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笑语 求知
朋友毕业后远离家乡,来到我生活的城市工作。我们在初中认识,高中更是上下铺的室友,但上了大学后就没有再见过面,如今互通地址之后发现居然隔得不远,我于是邀请她到我的住所小聚。
和中学时相比,她看起来没有太大变化,在陌生的环境中还是颇为胆怯,看来社会还没来得及在她身上留下太重的印记。我没有读研,比她早好几年工作,于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分享了不少租房生活的经验。她听了表示十分受用,当场打开备忘录罗列需要添置的物品。临别,她还和我约定,等她把住处收拾得差不多了,也要邀请我过去坐一坐,权当教学成果验收。
终于等到一个周五,朋友的消息传来,问我周末是否有空,我欣然赴约。
她在一家国企工作,住的是单位宿舍,带独卫和阳台的单人单间,只是面积稍嫌小了一点,也没有配多少家具。
一进门的玄关区,右手边是卫生间,左手边就是开放式的厨房,和里间用垭口隔开。垭口左边她放了冰箱,紧紧挨到厨房的台面,严丝合缝如同定制一般,大概这个空位也就是这样设计的;再往里走,墙的另一侧却是一个大纸盒子,里面堆着一些家纺品。
我失声笑出来:“这是什么?”
朋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说:“冰箱的包装盒……一直没扔,有些要换洗的大件就先堆在里面了。”
我有点惊讶,印象中她还是很爱干净的。“不太好吧?我听说快递箱一般都挺脏的,可能还有虫卵。要不要我等下出去的时候,就帮你扔掉?”
“喔,不用了不用了,最近是因为下雨,我怕被子洗了不干,过几天出太阳就洗掉。到时候我自己扔,放在门口其实就会有人收的。”
我听她这么说,也没有再坚持,随口问道:“那这个地方,你原本是准备放什么的?”
她好像被问住了,懵了一会儿才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放个小沙发怎么样?”
说实话,那里夹在墙壁和衣柜之间,看起来很压抑。但我感到她对此很有兴趣,也没有扫兴,只是附和了两句。
除了那奇怪的一角之外,朋友的宿舍布置得很温馨,小小十几平米的空间里,硬是腾出了一张泡茶桌的位置。我坐在茶桌边喝着她泡的茶,听她吐槽工作中种种不顺心的地方,最后话题总会转回“好想回家”上面。我问:“既然如此,当时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呢?”
她叹了口气,说:“真要回家,大概又想一个人出来住了。其实只是想回到小时候而已。”我们相对苦笑,都觉得生活不易。
大概是独在异乡,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朋友,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她常常找我聊天吃饭,我们很快恢复了过去的友谊。我感到自己有点喜欢她,但碍于她的工作,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表白,只是借着朋友身份的掩护,和她一起度过了许多亲密的时光。
通过社交媒体,我知道了她的生日,于是提前买好蛋糕和礼物蛋糕,准备要给她一个惊喜。那天我提前了半个小时下班,到了她们单位的宿舍,门禁很松,也不必找她帮我开门,我得以在她毫无预备的情况下敲响她的房门。
她来开门时,看到我手中的蛋糕,果然显得非常开心,到把我迎进屋,神态却突然有些不自然。我问她:“怎么了?”
她没有回答,在玄关站了一会儿,还是带我到小餐桌旁边坐下。我一转身,就看到那个巨大的冰箱包装盒还突兀地占据着衣柜旁边的位置,里面堆满被子枕头。
我错愕地问她:“怎么这箱子还在?”
她避开我的目光,着迷一般看着那个纸箱:“我在里面睡觉。”声音轻得就像一句梦话。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她反倒又开口了:“你不觉得,它看起来……很安全吗?”
我说:“可是……”我脑海中涌出一些陈词滥调,比如卫生啦,睡姿健康啦,但最后什么也没说。
我们一起吃了蛋糕,也像平常那样分享近期的见闻,可我总觉得朋友今天心不在焉。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她和我说话时涣散的注意力,似乎全都集中在那个纸箱上,只要它进入视野,她的脸上就会露出梦幻般的神情。
要离开时,她估计注意到我也一直盯着纸箱,竟然向我提议:“你要不要也试一试?”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她说:“在里面睡觉。很舒服的。”
我差点维持不住表情,一边笑着打哈哈,一边有些仓皇地出了门。
那个生日之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去找过她。我有点害怕,又说不清在害怕什么。
两个月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朋友的父亲打来的。电话中他告诉我,朋友两天前失踪了,没有去上班,宿舍也没有人,任何方式都联系不到。单位查了宿舍的监控,发现她从三天前进过宿舍之后就再也没出来,也没有其他任何人进去过。再往前,最后一个进过她宿舍的人就是我。
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一半是为朋友担心,另一半则是为我自己。我这个人生性怕事,断不愿意和公检法扯上半点关系,但心里残存的那一点情感和良知作用下,还是尽可能把我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她父亲,表示了同情,又问了问现在的情况。
他说,他们夫妇已经到单位去过了,也到过她的宿舍,但只看到一只猫。
猫?我不记得她养了猫。
可能是这两个月养的……猫很亲人,揪着我们裤腿不让走呢……
我心里有了一个荒谬的猜测,但又不敢说出口,只好和他不痛不痒地聊了两句,就急忙挂断了电话,然后立刻奔向朋友的宿舍。
门虚掩着,锁已经被敲掉了。我推门进去,屋里的猫被惊动,从那个大纸箱里跳出来,对着我大叫。
我蹲下向它伸出手,它急切地跑过来,在我手边磨蹭。我问:是你吗?
她立刻不乱动了,定定地看着我,轻轻叫了一声。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今天是平平无奇的一天。要说和昨日有什么不同,那便是我定了早上六点的闹钟,不像平时总是踩着早读铃声进教室,而是在天还蒙蒙亮、校门还没大开时就钻入了教学楼。
这当然非我所愿。才刚开学,大冬天的,谁不乐意在温暖的被窝里多待一分钟?但没办法,这学期我当了思想课的课代表。虽然是副课,但中考也算进总分,加上这学期的思想课老师还是我们教导主任,这下大家就只好乖乖地听课、回家写练习册了。
教室窗户本就是朝北,外面天色暗沉沉,教室里更是像个鬼屋。我开了灯,顺便按了电脑和投影仪的开机键,然后来到自己的座位,把书包挂在椅背上,掏出书本文具,堆在面前。有些住得远的同学已经陆续来了,他们问我怎么到得这么早,我苦着脸伸手:
“思想课作业交一下。”
按理说,也不是不能等人都到齐再收作业,但我提前来的另一原因,是不愿意抱着一沓练习册去教导处时面对教导主任。我问过高年级已经毕业的学长学姐,得知了如果在第一节课上课前就去交作业,此时教导主任多半在走廊里巡查,不会留在办公室。我是极不想和她单独相处的,只好趁还没早自习,积极地把作业收了,没交的人就留个字条附在练习册堆上吧。而且,每周思想课的次日是语文早读,多半又是要全班齐声朗读课文。我的牙套昨天刚把我嘴里又刮出溃疡,用交作业的名义还能少受点罪。
离早自习的开始时间越来越近了,走进教室的人也逐渐多起来,我有点来不及追着每个人要作业。还好那些平时就被老师评价为“自觉”的同学们会主动把练习册放在讲台上,我只需要去骚扰别人就行。
我走到第一排靠门的座位前,居高临下地看坐在那里的同学。
她正埋头面对着一张几乎崭新的数学卷,从第二页的几何题可以看出,那是昨天的回家作业。她左手边的课桌大部分被课本占据,剩余的地方可怜地挤着另一张昨天的数学卷。那张倒是写得满满当当,只是从字迹就能看出并非她自己写的。
“你抄完这张记得自己去交思想课的练习册。”
想也知道她昨天放学后又大玩特玩去了,我当然不指望她能交上作业,只是出于课代表的义务提醒。
她还在“苦战”数学题,撂下一句“给我本参考一下”。
“那不行,曲老师说第一节课前就要交的。”老师说过这句话吗?其实我也没印象了,“而且我昨天看了参考答案,很多题都是‘略’。大家都是乱写的。”
“好吧。”她不馁,学着后桌试卷上的标注在例图上画辅助线,却连歪了。
我看到刚走进教室的那几位都拿着练习册走向讲台,于是在门口多逗留了一会儿,看她从脏兮兮的笔袋里掏出一块灰色的橡皮,费力地擦那条线。
没啥意思,我再找她聊天也是给她拖后腿,交不上数学作业还得怨我。我返回讲台,点了遍练习册的数量,和教室里还空着的桌椅对了对。还有一分钟开始早自习,差不多可以抱起这摞练习册去教务处了。
我走过通往行政楼的连廊,左右排着一块块各班展示的黑板报。那是上个学期期末,学校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举行的知识科普宣传比赛项目之一,竟就这么放了整个寒假,粉笔写的字迹都模糊不清了。我们班当时负责做板报的同学,正是第一排靠前门、回家作业在学校做的那位。
不得不承认,她画画很好。之前她有给学校公众号发的文章画过封面图,也经常被美术老师找去参加比赛。我还看过她发在网上的画,她私下里爱画金发双马尾、像动画片里一样的美少女。一起上体育课时她也找我聊天,告诉我那都是用鼠标在电脑上画出来的,把我吓了一跳。
但是,我不太喜欢她。
她总爱讲她那校外的男朋友,也不好好学习。我之前去年级办公室找班主任拿我们班的学生手册,听到老师们谈论她“下学期摸底考分班,又会掉到普通班去吧”。我倒有点期待这样,因为上学期刚开始,她居然超常发挥进了提高班,而我的好朋友没考好,在普通班待了整整一学期。
来到教导处门口,见门虚掩着,我也省得腾出手去开了,喊了声“报告”便侧着身推门进去。哪知里头传来了干巴巴的“请进”,我脚下一顿,但箭在弦上,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教导主任。
没想到这才刚开学没多久,教导主任——这身材矮小、剪着短发,看起来凶凶的女士——少见地没去教学楼到处视察。我喊完“曲老师好”,她停下手中“噼啪”打着字的文件,扬扬下巴:
“放那里就行,收齐了吗?”
我把练习册码在办公桌对面的矮柜上,报了几个名字,加上一句“他们还没来”。
教导主任回了句“好的辛苦了”,又在我准备溜走时叫住我:
“你志愿填了哪两所?”
“第一志愿是二中,第二志愿是师大附中。”我老实回答。
“不试试去冲一下更好的市重点吗?那么多奖状,只要中考正常发挥,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我跟我爸妈商量了,他们说还是稳一点好。”
“嗯。”曲老师好像认同了这句话,又语气一转,“放假回来胖了啊。”
我怕的就是教导主任突然温柔下来,但能做的只有附和:“过年回了趟老家……”
“体育中考完再放开吃吧。”
“嗯。”
这倒不用她担心,我们学校自从发现卷面成绩拼不过老牌民办初中后,就另辟蹊径、大兴体育。每天早操都要跑圈,每节体育课都要测长跑,初三下了晚自习还得列队再跑个一圈半。我看的网络段子里总讲体育课被其他主课占领,这在我们学校(至少体育中考之前)可从没老师敢做。体育课强度上来后,坐在教室里写卷子反而变得舒适了。
离开教务处,我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我也不喜欢思想课,对那些参考答案写着“略”的主观题更是深恶痛绝。只不过是死记硬背的速度快些,才勉强考出了不错的成绩、误打误撞拿到几个二三等奖。去教务处拿奖状次数多了,被曲老师眼熟,因此被指派了这课代表的职位。
但又想想,若不是我,班里其他同学也没有会去主动担这个任务的。
“自觉”的同学们不敢,靠门第一排的那位懒得理老师,我的好朋友——甚至不是这个班的,也管不着。
我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猛冲几步,又突然刹车,体验惯性所带来的滑行的感觉。如果是雨天,这湿滑的瓷砖地板一定会导致不少事故。现在要是面朝地摔倒了,牙套会把嘴里扎得血肉模糊吧,我还是没再继续这么自娱自乐。
一点都不想回教室。我干脆蹲下身,认真看起别的班的黑板报来。
我像石窟中的考古人员一样努力辨识着那些字迹,虽然内容都大差不差,那比赛里的知识问答题我也记得滚瓜烂熟,但比起写了什么什么精神,我更注意的是横竖撇捺。这一块黑板上的字很秀气,旁边那块的想用粉笔写出连笔来,另一块的写得用力不少……直到早操铃响,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翘了整个早自习,急急忙忙往教室赶。
每个班都在教室门口列好队了,我挤到里面,装作没事人一样。
身后的同学问我:“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曲老师在教导处,她把我留下来说了点事。”我面不改色,“章老师没奇怪我早自习不在?”
“我们说你去交作业了,他就没管。”
前面的队伍挪动起来,我们也跟着往楼梯处涌。经过教室前门时,我余光瞄了眼最靠近的位置。
她显然成功抄完了数学作业,课桌中央已经没有那张卷子了。当然也没有思想练习册,因为她正趴在那儿睡觉。这也不出意料。她总是用来月经的理由请假不去做操,或是体育课不跑八百米,把体育老师都惹急过一次。现在,老师们知道了她这德性,也知道叫家长无济于事,只能嘴上说两句了。
我稍微——只是稍微,有点羡慕她。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写点段子)
刘某是个工作三年的快递员,平日一上班就喜欢开着小说软件听电子书,他为人不够老实,送货上门时,还喜欢透过猫眼偷窥收件人家里的情况。
若是家里有人,他会悄悄离去。
若是没有……他则会尝试登堂入室,干点不道德的勾当。
介于他负责的小区向来鱼龙混杂,他又善于掩饰,因此从未被人抓住马脚,甚至新年一过,公司分了一处新的小区给他。
那地方叫做“翠云湾”。
这日,刘某负责将一部手机,送至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他上门前打了电话,得知收件人和家人都在家后,收起心里的小算盘,准备拍好视频验完条形码就走人。
那知,收件人突然拉住他说:“我这儿有部旧手机你要不要?”
有了新手机,想把旧的处理掉很正常,但刘某没见过把旧手机送给陌生人的,面上有些迟疑。
“你放心,我的手机很好使,以前的数据也都处理掉了。你放心用。”收件人说。
刘某担心的不是这个,不过转念一想,不能正经用,当个小说播放器还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拿去卖钱。
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刘某送个快递反而收获了一部手机。
白捡东西,总叫人心情愉快。刘某下班后,一到家便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摆弄——
他试图恢复手机数据。
可惜,那收件的老头处理得很干净,他恢复了半天毛都没见着,只好放下“通过旧手机窃取前任机主隐私”的念头,下载了一个小说阅读软件,在主页选了本玄幻修真的男主文,开始播放。
伴随AI男声一板一眼的阅读声,他煮了两包泡面,往里面放菜放酱放香肠,拌了个鸡蛋,煮好上桌,正要吃呢,AI音突然卡了一下,再出声时,变成一个嗓音清亮的童音:“好香啊……”
正经人会在主角大战世家老头儿的时候夹杂一句“好香”吗?刘某认为不会,因此立刻远离了手机,问:“你是谁?你干嘛?”
“叔叔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手机很配合,“我家住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叔叔,你能送我回家吗?”
翠云湾?那不是旧手机的来处吗?
刘某不想把这件事跟灵异事件挂钩,但谁家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了,还能用儿童音,精准说出上一任的住处啊!
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他没敢细问,连忙答应了宝瓶的请求。
宝瓶道了句“谢谢叔叔”便没了动静,两秒钟后电子书恢复播放。可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继续听书啊!
他顾不上吃面,连忙带着手机下楼。
只是他的电动车停在公司充电,金亭小区这破地方打不着滴滴,地铁也早停运了,他更不敢带着灵异手机徒步十公里,所以只好想着明天一定送宝瓶回翠云湾。
刘某一晚上没敢睡,不到六点便迫不及待起床下楼,骑着他的电动车赶往翠云湾小区。
六点钟,天微微亮。
刘某顶着朦胧的晨光,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没找着4栋12-4号。
怎么回事?
他惊疑不定,怎么其他楼都有12-4,偏偏4栋没有?他越想越害怕,这时宝瓶又突然说:“叔叔,你帮我找到家了吗?”
他连忙敷衍,“在找在找,你等等。”
他没听宝瓶的回答,在4号楼上上下下又跑了一遍,终于找到了12-4……此时已不能称它为住宅,大门不见了变成了墙壁,门口的私人物品都被清走,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刘某呆若木鸡,傻傻的站着。
“嘎吱——”
开门的声音。
楼道左侧的住户,一大妈挎着塑料篮出门买菜,瞧见刘某傻站在12-4门口,默不作声远离了他。但刘某像碰见救星似的冲上前:“这家人、这家……”
他语无伦次。
住户大妈再次拉开了距离,“上个月,这家人把门堵上就搬走了,小伙子你来这干什么?”
“我、我送它回来……”他掏出宝瓶展示给对方,大脑却一片混乱,搬走了?那他昨天碰到的人是?
住户定睛一看:“手机!?唉哟你送它回来干嘛?这家的小孙孙,就是路上玩手机不看路,被车撞没的!”
正巧电梯门开了,大妈立刻闪进去:“我先走了,小伙子你赶紧找地方把它处理掉吧。”
“哦好好好,”刘某胡乱应着,心里乱糟糟的一片。
“叔叔,你会扔掉我吗?”
等人离开,宝瓶突然开口说话。不知怎的,刘某觉得它的声音阴恻恻的,心里越发惶恐:“呃不会不会……”
“不会就好,你说过你要送我回家的。”
“这里、这里不就是你家吗?”刘某哭丧着脸道。
“不哦。”宝瓶用天真可爱的语气说:“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这里不是。”
“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我的妈妈喜欢网购,叔叔你只要找到小区里快递最多的那一家就好了。”
刘某听了觉得不靠谱,哪有谁快递多就认谁是亲妈的道理。但宝瓶的声音听上去可怜兮兮的,他也不想跟一只鬼长期相处,忙不迭地同意了。
刘某在翠云湾送了一阵子快递,知道小区里成天网购的人家住在哪,他把宝瓶塞进一只快递箱,连同其他快递一并拿到了11栋23-1门口。
放好快递,给收件人打了电话,他一身轻松地离开。
晚上,收件人下班回家。
她在门口拆了半天快递,从零食快递里拆出一只旧手机来。她以为这是商家不小心落下的东西,但联系客服,客服失踪了半小时后回答她说,这是回馈客户的奖励。
虽然不明白奖励为什么是只旧手机,但有东西比没东西好,于是她收下手机,准备拿去营业厅换个按键款的。
她的妈妈住在4栋12-1号,4号的对门。前阵子对门出了点事,妈妈受到惊吓,好久没敢用手机联络,可光凭座机、亲自登门传递信息的效率实在太慢。
所以她想,既然妈妈用不了智能机,那就买个老年机给妈妈好了。
夜深了,收件人躲在被子里玩手机。
不知为何,她总能听见客厅传来手机铃声——她披了件衣服走到外面,客厅没人,只有那部旧手机在茶几上发光。
紧接着,她听到一个清脆可爱的童声说:“姐姐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
“我家住在梧桐路金亭小区3栋22号,姐姐,你能送我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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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掉了不协调的“00”部分,增加了结尾,将整个故事重新闭环ʕ ◦`꒳´◦ʔ
——修改于2026.04.03
又名大爱宇宙生命能量治愈长寿发声音响感恩聚会的覆灭
和王傻小子自恋自述的vlog 大白话+流水账
作者:诸子百
备注:随意 是短篇
街边陆续关门,只剩一间店铺还亮着灯,五彩斑斓的招牌十分晃眼,快速变换的灯光炫得直叫人发晕。旁人还以为是什么迪厅广告牌,细看牌面摆出四个大字:手机维修。
要是爱喝酒的人从远处赶来,看见这四个字,大概会败兴而归。除却花花绿绿的霓虹灯外,店内只剩整片安静。不仅如此,店内的陈列乍看起来同普通手机店大同小异,可墙上挂满了最时兴的手机配件,密密麻麻令人眼花缭乱。
而店主呢,正坐着一个头染金发英俊与帅气的时尚弄潮儿。就是在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晓杰。
问我为什么在这里?这个说来话长,我要修件贵重的物件。有人就讲了,你一个修手机的能碰到什么高奢的数码产品?也确实如此,我王晓杰每天经手的数码产品比我这十几年吃过的米饭还要多,啊,,阿嚏!不过这话可不能叫手机的主人听见。
我回头望向后门,看到没店后友善们,门后出了一件小仓库外,还有一条去往楼上的通道,楼上是普通居民楼,有间小房就是我特地腾出留给她住的。这位突如其来的来城里念大学的农村姑娘,不知在屋里做些什么。我猜她已经呼呼大睡,因为这两天的她累的够呛。
她月初刚来的这里,正好是我离开农村5年的日子。我在中心医院附近的商业街开了一个数码维修的小店,除了赚点数码产品的维修钱,我还在偷摸干些灰色地带的小活,日子过的不好也不坏,总比在穷乡僻壤的老家要强。
那天天正晴朗,阳光高照空气良好,又赶上附近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多,借此机会我在店门口支了个小谭,低头收拾货物的功夫,头顶有个女声幽幽飘来。
“你就是王晓杰?”
听到声音我一时之间有些茫然。见我没有反应,又郑重其事的重复一遍,音量也高了不少。
“你就是常王庄的王晓杰?我叫常颖,是中燕大学的大一学生。”
我向上探头还没看清是何方神圣,对方身前的那只书包大到整个托放在摊桌上,鼓鼓囊囊的真的硕大无比,放上时还能感受到重量的颤动。她的包破到有几本书角露出。又瘦又小的身躯下书包占满她的双手,占满她眼前的视线,她甚至来不及扶起快要掉下的眼镜。那副快被磨花的眼睛片下,我这才看见她眼角下深藏着的泛红与不易察觉的黑眼圈。
“我妈在中心医院治疗,王叔说我可以免费借住在你这里。”
她的声音没有那么明显的哭腔又没有半句寒暄的话,一字一句清晰的连音节都能听清,利落的不带半点拖泥带水,像是下定某种决心般,她又道:“等我之后找到兼职,住房钱我会付的。”
“哦好,好。”
我有些茫然,仍旧点着头不假思索的应下,稀里糊涂的把人带到门口,这个女孩,常颖就真的在这里住了下来。
之后,鲜少与我联系的老家伙也难得通了电话,说了常颖的基本情况,她的母亲重病进了城里治疗,她想要在医院附近住下方便看望有课时再回学校。中间无言,临挂前留了句好好对她,就匆匆挂了电话。再之后,我在隔壁张嬢嬢麻辣烫店里问到了前台位置缺人,张嬢嬢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这段时间总喜欢骑着她的小三轮接常颖下课。
常颖的话不多,她的门也总是紧闭的,她似乎总是在有意的回避我,不过我敢肯定她不爱聊天一定不是讨厌我,而是她每天忙忙碌碌。下课后不是去医院就是去打工,再不济闷在屋里,我跟她的交流也没增了多少。可每早我来的时候她就去上课,前台桌子上也常常会留下她放下的早饭。这栋楼隔音单薄,为了不打扰她深夜的学习,我甚至不惜将劲爆有品位的时尚动感DJ歌曲停下。
我这还没安静几天,隔壁麻辣烫店的佛教音乐闯进左邻右舍的商铺里,音乐慢悠悠的,听得个个昏昏欲睡。最要人命的是这首歌从下午一直播到夜晚。有人问张嬢嬢这放的是什么,张嬢嬢就会认真的说,这是大爱宇宙的福报,说能祈求天神让颖颖妈妈的病能好起来,说完虔诚的双手合十进行祈祷。邻居们看张嬢嬢高兴,他们也就高兴,大家心照不宣哪怕是硬着头皮听也没人敢打断她的兴致。
令人惊奇的是,就在昨天隔壁没了音乐声。真是难得的空隙,我躺店里睡了一个大好觉,这一晚我睡得很香。
而在朦胧中我听见常颖在耳畔说话,她的声音由远及近,不断萦绕在我的头顶:“打扰了,这个帮我拆一下。”
她的声音让我睡意全无,要是什么人在深夜巷口听见她说话,先拔腿跑的是谁还说不准呢。睁开眼与常颖打了照面,那双漆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见我睁眼她晃了晃手里抱着的大铁盒,细看像只老式音响。
我用手摸了一把铁盒外观,廉价的薄壳质感在指尖回弹作响,翻到音响的侧面,写着几个大字:大爱宇宙生命能量治愈长寿无疆功德千量发声音响。
“这是张嬢嬢每天放的那玩意?”我掂量了一下,音响着实有份量。可当我拆开内壳,裸露出的零件仅寥寥,比巴掌还小的驱动板旁衔接着大号的喇叭,令人意料之中的是内壳上同时粘着两块红砖,不仅如此空隙处也没放过,毫不留情的填满黄沙。
常颖沉默许久,她哪怕不懂那块巴掌小的驱动件是什么东西,也同样心知肚明。“张嬢嬢被人骗了,她现在正在德望大楼参加活动。你去报警,我去找他们算账。”她的语气明显激动,动作比手还快,从我面前抢过音响,一股脑塞进包里,头也没有回就往店外走。
当时看着她果断离去的背景叹了口气,她哪知道我王晓杰早就成了条子重点关注对象,我躲都来不及。不过,,
“你等等,等等!”我立马追了上去。因为我笃定她一定进不去大门,几天前就有警官特地来找我了解情况,这座大楼是这片风景最好的海景办公楼,高级又气派,仅仅一楼的贵宾厅就能欣赏到美丽的德望河,等时机一到他们就会去收网。嘿!这个莽撞的小姑娘单枪匹马就要进去,不知道吃了几个豹子胆,我倒欣赏这样。
随后我拉着她去到了楼地下室的小门,我晃了晃手里的卡片向她展示,故作深沉道:“你知道吗,这十里开外就只有我会撬这座大楼的电子锁。”
咔嚓一声面前的这扇小门赫然打开,迎面撞上一个身穿文化衫的男人,衣服上写着大爱宇宙四个字顿时察觉不妙。而对方见我们的突然来访,下意识的打开手中的手机。坏了,这小子想通风报信!我立马将手机夺走,随后给了对面一脚,对面摔了个趔趄。我招呼常颖向电梯上走,她很聪明看清了我的动作,利落的朝电梯口奔去。门开,男人朝我扑了过来,小样,想要撂倒我那就再回学校练练吧。我把他摁在了墙上,转过头看向电梯,电梯门正在缓缓合上,我跟常颖恰好对上了眼神。门关,楼上贵宾厅正放起了那首同款的佛经音乐。
他们的仪式,要开始了。
而这个男人正在拼命挣扎,正不断叫嚷着:“你们会得到天神的惩罚会没有福报,警察会逮捕你的!”话毕,虚掩的大门外直接闯进了两三个男人,个个拿着小手枪冲着我与他的身前。这个男人兴许没见过这种阵仗,近距离看见两三只真家伙实打实对着他的身体,立刻虚弱的瘫软在墙根,嘴里不断嚷嚷着大爱天神救我,大爱天神救我。
领头的男人示意其他二人将文化衫小哥带走后,我才放心放下双手,“哈哈王队你看他。”
“你别笑他,看破门手法就知道是你。”领头的王队收起手枪恢复正经语气,“刚刚那个女孩是你什么人,为什么要上去。”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我拖起了长音,常颖能是我什么人,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绝对没有犯罪王队,你的信任我,王队,,”我说话一向含糊,尤其是跟这个王姓条子哥说话更是要打起十分的心眼。
缓慢的佛音在此刻霎那停止,
“嬢嬢,他们都是骗子!”她的声音穿过楼梯口。我的姑奶奶呐,这个小姑娘在干什么!我快步朝楼上奔去满脑子胡思乱想,我对她了解太少了,我知道张嬢嬢喜欢她,我的举动会不会是错的,不该让她这么莽撞冲了上去。
紧接嗡的两声,我能听见那只音响摔在地上的回音。身后警察比我快进两步,我与他们几乎同时冲进贵宾厅内。厅内瞬间乱成了一团,地上洒出一片黄沙,那只音响赤裸裸的躺在其中,红色砖头也碎的不成样子。见此情形,里面太多身穿文化衫的“大爱人”了。大多数人蹲在地上不敢动弹,只有几个老人不知所措的愣在了原地。有的想逃出前门,而前门又被埋伏的警察堵住了去路,一后一前压根无法逃脱。
我与她的视线撞个满怀,随着她的转身,德望河边的风将窗边的窗帘不经意吹起,她的发丝也与之飘动漂亮极了。而有人同我一样瞥了台上一眼,而那人却死死盯着这个破坏仪式的罪魁祸首。人群中的文化衫男人冲了出来,他与她的距离只剩咫尺之间,他挥动拳头想要攻击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却被一记断子绝孙腿狠狠的踹倒在地上。话分两头手机却惨了被甩出窗外跌进了河里。情急之下,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鬼使神差下我钻进窗外抓住了手机,好消息是抓住了,坏消息是因为地球引力的缘故,我同手机落进了河里。好在我跟河边的德望老头游过冬泳,这点水压根呛不到,去年冬泳冠军溺死在这不样银笑话。
告已段落后,我跟常颖被传讯到了警局内。
王队敲着键盘问她:“那他与你是什么关系?”我习惯性抢在前面回答,“王队,我跟她就是..”
而她冷不丁的打断我的对话,说出了至今震撼我二十年的话语:“我们俩..是未婚夫妻的关系。”
“哈??”
这话犹如两只健硕的牛疯狂奔跑,最终创了我的脑袋一样陷入混乱。“我,我靠你别闹。”有些语无伦次,这是什么恶作剧吗,想要辩驳的话卡在嘴边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脑子彻底宕机。
而她呢,却顿了顿握紧了双手,一字一语的再次跟警察重复道:“这是真的。”
随后再次陷入了沉默,这个沉默氛围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持续到我正修面前这件对她而言最为贵重的物件。她的手机是老型号手机壳已经发黄,壳后还有一张钞票湿漉漉的瘫在手机上。我撬开手机的后盖,好在里面关键零件没有进水,好在进水的零件我有配材,好在我会修手机,才会让她最重要的东西不会被破坏。
那句话就当我耳朵瞎,眼睛聋了没有听见!
胡思乱想下,一顿操作后她的手机屏幕亮起的一刻,我长输了一口气。就知道我没猜错,那张她与母亲的合影就是最宝贵的东西,好在我有能力留住。
今夜,我第一次敲响她的房门,没过多久她敞开了她的房门,透过门缝的距离让我轻易就看见里面的陈设,那张简单的书桌上铺满了不少的书籍。趁此我将手机塞到她的手里,她抬起头道:“谢谢你..”
趁她还没多说什么,我头脑一热急忙堵在门前把她推进门内,匆匆说了句晚安就立刻下楼没有敢逗留。好险心脏漏了半拍,差点死在楼上。
愿她今晚睡个好觉,梦里要是能有我的身影就更好了,,哈哈开个玩笑而已。
-end-
短打,补充一点故事时间线
免责:随意
她会变成鸽子飞走的,从我们成为恋人的那天起我就知道。
有时候我会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故事里从天上掉下来的奖赏最后总要归回天上,留在人间的只剩下传说和一个写作“从此以后他们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的结尾。可我总会想那些故事之外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样,有些小报作者为了博人眼球通常会说这些不被描述的未来到最后都会变成一地鸡毛,有些童话的续写最后还是终结于他们历经艰险最后还是选择了幸福快乐的那条路,那我呢?那我该怎么才能让故事走向我想要的未来,而不是什么都没有?
我的恋人是一位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人小姐,比起一位会出来抛头露面的职业女性,她看起来更像是什么贵族女校出身的大小姐,只等着被人捡拾——都什么年代了,我还这样想?更何况实际上她的确也毕业于那所特别有名的贵族女子高中,拥有一派高贵姿态也理所当然。实际上她家世算不上好,现在和兄长一起居住在城市里,父母应当是住在乡下,我没怎么听她说过父母相关的事情,也不大了解她的过去,这些还都是我从她零星的对话里拼凑出来的。
这多奇怪?她固然是我名义上的恋人,但我竟然毫不了解她,只知道她是自己提出来要为兄长的万事屋做帮工的,偶尔接待一些客人,在不少委托中还提供过一些关键性帮助。我正是那个被她救助过的幸运儿——那时候我刚写完我的论文初稿,头昏脑胀地准备先回寮好生休息之后再向导师寻求指导,却在夜路上被袭击,等到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加贺君的万事屋内了。
她递给我一杯热茶,茶叶算不上什么特别好的品,但极大地抚慰了我的紧张情绪,而当我抬头看到她的那一刻,我就完全落入了故事的陷阱之中。
我们通常把那种东西称为命运。
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在命运来临的那一刻清晰地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当命运携洪流之势扑向你的时候通常不会有人能反抗,就好像我也是如此自愿地接受这样的故事展开的一样。
我开始追求她,说实话,比起追求她,我更像是在单纯地讨好诚君,我向他证明我的工作、我的收入、我的未来,但却始终不得其解。一定要是那种天降的神话才能得到故事里的公主殿下的青睐吗?普通人就只能见到一瞬间的虹光,却连一片碎片都得不到,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我去质问她——也请谢谢我去质问她,我被赐予了踏入神国的资格,要想打破人与天人之间的界限,仅仅只是通过软磨硬泡是没有用的,只能用火炮来打破这一切。
现在已经不是武士的时代了,我清楚地知道。她也这样认同我,她说她并不看重物质上的一切,如果只能让诚君满意,是得不到我想要的道路的。那些传统的挥刀是无法斩击神话故事的,当然也无法触及离开神话的她的世界的。
我重新开始追求她,金鱼在鱼缸中的时候往往是有意识地,它们静静地凝视着玻璃外的庞然巨物,却不觉可怖,只想也许忽视这一切就已经足够过好这一生。但如果我跳到她的面前弄湿她手中的书呢?我当然没有那么幼稚,但她从不被我找到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偶尔出现在我的书桌对面——当然,也许只是为了借用实验室的电灯,我这么告诉自己,这当然不能大意,因为她仍然没有被我留下来。
即使是在现在。
其实我一开始就已经预料到故事最后的结局,人类无法保有不属于自己的天降之物,她本就注定要变成鸽子回到她应该回到的地方。我要反抗这样的命运吗?我要交出这样的答卷吗?
我想挣脱这样的命运,但我甚至无法割开绘卷——说实话,如果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更愿意停留在原地,跟随时代变动,然后或者死在战场上,或者活着回到本土,享受英雄般的未来。
可我已经无法回到这样的故事里了,我只能在战争开始的时候花光我所有的积蓄,同诚君、以及我不曾认识的某些人一起送她前往异国的彼岸——那里会是安全的地方吗?我无法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当那艘黑色的汽轮驶离港口的时候,海面上惊动的飞鸟里,真的多了一只鸽子。
我无法得到另一条结局了,可我目睹了属于我的结局,这样已经足够。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随意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作品!!”赛文斯指着杂志上的雕塑,对友人滔滔不绝。
“我的理想、你懂吗?理想!
我的理想,‘她’一定是短发的,你知道‘微微’吧,‘微微’就是短发,因为‘微微’原本该成为我的理想的,所以我设计的时候她就是短发。
用的也是石灰石,色泽质朴,能体现她平稳坚定的内核和概念。
不过这个作者还加了一条蛇与‘她’相伴——这倒不是在我原本的理想的设想中,但是反而更完美了!我喜欢小蛇……”
诺亚找不到时机打断赛文斯,只能听她继续说这些语无伦次、缺乏逻辑的发言。
谈起雕塑的时候赛文斯偶尔让诺亚感觉恐怖。
因为诺亚眼中看到的、杂志上的那个雕塑,和赛文斯现在滔滔不绝地赞美的“理想”,完全不同。诺亚看不出它是“短发”、也看不出“带着蛇”,甚至那根本不是人物雕像。那雕塑在诺亚、在任何人眼中都只是些几何图案的集合。也许那个曲线形的部分就是赛文斯所谓的“蛇”,但是哪怕诺亚用尽想象力牵强附会,雕塑依然和赛文斯口中的一切相去甚远。
诺亚以前还努力想去理解这些艺术家的语言,最近倒是放弃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那‘微微’呢?”
“……我觉得‘她’适合中央广场,所以就给了中央广场。”说到旧作,赛文斯沉重地叹了口气,“她本来该是我的理想的。但是结果她变得太有野心。”
这些话诺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她已经习惯赛文斯说出更多奇怪的话了。
“她为了中央广场,长出了血肉。作为我的理想,她应该是石灰石的。但是中央广场风吹日晒,她怕被腐蚀,就给自己裹上了人的血肉。岩石缝隙里长出肠子,用尽全力把自己包裹起来。
她每天都在我的工作室里尖叫个不停。说要去中央广场,说要完成。
最后终于她长出了腿,红红的肉块纤维蠕动着拼成了腿,狂奔而去。”
诺亚当然见过中央广场的那个雕塑。那是一个花岗岩的人形雕塑——但是并不是短发。它是一座抽象人形雕塑,以二维平面作品来类比,那就是类似火柴人那样的人形。那雕塑上当然没有任何所谓的“血肉”。“微微”是一个线条美丽、充满活力的雕塑抽象雕塑。反正诺亚这样的外行觉得是不错的作品。
赛文斯还在说,只要诺亚不打断,赛文斯就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滔滔不绝地继续说下去。
“说实话,我还是很爱她,我更爱她了。我为她骄傲。只是她不再是我的理想型罢了……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也很好。‘微微’是个完美的雕塑。
只是不是我的理想型。
不光是‘微微’,我每一个作品一开始都是想要造出我的理想的。但是他们都长出了血肉。
‘长女’去了庙里,‘鬼’去了机场,我必须送她们去。
不过还好,今天我见到了我的理想。这真的太完美了。”
“我认识这个雕塑家。”诺亚不懂艺术,但是她有钱,人脉很广。
“真的吗!”果然赛文斯的眼睛都亮了,“你能……不、我不是想要认识她。她有社交账号吗?我只要能偷偷关注她就行了。她有那种会分享创作灵感经验的社交账号吗?只是分享自己日常的账号也可以。不如说,只有日常的更好。”
“她不经营自己的账号。”
“那真可惜……那你能帮我问问她创作的灵感吗?我太想知道它究竟是不是我的理想了。虽然这个作品从外在看已经是完美的了,但是我不知道它的内核究竟如何……究竟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
“杂志上没有介绍吗?我看这里有……”
“不不,你别说了!我不想要从作者那里直接告诉我,那是没有意义的,我不想要一个标准答案……”
诺亚翻了个白眼:“你到底要不要知道她的创作灵感?”
“……我怕,我怕它和我的理想不一样。毕竟两个人怎么可能完全互相理解呢。这是别人的作品,它内核必然不是我的理想不是吗?
所我还是不知道答案的好,这样它就能一直是我理想的样子。”
赛文斯沉默一会儿,抓着头发敲打自己的脑袋:“我该怎么办,诺亚?我好想和她聊聊!但是我不敢……如果有机会从侧面关注她那是最好的。她的日常也可以成为我解读的对象。
她怎么会没有社交账号呢!
我好想了解她!但是我不敢……”
诺亚看了看表,时间差不多了,她对赛文斯的神神叨叨兴趣不大,她要去新落成的商场剪彩了。原本她想看看赛文斯这里有什么时候她带走当作礼物的雕塑,但是目前看来没有了。
“你自己做一个‘理想’雕塑不就不用担心这种事情了吗?我走了。下次来看你的成果。”
***
艺术家有很多类型,赛文斯属于高产的那一种,她的作品又足够“俗气”,很有市场,所以诺亚很喜欢她。诺亚下一次来的时候,赛文斯确实拿出了新的成品。
“你拿去吧,快拿走吧。”赛文斯把新作塞给诺亚。赛文斯平静了很多,从前段时间刚见到所谓“理想型”的狂热中冷却了一点。
“怎么了?没有做出你的理想吗?”
“不,‘铃铛’很好。她只是尖叫着想要去看太阳了而已。
唉……但是我确实失败了,你知道我理想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平和的内核。
我的每一个作品,明明都是朝着我的理想去做的。但是每一次,她们都会长成不同的形状。我只是想要一尊安静的理想的雕塑。
我早该知道我哪怕再次尝试也只是重蹈覆辙而已。
而且单纯从外在来看,那个理想雕塑,已经很完美了。如果我想要捏一个理想的作品,那它的外在最终都会长得与那个作品一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
赛文斯坐了起来:“……如果你有那个作者的社交账号……”
“我没有。”
赛文斯又躺了下去,她瘫软在沙发里,悻悻地闭眼。
“这是她工作室的地址,我已经给你引荐过。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找她。”
诺亚放下了地址,写着地址的纸条就像是羽毛一样轻轻地飘落在茶几上,微微颤抖着。
赛文斯又坐了起来,纸条充满着奇妙的魔力,吸引着她,只是理智又拉住了她,她知道那个理想雕塑百分之百有着和她理解不同的创作内核,这不是悲观,这只是她的信念罢了。
如果人相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就要相信世界上的人无法完全的互相理解。
如果赛文斯相信每个人都是独特的,那么她就相信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我不想……”
“随你。这个新作品你打算卖多少钱。”
“我告诉你,‘铃铛’是个特别可爱的作品!她垂头的模样就像铃兰一样白洁……”讲起作品,赛文斯开始涛涛不绝起来。她很爱“铃铛”,她细细地讲述每一道刻痕的意义。讲述铃铛是怎么一直一直看着太阳尖叫。最后诺亚听懂了,铃铛是要送去南美太阳神的神庙。
诺亚与赛文斯敲定了细节。赛文斯又瘫在了沙发上,她的眼睛盯着那张纸条一动不动。
“我后来……去读了杂志的采访,目前看来……我们的理解并没有相差很多……虽然,虽然我知道如果继续深究下去,她就不可能是我理想中的样子了。”
“……也许,我们的理解,也没有差很多。”
“你自己决定吧。”
***
赛文斯跟着苏西往地下室走去。苏西见到她就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这是当然的,没有一个创作者能抵挡“你的作品是我的理想”这种程度的夸奖,何况那出自于一个颇有名望的前辈。苏西用几乎恳切地目光看着赛文斯。
赛文斯强行压制着内心的激动,生怕自己把对方吓跑了。
她们一路往下走,停在厚重的保险柜门前。
赛文斯的作品价值百万,但是她也没有使用这种银行金库一般的保险柜门来存放作品——也许她也应该建一个。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要把她放在地下室。你见到她就会明白了。”
那巨大的保险柜门程序繁琐,苏西输入了第一个密码,拿出了第二把钥匙,打开第三个暗扣。
赛文斯的心脏随着卡塔卡塔的声音跳动着……
然后,赛文斯一下就明白了苏西的意思。
空旷的房间中,她的理想——如同赛文斯过往的每一个作品一样——尖叫着长出血肉。
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求知,笑语
第一次遇到诗人的景象极其滑稽。那天我进城去打猎(就是在各个废墟里面搜刮物资),刚刚逃脱螃蟹(我们对智能机械的简称)的追杀,躲在一块公交站牌后面喘气,就听到背后响起人声。
“嗨,愿意听我唱首歌吗?”
我原地弹起三尺高,转过身去,看到一个人……不,简直看到了一个杂货铺:一边肩上挂着几乎拖到地的收纳袋,连同衣服裤子上的九九八十一个口袋里放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玩意,我认出螺丝刀套装、耳机、铅笔、胡椒盐、口琴;同一个肩头上还有一条带子,斜挎到另一边的腰间,下面挂着,呃,仔细辨认的话还是能看出来,那堆光污染风格配色的破烂其实是一把吉他。
这一切都太过诡异,以至于我非常失礼地戳了一下他的胸口——真实的布料和骨骼触感。我的手比躲螃蟹还要迅速地缩回来,心里大叫:这踏马的居然不是全息投影!
诗人可能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表现得云淡风轻:“哈哈,还没自我介绍,如你所见,如假包换,我是个活人,主业是修理工,副业是吉他手。”
说着他在吉他弦上随手一扫,横七竖八的音色蹦跳着冲出来。
我小小的脑袋装满了大大的问号,看着这个和外星人一样的吉他手,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打招呼方式:“你想要什么?”
他顿时露出一个闪亮的笑容:“我想要你听我唱一首歌。”
这太不常规:在我们这些流亡者中,从来都是你想要什么,你能给我什么,我们达成合议就交换,达不成就各自走人。想要我听他唱歌?这也能算是交换吗?
不知道如何应对时,我又滑向了那句说过千百遍的话:“那你能给我什么?”
“意思是你同意了?”诗人再次不按常理出牌。“我能给你什么……”他在那堆口袋里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块木头,“这个怎么样?巴西木,有水就能活,很好养的。”
我很想问他有没有实用一点的,最后还是摁住了自己的舌头,毕竟我其实什么也没给他。
他看出我态度犹豫,立刻巧妙又坚决地把那块光秃秃的圆木塞到我手里,然后清清嗓子,摆开架势,唱了一首听起来甜得发腻的情歌——我听到好几次“love”这个字眼。曲毕,他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久久没动,直到我终于反应过来,象征性地拍了几下手,他才鞠躬行礼,右手划出的圆弧足有包山吞海之势。
太尴尬了,我恨不得原地消失。但是诗人不愧是诗人,仍然风度翩翩:“感谢!能有听众真是太好了。我身上这些东西确实还要用,只能送你这个了。”他指指我怀里那截木头——刚刚为了鼓掌,我把它揣到了右手臂弯里,就像怀抱婴儿的姿势。
“这真能活吗?”我问。
“当然。不如这样,我们做个约定吧,它发芽的那天,你到城里来一次,我再送你点别的。今天实在是仓促,不好意思。”
我心里吐槽:要是这个东西是死的,我难道就再也不来了?
这话当然也没有说出口。我们友好地告别后,我又在城里待了一阵,接近天黑时才回到城外的据点。
狗狗们围过来,我一件件取出包裹里的物资,最后目光还是落在那截巴西木上。丢了它?还是像诗人说的那样养起来?
这时我才意识到,这次无厘头的相遇似乎唤醒了一点点我作为文明人的精神追求。犹豫只能说明我心里其实是愿意留下它的——好吧,我一向是个遵从内心指引的人。
我找到一个塑料盒盖子,浅浅地倒一层水在里面,把木头放了进去。
是的,这个据点除了我没有别的人类,只有三条狗(分别叫大狗、二狗和小狗),位置离河不远,水倒是不难获取,可能这也是我愿意养一截木头的原因。
很多天如往常一样过去,只多了一件事:我时不时会看看那截木头,给它换水。它不动如山,毫无发芽的迹象,虽然也不腐朽。我一度怀疑那是某种仿生材料,想要抠一块下来检查,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担心它破口之后会坏、会死。
终于在过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发现木头的一侧出现了叶芽。真是新鲜得让人叹息的绿色啊,我想。同时我还想到,有几天没去城里了。
我必须承认,这趟旅途目的不纯,因为我再次光顾了上回遇到诗人的那个公交车站。按理来说,物资不会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刷新,所以我们这些流亡者的经验都是不走重复的路。好在诗人没有让我失望:仍然是在那个站牌背后,他独自调着弦。
我试图打招呼,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学着他清了清嗓子。他抬头看到我,似乎很惊讶,以至于半天说不出话来。
“嗯……那个巴西木,它发芽了。”我没想到居然是要我先说话。
“噢。”看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应该是不认识我了。也是,萍水相逢而已,唱歌的人本来也不可能记得他的每个听众。
道理我明白,但心里还是会有点不爽,于是语气也硬了一点:“你不是说要送我点别的吗?”
他有点夸张地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对对,是这样。其实我很早就准备好了,就是有点忘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口袋里掏掏掏,掏出一个罐子:“这个。”
我看了一眼,差点晕过去。罐子上写着三个字:缓释肥。
诗人看到我的眼神,不解地问:“难道你不种地吗?”
我无言了。谁种地用这个啊!
但我还是收下了。好吧,都说了,我是个遵从本心的人。
这次诗人没有主动给我唱歌,我猜是因为他的吉他坏了,调了很久也没有调好。我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你一直都待在城里吗?”
“是啊。”他理所当然。
“那你——呃,你吃什么、住哪呢?”
“这个嘛,我自有办法。”
“为什么不出去?”
“因为……因为我有必须完成的事情。”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突然变得很严肃,之前那股轻佻浮夸之气消失无踪。我心里好奇,但也没有追问,好像已经预感到即便问了他也只会开个玩笑搪塞过去。
那罐缓释肥后来还是被我用上了。大概又养了两个月,巴西木生根之后,我把它栽到了土里。它长得很快,说不定我确实有点种植天赋。那些叶子油亮,边缘带着随机的美妙卷曲,我开始觉得如果能终老于这样一棵树下,人生也算美满。唯一一点小小的遗憾是,它似乎很难分出新枝,最初的两个芽点发出的枝条越长越大,甚至都长出了花序,但也始终只有两枝而已。
在它开花的那一天——很久之后的一天,久到我已经记不清日子——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公交车站。这一次我没有再遇到诗人,大概是因为上次没有约好。
然而当我回到据点时,却看到他坐在门口的那棵树下,大狗和二狗对着他狂吠不止。我冲过去把狗安抚下来,然后立即明白为什么他们如此激动:诗人的身上传来浓重的血腥味。
我想把他抬起来,却被他拒绝了。他问:“能听我说说话吗?”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非常俗套的故事:他的爱人在多年前的机械暴乱中死去了,他仍然活着,只是为了能够亲手复仇。终于在昨天,他完成了夙愿,但也受了重伤。
我知道肯定救不了他,于是提出要不要把他的琴修好。他笑起来:“你们真的很像。”
我反应过来:“所以你是因为这个,才要给我唱歌的?”
“不然呢?我像那种随便的人吗?”
我撇撇嘴:“很像。”
“杀死一台机器可是很麻烦的,要做的准备工作很多,哪有那么清闲,见到个人就唱首歌?”
“那我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怎么还在那里?”
他闭上眼睛,很愉快地说:“因为我觉得你说不定会回来。我那时候其实还没有下定决心,你知道吧,事情都需要一个契机。我第一次见到你之后就在想,我们能再见一次的概率简直就像奇迹一样,如果这个奇迹都能发生,那台机器应该也不是杀不死的。不过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又来了。我当时……认错人了。”
我的胸口涌起一阵酸涩的情绪:“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回去,你就不会去找死了。”
“人终有一死。”他颇不同意,“而且其实我早就应该死了,那时候如果死的是我,这世上痛苦的总量会少很多。我现在死得其所。”
后来他果然死了。临死前他说:“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
我难过得快说不出话了:“你闭嘴吧,第一天我就发现了,那个肥料罐有问题。”
他笑得颤抖,胸腔发出可怕的声音。他说:“对不起,没有提前告诉你。作为回报,我的一切财产都归你了,不过尸体要赶快处理掉,我不想发烂发臭。”
他停了一下,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因为疼痛,然后补道:“至少不想在你的面前。”
我说:“你又认错人了。”
他摇摇头,没再说话。
我把他埋在在那棵巴西木下面,它正在开花,香气浓郁。曾经长出的两根新枝已经很粗了,我在上面刻了两行字:
为了杀死机器而活着和死去的人
让人不再像机器一样活着的人
(复健太难了……流泪……一定不要停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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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在透明的水杯之内,散出七彩微光。伊桑尼亚端着水杯站在酒馆的露台之上,眼看着两个略有些眼熟的人类和精灵在人群中穿梭而行,那人的一头红发很明显。
今天早上,他们几个人按照商定的计划在不同时刻离开方特家,各自去不同的地方进行调查,并约定中午在他此时所在的这个酒馆——瑞拉格酒馆见面。
“看到他们了吗?”他身后的桌上被放下四杯麦酒。
“嗯,某人的红发很明显。”
整个奥林镇的中心乃是一个圆形广场,广场的中心有一座白色的石制喷泉,水帘从空中飞落,落于水面,水花微翻,层层彩虹映照在水面之上,形成完满的圆环。
城镇大致分为四个区域,围绕圆形广场分布,西侧是贸易区,东侧是行政和教堂区,南侧是居住区,至于北侧……是大片大片满是青色的农作物,待到成熟之时,所得的收获便会被人收到仓库里,给镇里人留一部分,给圣城送去一部分,最后剩的部分便被卖去其他的城市。
而作为他们见面地点的瑞拉格酒馆,就在圆形广场的西方。
基于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行政与教堂区并没有人主动想去探查,而且他们也认为没有什么理由会让那些人带着巫妖的权杖去接近教堂,常理来说不可能,剩下谁去什么区域则是按照个人兴趣来了。
“所以谁要去那里?”伊桑尼亚看着在场的其他人。
迪亚特已经出发前往行政和教堂区办事,顺便看看会不会找到关于那队人的线索。在事情处理结束之后,他就会如同计划一样,出发前往圣城,若无别事。
“这里!”维克多和格里菲尔的手指同时放在摊开的地图上,而且指的是同一个区域——贸易区。
“……”伊桑尼亚与杜卡特同时看了看对方,点点头,而后一起向另外两人讲到,“好,那你们两个去贸易区,我们去居民区。”
“诶?”被分配的两个人同时看向伊桑尼亚和杜卡特,“为什么?”
“你们都想去贸易区。”伊桑尼亚点点头,同意杜卡特说的话。
“好吧。”虽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维克多与格里菲尔都没有反对这个决定。
“你们怎么比我们还快?”
维克多和格里菲尔推开酒馆的门,在老板的指引下沿楼梯而上,在二层走廊的尽头露台找到正等着他们的杜卡特和伊桑尼亚两人。
“居民区需要注意的事情不多,而且路程也比你们要近。”伊桑尼亚给两人的面前各自放上一杯麦酒,而后便默不作声,一副‘等听’的样子。
贸易区距离居民区有一段距离……
维克多一边喝着手边的麦酒,一边讲述他们的所见所闻,格里菲尔坐在旁边静听,在某些时刻插言进行补充。
在迪肯的引领下,两个人先绕行到瑞拉格的前面,然后从瑞拉格旁边的小巷子走入名义上的贸易区。眼前的建筑将空间压缩,不多的天光顺着建筑间的部分落下,让并不宽的小巷不至于漆黑一片。
密密麻麻的店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充斥于空气中,店铺前大部分镶嵌着装设玻璃的橱窗,展示店内的商品。
“这城镇的物品上看去还不错……”格里菲尔停在橱窗前看向里面,橱窗用窄窄的木头做框,嵌着透明的玻璃,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摆在玻璃后面的角落,盒子呈打开状态,里面装着一枚由彩色玻璃拼成的小枚徽章,徽章的样子看不太清。
“是吗?”维克多兴趣缺缺地看着周围,似乎对另一侧的烤面包更感兴趣。
“…………”格里菲尔看着维克多,摇了摇头,走向另一处地方,那里的招牌上刻着装满货物的大篷车。而在店铺前面堆满了货物,大部分都是些日常用到的篮子、木板、绳子和水桶等等。
“这是什么……?”就在格里菲尔刚想离开这件铺子的时候,突然被身后的维克多拉住了衣服。
“什么让你大惊小怪的?”顺着维克多的手看过去,格里菲尔看到了一个三角形带分叉和把手的铁架子,铁架子上连接着两个圆形的轮子,而铁架子的中间位置有一个三角形的软垫,他还看到轮子之间有一条铁质的链条相连。
这是什么……他看着铁架子上的锈迹斑斑,还有被腐蚀出来的坑坑洼洼,认真想了一阵,却没有想出来是什么。
“也许是什么上古科技……我们还不知道的技术。”格里菲尔很肯定的点头,经过仔细搜索,他不得不承认在他的脑海中并不存在这种东西。
“两位想买点什么?”他们站在门前讨论的身影,早已被杂货铺的老板注意到,老板笑脸相迎,双手不那么夸张的搓了搓。
“额……”维克多显然略显尴尬,他挠了挠头,看向格里菲尔。
“有绳子和火把吗?”格里菲尔即答。
“当然有,你们要多少?”
“五根绳子,五个火把。”
“……”老板听到这个数字,稍稍一愣,随即恢复了正常,“好,三个金币。”
他转瞬即逝的表情并没有逃过格里菲尔的眼睛,只见精灵掏出了五个金币,将其中三个交到老板的手上,“给。”
老板看了看另外两个金币,转身去屋里拿来了五根绳子和五个火把。
“交给他吧。”格里菲尔指了指站在身边的维克多。
“诶?怎么就给我……”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的维克多,抱着怀里的火把和绳子一头雾水。
“看老板你的神情,好像对这些绳子和火把的数量有点熟悉啊?”格里菲尔笑眯眯的问着,同时把玩着躺在手心的金币。
“嗨,告诉你也无妨,前几天也有两个人来买了跟你们数量一样的绳子和火把。”老板倒是坦诚,“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满满一大马车。”
除了刚刚讲的那些,还有蜡烛、粮食、水、烛架,还有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老板给了好长一段物品名单。
“他们自己的马车吗?”
“不是,我将店里的马车借他们,在他们用过了以后,又给我送了回来。”老板笑了笑,“当然,还给了一些额外的小费。”
“那你知道他们将那些货物送到什么地方去了吗?”
“不知道,我没跟着去……”老板摸着自己的下巴,“不过回来的时候轮胎上有黄色的木漆,你要是想知道,可以找找看?”
“明白了,谢谢老板。”格里菲尔的眼睛在老板的身上转了几圈,又在店铺里转了几圈,最后将手中的两枚金币放在老板手里,“小费。”
“多谢惠顾!”老板的脸上像是开了一朵灿烂的花,大声喊着,目送格里菲尔和维克多的离开。
继续向前前行,两个人还看到了特别大的一片区域,人与人之间擦肩摩踵,而在人群的两侧,是一个又一个摊位,一辆又一辆摆满了瓜果蔬菜、不同肉类,叫卖声交杂在一处……
“快来看啊,快来看啊,新鲜的鹿肉……”
“这边有新鲜的蔬菜,来买哟!”
“伊桑尼亚大概会乐意来这里看看的。”维克多在一个摊位上拿起一个小小的,黑色的果实看了看,果实只有他指尖大小。他丢了一颗在嘴里尝了尝,酸酸甜甜的,感觉还不错。
“你在吃什么?”
“黑星星。”维克多将这小小的果实同家乡的那种果实对应上了,口感稍微有些差别,但味道没差别。
“黑星星?”格里菲尔有些困惑的拿起了那种小果实看了看,又尝了尝,“感觉还不错,买一些回去吧。”
“谢谢惠顾!”一旁的摊位老板在给另一位客人结账之后,手脚利落地将两人挑好的小果实装袋包好,并且收了对应的金币。
“黑星星?哦……黑星星。”杜卡特听到这个名字略显疑惑,随后便想起了什么似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维克多歪头看了看杜卡特,张了张嘴,最后也没讲什么其他的,只是从包里掏出了那包包好的黑星星。
“尝尝吧。”格里菲尔将包装打开,露出成堆的黑色小果实,果实就如他们所说,个个犹如手指尖般大小,散落在包装上似是散落在天幕上的星星。
“这是龙葵。”伊桑尼亚放下手中的杯子,拿起一棵丢进嘴里,“还不错。”
“龙葵……是这个植物的系统名字,被学术会记录在案。”他继续补充道。
“我们的情况就是这样了,你们那边有什么发现吗?”维克多不打算在这种小水果上继续纠缠,话锋转向去居民区的两人。
“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伊桑尼亚看了看杜卡特,对方只是沉默无语。
离开方特家,伊桑尼亚和杜卡特慢悠悠向南走去,几条主干道贯穿这个区域,无数分支小巷从主干道延伸而出,房屋节次鳞比排列在道路周围,一条条绳索系在两栋房屋之间,上面的衣物如旗帜一般随风摇摆。
路上的行人有的不急不忙向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有的脚下如风,快步从他们两人身边跑过,还有的头顶着篮筐走入家门,里面似乎是摆着可口的水果。
这里还真是平静……
伊桑尼亚感受着风中的味道,是香甜的葡萄干面包。
“小心!”
惊慌的提醒声撕破了这层在空气中存在的安静,吱嘎嘎的尖刺声同时在他们的身边响起。
两人同时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巨大的柜子用绳子在空中吊着,歪歪扭扭的滑轮摇摇晃晃,不堪重负。而在柜子的下方,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正笑着跑向自己的妈妈。
“啪嚓”一声,载着滑轮的支架突然断裂,柜子直直向小女孩砸了过去。周围的人大多惊叫且慌乱,不过更多的人则是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咚!”柜子砸落地面,声音顺着空气传出去好远,烟尘飞起。
“索菲亚!”小女孩的妈妈快步跑向柜子的掉落地点,“索菲亚!!”
“妈妈!”烟尘中传出了小女孩的哭声,而后一个不太高的身影从还未消散的尘埃中走出,怀里抱着那名白衣服的小女孩。
“谢谢你!这位……”小女孩的妈妈看到索菲亚被一名穿着皮甲的矮人抱着送出来,赶紧跑过去接过了自己的孩子,向对方道谢。
杜卡特摆了摆手,“快看看她的情况,不用道谢。”
“谢谢,谢谢。”小女孩的妈妈蹲下,将小女孩放到地上,擦了擦女儿脸上的眼泪,同时仔仔细细检查了一圈,没有任何的伤痕,“不哭,不哭,妈妈在这。”
“……”救了小女孩出来的矮人还想再观察观察母女俩的情况,却听到一旁突然传来压着气音的喊声,“杜…卡…特!快来帮忙!”
“!”杜卡特被这声突然的大喊惊醒,赶紧向身后的大柜子跑去。
刚刚在柜子掉下来的瞬间,他跟伊桑尼亚几乎是同时行动,他将小女孩带离会被衣柜砸到的范围,送去给小女孩的妈妈,而伊桑尼亚则用双手接住压下来的柜子,不让它倒下。但柜子很沉重,以他的力气也只能维持柜子保持原地不动,而无法再推开分毫,急需其他人的帮忙。
好在柜子的所在位置距离杜卡特并不远,在伊桑尼亚支撑的力气全部流失之前,杜卡特成功赶到,将柜子推正,不再倒向某一边。
搬运柜子的工人此时也赶到附近,拼命向他们道歉和感谢。
“最近家里在粉刷墙壁,大事小事不断,这次真的是太感谢了。”房屋的主人也赶了过来,向两人道谢。
“请小心一些。”伊桑尼亚摆了摆手,请主人家不用在意,“前两天也发生其他事情了吗?”
“是的。”主人家点点头,“石灰沙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送到,粉刷墙壁的染料被碰倒,木头梁架突然断裂……”她说了一些事情,听上去都是些损害不那么多的事情,只是很多事情都堆到了一起。
“原来如此,那请加油。”两个人向主人家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向前走,去探查居民区的其他地方。
“染料被碰到?”格里菲尔注意到这个细节,将自己的目光从酒杯上的图案移开,“那位主人讲了是什么颜色的染料吗?”
“黄色的。”一直沉默的杜卡特回答了这个问题,并且提出了新的问题,看向格里菲尔,“这跟你们在杂货店老板那里得到的线索一致。”
“就是这里。”若有所思的格里菲尔点点头,“车轮沾着黄色的染料,虽然不能完全确定,但至少是个方向。”
他喝了一口酒,缓一口气继续说着,“等下我们就沿着这条线去找,至少从他们买的东西来看,他们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走吧!”维克多将手中酒杯置于桌上,沉沉地打了一个酒嗝。
自酒馆离开后,几个人先绕行去杂货店,据伊桑尼亚的说法是他有些线索要看——再次给杂货店老板一枚金币之后,他见到那辆送货的车,仔仔细细地看过车轴上挂着的车轮,约有四寸宽,用很结实的木头打造。
看过车轮之后,他还想老板询问那些人所购买货物的重量,得到准确数据后点点头,并向老板表示感谢。
“走吧,我们去找人。”他并没有等其他人的同意,便径直离开杂货店,向居民区而去。
二次轻车熟路,他们很快便来到那个柜子掉落的所在地。经过一番仔细寻找与观察,伊桑尼亚在一处打扫得很干净的土地浅层找到一些渗入土层的漆料,是黄色的。
“黄色的木漆,那辆车经过的地点很可能就是这里。”虽然是猜测的话语,但他很肯定。
“是的。”其他人点点头,在伊桑尼亚寻找黄色木漆的同时,他们也向其他居民进行了打听,确认最近这段时间,只有这一块地方被洒过黄色木漆漆料。
接下来的时间过得异常漫长,因已经过去两三天的时间,地上的痕迹几乎找寻不到,庆幸的是——天未下雨。
“在这里,”伊桑尼亚在花费近一个水时钟的格子后,终于在一处没那么多人经过的路面上发现他正在寻找的车轮印,四寸宽。
循着隐隐约约的车轮印前行,车轮印带着他们来到一座看上去破烂不堪的仓库前,这栋两层的建筑静静立在地面上。仓库的墙壁用普通的木板搭成,有些木头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腐朽断裂,四壁的窗户均被木板条封死,看不到内部是什么情况。转过一圈,他们没有找到除了大门外的其他入口。
伊桑尼亚刚刚把手伸到门把手的旁边,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对劲,门在风的作用下轻轻晃动。
“……”略一迟疑,他闪身站在门轴一侧,反手慢慢拉开门,听了听里面的动静,然后才探头看向里面。仓库里面大部分是空的,只在西北角堆着一些装着食物、水袋、麻绳和其他补给品的箱子,还有一些空着的笼子,里面残留的毛发来看,曾经有几只羊和几只兔子被关在里面。
一扇活板门藏在它们组成的障碍物后面,拉开活板门未带起一丝尘土。
沿着活板门下方的石梯而下,几个人来到一间有着青石板砌成围墙的地下室,地面由灰色的长条石铺成。墙上装着黑色铸铁雕花的烛台,有很多棕色的锈痕覆盖在铸铁表面,上面的蜡烛安静燃烧,烛光另几个人足以看清这里的情景。
转头看向地面的几个人先看到以血液作为颜料画成的法阵,此时已变为黑色,几只宰杀后被放空体内鲜血的羊和兔子的尸体随意被丢在法阵之中,地上却没有很多血液残留。还有四具干瘪的尸体被羊和兔子围在中间,两个黑头发、一个金色头发,还有一个蓝色头发。勉强能辨认出的特征符合迪肯的描述——是肯特、拉特、卡尔所和阿雷斯,他们的脖子上都被割开一道长且宽的口子,伤口处的血液开始干涸。
法阵周围,就如同墓穴中一样,烧着焰色为黑色的蜡烛,一共六根,将圆形的法阵外围平均分为六等分。
“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巫妖法杖!他们走了,离开了!”格里菲尔锤着墙壁,手上的肌肉在力的作用下变得红肿。
“别灰心。”杜卡特拍了拍他的肩膀。
带着并不多的收获,格里菲尔沉默地跟在其他人的身后,他在思考衍生出来的一个问题:巫妖法杖大概率被冒险小队剩下的那人——芙力朵带走了,带到什么地方去了?
“啊!!!”突然传来的惊叫声迅速传遍整个奥林镇,而几个人也很快辨别出声音的源头,来自奥林镇的圆形中心广场,再不耽搁,他们拔腿向广场赶去。
广场的水池已然停止喷水,一名身着黑袍的人手拿一柄木头做的黑色法杖飘在空中,法杖的顶端是长有黑色羊角的山羊骷髅头,头部两个凹陷的窟窿中放着碧绿的光芒。
沙克塔拉…沙克塔拉…
阿多尔克抹迪凯……
黑袍人沙哑的声音传进每个人耳中,几秒前还在惊叫逃跑的人变得很安静,齐齐向黑袍人所在的地点走去,脚步缓慢,神情恍惚。人群越聚越多,形成厚实的人墙,所有的人都抬头看向那柄羊头法杖,张开嘴巴,双目无神。
“快打断他的法术!”格里菲尔向身边的其他人喊着,他们几个人是仅存的、未受到黑袍人咒语影响的存在。
……未图拉斯科克!
随着黑袍人的一声大喊,黑色的光芒以法杖为中心向外扩张,包住喷泉、包住四周的人墙,包住正跑向黑袍人的格里菲尔等人。最后,这光芒将整个奥林镇全包裹在其中。
……………………
飞着飞着,格里菲尔突然发现自己的背后空空,什么也没有。就在他错愕之时,他的身体开始向下坠去。
怎么回事?我的翅膀呢?
他并未来得及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便被无数只爬上他身体的手臂——人的手臂拉入一个黑洞中。
……………………
杜卡特被一阵脚步声惊醒,他伸手抓住枕边的匕首。脚步声来到他所在的房间门前,随即门被一下又一下撞得晃动不止,随时都可能会倒下。
再见!
他背起床边的背包,推开窗户跳出,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掉落在一张大网中。
怎……?
连问问题的时间都没有,无数只手臂便把他拉入黑暗中。
……………………
维克多手握紧自己的巨斧,冲向正向自己冲锋的敌人,双方的对撞在一起,敌人倒着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而他自己也并不好过,在晕过去之前,他看到自己的身体上爬满了黑色的手臂。
……………………
人的叫喊声,水流的哗啦声,树木被炙热的火焰吞噬,所发出的噼啪声。
空气中的热浪拍打着伊桑尼亚的脸庞,他还在拼命将水泼向不断肆虐的火舌,却发现都是徒劳。
燃烧的巨木轰然倒塌,嘎嘎嘎嘎,木头与木头之间的摩擦声在伊桑尼亚的背后作响,正正砸向他所在的地方。
黑色手臂伴随火焰带来的剧痛,一并将他吞没。
糟了!晚到一步!
一点光亮在黑暗笼罩的范围内穿梭,快速移向格里菲尔等人倒下的地方,停下,检查。
失去意识了,不过还有希望,试试吧。
光亮将手中的木牌一一放在四人的手中。温柔的白色光芒将四人的身体覆盖,阻绝黑暗,伴随着祈祷。
醒醒!你们还有希望!
迪亚特的声音近乎同时在伊桑尼亚等人的心中响起,一阵柔和的光芒将他们从无尽的黑暗拽了出来。
睁眼,几个人同时看到正在祈祷的迪亚特,他向几人笑了笑,同时停下念诵。
“既然醒了,那就请来帮忙吧。”他从怀中掏出了圣徽,上面刻着至高神的标识——一只飞翔的鸽子。
万众之上的至高之神,
求祢赐予力量,驱散这黑暗,拯救众生。
祢忠诚的仆人向祢祈求,请给予祢的恩赐!
………
……………
他的话语并不多,一次又一次重复口中的祷词。
“……”
黑袍人注意到他的动作,直接用法杖指向他的这个方向,黑暗中传来“哒哒哒”缓慢的脚步声,听上去更像越来越近的雨点落地之音。
“保护迪亚特!”维克多抓牢从背后摘下的斧子,他没有离开其他人太远,只将靠近的僵尸清除出安全范围。
“别出光线范围。”格里菲尔召唤出几个明亮的光球,三不在四周,在这黑暗中形成一盏明灯,极为显眼。
“他们太多了。”诚如杜卡特所言,僵尸们铺天盖地向他们围拢过来,一层又一层,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伤亡,也不在意疼痛,就如潮水般向他们涌来。
纵然如此,他们还是尽量在不造成致命伤害的情况下打晕那些僵尸,只是…这并不那么容易。
“嗖!”空气中悄然闪过一丝不那么引人注意的黑色丝线,丝线直接扎进迪亚特的心脏处,便消逝于空气中。他雪白的亚麻衫上渗出红色的血液,高举圣徽的那只手也同时垂下,人也倒在地上。
距离他最近的伊桑尼亚快步跑到他的身旁查看,“迪亚特!迪亚特!”
“还没死,”迪亚特摆了摆手,“仪式要继续,还需要继续念祷词。”他将圣徽慢慢塞到伊桑尼亚手里,不言自明。
“可……”
“按照我的词就可以,跟着我念……”迪亚特一句一句地让伊桑尼亚跟着自己复诵,虽不明白,但伊桑尼亚照做了。
他跟着迪亚特的声音复诵直到声音重合,手中圣徽的光芒重新亮起、扩散,驱散黑暗。
笼罩着小镇的黑暗被光明那个驱散,黑袍人失去了对僵尸的控制,那些僵尸都愣在原地,傻傻站着,不再攻击伊桑尼亚等人。
沙克塔拉……
黑袍人的声音再次出现,羊头法杖的凹陷处——绿光又一次亮起。
但是——
黑袍人可以成功一次,却无法成功第二次,杜卡特绕到喷泉的后面,爬上喷泉,踩着喷泉的顶端作为踏板,向上高高跃起,猛力从黑袍人手中将巫妖法杖抢在手中,落地时翻了几个滚,起身后立即向伊桑尼亚等人的方向跑去。
黑袍人在他的身后追赶,迎面却撞上一颗飞来的火球。红色的球体爆发出滚烫且足以灼伤皮肤的热量,黑袍人被整个裹入火球之中,衣服被烧成灰烬,皮肤被烤焦,人肉被灼烧的味道飘散在空气中,令人作呕,焦黑的躯体摔落在地,登时四分五裂。
杜卡特被身后的热浪掀飞,直接落在维克多的脚下,对方的斧起刃落,巫妖法杖断成两半。
呼呼呼……
在场的几人重重喘着粗气,坐在地上不想起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而迪亚特早已闭上双眼。周围的僵尸晃了几晃,纷纷倒地,砸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并没有战胜坏人的庆功宴,也没有拯救了小镇居民后的欢呼。在教堂中幸存下来的神职人员和少部分居民匆匆赶来,将迪亚特救起,并且对整件事进行善后——救助陷入昏迷的居民,清点被杀掉的镇民们尸体。
次日,从昏迷中恢复意识的村民由幸存者口中得知是——迪亚特、格里菲尔、杜卡特、维克多和伊桑尼亚解决了这件巫妖法杖引起的事件。
该如何对待他们几个,却发生了分歧:一部分人要求解决他们为死者偿命,但被另一部分人拦住,认为他们是救了小镇的恩人,还剩下一部分则在观望。一时之间,几方僵持不下。
而这个风暴的中心,解决了这件事的那些人则在小镇消失了——格里菲尔与杜卡特带着损坏的巫师法杖在事件当晚就离开了小镇;维克多在酒馆睡了一夜,第二天在酒馆老板的掩护下,通过隐藏在酒馆下面的地道,从暴怒的镇民眼皮下溜走。
伊桑尼亚则护送受了重伤的迪亚特,驾着马车赶往圣城,希望可以通过那里的治疗保住这位老神父的命。
不大不小的奥林镇事件就这么落下帷幕,进入某位历史记录者的卷宗之内。舞台上的人回归幕后,各自出发,前往下一段旅程。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本文为世界计划东云姐弟骨同人
从小到大,常有人说,我和彰人是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
我不否认这点。刚回归雪平老师的画室时,那里多了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老实说那时我的心里很忐忑,作为一个一度放弃画画又满身灰尘地把它拾起的人,一个软弱脱逃的胆小鬼,一个无论怎么努力都只能原地踏步的庸才。日常交谈间免不了闲言碎语,洗手间的转角处,最让人内心不安的地方,我站在窗外阳光的投影下听着他们的话,听着他们说大画家的女儿是如何拥有任性随意的特权,厌倦了就离开画室,心血来潮了就回来画画,不需要对抗家人的勇气,不需要赌上一切的决心,也有人会站在背后帮忙托底,只要什么时候想继续这场画画的游戏,就会有资源回到身边。
那时的我满心满眼都是对那个大画家的怨恨,我还记得自己被掐红的手心,咬得紧紧的嘴唇,看见二叶的前一秒马上要滑落脸颊的泪水。
我们确实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一个厉害得让人心烦的父亲和非常爱我们的母亲,我想彰人也是这么想的。我把脸颊埋进枕头,明明都在这条路上痛苦地前行着,不过是因为痛苦的境遇不同,就能对着一个毫不了解的背影说出那样的话。你懂什么,你又懂什么,我控制着要这样喊的冲动,正因为我也不够了解他们,我才不能跟他们做一样的事情。
偶尔我也会想,彰人在下定决心要走上音乐的道路时,又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他不像我一样,光源与投影相生,因为和那个摆脱不掉的人选择了同一条道路,从此只能走在他的阴影下,大概会轻松一些吧。
可我总是看到他眼眶红红的样子。我知道,他不是一个生来就不爱哭的家伙,虽然他总是在被我抓住的时候说这点小伤根本无所谓,可心里的伤痕却不能靠涂药恢复。他不想把眼泪给别人看,所以总是用力地擦自己的眼眶。真是的,就不能对自己的皮肉好一点吗?受伤也不在乎,淋湿也不在乎,把皮肤擦得红红的也不在乎,我这样赌气地想着,他是不知道痛吗?童年无忧无虑的快乐总是会让人在清醒时才发现来不及,在他还是一颗小橘子的时候,又是因为什么才能在仅仅一次的失败中感受到空虚呢?
”我没有可以拼上觉悟去做的东西。“
他这么说。
那我呢,我有可以拼上觉悟去做的东西吗?
我看向手里捏着的画笔。不知道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那时我却总是回想起来。我笑着劝他不用那么认真也可以开始尝试一件事情,却一遍遍在心里问自己,画画是我愿意拼上觉悟去做的事情吗?看着他向前奔跑的身影逐渐坚定,我总是害怕自己对他的担心只是想掩盖自己多余的软弱。我想开口问他,你在街头唱歌,开心吗?可每次看见他一脸疲惫与怒火,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只知道他在隔着一面墙的房间里一直唱到声嘶力竭,少看不起人了,少看不起人了,他这样说。
我们早早地看见了足以为之付出一生的壮丽景色,却被困在玻璃做的心愿瓶里,无论从哪个方向敲打都无法破壁。因为外面的世界很危险,求索的道路很艰辛,所以只要看着就好了,你还有很多更轻松的路可以走,那个把我关在里面的人总是这么说。你的才能太脆弱,在这片世界里没有活下去的能力。少看不起人了,我的内心回响着,我确实也说出口了。
“那彰人呢,你又是怎么看他的?”
“随他去做他喜欢的事情就好。”
假如他也和我一样,没有你们所谓的,在那个世界活下去的才能呢?
“是吗,抱歉,我不太清楚。”
抱歉,我不太清楚。
操控瓶子里的天气很简单,简单到也许只是几句话的事情。没有人知道瓶子里的温度是怎样的,除非捧在手心,贴在脸颊上,用体温去细细地感受。
我靠在墙边上,静静地坐下,听那有些模糊的声音。
我知道的,你不是只想随便地开始试一试而已,虽然我是这么说的。街道里的大家都是好人,你总是对妈妈这么说,可我明白,因为有爱莉的事所以明白,即使是好人也不一定不会让他人感到痛苦。你不是因为新鲜所以想去随便唱唱的小子,就算你还有退路,就算你这辈子还可以做很多事……可你不会给自己第二个选择了。
为什么我会知道?好像那些模糊的夜晚里我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笃定:我就是知道。
属于我的那一天也总会来到。我和他,是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春暖花开,都要躺在一片冰雪下的人。
再反应过来时,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全都是我创造的了。
他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确实比我坚强,比我坚定千倍万倍,可他却无言地诉说没有我就没有如今这条路上的一切。为什么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呢?就连被我伤害了都不在乎。我抓着他的肩膀问,为什么不推开我,为什么不阻止我?他沉默,我也沉默。想要变得更强,想要让我好受,想要为什了什么别的东西,可是,自己呢?眼眶慢慢变得湿热,视线模糊前我看见他的瞳孔微缩,随后终于皱起眉……声音是一如往常那样不耐烦的调子,对我说快停下吧,真的很痛。
真是一直以来都没变。要是能更早一点说痛不就好了。
原来除了我自己,谁都能看出来,我的一生早就已经离不开画画了。所有我沉浸在其中忘我的快乐时间,陷入自我怀疑时久久消沉的时间,不断在内心反复拷问自己觉悟的时间,一切都是因画而生的。我看不见,他却替我看见了。
我吸了吸鼻子,好像又想到往事了。瑞希有时候会调侃我,还没有长大就做这种像老阿姨一样的事情,会老得更快。也许是当我可以用和多年前一样的表情,一样幸福地在同一条路上站起来,旋转、挥舞,面朝阳光的时候,其间的记忆就被珍重地藏进阴影里了吧。光与影是相生的,没有阴影的话光就不会打在物体的身上,这样想来,我们也被走在前面的那个人藏进了影子里。
只不过,现在的我们,都有足够强大的心去包容自己的影子了。
我醒来的时候身上盖了一件橙色的外套,外面的雪下得纷纷扬扬的。彰人把我的房间门粗暴地推开,肩上落着些碎雪,看着我打开屏幕下线,递给我一副手套:“醒了啊,又和社团的朋友熬夜工作了吗?别偷懒,快去帮妈妈一起把门口清一下。”
“我觉得现在的生活还挺开心的。”
“我也是……话说在前面,今天还跟那些家伙约好了练习完出去玩,你可别找我跑腿。”
一切都是那样轻飘飘,就像融化在玻璃上的一滴雪。帮彰人取走落下的CD盒的时候,我看到夏日祭那天穿的文化衫,和爱莉一起挑的护照夹,还有被我画满生日快乐涂鸦的芝士蛋糕盒子,都被他小心翼翼地安置在这个熟悉的房间的一角。
“路上小心。”
“你的口气还真像妈妈。”
“啊、啊,那好走不送。”
“啧,真羡慕你能成天窝在家里。”
“啰嗦什么,快点去你的吧。”
路上小心,妈妈总是笑着对我们这么说,去吧,出发吧,你们还有很多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只要你们能够享受其中,家里一切都好。
我躺回自己的椅子上,打开数位屏。当我慢慢开始意识到它终究是托举我的东西,困在玻璃瓶的世界里,免于在风浪中漂游,我们被一层脆弱又坚固的保护罩托举起来,见过许多人需要咬牙投身于洪流之中才能见到的景色。层层的细雪一点点,将我们厚厚地覆盖住,雪地下连根的芽彼此分享着体温,等到阳光的暖意溶化冰雪,等到我们终于意识到瓶子带来的温度,一切,都会发芽的。等到蓬勃的野心开始成长,最终我们都会走出这个温室,成为一个保护者,给他人一个世界。
给彼此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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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的那天,宦官赵敛秋在外面惨叫了整整一夜,可当朝皇帝心底却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欣喜,枕着这声音,他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好觉了。
1996年四月,天上灰蒙蒙的,下着小雨。虽说江浙一带的天气总是如此,可这天却格外有些阴冷,路边的桃花早早地开了,却没料到突如其来的倒春寒,今早通通死在了地面上,又被便衣警察符萍匆匆踏过,沾染了泥水。符萍在一间古董店门口停下,拍了拍肩膀上积攒的水珠,然后才跨过看起来颇有年头的门槛,走进了屋里。
报案人是店里的老板,姓金。案子不大,只说有人偷了自家的东西。此时人正跟没事一样站在屋檐底下喝茶呢。一进门,符萍就闻到了一股挥之不去的烂木头味,又更加刺鼻一点,让她想起领导办公室里的墨水。
刚过八点,屋里还是有些昏暗,符萍摸索着打开了电灯开关,先前笼罩在店里的阴霾被扫去大半,她看见浅黄色的灯光下,各色器物摆件齐聚一堂,货架上摆不下的就挪到地上,不知不觉挤满了过道。符萍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生怕打碎了又要赔钱。在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架子上一个白瓷烧制的送子观音正对着她笑,这笑让她感到心寒,她不由得捏紧了袖口。
接下来的工作无非就是和同事一起调查现场,清点遗失物品。刚开始时进展得很顺利,但就在符萍准备离开去调附近的监控时,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卷水墨画从货架高处滚下来,正好落进她的怀里,未干的墨水弄脏了她的衬衫,蹭了一身漆黑的污渍。
她哎呀了一声,想把它放回去,又怕打翻了别的东西,只好把画卷递给了门口的老板。后者接过去,随即笑着解释说可能是回南天的缘故,连画也返潮了。她也就没往心里去,这件衣服后来怎么也洗不干净,念在是婚前老公送的,虽然也再没穿出去,却也一直没丢,就这么在衣柜深处放着,直到第二年清明节,孩子出生时也没想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孩子也日渐长大,按理说符萍本可以再磨蹭一两个月再回去上班的,可偏偏她又要强,不愿意老在家里待着,于是在秋天时就回到了岗位上。说是不顾家倒也太难听了,她只是养不熟自己这个儿子,仅此而已。学会说话前的婴儿和小猫小狗没有区别,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多半建立在语言的交流上,人们只通过书信来往就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不说话、不回应,只能发出野兽般呓语,凭借着最基础的生物本能行动的婴儿最多只能和母亲建立起饲主与宠物的关系。
据说有一些女人会在孩子懂事以后把他们当成丈夫来对待,但符萍目前为止离生出这样的想法还十分渺远。1998年冬天的时候浙江难得下了一场大雪,这场雪日后是否有人记得,又是否真切地改变了些什么,就无从知晓了。雪是从她从警局回来,进了家门之后才开始下的,她提着从外面买回来的快餐盒,一只手取下外套,丢在了沙发上。与此同时,第一片雪花从窗外掉下来,玻璃上也如实倒映出了她的脸。
符萍在这天做了一个梦,梦见无日无烛,只有明月阴冷而敞亮地悬在头顶,她站在被染红的雪地里,干燥、锋利的寒风割过她的脸颊,她听见积雪沙沙作响,而鼻腔内随着每一次的呼吸而刺痛。而除此以外再无任何声音。一滴温热的血落在雪地上,符萍这才发现,空气太干,太冷,让她开始流鼻血。
只听见那沙沙的响声近了,有什么东西在地上一段一段地拖着走。她环顾四周,却没注意到一只手忽然抓住了她的脚踝。那人披头散发,像个婴儿一样伏在地上,像是感觉不到冷一般,抑或是他早已死去多时。她小心翼翼地蹲下身,拨开那只僵硬、冰凉的手,手指却黏糊而软烂,掐住手腕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那只手的五个指甲全都已经剥落了,指尖血肉模糊,都开了花,似乎已磨短了一寸,都是他在地上死命抓挠留下的。伸手扣进厚厚的积雪,将指甲嵌进地砖的缝隙里,指甲掀开了就换血肉填上,血肉磨光了就露出森森白骨。
既然如此,又为何不站起来走呢?符萍拔掉他倒插进肉里的手指甲,抬头望去,只见那人身后哪有什么双腿——早就被拦腰斩断了,身后只拖着一堆稀稀落落的,破拖把一样的肠子和五脏六腑,结上了黑红相间的冰霜,他是拼死命地用双手爬到她脚边的。符萍捧起那人的脸,拨开结成一缕一缕,掩盖住面容的长发,一双因怨恨而不自然地放大的,骇人的双眼正死死瞪着她。只有月光依旧照着,不分何年何月何人。
她从梦中惊醒。
窗帘死死地拉着,透不进一丝光亮。即便是冬天,屋里也像是门窗紧闭了七十年一般让人喘不过气来。她先前从未有这种感觉,现在却觉得自己的肉体已经融化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只有梦中无比清晰的场面与她作伴。她确信那双充满血丝的死人眼睛正与她的精神重叠,以至于她渐渐能够看清自己的手——不,不,不是这双血肉模糊,指甲崩裂的手,换一双吧;那双修着圆圆的短指甲,学过开枪,有些粗糙,戴着结婚戒指的手哪去了?她再次闭上眼。
这一次她听见了有人在抽泣,由远及近,最后来到了她身边,所谓肉体的真实感回来了,符萍睁开她自己的双眼,只见墙上那盏小夜灯泛着苍白的光,哭声是从身边的儿子身上传出来的,连哭泣也不如其他婴儿般响亮,像是出了故障的音乐盒,断断续续的。她把孩子抱起来,手碰到他的那一刻反倒被吓了一跳,差点把他从怀里丢出去,符萍才知道这孩子发烧了。于是赶紧把丈夫推醒,把孩子交给他,自己起身下床去找感冒药,却感觉迷迷糊糊的仍在梦中。她先是拉开了窗帘。
雪还在下,雪地里泛着莹莹的光,有些发蓝,远处像是有个人形,但细看又只不过是树木的影子。她看得有些出神,直到丈夫看她不太对劲,试探着叫了声,把她从恍惚中拉了出来。感冒药放在衣柜的下层,符萍拉开柜门,蹲下身来,儿子微弱的抽泣声一直萦绕在她的耳边,像劳累了一天后挥之不去的嗡鸣。以至于她没意识到第一滴落在她身上的是什么,照常去取了装药的塑料袋,起身时就看见地板上已经汇聚了一滩深红色的血,符萍心里发凉,以为是自己算错了日子,被月经给偷袭了。慌忙起身时却看见那血是从衣柜上层流下来的。她把心一横,身子往里一探,就发现那件两年前在古董店弄脏的衬衫,如今正点点滴滴地往下淌血。
要拿出来吗?拿吧,也是时候该丢掉它了。符萍眼疾手快拎着衣架把它从漆黑的衣柜深处拿了出来,可哪还有什么血呢?只看见原来的白衬衫上,墨水像霉菌一样爬满了整件衣服,湿漉漉的,可返潮天还没到呢,于是她转过头问:“你也看见了?”
“看见什么?”丈夫看上去像被她的表情给吓到了,只是疑惑地把问题给抛了回去。
符萍只感觉鼻头发酸,把衣服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里。抹了把若有若无的眼泪后就拿着药去厨房冲了杯感冒冲剂,倒进奶瓶里,倒出去,又倒进来,像个技巧娴熟的咖啡师,直到棕色的透明液体变得温热——也许有些太凉了,才回到床边把孩子接过去,给他喂药。
第二次望向窗外时外面那个影子又近了一些,已经比树枝更个像人样了。她试了好几次,才向丈夫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话是这么说的:“你帮我把窗帘拉上吧,我不看了。”
丈夫照做了,她也暂时放松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可她怀里的孩子可就没这么走运了,喂到嘴里的药水就是咽不下去,从嘴角溢出来,呛得他直咳嗽,符萍慌忙抽了几张餐巾纸擦掉孩子脸上的药水,又把他扶起来使劲拍了拍后背,孩子仰着脸,不知看的是她还是谁。
这天夜里,夫妻俩开车带着孩子往医院赶,积雪反照着车灯的光,把四周照得很亮,可远处仍是黑暗。车胎碾过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雪花迎面吹来,遮挡住符萍的视线,又在下一刻被雨刮器扫下去。深夜里本就是容易生出无端恐惧的时刻,目不可及的黑暗里到底隐藏着什么,没人知道,只是从久远的先祖那里遗传下来的恐惧还在病态地折磨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夜里,寻常事物也仿佛被附体了一般诡异,所谓草木皆兵正是来源于此。
汽车驶入一片凭空出现的浓雾,挡风玻璃前隐约笼罩出一片模糊的身影,随后是一声闷响,轮胎碾过血肉,一股粘腻的味道在车内扩散开来,符萍踩下刹车。孩子仍然断断续续地抽泣着,又从襁褓里伸出两只手想要在半空中抓住什么,有些东西不太对劲......符萍打开车门,步入幽蓝的夜色中,那血腥味若即若离,似乎在寒风中被吹散了,远不如车内那般浓郁,再难寻觅踪影。车后面呢?照不到血痕。那车底下呢?是梦里的那人又回来了吗?她小心翼翼地弯下腰,若与那张鬼脸对视上了,也不算太糟,但车底下却什么也没有。她的潜意识里冒出一个念头,让她小心抬头时撞上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唉,你到底是谁呢?让人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符萍一点一点地起身,抬头,雾已经散了,只留下一片白茫茫的雪。
一场无聊的打戏,斟酌观看
作者:诸子百
备注:随意评价
放学路上人来人往,眼见校门口稀稀拉拉的人少了,银杏的树叶又重新盖了层浅浅的黄,有的叶卷起小风漫进路旁小巷,落在不少人的脚下。
巷口内三五学生聚在一起,他们没来得及脱掉校服,迫不及待的向眼前的女生展示他们这里良好优秀的学校作风。一人拿着手机,堵住了女生后退的去路,另外几人默契的围在女生身前,很经意的挡掉逃跑的前路。
“嗨美女,加个微信。”
领头的黄毛咧着大黄嘴,他勾唇一笑眯着眼,自信的亮起手机中的二维码。
“你是带派哥对吧..”女生怯生生的靠在墙上,眼睛却闪过笑意。
黄毛听到这话心情十分美妙,左看右看脸上浮现出喜出望外的神情,开心的猛拍旁边兄弟的脑袋瓜,激动的笑了几声随后才问
“小美女,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莫非...”
“嗯..”女生点点头,略有含羞的捏了耳前的几撮小头发。几个兄弟见罢立即起哄,黄毛看女生的神情也顿时松懈下来,边乐边推了推兄弟,漏出了前路的口子。
“带派哥谁不知道。”女生又言,接着脱掉身上的书包扔到墙根,不动声色继续道:“乐逍遥的下线,对吧。”
乐逍遥的名字一出,让黄毛哥开始发懵。其他兄弟听到这个名字也愣在原地,黄毛哥顿了几秒意识到不对,立即收起笑容。
“你他妈是条——”黄毛哥半句话没吐出口,女生将面前的黄毛带派哥拍到墙上,带派哥的半条命差点嵌进墙上。
“是条子!”
“是条子!”
其他兄弟终于反应过来感到大事不妙。几个兄弟乌泱乌泱的扑了上来,想要钳制住面前这个伪装成女学生的所谓条子姐。
条子姐单手弹开其中一人意要抓握的小臂,反手挡住另一人袭来的掌心,几名兄弟被突如其来的反击慌了神,这根本不像普通女生能有的力道,因为如针扎一样震进手臂内隐隐作麻,不得不放弃攻击,如此一来短暂腾出一臂距离。
仅仅一招一式吓得他们不敢贸然进攻,可就这一个敌人,俗话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他们同样也不会撤退。局面即将僵持下去之时,他们背面传出黄毛哥的声音。
“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不是普通人。”
奇怪的是只闻起音不见其人,与此同时风向猛然骤变,地上银杏落叶被小而有形的龙卷刮起,橙黄的落叶作为天然的避障挡在橙黄的头发面前,视力不好的乍一看哪知道龙卷后面还站着带派黄毛男。
几个兄弟看到龙卷呼呼吹,哪怕吹乱他们的头发,吹得迷了他们的眼也在大声欢呼:
“大哥这特殊能力又使出来了,哈!你完蛋了。”
特殊能力?女生看了龙卷后的带派哥一眼,又看了看手腕的手表。警察没说这几个小孩有超能力,难怪他有资格来。
黄毛哥身负墙伤仍能咧开嘴角,可见他对自己的超能力十分自信。他抬起双臂,龙卷随之再次变大,他挥出双臂,龙卷随之朝前方奔来。
黄黄的大龙卷吹起女生的秀发,令这些高中小孩们心动不已,黄毛哥正逼近,兴许是他操作不熟练,这股龙卷风就像洗衣机的甩干桶,起初呜呜转的凶猛,不过半分钟立马散成悠悠慢风,叶子相继散开,一只拳头从银杏叶中突的刺来。
等黄毛哥看清对方面庞躲闪早已来不及了。这哪是什么令人心动的大妹子,这是令人心悸的大汉子。
“你,你!”黄毛的嘴压根挤不出半个字眼,因为眼前一次又一次攻来拳头比他将才形成的小龙卷更要威猛,这个架势看呆了旁边他的兄弟们。
“我刚才亲眼看见了,他也有超能力!”
兄弟的这句话来的稍晚许多。黄毛哥试图以拳对拳,眼前的大汉在他眼皮子底下竟裹了一层水罩,水罩如橡皮泥般随捏随变换。他的拳头划在空中,水罩缩小与他的拳头擦肩而过。
对方转过身并将单手拦在黄毛哥的腰部,而对方的另一只手顺着黄毛这根枝干攀其向上。哪知道这个人力大如牛,再次将黄毛哥拍在墙上。
其他人吓得眼睛都直了,这个大汉下盘太稳显然是个练家子,他们心里明白像他们这种未成年十个都不是他的对手,慌乱之际急急忙忙迈进小车棚,跨上9号小电动想要驶出巷口。
眼看这群小孩匆匆骑出路口,收手的他却没有要追的意思。他蹲下守在黄毛哥旁边,掏出手机,把黄毛哥半昏半迷的大脸拍了进去,接着发送成功。
“司空干得不错。”
他的手机冒出声响,原来早在进巷子前他就已经打开了通话。而在电话那边,有人正悄无声息的盯着车队去往地段的监控伺机而动着。
在车队出路口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一辆黑色的摩托在监控画面中疾驰而过紧追其后。
“切到东边商铺监控,跟紧他们。”五个监控大屏幕前的人指挥着,说罢下意识不忘提醒:“任天畴你老实跟紧就行,别出什么幺蛾子。”
而通讯器那头传来爽朗的回应,“我的车技林队你放心。”
可说实在的,正是这句话便就不让人省心。此话必出不到五分钟就会出事。兴许是不良学生们常年躲交警锻炼而来的敏锐力,电动车队似乎察觉到两米开外的黑色摩托,出了巷口没有多长时间,车队默契的冲向y字大路口处。
这条街道本就在娱乐街区附近,大路口边很快堆满了其余电动车。摩托跟的并不算近,在密密麻麻的车流下却被堵的越来越远。远远看去,车队有条不紊的组为两队散到相反的方向。任天畴立刻意识到这是这群混小子习惯用的甩人阴招。
任天畴头偏向一方,他通过自己的嗅觉感受到西向路冒着小吃的香气,而东向路截然相反,只有几缕趁着即将落日的东风飘近,那肯定是进入郊外的方向。
红绿灯亮起,部分车流通往西行,黑色摩托却拦腰截断踏出车流之外,骑进东向人行道内。他加大油门冲上道旁台阶。
他的猜测并不空穴来风,他观察到东方向的树更为密实。摩托粗暴的落到平台处,簇拥在树丛内的广场空无一人。这是一座位于郊外附近的小型的森林公园,簌簌的银杏树叶铺在车轮下,他没有心情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因为他早已失去视觉功能,再也看不见脚下遍地澄黄的颜色。好在上帝关上一道窗,凿了脑袋上的心门..特殊能力就是好用。
不过此刻并不是感悲伤秋的时候,任天畴透过公园入口的方向,敏锐嗅到几辆电动车马上与他擦肩而过。“过去好几坨电子烟的味。”
任天畴搓搓鼻子表达不满。
他一歪车把车头朝向入口位置跃出,黑色的大型摩托被其暴力的方式强行腾飞,沉重的他架着机体带着甩到马路上。
突如其来的响声让小混混们同时回头,那辆摩托俨然一头漆黑的野兽,气势汹汹的夹在他们车屁股后面。
“我去,你丫的谁啊!”前面小混混忍不住嚷嚷。其他人也纷纷打量同时聚到一起,又是那套人海战术,堵住了前路与黑色摩托僵持着。
黑色摩托本正闷声的发动,猛的加速直接撞向车尾,这个力道不磕脑袋不翻车刚刚好,充满着挑衅意味。任天畴的回应瞬间点燃他们的怒火。几个电动车后撤夹紧摩托,其中一人指着任天畴的头盔嚣张至极。
“有种跟我们去仓库碰碰!”
仓库,是他们的基地。通讯器那头捕捉到了这个字眼。林队看向电脑屏幕他察觉得到了什么,同操作电脑的小王警官说着,“查一下这附近警察执法仪的定位。”
屏幕中落到了片小范围的荒野附近,小王心领神会立马切到该位置最近的摄像头之上。
屏幕画面一转,有辆车早已停在附近,有个人影已经半只脚迈进了所谓仓库的大门内,随后彻底消失在监控视野之中。
滋滋..
人影消失不到1秒,林队的通讯器内有股频道贸然上线,通讯器那头,隐隐约约能听见钢管叮叮当当的声响,并且时不时有年轻男子的声音冒出。
那个男子说着:“喂,方哥你来干什么?我们哥几个这几天又没打架,乖得很!”
“你们几个既然叫我一声哥,我就不藏着噎着。”通讯器那头有了脚步的声线,空旷的场地之中踩踏泥沙的响动异常明显。而对方悄无声息的打开执法记录仪,第六个屏幕画面挤进大屏之内。
眼前的场景令林队有些意外,仓库确实是仓库,几个高中生同样没有脱掉校服,人人拿着钢管时不时的把玩。这群孩子对群殴这件事异常的充满信心。
“是否要支援?”林队其实并不想打草惊蛇,可又怕对方招架不住,话落不久对面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柳金叶你们带派干的什么事,以为我不知道?”记录仪的主人说话音量很大,强忍着吼在讲话。
林队一眼看出小王警官满脸的不解,说着并翻动手中的文件,
“他们那边未成年犯罪案件很多,这样说话那群小孩才能听得进去。”
这是陈清屿检察官递交上来的资料,金野与带派二人的名字正罗列在报告文书之中。而其中大部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负责人,是一个叫方时势的警官。
“方哥,我们几个就是放学后聊聊,这也能挨着你们工作?”屏幕中染红毛的领头笑了笑,只字不提将才方时势的质问。接着两手空空揣着兜,晃晃悠悠走下废车顶。
“你知道吗我见识过带派哥的超能力。”柳金叶答非所问道,伸出手指不断打转,“他会变出小龙卷,这能力真够带派。”
这段发言并没引起方时势的兴趣,屏幕中的镜头轻轻摇晃了一下,方时势明显后退了一步。随着身体的扭转,镜头不断左摇才看清边角上同样堆满了废弃的车辆,车辆的窗户都被拆的七零八落,前车盖裸露在外,几根刹车管插在油箱内格外扎眼。很明显,把群小孩把废车当武器库,而整座仓库就是他们的游乐场。
见方时势不说话,柳金叶滔滔不绝,骄傲的继续他惊世骇俗的演讲,“世界上有超能力很神奇吧,这个世界上要有一个可怜的警察叔叔要倒霉咯。”
太丢人了...
方时势听到真的真的很想闭麦,这孩子叽里咕噜在说什么呢,执法仪后面可是有大领导在听。他一时没忍住,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要不这样,你们要么招跟我乖乖回去,要么一群人都上行不行?”
柳金叶身旁的少年看了看手机后,跟他凑耳言语了一番,几个少年听到消息后,各个掂着手里的铁管下了废车顶,各个眼里闪过接到命令的期待。
以往的开战总是那么猝不及防,所有人迅速抓住着即将进入硝烟的微妙气氛。一根铁质的管子硬生生朝镜头劈砍而来,执法记录仪中突然剧烈晃动,回应过去的是一串清脆的弹响。
原来是方时势抄起钢管格挡住了镜头外的所有进攻,镜头向右转去,屏幕上两根铁管交叉下劈,接连打掉不知多少少年手中的武器,噼里啪啦的让人分辨不清。
然而一条白色的弧线突然拱进方时势视线,刺向他胸口的位置。方时势连续后撤,屏幕之上尚未看清来者的面庞,天旋地转下记录仪被这道弧线拍飞,掉在废车废墟内彻底不见了踪影。
这颗黑色的小玩意掉进去的那一刻,白色人影才出了真身。
“他叫9r,是乐逍遥雇的超能力少年杀手。”
杀手?他是少年杀手?
站起来比柳金叶还要高两个头的白毛男?
是少年杀手?
“你确定这是9r?”
柳金叶同样发出致命疑问。
“如假包换,上头派我来的。”白毛男打包票,无比坚定的语气和眼神十分令人信服,“我会用超能力跟他打。”
提到这个词,柳金叶兴致勃勃。
“好,你就用超能力跟他打。”他挥挥手让兄弟跟着自己爬回废墟上,将空阔的前方位置让给这个人。
方时势没有放下棍子,他下意识的打量对方,无论身材气质与否,方时势的职业素养告诉他,绝不能松开悬在脑子里的弦,对方言语不一,不敢说一百的不对劲,至少有一千的不对劲。
方时势皱眉,这个想法让他开了接近3秒的神游,谁知对方借着空挡猛然甩来一只勾腿,毫不犹豫的冲方时势的脑门踢去。方时势急忙低身,对方脚掌刚好撩过他的头顶,方时势手中的两根铁管趁机架住对方小腿,试图控制对方动作让其暂时无法动弹。
令方时势想不到的是,对方的力气大的堪比成人,不,比正常成年男性的下肢力量还要强壮一倍。对方腰扭带动全身,那只单腿没带一丝拖泥带水的挣脱双管的控制。
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对方用脚尖挑起一根铁管抛向方时势,他刚好接过这第三根铁管的。对方见势转身一串垫步转向方时势的侧面,不断拉进二人之间的距离...
眼见氛围不断升温!方时势将两根水管首尾攥在手中并为一根耍出花样,第三根在眼花缭乱的刀花下伺机等待可乘之机,而对方的笑容溢显,双方僵持不下,马上进入白热化阶段。
滴滴滴滴滴—————!!!
仓库外,彼伏的喇叭声打破了难得的气氛。喇叭声中夹杂着发动机低沉的轰鸣闯进了仓库内部。
除了几辆小电动车外,还有一辆黑色的摩托火力全开,正撞向废车废墟上,废墟上恰恰站着吃瓜看戏的柳金叶他们。
“我靠,都撤都撤!!”柳金叶震惊,黑色摩托以肉眼可见的飞快速度撞向废墟,这哪顾得上看什么王牌对王牌,一旦摩托车撞上来,所有人都得跟着陪葬,还是保住小命要紧!
谁知摩托车在废车废墟前恰好停住,所有人大气都没敢出,一个急转弯后摩托安然无恙的停下。
“你丫的谁啊,差点出人命你知不知道!”惊魂未定的柳金叶指着黑色摩托车主的鼻子破口大骂。过了一会,车主才从座位上下来,他摸摸索索身上的口袋拿出一个同款颜色的卡套。
“我叫任天畴 是个警察。”
他随后看向背后,指了指手拿三根铁管和空手的白毛哥,“哦对, 他俩也是。”
在柳金叶的“啊?”声中,仓库里的所有不良落了网。
不过,柳金叶的嘴比其他兄弟的嘴还要硬一些。哪怕林队亲临下场坐他对面,柳金叶没有一丝波澜,并百般聊赖的坐在审讯室内。
“上周五放学后你在干什么?”一句普通的讯问让他抬起了头,像是在发呆像是在回味,他悠悠的回复着好不相关的答案:“银杏叶落了,我要约她去散步。”
林队被雷到无言,全场警官无言。
就在这时,柳金叶身后悬着的音响突兀响起方时势的声音: “咳咳,你女朋友是隔壁实验一中尖子的张芝芝对吧,她刚好来了电话。”
一阵嘈杂的语音播放出现在音响里:
“劝人吸毒天打雷劈,柳金叶我们分手吧。”
说完无情挂断,音响中只剩忙音。
“不———!”
他的那群弟兄哪知道大哥交代的那么快,柳金叶瞬间破防,那句分手彻底击溃他的心理防线,不到五分钟内连哭带抱头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全盘托出了上线交代的任务以及他们的目的。
那份依旧无尽的悲伤藏在卖兄弟的笔录之中,兄弟们此起彼伏的骂声跟着银杏树叶一起飘进了他的心中,心中,心中。
-end-
作者:德蔚
备注:疑似权谋的小故事(?)
白雪积在屋檐,阶前落雪未扫,四处一片白茫茫,只露得侧面青石。一道雪一道石,倒是黑白分明。院里的腊梅落了数朵,稀稀疏疏地落在墙角,冷风吹来,明黄花瓣便飘落在池塘里。胡道荣坐在石椅上,看着眼前平静的水面,手中正把玩着一朵腊梅。黄花紫心,肚大口小,如钟倒挂,过去废了老大劲找来栽种的名品,如今,也不过是草木而已。
若是在以往,偶有游鱼吞吐池水,顺势呆头愣脑地吃进些花瓣。胡家小儿常悄摸逗弄这池塘的鱼,因这多少有些不庄重,家中长辈批评了几回。但,总归是捧在手心里的孩子,不是什么大错处,便也由着他去了。
不过,一日胡家小儿捻了些豆糕到池中喂鱼,几尾锦鲤当即翻了肚,不一会儿,一池的大胖鲤鱼相继死了大半。见到这副情景,孩子又惊又怕,哭闹着没完,仆役忙把这消息告诉给了老爷。说来也巧,当天恰有几位贵客到访,胡道荣本打算领着人游览一番他精心营造的庭院,却不想全然泡汤。一时间,几位客人连茶水都没用,就被他带去了临近的酒楼。
时至今日,也只剩下三两只灰黑的潜藏在水底,静默地摆着尾巴。胡道荣正想着以怎样一幅姿态迎见来客,就听见嘎吱嘎吱的踏雪声从远处而来,一人掀帘而入。
他把手中的花扔进水池里,水面激起扑通一声闷响,涟漪间,恍见墨鲤扭身游动。来人面容不老,发顶却生着不少白发,像是冒雪而来,纷纷扬扬的雪落在头上。他轻轻作揖,却不等胡道荣回礼,径直坐到了对面。胡道荣不置可否,只当习惯了这位官场上的“老朋友”,于是挥了挥手,唤角落候着的侍女上茶。
侍女上好茶,便退了下去,两人各持一杯。见李振摩挲着杯沿,一语不发,胡道荣举杯喝了一口,径直道,“今日到访,想来不止是喝杯热茶吧。”
氤氲的热气拂过脸颊,李振啜饮一口,又将茶杯定在石桌上,“自然,自然……”他轻轻笑了一下,悠悠地开口,却说了句人尽皆知之事,“那李氏……业已攻下汴州。”
胡道荣撇了撇嘴,鼻息随着哼笑化作一抹白气,“一入城,便马不停蹄地宣布‘赦免’我等旧臣,倒是快活。”他把茶水倒入茶盘,又倒了一杯。
“你以为此举何意?”
“安抚人心,再安插新人,收拾朝局,”胡道荣抚上石桌,丝丝寒意侵入手心,“总归逃不了这些,再多……多添几分宽厚仁慈的美名。”
“嗯,是。”李振将小巧的茶盏握在手里,随声应着,目光却飘向高高的屋檐,望向灰白迷蒙的天际,注视着流云,却像是什么都没看,“徐毅已请陛下旨意,前日开拔。不过,我以为,此时局势再难翻覆,若是先帝仍在,定不至于到今日境地。”
雪下得愈发大了,星星点点的雪穿过飘起的帘布,胡道荣伸手去接。须臾,冰花化无,什么也没留下。“陛下性情儒雅,比不得先帝骁勇……”
胡道荣叹了口气,就着外衣拍了拍手,站起身走了几步。“那姓徐的獠贼当真是好手段,看着陛下长大的情分,也敌不过他的花言巧语。如今……精兵皆在他的麾下,拥护还是反叛,不过一念之间,谁还能左右他的选择。”他卷起帘布,梅树挺立,寒风裹着花香,呼呼地吹进来,双目迎风,干涩得发痒,他不禁闭上了眼睛。满庭草木,说到底也比人长久。
“他可以选,我们也可以。”李振吐出一句简短的话。
选?梅花簌簌地飘落,池鱼跃起,噗通一声下落。
“对,再选一次。”李振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让胡道荣心生冷寂,“李承恪得了汴州,下令赦免旧臣……顺水推舟,眼下正是时机。”
再选一次?胡道荣想起多年前的一次选择。来自天象的谶言,水中漂浮的数具尸体,炽热的火光,刀剑和鲜血,尘封在数年前的血影浮现在胡道荣的脑海。他想起,一场寺庙里的欢宴和死亡,一场游戏带来政治的机遇。李振,在这场游戏中如鱼得水,将士族一个一个拖入水底,帮先帝扫清阻碍。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迎风而倒,才凭借寒微的身份,走到现在。
然而,怎可如此?……胡道荣再度睁开眼,转过身,死死盯住李振,“若无先帝对你我的知遇之恩,我们如今怎能坐在这里?”
“可他已经死了!”李振对着这位朋友冷冷地说。他沉默了一会,又接着说,“徐毅和他的朋党借田亩与行贿诸事,两次三番地找上我,无非是想要上位,我上谏陈情,陛下却置若罔闻。我只好避而又避。说到底,陛下从未将我等视作自己人……勿以有限身,常供无尽愁。到今日,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没人手头是干净的,查与不查,不过在于一人。这一处精心修缮的宅院,也是如此,胡道荣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填满肺腑。这种事情不是早就已经发生过吗?在多年前那场血腥事件中,另外一位“朋友”做了一样的选择,却不如自己与李振“幸运”。勾结前朝太后,涉嫌谋反,弃市,轻巧而荒诞。他在酒醉时吹嘘,说他屋里有一只金银平脱镜,先帝在他领兵宫变,斩杀前朝皇帝后,赏的他。他平日将这镜子供于高阁,一则金贵,二则不如寻常铜镜趁手,所幸,只当是荣誉。后来看,他自己也是一样的,被摆在某个位置上,若是挡了谁的路,便会轻而易举地碎了。 这位朋友曾说过的话,如今看来也是一样的,哪怕他和李振躲在金屋里,看似逃避,也不过是顺其自然地避让。
“可你以为,你对那李承恪笑脸相迎,你就一定吃得了好处?”胡道荣半天憋出来一句,愤愤地斥道,“枉为大丈夫!”身为人臣,几经易主,桩桩件件,青史所载,自然是枉为大丈夫。
李振却觉得好笑,嗤嗤地笑了起来,“枉为大丈夫?若是甘心要那些清洁名声,早些时候,何不顺着那帮士族,乞食于人下便好。别忘了,你也‘曾’登进士第。”登进士第,当年科考侥幸者多,胡道荣便是其中之一。事发而被要求再试,最终被判不得再赴考场。他此生该与仕途无缘,不过后来……
被追起往年丑事,胡道荣勃然大怒,抄起茶壶将李振泼了个劈头盖脸。热腾腾的茶水浇在李振的头上,将他的衣袍浸湿,一大块深色的水渍附在领口。他抬手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水,扬了扬嘴角,“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这么在意。罢了,胡兄。”
他站起身,朝着茶室外走去,语气却缓和了几分,“你这梅花,养得不行。正是应季,却落了不少。”
“都是阴天,在所难免。”胡道荣看着朋友的背影,呼出一口气,在原地坐下,“原先太密,如今正好暗香疏影,我看着倒是得宜。”
“那便好,告辞。”小厮递来大氅,李振披上,朝着风雪里走去。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庭院留下两串脚印,又再度被覆盖,没有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