了。”
“我其实只是想听你怎么看我。”
她捧起我的脸,近距离望我的眼。要从中挖掘出我对她迷恋之深。
“我说了我没有看法。你其实想听俗气的比喻?”我声音有点抖。
“用你喜爱的东西比喻一下?”
“我没有喜爱的东西。”
“哎呀。那就,说说俗气的比喻吧。”她眨眨眼。我有睫毛扫动的触感。也可能是发丝全洒在了处于下方的我脸上。
那当然,那当然……
一朵白玫瑰。
可是,花实际上对我而言,有太多意义。她眨眨眼,就会对号入座。我没想表达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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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人迟早会放弃长久持有的那一切。”她说。
“可能还会很久,但已经比过去快太多了;但还不够。但你,”她深情对我说,“在我看来,对我而言,你已经站在那里了。”
她今天没有涂指甲,没携带可能有毒的物质。即使如此,洁净朴素的她也……
说实在,我过于不擅长看人了。“你觉得我能称美么?”她逼近地问。
“对你,我也需要一直重复么?我的眼看不见美。”
“是的,我知道。你的眼,你的脑辨识不出美。”她抓住我的双手,又抓住我的眼,“但你的胃,你的消化腺无比清楚。你与众不同的DNA,是真理的准则。你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美食家——毁灭者。毁灭多么美!而我们最常见的毁灭,就是进食。”
我不能描述我眼中的她,我触及的她。那会让读者对她有个具体的印象,但我在那些地方,顶多用些喻词,永远不准确的、被听惯的东西,我没有自己的感觉。所以我只能说我的一份构想:她像原始的茫然的理智,将一只畸形动物、一株色彩不同的植物当作神灵跪拜。将花瓣,将祭品塞进我嘴里,知道我一定会从中获得饱足,而她也获得她追求的极致。但说到底,我有多了解她。作为被虚构架立起来的神,就算我吃掉一个灵魂,也尝不到她是什么味道。
如她所愿。我诚意地吃光了盘中最后一片花瓣,一缕头发。一截指尖,一根锐刺。
(存檔用)
原曲:niki feat.Lily「-ERROR」
用剪刀刺入胸脯
從鎖骨開始劃開半道圓弧
將五臟肺腑全都袒露
才能解開禁錮
讓躁動著的細胞
開始運作不再束縛
來自骨髓最深處
逆流而上無聲地溢出皮膚
由血液凝結出的音符
已正培育成熟
讓毛孔盡情舒張
放任靈魂呐喊傾訴
向著無盡的孤獨
在這遼闊的星空
如此遼闊的星空
可尋到我的影蹤?
在何方?在此方
在離你最遠的星冢
守望著無垠的蒼穹
任憑那時光倥傯
亙永
自殿堂中被放逐
未及惶恐理智業已在催促
九千個日夜蹣跚腳步
回首終已不顧
而我在地獄深處
伸出雙手挖掘墳墓
灼燒肉體的痛楚
連同傷口凍結在絕對零度
不如抹上捧起的塵土
就此歸於虛無
令渴望扯斷神經
撕裂喉嚨噴湧而出
如阿喀(ka)隆的啼哭
這片壯麗的星空
如此壯麗的星空
我墮入寂靜漩渦
怒吼吧?怒吼罷
被黑洞吞噬的音波
連耳膜也隨之顫動
衝破滿溢的渾濁
沉沒
我所存在的角落
無人知曉的角落
你的光也被曚昽
隱約而寂寞
你身畔星光閃爍
在軌道形色匆匆
任時光荏苒蹉跎
永不交錯
在這遼闊的星空
如此遼闊的星空
可記得我的影蹤?
在何方?在此方
在離你最遠的星冢
守望著無垠的蒼穹
任憑那時光倥傯
無法擺脫的詛咒如夢
雋永
這片壯麗的星空
如此壯麗的星空
將光芒埋入眼瞳
在何方?在此方
在離你最遠的星冢
我在這軌道的終末
群星璀璨的盡頭
淹沒
*Plutone:Pluto,冥王星。其運行軌道為248地球年,溫度為-234攝氏度~-212攝氏度(絕對零度為-273.15攝氏度)。2006年8月24日第26屆國際天文聯合會通過投票將其劃為矮行星,自大行星名單中剔除;2008年將其劃為矮行星下屬分類中的類冥天體。目前已知為擁有五個天然衛星。
*終已不顧:始終不曾回頭。
*曚昽:日光不明
*阿喀隆河:Acheronte,冥河,亦代指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