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龙、三明治和华尔兹》
日常向丨学院PARO丨给我龙的生贺。爱你一辈子QWQ
“嘿,门萨。”
他又迟到了。哦不、为什么他要来,周围的人都偷眼瞅他们两个,低声窃笑,后座的男生拿出了手机,放在桌子上头录像。
罗可趴在窗口,满脸是笑,嘴角还留着早餐一点面包渣,身上萦绕巧克力香。他的头发又没束好,门萨忍不住想伸手去为他整理。还好忍住了。“你来干什么。”他窘迫地小声道。
“正好路过,来看看你啊。”
又是一阵低低的、意有所指的笑声。谁都知道三年级的教室在教学楼另一头。门萨的头埋得更低了。
“你都迟到了,快回去上课!”
“是,是。”尽管正被一个比自己年纪小的同性指责,罗可仍然一副笑嘻嘻的模样,朝他比了个海军敬礼的手势,起身跑开了。旁边的同学冲着门萨调笑,他支支吾吾,把脸埋进书本里。讲台上一把胡子的老师这会儿终于听见异动,艰难地转过身,告诉他们不要吵,不要吵。
中午,门萨本来不想理罗可,也不想和他一起吃午饭。拜托,世界上根本没有“必须和同系学长一起吃饭”这种蜜汁校规。但罗可告诉他有,还让他给自己带八个腌牛肉三明治。不要金枪鱼的,他对海鲜过敏。罗可自己也会买午餐,通常是汉堡,有时候吃点中餐,但食堂定量供应的那点套餐根本不够他吃的,因此他利用门萨在咖啡馆打工的职务之便,强迫他为自己开小灶。
门萨坐在他对面看着他以一种极不人道的方式吞食那几个三明治,感觉自己这会儿食欲全消:“你怎么每天都能吃下这么多东西?”
“我在长身体,亲爱的。”罗可慈爱地说。放屁。
门萨当然不会说这么没教养的话,他决定换个话题,“所以,你是哪里的人?”
“汉弗顿。接下来你会说你来自曼城,然后问我家里有几个姐姐,答案是一个都没有,我是独子,我妈死了。然后我问你初中时候交过几个女朋友,顺便一说我对你的答案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与其在这里说些有的没的,为什么不交流一下你更喜欢棘龙还是似鸟龙呢?”
哇哦。
恐龙,是门萨为数不多的G点之一。对着那玩意儿他能滔滔不绝谈上一整天。他的梦想是考入历史系,去喜马拉雅地区考古。
罗可又露出了微笑。这次门萨还是没能忍住,伸手去把他嘴边的牛肉屑抹了。
周二,罗可陪他去逛博物馆。
门萨站在一架架巨大的、完美的、闪着耀眼的白色反光的骨架子中间,心花怒放。罗可站在他身旁直打哈欠,初春的清晨仍然很滞留着冬寒,他穿着厚实的焦糖色毛衣,深红色的羊毛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看上去毛茸茸的。
他们转过一个又一个馆区,门萨对每一种恐龙的种属都了如指掌,罗可虽然不如他那么熟悉,却也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兴趣。尽管他有三次将窃蛋龙和疾走龙搞混了。“那不是侏罗纪公园里那个玩意儿嘛。”
门萨告诉他不是的。罗可盯着他,笑了:“你比我想的要奇怪多了。”
门萨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罗可接着说:“也有趣多了。”
门萨脸红了。他使劲装作那是因为看到完整的雷龙门齿而感到太过激动。
小孩子在他们脚下跑来跑去,年轻的女孩子们互相挽着手,叽叽咯咯笑着给小恐龙蛋的模型拍照;门萨给自己买了咖啡,给罗可买棉花糖。罗可饶有兴味地看着那机器运作,最后买棉花糖的男孩把糖丝为他卷成花型的时候他高兴地笑了。
“他大概是把我当成女孩子,”走开后,他边往嘴里卷棉花糖边说,“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门萨闻言看了他一眼。罗可面貌端正,鼻梁生得很俊秀。“我觉得你长得很英俊。”他说。
罗可点点头接受了这个夸赞。他们站在主厅高而旷远的天顶下,用尼龙绳夹好的翼龙模型在变幻的蓝色晴空下翱翔,正对大门的仿真丛林中,一只梁龙的头慢慢垂下,衔了些草叶,用那大而温柔的眼睛看着围在旁边、惊奇不已的孩子们。
门萨渐渐能够接受罗可那些半是强迫半是撒娇的要求了,为他带午饭,带牛奶,送书本之类的。奇怪的是,罗可似乎只针对他一人这么做。其他同级生也有同他熟识的,只是没有好到能为他带东带西的程度。
“你好像对他好过头了。”他后座的男生这么说道,露出了看上去几乎是奸诈的笑容。
的确。但门萨得说罗可也对他不错。他功课出乎意料的好,经常为门萨做课外指导一类的。有的时候他会送些小玩意儿给门萨,钢笔、糖果和小恐龙钥匙扣,都说是顺手买的送给他。门萨怀疑这是他追女孩子的手法。问题是他不是女孩子,他身量高,那玩意儿也不小,扎扎实实是个男人。
这就很奇怪了。作为回礼,他也时常给罗可带些自己手作的点心,曲奇、甘纳许一类的。他还记得罗可头回吃自己带给他的点心时脸上的表情。“这是你做的?”他说,然后惊奇的笑了。
那表情不知怎的让门萨感到很愉快。于是他接着这么做了。他花了些心思钻研罗可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比如闻到抹茶他会皱起脸,但杏仁类的坚果绝对能让他笑逐颜开。巧克力,草莓酱,恰到好处一点大黄馅。罗可的胃口似乎很容易被满足。
“我感觉自己的腰带又紧了。”一天他这么告诉门萨,满足的摸着自己的肚皮,像一只餍足的猫。
门萨看了看他。“我感觉你看上去不错。”他实话实说。
“我真不相信你之前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罗可道,拂去自己衣领上一点饼干渣。门萨推了推眼镜:“事实上,我连初中舞会都没参加过。”
“什么?”这下那对金色眉毛皱起来了,“你在开玩笑吧。”
“童叟无欺。”
“为什么?”
“我不想去,没多大意思。更何况我不会跳舞。”
罗可发出一声类似于嗤笑的声音,似乎那是什么天大的丑闻。“这可不行,”他突然站起身,向下看着一头雾水的一年生,“今年的毕业舞会你非参加不可,人生不能一次舞会都没参加过。”
“今年?但那是三年生的舞会,我们不允许进去。”
“我会给你找个好舞伴,保证你能顺顺利利混进去,”罗可挤了挤眼睛,“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确保你能完完整整跳一曲华尔兹。”
门萨想拒绝他,想爬起来赶紧逃走。但罗可这会儿认真起来了,叉着腰,居高临下看着他:“起来,童子军。”
门萨乖乖爬了起来,垂头丧气地站到他旁边。
“首先要学起势,”罗可说,走近了些,“我来跳女步。抓住我的手。”
门萨照做了。罗可又让他把另一只手放在自己腰上。然后,似乎还是不满意似的,调整了好几次才作罢。
“这是起步。”他说,引着门萨踏出足尖。他告诉门萨,华尔兹里头一向由男方主导,门萨必须温柔、体贴,像个绅士。
但门萨只是个喜爱烘焙和恐龙、偶尔打打篮球的怪胎。他很怀疑自己最后能不能学成。他对罗可的教学功力倒是毫无置疑。
将近暑假的时候,门萨参加了一支往柬埔寨丛林考古的大学生探险队。他的哥哥和带队的人一同参加过海军,百般请求才终于能带上门萨。
他们乘完飞机又乘火车,然后是汽车,坐小舟经过深水河流,最后坐牛车到了扎营地。
孟夏酷暑,东南亚的湿地荒草长得犹如巴别塔,其中隐藏着无数致命的毒蝎、虫子和蛇。门萨刚去的时候被蚂蟥叮了好几次,到最后,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把那东西从脚髁揪下去,丢进火堆里看它劈啪作响地烧。这里是地狱,但也是神秘学与历史的天堂,他们在当地人的村庄中挨家探访,听奇异的故事和诡谲的传说,老人们干枯消瘦的手指蘸着泥土,划下一个又一个遗迹,古老而恐怖的山洞与森林。
有一次,他找时间在村庄唯一一部付费电话给罗可去了个电。电话用了好长时间才接通,而在那期间他的心就一直那么悬着。他有一点愚蠢的想象,生怕在这段时间里,罗可会和他生疏了,甚至不记得他了。
然后对方熟悉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过来,背景音嘈杂,能听见一点安静的音乐。门萨想,兴许他在和什么姑娘约会。
“谁?”
“是我,”他说,感觉自己有点蠢,“门萨。”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
“你到哪里去了?”
“柬埔寨,我在这里参加一个……”
“够了,我不感兴趣,你还好吗?你一直没给我打电话,我给你打了差不多有上千个电话发了上百条短信——”
他喋喋不休的说着,语速越来越快,门萨几乎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他想插嘴,但觉得还是算了,就在那里安静听着罗可渐渐平静下来,声音渐消。
他们这里正处黄昏过后,夜晚的幕在天空张开,星座闪耀,一个蓝莓之夜。门萨听见罗可说,赶快回来吧。
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
回露营地的路上,门萨一直在想是什么让他在罗可这里变得如此特别。罗可是个广受欢迎的人,他会画画,功课好,还会跳华尔兹。他有着完美的金发和紫色眼睛,笑起来那么好看。没什么理由他会在门萨这么个人身上花费如此多的心思。
门萨自觉是个凡人,他会有平凡的一生。他喜欢恐龙,有那么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它们是来自远古的神秘生物,美丽又强大,统治着整个荒蛮的星球长达几千万年。即便它们现已灭绝,门萨仍觉得那神奇不已。
罗可曾经问他,你喜欢什么恐龙。
门萨回答他是甲龙。
为什么,它们长得很丑。
甲龙有厚实的大铠甲,它生着背刺和角,尾巴上有以脊骨结合而成的棒槌。它食草,但那些铠甲、角和刺保护它不受伤害,让它得以在肉食动物中存活下去。
但它们仍然会被霸王龙吃掉的。
罗可的语气中没有恶意。门萨只好承认:是的,它们的确会。
别总想着把你自己藏起来,大家伙。罗可轻声道。有大铠甲和刺可没法跳华尔兹啊。
那时候门萨没搞清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现在他走在夜空下的泥泞小道上,四周是草的清香和溪水鸣吟。他渐渐有些明白了。
他决定明天一早,便从这里出去,坐牛车、大巴和飞机,回到他熟悉的那座城市。那些随手送出的小礼物,面对他的甜点的笑容,清晨的一声早安。他们跳舞时,罗可靠在他肩头,轻轻地、轻轻地哼着一支不知名的舞曲。到了这一刻,他终于全部明白。
现在还不晚。他会去到那舞会,穿着他最好的礼服走到罗可面前,伸出手,请求他与自己共跳这第一支舞。只此一次,也是一生的邀约。他料想罗可不会反对。
END
C1 牧羊犬(上)
“你确定不想来点儿吗。”对面的人说。
门萨点点头,使劲攥着自己的手指,眼神一会儿飘向棕木地板,一会儿又晃荡到衣柜门被烧伤的瘢痕上。这真是个错误。他想。他真不该带蝴蝶饼的。
他坐在屋里唯一看上去完好的沙发椅上,书籍、食品包装袋和一堆不知道用来干什么的怪玩意儿一直堆到脚边。上天,那个闹钟是长了只眼睛吗?屋内光线昏昏,从后面墙上狭小的玻璃窗可以看到天空,犹如一块巨大而苍白的伤疤。门萨把目光收回,谨慎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胡乱扎着马尾、手上沾满油脂和椒盐粒的男人。
“我是门萨。”他说,尽量让自己听上去温和有礼。
“我知道,”男人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从食物上拨冗抬头赏他一眼,“你的手艺相当不错。我是不是还没说谢谢你?”
“不必,很高兴你喜欢。”
门萨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直到男人重新埋首于袋子里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本该露出友好微笑的。该死。
“所以,先生——”
“罗葛。”
“什么?”
“我额名字是罗葛、呃、咳,不好意思,罗可。你能帮我把桌子上那杯水拿来吗?”
门萨照他的话做了:“罗可先生。”“哦,老天……接下来你要叫我什么?阁下?叫我罗可吧,门萨先生。”
男人晃悠着手里的杯子,他一下感到脸上烫得像感恩节的火鸡,只好窘迫地望向别处。说实在的,来这里没准儿就是个错误,他居然还烤了蝴蝶饼,天啊,那些油腻腻、形状扭曲的魔鬼。他不该敲响这个名叫罗可的男人的门的,他不该出于什么愚蠢的正义感跑去抱一只他完全不认识、可能极度危险还有自家伴侣的羔羊,他也不该在发出禁令以后还走出自己家门买盐和胡椒的,哦,盐和胡椒,就是因为它们他才来到这里。
“你在紧张,门萨?为什么?”
对面男人眼光仿佛洞悉一切,门萨低下头,试着止住指尖的颤抖。
一切要从盐和胡椒说起。
他这一星期第六次寻找也以彬彬有礼的微笑和漠不关心的摇头宣告终结,对方将他送到走廊,感谢他的饼干。他说起以后联系的时候连自己都不信,眼里映着对方流金长发,却不能克制地想起那天幻觉中的雪境里,男人的金发垂在肩膀,恍若一泓日光飞瀑而下。
门萨小时候总会以为自己将死在大雪之中,他来回往复梦到那个,巨石、荒草和覆满白雪的森林,他站在原处等待,看着那条小径尽头黑暗消失的地方。人们常说那森林里有鬼怪,狼人和巨大的毛茸茸的蜘蛛,他们在林间游走呼号。
他会一直等下去,他本该一直等下去,直到犬吠、人声和火把的光亮将他包围。远处的风声,在那么多层层叠叠忧虑和愤怒的脸孔中轻飘飘的像一个梦。门萨知道那些不是鬼怪,那是死去的灵魂在悲叹,他们将悲凉的、永远的迷失在这幽暗森林里。
老奶妈用这些故事吓唬她不听话的孩子,门萨本来酷爱这些鬼怪传说,但后来便渐渐厌烦,转而看些无趣的教旨和工具书籍。他和寻常孩子一样在里洛尼亚南部的乡镇平凡长大,读书和上学,每周参加教堂礼拜,和女孩子约会,喂养农庄里的马儿和狗,圣诞节送母亲木调羹,送祖父母围巾和手套。他自觉自己生活轨迹过于平凡,其实也不完全如此。当年他出生后不久便被予以施洗,然而受礼当天并不太平,神父赶往教堂的半路上被山狼袭击,消息传来时教堂内人们都不安地窃窃私语,躲闪的眼神和掩住嘴的手中所传无非厄运与不祥。门萨长大了一点后,听起外祖说起那天的事时,总是睁大眼睛说我还记得,我记得那一天。
那怎么可能,你还远不到记事的年纪。老人如此回答,用布满青筋和皱纹的手拍抚他的背。你要记住,你的母亲非常勇敢。
但门萨就是知道。他的母亲走上宣讲台将在人声鼎沸中哭喊的他抱起,直直向大门走去。人们的眼看着他们,但她全然无惧,走到教堂外,离那里不远有一条古老的护城河,先代的墙垣已在时光中颓圮,河水仍一如百年前奔流不息。人群渐渐息了声,跟在他们身后,看着门萨的母亲走到那河边,穿着她最好的袍裙,抱着她新生的婴孩,走入冰冷的河水之中。
时隔多年以后门萨脑海中也总会浮现当日母亲的眼睛,他透过水波粼粼,看见他母亲美丽的杏眼。河水清澈,他就如同隔着一块水晶望他母亲的脸,她将他浸在其中三次,每次不过短暂几秒,那几秒里,他生平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听见打在鼓膜的巨大的血流声。
他隔着水面看见自己的母亲落下泪来。
祖父说他们看着他的母亲站在齐腰深的河水中,将那婴孩缓缓浸入,直到她抱着孩子转过身人们才如梦方醒,皆陷入不同程度的惊恐之中,偏激者已开始大嚷这是异教徒的礼节,不可为正教的子民施受。她的母亲看着他们,肩膀因河水的寒意发抖,目光和表情却都倨傲而平静,“他与你我一样都是神的孩子,”她说道,“圣水不会磨灭他的苦难,同时也必将引导他的福灵。”
门萨在18岁时想要成为一位神父,他的成绩在班上最好,唱诗班中总是站在最前。然而也就在同一年,他跑出家门,独自去往世界各处周游,回来以后已经蓄起一把脏兮兮的大胡子,警局的警员认不出曾经主日学最珍爱的学生,险些将他送进管教所。所幸他的母亲赶来将他领回家,门萨本以为他非得结结实实挨一顿揍,没想到母亲只给了他些面包和乳酪,然后叫他上床睡觉去。这是他年少时所作最后一场冒险。
一星期以后,他被召去教会抽血检查。这本该只是平常不过的例行公事,交给他写着结果的羊皮卷的神父脸上并无任何表情,但是未干的墨迹昭示了一切。门萨知道在那行刑人凝固的面具背后是何种命运等待着他,母亲,年迈的祖父母,他悉心喂养照料的马,教堂与唱诗班,这些都将成为梦影。他慢慢走回家中,一路阳光明媚温暖,四月的花朵初开,他装作眼睛的疼痛是由于日光晃花了视线。
人们常说圣意听凭心音,噩梦中自有神明庇佑。门萨不做噩梦,他也不再唱诗,整日为岛上办事处做一些杂活。在渡过初来的一段适应期以后,他急切地想给自己找些事来做,不去想牧羊犬和什么羔羊的事,他也去到教堂,希望能做神父的助理,他说,我想离主近一点,并心知自己是在撒谎。
神父看上去不知岁数,可能仅有二十几岁,也可能已过而立之年,他看着门萨叹气。门萨默默站了片刻,走去亲吻玛利亚的足尖,转身时候,年岁模糊的神父在他身后道,圣意听凭心音。
门萨每天晚上躺在宿舍硬邦邦的床板上,看着天花板映出的潋滟的水波纹,他们的住所外是一座人工湖,豢养了些寻常水禽,每天早上都能听见隔壁的男孩被大鹅追着满地乱跑。夜色入深之后,湖光顺着墙壁攀上,在他头顶形成一道温柔水面。门萨想或许因为这样他才不做噩梦。他在失眠中思索圣灵与心音,“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最后,他想着小时母亲哄他入睡的歌谣睡去了。第二天当他早起时,清醒如一枝雏菊,两颊泪痕仍在。
他是在听到那个声音以后,才记起当年回到家、看见母亲脸上神情时心脏抽紧的感觉。每当他做了什么错事(那也必定是极为稀少的),母亲便用那种神情看他。门萨感到脑中成了一座夏夜的池塘,青蛙呱呱叫蚊子嗡嗡飞,湿热水汽缠绕傍岸莲花,湖中心有人叫嚷着救救我,救救我,但却心知不想让任何人来救他。
门萨冲着那处走去,拨开爬虫和沼泽湿土,在浓郁到令人头晕目眩的花香与热气中,他扶起那人肩膀,安定他,让他依靠着自己。对方真如同溺水之人般抱住他的脖颈,将面孔深深埋入,有一刹那门萨几乎以为他在吸血,但高热很快过去,男人发出闷闷几声,搂住他的手臂松开了些。
“你还好吗?”他出言问,没有回答。晨雾中,怀里的陌生人抬起头,他呼出的热气拂上了门萨下巴与嘴唇,这让他怔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那人贴上他的面颊,金发犹如旭日烈光。
在那之后,门萨一直为没有叫住那人而深深后悔,他逃脱的太快,一转消失在巷子尽头。门萨回去以后找到人事处想查阅岛上人员的档案,却被用卷宗打了头赶出门外。无奈之下,他只得抱着点心挨家挨户敲门,期望能从他人口中打听出一些“金发的羔羊”的消息来。
第一个星期并无所获,接下来也消息全无。在这过程中他与岛上人渐渐熟识,知道唱诗班的德莱尔神父喜爱柠檬糖,而一位金发的牧羊犬若望能奇迹般地修好一切看似报废的机器。他仍然感到未有完全融入,但起码比初来乍到之时好了很多。他也开始考虑要不要开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小的烘焙坊,鉴于岛上实在没有足够好的朗姆葡萄干蛋糕可吃。
星期三的蝴蝶饼中,他用上了“那一天”采买的胡椒和盐。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