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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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推翻重写了好几次,最终依然不是很令我满意。欢迎提建议。
小海是山里土生土长的野孩子。“土生土长”这一形容像是在宣传农产品,事实上小海也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农家少年。乡里唯一一所小学在五里地外,沿途还要翻过两座山丘。每日上下学已经让小海闭着眼睛都能走通这条山路,甚至熟谙沿途果树的点位。只要不是天气恶劣的日子,你总能在傍晚时分瞧见小海蹦蹦跳跳地穿入灌木丛、跃过小溪。
这样一位乡野顽童,怎么偏偏取了“海”作为名字?小海在上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时被老师提问,他连这座山都没出过,更不曾考虑这个问题,于是当晚就给外出打工的父母拨了电话。这对年轻夫妇也从没见过大海,他们如实告诉小海,临近预产期那会儿,小海的奶奶梦见儿媳的腹中跳出一名白白胖胖的童子,抱着金银珠宝飞向了遥远的南方。解梦的先生说这是财运在南的征兆,一家人又听广播里讲“下海”赚钱的故事,便给新生的孩子起名为“海”,夫妇俩也在小海断奶后搭上绿皮火车去南边了。
如此缘分致使小海从小就立下了“看海”的人生目标。他会猜测横贯上学路的溪流在多久后汇入汪洋,会久久地注视深秋天穹下的雁群,还会在抓住果树上的毛毛虫后,想到它有一天能破茧化蝶飞向远方,又将虫放回枝头。
小海在期末考试的作文里细细描述这一梦想,受到了老师的大加赞赏。不知是得人夸奖的飘飘然还是假期将至的欢欣,这天的回家路出人意料地短暂,熟悉的景色一晃而过,再回过神来小海已到了自家院子门口。奶奶正从后屋捧出一大盒蚕茧,要去炉旁煮茧缫丝。小海忙迎上去,举着试卷兴冲冲地报喜。奶奶没有上过学,也不识字,但见到孙儿容光焕发,便放下茧篮,取了本要拿来煮茧的开水,撒上白砂糖,为小海泡了一碗炒米。
不知是美梦成真还是天道酬勤,小海的父母连年打拼,终于在大城市勉强站稳了脚跟。念着孩子的愿望,他们把小海接到城里读书。尽管没能去真正的海边,但比起一辈子留在山村里,这儿始终是离海更近的。一家三口平日里或上班或上学,明明住在同一屋檐下,却和往日一样聚少离多。好在小海争气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寄宿制的学校与严明的校风让他几乎没有经历青春期的叛逆,忙碌的孩子和父母之间本就难得交流,初中肄业的农民工与知名高中的学生更是找不到共同话题。
小海的高考成绩平平。父母一反常态地陪他看了高校招生目录,最终只是告诉小海,只要不报学费太贵的中外合办,想去哪上学都没问题。若要去大城市,每个月无非多给点儿生活费,能见见世面也总是没错的。小海查了临海城市的学校,只要愿意接受自己超出分数线几十分录取,他马上就能实现看海的梦想。可是,比起足以决定未来方向的志愿填报,区区看海真的那样重要吗?
小海终是选择了北方的大学。他运气不错,压着线被录取进了一所小有名气的本科的王牌专业。学校坐落在省会,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小海因为在同届生中年龄偏大,被室友戏称为“大海”。摆脱了高中的压力与父母的看管,大海深埋于心的爱玩天性不免得以释放,很快便跟同学们打成一片。他交到的朋友里,不乏来自南方岛屿、从小与海为伴的。大海往日时常挂在嘴边的看海梦倒不再提了,朋友却像看穿了他的心似地邀请他假期去自己的老家游玩。
碧空如洗,波涛阵阵,目光尽头是空无一物的海天相接处。大海站在梦寐以求的汪洋边,胸腔中却毫无多年心愿实现的快意,仅有一股不明就里的失望。天气晴朗,本应是最适合出游看海的天气,大海不想扫了友人的兴,只得强撑起笑容在沙滩上奔跑。海风不似山风,温热的咸味取代了青草香;脚下的细沙比故乡的泥土尖锐许多,黏在脚上摆脱不掉;呼喊能够笔直地传到沙滩另一头,又激不起半点回响。
大海懊丧地回了家,他知道自己不管见到“风平浪静”还是“波澜壮阔”的海洋,都只会体验到失去目标的空虚。然而当父母问起旅游见闻时,他仍然大加赞赏——客观来说,那座城市还是适宜观光的。
假期结束后,大海回到学校。他没有找到一个新的理想,最妥当的生活方式仅有按部就班地照之前的逻辑行动。上课,考试,参加比赛,读研,毕业,找工作。回过神来大海已经步入社会,在临海的大城市谋了份不错的生计。
要是十年前的小海知道自己如今会在何处,一定能备受鼓舞。但大海的心思只被工作填满,根本无暇再去回忆儿时梦想。他趁着公司团建的机会又到海边走了一趟,感想依然如大学时期,从此断了寻个新梦想的念头——实现时的成就感远不及虚无感,侃侃而谈梦想的自己多么无聊!
工作繁重,除了节假日调休外,大海难得超过两日不在岗。祖母去世的消息将他从事务里抽出,又令他千里迢迢地奔赴回家路。
母亲在操办丧事之余,抽出空来火车站迎接。许久未归,大海确实已经忘记出站后该向哪儿去。母亲挽住他的手,从集市上嚷嚷的人群中穿过,不在任何摊贩处停步,径直拐入巷子,沿着刷有化肥广告的小楼外墙,走上愈加静谧的乡间路。
小学不再只有当年的两座平房,在公益项目的捐助下,它已有了漂亮的教学楼和干净的操场。从小学到村子的路也翻新过,柔软的泥土被坚实的水泥覆盖,溪流改道汇入水库,失去树木遮掩的道路也更开阔了。大海惊异于翻天覆地的变化,回家路陌生又漫长,直到停步于院门口,母亲抽出钥匙开锁,他还没缓过来。
大海对葬礼一窍不通,也不好意思干坐着,就跟在母亲身后,有样学样地整理遗物。中学时候的小海也曾经学着母亲的样子打扫卫生。母亲总会教导他说“等你以后自力更生了,这些事都要经历的”。大海知道,母亲现今也想讲这句话,他不必等母亲说出口。
对于逝者,整理遗物既是回顾,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揭露其人生。不识字的祖母没有留下日记之类的文件,她留下的多是自己常年劳作的工具:蚕蔟、茧篮、缲车……它们早已落后于时代,经年累月的使用让它们破烂不堪,连捐给博物馆的价值也所剩无几。大海念起幼时常常看到祖母劳作的身影,终究还是没舍得把工具扔到屋外,而是从院子角落拣出几个编织袋把工具盖上。
客厅里的万年历电子钟早已罢工,其下的木柜变形得严重,每一个抽屉都需要耗些力气才能拉开。大海顺手接过了整理客厅的任务,好让母亲到院子里歇息片刻。祖母已经离世,本就安静的屋子显得阴森森的。大海不忍打破这份寂静,费九牛二虎之力的同时拼命压下声响,但仍阻止不了满满当当的抽屉骤然拉开时内容物散落一地。
大海庆幸连日的晴天,让物品不至于落到地上沾染泥泞。他附身捡起一张泛黄的纸片,那不是旧照也不是宣传单,却是张密密麻麻写满字的试卷。大海定睛一看,其上稚嫩的字迹无疑是出于自己之手。语文试卷上的铅字已经模糊不清,仔细辨认才能看懂作文标题是“梦想”。大海心头一紧,又见作文内容里有数个字被醒目地圈出来。“海”,大海不用细看也能猜到是这个字,他更好奇于祖母如何认出这个字的含义。翻到试卷另一面,便了然了——学生姓名处,“付海”二字也被标出。
母亲跨入房门,招呼付海出去晒晒太阳。她在屋檐下摆上两把竹凳,又给付海端来一个搪瓷碗,里头盛着糖水泡炒米。
付海经历过无数个这样的晴夏,向祖母报喜时如是,第一次看海时也如是,就好像过往二十年都是白日梦一场。他终于想起来,自己的梦本就是源于祖母的梦。付海如愿见到大海,祖母却一辈子未能走出群山。正是因此,所谓的实现梦想令他无动于衷,日益富足的生活让他愈发怀念儿时的乡野。春蚕到死丝方尽,直到当下这一刻,付海仍然被包裹在祖母与父母编制的茧中安睡着。
两日后依旧晴朗,祖母的葬礼顺利举行。付海想要陪同父母守灵,却被赶回了家。他知道自己因工作而疲惫的身心能在这几天稍稍得到放松,也知道自己以后一定会经历守灵。他走走停停地回到院子里,进屋取出那张试卷。
一张试卷产生不了多少火光。付海盯着它燃烧的明灭,心想,我和奶奶终于能够破茧,飞向远方了。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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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它的长方形的瞳孔让我判断不出那是不是冲着面前的我,但除了我和它以外,附近也没有什么值得注视的物体。
怎么偏偏就挑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没开排气扇的室内闷得我心里直发慌,这下又多了个正在呼吸的动物,氧气更是不充足。我眼前发黑,摇来晃去,摔倒在地前看准了羊的位置,朝它身上扑。至少能免于直接脸着地的惨状,羊一定能够理解我。
我醒来时正躺在地面,羊仍然在旁边。它俯下身舔舔我的脸,黏腻的触感让我不太舒服,反而催着我坐起来。羊继续用茫然的眼神望向我,仿佛提醒了我该做什么。我不敢再拖时间,抓住它的一撮厚毛作为支撑点,重新站住。
突然出现的羊不令我惊奇。我毫无目的地游荡了太久,见识过的更怪的事儿多如繁星。刘易斯也写过追着兔子的爱丽丝掉进梦里的故事,我不是女孩儿,遇到个羊无可厚非。就像敏捷多疑的兔子之于少女,温顺悠然的绵羊说不准也是按照我的性格量身定制。
羊看我恢复思考能力,好像有了主意般缓缓走动。它比我此前遇到的其他动物都亲人得多,大概是谁家养的一只走丢了。根据毛色来看,羊没有流浪太久,应当距离原本的栖息地距离不远。这间空屋本就是我找来凑合过夜的临时处所,带着羊到有人烟的地方,我就有一段时间不用愁吃住了。
我推开门,新鲜空气一股脑儿灌进我的鼻子。我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屋里还有一股羊身上特有的膻味。有些不快,但羊可不管我怎么想,自顾自从我身旁挤出门,也不等我,径直走上回家路。我在全身家当里一阵翻,最终没辙地解开皮带,追上羊,用皮带套住它的脑袋。
羊像是从小到大散养惯了,相当抗拒这条束缚,它咩咩叫着,几次三番试图挣脱。我一时心急,对着它蓬松的毛发“嘭嘭”来上两巴掌。羊毛很好地分散了力道,让我本就不多的威力在传递到皮肉前就消失殆尽。不过预期的效果还是达到了,羊不再哀叫,也没再执意按自己的想法走,只像刚出现时那样安静地盯着我。
随后的旅程比一开始顺利多了。我牵着羊,途中时不时停下让它吃两口草,我也倚在它身上恢复精力。羊偶尔与我意见相左,我也不和它争,只要动动手它就会乖乖听话。反正它引以为傲的一身毛能抵消疼痛,吓吓它就能解决的问题,何必多费力气。
羊的身体很温暖。和春天到来时天气的温暖不同,我拥着它睡觉,能感受到属于生命的鼓动,这份温度由流淌的血液从羊的全身遍及我的手脚,给我长久以来独自一人的孤单心境添了丝慰藉。羊的体温比人的略高些,与我入眠时,它轻微的颤抖传到我身上,像是在恐惧。一想到它与我都经历了长途跋涉,如今相依为命,我倒安心下来。
有几次,我与羊在路边歇脚,经过的旅人瞧见我们,好奇地上前询问。被皮带拴住的羊的确古怪,但我若如实说“羊是自己找上我的”,恐怕没多少人能听进去,难免还会把我当作偷羊贼关起来。羊与我同行的时日久了,我回答“这是我的羊”,它不表示反对,我也开始理直气壮地这般确信,这般昭告于世人。它是我的羊,那我就更需要这根皮带作为主人的证明了。我用草绳扎起裤腰,始终没有再解开过羊头上的皮带。
我和我的羊继续走着,以牧羊人和他的羊自居,心安理得地住进村庄的旅店。因为我没有养羊的经验,未经打理的羊毛这段时间下来变得邋遢不少。我想过找条溪流让羊进去自己洗个澡,但羊毛吸了水会变重,我也没心思帮它上下拧干。反正是我的羊,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不生跳蚤传染给我,就不是什么紧急大事。万不得已的时候,就干脆把它全身的毛剪下来,不仅解决了卫生问题,还能让我赚点儿钱饱餐一顿。
夏天来了,我把厚衣服塞进随身行囊的最底,丢在羊背上。它那一身厚毛此时保暖得不合时宜,让它走得越来越慢。看来是时候给它剪剪毛了,我一扯皮带,拉着羊朝视野尽头的城镇走去。
这座城镇外围是高大的葡萄架,不知是居民有意栽培还是单纯的绿植,阔大的叶片几乎密不透风地组成了连绵的围墙。要是让羊啃了葡萄藤,招来麻烦事可不好,我还是牵住它,顺着这堵墙又走了一会儿。不出我所料,葡萄叶之间有一道大开的铁门。正午时分,门前没有行人进出,对我也算好事,羊不会挡着别人的道,我也不至于被好事者盘问。我拉上皮带,通过那扇门。
手中皮带一紧,我转身去,见羊在原地踌躇。太阳晒得我满头是汗,除了早些到阴凉地儿好好休息以外别无他想。顾不得上前教训它,只得多使出几分力气猛拽,逼着这倔羊顺势往前走。
啪嚓,经历了风吹日晒的廉价皮带毫不犹豫地断开。我暗叫不好,冲向转回身去的羊,大门却倏然关闭。我奋力摇晃,才察觉这扇铁门坚硬又烫手。我转向葡萄藤,来不及考虑破坏它的后果了,只要抓回我的羊,卖了那身毛,或者宰掉换成钱,赔偿就算不上问题。我胡乱拨开绿叶,反被一阵钻心的痛激得收回手。定睛一看,这葱郁的植被下掩盖着的哪里是葡萄架,分明是密密匝匝的铁丝网。
我又回到门前,从铁格之间朝外望。羊正一瘸一拐地远去。
它是什么时候瘸的腿?好像是有一次我嫌它走路慢踢了它一脚。
它身上的黑印是从何而来?似乎是被我经年累月抽的烟熏黑了。
她为什么在我眼中非得是羊?因为,只有温顺的羊才与我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