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与奥斯顿的条漫一同食用!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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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几匹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黑马车碌碌地驶过林间道。车窗外耸着栎木幢幢的黑影,但晚风扯碎了厚重的积云,月光从狭缝里洒落,像薄的银纱,笼住长枝上挂的叶芽。
马车厢很宽敞,古老血族整襟而坐,耳鬓插着簇吊儿郎当尾巴似的杂草;同行那嗜血非贴近挤他坐着,塌背弓腰,只管鼓嘴、不停嘟囔,胳膊囫囵着添乱。
【——鲁道夫也时常坐在这个位置。】奥斯顿想,接住托马推落的诗集。
旅程通常开始于一次拜访:风景总魅惑着把路线拐偏,因而时常不能确定终点。马蹄轻快,整个四季都耗在车厢里,鲁道夫晃着腿坐在他身边,弯起紫晶似的眸子对他笑。
爸爸。那孩子说:你瞧,阳光很暖。
坐直,別晃,你在小看春天的风。他这样回答:系好扣子,小心感冒。
【但……不可能是鲁道夫。】他的子嗣规矩一向很好,也从不用担心感冒。奥斯顿睁开眼睛,拍掉托马按住膝盖的手,对方顺势躺倒在他腿上,正喋喋不休。
“——给他把油全灌进去,我说:'嘿,点灯吧!'然后嘭——”
他抿紧嘴唇,“你这餐桌礼仪真棒。”
“天呐,您夸奖我!”
“我在讽刺你。不准装傻,起来。”但疯狗装作没听到,嬉皮笑脸地赖在他腿上:“起来,托马。別对着我傻笑。”
【——鲁道夫爱笑,但他的眼瞳是很沉的绿色。】鲁道夫不曾叫他父亲,多诺万也只喊他叔叔。没人记得阳光的味道。那孩子是谁?小身影被时间涤得模糊,言语也散碎了,真实被欲念裹挟着湮没在尘埃里。【梦早就该醒了。再烈的阳光也照不透湖底的死寂,总是漆黑一片……】
"——得搬块粗砾石砸到湖面上!“
奥斯顿拇指按住眉心,思绪被托马口中那石头砸得粉碎。“你在说什么?”
“铃兰内湖!湖,我亲爱的。”疯狗正说到兴头上, 扯着他张牙舞爪:”嗙喳!湖面全砸碎啦,月亮光摔到水底去,我跳下去捞……"
“真是个疯子。”
“水底下可热闹,裂齿鳗嘬血,悖鳞鲨只咬屁股肉!鬣鳄肚皮像薄脆饼,能撕开也咬得碎,血肠子卷着碎骨头和铃兰花。”
“……真庆幸铃兰湖不在我的路线上。”
“天哪,您说的对!”托马从奥斯顿腿上弹起来,捧住他两颊,眼珠子像被引燃了,灼成两块儿滚烫的祖母绿:“我们去铃兰湖!”
“我们去菲尼克斯堡。放开,疯狗。”
托马把脸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
“回图里帕诺堡。”
又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对吧?”
奥斯顿明亮的金发在他眼睛里灿动,像在绿宝石底流转的金沙。
“……好吧,铃兰内湖,也许。”
疯狗立刻绽开个笑容,嘴巴直咧到眼角,脸瞬间放得老大;然后是尖骨头猛撞硬骨骼,剧烈的烧炙感,像有团火爆燃在左下颌。
好一会儿,奥斯顿才意识到不是灼烧:是尖锐的痛。托马一嘴利牙咬在他颌骨上,出人意料的剧痛,犬齿豁开了皮肉,血正往下淌。古老血族瞪着指尖湿润的殷红,困惑——继而是耻辱,焦躁啸叫着攻击后脑;暴怒在胸腔里炸裂,像活吞了颗太阳,把一腔子冰结百年的冷血全烧沸了。
“托-马。”奥斯顿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么-敢!
“是?我亲爱的。”疯狗笑着呲出白牙,齿尖儿上挂着血珠,贪婪地圈起舌头,把体液舔进嘴里:“嘿……是甜的!”
黑马车呼啸过野山林,窗帘猛地闭紧;血之链狂躁舞动,一团模糊血肉被丢到车后,骨碌碌滚远。
奥斯顿一把扯下鬓上插的小草束,指尖掐碎了毛茸穗。该碾烂,撕碎,一把火烧成草木灰!杂种,该死的狗尾巴草!!
“徜徉,游荡!湖和深林啊,枯枝子绊住草,”那嗜血已经追上来了,紧跟着车屁股,合瞎编的调子满嘴乱唱;他跳起来羊皮靴咚咚咚几步攀上马车顶,歌声就跟着盘旋在头顶上:“——双峰-顶着-樱桃,还有-郁金-香!!”
“给我等着,疯狗。”
奥斯顿攥紧手指。尘埃和湖底暂放到一边,下颌上那伤口灼痛,他满脑子想着地牢:铁链,鲜血和剔骨刀。草尾巴碎了,可细茎杆儿仍在他掌心里晃悠,翘得老高。
他不会承认:那草汁液味道是嫩的。闻起来像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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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本篇是奥斯顿长条的关联故事,调戏贵妇专场!十八画的超级好看,尖叫!
真的很不会写谈恋爱,希望不涩口【对手指】
+展开
酝酿了好久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小情侣恋爱的酸爽之情——
他们真的太可爱了——而托马这个小疯狗又十足地令人牙痒痒,adorable,比心~
作为阿西的第一篇恋爱文学,感情如此充实令我意外,奥斯顿的矜持和托马的得寸进尺在反复往来,舞蹈一般。
托马疯得很有层次并且原始,他那种去除了常人包裹在外的常态的疯,反倒令他更加通透且自然
而奥斯顿正式那些古板的常态以及礼节的集大成者,双方不停拉扯到一个顶点——奥斯顿爆发了,但是依旧保持着自己的优雅残忍——我超爱这一段,再次比心
你在这里添加了许多别的细节,并且反复三次用不同方式来描写窗外景色来衬托人物心情,我爱这种古朴正统的行文方式,比心【重要的心比三次~
感谢你my lov~带给我这么令人愉悦的小插曲
以及,去看铃兰内湖,是回老家结婚啊,flag啊——————
滑铲保命,还没改完!(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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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好重新发过了,食用请走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54245/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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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身后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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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展开
要不是心里揣满对兹米亚医生的敬意,猎人罗斯·劳尔肯定会从先前那场混战里溜走,离吸血鬼、湖骇和死都远远儿的,而不是做那四分之一比率的幸存者,卷进这场雪地急行军。
天早就黑透了。雪从平原一路追着马队,把疲惫的猎人撵进林子,风在灰萎的针松林间呜咽,攻击罗斯冻僵的膝盖和指头。牝马的汗在粗毛上凝成冰晶,她不停打响鼻、呼出白雾,缠苇草的四蹄在冻雪上打滑;人比马更难熬,棉衣足够厚实,但冷风从鼻子灌进肺和小腹,在缺了内脏的空腔乱转。老鼠罗斯斯斯哈哈地从喉咙吐出冷气,视野里全是肆虐的风雪。医生骑着那匹“凯丽小姐”跑在前面,身影被雪幕模糊成阴沉的灰黑色。矮马猛地趔趄,仅剩的血罐在她身前哆嗦,老鼠压低瘦巴巴的胸膛,把女人和她鼓囊的肚子挤在马鞍上。咕咚,咕咚,抢来的血在里面晃荡。
“忍忍!你——你叫什么?”罗斯大喊,等了一会儿,没听到回应,就继续喊道:“没多久了,也许再小一会儿——”
小一会儿是多久?没人能给出答案。十分钟,半小时,几个钟头。
等到老鼠罗斯颠得找不到鞍子上的屁股,眼见的景色也糊成茫茫一片,领头的队长——阿比西奥那条老狗终于大喝一声,拉住了坐骑的缰绳。
雪已经停了。这儿是块平整又荒凉的林地,矮小的灌木全挤在一边。一棵参天老树霸占了所有天光,树底下只有成片的矮草,在冬天枯萎灰黄,压在厚实的雪毯下面。 积雪覆盖了枝杈上没落的枯叶,一起风,砾石似的雪粒就簌簌往下掉。
“在这儿扎营。马都栓结实 了,小子们!”老狗扶正被风吹歪的宽沿皮帽,“七个小时,天亮前上路。”
骂人的脏词儿在罗斯弯弯绕绕的肠子里转了一路,可这时脑子里蹦出的字眼是:谢天谢地。
篝火,帐篷,吃饭睡觉。谢天谢地。
大伙儿都被风吹透了,帕弗一头从马上栽下来,脑袋像个椰子似的砸进雪里,没听到惊叫,只有一声沉闷的“咚”。阿比西奥拎起他,发现那孩子是冻得傻了,呜咽声也发不出,只用晶亮的眼睛湿润地盯着他瞧,于是呸了口唾沫,草草给他抹在肿包上。
“干活,没摔死就他娘的去利索儿干活,别吃你老子的闲饭。”老猎人把凝在脸鬓胡须上的雪块揪掉,顺手揩了一把帕弗脸上冻硬的鼻涕,拎着年轻人走向驼辎重的驮马。
洛多维科的毛领子遮不住脸,跳下马就赶忙抬手去拽鼻子。他有一头温暖的红发,琥珀色眼睛,这会儿确认了鼻子还在,冻僵的五官立刻囫囵挤出个笑容来。“说啥来着,您就是命不该绝,吸血鬼的刀子拿您没辙,也没给北风老爷吹掉在半路上。”他摸着鼻子嘟囔了半天,这才快活地张罗去点篝火。
罗斯早瞅见兹米亚·斯塔夫罗金医生下了马,可等她用冻僵的指头栓牢“黑炮仗”,再把血罐安顿在篝火边,医生却还站在刚落脚的雪地上。那人拿后背对着营地的篝火堆,脸上戴着没皮也没肉的鸟头骨,戳出锥子一般锋利的喙。罗斯顶喜欢医生平静的绿眼睛,可它们被骨头遮住了,只剩下骷髅的空眼窝,直勾勾瞅进黑暗里。
“您在看什么?”老鼠忍不住问,“那儿什么都没有,医生,可别被夜猫儿把眼珠子给吞了。”
“夜猫儿。谁讲给你的故事?”苍白的鸟喙转过来,火光照亮了半张骨头脸。
“艾德蒙大爷说的。”
“好夜莺。他怎么讲?”
“说它躲在死过人的林子里,爪子有炉钩那么长,只吃活的人眼珠。”
“病灶和黄脓才会只吞掉眼睛,亲爱的罗斯。”兹米亚医生柔声说,“《眼疾:光明复兴》,你没读到二十页。”他把星斑马栓好,挨着罗斯的‘黑炮仗’。马儿饿坏了,抻着脖子啃医生的领子毛。
“回纳塔以后记得把书读完。”
罗斯心虚地挠耳朵,“哎,这本好像在——”
“二楼,红色矮书柜第三层。我的朵拉帮你收好了,夹了花签,她自己做的。”医生转回身,火的光亮又只能照见那背影了。
“能看见纳塔城了。”鸟骷髅向着黑黢黢的枯林说。
可这儿离纳塔城还远着呢,连插旧旌旗的塔楼尖儿也瞧不见!——这话罗斯并没说出口。可怜的医生一定累坏了!他有多久没摘过面具了?从帕斯玛街区,和阿比西奥大吵一架之后?他这一路救的人远比砍碎的多,可他们一个也没活下来。到头来承诺都是许给死人的,尸体用血和碎肉把他浸透,猎人们冻硬在他的衣摆上。
罗斯帮忙喂了马,又跟着椰子脑袋帕弗去林子里捡柴。她看到阿比西奥把兹米亚医生拉坐在篝火边,于是满怀希望地想:暖和起来,人就会好过些。没错,摘掉面具,然后煮一锅他拿手的汤!
可等他们抱着枯枝回到宿营地,那好医生却只静静坐着,是鼻头泛红的洛多维科·里奇正掰碎冻肉干,随手丢进一锅黏糊糊的汤。帕弗一屁股坐在她左边,两人把血罐夹到中间。五分钟后汤糊被舀进木碗里,每人一大勺,里奇管它叫得意之作,除了肉还埋着碎块茎和野菜的尸体,胡搅蛮缠在一起。老鼠耸着鼻子去嗅味道——好吧,它至少是热的。
罗斯端起碗,连吞带咽,热乎乎的汤糊填下肚,身体马上透出暖意来。
后来想想,这大概是她此程最正确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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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停了没有多久,克劳伦斯·奥斯顿就从嗜血血族带他走的路线上觉出些异样来。
乌云压在头顶上,把天空闷成一种肮脏的红。厚雪埋葬了北风吹折的树,枝杈刺穿雪冢,向他们伸出枯黑多节的手。给他带路的血族在枯枝、老树、杂草和堆雪的硬石头之间乱蹿,不像找人,倒像只追刺猬的狗。
“够了,停下。”奥斯顿说。他穿了件极精致的毛领子外套,层叠地绣着郁金香纹饰,衣料华贵但不算厚。保暖并不重要。
“我不认为你在走一条正确的路,托马。”
托马。昵称过于亲近,可那嗜血认不得姓氏也记不出名,只给得出个“托马”让他叫。
“文森特·罗兰,古老血族,我尊贵的同胞。你说——”
“在来的路上见过他,当然,当然,我亲爱的奥斯顿。”托马热情地说,羊羔皮长靴转着花样踩在新雪上,七扭八歪的足迹像群闹哄哄的动物,紧追在他屁股后面。
奥斯顿挑高半边眉毛。“你遇到文森,但没见我的使役蝠。”
“是的,就只有他一个;是的,没坐马车,靴子陷在雪淖里;是的—— ”托马打了个夸张的嗝儿,一口气说下去:“他脑子还在,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话太多了。”
“啊,荣幸之至,我亲爱的。”
“闭嘴。”
“瞧您,难道不觉得路途无聊吗?帕斯玛有个老笑话,讲三条腿的猪吃人——”
“闭嘴,托马。”
这一次他真的闭嘴了。
奥斯顿微微诧异,但他的视力远比托马好,立刻跟着注意到远处燃起了一小丛火苗。穿过莽莽荒雪原,变质的血——焦木,马鬃,以及鲜活的人臭味,争先恐后地顺着北风散过来。
“那是——是什么?”托马盯着火焰梦呓似地说。
“不是文森特。”
“三条腿的猪,或许是被嚼碎的人,”嗜血血族像梦游那样划动双手,“我得去看看——”然而步子只迈开一半就停顿了。托马咈哧咈哧地笑起来:有东西水蛇似地蜿蜒在他血管里,勒紧了心脏。
“再说一次:那不是文森特。”奥斯顿冷冷地说,绝命之线绕在他微颤的小指上。“第二课:记住你的承诺。”
上一次惩罚够足了,疯狗没胆再忤逆他:骨头填不满食肉兽的胃,但很少有狗敢咬执棍者的手。
城下町舞会的愚弄惹恼了奥斯顿,他把托马丢进庄园地下的旧牢房,锁链穿透胸腹肋,铁钩子剜住锁骨吊在顶棚上,花上大把时间在地牢里一寸寸精细雕琢那作品,绝命之线缓慢地切开软肉再割脏器,刺探着沿血管粗暴生长;从脚心到指尖,血从细小的伤口喷出来,滑落,漫过绽开的皮肉。
疯狗始终在笑。
“血,血!可真不错!咈咈咈哧,闻闻这味道!”
他在流血时尖笑、割肉时大笑, 拧断手脚简直笑得他喘不过气;好像所有苦和疼都能随狂笑给抹消掉。和着冷血坠地的滴答声,他笑得高亢又刺耳,管家说母牛吓得不产奶,仆人也抱怨睡不着觉。奥斯顿于是不给他喝饱,失血和昏厥总算带来些清静。
不到两周,古老血族感觉到腻味,就把狗链交到管家手心里,嘱咐喂血、清理和鞭笞,事无巨细。然而又经过两个朔月夜,奥斯顿从一本长诗里分出神,在下午茶的间隙记起牢房里那只聒噪的动物,却得知他早就逃走了。
“是的,加了最粗的铁链,三条,如您所见。”老管家推开地牢门,仔细拂走攀上肩膀的蜘蛛网,递给他一杯加了肉桂的茶。
“很好。但不是免责的理由。”
“您完全是迁怒——下人们容易死,也都怕残废。托马先生浑身都像长着牙。没人敢拦他。”
“我雇血族护卫不是在做慈善。”
“他们,”老人平静地说,“都还记得鲁道夫少爷的脸。”
管家的茶甘甜、温和,口感一直很好,但那天却像焦油似的在他心里点燃了火。
鲁道夫——他的鲁道夫率直、坦诚,从不曾逃避犯过的错;而托马——这嗜血的东西白白长着鲁道夫那样精致的脸。
奥斯顿挑剔的目光落在雪地里。托马本来比鲁道夫瘦削些,但此时披了件不知哪儿摸来的狼毛斗篷,差别便被模糊了;更别提额前微翘的红头发——他这会儿还耸着鼻子往火的方向蹭,光亮闪烁,全落在鲁道夫一样翠绿泛金的瞳仁上。奥斯顿的血链在他胸膛里绷得死紧,随着动作紧缚住血肉,切割冰冷的心脏。
奥斯顿想起摊在掌中的粗铁链,三条里弄断了两条半,还挂着碎掉的半颗牙。血倒是被嘬得干净,托马很可能舔过脚下的糙石板,跪着用舌头舔走每一滴来不及干涸的血——吞咽那一丁点力量,就为了从他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这不挑食的杂种、血蛭,嗜血的疯狗。
鲁道夫绝不会——
你怎么知道?脑子里有人轻蔑地反问道,你惩罚过那孩子?
他是我的子嗣。他不需要惩罚。他很好。
可是他逃走啦,逃走啦;某些部分再回不来,只好装进硬木匣,像个观用标本似的锁在城堡里。你没机会了解他。你这傻瓜,奥斯顿。
搅着托马心脏的血链突然松懈了,那嗜血没耽搁一刻,立刻手脚并用、嗷嗷叫着往火的方向奔过去,灰毛皮拖在脚后面,把雪扫花了一大片。
奥斯顿直等到他跑得够远了,才扯紧血链,迈着优雅的步子,不疾不徐地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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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觉察到危险的是马。
七匹马本来安稳地嚼着干草料,突然嘶鸣着人立而起, 一匹接一匹撂蹄子。老鼠罗斯放下冒热气的空木碗,和红毛里奇对视了一眼,转手摸上腰后的枪。
椰子脑袋帕弗的盾没敢离身,这会儿赶忙抓牢。他不看四周围黑漆漆的雪野地,倒紧张兮兮地往老狗阿比西奥脸上瞧,老狗耐心全给瞧没了,伸手就掰男孩的头。
“脑子和眼睛你得给老子长一样,”老猎人绷紧腮帮子,“别把赏金全叫庸医赚走了!”
火的影子在冻雪上张牙舞爪,那访客不请自来,贴老树站着,短上衣和额发都是暗红色,像抹稠得擦不净的血。“快瞧快瞧,谁在这儿?”血族撑开滚满雪粒子的毛斗篷,炸着嗓子直嚷嚷:“新鲜的血和硬骨头!得祝他们寒风夜-快-乐!快乐!”
来了。又来了。罗斯忙不迭给枪上膛,铁器在手里冷得发烫。这一趟怕是中了什么邪,怪物和血族跟山笋似的往外冒。戴鸟骨面具的医生呆愣地端着木汤碗,罗斯只好也转头盯着队长瞧,正看到老狗提溜起皮酒壶,啪一声撂在木墩上。“老子吃了饭正饱得慌,不乐意动。你小子运气好,有屁快放,没屁滚蛋。”
几句话掷地有声,被罗斯当定心丸吞下去,手也把枪筒焐热了,她才瞥见血族发钝的耳朵尖。他或许年纪还没老狗大,要不是没油水可捞,五个人揍他准赢,三个打一个也不亏。
“您倒是落了个温饱,”那嗜血没脾气,只管嬉皮笑脸地往前凑,“我呢?只能灌风,只能嚼雪,前胸贴着脊梁骨——”
不值得出手。罗斯想:没得赚,走空就是白干。她腰杆挺得笔直,背绷得死紧,干瘪的影子投下去,把血罐遮住一半。
老狗呸一口啐进篝火堆,“干我屁事,你管我叫老子吗?”
“哈——,那你猜我的名字叫什么?开头是托——”
“托马。"又一个声音从光亮摇曳的边沿传过来,毫不客气地打断他:“不要玩太久,我耐心有限。”
风变冷了。
北风呼啸着穿过宿营地,枝子上大块大块的雪砸进火堆里。老鼠舔着冻裂的嘴唇,想看清融在夜色里的人:火光勾勒出新访客晦暗的轮廓线,绒帽外竖着突兀的长耳尖。他紧身的黑毛领外套缀了花纹样,金绣线晃得人眼晕。
干柴在火中陡地爆裂,噼啪。阿比西奥把最后一口浊酒吞下肚。“嘿,庸医!我就说你给的眼药不得劲儿,连个人都能瞅漏,你说诊费咋办?”他咂着嘴数落那医生,醉熏熏勾住他肩膀往下摁,兹米亚没答腔,像个旧塔楼似的塌下去,鸟头骨搁在膝盖上。老狗拄着他后背打喷嚏,枪斧撂在手边,刃光发寒。“照理说来的都是客,可咱锅空了,不巧酒也喝干了。操他妈的冷雪夜。”
远处的血族如果没聋到听不见老狗的大嗓门,就是压根没想要搭话。他兀自端详着指头尖,叹气,三四只蝙蝠飞落在手边,无声无息地扇动皮翼。眼见着所有注意力全被古老血族吸走了,托马跳着脚嚷起来:“答案给公布了,不能算数!“
猎人们事后都同意:是轻敌让人低估了这疯子。他速度快的惊人,一爪子搡在罗斯肩膀上,还没等她踉跄着站稳,又被捏住耳朵提起头。托马贴着她下颌,吐息冷冰冰吹进耳孔里:”你猜那名字怎么拼?”
罗斯一脚蹬着血族逃窜开,帕弗重盾抡高了,只擦着托马头顶的蜷毛捋过去。血罐嘴张得老大,被嗜血一把摁进雪地里。
“猜啊,第一个字母是T!”
老鼠来不及思考,本能驱使着扣动扳机,火器在手里炸响,枪托猛撞到胃上。子弹紧追着托马,第一颗击碎了树皮,第二颗擦过那疯子颈侧,直向古老血族冲去,一路呼啸着撕裂空气。
天哪,罗斯想。别招惹瘟神。天哪。
但子弹从古老血族身前掠过去了,那家伙只优雅地欠身,胸前小坠子一闪,金发轻摇,头颈微偏,架势像古老的宫廷躬身礼。
疯子跳开了,血罐没碎。那姑娘躺在雪地上,晚半拍才尖叫出声,捂住黑头发底下流血的脸,面皮上被指甲硬割出四个血淋漓的字。
T。O。M。A。
“对啦!托-马——!”嗜血欢笑道,"就这么拼,忘不掉了!”
黑发女人脸上那伤口发疼,血流下来,食物跟着就从胃袋里往外涌,喉咙口吐得发腥,泛苦,胆汁都给呕出来。罗斯伸手扶她,血罐肩膀一歪,短指头抠住老鼠的瘦胳膊。
“薇娜、薇娜、薇娜!”她尖叫,腥的血和酸胃液全搅在脸上,绝望和着眼泪顺割花的脸蛋往下淌。“我叫薇娜,文泽莱村的薇娜!……您救我,救救我!”
“帕弗!”
椰子脑袋正发懵,被阿比西奥吼得一激灵,盾抬起半人高,后者一拳敲上去,把铁盾砸回雪地里。阿比西奥努努嘴:“动动腿脚,小子。送她回帐篷睡觉。”
黑发的血罐完全被恐惧擒住了,帕弗把她强按住,倒着扣在肩膀上。尖叫声被小猎人一路护在盾后面,直到隐匿在帐篷里。
她原来叫薇娜。
罗斯重新给枪上膛,胁迫地指向血族的心脏。但铅弹力道不够,她转而瞄住眼睛。枪口往斜向歪,突然看到里奇在嗜血背后勾手指:嘿,瞧!
那红毛左手握的空拳,拇指朝上,弹开俩指头,攥紧。
壶,罗斯想,腰上。她眼睛一转,在托马腰间盯住了那只“壶”。
你,松鼠。可能。老鼠左右手交替着比回去:瞎。
两根直梁铸个十字,横竖缀着五只铃铛。没有壶嘴,只有乌秃的把手,发黑,可能是银子。咬过才能估价。罗斯在唱诗班见过类似的小玩意——一个旧祭坛钟,歪歪斜斜,随意挂在血族的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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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写完了,先打个卡再补文。。
感谢 夜莺艾德蒙同志友情客串!
希望所有人都能 感受到东北人心中的冷【】
+展开
我大声尖叫狂喜乱跑跳来跳去,阿西太太写我了!!!!!
开头就给我咚一拳捶回了大东北冰天雪地零下二十度野林子里,捶的我意识模糊连环摸鼻子摸眼睛看冻掉了没。你也太会写了,怎么把人都写的这么活……!!!阿西太太我的皇粮供应商……啊我狂吃……我狂吃……!
医生那种精神状态已经完全不行的感觉被你写的好棒……是的,他只想回家,脑子都已经木了,甚至出现幻觉,真的万分感谢耗子女士把他从幻觉里拉出来一点,耗子女士,医生联系现实的那根蜘蛛丝。我好喜欢谈到朵拉的时候医生把头拧了回去那里,女儿,他吊着命的一口子气,但是却是他疯癫的原因……你处理的好好…!!!!!
阿西太太,金字招牌御厨……!!!!
好喜欢五人小队这种感觉,每个人各有各的心思,放在一起一棍子炝了,里奇嘚吧嘚吧无论在什么地方总是能找到事情做,并且对自己使用精神鼓舞大法,罗斯对血罐多余的同情和同理心……好喜欢这种细枝末节透露的感情,就是这种东西塑造了人物特征啊,阿西太太我的皇粮……
这个老狗好辣好娴熟,跟着他听他安排能够从最艰难的情况下生还一样,从骨子里透出娴熟,还有跟医生的互动让我抠出来点儿温情来……我,同人女,磕学家,拼命扒拉糖。
椰子的形象妈妈我十分满意!小金毛,小笨蛋,小蠢货,但是没什么坏心思,全拿老狗马首是瞻,真不错,真不错。
后半段父母爱情我磕昏了谢谢请用这种东西用力砸我!!!!!多来点!我爱吃!!!!!
有没有鲁道夫托马奥斯顿夹心饼干吃,请章鱼奥斯顿叭啾大魔当夹心这样的(比划,颠碗)
我也大声尖叫跑来跑去,伊凡太太太会夸!!
小队大家角色都太有趣,我努力表现他们的好!!
我真的好期待耗子和医生,不管是那种发展,感觉都会有非常棒的故事等在前面!我拼命买进亲情股!
医生真棒,我开心地把这个医生敲碎掉,再囫囵错乱的粘回去,疯子太好了,太好了。。
老狗我努力试着写出那么点袒护的小情绪,你吃到了,我超开心!椰子和老狗我觉得有点虎父犬子的感觉哈哈哈哈,致力于给小男孩脸抢地式的写秃噜去。
松鼠其实卖点在后半场,希望后面也能顺产。。!
我认真努力好好谈恋爱!但是夹心估计没有的,因为我 不会写恋爱戏!!【严肃】
顺便,我好想念东北的冷啊
是谁前一天还在焦虑自己手生啊!!!明明这么会写!!!完整的故事精彩太多了好吧!!!!太喜欢了我夸爆阿西!!!!!
真的是每个人都好有特点,傻傻椰子可爱死我了给椰子擦鼻涕哈哈哈哈哈哈,医生脑子坏坏的好色哦!!老狗也好辣!!!
所以等一个地牢play hshshshs父母爱情hshshshs
疯子,神经质,家里蹲和操碎心的老妈子,四个男人的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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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坐在废弃塔楼的窗沿上。
十八个钟头,嗜血血族仔细地读秒,轮个儿掰折手指,看着他或她飞快长好。太阳升起再落下——黑夜像个庞然又贪婪的袋子,把城下町一寸寸鲸吞入喉。街灯终于被吝啬的主妇点亮,到访的畜牲便多起来了。一匹两匹三五群,马儿嘚嘚哒哒哒,车子像鱼群穿过夜色游向百合花广场,车夫把皮鞭扬得老高。
托马从嘴里拽出焦黑的指骨,笑着把骨头渣吐掉。
呸——,他认得那辆有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
城下町中央广场边挤着一群闹哄哄的半大孩子,七嘴八舌地对马车和访客比比划划。有眼瞳纹饰的教会马车孩子们都认得;猎人尽是些穷鬼,他们用双脚来,公共马车只给停在城下町外头。剃头匠的儿子说花田那儿有辆马车古怪得很,爬满荧光绿的巨大骷髅;肉铺的小姑娘猜新来的那几辆一定载着老倔驴,脑子朽坏了,马车才会漆得像棺材一样——看啊,看啊,暗绿,棕,还有更深的灰和黑。
这群快活的鸟儿不知疲倦地编排外来客的故事,又在车门咔哒作响时故意尖叫,一哄而散。克劳伦斯·奥斯顿一直等到吵闹声跑得够远了,才推门走下新漆过的黑马车。紫檀木手杖撑在石板的凹坑里,他的大半张脸藏在羽毛面具下面,下颌上没有苍老的褶皱,这点孩子们猜得不对。古老血族在晚风中舒展身体,重新把斗篷裹紧,像蝙蝠收拢贴在身侧的翅膀。
没有侍从通报——显然,多数血族不想听神父用颂腔高喊他们的名字;城下町的居民更不乐意知道假面具下藏着谁的脸。这儿要举行一场不透露姓名的舞会,来宾全躲在五花八门的面具后面,只待鼓点儿和音律模糊掉猎人与猎物的界限,飞蛾舞火,一夜尽欢,正如过往的任何一年一样。
奥斯顿既不喜欢虫子,也没有和食物共舞的爱好,他把戴郁金香戒指的手递给马车上的同族,庄重地清了清嗓子:“请扶着我,贝尔维娅女士——小心脚下,路的状况糟透顶。”
他们几乎是最晚到的客人。人类已经在太阳底下狂欢过一场,侍者端着酒壶匆匆入场,换走装果核和烤羊残骸的盘子。乐师打着酒嗝儿,懒洋洋地拨弄鲁特琴弦,社交动物围聚在广场上互相试探,人群中不时响起喧闹的喝彩,偶尔夹杂一两声尖叫或惊呼。
一位穿白色收腰燕尾礼服的男性站在角落里,像躲避烦人的虱子那样远远避开人群,金发间露出血族特有的尖耳,面具下的脸却堆满皱褶和疲惫。奥斯顿盯着他瞧了许久,直到对方也投来疑惑的目光——疑惑,微愠,进而转变成一抹难掩的喜色,那人大步向长桌边的奥斯顿走来,拖着身后踉踉跄跄的女伴。
“啊,克——咳,是你,我亲爱的朋友。”来者抓住奥斯顿的手肘,露出年长者慈祥的微笑:“打扰了,小姐,请容我借用一下……”
贝尔维娅女士本来把奥斯顿的胳膊捉得死紧,这会儿只得松开了,转而端起长桌上的酒杯,不停晃荡杯底暗红色的液体。
老家伙抓着奥斯顿,直把他拉到树篱边:“克劳伦斯?真的是你!你怎么认出——”
“文森特,嘘——我认得你这件礼服上绣的金穗。”
“啊,是的,这已然湮灭的辉煌和荣光。裁缝的手艺大不如前,也许再过个一两百年,面粉袋也能站在潮流顶端了。”面容苍老的血族叹了口气,“现在放过那些粗手脚的笨裁缝,听我说,你绝想不到我带了谁来。假如你的女伴——”
文森特张着嘴,奥斯顿眨眨眼睛,耐心地等他继续说完。
“你的女伴,嗯。”文森特舔了舔嘴唇,“她看上去不太高兴。”
西梵妮·贝尔维娅就要把手里的高脚杯攥碎了,尊贵的血族像只母鹅似的抻长了脖子,目光不住往树篱这儿瞧。几个新潮的姑娘走过她身侧,轮流拎着蕾丝裙摆转了圈儿,从血族拘谨的金发网戏谑地打量到曳地长舞裙。那紫黑色的束腰长裙典雅又奢华,洒满了碎钻和珍珠,出席最高贵的社交场合也不逊色——文森特想,假如早上个三百年的话。
她过时了。
“不高兴?大概是的。”奥斯顿从怀里掏出手帕,深嗅,折叠成规整的小块,收回口袋。“你没闻到空气里遮不掉的人臭味?呵,谁会高兴来城下町。路面,”紫檀木手杖邦邦叩着长石板,“比十年前更崎岖,早晚要崴断谁的脚踝骨。”
“听我说,也许她需要你……”
“她需要气度,隐忍。”奥斯顿高傲地说。“图里帕诺城堡的女主人——别这么惊讶,可能性很高——不会因为臭味或烂路面就失控无礼的。”
贝尔维娅女士的目光恶狠狠地看过来,嘴角绷得死紧,脸庞是尸体冻僵的惨白色。
克劳伦斯·奥斯顿回以体谅的微笑,像在安抚一只嫌弃晚饭的猫,微微颔首。
文森特想要大笑,于是抓过身边的杯子,猛地灌了一大口。酒味太呛,并不合口,呛得他直咳嗽。
“别急,老朋友。”奥斯顿忧虑地望着他,想拍他的后背,又怕把那一身老骨头拍碎:“说下去,你有幸和哪位女士共舞?——你需要我猜一猜吗?”
老迈的血族边咳边抖,像片被风吹残了的枯叶子。枯叶子佝偻着侧转身,从身后拽出一位女伴来。
奥斯顿捕捉到的第一个想法是:这位小姐是怎么藏进文森特身后的?那把枯萎的老骨头?
第二个是:太大了。
她的胸像两颗过熟的果子,半袒露在低胸舞裙外面,丰腴,莹润,只等待有人来摘。热切的目光立刻像苍蝇追逐奶酪似的聚拢来,全绕着那傲人的胸脯转。文森特挺了挺腰,贝尔维娅女士的眼神像把小刀子似的掷过来,直戳着他的后脊梁。
“真是个……是个惊喜。”奥斯特盯着坠在雪白胸脯上的红宝石。“谁能想到著名的因——”
“行行好别吓他,亲爱的!”老血族喊道,注意到周围试探的目光,赶忙把音量压低:“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少力气,才把这家伙从娃娃屋中间拽出来!”
“模型,不是娃娃屋!”因多西·吉奥瓦尼抬手给了老骨头一下子,果实乱颤,引得周围一片吸嗦声。贝尔维娅女士那两把淬了火的刀子开始一下下剜他们后背上的肉,恨不得锥进骨头里。
文森特尴尬地扭了扭腰。“克……伙计,你可能有个小问题——”
“问题在于,”奥斯顿仔细咀嚼嘴里的句子,“你是怎么说服他变成……女人陪你来的?而且这么……”
大。
“他那些娃……模型的建筑风格过时了,得要来看看新风尚。”
“关于变成女人的部分?”
老骨头顿时垮下去,文森特佝偻着环抱住身体,虚弱得直喘气:“你想看干瘪的老头子穿女装吗?有这种嗜好?咳咳,咳……”
身后爆发出不合时宜的大笑,几个穿皮外套的半大小子像耍枪那样转一只杯子,互相击掌。因多西像个松了劲儿的人偶似的僵直了,有个戴孔雀面具的高个子眼睛直勾勾地黏在“她”胸口,手里的杯子斜倾着,酒把女伴的前襟浇了个透。奥斯顿被这种无礼气得发抖,拉开斗篷靠过去,把因多西藏进阴影里——
长桌那边爆发了一场微型骚动。七八个陶壶炸开了,酒浆四溅,两个女侍者忙不迭地跑过去,撩起裙摆摸绑在腿侧的刀。这波澜没掀起多大涟漪,人群惊呼着散开又迅速聚拢,继续笑和打情骂俏。文森特惊恐地看着贝尔维娅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像驱赶雏鸡那样分开挡路的人群,裙摆上挂着破碎的陶片,还在滴酒。
“嘿,伙计。“血族飞快地说,抓住奥斯顿的肩膀。“想听个建议吗?你的舞伴……”
“的确该征求她的意见。”奥斯顿郑重地点头,“我猜那位女士会应允的,和你们搭对子跳舞。”
“天啊!!不是这个意思……不对,我本来是这个意思——是的,谁也不想换到一个人类舞伴……”
“人类舞伴,呵,多失礼的词组——”
“丢下舞伴,整晚忙于照顾别的女性,这就是您的礼数,是吗?”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他身后说。“真是个-愉快的-夜晚,克劳伦斯-奥斯顿-先生。”西梵妮·贝尔维娅女士用奇怪的高腔咬着音节,把单词像白手套那样丢在奥斯顿脸上。
文森特拉过因多西,假装对一丛盛开的百合产生了兴趣,哼一首小调,双颊微抖。他想起某个传言,巴尔麻雪原的贝尔维娅性格好战,能用血剑斩断灾兽铺满鳞片的脖子……
贝尔维娅深深吸气,用那双握剑的手拎起裙摆,附身,紫宝石项链在胸口发着冰冷的光。“我失礼了。”她僵硬地说,转身走向场外。秋风卷过后颈,吹得人骨头发冷。
“文森,她是不是……”半刻钟后,奥斯顿困惑地开口。
“不太高兴,是的。”
血族瞥向女士退场的方向。“她会错过第一支舞的。”
“‘她会错过第一支舞的’,天啊,你可真聪明!!”文森特把正要出口的安慰掖回喉咙,抓住同族的肩膀,夸张地摇晃:“你以为——”
——以为她还会回来吗?他想冲对方这么嚷嚷,可是广场上这时骚动起来,像一锅突然煮沸的汤。他闭上嘴巴,随着人群望向百合花丛簇拥的殿堂。
小小殿堂的楼台之上,有个男人亲切地张开了臂膀。
“欢迎——欢迎诸位。“
男人的声音并不洪亮,但广场上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所有目光毫不忌惮地落在他掌中血色的圣痕上。
阿尔文·伊诺克,百合花广场舞会的组织者,诸神在人间的话事人,万千信徒的引航灯。他仍穿那件常被宗教画描绘的圣袍,戴白色眼瞳式样的面具,纯金挂坠从颈间垂落,桎梏似地沉坠在前胸。
“欢迎所有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继续说,站在二楼纯白的大理石栏后面,使得聆听者纷纷扬起头,眼巴巴地张望他居于高位的身姿。
“——从城邦来,从港口来;从城堡来,从雪原来。从街区来,从农场来——欢迎你们,我的姊妹兄弟。”他说下去,身后齐齐站满圣女与神父,同样的眼瞳面具,缄默不语。
一众冷漠苍白的眼睛。
“因着神所赐予的恩泽,今秋我与诸位齐聚于此——”
假使在场血族对阿尔文的言辞有什么意见,此刻也并没有表露出来。
致辞并不冗长。阿尔文在掌声结束后离场,少女们颂起圣歌,银色月光洒落在单薄的肩膀上。
人潮开始流动,缓慢地涌向舞池,文森特被推挤着往前走,抓紧因多西的手。“嗨,如果她回来……到舞池最左边找我们,好吗?”他对奥斯顿喊道。对方很可能没听见,脸板得像本训诫教典,不时瞥望女伴离开的方向。
“我很遗憾……真的……”文森特说,声音越来越低。他的老朋友遗落在原地,马上就会被人流淹没了。
不过,像奥斯顿——或他自己,血族的老家伙谁还不习惯湮没呢。
他们终于被人群推进舞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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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响起来的时候,那位先生并没有动。既没走向舞池,也不准备离场,像块固执的海礁,被褪去的人潮吐出水面。
维克多感到紧张,扶正面具,把颈巾拉紧,卡着喉咙。
那位先生裹了件厚重的黑天鹅绒斗篷,面具是更黯沉的黑,额心装饰羽毛理得一丝不苟,是只漆黑的鸟。维克多猜他是位古老血族,肯定相当年长——猜错了也没啥大不了,月亮爬上塔楼以前他就得回家报道。时间没剩多少。
他要请这位血族的先生跳一支舞。
一个人类该如何邀请血族跳舞?真希望萝卜就能让对方放下心防,像在邻居家喂那只神经质的兔子一样。维克多吸了口气,大步踏进对方的视野。
“——晚上好,这位尊敬的先生!!”
血族把头往右偏了半寸,但人类跟着挪向右边,截住他的目光。
“十分抱歉——但是您——我一直注视着——”年轻人兴奋起来,对着血族的眼白嚷嚷。鞠躬,后背弯到很低,然后抬手邀请,展现诚意。
“——您想跳个舞吗?”
有东西又轻又缓地落在他手上,圣女的天籁鼓动着心房,百合花香熏得脸颊发烫。
然后是突如其来的重压——右手牵着肩膀,下巴和膝盖猛撞在地上,哀嚎晚几秒才出口,他先咬到了舌头。颂歌没有受到影响,圣女听不到凡人的痛;倒是舞客们被惨叫声吸引,困惑地四下张望。维克多想抽回剧痛的手,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等他挣扎着挤掉眼泪,这才发现眼前暗沉的不是夜色,耀眼的也不是街边的灯。有位穿紫黑色束腰舞裙的姑娘挡在前面,左脚踩住他的手掌,碎钻和珍珠像星海似的洒落在丝绸裙摆上面,满目璀璨的光。
“瞧啊,母猪找食儿,丧犬扑屎!滑稽戏更适合你,我亲爱的。”那人在笑,咈哧咈哧,像只喘不匀气的狗;裙摆下露出粗布的长裤和羊羔皮靴,鞋跟使劲碾他的手,指骨被挤碎在石板上,叽嘎作响。
“放,放开——救——”维克多颤抖着尖叫,向裹黑斗篷的先生伸出另一只手,穿舞裙的家伙探出头,差点咬了他一口。
“托马,停下。”奥斯顿走近半步,血肉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比花香更醇厚,抓挠着咽喉。
“你闹够了。”
“容我说不,亲爱的,不,再来点儿血,闻闻味道——”
克劳伦斯·奥斯顿皱起眉头,双手抓住托马的腰,把他从维克多身边挪开,就像拎走一只不肯离开食盆的狗。
“现在,停。——舞裙是怎么回事?贝尔维娅不可能让你得手。”
“显然,女主人放弃了抚养权!”嗜血血族用夸张的腔调宣布道,“穿捡来的裙子和面具怎么定罪?分尸,绞刑?来啊卫兵,把罪人的脑袋砍下来!”他从双脚挨着地就开始手舞足蹈,咧着嘴从假面具后面瞪着他笑,揪面具上装饰的花和羽毛。奥斯顿想起曾经养在马厩里的短腿猎梗,撕碎狐狸、绞烂野狼,还要追着咬马夫的脚。
应该给它戴上生铁锻的口套。
侍者聚拢过来了,但这儿是场文明的舞会,没有死者,主人家不会为争风吃醋就亮出猎刀。受害者踉跄着爬起来,抓着撕裂变形的手,想要止血。一件黑斗篷这时递了过来,正挂在他那只断手上,压住骨头扯着了筋,疼得他又一声惨叫。
“去,带给我的车夫,郁金香花纹,黑色马车。”罪魁祸首平淡地使唤道。收拢的翅膀张开了,上百只银子绣的郁金香绽开在克劳伦斯·奥斯顿暗紫色的礼服上,闪着微光。
没人询问对方是否乐意,托马叉着腰,奥斯顿走上去挽住他的手。
圣女的歌正攀上云峰之颠,滑音,顿止,摁下神圣的休止符号。
最后一对儿舞者走进舞池,琴和乐手都精神抖擞。
舞会即刻开场,时间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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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已经是我产出的极限了,实在太感激激励我的文手小伙伴。。
舞会的细节和场景就全凭自己脑内的状况来了,希望和整体氛围没有太违和,悄悄响应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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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爱!好可爱!好可爱!延迟着高举阿西吧……小疯子好可爱啊,我真的好喜欢他像数手指先生与小姐这样藏在细节里隐晦又有趣的疯子样子,但张狂地乱舞乱撕也好喜欢,太喜欢了只能悲伤地为凄惨背景板先生象征性地哀悼一下……但说猎人穷鬼太不礼貌了虽然这是事实——(喂)
相比较下我们亲爱的奥斯顿先生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一副注定五百年没有女伴的直男孤生,你看这古血,优雅装备不进情调,您还嫌弃常人短命——活再久也没用,不懂女孩子的话再贴心的同族女士也不会因为脸体谅您的!可怜的文森特先生,操碎了心……因多西先生倒是分外无辜(?)小疯子女装竟然选的这种方式我好乐,不过连服饰都是一样四舍五入就是同一个女伴了,自然要一起跳舞(不是!)。
掺在句子里的小形容太可爱太生动了,描述地仿佛一群真的可爱小东西跃在纸上尖叫乱跳,小细节小点子、情绪节奏也控得好好,又诙谐又可爱的转折灵动,嗷嗷,我吱哇乱叫狂咬狗狗!快点我要看好多的小疯子折腾奥斯顿!(奥斯顿:?)
【就地扑咬阿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