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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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家里两位角色的《漂泊的荷兰人》paro,对原剧设定有化用和改编*
*按照完整故事写作,不熟悉原角色和原剧的读者也可放心观看*
“你当真不一起去么?”埃拉的朋友问她。
埃拉摇摇头。两个朋友叹一口气,挽着胳膊一块儿往码头去了。
“谁呀,埃拉?”母亲从屋里问。
“玛丽和伊丽莎白,叫我去码头看热闹。说是今天有幽灵船靠岸,什么的。”埃拉回答。
她回到厨房,摸了摸晾在灶台上的汤盘。温度刚刚好,她拿上勺子和餐巾,给母亲端去。她照看母亲磕磕绊绊地吃下半盘卷心菜汤、半块面包,又喝下比菜汤多得多的汤药。拿餐巾给母亲擦嘴时,母亲说:
“别让我拖累你啦。照顾与不照顾,我这病都好不了的。你想去就去吧。”
“我本来也不想去的,妈妈。”埃拉说。“那儿现在肯定又挤又热,我才不凑这热闹呢。”
她收走餐盘,站在灶边将自己的那一份胡乱扒进肚里,把盘子洗了。门外,海上烈日高悬,细密的波光像嵌满碎钻的金丝网,在海面上缓缓闪动着。海鸟都已躲起来了。顺着空旷的海岸线,正午的海风穿过门框,扑在身上是温热的,拂过时却有一丝凉爽,吹得人直打瞌睡。
埃拉发了会儿呆,不情不愿地抱起门边的木筐,踏到那晒得晃眼的沙滩上。几步的功夫,滚烫的沙粒就已钻进脚趾之间。穿凉鞋就这点不好,她嘟哝着。她从筐里捞出湿润又沉重的布料,费力地甩在晾架上,一张张展平,中间一刻也不敢停歇。一旦停下,汗水就会从每个毛孔里往外冒,热气也要在皮肤和衣物之间蒸腾起来。她断断续续地干到天快黑,到海风变得凉飕飕的,整片海面也染成鲜艳的橘红色,玛丽和伊丽莎白终于结伴回来。她们挽着手臂说说笑笑,看见埃拉,远远地挥手冲她打了个招呼。
埃拉也冲她们挥手。她们走近,埃拉问:
“下午看见幽灵船了没?”
“没有,”玛丽回答,“真没意思,只远远见着一艘船影。看着倒是不小呢,就是到底没有开进这边来。”
“后来它沉了。”伊丽莎白说。
“沉了!”
“我听说的,咱俩当时正巧进屋了。那船撞在礁石上沉底了,就是不知道上边有多少人呢。”
“圣母玛利亚呀!”
两个朋友叽叽喳喳着离开,这就是一天里仅有的新鲜事了。埃拉把最后一筐干布抱回家,里屋传来剧烈的、呕吐过后的咳嗽声,一定是母亲把刚吃的一点晚饭又吐了个干净。若不是埃拉日日夜夜地看着她,她恐怕早已放弃进食了。埃拉拿来抹布,熟练地收拾完痰盂边上的污物,在酸味和药味中看见母亲愧疚的神色,于是抹着额头上的汗,说:
“玛丽和伊丽莎白告诉我,她们没看着幽灵船呢。我就说不该去嘛!不然,你早上目送你女儿出门去,晚上就要看见一条肉干回家来了。肉干还要对你嚷嚷:‘我真傻,妈妈!原来人家去码头不是看幽灵船,是看别人的脑袋瓜!’”
母亲不禁失笑。埃拉出去洗手,很快回到卧室,坐在床边对母亲讲起两位朋友的见闻,中间绘声绘色地比划着,很是添油加醋地扩充了一番,好像她亲眼看见了似的;随后又聊起幽灵船的传说来解闷。她讲:曾经,有一位船长发誓要冒着风暴绕过好望角,惹怒了魔鬼,被诅咒永生永世在海上漂泊,直到世界的末日。紧接着,天使却许给他救赎的条件,允他每七年靠一次岸,如果能在此期间找到最纯粹、忠诚的爱,就可以获得救赎。可怜的人啊,被海上的颠簸和困苦折磨得半人半鬼,船舱中堆满花不出去的财宝,想要的却只有死与解脱而已。可海渊不肯吞没他,礁石不肯埋葬他的巨船,岸上的人也对他既恐惧又厌弃,一个又一个七年就这样过去...他被称作漂泊的荷兰人,只因那幽灵船叫荷兰人号,他原先是哪国人已无人记得了——今天,码头上之所以挤成那样,就是因为有老水手称,荷兰人的七年之期又要到了。按什么规律算,洋流又该把他带到这片海域来了。可谁能说得准这是真事,还是故事?许多人去围观,是为了什么爱呀救赎呀,凑些浪漫热闹。真见到那船长本人,怕是要比赛谁跑得比谁快啦。
埃拉絮絮叨叨地讲着,母亲因这沉重的故事而皱起眉头,见埃拉讲得开心,那眉心又舒展开,脸上也挂起微笑,仿佛坐在她面前的还是一个小女孩。见此,埃拉才松了口气。她出门重新煮起汤药,伺候母亲喝下,又忙忙碌碌地做了许多家务:扫了地板,把晾好的干布垛起来,又将母亲白天补的渔网全都挂好,贴上它们主人的名字。太阳很快落山了,夜幕不知不觉地将海与天之间的空气收入怀中。埃拉回到自己的卧室时,只感觉身体很沉,窗外轻柔的浪潮声像毯子似的盖在身上,墙上的光斑也像是巨大的航船,随海浪轻轻晃动着。
睡吧,睡吧,她想,迷迷糊糊地把自己扔在床上。帆船驶上天花板,扬起的浪花也是月光似的银白色,把床铺与四周的墙壁都淹没了。睡吧,这些活儿明天都要再来一遍呐,船上的水手说。他们将她安放在小艇里,她就随着银白色的海浪漂呀,漂呀,漂过一排排巨大的晾布架子,汤盘和熬药的小锅浮在她身旁,形成一支小小的船队。耳畔突然传来烈风呼啸的声响,海浪剧烈地翻涌,像是有什么东西破浪前行;与此同时,她的小艇也颠簸起来。救命,我不会划船呀!埃拉抓紧船边喊道,我要是沉底了,谁来浇我养的花呢?
她猛然惊醒,发现自己连睡裙都没有换,窗户也还开着,梦里澎湃的浪潮声正从窗外一阵一阵地涌进来。她向外望去,看不见熟悉的月亮和星星,只有一点闪着银光的浪花在一片漆黑底下。
别淹了房子,她不安地想。据说海啸前就是这幅景象:漆黑的水墙会从远处竖起,一直推到岸边。可当她来到屋外时,浪潮声早已平息了。广阔的夜幕上,星星和月亮还在原处,仍从天上凝望着她。
看我们为你带来的新客人,它们好像在说。
一艘巨船,一艘硕大无朋的巨船,正静静地停泊在海面上,近得好似就在眼前。她震惊地发现,方才窗外的星空原来是被它遮蔽了。它的船身漆黑,几乎隐入夜色之中,需仰起头才能看见船头雕刻的走兽,藤壶和海藻从舷底上方一直生长到甲板边的围栏上;再往上看,三根修长的桅杆直刺夜空,几乎望不到顶,帆缆密密麻麻地从上面垂下来,暗红色的风帆卷收在木架上,颜色像是血染的,破烂的边缘在夜风中轻轻摇曳。小屋在这艘巨船面前只是一块贝壳,岸边的浅海也被衬成薄薄的一层,它却只是悄无声息地漂浮着,毫无搁浅的迹象。有那么一瞬间,埃拉差点伸出手去摸它。直到一个人影从船边的垂梯上攀下来,她才发觉:原来它距她仍有一段不近的距离,只是它实在太庞大了。
她挪不开眼,直直地盯着那个人影趟过浅海,登上沙滩。待他走近些,她看清这是个男人,一个一袭黑衣、高大阴沉的独眼男人,气质简直像那艘船本身。他每一步都走得很谨慎,仿佛不信任脚下的陆地似的。再近几步,她看清他苍白的肤色,看清那身黑衣怪异的形制。那是一身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不属于当时代的服饰,跨步过来时,黑披风下摆翻飞,像浪花似的涌动着。海风带来他的气息,森然又阴冷的,隐约透着腥锈气。而再近几步,她已对上那只同样森然的灰色眼睛。那是怎样的眼神!那里面没有一丝生气,好似一片海那样深的痛苦、疲劳与嫌恶都藏在那深不见底的瞳仁里。她顿时像被什么东西击中或刺穿了似的,浑身的血不知是将要凉下来还是将要沸腾。
那只灰眼睛冷嘲似地从台阶下仰视她。它的主人用低沉的嗓音开口讲话,言辞礼貌而疏离,说自己是偏离了航向的旅人,想在她家借宿一宿,为此愿给出丰厚的报酬——并拿出一把亮闪闪的金币。埃拉却仍盯着他的脸,连眼都不眨。他的面孔被月光照得惨白,像是大理石或已死之人的面容,衬得左半边的眼罩像一块黑影,那只警惕地打量着她的灰眼睛下隐隐现出半圈憔悴的乌青。
他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投宿,别人家这会儿早已睡了,她鬼使神差地想。
进来吧——她听见自己说。直到他登上台阶,埃拉才发觉自己只到他肩膀高,并很快后怕起来。她引他到已故父亲的房间,因疏于打扫而向他致歉,之后就悄悄取来厨刀藏在自己枕头底下,并将母亲的屋门关上了。卧室角落里有一道墙缝能窥见隔壁,她窝在那儿观察这位不速之客,见他坐在床边凝望着星空,很快和衣睡下。他睡得极沉、极安静,她甚至不确定他是否活着。一整晚,她都好像在盯着他,即使后来见到的东西有些奇怪,床扬起风帆,书柜跳起舞来,陌生人的影子融化在渐渐变成暗蓝色的空气里。后来,门外也传来些模糊的动静,几个人嘀嘀咕咕地交谈,像隔了一层厚布似的;过不久又清晰了,是母亲在说:干布——新布——放在门口吧——埃拉还没醒呢。
屋内的陈设突然全都看得清了。埃拉连忙从墙角爬起来,发现窗外已是一片亮白;再看墙缝,床上的人已不见踪影。她跑到门口,越过交谈中的母亲和染坊伙计,急切地向外望去。海上空荡荡的,只有成群的海鸥在灰白的晨雾中穿梭。
“外面那艘大船去哪了?”她问。
“什么船?”母亲惊讶地反问道。
埃拉不说话,提起裙子狂奔回屋内,母亲拄着拐杖跟在后面。熹微的晨光投在空屋的床上,床单与被角都掖得平整,好似没有人住过,只有床头柜上的抽屉拉开了一条小缝。仅向缝里望了一眼,母亲就几近昏厥过去,埃拉的心也砰砰直跳。直到送别了染坊的伙计,看着满载布料的牛车消失在海岸那头,她们才敢将它拉开。金灿灿的钱币、金条,成串的珍珠和宝石胡乱堆放在里面,其中一些已有岁月的痕迹,数量如此之多,以至于将抽屉搬出来时,埃拉险些没抱动它。她向母亲讲述昨晚的奇遇,母女俩惶惶不安地凑在一起,合计这究竟是个什么人,有什么目的。母亲设想起若干不好的状况,埃拉却总想起那只阴郁、疲惫的眼睛。
“先都锁起来吧,”母亲说,“先当作没有这些东西——万一被人家起了疑心,是福是祸就不好说了。”
她们将财宝藏在箱子里,推进母亲床底下,这事就这样告一段落了。母女俩忧心忡忡地开始这一天,吃饭、熬药,母亲补渔网,埃拉拎起篮子到城里去。她独自穿行在集市中间,穿过成群结队的纺织姑娘们,挑选萝卜和卷心菜,鱼和黑面包。旁人闲聊的声音好像比以往更清晰了,聊起荷兰人的传说时亦如是。他是个独眼男人,她们说,他有许多财宝。他看起来高大、苍白又阴郁。他早已不相信救赎,只一心求死,曾有人见到他跳海,还驾船撞向海边的岩壁。据说,他几百年前的伤口至今仍在流血。他的船很快,却没有目的,上次随洋流来到这里是几十年前;如果没有找到以爱来救赎他的人,下次在这靠岸时,他所见过的船只估计已全部腐朽,遇见的人也都已老死了。
埃拉默默地听完,拎着篮子回到家。她哄母亲吃下中午的饭菜和汤药,待太阳最大的时候,再次抱起门口的木筐,将湿布搭到晾架上去。搭布没有花费太久,剩下的只是等待。其实,一切工作都不必花费太长时间,剩下的也都不过是等待而已。浇花,等待花长大;熬药,等待母亲病好;搭上湿布,等待它晾干;收好干布,等待第二天人家来拿。等待仿佛只是为了更多等待,分不清是为生活而等待,还是为等待而活着。埃拉坐在台阶上看守这些布匹,中途在屋内外来回数次,照顾母亲,或忙活各种各样的琐事。熬到黄昏,又做了许多家务,漫长又短暂的一天就这样过去。天黑时,她已累得眼皮打架,快把什么都忘了。光斑化作的航船再次开到天花板上,船身似乎是黑色的,并比昨晚大上一点。睡吧,睡吧,船长说,明天还要再来一遍呢。
她发觉那船长好像是个独眼。与此同时,三声沉重的叩响从门外响起。她跑去开门,又见那陌生人站在门口,巨船也再次停泊在他身后的海面上。
“您还要来借宿吗?”埃拉问他,“您有那么多钱,完全可以住顶好的旅馆。我家屋子实在很破——”
“我不能离开船太远。”陌生人回答,“且我厌恶人多的地方。今晚我会给你一样多的报酬。”
他盯着她。从那眼神看,他好像既等她因害怕而拒绝,又等她因贪婪而应下。无论哪种都使埃拉不太舒服,好像被蔑视了似的。
“进来吧。”她还是说。
她照昨晚一样安顿好他,又窝进墙角,窥探起他的一举一动。细细端详才会发现:他的脸其实很年轻,只是周身的气质太过摄人,把它遮蔽了。他在窗边的花盆前驻足片刻,好奇地摩挲着叶片,又很快失去兴趣似的,回到床边坐下。他又要睡了吧,埃拉想——却见他脱下披风,解开上衣。月光照在他苍白、健壮的躯体上,在那腰腹中间,几道破布条潦草而密集地缠着,右半边已呈棕褐色,不知被血浸透过几次了。
这道伤口怕也要有几百岁了,有个声音在埃拉耳边说。她望着他把布条一圈圈揭开,浓重的血腥味顿时从墙缝那头渗过来;拆到底下,他不得不调整起呼吸,慢慢扯下与皮肉粘连的部分,眉心紧锁,脸上流露出痛苦的神色。这使埃拉几乎不忍再看,心中升起一种微妙的感受,好像与他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似的。伤口完全暴露出来的时候,她不禁捂住嘴,偏过头去。回过神,他已给新绷带草草地打上了结,脸色也恢复如常,好像从来不知疼痛似的。他很快和衣睡下,把披风裹在身上,睡着时胸腹几乎没有起伏。一夜过得很快,清晨埃拉起床时,他已再次不见踪影,又把一抽屉财宝留在床头柜里。
母亲看到这些钱,补渔网的手都发抖,一上午没能吃下任何东西。埃拉安抚过她,闲暇时特意将那件空屋的地板、桌面都擦洗干净,并换了两盆长势更好的花放在窗边。中午,她去城里找伊丽莎白和玛丽。两个朋友拉她去吃午饭,坐下闲聊时,埃拉问:
“那漂泊的荷兰人——他既然不相信救赎,为什么还是上岸来呢?”
“没准他必须上岸。”伊丽莎白说,“也没准,海上总是一样的东西。他觉得无聊,期待岸上能有什么新鲜事呢。”
她们聊起其他的,说起些埃拉不认识的人。玛丽自豪地向另外两人展示自己要绣的手帕,刚打好草稿。她要将它送给一位追求她的水手,那小伙上周刚出海去了。吃完饭,埃拉就急匆匆地向她们告别,赶回家去看守布料。她很快干完活,待天黑下来,就早早地竖起耳朵守在门后。陌生人再次叩响房门的时候,她猛地将门推开,差点吓了他一跳。
“我不能再要您的钱了,”她说,“前两次您留下的那些金子,已经够我和妈妈富裕地过后半辈子。我们本来没有可让别人惦记的东西——反正,如果再多下去,对我们来说怕会是祸事了。”
陌生人什么也没说,只转身要走,却被她一把抓住胳膊。他的手臂果然是冰凉的,埃拉想。她的喉咙发烫,心也怦怦跳着,觉得自己可能是发疯了,不知为什么要说出下面这些话。
但您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她说,钱不要再给了,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以白天帮我干活——事情不算多,呃,大多是琐碎的小事儿...当然,您不乐意也没关系...
他只是看着她讲,神情说是惊讶、好奇或饶有兴趣都说得通。再看下去,她真要开始胡言乱语了。终于,他用低沉的嗓音回答:
“好,我接受这个条件。”
他随她进屋,并在步入卧室时环视四周,发觉她打扫过了。当他投来目光时,埃拉却眼神躲闪,不敢看他的眼睛。她向他道过晚安,逃也似的回到自己房间,半晚上忐忑于自己竟真把他留下,另半个晚上则雀跃地期待起明天,觉得会是个与往常不同的日子。直到窗外泛起朦胧的淡蓝色,她强抬起眼皮窥视墙缝,确认陌生人还在床上,才放心地躺下,准备小睡一会。一闭眼的功夫,日头已爬到海面上,把晨光投向卧室的窗边。海鸥在屋顶上鸣叫,母亲则颤巍着敲起窗玻璃来。
“埃拉,”她喊道,“快出来看看,埃拉!”
埃拉迷迷糊糊地起身,瞥见隔壁空荡荡的白床,登时一激灵。她跑去门口,看见沙子上有脚印、蹄印和牛车的辙痕,几个空木筐叠放在门边;再往屋旁望去,一脑袋困意瞬间扫清了。新送来的湿布全都展在晾架上,已按颜色归好了类,像刚切好的面包片似的排着个儿,整整齐齐地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你晾错了!”当天晚上,她一把推开正被叩响的屋门,气鼓鼓地对陌生人说。
男人怔住了。他眨眨眼,神色竟有些无措,像是从没遇到过这种事。
“对不起。”他愣了一下回答。
她耐心地对他讲:布料分类晾,这很好,但展平的方式不对,不容易干;并且,应当从正午开始晾晒,海鸟和人都最少的时候。否则,闲人会把布料顺走,海鸥则会——她顿了顿——海鸥会在布上留白印子。她边讲边偷瞄他,见他默默听着,灰眼睛现出认真的神态。她于是说:今天的事没关系,只要你明天中午留下,我可以手把手教你。陌生人点头,与她分别回屋就寝。一夜过去,当埃拉再次窥见空着的床铺时,已经毫不意外了。她拎起篮子上集市,回家路上郁闷地踢起小石子,认为一切都到此为止。反正他有的是钱,还有大船,是传说里的人物,人家干嘛信守你这小人儿的承诺呢!她愤愤不平地想。可当她被沙子烫得踮起脚尖时,却远远望见一团黑影潜在自家的屋檐底下。是那陌生人,他坐在小屋门前,披风从台阶边上垂下来;见她过来,轻轻地挥了下手,就当作是打招呼。
于是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进行下去。陌生人在埃拉家住下,每天中午现身,帮埃拉晾好布料、做些家务,之后便不见踪影,深夜才回来;那艘巨船也随他一起夜晚出现,白天消失。对于自身那些异于常人的地方,他一点也不遮掩。每当埃拉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他却面色如常,一滴汗也不落;他从不和母女俩共进晚餐,埃拉也没见他吃过任何东西。他坦然地任她凝视他苍白的面孔、触碰他冰冷的手臂,傲慢而好奇地观察她的表现,像是要看她什么时候才被吓跑似的。“她难道看不见吗?”埃拉曾听他在深夜里喃喃自语道。除此之外,他十分寡言,共处时往往是她自顾自地念叨,他只沉默地听着,似乎不屑于和她对话。他仅有一次主动向她搭话,是某天中午将布料晾上之后。埃拉闲得要命,溜到海岸边缘去,把困在水洼里的小鱼丢进海里。他在一旁看着,冷不丁地问:
“你在救它么?”
“那当然,”埃拉回答,“不然这小东西就要晒死在沙滩上了。”
“你怎样断定,它就一定不羡慕死去的那些呢?”
埃拉目瞪口呆,一时想不通怎会有人问出这样的话来。“因为它还活——为什么会羡慕呢?”她下意识反问道。
“死去的只要腐烂就可以了,不必承受生命本身强加于它的许多苦楚。”他回答,“不必觅食,不必日复一日重复地巡游,不必苦于剥落的鳞片、残缺的尾鳍,或惧怕被捕食者吞入腹中。它们获得绝对的休憩,而与此同时,活着的那些永不停息。”
他说着,独眼望向远方的海面。
“我不知道它想不想死。”埃拉回答时,却认真地盯着他,“我只知道,我不希望它死。”
他转过头,有些意外地、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又很快把眼神挪开了。
“我一个月后就离开。”他说。
自此,他每天留下的时间却稍长了一点,且不再以那种威慑式的眼光来扫视她,偶尔还会悄悄投来打量的目光。埃拉则松了口气:这才算把她偷看他的事追平了呢。她装作什么都看不见似的,依旧照常人一样对待他,并将日历挂在灶台边上,暗自计算起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干活总比一个人要轻松,又一个清闲的下午很快到来,埃拉再次蹲在沙滩上搜寻鱼儿的时候,陌生人突然说:
“这似乎和昨天是同一条。”
她检视起手心里那条无力地翕动着鳃盖的小生命,尾鳍少了半边,尾根上有一道被海水泡得发白的裂口。是同一条没错。与此同时,他冷嘲似的接着说:
“或许它自己又跳上岸来——可惜自认为在救它的人只能把它丢回海里,不能终结它的痛苦。”
“它挨了那么久的晒,还受了伤。”埃拉回答,“再被海浪卷上来是正常的事。”
陌生人向她摊开手,她当即护住小鱼,后退半步。
“你不会把它杀掉吧?”
“我不会轻易让它死去。”陌生人说。
他接过那细小的银色身躯,涉水向前几步,俯身放下,目送它有气无力地摆着尾巴,消失在海水中。
“照你的说法,我也应当算在救它。”他说,“可实际上,我认为它想死,且不想让它如愿以偿。我故意叫它得不到最想要的东西,希望它求死不能,永远遭受折磨。”
“可是,它没准会因为你而想要活着。”埃拉说。
他不解地皱起眉。埃拉想了想,解释说:
“或许它现在想死,是因为被日头晒着,十分痛苦——可你让它再次感受到清凉的海水,它不痛了,就不再想死了。——也可能,它是被迫来到太阳底下,觉得自己除死之外无路可走,你却让它能够选择跳回岸上还是继续生活。无论如何,因为你救它,即使刚才它真的不想活,现在也应该不那么想死了。”
他惊讶地望着她,许久也没说出话来。接下来的一下午他都若有所思,大概是回想起自己的事。埃拉没有打搅他,而是悄悄地去了镇上;第二天中午碰面,她以天气太热为由,递给他一套当地流行的男子夏装。意料之中地,他再三推拒,久久不肯换上。
“难道你要在披风里闷一整个七月么?”她半开玩笑地说,“就当是为我穿吧,我看见你就觉得热得慌呢。”
他拿着那身衣服,接受也不是、放下也不成,踌躇犹豫半晌,还是回屋穿上了。她满意地将他从头打量到脚,夸他比镇上的其他年轻水手要板正得多,竟使他一下午都没敢与她对视。当天夜里,他把腰上那渗着血的绷带换了新的,并多缠了几层,埃拉从此便知道他穿黑衣是为什么了。她没有将这种发现告诉母亲,而只把他当寻常人介绍,因而母亲也逐渐接受这位苍白的大个子水手住在家里,并认为他只是脾气古怪,做事却很认真。他住下后的第一个周末,埃拉又要去集市采购,托他为母亲送药。两人在屋内交谈起来,埃拉听见母亲说:
“一礼拜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独自漂泊太久,姓名已不重要了。”他说。他顿了顿,或许是母亲又在用那种热切而失望的目光瞧着他吧。“威廉。我的名字叫威廉。”他最后说。
威廉——埃拉悄悄记下。或许这是他信口编的名字,可既然有了名字,一切就都将大不相同了。威廉住下的第二周,他们已养成了一定的默契。那漂泊的荷兰人厌弃人类, 集市上的人说;威廉却每天中午都默默从她手中接过提篮,把面包、蔬菜和鱼放到灶台一侧,又帮她生起火。荷兰人出手阔绰,他们讲,但从不在同一家借宿三晚以上;他们互道晚安却已成为习惯,埃拉每天晚上都点起灯等待威廉回家,又偷看他包好伤口才能安心睡下。伊丽莎白说:那荷兰人形同鬼魅、长相骇人,惯于看人害怕逃开的样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威廉却总在接过东西时飞快地收回手,打量过来的目光也愈发紧张,开始怕埃拉触摸到他冰冷的手心。荷兰人吓唬人是有道理的,玛丽放下绣了一半的手帕,应和道:他那么痛苦——我若是他,就不愿和岸上的人扯上关系;倘若有了牵挂,却没到救赎的程度,之后独自漂泊的日子可还怎么熬呢?威廉现身的时间却越来越短了。甚至有那么两三天,埃拉从集市回来时,他就已不见人影,只留下挂好的布料和灶台上晾温的药汤。
埃拉费了很大的事,才搞清楚他去了哪里。她穿过沙滩和树丛、登上山坡,在海边的一处山崖上找到了他。这里海风呼啸,天空澄明,远处的海上波光粼粼,闪烁的光点在海天交接处聚集成群,平缓地向岸边推来。威廉独自坐在悬崖边缘,静默地凝望着远方。在他视线所及的地方,城镇嵌在另一处峭壁底下,由绿树环绕着,隐约能看见微小的人影在砖红色的屋顶下穿行。
埃拉轻声唤他,声音却很快被风声吞没了。她小心翼翼地挪向他,坐在他身边的岩石上。他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很快回过头,回到方才的沉思里去。他们安静地待了一会,埃拉说:
“昨天晚上刮了大风。今天中午的时候,许多小鱼都已经晒干在沙滩上了。”
“我看见了。”他平淡地回答。
“水坑里还有一些——我拾起它们的时候,看见了之前我们救过的那条。”
“这次它死了么?”
“还活着。只剩一口气了。”
“它运气不大好。”
埃拉愣了一阵,不知他是指前一点还是后一点。
“我又把它放回海里了。”她接着说,“这次我趟到大腿那么深的地方,才把它放下,应该能让它更不容易被卷上岸来。”
“你还会再遇见它的。可能它每天都要这样痛苦挣扎一通。”
“那我就每天都送它回去一次。要么再往深处走走,要么找片平静点的岸边。总有一天,它尾巴上的伤会养好的。”
他没再回应,两人双双陷入沉默。过了一会,埃拉问:
“其他地方也有这么大的风吗?”
“有很多。”威廉说,“这片海域已算是平静。离岸更远的地方,巨浪会将你的船高高抛起,有时会有这座山崖那样高。——之后向礁石砸去,连人带船都浑身粉碎,或整个卷进暗流里。夜间的狂风起来时,几乎掌不了舵,要颠簸到临近清晨才能看清天上星星的样貌。”
他说得轻描淡写,眼睛却死死盯着海面,像在凝视一位折磨他的死敌,埃拉很轻易便想象出他漂泊在一片漆黑的混沌中,在颠簸中抓紧帆缆、浑身被海水淋得湿透的模样。他们再次静默下来,片刻之后,埃拉问:
“可是,像现在这样美的时候也见得很多吧。”
“太多了。”威廉回答,“多得我已不再能看见它。”
“我要带你看些不一样的。”埃拉说,“就在这座山上!真的。”
她猛地站起身,风把她的卷发吹到脸前面,蓝眼睛却在发丝的间隙里闪着光。威廉尚未反应过来,就被她一把牵住手,跟她向环抱着崖顶的树林走去。他们穿过密生的榆树,跨过灌木丛,在长满鲜花的草地逗留一会——这是她的秘密基地之一,埃拉说——最终抵达一处低矮的山坡,地上布满乱石,高耸的岩壁在面前矗立着。她提着裙子领他绕了许久,走得她自己一身大汗、不断抹起鬓边和额头,终于钻进一处还算宽阔的岩缝。这里由几块巨岩包夹形成,堪堪能容纳两个人并排站立。再往前,似乎已是死胡同了,除去头顶的一线青空外,只在岩石间有一些缝隙把光透进来。
她叫威廉到其中一处孔隙前,并示意他蹲下身子。清凉、潮湿又咸腥的空气从孔洞那头沁过来;向外窥视,海浪拍击着崖底的礁石,水花在烈日下如碎钻般闪耀着,在蒸腾的水汽中骤然投出虹色的光晕。再往远处望去,海上倒与往常无甚差别,光线在海面上跃动着,连成一片致密的、波动着的银白,像织机上来回变换的银色丝线。
“这还是海。”威廉将目光从孔洞前挪开,说。
“这不一样!”埃拉气得差点儿跺起脚来。
这是一片更小、更漂亮的海,她说。她挫败地坐在一边,从另一个孔隙处往外看,以为努力已经白费,转头却看见威廉席地而坐,认真地向外望着。光从孔洞中穿透进来,照得他的灰眼睛近乎透明,从那眼里现出某种微妙的、她从未见过的神态,像个头一次见海的孩子似的。太阳很快西斜,海鸥的纤细黑影也开始穿梭于海天之间;埃拉惊呼一声,发觉自己忘记了时间。他们急忙从山上一路向下,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沙滩,向小屋赶去。好在布料没有损失,母亲也午睡刚醒,没有需要人照顾的地方。她最近睡得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不愿意下床了;听说两人去了山上,只是欣慰地摆摆手,叫他们一定要多出去,不要顾及自己。
“常出去看看才好呢,”母亲说,“回来把见闻对我讲一讲,我也过得不无聊啦。”
于是,第三个星期里,埃拉利用劳作间的空隙,将自己的“秘密基地”向威廉介绍了个遍。周一,她硬拉着他去喜欢的花店,给他的马甲胸前别上一支稀奇的粉色雏菊;周二,她拽着他在小巷里东拐西逛,终于找到那家卖奇怪玩意的小店,两人隔着橱窗观摩些瓶装帆船、海螺哨子之类的稀奇物件。周三,他们去卖兔子的摊位,摊主将一只刚睁眼的幼兔放在威廉手中。这微小、滚烫的生命栖在他冰凉宽大的掌心里,小鼻子好奇地嗅着他的皮肤,几乎使他不知所措。周四和周五,他们什么也不做,只躺在阳光普照的草地上。...而到了周末,不用晒布的日子,她领他到另一片山坡上漫步。回来时,他们的篮子里满载着野草莓、树莓、醋栗,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野浆果。这其中混进了几颗不好惹的小玩意,母亲尝的时候刺到了舌头,却笑得很开心,回想起自己卧床前和埃拉一起在林中采摘的时光。她少见地吃了不少东西,又拉住威廉讲起母女俩以前的事,威廉则坐在床边耐心地听着,并在母亲呛住时将水杯递过去。
当天晚上,母亲就把埃拉叫去屋里,悄悄问她:
“说实话,埃拉——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没有意见,母亲说,一切都要看你的意思。他很不错,为人正直,做事也靠谱,尽管眼睛有残缺。你们最近常待在一起,什么心思我能看得出来——你已经是大姑娘了,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这病是好不了的——只要你能找到依靠,我就...
母亲说着,竟流下泪来。埃拉急忙拿手帕来擦。“别说这种话,妈妈!”她抱紧母亲,眼眶也湿润了,许多话语却死死梗在喉咙中。她安抚母亲到后半夜,到母亲终于睡着,才蹑手蹑脚地摸出卧室。屋内一片静谧,巨船庞大的身影沉在夜色中,被窗棂分割成几片。她已见过它太多次,以至于忘记了她的窗外原本是有星星的。它们在海水里投下细小的、闪烁的倒影,冷笑似的瞧着她。
那漂泊的荷兰人,他一次上岸当真只有一个月吗?第二天她问玛丽。大抵是吧,玛丽回答。老水手都说是一个月。
集市上的人也说是一个月。她久违地踏进书店,故事书里写的也是一个月。她熬药、做饭,日历挂在灶台边上,七月的末尾在向她招手。她把日历投进灶里,被浓烟呛得流下眼泪。有什么办法能使他多留一阵呢?她问。没有办法,街边卖花的摊主说,除非他得到救赎。可惜,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连那荷兰人自己都不相信世间还存在纯粹的、忠诚的爱啦!想要让天使显灵,一定得爱得不要命;若是知道自己要没命,谁还会爱他呢?说罢,他接着对摊位周围的小孩讲起荷兰人的传说,并把两根手指竖在额头两侧,做出魔鬼的模样。
“所以说,你们要小心别讲大话,当心魔鬼的诅咒,”他瞪大眼睛,左右扫视一圈,“那漂泊的荷兰人很快就要离岸了——他自认没有获救的希望,因此谁再像他当年一样吹牛,他就把谁一起带走,一起到海上漂泊去!他见谁还有左眼,就把谁的左眼挖掉;见谁身上没划口子,就要在谁肚皮上划一道跟他一样的。很快,你们就要坐在幽灵船上驶向深海,伤口在海水里泡得生疼,眼看着岸上的家人把你们忘记——永远,永远也没有家啦!”
孩子们吓得四处逃窜,其中一个险些撞翻埃拉的提篮,这使她从摊主那儿得到一朵白玫瑰作为补偿。回家时,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威廉苍白的脸,盯得他偏过头去,又装作没事一样,踮脚把花别在他的耳后。“航船为何会在明知有危险的时候,还是开向暗礁,跌入你的怀抱里?”当天晚上,她躲在屋后,听见他低声对大海说,“人又为何会在明知事情没有好结果的时候,还是义无反顾地踏入其中呢?”
她假装刚到家,若无其事地向他道了晚安,却整夜不能安寝,梦中的航船总被摧折在暴风雨里。第二天,伊丽莎白就红着眼圈告诉她:追求玛丽的小伙子在海难中去世了。偌大的船队,唯独那一艘船撞上礁石,声响都湮没在狂风骤雨中,只剩衣物和碎木片漂浮在海面上。她们去诊所看望玛丽——她得知消息后昏厥过去,很久才醒来。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呢?玛丽面无表情地坐在病床上,眼睛都不眨,脸惨白到泛青,手却死死攥着埃拉的胳膊。他还说要为我带礼物的,她喃喃地说。我的手帕还没送给他,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我爱他啊。
埃拉陪护了玛丽一整天,回到家中,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她凝望起黄昏时分的海面,夜里巨船停泊的地方。等夜幕降临,船影像幽灵似的浮现在愈发昏黑的天色里,她就认真地仰视起那艘漆黑的大船本身。那直刺天穹的桅杆有多么高,她想,风帆展开的时候,启航得又会有多么快,要多久才会消失在地平线上?她坐了很久很久,直到夜风拂过脸颊,星子散满夜空,直到威廉不知什么时候凑来她的身边。他俯身张开手掌,将掌心里的东西给她看。是那尾受伤的小鱼,已经死去了,沾满沙粒的眼睛上蒙着一层灰翳。
他们无言地回到海滩上,把它埋在有水的地方,静静望着夜色里一浪一浪的柔光将沙地抹平,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过了许久,埃拉才轻声问:
“你说——到底怎样才算是救了它呢?如果结局是这样,它好像本不必痛苦这么久的。——现在我也不知道了。”
“拯救就是给予它最迫切想要的东西。”威廉回答,“倘若它想活,就救活它;倘若它想死,就放它死去。”
他顿了顿,海浪声立刻清晰起来,填满了他们之间静默的空气。
“...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它到底想不想活着。”他接着说,“或许如你所言,被你多次送回水中之后,它已重获了一些生的意志——可倘若让我来救它,我仍会选择把它杀死。”
“为什么?”
“因为海浪永不止息,太阳也一直高悬在空中。在你看不见的时候,它迟早会再次被暴晒折磨。”
“那如果我来救它呢?”埃拉问,“如果我要救活它呢?”
“你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你要带它到深水里,到浪潮无法卷它上岸的地方。在那途中,你很可能会死去。你没必要那样做。”
他注视着她,灰眼睛在夜里微微亮着。她从未在那只眼睛里看见过此刻这样的神情。
“我要向你坦白一件事。”他说。
“我要先向你坦白一件事。”埃拉说。
那艘巨船就在他们身侧。从两人所在之处望去,高挺的船头刚好将月亮遮蔽了。月光像圣画上的光晕似的挡在后头,将直刺向前的船首桅杆勾勒出一圈银边。
“我其实一直看得见,”她轻轻地说,“一直知道你是谁。”
我好奇的事情有很多,她说。我一直想知道这艘船白天都去了哪里,航行起来又是什么样子。我想知道你的眼睛是怎样失去的,是否疼痛,是否还在流血。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裹起披风、远离人群,是否曾遭遇过不好的事情;我也想知道你在漂泊中见过什么样的风景,是不是比山崖下的还要美丽。我明白你只是编造出身份,却害怕一旦戳穿,你就会溜走。我从第一天起就认出你来,只是一直没有勇气告诉你。
她望向他。起初,他震惊了一瞬,很快,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早知如此的了然,一种如释重负般的,混杂着欣喜与悲切的复杂神色。他们在黑暗中对视了很久很久,好似比他们相识的时间还要久得多,直到身侧的浅海翻涌起来,浪尖在余光里闪烁起银白色的光辉。他们侧过头去;开阔的星穹之下,荷兰人号那硕大无朋的身躯已悄然降入海里,黑色甲板宛如一片陆地般平展在海面上,木制结构发出轻微的喀吱声,仿佛在向岸上的两人致意。
“这就是我要向你坦白的事——作为你带我去过那些地方的报答。”它的主人说。
他微微欠身,向她伸出手。登上甲板的一刹那,船头便再度缓慢抬起,强烈的失重感使埃拉不得不抓紧那生满藤壶的围栏;紧接着,船尾也缓缓找平,整艘船平稳地向上漂浮,越来越高,好似永远也升不到头一般。停下来时,岸边的小屋已像是一颗亮着灯的小小桃核,远处的城镇则是一团遥远的、暗淡的星星。向上望去,真正的星辰却并未因此而离得更近。夜幕高不可测,星星像是布满其上的孔隙,使原本望不到顶的桅杆忽然渺小了,像几条手臂似的徒然伸向夜空;往下,海也仿佛不复存在,微小的浪花几乎被抹平在墨黑的背景中,只由月光映射着,在远处聚成一条亮白的分界线。
“这就是它白日里的去处:它在白天沉下,夜里浮起,这是它自己选的。它不愿与人接触,却也想有停泊的片刻安宁。”他说。
他带埃拉游览船上的陈设。一路上,荷兰人号如同有生命一般,为他们打开舱门、降下垂梯。他携她看过船艏那阴森肃穆的雕塑走兽,见过死气沉沉、堆满珍宝的船舱,又在月光烂漫的甲板上散步,埃拉的目光却始终停留在他身上。他似乎比在岸上时更随和,神情却更严肃、更漠然,浓眉下的眼神在夜色中晦暗不清。她不禁想象起他是如何度过数以万计的夜晚,那只灰眼睛如何凝望着远方,仿佛穿透了船只和海洋本身,心绪与表情全都磨失在海风里。他们攀上主桅中间的平台,他在风声呼啸间带她触摸风帆,眺望星幕下的海岸。在你们看来,这里的许多结构都已很古老了,他说。在漫长的时间里,作为一个早已放弃睡眠、放弃进食的人在某一个百年中的绝望消遣,他曾搜寻过各个大洋中的新近沉船,试图仿制、更新其中的一些部件,最终却只能把成品投入大海,从没能把它们更换上。同他一样,这艘船永不变化,永不损毁,永不朽败,即使撞碎在礁石上或沉没在汪洋深处,也会在太阳升起时恢复原状。一切于是停留在诅咒降临的那一刻,只有岁月的印迹得以留存。
他说到这,眼神却不禁躲闪,因为埃拉正热切而怜惜地凝视着他,那目光几乎要将他灼伤了。她挽上他的胳膊,央求他再多转一圈,他们便回到甲板上,重新从登船的地方开始漫步。他讲起漂泊中那些常人难以想象的困苦,像是期待她听过之后就决绝地离去,却见她细细端详每一块他熟悉到痛恨的木板,每一道他曾细数过的划痕,以她自己的手去摩挲那无数次磨破他手掌的帆缆,无数次撞裂他肋骨的舵轮;见她站在舷边,他曾海葬船上最后一位水手的地方,一边听他讲述,一边久久地凝望着大海,不知在思索什么。她全神贯注地听他讲每一件事,并不断向他询问更多,在黑夜中以手心触碰他所提及的一切事物,像是要把他经历过的一切苦痛都攫取过来,吞入自己腹中。而当两人坐在桅杆下休息,他讲起诅咒降临前的那场风暴时,她便更加仔细地打量起他本身。恍惚间,他的发梢与眉弓化作夜间的巨浪,泡沫融成皮肤,鼻梁是桅杆在暴风中倾斜的角度,阴云聚在他的眉心,为那只灰眼睛降下一线闪电似的光亮。他任她瞧着,当讲到自己在颠簸中撞在围栏的断茬上,刺穿左眼和侧腹的时候,他已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此刻,万物都相距他们如此遥远,唯有她的蓝眼睛在黑夜里炙热地闪烁着,和天上的星星没有什么两样。
“说起这个,我还有一件事要向你坦白。”她注视着他,说。
让我看看你的伤口吧,她说。你包扎得太简陋——你对它实在不太好。你用的绷带太粗糙、太不透气,每次勒得也太紧。让我看看它吧。
她不顾他的推拒,以及若干无措的、关于被窥视的猜想与疑问,将手伸向他领口的纽扣。触碰到他的一刹那,他突然驯顺地安静下来,任她将扣子一个个解开,把浸血的绷带一圈圈揭下。夜此时已经深了,月亮在夜空中腾挪过位置,投向这边的光辉愈发暗淡,使人堪堪能在黑暗中看见事物模糊鼓胀的轮廓。伤口暴露在空气中的那一刻,她认真地凑近看着,痛惜地抚摸它周围冰凉湿润的皮肤。再抬起脸来时,她的眼中竟已溢满细小的、晶莹的闪光。
“还痛吗?”她问。
“已经习惯了。”他木讷地解释道。她却只是扭头撕扯起自己衬裙的边缘。柔软的布料覆上伤口时,他不禁震颤一下,手抓紧一旁的衣物。不知为什么,同样的疼痛似乎比独自包扎时要难以忍耐得多。他望着她在黑暗中摸索着,细细地为他包扎好,轻柔得像在对待一件昂贵的白瓷;待她系好衬衫的最后一个纽扣,他也凝望着她,说:
“我也还有一件事要向你坦白。”
“什么事?”
“你与你母亲是仅有的知道我真名的人。”
为避免不必要的煎熬,他说,启航前的事他已有意全部忘记,无论是出身还是生活,连曾经的母语是什么都早已在遗忘中消磨殆尽;唯独这个名字他一直记得,只因他在困苦中自言自语时,常常需要一个称呼。它在多种语言中都能找到对应的形态,却仍不为人所知,因为几百年里,几十次仅有的上岸休息中,竟从未有人善意地询问过他。
“所以威廉就是你真正的名字?”她问。
他点点头。
“当真没有别人呼唤过它吗?”
“他们或惧怕我,或只贪图财宝,或两者兼有。遇见你之前,我以为自己与人类互相厌恶得心知肚明。曾经有人为劫我的船,半夜里拿刀刺进我的胸口——倘若他成功杀死了我,那倒应该感谢他才是。”
他说得稀松平常,却发现埃拉又开始以那种炽热的眼神凝视他,说不出是欣喜还是痛心。他刚想出言找补,她已扑了上来,紧紧将他抱住。滚烫的泪水沁湿他胸口的衣物,他下意识地轻拍起她的后背,两人却都很快意识到什么似的,把手臂松开了。他们像平常一样若无其事地聊起其他,威廉讲起海上巨浪滔天的奇景,讲起美洲与印度,磅礴的朝阳下长满棕榈的岛屿与环抱海湾的群山,许多埃拉从未梦想过抵达的地方;埃拉则谈起白天里玛丽的事。我担心她会寻短见,她说。她喜欢读爱情小说,她最喜爱的那本书是写一位船长与渔村姑娘,结局就是女主角跳海殉情——他却凝重地看着她,于是她的话便渐渐少了下去。他们在星空下无言地静坐良久,感受夜风拂过耳畔,在海浪翻涌间倾听着彼此呼吸的声响。倦意很快从宁静之中涌上来,埃拉眼皮发沉,不自觉地依偎到身边人的肩上。她感到身体变得轻盈,仿佛被一双手臂拦腰抱起;迷迷糊糊地,她听见自己问:
“真的没有留下来的希望了吗?”
“睡吧,睡吧。”那个低沉的嗓音只是说。
清晨醒来,她已身处自己的卧室中。晨光熹微,海面宁静,染坊刚刚送来布料,威廉与巨船则都已不见踪影。埃拉起来为母亲熬药,昨夜包扎伤口时的血腥气和海水浸泡木料的气味仍萦绕在她的鼻尖。所以这就是结束了,她想。他怕我动那救赎的心思,即使他从未明白地告诉我那是什么。现在他又消失了,和没来过一样,一点痕迹也没留下,连句再见也不愿留给我。她赌气似地将自己投入劳作中,却事事都不顺意,先是打碎了药锅,很快,母亲房间里的花草也突然全数枯萎了。许多事接连不断地发生,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当埃拉家的屋门再度被叩响的时候,她能用来迎接客人的只剩一张迟钝的、麻木的面孔。她将门推开,见威廉穿着来时的那袭黑衣站在门口,披风也已系在肩上,竟使她险些没认出他来。
“我本以为那夜之后大海就会召我回去,”他说,小心地瞧着她的脸色,“——将我抛回大洋正中。没想到两天过去,我仍能站立在陆地上。”
他看上去有些忐忑,大概是因为她神情木然,没有什么反应。
“——我从没遇见过这种事,也不知这宽限能持续几天,因此还是想来与你道别。还有你的母亲,她这两天怎么样?我...”
“不必了,”埃拉面无表情地说,“妈妈昨晚已经去世了。”
这位一生苦难的主妇以为女儿已经找到依靠,与埃拉彻夜长谈后,在睡梦中撒手而去,走时脸上还挂着微笑。至死,她也不知道威廉已经离开的消息。威廉震惊地呆愣在原地,看埃拉扶住门框蹲下身去。她浑身微微颤抖,嘴角倔强地向下撇着,那面具似的表情很快崩裂了,从双眼中滚滚地溢出泪水。威廉扑过去抱住她,她才终于在他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急促地抽噎着,几乎喘不上气,“留下来吧,求你了,留下来吧。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他轻轻抚着她后脑勺的卷发,绝望地看向大海。浪花始终如一地涌向沙滩,永不停歇,载满泡沫的浪尖像流苏似的闪着银光。
他终是答应了埃拉的请求,留下来帮她处理后事,却始终不敢踏进她的屋门。白天,他来帮她清点物品、打点事务,在葬礼前吓退图谋不轨的人,又在夜晚悄然离去;埃拉也像无暇顾及他似的,只缄默地从他手中接过箱子,或躲在屋里流泪、发呆。这间屋子从未如此空旷过,到了夜里,海风与浪潮的声响几乎要将她吞没,遮蔽了呼吸和心跳声,使她不知自己是否还活着。房屋仿佛已化作巨大的航船,在虚空之中缓缓颠簸着;从中放眼望去,星空高不可测,海水深不见底,陆地在千里之外,与她相伴的只有不会说话的草木,以及窗缝里尖啸的风声。而当漫长的夜晚过去,她终于获准在白天靠岸,陆地却对她说:我不知什么时候就要离开。他温和地疏远着她,像陌生人一样礼貌地对待她,紧张于一切趋于亲密的举动,有时却能感受到他紧紧跟随的目光。埃拉故意不看他,他便松了口气似的;从此她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只趁他不注意时偷偷瞄他腰腹处的衣物,看那里的伤口有没有再渗出血来。几日后的一个傍晚,当他们再次漫步在海滩上时,相互之间已许久没有开口说话了。埃拉光脚站在浅水中,任海浪把沙粒裹到她的脚趾之间,威廉则默默无言地捧起水洼里的小鱼,一条接一条地丢回海里。
“玛丽失踪了。”埃拉冷不丁地说。
身侧的人动作一滞。
“她趁其他人睡着时溜出了诊所。伊丽莎白她们找了很久,才在山崖上发现了她的鞋子,还有一张信纸——就在我们上次看风景的那个地方。纸上写着:‘我站在这里,对你至死忠贞不渝’。或许是她从书上抄写下来,想对那水手说的吧。”
他没有回答,但她知道他在认真听着,于是接着说:
“可她曾对我们说过,她最喜欢的台词并非是这句。她最喜欢的是:‘真正的爱使人放弃生或放弃死’。”
“因为她已经做出了选择,且选择得没有意义。”威廉生硬地说。
一条小鱼落在埃拉脚边的海水里,摆起尾巴游走了。他们安静地看了一会夕阳,待深粉色的云霞晕满天空,埃拉终于再度开口道:
“我知道你的船在哪里。——有人在夜晚看见一艘陌生的大船停在港口,已经在调试风帆。消息都传到这边来了。”
她顿了顿:
“我记得你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我已经留下太久,无所谓了。”他回答。
他起身要离去,埃拉上前拥抱他,与他告别。她感到他的手马上要环抱住她的后背,却很快放下了。
“明天早上你还会来的吧?”她问。
他沉默不语,她于是也知晓了答案。她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海岸那头,泪水悄无声息地从脸颊上滚落。天色一发不可收拾地昏暗下去,岸边的夜晚很冷,屋内却也早已不再温暖了。埃拉抱着双膝坐在沙滩上,不停眨着肿痛的双眼,望着月光从明亮到暗淡,星辰从稀少到繁多;夜不情不愿地退去,灰蓝色的晨雾弥满海岸时,她已经做好了决定。她用海水抹了把脸,最后浇灌一遍屋里的花草,就穿上凉鞋,马不停蹄地向港口赶去。一路上,她仿佛在与太阳赛跑,每向前一段,周遭的空气都明亮一点,身边览过的草木与房屋也愈发清晰;待她在码头的栈桥边望见威廉的背影时,天色已然泛白,雾霭中也已传来海鸥的啼鸣。他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岸上,任微风吹动他的衣摆和披风,像一块礁岩似的注视着浓雾下翻涌的海面。
埃拉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我爱你。”她气喘吁吁、一字一顿地,对着他猛然僵住的肩背说。
我爱你。她又重复了一遍。我不知道这有没有用处,但我决定要让你知道。我永远爱你。
她说完,平静地望着他的反应。他的背影松动了,从一旁伸上来一只冰冷的大手,微微颤抖着覆在她的手上;紧接着,却粗暴地抓住她,一把将她撇开。他转过身,不可置信地、惊恐地后退半步,灰眼睛绝望地瞧了她一眼——接着便皱起眉头,暴怒地大喝道:走开!
走开——竟真敢追来,你以为你是谁,以为你能救得了谁?——回到你的家里去!别让我后悔上岸,后悔认识你——比起这浅薄无趣的日子,还是永远地航行更合我的心意——离我远些,我不想毁了你!...
他呵斥着她,同时向水边退去,戴着眼罩的左眼却流下一道血泪。埃拉早已料到这样,原本静静地立在原地,心都碎了;见他流泪,却忽然来了勇气,直直地冲他那边追过去。他很痛苦——她对自己说,他说的不是真心话。你最起码要抱一抱他吧!她追着他登上栈桥,差一点就扯到他的披风,一转眼,他的身影却不见了。海上突然传来震雷般的声响,巨浪漫上岸边,将埃拉冲得摔倒在地上。她拨开挡脸的湿发,向海面望去:光点似的太阳底下,山脉般涌起的骇浪中,两支高大的桅杆首先浮现在朦胧的晨雾里;紧接着,荷兰人号漆黑的甲板露出水面,瀑布般的水流从围栏的间隙中冲刷下来,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滔天的水雾扑面而来,叫人睁不开眼,再能看清的时候,那庞然巨物的身躯已有一半浮在海面之上,被雾气模糊了轮廓,像一片煤炭筑成的浮岛。埃拉费劲地抬头望着,终于找到了她所追逐之人的影子。他站在桅杆下,正神色冷峻地俯视着她。
“你们尚不真正认识我,尚不知晓我是谁,”他冲埃拉身后振声道;她这才发现,码头上已挤满听见响动出来查看的男女老少,都目瞪口呆地仰望着这一奇景,其中一些已将目光投在浑身湿透的她身上。
“——去问一问全球的各大海洋,问一问大海上航行的水手;他们认得这艘船,懂得一切虔诚之人对其的畏惧。”
“回去将我的名字告诉你们的后辈,教他们也不要来打扰我启航前的宁静,”他宣告着,到最后一句,眼睛却看向埃拉,“——漂泊的荷兰人才是我的名姓!”
话音刚落,荷兰人号那庞大到可怖的船身终于全数升出海面,遮天蔽日,如同一片漆黑的剪影,十几道血红色的风帆同时展开,狂风肆虐着掠过甲板、穿过帆缆,发出瘆人的尖锐哨音。围观的人群顿时尖叫连连,作鸟兽散,埃拉却逆着人流挤向水边,只因雾霭吹散后她终于看清他悲哀的眼神,看清那张熟悉的惨白脸孔,那上面分明已被血泪染红半边了。她趁乱抢到各家停泊渔船的地方,随手解开一条小船。很好,埃拉,她对自己说——你不会划船,也不会游泳;海水很深,也很冷,可你总见过人家都是怎么做的。她试探地踏进船里,一上来就差点翻倒,挣扎许久才堪堪稳住,并挑战似的抬头向他望去,果然见他慌了神,伏在围栏上紧张地盯着她。
你分明告诉过我你真正的名字——她在汹涌的浪声中冲他对口型道。话毕,她便学着记忆里的样子抄起木桨,向起锚中的荷兰人号划去。起初,海水像咬住了她的船底似的,半天也没使她前进一厘;待风向调转,巨船开始驶向广阔的海面,埃拉的小渔船也终于能够破浪前行,甚至隐隐要有赶上它的势头。她听见身后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喊声,是人群又聚起来了,试图喊她回到岸边去。向后瞭望,晨雾已然散尽,淡青色的天空下晨曦普照,城镇的屋瓦上闪烁着微光,仿佛能闻见树上的花朵与街道中新烤的面包散发的香气,她与母亲曾经常去的那片山坡默然矗立在远处,绿树飘摇,青草依依;而往前看,大海深不见底、一望无际,墨蓝的海水上浮起一层迷眼的淡金色粼光,小船如一粒麦壳般漂流在其中,两侧泛起渺小的银白浪花。埃拉不舍地回望一眼,又仰头望向前方,威廉正站在荷兰人号的船尾,担忧的目光定在她身上。她于是决绝地挥舞起木桨,向前划去。她听着岸上的呼喊声愈来愈远,巨船后方的浪涛声愈来愈近——终于要触到船尾时,她听见他的声音在上方祷告着。我乞求你,暗流涌动的汪洋——他的声音微微战栗,低声呢喃着——今天之前,我从未向你低下头去;看在互相搏斗几百年的份上,请你将她留在岸边,用海浪声哄她安眠,使她忘记我,再不能想起我。我愿为此付出代价,倘若你从我身上还有可索取的——我愿继续忍受颠簸和折磨,再有几百年也一样...
埃拉终于赶到船侧,伸手去抓舷边的垂梯。就在触碰到它的一刹那,偌大的荷兰人号散发出光辉,如水汽般消失在日光里。一波大浪推来,将她的小船掀翻在水中;之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你当时是在家门口醒来的。——你当真不记得了?”伊丽莎白说。
埃拉摇摇头,对着镜子把这位老朋友新送来的发带系在已有零星银丝的发髻上。
“二十年前的事,谁还记得呢?说实在的,我连你长什么样都快不记得了。谁叫你总不来我这儿做客呢。”她说。
“玛丽你还记得吗?”伊丽莎白问。
“记得,可怜的傻姑娘。她妈妈可伤心了。”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那次呢?”
“当然记得。看,还挺合适的。跟你年轻时送我的那条一模一样。”
“怪事,你连它都记得,唯独不记得那一件事吗?你当时莫名其妙地浑身湿透,躺在你家的老房子门口,我散步的时候发现了你——”
“停,我已经听你讲了八百回啦。”埃拉说,“可一点儿切身的记忆也没有。就像你说我有阵子总爱打听漂泊的荷兰人的事,我也不记得。”
“说起漂泊的荷兰人,你听过新的传说了没?”
“还没呢,只记得之前那些。”
“听说,这事就发生在我们那边的码头上。那荷兰人获得了救赎——按道理,救赎他的女子是应当爱他到为他而死的;当时据说也真有一位姑娘划船追他,可在她落水之前,荷兰人就像被抽走了生命般跪倒在甲板上,幽灵船也消失了。——之后还有人看见过那女孩,可见她还活着,也没听说有谁家女儿失踪的事。说真的,要不是知道你不会划船,我真会以为是你呢。”
“我没准只是躺在沙滩上睡着了,赶上了涨潮。那可怜的荷兰人,所以是谁救赎了他呢?”
“不知道呢,有人说是他自个儿。可能他真心爱那姑娘,愿意为她死去,他自己的爱让他获得了救赎吧。也没有别的说得通的解释了。”
“可我记得故事里都说他求死不得才对。”
“那就是爱到为了她而想活啦。”
埃拉梳妆完毕,她们于是一块出门去。这会正值夏天,阳光将树叶照得透绿,街边的小摊都支在房屋与树木的阴影底下。在饰品摊前停留时,伊丽莎白问:
“说起来,你搬到城里之后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这里比镇子大些,更有人气,可逛的地方要更多。要是妈妈还在就好了,她喜欢热闹的地方。”埃拉说着,拈起一只深蓝色的蝴蝶结,“你看,这个给希尔德戴怎么样?”
“挺衬她的头发。小孩子嘛,戴大一点的蝴蝶结也挺不错。不过我还是好奇一件事——你别见怪。”
“哈,我已经猜到你要问什么了。”
她们为蝴蝶结买了单,漫步到人少的地方,找一张长椅坐下。伊丽莎白凑到埃拉耳边,小声问:
“——我们都没收到你结婚的请柬——哪里来的小姑娘呢?”
“你真的想知道?我可要从头开始讲的。”
“真的想知道。”
“我是在妈妈去世之后搬到这里的——这你知道。我原本没有钱在城里置办房产,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活计,只想先租一间小屋,再慢慢寻思谋生的路子,之类的——结果,搬家前整理遗物的时候,你猜我在床底下发现了什么?”
“什么?”
“一整箱金币呀,珍珠呀——总之,一整箱钱。我吓坏了,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后来仔细想了想,可能是妈妈一辈子的积蓄,或者年轻时继承的遗产什么的,只是不知为何没告诉我。我拿出一部分来置办房子,剩下的够我舒舒服服地过两辈子还要多。我本来是想结婚的,可是接受过两三个追求我的人,也主动追求过人——说实话,有的甜蜜,有的酸涩——爱情真美好呀,可一谈到结婚,我就不舒服,感觉要被缚住了似的。给别人做家务和给自己做家务可是两码事。所以,后来的一段时间,我一直自己过着。出海去玩的时候,也是自己一个人去——”
“你还出过海!”伊丽莎白惊呼道。
“我去过可多地方呢!”埃拉说,“去过印度——那儿的人用手抓饭吃——还去过美洲,去过冰岛和挪威,还去看过荷兰人号当年启航的那个港口,他们给它和它的船长立了塑像。幽灵船的传说在哪儿都有,看来他们是真的漂泊了很久,到过世界各地。——到后来,我玩累了,实在不想再出远门了,就收养了一个别人家养不起的女孩。希尔德是我见过最好的小孩子,即使我没见过多少小孩——她爱读书,现在还没多大,知道的东西已经比我多了。我不知道能陪她多少年;等她长大了,有自己的家,我就继续过自己一个人的日子。”
埃拉靠在长椅的靠背上,被树叶间投下的光斑照得眯起眼睛。几只云雀在树枝间叽叽喳喳,很快嬉戏着飞走了。
“说起来,如果换做妈妈去世之前,我是没办法忍受孤单的生活的。”她突然说。
“我记得你母亲刚去世的时候,你也是消沉了一阵。”
“对。但那之后,我莫名其妙地就好了,就在你从海滩上发现我的那天之后。”
她顿了顿,若有所思地望向蓝天。
“我虽然不记得那件事,却感觉像是做了一场很长的梦。从那以后,我总觉得有人在什么地方等待我——即使我从未梦到他,也记不起他的样貌,却从此不再感觉那么孤单,一个人过夜时也可以入睡了。”
“这是件好事,”伊丽莎白说,“我们这个年纪,将来要面对的离别还有很多呢。”
她们站起身,说说笑笑地向下一条街漫步过去。她们一直逛到黄昏才分别,送伊丽莎白上马车的时候,埃拉忽然说:
“——改天我想回老房子去看看。——自从搬家以来,我还经常梦见那片海岸的浪声呢。”
“随时欢迎,”伊丽莎白说,“你可以来我家住。”
“好呀。再见。”
“再见。”
写在后面:
感谢您读完!这一篇是边写边构思的产物,自觉情节构思不够精巧,有些地方也写得不太清楚,好在终于是尝试了一些风格不一样的东西hhh如对剧情或角色有疑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或群里提问,我会尽力解释的!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作者:土木风
免责声明:随意
*叙事结构与部分叙述方式灵感来自凯勒《自身幸福的锻造者》
*建议现役社畜或曾当过社畜的老师观看,有愚蠢老板的观看体验更佳
盖瑞·查普曼是城中新来的聪慧人士,一颗冉冉升起的商业新星。此人青年才俊、仪表堂堂,浑身上下环绕着一圈盎格鲁-撒克逊的灵光,又生着一张伶俐的好嘴,来到这群普鲁士佬中间不消两月,就已风风光光地把一间家具商行开起来,房租都不需交。
企业家同僚们——按他的叫法——更惯用的称呼是各行各业的小店老板、小作坊主、小东家们——听他发表完那雄伟而不失条理的小小演说,没有不上赶着把自家生产的好东西给他过目,期盼与他强强联手、赚个盆满钵满的。在他们看来,那敏捷的才思与洋气的举止无一不是成功人士的证明,何况他说曾在伦敦开过商行,那地方没点能耐可立不住脚啊。如此他很快混得风生水起,狭小的会客室里常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哄笑,前几位企业家刚红光满面地出门去,下一拨宾客又来了。他回旋于这些人脉之间,过了几个月才猛然发觉:自己的店里还一件家具未曾卖出去呢。
说起城中这些家具店:早在查普曼来之前,这里曾掀起过一阵新式家具风潮,有的在桌面上饰一块波斯毛毯,有的照模照样地做出拿破仑一世皇宫里的沙发和圈椅,却绷上中国画样式的丝绸;另一些店主更有志向,干脆造出些鸡脚椅子、狮口床头之类彻头彻尾的新潮玩意。可惜大众的审美仍是粗鄙的,这些店接二连三地倒闭了,剩下的不过三家: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所出售的家具价格亲民、样式朴素,两家商品如出一辙,来自同一工厂;另有一家在城中心,已有近两百年历史。他们用料名贵、款式考究,桌椅边几无不镶珠嵌玉、典雅无比,无论是寻常人家还是小有富裕者,路过橱窗时都低头急步而过,生怕多看一眼就要收钱。如果有人胆敢细瞧底下的标价,那更是要吓一跟头了。这家店的主顾大多是城中巨富或贵族人家,另有一辆大厢马车,专门送货给几城之隔的宫廷。查普曼调查这些对手时,曾见那车停在他家门口,马儿的皮毛油光锃亮,鼻孔喷出的气都好似掺了金粉在里头。他当即下定决心,要以城中心这家为榜样,且要做得比他们还要新、还要好,独具特色,绝不做与另两家相同的模板货。城里人一定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桌椅板凳;而先前的新式家具,他指出,太注重外表上的创新,忽略了实用性。倘若谁能研制出外形美观之余,价格实惠、用途也便利的新式家具,定能引得市民争相抢购,其研发者成为本城家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家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房东听了他这席话,连连称是,当即免去他铺面的租金,答应待他生意兴隆再来分成,喜笑颜开地走了。话虽如此,对于这新式家具该怎么做,他也只算是稍有头绪。光是装修店面,他从英国带来的那笔薄财就已用去一半;为了尽快开业,还不得不从城外唯一那家工厂订了一批便宜家具过来,款式自然是与城东城西卖的一模一样。此时此刻,他看着那满当当的人脉记录本,再瞅一眼空旷得能赛马的售出入账册,愈发觉得当下就是该大干一番的时候。于是,趁家具厂的厂主前来拜访这位新主顾时,他先将工厂生产的桌椅沙发都大夸一通,又绘声绘色、慷慨激昂地把对房东说过的话再陈述一遍,接着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儿睨着人家,实则心里打鼓,瞅着人家的反应。
“好啊,好啊!”那年轻人一拍大腿叫道,“我看这事儿能成!你有什么想法?要什么样的桌子,椅子,还是柜子?怎样我都给你搞来——咱俩一块儿漂漂亮亮地把这事儿干起来,准叫我爸爸那老木头脑袋大吃一惊!”
这位青年企业家——与查普曼约摸一样年纪的——原来是厂主的独子。老厂主生了急病,临时把厂子交托给他来管,顺便叫这位公子哥提前熟悉生意上的事务。查普曼强压着心中的喜悦,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向他讲起自己的构想。“这主意还需完善,”他说,“但请您听后一定保密:它价值非凡,可不是人人都能来瓜分一笔的。”
您看——他讲,当今这世道对人的区分,没有比男女更鲜明的了。男人和女人不仅长得不一样、穿得不一样、想得不一样,每日的行程也都不一样。以读书为例,只有男人在劳碌一天之后,还有回家读书的意趣;妇女则是脑子空空,大字不识一个哟。而白天男人外出拼搏时,女人就端坐在家里,用丈夫赚钱买来的胭脂香粉往脸上涂抹,接着就悠哉游哉地对别的男子送起秋波来,或是出门与女伴一起游玩逛街去了。如此,书桌只有男人在晚上用,梳妆台则只有女人在白天用;无论是一天的什么时候,必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倘若能将二者合二为一,既腾出一张桌子的空位,价格也会比两张桌子要实惠得多。毕竟,以贵厂的产能,控制成本是不成问题的——单以上这些,就已使得青年厂主瞪大了双眼;待查普曼说到:等商行靠桌子有了名气,还能以同样的思路在沙发、座椅等一应家具上都搞上一通时,那双眼里已放出光来,一双手激动地搭上查普曼的肩膀。就这样,两位青年企业家一拍即合,约定之后再见一次面,正式把这事商谈一番。他们怀着相互的敬意,又闲谈了一两个钟头,临别时查普曼再三叮嘱对方别把事情讲出去,生怕这绝妙的主意传到竞争对手的耳朵里。他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回屋歇下,不断回味起方才的谈话,感到疲倦、满足又充实,仿佛已经干成一件大事。夜里睡觉时,还梦见有金子铸成的小精灵在会客室里跳舞呢。
过了三天光景,他新雇的打杂小伙卡尔终于捎来一张信笺,邀他去工厂一聚。为此他穿上最好的行头,专雇了一辆马车去城外,到那儿却吓了一跳:会客室里除那年轻厂主外,竟还坐了一个陌生人,已在很热烈地讨论他那想法了。
见他进门,两人一齐起身迎接,看上去互相十分熟悉,更是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厂主介绍说,这是他家合作十余年的木材场老板,此番前来是为商议桌子的用料种类和价格。那原木似粗壮的中年人连忙起来与查普曼握手,连声夸赞他年轻有为、视野广大,竟能构想出这样前途无量的企划;落座之后,又不顾他推拒,执意要为他倒上酒、点上雪茄,热情得好像这是自个儿家的客厅,查普曼则已跟他认识了十几年似的。真比本地这些蠢老板们厉害多喽——木材厂老板说,同时沉思似的吐烟凝视着天花板——唉,真好,年轻人!大地方来的年轻人!你们这生意可千万要带上我啊!我这人不善言辞、实诚、讲义气,这是出了名的;手中的木料又好又实惠,这也是出了名的。唉,真是见了面才知道世上竟有这么聪明的人!您别当这是恭维,要知道,我这人从不说假话,我们这些中年人脑子当真没有你们活络——先供料还是先结款,不过是说一声的事儿;千万要带上我啊!
听见最后这句话,查普曼终于确信:这是一位朴实的正人君子,值得结交的合作伙伴。三个新朋友当即凑在一块,商讨起这门生意的方方面面。他们首先就这读书化妆桌——或化妆书桌——的名称进行了一番辩论,对于两项功能谁前谁后,三人各执一词。年轻厂主认为其用于化妆的时间更长,应当放在主位;查普曼则认为读书才是真正高贵的功能,更浅薄的那一项无论如何都该是次要的。最后还是木材场老板一拍脑袋,定下“书妆桌”这一新词,既组合词义,又顺应谐音。三人为这天才的决定畅饮几杯,天就快黑了。他们醉醺醺、笑眯眯地出门去,约好明天老地方见。第二天,卡尔在城外奔波一趟,带着两份推迟会面的口信来到他的雇主屋前,发现查普曼自己也没起来床。他们直到这周末才再次聚在一起,决心要敲定桌子的设计。对此查普曼已有了些想法:首先,既然这一产品需要同时讨好男人与女人的审美,那么在外形上,是时候抛弃世纪初那些宫廷味儿的曲线,转而采用优雅的直角;每一条边都要无比地直,轮廓上不能有一点圆滑和坑洼在。这大胆新潮的设计应当成为后续本店所有家具的标杆。当顾客凑近端详那平直的桌腿与桌面,首先会闻见典雅的木头香气,其次惊叹于那不加涂饰的漂亮原木色泽;为此,出于对木材场所提供木料的认可,查普曼讲——他这周里可拒绝了一家油漆厂的邀请呢。瞧,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合作的!
对此另外两人点头称是。而在用途上,他接着说:它应当兼具置物和收纳的功能,尤以后一点为重要。鉴于它身兼二职,需要装下的东西自然是常规桌子的两倍,且取出时一定要方便,不能有任何阻碍。为实现这一需求,年轻厂主连忙说,可以打造两个立柜,辅以能够折叠的镜子,以及厂里独创的双桌面工艺,即:两层桌面用机械构造相连接,通过摇动手柄,能够灵活调整哪个在上头,哪个在下头。谁要用属于自己的那层,只要摇上摇下就可以了,不需费心去收纳桌上的陈设。另两位企业家对这技术啧啧称奇,当即敲定就这么办。他们很快请人画好设计图,传了几轮,看了几番,这个提提意见、那个来点儿灵感,改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干脆把绘图的工人叫来会客室坐了一下午,才终于敲定下来。
三位老板把手握了又握,各自深吸一口气,终于面对最重要的时刻,那心情比起等候妻子分娩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在过去半个月的相处里,查普曼已经用自身的才华与人品,充分获得了另外两人的敬意;因此,他们说定,木材与加工都不结费用,而是同店面的房租一样,待合作成功后一起分成,并签了合同。老实说,若不是查普曼有合作的决心,这便宜可轮不上他俩占呢!货款是死的,成品能卖出的钱可是无穷无尽的呀。三人对这结果颇为满意,暗自都觉得占了好处,高兴得痛饮了一整瓶威士忌,又去城中的饭馆大吃一顿,喝了不少啤酒。席间兴致最高涨的时候,查普曼突然问两位本地企业家:
“先生们,我刚来这座城市不久,还不甚熟悉——我想知道,咱们城里大概有多少户人家呢?”
“四百户。”年轻厂主说。
“四百户?哎呦,我刚搬来那年可没这么多人!”木料场老板惊叹道。
他马上又要扯起自己那些闲经历来,天知道这两周里因他这张嘴,一行人浪费了多少时间!查普曼赶紧为他续上一杯啤酒,接着说:
“四百户!——先生们,我提议:”
他举杯站起来,脸上容光焕发:
“我提议——我们该有这样的自信,即只要是看到我们产品的家庭,没有不买的道理——伦敦的商界流行这样一句谚语,一个人的财产与其野心是匹配的;有多大野心,就开拓多大的疆土——当然,谨慎仍是一种好品质;我就此建议,先生们,第一批‘书妆桌’的生产数量应当提升到两百张!”
桌上沉寂了半晌;之后,年轻厂主猛地一拍桌子,叫道:
“四百张!就这么定了!谁家若是不买,那是他们的损失。”
“我看你们就是胆子太小。为什么不把隔壁镇也算上?八百张正合适!”木料场老板打了个酒嗝,也喊道。
全饭店的人都扭头望过来,他们却丝毫不觉得尴尬或者丢脸什么的;要知道这些可不是路人,是未来的主顾,是要把金币银币高高兴兴地送到他们手里的人啊。查普曼却突然退缩了,好说歹说,终于劝动他们先定两百张为止。三位企业家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东倒西歪地分别由人送回家去了,不断感叹:多好的一桩合作,还有两个知己!这门生意可千万要好好干;要是如此的好机会和好友谊能被当作寻常事物来看待,世上就再没有所谓的幸运了。
不幸的是,命运常常先使人稍尝甜头,趁人飘飘然之际,就要抬起它的尖头皮鞋来踹你了。两百张桌子生产了一半时,三位伙伴像平常一样,约好在家具厂小聚。他们边喝边聊,开怀大笑,气氛比以往都热烈,因为书妆桌的巨幅海报刚贴出不到两周,就已来了两位顾客。要知道,按照查普曼在伦敦的经验,新产品的头三件往往是最难卖的;待到口碑三传三十,三十传三百,订单就要滚滚而来了。这任务转眼间可完成了三分之二呐!在这项成就上,三个人都有功劳,三位企业家缺一不可,这足值得碰十几次杯,互相恭维一个半钟头来庆祝。酒瓶很快见底了,年轻厂主站起身,暂别两位同样满面红光的朋友,要去拿他父亲珍藏的佳酿来。回来时,他竟空着双手,脸色煞白,方才的神气劲儿不见踪影。他畏畏缩缩地来桌边坐下,马上又弹起来,双手垂在身前互相捏着,眼神不安地瞟向门外,好似马上就要大祸临头,或者要让刽子手拉出去砍头了似的。
“怎么啦?”查普曼问,”坐下呀!”
“咱们喝得太多,你家那抠门老头不乐意啦?”木材场老板眯着眼打趣道。
“比那还差,”年轻厂主慌慌张张地说,“比那还差。”
话音未落,一旁的屋门上就传来嗵、嗵、嗵三声沉重的叩响;年轻人当即浑身一哆嗦,顶着一张视死如归的、解脱般的小脸跑去开门了。一个干巴巴的矮瘦老头儿跨进门来,先瞪了他儿子一眼;目光扫到木料场老板处时,老脸上绽出一个露齿微笑,点了点头;之后嘴角就撇下去,那刻薄的、傲慢的眼神死死地钉在查普曼身上,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个透。
这不是大病初愈的老厂主是谁?查普曼连忙站起身来,先恭喜他康复,又赞美起他家厂房之大、产品之好、他本人之精神矍铄、他儿子之年轻有为,话里话外不忘透露出这合作关系的成功与亲密。老厂主却只盯得他脊背发毛,待他说完才开口:
“看样子,就是您与我儿子签了合同咯?”
“那当然是。”查普曼回答。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这批桌子的成本太高,我们负担不起。这桩合作呢,就只好到此为止喽。您回头找见证人来把合同销了吧。”
这话在查普曼听来,真无异于五雷轰顶!他呆愣愣地瞪着老爷子,老半天才说:“可是,可是——您的担忧我可以理解,可无论是我们还是您儿子,在这件事上都已付出了许多...”
“我知道。哼,可不是许多!都记在工厂的账面上呢。”
“您不用担心成本的事;我们已渡过最难的一关,接下来涌来的订单必会让您大吃一惊的。”
“那么,我问您,这桌子开始售卖多久了呢?”
“令郎给出的样品半个月前到达店里。”
“卖出几张了呢?”
“一位客户在刚上架时便一眼看上,当即买走了,非常喜欢;另一位是颇有名望的议员,是为自家儿子购买的,临走还说要向邻里、同僚推荐一番呢...”
“两张!两张!您信不信,我抡动这老胳膊老腿,打一批白面儿桌子拉到集市上叫卖,都能卖个三五张出去?我的老天!半个月,两张!这生意我干不了,您找别人去吧。”
“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您经营这么多年,总该明白做生意急不得的道理吧。”
“是我讲得还不够清楚么?我说不干就是不干,您还赖在这干吗呢?若是好处不够,已经生产的那一百张破烂儿就当送您了,忙您的去吧!午安!”
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活像打发叫花子,他儿子像个鹌鹑似的窝在一旁,不敢吭声。查普曼只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梗着脖儿向外走去,心想之后再从长计议。他已打算好了:这点屈辱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别把老头儿惹毛了,合作泡不泡汤可不是一句话能说了算的。这种人半辈子都生产一样的东西,自然排斥新事物;只要把书妆桌的优越前景讲解明白,对方的态度定会大变样,谁讨好谁还不一定呢。
第二天他就再次来到家具厂,说是来解除合同,实则拎着精致的礼物,是直奔着老厂主去的哩。他围着人家绕来又转去,老头儿的烟斗还没拿出来,他火柴已经划着了;一句句漂亮话中间不时地提一提他这桌子的设计理念。每过一个钟头,他就掏出怀表发发牢骚,抱怨那见证人怎么还没到,天知道他压根还没联系人家呢!老厂主余怒未消,对他这一张笑脸却不好发火,只好任他跟着。这给了他很大的鼓舞,认定是他所讲的起了作用。第二天他故技重施,趁热打铁,又足足在工厂献了半天殷勤,老头的脸色却不及前一天好了,不到下午就撵他赶紧离开,别在这碍事。他提出继续合作这码事,老头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趾高气昂地走了。他心神不宁地在大街上瞎逛了一下午,感觉事态无可挽回,自己将要坠下万丈深渊似的。当晚他愣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着,很快调整好心态,决定放手一搏。第三天他不得不带见证人去,因为同样的伎俩使不了第三次了。他到工厂时,老厂主、小厂主与木料场老板已在会客室里聊开了。他听见里面觥筹交错、笑声连连,稍稍有了些信心;敲门,说明来意,向老厂主介绍见证人——老头儿只是点了点头,让他们落座。
纸笔都已摆在桌面上了。查普曼却慢吞吞地拿起笔又放下,清了清嗓子,再次问老厂主:
“我得向您确认一下,毕竟此事关乎我们两家的未来发展——您当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愿了么?”
“我说得还不够明白么?您死了这条心吧。”老头子不耐烦地回答。
“那么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查普曼深吸一口气,支支吾吾地说:
“照您这样做,应当算随意毁约,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您该给些补偿...”
“你说什么?”
“我说,您得给点补偿——不是指那一百张书妆桌,当然,那是您分内的,而是最起码应该把约定的第一批生产完...也就是说您至少应该做足两百张桌子,再加上运送的费用,以及因毁约产生的仓储租金...否则,对您这种行径,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向我结识的企业家同僚广而告之...”
话还未说完,老头已暴怒地跳起来:
“你给我滚!你这个蠢货!你这头驴!还规矩呢,不知羞耻的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玩意,你还想威胁我吗?一百张桌子喂不饱你的!我偏就把这合同撕了,你能怎么地吧!有把我烦透了的这两天功夫,不如上木匠铺自己学学打钉子,眼高手低的混帐蛋!圆白菜脑袋!脑壳里塞了刨花的东西,还自称企业家咧!给我滚!”
他抬起脚来去踹查普曼的屁股,后者一扭身躲开了,老头子气得弯着腰大喘起气来,把另外两人吓得够呛。查普曼也上前去扶,立刻又遭了一脚,不得不拔腿就跑,老头子咒骂着在后面追,嘴里仍喊着:“滚,给我滚!”
“爸爸,爸爸!”小厂主大叫着去拉他爹,头上当即挨了一巴掌,立马把嘴闭上了。木料场老板也上来拉人,可惜他早喝得东倒西歪,压根儿使不上力。查普曼就这样给踹出了会客室,愣是一路赶出工厂大门才算完,老厂主还故意当着他的面儿,把那铁栅栏门给锁上了。
“再让我看见你,非叫人来把你打个臭死,”老头警告说,“谁还不认得几个朋友似的!”
说完,他就气哼哼地上楼了。年轻厂主见状,立刻凑到栅栏门一侧,一脸歉疚地对查普曼说:
“真是对不住,我爸爸他就是这脾气,您别往心里去——这事儿怎能闹得这么让人难过呀。不管怎么样,那一百张桌子我都得雇车给你运过去,只是后面的恐怕无能为力啦。唉,可惜这门好生意,恐怕我是没办法跟你们一块走下去了——你们有需要的,一定要找我,我能帮就帮;千万别忘了我这个朋友啊。”
年轻人说着,几乎要抹泪了;查普曼也深受感动,两人隔着栅栏拥抱一下,又聊了几句,楼上就传来老头喊他儿子的声音,查普曼也拍拍方才追逐途中蹭的一身墙灰,怅然若失地回住处去了。
合同的见证人站在一旁,默默地看完这场闹剧,摇了摇头。
“说是圆白菜脑袋,真是有失偏颇啊。”
“怎么讲?”木料场老板迷迷瞪瞪地问。
“圆白菜通常知道自己是圆白菜,” 见证人说,又似乎觉得后半句不太妥,摆摆手咽回肚子里去。
话虽如此说着,这年轻英国脑瓜中的聪明才智,可是货真价实的。刚消沉了不到半天,查普曼就已想明白:只要货物与另一位伙伴还在,事情总归会有办法;再过两天,就遣卡尔把木料场老板请来,又在自己的小会客室里谈笑风生了。有此一遭,他们决定先按兵不动,待手中的一百张书妆桌很快售卖出去,再寻找新的厂商,凭销量来谈价格。谁料一周、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愣是没等来第三个顾客,连先前卖的两件也退了一个。
退货的妇人来势汹汹,连珠炮似地讲:首先,这双层桌面中间的空隙过窄,每次换桌面时,新摇上来的桌板总会将下层的东西推落个干干净净,不知打翻了多少瓶瓶罐罐。她将两层之间的距离调宽,桌下便又没地方放腿,只好抻直了胳膊够着去用。谁知不到两周,桌面之间的连轴又松脱了,上层桌面嘎吱作响、摇摇晃晃,只得靠墙安放;偏那摇杆又需要空间才能转动,因此每切换桌面时,又不得不将桌子搬出来些,换好再推回去。至于立柜太累赘、折叠镜子太沉重等小毛病,更是多得懒得说了。简而言之,单这一张桌子,竟使她折腾来折腾去,天天遭丈夫数落。倘若他们不肯把这玩意退了,她非要在店里闹起来不可。
查普曼赔着笑退给她钱,连声道歉,待人家走后却嗤之以鼻,只觉是她脑子愚笨,使用不周。他围着样桌左看右看,心里仍不踏实,改日便带上礼物前去拜访第二个买桌子的议员,询问使用体验。那位绅士和蔼又热情地引他进屋,来到他儿子的卧房——方方正正的书妆桌摆在地上的一众玩具中央,像被一群矮人拥簇着一样,那小孩正将两层桌面摇得上下翻飞,风车似的呼呼作响呢。
查普曼瞠目结舌地愣在原地,议员笑眯眯地对他讲:这孩子一向喜新厌旧,他曾买过许多昂贵的玩具,最终都在库房里落灰;像这样能使他连玩一个月而不减兴趣的,实在是很久没见过了。即使查普曼不来找他,他也要差人去家具行一趟,再订一张回来存着呢。他当场问查普曼要来记事本,约好送货时间,付了定钱;后者则全程瞪着俩傻眼,直到出门去才回过劲来。
他午饭都没吃,当即马不停蹄地回到店里,派遣卡尔出门进行调研——所谓调研,就是站在店门口拦下些有闲工夫说话的人——问问大众的购买意愿。结果是:卡尔问过的三十个人里,没有一人乐意买台书妆桌回家。其中二十个是种地的、给人做工的,或是拿微薄薪水的小职员,他们只要家里有张桌子就可以,不必将功能分那么讲究;另有两个穿金戴银,家中富裕,有专门的书房甚至化妆间,不需要这两张并作一张的抠搜玩意。剩下八个不穷也不富,单纯认为这设计蠢。查普曼瘫在椅子上,头晕眼花,缓了好一会才爬起来,急忙叫木料场老板前来议事。这位可靠伙伴很快到了,手里还拎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叫他尝尝,对眼前的危机还半点都没觉察呢。
“出毛病啦,”查普曼叫道,“出大毛病啦!”
两人先凑在样桌前研究半天,搬着椅子来回试验——说起来,这还是他俩头一回坐在自己造的桌子跟前呢——得出结论:书妆桌的设计确实从最开始就有大问题。他们怪起家具厂这所谓新技术,怪生产工艺太差,又怪年轻厂主对工人的设计成果未加筛选,毕竟他干这一行,对不合理的图纸理应能够甄别——所有人中,只有他们俩自个儿没有问题。至于市场定位上的失误,两人苦闷地喝起酒来,期间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查普曼的手指不住地敲起桌面,嘴里不时发出烦恼的啧啧声,像是陷入沉思;木料场老板则一口一口抿着酒,期望他在迷糊之前想出什么来。这使查普曼不禁生出些不满,毕竟除去“书妆桌”这无关紧要的名字外,那颗愚钝的木料脑袋可再没出过能用的主意。红酒喝完,很快到了晚餐时间,他们出门吃饭,又去了签合同那天的饭店。这天是休息日,周围用餐的客人多是一对对夫妇与订婚情侣,街上也有许多男女一起出游,有的亲密无比、腻腻歪歪,有的缺乏激情,看着像是两个异性熟人碰巧搭在一块儿了似的。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天,查普曼望着这些成双成对的人们,突然一激灵,两眼放光,将刀叉往桌上一撂,拿起外衣就叫侍者结账。
“什么事儿呀?着什么急?”木料场老板惊诧地问。
“您慢慢吃吧!”查普曼激动地穿上外套,转眼已快走到门口了,“我知道这困局该怎样解了——真是天才的主意——您等着吧!明天您就会知道,我们面对的是怎样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他一路急走回店里,交代卡尔今日不用锁门,紧接着把自己关进办公室,点起煤气灯,在屋里不住地转着圈,时而写写画画,完善起自己的构思。卡尔第二天一早来到店里,惊讶地发现雇主一夜未睡,却比前一天还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态度比以往和善许多,嘴角挂着压不下的微笑。他再次差遣卡尔叫木料场老板过来,他自己则搬来记账用的小黑板,搁在会客室里。他的合作伙伴刚踏进门,他就一跃而起,迫不及待地问他:
“您还记得城中心那家家具店吗?”
“当然记得,他们的高档木材也是从我这拿的货呐。”
“那正好!”他清了清嗓子:“您看——”
“昨天晚餐时,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饭店里用餐的,以及街上路过的夫妻里,往往是穿着朴素的更亲密;凡是丈夫挂着金表链、妻子撑着丝缎阳伞的,反而生分得像陌生人似的。这是上流社会长久以来的一大弊病,即:权力与地位越是高涨,丈夫回家的时间就越少,也越不乐意看见妻子的脸。上到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当然,这在我们英国更知名——下到昨天坐我们邻桌的夫妻,都不过是这么回事儿。从古至今,贵族女子都在哀怨丈夫与自己生分,我却从中看到:那生疏了的距离刚刚好能摆一张桌子在里头!”
他在黑板上画起小草图来。首先,要舍弃掉鸡肋的双层桌面,拆下其中一张桌板,并为一张能供两人同时阅读的书桌;折叠镜仍保留在女人那侧,于此同时,增加专门的书箱与化妆品收纳柜。只要在丈夫阅读的时间里,妻子也能够加入其中,他说,对于男人来讲,将会感到一种被理解、被陪伴的温情与自豪,对女人而言也创造了共处的机会;对我们而言,则解决了定价不上不下的问题:改版之后,不卖泥腿子,只卖有钱人。如能加入足够多的高档设计,辅以书妆桌优雅、方正的外观,再将“男女主人共处”这一概念全力推向上流社会,能够创造的效益简直不可想象。
木料场老板先是听得目瞪口呆,又直拍大腿,连声称妙,就差蹦起来了。两人信心高涨,再次觉得超过城中心的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就这么干,他们说,我有直觉,这事儿一定能成!唉,多天才的想法!可惜那老头子,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他拒之门外的可是真金白银呐!两位伙伴就这新方案详尽讨论一下午,决定改变策略,按俗话说:“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该把合作的希望都牵在一家工厂上,而应当广泛地拉人入伙,你出一点、我出一点,更高效也更保险。说干就干,他们回去各自准备礼物,翻阅自己的人脉联系册去了。
一周后,他们如约碰面,展示自己取得的成果。木料场老板带查普曼来到城中心,就在那家奢侈家具行的后身儿,竟藏了一家小小的木匠铺,铺面看起来已有年头,满地满桌都是工具、零件和锯下来的木屑。两个学徒穿着旧围裙,忙得热火朝天,细看却也井然有序,一个刨桌面、一个修椅腿,没人搞错什么东西。木料场老板讲:这位木匠虽不太有名,手艺却是一等一的好;外面那家店的家具,每被客人送回来修的时候,店老板收着高昂的维修费用,实际上扭头就把那些鎏着金、浮雕着飞禽走兽的沙发啊床头啊送到这家小店来,只需拿出比寻常修理多一点的钱,就能修得妥妥当当,珠子都不会掉一颗。
两人说话的当儿,木匠本人也从屋里出来了。他拍一拍满手的木屑,又在围裙上擦了擦,才走上前来,和查普曼实实在在地握了一下手。
“您好,”他问候道,“霍兹科普夫先生已向我介绍过您,呃...”之后却不知该说什么,眼神一个劲儿地往木料场老板那边撇。
“他一向话少,人却是一等一的靠谱。要不是我俩的父亲交好,我可请不动他呢。”木料场老板说,一边拍着木匠的肩膀,吓得后者浑身一震。
他们一块儿参观了木匠铺——一到这些工艺啊、样品啊,木匠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这件儿是哪位巨富委托制造的仿品,那件儿是新学来的榫卯样式,适宜平价家具,又轻又牢固——两人边听边看,为其精巧而啧啧称奇,又坐下谈了些具体事项,很快敲定:一百张书妆桌都拉来由木匠改造,仍是不收费用,待销售之后分成——最后这点自然是看在木料场老板的面子上谈成的。两人拉着木匠吃了午饭,各自回去歇息了一中午,很快就到查普曼露一手的时候了。
他带着木料场老板来到店里,刚跨过家具行的门槛,就已听见楼上的喧哗大笑声。待他打开会客室的门——嗬!里头竟已满当当地全是人,个个儿穿着体面、面色红润,见他们来了,纷纷起来迎接。查普曼来到他们中间,跟这个握手,向那个寒暄,跟条鱼扎进水里似的,游刃有余地一头扎进这笑声和问候声的湖泊里去了。
屋内的先生们,自然各个都有响亮的大名;可惜查普曼先生这脑子,唉,哪儿都灵光,唯独记不住这许多又长又怪的德语姓氏,只好照旧按行业来称呼。在场的有:皮革厂老板;珠宝店老板;绸布行老板;微缩陶瓷画老板;灯具老板以及各行各业的其他若干企业家们。他们应查普曼的邀请齐聚一堂,要听听这到底是怎样一门生意。
查普曼早已把之前的构思整理成文,打磨出一套激昂又流畅的说辞。他使唤卡尔搬来小黑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上流社会自古以来的一大弊病——...有钱丈夫与哀怨妻子...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要向上流社会贩卖这一概念:男女主人共处——顺便向各位初次前来的企业家介绍一下书妆桌沿用至今的设计理念:优雅新潮的直角、漂亮的原木色泽...超越城中心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
台下鸦雀无声;许多人都皱起眉头沉思着,这不由得使两个伙伴心中忐忑。屋那头却突然传来一声喝彩:
“好啊,讲得太好了!先生们,我可以确信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企划,因为查普曼先生所说的确是上流社会的一大事实——以我为例,我自己就常遭到妻子这种抱怨——观察如此细致的人,我认为,想出的点子也是不会差的。”
说话的是绸布行老板,他鼓掌时,有意把戴着宝石戒指的那只手放在上头,这使得坐在一旁的珠宝店老板瞥了它一眼,圆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屋里因那发言而爆发出一阵哄笑,气氛热络起来,于是他也跟着鼓起掌,问查普曼是否打算在桌上镶嵌珠宝。
“是的,那正是我邀请您过来的原因。谁不知道您对珍珠宝石的卓越品味呢?”查普曼说。他骄傲地向人介绍起这位朋友:这是省内最好的珠宝商,供应的珠宝品质极高、光彩熠熠,有那么几颗甚至镶在普鲁士国王的冠冕上呢。坐在周围的几位老板连忙起来和人家握手,称赞起他胸前那枚闪烁着火彩的欧珀胸针。珠宝店老板一一恭维回去,这样你夸夸我、我夸夸你,再有查普曼回旋其中,会客室里很快掀起一波波夸赞的浪潮,企业家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共处一室的竟是如此显赫的行业先锋们,虽从刚到时的闲聊就可窥见一点,但还是要详细了解后才知晓各自的厉害啊。
他们终于等到一个十足配得上自己身份的聚会,感到弥足珍贵,连带着对攒局的人和他的企划也多了些敬意,一边喝着木料场老板带来的酒,一边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书妆桌各个部分的设计。灯具老板认为,桌上可以固定两只煤油灯用于照明,外观设计成与桌子配套的样式,直接由他供货。查普曼刚把这主意记在本上,卖软垫和各类儿童用品的老板又提出,既然要创造夫妻空间,自然也该有孩子的位置——建议在桌旁安装一套可替换的儿童桌椅,分为从婴儿到半大小孩的各个型号,每一年龄段搭配不同文具配件。查普曼一拍大腿,认为这是个绝妙的点子,并补充:应当按男孩女孩分不同款式,男孩大气、女孩精致,那些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的家庭就会购买两张,带来双倍利润。大家点头称是;皮革厂老板,此前一直坐在会客室那头冷眼旁观,这会儿突然开口道:
“各位的思路都是对的,很有创意——但是,在我看来,当下的设计仍有一个点可以提升。”
“您请讲。”查普曼连忙说。
这位精明体面的中年人慢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问他:
“就说与桌子配套的座椅吧。如果单卖的话,一把打算卖多少钱呢?”
“三个金路易。”
“太便宜。”
“太便宜?”
“据我所知,城中心那家家具店里最普通的皮面座椅,都要七个金路易一把。下面说的这些都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最好认真听:只要是卖给有钱人的东西,就应该把派头和面子搞起来——三个金路易,啧啧。年轻人有创立家业的勇气,还是值得嘉奖的;只是要学习的还很多呐。以这桌子的尺寸,我看只能搁在客厅——如此,就更要无比气派,贵族人家才乐意买。我供给出这么多优质皮革,往往是最昂贵的那些卖得比中等价格的要好,同样的道理。记住了:要贵就该贵得彻彻底底才对。”
这一席话真令人茅塞顿开!查普曼眼前一亮,立刻邀请人家合伙,皮革厂老板却摆了摆手,说要再考虑考虑。他生性多疑,对这门生意的效益还有待观察。方才因担心成本而没能开口的老板们却一窝蜂地涌上来了,这个说自家能供应最美、最精细的陶瓷微雕画,那个说能为座椅与桌头绷上从中国海运而来的昂贵丝绸。不过两个钟头,这世上最庞大、最气派的桌子就已初具雏形,配备下午茶小边桌和镶金茶具,甚至附赠一瓶香水,用以增添优雅的檀香气味。一群人将酒杯碰了又碰,木料场老板又提出要带各位看看木匠铺,见一见本城最踏实的手艺人,金点子未来的实现者。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家具行出发,个个挺着胸脯、腆着肚皮,像一片满面红光的云似的飘到木匠铺去了,把狭小的店面挤得立不下一根桌腿,给木匠吓了个够呛。这可怜人局促地让人拍着肩膀,听着一句又一句的称赞与玩笑话,介绍样品时声音都哆嗦。最后一位老板的身影刚消失在拐角处,他就叫学徒闭店谢客,连今天剩下的几件活儿都不干了。
可怜的木匠尚不知道,他的清静日子已经到头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查普曼只忙三件事:拎着礼物到其他企业家的会客室里去;派卡尔邀请其他企业家到他的会客室里来;去木匠铺。他拜访的那些人,凡是初次认识的,他就把那套构思再讲一遍:贵族的弊病——贩卖概念给上流社会——优雅的直角——简而言之:成为龙头企业家指日可待。书妆桌的企划很快名震全城,企业家们口耳相传,查普曼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有即将花钱的顾客不知道。对于那些已经认识的企业家,他则以联络感情为主,今天送点茶叶,明天带一盒昂贵点心,几颗脑瓜凑在一起互相吹捧一番,离开时彼此都对这桩合作更满意。就连谨慎的皮革厂老板,在这样的攻势下也渐渐改变了主意——毕竟查普曼总是一副求知好学的态度,使他终于能履行梦寐以求的、教育年轻人的职责;并且脑子灵活,两人常常想到一块儿去。他终于同意入伙,只先出几块皮料用于打样,查普曼便照常马不停蹄地带着皮子往木匠铺去了。
这段时间,他的记录本上每多出一个新伙伴,木匠铺就要接待至少三次来访:一次是查普曼带新认识的老板来参观;一次是卡尔送来清单,告知需要添加的新功能、新配饰;一次是查普曼亲自过来验收成果。除此之外,每隔几天,查普曼又会带一众老板前来游览一通,对已经改好的书妆桌指手画脚地提些新意见。每一处改动都将要复刻到一百张桌子上去,他们说,因此必须格外审慎,严加筛选。有时,刚造好的马上又要拆掉;过上几天,补钉孔的木膏都干透了,又通知要重新装上。木匠被烦扰得苦不堪言,原先的工作全部抛下,一天到晚除折腾书妆桌外再干不了别的事。他曾就若干不合理的结构提过意见,却都被查普曼委婉地拒绝,要么就是表面上尊重他的意见,过了三天又来问他能不能做。后者打心眼里觉得,一个敲钉子、切木板的人懂什么生意呢?他对结构啊、工艺啊虽不太了解,但他知道:这桌上无论砍掉哪一部分,都代表一位合作伙伴的退出,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当木匠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请辞,说自己干不了这活儿——第二天,木料场老板便敲起他的店门。这大老粗回来前正拉着绸布行老板、珠宝店老板四处游玩,到铺子里时还穿着乡下度假时的衣服,一见到木匠就热情地上前拥抱,又是回想两人小时候,又是抹着眼泪追忆木匠的父亲——当天下午,查普曼就又遣卡尔送来修改清单,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很快,新版书妆桌就已初具规模,体量庞大,足以占据任何一家贵族客厅的正中央。它也十足配得那位置,处处都是最好的用料,贝母拉手、描金浮雕,奢侈的皮革软垫与丝绸饰面,方方正正的桌面、书箱、桌腿、化妆品收纳柜与旁边的下午茶桌、儿童边桌都饰以镶嵌珍珠的真金包角,在那化妆镜的最顶端还嵌着一幅无比精巧、栩栩如生的陶瓷微雕画,可以按客户需求来定制。自从有了它,查普曼每次来木匠门前,都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先在城中心家具店门口驻足一阵,细细端详橱窗里的陈设;再来到木匠铺的院子里,把书妆桌仔细看上一看;脸上挂起轻蔑又自豪的微笑,然后才进屋找木匠议事。这天,他照常走进院来,却猛地跳起,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草草冲屋里招呼一声,就一溜烟地跑回去了。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木匠铺,身后的卡尔搬着一箱茶叶。“这说来话长,”他神秘兮兮地对木匠说,“您只要把箱子改成能塞进立柜的尺寸就可以了。”
原来,托查普曼这张嘴的福,除去部分必要的零件与工艺是由他自己垫钱外,参与合伙的老板大多是与先前一样,只供货不结款,后面再来分成。他昨日动笔一算,这才发现:留给他与木料场老板的竟已所剩不多了。为此他火速联系了一位熟识的茶叶商,凭他那套理论拿下优惠的价格,将一箱茶叶作为桌子的附加品——反正桌上本就有下午茶的全套装备。凭这一点,价格还能够再往上调动不少,与茶叶成本之间的差额自然是由两人净赚。并且,有了这一招后,再拉多少人来合伙也不怕了。
如此,万事大吉;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产品,定要让人们啧啧惊叹,称奇道绝。新的巨幅海报与传单很快由人画好、印好,交由卡尔进行宣传工作。这小伙近几个月总被他差遣来、差遣去,来来回回地喊人传信,每天要为店铺开门、锁门、清点、算账,做日常打扫,有时还要随他拜访客户撑场面;现在又多了一桩差事:出门去贴海报、发传单。从此,每到烈阳正盛的中午时分,桥边、路灯下总能看见他递给人单子的身影。这样发了一星期,新款书妆桌的第一张订单仍未到来。查普曼于是气势汹汹地责问他:为什么不在人最多的下午出门?
“因为下午您会给我别的活儿。”卡尔回答。查普曼哑口无言,从此只好专门空出他的下午,让他带着传单到最繁华的街道去。又过了一周,销量仍是可怜的零蛋;查普曼路过中央大街的时候,看见卡尔在屋檐底下傻站着,只一个劲儿地往外伸出捏着传单的手,连推销语都不会说。他耐着性子教他,说了几句漂亮话做示范——第二天推销语是有了,来回来去不过他昨天讲的那几句,且记得颠三倒四的。查普曼勃然大怒,当即着手要招伶俐的伙计,看见人家要的工资,又心疼地捂紧了钱袋,只好摆摆手让卡尔接着干去了。
“都是宣发不力,可惜,唉,这年头机灵点的伙计可真难招啊!”他展示第一个月的销量时,唉声叹气地对企业家们说。
在座的老板们顿了一顿;随后,其中几位带头表示谅解。毕竟,谁手底下没几个笨员工呢?做事既要合老板心意,又要能为老板赚到钱,这两点要同时做到,不知有什么难的。大家纷纷附和,屋里的气氛却还是沉闷无比,仿佛已投入的所有成本正化作一块巨石悬在他们头上。直到绸布行老板说:要知道,城中心家具店都要半个月才开张一次——如此高贵而富有品味的大家伙,起初顾客少也是难免的事——并举杯吹嘘起自己的经历,关于高端客户如何难缠,一旦走了运,订单又是怎样如流水——查普曼又立刻接上:正是如此,新产品的头三件可是最难卖的啊!皮革厂老板之前说得对,只要品质过硬,销路一定是不用愁的;紧张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刚一个月呢,老板们一边碰杯一边说,一个月能看得出什么!做生意急不得呀。
话虽如此,当第二个没有销量的月份到来时,企业家们还是决心不再坐以待毙,焦急地寻思起办法来。既然有城中心家具店这一奢侈家具的典范,那么书妆桌所遇见的挫折就不能归于太贵、太上流,只可能是不够贴心、不够新颖。于是,这个说要给座椅增加多种可替换的垫子,因为城中心家具店有一款椅子就是如此,很受上流社会欢迎;那个说要增加一台留声机,附带用于安放它的小几;这种精巧机械刚在大洋彼岸发明出来,迟早走进千家万户,深受富有音乐品味的贵族喜爱...这两样都加上后,查普曼侧的利润再次变得微薄,他于是故技重施,谈来一位肉铺老板,为书妆桌附带上每月定额的香肠配送服务——毕竟在普鲁士,即便是富贵人家也要吃香肠的。这会儿室内养猫渐成潮流,他们又在桌旁增加了猫窝、猫食盆与猫水盆。对此,查普曼甚至想按公猫与母猫分不同款;可惜生产养猫用具的老板不愿与他赊账,便只好作罢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设计上的新点子也像蘑菇似的一个个往外冒;有趣的是,卖不出货的时间越长,老板们提出的主意就越天马行空,一个赛一个有创意,一个比一个有野心,好像他们正在规划的已不是什么凡间事物,而是影响地球运转的伟大构想;好像所有人都在为同一个玩意儿出主意,却不想看见它真正上市的那一天似的。到后来,点子的价值已由谈论它时所带来的乐趣与满足来决定了,即:能够换来多少吹捧;聊起它时大家怎样亢奋,脸有多红,喝了几杯酒。只可怜了两位干活的人,每冒出一个新点子,木匠就又少不了一通敲敲打打;待他改完,卡尔又要抽空把这一新卖点仔细抄写在几百张传单上,拿去大街上分发。每次卡尔来木匠铺传信,两人对上眼神,都要吓上一跳:好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已经要被日复一日无意义的、不适合的劳作磨灭掉生活的希望啦。
“您得告诉我,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有天,木匠终于忍不住了,拉住查普曼说。
“您为什么这样问?”查普曼诧异地说,“我们不是在做合伙生意吗?再说了,最近要改动的不是比先前少很多了吗?”
木匠一下子给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他是个手艺人,可也隐隐觉察出来:这样一款桌子是无论如何也卖不出去的。许多愚蠢的设计,他制作之前就已告知他们不可行,仍要装了又拆、拆了又装,专业的建议却一律不采纳。对他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折磨;它们就像摩擦麻绳的岩石一样,快要把他磨断了。他已经难以休息,连做梦都是在拆拆改改。可惜他这张笨嘴,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讲,只好涨红了脸,挤出些身体不适、要回乡修养之类的借口来。简而言之,他说,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不干,以及能不能先结出工钱...
查普曼板起脸来,先教给他做生意不能半途而废、随意毁约的道理,并搬出老厂主来当负面例子——见木匠不敢抬头了,又缓和下来,说等这一批修改告一段落再说。
“我们也不是强求的人,不会让您白干活的,”他说,“但是您要理解,这年头大家都不好过;您现在走呢,也给我们带来很大麻烦。——没准等您改完了,我们的资金流动起来,还能照说定的给您分成呢。”
木匠只能点头答应,回到拆拆装装的日常里去。过了两个月,查普曼终于宣称:书妆桌的改版已取得阶段性成就,邀请大家前去观摩。当企业家们再次像片云一样,腆着肚皮、说说笑笑地飘到木匠铺时,眼前的景象真叫所有人大吃一惊!一张庞然巨物矗立在院里,堪比一座金碧辉煌的奥林匹斯山,宙斯带着他的所有孩子住在上面都嫌宽敞;其上设施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可以说,包揽了一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只可惜缺了恭桶和厨房。在这张桌子容纳之下的两个大人和一两个小孩,能读书、能化妆、能玩耍、能抚摸爱猫,天黑了可以点起煤油灯,累了可以将座椅放倒休息,饿了可以使用镶金餐具吃蛋糕,渴了可以为自己泡上一壶红茶,连烧水用的小茶炉都已配齐了。拉开立柜,里面更是琳琅满目:香水、茶叶、香肠、书籍、蜡烛、灯油,折叠镜子,替换用的坐垫、备用零件,随时能够拆装的隔板、拉杆以及一干各种事物,整整齐齐地列在柜子里向它们的主人问好呢。是的,这一产品不仅功能繁多,其自身也解决了自己的许多问题:例如,那过于繁杂的配件和赠品刚刚好装满其自身的收纳,不必占用主人家的库房;桌边的猫食如果散发出腥气,刚好能用上附送的香水...
眼前这座壮丽的景观,就概念而言,已完美无缺了。若使用得当,它不仅能使它的男女主人共处,还能使丈夫在一整天里都找不到离开的理由。木匠紧张兮兮地站在一旁,见老板们对它叹为观止,啧啧称奇,暗暗松了口气。两个月来,他还能继续活着,全凭对自由的向往;这会儿,他已一天都忍不了了。他捏着手里的榔头柄,眼睛一个劲地瞟查普曼,意思是:既然大家都满意,那我可以撤了吧。
谁料查普曼却转过身向老板们那边,说:
“诸位先生——我们应当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因此,我想请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请畅所欲言;毕竟,像诸位这样的人物,现场听取您们意见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啊。”
话音刚落,场上顿时一片寂静,老板们当真摸着下巴思考起来,这使木匠感到一阵绝望。
“我觉得,”灯具老板说,“我就是觉得——桌子底下还有点单调。”
“我懂您的意思!”绸布行老板一跃而起:“若是在桌面底下绷上绸布,那么当主人弯下身去捡东西时,一抬头也能赏心悦目——这样改不需要拆桌腿吧?”他问木匠。
木匠的喉咙滚了滚,回答:
“要拆。”
“这么麻烦!那能改吗?”
他真想说不能;可他这手艺人的本能快过脑子,“能改”两个字稍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了。
“啊,既然如此,”木料场老板说,“我早看这桌腿有点长;这能顺带锯一锯吧。”
“...能...”
“那不如一起把包角换了。”珠宝店老板说,“从我的审美来看,包角用的金材略有一点——一点点——金黄了;当然,纯金是档次的体现,但过度的金黄色已经掩盖了珍珠的色泽...”
“这么说的话,陶瓷微雕画的镶边我倒嫌不够金黄呢。”
“那么就辛苦您换一下吧,施莱纳先生——过几天我叫人把重新打好的金材给您送来。”
木匠没有回话。他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半天才缓过劲来,求助似地看向查普曼。
“查普曼先生...”他哆哆嗦嗦地小声说,“您说好...”
“我曾说好待桌子销售出去,给施莱纳先生高于一般比例的分成;现在看来,先生们,确实是值得的。他是我们当中最辛苦的,虽不太跟得上时代,可就以方才那些好想法为例,若不是有他,还有谁能如此及时地让我们看到成果呢?”查普曼凑过来,一把搭上木匠的肩膀,“还有哪位藏着宝贵的建议,不愿让我们知道呀?”
“我有一个,”一直没说话的皮革厂老板突然开口道,“但它太新潮,只怕在座的各位难以接受。”
“瞧您说的——您虽然比我们更有经验,可创意也一点没少;您的新潮点子,我们都已受教过许多了。您直说吧。”
“这是一个概念上的想法。”皮革厂老板说。查普曼感到手臂底下木匠的身子一震。
“您起初的概念,叫什么来着?男女主人共处——在我看来——其实有点小了。不敢构想,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之一——在现在这一场合来看,更适合的概念不如叫:构建舒适温馨的家庭空间...”
“您的意思是,将感情价值扩大化,而把全家人都囊括在概念之中?真不愧是您啊,这图景真比原先大多了!”
“那是当然;产品上的改动我看不用太大,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好好商讨一番。首先,整体形状上需要变化...”
“啊...啊...”木匠瞪大了眼睛。
“哈!我有想法!”绸布行老板说,“既然是舒适空间,那么现在的长条形桌面可没半点空间的样子,要我看,应该改成更能将人围在里面的...”
“圆形或U形,我看合适。”珠宝行老板说。
“那岂不是相当于重做么?”
“送您一句老话,我们共勉:推翻重来才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啊,霍兹科普夫先生。”
“我觉得方才两位说的有道理;在我看来,这样的形状与原先的直角设计也不冲突,甚至能营造更加新潮的效果;但是,我还有一个新想法——”
“啊!”木匠大叫一声。
“配合新的桌面设计,将立柜改为圆弧形...”
“这样看,我有些玫瑰切割的宝石,大概正搭配;改天和金材一起送来吧。”
“...还有座椅...”
“...属于儿童的空间应当做得更宽敞,大多数富贵人家可不止一个孩子呢!至于猫窝...”
“我看要在游戏空间上做一些革新...”
“大人的娱乐设施还一件没有呢!”
“都很好,都很好,先生们——我全都记下了;虽然已说过许多遍,我还是要感叹:与诸位合作实在是荣幸啊!改日我就遣人把新的设计图送到各位府上,很快可以打造新的样品...”
“...您觉得怎么样?”查普曼这才想起这些好主意的实施者就站在他身边,扭过头来问道。
木匠——他把手中的榔头猛地往桌上一撂,发出一声惊人的巨响;往上看,那张脸已皱缩在一起,像一只干瘪了的酸橘子。他痛苦地双手捂脸,发出些尖锐的嘶嘶声,又突然松开,脚嗵嗵地跺了几下地,终于伸开双臂,大叫着奔出门去。老板们呆愣愣地看着他沿着中央大街奔跑,奔向城门外的旷野,身影在金色的麦田中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地平线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人!他就这脾气,大家别往心里去。”约摸过了半分钟,木料场老板终于开口道。
老板们哄笑起来。
“说起来,有家新来的木匠与我是故交,改天向诸位介绍一下啊。”珠宝店老板说。
他们再次聊得火热,又像云一样成群结队地飘出木匠铺,说说笑笑地去订好的饭店了。
一个星期后,企业家们挤在查普曼的会客室里,一个个面色凝重、一言不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小小的单据。
施莱纳木匠铺——抬头上写着。那是木匠的学徒刚送来的。既然他们的师傅已经发疯失踪了,合约自然也失效——那小伙说——那么,先前那么多工时应当按正常工钱来算。这账单一式两份,且已移交市政盖过章,无论如何是抵赖不了的。他将纸撂在桌上就走了,留老板们望着那一长串数字发呆,谁也不说话。屋里静寂了十分钟光景,又有人来敲门了。查普曼强颜欢笑,引进来一位戴着袖章、留八字胡的体面先生。
那人昂首阔步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主位上。“上午好——都是老熟人呀。”他面带微笑环顾四周,说。
“想必在场诸位都认得我,那么我便有话直说了——我们城里近日有项生意企划很出名;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尤其要做奢侈家具,说白一点,多赚富人的钱,这更是有利于我们市的整体商业发展...市长很重视...政策也支持...诸位都是有经验的生意人了,我想问问诸位,对奢侈品相关的税收条例,可曾有所了解吗?”
“我有了解。”珠宝店老板说。
“您不了解。”那人说。
他洋洋洒洒地解释了很多——本市法律规定,奢侈品的价格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要收取高额税款,其比例高得令人咋舌,无论是多好的一门生意,恐怕都要赔上全部利润——从未有人见过这一法条,也没有人听说过,但它确实存在,其效用的唯一证明是那只袖章,或者市长的私人印章也可以——简而言之,只需要一盖、一划,它也可以不存在,不过嘛,那就需要一点额外的东西...
那人说完,笑眯眯地走了,临走颇有礼貌地向屋里的人告别,却没人有心思回应他。老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片刻之后,皮革厂老板突然拍案而起,骂道:
“有件事我思量已久,还是决定向诸位讲一讲——那就是:你们这些人里,没一个人给我应有的尊重——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了了!首先是霍兹科普夫先生,每次倒酒您都将我的杯子倒满,没有人教过您那是不合礼仪的吗?再以及,查普曼先生——毋庸置疑的是,我是在场的企业家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您每次都安排我坐在现在这座位,让太阳晃着眼睛,是何居心呢?更别说坐在我旁边这两位,一直是挤来挤去——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愿和一群没有礼貌的人合作——再见!我再也不愿呼吸这里的空气了,我要到懂得尊重人的地方去。”
他大发一通脾气,垮着脸走了。其他老板见状,也纷纷找起借口来,这个突然想起有约要赴,那个托辞说腰疼。到最后,屋里只剩下查普曼与木料场老板。两人大眼瞪着小眼,查普曼颇为感动地去拍好朋友的肩膀,却没有回应,只听见一阵鼾声。原来这人是喝得太多,睁着眼睛睡着了。
查普曼愣在原地,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卡尔冷不丁地出现在身后,把一张纸递给他。那是又一张账单——他从英国带来的财产早已花完,送礼物、垫付材料与工艺的钱财都是从银行贷的,人家正催他还钱哩。
他突然怒上心头,一把将账单撕成两半,连着小伙一起推出门去。“滚!”他骂道,“蠢货,瘟东西,别再让我看见你!”
他这才发现,卡尔身上已背着行囊了。小伙子麻利地下楼,一溜烟地关门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你就是这样从他那儿辞职的?哈!可惜这蠢货,还做着发财梦呢!”
“就是这样。反正他现在跟我没关系了。”
“说起来,我父亲从事家具行业,倒知道一点后面的事。”
“怎么讲?”
“他们这生意,据说是继续做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张桌子搁在木匠那,不用可惜...起初是单拆出立柜来卖,只是既不好看,也没特色,干脆全部拆光,重新利用木料。钱是一点也没有了,成本也一缩再缩;他们老板来拜访我父亲时,说是一个铜币也出不来,还仍然把那设计理念挂在嘴边,什么优雅的直角,什么收纳...”
“最后做成了什么呢?”
“抽屉。”
“抽屉?”
“最普通的抽屉,原木色的。仍卖不出去,谁家还缺抽屉啊。据说后来很快倒闭,回伦敦去了。”
“就这么完了?”
“就这么完了。”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