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作者:尘聆 </p><p>评论:笑语 </p><p> </p><p>他醒来的时候,车窗外仍是一片浓重的黑。 </p><p>皮表带因为使用年限太久皴裂,抬起手腕就摩擦着皮肤生疼,时针指向凌晨三点。他放弃再睡一觉的想法,左右扭动脖子活络下酸痛筋骨,顺着雾蒙蒙的玻璃往外望去——这个城市的中心即使夜阑人静,依旧华灯璀璨,那些光五颜六色、连绵蔓延,就像是彩虹错落飘荡在建筑上。 </p><p>这些灿烂与他无关。 </p><p>他住在偏远郊区,仅有早晚各一班列车可搭乘往返。出门时黎明破晓,林鸟尚未鸣啼;归来时月沉西山,万物已然悄寂。司机和乘客皆无人说话,多数疲惫地闭目养神、东倒西歪,甚或发出呼吸与鼾声,轻重不一,和那轮胎撞击崎岖地面、车厢摇晃铁板的轰鸣糅合,汇成单调而奇异的“交响曲”。 </p><p>昏暗车窗外电光欻地一闪,惊雷随之而来。 </p><p>下雨了。 </p><p>他懊恼地低叫一声,雨伞因为今早出门太急搁在门边了,身上这套唯一的西装,是省吃俭用很久才攒出来的,明晚面试群演时还要用,而且干洗钱也不是笔小费用。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到家时雨能停了。 </p><p>烦闷地掏出钱包,他清点着里面褶皱的钞票,万一真不幸淋湿衣服,或许还够去借套。翻找的动作突然顿住,他看见很久未打开的夹层里的那张硬纸片——这张照片好多年前拍的,原来是几张稚嫩笑脸高低缀在麦田油绿列车锈红前,再上面是雨后澄空纯青,彩虹高悬。只是他时常日晒雨淋,也没注意,那些图像已经模糊、变色。 </p><p>在“交响曲”中发了会呆,他就着微弱窗灯开始仔细辨认、回忆:最前面的女孩子叫小七,旁边高胖圆脸是大壮,还有那个瘦竹竿戴方眼镜自称阿竹,以及被围在中间,笑得最开心的——他自己。 </p><p>这是离开家乡那天,大家在列车边给他送别。 </p><p>听说城里空气差,都很难看见彩虹。小七忧心忡忡。会不会对人身体不好啊? </p><p>……你还担心这个,虽然陈奇不怎么结实,但估计这些年是我们中生病最少的吧。阿竹推眼镜,握拳轻锤一下他肩膀,没想到你小时候就说要去大城市当演员,居然还真从来没放弃。 </p><p>大壮则搂住他的头一通乱揉,然后往他手里塞个纸袋,神神秘秘道,我们仨瞒着家里打零工,给你攒了个手机,嘿!大明星不都一个电话叫来无数个提鞋小弟,这可不能少。 </p><p>他刚准备推拒,就被小七轻声细语打断,收下吧,到时候拍那里的风景回来给我们看啊。 </p><p>说得对!不过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在这儿合张照。大壮摩拳擦掌。 </p><p>这提议不错,刚好那边天上的彩虹没散。阿竹点头赞同,还阴恻恻一笑,到时候你就该怀念这儿空气了。 </p><p>随意找来个路人,四人对镜头一致喊出“茄子——”。 </p><p>到时候,我给你们拍大城市里的彩虹!列车启动时,他扒住窗框探身,对渐远的三人用力挥手,一边喊道。 </p><p>然后我会成为比彩虹还耀眼的大明星。坐回列车里,他闭上眼,锦绣前程在脑内挨个上演。 </p><p>刚到城里他就大步奔跑到处找照相馆,无视路人诧异眼光,直到洗出这第一张照片、小心塞进钱包,然后踌躇满志前去面试角色。 </p><p>…… </p><p>可惜八年过去,他还是个龙套,别说成为大明星,连城里房子的厕所都买不起。 </p><p>将照片塞回,合起钱包,他不再思考,疲倦合目。 </p><p> </p><p>被司机推醒时,他赶紧看眼窗外,还好,雨已经没在下了。 </p><p>在曙光中下车,边打着哈欠,小心躲过每处泥泞和水坑,他的步伐有些摇晃。低头漫无边际盘算这最近哪些剧组可能在开工、有机会去混口饭吃,他陡然停住脚步,向后张望——每天他乘坐的那辆列车原来是鲜艳的红色,罕见的彩虹正挂在初升朝阳旁,列车正上方。 </p><p>于是他热泪盈眶,掏出因为赤贫一直未换的手机,“咔擦”一声,拍下天际那弯七彩缎带。 </p><p>也不知道他的朋友们,现在都怎么样了。出门的时候总是想大展宏图,然后发现现实比自己想的似乎要残酷。摸爬滚打、暗无天日,大雨倾盆兜头落下,淋得他面目模糊。 </p><p>可是他就是在那里,陈奇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他也在这里,在彩虹和列车的旁边,无限的过去和未来,似乎都奔涌向自己。美梦好像破灭了,又好像从未那么清晰,他是提枪而走的勇士、街头啃饼的乞丐、污秽遍身的尸体,也是城墙楼上,振臂高呼的学生。 </p><p>再次掏出那张照片,阳光下的笑脸似乎比车灯中看到的更灿烂些。陈奇打电话说,他不去面试了。啊?真难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放弃演戏的机会?对面的惊讶声穿破话筒。是啊,西边的太阳好看的紧。陈奇放声大笑,挂断电话、订下列车的回程票。 </p><p> </p><p> </p>
总体感觉比起对于前路混沌,挣扎但无功而返又重整旗鼓,更像是淡淡的乡愁。雨对应闯出去遇到的困境,彩虹对应的不是成功而是家乡的朋友。所以更像是家乡里的人际撑起了被现实冲击的破碎狼狈,让主角不变成淋湿落魄小狗(?)而且反复强调手头紧张,就更像什么虚假名利,都不如我老家的兄弟。莫名有种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的气势。
哎,感触很深的一篇,现实的浑浊和拥挤一直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土壤,我自己也经常写现实生活的困窘和迷茫,但是真的步入其中之后,再来看这些文字,感触还是会更深刻一点。最喜欢的一段是“他是提枪而走的勇士”到“振臂高呼的学生”这几句,既很好地呼应了主角的工作身份,又像是一个万花筒,一个现实的剖面,一种多重宇宙,有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很赞,期待下一次创作呀。
哈哈哈差不多!我觉得生命不息就一切都有可能,回农村也可以再卷土重来,但是“自我”是一种特别珍贵的东西,哪怕是梦想也不能令其让位。记得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来处,归路自然会变得清晰。
谢谢评价!之前刚好看了《瞬息全宇宙》,失败的尝试却会生出成功的世界——所以生命大概就是一路向前,生出再多的世界也好,在穷尽的可能性后就是未来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