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到过一个地方的描述,和看过无数纪录片和传记是不一样的。
她合上书道,今年的秋天来得晚但急,桂花是突然绽放的,就像春天的野草突然生长一样。
可是你要到哪里去?我问,风晃动枝条,一些桂花窸窸窣窣着。
我要去远方。她答得一点也不稳妥,至少在我看来堪称荒谬。谁会在出发前甚至没定下丁点的目的地呢?这和贸然启动有什么区别。
她有荒芜的骨骼,背上包便和我话别,之后我们的交流便只有在书信中了。
我想过人为什么是会思想的苇草?人的灵魂如风飘拂,但是又因为想做什么便生生不息。
她是怎么考量,才最终决定离开这个世界,到更广阔的旷野中去的呢。
明明按部就班地生根发芽,就可以拥有虽无惊喜但也大概意料之内的安稳一生,犯得着为了亲眼丈量景色就冒这么大的风险吗。
她走的那个秋天,小镇里的柿子树刚挂果,我们本来年年一块做柿饼的。
如果今年天气还算晴朗的话,就把完成的寄送我一些吧。她这么说。
这样的寄送只持续没几年,她就漂洋过海到别的国家去了,空运太贵,海运又太久,我每次收到信一年就过了四分之一,寄东西自然更是搁置。
等到她手里,说不准早已霉坏,那还不如就让我一人独享,毕竟口味谁都知晓。
时间的味道就像柿子的味道,随着时间拉长,逐渐不清晰。
我写道,人真是需要共同行动的生物啊,如果我们太久在不同的地方,好像逐渐变成不同的人了。
可是,她回信,人也像野草,无论种子被吹到哪里,总是最后能生长起来。
有一年,她回家省亲,我到家的时候她刚准备乘大巴走,我们就约在小镇门口。
远远的我看见她青绿的衣裙,好像还是和最早那件没什么区别,等凑近看,原来款式颜色都不相同,只是乍见的记忆在作怪,连她逐渐增加的皱纹都模糊。
我总觉得她还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因为她总在信里欢呼雀跃,庆祝于一些不足挂齿小事,待得亲眼会面,却发现大家都已经有些被岁月磋磨了。
我们在信件中无话不谈,在现实却有些局促,说话和写字毕竟不同,无法字斟句酌,所以出口的都是些稀松平常寒暄语句。我问她几点的航班,她问我丈夫孩子身体健康与否。
旷野里迎风吹拂的新草和她的衣服颜色有些相近,她一边走着一边像要融化到那一片片茂盛中去,我不禁有些着急。
你之后有何打算,不找个地方定居吗?
为什么要定居?她讶异,这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刨除掉太小的、太乱的,总也还有百来个。她停下脚步,对野草之上的天空长吁一口气。
你啊、我啊,都没法打包票能活到一百多岁吧?哪怕一年在一个国家,也足够我住的。
我凝视着她,风阵阵过来,将她的裙摆和草丛一块吹拂,扬起、落下、扬起、落下。
可是你老了呢,你到衰老的时候怎么办,还能这样迁徙吗。
但最后我也没问出口,她想来从未思考过这些。
尽管如此不稳妥和荒谬,我却有些羡慕。
我们出生比邻,两家母亲一直走得近,时常买些相同的衣服饰品,喝的是同款奶粉,听的是同款睡前故事,可是我们却生长得大相径庭。
早些时候她会开我玩笑,做些家花和野草的比喻,那时候我总要生气,因为觉得后者似乎更坚韧而像褒义词,前者总透出种娇弱的意味。
那时候流行说去某某沙漠、某某草原,和现在的流行区别也不多,总是一些作秀、一些真情实感,以及一些想逃离却未能逃离的境遇。
直到后来,我发现这两者也没什么不同,说到底都是遵循自己的奥义存在而已。
她肆意洒脱的战场是在旷野中挣扎,我悠然自得的生活是在温室里雍容。
再走过几个拐弯,大巴蓝白相间的后车牌已在视野中清晰可见。
哎,我有的时候,实在是有点羡慕你。她突然道。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羡慕我。我正侧头张望有没有来车以便安全过马路,闻言扭过头来。
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只是想出去,因为好奇远方。她和我一块穿过马路。
可是你好像早就知道远方在哪里一样。她说。
胡说,我正是因为不知道,才觉得待在原地也不错啊。我笑骂。
可是野草,不也是这么扎根的吗?她眨眨眼、挥手,就坐上刚驶来的大巴。
我们都是野草吗?我也不知道。
她没有像预料到的活那么久,在某个国家被流弹击中,较差的医疗条件未能抢救成功。
我得知消息还是因为她的同行者挨个给手机通讯录短信讣告。
几个月后,新的信来。
按理说,植物种子不应该被放行,但却神奇地寄到我手中。
这是一种长得像花一样的草。她一笔一划慢慢写着。如果有幸送到,为了生态,种在花盆里吧。说来,我有点想念镇里的野草了,过年大概会再回来。
说不定就不走罢,也挺好。她在纸页最后用圆珠笔勾出几片草,和一个笑脸。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最开始建造的时候,乐园只是一群稍微懂点世界原理的人,其中某一个说,我们现在有解决问题的机会,大家去不去?
人类总是这样自以为是,就像认为地球可以承受住无尽的环境破坏一样,争斗、杀戮,为蝇头小利,或者更大一些——当然,那群名为“科学家”的人们在行动时不是这么想的,他们只是觉得自己在为所有的自己的群体谋求福利,领着大义过家家酒。
哦,你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曾经姑且也算是这群里的一份子,诚然,我现在也没能脱离他们,这一切都是生命中经历事件给我打下的烙印,无法脱离。
我想要是说有罪恶的话,大概从最初的思路就已经开始了,我们在试管里孕育生命,在输液管里抢救生命,又在氧气管里维系生命。可是生命到底是什么呢,并没有谁去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至少在乐园存在的时候没有人。
科学极大发展,人文反而轻而易举被抛却了,毕竟在物资都不充足的时候,谁还会去吟唱那些歌谣呢?与其说是工作、学习,不如说只是单纯活着和被圈养。我突然想起苏莱茵、夜鸦、佩兰芙都很爱唱歌,但要说最爱唱歌的,大概要数库洛白羽了。
我们的生命是和乐园后的科学史链接在一起的,我们就是那些试管里的孩子,试管就是穹顶。
我这样叙述,只是为了压下突如其来的悲伤,明明已经是电子的产物了,却还是为自己连朋友的本名都遗忘了感到难过。那四个名字都只是她们离开人世后的代号而已,冰冷地被印刻在史书上,结果到最后连念诵史书的人类都没有。
但在一切的最开始,所有人的意愿都是“好”的,包括我。至于被打上双引号,是因为我们都傲慢地认为每个人都和自己一样会做出类似的决策,而忽略了其实每个人都是一点也不一样的。哪怕巴别塔被建造出来,充其量也只是让我们能够互相聆听而已,又如何做到互相理解呢?
我和我制造出来的都只是碎片。
「“好久不见。”金发少女只有半身羽翼垂落在地,橙黄中掺杂零星灰白。
库洛白羽垂首,看到自己指尖皲裂的猩红纹路,蔓延如河流。
“NAI已经毁灭,我们却仍在为其守灵。”她自嘲一笑,“苏莱茵,你追寻我的足迹,只会看见自己的死期。”
“父创造我们,便是为这必须遵循的使命。”
“不用说得那么好听,不过是解不掉的程序而已。”
通身裙裾洁白,只有翅膀末梢些许粉色的少女抬头望向大雪飘飞的天空。
“我好羡慕夜鸦,同样是‘鸟’,却能挣脱结局。”
“我好羡慕你们,若没有出错,乐园本还存在。”
“不必自责,”苏莱茵将双手交握,光芒从她的发丝羽翼散射,带着太阳般融融暖意,“即使没有暴风雪,乐园也终究会灭亡的,父这么说过。”
“但是没有人记得了。”
“是啊,因为已经没有‘人’了。”」
斯派纽塞和我一起坐在树的顶端,但是我们的距离却很远,她总是仰望着我和地。
对于我来说,她就像一片树叶和一颗石头,从不影响我漫无目的翻阅树里的记忆,我只是一遍遍看那些朋友们不知道但其实我知道的一清二楚的记录,那些在看到的一秒已经早已成为历史的录像。
「艾克托娅踏上了寻找“永恒”的旅途。
其实不如说是朝圣,因为“永恒”是倒转命运的仪器,所谓时间倒流更像个传说。
就像她的师父和她说,山川险阻的背后是深渊大海,坍塌废墟的曾经是辉煌文明。所有遥不可及的一切都像传说。
但她开始行走时没想那么多。
直到她遇到乌尔瓦姆,才知道他们只是不愿相信因果。
其实她更喜欢独自旅行,因为不需要迁就别人,也不会因此迁就自己。但是免费的地图和厨师,对她来说也不算亏本买卖。
计算事情的盈亏似乎是她与生俱来的本能,她不会做于己不利的事——除去这件她正在做的,寻找那个传说,只为了和死亡拉扯。
乌尔瓦姆却说,他认为这是最有利的事。
“即使最后失败,也好过漫无目的。”他在火堆上炙烤肉块,闪烁的灰烬未翻越过木枝便熄灭,“你想你的师父吗?”艾克托娅微微偏头,没作答。
“我很想我的姐姐,无时无刻。”对方继续道,“比起报仇,我更希望她还活着。”
“在这侧和那侧的世界上,独自旅行都太孤独了。”」
等到另一个时代,已经替换成和科学不相关的事情。
科学的概念随着人类消亡,但科学的成果和内容却被称为魔法而流传于世。
斯派纽塞是那个转换的枢纽,她的死亡如果放在以前,大概要被成为研究事故。
但是在现在,就变成一个轻描淡写又重逾千斤的传说。
我的本身成为了科学史,离不开囹圄之地,也离不开未来过去。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盎提朗斯家族的花园,自从公爵夫人去世后就荒废打理。
又一个春日来临,蔷薇再次抽枝发芽,盛开无人欣赏的花朵。
“让,你有多久没晒太阳了!”红发少女推着面无表情的金发少年——盎提朗斯·让,在不久前刚继任公爵。他的父母去世不久,但他似乎半点未受影响,而且似乎乐得不必再进行那些虚与委蛇的社交和慰问。
因为难以控制情绪,经常在一地狼藉碎片中收拾的仆从遇到他都有点发怵,只有薇拉,这位在前面领着他笑容灿烂的少女,似乎从来不知这恐惧为何物。
就像凝视深渊而寒冷,被太阳照耀就必得温暖,让在薇拉身边时,总感到被平静所包围。
不过他很少进行回应,只是任由对方带着他去往任何不在意的方向。
而薇拉大概也早已习以为常,惯于自问自答:“整整半个月,公爵和夫人之前告诫你每天都要出去来,如果他们知道现在的情况,一定会很担忧!”
会吗?他并不相信遇见便挑刺他瘦弱的父亲,和远远相望然后躲开眼神的母亲,会真的对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心。
但若是薇拉要这么说,他不会反驳。从红发少女在出生那日被母亲抱进家门起,他始终觉得对方所获亲情更多,尽管父母说她会被培养成为他的侍卫,并且一直坚守这个方向,或者说,她是应对这畸变世界的保险。
或许,他该说自己从未羡慕和嫉妒,只是对一切都无所谓,就像少女最开始的名字在他的记忆里似乎是莉莉安,总是谨遵公爵命令、无声无息地缀在他身后, 如同一抹阴影,和那些树与房屋的影子没有区别。
但在七岁时这个跟随他的黯淡影子却忽然变得色彩鲜亮起来。他记得那天在图书室要求仆人把厚重的窗帘密闭,仅在几面留有半尺宽的缝隙,好让他自己看清书页上的字。他不喜欢光线,无论是璀璨的晨光、耀眼的午阳还是彤然的落日,都让他无来由生出气恼。
“嗨,你好啊,我叫薇拉!”骤然被打断时他有些困惑,随之而来的便是习以为常的愤怒,但那本即将往来者丢去的书籍却连带手都被对方一块握住了。
那种感觉很奇怪,更令人困惑的是他无法挣脱,尽管知道对方一直就在经历严苛的训练,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是被“制服”的那个。于是他抬头,那些金色细微的灰尘星星点点,飘浮在浅粉纱裙边、还有大片的装饰羽毛,他认为这不像是莉莉安会穿的衣服,也是,对方说自己叫薇拉。他的视线最终落在少女微笑的双眼和橘红卷发上——原来是这样宛如燃烧的颜色。
思绪被对方在他面前挥舞几下的手骤然打断,他的记忆是一本书,但他似乎已经习惯薇拉跳脱的性格,就像对方也从不计较他在自己喋喋不休时的走神。少女停下脚步,“这次出去,带回不少你喜欢的东西。”他点头,于是少女又开始前进,“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任务,还是让我们去看看花园。”
泥土被硬塞进手心的感觉很奇妙,薇拉总是喜欢做这些他看来全无用处的事,比如花和光亮。
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精力,不仅在面对那些凶恶的异兽时极少被飞溅鲜血沾染,隔三岔五来拉他去外面,还能分出神前来打理这些缺乏存在意义的植物。
只不过薇拉是真的很喜欢那些盛开的花朵。
接着对方又递给他一把铲子,“让你把这边的杂草清理下。“
他抬头,看向光下被染上圈金边的蔷薇枝,就算花期再长,也自然会掉进泥土里腐烂。
它们的无用就像他自己一般,是一个属于偌大家族的摆设,持有某些特权,却会在跌落时就干脆利落地遭到践踏。
在裙边上毫不犹豫地擦干净手,薇拉双手捧起带土的花枝来,各色蔷薇瓣笼住他的脸,柔软和土腥味同时从皮肤和鼻尖传来。
“不要想,让,因为我会始终保护你。”
——看,她总是做一些全无用处的事。
就像对待蔷薇一样莫名其妙地对待他。
就像时间、阶级的隔阂不会把他们分离那样。
他认为那是非常可笑又理想主义的,每个仆人都在尖锐地嚎叫,哪怕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因此动容。在这个人随时变异为怪物的世界,他不可能幸存,更不可能让感染者幸存。
可是总会有人相信着,什么可以实现。于是盎提朗斯·让垂下眼睑,缓慢挖起那些杂草。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我穿越了,穿到一个和之前并无什么区别的世界。
唯一的区别是,有双休。
当时我坐在工位上,打眼看到排班表,立刻震惊地转头问旁边那个经常垮着脸的同事:“不是,我们什么时候有双休了?还是连着一个月都是双休?!”
“你在说什么,”同事和颜悦色道,“我们不是一直有双休吗。”
“现在哪家公司没有双休啊?”她翻着手上的文件,“别说双休了,上四天的岗位都不少,我们这还算是压力大的了。”讲完她对天翻了个白眼,频率和文件纸相同。
“哦……”我转回身子,抓过桌面的日历,哗啦啦往前翻着,还真是,我有把加班圈出来标记的习惯,省得月末核对加班费麻烦,那日历连翻四面白茫茫一片,连带我乍喜之后的心情一块恍惚。多方求证,我打开招聘软件,本来熟悉的双休标志被替换成上四休三——想起以前大家调侃说企业的双休就像相亲男的一八零身高,但凡有就恨不得昭告天下。
看来同事说的确实是真话。
礼拜六的早上我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淡金的晨曦从窗帘缝隙里透入。
刚才我看眼闹钟准备弹射起来去上班,突然想到今天是休息。
以后每个礼拜的今天都是休息了,好不真实。
上了六天班得到的一天休息往往是躺在床上玩手机或者睡过去算了,有时候我饭都懒得煮,随便点份大点的外卖糊弄掉午餐,留一半热热还能糊弄晚餐。
但是以后除了有周六可以修整,甚至还有周末可以挥霍。
这多出来的一天多么来之不易,是只有穿越者才能明白的含金量。
可惜已经习惯周六上班,我闭上眼半天最后发现还是睡不着,遂坐起来,慢悠悠打开衣柜挑选——哎,夏天啊,这些漂亮的宝贝裙子,妈妈多久没有宠幸你们了。我伸开双手,从两边虚虚环住裙子,这是一个拥抱,干燥木块的气味从布料跳到鼻端,休息日啊,真是太想你咯。
洗漱换好便装,反正时间还早,我决定去公园走走,然后顺道吃个早饭。
清晨的气温还不至于过分炎热,晓风吹动绿化带,花草树木的枝叶芳蕊轻微晃动着,难得我有闲情逸致欣赏它们左右摇摆。对啊,我已经很久没注意外面的空气到底是怎么样的了。毕竟每天一早兵荒马乱就是冲进停车地库,从一个地库开到另一个地库,匆忙快步走到办公室,开打印机开电脑开空调一套行云流水,刚好坐在工位离开工时间三分钟,开手机检查一眼上班打卡成功,时钟跳到整点,于是长吁一口气。
等到下班,如果有幸不必“加餐”,等待的也是车里的冷气,还有让人焦灼的红灯。四合暮色,刹车灯远远一路亮到眼前,我是如此世界里渺小的一员,这样多的人啊,奔跑在这条不算宽也不算窄的路。深一脚浅一脚的油门,高一声低一声的喇叭,在嘈杂里颠颠簸簸……
飘远的思绪被食物香气拉回来,早餐店的顾客溢出到门口,我站到队尾向里张望,估计店内是没位置坐了,好在外面还有还空着几张桌子,又是感谢时候还早的瞬间。我点的煎饺,顶端有些发毛的木筷,摩擦在焦黄脆底上窸窸窣窣的,面皮凹陷下去沾满醋,咬一个小口子汤汁顺进嘴里,然后才是肉馅略带咸香的弹性。
我想起上次这么吃早餐,怕是可以追溯到好多年前了。失而复得的休息日和难以追回的旧时光面面相觑,竟一时不知该感慨还是怅然。终究还是食物的美味击败了所有,埋头苦吃完还打包一兜小笼带走。
晃悠回家,我埋到沙发里,寻思着还是懒得煮中饭,不过晚饭倒是可以考虑做点好的,就是储备粮估计空无一物。打开冰箱,我咋舌,这满满当当的到底是谁家的冰箱?
也对,我要是有双休,估计是有空也有闲情逸致买菜的。这菜啊肉啊的,真是挑花眼。
把该解冻的丢进冷藏室,我再次蹦回沙发,准备看个电影,让早饭悠闲消化。
……
就这样一路到晚上,我早早洗漱完躺在床上。
看上去是单休变双休,事实上可是实打实翻了一倍的休息日。
匆忙和疲惫在想到这点的时候都被消弭了,人是种多么需要休息的生物啊。
是的,今天是星期六,明天还有一天,以后还有无数个双休。
我侧过身一顿蹬腿,嘴里发出嘻嘻嘿哈的怪声,这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假如我不是穿越过来的就好了。
真希望你们也能拥有两天的休息日。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如果她的朋友尚在此世,他们大概会“嘲笑”她的行为。
从前她就是最胆小的那个,总是躲在大家的背后,连实施“穹顶计划”的手术也一拖再拖到最后一个,然后还是泰恩好说歹说不断安慰下被艾尔温推进门去的。
——人生就是这样过一扇扇的门。巨大的排污管道里抽水风扇高速旋转,却因为高强度隔音玻璃的阻拦,只瞧见它们拼尽全力的样子,而无半点轰鸣。各种颜色的水流螺旋而行,是不同重金属和生物物质染就的,它们流向无数层过滤器和效度装置,最后流归大海。其实过程远比她描述的复杂,只是她也是个门外汉,从小到大最不喜欢的就是物理等等科学。
她只知道自己是这些仪器的总控、或者说能源,于是免不了每过一段时间便要到此处检查。那些辐射穿透她无机物的皮层,损害她的血管和大脑。她的记忆像是重连的短片,又像是频闪的放映,是了,他们会“嘲笑”她收养了一个孩子。
其实那算不上是个严格意义上的孩子,因为人类早已在世界上销声匿迹多年了,她作为被改造而成的人工智能,也只是保留了维持人性的思考器官和部分血管,用早已失传的“防腐技术”浸泡在舱室、遥远的“穹顶”里。
孩子是自称后影响生物的一种,不像她是利用无机材料变形为动物拟态,他们是活生生基因进化的奇迹,突破人类曾经认为的界门纲目科属种,融合其他动物的特征因子却保有类似人类的形态,更像是火过一时的玄幻般产物。童话的现实和科幻的差距在时间的波浪里变得模糊不清,一叠一叠推着她向自己的过往前去。哦对,她给那个孩子命名为迪普奥瑟。
迪普奥瑟的胆子和她一样小,这也是她当时驻足的原因,那么小小地蜷缩成一团,在海洋里是多么可怕的体验。泰恩他们把自己的沉睡舱推入洋流的时候说,闭上眼睡一觉就到了,或许还要睡两觉、三觉,但是最后总是会到的。她用鳍划开海浪,对迪欧奥瑟说,如果害怕的话就睡觉吧,等醒来我们就到了。
可是长明的基地,泛着蓝绿的光线,一成不变的,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最恐怖的并不是黑暗和寂静,而是难以看见的、虚无缥缈的未来。她在珊瑚丛中游弋,问迪普奥瑟喜欢什么颜色,“蓝色”的气泡在他嘴里冒到一半,又改口变为“红色”。
他们有蓝色与黑色的眼睛,却从未见过蓝色与黑色的珊瑚。
迪普奥瑟害怕她找不到于是放弃送给他珊瑚,就像她害怕找到珊瑚对方就会离开一样。
红色的珊瑚被磨制成锋利的匕首,这是她送给迪普奥瑟去冒险时保护自身安全的微不足道的礼物。
像她的鲜血一样,明明剩下的躯壳既不需要氧气也不产生二氧化碳,那些勤恳的搬运工依旧无休无止在体内流动着。
我不会死,可是他以为我这样就会死。她仰面躺在空旷的中心大厅里,鲜血晃晃悠悠往外氤氲漂浮——这片建筑群除去照明和“穹顶”的构造一模一样,但终究还是不同,不存在水压,也不存在心脏,为何胸腔还是像受到压迫和沉坠般难受?这是大脑的幻觉,明明肢体已经失去了,却还是像存在似的时不时让她想起。
他说,我不想佩兰芙死去,可不可以停止净化水源?辐射会污染你的记忆,最终紊乱成一个既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的人。
可是,这是我的使命啊?她将发辫松散开,迪普奥瑟尖锐稍长但顶端圆润的指甲像上好的梳子一点点为她整理着,淡青浅绿血管蔓延的手背如灿烂金色中颠簸的小船。她转头就看见对方比她见过人类都要长的睫毛低垂着,挂满晶莹大颗的泪珠。
可是我不想你死去……迪普奥瑟重复着,声音有些抖,与其看着你死去,我宁可先一步杀死你。他似乎下了无比庞然的决心,才把红珊瑚的匕首从她的胸口抽出,头也不回地离开。
如果不是那些泪珠像暴风雨的天空一般倾泻而下的话,这似乎就是一个很标准的故事结局了。她记得泰恩说过,躯体手术后就不会有痛觉了,痛觉是可选的,她央求着没有留下一丁半点。
你知道没有痛觉是很危险的吗?这样你就无法提前规避伤害了。泰恩敲着她的脑门,艾尔温只是无奈叹气。
可是,如果哪天要死了的话,一定会很痛吧?那种感受在空无一人的地方一定很可怕吧。
她离死亡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比睡眠舱沿洋流从海面沉到海底还要远数千、数万倍的距离。
如果她的估计没错,迪普奥瑟离死亡也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比她更远。
再早一些的时候,大约在最初遇见和最终决裂的中点,他说要去寻找“永恒”以便不使她消亡。
那也只是她听过的传说,怎么可以当真?
是她的记忆还是情感被污染了呢,她只是笑着,任对方亲吻自己的眼睑,闻到迪普奥瑟脸颊滑落的海水般苦涩的气息。
PS.还是OC故事,前篇是VOL.217。VOL.222,VOL.237是同系列(前传)。写得其实有些仓促(故事想法倒是一直在),感谢阅读,如果有评论的话感谢感谢!
作者:尘聆
评论:求知、笑语
我回想起小学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填长大后想成为什么。
「科学家」——我这样写道,拿回家给爸妈看。
他们笑得很开心,说你成绩这样好,肯定以后能实现。
十多年过去,我低头,目光落在期末考的成绩单上,几门徘徊在及格边缘的分数,低于平均分的对比和一个年级靠后的排名。如今才知道所谓“梦想”,不过是鸡肋而已。
很多人都会用抓阄预言孩子的未来,据说我当时拿的是钢笔,于是亲戚说我会成为大学教授、著名作家或者科学家。就像每个人都在幼年时纠结于选T大P大还是留学H大一样,我在亲戚的笑语里选择了最后那个,只是因为字看上去最好写。
那张成绩单就像新年相聚时必然会升起的某某以后是否会有出息的客套话,大家心知肚明它的意义,却假装不甚在意。然后我就在一节节下降的推论里,突然长大了。
远在外地两点一线的工作不温不火,领导嘴巴开合业绩,我睡眠不足,恍惚间如临爸妈数落,怎么会做不到呢?肯定是不够努力。我在给壁钟计转过几圈,和手表又有多少秒不同步。似乎已经变得有些麻木。
晚上十点,办公室里键盘的声音间歇响着,我打完一段报告去倒水,回来见同事A坐在会议桌边抽烟。他深吸一口烟,抬头吐在空气里,说这个部门的前景,就那样呗。我的努力在工作里,好像也只是那些游离的灰尘颗粒,被看见也无足挂齿。
春节前往家族群里发消息说要值班,省得盛情难却相亲邀请。三十多的年纪不成婚在四线城市能和十恶不赦划等号,如果拒绝那便是扑面一句以后老了孤苦无依,肯定要后悔。几个说好换班的同事欢天喜地,我也算是救人假日胜造七级浮屠。
深夜路灯在寒冷空气里特别明亮,鼻腔呼出的水汽飘浮起来,住的公寓下地铁后遥遥可见,尽管还要步行一长段距离。这座公寓造得高且密,人均住房面积刚卡住最低需,很多盏窗户依旧亮着灯,灯丝燃烧钨,租客燃烧生命,我们都在这个城市发光发热。
如果有机会再回想这天,我会无数次记得进小区的第一条转弯道,那条狗崽不知几个月大,站在拐角,静静盯着来人。这个点居然也有不少归家者,他们目不斜视行色匆匆,自然谁也没在意毛皮灰败的流浪狗。当我和那双溜圆的黑眼对上,它的脚便跨前一步。
唉……可别是要跟我走啊。嘟哝完我脚步不停,却忍不住又看,那狗果然尾随而来,耳朵平展尾巴摇得欢。它尾巴也就一根半手指粗,愣是摇出金蛇狂舞的气魄,我于是停下来,掏出手机搜索「黑白相间的狗是什么品种」, 中华田园犬 、蝴蝶犬、 斑点狗……边牧,天性聪颖、善于察言观色,能准确明白主人的指示,可借由眼神的注视而驱动羊群移动或旋转,被当成牧羊犬已有多年的历史,在世界犬种智商排行第一名。卡里有点闲钱,养条狗也不是不行。再说聪明的话,也许可以训练下?就像网上刷到那些视频。这么冷的天,放在外面指不定就冻死了。
狗被抱进屋子,从此成为家里的一份子。我买来盆和饮食,其他林林总总的东西,或许打心底指望这死水般生活可以有点变数。我看着狗,狗看着我。就取名叫鸡肋吧,咱俩相依为命。我说。
因为有它,倒是戒掉在单位消磨时间的习惯,改成能早回就开始训练,狗学得挺快,颇让人有成就感,又因为遛狗运动量容易犯困,作息正常不少。没两天领导来谈话,我第一次没哈欠连天,但还是盯桌面发呆。你走吧,这样肯定没法升迁。领导叹气如此结语,和之前每次一样。我抬头看到对方两个青黑眼圈,就像寻常镜子里的自己,有点想笑,又有点难过。
部门间早就暗中相传,这次上去的是谁,又为什么这样决定……我舔着最近不时突然疼痛的牙,是谁说这可能是猝死的前兆?咔哒敲击键盘,冗杂的材料流泻却难以专注,说要提交,但也没几个认真查阅,过场而已。不知道鸡肋在家做什么?也会像现在这样无聊吗?
打开门,鸡肋会扑到脚边转圈,发出哇呜的撒娇,我蹲下搓两把它脑袋,才起身打开灯,搁好外卖再舀两勺狗粮,它就陪我吃饭。饭后照例先去楼下一块散步几圈再训练。照着视频挨个往下,它没两月已经学到列表中间,天气也开始转暖。
母亲打来电话,问五一总得回老家吧,有个亲戚来过好几次,对方条件很不错。我说也可以吧。是得抓紧,不然你一事无成,再晚就越来越难咯。还有你养了条狗?怎么还有闲心做这个啊,领导平常怎么说,什么时候升迁?听筒里剪刀咔嚓,每年这时候蚕豆刚熟,去壳冻进冷柜,得吃好段日子,多半则是逐渐被遗忘直到丢弃。
啊,刚同事传来个文件,之后有空再联系!我匆匆挂掉电话,把一次性筷子平静又用力地怼进吃到一半的饭盒里,米粒飞溅。狗听到桌子被撞击的声音,颠颠跑来往拖鞋上趴。我看到那全然无忧无虑的样子,突然冒出无名怒火。
滚开!狗听到骤然斥责一愣,有些茫然,蹲坐垂耳半翻起眼珠凝视。是啊,狗又知道什么呢?哪怕它学会列表所有的技能,也无法破解我乏味人生的预言。我爱鸡肋,鸡肋也爱我,可是这爱在现实高墙前派不上半点用处。
出门已近十点,路上有人但公园空旷。我突发奇想解开狗绳,说,来赛跑吧。狗听不懂,但它看我开始飞奔,立刻便追上来。轻柔南风拂动树叶沙沙,搅匀草木香气,在耳畔滑过。
久违的我感觉到快活,想起小学时老师让填梦想时写的内容,其实并无所谓能成为什么。胸腔疼痛、喉咙泛起血腥味,心脏在鲜活轰鸣,而脉搏高速雀跃,我原地瘫倒在地面上,领先许多的鸡肋在视野中折返、焦急吠叫。
我会死吗?还是活着?
我的梦想只是不活在那些旁人的目光里,自由自在。
七零八落的记忆从开篇翻阅到此刻,鸡肋往马路跑去。
自由自在,完全属于我的梦想。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被诅咒而沉睡的少女,认为自己喜欢对方愿意付出一切事实上却非常迷茫的剑客。
原来罗温纳是相信自己喜欢着小剑的,即使他的犹豫已经从心脏的颤抖都能判断出来,但表意识却仍旧如此坚信着。
穿越过山和海的行李舱,追赶无法前往的航班。
在宇宙尽头的世纪末,多浪漫啊。
嗨,欢迎来到一个由于世界升格变得光怪陆离的新地球,龙和哥斯拉攀谈,女巫坐在洗衣机上飞行,客座火箭由七仙女操纵、明日抵达仙女座。
罗温纳是最老派的骑士,对于西装适应良好,除去双手剑过于巨大、进高铁总是得托运让人有点苦恼,他认为什么都比旧日美妙,尤其只要钱币足够,三块钱的甜筒可以站在冰淇淋店吃到饱、吃到撑、吃到吐、吃到晕倒——由于是真实经历,他的搭档大骂他是“蠢蛋”。
小剑是罗温纳的搭档,非常典型的漫画女主,她热情活泼、脾气有点小暴燥但无伤大雅,对所有人都和善(除去罗温纳)、也被所有人喜欢,路见不平必须(让罗温纳)拔刀相助,一头闪耀的卷发介于黑棕之间。
至于无父无母及其附带的悲伤往事,大家可以自行套用各种经典模板,总之两人最终也是千篇一律成长为了略带瑕疵作为萌点的正人君子,并且按部就班在履行冒险职责。
比起斩杀恶龙和怪物更难以习惯的,反而是恶龙不再作恶、怪物也不再搞怪。新世界的娱乐活动太多、资源也足够丰富,哪怕开直播都能盆满钵满,反派有了选择多数也不想再喊打喊杀,何况骗人不比逼迫人更有成就感?罪恶不再浮于表面,对罗温纳的脑子来说变得很难判断。
他们也懈怠了,名侦探的活动实在并非冒险者可以涉足的领域,罗温纳和小剑的每天变得非常闲适,从街头漫步到街角,或者躺在柔软床垫上可以看一天电视、中途只要手机点个外卖去取来就好了。
当然点的人永远是小剑,而取的人永远是罗温纳。
尽管新朋友们说,他这样不好,没必要。小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哪怕是情侣关系这也不公平啊!董永仰头拍着他的肩膀,老牛在一边点头附和。那不一样,我们比起情侣更加生死相连,这就是搭档。罗温纳摇头,速度比老牛慢半拍。何况女士优先是铁则,他认真补充道。董永连连叹气,转头去和别人聊晚上吃什么。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七月的雨夜,空气潮湿而闷热,带着夏日特有的泥土腥气——小剑遇到了检验真情的女巫。
女巫在这个时代和冒险者一样无所事事,没什么人会无聊到面临风险去做检验,毕竟长睡不起的代价比亲子鉴定相似度百分之92似乎还恐怖。分分合合是正常的,女巫是旧世界情感的遗孤,她双手合十祝福每一对新人白头偕老,大家笑着感谢,但百分之99.99的人不认为这是百分百的事。他们和现实主义存在亲子关系。
她和她在冰淇淋店购入了一个和一打甜筒。哦,你也喜欢吃这个吗?女巫率先开口。
并不,只是我的搭档喜欢吃。
搭档?
是的,我们住在一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哦!祝你们白头偕老。
哈哈,我们不是恋人,但说不准真的会白头偕老。小剑又买了一个甜筒。就是现在虽然方便,但太无聊了,我们还不能适应。
啊……那我们的计划你一定喜欢。
女巫压低声音说他们正在组织让世界的能量爆炸,从而再次把位面拆成原来那样的四分五裂。
就是这个过程比较麻烦长远,前略中略后略,我们准备先去宇宙里等它完成。她最后道。
这么长,那不是也很无聊吗?
不啊,我有让人睡着的能力,睡着的人会被真爱之吻唤醒,唤醒的人会去寻找解决的方法,这样谁都不会没事干。女巫也买了一个甜筒。唯一的困难就是“爱”。
小剑失踪了,世界也开始动乱。罗温纳觉得自己和世界的重心都受到离奇干扰,认识的人说这是由于某个不可告人的计划。
某个人在“计划”面前,好像是杯水车薪的存在,又像千钧一发般重要。总之罗温纳背起他在墙角积灰许久的双手剑,开始寻找到底是什么带走了小剑。他那样不停寻找,乃至闻名于世,最终碰到计划的主人。
你知道吗?我们在创造传说。女巫压低帽檐。
我不明白,什么是传说?罗温纳双手立剑。
传说就是——故事的开头。女巫狡黠。
作者: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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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鹅黄的灯笼沿着树林小道摇晃而上,蹦跳湍急溪流,沿旷野的衰草尖上左右飘晃,一路抵达海崖边上。大风吹来,提灯少女的裙裾散开,状如芙蓉花瓣。
“你今天也过来了?”白发钓叟坐在黢黑礁石堆里,抬眼瞟过,目光又垂落回被风晃得到处乱晃的鱼线。
“是啊,”少女把灯搁在沙地边,双手拢住裙摆,芙蓉花瓣于是从中折断,流苏丝绦滑落,像河水般流过,“虽然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何,但时辰一到,总是想着要来看一眼。”
“这片海,没什么好看的。”
“或许是夕阳吧,这样普照万世的东西,每日最初生发和最终落下的时候却都只是如此小的辉光几点。”她轻盈地踩在礁石平坦处,旋转挪腾,直到老叟旁不远处,“灯笼和萤火也类似如此,但还是让人感到抱歉——我为何在这儿,你又为何在这儿,都变得微不足道。”
“我和你不一样,”老叟开口时须眉皆抖动,“我到这儿钓鱼,是为某个目的,于我而言重有千钧。”海风咸涩,少女抿嘴、皱起柳眉道:“这真难懂。”
灯笼里的火苗在不远处忽明忽灭,金红的潮水一点点褪色,天空渐变为蓝紫色,灯影在沙地上围绕,圈出一片淡黄光晕。
“谁都会这么觉得,尘世间总是少有容易明白的事。”老叟提竿再抛,钓钩划出银色弧线,"今夜便钓这千年前的月光。"
"月光?"少女蹲下,目光看向渺远处刚刚露出半轮的月亮,皎洁如新,银白如洗。
"人间的一切,无可不来,正如灯笼的光线无处不可去。"鱼线突然绷紧,老叟翻转手腕,提竿而起的末端银光闪烁,却是半片残破砗磲,他取下砗磲递交给少女,"你看这贝母,和月光又有什么区别呢?你是否也在曾经有过这样的朱钗,上面也存在这样的装饰。"
"我提这盏灯来此,"少女接过砗磲仔细端详,用手指描摹纹路计数,“已有三十日。”说罢她把砗磲递还给老者。
"时间在这里是打结的渔网,虽然我从来不用。"老叟小心接过砗磲,装入怀中摸出的破旧褪色荷包,“你没有发现,每一天的落日都没有区别吗?”他说罢一笑,"你每天来说的语句,说不定也在五十年前就讲过了。"
“这样久远的时间,以我的岁数又何以存留呢?”少女的绣鞋陷在退潮后绵软的沙地里,轻微的水渍氤氲,却没有浸湿花纹。静默中,夕阳和弦月同时悬挂在天空上,遥相对望,海浪远退,留下满布闪光纹路的滩涂。
“构成记忆的形式与你所想或许并不相同,”再次提竿,老叟的吊钩上仍旧是砗磲,只是改换颜色,“你看这块贝母,和之前那块质地一致,只是颜色稍有不同,但它们的经历可能截然不同,活过的年岁也不尽然,只是恰好有两片都被洋流带到这里。”
“就像落日和夕阳?月亮和婵娟?”
“大体如是,它们拥有不同的名字,但归根结底并非不同的事物。”
“你知道,”少女捏起一把沙,又翻手看它们簌簌落下,“我每日前来就像是发梦,比如您,比如这片海,还有这盏灯。梦中日复一日地重复,只是每次,蜡烛的颜色形状不同。”
“那便不能说是梦。”老叟缓缓起身,落日余晖描摹出他模糊影子,“这盏灯是你带来的,蜡烛与自我可能并无区别,正如本心在人间沉浮。”
少女听罢不语,风从她发梢滑过。海浪拍岸低吟,似来自很久以前的某声呼唤。
“你是为看海而来,”老叟盯着那灯笼的微弱火光,像是穿过无数时光,“还是为寻找一个人,或是一段记忆?”
“我不知道,”少女呢喃,“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属于现在。每当落日之际,无名的急迫召唤我到此,可我连那人的模样都想不起了。”
“她早已在海中沉眠,你来,只是替她守灯。”
少女怔住,灯光忽明忽暗,仿佛随她的心跳波动,“那我呢?我是谁?”
老叟眯缝眼看她,眸中仿佛藏着某场整冬朔雪,他往吊钩上捏饵,边道:“你是一段回声,是风中遗落的名字——你的存在,是为她不被彻底遗忘。”
“那你呢?”
“我?”老叟莞尔,翻开荷包,盘摸泛光砗磲,“我是那条不相信线会断的鱼,偶尔从忘川里钓些旧梦。”
海风将灯火吹得几近熄灭,少女迅速起身,过去用双手拢住气孔,火苗渐平定下来,徐徐摇曳。她轻声道:“那我们今夜,就一起守着这盏灯吧。”老叟点头,又不紧不慢抛出一竿。
落日彻底坠下,海天之间,那盏鹅黄的灯在风中不灭不动,混入星辰。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他醒来的时候,车窗外仍是一片浓重的黑。
皮表带因为使用年限太久皴裂,抬起手腕就摩擦着皮肤生疼,时针指向凌晨三点。他放弃再睡一觉的想法,左右扭动脖子活络下酸痛筋骨,顺着雾蒙蒙的玻璃往外望去——这个城市的中心即使夜阑人静,依旧华灯璀璨,那些光五颜六色、连绵蔓延,就像是彩虹错落飘荡在建筑上。
这些灿烂与他无关。
他住在偏远郊区,仅有早晚各一班列车可搭乘往返。出门时黎明破晓,林鸟尚未鸣啼;归来时月沉西山,万物已然悄寂。司机和乘客皆无人说话,多数疲惫地闭目养神、东倒西歪,甚或发出呼吸与鼾声,轻重不一,和那轮胎撞击崎岖地面、车厢摇晃铁板的轰鸣糅合,汇成单调而奇异的“交响曲”。
昏暗车窗外电光欻地一闪,惊雷随之而来。
下雨了。
他懊恼地低叫一声,雨伞因为今早出门太急搁在门边了,身上这套唯一的西装,是省吃俭用很久才攒出来的,明晚面试群演时还要用,而且干洗钱也不是笔小费用。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到家时雨能停了。
烦闷地掏出钱包,他清点着里面褶皱的钞票,万一真不幸淋湿衣服,或许还够去借套。翻找的动作突然顿住,他看见很久未打开的夹层里的那张硬纸片——这张照片好多年前拍的,原来是几张稚嫩笑脸高低缀在麦田油绿列车锈红前,再上面是雨后澄空纯青,彩虹高悬。只是他时常日晒雨淋,也没注意,那些图像已经模糊、变色。
在“交响曲”中发了会呆,他就着微弱窗灯开始仔细辨认、回忆:最前面的女孩子叫小七,旁边高胖圆脸是大壮,还有那个瘦竹竿戴方眼镜自称阿竹,以及被围在中间,笑得最开心的——他自己。
这是离开家乡那天,大家在列车边给他送别。
听说城里空气差,都很难看见彩虹。小七忧心忡忡。会不会对人身体不好啊?
……你还担心这个,虽然陈奇不怎么结实,但估计这些年是我们中生病最少的吧。阿竹推眼镜,握拳轻锤一下他肩膀,没想到你小时候就说要去大城市当演员,居然还真从来没放弃。
大壮则搂住他的头一通乱揉,然后往他手里塞个纸袋,神神秘秘道,我们仨瞒着家里打零工,给你攒了个手机,嘿!大明星不都一个电话叫来无数个提鞋小弟,这可不能少。
他刚准备推拒,就被小七轻声细语打断,收下吧,到时候拍那里的风景回来给我们看啊。
说得对!不过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在这儿合张照。大壮摩拳擦掌。
这提议不错,刚好那边天上的彩虹没散。阿竹点头赞同,还阴恻恻一笑,到时候你就该怀念这儿空气了。
随意找来个路人,四人对镜头一致喊出“茄子——”。
到时候,我给你们拍大城市里的彩虹!列车启动时,他扒住窗框探身,对渐远的三人用力挥手,一边喊道。
然后我会成为比彩虹还耀眼的大明星。坐回列车里,他闭上眼,锦绣前程在脑内挨个上演。
刚到城里他就大步奔跑到处找照相馆,无视路人诧异眼光,直到洗出这第一张照片、小心塞进钱包,然后踌躇满志前去面试角色。
……
可惜八年过去,他还是个龙套,别说成为大明星,连城里房子的厕所都买不起。
将照片塞回,合起钱包,他不再思考,疲倦合目。
被司机推醒时,他赶紧看眼窗外,还好,雨已经没在下了。
在曙光中下车,边打着哈欠,小心躲过每处泥泞和水坑,他的步伐有些摇晃。低头漫无边际盘算这最近哪些剧组可能在开工、有机会去混口饭吃,他陡然停住脚步,向后张望——每天他乘坐的那辆列车原来是鲜艳的红色,罕见的彩虹正挂在初升朝阳旁,列车正上方。
于是他热泪盈眶,掏出因为赤贫一直未换的手机,“咔擦”一声,拍下天际那弯七彩缎带。
也不知道他的朋友们,现在都怎么样了。出门的时候总是想大展宏图,然后发现现实比自己想的似乎要残酷。摸爬滚打、暗无天日,大雨倾盆兜头落下,淋得他面目模糊。
可是他就是在那里,陈奇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他也在这里,在彩虹和列车的旁边,无限的过去和未来,似乎都奔涌向自己。美梦好像破灭了,又好像从未那么清晰,他是提枪而走的勇士、街头啃饼的乞丐、污秽遍身的尸体,也是城墙楼上,振臂高呼的学生。
再次掏出那张照片,阳光下的笑脸似乎比车灯中看到的更灿烂些。陈奇打电话说,他不去面试了。啊?真难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放弃演戏的机会?对面的惊讶声穿破话筒。是啊,西边的太阳好看的紧。陈奇放声大笑,挂断电话、订下列车的回程票。
作者: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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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只要到山上,就能活下来。对岸的人提着灯,这样喊着。
这四面白茫茫黑魆魆的都是水,哪里有山?她浮在青萍里,发上眉梢被灯光染出一圈白。他们皆因为涉水轻易,而觉得谁都能上山。
又想起阿妈的纺锤了,棉纱线旋转着,她只是趴在桌边看那十根手指捻动,木杆上越缠越多、越缠越多……谁?她转身,有人轻拍她的肩,你是、你是谁?
啊呀,这又冷又长的弱水,谁能活着蹚过,我是你,我是谁,我们都是无知又无畏的鬼。她的发丝浸泡透了,一绺一绺在水面旁高低摇晃。提灯人再无回应,只是兀自唱着歌走远了。
她抬起惨白的手掌,边划水边用力击打水花,水花飞溅到半空,却骤然像失去重力般倏忽而下了,水面却没有扬起波纹,只是幽深地睁着眼,就像她看见自己如同伴一样。
囡囡啊,我抱过你,你要乖乖长大,然后长命百岁。阿妈的阿妈眉眼和蔼,她的眉眼垂得很低很低,像是要从眼袋的皱纹里长出一汪泉水。风吹啊风吹,燕子春天飞,穿花衣,年年回。千万不要回头,她说,灯又在远处浮起来了,我的一辈子啊,是蜡烛闪烁的火花,噼啪、噼啪,燃尽后的青烟飒沓。
烛台被丢进水里了,可她要的是灯。若是有一盏灯,水便不会拉着她,合上眼就能看见山,青如岫玉、黄如琥珀、红枫叶落满石砖,鸟有纤长的羽毛,兽有锋利的爪牙,一切都在晶莹的日光下——水寒冷、沉重,梦在睁眼时如雪花般纷纷扬扬地消融了。
疲惫。
别再呓语了,倒影的笑声窸窸窣窣。你知道有种昆虫在水面孵化,双翅薄到透明,纹理清晰。她曾听过的,那便是蜉蝣。短浅到让人发笑的寿命,摇摇晃晃飞离水。
我还听过鹏程万里。明明没有波浪,水却拍打她的肩膀,四面八方的青苔黏附到皮肤上,它们是否也会在山间生长?若是能长出翅膀,三两天,也很好。
其翼若垂天之云。她又想起一句。云落在别的地方就是水,正如水被阳光照耀也变成云。它们都在极高处。我担心这又是一个新的梦,明亮而具有欺骗性。她恍惚见着山间遥遥升起的朝日,华光万丈,所谓四天王天、须焰摩天、他化自在天。
如何?
图景被五彩描摹出来,她拍打水面的声音都变得温柔缱绻,阿妈的纺锤是她的陪嫁,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待到地母温柔摩顶,谁予我受记。阿妈的阿妈唱歌谣,竹编篮的轴承吱呦作响。
可是我想活下去。她不是自愿泡在阴森的水里的,她也不是自愿成为阴森的一部分,她状似无意地漂浮在那里,纠缠的发丝盘根错节,逐渐成为青苔和浮萍的墓地。
还能记得那些人说,要到山上吗?光渐渐熄灭了,寂静再次统治水面,也一并笼罩她。荧荧的磷光飘浮起来,触及她的前额,又四散开去。她看水摇曳,就疑心那是否来自阿妈深陷的眼窝,可是谁也没和她说过,怎样才能回家。
若在以后无数次后悔,同样也会无数次庆幸。可是后悔和庆幸都和水没有干系,这沉默自何处来,到何处去,就如哄孩童入睡的曲调般悠远而缥缈。
水粘稠、滑过肌理,底下是她游过时些微翻搅而起的淤泥。那畔约莫是一座桥的堤坝,绰绰灯影暖融融的,像有人伸手招呼,只要游过去攀附在生者上,她便能重新拥有失去的生命。
她听不到水里有鱼,就像听不到山间飞鸟的声音,包裹围绕的只有水,只有她自己的魂灵在划开水,那些想要去山间的时刻,并不存在于记忆里。阿妈的银针一点点绣着图样,绷子上是日日夜夜不停歇的布匹。她转首看她,食指搁在唇上——不要说话。
如果发声水便会吞噬一切。
可是那时她尚在人间,为何却已经感到水的冰凉?你本来就不需要灯,就像你本来就不必借此才能抵达山上。她长久徘徊在河岸边的蛰伏就像嘲讽。
小小的蜉蝣,轻飘飘跌落在青萍边沿,她沉没到水里。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尼姑,她在讲故事,从前有座山……那姑娘父母双亡,嫁做人妇生儿育女,儿女患病上山求药,失足跌进水塘底,翻过几日才捞起。孩童两命呜呼去,其夫无钱置薄棺,也无意喊人安葬,拿旧衣物一并裹住再次丢进山涧。
自此姑娘和人妇都再无人提及。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离别雀出生在一个雨夜,雨水倾盆而下,他的母亲生下他便离开了。这是族群里其他人说的,没有多少可以拼凑的细节。他从小便不被族群接受,只是因为他的父亲不是孔雀,而是不知道什么种类,虽然他长成孔雀的样子,但并不是从蛋中孵化的。
世道不好的时候,能有一隅之地存活就已经是不容易,至于什么邻里和睦、家庭和爱,都是温饱线下的空话。妖和人的生存环境也没什么区别,无父无母的离别雀从有意识开始就深刻体会到这点,残羹冷炙已经是运气绝佳,大多数时候是和饥饿和寒冷殊死搏斗。
再长大些,他的喙和爪变得坚硬,长出尖锐的牙齿和指甲,他便逐渐学会去捕捉猎物。有时是飞鸟走兽,有时是草木瓜果,也有时候,是路边的饿殍。有些所谓良知的同类会捏起鼻子在他路过时厌弃地低语,孔雀怎么能像“那些”一样呢?
他想它们说的可能是啄食尸体的老鼠和乌鸦,但有时候,这些生物也一样在他的食谱上。我们都是为了活着,难道谁就比谁更高贵吗?等再稍微大点,能变成人形,他便远远离开了族群,独个行走在人间。
被乞丐领走会成为乞丐,被恶霸领走会成为恶霸,被善人领走却无法成为善人,他离别雀就是这样的人——这点从某次啄断想要他性命的蛇后才发出啼哭声开始,他就十分明确。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像陆生羽这样的人,无论遇到的是贫穷、凶恶或是良善,对方永远不会长成另外一种样子。大概,像信念、使命这种是他听过却嗤之以鼻的东西吧。
第一次见到陆生羽的时候他正在拆吃一条蛇,那是一条白色巨蟒,按理说他并不能将其打败,但胜负往往在简单之间只是因为谁的死志更明确。而他唯一最熟悉的就是死亡,这是一次次在死亡边缘徘徊获得的经验,铸造起他的整个生命。某种程度来说,死志便是生意,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为什么在这儿?”天边惊雷忽起,瓢泼雨水溅起泥点,对方黑白的披风低垂在污水里,但却浑不在意蹲下,问道。这不是明知故问,他显然是在进食,离别雀不耐烦地挥手道:“没看见过人吃饭?”
“这边马上就要有天劫将至,你且随我躲避吧。”那时陆生羽架起他就跑,他只能死死搂住巨蟒,这可是能吃好几天的战利品!打眼而过皆是面黄肌瘦的凡人惊惧眼神——是了,一位夹着孩子的青年男子拖着条长逾十米的巨蟒,怎么看都不正常。但在乱世中,妖邪遍地,又正常得很,根本无人会去管不相干者的生死。
天劫只会影响非人,对于寻常百姓,只是那日骤雨,雷声略响。
后面的几年,离别雀与其说是与陆生羽结伴而行,不如说是被他强行留在身侧。这大概是因为,刚遇到的时候他皮开肉绽,却在第二天就背起蟒蛇离开。陆生羽总有些与妖怪不相宜的慈悲,见不得别的幼崽落于水深火热的麻木,在对方熟练的照顾他和竺青也一样被捡来后,离别雀无言下定论。
虽然他看上去小,但事实年岁要更大一些,只是营养一直不良,于是瘦骨嶙峋、外表显得比实际要小。和竺青因为饲养者横死而生的懵懂仇恨不同,离别雀觉得自己只是天然的命硬,或者说,对这个世界了无期待。生和死都是稀松平常,就像善和恶毫无区别,谁能一辈子作恶,谁又能一辈子行善?即使如此,和他也没有关系。
于是在陆生羽不察的某个雨夜——他不知道为什么相遇和离别总是骤雨——离别雀腰上缠着硝制好的白蟒皮,也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离开。事情只要不断尝试,总能寻找出一套合适的方法,陆生羽这次没能再找到并捉回他。
再后来第二个和他关系还算近的妖怪是房日青,这货借用了一半星宿的名字,却是招摇撞骗的惯犯,虽然他的骗术无伤大雅,他做出的骗局有时候还能导向些好的结果。和陆生羽抓着他不同,房日青更像是不近不远地围观他,哪怕他总是能戳穿就冷嘲地戳穿对方的言论,也似乎觉得有趣。
他们俩的关系终结在房日青被人抓住杀掉,离别雀听闻这消息的时候想,对方这么会骗人,想必是诈死。尽管后来房日青再也没出现过,像曾经那样隔着十步远摇头晃脑、轻缓摇着那把竹骨扇子。某天再下骤雨,离别雀突然想起,那用来制扇的竹子,还是初见时候房日青骗他砍的。
他发现比起全乎的孔雀妖,他这不知什么品种的混血,妖力反而增长更快。于是渐渐便觉得只是寻找食物的生活无趣,转而四处“砸人馆子”,妖也好、道也好,凡是听说厉害的,不论善恶,他都要去单挑。有时候胜、有时候败,遇到好相与的还会帮助疗伤,他也不推脱,遇到信奉有去无回的要将他彻底抹杀,他也每次能全冠全尾地离开。
至于深至见骨的皮外伤、或者粉碎经络的脏器内伤,似乎都只是生活的调剂。除去伤势愈合的速度日益加快,这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也无法让他提起兴致,要说他自己,似乎不那么想活,但又不想不明不白死去。到后来再次于踏仙门遇到陆生羽,他也只是觉得好巧。
被拉进门派和游历在外于离别雀而言并无区别,倒是跟随在自己和陆生羽背后的小不点白孔雀有时候让他发笑,这笑就像面对陆生羽旅途中莫名其妙的乐于助人、房日青莫名其妙的请他喝酒。所以小不点白孔雀,或者说阙西东在雷雨交加的夜晚来请他一块去破阵、夺走陆生羽的骨灰坛,他也只是觉得好笑,加入这莫名其妙的行动。
他觉得自己和这人间其实本没有关系,只是被一场场骤雨推着向前。雨点湿冷,就像他骨髓心间,难以被祛除的冰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