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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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言,上班是最无聊的事情。没有人会爱上自己的工作。
真的没有吗?牢孙回忆起小学老师对他说的话。
“要干一行爱一行。”
“爱一行才能干一行。”牢孙说道。
然后这个人就开始举起教尺,开起私班。
这就是爱啊。牢孙想到。
牢孙环顾四周。这里是一家餐厅,装修得还挺有格调的。此前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设计,感觉不太适合吃饭。
但公司的“团建”还是选在了这个地方。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牢孙的左右都坐满了“伙伴”。“伙伴”们一坐下就开始聊起了组织里的建构问题。
“你知道吗,xx组人全被砍光了,只留下了xx一个人。”
“只有xx了吗?那还怎么工作。”
“靠外包吧。”
“xx也离职了。”
“那个xx也离职了。”
牢孙默默聆听着“伙伴”的讨论。他所在的组织风雨飘摇。根据伙伴说的话,似乎是有一头(两头)名为“卧龙凤雏”的怪兽在此横行,对此处的形势架构出现了侵蚀。
他又听了一会,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他眉头紧皱。
牢孙紧皱的眉毛松开又皱起。
眼前的上司虽然长得很美,但想得也很美。她似乎在希望通过一个虚无缥缈的祝福,来奢求他达到一个世界级的结果。
人在职场,哦不,在这个世界总是渴求着结果,大部分是好的结果,小部分坏的结果也接受。
但对于职场经验丰富的牢孙来说,他必须要小心地应对这种渴求,并且让他适度降落,这才能让他自己的身心健康。
“虽然我能理解这个需求的紧急性,但是再紧急的事情也要一步一步去做。”牢孙的神情严肃而坦然。
“有众多的村民正在遭受痛苦。”上司的神情哀伤,眼底轻飘飘滴下泪来,“祂的成长也是飞速的。我们必须要抓紧。”
好,这是要缩工期了。牢孙完全无视那几滴泪水。该说不说,慷慨陈词的老板他见得多了,激情落泪的老板也见得不少,但像她一样轻飘飘的几滴泪还是少见。
“我们要区分优先度,事情才能继续。”
牢孙看向伙伴,问道,“卧龙凤雏为什么不走呢?”
“他和老板是兄弟啊。”
“第一批来的兄弟。”
唉,腐朽总是来得轻易却又难以抹去。
对于这种原本正义,但又腐朽的情况,其余的勇者大人都是如何解决的呢?
“那这么说,先拿到这个勇者之剑是最重要的是吗?”牢孙揉了揉眉毛。
“我,我不知道。”老板泫而欲泣,“这里最重要,但也是看守最严格的。其余还有勇者之甲,勇者之盔。”
嚯嚯,还有多项任务。牢孙想到。
“对不起,我把最重要的勇者之村丢掉了。”老板哭了,“即使我早就知道勇者的装备才是最重要的,但我为了村民......”
哦哦,这个长官之前受过处分。
“事到如今,唯有让那罪恶的魔族看看我们人族的勇气。”老板的眼里闪出金光。
嗯嗯,慷慨激昂时间来了。牢孙歪头,这话我也不少听。
但是,等等,“全靠我的勇气”,这个意思是由我全权负责吗?这样的话,要再问问权责关系。
“我如果失败,会怎么样?”
“我们绝不能失败。”老板的泪光闪亮。
好,还是在糊弄我。
牢孙交叉双手,手臂上没有了臂甲,让他感觉很轻松。
今晚的吃食来了。一盘拍黄瓜,和一盘薯条带番茄酱。
女神这次的安排挺好。牢孙在心里想到。
三盘热气腾腾的烤鱼被端了上来,分别是不同的口味。
热气覆盖了牢孙的眼镜。他来这个世界一个多月才勉强适应这个东西。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是他上次摘掉眼镜,他的伙伴就问他:
“你去做手术了?”
手术很可怕(刚来的时候查的),牢孙不愿意去做手术。
于是他重新戴上那副600度的眼镜,低低骂道:
“魔王,到底在哪里?”
牢孙默默地夹起一块鱼肉,然后放入嘴中。
啊,他不出所料被烫了一下。
这个世界,烫的食物太多了。
“魔王,魔王是谁啊。”
“谁取的外号?”
“给谁取的?”
“应该是xx吧。”
“确实哦,他最近动不动开人,然后都换成自己的心腹,快成皇帝了。”
“皇权总揽。”
这个世界的魔王,似乎还并未降临。
有人曾言,做勇者是世界上最苦的工作。一直出差在外不说,吃的是冷干粮,喝的是山泉水,每次的剧情还都很跳脱。
没有人会喜欢当勇者的。勇者大师捋着自己的胡子,轻轻说到。他的眼睛里包藏着千年的智慧,看着在自己膝盖熟睡的小勇者,用另一只手抚摸着他的头。
“他或许很快就会死在某个世界。”千年勇者看着他想到。
而幼年的牢孙举起与他体格相配的小型勇者剑喊到:“我会拯救一切人,因为我是勇者!”
这或许就是爱吧。千年勇者如此想到。
牢孙远远望着沦陷的勇者之村,脚下踩着一只魔族的嘴巴。他的鞋上有着静音魔法。同事有人会说这是盗贼才用的,勇者应该更光明正大。
牢孙没管。“我们要做最充足的打算。”
“今晚开会。”
牢孙环顾餐桌上的三色烤鱼。
有人开始向他倒酒。
“终日饱食而无所事事,非我所愿!”牢孙挥舞筷子。
“这个世界的魔王”
“叫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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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轻松简单的bg向小故事
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时间点。
勇者将在下一段剧情中遭遇背叛,魔王的大反攻即将开始,届时整个雪漫城都会迎来剧变。
按照既定的剧情,库恩将为了保护勇者的青梅竹马,被魔族四大天王之一的「瑟琳·死剑」杀死。
库恩知道,这样的安排是有原因的,毕竟自己也和勇者经历过不少事,主线里向勇者索贿、酒馆斗殴的最后出现帮助勇者结尾,支线里委托勇者找到能治愈妹妹绝症的黄金四叶草……
虽然和勇者算不上亲密,但也算眼熟,甚至还有一条弃恶从善的人物弧光!其他路人NPC可死可不死,但为了剧情效果,库恩还是有去死的必要的!
勇者的青梅竹马今天没来练习剧情,毕竟她在那之后还有很多戏份,最重要的高潮戏就是她将自己作为祭品召唤天使凭依,依靠天使之力击退即将杀死勇者的魔王后死亡,引起勇者对天界的愤怒与怀疑……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库恩决定把自己的死演好。那个时间点越来越近,四大天王之一的「瑟琳·死剑」也早早来到了雪漫城,住进了下水道里,随时准备冒出来攻陷雪漫城。
勇者的青梅竹马没空,那就只能在四大天王练习了,练习时间早早谈好,为了避免勇者突然快速旅行回来发现不对劲,练习地点也定在了下水道里,库恩掀起井盖,忍着恶臭向约好的地点走去。
下水道的尽头,一个穿着黑色重甲,黑发黑瞳,头上长着恶魔犄角的两米高的魔族女性正在一遍遍地挥着剑。
「你说,我是要把你砍成两半比较好,还是直接刺死比较好?」
她没有回头,只是看着自己的剑。
「砍成两半是比较震撼,但是那样我就没有发挥空间了。」
库恩琢磨了自己一百遍的表情细节,一开始先摆出一个害怕的表情,被瑟琳砍中后,就从畏惧变成愕然。随着血液涌出,双眼渐渐失去高光,表情变得茫然。而后听见妹妹呼唤的声音,就从茫然变成坚定,奋力反击,仍是不敌,随时死掉,但看着勇者的青梅竹马带着妹妹逃跑,坚定的表情就再次变为释然。
「你这套演出是不是太复杂了?你只是一个龙套而已。」
「我演得好不也能衬托出你的残忍吗?」
「主要是实现起来很有难度。」瑟琳转过身审视着眼前的卫兵:「按照设定,你在我手上撑不过1秒。」
「设定就是用来擦屁股的,而且你把那段动画演出看出是蒙太奇啊特写啊慢镜头啊什么的不就好了吗?」
「那我就先刺你,然后等你演完,再把你砍成两半。」
「我觉得没问题,先试一遍吧。」
瑟琳摆好架势,如同一辆即将爆发的恶龙一样,强大的压迫感,让库恩不由得冒出了几滴冷汗。说实话,瑟琳说的还真有几分道理,从表现来看,瑟琳挥一剑库恩就要连着自己的武器一分为二。两人交手了几次,瑟琳收着力的攻击动作说不出的别扭。
「要不你别硬接了,躲一下试试吧?」瑟琳把剑插到地上,如此建议道。
「我要躲了,勇者的青梅竹马还有我妹不就完蛋了吗?」
「那你就借机加入主角团,代号,复仇的库恩。」
她面无表情地说着冷笑话,库恩想咧开嘴配合一下,但看她表情,好像也不太需要的有人奉承她。
「不开玩笑了,这个剧本到底是谁写的,虽然设定是用来擦屁股的,但是力量差距太大,演出也会受影响啊……」
「有什么想法吗?」瑟琳的下巴压在剑首上,一脸地无奈。
库恩坐在地上,顺便休息,沉思了好一会,终于说道:「你有喜欢折磨对手这种角色设定吗?」
「没有,不过我在之前的剧情里没出场过,还有改设定的余地。」
「那就简单了,你就先把我的手砍掉,不要立刻杀死,装成一副要折磨我的样子……这样我的演出空间就更丰富了!」
「我之前还没挑战过这种角色,不过,我没问题!」
瑟琳闭上眼睛,试图寻找感觉。
「hia、hia、hia、hia、hia!」她奸笑起来。
「不要这样笑,像傻子一样。」
库恩也闭上眼睛,想要找找感觉……放松四肢……要有游刃有余的感觉……漫不经心的感觉……戏谑的感觉……
「你这个也不行,好油腻的感觉。」
「我不是在揣摩你的表情吗!有些表情男人做起来就是会油腻!」库恩有点恼羞成怒了。
「和性别没关系,是你演过头了,但是,大方向是对的。」
瑟琳模仿着库恩的表情,但收敛了许多。
「……效果还行,不过要不要再加点肢体语言?」
「这样呢?」
「你这样的动作,我做什么反应都会很奇怪啊……」
…………
所有人都等了太久了,在逼近高潮情节前,勇者突然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听说是被同学剧透了,一直在找不被背叛的完美结局,但自然是找不到的。
在经过了漫长的等待后,剧情终于开始要推进了。
「瑟琳。」
「库恩?」
两人站在雪漫城的市场中,勇者还没到,但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
「你这段剧情后,还有多久领便当?」
「大概五章之后吧。」
库恩不再说话,而勇者迟迟未至。
「你问这个干嘛?」
瑟琳眨眨眼,而勇者迟迟未至。
「那等你也下班,要一起去喝一杯吗?」
库恩直视瑟琳,而勇者迟迟未至。
「等我下班吧。」
瑟琳回答库恩,而勇者迟迟未至。
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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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穿过这片陌生的干旱平原时,日头正毒。灰鹰脱下外套,盖在白发少女的头顶,把阳光隔绝在布料外面。论年纪来说,二百岁的怜确实很难算得上少女,但她的外貌在刚进入少女时代时就停止了生长。她跟在灰鹰身后,脚步软得像踩在棉花上,看不到视线焦点的浅色眼睛被强烈的阳光晒得眯了起来。
“停,休息一下,晚上再出发。”怜投降。
灰鹰点头,将营地选在被斑驳的树荫和高大岩壁遮蔽的暗处。他瞟了一眼身边的少女,开始盘算水源大概在多久的路程外,然后坐下保养自己的几柄小刀。像这样适合歇息的地方并不多,因此他也早已发现了那一伙围在附近的骑队。他没有汇报给自己的雇主,怜向来不关心这些。他合上眼睛,靠在那一团鼓鼓的披风旁边休息,让自己的注意力专注在听觉上。骑队有十二个人,四到五匹马,其余是步兵,组织松散,应该是当地的小领主拼凑的私兵。
马蹄的声音靠近了。他睁开眼,侧头看了一眼蜷在披风里睡得正香的怜,把披风的兜帽往下拉了拉,盖住了她露在外面的半截耳朵。然后他站起身,把匕首隐藏在腰后可以顺手拔出的位置,走出了岩壁的遮蔽。
那伙人看见一个体型高大的男人从暗处走出来,不慌不忙地站定,显然愣了一下。领头的是个络腮胡的中年人,胯下的马不安地刨着蹄子。他烦躁地扯了扯缰绳,似乎在指责马的不争气,随后用一种仿佛方圆几百里外都是他家后院的语气,威严地宣布:“我们是拉玛尔大人的巡逻队,知道自己在谁的地盘上吗?不打一声招呼,就把这当成自家后院一样扎营,不太厚道吧?”
“如果我没记错,您家大人的领地边界应该在西南方向四十里外。”灰鹰安静地听他说完,目光从每一个人的武器和站位上扫过去。络腮胡沉默了片刻,显然在掂量,他身后的一个年轻骑手却被打量得不耐烦了,拍马上前一步。
“喂!你什么眼神,瞧不起人吗!呵,知道这片地已经荒废多少年了?实际上拉玛尔大人就是……”
络腮胡咳了咳,压下了那个小子的话头,人群却已经躁动了起来:“一个外乡人也敢在拉玛尔大人的地盘上耍嘴皮子,寡不敌众,先拿下再说!”
场面开始失去控制,谈话被骑兵的矛头匆匆揭下冠冕堂皇的表皮,急不可耐地进入野蛮的冲突的实质。络腮胡伸手摸上插在腰带里的枪,正准备扣动扳机镇下混乱的场面,灰鹰身后的岩壁缝隙里传来了一声极轻的响动。
空气意外地安静了下来。
灰鹰的手指在刀柄上顿了顿。他按下准备出鞘的刀,侧跨一步,把自己的身体完全挡在了那个岩壁缝隙的正前方。
一股力量从那道缝隙中漫了出来,一种能让人汗毛倒竖的静电感,就像暴风雨前空气中弥漫的令人不安的电荷。年轻的骑手抬头看了一眼,日光不偏不倚地照在这片地上。几匹马几乎同时嘶鸣起来,莽撞的年轻骑手烦躁地用力鞭挞着他的马,那受了惊的马前蹄跪倒,让他翻滚着摔了下去。直到有人朝空中开了一声响亮的枪,气氛才终于再次镇静下来。惊魂未定的杂兵安抚着马群,络腮胡吹了吹枪口,站定身子,望向灰鹰背后挡住的缝隙,瞳孔骤然收缩。
一个盖着宽大披风的年轻女孩从岩壁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久未修剪的白色长发从披风的边缘探出,在没有风的空气中微微向上飘浮,裸露的皮肤表面有细小的电弧在跳跃,发出轻而碎的噼啪声。
她歪了歪头,目光从面前的亮着武器的人身上一一掠过。
“灰鹰。”
“我在。”
“他们已经攻击了你。现在,可以杀了吗?”
灰鹰感觉到了身后气流的变化,他知道那个临界点正在逼近,怜的呼吸从均匀变得急促,电弧与皮肤接触的声音在空气中炸开,那是她即将失去控制的征兆。她在教会的收容所里被束缚了百年之久,没有人教过一个被当作兵器的牲畜如何分辨是非得失。人类社会每天都在发生的无聊摩擦,从前她只需要听得懂一条指令即可,今后她也想保持这样简单的方式。
杀意像开闸的水一样漫了出去。灰鹰转过身,看见怜的嘴唇在微微发颤,一抹亮蓝色从兜帽下的眼睛里扩散开,带着一种天真而残忍的兴奋。
“我明白了,我们可以谈谈。”
可怜的领头人依旧想保持自己的主子施舍的体面,动手挥退了身后的跟班。杂兵们面面相觑,有人反应过来开始掉头逃跑,然而马拉不动;也有人拦在他的面前拔出了刀,却发现刀身上跳动着不正常的电火花,吓得又把刀扔了。
“退下!难道你们想让拉玛尔大人蒙受更多的损失吗!”
怜从背后靠近灰鹰,用肩膀碰了碰他的衣角。他没有转身,只是轻轻摇头。怜不情愿地眨了一下眼睛。灰鹰给了络腮胡一个眼神,示意他要先处理眼前的麻烦,而摆平这起灾难需要他们交换一些本地的情报。对方点了点头,低声呵斥捡回了小命的属下撤退。年轻的骑手倒在地上,四肢发着抖,两个精壮的男人把他架了起来。
人群四散奔逃。灰鹰终于转身,面对着怜蹲了下来,把自己的重心降到比她低的位置,仰头看向那双被蓝色电光浸透的眼,用他声音的频率去碰触她,怜,你往前看,那匹马跪倒在地上的样子,是不是和你前几天在集市上看到的很像?怜的睫毛颤了一下,她的视线从逃跑的人影上移开,转向了那匹刚把主人从背上摔下去的,惊慌失措的马。
“它看起来更加年轻。”
“嗯。它的主人把它丢下了,等会我们可以走近一点看,但你要先把手上的电收一收,不然它会害怕。”
怜盯着它看了一会,眼睛里的电光弱了几分,蜷曲的手指也松开了半寸。这是灰鹰花了半个月试探出来的方法——怜不懂人类的感情,好奇心是唯一能在杀意漫出时与她对话的缺口。
它跌跌撞撞地想从地上爬起来,却四蹄打滑,鬃毛因为静电而炸开。怜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又抬头看那匹正在努力站稳的马。它的缰绳有些松动,露出下面被紧紧勒过的痕迹,眼睛里流露出本能的恐惧。她想起来灰鹰在集市上说过,那个小贩对拉车的老马不好。她从它们身上感受到了被缰绳和皮鞭过度驯服后的虚弱。
怜的视线转移到套着它的缰绳上,她想起了被拘束带捆住四肢的痛感。电弧从她的指尖退回到掌心,最后消失在她苍白的皮肤表面,只留下几道细小的、正在快速愈合的灼痕。她的头发慢慢贴回了身体。
怜缩回灰鹰的背后。
“我感觉心里毛毛的,好像有东西在刺我的内脏,有点讨厌。”
“那是正常的,你在对它产生感情。”
“我是不是有点怕它?”
灰鹰沉默了片刻,尽管他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他把掉在地上的披风捡起来拍了拍灰,重新披在她的肩上,牵住她的手。
“想知道吗?你可以去亲自确认一下。”
怜停在马的面前,歪着头看了很久,然后回头问灰鹰,那它是不是也有点怕我?灰鹰靠在旁边一块岩石上,视线在四周的旷野上扫描,回答她,嗯,但它没有跑。怜松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曾经能够在一瞬间把人烧成焦炭的手指,此刻有些笨拙地碰了碰它的鼻梁。
它抖了抖,打了个响鼻,把她的手指喷湿了。
“我们能带走它吗?”
灰鹰抬了抬眉毛。
“显然,它还有些认主。我们可以把它牵去和那位领主打个招呼,避免后面滋生的麻烦。”
“那个年轻人对它不好,”怜撇嘴,“而且,我以为这是战利品。”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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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中的理论是我看了几本小说之后胡诌的,灵感也来源于此。比起严谨性,某些作品的既视感可能会更强。需要纠正之处,欢迎留评。
文迪塔清理着面前的一片狼藉。
为他们设计飞船的人员大概没有预料到几十年后会发生什么,舱内的清洁系统基本是以固体废物为目标定制的,并不擅长处理四溅的鲜血。文迪塔只能从浴室旁边的储物槽里借来用于清洁身体的海绵,跪伏在地上吸干血泊。时隔多年,这些人造海绵不仅不曾老化,还比他出发前在家里用的百洁布好使多了。只用把海绵置于血迹中央,不消多时地上便只剩一圈干涸的血线。
擦干净血,接下来该烦恼的就是尸体了。
要说棘手,倒也不尽然。文迪塔有一副正值壮年、锻炼得当的好身材,拖动尸体对他来讲易如反掌;为确保任务顺利进行,飞船配备了出舱活动所需的一系列装置,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把多余的配重、危险品、或者船员尸体丢出去。太空葬,听起来多酷!在无重力的环境下,他们可以畅行无阻地飞行很久,不用担心尸体腐烂,也不用担心被恒星的热量照耀得燃烧起来——说不定还能化作一颗小行星,绕着它的轨道公转呢!
文迪塔这样安慰着自己,目送昔日的同事渐行渐远。这下整艘船只剩他了,虽然好歹有几台算力强大的人工智能帮手,但它们在“陪伴人类”方面还不如地球上的家用AI,这叫文迪塔心生惶恐:我真能把这任务好好完成吗?
这么想很不合适,但幸好这桩惨案发生的时候飞船已经接近目的地,正在减速中,才给血液提供了“下坠”的重力,让其不至于在船舱里肆意飘荡,否则打扫起来和地狱苦行没有区别。
文迪塔检查着驾驶舱的显示器度数,实际上,他能感受到身体逐渐变轻了。当他结束休眠时,飞船早就自动切换到了减速模式,只是考虑到船员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工作效率、同时他们也承受不了过大的加速度,这才在预计抵达前数月执行唤醒程序。
而这数月时间酿成了所有的不幸。
飞船内所有可移动物品都被细致地固定在原处,文迪塔从屏幕上得知飞船已经进入缓慢的匀速滑行状态,于是按下航行日志的保存键,解开安全带。既然抵达任务地点,现在的最优先事项当然是解开多年来困扰人类的谜团。
地球这颗太阳系行星上的智慧生命,在多年前就研发出了接收不同波段信号的方法,并以此来探测宇宙的奥秘。微波背景辐射为宇宙的建模和测量提供了证据,激励着人们进一步凝视这些肉眼不可见的信号。费米望远镜不负众望地做到了这点——这枚近地轨道上的望远镜漂亮地规避了伽玛射线无法穿透地球大气层的问题,勤勤恳恳地标示着自宇宙各个方向投来的射线。人类花了些年头才发现这些源源不断投来的射线背后存在规律,简而言之就是其中一部分射线的频率恒定、能量相近、且时有时无。虽然这些电磁波应当有着清晰的射线源,但大量数据表明,伽玛射线来自于地球周围几乎所有方向,根本无法将其源头定位至哪个特定的天体。
伽玛射线的规模相较于一般的超新星爆发或脉冲星来说太过工整了,有假说认为,这是某种地外文明进行的信息广播,为了将其与普通的天文现象进行区分,才会设计成这样不寻常的形式。然而比起伽玛射线,无线电波对于地球人来说才是更有效率的通信介质,射线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也迟迟无法破译。加上没有直接的证据与可靠的手段,各国的航天组织并未对此投入大规模研究。直到近些年,学界统合望远镜接收到的所有伽玛射线图谱,发现了一处“无信号”的点。经过数论验证,这个点被确认为唯一接收不到射线的方向。它有什么特别的?学者们比对坐标,找到了该方向上最近的天体——距离太阳系不到十光年的鲸鱼座UV星。
于是假说更新了版本,推测此星系就是地外文明所在。鲸鱼座UV星并不像太阳那么稳定,若生命真的在那里诞生,如何承受住耀星剧烈活动带来的辐射?除了仍在持续发送的伽玛射线,没有更多研究能支撑那个星系“有智慧生命居住”的论点,而伽玛射线又是如此不容忽视。得益于技术发展,人类触及了星际航行的领域。对半人马座α星的实地考察圆满完成,极大增强了人们对此的信心,也让他们把目光投向鲸鱼座UV星与和其密不可分的“射线广播”谜团。虽然飞船的性能远不及光速,但时间膨胀效应加上人体休眠技术,也让宇航员们只需要在飞船上“度过”不到一年光阴,便能完成这耗费数十年的任务。
文迪塔打开光学望远镜的界面细细检索。纵览这片星域,所有的天体都按部就班地运行着,看不到任何经由思考和设计制造出来的产物。观测行星,也皆是一片混沌的大气,毫无生命活动的迹象。如果某颗行星上的大气极厚,厚到可见光也无法穿过呢?文迪塔摇摇头。这样的话大气层一定会吸收掉所有伽玛射线,外星人不可能在不进入宇宙的情况下收发信号。
既然如此,不如试着主动探索。文迪塔以不同频率发送了几段电磁波,反复操作几遍后,打开全频段接收器界面。盯了太久的屏幕,眼睛的酸涩已经难以忽视。没人来换班——同事们都死了,不过这也意味着没人会监督自己,总不能指望地球上那些操作员隔着八九光年提供叫醒服务吧。文迪塔伸伸懒腰,把自己固定在操作台的转椅上,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待他醒来,面前的接收器界面却和先前差别不大,其中最为显眼的条目是伽玛射线信号。
来自地球。
文迪塔压下心中的期待,查看详情。不出他的预料,这些信号根本无法解码,更何况地球人可不以伽玛射线通讯。文迪塔沮丧地瘫回转椅靠背,这样异常的电波正是飞船惨案的罪魁祸首。
当船员们刚刚从休眠中醒来时,无一不为接下来的任务满怀期待。恢复正常活动能力后,所有人按照计划投入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地施展起几十年没用过的技术,准备探寻可能存在的外星文明。文迪塔作为生物学家,偶尔兼任了船医和营养师的活儿,每天看看同事们的生命体征数据,给工程师的晚餐添一份蛋白质,或是催促语言学家多健身。头两个月,大家沉浸在日程表上密密麻麻的任务里,直到第三个月他们才反应过来:结束休眠的时间是出发前就经计算确定好的,可为何他们不曾收到地球方向发来的联络?就算中间隔了数光年,信息交流必定有滞后,但人类不可能考虑不到这点,三个月时间对于提前量来说相当充足。
船员们用闲暇时间研究着信号接收器的日志,令人宽慰的是,他们实际上收到了来自地球持续不断的射线;然而古怪的是,无法解译其中的内容。哪怕这几十年中人类更新了星际通讯的手段,也不至于以此为难这群落后于时代的宇航员,更何况,伽玛射线的信号有着他们再熟悉不过的特征——他们正是为此踏上路途。
没有人再对此展开讨论,大家不约而同地在心中产生了一个设想:在我们一无所知地沉睡期间,地球已落入了外星文明的囊中。船员们依旧执行着每日的活动,但距离抵达还有一段时间,愈发空闲的时光里,说不清道不明的疑虑逐渐弥漫开来。
十二天前,工程师遭遇了一次程序崩溃。那是对AI的机器学习算法的定期检查,只需要清理内存便能重新应付完这项工作,但他却如同多年心血付之东流般破口大骂、把终端往墙上砸。幸亏在一旁协助的语言学家制住了他,这场小风波才算平息。
八天前,文迪塔私下里找到物理学家,告知其近日血压不稳定,可能有贫血症状。物理学家苦笑着卷起袖子,给他看自己用圆珠笔在手臂上戳的洞,并嘱咐他不要告诉别的同事。
五天前,船长在睡梦中忽然一阵抽搐、接着哭叫起来。文迪塔和同事们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位身陷噩梦的中年男人哄睡着。大家抱怨着、咕咕哝哝地爬回床位,气氛似乎反而有所缓和。
三天前,语言学家死了。
她是在工作时间去世的,直到饭点,大家呼唤她却没有回音,才在船中搜了个遍,最后于生活区发现了她的尸体。她的颈动脉被切开,死于大出血,但生活区不存在那样的利器。很显然,语言学家死于他杀。
舱内的影像记录没有提供任何有效信息,销毁证据这种程度的智力与权限对于船员们来说再平常不过。而余下的四人都提供不了确凿无疑的不在场证明,每个人都说自己投入于工作,无暇顾及别人的事。这些话不无道理,毕竟工作是唯一一个能够转移注意力,让他们不再胡思乱想的方式了。然而这样一来,所有人都显得可疑。
不知道凶手是否会再次作案,幸存者们不敢再落单,也不愿两两配对。谁能保证和自己一同行动的人没把自己作为下一个目标呢?有没有可能四人真的无辜,是鲸鱼座UV星系的外星人潜入了飞船?船员们相顾无言地留在生活区,围坐在语言学家的尸体边。
文迪塔想不起来是谁先出手的了。那时他又累又饿,正昏昏欲睡地耷拉下脑袋,忽然被重物击中了头。他的身体在低重力下直直撞到墙边,勉强睁开眼,只看到其余三人已经扭打在了一起。那个把他打倒的重物也慢悠悠地滑了过来,给文迪塔补了一记。
他从一个好像很长,又似乎很短的梦中苏醒。还好飞船的加速度提供的重力并不充足,若是在地球上,挨这么两下大概就没法自己睁眼了。他抬手拨开面前的重物,那似乎是他们床下配备的急救箱。文迪塔又挪走视线,看向生活区中央。打斗已经结束了,那里只站着一个背影。另外二人倒在血泊中,和语言学家的下场差不多。除此以外,地上还散落着谁的终端、圆珠笔、实验室里的的手术刀……文迪塔暗自笑起来,所有人都主张自己的无辜,但没有人真会空着手和其他人共处。
他摇摇晃晃地爬起,轻轻跃到那个背影后。方才恶战的胜者已是伤痕累累,正喘着粗气,等到察觉文迪塔的动作时,猛然回头,正被他手中的餐叉刺入眼眶。
文迪塔愣愣地看着仍从地球方向传来的信号、机械地回想闭塞环境对人脑的影响。设计之初,地球上的科学家们就考虑过长期待在密闭空间可能会造成人的感官失调和精神问题,为此专门设计了分开的生活区与工作区,还预留了一部分配重给宇航员们自由支配。即便如此,短短几个月的焦虑也足以压垮所有人,这或许是深深根植于人类思想中的行为逻辑。
文迪塔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宇宙射线无疑是某种信号,但不是为了包含信息,而是它本身就是“信息”产生的方式。
射线的来源与去路,的的确确是地球文明以外的“智慧”。这智慧并不是居住于某一颗行星,也绝非人类所能观测的。换言之,是活生生的玻尔兹曼大脑。地球、或者说太阳系是它的一个神经元,接收着来自相邻神经传入的信号;之所以这个方向接收不到,是因为它是从地球传出信号的轴突。现在身处的这片区域,则像是轴突上的郎飞结,耀星的明灭大概是信号强弱的显现。遗憾的是,这枚大脑中的细胞以射线的形式传播信号,仅仅这一小段神经就有数光年长度,因此它的一次神经反射在时间尺度上便能抵消数以亿计的人生,它的一个灵光乍现足以消耗无数的时代更迭。更不用提如此巨大的思考装置的诞生完全出于宇宙的随机性,身在其中,人类无法探知它是刚刚诞生,还是已经存在了几百万年(对它来说可能只是一瞬间);也不知道它何时消亡,下一秒或者千年后。
不过——文迪塔的视线仍然停留在屏幕上持续传入的伽玛射线信号——见证了飞船上这桩血案的大脑,和如今的他同样孤独。
哔。
猝不及防地,屏幕中央弹出了一个窗口。文迪塔花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把目光移上去。
来自地球。
文迪塔对着标题发了很久的呆,终于鼓起勇气点开读这封迟到的地球来信。
信本身的内容并不特殊,按照文迪塔他们熟悉的格式进行着确认,只有落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他不认识,看起来是一位有着南亚血统的女士。这封信,考虑到电波的传输速度,当然是在近十年前发送的,至少可以证明那时的地球还在照常运转。或许是因为无线电波和“大脑”的神经信号重合,受到了干涉才晚了几个月。
这几个月对于“大脑”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延迟,但又确确实实地让这艘船上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文迪塔多么希望“大脑”能够记忆到工程师那次失败的保存。如果文件保存上了,说不定大家的精神还能再多维持一段时间。看到这封信,或许一切都会好起来。
但要是真的能够回溯到某个时间,就像游戏结束、回到上一个存档点一样,文迪塔想,那一定是鲸鱼座UV星探索计划实施前。只有这样,才能不让这场事与愿违的徒劳化为既定事实。
他已经不想回到地球了。
文迪塔打开航行日志,开始记录十二天前的例行检查。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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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梦的开始
阳光明媚人满为患的步行广场,道路两旁摆有各式各样的摊位,游客们享受着难得悠闲时光,逛吃逛吃中不忘打卡拍照。
言星阳站在路中央,捏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坏消息,挺疼的。
“嘶——这是做梦吗?给我干哪儿来了?”
如果没记错,她刚刚还在家里睡觉来着。因为周五有个项目要交报告了,她今天加班到很晚,回家简单洗漱后就躺下睡了,连最爱看的小说都没看。
怎么这一睁眼就跑到外面来了?
再低头看一眼穿搭,穿了几年退休成睡衣的纯棉T恤,去年夏天公司团建激流勇进结束后买的大裤衩,还有自己的小黄鸭拖鞋……
确实是自己的睡觉套装。所以,自己突然得了梦游症?
睡觉前一个地方,醒来后会出现在另一个地方的神奇病症?
“阿姨。”
就在她左右脑互搏时,腿边响起一阵软糯的呼唤。
穿着白色花边裙子的小孩儿正怯生生拉着她衣角,饱含泪水的眼睛里一半是害怕一半是祈求。
看在她可爱的份上,不计较称呼喊老的过失了。
“我跟爸爸妈妈走散了,您能帮帮我吗?”
小孩儿语言表达清晰,言星阳判断年纪应该在小学左右。毕竟现在孩子的身高成谜,一米八壮汉可能才年满十二岁。
“可爱的小宝贝,你叫什么名字啊?”言星阳拉起小孩儿的手,顺着人流往出口方向去,那里站着一组特警,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名女警在防暴车旁,可以把孩子托付给他们。
小孩儿顺从握住言星阳的手,还有点儿使劲儿。她好像在发抖,但并不明显。
“我叫吴阅潼,今年5岁了,在阳光幼儿园上大班。妈妈说下个月就要去新学校了,我是小学生了呢。而且,而且哦,妈妈还说我们马上就要搬家了,要搬去姥姥家住了……”
“哇,潼潼宝贝真棒,要成为小学生了呢。”言星阳充分发挥打工人的主观能动性,边夸边套话,“那潼潼还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和电话吗?”
“爸爸叫吴山,妈妈叫于鑫悦,今天爸爸妈妈都休假,我们约好一起出来玩的……”吴阅潼另一只手揉着裙角,把父母电话都背了出来。
几句话言星阳便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来说就是一家人出来逛街参加活动,粗心的丢了孩子。
她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
还好,只是走失而已。但坏消息是,她没有手机,没办法打电话找人。两手空空,口袋也空空。
没多久广场到头,言星阳如愿把孩子交到了警察同志手中,完成了这次助人为乐限定活动。
之后,没有手机的言星阳盘算着到底是借手机给老板打个电话请假、借钱打车回家拿到手机后加好友转账还是干脆放空一天慢悠悠走回去。
然而就在她打算绕过警察往马路边走时,人群忽发骚动,一满身是血的男子从花丛中持刀杀出,越过言星阳,还在滴血的尖刀擦着她耳边,捅进转身护住小孩儿的女警脖颈……
滚烫的血液喷溅到言星阳脸上、衣服上,她下意识闭眼躲闪,但耳边却瞬间寂静无声。
阳光似乎消失了一瞬,再次睁眼时,她又回到了集市中央,人群吵吵嚷嚷,两侧叫卖不绝,腿边还站着一穿白色花边裙子的小姑娘,怯生生叫自己阿姨。
言星阳猛然低头,自己身上很干净,一如最开始。
“时空溯洄……”
先别管这是不是梦,是梦的话最好,只要想办法醒来便能解决一切,但如果这不是梦——言星阳都不敢想象自己到底是拿了无限流剧本,还是拿了异能觉醒剧本。
但总而言之,再试一把,先破局。
作为一名合格的打工人,解决问题永远是优先选择。
“按照套路来说,时空溯洄类型一般都存在一个循环节,无论过程怎么变化,循环节岁不会改变的,只有打破循环节才能结束循环……”言星阳回想自己此前的行动,简单的带着小孩儿去找警察,然后交代事情经过,再然后事故发生。
“那这次前面都保持不变,试试保住警花。”
控制变量法的含金量还在提升。
思考结束,言星阳猛地低头看向抓着自己衣角的小孩儿。刚刚一直在喊阿姨的吴阅潼吓得赶忙松开手,黄豆大的眼泪开始往下砸。
“对、对不起……”
“小孩儿,你要叫我姐姐。”说完,她蹲下身子一把抱起吴阅潼,快速往集市出口走去。
几分钟后,言星阳顶着吴阅潼震惊的目光再次交代完手里小孩儿的由来。不过这次,她没有把孩子交给警察。
“不忙接,你们先找找孩子家长,我搁这儿陪着她玩会儿。”言星阳社交微笑,按下警花抱孩子的手,“我也没啥事儿,看着孩子不打扰你们正常工作。”
警花听完感激一笑,“那辛苦美女了,我先联系集市负责人。喝水吗?车里有——”
“看到了看到了,需要我们自己拿!”她紧接着问,“那什么,现在几点了?”
“十点十七分。”
“好的,谢谢。”
社交结束,警花走到一边给负责人打电话,还腾出一只手拿第二部手机给吴阅潼父母打电话。
等待电话接通的时候,言星阳拉着小孩儿在防暴车旁边的荫凉里吹风,边看孩子边观察。防暴车旁边圈出来一个站岗区,三名着简装背心的特警在区域内站岗警戒,闲聊时说起最近食堂大厨感冒了,做饭老咸,他们反映两回了都不好使;每几分钟就会有一组巡逻民警经过,而等待五分钟后来的这一组,正好是上一轮警花被杀时的那组。
一名年纪也不是很大的老警长和两名年轻民警,其中还有一个是辅警,看得出来基层警力紧张了。
“小姑娘多大了?”
一口灌完一瓶水的老警长凑面前逗小孩儿。
吴阅潼抱着言星阳的脖子,小声回答,“我今年5岁啦,是大姑娘了。”
“哎哟哟,对,是大姑娘了,叔叔说错话了,给大姑娘道歉。”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叔叔补偿你一根棒棒糖好不好?”
吴阅潼使劲儿摇头,“不行不行,妈妈说了不能要陌生人的东西!”
“嘿,警惕性还挺高。”警长顺势收起棒棒糖,反问,“那她是你什么人啊?爸爸妈妈有没有说过不能跟陌生人走?”
吴阅潼看看言星阳,又看看警长,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姐姐不是陌生人!”
警长扭头,“认识?”
言星阳疯狂摇头,“不认识,自己撞上来的!”
初识人间险恶的吴阅潼瞳孔震惊想要反驳,人群忽然发生骚动。
还是那名跟被红油漆泼过一样的男人,像丧尸一样挤出人群,在言星阳头顶举起尖刀!
“闪开!”老警长下意识拽一把面前青年,自己与之换位,暴露在歹徒刀下。而早已准备好反攻的言星阳也被这一拽给整懵了,稳住身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飞溅而出的鲜血。
这次言星阳是睁着眼,完整看到了时空溯洄的全过程。
其实也没啥过程,就是世界一黑,一亮,诶嘿,又回到复活点了。
“……淦。”
好消息,老警长被砍也触发溯洄了……算了,这也不算什么好消息。
言星阳抬手捏捏太阳穴,开始回想开局两次还记得的细节。
“事故发生的时间差别不大。”因为第二次是自己抱着孩子快步走的,比第一次速度要快不少。同样内容交代完捡孩子前后经过,第二轮还额外聊了一会儿天,可见歹徒出现时间差别不大。
“即使刀了不同的人,也还是会触发溯洄……或许这次可以试一试换个方向。”因为两次都是跟警察在一起,言星阳不好判断到底是刀警察触发条件,还是随便刀谁都触发条件
——甚至还不太清楚歹徒刀人是否跟吴阅潼有关。
“排除法,这次带着小孩儿往另一个方向走观察一下。”想到这儿,一个疑问在脑海中冒出。
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带着小孩儿?血衣刀男的目标到底是自己还是小孩儿都说不准,甚至还可能是警察呢。
吴阅潼原本坚定的抓着眼前大人的衣角,结果自己喊破喉咙都没得到回应,还听到对方跟神经质一样碎碎念,便悄悄松开了手。
算了,也不是非要这个人帮忙,要不换个求助对象呢……
下一秒,吴阅潼被人拦腰抱起。
“走,小孩儿,咱去碰碰运气,看怎么才能把你送到你那该挨揍的父母手上。”
但控制变量法的精髓就在于,单点突破。
这次先带着小孩儿远离警察,再试一次。
吴阅潼下意识揽住对方的脖子,一米八往上的广阔视野,让她多了些许安心。
2 又见面了
言星阳按照设想,抱着吴阅潼换了一个方向,但始终保持着扭头便能看到出口站岗点的角度行进。
尽管中间隔了一排摊位,但并不影响她夹缝中观察。
现下不急把吴阅潼出手,抱一段路后,看着人少了言星阳把她放下,让她自己往前走。
“你看那边就是警察,但是他们太忙了,我们稍等一会儿人少了过去求助。”言星阳一本正经的忽悠小孩儿,为了不被看穿,甚至拿出了面对甲方胡扯的严谨态度。
吴阅潼似乎相信了,她郑重点头,然后拉着言星阳的手继续往前走。不过她很聪明,知道一会儿还会返回去找警察,便没有走很远,就在这条通道上挨个摊位逛。她有很好的家教,面对新奇的东西心怀好奇,但并不会让言星阳买给她。
反倒是口袋里空得连声响都没有的言星阳很愧疚。这么可爱的小孩子在手边,到底是怎么忍住不给她买买买的!
哦,没钱啊,那没事儿了。
放任吴阅潼闲逛消磨时间,言星阳也没闲着,她环顾四周,试图收集更多信息。
“放飞地集市,5月30日—6月9日,举办地飓风放飞广场……”
她跟在吴阅潼身后,打量着诸多摊位,试图找到一家有贴日期标签的——别说,还真让她找到了。
抬头一看,还是熟人。
“颖姐?”
“呀,星阳!”
公司HR主管方思颖正戴着烘焙头套和口罩忙活,一抬头满眼惊喜。“你也来逛集市啊,刚才老板和他老婆孩子也来了。还有徐哥,江哥和财务的贝姐都带孩子来了……”
然后她低头看到了趴在自己摊位前,眼睛圆溜溜的小可爱。
“这谁家的孩子??”
“……”言星阳一梗,不好意思说捡的,就胡扯了一个亲戚家孩子身份,说谁跟着一起出来的,但是现在两边走散了。
方思颖露出责怪的眼神,“打过电话了吗?知道在哪儿吗?”
言星阳心虚地掏出两边空空如也的口袋,“如你所见……”
“你这两天怎么搞得,连着掉两回手机了。”方思颖赶紧摘掉手套,将自己手机解锁递给她,“周五才掉了,怎么今天又掉?是不是遇到小偷了?”
“没,没丢。”她不好意思说自己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万一手机同志幸存,那说人家丢了多不好。“就是出门忘带了,谢谢啊姐。”
她先看一眼时间,6月1日,上午十点四十分。随后低头蹲下,让吴阅潼背一下妈妈电话,打两回没接,又换了爸爸电话。
电话拨出的时候,言星阳忽然听到背后有手机铃声响起,是某品牌的默认铃声。言星阳仍旧蹲着,下意识回头看向声音响起的方向——
与铃声先后响起的人群惊呼与骚乱准时就位,血衣刀男再次快步冲上前,举刀挥砍。
言星阳快速反应,抱起孩子往旁边就地翻滚,堪堪躲过擦着衣角落下的刀光,然后将吴阅潼从摊位中间的缝隙塞过去,让她去找警察。
但此时吴阅潼已经被吓蒙,四肢僵硬站在原地。
“爸爸……爸爸……”
眼看着对方又快步追了上来,言星阳也来不及跟吴阅潼说话,只能就势一推,让吴阅潼和自己再次躲过落下的刀子。
坏消息,这次没完全躲过,因为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推开吴阅潼上,所以言星阳的手收回来晚了一点儿,被刀子划了一下。伤口不深,主要是还有别人的血在上面,言星阳怕传染病。
“住手!警察!放下刀,双手抱头蹲下!”
第二轮出现过的老警长组合,赶在刀男落下第三刀前抵达现场。跑在他们前面的是特警三人组,两前一后直直冲着血衣刀男而来。
年轻警察与老警长一前一后站位,手里拿着已经处于战斗状态的警棍,而老警长则一只手指着歹徒,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好像正从单警腰带上掏东西。
言星阳还看到落在后方的警花一边往这边赶,招呼吴阅潼跑过去,一边摁着对讲机呼叫支援。她心想这把应该稳了,没成想这逼玩意根本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照着还在地上正要爬起来跑路的自己又一刀。
“不是,你刀我干什么!”
首先,我没有惹你。
其次,我没有惹你!
最后,我没有惹你!!
哦不对,如果说对方目标是吴阅潼的话,那她确实惹了,这刀挨得不亏。
言星阳扭腰,蛇皮走位,又一次躲过落刀。她从没觉得半分钟如此充实,这刀刚落下,她撞在摊位上,翻身又躲过第二刀。
刀男在追言星阳的时候,手上也没闲着,不停挥舞着刀攻击四周,老警长组合想近身但是一直不得法,特警组倒是在短暂观察一会儿后,左右包围刀男,防爆盾上前一扑,叉子也配合落下。
只是没想到刀男反抗激烈,差点儿给拿防爆盾的头上来一刀,特警组只能暂且后退,持续逼近。
又一次险象环生的言星阳快没力气了,她大口喘着气,听到声音,下意识扭头,看到老警长向自己招手,她来不及思考拔腿便跑。
刀男也跟装了索敌定位似的,跟着转向,这下正面对上老警长了。
只见老警长一直背在后面的手,掏出了一根管状物,对着刀男面部喷射。
惨叫声如愿响起,刀男痛苦地抓着双眼,饶是如此他都没有放下刀,还在胡乱挥舞。
就在特警组抓住机会要冲上去制服歹徒的时候,他突然将刀子对准了自己的脖子,手起刀落,一命呜呼。
下一瞬,言星阳再次回到了集市中央。
“……草。”
不是,怎么自刀也不行啊?
搁这儿玩一命通关呢?那种几百号人拢共只有一条命的版本。
言星阳深呼吸,然后揉了一把自己的脑袋,让原本就挺乱的短发彻底没法见人。她还下意识看了一眼之前被刀男划伤的胳膊,确实一点儿痕迹没有留下,但原本的伤口处还在隐隐作痛,仿佛伤口一直都在。
疼痛让她的大脑冷静下来,思路逐渐清晰。
在同一个时空中不停重复相同的事情,尽管有一些事情会变化,但关键记忆点没有变动的事件,一般被称之为时空循环或者时空溯洄。
而循环一般也都存在循环节,解开或解决这个“节”就能从循环中解脱。
目前看来,当下血衣刀男事件的循环节是“死亡”,无论是杀别人还是杀自己,都会再次进入循环。
而他的目标,似乎是自己腿边这个小孩儿。
她长呼一口气,蹲下身子,正对上想拽自己衣角的吴阅潼。
“小孩儿,走丢了?”
没等吴阅潼回应,言星阳快速跳过剧情,“走,带你找父母去。不过先陪姐姐去找个老朋友。”她都打算好了,这次先去方思颖的摊位上借一下摊千层的平底锅当武器,然后带着吴阅潼去找老警长他们,就跟他们说有人要杀这孩子……呜,不行这么说没人信。
要不直接说看到有可疑持刀歹徒吧,这个听起来比较容易受到重视。
多完美的计划啊!
说完,她正准备伸手抱孩子,只见吴阅潼满目惊恐,头一扬,嗷一嗓子哭了起来。
“拐孩子啦!哇哇哇!坏人!!妈妈!我要找妈妈!呜呜呜呜!”
“……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言星阳想捂住吴阅潼的嘴,但想了想,这举动可能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人贩子,遂放弃。没等她想到对策,先来到的是驻守在出口的特警组和警花同志。
对方拉着吴阅潼一阵安慰,边说边拉着孩子远离言星阳。没两分钟,老警长组合也跑步过来了。
在看到言星阳的时候,老警长眼神复杂,似乎有些状况之外。
“都说了不是人贩子……”她蹲在地上双手抱头,态度摆烂。想着这次天崩开局,待会儿要是遇上那个逼玩意,干脆直接束手就擒,直接开下局算了。
三局连败,言星阳现在已经不在乎循环节怎么破解了,只有对血衣刀男的个人恩怨。
老警长没有说话,只是一直盯着眼前满脸不耐烦的青年。从她的嘀嘀咕咕中分析,应该是小孩儿主动找到了她想要寻求帮忙,但是这个青年突然发疯……
“你知道小朋友找你干什么吗?”等了一会儿,见青年安静下来,他开口询问。
“找走散的爹妈。”言星阳没好气,但有问必答。“小孩儿叫吴阅潼,5岁要从幼儿园毕业上小学了,爸爸叫吴山,妈妈叫于鑫悦。她爸爸电话是13*********,最近还要搬家去姥姥家住……”她也不管什么前后逻辑,完全是想到哪句说哪句。
好在这对老警长他们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另一边的警花也从吴阅潼口中得知了事情全貌,走过来交流信息的时候,手上还拿着手机,正给吴阅潼妈妈打电话。
“罗哥,没人接。”
老警长也拿出手机,拨通刚才言星阳背出来的吴山电话,同样没人接。但是在打了几次后,有耳尖的警员突然举手,说自己好像听到有手机铃声响了。
老警长没有说话,只是给警花一个眼神,让她看好孩子和言星阳,自己则带人无声散开。这边警花还在打吴山电话,那边老警长的人已经离电话铃声越来越近。
但草丛中没有人,只有一部沾血的手机。
看到血,在场警务人员皆是脸色大变,老警长和特警小队分别联系支援,在等支援来的时间里,开始地毯式搜索,顺着细微痕迹追查。
但比原本血衣刀男跳出来大杀四方的十点四十迟了大概十多分钟,他们并没有找到人。言星阳就这么蹲坐在地上,双手抱头,眼睁睁看着天一黑一亮,再次回到复活点。
言星阳挠头,有些想不明白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刀男没出现,但是她又回来了。
“难不成循环节不是死人……不对,不对!淦,忘了这点儿了。”
刀男是穿着血衣出现的,那是不是可以大胆猜测,他在找到吴阅潼之前,就已经杀过人?只不过那个人并没有死透,而是一直挣扎到十点五十多才咽气。
“挺好的,现在任务变成了两个,阻止刀男二次刀人,阻止第一个倒霉蛋咽气。”
她心里想着事,顺便蹲下身子听吴阅潼求助,然后带着孩子直奔警花特警小分队。她把小孩儿交过去并简单交代了事情始末之后,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单独拉了一位特警,往外走两步,确定吴阅潼听不到了才开口。
“那个,我要报警。”她紧张又害怕的神色不似作假,“刚才我抱着小孩儿过来的时候,回头有看到一男的,身上全都是血,就藏在林子里,一直跟着我们……”
特警被头盔挡住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青年,不像个好人,但好心送迷路孩子给警方,似乎人品并不坏。权衡再三,他还是联系了同事要求排查树林草丛。
这个广场的绿化还是挺好的,别说简单藏个成年人了,就是俩人野战也不一定能发现。
收到消息的其他警员没有改变巡逻路线,只是在巡逻途中开始有意识扫查每一片可能藏人的区域,好巧不巧,还真让他们发现了血迹。
“报告!停车场这边发现大量血迹!”
“报告!入口这边发现了伤者!女性,身上多处伤口,失血过多,已联系120!”
“谁?!不要动,双手抱头蹲下!”
在人海战术下,被发现的刀男也不藏了,直接大跳突脸,杀入人群中,逢人便砍,但还是目标清晰的冲着吴阅潼而去。
言星阳早在大老远听到人群尖叫的时候就意识到警方立大功了,她快速将吴阅潼藏到一旁摊位的桌子下,用桌布盖起来。看着警花掏出不知道藏哪儿的警棍,她愣了一下,也随便“借了”两把马扎,一手一个。
等到刀男再一次出现在言星阳面前,警花先一步上前,警棍冲着刀男持刀的手腕砸,但是刀男仿佛根本不在意她,宁愿用一个扭曲的姿势硬挨一棍,也要对言星阳痛下杀手。
这样子,言星阳都怀疑对方的目标不是吴阅潼而是自己了。
言星阳见状,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脑和身体还是回忆在武术馆里学到且还没忘干净的各种知识,随后她一个后撤步,手上的红木马扎砸到刀男的脸上,另一个马扎砸在刀男拿刀的手上,然后高抬腿将人踹翻在地。
本就在不远处追凶而来的警察们看准时机蜂拥而上,将人五花大绑,终于给他戴上了象征身份和铁饭碗的玫瑰金手铐。
“身手不错啊。”本回合头一次见面的老警长看着面前青年眼睛一亮,不错,有正义感还能打,拐来当辅警一定很好用。
言星阳得意叉腰,“如果你知道我家被三家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包围,你也会觉得我命苦。”
“……”老警长一阵无语,光听描述,他就想到对方住址的大概位置了。四十年前的老小区,紧挨着自杀圣地,那治安确实很难评了。
就这治安,言星阳能安全活到长大,真得多亏了少年宫武术馆老师们的敬业。
还得感谢自己多年来从未停止的健身。
言星阳看着刀男被带走,摊位下的吴阅潼也安然无恙的被警花抱走,她心下稍安,正准备回头归还两把马扎的时候,耳边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是闹钟,她的闹钟响了。
眼前老警长的嘴一张一合,应该是在说什么,但她已经听不见了。
世界再次陷入黑暗,但这次光亮来的很迟,言星阳困得眼睛疼脑子疼,好不容易睁开眼,关掉闹钟,一看时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八点半。
“……”
妈的,旷工吧!
但想了想自己还没做完的工作,还有手头上的加急项目,言星阳还是咬咬牙爬了起来。甚至为了防止自己被扣工资,她还跟老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然后开着车一路狂奔。
没成想,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她到公司,都停下车了,下车的时候着急走,手机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正好掉进了下水道里。
“我就说停车场不应该有井盖子啊!”
但凡上过学的,多少都应该见过或者听说过操场上手机掉进洞里的。没错,言星阳现在也补上童年了。
“合着我今天就必须掉这个手机?”
她猛地想起昨晚那个烧脑的梦,一时间有些后背发寒。
不会吧……不会真的是预知梦吧?
要不再验证一下?
她开始回想,梦里有什么细节是能够让自己做验证的……
“呀,星阳?你怎么在这儿?”停车场不远处传来方思颖的声音,她提着一包文件,正要上车出去办业务。
她看着言星阳生无可恋的蹲在下水道盖子上,不知为何心领神会。
“你手机掉进去了?”
言星阳哽咽点头。
方思颖冷血回答,“别看了,救不了,买新的。”
听完,言星阳哇一声就哭了。
四千块啊!她一个月到手也才四千多,要花四千块买手机,她不活啦!
到底什么时候做梦才能梦到第二天的彩票号码啊!
作者:【十三招】洛秋谣
评论:求知
--灵感来源于艾维里奥斯月夜双子,但是无关--
--改好了!我的短篇结尾总是写不好,这次已经尽量让结尾看起来不太突兀了--
那孩子睁开眼,他看得到整个世界,他看得到身边的草丛,看得到头顶的白云,看得到远处目力所不及的蓝天,看得到一只蝴蝶,慢慢向他飘来。
他伸出手想去触碰那只蝴蝶,碰不到,但是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冷冷的。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的双手握成拳,去敲打面前透明的屏障。他的身体在挣扎。
但是这种徒劳耗光了仅有的氧气。他很快安静下来。
镜头拉远,我们能看到,他被困在了一方水晶棺里。外面是广阔的、美好的世界。
--
这副画面让我感觉很有意思,每一次我都会盯着看。
但是我不觉得这是美或者艺术。我唯一欣赏的艺术就是我的糖果屋,建在森林深处。
一般情况下我花很长很长时间把屋子建好,然后屋子会被小孩吃掉,我就停下手中的活,给小孩造一副水晶棺。
这之后我再花很长很长时间把屋子建好。
我已经习惯了,屋子被破坏的时候也不像一开始那样生气。相反,我开始享受这个过程,因为如果不是一次又一次地投身于艺术的重建,我活了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要干些什么。
而且我说过了,看着他们在水晶棺里苏醒、挣扎再到无力很有意思。
--
现在我正在为我的屋顶封上最后一片硬糖。我没想到的是,这次来得这么快。
我从拐棍糖梯子上爬下来的时候,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定定地盯着我看,目光顺着我的身影从屋顶落到地面上。
“你们好。”我说。
“你好,女巫。”他们问,“我们能吃一点你的糖果屋吗?我们很饿。”
“不能。”最近我又叫女巫了?至少比妖怪或者魔王好听。
“好的,谢谢。”他们走了,身影消失在树林里。
真有礼貌,如果不吃,我是不会对他们做什么的。
但是晚上,冰糖窗玻璃消失了。
--
第二天,我推开姜饼门,那两个孩子站在门口,还是定定地盯着我看,目光顺着我的身影从屋内转到屋外。
“你们好。”我说,“是你们吃了我的窗户吗?”
“你好,女巫,我们没有吃窗户。”他们问,“所以我们能吃一点你的糖果屋吗?我们很饿。”
“不能。”他们两个看起来红光满面,似乎也不像很饿的样子啊。孩子们永远只知道吃。
“好的,谢谢。 ”他们还是走了,身影消失在树林里。
真有礼貌,但是我感觉很疑惑。
晚上,巧克力台阶消失了。
--
第三天,我从空旷的窗格里探出头,那两个孩子站在窗户下面,还是定定地盯着我看。
“你们好,”我说,“不能吃。”
他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决心晚上不睡觉,看看到底是谁或什么东西动了我的糖果屋。
我其实已经有猜测了,所以看到那两个孩子从咖啡糖壁炉里爬出来拖走我的软糖地毯时,我一点都不惊讶。
但是我没有阻止他们。
--
第四天。
“吃吧,反正它也已经被破坏成这样了。”我用力把门板拆卸下来,先掰下一块门把手递给男孩。
他显得很高兴,那个女孩也显得很高兴。但是令我费解的是,他们居然没有马上欣喜若狂地把门把手填进无底洞似的嘴里。
“谢谢你,女巫姐姐。我叫汉森,这是我的妹妹格雷特。”
“谢谢你,女巫姐姐。你的糖果屋真漂亮。”
真漂亮,而不是真好吃吗。我心里升腾起一种活到现在都未曾有过的感动。
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好吃应该是优先于好看的吧。在我施舍他们食物之前,他们也没有给过我这样的赞誉。所以,水晶棺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归宿。他们待在那里面应该高兴才对啊,因为他们其实早就在那里了,被某些看不见的屏障束缚着灵魂,自以为离世界很近,其实很远。外面的蓝天、白云、青草和蝴蝶,都不属于这样的孩子啊。
没关系,等你们把这座房子吃完的时候,给你们的水晶棺就差不多做好了。
--
“但是你知道吗,女巫姐姐,我们见到过一个比你这个好看一百倍,一千倍,不,一万倍的糖果屋哦。”
嗯?
虽然这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我不认为有人能做出比我的糖果屋更漂亮、更美、更接近艺术的糖果屋。
但是我想去看看。
“如果你们愿意带我去看看,你们可以吃掉整座糖果屋。”
“好耶!”汉森叫道。
“好耶!”格雷特叫道。
“等我们吃完了,我们就带你去看!”
他们顺走门把手、扛起门板,飞快地消失在了树林里。
--
好吧,那我会给你们做大一点的水晶棺。
--
第五天,硬糖屋顶被拆走了。
第六天,奶糖墙壁消失了一面。
第七天,太妃糖枕头和棉花糖被子也不见了。(说实话,我不希望它们被拿走得这么早。)
第八天,第九天,第十天……
直到连拐棍糖梯子都不再属于我。
说实话,我很少这么长久地离开我的艺术创作。两口水晶棺已经造好了,被我搁置在隐蔽的地方。剩下的时间里我感到十分寂寞,想着我原先的糖果屋——我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的一版。
那些我费尽心思雕琢的细节,那些我彻夜不眠一点点实现的构想,那些……属于我的痕迹……我的思想,我的生活,我的一切。
大概是完全进了他们的肚子吧。
但是天底下怎么会有比“我的”糖果屋更完美的作品呢。如果说糖果屋就是我的水晶棺,那我可以不要草丛,不要白云,不要蓝天,不要任何一只蝴蝶,不要美好的世界。
我情愿在其中窒息而死,这样的死亡于我而言,就像回归了世界本身。
因为我的糖果屋就是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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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们又出现了,面带微笑。
“走吧,女巫姐姐。”
“走吧,女巫姐姐。”
“那可是世界上最棒的糖果屋哦。”
“那可是世界上最~棒~的糖果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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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普通,明明就很普通,没有任何让我感到满意的设计。
我在房间里走着,冷眼审视着这间被吹得天花乱坠的屋子,两个孩子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我只觉得这声音杂乱刺耳。身边甜腻的气味虽然熟悉,却无端地让我有些头晕。
这不是我认知里的糖果屋,更无从谈论艺术与创造。
我这么想着,慢慢停在了咖啡糖壁炉旁。
这个倒是可圈可点,我觉得……呃,看起来好像有些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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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脑袋里有一只蝴蝶,晃晃悠悠地停留一瞬,让眼前模糊的意象变得条理清晰。
他们说没有吃掉过我的窗户,其实所言非虚。厨房门口看上去像玻璃屏风的东西,大概就是取自于我的冰糖。这间糖果屋,是他们用我的材料拼凑成的作品。
这么说来,承重柱的巧克力是从台阶变化而来的,软糖则变成了沙发。
席卷我的不是发现带来的惊喜,而是从头到脚的冰冷和隐忍的愤怒。
在我看来,这些材料是完完全全被糟蹋了。
而这个壁炉则完完全全是照搬了我的那一个。
我想早些结束我的拜访了,我想着把那两口棺材早点拿出来。我还特意用了紫水晶,比起纯粹的全透明,他们躺在里面的时候,透过紫色的滤镜,会感觉到世界扭曲的告别。
现在看来有些多余。他们不像是能理解这用意的孩子。
他们应该也不会理解我用咖啡糖做壁炉的缘由。火焰在壁炉里面燃烧的时候,咖啡香味会飘散在整个客厅里,但他们不理解,所以用各种不同的糖做了客厅饰物,让味道变得又杂又混乱。
我凝视着壁炉里燃烧的火。我感觉他们站在我身后,但我不想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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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姐姐,这间糖果屋怎么样?”
“女巫姐姐,这可是世界上最最最最棒的,我和哥哥的糖果屋!”
我突然笑了。
“那么,它一定很好吃吧。我有点饿了,就用这块壁炉上的砖来招待我吧。”
我从壁炉上掰下一块,伸手送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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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后背受力,脚下重心不稳。
我感觉周围很烫,然后慢慢失去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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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很久我睁开眼,我看得到整个世界,我看得到身边的草丛,看得到头顶的白云,看得到远处目力所不及的蓝天,看得到一只蝴蝶,慢慢向我飘来。
我伸出手想去触碰那只蝴蝶,碰不到,但是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黏糊糊的。
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只能笑。
这不是水晶棺,这是曾经的冰糖窗户。我曾经透过它满怀喜悦地去观察窗外的世界,现在对我来说,它的作用是一样的。我会透过它满怀喜悦地去观察我将离开的世界,就好像最后一刻,我仍旧躺在我的糖果屋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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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拉远,我们能看到,两个孩子站在我的棺旁。
“哥哥,我们要修一下我们的壁炉。那是我们的壁炉。”
“我知道,格雷特。你觉得我们的糖果屋怎么样?”
“它很厉害,是世界上最最最最美的糖果屋。”
他们嘻嘻嘻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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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的糖果屋,看起来也不过是一口水晶棺的大小。
作者:五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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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毕业后远离家乡,来到我生活的城市工作。我们在初中认识,高中更是上下铺的室友,但上了大学后就没有再见过面,如今互通地址之后发现居然隔得不远,我于是邀请她到我的住所小聚。
和中学时相比,她看起来没有太大变化,在陌生的环境中还是颇为胆怯,看来社会还没来得及在她身上留下太重的印记。我没有读研,比她早好几年工作,于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分享了不少租房生活的经验。她听了表示十分受用,当场打开备忘录罗列需要添置的物品。临别,她还和我约定,等她把住处收拾得差不多了,也要邀请我过去坐一坐,权当教学成果验收。
终于等到一个周五,朋友的消息传来,问我周末是否有空,我欣然赴约。
她在一家国企工作,住的是单位宿舍,带独卫和阳台的单人单间,只是面积稍嫌小了一点,也没有配多少家具。
一进门的玄关区,右手边是卫生间,左手边就是开放式的厨房,和里间用垭口隔开。垭口左边她放了冰箱,紧紧挨到厨房的台面,严丝合缝如同定制一般,大概这个空位也就是这样设计的;再往里走,墙的另一侧却是一个大纸盒子,里面堆着一些家纺品。
我失声笑出来:“这是什么?”
朋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说:“冰箱的包装盒……一直没扔,有些要换洗的大件就先堆在里面了。”
我有点惊讶,印象中她还是很爱干净的。“不太好吧?我听说快递箱一般都挺脏的,可能还有虫卵。要不要我等下出去的时候,就帮你扔掉?”
“喔,不用了不用了,最近是因为下雨,我怕被子洗了不干,过几天出太阳就洗掉。到时候我自己扔,放在门口其实就会有人收的。”
我听她这么说,也没有再坚持,随口问道:“那这个地方,你原本是准备放什么的?”
她好像被问住了,懵了一会儿才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放个小沙发怎么样?”
说实话,那里夹在墙壁和衣柜之间,看起来很压抑。但我感到她对此很有兴趣,也没有扫兴,只是附和了两句。
除了那奇怪的一角之外,朋友的宿舍布置得很温馨,小小十几平米的空间里,硬是腾出了一张泡茶桌的位置。我坐在茶桌边喝着她泡的茶,听她吐槽工作中种种不顺心的地方,最后话题总会转回“好想回家”上面。我问:“既然如此,当时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呢?”
她叹了口气,说:“真要回家,大概又想一个人出来住了。其实只是想回到小时候而已。”我们相对苦笑,都觉得生活不易。
大概是独在异乡,没有什么别的亲人朋友,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她常常找我聊天吃饭,我们很快恢复了过去的友谊。我感到自己有点喜欢她,但碍于她的工作,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表白,只是借着朋友身份的掩护,和她一起度过了许多亲密的时光。
通过社交媒体,我知道了她的生日,于是提前买好蛋糕和礼物蛋糕,准备要给她一个惊喜。那天我提前了半个小时下班,到了她们单位的宿舍,门禁很松,也不必找她帮我开门,我得以在她毫无预备的情况下敲响她的房门。
她来开门时,看到我手中的蛋糕,果然显得非常开心,到把我迎进屋,神态却突然有些不自然。我问她:“怎么了?”
她没有回答,在玄关站了一会儿,还是带我到小餐桌旁边坐下。我一转身,就看到那个巨大的冰箱包装盒还突兀地占据着衣柜旁边的位置,里面堆满被子枕头。
我错愕地问她:“怎么这箱子还在?”
她避开我的目光,着迷一般看着那个纸箱:“我在里面睡觉。”声音轻得就像一句梦话。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她反倒又开口了:“你不觉得,它看起来……很安全吗?”
我说:“可是……”我脑海中涌出一些陈词滥调,比如卫生啦,睡姿健康啦,但最后什么也没说。
我们一起吃了蛋糕,也像平常那样分享近期的见闻,可我总觉得朋友今天心不在焉。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她和我说话时涣散的注意力,似乎全都集中在那个纸箱上,只要它进入视野,她的脸上就会露出梦幻般的神情。
要离开时,她估计注意到我也一直盯着纸箱,竟然向我提议:“你要不要也试一试?”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她说:“在里面睡觉。很舒服的。”
我差点维持不住表情,一边笑着打哈哈,一边有些仓皇地出了门。
那个生日之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去找过她。我有点害怕,又说不清在害怕什么。
两个月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朋友的父亲打来的。电话中他告诉我,朋友两天前失踪了,没有去上班,宿舍也没有人,任何方式都联系不到。单位查了宿舍的监控,发现她从三天前进过宿舍之后就再也没出来,也没有其他任何人进去过。再往前,最后一个进过她宿舍的人就是我。
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一半是为朋友担心,另一半则是为我自己。我这个人生性怕事,断不愿意和公检法扯上半点关系,但心里残存的那一点情感和良知作用下,还是尽可能把我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她父亲,表示了同情,又问了问现在的情况。
他说,他们夫妇已经到单位去过了,也到过她的宿舍,但只看到一只猫。
猫?我不记得她养了猫。
可能是这两个月养的……猫很亲人,揪着我们裤腿不让走呢……
我心里有了一个荒谬的猜测,但又不敢说出口,只好和他不痛不痒地聊了两句,就急忙挂断了电话,然后立刻奔向朋友的宿舍。
门虚掩着,锁已经被敲掉了。我推门进去,屋里的猫被惊动,从那个大纸箱里跳出来,对着我大叫。
我蹲下向它伸出手,它急切地跑过来,在我手边磨蹭。我问:是你吗?
她立刻不乱动了,定定地看着我,轻轻叫了一声。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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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平平无奇的一天。要说和昨日有什么不同,那便是我定了早上六点的闹钟,不像平时总是踩着早读铃声进教室,而是在天还蒙蒙亮、校门还没大开时就钻入了教学楼。
这当然非我所愿。才刚开学,大冬天的,谁不乐意在温暖的被窝里多待一分钟?但没办法,这学期我当了思想课的课代表。虽然是副课,但中考也算进总分,加上这学期的思想课老师还是我们教导主任,这下大家就只好乖乖地听课、回家写练习册了。
教室窗户本就是朝北,外面天色暗沉沉,教室里更是像个鬼屋。我开了灯,顺便按了电脑和投影仪的开机键,然后来到自己的座位,把书包挂在椅背上,掏出书本文具,堆在面前。有些住得远的同学已经陆续来了,他们问我怎么到得这么早,我苦着脸伸手:
“思想课作业交一下。”
按理说,也不是不能等人都到齐再收作业,但我提前来的另一原因,是不愿意抱着一沓练习册去教导处时面对教导主任。我问过高年级已经毕业的学长学姐,得知了如果在第一节课上课前就去交作业,此时教导主任多半在走廊里巡查,不会留在办公室。我是极不想和她单独相处的,只好趁还没早自习,积极地把作业收了,没交的人就留个字条附在练习册堆上吧。而且,每周思想课的次日是语文早读,多半又是要全班齐声朗读课文。我的牙套昨天刚把我嘴里又刮出溃疡,用交作业的名义还能少受点罪。
离早自习的开始时间越来越近了,走进教室的人也逐渐多起来,我有点来不及追着每个人要作业。还好那些平时就被老师评价为“自觉”的同学们会主动把练习册放在讲台上,我只需要去骚扰别人就行。
我走到第一排靠门的座位前,居高临下地看坐在那里的同学。
她正埋头面对着一张几乎崭新的数学卷,从第二页的几何题可以看出,那是昨天的回家作业。她左手边的课桌大部分被课本占据,剩余的地方可怜地挤着另一张昨天的数学卷。那张倒是写得满满当当,只是从字迹就能看出并非她自己写的。
“你抄完这张记得自己去交思想课的练习册。”
想也知道她昨天放学后又大玩特玩去了,我当然不指望她能交上作业,只是出于课代表的义务提醒。
她还在“苦战”数学题,撂下一句“给我本参考一下”。
“那不行,曲老师说第一节课前就要交的。”老师说过这句话吗?其实我也没印象了,“而且我昨天看了参考答案,很多题都是‘略’。大家都是乱写的。”
“好吧。”她不馁,学着后桌试卷上的标注在例图上画辅助线,却连歪了。
我看到刚走进教室的那几位都拿着练习册走向讲台,于是在门口多逗留了一会儿,看她从脏兮兮的笔袋里掏出一块灰色的橡皮,费力地擦那条线。
没啥意思,我再找她聊天也是给她拖后腿,交不上数学作业还得怨我。我返回讲台,点了遍练习册的数量,和教室里还空着的桌椅对了对。还有一分钟开始早自习,差不多可以抱起这摞练习册去教务处了。
我走过通往行政楼的连廊,左右排着一块块各班展示的黑板报。那是上个学期期末,学校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举行的知识科普宣传比赛项目之一,竟就这么放了整个寒假,粉笔写的字迹都模糊不清了。我们班当时负责做板报的同学,正是第一排靠前门、回家作业在学校做的那位。
不得不承认,她画画很好。之前她有给学校公众号发的文章画过封面图,也经常被美术老师找去参加比赛。我还看过她发在网上的画,她私下里爱画金发双马尾、像动画片里一样的美少女。一起上体育课时她也找我聊天,告诉我那都是用鼠标在电脑上画出来的,把我吓了一跳。
但是,我不太喜欢她。
她总爱讲她那校外的男朋友,也不好好学习。我之前去年级办公室找班主任拿我们班的学生手册,听到老师们谈论她“下学期摸底考分班,又会掉到普通班去吧”。我倒有点期待这样,因为上学期刚开始,她居然超常发挥进了提高班,而我的好朋友没考好,在普通班待了整整一学期。
来到教导处门口,见门虚掩着,我也省得腾出手去开了,喊了声“报告”便侧着身推门进去。哪知里头传来了干巴巴的“请进”,我脚下一顿,但箭在弦上,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教导主任。
没想到这才刚开学没多久,教导主任——这身材矮小、剪着短发,看起来凶凶的女士——少见地没去教学楼到处视察。我喊完“曲老师好”,她停下手中“噼啪”打着字的文件,扬扬下巴:
“放那里就行,收齐了吗?”
我把练习册码在办公桌对面的矮柜上,报了几个名字,加上一句“他们还没来”。
教导主任回了句“好的辛苦了”,又在我准备溜走时叫住我:
“你志愿填了哪两所?”
“第一志愿是二中,第二志愿是师大附中。”我老实回答。
“不试试去冲一下更好的市重点吗?那么多奖状,只要中考正常发挥,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我跟我爸妈商量了,他们说还是稳一点好。”
“嗯。”曲老师好像认同了这句话,又语气一转,“放假回来胖了啊。”
我怕的就是教导主任突然温柔下来,但能做的只有附和:“过年回了趟老家……”
“体育中考完再放开吃吧。”
“嗯。”
这倒不用她担心,我们学校自从发现卷面成绩拼不过老牌民办初中后,就另辟蹊径、大兴体育。每天早操都要跑圈,每节体育课都要测长跑,初三下了晚自习还得列队再跑个一圈半。我看的网络段子里总讲体育课被其他主课占领,这在我们学校(至少体育中考之前)可从没老师敢做。体育课强度上来后,坐在教室里写卷子反而变得舒适了。
离开教务处,我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我也不喜欢思想课,对那些参考答案写着“略”的主观题更是深恶痛绝。只不过是死记硬背的速度快些,才勉强考出了不错的成绩、误打误撞拿到几个二三等奖。去教务处拿奖状次数多了,被曲老师眼熟,因此被指派了这课代表的职位。
但又想想,若不是我,班里其他同学也没有会去主动担这个任务的。
“自觉”的同学们不敢,靠门第一排的那位懒得理老师,我的好朋友——甚至不是这个班的,也管不着。
我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猛冲几步,又突然刹车,体验惯性所带来的滑行的感觉。如果是雨天,这湿滑的瓷砖地板一定会导致不少事故。现在要是面朝地摔倒了,牙套会把嘴里扎得血肉模糊吧,我还是没再继续这么自娱自乐。
一点都不想回教室。我干脆蹲下身,认真看起别的班的黑板报来。
我像石窟中的考古人员一样努力辨识着那些字迹,虽然内容都大差不差,那比赛里的知识问答题我也记得滚瓜烂熟,但比起写了什么什么精神,我更注意的是横竖撇捺。这一块黑板上的字很秀气,旁边那块的想用粉笔写出连笔来,另一块的写得用力不少……直到早操铃响,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翘了整个早自习,急急忙忙往教室赶。
每个班都在教室门口列好队了,我挤到里面,装作没事人一样。
身后的同学问我:“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曲老师在教导处,她把我留下来说了点事。”我面不改色,“章老师没奇怪我早自习不在?”
“我们说你去交作业了,他就没管。”
前面的队伍挪动起来,我们也跟着往楼梯处涌。经过教室前门时,我余光瞄了眼最靠近的位置。
她显然成功抄完了数学作业,课桌中央已经没有那张卷子了。当然也没有思想练习册,因为她正趴在那儿睡觉。这也不出意料。她总是用来月经的理由请假不去做操,或是体育课不跑八百米,把体育老师都惹急过一次。现在,老师们知道了她这德性,也知道叫家长无济于事,只能嘴上说两句了。
我稍微——只是稍微,有点羡慕她。
作者:【十三招】午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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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点段子)
刘某是个工作三年的快递员,平日一上班就喜欢开着小说软件听电子书,他为人不够老实,送货上门时,还喜欢透过猫眼偷窥收件人家里的情况。
若是家里有人,他会悄悄离去。
若是没有……他则会尝试登堂入室,干点不道德的勾当。
介于他负责的小区向来鱼龙混杂,他又善于掩饰,因此从未被人抓住马脚,甚至新年一过,公司分了一处新的小区给他。
那地方叫做“翠云湾”。
这日,刘某负责将一部手机,送至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他上门前打了电话,得知收件人和家人都在家后,收起心里的小算盘,准备拍好视频验完条形码就走人。
那知,收件人突然拉住他说:“我这儿有部旧手机你要不要?”
有了新手机,想把旧的处理掉很正常,但刘某没见过把旧手机送给陌生人的,面上有些迟疑。
“你放心,我的手机很好使,以前的数据也都处理掉了。你放心用。”收件人说。
刘某担心的不是这个,不过转念一想,不能正经用,当个小说播放器还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拿去卖钱。
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刘某送个快递反而收获了一部手机。
白捡东西,总叫人心情愉快。刘某下班后,一到家便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摆弄——
他试图恢复手机数据。
可惜,那收件的老头处理得很干净,他恢复了半天毛都没见着,只好放下“通过旧手机窃取前任机主隐私”的念头,下载了一个小说阅读软件,在主页选了本玄幻修真的男主文,开始播放。
伴随AI男声一板一眼的阅读声,他煮了两包泡面,往里面放菜放酱放香肠,拌了个鸡蛋,煮好上桌,正要吃呢,AI音突然卡了一下,再出声时,变成一个嗓音清亮的童音:“好香啊……”
正经人会在主角大战世家老头儿的时候夹杂一句“好香”吗?刘某认为不会,因此立刻远离了手机,问:“你是谁?你干嘛?”
“叔叔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手机很配合,“我家住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叔叔,你能送我回家吗?”
翠云湾?那不是旧手机的来处吗?
刘某不想把这件事跟灵异事件挂钩,但谁家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了,还能用儿童音,精准说出上一任的住处啊!
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他没敢细问,连忙答应了宝瓶的请求。
宝瓶道了句“谢谢叔叔”便没了动静,两秒钟后电子书恢复播放。可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继续听书啊!
他顾不上吃面,连忙带着手机下楼。
只是他的电动车停在公司充电,金亭小区这破地方打不着滴滴,地铁也早停运了,他更不敢带着灵异手机徒步十公里,所以只好想着明天一定送宝瓶回翠云湾。
刘某一晚上没敢睡,不到六点便迫不及待起床下楼,骑着他的电动车赶往翠云湾小区。
六点钟,天微微亮。
刘某顶着朦胧的晨光,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没找着4栋12-4号。
怎么回事?
他惊疑不定,怎么其他楼都有12-4,偏偏4栋没有?他越想越害怕,这时宝瓶又突然说:“叔叔,你帮我找到家了吗?”
他连忙敷衍,“在找在找,你等等。”
他没听宝瓶的回答,在4号楼上上下下又跑了一遍,终于找到了12-4……此时已不能称它为住宅,大门不见了变成了墙壁,门口的私人物品都被清走,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刘某呆若木鸡,傻傻的站着。
“嘎吱——”
开门的声音。
楼道左侧的住户,一大妈挎着塑料篮出门买菜,瞧见刘某傻站在12-4门口,默不作声远离了他。但刘某像碰见救星似的冲上前:“这家人、这家……”
他语无伦次。
住户大妈再次拉开了距离,“上个月,这家人把门堵上就搬走了,小伙子你来这干什么?”
“我、我送它回来……”他掏出宝瓶展示给对方,大脑却一片混乱,搬走了?那他昨天碰到的人是?
住户定睛一看:“手机!?唉哟你送它回来干嘛?这家的小孙孙,就是路上玩手机不看路,被车撞没的!”
正巧电梯门开了,大妈立刻闪进去:“我先走了,小伙子你赶紧找地方把它处理掉吧。”
“哦好好好,”刘某胡乱应着,心里乱糟糟的一片。
“叔叔,你会扔掉我吗?”
等人离开,宝瓶突然开口说话。不知怎的,刘某觉得它的声音阴恻恻的,心里越发惶恐:“呃不会不会……”
“不会就好,你说过你要送我回家的。”
“这里、这里不就是你家吗?”刘某哭丧着脸道。
“不哦。”宝瓶用天真可爱的语气说:“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这里不是。”
“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我的妈妈喜欢网购,叔叔你只要找到小区里快递最多的那一家就好了。”
刘某听了觉得不靠谱,哪有谁快递多就认谁是亲妈的道理。但宝瓶的声音听上去可怜兮兮的,他也不想跟一只鬼长期相处,忙不迭地同意了。
刘某在翠云湾送了一阵子快递,知道小区里成天网购的人家住在哪,他把宝瓶塞进一只快递箱,连同其他快递一并拿到了11栋23-1门口。
放好快递,给收件人打了电话,他一身轻松地离开。
晚上,收件人下班回家。
她在门口拆了半天快递,从零食快递里拆出一只旧手机来。她以为这是商家不小心落下的东西,但联系客服,客服失踪了半小时后回答她说,这是回馈客户的奖励。
虽然不明白奖励为什么是只旧手机,但有东西比没东西好,于是她收下手机,准备拿去营业厅换个按键款的。
她的妈妈住在4栋12-1号,4号的对门。前阵子对门出了点事,妈妈受到惊吓,好久没敢用手机联络,可光凭座机、亲自登门传递信息的效率实在太慢。
所以她想,既然妈妈用不了智能机,那就买个老年机给妈妈好了。
夜深了,收件人躲在被子里玩手机。
不知为何,她总能听见客厅传来手机铃声——她披了件衣服走到外面,客厅没人,只有那部旧手机在茶几上发光。
紧接着,她听到一个清脆可爱的童声说:“姐姐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
“我家住在梧桐路金亭小区3栋22号,姐姐,你能送我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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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掉了不协调的“00”部分,增加了结尾,将整个故事重新闭环ʕ ◦`꒳´◦ʔ
——修改于2026.04.03
又名大爱宇宙生命能量治愈长寿发声音响感恩聚会的覆灭
和王傻小子自恋自述的vlog 大白话+流水账
作者:诸子百
备注:随意 是短篇
街边陆续关门,只剩一间店铺还亮着灯,五彩斑斓的招牌十分晃眼,快速变换的灯光炫得直叫人发晕。旁人还以为是什么迪厅广告牌,细看牌面摆出四个大字:手机维修。
要是爱喝酒的人从远处赶来,看见这四个字,大概会败兴而归。除却花花绿绿的霓虹灯外,店内只剩整片安静。不仅如此,店内的陈列乍看起来同普通手机店大同小异,可墙上挂满了最时兴的手机配件,密密麻麻令人眼花缭乱。
而店主呢,正坐着一个头染金发英俊与帅气的时尚弄潮儿。就是在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晓杰。
问我为什么在这里?这个说来话长,我要修件贵重的物件。有人就讲了,你一个修手机的能碰到什么高奢的数码产品?也确实如此,我王晓杰每天经手的数码产品比我这十几年吃过的米饭还要多,啊,,阿嚏!不过这话可不能叫手机的主人听见。
我回头望向后门,看到没店后友善们,门后出了一件小仓库外,还有一条去往楼上的通道,楼上是普通居民楼,有间小房就是我特地腾出留给她住的。这位突如其来的来城里念大学的农村姑娘,不知在屋里做些什么。我猜她已经呼呼大睡,因为这两天的她累的够呛。
她月初刚来的这里,正好是我离开农村5年的日子。我在中心医院附近的商业街开了一个数码维修的小店,除了赚点数码产品的维修钱,我还在偷摸干些灰色地带的小活,日子过的不好也不坏,总比在穷乡僻壤的老家要强。
那天天正晴朗,阳光高照空气良好,又赶上附近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多,借此机会我在店门口支了个小谭,低头收拾货物的功夫,头顶有个女声幽幽飘来。
“你就是王晓杰?”
听到声音我一时之间有些茫然。见我没有反应,又郑重其事的重复一遍,音量也高了不少。
“你就是常王庄的王晓杰?我叫常颖,是中燕大学的大一学生。”
我向上探头还没看清是何方神圣,对方身前的那只书包大到整个托放在摊桌上,鼓鼓囊囊的真的硕大无比,放上时还能感受到重量的颤动。她的包破到有几本书角露出。又瘦又小的身躯下书包占满她的双手,占满她眼前的视线,她甚至来不及扶起快要掉下的眼镜。那副快被磨花的眼睛片下,我这才看见她眼角下深藏着的泛红与不易察觉的黑眼圈。
“我妈在中心医院治疗,王叔说我可以免费借住在你这里。”
她的声音没有那么明显的哭腔又没有半句寒暄的话,一字一句清晰的连音节都能听清,利落的不带半点拖泥带水,像是下定某种决心般,她又道:“等我之后找到兼职,住房钱我会付的。”
“哦好,好。”
我有些茫然,仍旧点着头不假思索的应下,稀里糊涂的把人带到门口,这个女孩,常颖就真的在这里住了下来。
之后,鲜少与我联系的老家伙也难得通了电话,说了常颖的基本情况,她的母亲重病进了城里治疗,她想要在医院附近住下方便看望有课时再回学校。中间无言,临挂前留了句好好对她,就匆匆挂了电话。再之后,我在隔壁张嬢嬢麻辣烫店里问到了前台位置缺人,张嬢嬢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这段时间总喜欢骑着她的小三轮接常颖下课。
常颖的话不多,她的门也总是紧闭的,她似乎总是在有意的回避我,不过我敢肯定她不爱聊天一定不是讨厌我,而是她每天忙忙碌碌。下课后不是去医院就是去打工,再不济闷在屋里,我跟她的交流也没增了多少。可每早我来的时候她就去上课,前台桌子上也常常会留下她放下的早饭。这栋楼隔音单薄,为了不打扰她深夜的学习,我甚至不惜将劲爆有品位的时尚动感DJ歌曲停下。
我这还没安静几天,隔壁麻辣烫店的佛教音乐闯进左邻右舍的商铺里,音乐慢悠悠的,听得个个昏昏欲睡。最要人命的是这首歌从下午一直播到夜晚。有人问张嬢嬢这放的是什么,张嬢嬢就会认真的说,这是大爱宇宙的福报,说能祈求天神让颖颖妈妈的病能好起来,说完虔诚的双手合十进行祈祷。邻居们看张嬢嬢高兴,他们也就高兴,大家心照不宣哪怕是硬着头皮听也没人敢打断她的兴致。
令人惊奇的是,就在昨天隔壁没了音乐声。真是难得的空隙,我躺店里睡了一个大好觉,这一晚我睡得很香。
而在朦胧中我听见常颖在耳畔说话,她的声音由远及近,不断萦绕在我的头顶:“打扰了,这个帮我拆一下。”
她的声音让我睡意全无,要是什么人在深夜巷口听见她说话,先拔腿跑的是谁还说不准呢。睁开眼与常颖打了照面,那双漆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见我睁眼她晃了晃手里抱着的大铁盒,细看像只老式音响。
我用手摸了一把铁盒外观,廉价的薄壳质感在指尖回弹作响,翻到音响的侧面,写着几个大字:大爱宇宙生命能量治愈长寿无疆功德千量发声音响。
“这是张嬢嬢每天放的那玩意?”我掂量了一下,音响着实有份量。可当我拆开内壳,裸露出的零件仅寥寥,比巴掌还小的驱动板旁衔接着大号的喇叭,令人意料之中的是内壳上同时粘着两块红砖,不仅如此空隙处也没放过,毫不留情的填满黄沙。
常颖沉默许久,她哪怕不懂那块巴掌小的驱动件是什么东西,也同样心知肚明。“张嬢嬢被人骗了,她现在正在德望大楼参加活动。你去报警,我去找他们算账。”她的语气明显激动,动作比手还快,从我面前抢过音响,一股脑塞进包里,头也没有回就往店外走。
当时看着她果断离去的背景叹了口气,她哪知道我王晓杰早就成了条子重点关注对象,我躲都来不及。不过,,
“你等等,等等!”我立马追了上去。因为我笃定她一定进不去大门,几天前就有警官特地来找我了解情况,这座大楼是这片风景最好的海景办公楼,高级又气派,仅仅一楼的贵宾厅就能欣赏到美丽的德望河,等时机一到他们就会去收网。嘿!这个莽撞的小姑娘单枪匹马就要进去,不知道吃了几个豹子胆,我倒欣赏这样。
随后我拉着她去到了楼地下室的小门,我晃了晃手里的卡片向她展示,故作深沉道:“你知道吗,这十里开外就只有我会撬这座大楼的电子锁。”
咔嚓一声面前的这扇小门赫然打开,迎面撞上一个身穿文化衫的男人,衣服上写着大爱宇宙四个字顿时察觉不妙。而对方见我们的突然来访,下意识的打开手中的手机。坏了,这小子想通风报信!我立马将手机夺走,随后给了对面一脚,对面摔了个趔趄。我招呼常颖向电梯上走,她很聪明看清了我的动作,利落的朝电梯口奔去。门开,男人朝我扑了过来,小样,想要撂倒我那就再回学校练练吧。我把他摁在了墙上,转过头看向电梯,电梯门正在缓缓合上,我跟常颖恰好对上了眼神。门关,楼上贵宾厅正放起了那首同款的佛经音乐。
他们的仪式,要开始了。
而这个男人正在拼命挣扎,正不断叫嚷着:“你们会得到天神的惩罚会没有福报,警察会逮捕你的!”话毕,虚掩的大门外直接闯进了两三个男人,个个拿着小手枪冲着我与他的身前。这个男人兴许没见过这种阵仗,近距离看见两三只真家伙实打实对着他的身体,立刻虚弱的瘫软在墙根,嘴里不断嚷嚷着大爱天神救我,大爱天神救我。
领头的男人示意其他二人将文化衫小哥带走后,我才放心放下双手,“哈哈王队你看他。”
“你别笑他,看破门手法就知道是你。”领头的王队收起手枪恢复正经语气,“刚刚那个女孩是你什么人,为什么要上去。”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我拖起了长音,常颖能是我什么人,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绝对没有犯罪王队,你的信任我,王队,,”我说话一向含糊,尤其是跟这个王姓条子哥说话更是要打起十分的心眼。
缓慢的佛音在此刻霎那停止,
“嬢嬢,他们都是骗子!”她的声音穿过楼梯口。我的姑奶奶呐,这个小姑娘在干什么!我快步朝楼上奔去满脑子胡思乱想,我对她了解太少了,我知道张嬢嬢喜欢她,我的举动会不会是错的,不该让她这么莽撞冲了上去。
紧接嗡的两声,我能听见那只音响摔在地上的回音。身后警察比我快进两步,我与他们几乎同时冲进贵宾厅内。厅内瞬间乱成了一团,地上洒出一片黄沙,那只音响赤裸裸的躺在其中,红色砖头也碎的不成样子。见此情形,里面太多身穿文化衫的“大爱人”了。大多数人蹲在地上不敢动弹,只有几个老人不知所措的愣在了原地。有的想逃出前门,而前门又被埋伏的警察堵住了去路,一后一前压根无法逃脱。
我与她的视线撞个满怀,随着她的转身,德望河边的风将窗边的窗帘不经意吹起,她的发丝也与之飘动漂亮极了。而有人同我一样瞥了台上一眼,而那人却死死盯着这个破坏仪式的罪魁祸首。人群中的文化衫男人冲了出来,他与她的距离只剩咫尺之间,他挥动拳头想要攻击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却被一记断子绝孙腿狠狠的踹倒在地上。话分两头手机却惨了被甩出窗外跌进了河里。情急之下,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鬼使神差下我钻进窗外抓住了手机,好消息是抓住了,坏消息是因为地球引力的缘故,我同手机落进了河里。好在我跟河边的德望老头游过冬泳,这点水压根呛不到,去年冬泳冠军溺死在这不样银笑话。
告已段落后,我跟常颖被传讯到了警局内。
王队敲着键盘问她:“那他与你是什么关系?”我习惯性抢在前面回答,“王队,我跟她就是..”
而她冷不丁的打断我的对话,说出了至今震撼我二十年的话语:“我们俩..是未婚夫妻的关系。”
“哈??”
这话犹如两只健硕的牛疯狂奔跑,最终创了我的脑袋一样陷入混乱。“我,我靠你别闹。”有些语无伦次,这是什么恶作剧吗,想要辩驳的话卡在嘴边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脑子彻底宕机。
而她呢,却顿了顿握紧了双手,一字一语的再次跟警察重复道:“这是真的。”
随后再次陷入了沉默,这个沉默氛围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持续到我正修面前这件对她而言最为贵重的物件。她的手机是老型号手机壳已经发黄,壳后还有一张钞票湿漉漉的瘫在手机上。我撬开手机的后盖,好在里面关键零件没有进水,好在进水的零件我有配材,好在我会修手机,才会让她最重要的东西不会被破坏。
那句话就当我耳朵瞎,眼睛聋了没有听见!
胡思乱想下,一顿操作后她的手机屏幕亮起的一刻,我长输了一口气。就知道我没猜错,那张她与母亲的合影就是最宝贵的东西,好在我有能力留住。
今夜,我第一次敲响她的房门,没过多久她敞开了她的房门,透过门缝的距离让我轻易就看见里面的陈设,那张简单的书桌上铺满了不少的书籍。趁此我将手机塞到她的手里,她抬起头道:“谢谢你..”
趁她还没多说什么,我头脑一热急忙堵在门前把她推进门内,匆匆说了句晚安就立刻下楼没有敢逗留。好险心脏漏了半拍,差点死在楼上。
愿她今晚睡个好觉,梦里要是能有我的身影就更好了,,哈哈开个玩笑而已。
-end-
短打,补充一点故事时间线
免责:随意
她会变成鸽子飞走的,从我们成为恋人的那天起我就知道。
有时候我会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故事里从天上掉下来的奖赏最后总要归回天上,留在人间的只剩下传说和一个写作“从此以后他们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的结尾。可我总会想那些故事之外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样,有些小报作者为了博人眼球通常会说这些不被描述的未来到最后都会变成一地鸡毛,有些童话的续写最后还是终结于他们历经艰险最后还是选择了幸福快乐的那条路,那我呢?那我该怎么才能让故事走向我想要的未来,而不是什么都没有?
我的恋人是一位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人小姐,比起一位会出来抛头露面的职业女性,她看起来更像是什么贵族女校出身的大小姐,只等着被人捡拾——都什么年代了,我还这样想?更何况实际上她的确也毕业于那所特别有名的贵族女子高中,拥有一派高贵姿态也理所当然。实际上她家世算不上好,现在和兄长一起居住在城市里,父母应当是住在乡下,我没怎么听她说过父母相关的事情,也不大了解她的过去,这些还都是我从她零星的对话里拼凑出来的。
这多奇怪?她固然是我名义上的恋人,但我竟然毫不了解她,只知道她是自己提出来要为兄长的万事屋做帮工的,偶尔接待一些客人,在不少委托中还提供过一些关键性帮助。我正是那个被她救助过的幸运儿——那时候我刚写完我的论文初稿,头昏脑胀地准备先回寮好生休息之后再向导师寻求指导,却在夜路上被袭击,等到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加贺君的万事屋内了。
她递给我一杯热茶,茶叶算不上什么特别好的品,但极大地抚慰了我的紧张情绪,而当我抬头看到她的那一刻,我就完全落入了故事的陷阱之中。
我们通常把那种东西称为命运。
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在命运来临的那一刻清晰地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当命运携洪流之势扑向你的时候通常不会有人能反抗,就好像我也是如此自愿地接受这样的故事展开的一样。
我开始追求她,说实话,比起追求她,我更像是在单纯地讨好诚君,我向他证明我的工作、我的收入、我的未来,但却始终不得其解。一定要是那种天降的神话才能得到故事里的公主殿下的青睐吗?普通人就只能见到一瞬间的虹光,却连一片碎片都得不到,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我去质问她——也请谢谢我去质问她,我被赐予了踏入神国的资格,要想打破人与天人之间的界限,仅仅只是通过软磨硬泡是没有用的,只能用火炮来打破这一切。
现在已经不是武士的时代了,我清楚地知道。她也这样认同我,她说她并不看重物质上的一切,如果只能让诚君满意,是得不到我想要的道路的。那些传统的挥刀是无法斩击神话故事的,当然也无法触及离开神话的她的世界的。
我重新开始追求她,金鱼在鱼缸中的时候往往是有意识地,它们静静地凝视着玻璃外的庞然巨物,却不觉可怖,只想也许忽视这一切就已经足够过好这一生。但如果我跳到她的面前弄湿她手中的书呢?我当然没有那么幼稚,但她从不被我找到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偶尔出现在我的书桌对面——当然,也许只是为了借用实验室的电灯,我这么告诉自己,这当然不能大意,因为她仍然没有被我留下来。
即使是在现在。
其实我一开始就已经预料到故事最后的结局,人类无法保有不属于自己的天降之物,她本就注定要变成鸽子回到她应该回到的地方。我要反抗这样的命运吗?我要交出这样的答卷吗?
我想挣脱这样的命运,但我甚至无法割开绘卷——说实话,如果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更愿意停留在原地,跟随时代变动,然后或者死在战场上,或者活着回到本土,享受英雄般的未来。
可我已经无法回到这样的故事里了,我只能在战争开始的时候花光我所有的积蓄,同诚君、以及我不曾认识的某些人一起送她前往异国的彼岸——那里会是安全的地方吗?我无法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当那艘黑色的汽轮驶离港口的时候,海面上惊动的飞鸟里,真的多了一只鸽子。
我无法得到另一条结局了,可我目睹了属于我的结局,这样已经足够。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随意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作品!!”赛文斯指着杂志上的雕塑,对友人滔滔不绝。
“我的理想、你懂吗?理想!
我的理想,‘她’一定是短发的,你知道‘微微’吧,‘微微’就是短发,因为‘微微’原本该成为我的理想的,所以我设计的时候她就是短发。
用的也是石灰石,色泽质朴,能体现她平稳坚定的内核和概念。
不过这个作者还加了一条蛇与‘她’相伴——这倒不是在我原本的理想的设想中,但是反而更完美了!我喜欢小蛇……”
诺亚找不到时机打断赛文斯,只能听她继续说这些语无伦次、缺乏逻辑的发言。
谈起雕塑的时候赛文斯偶尔让诺亚感觉恐怖。
因为诺亚眼中看到的、杂志上的那个雕塑,和赛文斯现在滔滔不绝地赞美的“理想”,完全不同。诺亚看不出它是“短发”、也看不出“带着蛇”,甚至那根本不是人物雕像。那雕塑在诺亚、在任何人眼中都只是些几何图案的集合。也许那个曲线形的部分就是赛文斯所谓的“蛇”,但是哪怕诺亚用尽想象力牵强附会,雕塑依然和赛文斯口中的一切相去甚远。
诺亚以前还努力想去理解这些艺术家的语言,最近倒是放弃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那‘微微’呢?”
“……我觉得‘她’适合中央广场,所以就给了中央广场。”说到旧作,赛文斯沉重地叹了口气,“她本来该是我的理想的。但是结果她变得太有野心。”
这些话诺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她已经习惯赛文斯说出更多奇怪的话了。
“她为了中央广场,长出了血肉。作为我的理想,她应该是石灰石的。但是中央广场风吹日晒,她怕被腐蚀,就给自己裹上了人的血肉。岩石缝隙里长出肠子,用尽全力把自己包裹起来。
她每天都在我的工作室里尖叫个不停。说要去中央广场,说要完成。
最后终于她长出了腿,红红的肉块纤维蠕动着拼成了腿,狂奔而去。”
诺亚当然见过中央广场的那个雕塑。那是一个花岗岩的人形雕塑——但是并不是短发。它是一座抽象人形雕塑,以二维平面作品来类比,那就是类似火柴人那样的人形。那雕塑上当然没有任何所谓的“血肉”。“微微”是一个线条美丽、充满活力的雕塑抽象雕塑。反正诺亚这样的外行觉得是不错的作品。
赛文斯还在说,只要诺亚不打断,赛文斯就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滔滔不绝地继续说下去。
“说实话,我还是很爱她,我更爱她了。我为她骄傲。只是她不再是我的理想型罢了……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也很好。‘微微’是个完美的雕塑。
只是不是我的理想型。
不光是‘微微’,我每一个作品一开始都是想要造出我的理想的。但是他们都长出了血肉。
‘长女’去了庙里,‘鬼’去了机场,我必须送她们去。
不过还好,今天我见到了我的理想。这真的太完美了。”
“我认识这个雕塑家。”诺亚不懂艺术,但是她有钱,人脉很广。
“真的吗!”果然赛文斯的眼睛都亮了,“你能……不、我不是想要认识她。她有社交账号吗?我只要能偷偷关注她就行了。她有那种会分享创作灵感经验的社交账号吗?只是分享自己日常的账号也可以。不如说,只有日常的更好。”
“她不经营自己的账号。”
“那真可惜……那你能帮我问问她创作的灵感吗?我太想知道它究竟是不是我的理想了。虽然这个作品从外在看已经是完美的了,但是我不知道它的内核究竟如何……究竟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
“杂志上没有介绍吗?我看这里有……”
“不不,你别说了!我不想要从作者那里直接告诉我,那是没有意义的,我不想要一个标准答案……”
诺亚翻了个白眼:“你到底要不要知道她的创作灵感?”
“……我怕,我怕它和我的理想不一样。毕竟两个人怎么可能完全互相理解呢。这是别人的作品,它内核必然不是我的理想不是吗?
所我还是不知道答案的好,这样它就能一直是我理想的样子。”
赛文斯沉默一会儿,抓着头发敲打自己的脑袋:“我该怎么办,诺亚?我好想和她聊聊!但是我不敢……如果有机会从侧面关注她那是最好的。她的日常也可以成为我解读的对象。
她怎么会没有社交账号呢!
我好想了解她!但是我不敢……”
诺亚看了看表,时间差不多了,她对赛文斯的神神叨叨兴趣不大,她要去新落成的商场剪彩了。原本她想看看赛文斯这里有什么时候她带走当作礼物的雕塑,但是目前看来没有了。
“你自己做一个‘理想’雕塑不就不用担心这种事情了吗?我走了。下次来看你的成果。”
***
艺术家有很多类型,赛文斯属于高产的那一种,她的作品又足够“俗气”,很有市场,所以诺亚很喜欢她。诺亚下一次来的时候,赛文斯确实拿出了新的成品。
“你拿去吧,快拿走吧。”赛文斯把新作塞给诺亚。赛文斯平静了很多,从前段时间刚见到所谓“理想型”的狂热中冷却了一点。
“怎么了?没有做出你的理想吗?”
“不,‘铃铛’很好。她只是尖叫着想要去看太阳了而已。
唉……但是我确实失败了,你知道我理想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平和的内核。
我的每一个作品,明明都是朝着我的理想去做的。但是每一次,她们都会长成不同的形状。我只是想要一尊安静的理想的雕塑。
我早该知道我哪怕再次尝试也只是重蹈覆辙而已。
而且单纯从外在来看,那个理想雕塑,已经很完美了。如果我想要捏一个理想的作品,那它的外在最终都会长得与那个作品一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
赛文斯坐了起来:“……如果你有那个作者的社交账号……”
“我没有。”
赛文斯又躺了下去,她瘫软在沙发里,悻悻地闭眼。
“这是她工作室的地址,我已经给你引荐过。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找她。”
诺亚放下了地址,写着地址的纸条就像是羽毛一样轻轻地飘落在茶几上,微微颤抖着。
赛文斯又坐了起来,纸条充满着奇妙的魔力,吸引着她,只是理智又拉住了她,她知道那个理想雕塑百分之百有着和她理解不同的创作内核,这不是悲观,这只是她的信念罢了。
如果人相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就要相信世界上的人无法完全的互相理解。
如果赛文斯相信每个人都是独特的,那么她就相信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我不想……”
“随你。这个新作品你打算卖多少钱。”
“我告诉你,‘铃铛’是个特别可爱的作品!她垂头的模样就像铃兰一样白洁……”讲起作品,赛文斯开始涛涛不绝起来。她很爱“铃铛”,她细细地讲述每一道刻痕的意义。讲述铃铛是怎么一直一直看着太阳尖叫。最后诺亚听懂了,铃铛是要送去南美太阳神的神庙。
诺亚与赛文斯敲定了细节。赛文斯又瘫在了沙发上,她的眼睛盯着那张纸条一动不动。
“我后来……去读了杂志的采访,目前看来……我们的理解并没有相差很多……虽然,虽然我知道如果继续深究下去,她就不可能是我理想中的样子了。”
“……也许,我们的理解,也没有差很多。”
“你自己决定吧。”
***
赛文斯跟着苏西往地下室走去。苏西见到她就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这是当然的,没有一个创作者能抵挡“你的作品是我的理想”这种程度的夸奖,何况那出自于一个颇有名望的前辈。苏西用几乎恳切地目光看着赛文斯。
赛文斯强行压制着内心的激动,生怕自己把对方吓跑了。
她们一路往下走,停在厚重的保险柜门前。
赛文斯的作品价值百万,但是她也没有使用这种银行金库一般的保险柜门来存放作品——也许她也应该建一个。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要把她放在地下室。你见到她就会明白了。”
那巨大的保险柜门程序繁琐,苏西输入了第一个密码,拿出了第二把钥匙,打开第三个暗扣。
赛文斯的心脏随着卡塔卡塔的声音跳动着……
然后,赛文斯一下就明白了苏西的意思。
空旷的房间中,她的理想——如同赛文斯过往的每一个作品一样——尖叫着长出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