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见过有人能那么执拗的。
那天是在小严家聚餐,我们聚在一起聊天,边吃边k歌。其中,小风带了他男朋友来。他男朋友是个很闷的人,不大会聊。不过他会调酒,就被我们安排在靠近吧台的位置坐着。
女孩子们偷偷打量他,他有一双含情目,抬眼望过来尽是眉间万种,不禁让人羞透了脸。这几个人里,就小栀跟他熟点,张口要他调长岛冰茶。他也好脾气,起身顺手调了杯,那动作明快流畅,像是游刃有余的花滑运动员,弹指一拨,沙茶色酒杯不偏不倚滑到小栀面前。再望他人,不紧不慢地抹拭着自己的手指,把多余的水珠擦干。他的音质跟人一样冷清,话也少:“慢用。”
这个人像风里的云雾,张开手的时候,你一定知道他在;倘若紧抓不放,他就从掌心溜走了。小风趁他去厕所时,借醉言这样说。
有个女孩子就问了,那你怎么抓到他的。小风摇了摇头保持清醒,苦笑着说,应该是他抓住了我才对。…人群熙熙攘攘的,他就一个清清淡淡的眼神飘过来,我就知道我心动了。从那时开始想这个人,想得我都害怕了。像想一款绝版名表一样想,像想一粒拍出天价的绝品帝王绿翡翠一样想,那不是想人的想法,但就是想。
小风似乎还有话说,他从洗手间回来了。
我和他对视了一眼。
他静静地回我,眼仁漆黑,连细长的眉梢都未曾拂动一下。
天生佛相,众生皆苦。脑海里蹦出这句话。
小风唤他过来坐,他眉眼明显软了下来,但气质在那里,连坐相都比我们这帮东倒西歪的有风骨。他太过于格格不入了,像名贵的瓷,容不得上面留下一个指印。
是飘摇的细弱的烛火,拨一拨烛芯,拨出一股淡烟,石蜡灰烬。一湖苍翠或者藏蓝色的死水,迷人,寡情,云飘雾渺。
气氛很热烈,玩大冒险的大冒险,玩麻将的玩麻将,还有人炫砂糖橘。小风突然接了个电话,偏头跟他男朋友说了几句,站起来匆匆走了,或许是他的科室有的忙了。
没了这个纽带,他似乎与人群脱节,索性坐到吧台前,自顾自调起酒来。小严喝醉了,冲他开玩笑说,这些酒都得记小风账上。他眼皮也不抬,推了一张卡过去,嘴角一翘,客套而温柔,“风哥走之前嘱咐留下的买酒钱,也当是随人情的乔迁礼。他怕你不好意思收。”小风那个糙爷们哪会想那么多,八成是他编造的。
喝醉的小严被他哄得稀里糊涂的,接了卡。他一点头示意他回去玩,小严脚步便自觉地迈远了。
不过这儿一点也不缺人。吧台新张罗的营生极好,大家问他会调什么,他也不藏拙,让他们只管报酒品名。一一品尝过去,连嘴最刁的老晏都说这个人有两把刷子。
等人都醉的差不多了,他要了话筒,点了歌,唱的是《偏爱》。玉质声线被他拉得缱绻微哑,染了欲气。
不怎么局促,还唱的很好。一曲完毕,他又点了一首。但前奏响起来,我知道,这还是《偏爱》。他就唱了一遍又一遍,在吧台前唱到最后趴在桌子上,眼角有淡淡的绯,喝了太多酒,醉了,不过不太明显。
我之前坐在小风身边,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小风说,等他唱完《偏爱》,他就回来了。
我就劝他,别把这种承诺当真,成年人了,别开不起玩笑。
或许是醉得狠了,他眼神有点散涣,拿起酒杯险些碰个空。他笑得极淡,语气礼貌:“嗯,但我得唱完。”他一连唱了三十多遍。
不过到散局,小风都没有回来。他似乎有一点失落,总之不怎么好。
我那天感冒没有喝酒,负责把他们载回家。提出要搭载他一乘,他站在门廊外,回绝了:“谢谢,不过还是他们要紧,我不要紧。”
我嘱咐他照顾好自己,就把车开出去了。回头看了一眼,他似乎低头点了一根烟,烟尾在夜里很亮,隔了老远还能看见那明晃晃一点红艳。
我似乎看到他夹烟的手在颤抖,微悯的含情目在风雾里日渐模糊。
他一直等,我不知道他等到没有。
你死了。
看着眼前失魂落魄的男人,隔着阴阳的距离,连捧着他的脸留个安慰的吻都做不到。
你看着他为你的丧事奔波劳累,要应对你闻讯赶来的家人亲戚,要支应微薄清贫的生活,要扛住旁人的指点诟病。
一直跟在他身边,不断跟他说着话的你,终于意识到你再也保护不了他了。是你这个死人耽搁了他。
连轴转整整两天,他劳累地靠进自己的臂弯睡着,忘记加盖薄毯。你连一股阴风都吹不起,更遑论为他盖被子。摸着自己虚无的脸,你不知道怎么想的,还好,鬼没有泪。
潜进他梦里,你絮絮叨叨提醒他日常上的事情,别忘记照料两个人养的绿萝,夏冬被记得定期晒…他一眨不眨看着你,让你渐渐丧失说话的勇气。
“不走了,好不好。”
他在梦里拥住你的背,拉着你的双手祈求。
你低下头,很沮丧。这做不到。
牵起他的手,你想要安慰对方。他慢慢吸了一口气,想说些什么时,你被梦境弹了出去。
他被你父母摇醒了。他们要收回房子,这套房子是你留下的唯一遗产。你死了,这套房子自然归属你父母。而他什么也没得到。
他微微白了脸,低声下气恳求你父母不要赶他走。
你知道,他不是贪图家产,而是想留住你的生活痕迹。但你的父母已经在商量挂售这套房了。
父母推搡着他,用恶毒的话咒骂他害死了你,可他们口中的这个年轻人几乎没有反抗之力。他脸上又增一道新伤,密密实实的冷汗瞬间下来了。
他不小心磕到了桌角,几乎昏死过去。
你的父母慌慌张张地离开了。你扑过去要摁住他血流不止的伤口,要叫住你父母帮助他处理伤口,再次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别哭。”
他有些散涣的眼神似乎看见了你的魂体,手指抬起恰好抚上你悬虚空中的脸,露出一个虚弱的笑。你扑进他怀里抱了抱这个什么都没有了的男人。
好半天他才踉跄站起来处理伤口,笨手笨脚,对自己一点儿也不温柔。你有些担心他会二次弄伤自己,他认真学着你的样子包扎伤口。
你父母最终没有把房子收回去,他把房子贷款买了下来,多年积攒的积蓄更是不剩什么。你日日跟着他,看他一个人吃饭,听他一个人与空气对话,偶尔你还会接他的话茬,忘记自己死了的事实,笑着意识到你们永远无法接入同一个频道,就好像戛然而止没有结局的电视剧。
尽管他的眼睛依旧明亮如初,却增添不少风霜,全部填进冰冷的掌纹内,肩胛轻微地颤抖。你愣住了,这他好像第一次在你面前哭,无声无息地流进你心里。
你好像成为鬼后,才知道眼泪珍贵。
慢慢地,他变得虚弱。一个孤魂野鬼告知你,是鬼的阴气太重,容易让人生病。你很难过也没办法,只好狠心远远离开他。
中途回来过一次。见他的身子骨好很多了,你才放心。
习惯一个人飘荡世间,你慢慢忘掉很多事情。
模模糊糊记得有个人很在意你,但记不清他的模样了。你因为这个很苦恼,停驻在一盏路灯下吹灯柱上面的小广告玩。不过这阵阴风很小很小,你的魂体也开始溃散。
你停留人间太久,要走了。
这时,有个醉汉跟同伴途径这盏路灯下,他们不知道什么原因打了起来。那个醉汉被他两个同伴摁在地上痛打,手下没留情拿酒瓶给脑袋开了瓢。
血汩汩地流,染红了一小块地面。
你唏嘘地看两个因故意伤人酒醒惊起的狂徒逃跑,倒在血泊里的醉汉却精准无误叫出了你的名字。他喃喃。
“他们、他们都笑话我们,说搞同性的无子无孙,不得善终。可是,你死后也不应该斯文扫地,脸面受辱…”
醉汉的瞳孔慢慢散涣,他的眼已浑浊再无当年的清亮,可你还是认出了他。
你的爱人。
你想抱起他去医院,可是你无能为力。
路灯白惨惨地投射在那具腐朽的肉躯上,你看着他慢慢停止了呼吸。
以为会再见面,你却发现他没有灵魂,只有一个许愿币从他口袋里滚了出来,那是你们刚刚恋爱时求的。
“我以灵魂为信物,要他永生永世都陪着我!”
你想起来,终于哭了,随之灵魂消散成光点。
同时,附近的一家医院里有个孕妇产下一对双胞胎。
你成为了弟弟,带着记忆从羊水里降生,悲恸地哭泣,被护士稳稳包进新生儿襁褓。
听你哭得厉害,你的哥哥掀起眼缝看你,你却不哭了。
你认得出,他是你的爱人。前世今生,你们没分开。
“真是奇怪了,这小娃娃看见他哥哥就不哭了。”
护士嘟囔着,把你们放进隔壁的两张婴儿床里。
新的一生,你们的身份是兄弟。
谁曾年少不钟情校服少年郎?或江湖各自飘零,或轰轰烈烈落幕,而后把这个人那些光影抛至时光的角落。
再次相遇时,或许面貌未改只是眼中添些风霜,体面地站在一起碰杯叙话,酒酣耳热时不自觉回首往事,掉出一两句当时未能圆满的真心话,情止于礼乎,各自笑笑,试探一两句也就罢了。
转身背对背离去,才惊觉当年黏人的年下也成了别人口中什么都经历过的年上,爱呀恨啊不过是尘封的一点酒后谈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可是曾经有多喜欢呢?
大概是心房慢慢被海水淹没,被暗礁撞伤,伤口被泡得发白腐烂直到痛觉神经发麻,等退潮时剜掉腐肉,转身回到人间用人间烟火细细去填每道疮痕。
但那个人来了,潮也就来了。伤口复发却没再痛得发指,你皱眉再微笑,说一句“涨潮了”。
我跪在先辈的肩膀上去抚摸黯淡的群青,一时间万马齐喑天地色变,我抽出剑刃胡乱地刺啊捅啊,群青痛得浑身颤动,山岳在低吼震出铁马冰河的气势来。
先辈的眼角淌出老泪,啪嗒,微小又重的一声,我跟着坠进了浓重的历史悲痛里,水汽茫茫地飘散,有闪闪发光的物体在召唤我,我一直走一直走,怎么也走不到头,以为是被诓骗。
大叫,大喊,奔跑。
一直跑,一直跑,才发现那闪闪发亮的东西巍峨倾颓,庄严肃穆的气势让我心同振。去抚摸锃亮的表皮才发现这内里的火热,那温度如炮烙之刑煎熬比干的心。
不要碰了,先辈低沉的声音告诫我:那就是历史沉疴,不知什么时候降临。但大地龟裂的伤口确是由这些小辈造成的,才让天罚有机可乘。先辈巨大的身躯沉重倒下,惊起一阵弥天尘埃。他死了。身躯溃成江河日下,四肢被秃鹫啄分,尔尔小蛴也敢笑话他羸弱干瘪。
我长跪他掌心托起的安乐土,向远处凌空的青山叩首。老道的金丹炉滚落山巅,火药生出硝烟,人类长久的战争史爆发了。
最近没有发生很多事。只是有点忙,忙得绊住了灵魂的步子。于是她总把想要做的事情托梦给我,不停地催我退场,换她来。
这些事情非夕旦所能成之,勿急。
我一遍遍安抚她,有种汹涌的寂寞感和无援感在翻滚却无处可去,她沉眉抚我顶,让那情绪安稳地回流返至灵魂墟域,被我生生压了下去。我们再不交谈。同看一片天地山河,任凭眼神下落,本要落进海河却又改道。那是半途断了流、干涸的河,戛然而止。轻轻一叹,她就已懂了。你我没法救对方上岸。她眉目俱枉然,只消得三分郁气翻身睡去。她嘟囔我定是瞧不起她,只觉得她有满肚臭墨。可我又有什么呢,江□?满身铜臭气而不名一文。你我应是同道中人才对。
可她没听见。
选择潮汐般的返身赴死,径直埋进风吹过的杨林里,偶尔被挖掘出来曝尸,让纷扰人间吵得不得安宁。长风四起,身躯支离破碎如一个个虚幻的字符飘散而去,像场庄重又不受重视的祭献。我不忍直视。傻子,傻子,傻子啊!何必苦求一个功名双全。泪眼模糊往昔,她似乎睁开了眼,一直久久地凝视着我。她说。我们是未埋葬的死。
而后月色升起来,照得地面波光粼粼,像条倒流入人间的河。她一翻身就跌了进去,被人潮涌动着吞没,浮起的那只手还握着折断的破笔。我俯身去捉,只捞得那支笔,只顾匆匆改写了原本的历史。我怯懦不堪,那沟通死者与生者的暗渠,是她替我去了。英才年少无人识,到底做了那锅底的灰,地上的尘。
“别哭啊,宋持盈,你一定得好好活,”她冷静地说,“就算是替我活了吧。”
我连声作应。怎么敢不答应。怎么敢不答应…顶了她的脸,顶了她的名字,享她留下的一切,我怎好辜负她一厢情愿的好意。
我清楚,梦又要终止了。
她大笑如诅咒。“识我者,皆我友;识我文者,皆我知己。我已不再想那事了。何要停留人间执求声誉满堂,劳烦你替我应付余生了。”
随后,任凭水鬼、伥鬼将她扯进暗涌的河底。我立在岸边,眼睁睁看着她被撕碎杀死,梦终了终的长憾和惨痛后知后觉从脚底往上窜,激起脊椎周边肌肤堆积炸起的刺麻感和热意。是我抹杀了她的存在,手指上还残留腥潮的滑腻触感。我却要背起手跟旁人说起她功德圆满,飞升去了。
明明她从天竺取来的不世真经,被我奉献给世俗,功名也跟着落到了头上。她执迷的一切,迟到地送到我手上。他们奉我为明主。
实在羞愧难当。
我才睁开双眼,盯着裂纹斑驳的墙面和粗糙呼吸的墙隙看,发现理想与现实之差距如刻舟寻剑,越寻越心惊——长恨此身非我有。根本没想过何为出路,怎么有出路。
江□,能不能再教教我?
跪于三清座前,高捧她心髓如捧炭。双手燎泡丛生,脓水滂沱四去仍不敢放手。亦不敢下重手去攥,生怕她如缭绕而起的高香半途折断,下落的是激起的埃尘,上浮的是轻薄的命线。
我不敢赌命,甘做她的信徒。宁愿一辈子被那悬丝扼喉吊起,做漂棹上的钩锚。无数个未来的我,一脚踏进这方观里再没有出来。
命途无期,我亦痴迷。
痛迎命运如顽童解三连环。我不敢直直摔了那玉髓,背着众望之期待,不得不费脑筋去解。然,命运被人刻意涂抹了箴言,只教会我们沿着弯曲的小河顺流而下,惯性似的走入先辈已预演千百次的预言牢笼,返身填入那滚滚的历史里,再发不出一点声息,亦泯灭于众人矣。我注定要辜负江□,这是她给我定下的训。
海的起点是河,河的终点是海。不过奔流到海之后,并没有人告诉我们后面会遭遇什么。或许是碰壁,或许是上岸,或许是客死他途。
坐起身端来岁月的苦汤,这碗隔夜茶消得墨香,是越品越淡。
到底是孑然一身。谁都救不了谁的,自相残杀才是人类本能。
我几近冷漠,细细撒盐于伤口。
她究竟看到了什么命数,才要这么匆忙地离去?我一面心痒难耐想要探求,一面又无可奈何。我不通文墨,小心翼翼伪装成她写下一篇又一篇文章,也无法求证得道。
命运多恶毒啊。它从不告诉我代价是什么,可又让我后知后觉。因,是我夺舍她,她积重难返甘愿退出,而她又那么聪慧,早看清我灵性全无,最终只能做个普通人。
这果应了劫数。她失去了属于自己的所有,只余下一个游走人间的躯壳。
江□,究竟值不值得?你死本应如灯灭,这烛芯被我拨了又拨,微弱的飘摇的烛火颤颤巍巍,好像你气息未绝尚在人世,才一次又一次入我梦来。这强行续来的生机,真的好没意思。
埋枕续梦,我悄然滚下一滴明泪。
大俗大雅,都是我。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
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mode:求知 笑语
作者:巫念桃
评论要求:随意
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作者:天髓无
评论:随意
其它:为了一碟醋包的饺子,本质上是自割腿肉吃点occp饭,设定、逻辑和背景切勿深究。
——————————————————
我见过往昔的壮观与繁华,被时光的毒手损坏、埋藏;
我见过高耸的塔楼倾塌,不朽铜器毁于浩劫之下。
我见过太阳照常升起;
无论这是第几颗。
大地早已干涸。
在文明时代彻底终结前,不同的声音曾借着媒体如同彩色的雪花漫天飞舞。
从未有人见过政府宣扬的敌人在何处,从未有学者解开它们与人类敌对的手段,从未有政客揣测出它们的目的;军备一日日紧张,资金如洪水灌入军工和矿业。生活指数下降,快乐越来越少,收获却只有电视里播放的新闻:西伯利亚钻洞深度达到25355千米,创下世界最新记录;多国联合勘探队深入马里亚纳海沟,未发现敌人的身影;亚洲东部三日内出现大面积自然资源枯竭,疑似敌人所为……
“敌人”。一个模糊不清的指代,它深埋地下,真容未曾显现,影响是森林的焦黑、油田一夜之间的枯竭或是沙漠蠕虫般迅疾而可怖的前进。地面的生命力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减退。
“一场战争。”联合国的宣告由一位面容沉静的年轻人念出,“一场我们和地下的战争。”
铜钟配合着铿锵有力的宣言敲响。
疑问只多不少。
然而,在战争进行到现在这个程度时,已经没有人去质疑一大笔一大笔的军费到底用在了哪里,也没有人去质疑令整个文明都如临大敌的地下敌人是否真的存在。国家的消亡像是多米诺骨牌,第一个倒下,紧接着是一连串。资源的枯竭速度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人们不得不相信地下确实有无名的存在在偷取这个星球的生命。政府匆忙地将科学家送上天空,在那里建造起坚固的基地。
无论是逃命还是反击——据他们所说的——对地下的战争总要从天上开始。
不必问我为什么现在在这里,或许是天空上的位置已经坐满了。那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和学识渊博之人去的地方,对战争和科学一窍不通的人——比如我,和被勒令不准登空的人——比如托拜厄什,只能坐在研究所里面面相觑地打发日子。我相信世界上只有这两种人没法去探究天上发生了什么,因为研究所里只剩下两个人了。
一个是通讯员,一个是登天研究员的家属。
这是我们两个人在研究所里共度的第两百天。
在两百天前,这个研究所尚且算得上热闹:一共有三百多位研究人员和一百多位工作人员,家属的数量在五十左右;作为一个军事化的核心技术研究所,这里多的是人内部消化。然而随着周边城市的失联,物资的短缺逐渐变得显眼。人们开始组织探险队向外探险,而一些研究员则听从安排前往大气层外的基地。
当然,他们都没有回来。回过神时,偌大的基地就只剩下了我和托拜厄什两个人。他们留下的物资足够我和他两个人吃穿不愁地过上好一阵子,因此我们近来谁也没出去过哪怕一次。
“你知道吗?”托拜厄什·坎贝尔是个闲不住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绿色眼睛,黑色卷发扎成小辫,他百无聊赖地和我搭话,“之前联合国发表宣战讲话的代表是我哥。”语气有点嘚瑟的意思。
“我知道,刚发表那会被骂惨了。”我说的是实话,“范海德·坎贝尔。我现在收的文件都是他发的,逻辑很清晰,指令很简洁,挺有文采。你们兄弟还真不太像。”
托拜厄什不反驳,而是轻快地绕着我转了一圈:“那你觉得他说得怎么样?”末了理所当然地伸手,笑嘻嘻道,“给我看看我哥都写了什么呗,都好久没见了,他又不许我上去。有没有提到我?”
我把文件藏到身后:“加了密的,不能看。”我的手指擦过被我印好的封条,确保它安然无恙,“说得挺好的,都是事实,你看现在外面那样就知道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人。”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他不依不饶,玩闹似捉住我胳膊伸出手,“他们在上面肯定看得到——你还没说呢,有没有提到我?”
我极力躲闪:“再这样我就告诉你哥!他——他提到你了,叫你多吃点菜,不要惹事。”
托拜厄什把手收回去了,歪着头看着我。有句话我其实说错了:他们兄弟这点上还是很相似的。我见过范海德·坎贝尔,他们看着人的探究目光几乎一模一样,叫人根本摸不透。
而我知道我撒谎了。
他很快地重新露出那懒洋洋的、带着些兴味的笑容:“知道啦。”那嬉闹的热情顷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摆了摆手,回身一蹦一跳地离开。在离去时,他短暂地停下了脚步,我也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窗外。
日出。灿金近白的光线从窗口钻入,一直游到托拜厄什脚下,将他的眼睛也染成了金色。近日日光愈发炽热耀眼,自天外的热量将大气层撕扯得越来越薄,玻璃已经无法抵御巨大的温差。我们已经商议好搬去地下了。
这可能是我们短期内能看到的最后一次日出。
要搬走的东西很多:日用品堆成一堆,一些脆弱的文件和设备也要搬下去。托拜厄什不知道从哪里收来一堆的鸡零狗碎,搬起来很是费事。不过我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先将东西整理好,用推车推到地下,然后返回来去取最重要的通讯仪器和记录。长期的二人生活轻易就磨灭了我的警惕——这个时候如果有小贼才是让人欢欣鼓舞的事情。我未曾对我的文件多加保护。
因此当我发现那些加密文件丢失了一部分时,我尚且没有怀疑到托拜厄什身上。它们失踪得不少,毫无规律,让我不禁怀疑是否是被我搬家时弄乱了。其实此刻保存它们已经没有意义,没有人会因为我泄密而把我送上军事法庭。我想保存它们只是出于人类的群居性本能:那些按时发来的讯息让我知晓研究所并不是孤岛。
正当我正在寻找那封被我加密过的文件时,他出现在了我背后。无声无息地。
“嗨,我想我得上去一趟。”托拜厄什语气轻快地将那叠文件交给了我,就像只是去上个厕所。他一派轻松,碧绿的眼里闪烁着狡黠的光,“一道?”
“不了。”我顿了一下,还是自如地接过文件,耸了耸肩,“我受不了上面的失重感,地面更适合我。你自己去吧。”
托拜厄什的手背在身后,脚尖踢了踢地面:“至少帮帮忙嘛。”
加密文件的封口已经打开了,始作俑者毫无掩盖之意:他有一千万种办法去满足他的好奇心,同样也有一千万种办法去抹去留下的痕迹。他的狡猾有目共睹,倘若罪证仍在,那只能证明他对此已经失去了掩盖的兴趣。这不奇怪,就算是孩子玩捉迷藏也得有人找才有意思,他已经厌倦没人来找他的日子了。
我有些舍不得他,在这日益荒凉、失去希望的研究所里只有我们两人相依为命了,就像是亚当和夏娃——虽然我们都是男的,然而多亏他我才没有陷入更深的绝望,那一点无所谓的好感倒也理所应当。这就像是一段夏令营时光,我们可以依偎在一起无话不谈,但假期结束了就要分开。他家教很好,哪怕没有人催也知道该回家了。
登向天空的发射舱还剩下一个,连同电梯通道一起被沙子淹了快三米。我们趁着晚上挖了好几个小时才清理出入口。天亮前,托拜厄什便已经穿戴整齐,黑色的卷发在透明的面罩里晃动,就像是黑羊的绒毛。白色的防护服把他裹得像一个圆形的炮弹。
在弯腰钻进去之前,他回过头蹦了蹦,学着文明时期的宇航员登月前对我挥手。我站在研究所的地下通道门前同样用力地挥动手臂。那个面罩后露出一个快活而明亮的笑容,他冲我挤了挤眼,像是赶着回家的孩子一样关上了门。
研究所里终于只剩我一个人了。
“致留守者,
我们的资源正在被耗空,那微小的缺口在往日不过是抬手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却不得不倾尽全力、不择手段地去解决它。床单、枕头、牙膏之类的日用品是最先被投入的,没人对此有意见,或者我们只把这点微末的能量当成一种祈福,希望从什么地方能发现新的能量来源来补足这点缺口,大头还是维持人们舒服生活的电器。它们数量庞大,缺口被补上了一些。但依旧不够。
然后是对外探测的仪器。随着它们落入焚化炉的是多余的返回舱。他们商量了一下,觉得回去时也没有必要那么声势浩大,可以一个一个来。
毫无疑问,这些是绝对不够的。我们开始向焚化炉里扔入书籍和衣物。我们互相嘲笑,想象落地后将是何等的狼狈模样。
然后是食物。
起因是负责检测地面的人发了疯。他跳进了焚化炉,在那之前他把自己的所有食物也扔了进去。在看过地面检测记录之后,我们赤身裸体地沉默了很久。
接下来是除了主武器部分的所有设备。那个缺口仍在,直到拆无可拆。我们赤着手,知道这里只剩下一种资源。
检测仪上的城市已经不再闪光,那是第一个投炉者的故乡;但我注意到在一些角落还有零星的光芒,有些移动,有些稳定。故而我判断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境地。我本想将这个结论告知同僚,并做好了说服他们的准备,但我意识到这是没有必要的:他们接受了截然相反的现实,并已经决意以愤怒投向地面。
现有的技术不足以转化投入物质的全部能量,但它是够用的。假使再多一个人,那么它的力量便不可阻挡。之前这里曾有过一阵骚乱,关键设备受损,转化因此而受到阻碍,一次性投入过多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会是一个漫长而残忍的过程。但它够用。
我带有一些私心;在所有人之中,我是唯一仍存有不切实际之希望的。我将是最后一个进入的人,并将持久地期待着地面有转机出现。但我仍会详尽地告知你这个周期。星球每自转一周便会投入一名研究员,我们一共一百六十三名研究者。研究所里有记录自转的设备,但我仍恳请你记录日夜更替的次数。到第一百六十三次时,带托拜厄什躲入更深的地下避难所,并告知他我们暂时被困在上面,正在竭力寻找返回的方法。
致托拜厄什·坎贝尔
如果是你看到了这个,那就来吧。我在等你。”
我回到研究所。文件被我再次通读了一遍,在收起它前,我看了眼台面上的笔记本,那上面是我一笔一划记录的日子。
今天是我收到文件后的第一百六十三个自转日。数小时前,我和托拜厄什共同见证了收到文件后的第一百六十三次日出。
这里已经没有人了。他们在天上,犹如瓦尔基里的英灵以赤红的金目注视着我。
大气层早已变得稀薄,宇宙将一切浸入漆黑的冰水之中。然而此刻,在我爬出地下的时候,我看见久违的朝霞。苍穹被蒙上化纤塑料壳一般的背景,在呼啸的风中逐渐寂寥,闪烁的群星在无穷无尽的光芒中合上双眼。远处废墟上的雷达仍在转动,这场天地之间的战争已经走到尾声,它将会是最后的记录者。
我盘腿坐在沙丘上,不管它随着太阳的升起而变得何其炙热。太阳正在膨胀,如同银色的蠕虫在盘起自己的身躯;大地正在搏动,地脉早已被蚕食殆尽,人类斗争数百年而不见真容的大敌感受到了迫近的危机,生存的本能让它在地层下翻涌。
光芒越加耀眼,地面升起热气。骇人的怒火在那张天空的巨口中聚集。它越来越亮、越来越亮,如同涨潮的水面淹没地下回环的暗穴,照亮天上地下所有的骸骨,点燃原野上数以百万计的亡灵;它浇灭一切的起源和终结,孕育它的罪恶和子宫;它将犁开地面,在焦土上留下永世无法痊愈的伤疤,而后冲破真空的桎梏,成为百万光年外被观测到的一颗超新星。
我将是见证这无人胜利的最后一人。
【琥珀眼中】
第一百八十二次作业【挫骨扬灰】原创《琥珀眼中》
文:绿鲤
关键词:挫骨扬灰
背景:架空偏西幻
属性:BL
文体:小说
BGM:《悲しみ雪に眠る(instrumental)》
01
风停了,山庄的屋顶压满了雪。
山庄的主人身下是汗透的床单,背靠着高高的枕头,嘴唇干裂,身体发烫,金色的眼睛却不减锐利,在床前的医生拆开绷带检查伤口时,尤其像壁炉里的木炭上吹来了风。一位少年守在床边,双手握着他的手,与他一同屏息看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医生给虚弱的男人换过药后,直起身摇了摇头:“阁下,恕我直言,如果您坚持一直佩戴琥珀眼戒指,这伤不但好不了,还可能恶化。您也知道,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承受得了这东西。请您听我一句吧,摘下琥珀眼,这样您才能……撑过这个冬天。”
“我会考虑的。”他的声音依然威严,收下建议后反过来给医生以叮嘱:“关于我的病情,一个字也不要透露出去。”说话时那双金色的眼睛里点着莹莹的光,被注视的医生微微打了个冷战,点头以医神之名答应了,接着便留下了内服用的药,向山庄的主人告辞。
“安比亚,送格雷曼医生回去。”
被叫做安比亚的少年起身结了出诊的费用,送医生下楼,到庄园大门口时向对方抱歉地一欠身:“这样的大雪天还请您专程过来,实在是给您添麻烦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医生也向少年一欠身:“罗蒙子爵一直不肯摘下琥珀眼,也难为你一直在身边照顾了。”只要与那双眼睛对上目光,就好像有什么极为危险的东西透过那层冰冷的金色在看着自己,没有挣扎和反对的余地。传说琥珀眼的佩戴者能让注视的对象下意识地服从,第一次来看诊时他就见识到了,但至今也没能习惯。
“他对我特别好。”少年垂下眼腼腆地笑了笑,再抬眼时笑容里便带了些酸楚:“这也是我应该做的。”
这一点不错,折磨罗蒙子爵两个多月的伤口,正是为了营救他才留下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想去猎一只琥珀蛛跟对方凑一对的琥珀眼戒指,又在命悬一线时被那位无比宠爱他的子爵赶来救下的。
淡金色卷发,碧绿的眼睛,少年立在那儿就像春天的化身。如果说那个像网中央的蜘蛛一样掌控着这一带的男人心里,还有哪里留存着人类的柔软的话,恐怕就是安比亚所在的地方了。
医生轻轻叹了口气,告别了少年,登上了送他回去的马车。
“希望那孩子能劝他摘了那戒指。”
“他的话一定比我管用。”
02
安比亚刚一关上门,罗蒙就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放任整个身体瘫在了靠枕上——维持刚才的气势对现在的他来说消耗太大了。他摩挲着手上的琥珀眼戒指,即使闭上眼睛,他的眼前也会浮现出那颗近乎血色的,蜘蛛的眼睛。里面凝着一个青年健美的身影。
“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琥珀眼——辛西娅琥珀蛛的眼珠,浸入冰酒灭活之后佩戴在身上,能够让佩戴者变得更加有力且敏捷。而其中映入了猎人身影的琥珀眼,还能让持有者获得那仿佛魔法的注视。
几年前,刚刚继承爵位的他势单力薄。为了摆脱掌控和打压,他雇佣了年轻勇敢的猎人,组成队伍去猎杀琥珀蛛,获得了这颗成色极好的琥珀眼。于是年轻的罗蒙子爵就戴着那枚琥珀眼制成的戒指,将获得的眼珠分批灭活制造出的昂贵琥珀眼,分配、交易给他想要发展的盟友、想要控制的势力,在几年时间里成为了这里实至名归的领主,并圏下了这座栖息着琥珀蛛的山不让人进入。
与他见过面的人都记得那双金色的眼睛,明亮、锐利、不容拒绝。当他心意已决,即使持反对意见,也很难向他说出反驳的话。盘踞在死亡中的蜘蛛从他的眼中窥视着生者的世界,替他驯服他的属民们。
而受到雇佣去猎杀琥珀蛛的年轻人们拿到了大笔报酬,过上了好日子,却接连在三年之内死去了。人们说那是被金钱诱惑的恶报。
只有罗蒙知道他们死亡的确切原因。
某位老猎人告诉他:杀死辛西娅琥珀蛛的时候,一定要蒙住蜘蛛的眼睛,否则猎人的影子会留在蜘蛛的眼中。到冰酒灭活的时候,伴着生命力被解散那“嘶”的一响——影子的主人也会死去。
很可惜,这位老猎人在那场狩猎之前就离世了。
只有他,只有他,把这个狡猾而危险的秘密揣在左胸的口袋里。智谋、力量、加上一点点琥珀眼的魔法……他披着年轻猎人的影子,周旋于各个势力之间,一步一个血红色的脚印,才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这件血淋淋的好宝贝唯一的副作用是会让持有者像那些凶暴而对猎物格外挑剔的蜘蛛一样,对雄性产生额外的兴趣。夺去蜘蛛性命的,蜘蛛也将断绝其生命延伸的道路。无论直接还是间接。
但他不在意。
从他口中说出的一切都可以是假的,唯有对安比亚的爱,他深信不疑。在安比亚之前他也有过许多可爱的宠物。他们也很美丽,美丽得他很快就会腻烦,然后他们就会被丢弃或处理。
唯有那个孩子是不同的。
当他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下看见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几乎以为是春天的化身站在了眼前。
少年抬头轻嗅洁白的苹果花,小小的花瓣洒在他阳光般的卷发,注意到他的视线回过头时,碧绿的眼中闪过小鹿那样的惊惶。最后他对他报以有点心虚而腼腆的一笑,背在身后的手向他交出了在那个花园里折下的花。
罗蒙曾自认在情场上纵横潇洒,直到遇见安比亚。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并不知道何为爱情。
是爱情让他对那只小鹿念念不忘,也是爱情让他动用了琥珀眼的暗示去蛊惑他的天使,同样是爱情,让他无法承受摘下琥珀眼的焦虑——哪怕只是想一想,忽然涌上来的慌乱都会让他拼命摇头驱散这个念头。
这座庄园,这些财富,这群盟友,这一众追随者,这心爱的天使,这一切都是琥珀眼带来的。在他受伤休养的这段日子里,他一点点像蜘蛛一样用丝网联结起来的一切,都随着中央的自己迟迟没能痊愈而发酵出了摇摇欲坠的危机感。其他的东西他都不在意失去,他有在伤愈之后一样样寻回并再次拴牢的自信。唯独安比亚,唯独安比亚,如果摘下了戒指,无法延续那魔法的暗示……不行只有安比亚不可以一丝一毫感情消退的危险一个冷淡的眼神他都不能承受!!
仅仅是动了一下那样的念头,关天闭地的窒息便涌上来。失去了大半力气的手紧紧抠住那枚琥珀眼戒指,罗蒙将头仰过去,让身体向着柔软枕被沉没,努力去呼吸。
“罗蒙?罗蒙你还好吗?”
当缺氧的感觉逐渐退潮,他睁开眼睛看见他的天使回来了,正张开双翼俯身于他。于是呼吸也回到了他的身体里,他伸出双手相迎,深深拥抱这份随时都像是要崩溃的安全感。
安比亚过去最喜欢把脸颊靠在他的胸膛上,但现在他不敢。他知道,隔着一层衣料,男人的身上开着一座玫瑰园。小鹿把下巴搭在他肩上,湿漉漉的呼吸像是哭过一样卷过他的耳轮:
“罗蒙,把这戒指摘了好吗?”
“安比亚,我不能……”身体的脆弱已经渗透到了他的精神里,即使是他的天使提及那个举动都让他微微抱紧了对方。而他天真的小鹿用柔软面颊蹭着他的鬓角,不解的语气听上去那么委屈:
“为什么?戴着它你的伤就好不了,两个月了,一点儿要愈合的迹象都没有。它在消耗你的生命力,罗蒙……医生说你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
安比亚的重量小心翼翼地压上来,他感觉到鬓发里滴进了什么温热的东西,正滑进他发丝深处。耳边的呢喃打着颤,那气音像是叹在他心头上:
“罗蒙……我感觉我就要失去你了。”
“不会的,安比亚……”罗蒙侧过脸去吻小家伙的脸颊,却无法继续说下去了。他说不出那些他无法兑现的承诺。诸如“即使戴着它我也会好起来”、“一定会没事的”,他深知自己早就应该摘掉琥珀眼,可现在他已经在恐惧的恶性循环中朝着破灭的方向走了太远了。
这一切,这一切,都是拜它——那颗盘踞在他手上他灵魂里的琥珀眼所赐。
在罗蒙子爵用死去的蜘蛛驯服他的属民时,死去的蜘蛛也在驯化他。
他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身体健康而意志强大的时候,年轻的子爵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一切。蜘蛛已经是亡魂,不能撼他毫分。在这样盲目的自信之下他落入了蜘蛛的网中,想要挣脱时却害怕起“挣脱”本身。
在长久的沉默后,他悄悄向这能致他死地也能拉他复生的小情人吐露了心声:
“安比亚……我怕,摘下这戒指,我就要失去你了。”
然后他听见他近乎绝望地笑着一叹:“你是不是发烧了在说傻话?”安比亚撑起身,红着眼圈问他:
“还记得你告诉我琥珀眼有什么用的那天,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03
那是一个焦糖色的秋日,庄园外的山林洒下金屑,在林间铺出一面蜜湖,然后宁静就被一阵蹄声打破了。
庄园的主人拼命蹬着马刺,领着一队卫兵骑马踏碎那面蜜湖闯进林中,一路冲向山路尽头密林的深处。马匹无法继续前进,他便呼喊着“安比亚!”,下马向树林里冲去。即使有着普通琥珀眼的加持,卫兵们也跟不上心急如焚的主人。
安比亚的名字从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回响到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罗蒙穿行在巨树丛中,不断环视着周围,寻找着他的小鹿的踪迹。慌乱的呼吸中他在心里无数次痛骂自己,为什么要对安比亚隐瞒琥珀眼的能力?为什么绝口不提琥珀蛛的危险性?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一个人带着武器从庄园溜了出去,只说要去猎一只琥珀蛛。
“他什么都不知道!”
在那怪物面前他才是猎物!
罗蒙一直顺着有人走过的痕迹搜寻,直到一声惊叫给他确定了方位。当他扬起一路落叶赶到,他的天使正在腐败的植物中匍匐着,努力爬出那庞然大物的攻击范围。
树冠的阴影里琥珀蛛屈起的腿在蓄势,刃状肢高高扬起,血红的六眼紧盯猎物。那八足的怪物猛地伸出了利刃飙向小小的人类,安比亚甚至还没看清赶来的是谁,就在一阵飙风和一阵闷痛中被吹了满身的落叶,
琥珀蛛就在离他不到半米的地方,透明的螯牙在刺进他脊背之前的一霎被一杆投枪生生拦下。
“跑!!回庄园去!”
那一枪罗蒙回想起来都感到后怕,只要有一点偏差,他的小情人就会被他亲手钉在地上,变成蜘蛛的晚餐。
而那时安比亚看见那个男人的轮廓镀着清清的光出现在不远处,勇气和力量好像都回到了这小小的身体里,他拼命蹬掉缠在腿上的蛛丝,从地上挣扎起来朝罗蒙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去,却不防被劈下的刃状肢再次砍倒在地。
幽暗林间忽然开出了玫瑰色,密林的上空忽然惊起群鸟,没能追上的卫兵们也听见了那声响彻山林的怒吼。
“那是人类的声音吗?”
也许那一刻罗蒙已经不是人类了,透过金色的眼睛,那里已经没有理性存在。
只一瞬,人形的野兽掣出佩剑向着那狰狞的怪兽迎了上去,一手举起剑鞘挑开另一侧斩下来的刃状肢,一手提剑直刺向蜘蛛的头颅。
伏在地上的安比亚的视野因为背部伤口的剧痛而一阵阵发暗,当他终于挣扎着睁开眼睛,看到的东西让他彻底清醒过来——罗蒙的背上像是扬起了一只昆虫翅膀,华贵长衣变成了散乱的布条,伤口在他的身体上结成了彼此粘连的网,血腥味浓郁得仿佛这里的空气都是红色。
少年捂住了嘴——那从他后背高高支起的是琥珀蛛被斩断的刃状肢,深深扎在他的血肉里。他的剑不知什么时候脱手了,十字墓碑一样斜刺在蜘蛛的背上,却没能把它送下地狱,剩下的那一边刃状肢和透明的螯牙亮在空气中如明晃晃的刀子,随时准备收割了人类的性命。那个男人却完全没有退意。
身后是安比亚,他不会退。
眼中的世界忽然被折射得四分五裂。
安比亚站起来,咬着唇圆睁着眼睛,不让泪水淹没视野。他用还能使上力气的那只手把地上的投枪拔起来,缓缓举起,举过头顶时身形微微一滞:
“罗蒙!接着!”
少年用尽全力投出去的那杆枪被握进男人手里的瞬间,那双金色眼睛后面的人类的意志又回来了。而后枪身翻转抵住了刃状肢的关节,一拨一挑再向要害处拼死一刺,紫血喷了男人满身。琥珀蛛抽搐着抬起了半个身子,被捅烂了基部的两条腿掉在地上,失去平衡而转了大半圈。罗蒙趁机握住刺在蜘蛛背上的佩剑,就着那怪物转身的动势给那庞然身躯开了一个狭长的口,紫色的血和黑色的内脏随他收剑而从伤口里汩汩地淌出来,蜘蛛发出凄厉的尖啸,在地上沸腾般翻滚,让整片密林都颤抖。
罗蒙拉起安比亚的手,向着来时的方向跑去。
快点跟卫兵汇合,就能逃出生天。
眼看着黄昏的光辉已经穿透树隙,洒落在近在咫尺的地方,但尖啸声突然贴着后颈响起,攥紧他们的呼吸。
“趴下!”
安比亚只听到罗蒙那么说,然后就被护在了那破碎战旗一样的身体下。蜘蛛的螯肢从那个身体的边缘露出来,在眼前抽搐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不动了。佩剑从下往上贯穿了琥珀蛛的头颅,代价是用不执剑的手臂抵挡刺下的螯牙。
安比亚抱住浸透在血里的罗蒙,声音都像被身体里的旋涡卷了下去,说不出话。罗蒙只是放开了剑,撩开挡住他眼睛的头发,说:“不用怕,它已经死了。”
它死了,每一只眼睛里都映着他的影子。
“对不起,安比亚。我会把一切告诉你的……我早该告诉你了。”
无比抱歉地,力竭的罗蒙让安比亚把蜘蛛的眼睛都挖出来,嘱咐他好好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在看着言听计从的小家伙颤抖着手把这些血淋淋的圆球装进包里之后,才安心地靠在了他怀里,等着卫兵赶到,将他们带回庄园医治。
在病榻上,罗蒙把关于琥珀蛛的一切告诉了安比亚。比如一定要把蜘蛛的眼睛带回来藏好的原因,比如若不是有着琥珀眼的加持他们可能都会死在那里,包括曾经害怕他胡思乱想而隐瞒的那个副作用。
这才是他的小情人最在意的一点。安比亚听完后垂下了眼,背上和心上都隐隐作痛,让他的声音带着叫人心疼的颤:
“也就是说,你选择了我,可能是因为……”
罗蒙躺在安比亚身边,血痕未净的手握着他的手,在别人眼里关着蜘蛛亡魂的金色眼睛,在他眼下融成一片温柔的蜜湖。
“我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的。”
“对。”在这覆着深雪的隆冬,面对久久没能痊愈的虚弱的男人,安比亚红着眼圈儿露出笑容:“我也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
“所以我们才会做那么多傻事。就像我想要一枚跟你成对的戒指,就像你冲进森林里来救我。”
“所以罗蒙,你一定要好起来。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还有很多事情想跟你一起做。”
“我们还要在春天回到相遇的那个花园,那棵苹果树下;我们要在夏天玫瑰盛开的时候举行婚礼,不需要任何人或神来祝福,我们要在一起;我们要在秋天的林场里打猎,还要一起在结冻的湖面上滑冰……”
“我还有一生想跟你一起度过……”
少年的手握着男人的手,十指相扣。掌纹重合的时候,高傲的子爵也红了眼圈。
“罗蒙。”他说。“摘下这颗琥珀眼戒指,活下来,让我给你戴上一颗新的,在无名指……好吗?”
他也想在春天和他一起回到那棵开花的苹果树下,想在玫瑰盛开的夏天与他交换戒指,想一起去打猎滑冰,想这余生都与他一同度过。
他点了头。
而后他的天使向他俯下身来,额头轻靠着他的额头。就像每次亲吻之前那样,他们闭上眼睛,安比亚拉着他的手,轻轻捏住了那颗琥珀眼戒指。
“我们倒数3个数,然后就好了。”
少年说:“3——”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根,留下的浅浅勒痕感觉到空气凉凉的。
男人说:“2……”
戒指划过了他的指节,身体好像卸下了负重,变得轻盈起来。
少年说:“1——”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尖,一直盘踞在他心头的什么东西消失了。琥珀眼真正离开了他的身体,先前的恐惧和担忧有了正式成立的前提。而在他的慌张形成燎原之势前,少年的声音轻轻呢喃着:
“我爱你。”
然后一个吻安抚了整个世界。
04
那个夜晚罗蒙子爵睡得格外香甜。
当他从酣眠中醒来,他的天使穿着睡衣蜷在他身边,睁开惺忪睡眼,笑着向他道早安。
“感觉好些了吗?罗蒙。”
“好多了。”
“还怕吗?”
“怕什么?”
“昨天你还怕得连命都不要。”
少年调皮一笑,翻身起床,钻进了衣帽间。罗蒙也笑着看他离开视线。
年轻的子爵感到自己好多了,也许再一周,不,三四天,他就能下床,跟他小鹿一样顽皮的小情人在庄园里散步了。
这么想着,他看见他的小情人戴上了昨晚刚为他摘下的那枚戒指,抱着一个漂亮盒子走出衣帽间,放在窗边的桌子上。那是存放着那只蜘蛛的眼睛的盒子——是他亲手杀死的,眼中映着他影子的那只琥珀蛛。
“安比亚?”
安比亚只是不紧不慢地打开窗,从窗台的积雪里抱进来一只银壶。春天一样的少年来回偏转着手腕,看着戴在了自己手上的琥珀眼戒指问他:“这颗琥珀眼是哪儿来的?”
“安比亚,你在做什么?”罗蒙感到有点无力。
“回答我,罗蒙。”少年碧绿如春芽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透过那双绿眼睛,有什么更加危险的东西注视着他,不可反抗,无法拒绝。
“几年前……我雇佣了一批猎人,让他们去猎杀琥珀蛛。”
“没有告诉他们平安回了家也会送命,对吗?”
罗蒙无法回答。他怔在那里,全身的血液都仿佛结了冰。
“那你知道这一颗映着谁的影子吗?”天真的面孔配上仿佛能够致人死地的眼神,强烈的违和感让他不寒而栗。
罗蒙推开被子,挣扎着想要下床。他不知道他的小鹿这是怎么了,但他又好像知道为什么。
他的小鹿,他的天使,他的小情人,春天的化身,好像突然离他远去了。
他的脚踏在了地面。他走向他心爱的人,但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在向着他坍塌下来。他头晕目眩,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倒在了地上,或者跪着爬向对方。他像是隔着水声听见,他的天使问:“现在你还认为你是爱我的吗?”
被爱情救活的男人脱口而出:“爱……”
在那个音节飘出舌尖的时候,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他看见他的挚爱打开那只装着琥珀蛛眼睛的盒子,将那些映着他影子的眼珠,一颗一颗地,倒进了在雪中冰镇过的银壶里:
“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我是如何失去挚爱的。”
随着那一串此起彼伏的“嘶”,罗蒙子爵,庄园的主人,这一带的领主,那令人脊背发寒却只为一个叫安比亚的少年而温暖的金色眼睛,熄灭了。
春天一样的少年看着那个男人倒毙在自己脚边,深深吸了一口气,停了许久才呼出来。他垂下眼,将那枚戒指举到唇边。
柯瑞尔,现在可以安息了。
那一年他爱慕的猎人从山林中回来了,带着累累伤痕和丰厚的报酬。在他们最喜欢的那棵苹果树下,他说要在玫瑰花开的盛夏带着他离开这里,用诗人们喜欢的那个词,叫“私奔”。他们要在山中的湖边建一座小房子,在那里养一群羊。在秋天去林子里打猎,还要在冻结的湖面上滑冰,在二人的家里,一起度过余生。
美丽而不切实际,只有少年才被允许那样放肆地幻想。
但是年轻猎人的死讯很快传来。人们说那是恶报。他不信。
后来,在子爵游览花园的时候,安比亚站在了那棵苹果树下。
罗蒙戒指里的影子,他绝不会认错。
罗蒙,尊贵的子爵大人。
睡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可以亲手割断你的脖子,但我没有。
这种死法比他经历的更痛苦。但这样不够。
把你引到琥珀蛛面前的时候我可以转身逃走,但我没有。
你所受的伤比他重三倍有余。但这样不够。
你的伤口久不愈合我可以纵容着你衰弱而死,但我没有。
你的精神承受了漫长的煎熬。但这样不够。
既然柯瑞尔的爱也随着琥珀眼的魔法渗透到了你的身体里,就让你为别人的爱而失去理智、为爱人的背叛而享受那深情和绝望的风暴吧。
这是你罪有应得,对吗?亲爱的罗蒙。
安比亚走近了子爵的尸体,纤细的脚从睡衣下摆里探出来,如小鹿试探河冰,小小的脚掌踩向那饱受折磨而消瘦了的脸颊。
然后停在空中,又收了回来。
安比亚深深呼吸,忽而再次红了眼圈,这一刻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般的心跳。
“我爱他。”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