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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亲友家oc!捏造了一些主线故事!是vol.250《速效救心丸》的后篇。
mode:笑语
时间这种东西要怎样才能衡量呢?是靠先后顺序还是靠持续的长度?说什么好像都太轻飘飘,“量化时间”这一行为本就傲慢,太多鲜活的人、事、物,进入量化的逻辑体系内,情感就被活生生地割离了。
格利泽用她的伪装身份,在公共盥洗室的镜子前将自己的指甲修剪整齐。
几乎是个示意性的动作,格利泽的洁癖会让她每天都保持整洁,指甲,当然不是她真正的目的。
任务目标巡查到了这里。
如果抛开任务目标不谈,这人其实是个还算不错的房东,要价没那么黑心,虽然会偷懒,但也还算尽职尽责。
但这不妨碍格利泽产生讨厌的情绪,当然,就算这样,格利泽也能非常体面地与之相处,一切无事发生。
她和任务目标在镜子里对上视线,对方的脸上露出了她意料之中的惊讶和尴尬,在见证对方疾迅而别扭地搭眼扫过她扔在洗手台旁的手套后,她转过头来面向自己。
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她乔装的样子,再常见不过的黑色头发,厚成壳子遮住眼睛的齐刘海,硕大的黑框眼镜,挂耳的长发糊住面颊两侧,这是王舒静的样子。
她这样地在这里扮演生活。
任务目标终于离开。
格利泽于是垂下眼睛,凝视着自己的指尖。
——这当然是她想要的结果,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一定会经由房东之口传递给正确的收信人。
和我一样的、我的搭档,雷古勒斯。
陈觉啊、陈觉啊,如果你还想看一看真正的自己,那么我们还拥有此时此刻。
看看自己、看看或许你一时难以想起的搭档,这是她要行动的讯号。
……是了,哪怕是她有时候也会忘记,雷古勒斯用的几乎就是他自己的脸。
他们一起搭档了这么多年,几乎称得上一起长大,可此中经历并不能被定义为亲密,他们是两只被卷胁的小兽,在没有能力的时刻被迫纠缠在一起。
然而时光流淌,再是被迫,也变得适应、变得特殊、变得非对方不可。
雷古勒斯一向是他们二人中更纠结细节的人,那些肉眼可见的犄角旮旯,无所谓的小东西,不重要的小玩意。
也许是他自己想要在意,但格利泽选择不去思考这些事情。
默认下来就好,因此可以收起情绪坦然接受对方的行动。
……这副手套还是他为她做的呢。
嗯。
她有多久没用过不是为她量身定制的手套了?
或者明明就该换了,只是她会选择将这种损耗品用得更精细。
毕竟他又有多久没给她做过手套了呢。
格利泽低着头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伪装之下真正属于她的银白色长发肉眼不可见地披散在她身上,眨眼、呼吸,然后她终于伸出手去。
寂静地被搁置在陶瓷平面上的手套,于是她将其拿起,用赤裸的双手将之收入口袋里。
或许还来得及,或许此时此刻还有希望尚存。
这原本应该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任务。
租赁房间、捏造身份、房客入住,一切都是接近目标并将其合理带走的手段。
这栋楼的房东是一具异常的源能实体。
与普通的源能觉醒者不同,房东的躯体——如果还能被称作躯体的话——几乎完全由源能构成,人类的成分只占极少一点。他拥有完整的意识、记忆和近似于人的生活习惯,会吃饭睡觉,会与人交谈,也会因为一些无聊的小事而感到高兴。
对牧夫空洞而言、对这个抚养了他们长大的组织而言,目标到底是生物还是源能?根本不重要。它是什么?一座移动的、无人染指的、巨大的源能储备。
雷古勒斯被搅和到这种程度的任务也不奇怪了,毕竟他和她就是最强拍档嘛,因此怎么会让他一个人执行呢,格利泽后脚就以监管的身份跟了上来。
一切都是那么明确:取得目标,带回组织。
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该存在。
陈觉之于雷古勒斯、王舒静之于格利泽,不过是应运而生的身份。他们租下不同的房子,熟悉房东的作息,观察目标的生活习惯,建立信任,等待合适的时机。
两个人在公开场合甚至不能表现出彼此认识,因为陈觉和王舒静本来就没有认识的理由。
一切本来应该这样进行。
……一切本该这样。
他们做过比这更危险的事情,也做过比这更漫长的潜伏。对于他们而言,伪装、等待、判断,然后在某个恰当的时间动手,本来就是工作的一部分。
可是雷古勒斯似乎忘记了,陈觉只是一个身份。
或者说,他开始忘记自己原本只是来这里执行任务的。
这里有一个有些聒噪、却意外讨人喜欢的房东,有重新出现在生命里的旧日朋友,有并不算富裕却足够安稳的日常,有每天都可以回来的房间,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床。
一些组合起来,似乎可以被称为“家”的东西。
陈觉可以做他爱做的事情,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于是雷古勒斯的每一刻都比过去的自己更接近陈觉一点点。
而格利泽呢,她当然看得出来。
这从来都不是一件需要被责怪的事情。
虽然已经到了这个年纪,在组织里生活的时光已是幸福记忆的倍数,可对雷古勒斯来说,痛苦永远是痛苦。格利泽想。
他曾有过恩爱的父母、亲密的发小、温馨的家庭、健全的生活,他和她不一样,感受过温暖的人会理所应当地想要回到温暖的怀抱——真是令人难过,曾经他和她怎么是不一样的人呢。
格利泽想。
如果陈觉是雷古勒斯所渴望的人生,我又怎能忍心将他拖回痛苦中来?
也许我再也等不到他从梦中醒来。
是呢,我又是以什么身份、又有什么资格、来审判雷古勒斯能否被允许获得这一切呢。
……可我当然应该允许他获得。
王舒静。
一个并不真实存在的身份。
房间里的一切,生活用品、换洗衣服、书本、餐具,本质上都是任务配置。任务结束,它们就应当和这个身份一起消失。
按理说,全部结束以后,这里应当什么都不剩下。
何况格利泽本来就没有拥有很多东西。
这里本来就没有任何一点存在、值得格利泽珍视。
除了与雷古勒斯有关的一切。
即便那个人将要成为陈觉……作为雷古勒斯的他也依然存在着、依然切实地在她还能接触到的地方。
丢弃一切吧,甚至可能包括自己的性命。
格利泽再度垂下眼睛。
任务执行失败,和任务被毁,完全是两个量级的错误。
失败而已,对组织造不成什么损失,无非是潜伏的光阴白白浪费,而他们搭档俩呢,收获惨惨的处罚、少少的佣金和多多的任务。
他们还有机会。
可这样下去,在任务失败以前,她就会先失去雷古勒斯。
还要怎么做呢!那是她唯一的搭档啊!
她的人生已经足够贫瘠了,在数年间、在无休止的拷问和筛选之后,终于决定要交付真心的人、磨合到默契地可以交付信任的人、绝不应当却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的人,哪怕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也要因为区区任务而渐行渐远吗?!
这种事情才不要发生!
从进入这个虚假房间的一刻起,雷古勒斯成为陈觉、格利泽成为王舒静,她的人生就又开始不断退行、不断退行啊!
一个人生活?她当然可以一个人生活!甚至比这世间的绝大多数人更擅长!!
可凭什么?!
陈觉?你要回到雷古勒斯“原本”的人生里去是吗?
格利泽接受的事情还不够多吗?
接受他拥有普通人的生活、接受他鲁莽地沉浸、接受他醒来的时刻越来越少,她甚至愿意接受组织未来一切形式的处罚、接受自己可能从今往后再也见不到他、接受自己甚至有可能会死。
她几乎什么都接受了。
她已经走到了她所能走的最后一格刻度。
是的。
来吧。
摧毁任务吧。
管他什么利益得失、管他什么大局全观。
打破一切、替雷古勒斯扛下错误,保全他,并且让他再也当不成陈觉——让他依然是真正的雷古勒斯。
啊啊、神啊。
我罪、我罪,我的重罪。
哪怕从今往后你将永远与我分别、哪怕我再也不能呼唤你的名字、哪怕你会因此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
从进入这个虚假房间的一刻起,她就已经在失去他。
格利泽已经准备好了接受最坏的结果,在每时每刻的空虚中、在日复一日的演练里——尽管她根本没有机会真的“习惯”。
她已经知道答案。
哪怕就到这里。
只差迈出最后一步。
她已经做出了她能做到的一切,接受了他的那么多行为,唯独不能、唯独不能忍受两人之间的一切都消失殆尽的可能变成现实。
如果作为雷古勒斯的你、和作为格利泽的我将要走到尽头。
那么,就让我用这种方式来告别吧。
习惯好难,但没关系,最后我们一定都能做到、最后我们一定都能习惯。
少女抬起她的枪口。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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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对时钟的这种感觉写了这个故事:时针的阴影与分针擦肩而过的一瞬间,重叠却错开。
“各位旅客,列车即将到达宜城站,请在宜城站下车的旅客准备好自己的行李下车。”
二〇〇七年的宜城火车站,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未泡开的康师傅牛肉面粉包味,没等你嗅上一口,又反上一股隐隐的尿骚气。皮革、铁锈、脚气、汗渍、灰指甲、机油、六神花露水……所有气息在这里肿胀、发酵、安家、繁衍。这股的野蛮而自由的味道,与深圳那肆意飞扬的暴虐相比,竟显得和蔼可亲。我曾亲眼目睹飞车党扯下路过女人的耳环,耳环拖着女人飞扬的头,头缀着纤弱的躯体,那场景无异于聊斋里的恶鬼撕下人皮。最终,女人尖叫着,耳垂裂成血淋淋的两半,一半肉滚落在地上,被时代滚滚而来的车轮碾成微不足道的印痕。直到现在,我看到呼啸而过的摩托,都会下意识离他们远远的,生怕下一秒自己的耳垂就身处异地。
在宜城通行的砖头没有用,这里有铁管、钢筋和枪。于是,匆匆的我匆匆地从宜城逃离,又屁滚尿流地匆匆回了宜城。我深吸一口,接着,没忍住一阵干呕。庸俗而轻盈的乡愁不适合我,也不适合宜城。这里是一个养育流氓的地方,男的是男流氓,最终结局是进监狱,女的是女流氓,最终结局是跟出狱的男流氓结婚生下一个小流氓。在这里,纤弱的心灵会被日复一日的工厂废气熏成茅厕里的石头。任何书籍的结局都是沦为擦手纸,在那一瞬间,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小方灵魂重量等同。
你问小方是谁?
小方是宜城技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学生。我们在同一个厂实习,有着一起翘班的交情。小方说他去厂里实习,是专业要求。我专业又不对口,去厂里实习,算什么?我说算走后门。
我爹在厂里的保卫科干了几十年。厂子降本增效的时候,外头乌泱泱一群人人手一个板砖(我很怀疑我爹有所夸张)。那时,烈日炎炎,尘土飞扬,我爹举着一块红砖头——场地上捡现成的——单枪匹马镇守在厂子大门口(实则另外两个歪瓜裂枣跑去打牌,我爹倒霉,碰上了),献祭了半个脑门,硬是没让人进厂。那些人只是想要钱,不想要命,于是兴致了了地说着狠话撤退。
到我快毕业,我爹大冬天提了两壶酒三包烟,帽子也不戴,专门露出那狰狞的大脑门敲响了主人的门,蹭一下把脑袋顶上去,疤痕跟蠕动的蜈蚣似的,仿佛主任一个摇头,下一秒就要钻进他脑袋里。就这样,我爹把我塞进厂子的宣传部,想让我占着茅坑早拉屎。
小方听了,那张四四方方空空荡荡的脸上露出点酸样。我并不习惯看他的脸——白芝麻似的的五官落在那张大白脸上,瘆得慌。
真好,我也想去宣传部。
他一个搞汽车维修的,被工厂拉去修反应釜。负责人说修车和修釜一样,不都是拧螺丝吗?小方说不一样。负责人说哪不一样?小方说不出来。因为他既不会维修汽车,也不会维修反应釜。听到这里,我打岔问他,那你这几年干吗了?小方理直气壮地说,我写诗去了。现在我知道哪里不一样,汽车没有维修好,死的是别人。反应釜没修好,哪天爆炸,第一个死的是我。这算什么事啊?小方忧郁道。
我说这算你用血肉写给大地的诗,多浪漫。他让我滚。我滚了,他又跑过来说,姚越,你有种天生的诗性。我说我不乱搞男女关系。小方尖叫一声,道,姚越,你的思想真低俗!
我说,得了,谁不知道你骚扰女同事被人在厕所打了啊?小方嚷嚷,我那是请她看我写的诗。
你怎么跟她说的?
我说请她看点儿东西。你知道的,厂里不让看书。再说了,这关飞猪什么事,他凭什么揍我。
飞猪是厂里的一胖子,走一路能渗一地油。偏偏他身手灵活,活像一头长了翅膀的猪。此人仗着自己有关系,把工厂所有女同事视为己物。我刚来的时候,飞猪一边领着我熟悉工厂,一边试图摸我的手。猪舌似的肥指舔过我的手背。第二天,我从家里请来我爹供奉在床头的红砖头的子孙,指着飞猪的脑袋说你再碰一下试试。真想知道是他的后台硬还是我和我爹的砖头硬。
小方请女同事看诗这一举动,在飞猪看来,无异于邀请他老婆上床。自觉被绿的飞猪当然气不打一处来,火急火燎拱着鼻子一路滑倒厕所,在厕所堵住了瑟瑟发抖的小方。具体的打斗场面我并不清楚,据后来人描述,那场景无异于小鹅戏大猪。小方人虽细瘦,但胜在灵活,在飞猪手下左扭右闪,钻了个空子溜之大吉。走之前,偷偷甩了几滴尿在飞猪的皮鞋上,美其名曰,诗的浸润。
我乐不可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拍着小方的肩——拍一下他都得抖三抖——你别写诗了,你适合去当流氓。我笑岔了气,空气里回荡着我急促而干瘪的抽噎声。最后,我哑着嗓子说,小方,你别作诗了,你去当流氓,真的。在宜城,写诗是没有出路的。当流氓有。
小方给我看过几首他写的诗。我对诗一向没有审美,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就是读着有一股味道。我问小方怎么回事,他腼腆一笑,说,你知道的,高压釜离不开人,我只好在如厕的时候写两句。我说,飞猪就应该把你的头打烂。小方无所谓,过几天,他又往我这里塞了一本诗集,海子的。这是他最喜欢的诗人,让我多读一读,熏陶熏陶。我说管他是海子还是枣子还是梅子傻子疯子,厂子都不需要。厂子只需要——我比了个手势——我做的就是这个。你想在我这里曲线救国,没门。小方急了,说,你不是念中文系的吗,怎么没点理想?我翻了个白眼,说,就许你上学的时候写诗,不许我上学的看帅哥?我念中文系的唯一理想就是钓一个文艺青年。谁知道文艺青年都是骗人的。
再说了,小方一个搞汽车维修的,他懂个屁的诗。我都不懂。
我从深圳回来当晚,我爹又一次坐在院子里,抽了十六包烟。蝉滋哇滋哇乱叫,叫人心烦意乱。我坐在我爹对面,他一手抽着烟,一手“啪”拍死一只蚊子,还顺带在腿上划拉几下。我说老头别抽了,牙都臭了。他说你闭嘴。他用沾了蚊子血的手摸摸自己的脑门儿,露出点惋惜,那里的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留下一条蜈蚣般肉色痕迹。回来也好,他说,我这儿还有个脑门可够造的。我说别,我自己想办法。你有什么办法?烟屁股在夜里闪着熹微的红光。蝉大约是把自己给叫死了,高昂的一声声过去,不知什么时候哑了火。夜晚一片寂静。第二天,他鬼鬼祟祟地出门,又得意洋洋地回来,说闺女,宣传部的位置还给你留着。看着我爹那张笑嘻嘻的老脸,我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我就这样跟小方猝不及防在工厂再度相遇。我们大眼瞪小眼,不得不说宜城真是个奇妙的地方,这里没有生老病死的循环,只有重复,生的重复生,老的重复老,病的依旧病着,不好转也不恶化,死的反复死。小方看着和过去一样,一样瘦,一样长,脸上一样空空荡荡。我透过宣传栏的玻璃看自己,在离开这里的短短一段时间,我比他老了许多。
我们约了个地方吃饭。就在离厂里不远的胡家尧考。店头上的“烧烤”就少了“火”,老板说是某年大雨,把“火”吹掉了,懒得花钱补,就这样吧。小方管这家店叫“胡家尧孝”,我笑他不识字,说明明是“尧考”。他说这样才够诗人。以前翘班的时候我俩经常来这里吃饭,一边吃一边骂,这家店的烧烤跟他家的店名一样,缺把火,水不拉叽的,难吃。但用水煮菜做烧烤,很有叛逆的态度,小方为了贯彻诗人的名头,决定每段时间都来这里吃一次。
许久不见,一时间也无话可说。隔着空气,我打量他,他也打量我。菜上来,第一口我就觉得不对。居然舍得放孜然了。一问,原来是之前的老板下海了,把店盘了出去。
我开口,说,我以为你会走,没想到你留下来了。
他说,留下来好歹有口饭吃。倒是你,我以为你会留下来,没想到你走了。
我看着他那张鼻青脸肿的脸,笑了:“还没放弃请人看诗呢。”
小方有点悲伤的样子。他说王倩最后跟飞猪在一起了。王倩就是上文提到的女孩儿,方脸,齐刘海儿,笑起来露出门牙,说话时中间会漏点儿气。这个女孩儿简单,在小方第一次请她看诗的时候就摆摆手,说自己看不来那东西。小方非说这诗是写给她的,写给她标志性的宽阔的下颚。用小方的话来说,是辽阔的大地栖居在她的脸庞,让人一望而生乡愁。这下王倩懂了,她郑重地回应小方:“你是好人,但我不跟你处对象。
可她怎么能喜欢飞猪那一款?小方的眼神里透着忧郁。她知不知道她的脸闪耀着的诗性——啊,我该怎么形容,宇宙的奥秘都藏在那张脸里,广阔而神秘。她竟然选择了飞猪。难道宇宙潜藏的奥秘,就是一只猪吗?
我说这挺好的,王倩不是活在诗里的符号,也不担当你自以为的灵感缪斯。不过这跟你被打有什么关系?
我怎么知道?说到这,小方更忧郁了。他想不通自己怎么每请王倩看诗,都要被飞猪揍一顿。
我说或许你跟飞猪才是命中注定,是亚当和夏娃,是林黛玉和薛宝钗,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体两面,是波粒二象性。无论他娶了谁做老婆,他都会想起在工厂里有一个方脸请他曾经的“老婆”看诗——看诗,多么新鲜的词汇,他从前不懂诗,之后也不会理解诗,但诗,就像一粒种子,深深扎根在他心里,只要他看到他老婆,就会想起诗,就会想起你,就会想起在厕所里被你戏耍,于是怒气冲冲跑过来揍你。或许他揍你,就是为了让你给他写一首诗。
波粒二象性是什么?
我随口说的,这样听上去高级一点。
小方说,还没说你呢,怎么一声不吭去深圳了?
我说实现理想。
这回轮到小方笑了,一笑,整张脸就像一团用过的手纸。他说,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理想?
我当然有理想。眼前这个傻逼的只知道泡妞的搞汽车维修的嘴里满口是诗的外行怎么可能懂我一个正黄旗中文系的理想?我想在汩罗江溯游从之,等一个我心悦的王子。我想跳进江水捞起屈原的尸骨做成笛子,站在二十四桥上彻夜吹。我想躲进山林之中,在漫天的落叶里祈求一只苍白的山鬼实现我的愿望。我想偷走荆轲的剑,在市场之中十步杀一人。我想冲进周公的梦里,撕烂梦里蝴蝶的翅膀。我想在徘徊在洛川之上放声哭泣,请求美丽的洛神给予我一个轻柔地吻。我想跪在黄金台上,等紫色的雪落满大地。我想骑着一头大鲸飞向天上的宫阙。我想变成一直天狗,吞下遥远的太阳。我向站在世界的顶端咆哮,在宇宙之中扭曲成黑洞。我最想做的,是偷走上下五千年所有文人墨客的尸体和灵魂,把它们酿成酒,封进坛子里,让它们在太阳下爆炸!爆炸!
见我许久不说话,小方问:深圳能实现理想吗?
宜城不行。深圳不行。哪里都不行。飞速发展的新时代不需要一颗晒得太久的旧心灵,自此,我读的古诗古史故事全部都是废纸。我只能吞下废纸、吞下眼泪、最后吞下自己。我把自己剁成粉末,静悄悄等待一个瞬间。等待一个高温,一个失误,一个工人昏昏欲睡,而一个压力表已经到达极限的瞬间,那时候,我将跟所有粉尘一起,一飞冲天。
夜风吹过我和小方的脸。许久不见,他的五官竟然在清晰了许多。
我问小方要不要辞职。他问辞职之后干吗?我说写写诗,至少不用在厕所写,去菜市场,去马路边,去观音寺,去十家坟。
他说,姚越,我现在已经会修反应釜了。
+展开
作者:高以谰
评论:随意
注:是四个彼此独立的小短篇
尝试捕捉一些在脑子里闪过的画面
1-脑
电影结束。
走向安全出口的过程中盯紧摇晃的地毯。搁浅在明亮的地方,等待身体重新校准现实的重力。
影厅附近的餐厅人满为患。先喝点什么吧,他对我说。服务员利落地端上两个杯子。请慢用——迅速转身离开。
我和他一人一杯。
吸管的尖端扎破薄膜,另一端用舌头抵住,小小的气压差存在一瞬。
冰冷白色夹杂紫红色血丝挂在杯壁上。
你喜欢哪个角色?场景镜头设计是否让你感到眼前一亮了?你觉得影厅的视听效果能打八分吗?这部电影的主题你能认同吗?你被感动了吗?哪个片段?为什么?在你看过的所有电影里,这一部能排多少名?你之前看过多少部电影呢?
界限分明的白与紫红在融化。随即形成的粉色,油滑温热而甜腻。
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吸管内液面起起落落。我应和着,说一些碰到空气便夭折的、再也不会被记起来的话。
他并不会听见。
脑花与头骨的摩擦声簌簌。
每吞咽一口就是在头骨里柔软的内容物中舀下一勺。如此反复,直到我们的大脑空空如也。
但别担心,思维通过嘴唇交叉感染在这个时代已经是被根绝的旧病。对我们而言,最终滑过吸管的光滑内壁,落入唇齿之间反复研磨品味的,
只有自己的脑浆。
2-肠
他将自己肠子的一端系在我的右手腕上。
因为他愿意留下,而我一心想离开这里。
不能用绳子。绳子太普通了。世界上有许许多多一模一样的绳子。最重要的是,绳子就算被剪断,我们也不会痛。
那样的话,你转头就会把绳子解开,他对我说。
他太了解我了。毕竟,我们曾经……
在我下定决心离开这里之前,我们曾经真心相爱。
他将自己的腹间划开,拽出排净的肠子,温热滑溜,在我手腕上打了结。过程中他冷汗涔涔像做一场噩梦,我手腕的毫毛亲昵地啜饮他的血,残忍如我在那一瞬间也有过动摇。
他的计谋差一点就成功了。
但我还是向外迈了一步。他跪倒在地,手掌和膝盖上沾了血。
我又走了五米,他再不能直立,注视着自己血泊里的倒影。
我走了。
在内心里,我嘲笑过他愚蠢。无论将肠子系在谁的手腕上都不会让对方更想回头。身后是被自己扯出腹脏的尸体,哀怨又血淋淋的,与之相对,眼前的道路又宽敞又干净,谁还会回头看?愧疚是我们这种人最避之不及的东西。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很久以后,有一天,有一个陌生人好奇地打听我手腕的故事,我给他讲了原委。“可这是不可能的。”他说。“人的肠子最多不过9米。你怎么能带着它走那么远呢?它一定早就在什么地方腐烂、中断了…”
我盯着手腕上乌黑发臭的一圈烂肉,想,永不回头是一回事,主动把它剪开,解下手腕又是另一回事。尽管在血泊里等我的和将它系在我手腕上的是同一个人。为我而死的人。本可以活下来、却被我的残酷杀死的人。直到这时我才第一次正眼瞧那一截可怜的东西,头晕恶心战栗想吐,费劲地摘下,它在我指尖融化了,漆黑的恶臭的眼泪。我无端地想起他的眼泪也曾经是透明的,有咸味,像我一样。
我们的区别只在于他想留下而我想离开。
结解开了,肠子掉在地上。
我想,他是谁?
3-骨
在一个圆圈中,我和他彼此对峙,手中紧握武器。武器砸中对方骨头时的清脆声响,在观众席中激起巨浪一般的欢呼。
在这里,爱意味着要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将对方的每一根骨头打断。
我握紧手中的球棒,球棒上的钉子在他皮肤上撕出一道血痕,血痕下绽开美丽的淤青。他闷哼一声,我听见球棒兴奋的呼啸,那呼啸声盖过我的心跳,盖过观众席方向遥远的声音,盖过他武器脱手时掉在地上的闷响。
“不要。”他的呻吟声在球棒划出的风声中显得好微弱,我趁这个机会利落地将他的腿骨彻底砸碎。“给我一个机会……”
他勉强地抬起头,直视我的眼睛,说:“给我一个机会爱你吧。参与这场游戏的你,难道不正是渴望着被谁打断全部的骨头吗?”
我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感到很伤心。让我难过的并不是他的话而是他就要输掉的事实。输掉意味着软弱和逃避意味着不够痛苦意味着不够爱意味着不够爱意味着不够爱。如果他爱我,就算只剩下一点点肉连着筋,他也一定会握紧自己的武器只为打碎我骨头。
但,我高高举起武器,想,我会原谅他。在这里胜利者永远满怀爱意,而爱意味着原谅。等我们喜结连理,我将会原谅他的失败,原谅他不够爱我,原谅他被打得粉碎的脊柱。沐浴着观众席们的狂热呐喊声浪,我的心涌动着流星般一闪而逝的、真正幸福的幻觉。
欢呼还在持续。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响亮,到达顶点,化为一声叹息。直到我的小腿被一枚钉子刺破,我才发现那沸腾的人声其实是震耳欲聋的提醒。
他撑起身子死死将一枚钉子按在我小腿上。满口鲜血让他的话很难辨认了,但痛苦的缝隙间流淌出的憎恶让那双眼睛熠熠生辉。“白痴,你竟然信了,其实那些都是骗你的!”他咬牙切齿地吐出真心话:“我恨你……”
球棒最后一次落下时,我笑了。“你的意思是你要用一枚戒指将我们的命运绑在一起,照顾我,依靠我,直到让我再也离不开你,你也离不开我,我们的灵魂彻底融合难分彼此,从此伤害你自己就如同伤害我一样吗?我不讨厌你这样……”
咚。观众们全体起立,给予这对新人热烈掌声。
到最后,我们都得不到我们想要的。我们的订婚戒指是彼此小腿骨头烧成的钻戒。
但是没关系。在这里,痛苦才是最公平的、将我——我们——我们所有人,紧紧联结在一起的东西。
4-心
无论往哪个方向看,都只有一望无际的白色。我们的脚步深陷在雪里,很快又覆盖上新的雪。
寒冷让我的四肢末端极度疼痛,每走一步,我的脚就更像一个苦痛的木桩。如果可以的话我只想蜷成一团就这样死掉。但是,我还牵着他的手。
他的身体被拖行在雪里。一道深深的辙印。
“让……我……留在这。”他说。“这样,你能走得更快一些……”
走出这个纯白地狱,获得新生。我的愿望。我和他共同的愿望。重新感到温暖,感到血液流淌,心脏在胸腔用力跳动。吃些热腾腾的饭菜,而不是继续喝将口腔冻伤也久不融化的雪。
但我不想一个人走。“不行,”我说,“我一定要救你。你要记住,这都是你的错……”
如果完全是因为自身的缘故,让自己落到这步田地,那实在太悲惨了不是吗。我用几无知觉的手指捏紧他的手,感觉就像隔着厚厚的布握着一块钝冰。如果能恨着什么人的话,就好多了。或者,如果能想着是为了某个诺言,为了拯救什么人的话。
天暗下来。
一望无际的黑色取代白色。星星早已灭绝,也许是我们的眼睛都被雪盲损坏。没有任何指示物,我在雪地里刨了个浅坑,勉强为两个人遮挡一点风雪。
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他用气声问:“你记得我们曾经一起跳舞吗?”
“现在说这个干什么。”我的困意被他打断,疲倦令我有点烦躁。“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一切都还很温暖……”
曾经,我,和他,和其他很多面目模糊的人,牵手成圈围着篝火放肆地大笑。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夏夜,草丛中虫鸣阵阵,汗液在皮肤凝结,风吹过时薄薄一层冷意。但,在温暖的时候没有想过有一天寒冷会降临,这就是我们的罪孽。寒冷倏然降临,将我与其他人分隔开,越寒冷就离得越远,直到视野里一个黑点也不剩,只有牢牢牵着我手的他。
“我还想再牵一次你的手。”
“说什么傻话?我们一直牵着手。”否则风雪会在我们之间也撕开裂隙,我们将再找不到彼此。
“不,不是这样的。我怀念的是你温暖柔软的手……”
有什么热的东西蹭过我的指尖,我浑身一个激灵,坐起身子。
在这样灭绝人迹的寒冷中,如果可以怜悯的话。
一路上,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将一小团雪反复冻融直至坚硬如冰,并打磨成尖刀形状。那把透明刀现在在他的血泊里慢慢融化,从他腹腔流淌出的内脏,温暖得像雪夜里红色的明亮的篝火。
“所有柴火早都用完了。”他说。“但我希望你不要忘记温暖的感觉。为了生存,只能保留寒冷的记忆的话,那也太可怜了。所以……”
如果,可以牺牲的话。
他把自己的手伸进腹腔,摸索着,动作越来越缓慢。“好温暖。”濒死之际他微笑了,“原来我的身体里流淌着这么暖和的血,真是太好了。快来把手伸进来取暖吧。”他催促着,“等太久的话血会冷掉,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在他鼓励的注视下,我慢慢地,慢慢地把手伸进那个致命的伤口里。
冰冷的手向上摸索,忍受着被热情的血和聊胜于无的脂肪摩挲、灼痛的感觉。神经慢慢恢复,细微的疼痛和触觉变得可以辨认,肠子滑韧,肝脏锐利,摸起来都像温热而驯服的活鱼。终于当我触碰到那一颗滚烫的还在微弱跳动的东西时手已经不冷了。隔着他的心脏碰到他的指尖,我的手和他的手都被他的血液弄脏,他的心在我们的掌心间陷入永恒的休息,即使停止跳动还是被捧在手心,如同被珍惜的宝物。
“这都是你的错。”我的泪水掉在他心满意足的尸体上,“为什么要让我明白这种事?寒冷不会停歇是因为我们本身过于温暖这种事……这难道就不残酷吗?”
如果,可以,幸福,的话。
我拿起还未完全融化便又被冻住的冰刀。最后,我怀念起失落的夏夜,曾经存在过却不可复得的、温暖的一切在缓缓流淌的血液里闪着迷人的亮光。好在我的心脏也温暖得令人欣慰,我想,这是正确的决心。至少在死亡到来之前的须臾,我们是温暖的。我们是幸福的。
镜头拉远。往天上推,白色涌进取景框,我和他的尸体被淹没成小小两个红点,蜷缩着依偎在一起,像爱心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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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作献给落水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也行但是我写的太心力憔悴了希望轻点批评】
A面
“纳西索斯究竟是贪恋自己倒影的美丽,还是笃信自己的爱人在水中的幻觉呢?”
女人靠在男人的腿上,将泛着尘土味的旧书放在胸口,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男人知道她又开始想些有的没的了,那些与院里味道混杂的柴米油盐、厂房里日夜不停的机械轰鸣、饭后乡音浓重的家长里短格格不入的幻想。属于她这个大学生的,从大城市带回来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他分不清纳西索斯和阿克琉斯,但他知道她不在意。
她很快便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如果是爱自己的幻影,那找一面镜子、或是任何一片反光的碎片都能把他的影子永远带在身上……所以,他一定是爱那个幻觉爱到不可自拔,爱到必须用死亡来证明……”
她满足地叹了口气。
男人没有听懂,但没关系,他看得懂她满足的表情,于是俯下身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她明亮的眼睛就弯了起来,勾着男人的脖子笑着说爱他。
她爱他什么呢?
他总觉得——也不光是他觉得,大院里的人都会这么想——她这样大城市回来的人,对他们或多或少是有点看不起的。她家里摆的不是《论语》和《菜根谭》,而是一些看不懂的现代诗,还有小姑娘一个人跑去沙漠的荒唐小说;她坐公交车去城里唯一的电影院看那些洋人演的黑白电影,而他们看大院里露天放的《地道战》、《小兵张嘎》;她听呜呜渣渣的摇滚、民谣,而不是他们哼唱的《打靶归来》、《我的中国心》。她新潮时尚得跟所有人格格不入,高人一等,就好像她厂长女儿的身份一样。
可是她爱他什么呢?他不明白。
大院里的人都说,大城市的人就喜欢谈些虚无缥缈的爱和自由,但她总归是得回到大院里来的,她在这儿出生,在这儿长大,也理所应当得回到这儿,回到她属于的世界里。
可是他隐约地知道,她从来没有真的回到这里过,她没有遵从这里的规矩,那些她从小到大学的规矩。也许他好就好在,从来没有拿那些规矩出来煞她的风景,好就好在,她讲那些听不懂的故事时,他安静地在待在她身边,她讲完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后,他会亲亲她的脸。
这就够了,在大院里,这样的亲吻跟她的那些离经叛道一样,是奢侈品,人们会当面恭维她的学识渊博,但在背后说这跟那些城里涂脂抹粉的姑娘一样,不是“能过好日子的人”。
“过日子”,这是院里的最高评价和认可,也是院里人们的追求,男人要沉默老实,女人要勤俭务实,相爱这种说法太过羞人,难以启齿,两个好人应该普通地搭伙过日子,把日子过好,这样才能成为院里厂里的典范。
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都不是适合这里的人。
B面
老师的录像带架子上有一本很旧的《撒哈拉的故事》,与那些保存完好、一尘不染的录像带不同,这本书保存得实在说不上用心,像泡过水一样皱巴,卷起的书边泛着陈旧的棕黄,还有几页似乎已经残破不全掉在旁边,从上面的尘土看,已经是许久没有翻过。但我决不能说他不在意这本书,因为它竟能在他视若珍宝的录像带们旁边占有一席之地。
老师并非我的老师,而是我的老朋友——这个“老”不是说我们认识了多久,而是他物理层面的年纪不小——他以收藏了许多旧录像带在附近旧物市场小有名气,我因为课题作业要找旧资料求到他门前,三番两次与他相熟起来,后来又因为帮他修复老旧录像带的画质翻新了不少尘封的旧事,附近旧货市场的人们都尊称他一声老师,我便跟着一直这么叫了。
“啊,那不是我的。”在我初次提起那本书时,老师只是这样回答我。
彼时我与老师还没有那么熟稔,在他眼里,我也许还是有待考察的嫌疑人,疑似是旧货市场的二道贩子请来说服他出售录像带的,而我凭着一腔热情和三番五次上门拜访打消掉他的疑虑,已经是几个月之后了。
于是,第三回在翻找录像带看到这本书时,我忍不住好奇,再次向他问起《撒哈拉的故事》和它原主的事。
老师指使着我把刚刚沏好的茶倒了一杯,又掐了两颗葡萄,才不紧不慢地说:“这书,是我们厂长的女儿的,她啊,是这厂区家属院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也许是我打量他的眼神太过八卦,他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不是收藏点东西就是喜欢,不然我要暗恋整个家属院了。”他指了指两三个架子上的厂房新闻录像带。
“噢……”我颇为遗憾地咂了咂嘴,又挨了他一记眼刀。
“不像你那全是水课,还年年扩招的大学,人家是80年正经的大学生,据说成绩很好,毕业后学校包分配工作,本来是能留在学校的。只是他爸答应让她去外地上大学已经是她求了很久的结果,要是再留在外地工作,甚至于找个外地对象,他们家就绝对不能接受了。”
我来不及抗议老师用我吐槽学校的话反过来说我,已经被他三言两语里透露出的那个女生的境遇吸引了进去。
“胳膊总是拗不过大腿的,所以她就回来了,他爸靠关系在S城给她找了个工作,又找了个家属院里的同龄人谈对象。”老师的表情看起来并不替她感到高兴,他喝了口茶,“可是人回来了,心思还飘在外面。”
我听得心里有些郁结,然而还没来得及有什么进一步的感慨,老师就继续说了下去。
“人们都说她出去一趟,心就野了,成天想些不切实际的事,一点都不踏实。好几家请她去家里辅导孩子的功课,也不给工资——毕竟都是一个院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厂长也不好意思跟他们要钱——等辅导完孩子的功课,还要教育小孩,光学知识就行,可别把她身上的奢侈习气学了,‘人家是厂长的闺女,咱们家可供不起你有样学样。你就好好考个大学,出来找个稳定的工作,平平淡淡过日子,就够了。’这筒子楼的隔音跟没有似的,这样的闲话,自然她也都听得到。”
“后来呢?”我握紧了手指,感觉呼吸都沉闷了。
“后来她死了。”
A面
第一次陪她去看电影,他不出所料地睡着了。
冗长的听不懂的台词,缓慢的催眠的节奏,分不清的外国演员的脸,男人几乎没有克制就进入了梦境,他知道女人不会在意的,只要他能稍稍控制,不要让鼾声打扰隔壁零星的其他观众就好。
回去的路上,她坐在二八大杠的后座上,双手抱着他的腰自顾自地说着电影里的情节,他一丝都不记得,她也毫不在意,反倒在他突然加速带来的风声里发出清亮的笑声,将险些卷进车轮里的裙摆捞到膝盖上。
她的笑与他之前听过的都不一样,他打小一向是个讨喜的人,有许多人乐意对他笑上一笑,但她的笑总是让他觉得新鲜又陌生。他说不上有什么不一样,她的笑就像她喜欢他一样,是个难以理解的事。
欢声笑语一路飞进家属院里,闲聊的人们就明里暗里投来打量的视线,他们出去“约会”了,这本不是什么特别新鲜的事情,却平白在众人的侧目里难以启齿了起来。
男人听到他的那些兄弟吹了声口哨,说“公主和驸马回来了”,然后哄笑了起来。她从车后座上跳下来,给了他一个告别的拥抱,他听到二栋的五楼传来响亮的撇嘴声,那家儿子本该是他的情敌的,殷勤在她面前逛了好几天都没能得到青眼,只能放弃,他们家也是说她不会过日子说的声音最大的。
他与她道别,把车停进车棚锁好,兄弟们就围上来,揶揄地推推他,挤眉弄眼。他先担心地看她有没有回头,才一本正经地跟他们说她不喜欢这样,然而得到的又是一阵更大声的哄笑。
“你这样不行。”他们勾肩搭背地拉他去喝酒,煞有介事地教育他,“厂长的闺女咋了?厂长的闺女就高人一等吗?看你怂的那样,以后她更要骑到你头上去了。以后结婚了除了欺负你,不还得欺负叔和婶?”
廉价香烟的雾气混着灶台的热气蒙得人眼前全都模糊了起来,男人暗自笑了下,他想,她大概连怎么欺负人都不会,但他没有这样说,而是流畅地把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又约着要去楼下纳凉打牌,他抬头看了眼女人家的窗户,推说看电影太累要回去休息,在他们“懂得都懂”的眼神下上楼回了家。
刚一进家门,假借织毛衣守在客厅的妈就嗖地起身,把他拉到沙发上详细盘问与她相处的细节,书房里的爸看似专注于手里的报纸,实则老花镜都没戴上。
“都行。”“挺好。”
男人回答得敷衍,他妈也不恼:“妈妈自然是相信你的,但你爸这回提干可全指望你了,升一级退休金能多拿好几十呢,以后帮衬你们小家,给你们带孩子也更方便不是?”
“哎呀,妈……”
“好好好,不讲不讲,你今天累了吧,早点休息吧。明天再带人家出去啊。”
“放心吧,妈,我心里有数。”
应付完了家里人,男人把沾着烟酒气的衣服挂在阳台上散味,往床上一躺。
他回忆起女人新鲜又陌生的笑,他想,应该是挺好。
B面
“死了?”我喃喃复述了一遍,像是在确认一个不敢置信的答案。
“那时候死人不是什么新鲜事。”老师抬了抬眼皮,语气却不像他说的那样波澜不惊,“也没有什么抑郁症之类的时髦说法,大家说她只是想不开投水死了。”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突如其来又近在身边的死亡对我来说太过震撼和陌生,以至于我不知该如何面对。
“就城郊那个水库,冬至那天,家里人在等她回来吃饺子,等到的是人没了的消息。”老师把葡萄皮丢进一旁的垃圾桶,擦了擦手。
“她,家里人……”我有点机械地重复了一遍,脑子里试图把被水泡皱的封面和城郊那条我偶尔去玩的水库连在一起,没有成功。
“饺子还是得吃,日子,也还是得过。”老师看了我一眼,他向来不喜欢我多愁善感,每回我看着旧录像带里的成年往事掉眼泪时,他都少不了奚落我几句,就在我准备好被他讽刺两声的时候,他淡淡地补充了一句,“她还有个弟弟,厂长听说了计划生育的风声,紧赶慢赶在政策下来前生的。”
荒谬感一瞬间冲散了我的难过,我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自己从刚刚这句话里听出的残忍意味。
“不然你指望什么呢?像你念的那些小说里的情节似的,厂长心灰意冷辞职,举家搬离这个伤心地?”老师的语气依旧是淡淡的,没什么起伏,“我怕说得太封建你接受不了,还是说点资本的吧。”
“咱就不能说点社会主义的么?”我气弱地回了一句,才将视线转回桌上的旧书,“那这书又是怎么到您手里的?”
“90年代的时候大厂都兴自建闭路电视台,每天播播新闻联播,放点红歌,再放一些自制的‘本厂新闻’,厂子倒闭之后,那些磁带都被封在党委办公楼里,几大箱。”这段故事我听过许多遍,后面就是他“智斗”前团委大姐,用一张百元大钞换来一卡车珍贵收藏的光辉事迹了,不过他并没有旧事重提,而是话锋一转,“这本书就在其中一箱录像带底下垫着,扉页写着那姑娘的名字。”
我注视着面前的书,红黑配色的封面上有骆驼的影子,只印了书名和作者。我犹豫片刻,极小心地翻开了有点皱巴的封面。
蓝色墨水描绘出的名字就写在扉页的空白上,她的名字好看,字也很好看,娟秀之外带着一丝锋锐,墨迹的尾端收得干脆又利落。
我用力眨了眨有点发疼的眼睛,说不上是后悔对这个故事追根究底,还是为短短几句话讲完的她的一生感到遗憾。
我久久盯着那个名字,感觉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却又什么都说不出。从这个角度上,当真是老师常常评价我的,“清澈又愚蠢的大学生”。
两张纸巾被丢到我面前的书上,我抬起头,对上老师有点嫌弃的眼神,才意识到自己的泪失禁体质作祟,眼泪几乎要滴到本就饱受摧残的书上:“对不起……我只是想到……这是她唯一留下的……没人在乎……我就……”我擦了擦眼泪,将纸团攥在手里,语无伦次地解释,却又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向他解释——毕竟他一直留着这本他肯定不会读的书,跟他视若珍宝的那些录像带放在一起。
“也不是,”老师移开看向我的眼神,“她爸给她找的那个对象,在一年后的冬至也死在了那个水库,手里还攥着一个戒指。”
A面
商议订婚那天她没在,男人知道爸爸是有些意见的,但是被妈妈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他觉得她没有道理故意给自己难堪,尽管只谈了几个月,但他已经是这个院子里,乃至于S城这个小小的城里,最适合她的人了。所以他是相信她恰好单位有急事要加班的,尽管人们都在背后说她这工作是厂长托关系找的,是供电局的一个清闲又油水多的闲职,但要是真忙起来,谁又规定闲职不能加班呢?
男人保持着礼貌的笑容看着面前的两对父母,思绪游离,更何况,她在与不在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她懂三媒六聘,彩礼嫁妆里的门道吗?
不仅她不懂,他们所有人都不懂。
婚丧嫁娶的流程都是有专门的红白理事会负责的,从出生到死亡,都有着一套流程,这流程城与城、镇与镇、村与村都有着微妙的不同。厂里几个退休干部就是红白理事会的,早早给约了商讨的日子,从请什么锣鼓队,到摆什么排场的宴席,几位讨论得起兴,连双方父母都不太插得上话。
“厂长家的千金,配咱们院里的好后生,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亲上加亲。”
“不过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烟酒不能上茅台五粮液,婚车就打个申请借厂里那辆桑塔纳。”
“行不?”
几人兴冲冲敲定了方案,才觉出不对,找补般硬是将陈述改成了疑问,探询地看向厂长,待他点头,才松了口气。
“那,小两口住哪儿?”
他妈张嘴:“家里主卧我先拾掇出来……”
男人在心里嗤笑了一声,她念叨了好些天分房的事,现在倒是装起来了,不过是暗地里催厂长家表态。对方倒也配合,厂长只简单说:“这两天让供电局给她出个无房证明,房管科那边是没问题的。”
这事就算是定下了。
男人看了眼明里暗里松了口气的自家父母,来之前反复说得笃定的是他们,沉不住气的也是他们。
后面的讨论就是例行公事,很快就结束散场。
他妈催着他去接女人下班,言说大学生没受过苦,难得加一次班,他自然得体贴点,骑车去接人,要是她还饿着肚子就带人去吃点好的,不必急着回来。
他被催得没法,只好去车棚取了车,乘着月光去接她,他将来的老婆。
到供电局门口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她的身影很好认,与疲惫的、沉闷的大院职工不一样,她走路脚步总是很轻快的,好像还没有被工作和生活压垮,微微昂着头挺着胸,他们总说这是她看不起其他人的体现,但他心里清楚,他们只是什么都会扯到这上面,对“去过外面的人”天然带着敌意罢了。
远远地认出他,女人把手里的东西放进包里,快跑了两小步。
“你来啦?”她的尾音会微微往上飘一点,这代表她心情不错,加班还心情不错,她真奇怪。
男人应了一声,有一搭没一搭想着。
她没有坐车,于是他也推着车陪她往回走,女人没有继续说话,男人想问问她加班的事,或是谈谈订婚的事,但他最终什么都没说。跟过去小半年里的许多时刻一样,如果女人不开启话题,他们之间氛围就会这样沉默下去。她显然不讨厌这样的沉默,有时候他会觉得,懂得在该闭嘴的时候闭嘴,也是自己能够战胜家属院里其他人,与她订婚的资本。
工业城市的夜空总是蒙着一层雾气,很难见到晴朗的夜空,连路灯都显得昏黄,两人一车的影子从身前慢慢变淡压扁,又在身后拉长,循环往复。
“明天我们去约会吧,去城郊水库看星星。”在男人以为她今天不会再说什么的时候,女人跑到他面前,背着手倒着走,笑着看他。她的眼睛里反射着路灯亮亮的光,橙黄色的星星落在她的笑容里。
“好。”
于是他也笑了起来。
B面
殉情。
他爱她。
我不知为何从这个判断里获得了继续这场对话的勇气和力量,甚至感受到了一阵欣慰。在这些压抑又平实的故事背后,我终于找到了一点跟我预期相符的,浪漫的、松快的、让我能够喘息的空间。
他爱她,尽管是父辈安排下的对象,但他却真的爱上了她。尽管最后的结局是两个人在另一个世界里团聚了,但这未尝不是一个好结局。
“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话题从她的身上丝滑地转向了他,我迫不及待地在这个沉闷的故事里寻找那个真爱存在的瞬间。
老师意味不明地看了我一眼:“他也是大院里长大的,父母是厂里的双职工。”
“还是青梅竹马?”我坐直了身子。
“那都是你们的时髦说法,他俩确实是一块长大的,不过小时候并不熟,那姑娘成绩一直很好,厂长也管得严,小子小她两级,倒是混不吝得很,溜门撬锁,逃课玩火,一门不落。偏他长得好,也会说话哄人,被抓住了诚恳认错,下次还犯。”
老师这几句虽然是说他们毫无交集,却被先入为主的我平白品出一点暧昧情愫,乖巧早慧的女孩和放浪洒脱的男孩,听着就般配。
老师看我大概又沉浸在自己的脑补里了,吹散茶面的浮沫,呷了口茶,才继续说:“他在读书方面没什么天赋,但人伶俐也会办事,上了个技校就也进了厂。那时候她已经去了外地上大学,他大概知道她叫什么,毕竟是厂长家的姑娘,后来又是院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没少被院里讨论,但她估计不会记得他。”
“那也未必,”我本能地反驳,“您也说了,他长得又好,还会哄人,这样的男生最容易被乖乖女暗恋了。”
“你说是就是吧。”老师懒得与我争辩,继续说,“等她回来,跟家里大吵了一架,然后还是去了厂长给她安排的供电局上班,厂长老婆托人给她相看对象,院里风言风语的,都说这是公主要选驸马了。”
那种郁结感再次缓缓涌上我的心头,我急于跳过这一趴,催促道:“后来呢?”
“后来她就看上了那小子,据说起初竞争还挺激烈的,有个大了她7岁的都试着偶遇了她几回,被人背后笑话了很久,但她都没给好脸色,送的鲜花、礼物都被她退了回去,路上遇见也不回话,唯独那小子不知怎么得了她青眼,俩人就谈上了。那小子打小就会嘴甜会哄人,长得也端正白净,嗤。”
我从他嫌弃的口吻里品出了一点不对劲:“等等,您怎么这么了解他们学生的时候什么样?”
“我教过他俩。”老师慢吞吞地把茶杯搁下,砸出一个重磅炸弹。
“原来旧货市场的人叫您老师,是因为您以前真是老师?”我惊得几乎要跳起来。
“你之前也没问过,我还以为你知道呢。”他没好气地看我一眼。
A面
深秋的S城早早就萧索了,树叶在冷得梆硬的风里落了一地,只留下倔强的枝条指向天空,城郊的空气并不比院里好上太多,但他们运气很好,北风吹不散这个工业城市厚重的煤灰,但至少吹散了一点笼在城郊上空的阴霾。
他们看到了星星。
准确地说,是她看到了星星。
天上那些黯淡的光,就像她抱着的书、哼着的歌、看过的电影、露出的笑容一样,对他来说是全然陌生的。
他仰躺在垫子上,裹着军大衣听着风声反复敲击自己的帽子,眼皮直直开始打架。
“很多年以后,如果你偶尔想起了消失的我,我也偶然想起了你,我们去看星星。你会发现满天的星星都在向你笑,好像铃铛一样。”
女人的声音很轻,不像在对他说话,更像是喃喃自语。这话有些耳熟,他迷蒙地回忆着,好像是她常拿着的那本书,什么沙漠的故事里的,她常把这话念在嘴边,还有几句面朝大海什么的,大概都是类似的,他不太分得清。
这一天他都没有机会跟她说说订婚的事,他想,他们往后也要一直这样吗?她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他经营着她不在乎的关系。
就算他能坚持得了,他妈大概也是决计不能答应的,在他妈眼里,这亲事过了明面,就是铁打的关系了,他俩就该孝敬老人、经营家事,不能还秉着谈恋爱时候的不着调样子。
可是这话,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好该如何跟她说。
女人围巾下压着的发梢随着风不规则地乱飞,跟水拍打岸边的声响此起彼伏,她抽了抽冻得有点发红的鼻子,倔强地抬头看着天空,好像树叶落尽的枝条:“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咦?”
带着鼻音的疑问将他从昏沉中唤醒。
“那儿有一个洞。”
那儿有一个洞,这有什么好新奇的。男人揉了揉眼睛,他从小就爬树翻墙、和泥玩火,一个树洞而已……哦是了,这些事她大概一件都没干过。男人心底笑了一声,起身活动了一下四肢,跟她去看那个,对她来说很是神秘的树洞。
“好黑。”她对着那个洞观察了一下,然后伸手往里探去,“咦?没有我想得那么深。有点潮。”
是的,这是一个很黑,有点浅,潮潮的,树洞。跟他之前见过的每个树洞都一个样。
她语气新鲜得好像拿到一个新玩具,他觉得她对这个树洞,都比对他们的婚事感兴趣。
“我们来玩个游戏吧。”女人兴奋地提议。
“游戏?”男人尽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出点积极和期待来。
“对,我们放个东西在树洞里,然后约定等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再回来拿。”
“十年二十年……谁还能记得这个……”他揉了揉眼睛,想,不应该这么回应的,他应该像之前一样,笑着支持她那些跟大院格格不入的想法,但今天太冷了,家里事又太多,他感到一点厌倦,对于配合她演出的厌倦。
“是哦~”她却不以为忤,就像他分不清神话里的什么斯和什么斯一样,她好像从来不觉得他扫兴。
也许比起其他人,他已经算表现好的了。
“那我们就定一年吧!为了让你记得住,我会放一件你一定会喜欢的东西在这里。”
“我喜欢的东西?”他感到一点好笑,她那充满了电影和浪漫的脑子里,会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对啊!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的。”她又弯起了眼睛,“算是我们的订婚礼物。”
“好吧。”男人想,再唱反调就是不识趣了,实际上他今天已经难得的扫了好几回兴,虽说订婚之后反悔也会被院子里的人戳脊梁骨,可如果她不要面子大闹起来事情也会很难办,而且她提到了订婚……只是一年后来拿个东西罢了,就算不喜欢,假装喜欢的本事他还是有的。
男人背过身去,看着水库的水一波又一波涌上来拍打着倾斜的堤坝,等待女人在身后窸窸窣窣地藏好东西,才一起踏上回去的路。
B面
“话说回来,既然互相喜欢,最后又是怎么搞到两个人都寻短见的?您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吗?”花了点时间消化老师与他们的关系,我才回想起这个疑惑。
老师的表情依旧是淡淡的:“我哪儿能知道那么多。”
此乃谎言。
与他相熟这些日子,我早摸清了他的脾气,无论是摆在架子角落里的这本书,还是方才念叨的那些话,都代表他或早或晚,对自己的这两个学生的事有遗憾和惦记。他们的事对他来说,某种程度上与他收藏的那些旧录像带有着相似的意义。
“那,他们结婚了吗?”我换了个问题。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毕竟老师说的是“给她找的那个对象”而不是“她的丈夫”。
“没有。”老师简短地否认了一句,但我知道,能撬动他说出一个词来就是有戏。果然,过了片刻,他继续说道,“订婚后没几个月她就死了。”
“明明都订婚了……”我低声喃喃道,“为什么……明明马上就可以跟喜欢的人……”
老师没有看我,他只是自己再次将杯中的茶水续满了。
“我想不通……如果她不喜欢他,为什么要接受他,如果她喜欢他,又为什么要在即将结婚之前跳水库……”我揉了揉发涩的眼睛,“她那个对象也是,都爱到可以为她殉情了,那为什么不能早点注意到她的不对劲,您不是说他很会哄人吗?啊,是了,也许他就是懊悔这一点,才受不了痛苦殉情了吧。”
我又叹了口气。
等我颠三倒四的感慨告一段落,老师才慢悠悠开口:“是啊,他很会哄人。陪她去市图书馆借书,骑车带她去电影院看《魂断蓝桥》,回来小姑娘的笑声从院门口传到五楼都听得见。”
“多好的两个人啊……哎?魂断蓝桥有什么值得笑的桥段吗?”我的思路突然跑偏了一下。
“谁知道他说了什么俏皮话。”老师又嗤了一声,“俩人还一块去看过星星,小姑娘逢人就说自己和他打了赌,赌她知道那小子喜欢什么,她把他一定会喜欢的东西藏在只有他俩知道的地方。老人都说小年轻就是花样多,把什么喜欢啊爱啊挂在嘴边,也不嫌丢人……”
“这有什么好丢人的……”我不忿地低声抱怨,又觉得惆怅,越是了解这个故事,越是知道她曾经那么快乐地爱过,我就越会为最后冰冷的结局感到难过,难以想象她的痛苦到底多严重,才会最终选择死亡。
老师将视线投向林立的录像带架子:“人都是折中的,你跟他们说情爱他们觉得丢人,但如果你跟他们说人死了,他们就愿意承认那小子真是喜欢厂长家闺女喜欢得不行了。”
A面
她落水的消息传来的时候,男人还以为是谁在跟自己开玩笑。
怎么会呢?
明明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婚礼的筹备、水库的约会,她似乎得意于自己的小妙招,没少跟人宣传树洞里藏的订婚礼物。他妈还请她去家里吃了两回饭,虽然她态度不温不火算不上亲昵,但也没下他们家的面子,想来对婚事是接受了的。她甚至隐约暗示过他爸提干的事,这对向来不问世事的她来说已经算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那天他妈还高兴得多炖了一锅肉给她……
明明一切都很顺利。
有人喊着“水库那边有人落水了”的时候,他还有闲心想是谁那么脆弱,后面说是厂长家的闺女在水库边坐着,一个转头就跳了进去时,他顿感荒唐,再后来,冷冰冰硬邦邦的人被送回来,早已没了气息,他才跌跌撞撞跑了过去。
人群自动为他分开条路,厂长有事去A城出差了,厂长的老婆跪坐在她身边,嚎啕的声音格外的刺耳,鼓胀的情绪从他的胸口一路蔓延到他的嗓子眼,让他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妈趔趄了一下,发出一声惊悚的喊声——他从未想过这声音能从她身体里发出来——她奔过去扶起那位崩溃的母亲,与她共享这份尖锐的死亡带来的冲击。
周围人们低声的议论像被装了放大器一样涌进他的耳朵里,感慨她可怜的,说自己早就觉得厂长把这姑娘逼的太紧的,对自己指指点点,认为他们相处必然有不如意的,在死亡面前,他们突然变成了开明善良的好心人,谴责着所有人对她不好。
男人闭了闭眼睛,感到眼前一阵晕眩。
厂长从A城赶了回来,丧事是两家人一块操持的,订婚之后她已经算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他妈陪着厂长的老婆回忆她从小到大的事,他爸帮着厂长布置灵堂,摆放桌椅,两个沉默的男人也生出了某种默契。
在她死后,他们的婚事告吹,两家人却奇怪地更像一家人了。
他知道院儿里的风言风语,多半是说他也是导致她投水的原因之一,他们家攀附厂长家硬要快些成亲是为了年底他爸的提干,逼得小姑娘寻了短见,类似这样的话有很多。
他妈倒是一改之前催他们父子的殷切样,经常在家里念叨厂长老婆给她讲的家里事,感慨女人想不开也是可怜,也不知是真情实感地怜爱着自己未过门的儿媳,还是不愿意落人口实,成了别人眼里逼死儿媳的恶婆婆。
男人觉得多半是都有的,就好像他也显得比她生前更喜欢她了一样。
他偶尔会回忆起她的笑容,她的亲吻,或是她在大院里逢人就说自己“藏了一个小秘密”“他一定会喜欢的”的样子。
她其实挺可爱,也很爱他。那他呢?
现在他才觉得,他大概也是爱她的。只是事情太多,他妈催的太紧,院子里其他人的嘲笑太刺耳,让他无法思考这件事。现在所有人都说,是他不爱她害死了她的时候,他才敢想这个问题。
但他一直没去拿那个“秘密”。
她头七的时候他没去,清明的时候他没去,中元节的时候他没去,一年的约定时间到了,他还是没去。
一方面,那个树洞就在她落水那个水库旁边,多少是有点晦气的,另一方面,她死后这一年,他要一直表现出对一个死人的爱意,实在让他心累。以往他对着路上的美女吹声口哨,对院里的姑娘开开玩笑,没人会说什么,但现在总会有不认同的目光看他,仿佛他这样就是对她不忠一样。
所有人都在盯着他为一个死去的女人守贞,简直荒唐。
B面
“车撞树上知道拐了,人死了,知道说爱了……”我试图引一句相声来让自己好受些,然而收效甚微,“他也有兄弟姐妹吗?”
老师的眼里闪了一下,我很熟悉这样的光,在我们修复录像带,发现一些被模糊的画质掩盖的真相时,他的眼睛就会这样闪一下。
“没有。”老师回答,“他是独生子。起码他死的时候是。”
我瞠目结舌片刻,不知道该不该询问后来是怎么个不是法,又想起自己问题的初衷。
“独生子吗,他爸妈不支持他俩?不会啊,不是说‘公主选驸马’么?”
“支持。”老师回答,“可太支持了,最开始他爹娘比他还着急两个人结婚的事,那姑娘没了以后,院里都说是他爹着急年底提干,才催婚催的太紧把人催没了。”
“他就是因为这个怨恨爸妈,才一意孤行追随她而去吗?”我虽然还说着这个爱情故事,却无端感觉有些微妙,“不,这也太……这不像人能做出来的,太像小说了……”
“觉出不对了?我就说你写论文的时候少看点小说。”老师不意外地看着我,“我看着他长这么大,都不信他做得出为了几个月的感情丢下爹妈跳水库的事,实际上,他小时候还嘲笑课本上的梁山伯和祝英台是死脑筋,被我罚站了一节课。”
“原来您是语文老师。”我思路又跑偏了一下,被老师瞪了一眼,“那您怎么刚刚也不制止我瞎想?”
老师没有说话。
我又低下头,看了看那本《撒哈拉的故事》和旁边散落的书页。
我突然意识到,零散的那几页并非是我以为的装订不牢,而是根本不属于这本书。我翻看那几页,两页是奥维德《变形记》里纳西索斯的故事,一页是三毛的《敦煌记》里的名句“很多年以后,如果你偶尔想起了消失的我,我也偶然想起了你,我们去看星星。你会发现满天的星星都在向你笑,好像铃铛一样。”
“找到这本书的时候,这几页就夹在里面。”老师见我终于注意到了那几页纸。
“死亡信息?难道是谋杀?”我立刻否认了自己的猜测,“谋杀还得把人约去水库,而且这几页夹在书里掉进水里的话早该找不着了。”
“大概就是她爱看的几个故事吧。三毛是她喜欢的作家,那年头很多小姑娘都喜欢这个。纳西索斯是她喜欢的故事,她问过我,纳西索斯爱的到底是自己的影子还是水里的幻觉。”
“有什么区别吗?”我愣了一下,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提到水仙花,大多直接会判断他是指代自恋,“纳西索斯的影子不就是幻觉吗?”
“按照奥维德写的,纳西索斯是被复仇女神诅咒,以为自己的影子是水里的精灵,但她觉得,如果纳西索斯知道那影子就是自己之后,愿意去找个镜子随身带着,就能不用死了。而他一定去死,是因为他不能接受那只是影子,他需要那个幻觉。”老师耐心地给我解释,“那姑娘跟我说,让纳西索斯知道这只是幻觉,他不如去死。”
“不如……去死……”我像回声一样重复着老师的话尾,瞪大了眼睛,“喜欢三毛……您是不是觉得,她是因为……”
“谁知道呢。”老师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但我知道这已经是他的一种表态了。
于是我顺着这个思路继续想了下去:“她想成为荷西,是不是?这样他就只能当三毛了。她像纳西索斯一样,需要这个幻觉,为此,不惜,不惜……”
我没有忍心说下去,但这个版本的答案似乎更符合老师口中他们两个人的形象。
为了寻求确认,我问:“她死后那一年,那个男生,是不是显得比之前更爱她了?”
“由不得他不爱,”老师将我的确认推得更深了一层,“一旦他跟哪个姑娘走的近点,闲话就先追上去,说他喜新厌旧,那姑娘错付了,说不定就是被他这样花心逼死了之类的。”
“所以,她得逞了。”我有点想高兴,却又有点难过,“她用自己的命,换了他一心一意爱她的一段时间……这真的值得吗?”
“也许,不止呢?”老师喝完了最后一点茶,将茶梗倒进了垃圾桶,“我一直在想,那姑娘藏起来的,他一定会喜欢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A面
男人看着面前黑洞洞的树洞。
在她一周年的这一天,他终于还是来了。
不是他又觉醒了什么对她的爱情,只是太烦了。从一个月前开始,院子里本来已经快要沉寂的关于她的话题又被提了起来,人们会想起她说的给他的礼物,会明里暗里问他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她的订婚礼物他喜欢吗,诸如此类。
他精神压力大到梦里都有她流着血泪问他为什么不去看她的礼物。
他实在受不了了。
再顾不上什么晦气不晦气,在她忌日这天,他来到了这个树洞前。拿了就走,也算有个交代。他这样反复劝说对自己。
一年过去了,水库还是那个水库,树还是那棵树,树洞也还是那个黑漆漆的树洞。然而他站在树洞前,冷风吹来,无端还是有点胆怯。
这么站着也不是办法,男人掏出酒壶喝了一口,暖暖身子,也给自己壮胆,然后把手伸了进去。
像女人所说的一样,有点潮,不太深,他很快摸到了一个方盒子,触感绵硬,像某种绒布的质地。男人握住那个盒子拿了出来,红色的绒布方盒,他意识到了这可能是什么,心中本来已经熄灭多久的,对于她的那点喜欢突然又冒了头。
是啊,在她看来,这显然是自己一定会喜欢的东西,谁会不喜欢自己的订婚戒指呢?
男人慢慢打开了盒子,戒指上的钻石映得他眼睛、手心、心口都发疼。
接下来突然的失重感让他突然意识到,这疼痛居然是真实的,作用于他的身体的。他震惊地看向戒指盒里露出的一节被拉出的电线,脑海里划过她在供电局加班那天放入包里的东西。他想要把它丢开,但痉挛的肌肉让他握紧了盒子无法放手。
电流并不大,如果这里是平地,最多只是让他摔一跤,痉挛几分钟。但是这里是水库,他曾背对着这个树洞,看水库的水拍打着倾斜的堤坝,而现在他正背对着水库从倾斜的堤坝滚下去,黑漆漆的树洞注视着他,像一年前一样。
冬至的水淹没了他,像一年前淹没女人一样。
在最后的时刻,他似乎恢复了肌肉的力气,但他眨了眨眼,还是握紧了那个盒子。
C面
自由与爱情,是女人最憧憬的两样。
她想,她的墓碑上已经没有了自由,那至少要刻着爱情。
哪怕这个爱情从头到尾都是个谎言。
男人不爱她,这是第一面她就意识到的事,他分不清纳西索斯和阿克琉斯,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到底出自《撒哈拉的故事》还是《敦煌记》,甚至不知道《魂断蓝桥》不是一部有笑点的电影,自己笑的是《一夜风流》里的剧情。
但没关系,她做的最糟糕的决定是回到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那之后所做的所有事都是在为爱情做注,为自由陪葬。
为什么是他。
许多人都问过这个问题,包括他自己。她告诉自己,只是刚好而已。刚好她拒绝了足够多的人,刚好他长得好看,刚好他不会不懂装懂,刚好他爸需要年底提干。
但她也知道,不仅是刚好。
她是有18点门禁的乖孩子,但她趴在阳台上撞见过他翻墙,手一撑墙头就跃了过去,笑声离了老远都清晰可闻。她是规规矩矩的好学生,但她见过他逃课被老师抓住,拽着一根狗尾巴草嬉皮笑脸哄老师的样子……
“真希望他能哄哄我啊,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哄过我。”
现在他真的要哄着她了,这也是一种刚好。所以他懂不懂诗,看不看电影,都没关系。
但是他演不下去了。
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皮相生得好,眼下有一颗泪痣,在他不耐烦的时候,他眼神会左右飘忽,泪痣也会被牵着轻轻跳一下。
决定婚事之后,那颗泪痣跳动的频率就越发频繁,一下下如同他们装出来的爱情的死亡倒计时。
她能接受他骗他,但她不能接受他懒得骗她。
于是,订婚那天她去买了钻戒,工具用供电局现成的,她观察了他和他们二十多年,知道他喜欢用什么姿势站着,知道他拿东西的习惯,知道他喜欢单手插在兜里,知道他们会如何在背后嚼舌根,也知道这些流言蜚语会把他推到她面前。
也许是她的头七,也许是清明,也许是中元,也许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他会来到这里,取出她的爱和礼物,然后成为他们谈资里深爱她的模样。
她不止一次在脑内模拟他打开盒子的样子,模拟他落水的那个瞬间。
他们终将一起坠入爱河。
+展开
女人和男人的故事整体设计得真好,和水仙的故事有巧妙的对映,有一种美感。语言相当克制的同时表达的力度却不弱,感觉花了不少心思。讲述的方式也挺易于理解,但又或者说——过于易于理解了。我个人读下来甚至感受到一种作者担心故事不能良好表达的焦虑在其中。于是有这么一个疑问: B面的设计是必要的吗?
我个人读下来的感受,在A面已有不少超脱于角色的俯视视角的描述性语言的基础下,引入B面的讲述者和我之后,让这个故事不够"纯粹"了。这种回忆性质的暖昧态度让本身足够可信的故事变成仅仅只是被讲述出来的故事,对读者 (我个人) 的沉浸体验是一种打击——女人的一切,美丽与鲜活、审美与学识、偏执与矛盾,连带着旁人的认笑、男人的木讷都仅仅变成他人口中的讲述、也许一段录音,也许几页文字了,有点可惜。引入B面固然让整个故事有了更有逻辑更具画面感的基础,早一点抛出女人已死的悬念也可以吸引到读者注意力,但作为核心的水仙似的爱恋、自赏与"疯狂"真的很需要这些吗?
总感觉还有很多可打磨的空间,但很可能有些过于高姿态了...鞠躬道歉。
我永远喜欢格子QAQ!!!再见到“我”和“老师”,感觉真是亲切。从ABC三个面(视角)来讲同一个故事,我之前好像也写过类似的文hhh。
这篇看完最大的感觉是:每个人都在自己应该在的位置——旧时光里的男人女人、大院里亲疏不同的邻里、双方父母,再到几十年后的我和老师。一段故事呈现在不同的人面前,得到不同的评价,年代差异带来截然不同的认知,我个人还挺喜欢的。
抛开故事讲述的方式和构架来说,整个故事的主题我也很喜欢。水仙不是因为爱上自己而落水,而是不能接受自己爱上的居然是幻影才选择了死亡。而女主,她可以接受爱的人不爱自己,但她不能接受,他甚至不能假装爱——而男主最后的选择,总觉得刀子里带了糖,在被她杀死的时候他大概终于理解确认了,她爱他,甚至不惜拿出命来爱他,甚至不惜杀死他来爱他——让我觉得这篇甚至有点HE了……
确实如银所说,B面的力度弱了点。A面的叙事浓度很高导致B面的闲聊显得太稀薄苍白了。似乎只是起到一个引导故事继续往前的说书人的旁白,这样的话分成AB面本身——似乎是想要模仿磁带的形式——但似乎也只是单薄的形式本身。如果在形式上要加以强化的话,可能像是A面走完刚好反过来是B面,B面走完翻过来又可以从A面的头开始听,这样的一个循环轮回的叙事。然后关于故事本身来说,隐藏的自恋或者说想要不择手段形成一个符合人生审美的叙事这个主题是很好的,但是叙事的姿态,作者本人介入故事的距离太“近”了,导致读起来有种用力过猛的紧绷感,反而让我感觉有点故作姿态但过度渲染的焦虑。就有点李碧华的味道。
六月的扬沙天,闷热却也不敢让人打开窗户,即便如此,窗子的缝隙仍然被沙砾填满。这种天气,若是没有非常必要的事情,一般人也不会愿意出门。
这种天气对于刘一鸿来说,却是难得的休息日,让他可以不出门的时间。他看了看手上写满字的纸折,是最近出现的情报与发生事件的记录。也不知道多久以前开始,他让赵忠记录下值得关注的事情,每隔一段时间就交给他,间隔不定。
他慢慢翻看着这些纸折,思考着——
最近芙莱姆出现了民众中间出现了这样一则传言,有人说沙漠还在继续扩大,而且这沙漠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并非一开始就自然形成的。甚至还有人说,国家遭到了神明的诅咒,才会将原本物产丰富的平原变成现在这片沙漠。
民众中最近有人听到了流言——制作这些肥料的原料并不人道,但却并没有说明具体的原料是什么。即便是这样,也逐渐出现不使用磷脂肥料的人,并且越来越多。只是这样一来,没有肥料的支撑,农作物在土地中长得就不那么精神,植株变小,整体萎靡,对于风沙的抵抗力也变弱了很多。
看着这则消息,刘一鸿皱了皱眉,他当然知道那些磷脂肥料的原料是什么,那些屠宰场的情景印在他的脑海中无法忘记。
“产量减少了啊……”他揉了揉额头,在纸上写下了什么。
王砚最近行动正常,经常被孙拾作为副手带在身边,参加会议和宴会。孙拾一直在给他介绍婚姻的人选,但似乎一直在被搪塞。在大集市上,莉莉娅小姐同他见过一面,好像还讲了两句话。
看见这条记录,刘一鸿想起来确实有这件事,将那两名保镖派到莉莉娅身边的之后,莉莉娅到大集市闲逛,从大集市返回之后,她兴冲冲的跟他讲着——
“我今天看到一名很像我哥哥的年轻人,但是那人却否认了,还有一名老人家跟着他。所以没讲两句就分开了,我也就回来了。”
听完莉莉娅讲完之后,他问了问那名年轻人和老人家的样子,瞬时便明白了那两个人的身份,不久之前刚刚出现在孙拾身边的年轻人——王砚,还有照顾王砚的那位姓朱的老管家。
那名年轻人是突然出现在孙拾的身边,曾有人跟刘一鸿讲过年轻人是被捡回来的,有人将穿着破衣烂衫的年轻人带到孙拾的府门前,目击者因为太远并未太看清年轻人的状态,只看到在通报后,马车驶入府内。
被带入府门之后几天,刘一鸿在宴会上看到了那名年轻人,穿着体面的衣服,跟在孙拾的后面,由孙拾介绍给宴会上的其他人。不多时便介绍到他的面前,孙拾用自己肥胖的手指向那名年轻人,“刘老板,他是王砚,以后请多多照顾。”
“明白,既然是孙议长手下的人,那以后还请多多关照。”刘一鸿笑着回答。
白白净净,有礼貌,说话有一定的口音,似乎不是芙莱姆本地人,这是他见到那名年轻人之后的第一印象。
难道…是…………,他的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念头,但却也画满问号,只是他发现拼图还缺少碎片,便作罢。纸上还写着一些消息,他低头细细再次读了起来。
其他的事情也有很多,国内的民众依旧种着地,依旧在等待着老天降雨,将那些沙土变成石头,建造房子,去新的地方开垦新的土地……
看样子,有动作的不止我们啊,他如此想着,将手中的纸张放到桌上,头靠在椅子上,盯着天上那轮明月。
深夜,在牡丹亭的深处,一栋独立的小房子之内,摆着一张铺着浅色餐桌布的桌子,在上面摆着两只蜡烛,蜡烛的周围摆满了食物,烤鸡、烤鸭、烤乳猪、蔬菜削成的水果、涂满了蜂蜜的野兽手掌,上面没有一根野兽的毛残留,还有仆人正在继续送菜。
摆满了餐桌的一头坐着一个男人,体态肥胖,却没有因炎热的气温而流过一丝汗。房间内的温度也很适合人在其内,就皮肤上的感觉来说与外面环境的温度差了很多,低了很多。
男人的手腕上带着金色的手镯,穿着白亚麻短衫,褐色的亚麻布裤,一个仆人走到他的身边讲到,“老爷,菜已经上齐了。”
“嗯。”孙拾点点头,“下去吧。”仆人依言退了下去。
“今天这菜,合格八成,让陈师傅好好做啊。”当菜全都上齐,孙拾每种都尝了两口之后,就放下了手中的餐刀与餐叉,挥手让人将菜都撤下。仆人问到,“这些菜要怎么处理?”
“送去屠宰场,改善改善那里的菜,吃的那么差,肉怎么会好吃。”
“是。”
仆人很快就将所有的菜肴都撤了下去,餐桌布也在蜡烛拿走后被叠起拿下去,从旁边很快有人将孙拾要用的文房四宝放在桌上。
“老爷,这是今天的简报。”一旁的老仆将一摞写满了字的纸放在孙拾的面前,“请您过目。”
“去吧。”老仆刚要离开,却被孙拾叫住,“等等。”
“您说。”
“一会我要去神堂,你先去准备一下。”
“是。”老仆点点头,转身离开了房间。
孙拾轻叹了一口气,开始看起来每日这不得不看的文稿。
前面几张是从芙莱姆各地传来的简报,他粗粗看了一阵,发现并没有什么新意。
有几个地区的百姓提出申请,要求派法师去求雨。他记得这几个地区以前就曾经提过求雨的申请,却没有得到批准,因他们无法支付所需的食物作为代价,便一直没有得到同意。
暂时搁置,他在这篇文稿上用红色的笔写下几个字,放在一边。
难民依旧在伍夫沃聚集,需要更多物资去支撑那些难民的生活,主要需求粮食和水等生存物资。运送难民的工作正在进行中,也需要相应地区予以配合。
在这篇文稿的后面还写下每日每人具体会消耗多少粮食和水,还有大约多少人,并算出总数为多少。孙拾皱着眉头,提起红笔写下一行字“按照计划进行,物资予以批准。”
写下这行字之后,他喊来了老仆,并将这张纸交给他,“这件事你去告诉成立,让他亲自去督办,让他小心谨慎。”
成立是孙拾一手安排进来的亲信,从最低一级的府官做起,几年内就做到联合二十人议会的议员,现在负责安排芙莱姆国内的内政事务。
“是。”老仆点点头,而后带着孙拾给的文稿离开房间。
最近有关于磷脂肥料原料不对的流言出现,导致一些人开始拒绝使用肥料,并且实行抗议,要求改良肥料。
看到这则文稿,孙拾的嘴角露出冷笑,直接写上“搁置”,而放到了一边。对于这种流言,他认为那些种地的民众撑不了多久就会再度用上这种肥料,毕竟产量虽然下去了,但每年的供应产量并没有变,为了维持这些产量,他们最后只能选择恢复使用。肥料与法阵产生的土地配合,能够产生多少作物,是他们经过法师进行计算的,若土地发现肥料中的某些成分发生了变化,便会降低土地的肥沃力,从而减少农作物的产量。
这种土地中的微末变化并不会引人注意,也只有少数人知道,因而孙拾很放心。
刘一鸿最近收养了一个小姑娘,样子跟那位上古时期就流传下来的美丽女士很像,几乎是一模一样。她还曾经跟王砚见过面,王砚似乎对那个小姑娘很感兴趣。在文稿的后面附着一张小姑娘的画像,大约十三岁左右,穿着粉色的衣服,脸上带着笑容,下面写着一个名字——莉莉娅。
莉莉娅……看见这个名字,孙拾在脑海中细细想了一遍,王砚对小姑娘有热情,说不定是想起了什么,但不能打草惊蛇,只是让人密切观察就可以了。
“密切观察。”最终他写下了这几个字,王砚现在作为他的副手,已经被他介绍给所有人,紧紧带在身边。
有间客栈内抓获一名从米尼恩来的男人,随身的包裹中搜出一本《圣教之典》。现在已被单独关押。等待后续安排。这名叫迪亚特·奥列丁的男人在被抓前曾去过那栋被禁止进入的教堂,未设封条的诱饵陷阱起到效果,他进去了,并且在出来之后与被列入观察名单的对象进行了接触,因此在其回到暂住址有间客栈之时,被抓获。特此询问,该如何处置?
“以及——”文稿的后面还写着,“与该名男子一起被抓的还有一名精灵,同样请示,该如何处置?”
“男子待议,精灵释放。”孙拾只在文稿上写下这两句话,便将这文稿放在一边。
而后他将已经批过的文稿放在桌子的右上角,还没有看过的文稿放在桌子左上角的筐子内,那里已经有很多积累下来的纸张。
真够累的。
他心里只有这个想法,向后仰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孙拾再度睁眼之时,屋中的仆人已经全都退了下去,桌上的蜡烛也只剩下豆大的光芒。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站起来活动一番,让自己的精神得以启动。
“老仆。”他轻声唤着。
“老爷,您有吩咐。”老仆自阴影中出现。
“去神堂。”
“是。”
在孙拾接近门扇之时,老仆推开门,走出去,引导他走向神堂。
神堂只有一层,横梁架在室内的最高处,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小型的普通民居。屋内放置的东西很简单,一张香案,上面放着一个香炉,炉上插着几根香,燃烧过的香段堆在炉内。香案的后面有张矮柜,矮柜上面放着神龛,神龛两边挂着挂帘,里面摆着一尊饕餮的塑像,擦的干干净净。
香案的前面还放着一张蒲团,距离香案有大概一两步的距离。
孙拾走进门来,从老仆手中接过点燃的香,拜了三拜,而后由老仆将香插在香炉之内,而他自己跪在蒲团上,又拜了三拜。这才直立起身,双手合十默念祷告。
大约过了一刻水时钟的时间,孙拾睁开双眼,从蒲团上费力撑起自己肥胖的身躯,重新站立在地面上。他晃了晃脑袋,让自己僵硬的身躯得以恢复活力。老仆从旁边拿过外衣给他披好,便垂手立在一旁。
“回去吧。”孙拾带着老仆向外走去,“去找人将格里菲尔叫来。”
“是。”
老仆派的仆人找到格里菲尔时,这位金发的研究者正仔细观察浮在空中那柄断成两截的法杖。在得到之后的这些日子里,他已经将法杖上所刻的符文看过不知多少遍,桌上摆着他照着写下来的记录,圈圈勾勾,看起来很是杂乱无章,不得要领。
他轻轻用手碰了碰某个符文,符文亮起,光亮沿着符文向上而行,突然在某个点闪了两下,便熄灭了。见此情况,格里菲尔伸手将法杖拽了下来,细细看着光亮熄灭的那处刻文。刻文与下一个符文的中间断开了,他试着将两处重新连接,却没有成功。
就在此时,他听到了敲门声,随后便叹了口气,将法杖送回原处,便转身去开门。
“我不是说,在我研究的时候不要来打扰我吗?”打开门之后,他看了看站在外面的小厮。
“是孙议长派人来请您过去。”小厮指向身后被派来的仆人。
“知道了,你们在外面等着,我准备一下。”
随即他关上了房门,让小厮和仆人在外面等着。几分钟之后,他重新打开门,穿着一身便与外出的衣服走了出来。
仆人带着他离开天衍阁,沿着房屋间的巷路前行,从偏门进入牡丹亭,到了孙拾的书房之外。夜色如墨,刚刚在路上,格里菲尔听到了梆响,三声三点。
“格里菲尔大人,有劳了。”老仆等在书房外面。
“老管家辛苦了。”
“请进。”孙拾早有吩咐,格里菲尔来时不必通报,直接带入即可。
老仆替格里菲尔打开身后的门,让他进去,孙拾就在里面的书桌后面等着,看到他的走入后,笑着起身,“诶呀,这么晚了还辛苦你来一趟,真是抱歉,抱歉。”
“议长说笑了。”格里菲尔笑了笑。
“来来来,先坐下。”孙拾带着格里菲尔进入另一侧的屋子,坐在桌旁,桌上还摆着一盘新鲜的水果。
格里菲尔坐下之后,静默不语,他不知道孙拾为什么在这么晚叫他来此,是以决定先看看情况。
“格里菲尔先生,最近关于法杖的研究如何了?”孙拾拿起一个苹果,拿在手中说着。
“那柄巫妖的法杖需要先进行修复,有一部分的进度,但最近的进度很慢,一些细微断裂的连接修复起来比较困难。”
“在下个月初一之前,能够接成完整的法杖吗?”
“可以,但无法使用。”
“没关系,只要能够拿到众人面前看就好了。”
“那没问题,我会尽量修复,只要使用的时候轻点就好。”
“嗯,那就这样吧。”
“下个月是有什么仪式吗?”
“有公开的祭祀仪式。”
“那还需要我做什么?”
“仪式有其他的法官去做就好了,你只要保证那根法杖可以展示即可。”
“嗯。”格里菲尔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
“您请说。”
“王砚那边的事,你处理了吗?”
“昨天已经做好了,他身上的效果没有减弱,我也重新加固了一遍。”
“这样就好,那这样就好。”
“您还有别的事情吗?”
“没有了,辛苦了,请回吧。”
“好的。”
格里菲尔并没有耽搁什么,在对方允许之后,便起身离开了书房。孙拾目送格里菲尔离开房间,将手中的苹果一口一口吃掉。
踏出书房,老仆向他行礼,但并未远送。离开牡丹亭,格里菲尔向上弯着嘴角的笑意消失无踪,他并未直接返回天衍阁,转而去到另一条通道,走向寇拉城最高的那座天之塔。
抬头看去,十五层的高塔,只有下方的几层有着一些灯光。塔下的基座装着白玉栏杆,沙土被清扫到塔台的下方,堆起一座座小沙堆,但现在他仍能够看到一层薄薄的沙层。
此时夜已深,塔的四周看不到任何游荡的身影。饶是如此,格里菲尔仍然躲在一个隐蔽的角落,他用手指在空气中画出几个字符,又用手在周围画了一个圈,最后从腰间的小包中抓出一些灰色的粉末洒在空中。当一切完成时,他的身影突然消失,而后空气中传来一阵微弱翅膀扇动的声音。
那声音细不可闻,一直延续到塔顶后面才停下来。格里菲尔的身影在塔顶上出现,躺在了塔顶。在这么高的地方,沙尘少了许多,才能够勉强看见露出来的天幕。他仰望着头上的天空,黑蓝黑蓝的,上面只有几点光亮。
“你又躲在这里。”一个声音在他的脚边响起,扑啦啦,同时落下一只动物。
格里菲尔坐起来,看过去,那是一只羽毛褐色,体型不大的猫头鹰,一双眼睛看向了他。梳理羽毛之后,猫头鹰飞到他的肩膀上,停了下来。
“你怎么来了?”他揉了揉猫头鹰的羽毛,“城市情况观察结束了?”
“咕,结束了。”猫头鹰蹭了蹭格里菲尔,“今天的风沙依旧很大。”
“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有人被抓起来了,在有间客栈。”
“被抓起来了,是什么人?”
“是伊桑尼亚和迪亚特,咕。”
格里菲尔皱了皱眉,他心里无奈的想着,认识的人来的越多,事情会变得越麻烦。他想不通为什么这两个人也会来到这里,只不过,既然他的魔宠已经看到杜卡特和维克多成了莉莉娅的保镖,那再多两个人旅行到这里似乎也能够理解。
“什么人把他们带走了?”
“是官兵,府衙的官兵。”猫头鹰的头转了一圈,歪了歪,回答到。
“官兵……”格里菲尔突然想起了刚刚孙拾所说的祭祀。在他的印象中,芙莱姆国的祭祀有固定的时间,比如每年的第一天、每年的丰收之日、每年的播种之日等等,也会进行固定的仪式。他算了算时间,回忆着日期。
“下个月并不是任何一个固定祭祀的时间,而且看样子,迪亚特或者伊桑尼亚可能跟这件事也有关系。”格里菲尔喃喃自语到。
“星星好看吗?好看吗?”猫头鹰抬起头,看向天上。
“偶尔看看星星也挺好的,你不是也很喜欢吗?”
“咕,跟格里菲尔在一起,哪里都好。”猫头鹰又蹭了蹭格里菲尔,“明天需要我去做什么?”
“你睡醒之后,继续去帮我看看城里的动静,情报越多越好。”
“好的,咕。”猫头鹰转了转头,“对了,我想起来了,今天还看到伊桑尼亚的鹰落在有间客栈的屋顶上。”
“在伊桑尼亚被抓走之后吗?”
“是的,是的。”
伊桑尼亚的鹰,在他的印象中很少飞在伊桑尼亚的身边,通常都位于高空之上,但只要伊桑尼亚一个呼哨,那只鹰便很快就会飞到那名精灵的身边,落在精灵的肩膀上。他经常看到伊桑尼亚笑着将肉块喂到鹰的嘴中,然后就再次放飞。
也许,会有点用处。
他这么想着,点了点头,转头向身旁的猫头鹰说到,“一会我们分开之后,你去把那只鹰带到天衍阁去。”
“不会暴露吗?”
“没关系,就算被别人看到了也没事。”
“好,好。”
“你觉得这里的天空比岛上的怎样?”
“岛上更好看。”
“嗯。”格里菲尔笑了笑,“你说的没错,岛上的天空更清澈。”
他正笑着,突来一阵狂风,夹杂着风沙刮到他的脸上,打得他的脸颊火辣辣地疼,让他脸上的笑容立时消失不见。随后他站起身,将身上的沙土拍了拍,摸了摸猫头鹰的脑袋,“回去吧,我在天衍阁等你。”
猫头鹰“咕”地叫了一声,腾空而起。
格里菲尔再次在头上画了个圈,身形消失不见,振翅之声再次响起,一路延展到天衍阁附近。
格里菲尔回到房间之中,继续研究漂浮在空中的那柄断裂的巫妖法杖。自他将法杖取得到手之后,一直在研究,而当他带着法杖来到芙莱姆之后,却被孙拾找到,并高价聘为国家的御用法师。
只是他心中知道,吸引他答应这份邀请的并非是金钱,而是芙莱姆国家图书馆之中的某些资料,他看了看那根法杖。
笃笃笃,笃笃笃。他房间西侧一扇窗户的窗棂突然想起了被什么敲打的声音,声音很轻,但不影响被屋中的人听到。
金发的精灵走到边上打开窗子,猫头鹰带着伊桑尼亚的鹰直接飞进屋中,落在某个放书的格架之上。
“咕。”猫头鹰梳了梳自己身上的羽毛,它身边那只鹰的羽毛根根炸立,警惕的看着格里菲尔。几分钟之后,在精灵将一块肉喂到鹰的嘴里,又按照曾经伊桑尼亚教他的方法梳了梳鹰身上的羽毛。
鹰身上的羽毛慢慢恢复成顺滑的状态,而后放松成休息的状态。这让格里菲尔稍微松了口气,用手在格架前画了个圈,将猫头鹰和鹰所在的地方隐藏。
他轻轻打了个哈欠,离开房间,到另一间屋子休息。
兵甲相击之声震耳欲聋,男孩在屋中抱着金发女孩躲避。在他们身边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子,他的衣衫被人撕的破烂,将进入屋中的兵士一拳打飞出屋子。
他手臂上的青筋突出,肌肉暴起。几下攻击之后,他却有些气喘吁吁。
画面一转,老爷子带着男孩和女孩在路上前进,完全不敢停留。他们身后的兵士追了一阵,在他们钻进丛林之后便退去,没有再追,回归所属部队控制的范围。就在他们以为安全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树上跳下几个人,将他们团团围住。
已经疲惫不堪的老爷子再度摆起架势,双拳架起,护在男孩与女孩的面前。
下一个画面,老爷子已经被打倒在地。男孩急的满头是汗,睁开眼睛,从睡梦中惊醒,王砚猛的坐了起来,喘息不止。他的衣服被冷汗洇湿。摸了摸身下的被褥,也已经被汗浸湿。他回忆着已经变得模糊的梦,女孩的样子令他有些熟悉,但有些想不起来。
披好衣服,他推开窗子,沙尘被风带入,沾了他一身,但凉爽的夜风也令他的头脑清醒一些,再次细细思考那名女孩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在哪里见过。
就在不久前的牡丹亭宴会之上,跟在刘一鸿身边的那名女孩,正是梦中的这人。他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常常想起她,自从大集市上见过初面之后,便念念不忘。
“太奇怪了,她到底是什么来头。”他的头突然一阵剧痛,阻止他继续思考下去。
他一头栽倒在床上,昏了过去,一觉睡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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