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08「余辜」《地铁里的吸血鬼》
作者:舞舞纸
mode:随意
我的家族自古以来就以人类的鲜血为食,延续这一传统几百年后,我们终于遭到了报应。
人类用他们的武器攻下了我们一座又一座的城堡,我的祖辈、父辈都因为最日常的摄取食物被处以极刑。而我很幸运,在人类闯入我家时,我还没有直接咬破人类脖颈吸食鲜血的经历——那是成年礼的仪式,成年以后的吸血鬼要自己寻找食物——我还未成年,只知道鲜血是盛在杯中的饮料而已。
一些自以为善良的人类,认为我还有改造的机会,只要好好教育,就能与家族一刀两断,融入人类社会。我要活下去,首先要起誓,不得吸食人类鲜血;然后要和我的过去一刀两断——也就是亲手处刑我的家人们。
人类把我的亲族还有眷属关在了一个贴满了黑色胶布的透明箱子里。他们把箱子摆在一个广场,我要做的就是一条条地撕掉那些胶布。这样的箱子有几十个,每个箱子上都至少贴了六七十条胶布。我在太阳下,用被裁得比肉还平的指甲一点点勾起胶布的角,每撕掉一条胶布,就有一道阳光照进箱子里。
我没有时间和箱子里的亲族道别,必须争分夺秒地撕掉这些胶布——如果没有在正午前执行完刑罚,我也会被晒死在广场上。
我活了下来,我失去了家人眷属,也失去了住所和财产。为了继续活下去,我找了份地铁安检员的工作。
我自以为适合这份工作。吸血鬼的嗅觉非常灵敏,轻轻一嗅,就能从人山人海里嗅出火药、汽油或者麻药的气味。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吸血鬼的身份,只能在这些人经过安检的时候,我才能找个理由打开他们的包,从里面找出那些危险的玩意。
就算我和过去了断了,吸血鬼在人们眼中还是危险又邪恶的存在,我怕光、怕水,仍以血为食,我不能和我的肉体一刀两断,只能不停地压制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此外作为平衡,我在言行上,要比人类更加正直善良。
这其实不难。我的家族是住在城堡里的贵族,我自小就接受着严苛的礼仪教育,在品行方面,我只能说,人类的美德只是吸血鬼贵族平日里行为举止最表层的复制品。唯一的差别是人类在我们眼中的地位相当于人类眼中的动物,我只要把人类视为我的族人,就能成为人类道德体系中的“好人”。
基于以上原则,我和同事相处融洽。虽然开始时他们会在我拒绝和他们共进午餐的时候怀疑我是不是不喜欢他们,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他们都觉得我是一个害羞内向的好人。在我找出一次炸弹以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更是热情了。
我喜欢这份工作,不只是我的嗅觉可以在这里发挥作用,以此向人类赎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是少数几件可以让吸血鬼在白天上的班。
每次和同样幸存的吸血鬼友人提起这事,他们都会露出崇拜之情,好像我已经征服了阳光一样。其实呢,恰恰相反。虽然我不是那种晒到太阳就化成灰的体质,但在阳光下会也头晕恶心、浑身无力。那场处刑后,我多少落下了病根。如果在盛夏的烈日下晕倒的话,我无疑会在水泥地上化为灰烬。
地铁站的这份白班,天没亮就可以到岗,工作时都在地下,到下班的时候天也黑了,全程都晒不到太阳,所以我很喜欢。
再过两天,我的试用期就结束了,我可以自力更生,用自己赚的钱去买猪血、收购私人医院临期的血包,而不是和那些人形蝙蝠一样,靠袭击人类或家畜维生。
“哟,你还是到这么早。”现在是上午五点,人类同事打着哈欠向我问好。
“早上好。”我礼貌地回答。
“这个点站里根本没有人,真不知道为什么要我们到这么早。”
我苦笑着打开安检机器的电源,人类发明的机械比吸血鬼的法术精密而有趣。
“哇,好浓的香水味……”
我巡着香味往身后的出站口看去——是一名身穿黑色风衣、头戴黑色宽檐帽的高个女性。她一袭黑衣,黑色的面纱遮着她的脸,她一手抱着一束玫瑰,另一手拖着一只行李箱,裹着一团花香,高跟鞋踩得咯咯响。
“看来是一位上夜班的小姐。”同事做了个吹哨的口型,但没有吹出声,“口味独特的cosplay,是什么玩法?未亡人?”
我对人类女性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虽然这么说有些失礼,所谓人类的性吸引力,对吸血鬼来说只是食物的调味剂。
玫瑰花,玫瑰花,不只是玫瑰花,这个味道是,鲜花饼。
是浸泡过鲜血的玫瑰,是酥皮里包裹的甜美。不,包裹馅料的不是酥皮,是,行李箱!
我立刻发现,这女人是个杀人犯!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向那杀手奔去,那个杀手一愣,挥起行李箱就往我头招呼过来。我重重撞在墙上,如果是人类的话,头骨已经裂了。
还好我是吸血鬼,虽然几个月没有好好吃饭,但身体比人类结实得多。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那杀手已经上了通向地面的楼梯。
楼梯的尽头是初生的太阳,和杀手匆忙离去的背影。
我一咬牙,化为一团红色的气雾,漫向楼道的出口,将杀手包围,照射到阳光的那一刹那,我一阵晕眩,被打回原形,在昏倒之前,我打开行李箱,用爪刺破里面的塑料袋,血漫出来流了一地,一具被压缩成肉饼的尸体缓缓膨胀。
我被解雇了。
因为地铁公司的员工只能是人类。
我的脖子、手腕,从这些被太阳直射的地方开始,灼伤像蛛网一样布满了我的全身。要不是我的同事及时把我送上救护车,我定会死在阳光下。
我躺在一家私人医院的病房里,这家诊所的人类医生曾做倒卖人血的生意,和我过去的家族有诸多合作。在我幸存下来后,他常常以赊账的形式给我一些临期血袋作为接济。
吸血鬼友人纷纷来探望我。
“原来你没有征服阳光。”
“地铁安检,哈哈哈……”
“你接下去要做什么呢,要不试试……打扫下水道?”
我还是想做那种不用累死累活就能赚钱的工作,比方说像以前在家里那样做爸妈的儿子。
但这是不可能的。
希望下一份工作吸血鬼也可以做。
乐。很轻快的故事。
不过我作为夜行者之一,还是心有戚戚焉。
其实读的时候脑子调动了一些以前看过的吸血鬼题材作品,传统一点的《德古拉》、华丽一点的安妮赖斯的夜访系列,青春感觉强一点的达伦山系列,甚至吸血鬼猎人D……能感觉比较有趣的是小舞老师你在这篇故事里的角度,一般而言吸血鬼作品中的血族都是一种强大、魅力、原始敌意的他者符号感觉,但这里变成了被排挤的弱势他者感觉。
能感觉到变化的其实不是作为异类的吸血鬼,而是作为主流/主体人群形象的“人类”在膨大,大家已不再相信夜晚行动的蝙蝠人可以再产生威胁,因为“我们”已强盛和繁荣。而“我们”的繁荣,也意味着“我”的隐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