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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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她记事起,珍宝大酒楼就是她的家。她的出身无从考证,照顾她的经理张姨对她的身世避之如讳,任谁问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但好在她也不感兴趣,因此省去了很多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她叫小昭,但不姓小。她不会害怕,也很少难过。简而言之,她是一个典型的古怪的人。
她还是孩子时,并没有多少人察觉到她的古怪,毕竟小孩本就不太正常,不是大人所能揣测的。也因此,她钻进别家婚宴大吃大喝时没人觉得奇怪,客人来敬酒,问起这是哪家孩子时,那张桌子的大人也会给出自以为的答案加以掩饰。
等她长大了一点,浑水摸鱼的伎俩就不太管用了。别人开始询问她的身份,而她也不太擅长说谎,只能过上在宴席散去后吃剩菜的“贫苦”生活。
那个年代,海鲜最为上等,但也不是家家都吃得起,因此宴席上更常见白切鸡、烧鹅、烧肉、叉烧、蒸鱼之流的硬菜。
因发菜还没濒危,发菜猪手也是常见的菜式,发菜虽然是必点的菜式,但人们吃它也是为了讨个意头,味道算不上一流,因此剩的也最多,常让小昭吃得满脸黑须。
等她再长大些,张姨也看不下去了,便让她去当个服务员,工资也同其他人一样,但不许再去吃剩菜了。
珍宝大酒楼的员工餐胜在平实,有菜有肉,只是奢华程度不及宴席,从小大鱼大肉惯的小昭刚开始还有些吃不惯,但东西到了胃里都是一样的,因此也无太大意见,只是有些可惜。
过去小昭只是一个到处乱窜的野孩子,和其他员工说不上几句。因上了班,一些人也开始更加认识她,那无知无畏的古怪本性终于被人了解。
相处久了,大家还发现她的性子稀薄寡淡,很少主动做些什么。不过归根结底,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无害。
李小悦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因传统的家庭观念,小悦也无太多意识,这份喜欢也只停留在“一起睡、一起玩”的份上。
李小悦的行径总是在节制与纵姿间摇摆,怕被讨厌、也怕被遗弃,总是患得患失,工作也不甚专注,端盘不稳,被张姨骂了几次。
小昭自己倒是无太多男女之情、女女之情的意识,自顾自地活着罢了。
在她的生活里,音乐算是个老朋友。
音乐常与婚宴一起出现,铜锣唢呐是小昭幼时的常客。到了10岁,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便成了主流。等再长大些,年轻人的爱好变得多种多样,婚宴也成了他们彰显自身音乐品味的战场。
小昭总在端菜时和音箱一起哼歌,她在此事上是有天赋的,新歌听过几遍后便能唱熟,音色也不差,虽欠缺情感,但也悦耳动人。常有客人听了,便趁着酒意拉着小昭上台唱歌,一来二去,张姨便有了一些小心思。
刚开始,小昭的声音只是饭后水果一般的附赠,被张姨推着上台唱那一两句便走了,但不过数月,名声打响,求乐者如蜂拥,珍宝大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对小昭来说,唱歌一事和端盘子并无不同,但上了台,自然就要打扮一二。小昭不懂化妆,李小悦便帮着涂抹脂粉,在大功告成后看着她的脸不动声色地微笑。
再是平凡的姑娘,只要学会化妆也能光鲜亮丽起来。
那时她身材丰腴,穿的裙子有些紧迫,唱歌时气息急促,但那些顾着聊天吃饭的客人也并不太在意细节,只是觉得歌者略显紧迫而已。而在那些一直看着她的人眼里,她的歌声也没那么重要了。
门卫阿隋是其中之一,小伙年轻无为,学历不高,徒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是把小昭这种无甚姿色的姑娘当妹妹照顾,看她化妆之后,一颗色心就蠢蠢欲动起来,首次演唱完下班后就邀着去逛街。
小昭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他,但脸上的妆她挂着难受,逛街前便卸掉了。阿隋大失所望,但还是和小昭一起在小吃街吃光工资后尽兴而归。
自那以后,李小悦学聪明了,化妆时总想着适度,却还是抵不过自己的色心,难让小昭归于泯泯。
宴席上,总是有人借着酒劲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打打砸砸还算轻的,小昭还遇到过几个参加同村人婚宴的混混尾随她进了女厕。那些人虽然喝了酒,手劲却和清醒的人没什么两样,抓着她的手腕要做些坏事。
这世上能让她害怕的事不多,她冷着脸反抗了几下,就被扇了一巴掌,脸登时肿了起来,两行鼻血流出,随着挣扎凌乱涂抹覆盖了原本的妆容。
小昭记不清自己反抗了多久,两只眼睛肿地睁不开,头发也被抓掉一把,刺刺地疼。
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很快,李小悦就尖叫着拿扫把砸人,小昭听见一声脆响,望见阿隋用酒瓶砸晕了一个裤子脱了一半的混混,他身后的张姨拿着一根防爆叉捅捅戳戳,专攻下三路,没过多久就让防爆叉沾上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一个个珍宝大酒楼的员工像糖豆一样灌入卫生间,连平日里不常见的年轻老板也拿着手机录像,添油加醋的解说,打定主意要抢占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小昭还在医院躺着时,事情就结束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只从张姨那晓得以后也见不到那些人了。
她忘性大,又过了一些时间,那些伤痛的感觉也变得模糊了。
时间毕竟温柔又残忍,除了死亡,没有过不去的坎。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李小悦结婚了,因员工优惠,她的婚礼也是在珍宝大酒楼办的。
她的男人是父母相中的,样貌平庸,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她结婚那天哭了很久,一句话也说不出,小昭为她唱了几首歌,看在朋友的份上,又额外送了几首。
李小悦结婚后就辞职了,阿隋听说她去当了化妆师,渐渐有了名气,现在常常跟着一些明星上节目。张姨则听说她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当时还悄悄来过酒楼听小昭唱歌,又悄悄走了。
不知为何,她的事,小昭也只能在其他人那知道了。
“后来呢?”
“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好像是和另一个女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张姨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现在都在传她喜欢女人,你和她玩得好,以前有发现啥奇怪么?”
小昭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
“她的化妆技术特别好。”她说。
“因为她是化妆师嘛。”
张姨又絮絮叨叨了一会,就走了,继续找其他八大姑七大姨聊去。张姨的好奇心无穷无尽,视奇闻八卦为人生价值,临死前躺在病床上也要问东问西。
那年小昭已经四十岁了。
张姨插着鼻管,身边原本围着的老少家人被她赶出病房,独留小昭谈话。
“你也喜欢女人么?”
“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嘛?”
“没什么喜欢的。”小昭老老实实地回答。
“有一个秘密,我守了一辈子……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
“兴趣不大。”
“你这倒霉孩子。”
张姨在家人的簇拥下离世后,她便走了,继续回珍宝大酒楼唱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宝大酒楼总店的生意慢慢少了。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和自己一样年轻的人在台上唱歌,小昭的上台的机会也更少了,只有一些熟识的老家伙会请她去唱几首老歌。
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坐在角落喝茶的陌生人而已。不知为何,没人想过要让小昭这位闲人离开酒楼,就好像她与酒楼已是一体。
少数时候,会有酒楼员工请小昭教他们的孩子学唱。不过明面上说是学唱,其实也只是让小昭帮忙照看孩子罢了,没人能指望她能教些什么。
她看着那些故人老去,孩子长大,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时候也就到了。
某个清晨,她走到酒楼门口,和一辈子都没什么长进的门卫阿隋道别。如今的阿隋又矮又瘦,像块风干的腊肉,但还没到痴呆的时候。
他问:“你要去哪?”
她说:“我走了。”
说完,她便窜进了621路公交,将那个张张嘴又闭上的老头留在原地。
她有老人卡,公交不用钱,坐着空空荡荡的巴士来到了一处荒郊野岭。她只是听说这儿的风景好,便来了。
登上山顶时,天已经暗了。她坐在亭子里,远处的城市有灯光长明,星星点点如银河铺洒人间。她抬起头,真正的星星伴着月亮漫步夜空,光亮不及人间,但独自在无际的黑暗中闪烁,也称得上勇敢。
她坐在椅子上,靠着亭柱。
时候到了,呼吸愈发困难,前所未有的恐惧攥住了小昭的心脏,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害怕。
但很快,一切就平静下来了。
在最后一刻,没什么珍贵的回忆想闯进她的脑海里,她所想的便是她所见的,星星很美,人间很好。
她走到了终点,仅此而已。
不着边际地随便聊聊:国庆的时候回家,堂妹结婚,婚宴上有主持人唱歌,她唱唱唱,我们吃吃吃,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在酒楼里长大的女孩”的故事雏形,结合本期的关键词,就写了这篇故事。
离群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有表现出来吧。她在人间独行,被人爱过,也经历过许多,也仅此而已。她的为人古古怪怪,人生却平平淡淡,像一个踩着马路直线的孩子一直向前,也仅此而已。
感觉自己写了一个味道又怪又平淡的故事……像苦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