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care is like my shadow
Laid bare beneath the sun
It follows me At All times
And flies when I pursue it
I love And yet Am forced to hate
I seem stark mute inside I p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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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思念,孤独,怨恨……这绝不是人类仅有的感情
抱有欲念被主人抛弃的器物,在魔女歌唱之时,化为人形。
而暗怀心愿的人类,也在寻求着某种际遇与改变。
在机械轰鸣的爵士年代,魔法与巫术在此暗中汇聚。
器物与人类,是否能找到与之结缘的彼此。
两者的缘分与命运,无论善恶,就从踏入徒然堂的一刻开始。
欢迎来到TURANDOT•徒然堂,
今天的你,也在期待着什么?
这是一场归顺者的狂欢,这是一场反逆者的葬礼;这是笃信者四散福音的时期,这是怀疑者一往无前的时期;这是高歌者脱颖而出的年代,这是肃静者死不得其所的年代。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二三年间,他们称我作“恐怖的电影机器”。
而这绝非谬赞。
我并不是特意在此自夸我的个人魅力,或是我曾经拥有何等荣耀。我愿意向您坦白,我既不虔敬谦卑,也不严肃诚实,抑不勤勉节俭。我不拒绝冠冕,也不拒绝淤泥。我想我一定是上帝最想要的那种人,因而神父总是屡屡前来规劝我,邀我重回到信仰的怀抱中。我也向神父这么坦白过。我年轻时曾试图向您远在萨默塞特素未谋面的兄弟忏悔,请您原谅我。我如此说道,请您原谅我。我们隔着一层看不见彼此的城墙,谎言和忏悔从城墙的凹槽中互相射击,我往后再也发不出声。您听到过那时候我的忏悔吗?
曼哈顿的神父点点头,我听到了,我听到上帝的孩子向我兄弟的忏悔了。听罢,我笑了,那你一定也知道我就是你仁慈的主了。我说,我和你的主一样,希望人们对我保持虔敬谦卑,为人严肃诚实,生活勤勉节俭,以便人人微笑待我,不与我开些旧金山泛滥的福特车笑话,并且将更多的杜松子酒留给我。他从此再也没有来敲过我的门。我告诉诺里斯,这位神父先生一定同意我是上帝,所以才不再来我这儿向我面对面祷告。诺里斯却捧腹大笑,骂我是个疯子。
我不知道我那时到底是不是个疯子。但我知道我那时拥有的身体与现在的没有区别。我的眼球依旧嵌在硬邦邦的眼眶中,在镜子里呈现出青绿与海蓝混杂的丝蕊,鼻梁依旧粗鲁地把脸庞一分为二,嘴唇亲吻食物和美酒和人。我依旧拥有一具躯干,身上的东西和别人比较起来,不多也不少。这具身体怎么瞧都不像是那些庞然大物,日日夜夜势在必得,奔腾着筑造起把这国度碰上神坛的数字——三千万车辆堆出一场泛美公路会谈!便是这具与现在并无不同的躯体,在那些年里与诺里斯一起将旧金山的电影工厂运转得无比顺畅,足以支撑我们以一年两至三部的速度制作电影长片。你也许会说比起那些一年两百五十部电影短片的制片厂来说这都算不上什么,但若是你去纽约街头问问一九一九年谁的电影能在放映厅里停留最久,得到的答案毫无疑问,定是我们的名字。
自从诺里斯创建了我们位于加州的电影工作室后,我便不再独自包揽所有工作,逐渐专注于剧本撰写与执导,指挥摄影,剪辑关键帧,除此之外基本不沾任何杂活。诺里斯便不一样了。他负责找到好些人来运转其余所有工作与琐事,好像他身上有种神奇的天赋,能够帮助他将所有人丢进正确的箩筐中,几乎每发必中,从未有闪失:正确的服装设计师、正确的化妆师、正确的摄影助理、正确的技师、正确的乐团、正确的学徒、正确的演员,正确的可以让他带上床的女演员。他那时候换女演员就跟之后他换香烟女郎一样频繁。谈到女人,我猜您自然也知道,诺里斯并非是个完美无缺的情人。有时候,我还不得不替他给女人写决裂信。他恨得抓耳挠腮,说他供养了那婊子三个月,可她却在外头包养别的情人。我真心诚意地替他感到抱歉。他绝对称得上英俊倜傥,举止得体,口音迷人,从没尝过这种羞辱。我写了所有他希望我替他写下来的话,譬如,“我犹记得那日我们在镜头前亲吻”(我也记得,因为我就坐在镜头后方的椅子上,提醒他们正在浪费乔治·伊士曼先生的胶卷),“我们只求在现在的道路上获得一种至高且完美的爱情,我自然知道这不会是结局,你总有一天会像一阵清风,走过果园”(不,诺里斯,在此之前你并不知道)。但其实信中更多的都是些咒骂和审判。它们无处不在,穿梭在潦草的笔尖下头,顺着字母的轮廓铺满整张信纸。这对一个绅士而言称不上体面,但我,作为区区执笔人,明白他的决裂信不是为她而是为自己所写,他咒骂她是在向我希求共鸣,他审判她是为了让自己不必受审,这难道不是世间所有决裂信的本质吗?一旦明白这一点,我便不得不承认我在信中稍微添油加醋了些。您或许会说我言辞粗鲁,做派称不上正当,但……这又如何呢?即将收到这封信的对象是一个背信弃义,将我的友人当作一本钱夹的薄情人,谁敢说她是头纯洁的羔羊,不应受审呢?我决定不坦白这自私的行径。诺里斯瞟了眼我写的信,大夸四方,非说要不是为了女人两腿间那玩意儿,男人总是和男人心意相通的。讽刺之处在于,男人之间唯一的心意相通通常也是出于两腿间那玩意儿的共识。我要找个女人!它们一直就这么喊着,跟个十几岁的愣头青一样,如雨后春笋般不经意地冒出头。更糟糕的时候,它们会毫不妥协地咆哮,我要找个东西吻我!有人找女人,有人找男人,有人找自己……而我,我找烈酒。我一直都在追求烈酒的陪伴。我唯一的愿望便是在萨提儿歌队中高唱山羊之歌,作它的喉舌,以便到我真正要去的地方。
这一切本该好好地继续下去。我向您保证,在那个年代,我们确实真切地相信着这一点。罗伯特·诺里斯说,从他第一次撬开我的门,溜进我寒酸的公寓,一把挂掉正邀请我前往旧金山电影工厂的电话,扫翻我桌上一沓投资人的晚宴函时,他就向自己发誓,从今往后,雷蒙德·法尔要拥有自己的电影工作室,而罗伯特·诺里斯会成为那个帮助他实现一切的人。……哈!听听!我没喝醉。我那时没喝醉——也许是我罕见清醒着的时候。我现在也没喝醉。我要成为谁?我要成为电影的皇帝。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皇帝,真是激动人心的革命!一九一五年时,它听上去太可笑了——我刚从索福克勒斯剧团中离开不足半年,为此弄丢了本该与我踏入婚姻殿堂的未婚妻,几乎陷入一无所有的困窘。诺里斯却因为夜晚电影院里试映的那部寒酸影片找上门来,说《石缝里的便士》那四卷胶片必定会名垂千古。他说得没错,那之后没过多久,它便误打误撞地出现在大街小巷,一举成名。罗伯特·诺里斯乘此机会宣称要在旧金山打造一个我们的帝国。帝国——帝国对我来说是个非常熟悉的词语。帝国属于我们尊贵的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我们了不起的日不落帝国,它从这海直到那海,日神永永远远地悬挂在它子民的上空。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它会属于我。法尔的帝国。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人人只要谈及电影,便永远无法绕开他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这名字本身便是多么伟大的谬赞啊!在如今,您也许觉得这番话同一九一五年时听上去一样可笑,我承认您有理由发笑;但曾经,曾经有那么几年,那么一段时间……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的狂言妄语即将成真。所有人都相信我们将会切切实实建立起属于我们的电影帝国。可它并未成为一个帝国,您现在一定发现了,诺里斯也发现了,我也发现了。谁都没想到,法尔的帝国仅仅是一场过长的盛会罢了。您参加过盛会吧?您知道盛会是什么样的。人们盛装出席,人们彼此寒暄,人们兴高采烈,人们纵欢饮酒,人们翩翩起舞,人们寻欢作乐。人们永无餍足,因此人们都以为这一切会继续下去,从这夜直到那夜。而我们,我们是这场盛会的主人,比起他们来,我们早早地知道交响乐队何时停止演奏,宴厅的水晶灯何时熄灭,花园里的夜莺何时停止歌唱。您瞧,您点头了,我打赌您也经常是宴会的主人,您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恋恋不舍,您想要叹气——并不是出于落寞,而是在一切结束的时候,您总会多多少少地感到些虚情假意的惋惜……唉,可别太快否认!我们都一样,您比宾客们抢先一步知道放纵不羁的夜晚会结束。这结束并不像夜晚的结束是慢慢消逝的、慢慢变亮的,有时候你甚至无法察觉夜晚真正消失的瞬间在哪一秒;宴会的结束和夜晚的结束是不同的,宴会的结束是暴力的终止,是所有嗓音被掐断,所有裙摆都垂下,所有乐器都被塞进棉花,酒杯空了,有人站在中央说,宴会结束了。
……您打断我了。正是时候。您说什么?“我不是你的心理医生。”您说的对。我得承认,您确实不是我的心理医生,但我相信诺里斯也绝对不是个安静的病人……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噢,医生,我只想告诉您,我们绝不是因此才开始喝酒的,这之间并不像你猜测的那样。早在那些纷纷淹没我们的盛赞一哄而散,判词与讥讽从四面八方赶来判决我之前,我便知道它的到来同维多利亚女王的过世一样,总归是板上钉钉的事。我想诺里斯心里也明白。就在一九二零年一月,一夜之间,第十八号修正案代替电影海报贴满大街小巷,从此所有人记住伏尔斯泰得这个发音。他发起一场清教徒同酒神教徒间的战争。我身在其中,提着酒瓶,看最后一滴琼液落入我的喉咙……你瞧,伏尔斯泰得法案便是盛宴的终结者。闪光灯与道德的口诛笔伐对准我,将酒神从我的身体中剖离,那些自顾自诞生在我脑中的光怪陆离的世界自此无影无踪。那之后我们想了各种正当的法子来替代,没错,我的烟瘾便是这么染上的……总比海洛因要好,是不是?但您和我都心知肚明,区区烟丝无法完全替代另一样东西,这完全符合道理,不然哪还有现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勾当呢?总之,过后几年,我用事实证明了一个先前无人知道的小秘密。一个剧作者五年内囤积的剧本足够撑多久呢?唉,答案那么简单——两年,它只支撑了我两年,一切便将我打回原形。
啊呀,您不耐烦了——您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发现了。我看到您翘着二郎腿,手上的笔在写字板上划来划去,不得不说,您这样看上去有些装腔作势——虽然彬彬有礼,但仍装腔作势。从前没人告诉过您吗?……可别误会了,我喜欢您的诊所。像你们这样的医生几乎没什么人会光明正大地在有大落地窗的地方接待如我这样的病人。看样子即使是为了威士忌,诺里斯也不会屈尊前往脏兮兮的小诊所。……抱歉,您刚刚说了什么?今天太阳很好,我有些走神。对啦!您说您想知道那封我替罗伯特写的决裂信后来如何了。噢,我会说的,您别那么没有耐心——可这真的重要吗……?你非得知道的话……我写完信后用诺里斯的铭章封了口,他站在我旁边,忽然不说话了。我发现那会儿他的额头皱了起来。他碰到难题时,屡屡露出这样的表情:眉毛溜进一缕金发下,眼角更加耷拉,脸庞看上去活生生地短了四分之一,丧气得像一颗放在蛋杯上煮裂了的鸡蛋。算了。他夺过我封了口的信封,揉成一团塞进他昂贵的西服口袋里,算了,我可不会在那女人身上浪费更多时间。这决定着实令我吃惊。说来也奇怪,正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他是真正爱着她的。
请原谅我,我可以在这儿抽烟吗?喔,不行。好吧,我可以再忍忍,医生,再忍一小会儿。诺里斯会在这儿抽雪茄吗?……他要是愿意以五倍价格向您购买威士忌呢?我们都知道这些威士忌从哪儿来的,光是医用的可不够我们这些醉鬼灌的,是不是?要我说,你们才是真正革命者。地下医生、黑帮、非法酿酒者,你们都是勤恳的劳动者,解放我们,叫我们不再对那荒唐的法案和上帝的戒训逆来顺受!真是荒唐!原以为到了新大陆,我们便像那些淘金者一样四处打打砸砸,挖到些不一样的东西,但十年之后我们发现,我们背后那块古老陆地所经历过的一切摇摆在它身上依旧要重新上映一次,时代精神必将摇摆在国王与教会、科学与迷信、法律与道德之间,直到每个人都暴露出其最乖戾和最悲惨的一面。您瞧瞧,电影远没有让我们找到自由、新大陆也没有让我们找到自由,故乡在我们身上沉淀下的每一寸力量都在这里卷土重来。
……我来这儿到底是做什么的?您问了个好问题,医生,一个好问题。我来这儿是为了向您讨些威士忌的。没错,我又开始喝酒了。我有什么理由离开它呢?它给了我一切。我拥有它的时候拥有一切,我失去它的时候逐渐失去一切。我知道如果我再次拥有它,我就又可以去到我想去的地方了。您说您不相信?唉,您又猜对了。我想同您谈谈诺里斯。我是来这儿同您谈谈罗伯特·诺里斯的。您刚刚告诉我,他来您这儿有大半年了……他喝得太多,以至开始寻找世间不存在的东西。他在找什么?他找到了吗?您不知道,好吧,我假定您没有理由对我说谎……我的话让您生气了吗?难道您确实在向我说谎?您可别真的生气,我是在同您开玩笑,在开玩笑这个技艺上,我可远远不如诺里斯……我为什么要到现在才来找您?您看,今天是几月几日来着?正好有一份纽约时报,您怎么也看这些为迪比克的老年妇女们准备的东西……让我翻翻,五月三十日。噢,原来诺里斯已经死了四个多月了。您没去他的葬礼,想必您也不知道确切的时间。唉,医生,您听我说:我又想拍电影了。我郑重其事地告诉您: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失去罗伯特·诺里斯的第四个月,我又想拍电影了。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写出跟《绳索》一般糟糕的对白了。这次不在剧院。这次回到你们熟悉的放映厅。只要你给我些威士忌,给我些诺里斯的故事就成。既然他不喜欢那个关于我的剧本,那么我便要写他,这将是我的报复,这将是一部关于罗伯特·诺里斯之死的电影,它将拥有声音,它的名字叫皆大欢喜。
罗伯特·诺里斯死去后大约十天内,警方草率地以没有任何谋杀的迹象与证据为由迅速结案,干巴巴地向我宣布这只是一场令人遗憾的意外事故。尽管他失足时的地点被推断为一个几乎无人涉足的河滩,以至最初,警方也怀疑这可能是一场精心谋划的自杀,但他们之间似乎没有人愿意将一个衣食无忧的花花公子同这个词儿联系起来,到了最后,这个微弱的可能性就跟那天遮住纽约上空太阳的阴影一样很快消失。自然,我也不认为罗伯特·诺里斯会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说,我并不愿意这样相信),但关于他落水地点的推断却成为了一个我无法解开的谜团。他为什么要去那儿?他甚至从来都不是个爱在哈德孙河边上散步的家伙。这个谜团困扰了我许久,于是在诺里斯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做着同一个梦。我们肩并肩靠在他宅邸中那个一九二零年维克多留声机柜子改装的酒柜边上,上头悬挂着一个发光的纸月亮,月亮表面坑坑洼洼的,它在风里转圈时墙上就会出现不同的剪影。有一个酒瓶单独倒置着放在酒柜上,仅以一个不比硬币大的瓶口险险竖立着,透过纸月亮的光,酒瓶里看上去似乎在下雪。有一个搁在我们脚边的留声机,每天晚上,它播放的都不是广播里诺里斯钟爱的片段《漂泊的荷兰人》,而是播放着我们在旧金山工作室内为《堪萨斯的遗嘱》录制的配乐与对白。由于留声机无法让在场的所有观众听清声音,我们最终并没能成功将它搬去放映厅里,那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尝试了录制的方式将影片的声音记录下来。于是每天,我的梦就从《堪萨斯的遗嘱》的第一句对话开始了。“那时候,我知道我就快要死了。”这个声音模模糊糊的,时不时被锐意的电波声撕开,我有时觉得它像是诺里斯说的,有时觉得像是我说的,偶尔会清楚地知道它其实应该来自荧幕。荧幕上是我们的金发女郎在说话。看来我分不清楚的东西有很多,大多数时候,也分不清醉酒与梦境。人们告诉我,你在梦里时不会知道自己在梦里,你在梦里时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听上去,梦就是当今所有导演以西西弗式的顽强渴望搬上荧幕呈现出来的东西。但我却和他们说的不一样。我知道我在梦里,我只是无法醒来。
“……我想要些私人时间,医生,好让我给我的先生写一封信。您会的,对吗?您是个有同情心的好人,您会帮我寄给他的,是吗?”
我又被那该死的录音打断了。女人的声音过高,戏剧感太强,剧团出身的人多多少少都能明白这里头关于发声技巧的毛病。我拧紧十指。从诺里斯的古董镜子里看,活像是两对公鹿长角的分杈绞作一团。这不是一个好电影。诺里斯直到死去也在对我说这句话。我盯着我们上空的黑暗与旋转的纸月亮,反驳道:这会是个好电影的,诺里斯。在电影的一开始所有人都会知道,你死的时候,月亮把太阳遮住了,白天变成晚上。你在棺材里拉开幕布,嘎吱嘎吱拖把椅子,踩在上面,把一个刚刚剪完的纸月亮挂在横梁中央,开始讲述你的故事。人们会喜欢这部电影的。
“我亲爱的丈夫:他们说这种病完全能治好,今天拿来的碗还有些烫手,他们说因为给我们的碗都是沸水消毒过的。但是现在,我在这儿的时间就要结束了……”
诺里斯一动也不动。他脸孔皱巴巴的,皮肤比往常更苍白。他简直像是那栋宅邸的装饰品,看起来永远都是同样的角度,同样的侧面,说话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小动作。你没法拍我的故事。我是活生生的,我是你的朋友,而你是个魔术师,你用电影说谎,你给人们虚构的故事,这就是你曾经做过而现在停滞不前的全部了。可我的眼睛,你的眼睛,我们看见的东西都是真实的东西,我们看见的人都是真实的人,没有人能够用剪辑的幌子骗过一场一镜到底的人生。你用谎言打造了雷蒙德·法尔,你要继续用谎言打造一个罗伯特·诺里斯吗?
“我想我并不相信上帝,到了这个时候,我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圣人而饱受折磨的吗?”
……这该死的录音,金蔓小姐,你见鬼的声音。
醒来之后我有时会发现自己摔倒在阳台的角落里,有时则蜷缩在抽干水的浴缸里,也有非常偶尔的时候,我会发现自己孤零零地站在街道的拐口旁,打翻了一个报摊,摔在未清理的过期故事里,好像每次睁眼闭眼都会是一场冒险。夜游症在这种时刻仍旧紧紧跟随着我,用我母亲的诅咒扎紧我的骨头。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在自己的床上醒来了。但无论我在哪儿醒来,我都不记得梦里我究竟如何回答了诺里斯,也不记得他是否每个晚上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向我复述这番话。古怪的是,诺里斯生前并未同我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梦的源头便是我们的大脑和记忆,那么也未免太荒唐。睡上十四个钟头的喜悦感总会在这时一滴不剩,我感到疲惫,几乎起不了床。窗户没有合拢,漏进来的风很暖,我在床头靠了一会儿,想起今天已经进入六月。今天的太阳和昨天,和两个星期前一样生机勃勃,让纽约的天气也开始变得有些像加利福尼亚。但有酒味的阳光就跟前几年我们戒酒时的阳光不同了,更烈,更暖。诺里斯那张改装酒柜被安置在我卧室的另一个旧衣橱旁边。我继承了他的酒柜,还有他的酒,其他绝大多数东西我都没有要,也不关心那些警察是如何处置的。这是诺里斯的谎言,我用它来帮助自己记住如何继续向人说谎。
外面传来一阵嬉闹声,听上去是几个孩子,后面传来一个相当无助的制止声,我猜测是他们的母亲。我仍没有爬起来,主要是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当我在曼哈顿时,我过得就像个普通的失业中年男人。自从我把书桌也一并挪到我的床架对面之后,我几乎可以在卧室里过完整整一天。现在桌上还散着些没有付钱的账单,我希望它们不至于立刻过期;还有些稿纸,都是关于诺里斯的片段,它们最终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知道;最下面压着我给多赛特诺里斯勋爵寄去的第四封信。信里内容自然不如我替诺里斯写的决裂信精彩,无非是以他友人的身份告知那对夫妇发生在一月的噩耗。只是我至今仍不敢肯定他们究竟是尚未获悉他们小儿子的死讯,还是不屑于向我回信。又过了会儿,直到我几乎快要再次睡着时,我感到脖根窜过一股冷冷的酸痛,于是才决定起床。
我的公寓正对着九十六街道,下午时行人稀少,适合披着睡袍在阳台上点一根烟。通常我会点第二根和第三根。白日很长,长到我可以盯着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从我楼下走过,那是群年轻人,一个打着宝蓝与鲜红色细条纹领带的走在最前面,方头皮鞋油光锃亮,搂着一个穿着玫瑰色连衣裙的姑娘,她按着那顶草帽,低头同他说说笑笑。我隐约听见他们在谈论晚上的电影,听说那是个浪漫的爱情故事。电影。我回过头去看我桌上的稿纸,过去的我是如何把我脑中的东西变作一卷又一卷的胶片的?时间拉得太长之后,我甚至怀疑在这间公寓里,电影这个东西几乎快要被我清理出去了。或者说,我基本上被电影给踢出局了。这个概念、这个映像、这个集合还属于我吗?当它属于我的时候,我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拥有它,驾驭它,统治它,当它决定不再属于我的时候,我只能成为它的奴隶吗?那些剧作里的字母、草图、摄影机的摇摆、胶片的剪辑……我过去究竟是怎么完成它们的?我目送着年轻人们急急忙忙地走开,说得赶上下一班地铁,不禁感到阵阵说不出的可笑。他们离开后街上又重新变得安静,我趴在栏杆上,抽完了两支烟,决定在傍晚来临时再动身去曾经常去的地下酒吧。街上只剩下一排杏树和几只鸽子,没什么好看的了。我又去厨房找了几块吃到一半的巧克力,磨了些咖啡豆,点燃玻璃虹吸壶下的酒精灯,等了一会儿,水面开始冒泡,过了几秒钟,水全部涌进上壶,我倒了新鲜的咖啡粉下去,搅拌三十多秒,挪开酒精灯,耐心地等咖啡倒流回下壶。我以往谈不上是个耐心的人,在片场时常常因为急躁而朝其他人大吼大叫,因此,连如何正确地煮咖啡也是诺里斯教会我的。他总能提醒我,贵族与普通人之间最大的鸿沟往往不是祖上的财富,而是他们借着财富坚信成功倚靠积累,因而习惯性地以一种不缓不急的态度处世。我在拥有了一个贵族朋友后才明白,这种不缓不急绝非是一场革命能跨越的东西。但我现在开始有大把的时间浪费在一杯咖啡上。它如今对我来说不再仅有片场里功能性上的意义。我盯着玻璃壶看了一会儿,透过双层硬物,我的木头架子也不再呈现出原本的样子。我看见自己的脸被无限放大,那只眼睛——那只眼睛代表着我和以往一样并无不同的身体——也在盯着我面前的玻璃壶。我在此时忽然明白过来——诺里斯的答案是错的。我不是魔术师。剪辑也不是魔术。从来都没有人能够真正一镜到底地看清所有东西。正因如此,剪辑在某种时候才是真实的。电影的剪辑让你成为上帝,当它溜上荧幕时只不过是在呈现罢了……它呈现故事就像我们度过生活一样,永远都必须建立在蒙太奇的基础上……全世界无数个人,无数场一镜到底的影片,我们大脑中关于他人的那些帧永远都饱受着剪辑和拼接的诡计!关于诺里斯……关于诺里斯我又知道些什么呢?我所知道的绝非全部,我仍在收集那些落在别处的胶片。我不是在说谎,我只是从未谈论真相。电影是虚假的魔术?那生活也是虚假的魔术。一切都靠着我们大脑本能的联想与想象力进展下去。差别仅仅在于,我们只知道有人在背后剪辑胶片,却鲜少知道有人在剪辑你的生活、你看见的东西、你的感受!你看见的永远都不是全部真相,你一镜到底的人生绝非全知全能。为此,你们崇拜上帝,也崇拜我。上帝会因为你们崇拜我而将你们打入地狱,我会因为你们崇拜我而被你们打入地狱。……我恨你们!我憎恶你们!我能想象诺里斯若是听到这番话,一定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臆想中的笑声让我觉得有些胃疼。我倒了满满一杯咖啡,端着瓷杯,拿着一小袋掰碎的巧克力回到卧室的阳台,扯了一把木椅,斜放在抵着门框的地方。我一边抽烟,一边往嘴里塞巧克力,吃得很慢,烟灰掉在我的拖鞋上,然后风吹走它。时不时有一两个画面冒出来,不成气候,于是我便没有写下来。我吃完巧克力的时候咖啡已经凉了。我把剩下的小半杯一口气喝完,看了看房间里的钟,时间才刚刚过去两个多小时。天还很亮。我决定先洗个澡,刮一下脸,换身衣服,五点时再动身离开公寓。
我可以说,一天接着一天度过是很快的。散步在街上时,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当我被迫脱离酒精时,我曾试着把自己绑在片场的椅子上,告诉自己不写出下一场的情节就不能从那儿出去。直到第二天工作室里的临时工女孩打开大门,惊恐地看见我仍旧坐在原处,瞪着墙上,数着那上面该有几个霉点,面前一沓空空如也的稿纸,双手抖得像风向标。灵感这东西就像东伦敦的鸽子,精明得紧,你不喂给它它要的东西,它便恶狠狠地报复你。我想灵感对我最大的报复是将我在荧幕上说谎的能力抽走了。这本该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仍旧拥有着和一九一五年时一样的身体,不多也不少,我靠这一点逼迫自己写剧本。现在我有酒了,就算诺里斯把老鼠的剧本和他一起送进了棺材,我也仍然得写下去。但我首先得承认,我和那时候的我已经不同了。
在海诺德广场遇见厄历时我仍在思考这一点。我和诺里斯过往常去的酒吧早在数日之前便已经被查封。我站在门口犹豫了会儿,不知道该向谁打听我们那位老板去了哪。一张摇摇欲坠的纸张贴在门框上,上面的墨痕被不知道何时的雨水泡得发烂,但没人在意这一点,因为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曼哈顿人会仔细看它第二眼。人人都知道那是禁酒令。这时候有人走过来,揭下了这张人尽皆知的布告。我转过头,就看见那个女孩。我不得不说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想起来她的名字。她先认出了我,法尔先生,她说。话里话外我察觉到一样的踟蹰。她背着一个比起她身形来说有些过大的布挎包,穿着松松垮垮的套头衫,长过膝盖的咔叽布裙,耷拉在肩膀的头发垂在脸边,束成短短一扎稻草般的辫子。她看上去没精打采的,我想,难怪我第一眼没有认出她。我勉强记得这张脸,再稚气一些,再精神一些,可不是在曼哈顿的夜里,而是在旧金山的太阳下,她应该属于那个场景里就像希斯克利夫在《蜘蛛之墓》里一样理所当然。我的男主角希斯克利夫在《蜘蛛之墓》之外的地方就不再是希斯克利夫了,而是一个极其类似“希斯克利夫”的存在;当这女孩不再出现在我们的电影工作室之后,她也就是个极其类似当时“那个学徒”的存在。她的出现令我吃惊,同时,我从她的脸上读出不多不少同样的愕然——掩饰得很好,只怪我们这样的人过于擅长解读表情,在这种时候总是难免叫人恼火。我承认,其实在那个时候,那个瞬间……我仍然没有记起她的名字。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是诺里斯在片场里做的事情。我只需要记住穿什么颜色衣服的人要替我做哪些事情便可以。但我确信我记得她。我记得她是因为……她不像个女孩。不像个女孩应该有的样子。她不涂红嘴唇也不画浓眉毛。我甚至不记得她究竟多大了,但当时……她应该成年了。她成年了吗?见鬼,那是诺里斯该管的——反正她当时是成年的现在自然便也是成年的。但她不像成年女人。女人不都想成为我母亲幻觉中的那类人吗?可她不是。她的脸干巴巴的,胸脯也干巴巴的,双手与其说是竭力在消磨生活的工作中保存最后一丝矜持,不如说是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那种努力。我看着她……她不像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已经褪去了女孩的生涩,也全无男孩的顽劣……那时候她在哪来着?……对,她被我丢去了剪辑室,淹没在加州已婚妇女与一个星期工作六天的计时临时工堆里,不停地拿起胶片又放下胶片。我说那就是女人在电影工作室该呆的地方。我那时候这么认为。可我因为她第一次亲手拿起胶片时的眼睛而记住了这张脸、这副神情。她令我想起我。我这么说是因为在看见厄历的时候我就想起老鼠。并不是因为她会吱吱叫。不。不是。说来荒唐,她令我想起我。
晚上好。我说。我记得你。但是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噢。她说,……厄历,法尔先生,我是厄历。
厄历。我知道,我知道。你在我的工作室里呆过。真遗憾我们不是在旧金山重聚的。……你想喝一杯吗?我现在迫切地想要喝一杯东西。
我不喝酒。厄历说。
她说得对。她手里还有那张皱巴巴的禁酒令,这让我的邀约显得危险异常。但我有更多的原因。我觉得有些尴尬,并不是因为在未料到的地方遇见了没有预料到的人,而是更实际点的原因,我确确实实有求于她,当我看见她的时候我就明白她也是一个部分,一段时光的象征,但我不确定……
我过去待她怎样?我也不记得了。
“我想跟你聊聊。”我说,“主要……主要是关于诺里斯——罗伯特·诺里斯,如果你还记得他的话。”
当然。厄历说,于是我们一起往梅西百货的方向走。上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们在那儿举办了全球商展会,往年诺里斯总会和他那群狐朋狗友还有约会中的女友去那儿大肆挥霍。很遗憾,在我清醒的四分之一时间里我都忘记了这件事情,直到我的好邻居把过期传单塞进了我的信箱,我才记起我又失去了搜罗一个诺里斯碎片的机会。事情是这样的:当诺里斯还活着时,我从未想过要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去观察他;诺里斯死去之后,我意识到唯一把他搬上荧幕的方式就是以旁观者的冷漠去描述他。我不知道我得出这个结论是不是因为酒精又一次把我的神经烧断了,但至少这感觉不坏——我知道我要做什么,一股没理由的动力驱赶着我要去做什么,这动力就跟老鼠的饥饿一样真实。我想起神父的声音: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厄历仍然没说话,她像一个小小的圣人走在我边上,叫我别去喝酒。我认为她是在思考关于诺里斯的事情,于是我决定再推一把。
厄历,我说,我知道这很突然,但我想拍一部关于诺里斯的电影,跟我谈谈诺里斯吧,我什么都想要知道,我什么都需要。
她显得有些诧异。我不知道她诧异的地方是在于我想要拍摄一部人物传记,还是我想要拍摄诺里斯,还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惊讶于雷蒙德·法尔竟然还活在美国的一个街头,准备他无人问津的下一部电影。我仍不知道这些年里她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还在找关于电影的工作(但现在她在曼哈顿了,我质疑这一点),是不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在茶余饭后讨论我那些不再受到待见的新作。她离开旧金山的时候我的电影帝国仍一如今日的美国蒸蒸日上,对我们而言,弄丢一个学徒不是什么太要紧的事。学徒,我仍习惯这个词儿。跟诺里斯喜欢挂在嘴边的其他新潮词儿不一样,我至今仍然惯于使用习艺所里的那些说法。比如,“学徒”,比如,“师傅”。恭恭敬敬,等级森严,光是这发音,你便能想象到对面的人必定手中拿着木头戒尺,噼噼啪啪地打在你的掌心,旁边放着铁桶与冷冷的冰水,你每天都要按时站上舞台,化上丑陋的妆容,放大嗓音练习发声。如今的人们也许很难想象,一开始习艺所里的人们是这么形容我的,“浑身上下裹着多余的羞怯”。我并不能说这女孩给我的感觉是“羞怯”的,就像我也从不认为我幼时是个真正意义上“羞怯”的人。但在表演以及表演相关的这个行当里头,一旦同那内里真空几块横板搭建起来的纸舞台沾上边,你对羞怯和乖张的定义总是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的。从我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教会唯一一个不可违逆的纲领:你要大声,你的动作要夸张,简而言之,你不能演一个普通人。舞台高于平面,舞台高于人们惯常的视野,没有人想在舞台上看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像我们这样的贫童剧团,至少需要打败狗熊、火圈杂耍和红鼻子小丑才能赢得门票钱。而我那时候太像一个普通人了,以至我看上去没有继承我母亲身上除却说谎之外的任何一点:脸孔肢体嗓音无一不僵硬干涩,活脱脱一个断线木偶。于是我的师傅用戒尺与绳索告诉我:当你饰演老鼠的时候你就是老鼠。吱吱吱。你首先得相信自己是一只老鼠,四脚着地,鼻子栽进三天前的稀汤。二十年后我在旧金山有模有样地学起来:除了戒尺和冰水桶,除了把花脸女孩赶上舞台叫她大声喊吱吱吱,我想我学会的是另一种关爱,我母亲将我送去习艺所时的关爱,我父亲将我再次送去寄宿学校时的关爱;我懂得关爱的两种方式,它们一个是将我摆放在舞台上的手,一个是将我推向捏造谎言的手。于是我转而将厄历从我身边打发走,我将她送去剪辑室,因我相信女孩天生便只适合做这种杂活;我任凭诺里斯差使她跑腿,想那大约能代替戒尺和冰桶,叫她习得坚韧。她偶尔见缝插针,从别处溜进片场,手里捧着速记本,以为我并没有瞧见她。我想这就对了,厄历。当你饰演导演的时候你就是一个导演。咔咔咔。你首先得相信自己是一个导演。
她和我一起走在街道上,有时候顺着人潮,有时候不知不觉逆着人潮,我不知道是没有方向的我让她下意识地跟着我走了,还是我下意识地跟着没有方向的她走了,还是说我们其实都没有方向,只是花了很多时间在漫游这件事情上——如果这是她在我们的工作室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我想那多少也算是一种不轻的收获。这时她开始说话了,百老汇的演出通常也在这个时候开场,八十家剧院摆出一股通宵达旦的气势,前赴后继发出声音。
“罗伯特·诺里斯先生很英俊,那个时候,工作室的女演员也会议论他。他向来喜欢邀请她们出去喝酒。他邀请过很多人。他没有邀请过我。
“我喊他诺里斯先生,他说他不喜欢,但是除了诺里斯先生之外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法尔先生,这是我的毛病。
“他对金头发的女人有特殊癖好。唯一拒绝他邀请的是金蔓小姐——那个去工作室拍了好几次电影的金蔓小姐,我记得在拍摄遗嘱之前她就来过工作室了。她喜欢恐怖故事,或者是鬼故事,诺里斯先生说他对神秘的传说也很有兴趣,于是工作室里其他人偶尔会被一些故事吓到……噢,当时您没有让她试镜。具体的原因,我不记得了。
“也有人喊他罗伯,片场里大部分人都喊他罗伯。罗伯可以搞定一切,那时候人人都这么说,我不知道他具体做了什么些事情,但每日的时间表和中午一点的面包都到得很准时,我们没人饿过肚子。
“他也很慷慨,时常请许多人去喝酒。有时候他会招待一些其他洛杉矶来的人,我们都不认识。我们会议论,但大多数时候……您知道,我多数时间都在剪辑室里。
“他在片场煮咖啡。有时候道具和轨道把场内弄得乱七八糟的,他还会拿着酒精灯和一上一下两个玻璃壶放在地上,坐在桌子上等水慢慢煮沸。我看见了全过程,我没有喝到咖啡。
“他们都说工作室里缺了谁都行,只有诺里斯先生是不能缺的。当然,您也不能缺。剪辑室的女人们说,她们见多了其他电影工厂里合伙人的争吵,从没见过那么合拍的搭档。她们说,我们的工作室会成为旧金山第一,会成为美国第一,会成为世界第一。
“一开始,决定面试我的人是诺里斯先生。他面试了工作室里几乎所有人。……面试的时候您也来了,您什么都没说,但是点头了。诺里斯先生说,现在可好,我们又要把一个好端端的女孩扯进这潭浑水里了。这不是浑水,这是我想要的。
“他很耐心,有人不会挂幕布,他断断续续教了好几次。他看上去很好接近,但其实真正同他长久交往的人并不多。也许只有您,我也这么觉得。……法尔先生,您为什么要问我关于他的事情呢?”
见鬼,因为他有事情瞒着我。他擅自染回了酒瘾,他擅自带着我的剧本,他擅自寻死,我都不知道原因。我们来了曼哈顿之后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拍档,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认识真实的罗伯特·诺里斯,我认识他是不是就和别人认识他一样单薄。更重要的是,我问不到答案,因为他已经死了。我这时候想起我还没有告诉过厄历这件事:我询问你,是因为罗伯特·诺里斯已经死了。
我摇摇头,“因为我在写关于他的剧本。”
“是您先前说的那个新电影?”她的语气。她的语气很正常,过分正常了。她甚至有些高兴,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我确保这里面没有讥讽的味道。没有——竟然没有。
“……没错。”
她仍仰头看我。她仰头看我的时候我产生一种古怪的感受,就好像我们仍在旧金山电影工作室里一样,她在热情的太阳底下逆着阴影的线条溜进片场的一角,站在一隙交错里,仰头看我训斥别人。那时候我觉得人的仰望是理所当然的。而现在……而现在不是。可我仍和那时一样假装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眼神,我仍旧看着前方,余光瞥见她视线的方向。
“你呢……?离开我们的工作室之后你都在做些什么?”我询问道。我此刻想要的答案并不是关于她,而是关于我自己——我迫切地渴望着一个同我一样糟糕的答案,好让我此刻可以感到不那么虚张声势。追求你的电影之梦?不,千万不要——告诉我你被别的事情绊住了、告诉我你只是一时兴起、告诉我你知道独自拍摄电影是个天方夜谭、告诉我你,一个凡人,不过就是找到一份家庭餐厅里洗盘子的零工,每天都想着能多收几美分小费,你不被美梦欺骗。
“……我在生活。我想拍电影,法尔先生。”
厄历说,我想拍电影。那女孩不说“我想当一个导演”,她说,“我想拍电影”。她面试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吗?我不知道诺里斯那时候回答了什么。宝贝儿,你会成功的。或者是,也许你应该去试试镜,只不过长相太像个小子,多少有些寒酸。接着便对海那边约克的主教座堂与内维斯迈尔的赛马场侃侃而谈,好让对方相形见绌,知难而退。这让我想起一个曾来片场试镜女配角的小家伙,十六来岁,演技拙劣极了。她满怀希望来到旧金山,存的钱只够她在那儿游荡两个星期。我想两个星期,足够成为她悔恨一生的冒险了。人们是如此热衷于阴谋论,热衷于讨论战争中的种种的博弈与欺瞒,却对生活施以他们的真正阴谋视而不见。它用梦想诱拐你,用金钱收买你,可她却不这么认为。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人。她对我说,你一定很久之前就想当导演吧。她说话时充满了希望。我由此猜测那其实是她来旧金山的第一天。我迎合她的期待,鬼使神差般地点头,像传闻中那样念着评论家在电影人速记上所写的滥情话:雷蒙德·法尔一定向来都知道他会成为一个导演,命运指引着他在那年离开索福克勒斯剧团,独自拍摄了那部成名作。
但我不知道。三十年前,我甚至不知道导演这个词儿意味着什么,他跟车夫、男仆、园艺工有什么区别吗?他能掌控别人的人生吗?她说“像你这样的人们”,我被迫意识到她将我和其他人都放在了一起,女演员、音乐家、作家、艺术家,她说,“像你这样的人们”,短短半句话,就把我和她之间划分得干干净净。往后我明白这种划分是有协约的,从此人们对你们的期待就和容忍一样多。一旦我拿出了第一部电影,我同他们之间便签下了一份没有盖章没有指印的契书,上头写着既然他们自愿支付十五美分走进放映厅观看我的电影,我便总得想个法子令他们觉得这十五美分不是打了水漂,至少要比一场马戏精彩。我仍回到最初那个小小贫童剧团的舞台上,用夸张的四肢和夸张的声音打败马戏团狗熊,逗他们开心。说实话,这简直难以理喻——见鬼,收起你们的美分,从我的地盘里滚出去!我在工作室里大喊大叫,我在梦中大喊大叫,我在地下酒吧迷离的灯光下大喊大叫,我在街巷的醉意间大喊大叫,滚出去!滚出去!滚出去!!!我的放映间是我一个人的放映间,我的胶片是我一个人的胶片,其他所有人,其他所有人都只不过是我的工具,我用胶片塑造一场生活的工具,我不允许,我绝不允许——
——你为什么就不愿意拍别人的本子?你难道不知道这些问题都出在你的剧本上吗?一九二三年,诺里斯曾在帝国瓦解前夕质问我。噢诺里斯,你这愚蠢的商人!剧本和影像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精彩的剧本被拍得稀巴烂,十三流的剧本在大名鼎鼎的导演手中化腐朽为神奇,这是你想在我身上看到的东西吗?它们从来都不应该被分开,至少在我之中,至少在我的电影之中,它们不应该分开。它们要么一起走上神坛,要么一起陷进泥沼,彻头彻尾我的东西。我不允许我拍摄他人落在纸上的胃和肠子,光是想一想就叫我恶心!我的电影只应该是我的电影,我一个人的电影。
你知道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说法对吧,雷?
我不知道。
你知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人为此付出……
我不知道!
你总得要其他人的帮助,你别急着否认我!就算是现在,你也在接受其他人的帮助——你不可能像最早的时候那样——现在早就不是光凭《石缝里的便士》就能抓住人们眼球的时代了!你不可能一个人操控所有的摄像机从各个地方同时拍摄,一个人找到你真正想要的那几帧胶片,你不可能亲自给所有人的衬衣溅上泥巴和血,你也不能同时成为一个男主演和一个女主演和一堆群演,你不可能……
我不允许!我失控地朝诺里斯咆哮,这也是我们唯一一次真正的争吵:滚出去!我说,你,还有其他所有人——
你们都该滚出去!!!
我们的工作室分崩离析,一夜之间从旧金山销声匿迹,他们都说我失踪了,没过多久,处理完烂摊子的罗伯特·诺里斯也走了。剪辑室里的女工去了其他电影工厂,我们的演员们去了其他电影工厂,片场里其他人也都去了其他电影工厂,只有我们,只有我们在旧金山呆了七年,最后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这时厄历的脚步停下了。我们路过好几家百老汇剧院,晚上的霓虹已经陆续亮起来。我不记得厄历还说了什么有关诺里斯的事情了,我们最后一场争吵在我脑袋里闹闹哄哄的,仿佛老轿车的发动机,拖拖拉拉地来回碾压。我迫切地想要独自去找秘密酒吧要一杯龙舌兰,或者干脆整瓶威士忌。喝完之后我抽烟,沿着酒瓶瓶口抖烟灰,烟灰掉进酒瓶里,如果动作够快地把酒瓶倒转过来扣在桌上,我就能看见梦里的画面,看见酒瓶在下雪。这时我的余光真的瞥见了雪花。现在是六月,六月不该下雪。我仰起头,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座连锁放映厅的招牌,莹白灯管内由上至下地划过光,暗下,亮起,再一次由上至下地划过招牌,由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你要去看电影吗?我问。不,厄历说,我在攒钱买胶片。我只是想去看看电影的贴画报。我沉默了。我们都知道那些大电影制片厂包揽了绝大多数市面上的柯达胶片,我曾经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一个在曼哈顿的年轻女孩来说,它甚至远远比一辆二手福特还要奢侈……她不知道我公寓里仍有许多。如果在这个时候我变得仁慈一些,变得更像一个曾应该成为她的指引者一般的人,我此刻大概会脱口而出:我有足够多的胶片。你拿去吧。尽情地拿去拍吧。拍你的电影,厄历,从我这个老去的枯枝上跨过去吧。这次,让我来指引你——不,我不再能指引你了,我们谁都不需要指引,你只需要你需要的东西,就像一九一四年时的我,坚定不移,只求那必须的东西。但我说不出口。我此刻比往常任何一个时刻都清楚自己只是老鼠。
我想拍电影。不是“我要成为一个导演”,而是,“我想拍电影”。她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她离开我们的工作室,就像当年我离开索福克勒斯剧团。你听见了吗,诺里斯?这是我当时就该对你说的事情,她说得比我要好。
我想拍电影。多悦耳啊,她说得真好。我发现我嫉妒她。我嫉妒她。这真是令我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