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预警*本篇可能含有令人不适的内容,请谨慎阅读!!!
(写得比较骨感的一篇,语言方面还有待填充,但故事大概就是这样哩)
女人用了偏方,把自己的孩子变成一只猫崽。
她也不想这样,可实在是没有办法。她既要上班,又要奶孩子。家里原本还有另一个女人能搭把手,但自从她家公公进了医院,这活就非她自己干不可了。此时此刻,变成猫崽的婴儿正睡在她脚边的纸箱里,紧闭起三瓣的小嘴,鼓动着暖水袋似的饱胀多毛的肚皮。按照猫的年龄来算,它现在还没有睁眼,从头到尾不过巴掌大。它比当婴儿的时候更方便携带,也更安静,饥饿时只会发出尖细的咪呜声,而非惊雷般的啼鸣。谁都不想在工作场合看见小孩,而小猫就要好接受得多。她在网上刷到过,有别人也把刚出生的小猫带到公司来奶。那条笔记有几万个点赞。
她用婴儿的襁褓布铺成猫窝,用浸湿的棉签刺激小猫排便。她去卫生间用吸奶器,回来时从茶水间经过,假装奶水是羊奶粉调的,再拿针管喂给猫崽。同事路过,说:“真有爱心啊!”她就嘿嘿一笑,答:“好歹也是一条命。”下班点到了,办公室里躁动起来,大家拎包出门吃饭,因为加班时间要从一小时后才起算。女人趴在工位上,什么都不想吃。单是哺乳这一件事就足以使她心力交瘁。她从身体和桌面的空隙里瞥见猫崽依然睡着,肚子上花纹起伏。那灰黑色的斑纹在她眼中越来越大,逐渐旋转起来,展开铺平成令人目眩的纹理。只趴五分钟,她心想,只是因为走廊里太吵了。只是缓一缓因看了太久屏幕而干涩的眼球...
母亲闭上眼,睡着了。与此同时,猫崽一抖耳朵,睁开了豆粒大小的眼睛。
它的眼皮才堪堪开了一条缝,看不见什么东西,只有桌板下方昏暗的光线透进这一线缝隙里。它小小的耳朵贴在头皮上,外界嘈杂的声响于它就像蚊蝇的嗡鸣。它挥舞起细小的脚爪,咪呜大叫,可它妈妈睡得实在太沉了。人类的母乳给了它非同寻常的气力,在这一片混沌中挣扎的时候,它踩着箱里堆叠的布料,竟从纸箱内翻了出去。
猫崽仰面朝天摔在地上,冰凉的瓷砖地使它恐惧,因此反而不叫了。它翻过身来,像只在室内不受欢迎的甲虫一样,贴着墙根下那圈深色的地砖爬行。办公室里没人看见它,走廊里的人也早已散去了。到电梯间门口,它才终于被人逮了个正着。那是一位其他部门的同事,他把这毛茸茸的小身躯抓在手里,环顾四周,一时找不到它的来处,而他的良心既没有多到乐意为它耽误自己下班的行程,也没有少到能什么都不做就把它放回地面上。纠结过后,他带着猫崽下楼,因为他依稀记得楼下有只带崽的母狸花,没准猫崽是它的孩子。他把猫崽搁在母猫曾经出现过的屋檐底下,拍照发一条朋友圈,走了。
猫崽在水泥地上爬行。它爬过被烈日炙烤过一整天的公司前院,爬过弥漫着灰尘和汽车尾气的绿化带。它爬在柏油马路上,像一小块填坑用的沥青,车从它的头顶呼啸而过,粗糙的路面刮擦着它薄如纸的肚皮。它还没有往来车辆的轮毂大。它在堆积着尘土的道牙边上蠕动,爬过高大的、四个一组的市政垃圾桶,爬过桶边散落的碎骨头和烂菜叶,爬过散发着酸馊味的黑色水洼。早些时候,几个小学生把婴儿形状的解压玩具剪碎了撒在这里,猫崽就在这些硅胶碎片之间爬行。
猫崽累了,再也爬不动了,又咪呜咪呜地大叫起来,一只橘白花色的母猫于是犹疑地从垃圾桶后面探出脑袋。或许它是第一次做母亲,也或许是猫崽身上沾了垃圾的气味,让它难以分辨,它嗅闻了一阵,叼起猫崽的后颈,往公园里去了。
母猫带着猫崽,在被夕阳镀上金辉的草丛中穿行,步伐轻盈而又迅捷。它们穿过湖畔,从懒洋洋的鸭群身边潜行而过,在芦苇间隐踪匿迹,躲避着小道上零星路过的人们。猫崽乖巧地垂着脑袋,额头贴着母猫柔软的胸脯。母猫如离弦的箭般穿过广场,藏身于灌木丛中,路过如雏鸟般尖叫不休的孩子们,和那一排面向儿童的摊贩。它们路过玩蹦床和沙子的摊位,路过卖小鸡小鸭的摊位,路过卖封在挂件里的活小鱼与活乌龟的摊位,路过把鹦鹉装在笼子里拿来套圈的摊位。它们路过一处充气水池,里面养满金黄色的水生动物,金蛙、金泥鳅和金蝾螈之类,供人付费打捞作乐。池边一个拿捞网的小孩从枝叶间看见母猫的尾巴,大叫一声,他身边的男人于是抬起头来。在他手中的小桶里,密密麻麻地挤着百十来颗金黄色的脑袋,几乎没有留给水的空隙,像一盆清洗完准备沥水的菇娘果。
母猫叼着猫崽来到一处凉亭边,把它放在墙角的高草里。那儿已经藏着两只差不多大的橘色小猫,是它自己的孩子。它把三个孩子的额头都舔了又舔。突然,从头顶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呼喊:“你们看,小猫!”几乎与此同时,许多阵轻重不一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撵过来。母猫弓起背,惊恐地顾盼四周——在一双小手把草丛扒开的刹那,它呲着牙哈出一口气,紧接着夹起尾巴,丢下孩子逃跑了。
来看小猫的人,一群小学女生,对此面面相觑。她们把三只小猫拿起来,来回传递,抚摸猫崽身上还稀疏的绒毛。她们一致认为,小猫没了妈妈是不行的,但也不知该怎么办。母猫一直不见踪影,家长也开始催她们回去,言语之间已有怒色。最终,年龄最大的孩子出了个主意:她们找来一个纸箱,拿其中两个女孩的眼镜布铺底,把小猫安置在显眼的地方,用荧光笔在箱子上写:免费领养——才终于安心离开了。
猫崽和它并非同族的兄弟姐妹依偎在纸箱里,闻着熟悉的纸壳气味,蜷缩起来睡着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蝙蝠逐渐代替了雀鸟,展开透光的薄翼从紫橙交接的空中掠过,雪片似的蚊虫开始活跃在路灯底下。饭后消食的人们陆陆续续地从四处漫游过来,手里拿着花露水或蒲扇。母猫始终没有再回来。
当然有人来看猫崽。每当有人在纸箱边驻足,这周围很快就会聚集起一小群人,但是其中总会有一个跟大家说:这么小的小猫不好带——人便都遗憾地散去了。
“脏东西,宝宝不要,啊。”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瞥一眼纸箱,对手里牵着的两个孙子说。稍大一些的那个孩子于是嘎吱嘎吱地踩着发声鞋,到别处去揪野草。小一点的那个坐在学步车里,还没办法四处游走,只能拿一把塑料小铲子戳戳空气,嘴里发出几个含糊幼稚的音节。昏黑的暮色里,奶奶忧心忡忡地盯着两个孩子,每隔几分钟都要让他们停下来,把卷起的衣角捋顺,或是往胳膊腿上喷一点花露水。突然,有人从背后招呼他们。奶奶转过身,看见熟人的脸。她于是一下子投入到火热的闲聊中,对孙子们不怎么管了。
两个老姐妹站定在原地,或叉腰或抱臂,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嗓门很大,有时又窃窃私语,嘴里不断发出“啧啧”的声音。大孙子很快觉得无聊,开始扭动着身子,拽奶奶的衣角。奶奶于是把手机给他,将动画片放到最大声给他看。又过了一会,不知怎的,小孙子也突然嚎啕大哭起来,用铲子狠狠地砸学步车的扶手,又扔在地下。奶奶连忙去哄,拿各种各样的玩意儿逗他开心。然而,一切递过去的东西,水壶、蒲扇,地上捡来的石块又或是大孙子刚刚拔出来的草叶,无一逃离被摔打的命运。他实在太小了,小到自己也不知自己为何生气,到底想要什么,只知道从喉咙里发出尽可能大的声响。老姐妹在一旁等候着,奶奶搜肠刮肚,想起自己好像从某处见到过“免费”两个字。
她来到纸箱前,随手抓起那只和另外两个颜色不同的猫崽。她把猫崽递到小孙子眼前:
“诶,小猫!宝宝看小猫!”
猫崽醒了。它看到黑暗的周遭,感受到狠狠地捏着自己的、台钳似的大手,立刻惊恐地划拉起四肢,摇头晃脑地挣扎起来,发出响亮短促的咪呜声。这个会叫又会动的玩意儿吸引了小孙子的注意力,让他的哭嚎暂时停歇了。奶奶于是更进一步,把猫崽递到孩子手里。
幼童用他馒头似的小手,抓握住猫崽的一条前肢,将它拎起来。这是他唯一熟练掌握的动作。他抬手往前一甩,猫崽就被抛在奶奶的脚底下。
小孙子咯咯地笑了。奶奶于是也笑,拾起凄厉地叫唤着的猫崽,搁在学步车的面板上。这时,大孙子嘎吱嘎吱地走过来,伸手也去拎猫崽的腿。眼看着小孙子的嘴又要瘪下去,奶奶急忙将大孙子拽回身边,骂道:“手机还不够你玩的!”
大孙子的眼泪立刻冒出来了。“要,要!”他指着猫崽,哭着说。
“嗐,那边不是还有么。”老姐妹说。
奶奶只好带大孙子再去挑一只小猫。路上她扭头回望,远远地看见幼童正摆弄着猫崽,拿小手触碰猫崽的肚皮,没有再哭的意思。祖孙俩来到纸箱这头,发现有人捷足先登了。一对男女守在纸箱边上,穿着同样款式的T恤。其中的女人满不客气地道:
“我看你拿小猫给孩子玩了,这不太好吧?怎么着也是一条命啊。”
“这是你家的猫?”奶奶说,“不是你的你管什么。我们先看见的。写着免费了,我们想拿就拿。是不是?”
奶奶把大孙子牵到纸箱前,叫他挑一只。大孙子又伸手去抓猫腿,女人急了,一把扯过纸箱,护在身后。
“小孩也不知好歹!”她骂道。
大孙子于是嚎啕大哭。随着他的哭声响起,奶奶感觉自己的血也在转瞬之间全数涌上了额头。她对女人破口大骂起来,女人毫不留情地还嘴,她的男朋友或丈夫也在后面帮腔。老姐妹见事态不对,用她的大嗓门远远地吆喝着,也向这边走过来。两人一会骂人多管闲事,一会又说刚刚小孩的手腕被纸箱的边缘勾到,让赔钱,女人则怒骂这样教出来的小孩长大必成杀人犯,两个老东西不一定还有猫命长。在漫天飞舞的正理、歪理与污言秽语中,大孙子的嘴张成一个倒着的凹字,哭嚎声响彻云霄。遛弯的人于是都聚过来了,又不敢靠得太近,松散地围成一个圈。一个穿着白背心和黑短裤的寸头男人溜达过来,在外圈观望了一会,钻过人群对两方说:
“我是这一片派出所的民警。咱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皮面小本,冲众人亮了一下。吵得火热的四人安静片刻,随后又七嘴八舌地争相告状,大孙子在一旁吸着鼻子,小猫也早被吵醒了,在纸箱里咪咪叫着。围观的人于是更多了,都竖着耳朵,想从能捕捉到的只言片语里拼凑出事情的全貌。于情呢——民警调停道——这是一条小生命,无论如何也不该拿来当玩具,已经祸祸过的也就算了......于理呢,这猫确实也没有主人......
一个旁观者,一个凑巧路过的人,悄悄地到这里来,也想看热闹。他看不见人群里面,就用耳朵听着,目光游移到别处。他望见那个幼童,也就是小孙子,独自坐在路灯照不到的地方,手里攥着个沙包似的黑东西,正在一下下地往学步车的面板上摔打。他往前走了几步,看清那是一只灰黑色的猫崽,已经没有什么动静,只有爪子还若有似无地颤动。他听见极其微弱的、不同于纸箱里小猫的咪呜声,而渐渐的,那叫声竟越来越大,越发像是婴儿的啼哭,在他的两耳之间嗡嗡作响。他看见幼童将小猫换了个方向——并非故意的,只是上一次松手过后,恰巧能以这个角度再把猫崽拿起来——幼童咯咯笑着,将猫崽头朝下,猛地向下砸去。啼哭声戛然而止,猫崽的身体则开始膨大,毛发褪去,露出白色的肌肤,从幼童羸弱的手中滑落到地上。旁观者看见一具婴儿的躯体,侧躺着靠在学步车前。他看见藕节似的双腿,惨白一片的后背,完整的头顶,眼睛、鼻梁、下巴和嘴唇的轮廓。随着越走越近,他开始看见更多不该从背面看见的东西。
旁观者失了魂似的挤进人群,在一片嘈杂中拍了拍警察的肩膀。“警察同志,警察同志,”他轻声说,“那边有个小孩子好像死了...”
警察半信半疑地回头,穿过围观群众为他让出的一条小道,大步流星地向那边走去。在他的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那种惊怖难以言说。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大厨的餐厅不做午市。没人对此有什么疑问,毕竟像他这样有名的大厨,是无所谓几点钟开门的。然而,当你问他本人,他却总是支支吾吾,扯一些诸如早上起不来床,或是阳光过敏之类的谎话。原因很简单,他是个不擅长说谎的人,而中午的时间另有他用。
从上午十点钟开始,当大厨的学徒和帮工们忙碌着,将新鲜的高档食材从送货车上卸下来,一连几小时都要在那间挂着三颗星星的庞大后厨里清洗、切配、炖煮,为列于这个世界上最精妙复杂之类的那些菜肴做准备的时候,大厨本人则窝在他家中的小厨房里,做着另一种隐秘的劳动。他会巧妙地用前一天晚宴剩下的食材烹饪出几道新奇菜肴,分成小份,配上牙签或一次性小勺,装进保温箱里,接着换上他那身行头:一套朴素的侍者服饰,墨镜、口罩、假胡须或有檐的帽子,款式常常变化——拎上保温箱和一张折叠的假餐馆广告牌,一路上遮掩着脸,找一条偏僻的小街或人少的路口,将招牌在脚边一支,装作是不知名小餐馆的服务员,就站在路边发放起试吃来。这些连总统都要提前预约才能吃上一口的珍馐美馔,被他拿小牙签戳着递给街上的无名氏,凡是尝到的人无不露出惊艳、讶异的神色,这使大厨获得了莫大的满足。在他看来,只有当对方没认出他,不知道他那些头衔时,给出的称赞才是最真实的,是对他厨艺之完美的最佳佐证。为此,他每天中午都玩一遍这把戏,下午才回家更衣,前一晚的疲累也早已一扫而空了。
这天,当他照例站在人行道上,把红亮诱人的小块肉排分发给路人的时候,一个矮个儿男人溜溜达达地踱了过来。此人身形挺瘦,却长了一张胖人似的圆脸,脸色发白,有些浮肿,鼻头很圆润,一双没精打采的黑眼睛镶在眼眶里,像嵌在发酵面团上的葡萄干似的,只在闻见保温箱里飘出的香味时睁大了一瞬,马上又眯成一线,眼看着要继续走他的道了。
“来份试吃吧,先生,”大厨说,用牙签扎起一小块递给他,“我们新店开业,您要是对口味有什么建议的话,一定要提出来啊。”
大厨笃定地认为,那双眯缝眼一定会再次瞪大,其中溢满了前所未有的惊喜与活力,那大脸盘上的嘴巴很快也会嚷嚷起赞美之词,说他从未尝过这样精巧的、美味的、无可挑剔的东西。可对方只把牙签往地上一弹,漫不经心地说:“咸了。”
“咸了?”
“咸了。”
“啊,各人难免有各人的口味,”大厨说。没等他询问更多看法,那人已经溜溜达达地走远了。
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大厨又对自己说。他好像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似的,照常发完了所有菜品,收拾东西回家更衣,简单对付一口,并感觉午饭的盐好像放多了一点。之后他来到餐厅,突发奇想地,想要亲自熬煮搭配龙虾用的酱汁。尝菜的时候,勺子说:咸了。锅铲说:咸了。盛酱汁的不锈钢盒说:咸了。把锅拿给洗锅的学徒时,锅睨了他一眼,也对他说:咸了。
他一回身将锅抽走,拿去找他的副厨,问:“这酱汁是不是咸了?”
“不咸,大厨。我刚尝过了,和平常一样完美。”副厨说。大厨要他再拿小勺从锅底刮一点。他尝完还是说:“不咸,大厨。”
“啊,反正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大厨说。
他做完准备,叫大堂经理开门迎接客人。穿着全套西装和各色晚礼服的人们鱼贯而入,像一大群五彩缤纷的热带蛾子似的,从世界各地飞过来,扑簌簌地落满了圆桌边。晚宴服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没出什么岔子。没有人挑菜品的错处。快结束时,大厨把手擦干净,到前厅去感谢大家光临。他看见本市一家银行的行长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挥手向他打招呼。这人每次见到大厨都要作此举动,有时还要故意直呼大厨的名字,以在同行的人面前显得两人关系熟络。换往常,大厨点点头便走了,反正他的古怪脾气是出了名的。然而今天,他却一反常态地从座位间横穿过去,来到那桌正在谈笑风生的贵客身边,亲切地问道:
“各位吃得还满意吗?...有没有不合口味的地方,例如火候不到,或太咸了,之类的......?”
“怎么会呢,本尼?”行长喜出望外,咧着嘴回答,“凡是有品位的人,谁不觉得你的手艺世界第一?”
一桌子客人于是都笑起来,对大厨交口称赞,客套地问一问关于餐厅的事,接着又聊回他们原本的话题,比如谁又有了个奢侈的新爱好,诸如此类。大厨离开前厅,对这帮人说的话一个字也不信。就算把铁路盒饭摆个盘端给他们也不会尝出有什么问题的,大厨想。他回到家中,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宿都没能睡着。第二天,他做了和昨天一样的肉排,连带着另外几道菜,照例到街边去发放。他自己事先尝过,觉得挺不错。第一个打他面前路过的是个学生模样的青年,卷发乱蓬蓬的,背着双肩书包,走路时眼睛盯着地面。大厨招呼他时,他才像受了莫大的惊吓似的,猛地把头抬起来。
“我们餐厅的大厨正在征询意见,”大厨边把牙签递给他,一边说,“您要是有不喜欢的地方,请一定要告诉我啊。”
青年张着嘴,想要说什么,可就像别人一打招呼他就会停下来一样,他的手也已经自己接过牙签来拿着了。他刚把上一样吃食送进嘴里,大厨就已经把下一样递过来,中间还给他一杯水,洗刷一下味蕾。全都试过一遍之后,青年终于说:
“嗯...我觉得...都挺好的。”
“真的吗?”
“真的。挺好吃的。”
“您不觉得有什么缺点吗?”大厨说,“毕竟,再厉害的厨师也可能犯错的。您不用不好意思。您有没有感觉这个有点咸?从我个人角度看,可能是有点咸了,昨天也有其他人说它咸......不过,各人有各人的口味,还是以您自己为准。但说实话,真的不用不好意思,您觉没觉得盐有点放多了?”
青年犹豫着。“这么说的话,好像是有点咸了。”他没自信地说。
大厨的猜想——终于得到了验证!当天是餐厅的休息日,他风风火火地冲进后厨时,把正在培训学生的副厨都吓了一大跳。他把所有人都打发出去,自己一个人待在灶前,随手做了一道在售的主菜,放盐的手却举棋不定。这些雪白的小颗粒像是有了生命似的,如何也不肯听他的话。那熟悉的重量变化,如同调试天平般的精确手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盐粒摩擦指肚的触觉,就像呼吸时突然觉察到空气是如何摩擦鼻腔,走路时突然觉察到双手是如何摩擦身体侧面一样。他想起自己刚入行那年,当时的主厨骂他连盐都不会放,同时把平底锅冲他扔过来。他想起十年前有位食评家说他用作蘸酱的鹰嘴豆泥味道可怖,像加了大把调料的呕吐物。他想起曾经被客人退回来的菜和他们找的那些理由,感觉灶上的火同时也在他的喉咙里燃烧。他想把锅里滚烫的黄油喝下去。他有一种在地上爬行的冲动。
他回家睡觉。梦里,五六个巨大的盐罐占据了他的厨房,每当他要烹饪些什么时,它们就躬下身子,玩了命地往锅里撒盐,直到积成一座小小的雪白的盐山。他发怒,盐罐却说:“谁叫你自己不知道怎么放盐!”接着便长出玻璃做的双腿,拿脚踹他,揍得他说不出话。有客人来劝架,它们就把盐喷在人家脸上。大厨于是惊醒,发觉自己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
可不能再这样了,大厨想。总得有个人来了结这件事。总得有个既受自己尊重,又被业界认可,味蕾绝对可靠的人来给这事一个定论。他挣扎着起了床,两个小时后,拎着他的保温箱敲开了本市另一家高级餐厅的门。“博蒙特主厨在么?”他问——他的同门师兄,同时也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于是用毛巾擦着手,从后厨走出来。简单的寒暄过后,大厨并没有透露自己的窘境,只是从保温箱里端出一道“新菜”叫博蒙特尝试,忐忑地观察着他的反应。博蒙特不紧不慢地切下一块肉排送进嘴里,像不敢确定似的,又尝了一口,随后皱起眉头:
“说真的,我没明白你是想让我尝什么,要我评价哪一部分。你在试验什么新品种的盐么?”
“太咸了吗?”大厨紧张地问。
“太淡了!简直没有味道。”
大厨几乎晕厥过去。
博蒙特不明就里,还在追问:“是某种岩盐么,咸度比较低的那一类?怎么的,你感冒了吗?感冒是会影响味觉。这绝对不行,要上菜单的话,肯定得再调整一下...”
不难想象,大厨接下来的几天将会如何度过。餐厅自然是没办法正常营业了,大堂经理挨个给预定的客人致电道歉,大厨则在心里默默地对餐厅的所有员工、所有客人,所有被他使用过的食材,以及他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和人生感到抱歉。在他看来,他对味觉的感知已经完全被毁掉了,都怪那个路人,都怪那个主厨,食评家,还有从前无数其他给予恶评的人。他们都是一帮没有品位的东西,一群恶棍,白痴,无知的言语暴力狂,为了捧高自个儿才故意踩低别人。但与此同时,他又为自己明明水平不足却还这样想人家而感到抱歉。他一会儿觉得自己做菜没有任何问题,仍然是世界一流的、常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德不配位的人,连烹饪中最基础的咸淡都调不好,早在十几年前就该滚出餐饮界,而不是赖在自己不该待的地方。他其实思考了很多,例如,路人的品味并不比附庸风雅的富人要更可信;那个学生不一定真的感觉咸了,只是受到了言语上的暗示;刚入行的新人不会调味是正常的,他曾经的主厨那样虐待学徒才令人不齿;有些人对自己的技艺没有信心,靠出口伤人来获得安全感,而另一些自己无法成为大厨而只好当美食家的人,可能会对厨师心怀嫉恨,因此加倍地刻薄,等等等等......再比如,要信任自己的味蕾和审美,感受食物的本味而非他人的评价,要相信不同的风味碰撞所创造出的迷人效果是客观存在的,以及最重要的,各人有各人的口味......
然而,他还是没有勇气再次靠近炉灶。那小小的开火旋钮,那裹着毛巾的不锈钢平底锅柄,光洁的调料罐、勺子、案板和主厨刀,就好像会突然喷出火来烫他似的。在痛苦中挣扎了数日,他终于痛定思痛,决心从头开始锻炼味觉,把自己当作学徒一样训练。他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迈出这一步,忍受着自尊心的刺痛,在餐厅后厨里挨个品尝食材和调料。每种味道都藏着一段令人伤心的记忆——或许原本还好,但经历这一系列打击之后,也成了令人伤心的——每隔一会他都会再次陷入心痛之中,不得不到餐厅后门去抽一支烟,透透气。大厨望着暮色中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家都对他视而不见,心中一片凄凉。原来也没有那么多人认识我,他悲伤地想,好啊,这也是件好事......
“嘿,借个火。”有个声音对他说。
大厨没有多想,把打火机递过去。然而,借着火光,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那张叼着香烟的嘴巴,长在一张又宽又圆、颜色发白、好像发酵面团一样的脸上,上面是圆润的鼻头和葡萄干似的眼睛,下边连着个与其不匹配的矮瘦身子!这不是最开始那人还能是谁?
大厨目瞪口呆,大张着嘴,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就像一百匹马要通过同一扇公寓防盗门似的,还没想好该让哪句先出来,如何出来,那人就已经溜溜达达地走远了。
那个人顺着餐厅所在的大街向前走去,在第二个路口处把烟头扔在地上,随后穿过人行天桥,连续转了三次弯,一头扎进年久失修、没有几盏路灯的居民区——别问大厨是怎么知道的。当此人终于走进一栋老平房时,大厨松了口气,因为如果他住在高楼层的公寓里,则会显得大厨这做贼似的一路来得十分愚蠢,毕竟他没有那个胆量上去敲门。大厨扒在窗边,看见圆脸的男人走进厨房,从又小又旧的冰箱里拿出个一次性保鲜盒,即超市里常用的那种——掀开盖子,闻闻里头坏了没有——放在一边,又去拿下一个。之后是蔬菜,袋装的。大厨自己已经好几年没见过这种包装的蔬菜了。这样窥视别人做菜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大厨看到圆脸男人把土豆、卷心菜、胡萝卜以及看不清种类的肉和蘑菇切成小块,没有经过炒制,直接扔进烧着开水的锅里。接着他离开了,别的房间里开始传来电视的声音。大厨在草丛里蹲了至少二十分钟,忍受着蚊虫的叮咬,双腿酸得要命。终于,圆脸男人回来,关掉火,把汤盛到大碗里,端到桌子上津津有味地喝起来。没有放盐,大厨亲眼看见的,从入锅到上桌,一颗盐粒都没有......
大厨站起身来,一身轻松——他哼着歌回到家,冲了个澡,沾到枕头就睡着了。他从没有睡得这么好过。
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是真的很短的oc小短打所以不求评啦】
疲倦。正是疲倦使他久久不能合眼。马儿们已经睡了,隔着轻薄的营帐,偶尔能听见梦呓似的响鼻声。帐外更远处,麦苗与树木正在夜风中沙沙作响,繁星则静默地悬在上空。没有其他声音,那些可能杀死他们的与亟待被他们杀死的都已陷入安睡,一切细微声响便都清晰地传进他业已迟钝的鼓膜里。明日必须行军到某地,他想。麦田使他想起补给,部队需要接受补给。对于怎样指挥,怎样安排,他已没有余力去思考了,那些未竟的事项便呼啸着穿行过他的眼眶后方,在黑暗的空气中盘旋不散。在它们之间,在干涩的视野里,他望见自己蜷在身前的双手,在夜里只有模糊的轮廓,掌心空空荡荡。他的手枪和马刀躺在胸腹之间,连着皮质的系带,安静得好像死了一样,刀柄硌着他的手臂。他闻见铁锈与火药的气味。
如果想要获得安宁——曾有人对他说,忘记是在纸面上还是军营里——应当去回顾自己已经拥有的那些东西,而不去看还未完成的。他于是盯着自己的掌心,回想起这双手掌曾触摸过的那些事物。他想起骑枪那缠了布条的杆子,刺中目标时猛地一顿、将手臂震得发麻的感受,想起擦拭枪尖时那三棱形的锋刃从软布底下传来的冷硬触感。他想起缰绳在掌心里颤动,想起马鞭的手柄,马儿柔顺的尾巴与鬃毛。他想起马刀挥舞起来的重量,想起有豁口的骨头,想起肿胀跳动的皮肉。他想起湿黏的军服衣袖与垂下的肢体,与此相对地,也想起那些已经干涸与僵硬了的,搬运起来如同一具散发着腥臭的木雕。他想起训练用的人形木标靶,想起担架,想起临时病床,想起马厩的木质栅栏,想起帐篷中央的木头支柱,想起桌椅,想起光滑的木制桌面与檀木镇纸,想起木柴,想起树,想起坐地休憩时扫过他手心的草叶。他开始想起纸,想起草木绞碎后能制成的东西。他想起曾经签署过的文件,想起账单与欠条,想起书本,乐谱,信。他想起纸质单薄的游船门票,想起剧院入场前发放的厚实的歌词本,多出的一份攥在他手里,等着交给另一个人。他想起粘贴了干花的贺卡,想起传话用的便笺,想起被他提前剪去了的戒指和项链的价码,想起那个盛满了信件、书籍与票据的小木箱,被一双纤细却有力的胳臂抱在怀里,又替他把东西从里面一件件取出来,放在新家的地板上,那几乎是他婚前的全部家当。他想起那本花草图册,藏在箱子最底层的,想起它包着橄榄色绒布的封面,以及教她读写其中词句时铅笔摩擦书页的沙沙声,想起枕头底下那首抄得歪歪扭扭的诗。他想起那个拼写,Kerzenblume(雏菊),初次学习将这个熟悉的词汇落在纸面上时,她刚从院里摘来几朵,插在桌上的花瓶里,花瓣白得像玻璃器皿上的反光。他想起春日里生着绒毛的花叶,想起院子里刚刚破土的芽苗,想起浅绿色格子的围裙与刚浇过水的潮湿的土壤。他想起夏天的烈日与贴满碎发的、汗湿的额角。他想起葡萄架,想起无花果树。他想起秋天里野花的种荚,已经被风吹得干透,轻轻一捏便碎在手里,留下些小而坚硬的种子。他曾应要求收集过许多这样的花种给他妻子,接过它们时,她的手心温暖而湿润,珍重地掬成一捧,生怕遗落了任意一颗。同样的一双手也常轻轻地抚摸他的脸颊,蒙上他的眼睛,在无数个同样难以入眠的夜晚为他的后背垫上一只枕头,再将被子掀开一角,把自己囫囵个儿地塞进他怀里,因为以她的经验,怀里抱着东西时会睡得好些。他的下颌会感知到蓬松的卷发,双手则被温暖的布料包裹着,覆在掌下的是温热而扎实的皮肤,有时是后背,有时是柔软的腹部,有时隔着睡裙,有时又不着寸缕,所有都平稳地起伏着,与他紧紧相贴,把热气呼在他的胸口或是手臂上。他于是静默地将这一切拥入怀中,像要填满某处空隙似的,即使在意识的浮沉之间,它们有时摸起来像皮革和金属。他的肩胛放松下来,双眼缓缓合上,麦田的声响在呼吸声中逐渐消逝;很快,整个世界也无声地沉了下去,融化在无边的黑夜里。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一切都敲定了。剧院终于迎来了它命中注定的结局。剧院经理把电话听筒夹在颈窝里,在纸上一连记下数个日期:清场的时间,何时宣布停业,何时将仓库中的服装和道具整理出来,以待拍卖。在歌剧还兴盛的年代,这家剧院曾上演过若干精良的制作,其中有些颇为出名,因此股东们相信,至少它的仓库里还存有几颗金子可供掘取。
经理对此好像没什么感觉。即使他已经为此地贡献了自己的整个青年岁月,并且在过去的几年里,为了避免其破产而加倍兢兢业业地劳动,如今这一切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项即将完结的工作而已,就像上一项、以及上上项工作一样。
他来到剧场,向早已等在那里的剧团成员宣布一件事:鉴于本乐季的时间还有不少剩余,董事会已经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即排演一场告别演出。观众席上的众人当即欣喜地窃窃私语起来。但是——他打断他们——那些要提前一年去请的大人物,歌剧导演、广告公司或专业的舞美团队——一个都不会有。钱呢,也没有太多。一切只能靠自己,有什么就用什么。
大家嘟哝着,没觉得有多惊讶。他们倚在红绒布包裹的椅背上,叽叽喳喳地盘算起现有的保留剧目,争论不休。两小时后他们做下决定:演《霍夫曼的故事》,就按照它多年以前初次在这里演出时的模样来演。人人都爱那一版制作,并且在那之后再也没见过更好的,既然是告别演出,那么非它不可。这就是让他们为自己在这家剧院工作而自豪的那种东西。
那服装和道具怎么办?经理说,原先的已经缺东少西,全部重新定做是不可能的。于是又有人提出,不如将整理仓库的日程提前——既然有些老道具能卖钱,换言之,就是剩下的都可以随意使用,大不了花点时间来修补。反正,现在也只有时间是充裕的......
他们先从最旧的那一部分翻起。据说在在场的所有人都还没到来之前,那个群星熠熠生辉的时代,年轻的赫伯特·冯·卡拉扬曾在此执棒,玛丽亚·卡拉斯也垂怜这家小剧院,在巡演途中为它献出过自己天使般的歌声,剧院方不得不为了她拆掉一部分座椅,以容纳蜂拥而至的观众。然而他们并没能找到卡拉扬用过的乐谱,又或是卡拉斯穿过的戏服,那些大概早就被人买走了。剩余的只有一些群演的衣物,已经分不清是哪一部剧的,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接着是这家剧院曾经常用的那一批道具,即二三十年前他们还有些人气,能在周末卖出满座时候的。齐格弗里德的剑,那个内置机关、被砍一下就会断裂的铁砧;麦克白的头盔和板甲;波西米亚人里专门做旧过的桌子,供四位贫穷又乐观的艺术家用餐使用,还有那个被吊到屋顶上的小竹篮,用于存放他们过圣诞用的物资,有人还在里面找到了半块干面包——当年他们真的会吃掉舞台上的食物。(“不然怎样?假吃也太显眼了。”)还有捅死斯卡皮亚的那支银匕首——剧团里年纪稍长的女高音们对它再熟悉不过了——以及唐璜那身镶金边的丝绒斗篷,虽然被虫蛀过,但人人都记得,当年穿着它的人走动起来是如何意气风发,光彩照人。靠在仓库墙边的是一根桅杆,专门用作船上布景的,先是用于《水手比利·巴德》,后来涂黑了拿来演《漂泊的荷兰人》。再往里走,是曾经用于垫高舞台一侧的升降台和空箱子,因年头太长而被废弃。森塔从这里向大海纵身一跃,沃坦手握长矛,站在这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即将亲手杀死的儿子。托斯卡曾在这里看着她的爱人走上刑场——她原以为枪口会抬高几寸,然而枪响过后,他应声倒下,血花绽放在他的胸口。而在木箱伪造的岩石搭出的错落有致的布景中,奴隶们轻声唱着:“飞吧,思想,乘着金色的翅膀......”
只可惜,原先《霍夫曼的故事》的服装和道具虽然找到一些,但果真不够一次演出可以用的。大家把最为昂贵和完好的那些东西收到一旁,剩下的则挑挑拣拣、缝缝补补,倒也补上了空缺。一些物件有了巧妙的去处,比如唐璜的斗篷,将刺绣移到新的丝绒布上之后,正好拿给一位反派角色穿,那张破桌子则被刷上清漆,放在第一幕的酒馆。至于不好替换的道具,如斯潘兰札尼博士那套怪诞的实验设备,烧瓶、软管,戈佩琉斯的眼镜之类的,则到那些才华横溢的现代歌剧导演遗留下来的东西里去找,例如外星实验室版本的《弄臣》,又或者是布景用了两千副玻璃镜片、像风铃一样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纳布科》......
之后他们开始排练。一切还是按老样子,先跟着钢琴温习乐谱,之后到台上排演走位、动作、灯光,如何伴随着表演来歌唱。作为本地剧团,演员们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已经驾轻就熟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而当其中哪个人暂时闲下来,剧院经理就会把他或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去,每人作一样的谈话,签文件,办一些解散前必要的手续。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余年,而有些人比他来得还要早。歌手们不在的时候,年轻的常驻指挥就在乐池里带领乐团排练,经理则按照老旧的登记表,一个接一个地给以前常来的观众打电话,介绍告别演出的相关事项,问他们是否要购票。有些无人接听,而接起来的那些声音听着大都年纪不小了。“真的吗?”其中好几个都这样问经理,“那剧院呢?之后拿来做什么用呢?”
“我也不知道。”经理诚实地回答。
每天他走进剧院,带人安装布景,采买必要的物资,和仓库管理员一起盘点库存物品,登记在册。如果歌手们需要他,他就坐在台下,兼任一下歌剧导演的职务。他像个马达似的一刻不停歇地运转,日复一日。有几次他看见某个歌手在背过身去时偷偷抹泪。有时乐池里的指挥向他打招呼,他也会向这个即将失业的年轻人挥挥手。有时他会在观众席末尾遇见几个来旁观排练的人,带着孩子。其中有人悄悄问他:“听说这里以后会把座椅全拆了,改成饭店,对么?”
“我也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他仍然回答。
演出当天,剧院经理给后台带来一样东西:一只玻璃做的假钻戒,钻石部分几乎和戒圈一样大,确保观众在台下也能看见。这是第四幕要用到的道具,他们嫌旧的不够透亮,新定做的今天才送到。之后他就忙着做其他准备去了。
他一连忙到晚上,累得晕头转向。待他终于在属于他的小角落,也就是离前厅与后台都最近的那个包厢里坐定的时候,观众大多已经入场了。放眼望去,所有脑袋都是白花花的,其中偶尔有几个其他颜色的,正在好奇地四处张望,像是白布上的波点。
这家剧院的观众已经和它本身一起老去了,经理想,连同他自己也如是。他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互相看着对方长出白发。这时,身后的包厢门突然咔哒一声——他回头,然而门又立即关上了,只剩一个信封躺在地毯上。
“请务必在第最后一幕时认真注视舞台,且到演出结束后再打开此信,否则它将失去其全部魔力。神秘赞助人。”他拈起信封,上面写着。
剧院经理缓缓地坐回椅子上。自决定停业的几个月来,他头一次感到不安,好像心突然跳到了嗓子眼一下。能出什么乱子?他对自己说。往好里想是一出善意的把戏,再坏也不过针对他本人的恶作剧而已。即使不说,他也会好好盯着的。这样想着,他将信往口袋里一揣——与此同时,剧场内已经鸦雀无声。年轻的指挥走进乐池,接受人们的掌声,紧接着转过身去,突然之间,乐团就迸发出洪亮而利落的声响。歌剧开场了。
《霍夫曼的故事》,本剧一共包含四个互有联系、又互不相同的故事,经理已经看过它无数次,无论是赏心悦目的还是令人费解的制作,无论是从这座包厢里、从后台,还是从观众席上。他熟稔地默念着角色和情节的顺序。第一个上场的角色是林多尔夫。他是一位傲慢的议员,一个坏蛋,和另外三个故事里的反派角色一样,传统上都由同一位低男中音扮演。作为歌手,他年事已高,声音不如年轻时那么光洁漂亮,然而咏叹调唱得仍然活灵活现。紧接着,一群学生、士兵和无业游民吵嚷着地涌进酒馆,在那张原本属于艺术家们的桌子旁落座。仔细看去,他们的服装其实什么样的都有,是从不同剧组里搜刮来的,只是色调差不多罢了。诗人霍夫曼上场了,站在加固过的桌子上讲完侏儒的故事,开始和林多尔夫斗嘴。他一边唱着,一边演出醉态,摇摇晃晃地向前扑倒过去,又被别人接住。他几乎要贴到林多尔夫的耳边去挑衅,气得后者直翻白眼,而他的好朋友,由女中音演员反串的尼克劳斯,在一边看笑话。
第一幕没出任何岔子。灯光是暗黄色的,正如小酒馆里的煤气灯一样,隐蔽的聚光灯则一直在跟着演员走。观众席里几乎没有人出声。剧院经理的神经放松下来,渐渐地,他竟有点像是沉浸到梦里去了。他仿佛回到第一次来到这家剧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同一位低男中音演员,那时他的头发应该还是深棕色的,只是在台上戴着灰白色的假发,抬起下巴对人呼来喝去——不同的霍夫曼,但一样醉——暗黄色的,好像冒着气泡的啤酒一样的灯光,几乎能闻见纵情畅饮者口鼻中喷出的酒气。
然后是什么?一只木偶,以古希腊的神山为名字,装有七种宝石制作的眼睛。她开口唱歌的时候,空气中便弥散开青草与嫩叶的芳香。第一次听见时,他曾一度以为她的背后当真有一把发条。另一侧,鲜艳得骇人的试剂在烧瓶里叮咣直响,戈佩琉斯掀开他的大衣,数不清的眼镜如金属蜈蚣般连缀在一起,睁开一百双玻璃做的复眼。他轻飘飘地抽出其中一副,诗人就发了狂。他一路狂奔到冬天,穿白色睡裙的女孩为歌唱而殒命,倒下时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诗人和她的父亲抱头痛哭,魔鬼假扮的医生立在一旁,与议员和眼镜商人长着同一张脸,放肆地狂笑,那笑声令人汗毛倒竖。长笛又响起来了;潮湿的海风扑面而来,万事万物都笼罩在暗蓝色的夜里,在船歌中轻轻摇晃,发出微末的闪光。爱情的夜,甜蜜的夜,她们唱着。醒一醒,到威尼斯了,醒一醒。到第四幕了。
剧院经理当即清醒过来。他谨慎地扫视一圈,发现一切正常。剧场内一片昏黑的静谧,舞台上,达佩图托正独白着,以一种优雅的仪态踱着步,泰然自若地到台前来。这是低男中音歌手的饰演的第四个反派角色,长着上挑的眉眼,一头精心打理的黑色卷发,身披唐璜的黑斗篷。这位魔法师即将用钻石诱惑名妓朱列塔,让她为他夺取霍夫曼的镜中倒影,只为作收藏用。
达佩图托一甩斗篷,漆黑的丝绒布上便泛起粼粼波纹。他背对观众,得意地将手举过头顶,展示手上的钻戒。“闪耀吧,钻石!”他唱起咏叹调,“正如用镜子诱捕云雀!闪耀吧,钻石,吸引她,迷住她......”
剧院经理听见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反应过来,那是他自己的声音。那颗钻石,那颗他亲手交过去的、本该由玻璃做的假钻石,竟在聚光灯下发出无比艳丽的火彩。起初他以为这是幻觉。紧接着他以为是谁拿错了,但剧院从未有过这样的道具。魔法师继续唱着,歌声温暖醇厚,像做成他斗篷的暗色丝绒,又像是陈酒。钻石在他手中不断变换起闪光的颜色和形状,放出近乎灼烫的光芒。目光一定是挪不开的,而倘若人有灵魂的话,那轻烟似的魂魄也一定会从眼与耳中逃窜出来,直直地奔向那道焰火而去。那不像是歌手本人会拥有的首饰。那是一颗真钻——他无法摆脱这个可怕的想法。他的眼睛告诉他,那像是一颗价值连城的真钻。
经理看见台上的达佩图托向他所在的包厢使了个眼色。每当舞台上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时,他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让他知道的。他完成演唱,将钻石按计划交给朱列塔,接着下台去了。
经理来到后台,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诚惶诚恐、如坐针毡地等待着。霍夫曼回到了酒馆,缪斯女神终于在舞台上方出现了;在她脚下,正派与反派,议员、木偶与失去女儿的父亲,所有角色都合唱起来:“让你的心死灰复燃吧!快乐一点,对苦难一笑置之吧!缪斯会抚平你的伤口......爱让你更茁壮,眼泪则让你更稳重......“
最后一个音奏出后,现场爆发出如雷贯耳的掌声,经久不衰,即使演员和乐团都已经谢幕了五六次也如是,好像人们永远都想再见到他们一次,没有人想与他们分别。剧院经理也被怂恿着架了出来,迎接他的是更热烈的掌声,即使大多数人并不认得他。然而,一切总是要结束的。大家还是心满意足地、疲惫地,恋恋不舍地离去了。
众人回到后台,凑在一块,七嘴八舌地说起那颗钻石的事,它到底从哪来,该到哪去,又是何时、怎样、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经理这才猛然想起那封信来。
他们战战巍巍地展开信纸,上面写着:
“我们赠予你们这世上最小也是最恒久的火焰,愿此火在你心中长燃,我的朋友!”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汉末有一小吏,到隔壁县去办事。出城门时,有个东西落在他头发里,又轻又小,像颗雨点似的。他抬手一摸,竟是一条肥蛆,状似稻米,正在摇头摆尾地扭动。小吏仰头向上望去,城门正上方挂着一排六七个发黑的人头,是守军前几日杀的流寇,恶臭难闻。他没当回事,照常出差去了。
第二天黄昏时小吏回到家,还没等妻子铺好床,和衣倒头便睡。这一觉睡到深更半夜,院外竟传来阵阵敲门声。小吏穿鞋去看,一个方士打扮的人影从夜色里浮出来,自称是逃难来的,想求个地方借住。其人面白无须,体型肥润,长相颇为奇特,眉毛淡而眼睛极小,两眼之间分得很开。最奇异的是他的肤色,极其白净,在月光下浮着一层猪油似的光泽。
那人冲小吏行礼,说自己姓营,是修道之人,平日里餐风饮露,不必管他吃食,只求一间小屋落脚。小吏家哥嫂新丧,正空出一间房来,见营道人神色恳切,想着可以多个照应,便留下了他。第二天一早,小吏跟妻子讲明情况,拜别过老母,又拾起行囊出差去了。待他几日后再回来,妻子告诉他:营道人为人随和,且当真粒米不进,偶尔还会帮干些倒夜壶之类的脏活,母亲和儿女都很喜欢他。
小吏听了,于是拜谢营道人,请他到屋里来,和家人一起坐着烤火。小吏的老母行动不便,想知道外面的事,小吏便将一路的见闻讲与母亲听:哪家又饿死人,哪座县遭了兵祸,谁曝尸于荒野、街头、田垄,谁家的婴儿在河水中漂浮。营道人也在一边听,可当小吏讲到悲惨处时,他反倒拍手称快,叫道:“好,好!就该如此,多在外头晾上一阵才好呢!”直到小吏讲有人染了疫病,为防传染只得把尸体烧了,他才露出一丝惋惜的神色。
小吏为他的表现摸不着头脑,心里又很不舒服,于是暗自盘算起来,想找借口把他赶走,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某天,小吏半夜忽然惊醒,听见院子里有人窃窃私语。扒在窗边一听,是营道人的声音,正和什么人交谈。“你们先自己四处求生去吧,”他说,“我已算准这家一个月之内必然粮食丰足,到时候再来与我相聚。”
小吏听了窃喜,心想自己莫不是要交好运,从此吃喝不愁了?第二天,他问营道人昨晚的是谁,营道人说:“是一起逃难来的兄弟姐妹。”小吏又问起关于粮食丰足之事,营道人只微微一笑,说天机不可泄露。小吏从此和往常一样礼遇营道人,暂时把赶人的事搁置了。一个月后,城中突然大疫,除平民外,官吏和守军也多有病死者。县廷急忙令小吏去隔壁县求援,违令则斩;然而小吏的老母和妻子儿女也都染了病,最小的儿子很快就死了,母亲、妻子和女儿也已经病得神志不清,不知还能再撑几日。小吏急得团团转,营道人于是对小吏说:“你儿子的丧事我来操办,其余的家人我也帮你照料。倘若再有人死了,后事我也先替你料理着,你就放心去吧。”
这话听来不吉利,但小吏还是感激不尽,急匆匆出城去了。他到了隔壁县,刚将县令给的文书递上去,人家便打发他走,说稍后再派人跟上。他心神不宁地来到街上,觉得脚下的沙土路不像是土,倒像是袋子里装的黄豆粉之类一戳一个坑的东西。如此深一步、浅一步地走着,街边商贩的叫卖如风般呼啸而过,中间仿佛夹杂着幼童哭喊父母的声音。忽而好像又有老人的呼唤声,紧接着一只枯干的手猛地拍到肩膀上来,吓得小吏放声大叫,险些跌倒在地。
小吏扭头一瞧,竟又是个方士,不过这回是个瘦的,寻常老头模样,白眉白须,满脸沟壑。老方士说他周身有死气,问他近日家中有来客否,是否出了什么怪事,小吏就把营道人的事如实讲来。老方士一拍脑袋,道:
“哎呀!哪是什么道人,分明是蝇蛆化成的精怪!人落难而将死,其本人或痛苦或恐惧,或有夙愿未酬,或有家人放心不下;人曝尸荒野,过路之人虽不认得他,却也目不忍睹,是心中空有同情而无能为力罢了。只有蝇蛆会感到快乐,因其以死人血肉为食,身为动物时期待人的死亡,化成精怪后自然也喜爱人的苦痛。那蛆精说你家将要粮食丰足,自然是站在它自己的角度上说的。你家要大祸临头啦!”
小吏急忙赶回家中,抄了近路,一路上既遇流民又遭流寇,几乎九死一生。到了家里,果然他的老母和妻儿都已经死了,连带小儿子一起,一共四具尸身赤条条地摆在院中,连块布也没有盖,早已腐烂发黑,蛆虫像一层霜似的覆在身上。院子内人头攒动,有许多像营道人一样白白胖胖的人围在尸体边,都面露喜色,有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有的浑身黢黑、一动不动,还有的正俯下身,不知道在干什么。
小吏找到营道人,以老方士说的话来质问,营道人却说:
“我虫豸也,有腐肉吃便高兴,何必以人的礼法来要求我呢?这样说来,你们人里做我这种勾当的也不少,见人落难便一拥而上,想分一口肉吃,怎不先去责备人,反责备起我一条蛆来了?况且我只乘机吃些已死的人,又没害死什么活人。多谢你们一家的厚待,如今我与兄弟姐妹都要羽化成仙,到别处去繁衍子嗣了!”
说罢,皮肤竟越来越黑,眨眼间便从头顶裂开一道口子,营道人蜕皮而出,面目已然变化,嘴巴伸长,两眼大如斗,皮肤泛出莹莹绿光,从腋下生出一双透明的翅来,发出七彩琉璃般的光华。院中一时间毕剥作响,开裂声此起彼伏。半晌,一行蝇嗡地掀起一阵臭风,向天上飞走了。
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抱歉,我实在是太累了,因而只能胡言乱语。
本篇作品也是对于“如果完全不进行筛选和构思,直接跟随脑子里当下的想法走能写出什么东西”的试验,不建议想要看故事的老师阅读。】
我蹲在花圃边上,等着婴儿长出来。土壤龟裂,露出一株芽苗的顶,绿得惊人。无声的颤动,伸展,茎如同扭动的水管般灌满汁液,膨胀,寻找光。新叶很厚,越老则越薄。深绿色。一棵大一些的草。一根木棍。一棵树。
婴儿结出来了,小小的粉白色的肉球,裹着一层膜。膜破了,哗啦一声,呱呱坠地,落在树杈上,手与脚、胸与腹,全晾干在空气里,皮肤薄如纸。它看见什么?白色的天,挥舞的自己的手。叶片,枝条,它们本该伸过来,为它做个摇篮。树的气味。灰尘。寒冷,风吹过来了。它又在想什么?
太空了,它想。这个地方太满,也太空了。气流掠过裸露的皮肤,而一切沙沙作响。声音好似遍布各处,却难以触摸,树叶与枝条相对空间而言太薄、太细、太渺小。气流包裹着我,然而转瞬即逝,令我打起寒颤。我是否过早地发觉这一切?自从膜中被驱逐出来,就再没什么可以填满这世界上的空隙。不,只有当剩余的空间比被填满的更少时,才能称之为空隙。如今,一切都小得可怜。这里可以说什么也没有,种种微不足道的存在不过借住于此。当我仰面躺着,绿色悬在我的脸上方,遮天蔽日,而大风呼啸而过,冰冷严峻,几乎要扯下我的耳朵,那也不过是我新生的感官所赋予我的,面对比我稍微更不渺小的事物而产生的幻象。
我应该这样思考吗?还是该张开嘴,为冷风和粗糙树皮的触感而号啕大哭,徒劳地挥起我脆弱的拳头?或许有人会闻声过来抱起我,拿一片布把我裹上。接下来我该做什么?我的胃将从此学会饥饿,喉咙开始为了使人听见而发声。我讨要,然后进食。我发出震雷般的声响,用刚发育得足以支撑身体的脚跺着地面。我会像芽苗一样,将体液泵进肢体的每一个末梢,因此得以伸长和舒展。我的胃袋满了又空,那些食物的鬼魂将如柴堆般累积起来,把我架在羞耻的火焰上炙烤。同样被炙烤的还有我的脑子,记忆中的耻辱更像是煤块,在头骨里闷燃。我的身躯越来越重,头颅亦如是。待我沉到再也爬不上树的时候,他们就要开始教我礼仪。我会被送去和其他一无所有、又以为自己拥有什么的生命共处。它们把一些小玩意儿揣进怀里,呲牙咧嘴地冲着我。我要是说,嘿,拿出来,借我玩玩——随即便传来咔嚓或嘎嘣的声响,那东西被咬碎了吞入腹中,或者揉烂在那死死抓着它的掌心里头。
之后还有什么?一支铅笔,脆弱易折,杆子咬起来会掉漆皮碎屑。猫,毛发蓬成一个流畅的图形,总在触摸到之前溜走。手掌侧面总有黑亮的一层铅印。蜗牛,撕去表皮的叶子,撕碎的或嚼烂的纸。或许会有一只手把这些东西拨到一边,引我到椅子上去,像敲打砧上的铁块似的,敲打我已经被烤得通红的身体,将我塑成这样或那样的形状,再添上一些煤和柴火。我感到疼,扭一下身子,左侧或右侧就会打坏一块儿。有时动弹的是头,打歪了的却是小腿,这不好说。这便是挣扎的坏处,况且当你挨那一顿捶打时,又很难忍得住不扭动几下。等它松开我,我就要一瘸一拐地走向室外,另一只手引我到悬崖边上,看那些不慎掉下去的人,从此我的心又学会了恐惧。那条道路将会是什么样的,充满迷雾还是狼烟,又或者晴朗但寒冷?我望向那些步履蹒跚、时刻处于坠落边缘的人,有些少一条腿,有的没了眼睛、只能爬在地上摸索,有的高耸着肩膀走路——心中警铃大作,那声音只会比新生儿的啼哭还要响,一刻也不会停歇。当我因害怕夜间失足,而不得不在白日里一刻不停地赶路时,心里一定会想:我要是完全健全,又何必这么恐慌呢?可现在,谁知掉下去会坠落多久,前方是否会有无法逾越的阻碍,比如一道沟、一截生满青苔的枯木之类的?若是趁我休息的时间里,道路塌陷,把我困死在这里怎么办?我不是没听说过这种事。我应该往哪边走?前面是否有食物?落石会怎样袭击我,砸破我的头,压碎我的骨头?
我已经开始感到疲倦,仅仅是想这些就已经使我倦了。我那经年累月生长起来的双腿,远比现在要更强健,却要被不断催着往前走,累得如同黏在地上,恨不能自己断裂;我那双眼睛,能够收入其中的事物远会比现在要更广、更清晰,原本应当拿去看鸟群、山林和岩壁上的虹彩,却只能盯着脚下的方寸土地,以免绊着什么东西。鼻子与肺叶,只是为了旅行获取氧气;耳朵,除去如雷般轰鸣的警铃外再听不见他物。我的怀里揣满这一路上捡来的果子和石块,见到人时要先微笑,若谈不妥便露出一口坚硬的牙齿,不然就要被抢走些什么。当我倒下时,我的这些肢体与器官,肉色的或红色的,坚硬的或柔韧的,都会不可逆转地冷下去,之后发臭、发黑、腐烂,化成一摊肉泥。如果我当下被寒风吹死,也不会有什么两样。我很累,眼睛已经快要合上了。至少现在还能够听见风声......
婴儿缄默着,盯着我,黑眼珠很大。它迅速地衰老下去,眼、耳、口、鼻,很快萎缩不见,皱得如一枚桃核。
我叹气,将它收起来,换一片花圃播种去了。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这是一个我认识的人讲给我的故事。由于年代久远,其主要内容是从零星的口述中拼凑而来,很多细节已然丢失,当我以练笔的形式再讲给各位听时,就可能会显得没头没尾,缺乏一个好故事应有的那些要素。因此我恳请大家请将其当作身边人的一段奇闻来看,除部分艺术加工外,这也的确是一位老人再真实不过的经历。
故事起始的时间已不可考,按照主人公的年龄来推算,大抵是在三十年代左右——一位曾经的富家千金,县里有头有脸家族的小姐,在家道中落后坐上了嫁人的花轿。无人知晓她原先的家庭发生了什么,在她后来无数次向儿女复述孩提时的那些下午,讲自己由长工扛在肩膀上逛庙会、逛集市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新家庭,我猜是不富裕的,否则无以躲避三十年后的灾祸。她嫁进这儿来,成了个天天洗衣做饭的新媳妇。
她的丈夫关心她,但不像对他自己那么关心;她的公公和很多人一样,视家中的女人如无物。她的婆婆,或许曾和她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的时光,然而在她生下第三个女儿之后,又恨透了她,如同恨一个偷走了两根金条、又惦记着第三根的贼。儿媳妇没有奶水,乳房已经瘪得像嘬干了汁水的冻梨。没有大夫或产婆来为她催乳,没有鸡蛋和鱼汤,连灶台上的剩饭都像躲着她似的,一夜之间突然没了影踪。她抱着婴儿坐在炕上,和她的头两个孩子依偎在一起。老大蜷在炕头睡着了,两根拐杖搁在一边的地上。她像老三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人抓着脚踝在炕上拖拽,无意间使得髋部脱臼,余生只能荡着双腿走路。老二还不太会说话,只在被窝里转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她们也常常跟她喊饿,用语言或哭声。
她凝望着怀中这只颤动着的新生幼崽,皮肤红得像花生米一般,小得简直像一只猫儿。看着看着,她便能愈发能够想象这红皮肤如何变白,落在草窠子里,上面覆盖一层薄雪。一条黄狗坐在窗外,向屋里张望,她几乎能看见那狗嘴里晶莹的口水。
她于是盯上了其他动物的母乳。羊奶,洁白、温热、新鲜的,每天早上两瓶,搁在门口台阶上。这是近几个月专门给她男人订的,乘了离乡下近的便利,价格实惠但也不便宜。每天,养母羊的人家把奶送来,或许和她打个照面,再把洗干净的玻璃瓶收进大布袋子里。
她把半瓶羊奶分进瓷碗,她的丈夫,那个寡言的、长着一对扫帚眉的男人,只看了一眼,不置可否地回屋去了。如此喂了几天,婆婆突然找到她,说:
“羊奶是给俺儿补身体的,你那丫头可真金贵...”
说罢再也不许她碰羊奶,只是刷瓶子的活仍然由她来干。她想熬些米汤、面糊什么的,然而装细粮的柜子也早就给锁起来了。你该歇够了,不知谁对她说。她自觉地下床洗衣扫地,把手伸进冰水里,襁褓贴在她快散架的后背上,连哭声都无甚气力。她为一家人熬玉米碴子粥,贴玉米饼子。这是那个年代唯一可以有剩余的食物。她从碴子粥的表面刮下那层半凝固的浮油,实际上只是淀粉之类形成的膏状物,拿来喂养她的孩子。全家人都看她拿着小勺,一口一口地喂给婴儿吃。过了一段时间,婆婆再度找到她,说:
“你公公说了,碴子粥上那层浮油就是最好的。你可真会挑,真讲究,没有那层油谁还吃得下饭?...”
我不知她对此作何感想。或许她曾哭泣过,也曾敲过许多扇门,可无处可以提供她女儿能够消化、又被允许消化的东西。最后的解决方法,我不知是她自己的主意,还是当地妇女的集体智慧,某种饥荒中的生存策略——她将干的玉米碴下锅蒸熟,用自己的牙齿充当磨盘,细细咀嚼成渣,再用纱布挤出汁水。那汤汁是米黄色的,和乳汁竟也有几分像。小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她自己的一口牙却日渐残败下去。讲故事的人告诉我,这或许是当时的粮食为了充数,会连玉米的硬茬和芯一同磨碎导致的。直到七十年代,玉米碴都只有长时间熬煮后才好入口,偶尔还会掺杂沙砾,别说更早的时候了。她一共养大了七个女儿,到老时嘴里只有牙床,牙齿一颗都没有剩下。
第八个孩子,如所有人盼望的一样,是个男孩。暂时没人跟我讲过他的成长经历,但我猜他一定不是吃上面那种“乳汁”长大的,或许正是从此开始,他的七个姐姐才对他有那样强烈的怨恨。他们一家在战乱中东躲西藏,生活于时代的砖缝底下,待到我知道的另一段故事发生时,已经是三十余年后。公公和婆婆相继去世,万众瞩目的小儿子长大成人,被分配到厂里工作。他性格跳脱、爱玩,不太上进,热衷于钓鱼和打鸟,和父亲两模两样。在姐姐们合力的煽风点火下,父亲轻而易举地厌恶起儿子,全然不记得他的妻子曾为这个孩子的诞生而遭遇过怎样的磨难。儿子最终娶了一个强势的老婆,与她一起搬到小镇去工作,只把自己的户口和粮份留在城里,每年过来一次,以近乎屈辱的姿态讨要当年的粮食。母亲则挂念着儿子,但和儿媳偶有摩擦,这种矛盾在他们结婚的第九年达到了顶峰。在相继生下一儿一女之后,夫妻俩决定再拼一个男孩。彼时计划生育刚刚开始推行,此举将以超生为代价,母亲也为此专程赶来,紧张万分。她忐忑地等在房间外,现场的一切都让她万分熟悉:来来往往的人,一壶接一壶的开水,羊水、血液和排泄物的气味,惨烈的嚎叫。直到最后一阵骚动之后,一声震天动地的啼哭响起来——接生婆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出来对她说:
“是个闺女。”
她怔住。新生儿扯着嗓子哭号,而透过半开的纱帘,儿媳正在躺在产床上,无力地望着她。
她脸色铁青,看也不看孙女的脸,扬长而去。
这便是关于她与孩子们的故事。之后的二十余年里,她们一家的生活可谓鸡飞狗跳,混乱之极。她的七个女儿打定主意要将弟弟排挤出去,因为他一旦得宠,必然要独占遗产——于是每当弟弟一家过来便合力挤兑,弟弟不在时又争相表现,互相算计;另一边,儿子和儿媳之间也打得不可开交,数度发展到要动手的地步。他们偶尔带着一儿二女到父母这里来,儿子永远走在前面,穿着新打的毛衣或新做的棉袄,两个妹妹一身补丁地跟在后头。儿子对三个孩子的态度差不太多,儿媳则对两个女儿近乎敌视。这三个孩子又同时被他们的爷爷认为不懂规矩。改革开放之后,这位一家之主,这位熟练的油漆工,倒是比以往都要更重视礼仪与家规。他会在餐桌上斥责小辈,用竹篮把饼干吊在房梁上,只许他一个人享用,他的妻子则偶尔会从中拿几块出来分给孩子们吃。她已经愈发地老了,或许有想明白许多事。在她的丈夫因接触了过多油漆而逐渐瘫痪之后,这个连咸鸭蛋黄都要让给丈夫吃的妇人又承担起了擦屎擦尿的职务。丈夫去世后,七个女儿迅速将家中能变卖的东西哄抢一空,留下房子和家电,要等她死后继续瓜分,同时谁也不乐意承担照顾她的义务,只有孙女不时地来看望她,陪她说话。过了几年,她的儿子也患肝癌去世了。她独自一人带着户口本到派出所去,颤颤巍巍地,要为她的孩子销户。孙女结婚前,她得知儿媳不愿给女儿缝制喜被,便自己买来布料,一针一线地缝起来,即使她的眼睛已经快要看不清了。将喜被交给孙女的那一天,她拉着孙女的手,眼泪汪汪地问:
“小丽啊,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
在她离开前的几天里,她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糟糕,时常吃不下东西。别人问她想吃什么,她只摇摇头,什么也不说。别人也早已习惯了她这样的反应。直到有一次,孙女问她时,她突然心血来潮,回答:“捞面。”
“什么?”孙女问。
“就是天津的捞面,有很多菜码的捞面。”老太太比划道。
不知怎的,她突然想起来:在她还是闺中小姐时,家里有天津来的长工,或许就是带她逛庙会的那一位,曾经为她做过捞面。
女儿们和孙辈面面相觑。没有人知道捞面是什么。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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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部分未提及的oc设定,按照独立故事看也ok!】
今年年初,我到柏林出差,顺便造访一位旧相识: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伯爵,即已故的冯·埃格洛夫斯坦将军的独子。此前的行程安排得过于紧凑,一路上已许久未修整过仪容,因此我打定主意,到柏林后先找一家理发店,叫人打理一下头发和胡须,接着再挨个去见该见的人,处理些应尽的事务。
我在旅馆旁就近选了一家发廊,装修典雅,招牌簇新。正因如此,当我走进其中,发现店内一个顾客也没有时,也没觉得太意外。“我虽然刚开店,还没积攒起什么名声,可已经实打实地练了很多年手艺,请您试试吧!”那理发师招呼我。
我告诉他:要将发尾修短些,两侧鬓边的头发也削薄一点。此外,还要把胡须修剪整齐。他连连答应,殷勤地替我摘下眼罩,又打好洗头的温水。待我湿着头发落座后,他问我:“您的头发要剪到多长呢?”
“衣领以上。”我说。
“要留那么长呀?”理发师说,“现在不是流行短发么?到耳朵上方那种。干净利落,衬得您更有男子气概。”
我懒得与他解释,便说:“我习惯留更长的头发。”
类似的问题他又问了两到三遍,我已心有不耐,好在他开始工作后还算安静。他手持木梳和剪刀在我脑后忙活,我也放松下来,心中思索起其他事。他剪得很慢,半天都没有什么变化。如此过了一阵,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文员打扮的年轻人跨步进来,上下端详了我几眼,叫道:“冯·阿森海姆先生!”
“您有什么事吗?”我问。
“您的助手说您在这里。约阿希姆先生叫我来找您,来取——呃,票据,还有某某清单,某某文书,很多东西——他临时有急事,过一会就得赶去码头,非得把这些带到船上不可。”
约阿希姆是我在柏林的代理人,此次出差原本也是要来与他处理工作的。“请您回到旅馆,再去找我的助手,”我说,“就说是我允许的,要看文件。他知道放在哪里。”
小伙子点点头,一溜烟地跑走了。与此同时,理发师终于挪了位置,开始修剪我的鬓角。他将头发分成很多小绺,对着发尾挑挑拣拣地修剪着,像修剪盆栽似的,不断有碎发落下来。好像足够短了,何时打薄呢?在我发问之前,年轻人就已再次推门而入。“有张票据找不到,冯·阿森海姆先生,”他说,“抱歉再次打扰,可您的助手也忘了搁在哪儿...”
我告诉他票据的位置,他很快又回来,说另一份文件不见踪影,文书缺少印章,等等等等...我只好叫他稍等片刻,等我理完发再带他取,毕竟现在这副模样实在出不得门。他在沙发上等着,焦躁不安地看着怀表,过一会便说来不及了,跳起来又要往旅馆去。我干脆叫他拿来纸笔,把每件东西的所在都写给他,让他照着去找。——“您头发真多呀!”理发师这时冷不丁地说,他手持推剪,不知道正在忙什么——待到年轻人胁下夹着所需的所有文件向我道谢,理发师这边也已经大功告成。他用皮带打磨着修面用的刀片,好像不太敢看我的眼睛。
我望向镜子。首先,胡须的形状很不对劲,比我原有的要窄很多。我向他借来木梳,将头发像往常一样梳背过去,问题更大了。如他所说,我的头发的确长得过于茂密,与此同时,又被他剪得太短。如今,它完全炸开了。发丝堆积在耳朵后面,经他修剪变得极其圆润,活像半朵蒲公英。
我没有生气。发火是不必要的。我指着鬓角对他说:“这里麻烦再削薄些。”
他拿来剪刀,结果只是不断将轮廓修得更规整,换言之,更圆。“我的意思是,从里面打薄掉一部分头发,做不到吗?”我说。
“没办法修,已经没办法了,太短了...倒也可以修,但那就不是同一个发型了。”理发师颤颤巍巍地答。
我干脆自己从桌上拿来打薄用的剪刀,对准鬓角就是两下。的确好了点,但我也很快明白:再修下去,就会变成他说的所谓“流行短发”,不仅不适合我,在再度留长的过程中也迟早会长成现在这样,倒不如保持原状划算些。
“打上发蜡就好了,”理发师在一旁不住地嘟哝着,“您这个发型太少见,我没剪过这种...您的头发太多,发质也不一样...现在都流行短发...等我为您再为您修修胡子,我已经想好怎么改了...最后再打上发蜡,效果您到时候再瞧...”
我烦得要命,只想快走,最终只能给他一半工钱了事。我将帽檐下压,遮住上半张脸与蓬乱的头发,到日用品店去买了一罐发油,还有女人画眉用的色粉和眉刷。回到旅店,我的第一件事便是对着镜子,将胡子全部刮干净。这张脸上一次全露出来已是三五年前的事,我望着它,竟感到不太习惯。所幸约阿希姆不在,好几样事务都办不成,我也至少有两三天的功夫不必见人,足使胡茬重新长出来。倘若颜色不够深,涂一点色粉便是,我曾见妻子用过这种东西。至于发油,果不其然,我将旅途中原本带的一小罐全部用完了,也没能将膨胀的鬓角收进去。镜子里的那个图形,围在我脑袋上半圈的那团深棕色的物体,令我不断想起各式各样的比喻:扫帚,圆形毛刷,皮球,中国式的丝绸圆扇,某位动植物爱好者曾向我介绍过的、澳洲一种会开伞的蜥蜴。当我把眼罩戴上,看着就像是一位不修边幅的年轻海盗。此人的理发技术还不如军中的勤务兵,越细看问题就越多,我从看得见的那一侧转过身去,才发现后脑勺也鼓鼓囊囊,好似蘑菇的伞盖。更多的发油只能使它板结,造出许多张牙舞爪的尖端,而不能让它服帖。再折腾下去,等我回到家时,赫密尔德就要问我:“爸爸,你为什么要把一只蟹壳顶在脑袋上?”
发怒没有任何用处,我再次告诫自己。我把无需亲自到场的事都托给助手去办,不太重要的则推掉了。接下来便只剩那个邀约,那场早在出发前就已确定好的拜访,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他父亲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且我也迫于行程而推掉过他很多次邀请,这下不得不见了。正在我为此发愁之际,一张意料之外的信笺被递送到我手里,来自我在军队的前上司与同事,安塞尔姆·罗高。他曾一度住在柏林,后来搬去南方,如今要回来办点事,邀请我明天见面一叙。天知道他是从哪儿打听到我在这里。
第二天,我按紧帽子,以尽量端庄的仪态走进他的住处。“小威利来了!”他一见我便热情地叫道,明知我从未喜爱过这个称呼。
我没有应答,只是盯着他。他于是改口道:
“好了,威姆。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我讲述了自己在理发店的遭遇。安塞尔姆听着,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或者说是嘲笑还差不多。他准备在柏林住上一个月,为此雇了人在屋内打扫,噪声很大,害得我不得不将一些窘迫之处多说两遍。待他笑够了,我们一起吃了些点心,聊了聊近几年的经历,双方遇见的离奇事也都不算少。接近黄昏,我正准备告别时,他却一下子变了神色,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说:
“说起来,我倒认得一位挺厉害的柏林理发师,就住在这附近。他能把你的头发恢复原样也说不定。”
“那是不可能的,”我说,“已经太短了。”
“可据我所知,他正是擅长这个。他有一双巧手,能通过修剪头发的——那什么——层次?来使其显得更长,形状更优美。先前我的头发剪毁了,也是找他修好的。我敢说,全柏林的理发师加起来也顶不了他一个。不如我们先去找他问问,等把你的脑瓜修剪得漂漂亮亮的,再一块去吃晚饭,如何?”
安塞尔姆说这些的时候,眼神不住地乱飘,有时又过于集中地盯着我,像是在打什么主意。今天谈天时他也是这样,不断往院外瞄。共事的几年间,我太熟悉他的这种眼神了。然而,尽管心怀疑虑,我还是跟他一起出了门,一则是看他想干什么,另一方面,这副发型再差也不过如此了。理发师的家离得很近,只需穿过街对面的一条小巷,便能看见那处院落,花园内杂草丛生,似乎许久没人打理,房屋门口也看不见任何招牌。
“哎哟,我的鞋带开了!”行至院门口时,安塞尔姆突然蹲下,说,“你先去敲门吧,说是来理发的就行。”
我狐疑地走上前去,拉响门铃。若是换作别人,换作荒郊野外,我几乎要以为这是劫杀的前奏。“您好,您现在还给人理发吗?”我问道。
“我刚到家,你为什么不白天到店里去?”门里传来一个老头的声音,没好气地答道。
就说你有急事——安塞尔姆冲我对口型道。我于是说:“我今天才听说您的名字,并且今晚与人有约,实在想快些把头发剪好。”——我的确不想以这副尊容走进餐馆——“如果您有时间,我愿意多付钱。”
木门开了一条缝,一只眼睛警惕地将我打量一番。我顺势摘下帽子。“是谁把您剪成这样的?”老头说,“进来吧。”
话音未落,身后的安塞尔姆突然像只豹子似地猛扑上来,把我挤到一边,双手与膝盖死死地卡住门缝,一把将门拽得大开。“老东西,快还我钱来!”他大喝一声。
那老头一见是他,拔腿就跑,两人就在屋内绕着桌椅互相追逐。“我可眼看着你从我屋前经过,”安塞尔姆边追边喊,“哈,我可知道你刚到家!原以为要盯你一个月的,没想到第一天就让我逮着了!你怎么不说话了?你赌钱的时候可想过今天?你个老王八蛋,眼看着我搬走了就敢回柏林住,你以为跟在我屁股后面搬家,我就不会回过头来咬你一口?快把钱还我,否则你跑到哪我就跟到哪去,非把你这身老皮扒下来当裤衩穿!快点!”
老头既是大骂又是求饶,最后找准机会,从窗子里跳出去跑了。安塞尔姆紧随其后,翻过窗户时,冲我眨了眨眼。
“晚饭下回再约吧!”他喊道,接着一溜烟追出去了。
几天后,安塞尔姆来信,感谢我为他提供的帮助。他虽没能把钱全要回来,但好歹暴打了那老赖一顿,并且一连狠狠地恐吓了他好几日。他邀请我到全柏林最好的饭店之一用晚餐,由他请客,我当然没有理会他。
让我忧心的仍然是即将到来的会面,平日里长得太快的头发到这时却只嫌变化太少。我每天都至少要多洗一次头发,再重新上发油,寻找有无补救的办法。见面前的两天,年轻的冯·埃洛夫斯坦伯爵突然来信,询问能否不在他家见面,想改在公园会合。我松了口气,因为在室外起码可以不必脱帽。
当天的天气实际算不上好。风很大,我出门后才发觉这远比前几天冷得多。我到达公园时,看见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正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他穿了一件带斗篷的灰色长大衣,裁剪相当讲究,衬得身形挺拔、修长,气度不凡。然而,他也把帽檐压得很低低的。我们碰面,互相问好,随后沿着河岸漫步,聊些先前在通信中未竟的话题。上次当面见到他时,他还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少年,到如今变化已相当大,但这变化并不令人觉得突兀,倒好像他天生就应当向这个方向生长一样,无论是外部教育还是承袭爵位,在最初的迷惑消去后都难以篡改其本质。他的仪态倒远比当年要舒展得多,每个动作都张弛有度,彬彬有礼,这都是他父亲费尽心思培育出来的。只是每当狂风掠过,他也总会和我一样,忙不迭地按住帽子。
我们从军旅生涯聊到家庭旧事,由文学聊到博物,一直紧贴着河岸边走,直到不得不拐入市区,脸颊已被风吹得麻木。我们漫步到一家咖啡馆门口,理夏德对我说:
“如果您感觉冷的话,我们可以到咖啡馆去,喝杯热咖啡、热红酒什么的。您想去吗?”
“我还好,不算太冷,”我说,“您呢?”
“我也还好。”
又过了一会,转角处冒出一家书店。我于是说:
“若是外面风太大了,我们可以去书店避一避,这儿或许有我之前信中所说的那本文集。您觉得如何?”
“请见谅,我心思太乱,读不进去书。最近实在有太多琐事。”理夏德说。
“没关系,我也差不多。”
我们一路逛到下午,到后来,两人都已不禁放慢脚步。我几乎是靠着意志力在御寒,他也差不多。这场散步总归是要有一个终点的。我们来到一家饭店门口,终于一拍即合,上楼去,现场订了一间包厢。门帘拉上的那一刻,我摘下帽子,尽量表现得不动声色。尽管早有准备,他那一头金发的现状还是令我吃了一惊!前额的头发又短又炸,堪堪地用用发油梳上去,其中一些已经倔强地向前翘起,仿如一丛稻草;后脑勺甚至剪得比我还要短,一层层头发堆叠起来,像是用前面那种稻草屯成的草垛,与全身上下的考究穿着一点也不相配。我盯着他,他也盯着我。从他望向我的眼神里,能看出他也受到了同样的震撼。
“说回刚才的话题...”我说。
“您打算竞选议员,对吧?”理夏德立马接上。
“是的。然而,进入政界也意味着要花许多时间在无谓的礼仪与客套上,尤其他们当中许多人其实是我们的上一代,其对于虚礼的执着相信您已见识过了。”
“说起这个,”理夏德说,“我父亲倒不算最热衷于研究礼仪的那一类,然而他的确让我们遵守一些现成的规则。例如面见客人之前要先理发、修整好外表,按场合和对方身份来挑选衣服,诸如此类。”
“是啊,看得出来。我祖父家也曾有类似的规定。”
半晌的沉默。之后我忍不住问:
“您这两天去过某旅馆附近么?”
“不,”年轻的伯爵咧起嘴角,扯出一个有点腼腆的微笑,“是市政厅左边那一家。”
我们两个互相看着,终于大笑起来。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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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庆坐在教室里,悠闲又茫然地四处张望。目光所及之处没有另一双眼睛,只能看见无数个低垂着的乌黑脑袋,还有抄写中“沙沙”地抖动着的右手。她刚不过啃了一会指甲,世界竟已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或许如某位任课老师所说,比起一个刚步入校园的小小人类,小庆更像是一只猴崽,因此也像猴子不知人为何要穿衣服一样,不明白其他小孩正在诚惶诚恐地忙活些什么。小庆学着同桌的样子,把课本和练习本展开摊在桌上,仍不知道该做什么事,干脆用袖口去擦电子手表的屏幕,又把手指放进嘴里,用门牙去刮指甲前端暴露出来的较软的那一层,将其撕扯下来。然而,她却不能啃得像刚才那样专心了。她感觉身上好像有蚂蚁在爬。
“在倒数第3页,”同桌小声提醒她,“从这儿,到这儿,每个单词抄五遍。”
这节课于是糊弄过去了,即使小庆直到课间才抄写完。待她交上去的时候,班主任已经提前站在教室门口,睥睨着屋内打闹的儿童。小庆打开铅笔盒,里面躺着她今天新得的宝贝:一小截灌木的嫩枝,只有半根手指那么长,叶片小而肥厚,从枝与叶的分叉处结了许多白色的椭圆形小球,不知是不是果子。这是她上学路上发现的。小庆想等同桌上厕所回来,把枝条拿给她看。另一个女同学从课桌旁边挤过,端详了两眼,突然大喊道:
“老师,小庆不爱护植物!”
班主任,带着摩西分海般的气势,穿过桌椅与让道的学生向她走来。小庆慌了神,自觉犯了弥天大错。她才想起爱护植物好像确实是写在课本里的。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来临时,女同学撑腰似的立在班主任身后,神情自豪,好像正如嫩枝是小庆的宝物一样,老师走过来时看她的那一眼也是她新得的宝贝。“你摘它干什么?”小庆在泪眼模糊中听见班主任的质问,“人家在那好好的,你摘它干什么?”
“可是它还会长出来呀!”小庆哭着辩解道。
班主任愣了片刻,紧接着指向枝条,更加严厉地说:
“那你摘下来的这一点不是死了吗?”
打铃前的几分钟里,小庆只好在嚎啕大哭中度过了。她趴在桌子上,耻辱地蜷成一只乌龟状,把黑乎乎的校服袖子垫在眼睛底下吸泪水。同桌回来了,如常地干自己的事。上课铃响了,语文课。上节课被叫出去罚站的两个男孩也终于回来,分别落座在讲台左右。左边的男生长得瘦而皱巴,寸头凌乱,像个小老头,却超乎寻常地活泼,恨不得接老师每句话的下茬;右边的男生则圆润光滑,皮肤洁白,头发和瞳仁颜色极浅,像有某种基础病。他很安静,过于安静了,几乎全天的时间都在制造雕塑,用打湿的草稿纸捏出各式各样的小怪物,上课时也一样。小庆有时会和他俩一起罚站,发展出了芝麻粒大小的一点情谊。她管左边的男生叫“站神”,因为他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站着,右边的则叫“雕塑家”。此刻,两人因刚刚受过惩罚,比以往要老实许多,连“站神”在椅子上扭动的幅度都比平常小些。小庆下定决心,也要在这堂课上好好表现。惹老师生气一次已经足够可怕,第二次一定会有灭顶之灾。
但是,当她回过神来时,总会发现自己手里已经捏着半张田字格纸,撕成方片或条状,又或者橡皮上已经扎满铅芯,桌上已经用橡皮屑摆成了某种图案,仿佛被人栽赃嫁祸,安放到一个陌生的犯罪现场一样,然而一切又罪证确凿,的确是她做的。她能够想起自己摆弄每样东西的细节,只是并非时时都记得自己身处何处。每到这时,班主任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会从讲台上扫过来,令人汗毛倒竖。好在今天她改正得足够及时,没被单独揪出来。她的前桌就没有那么幸运。课上到一大半的时候,他被叫起来回答问题,要念前一天要求预习的生字。前桌想要蒙混过关,从喉咙里冒出一个四不像的含糊音节,从此就也不用坐下了。“站神”发出一声嗤笑,被勒令到他旁边站着。有这两个人的遮挡,小庆顿时感到安全了很多。她开始急躁地看电子表,希望快到下课点儿,毕竟仅仅是坐在这里对一个小孩来说也很折磨。为此她不时地按动按钮,好像显示屏每次亮灭都能让时间刷新得更快一样。终于快结束了,她才突然又想起本节课的使命,于是坐直,望着黑板,想让老师看见自己认真听课的样子。班主任下来巡逻了,她便抬头挺胸,手臂一丝不苟地交叠在桌子上。在她的幻想中,班主任将向她投来赞许的一瞥,或是迤迤然地走到她的课桌侧面,抬手摸一摸她的脑瓜,说:“大家都要向小庆学习。”——这样就能抵消之前的过错。班主任的确开口想要说话;然而,先响起来的竟是别的声音,一阵尖锐的、虚无缥缈的滴滴声,像一缕青烟似的,显眼又慢悠悠地飘到教室上空。所有人都向他们认为的声音来源看去,于是,无数道大大小小的眼神就这样压在小庆的后背上。
正是她手腕上的东西在响。那只被她百般折腾的电子表是有闹钟功能的。它很先进,也很贵,要148元,小庆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她一周的零花只有三块钱。这是她不敢相信自己能拥有的那类东西。它也很新,是上周末刚买的。它的外观很新潮,很酷,主体是银色,表盘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动漫人物的剪影,围绕表盘一圈有四个红色按钮,是很多小男孩梦寐以求的款式。小庆的妈妈在饰品店买下了它,与此同时,旁边的男孩也哭闹着想要,被家长扯着后领一路拽出店外。或许它默认要响的时间就是这个点儿,没有人知道。它的四个按钮上都是英文。小庆还不认识太多英文。
小庆徒劳地摆弄着按钮,一起按,单独按,以不同的顺序、组合去按,没有一种能够停下那蜂鸣似的闹钟声。班主任叫她伸出手,轻飘飘地把手表摘走了。
课间,小庆站在讲台底下,又哭得涕泗横流。“老师,我知道错了,”她抽噎着,几乎说不清楚话,“这个表很贵,要148块钱,我妈妈给我买的,我知道错了,我可以给班里做卫生,我一定好好听讲,好好写作业······”
她站在那儿,像在翻一只干瘪的口袋似的,掏出一切她认为对老师有价值的东西,无论是她拥有的什么都可以。然而班主任只是和刚过来的数学老师寒暄,随后抱着教案走了。
小庆没有胆子追出去。那一定相当没有礼貌。数学老师问她怎么了,听完又表示无能为力。她煎熬地上完数学课,课间就跑到楼道里蹲着,不知道班主任会不会课间过来。她不敢自己去办公室。午休,小庆从大保温箱里领来盒饭,就着仅有的两根炸鸡柳把米饭吃了,土豆和白菜剩在一边。班主任终于出现,来布置语文作业。在她再次走出教室之前,小庆一个箭步冲上去,对她说:
“老师,求求您了,我一定好好表现······”
班主任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半晌,她说:“你可真有意思。”同时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瞥向这个学生,在小庆看来,大概是一种深深的瞧不起,一种最为深厚的、程度高得前所未见的蔑视。瞥过这一眼之后,她又抱着教案扬长而去。
小庆不太明白,因为刚刚那句话在内容上应该是夸奖她的,可老师的表现又并非如此。她隐隐地有一种直觉:自己曾经犯过的那些小错,以及刚刚冲上前去的不妥举动,都不足以招来如此对待,一定是有什么她尚未察觉到的巨大缺陷,某种让她天生就比其他小孩更卑劣、更该被鄙视的东西,才让事情变成这样的。她羞耻又困惑,再次感到浑身像有蚂蚁爬一样奇痒无比。她一屁股坐在讲台边上,努力地擦涌出来的眼泪,想假装是眼睛进了沙子。
“害,我的东西也被没收过,”旁边座位上的“雕塑家”说,他叹了口气,摆出一副不符合其年龄的、沧桑而忧郁的模样,“那是我最得意的作品······”
但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他从书箱里把自己幸存的雕塑都掏出来,什么变形金刚,火龙,浑身是刺的不知什么生物······小庆于是又忍不住向他桌上探头,想看他怎么创造更多的“杰作”。我也用纸捏过东西,小庆吸着鼻子说,我用保温壶的盖子搅合碎纸。可总是太湿,要么就捏不动。结果“雕塑家”只是把写满字的草稿纸塞进嘴里,咀嚼后再吐出来,就可以随意供他塑形。“英语老师以为我在嚼口香糖。”他说着,揪下不够湿的纸团,又塞回口中。
“噫,真恶心。”“站神”路过,骂了一句。可他自己的红领巾也皱缩、抽丝,尖端又黑又细,显然是用嘴嗦的。
当小庆和“雕塑家”相谈甚欢,甚至搬来椅子、分享起半包干脆面的时候,“站神”又腆着脸过来,双手捧成碗状。“求求了,给我来点吧,渣渣也行!”他说。
“叫姐姐。”小庆说。
“姐姐。”
“你昨天叫我大肥猪,给我道歉。”
“对不起。”
小庆把包里最后一点带着调料的碎面倒在“站神”掌心里,后者将手扣在嘴上,一仰头,将碎面一舔而净。午休就这样过去,小庆甚至已经快要忘记手表的事。她的脑袋就是这样,与万事万物都隔着一层膜,这为她带来相当多的灾难,可若是她与灾难和痛苦之间也有隔膜,那么就还算勉强可以生活。下午又上数学,小庆昏昏欲睡,“站神”上课说话,嬉皮笑脸地被揪出了教室,“雕塑家”也紧随其后,被勒令吐掉纸团,并收缴了剩余全部雕塑,也不知老师上手摸了没有。他们看起来已经完全习惯了,好像不觉得羞耻,也不会浑身痒痒,令小庆鄙夷又羡慕。她捏弄着那半截已经蔫巴的嫩枝,课间又跑到花坛里去,把它丢在土地上,只因觉得它不应该被扔进垃圾桶里。最后一节课是体育,学生们遵循指令排出一些队形,没有任何一个小孩知道这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之后,他们就自由了。大家把书包搁在操场边上,成群结队地疯玩,小庆也无所事事地在操场上闲逛。
她看见几个女孩蹲在绿色的假草地上,把里面黑白的橡胶粒和石英粒挑出来,再分别归好类,还有人去跑道上采集红色的颗粒,三种颜色摆在一起。绿地中间,男生们在踢足球,大声喊着他们还不知其含义的脏话,踢得一点规则也没有。还有些小孩坐在远处的单杠上,远看像一排大鸟,偶有倒挂下来的则是猴子。更远处,几个同学在围栏上采集爬山虎的种子。她路过一些三三两两只是坐着谈天的人。“我家养老虎”,一个男孩对别人说,“改天给你带只小老虎崽,可好养了,只有拖鞋那么大。”还有一个前两天跟人打闹,最终闹到家长面前的女生,用红领巾把自己的胳膊吊在胸前,作出一副酷酷的神情,面对任何人的发问都回答:“我没骨折,是肌肉拉伤。医生说的,肌肉拉伤。你知道肌肉拉伤吗?”平日里一见到老师就坐得笔直,把胸脯挺得像公鸡一样的那个男生,正和别的班同学躺在同一张垫子上,比赛装死。操场最前面的铁皮台子下面也攒动着好几个脑瓜,那是玩角色扮演的女孩们,把那里作为大本营,按照群体内的阶级来分配动画片角色,并将小庆这样的人排除在外。小庆曾经对她们软磨硬泡,最终有幸扮演了一位医生,紧接着就被派出去“采药”,再也不许回来。
小庆最后决定到沙坑那边去。经过一整个假期,坑里已经长满杂草。几个人蹲在边上,不知在研究什么。她走进去,听见咕呱的声音,看见一只小蛤蟆坐在草茎之间,在脑袋还没意识到手在做什么的时候,就已一把将它抓了起来。它的眼睛很大,肚皮极圆,模样非常可爱。围观的几个女孩吓得站起了身,蛤蟆倒处变不惊地在小庆掌心里继续咕呱叫着。
“小庆用手碰蛤蟆!”“站神”正在沙子里找贝壳,见此又大声嘲笑道,“小庆是蛤蟆大仙!哈哈,蛤蟆大仙!”
他猛地窜起来,去向其他人传播这个新绰号了,气得小庆差点追过去打他。过了一会,他又回来讨要这只蛤蟆,理所当然地遭了一通白眼。马上要下课了,只看天色也大概能够知道。而沙坑是一定要翻修的,操场另一头的沙坑已经有工人在换沙子了。这样说来,也不知它是怎样诞生在这里的,或许这儿曾经有过水吧。小庆想遍了学校里的所有地方,没记得哪里有水洼,蛤蟆则安静地在她手里鼓着下巴,似乎对任何命运照单全收。当体育老师吹响集合哨的时候,小庆终于下定决心,冲到操场边缘,隔着围栏将蛤蟆放进校外的绿化带里。
希望这两天能下雨,小庆心想。随着蛤蟆消失在干燥的草丛中,小庆也一转头就将它忘了。
她背着书包来到校门口,在人群中找到那个最熟悉的影子,又从很多小胳膊、小腿与书包中间挤过去。直到被妈妈张开双臂抱在怀里,她才又想起电子表的事。她一下子特别紧张,支支吾吾地把事情讲出来,眼睛紧紧盯着妈妈的脸,生怕看见和老师类似的神情。她并不是没在这张脸上见过那种眼神。
她仰着头,看着妈妈和班主任通电话,努力想要听清点什么。
“······我儿子一见这只手表,就特别喜欢······”在许多听不明白的寒暄中间,她听见班主任的声音说。
她们又聊了些其他的,诸如小庆在学校的表现之类,听得小庆有些害怕,干脆走远了些,又开始四处张望。她看见车轮后面扬起尘土,鸟儿藏在叶片中间,树干上长着眼睛形状的瘢痕。她看见太阳在云层边缘投出许多种不同的颜色,像是彩虹。她看见很多很多小孩,远比在班里和体育课上能见到的还要多,有些哭,有些笑,无数张神形各异、奇形怪状的小脸在向各自的家长诉说不同的事。嘈杂的马路对面,一队工人正大刀阔斧地将灌木丛修成方形,枝叶落了一地。
妈妈最终没有骂她,但也没再提手表的事。她只是牵起小庆的手,一起回家去了。
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过于个人和抽象的一篇,不建议阅读。如有好心的老师愿意为我写评请移步上个月的《荣光》,大感谢!:D】
医生在职员的大脑上找到一个肿块。这可怜人,因长期耳鸣来医院检查,又实在得不到几天休息,拖了很久才做手术,到现在肿块已经长得很大了。好在位置不错,可以切得很干净。医生用刀尖划过那颗疑似囊肿的东西,囊壁随之裂开,露出黄白色的内容物,像咧开一张嘴巴。就像新生儿的嘴,或者窒息许久而突然被放开的人的嘴一样,它翕张两下,好像大喘了两口气,随后张口说起话来。
“唉!我该从哪说起呢?平时他们都叫我闭嘴,真让我开口,倒又觉得没什么好讲的了。我应该聊聊生活吗?像别人一样,聊聊生活带给我的主人怎样的感受,他在其中又获得怎样的启发?可是,生活到底是什么?我的宿主每天九点上班,凌晨一点回家,生活就是他在这期间来回的路途和做过的所有工作吗?我没见他注意其他的事呀。生活是否包括他上班时在我右侧嗡嗡作响的耳朵?是否包括每天大叫着疼痛的颈椎和后脑勺?生活包不包括我其他那些或近或远的邻居们身上发生的事,比如手指上的茧,整夜睁着的干涩眼睛,难以呼吸的胸肺和不断翻涌着咕噜冒气的肠胃?生活包不包括大脑疲惫时不断播放的电梯广告,或者重复某一个词的读音、重复地描摹某个字的笔画,所有这些莫名其妙又吵得要死的音节和画面?生活包不包括从我脚底下流过的那些东西,比如水分、矿物质和血细胞,比如支离破碎的、难以被组织的句子和言语?包不包括内心的嘶叫,包不包括那种膨胀着充满四肢百骸的、不断灼烫着全身的东西,好像滋养着我的一切都马上要爆开?生活包不包括从胸腔里涌上来到我这的东西,比如急促的呼吸,和没有道理的恐惧,即便只是耳朵听见到最微小的来自他人的要求也会如此?生活包不包括撞墙的脑袋和捏着刀片的手?或许有人会说,像你宿主那样的人总是先看见更坏的那些东西,应该叫他看看自己所拥有的。他拥有一张精心布置的书桌和一个工位。他拥有一张床。他拥有半个冰箱。他拥有一间宽敞的屋子。他住在一个还不错的小区,上班路上有些花草。他委托我最要好的朋友,他的眼睛,去一次又一次地凝视这些东西,希望能安抚所有这些狂暴的器官,然而这些地点与物件只是逐渐合为一体,墙壁与墙壁,地砖与地砖,这样的桌子与那样的桌子,这样的灯光与那样的灯光,连着户外的小道,他们连缀成了一整个大的场所,而这一切都像是为了囚禁我的宿主和我而修建的。房东出于个人审美而选择并遗留下来的壁纸,实际上是为了让他在近乎绝望的无聊与疲惫中一次又一次地瞥向它,辨认它的颜色和图形。地砖是为了让他躺在上头,累得不顾及灰尘,从后背感觉到冰冷。白色的日光灯,是为了把光打在那些经年累月压弯脊背的货物和文件身上,使它们呈现出他通常看见的、熟悉到厌恶的那种颜色。床是为了让他睁眼躺在上面,忍受着脏污,不断让焦虑从我正身处的大脑里流过,直到不知不觉地失去意识,又悔恨地醒来。小路与路边的花草也是为了让他从一个工作地点前往另一个工作地点而存在的。没有这些,他就没法去工作。四处都是噪音,每一个角落里都是,交谈声、工作中的声响,装修的声音,广播,脚步声,小孩子嬉闹中的尖叫,还有耳中没完没了的嗡鸣。为什么每个人都在提出要求?他曾经对我说,为什么世界不能像停尸房一样安静?难道他也不应该从出生起就像死人一样从容、闲适、沉静吗?谁拿走了他的从容,让他如此狼狈?什么时候它才能被归还给他呢?他对我喂了太多这样的话,让我吃得越来越胖,这地方又没有什么可以用于锻炼的设施。作为一个囊肿,我明确地感觉到:我脚底下的这根神经已经要承受不住我的体重而断裂了,所以才嗡嗡地响个不停。唉,我看我是有点太放纵自己了。再见,我的眼睛和大脑朋友。对不起,可怜的耳朵,我不是故意的。下辈子让我生在小腿上吧。再见,小脑、脑干、脊髓、动脉和静脉。再见,心和肺。再见,遥远的胃和肝脏......”
没等它把话说完,医生手起刀落,将囊肿切了下来。那张咧开的嘴巴抽搐两下,再也不动了。缝合一切顺利,不出半天,职员就睁开了眼睛。“能听见了么?”医生问他。
“和之前推测的一样,就是囊肿压迫了听神经。”医生接着说,“挺常见的病,很多人都有。下个月再来复查。药一会去取......记得忌口......如果复发,就再做一次手术......”
职工茫然地听着。耳鸣不见了,医生的声音很清晰,与此同时,窗外传来层层叠叠的蝉鸣,声音极大,好像永远也不会止息。依旧是吵得要死。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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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向注意*
(舰船结构设定部分参考星际迷航系列)
“坐标已经调试好了。请站到传送台上,亨特少尉。”
詹姆斯·亨特,这位充满热血的年轻军官,泰然地系好引爆装置的背带,迈上传送台。他高昂着头颅,雪白的灯光打在他的帽檐上,使半张脸没入阴影,鼻梁与脸侧的轮廓无比鲜明,刚毅得如一座雕塑。
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无人机一落地就会瘫痪,星舰搭载的能量束和鱼雷也难以击穿这座无人基地的防护罩。半个太阳时之内,它所发出的信号就会激活对方预先埋伏好的阵列,使附近的几处人类殖民地顷刻间化为乌有。简而言之,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必须要有牺牲。
“这是我迄今为止做过最值得的事,我绝不后悔,”亨特说,“请帮我把遗言传给在地球的家人...”
传送室一片死寂。所有人,无论是否与他熟识,都在脸上或心里为他垂泪,连视频通讯中的舰长也红了眼眶。然而,传送台的操作人员之一,刚刚调岗到这里的多里安·弗莱下士,他没有哭。他崇敬而艳羡地望着台上的这位英雄,感到自己的血液也一起沸腾着,就像传闻中不作任何防护而走进太空里那样。与大多数舰员相同,这位新人曾接受过多年的学院教育,听说过许多英勇事迹,同时广泛地赏阅过从21世纪前到现在的各种戏剧、诗歌、小说和音像,他精神上所摄取过的所有东西都让他憧憬着即将发生的事情:那光荣的、凄美的、英雄式的死亡,如超新星爆炸般转瞬即逝,留下绚烂的遗迹,又使肉眼直视它者每每想起都感到无尽的痛苦。鉴于他自身的平凡,他自己站在台上的机会十分渺茫,因而面前的一切于他而言可以算是此生仅见一次的奇观,一眼也不能错过。
我们的下士焦躁地等待着,不时地环视传送室,以期记住所有细节。室内很暗,稍微有点冷;一位舰桥军官立在门边,正再次确认行动方案,亨特与他对话,不时点头,其余人则安静地听着。舷窗外,星空一望无际,基地渺远地漂浮在广袤的星海之中,像一只发光的浮游生物。这即是舰船能够发起传送而不被其干扰的极限距离。很快,亨特就要到那里去了。按照计划,他们将用鱼雷攻击防护罩,利用冲击瞬间产生的能量波动将人传送进去,之后全靠亨特自己,在无法与舰上联络的情况下,用最原始的机械装置直接引爆基地的供能核心。装置有定时功能,但定时是没有意义的:传送系统无法隔着护罩定位他,而爆炸的冲击波将会使整座设施四分五裂,在哪个角落都不可能逃脱。烈焰会汽化他的皮肉,即使他暂时存活下来,也很快会在太空中冻僵,永远飘荡在残骸之间。可以说,正因亨特这样的人才有足以完成这次行动的胆识,他才注定要死去,并且几乎是在动手的瞬间就死去,星海中的火光将会是全舰成员与整个人类历史对他的最后印象。
如此的死,弗莱想,足使他变成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如此的死能够消弭一切缺陷与无能,消弭一切错误的选择,能够让从未感谢过你活着时所做之事的人来感谢你的死亡,将你与庸庸碌碌的大众彻底区隔开来,并且无论如何是美丽的。哪个渴望得到认可的孩童没有幻想过自己在战斗中负伤,为了保护别人献出生命,在他人的泪眼中安静而庄严地咽下最后一口气呢?所以,此刻的弗莱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亨特,如欣赏一出戏剧般欣赏着那坚毅而自知其命运的神情,那冷静自若的嗓音,那身笔挺的军官制服,那即将比以往更加挺拔地走向毁灭的背脊,连带着周遭人的悲伤也一同贪婪地收入眼里。直到舰桥那边传来指令,他才终于收回心思,准备工作。洁白的核子鱼雷从舷侧的发射口弹出,渺小而迅速地在星空中游动着,像一粒灰尘或一个细胞,尾部闪着一星光亮。
“就是现在!”负责监测的船员大喊道——传送台上亨特的身影随即开始发光,与此同时,亨特扬起一个微笑,对口型说:
“再见。”
他逐渐趋于透明,然后消失。所有人都不禁屏住呼吸,但事情发生得并没有那么迅速。静默。长时间的静默。简直静得令人心悸。所有人都觉得在这段时间里,自己也应该为他做点什么。于是很快,从传送室的角落里传来一个声音,微小而忐忑: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就是,”这位同事磕磕巴巴地说,“我不知道有没有用——刚才,核子鱼雷真的把护罩炸出漏洞了,对吧?那么,呃,那么假如是更大的冲击——”
假如是像计划中的爆炸那样大的冲击——防护罩会失效,或最次也会损失绝大部分供能——如果在这个瞬间定位亨特,将他传送回来,只要足够及时,他是否会有生还的可能呢?
一个救命稻草似的点子。视频通讯里的舰长立刻肯定了这个提议,毕竟试试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传送室里立刻活跃起来,弗莱也自告奋勇地提出要操纵定位面板。第一股能量波动出现了,十分微弱,是亨特发出的信号。按照约定,他引爆了一处舱室,表示他已到达计划地点。接下来的两分钟长得几乎难以忍受。数值剧变的那一刹那,弗莱一拍屏幕,大叫着:
“我找到他了!”
那猜想的确是对的。防护罩消失了,而在一通手忙脚乱的操作下,传送台上,一个人影开始凝聚成形。但是,天哪!看看传送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人,或者说已经能用“东西”来形容。一只焦黑枯槁的生物现身在传送台的灯光底下,身上还燃着火,在他成形的同时,辐射警报器发出了刺耳的尖叫。显然,他从未想过自己能活着,因此也从未尝试过躲避爆炸冲击。他的腹部凹陷,一侧的胳膊与腿已经消失了,被冲击波连根扯断,甚至看不清断面在哪,因为他全身上下的皮肤都宛若烧过的树皮,碳化、龟裂,露出下方熔融的血肉,还有些部位已经露出骨头。他瘫倒在地上,后背比正面完好一些,也只是多了几片黏连在皮肉上的军服布料。现在距离他传送走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时间仿佛暂停了,在令人天旋地转的血腥味与蛋白质烧焦的臭味中,一些人去拿灭火器,还有人在通讯里大声喊医生。那个人影,或者说,亨特,终于开始活动,一切便又比方才更加骇人。他难以置信地用还没瞎的一只眼望向自己残缺的肢体——弗莱这时才看清原来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之后,他试图尖叫,却只能发出风箱一样嘶哑的吼声,口鼻里都涌出带血的泡沫。很快他开始吐出更多血,大口大口地吐,发出响亮而可怖的呕吐声响,量多得惊人,很快积成一小滩,中间夹杂着焦糊的组织碎片。冲击波已经把他的内脏都破坏了,曾经精壮的肚皮里现在装着的不过是一滩血汤。他在剧痛中翻滚、抽搐,佝偻着背,皮肤剥落在地上,留下一片片的血印子,刚刚呕出来的血也被抹得到处都是。那状似焦炭的皮肤下就像海绵一样挤出血液。他黑黢黢的脸上布满泪痕。他几乎是在地上爬行。
医生赶来,第一眼就知道无力回天。两位护士按住他,另一位给他注射了大量的镇静剂。那种挣扎逐渐微弱下来,花了远远比他离开舰船更久的时间。而当他完全陷入沉默,呼吸和心跳就也跟着一并沉寂了。
他们把他抬上担架,送往医务室,因为舰上没有专门的停尸间。他平静地躺着,蓝眼睛安详地半闭,好像在生命离开之后,原本的他才真正回到身体里。传送室一片混乱,到处都是血污。有人吓晕过去,还有几位同事捂着嘴,泣不成声。弗莱——他两眼发黑,尽力咽了几次口水,还是弯折下身子,吐了一地。他从未想过在光荣地死与普通地活之间夹着的竟是这样恐怖而尊严全失的东西。
他呕吐个不停,也被医生一同带走,不得不和死去的长官待在一起。离开传送室时,他抬头望了一眼舷窗。无人基地的爆炸仍在继续,火焰灿烂,仿若一颗迷你恒星,银白的金属碎屑如飞鸟般环绕在四周,远比他想象的还要美丽。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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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不时地想起那座小屋。即使它早于二十年前就已烧作灰烬,沉进泥土,即便它与我并无太大的干系,它的影像仍如幽灵般漂浮在我生活的间隙里,连带周遭的景色也一同记忆犹新。
孩提时,我常到家附近的山坡上消磨时光。那是一片极宽阔的绿地,生满羊茅草、三叶草和马齿苋,如同一片被抬升起一头的绿色绒毯,自村落聚居处平缓向上,直至那圆钝的、脊背似的坡顶。我常与其他孩子一起在山坡上疯跑,追逐野兔,去灌木丛里采刺李和熊莓。那栋小屋就坐落在坡顶最高处,经常作为我们赛跑的终点。
我们都对那座小屋怀着浓烈的好奇心。它占据了一个孩子所能想象的最好的地界:从屋前向下望去,绿地一览无余,雏菊宛如绿色天空上的星辰,村落则像一堆小积木似的洒在山脚下,将父母、学校及一切使人不畅快的东西远远地隔在那一头;而从屋后望向山坡另一侧,森林无边无际,数以万计的枝叶在风中波动起伏,溪流就藏在这一片绿海底下,能听见潺潺的流水声。屋子本身建造得极其漂亮,外墙仔细地上过漆,每片木板都刨得不见一丝瑕疵。然而,那坚固平整的屋顶,我们从未见过款式的信箱和门铃,石砖砌成的台阶上铺着的织花地毯,全都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尘。出于顽皮,我们曾轮流上去敲过门,也没有人回应。显然,这里无人居住。到底是谁建造了这样完美的一座小屋,却将它废弃在这里?我们叽叽咕咕地讨论着。
有一天,在我的伙伴们都不能出门的时候,我实在无聊,独自一人去山坡上游荡。当时刚下过连日暴雨,天却还是阴沉沉的,草叶绿得发光,几乎浮在脚底下。我漫无目的地闲逛,感受微弱的雨丝刺着我的脸和手,脑海里想起那座小屋的事,思索它是否被施以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诅咒,或者干脆是精灵和鬼魂的居所。不知不觉地,我竟已漫步到屋前,而与寻常不同的是,钻进鼻腔的除森林与泥土的气息外,还多了一股前所未闻的刺鼻气味,既闷又厚,像是鼻子被人堵了棉花。我抬起头,见小屋的门大开着,屋旁立着一个没见过的男人,正举着一只白色塑料桶,将透明液体往外墙上泼洒。
当时我家尚没有自己的拖拉机,因此我不认识他手里的是什么;然而,当他举起火把来的时候,我是认得的。“喂!放火的坏蛋!”我大喊道。
那人猛地转过头来,好像吓了一跳。“你说什么,小崽子?”他扬扬手里的火把,也冲我喊道。
“我说你是放火的坏蛋,”我又喊,“你凭什么烧人家的屋子?”
他刚那副心虚似的模样使我进一步肯定:此人必是个纵火犯无疑。因此,当他熄灭掉火把冲我走过来时,我内心又突然忐忑起来,不知该不该逃跑。
“别害怕,小孩儿,”他边靠近边说,我这才发现他长着一双柔和又沮丧的蓝眼睛,戴着和我外祖父一样的圆帽,脸上的皱纹远比想象中多得多。“别害怕,这屋子就是我建的。这就是我家的房子。”
我对此半信半疑,但他从裤兜里掏出橘子糖给我吃,我也就笑纳了。那糖纸又旧又皱,好像泡过水,糖的味道倒是不赖。他自己也剥开一颗送进嘴里,招呼我一起去门前的台阶上坐下。“将就坐吧,”他说,“就剩这儿还没洒上汽油了,免得一会烧了你的屁股。”
就是在这里,他对我讲了这座小屋的故事。
“我在另一座山头上,曾经望见你们来敲我家的屋门,”他温和地、迫不及待地对我说,“你们一定好奇我为何不在这里住,诚然,这个问题我以前还有答案,现在却连自己也不确定了。我很希望能有人听我讲一讲这整件事,即使你一定听不明白,也很快就会忘记。
“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听从长辈的劝告,拼命地工作而节俭地生活,最终存下一笔钱,用以建造这栋房子。我不种地,因而挑选了远离山脚的地段,这里清净、美丽、宜人,兼具两片区域的好处。建造它耗费了我大量的心力。我找了许多人来做设计,开工时,我又极为挑剔,对任何一点不合要求的地方都难以忍受,最后干脆自己学了手艺,去刨木板、打门窗。每样陈设都由我精挑细选,毫不夸张地说,这屋子从外面看有多漂亮,屋内就要再漂亮一百倍。这就是我理想中的家,不会有更好的了。我是真心打算在这住一辈子的。
“新家落成,我躺在床上,望着崭新的一切,无数种对于未来的幻想涌上心头。我将在这里娶妻、生子,每天早上出去做工,傍晚回来,像森林中的动物一样一家子依偎在一起。我可以打理菜园,种花,和妻儿一起在绿地上野餐,去溪流里捕捉鳟鱼。我可以养鸡和牛,有吃不完的鸡蛋和喝不完的牛奶。凭这处房产,我很快就真的讨到了老婆,比天底下任何人都更爱我,也真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我到现在都记得他毛茸茸的小脑瓜,跟你们这帮小崽子差不多。我拿糖块跟他当赌注的时候,他跑得比你们还疯哩。
“我的梦想接二连三地实现,与此同时,一项隐忧却悄无声息地埋藏进我的心底。你曾听大人讲起过山火吗?起初只是阳光凑巧点燃了落叶,再之后是灌木丛和枯枝,最终引燃活树的枝条,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可以将整片山头烧红得如同地狱一样。人往往是拥有后才害怕失去,自打听人讲过山火后,我再也没有了以往轻松的心境。早上和傍晚回家时,我总要望一眼屋后的丛林,生怕将火苗漏看作朝阳或晚霞的反光。夜里睡觉时,我时而半夜惊醒,总是梦见火焰点燃了牛圈的围栏,或者梦见怀里搂着的妻儿给关在着火的窗户里面。
“我站在屋后,像平常一样俯瞰森林时,只觉得那千万片在太阳下闪耀着金光的叶子都是树木的眼睛,在风中此起彼伏,不怀好意地瞪视着我的居所。随便其中哪片上有一颗露珠,就足以被当作透镜,引燃周遭的一切,包括它自己,使我所爱的在燃烧中走向毁灭。
“于是我开始砍树。这座小屋刚建成时,与森林的距离还没有你们所见到的这么远,这中间的分隔带全都是我砍伐出来的。我与儿子在树林里抓鱼时,正巧看见一根燃着的朽木,用溪水及时扑灭了,从此我更加觉得自己所作的预防是有意义的,并且一回来就挖掉了屋后残留的树桩,因为它们也可能富含树脂。我妻子对此没什么意见,因为那些木材都用来给牛圈做了顶棚,顺便给她换了一台新织机。我清理掉枯叶,给房屋与森林之间的地带铺上石子,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过了一段时间,隔壁郡起了山火,有人逃难到这里来,手舞足蹈地比划那火焰的可怖,足有一棵成年杉树那么高。倘若真有那么高的话,只需被风一送便能燎着我的屋顶,况且强风也可能直接将燃着的树枝吹到这里来。这随时可能从天而降的灾祸又使我惴惴不安,我于是跑到林中去,试图从更远、更根本的地方来阻止灾难的降临,而这才算是之后一切不幸的开端。
“森林——乍看不过是树木集群,然而只有站在防火人的角度上,才能知道这其中有多么复杂,潜藏着多少危险。站在森林中,指出除脚下土壤之外的十样东西,其中有九样都是可以点燃的。我找别人学习过经验,在离家一百码的地方砍伐树木,并去除一切可燃物,就像在屋后做的那样。然而,活着的树总会落叶,树林中又到处都是草木的种子,因而每隔一两周,我还要带上干粮去检查一遍,扫除所有落叶枯枝,把新长的植物连根拔起。每次进入林中,我总会发现哪里的树没砍干净,或是看见新的危险之处,又将防火带加长或拓宽,一来二去常要花上好几天时间。常雇我的店家因此转而去找别人,我只好趁空档打些零工,拿回家的钱自然也是越来越少,因为砍去的树里能卖钱的也不太多。我所能与人聊起的也只剩下与山火有关的事。当我和人一起吃饭、交谈、工作的时候,那条不完善的防火带就盘桓在我眼前,比面前的杯子、盘子或人脸还要近,反而在林中等待天色放亮的时候,他们的面孔与声音会时而浮现在灰蒙蒙的空气中。在我偶尔真正瞥向生活的几眼里,妻子的头发长长得越来越快,身上的衣裙越来越旧,儿子也愈发令我认不出来了。有次我在森林里待得格外久,回家看见信箱旁边站着一个穿粗布衬衫的半大小伙,还以为是别的什么人,直到他开口叫我爸爸。当我在饭桌上兴高采烈地说起我又做了些什么,我们的家现在如何安全,他们却都木然地盯着盘里的饭菜,要么就拿奇怪的眼神看着我,那神情难说是憧憬还是厌烦。
“终于有一天,当我拎着半道上猎人送我的野兔,兴冲冲地回到家时,却没人给我开门,敲窗户也没有回应。我自己的钥匙早已弄丢了,村子里也无人肯帮我开锁,还是有个建房子时的木匠认出我来,才替我叫来了锁匠。我推开门,见屋内空空如也,还以为他们到镇上去了。然而一连几天,一周,半个月过去了,也没见有人回来。很快到了不得不回到森林中的时候,我在门口留了纸条,又将新钥匙藏在信箱里,再回来时,一切都原封未动,只是前院的鸡已经全都饿死,牛也给人牵走了。我才明白我大抵是遭人抛弃了吧。
“从此我便再也没有了回家的理由。家仍然是我理想的家,这我不否认,在我与妻子多年的料理下,它仍然光洁如新。倒不如说,对于家的畅想才是我心中如火焰般再次燃着起来的东西。在我当时看来,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我还没能做到让家与家人彻底安全的程度,如果我能将一切都安排妥当,永绝后患,自然也不用常常出门去,到时候就可以把妻儿都接回来,继续之前的生活,比之前还要更加安心。这是必要的事,我也很高兴自己这样想。”
“我开始整月整月地住在林中,支起帐篷,或睡在洞穴里。我学会了打猎,学会辨别野果和蘑菇,因此连干粮也不用怎么带了。我每隔一百码便砍伐出一条隔离带,甚至干脆开始清理整片林子的落叶,带到我认为安全的地方统一焚烧。只要想到我在山上的小屋是安全的,只要它还没有毁坏,对未来的一切希望就还如树冠缝隙中的太阳般闪耀着。我清理过整片山头,又开始对临近的山坡也做同样的措施,因为山火极易蔓延,火势无论如何是无法控制的,倒不如让它越远越好,我十分清楚这一点。起初我每隔几个月便回家一次,清理一下灰尘,在家中歇息几天,后来索性不再回来,一直住在我在林中的临时居所里,每天早晨起来便开始工作,一刻都不能停歇,可以说是火焰在追逐着我,也可以说我在追逐着火焰。而无论我在哪里,小屋仍然岿然立于山顶之上,屋顶规整,外墙雪亮,离我甚至前所未有地近,我闭上眼睛就可以见到它。若不是为了它,我心想,谁又愿意经受这么多苦楚呢?
“这就是你们在这里看不见我的原因。因为,事情——事情既永远干不完,也一刻都不能耽误,你永远需要做得比原本更多,无穷无尽。二十几年就这样过去,或许托我自己的福,我从未见过山火真正的模样。最终使我决定回家来的是前几天的暴雨,想必你们也淋了个够呛吧。我活过五十来年,从未见过这样大的雨,水从洞穴顶上倾泄而下,宛如瀑布,洞外的水则早已汇成了河流。树干,枯枝,落叶,深达数米的土层,估计已全部泡透了。无论走到哪里,即使是平常最干燥的地方,也不可能再见到半点火苗的影子。
“我就这样短暂地得以休息,一时竟感到不很适应。回到这片山坡上,回到我的家所在的地方,小屋的模样与我朝思暮想的大相径庭,似乎更小,也更旧。伸手一摸,墙漆就扑簌簌地落下来。大抵我的确太久没亲手触摸过它了。
“我刮过胡子,理过发,换了一身衣服,躺在床上回忆起曾经在这里的幸福时光,然而那些记忆都已经太久远,好像早已连土一起挖走了似的,只留下几截断裂的根系,也没能给我带来太强烈的感受。我回想过去,回想我和儿子以糖块为赌注在山坡上赛跑的时候,却记不起最后结果如何;想象未来,却难以想象出妻子与孩子如今的样貌,想象不出他们已经长出细纹的脸。他们一定已经年纪不小了,我的双腿对于赛跑来说也已经太老。我收拾好床铺,准备先睡一觉。梦中,屋内仍然只有我一人,地板、屋顶与床铺全都燃烧起来,火舌温柔地舔舐着我,灼烫我的皮肤和头发,肋骨似的房梁烧得通红,颜色统一而和谐,好像这就是屋子本应有的样貌。我精心挑选的陈设和墙纸,我的肉与骨头,全部在烈焰中噼啪作响,如炒豆子般欢快,也好像这就是它们本应发出的声音似的。
“如此的梦境一连持续了几天,每天都是一样。我不生火做饭,也不烧壁炉,外面的雨还未完全停歇,这间屋子不再有半点起火的可能,即便如此,我仍然从床上满头大汗地醒来,又心怀着惶恐睡去。白天,我在屋内生活起居,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就像最起初一样,心智却仍在黑夜里的火海中翱翔,在热浪中翻滚、沉浮。难道我不是一直拥有着它吗?我不明白。难道它不是一直在这里等待着我回来吗?如果不是因为时时刻刻都想念着它,我又何必踏入林中,走到这一地步呢?为什么当我真正回到我梦想中的地方,却偏要如此心不在焉,好像先前那种恐惧和惶然才是我真正想念的?土壤迟早再次干透,在这之前,枯枝与树叶会干燥得更早。假如我迟早要回到那种时刻烧灼着我的生活中去,假如我迟早再次焦躁不安,忙碌不停,像野人一样流亡在自己家的附近,好像家只是暂歇,而森林才是目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早在背向小屋而踏进森林的那一刻,我就早已彻底地失去了它呢?
“想通这件事后,我整夜没有合眼。在清醒之后,我已经再也无法忍受那种本末倒置的生活,然而也早就无法回到最起初的那种幸福中去。我看清了夹着我的两堵无形的墙壁,也因此再也无法动弹,而获得自由的路只有一条,那答案就在我的梦中翩翩起舞,散发出诱人的光与热量。
“我去镇子里买来了汽油,没人认得出我,也没人问我买来做什么。之后一切顺其自然,就如你所见的那样。起来吧,站远点,免得燎着你的衣角——火归根结底还是危险的东西——我要点火了。你要是想看就和我一起看,待烦了就回家去吧。”
在他将火把抛出去的那一刹那,火焰急不可耐地攀上外墙,如魔法一般,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环抱住整栋房屋,很快湮灭掉屋子本身的颜色,只余下火舌包裹下的漆黑轮廓。第二只火把落在屋内,于是火从窗子里再次迸发出来,伴随着玻璃爆裂的脆响,直直地窜上那平整的屋顶。小屋在火浪中挺立着纸片似的剪影,烈焰则从屋子的每一道缝隙中钻出,在风中肆无忌惮地狂舞着,遮天蔽日,远比房屋的体积要大得多,好似它才是小屋那出了窍的灵魂。黑烟滚滚而起,我身侧的老人安静地微笑,望着这一切,直到他转身离开,我才瞥见他的脸颊上挂着两道晶亮的泪痕。
我被父母捉回家去,挨了一顿训,对于此事也很快淡忘,只记得那一条直冲云霄的烟迹,即使在山脚下也可以看见。成年后,当我不得不独自出门讨生活的时候,关于坡顶上小屋的回忆才浮现在我的脑海,远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我回到故乡,如儿时一般在山坡上漫步,看见山坡顶上空空如也,小屋的废墟已被夷为平地,树苗从布满石子的空地上钻出来。
我向邻居询问关于山顶上的住户,大家连连摇头。再也没有谁见过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