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思念,孤独,怨恨……
这绝不是人类仅有的感情。
抱有欲念被主人抛弃的器物,在春秋时分,化为人形。
而暗怀心愿的人类,也在寻求着某种际遇与改变。
科技的发展突破了概念的界限
传统与工业也在此融合碰撞。
而在微小悲鸣的背后,是一场被时代遗忘的哀悼。
器物与人类,是否能找到与之结缘的彼此。
两者的缘分与命运,无论善恶,就从踏入徒然堂的一刻开始。
欢迎来到徒然堂,
今天的你,也在期待着什么?
一夜之间从微博到朋友圈,从头条到腾讯视频,大大小小的个人号、公众号、VRLOG UP主等等都突然关注起了北客运码头的那个疯子。先是有个以纪实闻名的团队去了医院采访刚刚苏醒的病人,询问他究竟看到了什么,“这位市民王某不停地向我们重复道:别过来!你别过来!我他妈是冤枉的,我啥都没做,你就放过我吧!目前他的身体检查没有异样,接下去将被转移到精卫所进行下一步检查……”三个小时后,立刻有博主指出疯子话里所说的“冤枉”极有可能指向一桩她从爷爷那儿听说的七十多年前的冤案,当时被判无期徒刑的杀人犯疑似终因肺癌晚期过世,至死没有翻案。这篇推文发出后没过多久,一条精选评论便号称自己也听过那桩冤案,发生的时间跟博主记得的差不多,听说当年也是被关到了提篮桥监狱,很可能坐实了博主爷爷说的传闻确有其事,但实际情况还要更玄乎一些。
娲手里的橡皮泥渐渐成型,滚圆的团子压成椭圆,继又捻取新泥搓成细条,戳在椭圆的另一头。再然后,捏了半个拳头那么大的泥团继续一分为四,两份偏粗,两份偏细,在手掌中慢条斯理地揉捏。她熟读搜神记山海经,收罗神怪志异传闻无数,心知“传说”,或者说“故事”确有此等力量。刺激积怨与执念,人们猜忌与怀疑的乌云比任何相信真相的本心都要有力,将那些原本积攒着却没有轮廓的“怪东西”从土地里逼出来。自古以来,让“念”定形为“怪”的,向来都是故事。它扎根在现实与虚构的罅隙间,想象与流言滋补它,从而赋予念以形体。要刺激那地方的积怨,最好的办法就是唤醒人们对那儿本能的忌讳与忧虑。到了下午,数十个博主与上万条评论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整个故事被二次整理后再次上传,发布者一开始便称这是一桩流传在民间的提篮桥冤案,一度被人遗忘,但如今重出江湖,在客运码头的疯子面前再次出现。
故事的全貌大致是这样的:
“提篮桥监狱作为关押上海市罪犯的主要监狱之一,整体布局从空中俯瞰呈十字,牢房以回形分布,空间逼仄。九十年代时吴老太婆被捕入狱,被关在了哪一间具体没人知道。她是五十年代生的人,年轻时插队落户去了东海农场,后来动用了不少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才回到市里,嫁了个施工队里的电路工人,很快抱上了个女儿。谁料命不好,又过了几年就早早成了寡妇。在绝大部分提篮桥监狱中的女犯于96年被移押至松江的上海女子监狱之前,吴老太就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被关押在此。据说她尤爱喝豆浆,在监狱里时表现优良,四处讨好人家,就为了喝上一口咸豆浆,说是可以永葆青春。她已经上了年纪,长相也普通,看起来不像是在意容貌的人,会有这念头也是怪,于是当时在囚犯间就有各种流言,说她在入狱前是别人的姘头,或者是出于嫉妒失手杀了年轻女人才被关进去的,总之众说纷纭,但从来没人来这儿探监,她自己也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入狱之前的事,所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事。入狱时她就满头灰发,所以人们都喊她吴老太,久而久之也就忘了她的真名,连狱警也跟着喊吴老太。被喊的人既然应声,这外号就这么落了下来。她一直不吵不闹的,也从没喊过要上诉,结果有一天被查出了肺癌晚期。上头的人还拿着她的档案讨论这死缓到什么时候执行,能不能争取保外就医的希望,她却叹了口气,第二天清晨就一头撞死在牢房里。
“这撞也撞得极其诡异,按理说人有求生本能,一下子冲撞上去也很难直接致死,大多会因颅内大出血或者其他重伤才慢慢断气,但那吴老太是固执地一次接着一次不停撞上牢房的墙壁,撞得砰砰响,跟老牛似的固执,响到隔壁牢友大吼着喊来狱警,但那时候她整个脑袋都瘪了一块,狱警冲进来瞧上一眼就知道人已经没救了。在她的牢房地板上,血凝着一个大大的怨字少一点,最后那点,是她倒下时的头颅补上了。
“直到同狱其他有的犯人刑满释放了,才打听到一点当年外面吴老太的案子,她们一直在里头,竟然一点儿都没听说过这桩谋杀。似乎还因为性质极其恶劣,过程难以还原,没有被光明正大报道过,全都靠街坊间口口相传。传闻里说她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期间小她三岁的弟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也没少给她搭把手。吴老太没了丈夫后,依旧在纺织厂里做工,但做得更卖力,有时候也去马路边上摆个小铺子卖点白玉兰,三班倒顾不上时就让自个儿弟弟带着女儿,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谁晓得有天就出事了,小囡在弄堂里被人掳跑了,隔了快十天才被丢回来,躺在地上不成人形儿。据说她当时抱起孩子,掀开布头瞧了一眼,就惨叫一声直直朝后倒了下去。那女童被人糟蹋还毁了容,但还有口气,被后头赶去的亲舅舅送去医院,一直躺在病床上,都不知道活着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他们都以为吴老太婆醒了之后,要不是伤心欲绝变成个疯婆子,要不是就在医院里半步不离陪女儿,谁知道她一醒,就去厨房掏了柄最大的砍骨刀,提着出门,说要寻仇拼命。
“可光是这样怎么找得到拼命的人?她便提刀去派出所门口坐着,一坐就一天一夜。按理说怎么也得算是寻滋挑事被抓进去拘留几天的,但那案子后来层层加码,警察也同情她,看着那么小的孩子遭罪,恨得牙痒痒,对她这举动睁只眼闭只眼,并且拍着胸脯保证上头公安办案的人必定全力侦查。后来犯人是找着了,但硬说不是自己把人掳跑的,是有人卖给自己的,谈得好好的,谁想着花了两百来块还触了个大霉头。警方再一盘问,发现把女孩卖了的正是她舅妈。那吴老太磨刀霍霍,目眦欲裂就要跟人拼命,被自己弟弟扑通一下跪着拦住了,也被旁边几个片儿警拦着了,说这事肯定入刑,涉事人员全都吃不了兜着走,劝老太回去医院里陪女儿,千万别干糊涂事,一冲动把自己也搭进去。第二天早上一醒,那舅舅和舅妈,还有买了女孩的男人全死了,死在一起,尸体依着墙堆起来,身上的伤几乎像是窟窿,处处捅得都跟致命伤一样狠。警方去找第一关系人时吴老太婆正好走出病房门口,满脸恍惚,浑身是血,手腕哆嗦,手里赫然一柄血淋淋的砍骨刀。这案子根本无需侦破,直接人证俱获,看在犯罪动机上判了个死缓。
“那之后她对那三人的死绝口不提,既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也从未开口为自己辩护过,怕是也知道这罪是无论如何都洗不清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杀人的事板上钉钉,也没人想过,她一个纺织厂女工,是如何毫发无伤地砍杀三人,还将他们的尸体拖到同一处,摞在一起的?这尸体身上的验伤结果,可真是每一处都由薄宽的刀面捅成的,还是也有像是尖锐钻头造成的创口?之后她总是笑眯眯的,动作慢条斯理,蹲在牢房角落里,但凡知道这案子,往细里想想,就会发现怎么都想不通,她这身形是怎么对三个成年人犯下这罪的?难道在这之前,也没有人怀疑过吗?又或者其实其他所有人也早就发现了,只是这案上头有压力,街坊间的舆论有压力,这案是不得不破,非破不可,铁证面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答案?
“冤啊,想想她的最后一夜,听闻她的哭声凄厉,就像抱着女儿骤然倒地前的最后那声尖叫,她不断对着牢房的墙壁诉说怨情,但她也说老天有眼,替她收了那仨混账的命。有一句更是古怪,她说,既然我要死了,我也不怕了,我要让人人都听见我的冤啊,我替那妖怪保密至今,就是为了报答它,替我报了血仇,看吧!我也活活交代在这儿了,我不说话,我什么都没出卖,耗到今天,可我还想再见见我囡啊……这就是你要的吗,帮我报仇,你就要从我身上索要的代价……可我再也瞧不见我的傻囡囡了。
“没人知道她说的妖怪是什么,但听上去,好像杀人的本来就不是她,而是有个妖怪替她报了仇,条件是她要服罪,乖乖入狱。于是乎,那服刑者就恍然大悟:他们在监狱里时不时见到的鬼影,莫不就是那妖怪!听说那妖怪是由囚犯的怨气郁结而成的。它以它的方式替人解怨,以便将更多人送进监狱,壮大它自身的力量。只不过每个号称目击过那妖怪的人都是在落单的时候,于是,没人胆敢把这事报上去,上头也就一直不知道,成为牢犯间的秘密……
“再说吴老太,她死后,听闻地上字迹久刷不净,她的尖叫在墙壁间流窜,95年时盛传的虹口吸血鬼事件也被猜测是她怨念的化身,一到晚上就溜出监狱大肆作案,汲取少女的鲜血,希望能和生前讨来的豆浆一样帮助她延缓衰老,在人世多活一天又一天。而所有的所有,不过是为了偿还妖怪替她杀死三人收取的代价,在死之前再见自己女儿一面,向她诉说冤情。那吴老太便是被那妖怪帮了,也是被它害了。也许现在这客运码头的疯子……也是在那儿被那妖怪寻仇了。
“至于这妖怪,见过的人都说它形似一头牛。”
贤余毫无起伏地念完这段故事时,潘早就打起了瞌睡,手腕一歪,大半杯可乐顿时全洒身上了。这一浇也把睡意全赶走了,潘猛地跳起来,本能喊道:牙白!开普腾胡克要骂吾了!徘撇撇嘴,潘立刻改口,我在那边没可乐喝,这下要被发现了!
“你到现在还是偷溜出来的?”画皮问道。潘点点头,说胡克看得紧,平日里不让他出来,他脏着衣服回去就完蛋了,那边根本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打翻在身上假装是可乐的。潘思来想去,决定就地脱衣服把可乐渍给搓了,结果招呼都没打就把套头衫脱了下来。
这一脱,徘、画皮、娲的视线齐刷刷都停住了。在潘的肚皮上,一道狰狞的疤痕静静趴在男孩的皮肤上。没人能想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六岁男孩身上能有这样的疤痕,徘皱紧眉头,什么都没说,但潘像完全没在意自己的肚皮一样,拎着衣服就问去哪打水。画皮和颜悦色说,小朋友啊,你这伤哪来的?这伤看上去吓人,但仔细一瞧走向整齐,比起别人捅了,倒更像是手术后的伤痕。不过六岁小孩被人捅了一刀才不正常吧!她们都怀疑起潘是不是出过意外,或是生过什么需要动手术的大病。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倒是上气不接下气的,”贤余指出,“确实也没老活蹦乱跳的……”徘瞄了他一眼,他顿时改口,“……这个,阿潘啊,你是不是住过一段时间医院?”
“医院,是什么?”
“看病的地方。你哪里不舒服了,就去那里。”
潘摇摇头,“我没去过。”贤余更奇怪,接着问那你肚子上那伤哪来的?潘低头一看,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这是……!他急急匆匆说起那桩大事件,“是妖怪!”它逃过门神的围堵,到他的世界里一通胡闹,还偷偷划开他的肚皮偷吃了他的内脏,多亏了胡克船长在他昏迷期间照料他才能让他重新恢复健康。
基地里静得不行,潘说完后,还没意识到画皮和贤余都比平时更安静,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耳后根,转头去看娲。娲在短暂的惊讶后早就收回神,专心地在椭圆泥团下方粘上两细两粗的长泥条,潘认出这一定是四条腿,有尾巴的动物。她低头的样子总让他想起第一次见面,因为就连这个时候,她都会无意识地浅浅皱眉。但她一定很喜欢很喜欢捏橡皮泥吧,因为现在的她看上去神情都柔和了三分。
“……是妖怪?”贤余躺在潘的脸盆边上问,“什么妖怪会落这样的疤?那妖怪长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潘一边搓衣服,一边头也不回地答,“它一来我就我晕过去了……我不记得了!”徘下一秒就跳到他的面前,“骗子。”
“我才不是!”
“你就是。”
潘气极,想到船长也说自己骗人,现在徘也说自己骗人,他们才是最气人的吧!凭什么他们要指责自己说谎呢,他确实不记得那妖怪什么模样,也不记得自己的伤口是怎么被划开的啊!
“你乱骂人!!!”潘顿时气鼓鼓地背过身继续搓,只听见娲像是根本没听见这儿的争吵一样,问道,“画皮,你那边怎么样了?”
“很好,我觉得有戏,明晚再加点码,把那冤案和以前的忌讳一起捅出来,他们现在已经在说那地方不对劲,明天就该坐实有怪东西了。”
娲不语,这下她取墨色的泥,就跟她手指头一般大的小块,掰成五份,指腹捻揉八回,再用毛笔笔尾戳一个凹槽,如此重复了四次,安在先前的泥条下方摁紧,呵,这可不是前蹄与后蹄嘛!再剩下那条泥则用指甲勾出一条条长纹路,拉得细极,是尾巴上的鬃毛!
“那我们明晚解放它去吧。”
潘怔了怔,甩下手里的衣服,猛地站起身,“……可是五点前我就要回去了!”水溅了他半身,险些把贤余也卷进去,但画皮只是耸耸肩,“我们也没说非要你去。”这次也用不上潘,这男孩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能看见所有的“怪异”。对小队来说,最适合用在捕捉野生怪异去“喂”给容纳一切的娲了。至于娲要解放原本就该在这世上的怪异,潘在不在就没所谓了。但男孩显然并不这么想,他受伤地嚷嚷道:“我也出力了!我想了故事,想了白玉兰,还有帕诺提康里她喝的豆浆!”
贤余拍拍地上的水珠,“出不出力跟需不需要你是两码事嘛。”
潘怒气冲冲,双手叉腰,“我一定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徘!带我去!!!”
“……你安静点行吧小祖宗,算我求你了。”贤余哀嚎道,它两侧鱼鳍太短,捂不住耳朵,此刻恨不得当场烟消云散,再不行就得化人形捂耳朵了,“你们有什么办法带他一起?”
“晚上十二点之后!!!那之后船长就走了,求求你,我还从来没放生过什么东西呢!”
娲再次取下一团深茶色的橡皮泥,在手掌中重复按、揉、搓、捏的动作,将它搓得滚圆又光滑。半晌后,她说:“……看情况吧。”
在徘的有限观察经验中,古怪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就好像“101宠物店”现版本里持续多年的bug一样,经过一番对代码的缜密排查和推理后,便能真正把卡在某个,或者数个节点上的“虫”捉出来。在潘身上,道理自然也是一样的,但这番排查着实不顺利,也把他们绕得更困惑。
徘早就把那栋房子逛了个遍,可以说除了地下室本身以及其中大量非日用器材以外,一切正常,不过是略显空荡罢了。在见到和潘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之后,她也几次遇见潘总是念叨着的“开普腾胡克”,大部分时候他也都是一个人在那栋房子里,偶尔与人打招呼也大都显得较为陌生,但至少可以确定他的姓名发音确实“胡克”没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潘根本没提到过的人。他们从房子里进进出出,看上去都不是生意人,反倒像是医院里出来的。
可碍于潘一直以为她未经邀请从来没进去过那栋大房子,她就对这栋房子里的事情绝口不提,因此潘至今也不知道她没有实体,自然也不晓得其实她早就进去过“那个世界”——毕竟才是六岁小孩,相信汀克贝尔与潘之间有特殊的联结,就压根没想过为什么每次徘用房间里的播音器喊他溜出来时,那儿总是巧得正好只有潘一个人呢?
但知道得多了,一开始对于潘行为异常的原因猜测也自然不成立了。无论是极端反科技环保主义者,还是不相信义务教育非要把孩子留在家中私塾化培育的怪人,那跟潘唯一接触过的所谓“胡克船长”看起来都不像是其中任何一种。他们原本以为是潘的身上存在一个和101宠物店一样的bug,才会导致他举止异常,言语紊乱,但后来徘觉得与其说是有bug,不如说潘本身就像是一个自行闭环的bug而存在着。画皮和贤余第一次听说那栋房子里还有一个“潘”时,都说是没想到潘还有一个双胞胎,他们看起来确实一般大,但若真站在一起,徘却觉得他们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第二个“潘”穿着学校制服,说话也与常人无异,更重要的是举手投足间,都是被良好规训过的小孩,与到处乱跑,胡言乱语的野孩子潘根本就不像同一个家庭出身。难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社会实验?在潘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想太多了,”贤余打了个哈欠,在徘最开始提出疑问时指责道,“关你啥事呢?我们这儿也不要那么多人,你非总要把他拉来,唯一好处也就是跑路上给娲找点怪东西比较方便,平时娲还不是被他吵得不行啊。哎,你不爱说话,你就是想找个传声筒,小喇叭,天天替你在画皮旁边喊让我们结缘,你怎么也不问问我愿不愿意呢?”
怎么就不能多加上一个男孩了?他是第一个在秘密基地之外看见她的人,也是唯一不知道徘其实触不可及的人。但这个真正的理由,徘可不会就这么大喇喇地告诉贤余。秘密基地里的所有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没有身体的,甚至连努力一把的意思都没有,可现在有一个男孩既能看见她,又相信她跟他们所有人都一样,会冷会热,为什么她不能把他留在身边?多一个人怎么了?从拥有这样子开始我们就一直跟画皮在一起,画皮又跟娲在一起……画皮为什么跟娲在一起?画皮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人活着不都是为了做一些事情的吗?再说结缘不好吗?灵器不都该巴不得结缘,好维持原状不消失吗?
但她不说话,贤余也能猜透她的心思,望着天说,“……我无所谓啊,过了春分,过了立夏,过了中秋,随便什么,哪怕是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消失了也好,不就是彻底永远地休息了吗。你跟我不一样。”
她知道贤余的“念”是渴望平静,疲惫至始至终贯穿它,好像呼吸也很疲惫,连躺着本身也很疲惫。她从来都不知道“疲惫”到极点也可以让器物生出意识来,而贤余又从来也不说过去的事情,所以她想大概就像她作为画皮的存档对画皮拥有着特殊的感情,贤余也对什么她不知道的人抱有感情吧。如果没有器物本无的感情,又从何而来的“念”呢?但电子幽灵不一样,她想,数据本身是人类痕迹的记录,它们生生不息,不断运转,不断延续下去,始终都没有一个最终的完成态,始终都在生长……世界上难道还存在不被给予感情与期待而累积的数据吗?数据简直能等同于人的记忆,人的大脑也就是会遗忘,会美化,除此之外不也是那样运作的吗……
她摇摇头,一个可怕的念头闯进来:她可以占有潘的身体吗?如果是这样,即使画皮和贤余不结缘,她也能拥有潘拥有的一切,人类的特权,生物的特权,她也能拥有“五感”……但这念头太可怕了,她立刻把它抛到脑后。如今潘的伤疤露了出来,贤余那番理论也未免太冷漠,比起之前,徘更是坚持要贤余和画皮将此事追查到底,“……娲说,上面一点妖怪的味道都没有,货真价实人类的痕迹。潘说是妖怪弄的,你信?”
画皮趁着娲捏橡皮泥的功夫,整个下午都在秘密基地的角落里操作监狱疑案的舆论走向,盘算着简单做些调查,彻底断了这条路也算是个说法,于是应了下来。在潘抱着毯子睡下午觉的功夫里,贤余和画皮根据徘提供的地址进行了大量搜索,基本确定这栋房子在七年前还挂在中介市场上,那之后就没有再次挂牌交易的记录了。这么来看,至少可以判断出产权人拥有这地房产的时间在潘出生前一年左右,并且经济实力相当雄厚,毕竟在这地段的独栋别墅可不是普通人家能负担得起的。而在所有社交媒体上,几乎找不到定位坐标吻合的发布记录。现在这都2065年了,竟然有人从来不在家发带定位的微博和朋友圈?要么是社交媒体绝缘人士,要么是警惕心极强,从不开启定位,或者刻意在这地方关闭了定位服务。无论是哪种人,都让潘背后的谜团更加可疑,这下他们停在了一个看似是死局,但也没办法简单要求徘就此放弃的拐点了。
“潘”一定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全名,第二个“潘”的姓名又无从得知,胡克是唯一的突破口。潘曾经解释自己叫做单字“潘”是来自那本叫做《小飞侠》的童话,那么他口中的“开普腾胡克”,虽然不明确具体的字形,但贤余提出可以先用故事中的“胡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将搜索范围圈定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定居在上海的青年人。胡克并不是什么很罕见的名字,超过三千多万个搜索结果里还包括大量外国人,“胡克定律,”画皮砸咂舌,“这都什么时候的东西了,我都快忘了还有这定律。”
“……那么,你准备怎么处理三千万个胡克?”贤余嘴里吐出的泡泡把它自己托到了半空中,空气对它和徘来说都像是水流,鱼在空气中漂浮,鳞片颜色瞬息万变,画皮得意一笑,抱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狂敲键盘,隔得老远都差点搞坏娲难得的好心情,又立马放低声音,“……谁要处理三千万个啊,我们最后只该人肉看个三五百条最多了。”
修正程序代码,重写条件后,画皮放出聚焦型爬虫,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关键词与搜索范围爬行全量搜索结果,她砸咂舌手一挥,险些一巴掌拍在贤余鱼肚皮,把它整个掀翻。
“……小姑娘看不见我就动作小心点别野划划的啊!”
爬虫一放,画皮马不停蹄又换了手机,只瞧提篮桥冤案的热度节节攀升,看见牛妖怪的传闻也是层层加码,原先秦山核电厂的新闻倒是鲜有人再提及了。徒然堂那边也没再提那“变形虫”出现一事,于是画皮专心把精力都放回到娲的身上。有关那案子的讨论在各种社交平台热火朝天,但徘立刻发现其实那些故事大都不完全相同,在细节上多有出入——
有人声称死者的肺癌从早期就发现了,却因为监狱中治疗不当活生生熬到病死,但也有坚称发现时就已经到第三阶段了的;至于犯人的家属,一方有声音称在她入狱之后就发誓同她老死不相往来,再也不相见,后来倒真的一直到她病死也从没去探望过,简直是白眼狼,但评论里也有反驳说自己知道的版本是她入狱后没多久,孩子就因为遭受不了如此打击,所以过早病逝。总之,各种传闻,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贤余好奇,为什么任由各种质疑的声音持续发酵,但画皮倒是心知肚明,也晓得确实合了娲的心意。毕竟一个人的故事只是一种故事,而在神话与传说里,没有哪个故事只有一种真相,一种讲述的方式……口口相传,代代延续的故事终会成为千个故事乃至万个故事,直到每个人都开始相信确有怪东西的存在。
临近傍晚时,爬虫最终输出了约三百余个符合条件的结果,由徘同时对其进行快速检阅。等待的时候,画皮打开101宠物店开始逗弄玻璃缸里的金鱼,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全息投影了,也从来没有在101宠物店里用过社交功能,好像看着屏幕上的金鱼本身就是她玩这个游戏的唯一目的。徘走了会儿神,看着画皮逗金鱼,APP界面内好友栏至今全部都是空位,就连定时给未来的自己寄信的功能,她都从来没有用过。但也幸好画皮不用,定时寄信的功能是这个版本的大失误。之前就有大量玩家反馈,说是定时信息发出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无论是预定发送时间在一天后、一个月后还是一年后、七百八十四天以后,那些写下的信件就跟被后台吞掉了一样,再也没有回声。这也是预计下个版本里该修复的重大bug,只不过这个预计的新版本,101宠物店从来都没有等到过,只有一条紧急通知还悬挂在某个不显眼的三级页面。如今还在线的活跃玩家几乎少得可怜——其他人也都像画皮这样玩成了单机游戏吗?贤余和徘都知道,这基本上是唯一一个画皮从未中断过日活的APP,在游戏繁多的如今,“101宠物店”早已被潮流远远抛下,而向来喜欢新玩具的画皮却仍在坚持……
但这时候她不该想这些,他们都累了,就该轮到她出马——徘收回注意力,睁大眼睛,坐在画皮的肩膀上,泳衣后摆往下淌,就好像把画皮圆圆的肩头也搬进了鱼缸里。无数字节从她眼底跳跃闪过,她双眼一眨不眨,投影在墙壁上的所有影像与文字信息以千万倍于人脑的速度高速阅览。不愧是画皮,爬虫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这就好比娲把蒲公英放出去一样,一个是制作朝外散布的炸弹,一个是朝内收拢的提纯,本质上都是在利用信息,而她则是最后的显微镜,对这几百条回收的样本一个不落地完成检阅。
“……搜索完毕。满足全部条件的胡克总计六人,所幸这里还放着一张他的照片,看起来就是这个了。”
画皮探过头去。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比徘描述的模样还要年轻不少,充其量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头深棕色中长发遮住额头,发尾潦草撩至耳后用皮筋束起;鼻子挺拔,眼窝深,但眼神里流露的疲倦比眼睛本身还要显眼,就好像拍照前几秒钟刚刚被人匆匆拉到镜头前一样,显得超乎年龄的憔悴。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几乎看不清胡茬,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右侧下颚一条长约三厘米的浅划痕,伤口新鲜,反倒微妙地拯救了这张险些无比邋遢的脸。旁边写着胡克,男,2029年03月28日出生,汉族,2051年以劳务派遣身份加入上海一高校生物研究所,任动物体细胞体外重建器官项目的支撑人员,并在2057年时转为科研助理。但画皮注意到这网页快照的日期距今近八年,这么推算的话如今他大概也在三十五岁左右,确实和徘说自己在那栋房子里看见的男人对得上号。当他们打开该研究所如今的网站时,胡克的名字和履历已经全部撤下,根本找不到任何踪迹,由此可见他应该是在2057年后的某天离开了该项目组。这时间与坐标别墅被人购下的时间基本一致,都恰到好处地开始在七至八年前:
胡克与那处房产的所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又到底是潘的什么人?
更令人诧异的是当时胡克所在的项目组内,总领项目的负责教授也在那一年内产生了变动,当下在学术界引起震荡,整个项目的核心成员以教授为中心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猜胡克就是在这个时间点前后离开研究所的。在另外一篇关于该项目组研究成果的公开简报中,还有一句话语焉不详地强调了该重要项目对突破当前医学发展瓶颈有重大引导作用,项目研究经费也主要是由当地拨款,并在一次规划战略研讨会的讲话中,由楚书记点名列入亟待关注与孵化的重要战略性创新项目中。
“……那这个胡克,现在在哪里?”
贤余眨了眨眼,替徘答道:“只有一行字,在领英上找到了。好像是个叫博雅的民间医疗机构,号称可以提供各类尖端医疗服务,有合作的生物科技公司,但没有具体介绍业务。”
“在这里有,博雅卓悦的机构网站,”画皮指指另一边的网页,“……从基因检测与编辑、细胞治疗到辅助生育、器官培育与移植……详细业务需填写预约单申请,因业务繁忙,暂不向会员以外的顾客开放。”
她饶有趣味地勾起唇角,视线在博雅官方网站与研究所的网页快照间飞快地扫了几个来回,“……有问题。”
楚琨玉在客厅里坐了一下午。手背留针已经埋了三天,短短一截输液管中残留着回血,再过两天就要拔掉再扎新的,如果手背和胳膊窝上都没有地方可以再扎,大概就得扎脚上。他对针头和输液都不陌生,只是至今不习惯留针,它总在他身上隐隐作痛,提醒他身上积年累月的病痛。为了打消这种顾虑,他总会想象长大之后在身上加装义肢,那时他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但也有可能,他永远都体会不到长大。
他在等潘,他等了潘很久。但他的家庭教师们都夸他耐心好,坐得住,这都不是问题。之前每次碰到潘都是在楚琨玉放学回家之后,每次也都在通向地下的楼梯上。所以那时候楚琨玉学会早早回家,然后就在楼梯转角处的地方等待潘。可今天不一样,他知道只要坐在这里就能等到潘。所以他坐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
潘从外面回来时,就看见楚琨玉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沙发上。他头顶中央一盏水晶灯和周围一圈小灯全部都开着,照得整个房间亮如白昼,比外头灰蒙蒙的天空还要亮,让潘一时间都睁不开眼睛。他们到现在都习惯不了这一幕——看着一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做着截然不同的事情,就好像隔着一层无形玻璃看见另外一个世界。
“潘!你回来啦。”
楚琨玉合起手中一本厚厚的精装书。潘不识字,只知道那书里没画片,远远瞟上去就是密密麻麻的乱码,他大概也不知道这书有多值钱,现代人几乎没多少个还碰纸质的了。要不然,这男孩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眼神——非常简单,简单到不掺杂任何感情,没有嫉妒,也没有厌恶,没有任何他看习惯的那种东西……
要怎么说呢?硬要说的话,他讨厌潘的这种眼神。
楚琨玉仍然坐在原处没动,他两腿悬在空中,但也没有潘老要晃来晃去的坏毛病,此刻规规矩矩地合拢手中的书放在一旁茶几上,“你去哪里玩了啊?”
若是有心留意,就会发现楚琨玉比起先前第一次与潘见面时要虚弱不少,整个人都消瘦了几分。比起个子窜得飞快的潘,楚琨玉此刻反倒看起来年纪还小一些。这时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孩互相注视着对方,各自心怀鬼胎。
“……我没去哪,就在附近,”潘挠挠头说,“……就是院子里,树那边,嗯!”
“树那边有什么好玩的,我也想知道!”
“鸟巢,叶子,什么的,我搭了个窝,但风一吹又塌了。”
“外面风很大。鸟巢里有什么?”
“有……蛋吧。”潘突然又改口,“大概是石头,白的那种,我看错了!”
“嗯。”楚琨玉点点头,看着今天潘似乎不赶时间的样子,爬上沙发,蜷缩在坐得笔直的他身旁,把头靠在他的胳膊边,“……你在看什么啊?”
“童话书。”
“童话书是什么?汉赛尔与格莱特那种吗?”
“你知道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什么?你们的世界里管汉赛尔与格莱特叫格林吗?”
楚琨玉愣了愣,顺着潘说,“嗯,他还写过别的……”
“我要听我要听!糖果屋都听腻了,他们真好笨啊,居然会上当!”
“……好。”楚琨玉伸手就要去拿书,可中途却突然停住了。他想了想,抬起两指耷拉在潘的手腕上,之前在书里看到过,有人通过搭脉搏的方式来判断人有没有说谎,这是真的吗?“……但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去哪里玩了。”
“……就是院子里啊,我都讲过了!快点,我要听,我要听!”
潘注视着楚琨玉的眼睛,脚趾和手指都缩了缩。搭脉搏根本搭不出个所以然,但光看潘的模样,楚琨玉就知道他在说谎。他根本就把说谎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区区一个“潘”而已,怕是平时连说谎都不需要吧……可如果他就在院子里,他为什么要说谎?
“我看见你跑出去了,你跑太急,我都来不及喊你……去院子里用得着这么急吗?”
楚琨玉整整五天都没有出门。最近他的病情又开始反复,还有恶化的迹象,就算不是父亲要求他禁足,他也自知身体状况容不得他像潘那样撒开脚丫到处乱跑。若是这下还不静养,就真的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从记事以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和家里,最熟悉的东西是一瓶接着一瓶吊不完的药水,各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来来往往,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才像是医院里的小白鼠,期待有一天他们能将他从笼子里放出去。中午潘跑出去时,他就正在客厅里输液,上方挂着整整五大袋药水,如果把包装全部剪开倒在游泳池里,他跳进去就能化身成在药水里吐泡泡的小鱼。
没等潘回答,楚琨玉又像感到为难一样轻轻捏了捏潘的手腕,“我都一直没跟别人说……我们不是约好要保密的吗,因为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是什么都说的,我身体不好,只能呆在这里……”他说着说着,鼻子一酸,竟带上了一丝哭腔,“可是你去哪里都不告诉我,也不带我,就在院子里的话,为什么你走得那么急,都没注意到我在喊你呢?”
楚琨玉眨眨眼睛,眼底就红了。他在说谎。他确实看见潘穿过客厅跑出去,但他只是注视着那个男孩的背影,什么都没说,自然也没有喊他。他的谎话本身未必很高明,甚至被潘一反驳就站不住脚,但他说得那么坦然,那么委屈,着实比潘要高明百倍,足够弄晕任何一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潘被堵得面红耳赤,瞥见一旁时钟上数字就要跳至六点,趁此机会猛地站起来,“……你什么意思啊,我真没骗你!!!你凭什么说我在骗你啊,你有证据吗!”
“……我没有,可是我看到了,你干嘛要生气?”
“因为你冤枉我!!!”潘气恼地喊道,“我要走了,时间要到了,我要回去我那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啊!”
“因为我就在院子里,一棵树后面,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啊!”潘猛地转过身,他似乎笃定楚琨玉不会出去,就算出去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他要怎么证明潘没在那儿呢?但潘到底也是有些心虚,这时候回避了楚琨玉的眼神,嘴里嘟囔着,“……我才不要跟你吵,不信拉倒!”
潘闷头从客厅跑开,咚咚咚地一路跑下楼梯,消失在转角处。楚琨玉收回半空中伸出的手,重新在沙发上坐得笔直,眼中的泪光也神奇地消失了。他伸手取回放在一旁的《彼得·潘》,翻到先前夹着雕花书签的那一页继续读下去。什么叫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我真希望我也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而他不是彼得,也不是潘。
与此同时,隧道尽头的秘密基地中,娲手中的橡皮泥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最初的样子。站在她掌中的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的公牛,那对眼睛就跟画皮的眼睛一样呈润玉色,通透得超越泥巴本身,几乎就像把所有水份抽出又嵌上似的。“我还这是第一次见你要从这里出去,”贤余看着娲嘟囔道,它当一条鱼太久,面对娲总担忧有一天对方想吃掉它,“你以前还去过别的地方吗?简直不可思议,你跟那上面,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娲有些不悦,“自然去过,大都是怪异常出的地方,荒地河流,山丘树林,隧道高楼,医院地底,诸如此类。”贤余被噎住,觉得这一来一去可真是自讨没趣,接着转向徘,“……那你呢,我们要等潘一起去吗?”他不知道徘先前去地下室看过一眼了,这时她摇头说,“我们走。”然后也不解释原因,就往基地外飞。贤余在后面看着俩女孩干瞪眼,觉得莫名其妙被凶了一脸。画皮耸耸肩,他们少了个小孩行事更方便,这下也没理由反对,一行人便从地下隧道出发,赶往提篮桥。
娲平日不常出秘密基地,潘过来的时候更是只坐在轮椅上,然而到了此时,她也不再需要轮椅来伪装了。长裙的裙摆底下,原本空空如也的地方长出了东西,让娲看起来越来越高,超过画皮,直至超过那屋子里所有的植物,其他人倒也不奇怪,看起来早就已经知道娲本体的模样,正是人身蛇尾的“怪”。而最喜欢她尾巴的莫过于徘了。第一次见到时,她虽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眼里赫然神采奕奕,是蟒蛇!她高兴地踮脚站在娲盘起的尾巴尖上,心里喊道,是天下第一的Python!往日里娲总是把蛇尾藏起来,在不相熟的人类看来不过是个身有残疾的小女孩,到了夜里才终于显露出她最初,最真的形态。
这堪比古皇,堪比创世神的模样啊,怎么能用一简简单单的妖怪,或者魂灵来解释,而是存活了千年至今,超脱了肉身的神子!她站在提篮桥监狱遗址前,两侧没有任何路灯,只有头顶的月亮明晃晃,他处隐约的光线勉强穿过树枝的缝隙,竟似牢笼的铁杆投射在她身上。她低头望着画皮,树木投下的残影与她的影子融为一体。任何真正目睹过娲的人都知道,你并不能断言娲确实是属于这世界的,在这通透的一切皆源自反光的玻璃大厦、湿润朝露皆垂自蒙蒙灰雾、兽物咆哮皆出自无人轿车的当下,她的临世就像旷野中的小树,干涸、细瘦、甚至是注定失败的,但你也不能就此证明娲是不属于这世界的,因为望着她的人或怪,此刻都自觉身处低山丛林,蔓藤溪涧间。
盘卷的长尾舒展开来,鳞片摩擦发出细细的喘息,娲缓慢俯身,将手掌中的小牛泥像放在地上。
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头小牛四肢坚实,稳稳扎牢在地上,就好像在等待着什么。阵阵风吹散了上方的树枝,也吹走层层乌云,隐隐约约,在不远的低处看见有荧光绿的光点。画皮目光一凛,想到先前疑似UN-238样本的“阿米巴虫”,或者叫“变形虫”出现在地下时也距离此处不远,难道说——
女人的声音陡然传过来,“……馋老呸,就晓得切酒,半夜三更了嗳切!”她骂骂咧咧在路口右拐,接着响起一阵叮叮咚咚的门铃,7-11便利店的自动门朝两侧打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节能灯广告牌赫然在夜里发着绿光。他们在原地松了口气,贤余和徘一起浮在画皮左右,这会儿调笑道,“……我们俩是不是跟这小姑娘的左右护法一样?她也看不到咱们,咱们就一门心思跟着她。”
“……呵呵。”
女人一走,泥牛的足底便发出阵阵浅色的光芒,与此同时,娲身上所携的古籍《搜神记》也微微震动。就像将蒲公英这一怪异的种子收回囊中时一样,此刻的娲吐字清晰,“身长数丈,其状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动而不徙。”
在徘的眼中,这些汉字几乎以一种她所无法识别,但扎实优美的方式笔笔划划地将那小泥牛圈在光环中,一寸一寸扎入它的四周,它身后隐约可见一座被它守着的无形监狱,以留在此处地脉中的忧患与流言编织而成。娲双目圆睁,一眨不眨,空气中传来若有似无的声音,道了一字,去。她直盯小牛透玉色的双眸,轻轻吹了口气。
这巴掌大的小牛动了!它先是颔首——伴随着地面中疯狂上涌的灵力,那小牛的身形生生长了三倍,从巴掌大,到身长接近娲的小臂;再是双膝及地,竟似是在向娲伏拜,又是再涨三倍,小牛犊似地抖抖头;当它站稳身时,已大得到娲的蛇尾根部,青灰被毛根根分明;后又一昂首,弧形双角已朝两侧上翘,赫然是能将成年人撞飞的形状;待到周身缠绕的笔划散去,它鬐甲高得已几乎赶上画皮,前肢仍稳稳扎入娲将其放下时的位置,后腿结实又曲弯如弓,似乎下一秒就欲拔蹄而起。
泥牛不是活物本身,而是那些“怪东西”临世的容器!他们第一次目睹娲解放沉睡的怪异,但娲一脸习以为常,就好像在这之前已经亲手释放过好几百次,但还没等到她们发话,紧接着,那神采奕奕,状似水牛的怪异便抬起前蹄,狠狠地一跺足——
最早是画皮先反应过来,那绿光果真不只是她的多虑!随着牛立足之处的猛烈撼动,窸窸窣窣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徘当下也明白过来,滴滴一下提醒贤余这正是先前徒然堂发来让画皮追击的“无主之物”!“嘟嘟——嘟!”贤余大声说,“您有一条新未读信息:上海海警局提醒您,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眨眼之间,从两侧沉寂的树根底部便爬出密密麻麻的绿光,它们团团攀附在彼此身上,似是在彼此吞噬也像在融合,但都忽视了眼前的泥牛与冷冷俯瞰着它们的娲,目标竟兵分两路,一路袭向娲手上的古书,另一路则追向刚刚跃至树顶的画皮,“……它们追要娲手里那东西做什么?!”
“……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
不是读这个啊贤余!徘骑在贤余头顶,一个手刀穿过鱼鳞直抵鳃肉,虽然打不到,但反倒也硬生生打断系统语音,“见鬼,它们是想吃掉那本书吗?!”
“……娲能行,帮画皮。”
说是要帮,这左右护法此刻倒也不知如何帮,那牛四足扎地稳稳不动伺机待发,娲人腰粗的蛇尾在空中似是独立的怪物般高高昂起,就朝那聚集的虫妖身上砸去,反观这处的画皮,似乎仍在利用地形躲闪于树杆之间。经过先前一遇,徘知道普通的攻击方式根本无法打中变形虫的要害,只能将其击散,却无法一击毙命,尤其此刻它们分成了攻击娲与攻击画皮的两只,除非它们能在这时候融合成一只,若不然打散哪边都没法让形势往有利的方向发展,只会陷入和之前地下室里一样的僵局。
可真正的问题在这里——“它”究竟在做什么?这究竟是“无害”的无主之物,还是“当下还没来得及酿出祸害”的无主之物?无论是哪一种,此刻它看起来比起在攻击画皮,更像是……
他们静止了。无论是此刻透明翅膀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震动着,悬浮在半空中的虫妖,还是距离它不过一臂之处,几乎难以窥见的画皮,以及她肩膀上方随风逐流的贤余与徘,他们在这一刻都听见了,从变形虫身上发出的,几不可闻的嗡嗡声。这声放在任何人的耳中都不过是昆虫振翅的声响,不存在任何意义,但内置四百零九种语言的贤余自然清楚,这绝不是以简单震动规律就能发出的声音……
而是一种贤余和徘都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同于潘口中说出的看似古怪,实则拼凑而成的语言,而是一种真正独立于任何常理的“语言”,在变形虫与画皮的对峙之中产生了新的意义。
“……也许你一直都没有发现,我之前也吃不准,”贤余轻声说,它知道在它上方,浮空于月亮一角的徘一定也发现了,她此刻哪怕与平时一样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但它知道这数据的幽灵此刻正抖得不行,“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但画皮就算能感觉到我,她也没法跟我结缘。”
在徘发话,或者打断它之前,贤余补充道:“……恐怕其他灵器也不行。”
对,没错,他们在交流——画皮和变形虫,她在和那些不讲理的、狂暴的“无主之物”交流,她怎么学会那种语言的?那明明是非人的,甚至都是非灵的——贤余能够断言,即使是运算能力超出一台普通手机千万倍的计算机,也是绝对无法破译眼前这种“语言”的。比起“语言”,它更接近“动物的发声”,不,甚至还要更原始,本能,还要更破碎、杂乱、毫无规律可言……
这根本是无法依靠头脑习得的语言。
“人类要么看得见我,要么看不见我,没有中间状态。所以人类也要么看得见你,要么看不见你……而画皮……你没发现吗,她跟那些人都不一样,跟娲理解中的妖怪……也不同。”
贤余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出情绪,它在上方说话时,他们都知道画皮也听得一清二楚,但画皮一句话都没反驳,她仍注视着眼前的虫妖,好像是默许。徘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画皮的头发。
“……画皮看不见我,却能察觉到我,判断我的方位,这是因为我是灵器,而她能察觉到我的愿望,仅仅是愿望而已,不是我本身。这绝对不是像潘,或者跟那些看不见我们的普通人一样能办到的事情。”
“察觉存在却无法看见,这是在人类身上不可能出现的中间状态。”
贤余说,它仍在说下去,徘想指责贤余不懂人心,或者没有人情味,但贤余确实不需要,它唯一的念都只剩下休息,它还会在意一介数据的感情吗?“小姑娘看见的是两者之间的状态,我说不上来,也许小姑娘本身也处于两种状态之间,这事情,我解释不来。但我以前也接触过人类,知道什么样的人是能结缘的,什么样的……”
“是绝对行不通的。”
徘张了张口,她看不清楚变形虫,也看不清楚画皮的样子了。数据的像素在放大,从远离她这幽灵的地方倒过来侵蚀她的双眼。他们仍在对峙,可直到变形虫再一次消失,画皮落在那头青目牛的面前,娲的身形慢慢缩小,她都说不出话来。说到底,她也帮不上忙,什么左右护法,连东西都碰不到,她冲在前面有什么用?要是贤余和画皮没法结缘,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拥有身体,拥有触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电子幽灵拥抱她的使用者,赋予她感情的使者?
徘今天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作为一只猫头鹰,她的眼睛在夜里实在过于明亮,亮得几乎像要掉眼泪了。
潘开口说话很晚,至少比同龄人要晚上近两年,第一次发出声音约莫在三岁半。彼时他仍居住在研究所地下室,被医疗器械包围着茁壮成长。一旁的胡克吓了一大跳,甚至从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恐惧: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潘不需要学会说话,或者说,潘只需要保持健健康康地长大,其他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可哪怕他们再小心,刻意不在男孩的面前说话,他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也能探得实验室外人们的交谈与笑声,于是死白的高墙没能把世界彻底拦下来,穿过墙的笑声是语言,无意义的发声也是语言,在同一个地方呆了超过四十个月的潘站在床边,仰望着身披白大褂的胡克说:
“喝……喝……啊喔。”
他说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好”,他睁大眼睛,一再向胡克重复道,好。后者花了一会儿才听懂他的发音,半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到底算是感动还是意外。
就在那天之后,胡克改变了主意。
第一次在胡克的帮助下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是四岁,就在那个时候,胡克给他起名叫“潘”,取自彼得·潘的“潘”,潘学会说:爱姆潘,意为“我是潘”。那之后胡克更是刻意加入更多的语言变化,以普通话和英语语法为主,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的名词代替为辅,独创了一套他与潘之间沟通的“密码”。这套“密码”的意义在于以两人可沟通的方式创造一种失语症,即如果有朝一日成长过于飞快的潘脱离了他的掌控跑到“外面的世界”里去,他也会受限于这套密码而被驱赶回他的身边。
这本是毫无破绽的计划,研究所项目组日后会在时机恰当时,将潘交给出资方。胡克身为项目主要成员,这些年里都将潘作为一个独立命题培育,成为与潘最亲近,也是第一线收集资料的成员。他们对潘各有期待,也各取所需。这套密码,则取代“帕诺提康”监狱模型中无处不在的监视带来的规训,成为二零六五年当今真正另一个塑造圆形监狱的工具:你无法逃离你生长之处给你讲述的“故事”。因此在胡克的理想中,潘注定会在一个全新监狱模型中,在胡克替他一手创建的,不会消亡的永无乡里实现他的自我监禁。
自然,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两个月前,将潘从研究所挪至布局大小几乎完全一致的别墅地下室之后,潘身上也不该产生任何变化,或者说在潘有生之年间,永无乡的模型不该崩溃,他会至始至终都是那个“潘”。
直到潘看着他,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道:“今天你带了什么来呀?”
潘不应该会说那套“密码”之外的话语,不应该带来永无乡之外的尘土,同样的,潘也不应该看到胡克不想让他看到的一切。胡克试探过很多次,编造潘的梦话,突击检查他平日里的绘本,甚至还时常摸摸潘独自一人时经常打开的动物投影仪器,并确认每次它都是温热的。他记录了太多这房间里的变量,互相比较,都没能在潘身上发现足够证明问题的证据。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何况潘身上的变化,简直快要超乎他直觉范畴的可信,但与这直觉相悖的第一大疑问就是这地下室的“门神”。
且不说这扇有一个成年人臂展宽的混凝土电动门,只有登录了指纹的他自己,以及出资的委托人才能打开电力开关,除此之外,哪怕是两三人凭借蛮力可能也无法撼动那扇沉重的大门,潘能在毫无帮助的情况下溜出去吗?又或者,是有其他人想办法进来了?可更想不通的是,就算潘找到了法子与外界交流,他究竟为什么要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胡克焦躁不堪地想,也许是最近他迟迟没有成果,评不上职称也没法拿到机构允诺的副研究员职位,以至对潘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怀疑。但在弄清楚这一点之前,胡克万万不愿意被项目组或者是委托人知道可能已经发生了的变数,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被从项目组里撤走,可就真是功亏一篑,追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更进一步地证实自己的猜想,这天早晨胡克趁着潘还没醒来,在墙角加装了三个针孔摄像头。要是在从前的研究所里,这根本毫无必要——潘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呢?但新项目要征用之前的设备,而资方又要求他们继续延长抚养潘的时间,应机构要求,他们只得被迫搬来这里,而胡克作为主要负责人,必然也要延长自己在潘身上耗费的时间……如果能挖掘出什么创新成果,这一切倒也不亏,可问题是,潘能给他带来他要的名誉吗?
胡克翻了个身,他的呼吸平稳,一手插在枕头底下,一边胳膊夹着棉被。他稍稍睁开眼睛,就一条缝的功夫,细得还能隐约看见他自己的睫毛——透过这细细的视野,他看着睡在身边的潘。他知道那孩子醒着,都快晚上十二点了,早在九点半的时候潘就已经睡下了,现在却还圆睁着眼,不知道看向哪里。潘是不是在等待什么?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到来?胡克有些烦躁地揉揉眼睛,嘟囔道:“……潘?”
潘没有回答他,以前的潘会这样吗?这算在装睡?胡克觉得自己越来越疑神疑鬼了,似乎潘身上每一处都在嘲笑他,宣告他幼稚的实验走向失败,而潘早就跟普通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了,只不过是在这儿陪着他玩一个密码游戏。他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起身,弓着背,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今天他不准备留潘一个人过夜,但在再次入睡之前,他得先出去抽一根烟。
他坐起身,四肢和头脑都沉甸甸的,他一边伸长脚趾,一寸寸把不远处踢掉的塑料拖鞋重新勾回来,一边回头看了看假寐的潘。潘装睡时都会这样——刻意不抖动眼皮,因此眼睫毛一动不动,呼吸非常平稳,但过于平稳,以至于能看到他试图控制自己,胸口起伏都比以往更小。潘不知道他睡觉的模样胡克都看了几万次了,有一点点不对劲都能察觉出来。胡克俯身替他掖了被角,“今天我就不走了。”
男孩的胸口起伏了一瞬间又归于平静,胡克忍不住微笑,这孩子还嫩着呢,很快他就会找出潘的秘密,发现究竟是谁从外面破解了电力开关的指纹锁,也许是其他项目组的成员?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理由?他想着站起身,打开门锁。
门外有人,在地下室朝上的楼梯转角处站着,此刻背对着月光,双手抱在胸前,低头看向胡克。要不是他没有潘的长辫,胡克这下也差点弄不清楚谁是谁了——大门在背后嗡嗡合上,他瞪大眼睛,瞪着与潘一模一样的男孩。这场面饶是他都觉得太过瘆人,就好像潘真的穿过墙壁窜到他面前一样。
他只愣了一瞬间,接着就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朝楼梯上走,一边在裤兜里抖抖索索摸烟盒,“琨玉,那么晚你还没睡啊,这可不行,会长不高的。”
楚琨玉穿着一套合身的法兰绒睡衣,倚在墙边,一动不动注视着胡克,微微颔首,“……胡克叔叔好。我就是睡不着,出来走走,大概是白天挂水时候睡太久了。”
“你下来有什么事吗?你爸应该跟你说过,没事不准下来。”胡克直截了当打断道,他步子没停,甚至都没放缓,自顾自朝楼上走,所以楚琨玉此刻就跟在他身后三步的距离,不快不慢。
“没什么……就是我爸说给我请了半个月的假,不能出门,我在家里也没劲,就想来请教一下叔叔,是不是知道我什么时候能……”
“我也说不准,这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帮你看好的。”胡克上到一层,就要穿过客厅朝外头花园去,这时候又回头看看楚琨玉,补充道,“我要出去抽烟,外面冷,你别跟着我,到时候万一着凉,病情更严重了,你爸得杀了我不可。”
“我……我跟你说,他跑出来了,那个叫潘的!”楚琨玉急匆匆地拉住胡克,“……他就能出去吗?为什么?”
胡克目光一凛,指间一支刚抽出来的软中华险些掉地上,他冷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潘是指谁,也不知道你从哪知道的,但别犯蠢了,他不可能出去的。”
“我看到他出来的,胡克叔叔,你根本不知道……”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不知道?再说了他就打不开那扇门,怎么跑出去?你现在就该专心养病,别想些有的没的借口,你还小,现在羡慕别人能在外面玩也没用,把病养好了你才……”
“你是说把肾换好我才能跟别人一样。”
楚琨玉轻声说,他双眼含泪,站在胡克面前,他才八岁不到,手掌里能有什么力道?但胡克也根本走不动,甩不开,这事情太沉重了,一开始就不该让他来解释——但楚琨玉的爸爸又总是不在家,甚至他作为一个外来的研究所成员在这儿呆的时间都比他爸更久。胡克尴尬地挠挠下巴,想了些陈词滥调,但看着楚琨玉那样子,知道他一贯乖巧又早慧,家教们都对他赞不绝口,那些哄小孩骗一时的话只能留给潘,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我没这么说,但你要是这么想……也没错吧,你肾的问题虽然还可控,但既然是慢性的就总会恶化,上次这不都差点衰竭了,只有移植能保证你以后都健健康康的……”
“上一次动手术时,你们明明跟我保证会好起来的……”
“我不知道是谁跟你保证的,但我可从来没有保证过。移植手术本来就有排异风险,变数有很多,虽然你爸爸已经找了我们,就是想办法把可能性降到了理论上的最低,可手术前大家也没想到你自身免疫系统的排异反应会那么大……但,唉,我不合适,这应该让你的主治医生跟你解释才对,我只是负责……”
“当潘的爸爸?”
“不是爸爸。”胡克有些烦躁,这小鬼哪学来的这一套?可瞧着楚琨玉的模样,胡克又觉得他也就是委屈,倒也不是故意想折腾点事情出来,谁七八岁的时候不成天想着去外头撒野?但胡克仍然小心地组织措辞,省得这小鬼回头去他爸那儿说上几嘴,没事找事,“听话啊,潘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这是我们大人要考虑的事情,你……”
“为什么跟我没关系?”
楚琨玉小声问道,他微低着头,像有些害怕,又有点不服气地望着胡克,让胡克也不好朝他发火,“爸爸说了,有那个人在,我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病了,他把他的肾脏给我之后,我就能变好了。为什么我还没有变好,而他比起以前来,反倒还能自己出门玩?”
胡克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潘真的用什么他不知道的办法从内侧绕开指纹锁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楚琨玉连说几遍,那么笃定,甚至都不像是在说谎,也不是单纯想找个借口溜出去。要真是这样问题就大了——但在摄像头拍下任何证据之前,他都不能完全相信楚琨玉的话,也许楚琨玉是从哪次他打电话的时候偷听到了潘的名字,现在来诓他也说不定,这麻烦的小鬼!
“叔叔跟你保证,潘的事情我会弄明白的,你就安心养病吧,别疑神疑鬼的,听见了吗,”胡克拍拍他的肩,又半开玩笑地揉乱他的头发,故作轻松,“……怎么着,你难不成还嫉妒那东西了?放心,没人会比你更重要的,你爸怕你落下学业,还给你请了那么多老师,辛辛苦苦地在家教你,不就是对你有很大期望吗?你是他的宝贝儿子,他弄了那么多事情,包括我,会到这里来,也全都是为了治好你啊,其他的东西,你爸爸都不在乎的……”
胡克耸耸肩,掏出打火机,“更何况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克隆人呢?”
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叶驰星了。
夏雷这么想着,有些焦躁地摸出手机打开微信,一轮轮复习着消息记录。虽然他们每天都在聊天,但见到面是上上周的事。上上周,算起来却已经快20天了。
她有演出需要参加和排练,他也有诊所和民宿的事要处理。他知道他们彼此都很忙,但出来见一面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虽然叶驰星也提过一起去新开的餐厅,但夏雷却找借口拒绝了。他在思考,他对她是真的有浪漫情感在,还是只是单纯精神依赖。他不想闹到最后伤害了她,所以他选择冷静一段时间。他暗暗期待着她能不请自来,可她似乎也颇有默契地一次也没来过诊所。
他像一个戒毒的瘾君子一样,坚定却痛苦地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他不去看她的照片与朋友圈,只是每天都等着她发消息过来,从不主动问候。但20天下来,想见她的念头更强了。虽然工作的时候他依旧能保持专心,一旦空下来,他就忍不住要去翻看他们的微信对话。
“上次你给我带的那个蛋糕太甜了!没有你做的好吃。”
“我最近在看房子,我想从家里搬出来,快被烦死了。所以你知道什么房源吗?”
“你记得我们初中化学老师吗?就绰号是老烟头的那个。他在人民广场相亲角贴女儿的信息刚刚被我看到了,笑死了,他都没认出我来。”
“哎,真的,我觉得遇到你真的太好了。我真没什么关系特别好的人在上海。”
“我觉得你这阶段有点奇怪,话好多哦。怎么啦谈恋爱了吗?”
……
她就这样每天都把生活里零零碎碎的东西丢在他的眼前,或喜悦或苦涩,像一个永不会被填满的装着星星的瓶子,在太阳底下闪着光。他明白她每天这样跟他絮絮叨叨并不是没话找话,也不是真的没有人可以聊天,只是像如此这般细碎的东西,却不是可以同任何一个人随时分享的。
而他也一直在等她的消息,似乎只有参与进这些细枝末节里,他才能成为她生活里的一部分。为了了解自己的内心,他久违地重新登上了探探,匹配了不少漂亮姑娘。但几番对话下来,他总是兴致缺缺,于是连话题都懒得礼貌结束,直接解除了匹配,然后又开始看和她的消息记录。
在这20天里,他回归了往常一个人的生活。上班下班,学习,打扫,做饭,洗衣,去一趟自己开的民宿,或者和朋友一起吃饭。而第20天,正好是个星期天,他准备去民宿整理一下房间,明天就有外国客人要住在这儿。
这座民宿原本是外婆留给他的房子,离诊所太远,但地理位置好,交通便捷,于是他贷款改成了民宿,那年他24岁。当然,民宿的债务已经还清,去年起他开始还自己公寓的贷款了。
外婆的家是联排房屋中的一间,两层楼高。门前是马路,屋后有个十来平的小院子,种着一棵柚子树,周边是日月光商场还有游客爱去的田子坊。房子不算大,上下加起来也就一百多平。外婆原本的实木家具都留着,房子墙面该打通的打通,装修再翻新成日系风格,看起来比原来要敞亮舒适许多。以至于夏雷的朋友曾笑他怎么把家设计成无印良品,夏雷却得意地道:“爷还是蛮屌的。”
夏雷进了屋子,在门边把鞋换了。他走进玄关,抬头望向从挑高的天花板上垂下的吊灯,闭上眼睛就能想起在这座屋子里度过的少年时代。
三岁时,夏雷的父母——这对娱乐圈的模范夫妇终于协议离婚。此后他过着一会跟父亲去日本一会又随母亲去上海的日子。父亲那边,他总被给予厚望,希望他能继承父亲的音乐细胞,被逼着去学毫无天赋的钢琴;而母亲那边,他则被她当做营销手段,在摄像机前说出提前准备好的台词,既能让她树立好母亲的形象,又能维持明星的热度。因此即便到今天,他也极度厌恶“星二代”的身份。他隐去父亲“深山”的姓氏,抛弃父母可以为他带来的人际与资源,作为一个最普通的人默默无闻地活着。
在夏雷七岁准备上小学时,已然再婚的母亲便把他丢到上海的外婆身边。外婆是个严厉刻板的人,从一开始就告诉他“不会把他当成明星的小孩来娇生惯养”。纵使夏雷天资聪颖,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他也从未有过喘息的时候。只要成绩掉出全校前十,就避免不了要挨板子。甚至在情感上他也不敢太过流露,因为外婆认为“哭哭啼啼地不像个男人”。即便如此,他都无法带着任何负面情绪去回忆外婆,因为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确实爱着他的人。外婆教会他很多东西,甚至连他烤饼干做蛋糕的手艺也是她传授的。外婆说过,“不开心的时候,吃点甜的就好了”,而“善于分享的人总能得到朋友。”
果不其然,在他初中第一天开学时就用自己做的小饼干赢来了友谊,只是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这个饿得低血糖的同桌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孩子。
初中时期的叶驰星,一直留着男孩一样的短发,性格大方又热心,运动神经也非常出色。做男生的兄弟,做女生的铁T,几乎很难有讨厌她的人。夏雷和叶驰星这对同桌的关系则好到离谱,每天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据说连下课伸懒腰的时机都是同步的,班上同学一开始还以为他俩是一对。而被同学当面这么问时,两人同时弯下腰做呕吐状态,好似两个被误会成情侣的直男。更古怪的是,外班也传着荒谬的八卦,例如“篮球场上金发傲娇受又给黑发元气攻递水”,或是“金发受和黑发攻因为没买到限量商品拌了一路的嘴”。甚至叶驰星还在朋友那看过在外班女生之间疯传的本子,看完末了一脸震撼:“她们不知道我是女的吗?!”
夏雷外婆家,叶驰星也来过很多次。那时他们两家住得很近,走路十分钟就能到。两人经常在一起写作业,上补习班,或者瞒着双方家长去网吧开黑。而每次叶驰星来,外婆都会招待她留下来吃饭,甚至还特意加了叶驰星喜欢的菜。
……
夏雷每次到民宿来,都不可避地想起以前的事,只是现在的回忆里多了一个可以触碰的人。他坐在饭厅桌边,抬手轻抚这张有些老旧的实木方桌。在这桌旁,他能与最亲近的人一起吃饭,也能与最好的朋友一起念书。它承载了他能得到的所有亲情与友情,还有他最稚嫩的十年。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希望此刻叶驰星就在身边。什么都不做,只要像以前一样坐在桌子对过,一起望着月亮从院内柚子树的树梢上升起,然后对她说:“吃饭吧。”
他望着柚子树,忽然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叶驰星的情景。那天,她突发奇想点名要吃某家网红烤鸡店,但苦于没时间去排队,一定要让他给她送来。夏雷虽然心里觉得奇怪,但仍是排了一个小时买了送到她家。他拎着吃的找到她住的公寓楼。消息刚发出去,感觉没过几秒就见她冲下了楼,速度快得能去参加奥运会。她穿着小狗印花的卫衣,没有化妆,泛红的眼睛里是湿漉漉的水气。
他皱着眉问她发生了什么,她却急忙从他手上抢来还热乎乎的烤鸡,自顾自带他走到小区花园的亭子里坐下大快朵颐。她轻轻抽着鼻子,脸上却还是挤出笑容来连连说着“好吃”。她掰了一半给他让他一起吃,但他吃了几口见她突然开始“吧嗒吧嗒”掉眼泪,却怎么也吃不下去了。他连忙摘掉塑料手套,伸手帮她把眼泪抹去。从初中起他就知道,在人前嘻嘻哈哈特别乐天的她,其实背地里是个哭包。考试失误了要哭,例假疼要哭,被狗追要哭,最后一片饼干被他吃掉了也要哭。他曾问过她怎么只在他面前掉眼泪,她嘴巴一瘪委屈地道:“因为你不会骂我也不会嘲笑我,我只敢在你这里哭啊。”
他本想问她原因,可她却先行一步,抓着他还落在她脸颊边的替她擦眼泪的手指,把自己小半张脸埋在他温暖的掌心里面。而他不敢挪动半分,任由她的眼泪沿着手的弧度淌下,滚落在袖子里面,但耳朵却红得发烫。似乎过了很久,她松开他,用依然泛红的眼睛朝他笑着说:“好啦!我满血复活啦!”
直到最后,他也什么都没问,心里暗自有了预感。他望着她蹦跳着回到单元楼里的背影,只想给她一个拥抱。
他应该给她一个拥抱的。
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其他关系,她需要他,正如他也需要着她。这是他在戒断20日的尾声里忽然想明白的。在世界上生活了28年又5个月,他似乎终于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于是他拿起手机给她发了消息:“五月的电音节去吗?我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