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诺德·施特拉德是知名的怪人。
达拉尔的人每每提起他,总会在最后加上一句叹息。达拉尔的老人不多,活到阿诺德这个岁数的更加罕见,好像只有老糊涂的汤姆还记得有关他年轻时的只言片语。
无可否认,老阿诺德的陷阱从不落空,他制革的手艺也是一流。但就像达拉尔居民的那一声叹息:
“他好像永远都不太高兴,我就没见他笑过!”
虽然老阿诺德是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脾气,但相比之下,他的孙女帕梅拉可就讨人喜欢的多。周围的商户都喜欢她,被她用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盯着,人总是会情不自禁要给她些小礼物。
人们总说帕梅拉什么都不懂,就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其实帕梅拉懂的可多呢。一头牛能做四双鞋底、一个包、和两条腰带,这些制品拿出去就又能换一头牛;还有一壶牛奶等于三个鸡蛋、一只母鸡能换一袋小麦粉,但把牛奶和小麦粉混合起来,做成的食物就能换一块咸肉……
那群精明的商户总想着和帕梅拉做生意是最轻松的,但他们不知道,帕梅拉的小脑袋瓜转得比他们还快呢!
但是商户家的孩子们却没有那么喜欢帕梅拉,因为和帕梅拉玩游戏是最没有意思的。让她扮演领主,她下的命令总是让人不知所措;让她扮演骑士,她又总爱刨根究底;至于让她扮演敌人,哦天啊,她的力气可真大,一不小心就会被她的木棍打伤!
老阿诺德是最不屑于管这些事的,向他告状只会被他反问:
“你们在战场上吃了败仗,也要向对方领主的爷爷哭鼻子吗,骑士小子们?”
久而久之,孩子们就再也不愿意和帕梅拉玩了,可帕梅拉也不太在意,因为跟爷爷去打猎可比念台词有趣的多!
帕梅拉在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在阿诺德身边学习如何做一名制革匠。垂垂老矣的工匠总是坚持自己剥皮,他对自己出手的作品有着异乎寻常的挑剔,必须从第一道工序开始掌握,这样他才来得舒心。随着年纪的增长,阿诺德的偏执越发严重了,但或许正是这种偏执,让许多达拉尔之外的商贩都慕名而来向他提交订单。
年幼的小工匠对这门手艺的认知,是从尖刺穿过一只野兔的头开始的。灰色的生命蹬了蹬腿,很快就融化在了红色的浆体中,捧在手里毛茸茸的,搔得手心有些痒。起初它在怀里是滚烫的,但慢慢的,就只剩下恰到好处的重量,好像抱了一条毯子,软软的,很舒服。
这也是帕梅拉第一次直面死亡,她并没有哭闹,也许是这个过程带给她的震撼远远大于恐惧本身。大约是从那个时候起,她就已经是个十足的施特拉德了。
她问:
“为什么?”
而阿诺德答:
“这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谋生的手段。”
阿诺德没有教她敬畏,但却告诉她要心怀感恩。皮革匠的商品源自于死亡,而她只需要明白:
“我们都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活下去罢了。”
兔子的肉成为了晚餐,而帕梅拉在爷爷的教导下,将它的毛皮做成了一顶小巧的帽子,卖给了一名和她年纪差不多的贵族女孩。时至今日,帕梅拉依然会想起那只兔子,还有阿诺德把她的酬劳放在她的手心时,对她所说的话:
“孩子,我们并不比这些畜牲优越太多。我们本质上都是神的子民,我们……都是动物。”
这番晦涩的话很难说给了帕梅拉什么触动,她还太小,前不久才刚刚换了门牙。但帕梅拉最听爷爷的话,既然爷爷这么说,那一定就是这样。
原来这座城也是一座农场,我们做出来的皮革也是一种牛奶。我们进食,我们生产,我们成长,一茬又一茬。当我们老了,无法再履行自己的职能时,我们就会被分解,而后进入下一个循环。
一套朦胧的概念在帕梅拉尚在成长的头脑中成型,不过帕梅拉自己尚不能理解这种认知。她只感觉在那之后,她看草棚中的牛犊更加亲切了,当爷爷教她如何把皮剥下来展平时,她对这个过程的理解也顺畅了许多。
那爸爸妈妈呢?他们是被卖到了更大的农场吗?帕梅拉问,但阿诺德没有回答,也没有纠正。帕梅拉没见过她的父母,她只是从邻居的只言片语、还有一些写着好看但难懂的字母的纸片中知晓,他们应当存在。
阿诺德很少提到他们,如果一定要说些和他们有关的事,那张麻木的面孔就会皱得更紧。
阿诺德只告诉她:
“幼崽长大了都会离巢的,你也不例外。”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老皮匠的咳嗦越来越严重,甚至一场秋风都会令他卧床不起好一段时间。帕梅拉依旧奔跑在城镇每一条街道上,老阿诺德总是抱怨,她的衣服刚刚做好,很快就又要做新的了。
邻居说,神将奇迹恩赐于达拉尔的子民,只要诚心祈祷,失去的便会回来。
双手交叉握紧,跪在地上,向天空念叨着感恩的词语就可以?帕梅拉有学有样,问神自己掉落的牙齿可不可以一下子就长出来?阿诺德想笑,但这让他咳得更加厉害。到了第二天,帕梅拉的虎牙依旧是个黑洞洞的豁口,汤汁会顺着那里流进嘴里,她便也不再祈祷。
冬天过了,在小麦还没出芽的时候,老阿诺德睡着了,怎么叫都叫不醒。大人们说,他死了。帕梅拉并没有哭,因为爷爷教育过她,这是必经的循环,她记着呢。
但是又过了一天,浓汤在帕梅拉醒来前就被煮好了。爷爷回来了,帕梅拉却感觉有些困惑。她们家的院子里最多只能养一头奶牛和一头小牛,如果被分解的作物又回来了,那不出一个月,家里就会全都是牛啦!帕梅拉可养不过来这么的畜牲。
“乱套了。”阿诺德也这么说,“全乱套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小小的家并没有被不断膨胀的牛群占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但越来越多的人闭门不出,他们看帕梅拉的眼神不再充满怜爱,渐渐地,他们恐惧,最后是憎恶。
他们问:
“神啊,这个孩子难道被魔鬼附身了吗!?”
他们说:
“一定是她招来了这场灾难!”
爷爷说过,如果想捕获雏鸟,就要趁成鸟外出觅食时下上笼子。在阿诺德去打猎的某天,混乱的大人们将帕梅拉丢进了燃烧的柴堆里,渴望以此能够结束这场闹剧。火苗很快融化了皮肤,烤化的油脂冒出了好闻的香气。帕梅拉想到了爷爷做的肉排,也是把食材一整个丢进炉子里,区别只是它们被送上餐桌前要被剥下皮毛。这道菜很奢侈,准备起来需要很久,只有新年才能吃上一次,连生日都不行呢。
然后,她醒了,她躺在冒着青烟的柴堆旁,余烬非常温暖,她好像只是睡着了,做了场噩梦。爷爷的手里拿着一柄斧子,血滴答滴答地顺着边缘淌了下来,大人们被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像极了她吃过的苹果馅饼。
在那之后一切就好起来啦!城上的大家每个月都要举行庆典,以往只有丰收的日子才有呢!游戏总是有输有赢,但帕梅拉玩得很开心,因为素来疏远街坊的爷爷也会陪她一起玩。
但是阿诺德却好像并不开心,他再也没抱怨过帕梅拉的裤脚怎么又短了一截,恰恰相反,他对帕梅拉说:
“你不能永远这样,孩子,你不能永远这样。”
为什么要来学校呢,可能自己也有一颗追逐知识的心吧,逛过了城堡,再逛逛学校,一切之前独属于上层人的区域现在毫无保留地向所有人敞开,这怎么能说不是神的馈赠呢。
学校的氛围和城堡截然不同,这里充斥着年轻的干燥的气息,或许还有若有若的血腥味,当然,在现在这世道,这是非常正常的。
莱昂没有带兜帽,反正他足够年轻,就算混进这里也没人会觉得有什么异常。要是幸运地碰到识字的人,还能问问他昨天拿到的药剂瓶上写的究竟是什么。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整个一层居然连个鬼影都没有。
在城堡中尝到甜头的莱昂,看着空无一人的教室中的柜子,兴奋地搓了搓手。他舔舔干燥的嘴唇,挨个搜寻了过去,只不过没有什么收获,都是些不值钱的边角料,甚至连书籍都没有。
而下一刻,他的视线就被一大片红色占据,那是一大把红色的长发,它细腻又艳丽,如果长在哪位美丽的女士的头上,一定如同绸缎般炫目。
可是现在它出现在这,是被谁割下来了?
莱昂自己就有一头耀眼的金发,所以对类似的东西都格外感兴趣,他轻轻用刀尖拨弄着这些散落的头发,虽说这种质量的头发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但是莱昂并不打算这么做,要说为什么的话,大概是自己也有类似的东西吧,不想把自己切割成块,打包放在称上称量。
随意搜寻的时候,莱昂惊喜地摸到了几把钥匙,耗费一些时间,终于打开了其中一个木柜,里面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瓶养护油和一把钝器。莱昂叹口气,随手拎着钝器走来走去,只能说总比没有要好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楼上隐约传来了歌声和踏步声,莱昂仔细听了一会,声音只是在同一个位置响着,而且听起来有很多人,很热闹的样子。
但在上去之前,莱昂一拍手,用钝器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把红色头发编成两条粗长的辫子放在笑脸两旁,看上去扭曲又可爱。莱昂对自己的作品满意极了,随意地甩着新找到的战利品去寻找声音的源头。
通往二楼的楼梯踩上去就发出腐朽的吱呀声,未凝结的血液淌到了他的脚尖前。
莱昂抬头向上看,正好和一个头颅的双眼对上了视线,只不过它已经从身体上被分离了,胳膊则在不远处。
莱昂顿了一下便踩上了被血浸湿的楼梯,黏糊糊的血液粘在鞋底,走路的时候会发出奇特的声音。
一路上,尸体在增多,而歌声的源头也近在眼前了,那歌声是那么快乐,莱昂喜欢热闹!他摩拳擦掌,想要加入他们,来吧,一起演唱这庆典的,赞美的歌声!
但还没等他走到最热闹的房间,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就从房间里出来拦住了他的去路。莱昂皱皱眉,他不喜欢这种被酒精支配而失去理智无法沟通的家伙。
“你!就是你!”
莱昂歪歪头:“我!就是我!”
“混进我们之中的小贼,你偷了什么!”
莱昂随意地甩着手中的东西,偷确实是偷了,但可不是刚才,看来在自己之前还有别人来过。
他真诚地给出建议:“你看看你丢了什么不就知道了,为什么要来问我?”
“你假装跳下去又折回来!想偷更多东西!这些都归我们了!我们抢到了!”男人得意地叫嚷这,但听在莱昂耳中无异于野猪嚎叫,难听极了。
他连刀都没拔,直接用手中的钝器做武器和他周旋,一边打一边想,这个做法怎么感觉有些似曾相识呢。
不过要撂倒这个大块头,还是费了一些功夫。莱昂晃了晃有些眩晕的头,骑在对方身上,像敲西瓜一样把他的头敲烂了。
“唔……衣服脏了……”敲烂一个人的脑袋可是个体力活,莱昂气喘吁吁地站起来,准备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他选了个最近的安静房间,但是为什么,这个房间会有一口大箱子呢?这难道不是在诱惑他探索吗?
莱昂遵从了神的旨意,打开了这个箱子。
他并没有做什么防备,于是在箱子被打开的一瞬,雪亮的刀光照亮了他的瞳孔。
距离太近,根本没有办法闪避,莱昂只来得及微微偏头,就被刀擦着脸颊划过去,紧接着就是涌流的鲜血和尖锐的刺痛。
而下一秒,他所在的房间房门被踹开,一个持刀的男人速度极快袭来。
“啧……”莱昂迅速抽刀迎战,短兵相接的一刹那,莱昂看清了对方的脸,瞳孔都因为兴奋而缩小,“基兰!是你!”
自从死人会复活,我认为总的来说世上发生的怪事并没有变多,也没有变得更少。有人反对我,他们说人死了之后还会喘气这还不奇怪吗,想想这样的情形吧:一个人指着因为犯下谋杀罪而被公开行刑的人说,看啊,这人杀了我,他马上就要被处死了!但被这凶手杀死的可怜人不但在人群里围观,还能和其他人议论纷纷呢!而到了第二天,哎呀那个身首异处的死刑犯居然也从地上爬起来了,仿佛他是个崭新的人似的!世上平白无故多了两起凶杀,但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死掉,这还不是怪事吗?
而且假如再也没有人死掉,那灵魂——我们的灵魂又怎么办呢?那些在荒原上、在古堡里游荡的呜呜咽咽的游魂,和我们死掉的祖先们,他们又去往何处了呢?我们不再害怕走夜路了,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是绝无可能死得掉的,再也没有什么可敬畏之事!再也没有什么永恒的安眠!就连教会收税都不再会提起给你留一块墓地这种话了!
啊,对了,我们也不再有什么审判了!多怀念从前,万事万物的对错是多么笃定?假如有什么难题,我们就用火来烧!倘若有人被大火烧死,就证明他是清白的!倘若他没死,那他一准儿是恶魔!可现在人人都会死,然后人人都会活过来!我们再也不能证明这个人是好是坏!也没法知道哪些事儿是魔鬼干的了!
现在!死亡、幽灵、魔鬼都统统消失了!反对的人言之凿凿道,依我看世上的怪事哪一件不是因这三件事而起的?既然它们都消失了!那么怪事的总量一定是变多了,如果不是——
如果不是变多了,他非常有把握地说,那就一定是变得更少了!总之一定有所改变!
但我要说的是,世上发生的怪事总量并没有变多,也没有变少,我将为我说的话负责,你们总能在我这里听到形形色色的怪事,从前我每天讲三个,现在我也每天讲三个,因为世上发生的怪事总是不多也不少。
【可爱的小径】
死亡——
当然,大家都晓得现在人们已经不会死了,虽然杀人这个古老的可恶的罪行仍然时有发生,毕竟不管是为钱财还是为享乐,人们都是乐于自相残杀的。毋庸置疑,绝大部分的死亡总是人类所造成的,但你需得知道这世上有极少极少的例外,即:有些土地是会吃人的。
你随我来看,在达拉尔镇的陋巷,让我来给你布置一个这样的处所。我一边动手干活儿,一边告诉你这个故事。
我,玛丽·莫里森,喜欢郁郁葱葱的植物,因此我到了此地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迷宫花园。顺便一提,我在那里遇到了可怜的埃米尔。不过比起达拉尔镇中埋藏尸体的迷宫花园,我还见过一个更可怕更恐怖但又更加美丽的地方。
一个春日,我正要去一个陌生的村庄,走着走着,我发现路边有一条细小的分岔路,那是一条可爱的小径,铺着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圆润鹅卵石,两边长着郁郁葱葱的矮树,树上爬着翠绿的藤蔓,藤上长满了野花。
当时日当正午,时间还早,而且距离我的目的地也不远了,我左右看看,四下无人,周围没有什么路标指出这条小径去往何处,那尽头又是什么。我心想,玛丽啊玛丽,你既没什么要事,也没有什么地方要去,为什么不顺从心意,沿着这条可爱的小径走走呢。或许在那里面会有小妖精做馅饼呢。
于是好奇心驱使之下,我心情愉悦地踏上了这条岔路,两边的花儿簇拥着,争先恐后地散发出悠悠香气,绿色的植物生机勃勃旺盛地生长,既没有人工修剪照看的痕迹,但也不会显得杂乱,鬼斧神工的大自然呀!只有铺得整整齐齐的鹅卵石让人知道这是有主人的了。
走了一会儿,我远离了大路,越往前走,树丛就更加茂密起来,我注意到在树丛里还有些长得大大的莓果,一串串儿,有的黑黝黝、有的红艳艳,沉甸甸地点缀在绿意之中,时不时从树影中传来或清脆或嘹亮的鸟鸣,我甚至能想象那副小鸟取食的可爱景象。
我不断地走,但我总也没有见到一只鸟儿,这实在太奇怪了,我只听见它们起劲儿地在周围叫嚷,但我什么活物也没瞧见。更为奇怪的是,我已经走了好一阵了,原先日头还在正中,这会儿已偏出一个角度了。我和普通的姑娘可不一样,我长得高大,脚程也快,这样一段时间,我应当已经走出好几里地了。照理说,若是有什么村庄、庄园之类的早该到了,可只有树呀花呀莓果呀,和我脚下的鹅卵石!除了这些之外我什么都没瞧见!
我认真打量四周,这些景象!这些景象!几乎和我走入小径之中时一模一样,只是树更高!花儿更大!莓果更繁密!
我向前看,在我看得到的最远的地方,仍是那样,无数的树、花和莓果,它们静静地立在鹅卵石的两旁,向远处不断伸展,伸展——
我又回头去看身后,我已经走得太远,远到那条原先看来可爱至极的小径在我身后仿佛被猛地拉长了,无限地、无限地向我身后延伸出去,在那两旁也长着那么多的树、花和莓果!
要不是我能碰到那些植物和石块,我甚至都以为我是一副画里的人,被框在画框里,钉在墙上,而画的内容就是一条无边无际、无头无尾的小径,而我则站在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长的小径中央,回头去看身后——
一种异样的寒气从我背脊直窜到脑门顶,但我安慰自己,有什么可怕的呢,你只不过是走了很长一段的路罢了,只是这条路没有拐弯,没有分岔,又长又直——是啊,它真的太长了,太直了,到底是谁?有什么必要修这样一条路?有个声音在我心底小声嘀咕——你只要掉转头往回走,就最多再走和刚才那么一会儿的时间,你就能回到大路上,到那时你就知道,这不过是一条普通的小径罢了,和其他普通的小径一样,没什么不同。
于是我转身往回走,但来时悦耳的鸟叫现在让我心烦意乱,起先我还压抑着心底怪异的感觉,逐渐地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像是有人追在我身后似的,最后我终于跑起来!
我慌张地跑,跑啊跑,跑啊跑,一直跑到跑不动为止。我已经失去了距离感,但幸好我还能看到太阳,比起我往回走的那时,日头又落下去了一点儿。按这时间算,虽然小径仍然没有变化,但我应当距离路口很近了,我实在跑不动了,但又不想停下,就还是往前慢慢走。
假如我就这么一直走,走出了这条路,这个故事也没什么好讲的了。何况大家都知道我有一些该死的好奇心,要不是这样的好奇心我也不会偏离原本的大道拐到这条小径上来了。
于是我一步一步往前走,但脑子却出神地想着一些事,一些古怪的事,比方说——
我想到,比方说,我怎么竟然连一只鸟儿也没看见呢。明明它们就在周围!明明它们叫得那么欢快!而且鸟的叫声此起彼伏,倒像是相互之间在传递信息一样。我越想越奇怪,越奇怪越想,最后竟停了下来,我看着道路两旁的矮树,树非常密,层层叠叠,但如果非要往外走的话,如果我一定想要去看看那些鸟儿的话——
也不是不行。我只要掰断一些树枝,就可以从这小径之中脱身而出,进入矮树林,甚至更远的地方,或许那些鸟儿隐藏在那里面。
我一想到我马上就要回到既定的大道上去了,那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又变得悦耳极了,于是我开始掰那些树枝,我想,玛丽啊玛丽,你不看个仔细怎么能安心呢。
我力气很大,很快就在矮树丛上弄出一个能容人通过的洞口,我想我只要进去看一下,就看一下,然后我就回到小径上来,再也不回头,一直走到大道上去,然后在夜晚来临前,我就能在我的目的地美滋滋的睡上一觉。
我打定主意就只是去看一看——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觉得那是个好主意,总之我往那个缺口踏出了一步,又一步——
又一步——
矮树丛之后连着更高大的树木,树木挨着树木,进入森林之后光线骤然暗下来,而我好像是撕碎画布的老鼠,从画的破洞又钻到了深处——
更深的地方——
我快走几步,抬头四处张望,树木的高枝儿上什么也没有,没有鸟儿,没有其他任何的生物,这里安静极了。
那豁开的洞口是一个联通外界的通道,光从洞口透进来,在幽暗森林里十分耀眼。而我正借着光四下里走着,找那些该死的鸟儿们,我只需要看一看,只需要看一看,但不知道怎么搞的它们全躲起来了,就好像刚刚叫个不停的鸟儿突然之间全死光了。
我自顾自找着,那光却逐渐暗了下去,我回头一看!这才发现那个洞口——那个洞!它正在变小!
我不太确定,但——
更多的树叶正从它边缘闭合,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有什么生物正在蚕食那光团,周围越来越暗、越来越暗——
我来不及细想就往洞口冲去!但那两三步的距离却随着光的消失,越变越长了!我拼了命地跑!我从没跑得那么快过!但它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每过一刻就变得更小一些!很快就从一人高的洞口,缩得只有一个木盆那么大,接着缩成一个拳头大小——
眼看就要消失在我面前了!
越急越乱,陡然间我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猛地绊倒!狠狠跌在地上!
当那团光消失的最后一刻,趴在地上的我终于看清楚——
在那洞口周围,在我踩着的泥土两边,在树叶下,全是牙齿!全是牙齿!全是牙齿!全是牙齿!
牙齿!牙齿!牙齿!牙齿!牙齿!
我的天啊!巨大的牙齿!密密麻麻的牙齿!
一些埋在泥里!一些露在外面!露在外面的部分圆圆的,白白的,洞外透过来的光照在上面,闪闪发亮,就像沾了水的鹅卵石一样!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我身下坚硬的泥土和头顶的树叶都翻腾起来!阴影交错!像是一张巨大无比的嘴正要咀嚼!吞咽!它的食物!
故事结束了吗?没有!因为——
你还记得吗,如今死人会复活。
要是三年前,恐怕我和我的故事都要血腥地结束在这里了,不过当日头又升起,我从最近的教堂睁开眼,坐起来,发现我只是回到了上一个镇子,距离我的目的地仍然是只差一天的路途。
当我向人们谈起此事,我发现当地的失踪案可以追溯到征服者威廉赢得英格兰那会儿,甚至——
或许——
在这片土地上出现第一位国王,第一位骑士之时,就发生过无数次了。我想,可能一开始它只有短短的几步路,在漫长的岁月里,随着失踪人数的增加,那小径越来越长,鹅卵石越来越多。
可是随着神的旨意降临,死亡不再是终点,随着死人从这片饥肠辘辘的土地上逃走,传闻也越来越可怕,逐渐不再有人踏足此地。
而我呢,我,玛丽·莫里森向来是一个固执的女人,即使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但我还是要去我的目的地,我甚至在半路上又撞见了这热情好客的老伙计,还带走了一大把鹅卵石呢!
现在,我的朋友,我可给它找到用武之地了,假如你想杀掉我,你就尽情来追猎我吧,而我要布置一个致命的陷阱:我要把这只怪兽带到你面前来。
警示TAG:死亡、暴力、血腥描写,G警告。
主要内容:玛丽莫里森在迷宫找到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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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尔镇,迷宫花园。
玛丽·莫里森跟着乌鸦找到了一具尸体。
这就是你想给我看的?她瞥了一眼那只鸟,它站得挺高,东张西望,尾巴翘起,跳了两下,飞走了。
一个被人奸杀的小姑娘,下身赤裸,两腿张开,裙子被拉过头顶。玛丽把她的裙子放下来,露出一张原本年轻漂亮的脸,但此时她面目狰狞,皮肤青紫肿胀,脖子上还有可怕的勒痕。
今天她肯定是说不出话来了,虽然她的身体还很柔软,但死人的舌头没法告诉玛丽自己的名字。
没关系,我叫你埃米尔。玛丽把外套脱下来盖住她,玛丽·莫里森比男人还要高大,她的外套足够把埃米尔整个包住,只露出乌黑的头发、纤细的脚脖子和一双可爱的红鞋。
在这个潮湿的花园,在太阳没有温度的下午,玛丽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冷,是的,风呼呼的吹,从异常高大的灌木丛缝隙里钻过,密布的叶片在泥地里投下阴影。没有外套她应该觉得冷的,但她感觉自己在缓慢燃烧,一种恼怒的情绪从她身体深处升起,烧尽的木炭里还燃着雪白的火,她整个人都热腾腾的。
埃米尔明天就能坐起来,从这里走出去,可以到河里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再回家,大家只会知道她死了一次,不会有人发现她是为什么死的,死之前如何了,但发生过的事会在无人的地方,在众目睽睽下,在白日,在夜里,找上她,勒死她,我聪明可爱的姑娘会变得疯颠,怨恨,丑陋,再也不能得到平静。啊,就为了这个,就为了这个,埃米尔,我们就应该让畜生得到惩罚,就像我惩罚那些不听管教的丈夫一样。
埃米尔还很软,杀她的人还没有走远,玛丽心想,她仔细地听,能听到落单蜜蜂的嗡嗡声,枝条树叶的摩擦声,虫子的鸣叫,鸟儿飞起带来的风,以及……她感觉到有人在迷宫里移动。
而且在那潮湿柔软的新鲜泥土上有一些脚印,这就足够了,对于经验丰富的玛丽来说足够了,被她逮到、死在她手上的男人们完全可以为她作证。
杀死埃米尔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两个。这也很正常,折磨是一门需要精进的手艺,羞辱、掠夺的过程很有趣,他们当然会一起分享,就玛丽的经验,神很喜欢女人走投无路的绝望和恐惧,不过——
神也会享用她提供的美味:
她无声又迅速地接近,举起巨石从他们身后直接干碎了其中一个的后脑勺,被打中的男人一声不吭,直挺挺地栽倒在地,鼻子砸在坚硬的石头上,向里陷进了脑子,再也没爬起来。
另一个被同伙飞溅的脑浆崩了一脸,僵在原地,他剧烈地发抖,转身想跑腿脚却软得像烂泥一样,摔倒在地,四肢并用拼命往前爬,想要从这个可怕的女人身边逃开,但玛丽一脚踏断了他的小腿,他发狂的在地上翻滚,哀嚎、挣扎,因为舌头不听使唤,他发出的声音像野兽的哭号,谁也听不懂,她毫无怜悯地举起石头——
之后,他就再也动不了,但他还没死透,他还有呼吸,只是牙全碎了,嘴不成形状,血咕噜咕噜往外冒,像鱼一样吐出红色的泡来。
她扯下灌木叶仔细地擦手上的脏污:“啊呀、你这就要死了,太快了,太快了,我不喜欢。让人死前痛苦是很不错,生气的时候砸碎人的脑袋也很爽,但简单的死,比如说砸死、砍死、勒死,切断四肢被捅死,死后分尸,在我看来都没有什么意思。
如果时间足够,我更愿意看你慢慢去死,这不是说我会在一天之内折磨你,看你咽气。我想——”
她瞟了他一眼:“我会让你保持呼吸,从脚指开始,把你一寸寸砸烂,然后把碎骨头渣捡出来放进石磨里,你见过磨小麦吗?我有一座磨坊,你会喜欢的。
你先是在地上爬,然后连手也没有,只能躺在地板上,没有事情可做,身上长出疮来,皮肉一块块烂掉,老婆孩子朋友,凡是认识你的人,都会把你忘了,只有老鼠围着你吱吱叫。
我想要的不是你一时的痛苦,我想要你烂成一滩肉泥,烂成骨头架,我想要你连呼吸都带着地狱灼热的温度,我想要你全身溃烂活活饿死,我想要你要么恨不得死掉,要么已经在死的路上,神会允许你在痛苦之后有片刻安宁,但我不会。我会守着你,每天早上时候一到,你就会准时睁眼——”
他瞪着玛丽。
“你发什么抖呢?”她把一把叶子扔在他脸上:“害怕了?别怕,我不会对你这么做,现在不会。埃米尔不认识我,但我明天就去找她,让她喜欢我,我要告诉她我的好主意,教她我拿手的,我特意把你和你朋友留给她,她肯定会很高兴收到这份大礼。
你就等着吧,等着有一天她来找你。哦,对了,到那时你也可以求求她,就像她曾经求过你一样,我看她长得漂亮人必定也很善良,说不定你求她,她就会给你一个好死!”
我做错了什么?他手脚抽搐,那双鼓出来的眼珠子无声地质问这个残忍的女人和她描述的地狱般的景象。为什么是我?
玛丽·莫里森柔声说道:“你没错、你没错,乖乖,只是你今天不走运罢了。”
她把石头举起,然后用力砸下去——
他哼了一声,从胸腔里发出了一声怪异的叹息。
然后她把他们拖进了灌木丛的底部,往里踹了两脚。
她深吸一口气,一些带着水汽的空气被她吸进肺里,听见炭火在她胸腔滋滋作响,太阳差不多要落山了,她这会儿觉察到风里带着些凉意了,达拉尔的夜晚将要来了。
#进行一个卡#
以及
#为什么我第二轮会被教会赶出去#
以及
#神父把门甩在我脸上#
——————————————
达拉尔镇,教堂。
神父拎着鞭子挨个询问前来的人,要求人们为神奉献。
当他走到玛丽面前,那女人却反问他:你又奉上了什么呢?
神父诚挚地回复:我每天都会鞭打自己,希望神能够满意我的痛苦。
玛丽:你在被鞭打的时候会感到痛苦吗?
神父道:当然,那很痛。
玛丽笑了笑:对,很痛,但我看你不但不痛苦,反而很享受。
神父从未受到这样的指控,气得脸都红了:你是说我欺骗神?!你是在说我有所保留?!
玛丽道:不,我没有,我相信你是用最可怕的鞭子鞭打自己,而且打得要多痛有多痛。
神父气道:你最好是!你最好是这么想!
玛丽道:当然了,我相信你会反复折磨自己,而且折磨到每天晚上都会放声尖叫,顺便一说,我在其他教堂也听过这样的叫喊。但就算如此,你还是不会停,击打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你被打得皮开肉绽,背上只剩一片烂肉,直到血流得到处都是,直到你既看不到也听不到,一切都飘浮在空中,直到你只能意识到痛楚,整个人全然变成盛装疼痛的容器,你才会停手。
神父没有说话,但从他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确实每晚如此,他自豪于自己的无私,假如这个镇上缺少他和他的虔诚,神一定会立即降罪给眼前的女人,她本来应该为此感激他,但从那个女人嘴里说出的话却可怕极了。
玛丽摊手道:但我不认为你痛苦,神父。而且我不认为神会满意。
神父气得发笑,附近的人注意到了,他们看向这里窃窃私语,但那女人毫不退缩,仍对他吐出毒液:我们都知道,神想要的是痛苦!痛苦仅仅是疼痛吗?
她大声嗤笑,每个人都听得到:不是!不是!痛苦是经年累月的忍受!痛苦是被强迫被侮辱的信任!痛苦是恐惧,是无助,是面对未知的绝望!
痛苦——
痛苦是一眼看得到头又每时每刻都在体会的可怕将来和当下!
而不是——不仅仅只是肉体的疼痛!
神父!驱使你每天把自己打得遍体鳞伤的不是痛苦!而是爱!你爱祂!所以你非难自己!你这个狡猾的人!你嘴上说你痛苦极了!你把自己的痛苦奉献给神了!
但——
啊哟,我看啊——
你乐意至极!
我看啊——
你在鞭打自己的时候不但不是奉献!反而是索取!
当然了,鞭子打在身上怎么会不痛呢?可是虽然痛,我看你却没有一点点忍受苦难和不情愿的样子!
你闭眼大喊大叫却毫不觉得羞耻,就是因为你知道你很安全!鞭子落在你身上,你就退化成只会释放情绪的婴儿!是不是神父?我的乖乖!你觉得会有妈妈满怀爱意地满足你的所有需求!只要你会哭,你就能得到满足!
就算你死了!你倒在地上!变成冰冷的尸体!那沉睡也不是终结!
而是通往圣地的道路!祂等在那里!你追求祂给予的信赖!安全!
追求祂与你同在的狂喜!
她突然低下头,影子笼罩在他身上,神父不由得往后退了半步。
她笑道:哎呀呀,你怎么会痛苦呢?小婊子,其实你每天都享受极了不是吗?
这话她说得又轻又快,还不等他反应过来,她就接过他手里的鞭子道:你自己对神的侍奉糟糕透顶!却好意思来问我?
来吧,神父,你在何处祷告?
我们去那里,我让你看看,我会给神奉上什么,我会叫你和祂都满意的。
不瞒你说,这我可是熟练得很呢。
这事发生在不久前,在诺福克郡,也可能不在诺福克郡。这是那种夜晚在篝火堆里燃烧又在人们嘴巴上滋滋作响的故事。
我在赶路途中听别人说来,别人又是听别人所说,虽然给你们转述时会提到“我”或“我们”,但只是指事情发生时在场的人们,并非是我本人,也因此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我都没法给你们证实,唯一能确定的是,在这事儿发生之前,死人不曾开口。
不久前,在诺福克地区,据说有一对新婚夫妇,妻子肩高高过门框,不低头都进不了自家屋舍,我见过的男人没一个能比她更魁梧,但她肤白貌美,身体丰腴,和镇中心立着的女神雕像一样高大又美丽。只是比起那样坚硬、冰冷的青铜造物,这个活人更香更软,像去了麸皮的白面包。
她的丈夫威尔·乔是当地的自耕农,谁也不知道他打哪儿找来这女人,有人从庄外打听,说她是南边来的寡妇,也有人自称有朋友在荷摩的娼妓街上见过她,对这种不敬的猜想,没人会有疑问,因为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肉欲就是比处子的芳香还有滋味。
在农闲时再也没有比这更引人注意的话题了,她一出家门那些男人和少年就总是偷摸看她,想想吧,当这个女人在床上舒展四肢,温热、洁白、巨大的身躯绵延起伏如同丘陵,啊,那时我们一致认为夜里她的男人在她身上耕耘想必如同牛马在肥沃的土地里耕耘般快乐。
哪里有农夫不喜爱农田呢?我们喜欢她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萨维比我们还要喜欢她。
萨维是那种很坏的女人,看谁都不顺眼,从前打骂孩子管教丈夫给她带来乐趣,但现在也不能再使她快乐了。不过自从那个女人来了之后,萨维像是取食的雀鸟,在她的门前晃来晃去,如果她看到有少年在那女人门前踟蹰,她会拿着棍子赶人离开。那女人一次也没出来阻止过她,就这样她每天比前一天距离那女人更近一些。终于有一天她进了那女人的家门。她去了一次就忍不住一去再去,她给她有力的怀抱,像母亲般的安抚,她身上有一种香甜的食物香气,让萨维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少女时期,甚至比那更好,因为那时她还要为嫁人而发愁,而在那女人热烘烘的怀里,她只需要如同黄油般融化,全然不再考虑任何问题。
当她回来时,她就变得好相处多了,就连萨维的丈夫都时常建议她,你何不去威尔家里和那女人待上一会儿?这就足以见得,尽管威尔这门婚事,从一开始就透露出古怪,眨眼之间他就结婚,又因为妻子的父亲年事已高,全要靠她带一名丈夫回去继承家业,眨眼之间他又必须变卖家产背井离乡,但我们都很欢迎她,盼望她能改变主意,和她的丈夫一起融入到本地快乐的生活之中来。
不幸的是,悲剧发生了。
在他们将要离开的某日清晨,有人没命似地敲钟,我看那口钟上一次被敲得这样响还是在海盗登陆英格兰东海岸的那天。等我们急忙跑到广场上,敲钟人大声又凄厉地宣称威尔家遭了盗了,于是我们又跑到威尔家一看,我的乖乖,全是血。全是血。威尔被敲碎了脑袋,他头冲外倒在门口,啃了一嘴泥土,从房屋到门前全是搏斗的痕迹和被袭击的证据,一切都砸得稀烂,但没有见到威尔太太的身影。是的,那是个健壮的女人,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啊。我们一致认为她凶多吉少。穷凶极恶的盗贼会把抓到的女人拖拽过河流密布的绿林,在冒着黑气的沼泽里淹死,沉到烂泥里发酵,让她们的骨肉也化成烂泥。
萨维简直哭得快背过气去,但我们发现得太迟了,凶手早就带着威尔的财产和女人跑了,我们没什么可做的,也没什么心情收拾可怜的威尔,他没有什么别的亲戚,就连农地也卖得精光,由于他生前欠缴税款,不管是墓园还是教堂都不肯收他,于是只好把他和他那颗烂脑袋装进棺材,当天就下葬了,就埋在他自己那栋农舍背后。
倘若只是这样,那完全不值当我给你们讲这件事。
过了一段时间,竟来了个外乡人,这个村庄在诺福克是最普通不过的村庄了,耕种的乡下人一年到头看不到什么客人。可他远道而来,在村里东走西走,找人聊一些诸如收成如何的闲话,我们心知肚明他一定是憋着什么屁事儿。到了傍晚他终于忍不住了,走到我们面前来问是否见过一个女人。
我们这里有诺福克最好的农妇。
不,他说,我找的不是农妇,这个女人橘色头发,眼睛碧绿,她高得出奇,但她很美,鼻梁上的雀斑,因为皮肤很白,所以格外显眼。
他说的是那个女人!是威尔乔的妻子!
外乡人道,原来她在这!带我去见她!
我们不得不指着威尔家的方向,告诉他那女人的下场,她丈夫已经下葬,她也被盗贼带走不知所踪,即使是往最好的方向去猜测,也肯定死得不能再死,因为我们还没听说附近有人见过这么高大的女人。一个人除非是死了不然怎么会如此无声无息呢?
外乡人听了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喊,愚蠢!愚蠢!她不会死!我要找到她!我一定要找到她!
我们完全听不懂他的疯话,但害怕他闯出什么祸来,也只好跟着他跑。
外乡人两条腿飞快地倒腾,转得像是疾驰的车轮,我们紧跟其后,啊,那间农舍还立在那儿,它逐渐地从远处显现,因为失了主人,区区十来日就显得破败起来,杂草丛生。
他越跑越快,我们都快要追不上了,太阳将要落下,金橙和血红色的光笼罩住这片土地,刺目的光芒逐渐收拢,阴影爬上了地平线。
接着我们看到他在靠近那座农舍的一瞬间,就在他跨过门的一刹那,他身体突然变得四分五裂,像是个因为奔袭速度过快而散架的板车,手在激烈的挥舞中高高甩脱在空中,然后腿从裤管儿里掉了出来,鲜血飞溅流得满地都是。
我敢打赌那块地上的杂草因为有这灌溉都应该长得更高些才对。
等我们围拢,他还没死,他还没咽气,他衣服染得通红,因为痛苦而不停尖叫!
这事发生得措手不及,我们像是受惊的兔子呆立在农舍前面,这时我们又听到了一种有韵律的沉闷的声响,从那屋舍后面传来,从地下传来。
咚咚咚——
从威尔的坟墓里传来。
咚咚咚————
不知是谁拿来了锄头,把那块土挖开来,那棺材震颤着,我们听到里面有人在喊叫、拍打,等我们把棺材撬开,我的神——
是威尔!
他活生生地从棺材里蹦出来,大叫:她杀了我!她杀了我!你们把我埋了!
我们目瞪口呆,但这已是白日的尽头,太阳最后的光芒在他脸上转瞬即逝,萨维首先开始尖叫,然后是我们所有人:威尔的头扭曲变形,一下,一下,又一下,在那天夜里发生的没有人目睹的凶杀在众目睽睽之下重现了!
他后脑勺猛地瘪了下去,像是有一个看不见的无比高大的人用钝器猛击了他的脑袋!他整个人剧烈地往前倒了一下,然后是第二下!
他倒在棺材里!
第三下!
血从他的眼睛鼻子里冒出来!
生机迅速地从他头上的破洞流逝而去!再没了呼吸。
好了,现在你们都应当知道,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死人不曾开口,但从那一天开始,神的旨意改变了,而愚蠢的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把可怜的威尔埋进了地里。不过威尔最终原谅了我们,自从那时候起,威尔每天都会在广场的大钟旁给我们进行这场真实又血腥的表演,顺便说这也是在节日游行中最受大伙儿欢迎的节目之一,毕竟我们其他人都死得太普通又乏味啦。
手脚横飞的外乡人在第二天也恢复了原样,原来他是被用斧子砍死的,可不是,那女人臂膀的力气大得惊人,他坚信那女人一定还活着,他一定要找到她,也是因此,他才会寻着女人留下的痕迹找到了我们村,救了威尔一命。要不是他,可能过上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威尔还活在地里头。
故事仍未结束,从那之后,又陆续来了好些外乡人,有男有女,有少年人也有老头子,死状千奇百怪,现在我们知道那女人确实还活着,我们这儿只是那些外乡人在夜晚来临前停靠的某一地罢了,我们在火堆边烤火,喝着热气腾腾混了黄油的啤酒,讨论他们新鲜离奇的死状。而这些活死人们,至今还在外面到处游荡,寻找心中那个残酷、恶毒又美丽的女人,不知道是要向她祈求欢愉还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