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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夏末,公交车平稳地前进,路旁的风景不断掠过,张晓琪那个还想当作家的老哥仍是愁眉不展,一副要把笔头咬碎的样子。
“妹啊,人总是要死的。”他的声音轻轻的,看着还没有家里黄狗高的妹妹,顿了顿:“这种话对你来说可能太早了。”
说完,他就拿起笔,在随身的笔记本上写写划划,在繁杂到连他自己也看不懂的灵感笔记里又添上了稀里糊涂的一笔。
“我知道人死是怎么样的!”张晓琪摇头晃脑地说着,声音不大不小,害哥哥紧张地朝车头那个抱着骨灰盒的中年妇女看了一眼。
幸好,她低着头,看起来睡着了。
“人死了以后,就会变成鬼,飞来飞去。”她指着骨灰盒,一副笃定的样子,害坐在妇女对面穿黑西装的男人有些茫然。
“没礼貌,不要到处指人。”
“我指的不是人!”她不服气地喊着,终于引起了那个在骨灰盒里钻来钻去的女孩的注意。扎着双马尾的小小脑袋穿过了骨灰盒,冲张晓琪眨了眨眼。
“哎,现在的小孩怎么这么没礼貌,咱家的家教是这样的吗?”高二的哥哥故作深沉,全然没注意那个双马尾女孩飘在了他们面前。
她挥了挥手,女孩也挥了挥手。
“只有小孩子才能看见我,因为我是鬼!”小女孩志得意满,抿嘴仰头,举手招呼道:“我叫夏甜,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张晓琪,我们来当朋友吧!”张晓琪大喊道,小小的手掌欢快地拍向另一只小手,穿过了空气。
“妈!张晓琪又发疯了!”
刚一到家,哥哥就马不停蹄的开始告状,但之后的话张晓琪已经听不见了,她留在院子里和新交的朋友玩耍起来。她坐在秋千上,似乎被微风所动,轻轻地荡着。
“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最近死的吗?”
“我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啦!”
“那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不是在骗人?”
“那是除了夏天,我其他时候都在睡觉,而且平时也没什么好玩的,大人都看不见我,朋友也都变成了大人,出门也没意思。”
张晓琪想想,确实如此,如果没人一起出去玩的话,夏天她宁愿一直待在家里。
“那你今天怎么出来玩了?”张晓琪问道。
“我有一个朋友,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了,我是来找他玩的!”
“有多远?比死了还要远吗?”
张晓琪想起了爷爷,爷爷被火化那天,爸爸说爷爷去了很远的地方。可她看见爷爷就在一旁,有些茫然地想拍拍爸爸的肩膀,却只能穿过空气。
这么接近,却看不见、摸不着对方,确实是非常遥远的距离。
“大概……比死还要遥远!”夏甜扁着嘴,不满道:“我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
“那你怎么出门了?”
“因为我的朋友回来了,我想找他一起去抓鬼火,像萤火虫一样的鬼火。”
虽然一点都听不懂,但张晓琪莫名有些羡慕。
“我能一起去吗?”
“你跟不上我的,我是鬼,我会飞!”
“诶……我也能变鬼吗?”
“变鬼就不能回家了,回到家了也没人看见,而且也吃不到麦芽糖。”
夏甜有些难过。
“那好吧。”
张晓琪还是想回家的,她眼里看着新朋友,心里想着冰箱里的大西瓜,一下跳下了秋千,直奔厨房而去。
“张晓琪!”
“晓琪。”
院子外,传来了两个孩子的声音。哥哥拉开了二楼的窗户,手里捧着西瓜,望了望院子外的人,便朝晓琪喊道:“你的小伙伴找你呢。”
张晓琪听闻,跑到了门边,跺了跺脚,又跑了回去:“不要偷吃我的西瓜!放冰箱里,等我回来!”
“弱肉强食乃是世间真理,妹妹莫怪我狠心……”哥哥喃喃自语,回到了房间,罪恶的双手就要伸向剩下的西瓜。
忽然,哥哥打了一个寒颤。
“不许偷吃晓琪的西瓜!”
夏甜飘在空中,胡乱地朝着哥哥挥拳,阴风阵阵吹过,只得了哥哥一句:“这空调可真带劲啊。”
小女鬼叹了叹气,实在无计可施,只能追着张晓琪离去。
平时回家少,到家后也不受待见,老爸一早就去鱼塘看鱼了,上个月他还在群里说今年的鸡泡鱼行情好,到现在已经忙了一个月了。老妈倒是没去小卖部那坐着,但整天躺在床上,也不和自己说话。
的的确确,是自己不对,在外地工作了两年也没回过家一趟,不受待见是自然的……但平时不也经常在微信上沟通吗?
王全乐叹了口气,总觉得家里有些压抑,决定出门散散心。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黑西装,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仪表。现在正是夏天,平时的他这个时候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敲键盘,现在却走在水泥路上,无目的地走着。
我要去干嘛?
小时候,他总会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河边玩,那时空调还没普及,就算有,大人也不舍得在白天开,在河边消暑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没再去过河边呢?
王全乐想起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朋友、一个孩子,虽然只是孩子,但那道身影却并不小,因为那时的他也一样小,站直了身体,也只能平视对方的双眼。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河岸公园,路过了大爷大妈,站在了一座新建的白石拱桥上。
他曾以为这个地方是永远不变的。
”所以当年,你就是从这个地方跳下去的吗?“
有三个孩子也在桥上,其中一个女孩双手撑在护栏上,半个身子露在了桥外,好奇地往下瞧。
“诶!”王全乐喝止道:“别撑在栏杆上,多危险啊,你家大人呢?”
“我不怕,我已经8岁了!”
小女孩轻轻地落在了地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莫名有些既视感。
“你才8岁。”
王全乐松了口气,环视眼前的三人组,两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看样子8岁已经是这三人里最老的了。
“以前……应该还没有这座桥吧……”一个一直抿着嘴的男孩突然问道。
“什么?问我吗?”王全乐愣了愣,开口道:“以前这里只有一座铁架桥,一些钢管接在一起,上面铺上几块木板,简单很多。”
“大哥哥,你也是这里的人吗?我怎么没见过你?”另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子问道。
”我小时候住这里……现在也住这里,只是不常回家而已。“
王全乐不知道自己问什么要回答这些小孩子的问题,不过反正他本来也没其他事情要做。
“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也能变成鬼吧?”抿嘴的男孩问道。
现在的小孩都在想什么呢……
“这个世上没有鬼,活着就是或者,死了就是死了。”
“只是大人看不见鬼而已,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女孩笃定地说着,仿佛在宣读什么诺贝尔奖得奖论文。
王全乐没有教孩子的兴趣,只是警告道:“别下水,这里以前淹死过玩水的小孩。”
他想起了那个身影,顿了顿,继续说道:“如果真的有鬼,那也是替死鬼,死了还想活着,要拿下水的坏小孩代替自己困在水下呢。”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
“气死我了!我才不是什么替死鬼!”夏甜跺跺脚,但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毕竟她只是一只鬼。
“困在水底,也比在家强。”关志杰愣愣地看着绿色的水面,出神道:“反正爸爸妈妈只会吵架……”
“我要宣布一个重大发现!”夏甜飘在空中,要所有人都要仰望她,好让自己的话更有分量:“刚刚那个人,就是我以前的老朋友!”
“可是他看不见你。”
“因为大人都看不见我!”
“那你要找他干嘛?”
夏甜思索了片刻,说道:“我想找他玩。”
“可是他不是看不见你吗?”
“但我还是想找他玩,我已经很多个夏天没有见过他了,想要做什么和能不能做什么,又不能相提并论。”
“我在姐姐电脑上看过!只要完成心愿,夏甜就会便变成一道光飞到天上,然后就不见了!”憋了许久不知道什么的陈嘉豪终于开口了。
“才不会发生这种事!”
“听起来好像放烟花一样……”张晓琪傻笑着,完全没听进夏甜的话。
吱吱喳喳,孩子们说着外人完全听不懂的话,得出了一个小小的结论。
那三个孩子跟了上来,望着王全乐的眼神怪里怪气的,虽然不相信这个还没他一半高的孩子能对自己做什么坏事,但莫名其妙被关注的感觉还是让王全乐心里有些发毛。
“叔叔……”
“叫哥哥。”
“我有一个你的朋友,说想要和你玩。”
王全乐微微张嘴又闭上,叹了口气,说道:“快回家吧。”
“夏甜、是夏甜!夏甜想找你玩!”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大声说道。
“哪听来的名字……说的什么呢……”
王全乐一时有些混乱,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孩子会提起那个熟悉、却又许久没听见过的名字。
“夏甜变成了鬼,虽然她死了,但是还是很想你。”
这是什么恐怖片情节吗?
虽然这种剧情有一种莫名的既视感,王全乐却没觉得有半点可怕,虽然曾亲眼看见过夏甜淹死,看着她的身体失去血色……虽然自己也很少再去河边……虽然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但想起她,除了难过,还是能想起一些快乐的时光。
要让他害怕那个曾经最好的朋友,还是有些难。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反正你们现在就给我回家,别在河边玩,是空调不舒服还是西瓜不好吃了?”
三个孩子相视无语。
“不如跟我们玩算了,说不定也能变成光呢?”女孩对着空气说道。
王全乐又叹了一口气,今天他已经叹了许多气了。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虽然什么都没吃,王全乐却不觉得饿。电视开着,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老家的灯已经有些年岁,随仍是亮白,却莫名有些暗淡,照不清一些阴暗的角落。
爸妈坐在桌子前,饭菜已经不再冒热气,但他们却没有动筷。
王长乐坐在了饭桌前,但桌上只有两对碗筷,并没有为他准备餐具。
自己铁定是惹爸妈生气了,王长乐咽了咽口水,想说些什么,却觉得那些话有千钧之重。
“对……对不起?”
“我知错了……我不该两年都不回家……但工作太忙,我也没办法……”
没人回应他。
“我难得回来一次,没必要这样吧。”
沉默。
“好吧好吧,”王长乐举手发誓:“我保证,以后有假期,一定回来一趟。”
安静。
“我也不是不想回来……只是我在这里又没什么朋友……”他又想起了她,回到故地,总会想起故人。
老爸拿起了筷子。
“吃饭吧。”他说。
“那我自己拿碗筷吧。”
他站了起来,四处扫射,在神台那拿起了一碗饭、一双筷。
他决定不去想一些不该想的事。
可老妈垂着头,什么也不说。老爸扒着饭,动作却机械地很,似乎想用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催眠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
“明天,你来吗?”老妈终于说话了,她的声音干瘪而又沙哑,和他记忆里的不一样。
老爸不说话,沉默着。
这个家,似乎陷阱了句号了。
对了。王全乐想起那个女孩的话了。大人看不见鬼。
“对不起。”他说:“对不起。”
没人听见他在说话,于是他逃进了黑夜里。
王全乐来到了公园,蹲坐在长椅上。
“夏甜?”他轻轻呼唤:“你在吗?”
一阵风吹了过来,他拍了拍风。
要说什么?他没想到,死亡是如此空虚,除了遗憾就再也没剩下什么了。
“大人就算变成了鬼,也还是见不到鬼吗?”他忽然笑道:“也是,也没说鬼不能是大人。”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他说道:“我活着的时候有很多目标、很多想法,但现在什么也做不到了。”
“你能告诉我,人死后还能做些什么吗?”
一点蓝色的火光从他眼前升起,越来越多的火光升起,连成了三个错别字:“抓 鬼 火”。
那些浮在空中的火似乎有自己的意识,维持不了太久的字形,很快便飘上了天。他跳了跳,想要抓住那些火光,却发现即便成了鬼,大人的灵魂也过于沉重了。
太多想法、太多遗憾、太多得不到的东西,像引力一样牢牢地抓住他。
风吹了过来,他决定顺着风走,来到了一处铁门前,铁门左侧贴着“招财进宝家家喜”,右侧贴着“财源广进人人乐”,上联写到“龙马精神”。
一处平凡的人家,他等了很久,直到今早见过的女孩打着哈欠开了门。
“夏甜说,现在是夏天、暑假,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不要想太多,就去玩吧。”
“我对不起很多人……”
“但你已经死了,所以该放下了。”女孩又打了一个哈欠,说道:“我要回去睡觉了……”
说罢,她关上了铁门,也不管王全乐。
王全乐只能回家。
路上的路灯白亮,但总会有一处地方现在阴影里,蝉鸣声响,河风柔软。
“夏天总会结束的。”他说。
“那我们就去追逐夏天。”风声说:“向南跑,然后向北跑,在更南的地方度过夏天,等到这个时候,就再回来。”
“夏天永远不会结束!”
王全乐莫名轻笑起来了,他向后望去,还是看不见那个身影。
不知不觉,已经到家了。
爸妈坐在红木长椅,面朝着电视。桌上吃剩的饭菜没人收拾,王全乐静静地坐在他们中间,靠在了椅背上。
“王全乐!我知道你听得见!”
屋子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他却望向了父母。
“出来玩啊!”
他站了起来,发觉世界忽然变大了。
“夏甜来找我了。”他说:“下个夏天到来之前,不用做我饭了。”
他像风一样离开了,牵着朋友的手,朝夏天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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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筹备长篇世界观下的一个npc们的小短篇,反高潮情节,写得有些痛苦和无聊
遇见那个人是在一个夏天,一切几乎像是注定的发生的一样,我恰好调到了新部门负责对外接待的工作,而那个人刚好也为了自己的私事来到了海源市。当时的新美国政府已经重建完毕了三年,对灾变猎人的管理也逐渐完善,尽管因为人手不足的关系,有许多应当待在监狱里的人也混在了猎人的队伍中,但在与我方的信息交流中也不会对猎人的经历有所隐藏。
“你的注册名是……snow,没错吧?”
那个人点点头,厚厚的黑色风衣与围巾盖住了脸庞,也仍能在衣物的缝隙间看见那惨白的、革质的脸皮。
“可以把你围巾放下吗?我需要确认一下你的外貌是否和证件相同。”
那个人十分配合,平静地解开围巾,显露了自己的真容。外貌和证件上那位中性的人类脸型一致,但不少细微之处略有不同,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了伪人灾变,但入境处已经证明了对面是完全的人类。
我信得过海关,但还是有些许细节需要确认。
“容我冒昧地问一句,你的脸……或者说你的皮肤怎么了?”
那张脸没有任何表情,就像系统输入了开闭嘴巴的指令,一串话就从那人的嘴播放出来:“一些背叛、一个仪式,把我变成了这样,国际灾变档案Q系列0723子分支有更详细的说明……”
“直接和我说吧。”我打断了对方的话,背景我早已了解,这次问询只是想在谈话中寻找一些直觉感到不自然的东西。在我们这一行,直觉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但时灵时不灵总是难免的。
那人沉默了好一会,似乎在准备措辞。那张冷淡的脸总是惜字如金,话多了反而让人觉得怪异。
“我是孤儿,在收养家庭长大,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还有他们养的狗。他们都信仰巴加央嘉,我是祭品,仪式成功了。”那人看着我平静的描述自己的过往, 那些背景档案里血腥、残忍的描写都极大幅度被对方简化了。
我想起了那人的档案。
该猎人共情能力极低,全身外皮因仪式完全坏死且出于匚匚原因无法植皮,没有痛觉与生存欲望,仅有杀死0723血祭仪式的受益者们这一目的,存在着一种机械式非情绪化的动力。
档案的最后如此写道:无论身上有多少异常,they都还是人类。
“你的人称代词是they吗?”注意到了特别的代词,我礼貌性地问道。
“……叫我白雪就好。”
“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
“有人说过……”白雪轻轻地抚摸覆盖在自己咬肌上的人皮,“我的皮肤纯白如雪,就……叫作白雪吧。”
对方看起来精神状态并不是特别好,这么害臊的话也能若无其事地说出口。
白雪按住了自己的脸,随着压力增大,一丝淡红色的脓血从颧骨边缘的人皮结合处渗出。我看得有点心惊,但想到白雪没有痛觉,又没那么难受了。
不得不说,确实没有比死人皮更白的皮肤了。
这次行动,是要猎杀白雪的最后一个目标,一个过去曾是那人母亲的人。
尽量把活干完,然后走人,这是部门对外单位的通用准则了,如果是以前接待外宾,大概还会带去吃几条肠粉展现一下海源市的好客,现在嘛……
现在是夏天,白雪像一块石头一样坐在椅子上,烈日当头下也不肯脱下黑色风衣,不敢想里面有多热。我只能给白雪一根冰棍,但对方礼貌结果后也不吃,只是把它放在车窗外,呆呆地看着冰棍在风中融化。
“不喜欢冰棍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对我有意见吗?
“我想等晚饭再吃,但到那时它就融化了。”
“奇怪的原因。”
白雪有自己的逻辑,我并没有追问,不抱有过多的好奇心对双方都好。
车子,那辆老旧的有车哼哼唧唧的在路上行驶着,在白雪的指挥下,我们绕了不少远路,花了半天才停在了一家妇幼医院前。
和我猜的没错,巴加央嘉是拥有轮回权能的邪神,祂的信徒即使死亡也不会消除记忆,反而能随着一次次轮回降生为畸形的胎儿。
部门在海源市各处都有眼线,而妇幼医院这种敏感点地方更是分配了一个小队进行灾变预防管控,我与他们交流了一番,并没有得到太多异常的情报。
我的直觉发话了。
“越是正常,就说明越不正常。”
白雪看着我,并没有太多话想说,只是看着我在车上现场向上级打了一份报告。不一会一整个军队就包围了妇幼医院,封锁线拉了起来,白雪正想动身,却被我按住。
“你有去的必要性吗?”
“你们能处理好异世金童吗?”白雪反问道。
“我们对各类灾变都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和应急方案。”
灾变应对部队开始设立隔离立场,我们被包围其中,目睹全副武装地士兵深入妇幼医院,大厅很快被控制,并无异常,无关的平民也配合着指挥,在接受检查后退居到安全的位置。
“在新美国,这不是我们处理灾变的方式。”
灾变可怕,但处理灾变后的收益也是超自然的,在新美国孤胆英雄或小规模队伍作战的形式下,很容易诞生出一些综合能力超群的强者。
“他们……都很弱,不如下级猎人,会死。”
下级猎人是新美国灾变管控体系中最下级的职称,中国的这种大规模、合作化、专业化的形式,注定大家都只是一台机器上的螺丝钉,没人能真正的独当一面。
“但我们的生存率会比下级猎人高许多,安全、稳定,无需孤胆英雄,也拒绝戏剧化的反转高潮情节。”
“……”
三楼发生了爆炸,浓烟滚起,一丝金光在黑雾中穿射而出,随后又很快呗熄灭。一位士兵站在了窗口,向大部队挥手,电台也适时传来了“灾变目标已消灭”的消息。
我提到嗓子眼的小心脏终于放了下来,说不担心是假的,刚刚的话我都是装着端着说的,直到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才轻松愉悦起来。
“你看……不是挺轻松的吗?”
我转过头去看白雪,才发现那人已经闭上了眼睛,靠在车椅上睡着了。
我还有好多话想和白雪说,比如灾变解决了必须二十四小时内离境,比如待会吃晚饭前要不要再买一根冰棍……
幸好白雪睡着了,不然我真的蠢到会和一个聊不到一块的人一起吃一顿饭,那还是挺尴尬的。
天已经暗了,车子吭吭唧唧地开在大街上,暖黄的灯光掠过沉睡的白雪,直到那人睁开眼睛。
“我睡了多久?”
“半个小时吧。”
白雪不说话了,平静而又专注地望着繁华的街道、悠闲的路人,似乎对关底最后一个boss平淡无奇的死亡毫无想法。
“我要做的事已经做完了。”白雪望着我,我才发现这是那人第一次注视别人。
“哦……”迟疑了片刻,傻不拉叽地问道:“那要买根冰棍,吃个晚餐吗?”
“好。”白雪说。
作者:黑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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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见那只怪物时,我正在回出租屋的路上。那时夜已经深了,我刚离开公司,满心的疲惫和麻木,而它就那样出现在公司附近小河裸露的河床上。
河边的小路没有路灯,我只能看见它大概的影子,大约是一个人形,有三米多高,脚很长,干瘪的胸膛没有连接其他肢体,似乎没有双手。
我的的确确被吓了一跳,但它的反应比我更大。没错,它也发现我了,它向我跑来,步伐极大,上身随着运动摇摇晃晃。不知为何,看着它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商家门前长条形的充气人偶,有些滑稽。
也许是它可笑的运动姿势冲淡了一丝恐惧,我得以颤颤巍巍地翻过了绿化带,走到了河边小路对面的小道上。
远离河道之后,我也没有停下来,眼睛一直注意着对面的情况。也许是时来运转了,它没有离开河道。
我再也不敢加班了。
我把这事和合租的舍友说了一下,他只是用有些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劝我换份压力没那么大的工作。
这事说不通。
但我心里的恐惧还是驱使我去警局报警了,警察很友好,听完我的描述后也是满脸严肃,拿出一张A4纸,刷刷刷地画了几笔,向我展示了一张鱼头人身的简笔画。
我恨周星驰的电影。
所有求助的行动都以失败告终,我只能自己努力了。
我走在上班的路上,周围行色匆匆的上班族给了我不少勇气,让我可以用凌厉的目光注视河面。
河水静静流淌着,几个不用上班的钓鱼佬还在钓着鱼,他们根本不知道河里出现过什么东西。某种意义上,相比无知的钓鱼佬,我是幸运的。
那条小河每天上下班我总会经过,白天的时候那条河里会有水,过去常常会有人在这钓鱼,也没听说过有什么灵异事件。原本晚上河里也会有水,但夜钓的人众多,河道管理处怕出事,便把水放掉了。
由此,我大胆推断,水底之下并非那长条无手人的栖息地,否则应该会有更多人发现他的存在,而不仅仅是我。
城市的河道里,鱼群会聚集在排水口处,对人类的粪便、废料,对鱼来说却是营养丰富的食物。
我看着排水口,俯视角度望不见里面的细节,但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丝明悟。
“那个长条人不在水里生活,它平时是在下水道里钻来钻去……所以它才会没有手,那样才更方便在下水道里行动!”
“我给你批个假吧……”组长看着我,有些无奈。
“这意味着什么呢……”离开公司时,我脑海里还转动着长条人住在下水道这件事。“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望向了路旁的井盖,一丝反光出现在了小孔之间。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腿软瘫倒在了地上。
那一丝反光转瞬即逝,但我已经知道了。
它一直在看着我。
再是害怕,缓过去了也不会坐以待毙,窝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不是我的作风,更何况还要上班,绝不能逃避。
我先是在淘宝上搜索了辣椒水之类的东西,但细想之后,又觉得这东西对长条人不一定有效,毕竟它生活在下水道那种什么乱七八糟都有的环境里,什么刺激性物质没见过?
刀子是最简单的防身刀具,但平日里不好携带,地铁也不能坐了,何况看那家伙的体型,我恐怕只能对着它的膝盖输出,甚至还没输出就被一脚踹飞。
爱,用爱感化它。
神经病,我真的是越来越疯了,爱你个头。
思来想去,我最后选择了上网求助,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怪谈相关的贴吧里,大家都觉得我的经历是编造的,但还是出谋划策,权当是消遣。
在排除了茅山法术和ak47等难以实现的方案后,一位网友的回复引起了我的注意。
“楼主,如果他是在下水道里生活的,那有没有一种可能,他能摸到你家的厕所里?”
我第一个想法是不可能。
但那种怪物,本来就不可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任何对其理性的思考都是不应当的。
于是,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望向了厕所。
出租屋的厕所是一扇不锈钢门,之前为了通风,我并没有关上窗户,风一来,便使得不锈钢门摆动着拍打门槛,发出“梆、梆”的声响。
要去看看吗?
我咬咬牙,拿起了水果刀防身,离开了出租屋。
再怎么样也要和下班的室友一起看!胜算更大啊!
我在出租屋的楼下等着,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旁边的井盖,直到舍友回来。谎称自己忘了带钥匙后,我便和他一块上楼了,口袋里的手紧握着水果刀,不敢松开。
“好臭啊,什么情况。”
打开房门后,舍友被吓了一跳,只因房间里全是干涸的黄褐色脚印。
“遭贼了?什么小偷这么缺德,这些他妈的都是屎吧!”
我跟在了舍友背后检查了出租房,确认它已经离开了,所有脚印的起点都是厕所,但舍友没有看出这一点。
经此一事,心中怒火愈盛。这狗东西,吓人就吓人,杀人就杀人,非得把大便涂满别人住的地方,有病是吧!
此怪不除,我誓不为人!
此时此刻,我怒气已盖过了恐惧。
组长批的假还没结束,但我还是回到了公司上班,把之前落下的工作都做完了。等处理完所有工作,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我背着单肩斜挎包离开了公司,仰望天空,只见繁云蔽月,除我身后电梯厅的灯光,再无其他光亮。
我还是害怕。
它已经出现在数十米之外。并没有太多声响,它一向很安静,奔跑着摇晃着向我袭来,就像一个被操纵的木偶。
能凑效吗?
我抓起斜挎包里的生石灰砸了过去,它却视若无物,一脚将我踹到了电梯门上。
完蛋了。我心想着,还是忍着痛,呜咽着按照网上的建议,拼了命地将生石灰撒到那只怪物身上。生石灰遇水发热,甚至于沸腾,这种化学反应也正常在怪物身上作用,但它却不觉一丝疼痛,任由自己的皮肤烧穿。
我第一次清晰地看见了它。它的脑袋细长,皮肤是一种病态的黄蜡色,乒乓球大小的眼睛并无眼皮保护,像鱼眼一样睁大。
我抓起生石灰,撒向了它的眼睛。它并无哀嚎,但却看不见东西了,胡乱的踢着四周,我趁机猫腰跑出了电梯厅,可接下来该干嘛?能干嘛?这个怪物几乎没有弱点,下一次再遇到自己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对着它吹了一声口哨。几乎是同时,它的脚便踹了过来,我一个翻身躲过,之前的伤口也更痛了。
我开始奔跑,没有掩饰自己的脚步声,而它也沉默地追逐着。因为身高不一的原因,我几次都被长条人追上,幸好因为眼睛受伤,它的准头一般。
就这样奔跑着追逐着,它愈发急躁起来,路上依稀有几位夜行的路人望见我身后的怪物,不由得尖叫起来,却没吸引到它分毫注意。
“这么恨我吗?我哪里得罪你了。”
它一言不发,没有回应我的抱怨。
虽然准头不行,但架不住攻击次数多,终于,我再一次被踹飞了,砸碎了玻璃门,落在了警察局的前台。
“我说的美人鱼。”被玻璃划伤、浑身是血的我,有气无力地对之前接待过我的警察说道:“是这一只。”
枪声响起。
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座城市的河道总是会被放水,裸露出河床本身,一些穿着防护服的人总是在河床上巡逻,时不时拿起手电筒,向排水口照去。
我知道这代表了什么,还有人和我说,那种东西,不止一只。
我躺在医院病床上,望向医院的厕所。磨砂的门板中,两根细长的棍状物浮现。
我按下了护士呼叫铃,几乎是同时,厕所门,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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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她的日子不怎么好过,可就旁人眼光而言,其实也就过着一种平凡而又重复的生活而已,每天两点一线,坐着地铁在公司和家之间来回,收点工资,攒点积蓄,享受一些无益却也无害的娱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生活就是如此,真实而又麻木,不是吗?
但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是真的,她总是期待着忽然有一些不一样的事情发生,带她过上另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或者,就那样死掉也好。要么变得更好,要么直接死掉,人就该如此。
但现实嘛,就像刚刚说的,真实而又麻木,她呆呆站在站台前等待地铁的时光多如凡尘,又混合了过去那些模糊不清如污水般的平凡过往,浸透了她前半生。
地铁来了,轮轨的噪音由远及近,白亮的车灯洞穿黑暗,就像夜里提着灯的骑士。
终于可以回家了。
于是她迈开了腿,向前一步。
“您好,您已经快到站了。”
莉子猛地惊醒,才发觉自己在车上睡着了。也不仅仅是睡着那么单纯,而是整个人干脆横躺在了椅子上,流的口水甚至沾湿了座位。
“抱、抱歉!”
她抹了抹嘴,慌慌张张地从小包里掏出了纸巾,擦了擦椅子。而乘务员也并无太多恼怒,毕竟负责车厢清洁的另有其人,于是,她也只是重复了刚刚说的话。
“您好,您已经快到站了。”乘务员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希望您能在接下来的旅途中享受人生。”
这话实在不像是一位乘务员该说的,莉子鞠着躬道着歉,眼光还是不由自主的望向了眼前的人。高跟鞋与黑丝袜,并非乘务员日常的装扮,深蓝的工装裙与外套搭配白色内衬更加重了那种感觉。继续从鞠躬的姿势站直,莉子终于看清了乘务员的脸,更确切的说,是经过了分明的锁骨与纤细的白颈后看见了乘务员的脸。
该如何评判呢?
只能说莉子有些嫉妒了。
无论如何,如此肆无忌惮的审视陌生人的外观总是有些失礼的,于是她收起了心思,交出了疑惑。
“你……知道我要在哪下车吗?”
“毕竟您的日程总是固定的。”
莉子皱着眉,抿了抿嘴,望向了列车门上循环滚动红字的led屏,不知是不是刚睡醒迷迷糊糊的缘故,她发现自己有些不识字了。她迷茫自己身在何方,呼出了肺部所有的气,坐在了椅子上。
“抱歉,我想再坐一会……去其他站看看。”
“您是有什么心事吗?”
“只是突发奇想……”
她原想就此敷衍了事,但乘务员歪着头,那双大眼睛盯着自己眨了眨眼,莉子便感受到了些许压力,只能继续说道:“因为每天都是这样……应该是有些无聊了吧,我想……要不要去终点站看看。”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乘务员似乎觉得说两句就熟悉了,按着身后的裙底坐在了莉子身边。
“您有什么心事吗?”
像个相识多年的好友一般,乘务员望着对面车窗的两人倒影,说道:“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
抱歉,我们两个不是很熟吧。
虽然原本是想说这句话,但最后莉子也只是“啊……嗯”了两声。
“不想和我说吗?”乘务员笑了笑。
长的好看的人自然有特别的魅力,但那温柔的语气才是让人难以招架的点。
“……我确实有些累了,可以坐在这休息一会吗?”
“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不会拦着您。”
莉子深吸了一口气,身体下沉,瘫在了椅背上。不知过了多久,列车仍未停下,乘务员也一直没有离开。她眨了眨眼,对面的车窗里便被无数的身影重叠,一个个疲惫、红着眼的人,挤满了镜子中的车厢,而镜子中的她也瞪眼张嘴,机械性地扭过头。
“嗯,这辆列车和您平时坐的不太一样。”不等莉子提问,乘务员便先开口解释起来:“这里是一个供人休息的列车,那些疲惫的、痛苦的、无能为力的人都能在这里熬过自己最痛苦的时光。”
“什么意思?”莉子愣了愣,又站了起来。
“人生,消耗一些人生作为代价,你就能用时间治愈自己的伤口。”
环顾四周,空空如也,只有车窗中的车厢是充实的。
随后,莉子望向了乘务员,说道:“你一定是疯了……再怎么说,我也没有说过要消耗什么人生……”
“可你已经无数次登上过这趟列车,在你放弃向前时,所有代价都已消费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
莉子茫然地望向乘务员,却被她身后车窗吸引住。车窗之内的身影有些模糊,但她却分明看见自己的脸上多出了几道皱纹。
又是一些平凡过往钻进了她的思维里,填补了时光的空缺,她做了什么?她应当做过什么,但一切又毫无意义,不值得为自己所记。慢慢的,又有至亲好友离去的记忆逐渐清晰。
那些离去的人……无论她接受或是遗忘,所有的记忆都因他们的离开有了一道清晰的分界线。那时母亲还没离开,那时喜欢的人仍能一起聊天,她的时光飞流而逝,唯有苦难的锚点清晰如故。
她想逃离,她坐上了急速奔驰的列车,但没到一个新的站点,总是会失去更多,只为人生仅有别离。
“就像我之前说的,去终点站吧。”
列车飞驰而来,她如樱花散落。
还在等车的路人似乎没预料到莉子的突然的行为,最后一刻,她听见了无数尖叫,但她全然不在乎。
她出生的那一刻,她也无法理解过父母为何笑着。
他们不知道吗?他们把她带到了一段不断失去的事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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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模仿假面骑士第一集的结构写的故事,有一定特摄元素,但并非同人。
现象病,一种本质上是超自然现象的疾病,患者通常会在多数人狙击的区域发病并当场死亡,而尸体又会在数秒内,以恐怖的姿态复活。
现象病,比起病,更像是一种现象。
街上静悄悄的,繁华盛景不复以往,人们分散地很均匀,堂堂中华大地的街道上竟出现了一种北欧特有的性冷淡风味。
事实上,自第一起现象爆发以来,其在五年造成的伤亡也只有区区两千三百二十七人而已,甚至比不上一些常见的小感冒。
和它造成的伤害相比,现象病的表现力更震撼人心。
张杰踩着自行车在街上兜兜转转,马路畅通无阻,他的小电车肆意狂奔,背后保温箱里的蛋炒饭、马铃薯和剪刀岁月静好。
人嘛,就算不出门,还是要吃饭的。张杰正是这个时代的外卖员,虽然无人机已经十分发达,但它也无法覆盖那些信号不好的城中村区域。
虽说享受耳边掠过风的感觉,但张杰不敢开太快。须知君子慎独,人就是容易在过分自由时得意忘形,既然马路上空空荡荡,那唯一的威胁就是张杰那可能膨胀的自信了。
谨小慎微,这就是在这个时代外卖员的生存之道。
“叔叔,是我的外卖吗?”
不等张杰停下车,一个十三四岁的初中女生便迫不及待地发问了。虽然她眼中抱着渴望,但还是保持着在这个时代理当保持的安全距离。
“手机尾号多少?”
张杰边说着,边打开了保温箱。
“9095。”
“嗯,”张杰瞄了眼单子,平静地说道:“不好意思,不是你的。”
“哦……”
少女拖长了回应,又蹲坐在路边,离张杰远远的。她穿着学校的绿色校服,倒也不担心走光。张杰刚想走进去,楼道里却有一个影子冒了出来。
那只是一个简单的快速印象,对方是一个男子,黑着眼圈,鼻子、嘴唇、耳朵钉着各种金属制品……
他花了两秒时间下了判断,眼前这个哥特男可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抱歉,借过 ”哥特男说罢,与张杰擦肩而过。
尽管并没有提供更多信息,张杰却不由得有些毛骨悚然。
并不是因为对方打扮古怪,仅仅是他已经好多年没与人如此接近了。
因为现象病,人们总是与家人之外的同类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而张杰在很久之前已经没有家人了。
这就像一头雄狮,被另一头雄狮踏进了领地。
“我就是他妈的一头野兽。”
张杰突然自言自语,又被自己的莫名其妙的话给逗笑了。
他不再多想,三步做两地爬上了四楼,停在了502的门前。他刚想按门铃,门便自己打开了,一双疲惫且布满鱼尾纹的眼睛透过门缝望向他。
“放地上就好了。”
张杰点点头,只是说了声:“麻烦点个好评哦。”便走了。
直到他走到二楼,502开门的声响也依旧没响起。
在过去的人看来,这一切的生疏与冷漠也许会让人觉得古怪,但现在嘛……只是日常而已。
待张杰走到一楼,一个黑色的背影挡在他的面前,正是那个身上订满各种金属,一看就不能在早上儿童档出现的男人。
被人挡路,张杰倒是不慌,因为那个男人的目标完全不是他。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那个初中女生捧着两盒子的披萨,瑟瑟发抖地说道:“你快走开,再不走……我就叫人了……”
“只是想问几个问题,不用紧张。”
男人对女孩说话,眼珠子却转向了张杰。那女孩也是,用一种可怜兮兮的眼神望向了他。
“我不着急。”张杰微笑着,坐在了楼梯上,他实在是不想与人有过多纠缠。
那男人长舒一口气,像是表达诚意一般,掏出了一张身份证和一张名片,递给了女孩自我介绍道:“我叫王浩诚,一位志愿者。”
女孩并没有接过名片,反而后退了两步,疑惑地问道:“志愿者?”
“负责处理一些孤独死者遗体的……志愿者。”
“但是你之前问的人家里,明明有两个人……”
“那和老板跟我说的不一样啊……可以细说那家人的情况吗?”
目的暴露无遗了啊,志愿者什么的全是骗人的吧。张杰暗自吐槽着,打开手机刷起了视频。
“我不敢说太多……反正,那里总是很吵,有个阿姨和姐姐住在一起,但是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姐姐了。”
“嗯……那位姐姐不上学,也不工作吗?”
“我不知道……只是经常听见她们在吵架。”
“能具体说说吗?她们吵架的内容。”
“我不知道。”初中女生摇摇头,说道:“再不回家,爸爸妈妈就要出来找我了,他们也只是让我出来拿个外卖而已。”
王浩诚叹了口气,抓了抓左耳的耳钉,让了道。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女孩什么也没说,只是飞也似地往楼上跑。经过张杰身边时,又让他有些心悸。
实在靠太近了。
“502的餐,对吗?”王浩诚看着张杰,身子堵在楼梯口。
“别问我,再问报警。”
两人对峙着,一动不动,张杰是有底气的,因为他坐在楼梯上,比站着的王浩诚轻松多了。
楼道里,惨白的灯光照在对方脸上,张杰望见那双眼珠子没有一丝光渗出,如黑夜一般沉静。
“跑。”
“什么?”张杰有些茫然。
“快跑!”
王浩诚猛地向前,抓住了张杰的手腕,猛地一拉,就要将他扔出楼道。
风掠过他,他飞翔着,砸在了血色的牢笼上。那凭空出现在楼道出门的血液质感的细长柱子吸附着他,蔓延出蛛网般的脉络,将他的恐惧紧紧抓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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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预感,战争快要结束了。
我出生在一个无神论者的国家直到12岁,怀疑论的种子早在我心底生根发芽,即使后来和父母一起定居在锡安,也只是为不信神的树苗修剪枝叶罢了。如果说出来不会被复国主义的同僚杀死的话,我就会大大方方地说出来:
“我不属于这场战争。”
艾拉对我的话不置可否,那张布满划痕的玻璃面罩下看不出任何情绪。她只是耸耸肩,用电子合成音说道:“打完这场仗,我就回老家结婚。”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身体还和『鹦鹉螺号』机体连接在一起,几十条纤维管连着她空荡荡的下半身,血色的心脏在合金骨骼的间隙中有力地跳动着。
“啊……恭喜。”
我不怀疑艾拉的功勋战绩,但以她现在这副样子,想要结婚还是太困难了,细究下去,又可能出现一些令人尴尬的回答,我也只能敷衍了事。
“不问问我要和谁结婚吗?”
“和谁?”
“呵呵。”艾拉的头罩上闪过了一个字符组成的笑脸表情。
她没再继续说下去。
像她这样的机体驾驶员总是这样,虽然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但因为多数器官已被摘除,大脑也接入了各种各样的模拟程序,平日里总是浑浑噩噩的样子,根本分不清现实和梦境。这也是我能放心和她说心里话的原因。
如今战事激烈,随行的护理师和士官长早在七天就被不明流弹削掉了半个脑袋,尸体还在『鹦鹉螺号』的后备仓里,我不敢想那些尸体被颠成什么样,我总害怕自己也会被关进去。
不过看艾拉的精神状态,如果我真的死了,大概率还是要被弃尸荒野。
滴滴答答,几滴浅白色的排异抑制剂滴在了地上,我在晃晃荡荡地驾驶舱里检查着供给管道的密封性。虽然护理师死了,但她留下的手册还指引着我如何维护驾驶员的生理状态,如今身兼机械师和护理师两职的我真应该多涨些军饷,只可惜没人知道。
“刘。”
“刘。”
电子合成音在驾驶舱内回响,呼唤着我的姓氏。
“怎么了?”我拿起一卷黑胶带,总算是找到了漏点。
“我做梦了,我还在军校学习。”
她的面罩上保持着笑脸表情,只是电子合成音透露不出一丝情绪。
“我在射击场,靶场的靶子画着各种形象,有成年的恐怖分子,也有妇人、小孩,我收到的指令,要射击,让子弹命中那些靶子。”
“长官。”她呓语着。“长官,她们有的还是孩子。”
“长官说,不。”
“她们只是木板。开枪、开枪。”
艾拉沉默下来了。
我从未想过她听从士官长的命令向平民开枪时想过什么,我只知道,她扣下扳机时从未有过犹豫。在驾驶舱内能得到的信息并不多,我只知道,外面再也没有人们的声音。
“你还好吗?”我忍不住问道,担心艾拉会因为ptsd将枪口对准驾驶舱,拉着我一起下地狱。
“我很好,刘。我在军校的成绩很好,长官对我另眼相待,家人也为我骄傲。”
“每个人都对我说,我在保卫自己的祖国、我的信仰,我应该为此骄傲。”
“但刘,你,从未否定或肯定过我,对你来说,我是什么。”
现在的艾拉似乎前所未有的清醒,我有些后悔过去七天里,因为寂寞而对她无节制的絮絮叨叨了。
“大概是……能带我回家的人吧……”我有些心虚地说着诚实的话,如我所言,没有她带着,我根本不可能回家。
“你又是为什么来到这里的。”
“工作,只是工作……我在综合航天公司上班,上着上着就到这了……”
“难道,你没有负罪感吗,因为你的帮助,我才能杀那么多人。”
我沉默下来了,这事,我还真没想过。
思维在大脑里活动着,一边思考,一边构筑成话语流露:“战争不是我发动的,我本身也不是想来这,这次回去我也不干了……”
话是边想边说的,处于过去七天肆无忌惮交谈的惯性,我忍不住问道:“你前脚还说自己为此骄傲,后脚就问我有没有负罪感……”
“我只是做了一个梦,刘。”
“我梦见战争从未开始,我邻居家那位蓝眼睛的男孩结了婚。亚伯拉罕……他叫亚伯拉罕……”
我想起了我们的士官长,那双蓝色的眼睛如今已变得浑浊,关在了后备仓里和护理师享受滚筒洗衣机的体验。
“我是谁。刘。我是驾驶舱里残躯。还是梦里的新娘。”
“你是链接认知失调综合征的患者。”我安慰道:“等我们回营地,打几针抑制剂就没那么多想法了。”
我心里的不安愈发强烈,没有专业护理师的帮助,我只能勉强维持艾拉的生理状态,如今这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恶化。
但现在距离营地只剩十公里了,只要再坚持五分钟。
“我梦见自己在做早餐,切下的火腿变成了婴儿的小臂。”
“我梦见自己在公园散步,摘下的花朵变成了女人的眼球。”
“我梦……”
还没等我有任何反应,驾驶舱内的所有灯光都暗了下去,『鹦鹉螺号』关机了,但前进的惯性不减,迅速倾倒,带着我扑向墙壁,狠狠地撞了一下。
我眼睛一黑,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驾驶舱内已恢复正常,各种仪器指标有条不紊地运转着,驾驶座上空空如也,只留下一副头罩。种种现象表明,驾驶员艾拉已经脱离了机体。
可就她那副没手没脚的样子,没有其他人帮助,根本不可能离开驾驶座一步。
来不及多想,我带着满脸的鲜血打开了舱门。
面前是一个小村落,但只有两三户人家透着灯光。顺着软梯爬下,面前有两栋房子,其中一栋被『鹦鹉螺号』卸下的后备仓堵住了门,不是能进去的样子,我便走到了另一个栋房子面前,哪里的木墙油漆斑驳,门前花坛杂草丛生。
木门一推就开了,屋内的家具铺上了防尘布,但依旧脏得不行。我走进了厨房,拧开了水管,流出的液体带有绣色,等了好一会才变得清澈。我抹去了脸上的血垢,额头上的伤口痛的不行,过了好一会才缓了下来。
我抬起头,门口站了一个小小影子。没等我说话,那黑影就消失了,并非离开,而是像浮尘一样消散。
厨房的门口有好几条刻线,最低处的那一条刻线旁写着一个名字,还有一个数字。
艾拉,7。
我走出了房子,『鹦鹉螺号』停在那,它的面前还多了一辆警车,车头灯亮的不行。
“以斯拉·刘。”逆光里的黑影高大且威严,我只能看见对方的皮鞋擦得铮亮。“两天前,带着『鹦鹉螺号』逃离了前线,摧毁了三架拦截的督查机,是你没错。”
“是我吗?”我苦笑着说道:“我有能力驾驶『鹦鹉螺号』吗?”
“即使没有能力驾驶机体,驾驶员也是受你控制,听从你的命令的。有什么狡辩,到军事法庭再说吧。”
男人摸向腰间的配枪,缓步向我走来。我认命地举起了双手,满心的疲惫,已经没有心思去思考该如何证明自己无罪。
等待我的是什么?判刑?监狱?处决?
我只知道,我的战争结束了。
忽然,一声轮轴转动的响声传来,没等男人有所反应,树木般的铁指已经夹住了男人的大脑。“啪叽”一声,挣扎着的手脚垂了下来。
我沉默着,看着高大的『鹦鹉螺号』单膝跪在我的面前,驾驶舱打开,从中垂下的软梯随风飘摇。
我回到了驾驶舱,驾驶座上依旧空无一人。
“艾拉和亚伯拉罕到家了。”一个电子合成音从说道:“接下来,送你回家。”
『鹦鹉螺号』自顾自地运作起来。
“如果之后被抓到,我就说自己被精神错乱产生自我意识的驾驶系统绑架了。”
“那么,我会帮你作证。”『鹦鹉螺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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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体开始崩解了,最先是指头,指甲盖松动,拉扯着黏糊的浊液掉在了泥地上,无声无响。所有的死亡都是安静的,但迈入死亡的前一刻总是喧闹的,他不由得开始哭泣。
“你不该喜欢她的。”
像是有人在耳语着,但这里分明只有自己一个人。那耳语也若有若无,在崩解的痛苦下,什么教训、劝诫都是无意义的。
“真可怜,真可怜。”
不知谁又在说什么,但他也听不见了,十指的血液开始腐败,皮肉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一股子他曾想百般掩盖的讨厌腥味散发出来,“啪嗒”一声,什么摔在了地上。
是什么掉了?
他的世界本就灰蒙蒙的,只能察觉动弹的物体,但如今,他连那也做不到了。
是的,他的眼珠子掉在了地上。
多可惜啊,多可惜啊,她还夸赞过这双眼睛神秘而深邃,藏着数不清的秘密。但那秘密却有浅薄而寡淡,仅是几句爱意就能阐述干净的,实在不是她所期盼的宏大。
他又忍不住哭了起来,黄色的脓液从空荡荡的眼眶里涌出,就客观描述而言,那已称不上是眼泪了。那该是什么?
死亡,他的眼眶中涌出了死亡,滴答滴答地落在了地上。
他尚能迈步前进,却还是无处可去。
一道伤口,顺着下颚下拉,撕开了他的胸膛。那胸腔里没有心脏,只有两片灰色的肺叶垂死挣扎,撕扯着愈发稀薄的空气。
心脏呢?心脏哪去了?
他曾愤怒地指责对方夺走了自己的心,而争执毫无结果,到最后也只有自己在讲,她的回应唯有沉默。
到最后,即使不说他也明白了。他的胸腔里本就空无一物,只有黄金和美食交杂的欲望,那里本就没有心脏,只是他妄想自己会深爱着某人某事,将那些非我为他的存在塞入其中,视为心脏。
即使他用话语欺骗自己,但行为却早已暴露了本性。他从未向她献上一束玫瑰,脑海中或许闪过他的身影,但也转瞬即逝,唯有寂寞的时候才会提起一二。
他的发丝一根根落下。
他从未爱过她。
“是这样,是这样没错。”
他开口说话了,声音也越来越微弱,消散在空中。
万事万物总在消逝,爱上她,也只是对死亡的恐惧而已。他总以为,每个人都以为,只要能让珍贵的事物填满胸腔,死亡就不会那么恐怖,就像填满棉花的玩偶,落入水时总会比一张毛皮要完整。
有的人妄信权力与金钱,但它们也会随死亡流逝;有的人偏执信仰会就自己带上天堂,但等待他的更有可能是无际的黑暗;有的人渴望功绩与发明能将自己定格在历史上,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能力。
爱啊,爱,也许是,最廉价的,能让人面对死亡的事物。
他的左小腿嘎吱一下,掉了下来,然后再也接不上了。但他还得继续向前。
人生仅是一条赴死的路。
有的人能将爱塞满胸膛,自由而坦然的接受死亡。而有的人自以为是的爱,但那也仅是自以为而已。无论心里怎么想,爱总是要付出行动的,而他予她的,也仅有单调的情话。
他对时光挥霍无度,又祈求时光予他仁慈。
他述理想伟大无私,又未予理想一点血汗。
于是在人生的这场崩解中,他一无所有地面对死亡。
他的心本就空空荡荡的,如今连溶解脑浆也自口鼻流出,皮囊扩不住脂肪,血与最后的泪液一起留下。如今的他仅剩半身的骨,仍爬行着。
他当真是明白了,自己不过是一阵风,他的死也如一阵风,即使专注凝望,所见也只有虚无。
人还有有下一世吗?下一世又该如何?是继续蹉跎半生,自我欺骗?还是当真能填满胸腔,了无遗憾地死去?
不,没有下一世。
他停了下来,骨也崩解成灰,所有恶心的、粘稠的、难闻的,全部渗入了大地,与无机相融。
死亡的尽头,仅有一片黑暗,那里什么也没有。
他的灵魂仅能拥抱着自我,孤独地漂浮在空中。
到了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胸腔里并非什么也没有。愤怒、嫉妒、不屑、贪婪,那原本的自我开始撕扯、咒骂着他。则趣果无间,受苦无间,身无间,时无间,形无间。丢了的心终于在这里寻回,也是为了焚心痛身,如佛曰:“受身无间永远不死,寿长乃无间地狱中之大劫。”
他是自己的无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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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有九命,纯是造谣。也许会有别的猫猫说自己过马路被车碾过后还活着什么的,但个别案例不具备参考价值,就广义上的猫来说,命只有一条。不管别的猫怎么想,反正三花是这么觉得的。
三花是老死的,虽然皮毛依然漂亮柔顺,但一口烂牙也吃不下什么好东西了。作为城中村一霸,三花向来对软乎乎的猫条不屑一顾,顶多是在相熟的人类规劝下勉强一试。
如果不能痛快猎鼠、大口吃肉,那倒不如死了算了。三花就是这么打算的。
城中村里有个小祠堂,端午或是年末的时候,总会有一些年轻人在里面练习打鼓,所幸三花死的那天是开春,祠堂里只有一个老人在打扫,安宁静谧,不至于吵吵嚷嚷地上西天。
能死得安稳些,总归是好事。三花虽然身体不好,但还是费了老大劲爬上了祠堂入口起算的第三根房梁顶上,闭眼就等死了。
如果有人问起为什么要选择祠堂去世,三花的理由是没有理由。
猫不是人,做事不需要理由。
于是它就痛痛快快地就死了。
眼睛一闭,就像要睡着了一样,一切事物都在远离,与此同时,还有很多很多生前回忆像气泡一样飘荡在四周。但猫毕竟是猫,记不住太多东西,于是气泡里也只有各种各样的美味,老鼠、米饭、红烧肉,来自垃圾堆、老鼠洞和人类敞开的窗。
三花飘在空中,叉开腿、卷着身子、舔着屁眼,记忆中的美食滑过舌尖。
三花生前从未想过,原来猫死后也是可以舔屁眼的。
死后的世界迷迷糊糊的,一切都飘来荡去、颠颠倒倒。三花回了回神,落在了地上,而祠堂里的老人却站在天花板上打扫着,天花板也变成了坑坑洼洼的石板。
见此景象,三花愣了愣,然后继续舔屁眼。
只等它舔得舒心了,才开始慢文斯理地研究周围的一切,它毛茸茸的身子跳了跳,在空中轻飘飘地调整身体,落到了天花板上,整个世界便颠倒过来了。
老人没有觉察到三花的存在,三花便喵了一声,才引得老人转身。可老人眼睛望着三花的方向,瞳孔的焦点却聚焦在了它身后的地板。
毕竟都是老东西了,看不清也很正常。只因大家都是老东西,三花对老人还是谅解的,它踩着石板飘乎乎地飞了过去,脑袋顶着老人的腿滑过。
直到这时,老人才发现了三花的存在,在他“嘬嘬嘬”地叫着,伸出手想抚摸三花,却扑了个空,最后一个人呆站在原地,怀疑自己见鬼了。
“原来如此。”
三花总算明白了,原来死掉的意思,就是不能被人类摸来摸去。
这确实是一件遗憾的事,但三花本就是在城中村四处流浪的野猫,人类的摸摸只是旅行的一刻温存, 自己舔自己才是三花生活的主旋律。念及至此,三花便痛痛快快地离开了,只留老人傻站在原地。
老人站了许久,也不害怕,只是双手合十,笑着向列祖列宗拜了拜。
三花在城中村漫步,在人群间穿梭,似乎没人能发现它,平日里常常忽然从它身上滑过的手掌消失了,倒是那条被养在发廊里的小柯基望见了它,不断吠叫着。三花也不和柯基客气,轻飘飘地穿过玻璃门,一巴掌呼到了柯基脸上。
事实上,三花什么也没拍到。它的猫掌穿过了柯基的大脑袋,只有微风掠过它的爪子,但柯基还是被吓了一跳,呜呜咽咽地躲在了理发客人的围布下,吓得客人跳了起来,连带发型师失手了,让那颗修剪中的脑袋呈现出一种让中年男人在卫生间里对着镜子皱紧眉头的景观。
整个发廊都热闹起来了,但这不是三花的问题。它昂首挺胸,像胜利的将军一样离开了。
天已经黑了许久,城中村的招牌文字发出了或红或绿的光,猪脚饭、烧腊、蒸饺、肠粉、水饺和小炒的味道逐一飘过。三花粉嫩的小鼻尖动了动,肚子里的咕咕响就消失了。虽然不清楚原理,但三花可以骄傲地宣布,自己掌握了靠气味吃饭的技巧。
三花走着走着,飘了起来。身下的人们像河流里的叶子一样流动,流向饭店、酒吧,还有自己的家。
万家灯火在三花身边亮起,封了防盗栏的房间里,一个小屁孩装模作样地读着书,眼睛却不时飘向桌子上的手机。父亲戴着不方便摘下的安全帽,提着两盒街上买的叉烧和烧鸭回了家。早早下班的母亲也煮好了青菜,准备好了碗筷,就等硬菜上桌。
风一吹,三花就像蒲公英一样飘到了另一个家。
男人和女人早早地吃完了饭,歪七八扭地躺在床上玩着手机、刷着抖音,床很小,女人的脚搭在男人脚上,不过几秒,男人的脚又搭在了女人脚上。三花理解这种斗争,对猫来说,将猫掌搭其他猫或人上是王者的特权。但这场战争还没分出胜负,便有一阵风吹来了。
这次只有一个男人,没什么好看的,就是在那自我陶醉地对着手机唱着情歌而已,三花伸了伸身体,发现手机屏幕那头甚至只是一张刘亦菲的照片。三花在空中不断卷曲、伸展身体,就算没风也能快速掠过这个无聊的场景了。
户户人家,或喜或悲。繁花杂草,如蝶掠野。
终于,三花看困了,它张开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在风中睡去了。
作者: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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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这篇故事是本期另一个作业世界观的延伸故事: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81387/
备注2:大唐蒸汽朋克世界观……
“你听说过杀人诗吗?”
“杀人的剑多的是,杀人的诗,倒是闻所未闻。”
“但这片大漠就是有这样的传说,一个佩剑的侠客,骑着摩托,常常循着铁路周游,对付那些劫路的驼匪,有时也会深入沙漠,追杀那些躲在世外绿洲的亡命凶徒。”
“他用什么杀人?”
“用剑。”
“那能称得上是杀人诗吗?”
“他的诗不杀人,但他写的诗太好,又喜欢把自己的杀的人写进诗里,许多蹉跎一生的武夫,都想死在他的剑下,活在他的诗里。”
“那他应该很有名。”
“但你不认识他。”
“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你认识他,一定知道他喜欢巴蜀的剑南春。”
“像你一样?”
“像我一样。”
刀客握住酒杯,尝了尝剑客带来的酒。
“好酒。”
“这种酒有一种好处。”
“什么好处?”
“好喝。”
刀客握紧了刀把,想要给桌子对面的黑衣剑客来一刀。剑客似乎没感受到来自刀客的杀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话。
“杀人诗杀人前总是会喝剑南春。”
“为什么?”
“因为好喝。”
泥屋之外,狂沙掠空,遮天蔽日,而泥屋之内,昏暗异常。刀客寻思,如果黑衣剑客的宝剑出鞘,一定能照亮这里,想到这,一个问题产生了。
“杀人诗喜欢和别人讲自己的故事?”
“不喜欢。”黑衣剑客小酌一杯,继续道:“但他总想给别人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认错的机会。”
“被杀的人要认什么错?”
“杀人诗揭了一张悬赏。碎叶城,流人村,张家二十三条人命。”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但还没久到所有人都忘掉。”
“是啊。”刀客浅笑一声,说道:“至少犯错的人,永远也忘不掉。”
“欠下的命,还是要还的。”
“我知道。”
沉默。
异常持久的沉默。
刀客盯着剑客,想看清他的剑。但剑客的剑却不动,只有酒杯在动。
“还不动手吗?”刀客沉声问道。
“动什么手?”剑客将视线从酒杯移开,迷茫道:“我又不是杀人诗。”
刀客拔刀了,寒光映人。但刀只拔了一半,剑客便退到了门口。
“你到底是谁?”刀客眼光凶狠地问,语气里却没什么杀意。
黑衣剑客扶着门把,冷静地说道:“我叫汪伦,杀人诗叫李白,我只是比较喜欢杀人诗这个人,所以来体验一下偶像的生活。”
“你……”
“别生气,如果遇到李白,帮我和他问好。”
说罢,汪伦就开门准备离开了,狂沙灌入了这个小小的泥屋,酒桌登时蒙上了黄尘。
“等等,我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走到一半的汪伦在门外探出头,一副有问必答的模样。
“你说的杀人诗,他的剑快吗?”
“很快。”那张脸笑着说:“非常快。”
汪伦终于走了,刀客站在原地,想着事情。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黑影从沙暴中出现,走入了泥屋。来者身着黑衣,腰佩长剑,懒散的目光扫过了刀客,张嘴打算说些什么。
“我错了。”刀客抢先说到:“但是有些债,也不是一句错了就能还清。”
“让我试试你的剑吧。”
刀客握住了刀柄,肌肉紧绷。而剑客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握住了剑柄。
一瞬之间,寒光迸裂。
剑客转身离开,关上了门,但看见漫天黄沙,又叹了口气,回到了屋内,独自一人坐在酒桌前。桌上已有一瓶开封的酒,剑客也毫不客气地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好酒。”李白感叹道。
作者: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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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应聘公司的测试题,刚好(强行)贴合LP选题……
“广州府,南越蛮番之所,自先秦、新朝历代流人的迁徙,已得教化,但毕竟和长安相隔千里,始终难蒙天恩。”
“这种地方,只是出些豪强士绅、乱寇贼头也不奇怪,但那山月阁……学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
少年低头,骏马嘶鸣,老者闭目。过了许久,老者终于说话了。
“还记得袁天罡从山月阁带回的《天文学基础》吗?”
“学生记得,只是听说天师将那书上呈陛下数日后,就被投入大牢……这是能说的吗?”
“你要记得自己是谁的学生,只要是为国为民之事,没有什么不可说的。”
“学生明白!学生虽不明书中记载,但能让天师落到如此下场……想必是大不敬之事。”
“受陛下蒙恩,我看过那本《天文学基础》……上面记载的无非是些连傻子都能看懂的天文之理。”
“天文之理、国运之学,会如此简单吗?”
“哼,当然简单,因为那书不会像太史台那群牛鼻子那样喜欢故弄玄虚,天上星数流转之势,只要五页就讲清了,虽然那什么牛顿力还是不太懂,但也能大概明白。”老者咧嘴一笑,说道:“你见过李淳风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吗?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张嘴半天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如果单是天文之理,那袁天师又为什么……”
“因为那书里也只有天文之理了。《天文学基础》通篇只讲星相本源、星势流转,太史局验算了三个月,也确认书中知识可信无疑。”
老者抚须道:“此书的作者,对星辰日月的认识已非凡人,李淳风那小子,甚至说出了『可比周易』这样惊世骇俗的话……但这样的奇书里,却没讲一点『天命』,就好像国玺上刻着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只是一个笑话。”
“先生,这可是大不敬……”
“有什么大不敬的?在圣上面前我也这样说,他也没拿我怎么样。”
“我不好说,袁天师不就坐大牢了吗?”
“年轻人就是要多去牢里历练历练才能成才,想我四十六岁那年……”
“我能和您一样吗?”
“你多坐坐就懂了。”老者笑道:“对了,我来考考你,你觉得我这次受陛下之命来广州府五羊城,是为了什么?”
“都督府已经过去了,就算您带了鱼符,也不会在五羊城内召集兵马,应该不是为了剿灭山月阁而来……”
“那也未必。按袁天师所言,山月阁主会根据客人的愿望推荐书籍。”
魏征从袖中拿出鱼符轻柔慢抚,若有所思。
“就看山月阁,会给我一本什么样的书了。”
“这些要全部运回去吗?”
少年望着眼前堆成山的书籍,甩甩脑袋,好像在判断眼前的一切是否真实。
而山月阁主,那位脚上穿着跣子的不修边幅的年轻人,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道:“您老要的书,小店实在没有……”
“要大唐千世万世流传下去确实强人所难,没有便算了。但这些书……”魏征抚过着眼前一本本精装书,瞪着眼说道:“《史记》、《汉书》、《三国志》、《魏书》……这些史书国库亦有收藏,但《宋史》、《法国大革命史》、《现代世界的诞生》、《明史》、《剑桥中国史》、《罗马帝国衰亡史》……又是什么?”
“还有……”魏征拿起《新唐书》,直视着山月阁主,颤声道:“这又是什么?”
山月阁主眼神躲躲闪闪,咽着口水说道:“懂的都懂,不懂的我也不好多说,这事牵扯太多,懂的都懂……”
魏征瞪了山月阁主一眼,不再多话,翻开《新唐书》一目十行地读了过去。他抓着书的手愈发用力,冒出青筋,就这样坐在山月阁前,一遍遍地看书,读完了《新唐书》便是《五代史》 ,一本读完便是下一本,任凭学生如何劝告也不肯离去。学生与山月阁主只能撑着伞,轮流照顾魏征的起居,不敢怠慢。
他不时会停下,但依旧一言不发。
而这位老者读了十天十夜,最后,他长叹一声,嘶哑道:“就算这些史书记载的都是真的……知道了又如何?躲过了一次,还会有下次,千世万世不变?不变的也只有循环,兴亡盛衰,众生流离……”
“所以说懂的都懂,事实就是我也不懂……但历史不是圆也不是直线,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总该……是有为此拼搏的动力的。”
“再者,人虽渺小,再是伟大的人,在数以千千万万兆的历史里不过几十页、几百页、几千页的字。但再渺小也不是豪无意义的……”
山月阁主不知魏征有没有听见,只是见他闭上双眼,沉沉睡去,只能与学生一起将他抬到客栈床上休息。
山月阁主总算是可以休息了,但每次闭上眼睛总是有些害怕,干脆筹谋着跑路。这么多产业和心血说不要也怪可惜的,虽然之前想着“人生在世,命运无常,想要安稳一生也未必如愿,干脆玩一把”,但真的惹来朝廷还是有些害怕。更别说如果魏征劳累过度仙逝了,那自己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山月阁主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自然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就这样,山月阁主收拾细软到了天亮。
天刚蒙蒙亮,一个人影就站在了门前,白色的纸窗透着对方的影子。
“你是来杀我的吗?”山月阁主沉声道。
只见房门推开,一丝晨光于暗影间透过,书童朗声道:“阁主你又在发什么神经?”
“你来干嘛?”
“阁主,魏公带着你卖的一库书,连夜走了。他还留言……”
“说什么?”
“受教。”
主仆二人相顾无言,书童脑袋空空不知所谓,阁主虽知晓经过但对日后之事也无谋断,最后只能一起去吃早餐。
作者: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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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孩子的生日快到了,他从超市那买了一本填色画集和一盒蜡笔,就当是生日礼物了。虽然有些寒酸,但在他小时候,最好的生日礼物也就两个水煮蛋而已。
可虽说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结账时看见前面那个西装革履的家长抱着一辆小澡盆大的玩具车,他还是有些发憷。可积蓄就这么多了,比起孩子的看法,还是没钱这件事更让人害怕。
他把蓝色封面的填色画集装进了红色塑料袋里,又把塑料袋挂在腕上,在兜里摸索着香烟和打火机。点着烟头,就那样带着一顿烟雾缭绕走回了出租房。
当男人用脚碾灭烟头,推开铁门时,孩子正趴在那张破旧的学习桌上写作业。一点奇思妙想在他的脑海中迸发,他把红色塑料袋藏在身后,装作没事人一样坐在了孩子身后的烂沙发上。
出租房没有窗户,原本只是一个小仓库,房东原装的节能灯亮度不足,让这里的一切都有些灰沉。
他和孩子话不多,因此沉默并不显得古怪,但时间久了,孩子还是有些不安定,便试探性地回望了他一眼,而他左手提着袋子,右手举着手机对着孩子。屏幕那头是他的前妻,刚刚已经和她在微信上约好了等孩子回过头,要一起说什么。
所以,就是现在。
“生日快乐,白家俊!”
白家俊的小脸被屏幕的光照亮,龇牙咧嘴地笑了起来,他拿起生日礼物,翻开、炫耀,喋喋不休地说着各式各样的好话。
他们都很高兴。
二、
他装上了新买的灯,打开开关体验了一下,比以前亮多了。
他站在沙发前感受了一下新灯,有些迷糊。
白家俊的书包还放在桌子上,他的大脑空空,凭着身体驱使拉开了拉链,抽出了一本本书。上面的血迹已经凝固,变成了棕黑色的结块。数学课本、语文课本,英语书封面那两个金发碧眼的小孩被白家俊涂上了两条胡子,几个红星印章印在了他自己的名字上。
还有,还有一本填色画集。
那是他送的生日礼物。那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他的记忆有些模糊,脑壳像是被冻死在冬天里,春天到了,脑袋还没完全解冻,又有几只蚂蚁在上面爬呀爬,痒得很。
凝结的血粘住了书页,但只要用力,他就能翻开这本画集,只是他终究还是停了下来。那张麻木不仁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表情,像是钻进了无数条小蛇,让控制表情的肌肉不断起伏、痉挛、纠缠并愈发用力,最后绞死自己。
不知为何,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于是他关上了灯。
在那片黑暗中,白家俊坐回了学习桌前,从纸盒里掏出了一支蜡笔,翻开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在上面涂涂画画。黑暗本该沉默着,父亲却听见了书页翻开的声音,和他记忆中的一样。
三、
“这只是一个小案子,没有人员伤亡,影响范围不足10米,所以只有我们俩来了。”我扶了扶眼镜,接着说:“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报告!”关观站直了身子,但脑门还没我下巴高。“不知道!”
“你小声点。”
“好的!”他下意识地大声回应,又悄声说:“抱歉……”
对于他的回答,我也不是特别意外。官方预案与日常训练的假想敌再不济也是些城市级的灾难,再再不济也能波及两到三个街区,像这种又弱又小的异常连普通民警都可以解决,根本不在优等生的知识范围内。
“其实也很简单,看见有什么不对劲的,一拳打过去就是了。”
“但是我听说,这次的异常好像是幽灵吧……物理攻击有效果吗?”
“预案第一页第一句就告诉你了,世上没有鬼,只有装神弄鬼,不要搞迷信。”
“我知道没有幽灵,只是这么称呼比较贴切。你想啊,目击报告里都说那个小孩已经死了,却又出现在生前生活的街道上,而且还摸不着……”他喋喋不休地辩解,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不耻下问会被人看低,颇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上司的莽撞。“……既然摸不着,那拳头又有什么用呢?”
“摸不着,只是不够用力。”我耐心解释道:“你可以把这个异常看成一团烟雾,轻轻地摸不会有任何变化,但只要力气足够大,扰乱了气流,就能把它驱散。”
“得多用力才合适?”
关观尝试性地扇动左手,想象眼前便是“烟雾”。
“拍蚊子时多大力气你就用多大力气。”
“明白了。”
他又在空中凌厉地拍了几下,信心十足地向着巷子深处迈进。
我咳嗽了几声,说道:“你这个态度很不错,干我们这行的,有问题一定要问,不要不懂装懂。”
他转过身,竖起大拇指,说道:“我知道,我一向很不错。”
四、
巷子阴暗,抬头只能看见一线天空,稍有不慎,还会被楼上滴落的不明液体溅到,那可能来自刚洗完的衣服,也可能来自刚拖完地的拖把。
我们避过水滴来到了目的地,那孩子……异常坐在台阶上,膝盖上摊着一本脏兮兮的填色画集涂着什么,里面全是我不认识的卡通人物。
“是他吧?”关观问道。
“是它没错。”我说:“给它来一拳,或者一巴掌,问题就解决了。”
“我们真的没搞错吗?那个白家俊是不是有个双胞胎弟弟什么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还记得预案第三百七十六页第七段开头说什么吗?”
“……不要怀疑,不要质疑。”
他说着,鼓足了勇气,靠了过去。
异常抬起了头,问道:“叔叔,你有什么事吗?”
“叫哥哥。”关观严肃地说着,抬起了手,但举手投足间还是有些迟疑。
“哇!”异常大喊着,举起填色画集盖过头顶:“不准打我!我爸爸就在里面,你打我,他就打你!”
“……”关观挣扎了好一会,还是说道:“别怪我,要怪就怪自己不叫哥哥吧……”
忽然,异常身后的铁门拉开了一道缝隙,黑暗中,一只眼睛望向了外面。
“你们,想干嘛。”男人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那异常瞬间消失了,填色画集跌落在地上。男人又把门缝拉大了,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
“你们要这本书?”男人张了张嘴,停顿了几秒,说道:“要就拿走,别烦我。”
关观下意识地捡起了填色画集,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便上前说道:“我们是白家俊学校的老师,在白同学的柜子里找到了一些东西,想送回来,请问您现在方便吗?”
“什么东西?”他问。
我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事先从学校那拿到的铁制文具盒,上面印着一只米奇,边缘位置都有些生锈了。我掀开盖子,里面是一些一块两块的零钱。
“他哪来的钱?”父亲有些愕然,又很快想到缘由,“他把坐公交的钱存了起来?”
“我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也只能是这样了……不然他也不会因为走路回家,然后……”父亲絮絮叨叨着,像是在和自己说话:“……有什么想买的,跟我说就是了,为什么……”
“可能是想买一个新画集呢?”翻着填色画集的关观没头没脑地说道:“我看这本画集能涂的地方都涂了……”
门缝里那张粗犷黝黑的脸上,忽然流露出晦涩难明的表情,就像痛苦载着懊恼撞上了愤怒,巨大的冲击力撕碎了它们,将它们混在一起。
“你真的不要了吗?”关观问道:“我看白家俊画得挺用心的,虽然飞机侠和噗噗响的颜色和动画里不一样,但是也很好看。”
“我不要了。”
“真的不要了吗?给我的话我也只能丢掉……怪可惜的。”
男人不说话,关观也没说话,我也懒得说话。
最后,男人伸出了手,还是什么都没说。但关观也理解他的意思,将画集递给了他。
男人拿回画集后便关上了门。我听见啪嗒一声响,某个开关被按下了,白色的光从门缝里透出。
“走了。”我转过身,摆摆手招呼关观,准备一起离开这个又黑又潮的小巷。
一声压抑的呜咽从铁门后传来,我又走了几步,便什么都听不到了。
五、
“解决了?”他问。
“解决了。”我说。
“不是说要给那小孩来一拳吗?”
“它不会再出现了。”
“为什么?那小鬼是货真价实的异常,虽然现在很弱,但是时间久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变故……”
“记得我之前和你说的吗?你可以把它看成一团烟雾,用力挥手,它就散了。但有时就算什么都不做,它也会自己散去。”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难道是真的幽灵?”
“你说的幽灵,只是某人想见又不敢见的思念。”
“……不懂。”
“那个男人一出来,异常就消失了。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不想再见自己的孩子罢了。”
“你是说,那个男人才是异常的来源?可是既然不想见,那个小孩又怎么会出现?”
“因为那是他的爱、希望、未来……你可以用能想到一切美好词汇去概括它,但失去这一切的时候,所有美好都会变成刀插进你的心脏。”
“别去想那么多就好了。”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一样豁达。”
他跟在我后头,一时无话,还在想着什么。
“舍不得。”我看着街上人来人往,说:“舍不得啊。”
“何必要这样折磨自己呢?”
“如果抛弃了那些美好,那人就不再是完整的人了。总该会过去的,总该是要接受的。”
“哈,不懂。”关观挠挠头。
“不懂也行,反正不是什么重要的道理。就这样吧,话题过去了。”
“了解。”
我和他走入人流,淹没其中。
作者: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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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她记事起,珍宝大酒楼就是她的家。她的出身无从考证,照顾她的经理张姨对她的身世避之如讳,任谁问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但好在她也不感兴趣,因此省去了很多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她叫小昭,但不姓小。她不会害怕,也很少难过。简而言之,她是一个典型的古怪的人。
她还是孩子时,并没有多少人察觉到她的古怪,毕竟小孩本就不太正常,不是大人所能揣测的。也因此,她钻进别家婚宴大吃大喝时没人觉得奇怪,客人来敬酒,问起这是哪家孩子时,那张桌子的大人也会给出自以为的答案加以掩饰。
等她长大了一点,浑水摸鱼的伎俩就不太管用了。别人开始询问她的身份,而她也不太擅长说谎,只能过上在宴席散去后吃剩菜的“贫苦”生活。
那个年代,海鲜最为上等,但也不是家家都吃得起,因此宴席上更常见白切鸡、烧鹅、烧肉、叉烧、蒸鱼之流的硬菜。
因发菜还没濒危,发菜猪手也是常见的菜式,发菜虽然是必点的菜式,但人们吃它也是为了讨个意头,味道算不上一流,因此剩的也最多,常让小昭吃得满脸黑须。
等她再长大些,张姨也看不下去了,便让她去当个服务员,工资也同其他人一样,但不许再去吃剩菜了。
珍宝大酒楼的员工餐胜在平实,有菜有肉,只是奢华程度不及宴席,从小大鱼大肉惯的小昭刚开始还有些吃不惯,但东西到了胃里都是一样的,因此也无太大意见,只是有些可惜。
过去小昭只是一个到处乱窜的野孩子,和其他员工说不上几句。因上了班,一些人也开始更加认识她,那无知无畏的古怪本性终于被人了解。
相处久了,大家还发现她的性子稀薄寡淡,很少主动做些什么。不过归根结底,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无害。
李小悦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因传统的家庭观念,小悦也无太多意识,这份喜欢也只停留在“一起睡、一起玩”的份上。
李小悦的行径总是在节制与纵姿间摇摆,怕被讨厌、也怕被遗弃,总是患得患失,工作也不甚专注,端盘不稳,被张姨骂了几次。
小昭自己倒是无太多男女之情、女女之情的意识,自顾自地活着罢了。
在她的生活里,音乐算是个老朋友。
音乐常与婚宴一起出现,铜锣唢呐是小昭幼时的常客。到了10岁,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便成了主流。等再长大些,年轻人的爱好变得多种多样,婚宴也成了他们彰显自身音乐品味的战场。
小昭总在端菜时和音箱一起哼歌,她在此事上是有天赋的,新歌听过几遍后便能唱熟,音色也不差,虽欠缺情感,但也悦耳动人。常有客人听了,便趁着酒意拉着小昭上台唱歌,一来二去,张姨便有了一些小心思。
刚开始,小昭的声音只是饭后水果一般的附赠,被张姨推着上台唱那一两句便走了,但不过数月,名声打响,求乐者如蜂拥,珍宝大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对小昭来说,唱歌一事和端盘子并无不同,但上了台,自然就要打扮一二。小昭不懂化妆,李小悦便帮着涂抹脂粉,在大功告成后看着她的脸不动声色地微笑。
再是平凡的姑娘,只要学会化妆也能光鲜亮丽起来。
那时她身材丰腴,穿的裙子有些紧迫,唱歌时气息急促,但那些顾着聊天吃饭的客人也并不太在意细节,只是觉得歌者略显紧迫而已。而在那些一直看着她的人眼里,她的歌声也没那么重要了。
门卫阿隋是其中之一,小伙年轻无为,学历不高,徒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是把小昭这种无甚姿色的姑娘当妹妹照顾,看她化妆之后,一颗色心就蠢蠢欲动起来,首次演唱完下班后就邀着去逛街。
小昭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他,但脸上的妆她挂着难受,逛街前便卸掉了。阿隋大失所望,但还是和小昭一起在小吃街吃光工资后尽兴而归。
自那以后,李小悦学聪明了,化妆时总想着适度,却还是抵不过自己的色心,难让小昭归于泯泯。
宴席上,总是有人借着酒劲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打打砸砸还算轻的,小昭还遇到过几个参加同村人婚宴的混混尾随她进了女厕。那些人虽然喝了酒,手劲却和清醒的人没什么两样,抓着她的手腕要做些坏事。
这世上能让她害怕的事不多,她冷着脸反抗了几下,就被扇了一巴掌,脸登时肿了起来,两行鼻血流出,随着挣扎凌乱涂抹覆盖了原本的妆容。
小昭记不清自己反抗了多久,两只眼睛肿地睁不开,头发也被抓掉一把,刺刺地疼。
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很快,李小悦就尖叫着拿扫把砸人,小昭听见一声脆响,望见阿隋用酒瓶砸晕了一个裤子脱了一半的混混,他身后的张姨拿着一根防爆叉捅捅戳戳,专攻下三路,没过多久就让防爆叉沾上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一个个珍宝大酒楼的员工像糖豆一样灌入卫生间,连平日里不常见的年轻老板也拿着手机录像,添油加醋的解说,打定主意要抢占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小昭还在医院躺着时,事情就结束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只从张姨那晓得以后也见不到那些人了。
她忘性大,又过了一些时间,那些伤痛的感觉也变得模糊了。
时间毕竟温柔又残忍,除了死亡,没有过不去的坎。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李小悦结婚了,因员工优惠,她的婚礼也是在珍宝大酒楼办的。
她的男人是父母相中的,样貌平庸,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她结婚那天哭了很久,一句话也说不出,小昭为她唱了几首歌,看在朋友的份上,又额外送了几首。
李小悦结婚后就辞职了,阿隋听说她去当了化妆师,渐渐有了名气,现在常常跟着一些明星上节目。张姨则听说她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当时还悄悄来过酒楼听小昭唱歌,又悄悄走了。
不知为何,她的事,小昭也只能在其他人那知道了。
“后来呢?”
“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好像是和另一个女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张姨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现在都在传她喜欢女人,你和她玩得好,以前有发现啥奇怪么?”
小昭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
“她的化妆技术特别好。”她说。
“因为她是化妆师嘛。”
张姨又絮絮叨叨了一会,就走了,继续找其他八大姑七大姨聊去。张姨的好奇心无穷无尽,视奇闻八卦为人生价值,临死前躺在病床上也要问东问西。
那年小昭已经四十岁了。
张姨插着鼻管,身边原本围着的老少家人被她赶出病房,独留小昭谈话。
“你也喜欢女人么?”
“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嘛?”
“没什么喜欢的。”小昭老老实实地回答。
“有一个秘密,我守了一辈子……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
“兴趣不大。”
“你这倒霉孩子。”
张姨在家人的簇拥下离世后,她便走了,继续回珍宝大酒楼唱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宝大酒楼总店的生意慢慢少了。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和自己一样年轻的人在台上唱歌,小昭的上台的机会也更少了,只有一些熟识的老家伙会请她去唱几首老歌。
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坐在角落喝茶的陌生人而已。不知为何,没人想过要让小昭这位闲人离开酒楼,就好像她与酒楼已是一体。
少数时候,会有酒楼员工请小昭教他们的孩子学唱。不过明面上说是学唱,其实也只是让小昭帮忙照看孩子罢了,没人能指望她能教些什么。
她看着那些故人老去,孩子长大,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时候也就到了。
某个清晨,她走到酒楼门口,和一辈子都没什么长进的门卫阿隋道别。如今的阿隋又矮又瘦,像块风干的腊肉,但还没到痴呆的时候。
他问:“你要去哪?”
她说:“我走了。”
说完,她便窜进了621路公交,将那个张张嘴又闭上的老头留在原地。
她有老人卡,公交不用钱,坐着空空荡荡的巴士来到了一处荒郊野岭。她只是听说这儿的风景好,便来了。
登上山顶时,天已经暗了。她坐在亭子里,远处的城市有灯光长明,星星点点如银河铺洒人间。她抬起头,真正的星星伴着月亮漫步夜空,光亮不及人间,但独自在无际的黑暗中闪烁,也称得上勇敢。
她坐在椅子上,靠着亭柱。
时候到了,呼吸愈发困难,前所未有的恐惧攥住了小昭的心脏,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害怕。
但很快,一切就平静下来了。
在最后一刻,没什么珍贵的回忆想闯进她的脑海里,她所想的便是她所见的,星星很美,人间很好。
她走到了终点,仅此而已。
不着边际地随便聊聊:国庆的时候回家,堂妹结婚,婚宴上有主持人唱歌,她唱唱唱,我们吃吃吃,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在酒楼里长大的女孩”的故事雏形,结合本期的关键词,就写了这篇故事。
离群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有表现出来吧。她在人间独行,被人爱过,也经历过许多,也仅此而已。她的为人古古怪怪,人生却平平淡淡,像一个踩着马路直线的孩子一直向前,也仅此而已。
感觉自己写了一个味道又怪又平淡的故事……像苦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