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咩咩咩咩咩!
为什么瞳孔会是血红的?
不知道呢……
只记得逃出教堂的时候,我呆在了桥洞下面里。我很喜欢吃东西,但是那种情况并不允许我出去找东西吃。
在实在想吃的时候,我就吃了自己。
很荒唐很可笑的一个决定,我吃了自己。
我先找了一块尖尖的石头划开了手上的血管去吸食血液。虽然有铁锈的味道,但是一旦接受这个味道后就会感觉血液美味无比。
虽然我感觉不到饥饿,但就是很想吃东西。
血液不停地流入食道,粘稠的,腥气的血液。
然后就开始尝试着用刀子刮开一小块肉。
然后是手掌。
小臂
胳膊。
我像个野兽一样吃掉了我的左手。
并且它会在之后的几天慢慢长好。
其实,还是里脊肉最好吃了。第十三根肋骨往下至盆骨,这一段只要拨开脂肪就是最嫩的地方。
就这样过了一年。一年对我来说不算很长的时间,但是对于外界来说足以放弃对我的追捕。在这一年里面我吃了我的左手二十一次。
出来的时候我看向了边上店面的玻璃。
血红色。
触目的就是血红色。
我在血红色里面看见了我自己。
发迹凌乱,穿着褴褛。如同最普通的穷苦孩子一样的我自己,有着一双血红色的眸子,如同鲜血直接流入了玻璃体一样。
里面的店主跑了出来一脚踹在我身上:“哪里来的小畜生,别妨碍了我做生意。”
我被他踢翻在一边,然后默默地抬起头来看他。
他的表情从狰狞到了惊恐。
“魔鬼……!”
七宗罪里面有一宗,叫做暴食。
那我应该也算了吧,毕竟我吃了自己。二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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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小姐?……洛可可小姐?”
我从回忆中惊醒,面前失焦的画面一点点清晰起来。我面前是一个异色瞳的男人,看我清醒过来后就松了一口气,坐回了原来的位子上。
“抱歉……刚刚出神了。”
“没关系。还要继续吗?”他温和地笑了一下。
刚刚在闲聊中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洛可可小姐为什么觉得自己不是世人的一部分呢?”
为什么呢?
“唔……因为我不是人啊。”便自己笑了起来。
你要是世人,你就得是个人。
但是似乎没有人可以活到三百岁,磨牙吮血,甚至吃了自己吧?
“就算再怎么改变,您也终究会有回归尘土的一天,您也是世人。”
我耸了耸肩,无奈道:“可惜就是死不了呢,只要有一片皮肤,一根头发的残余,也会继续生长。”
“万物终有终结的一天。”
“唔……审判之日吗?”
审判日(JudgmentDay),又译作最后的审判,是一种宗教思想,在世界末日之时神会出现,将死者复生并对他们进行裁决,分为永生者和打入地狱者。在基督教神学中,指世界将要结束,决定人类命运的一天。死者会从坟墓中复活,所有人被召集在上帝的审判席上,每个人的最终命运将依他或她与耶稣基督的关系而定。古代犹太先知宣扬“耶和华的日子”,耶稣基督宣告即将到来的审判日。《启示录》中描述了坐在宝座上的上帝和“基督的审判台”。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肯定是被判下地狱的。
“愿您的灵魂终有一天得到安息。”
“……但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