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镇的清晨,空气是干燥而寒冷的,连绵的山峦一片雪白,和天空看不出界线。在半山腰的陆浅斟和秦素筝看着天际滑行的孤雁,和山谷底漫步的麋鹿。那是整个山坳里唯一的黑色,带着一连串细小的脚印横跨整个谷底。
秦素筝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幕,陆浅斟在看到相纸上的画面时,心里莫名的悸动。
他从这张相片中看出了孤独,就好像冬眠的棕熊提早醒来,发觉天地万籁俱寂,同伴里只有自己清醒的悲哀与荒谬。
他们沿着山路走向山口,在那里有一辆汽车等着他们。裹着围巾披着坎肩的女人大老远朝他们招手,稚嫩动听的呼喊声在山谷里扩散,空谷回响,经久不散。
陆浅斟和秦素筝上了汽车,女人为他们合上车门,坐上副驾,老式的汽车轰隆隆发动。
“老爷咱们接下来是回旅馆吗?”女人递来一瓶热茶。
陆浅斟没有说话,只是皱眉。
他不喜欢老爷这个称呼,他已经跟女人说了很多遍了,但这个女人还是用这个令人厌烦的词称呼他。
“累了累了,我们回去吧。”秦素筝扯扯陆浅斟的袖子。
车子发动,在山谷中缓慢地滑行,冰雪覆盖的山谷天地俱静,只有引擎声无休止地回响,像是一个得了肺病的老人面对死亡止不住地咳嗽和颤抖。
“这是红果子,味道酸酸甜甜的,冬天睡醒的黑瞎子喜欢在雪里翻这些果子吃,吃饱了就继续回洞里睡觉。”
一路上溪子在跟秦素筝解释着山里的事物,秦素筝明明是在苏州城长大的大小姐,来到这冰天雪地的世界倒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总是拉着溪子问东问西。溪子也会不厌其烦地解答,毕竟陆浅斟是付过钱的,在得到一些答案后,秦素筝就会过来跟陆浅斟把刚刚溪子说的再复述一遍,解释黑瞎子是什么傻狍子是什么,搞得好像她很博学一样。
如果陆浅斟不理会她,她就会拉着陆浅斟的袖子摇晃着示意让他多夸夸自己。陆浅斟受不得这姑娘的撒娇,只得顺着她的意思夸奖,此时秦素筝就会洋洋得意起来,那对好看且带着稚气的眉毛都快扬到头顶了。
陆浅斟早就习惯秦素筝的任性了,他们从小就认识,所以陆浅斟知道秦素筝的奶奶打小就跟她说天真任性可爱的女人一定是好命的。
事实证明她的命确实很好,苏州一大民营企业的千金大小姐,作为秦家的独女,从小就没吃过苦,更没有兄弟姐妹的竞争。
这边溪子还在跟秦素筝悉悉索索地说着什么,另一边陆浅斟就神游物外了。
此时汽车已经离开山谷,雪白的山峦在陆浅斟的视野里变成了一张剪影,失去了它原有的厚重,几乎要和天空融为一起,不再让人觉得寂寥和蛮远。
坐在副驾的溪子想到了什么,扭过头来对陆浅斟说:“老爷,今晚是咱们雪镇的巴慕达节,全雪镇的琴师还有那几个得到传承的老琴师也会来,说不定会找见你想找的那个琴师。”
陆浅斟陡然严肃起来,溪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抱歉地看了一眼陆浅斟,畏惧地转过头去。
雪镇的琴师都是女性,溪子的这句话就相当于在说陆浅斟在找一个女人。
车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凝重了起来,暖气似乎不知何时被冷气吹散,他们明明坐在车里,却好像坐在冰天雪地里。
陆浅斟用余光瞥了秦素筝一眼,这个女孩只是垂着头,樱色的嘴唇微微紧绷。
过了一会,秦素筝转过头,还是以往那副天真可爱的样子,明亮的眼睛看着陆浅斟的眼睛。
“陆先生是对雪镇的古琴感兴趣对吧,那种形制的乐器,确实很少见呢。”
陆浅斟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雪地的浮光照了进来,为她披散的发丝染上一层清冷的颜色。她拉了拉帽檐,把自己那张小脸藏在围巾里,只露出来一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和帽子下柔软的额发。
她的眼睛里闪着某种局促不安的光,看向陆浅斟的眼神中还带着询问的意味。那副样子就像是一只失落的猫,明明很害怕很不安,还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但谁都能看出来,秦素筝是在害怕陆浅斟离开自己。
“是的,”陆浅斟移回目光,点了点头,“我是很好奇那种演奏方式,真的很罕见。”
秦素筝帽檐下微微下压的眉毛忽然舒展开,陆浅斟能感受到她整个人都长舒一口气。
坐在前排的溪子也长舒一口气,急忙补充说:“那么那种技法估计我们雪镇传承所独有的,现在会这个的都是拥有传承的老家伙们。”
紧绷的氛围忽然放松,所有人又在干自己的事,陆浅斟继续看着窗外发呆,秦素筝跟溪子聊着那些具有传承的老琴师。她自由就是练琴的,因为自己的名字里带“筝”字,更是弹筝好手,所以她对雪镇绝不外传的特殊琴技很好奇,想要从溪子的口中窥探出这种技艺的些许奥秘。
外面景象变化,密集的桦树林变得稀疏。洁白的雪地变得混浊,有几道纵横的车辙从上面犁过,远处的山脚下炊烟缕缕,北边的冰河已然冰封,却有哗哗地水响。
小镇就这样屹立在他们面前,缓缓地将他们揽入自己的怀抱,嘈杂的声音围绕着他们,行人拥挤,孩童奔跑着打雪仗,父母追赶在后面端着一碗热汤。渐渐的又下雪了,白色的雪花落在孩子的头顶上,落在父母端着的汤里,落在那些坐在屋檐下门槛上谈天的老人们的鞋尖上,落在树林里觅食的傻狍子身上、冬眠的黑瞎子洞前,还落在雪镇人的屋顶上,以及雪镇人的身上。
汽车在旅馆前停下,许多人都停下抬头望天。本地人抱怨又下雪了,孩子惊讶又下雪了,旅人们感叹又下雪了。雪地上浮光朦胧,整个雪镇的建筑、炊烟、郊外的白桦林、还有人们,都被那光包围,看起来一切都是单薄的,像是奶奶用剪刀剪出来的窗花,在阳光下投出的浅浅阴影,仿佛一切都不真实。
而在那光中,有一只冻红的小手在微微颤抖。那只手抬起在空中,犹犹豫豫地停滞了一会儿,无数细小的冰晶落在那娇嫩却又带着琴茧的指腹上。那只手犹豫了一会儿,拉住了一旁骨节分明的大手。
陆浅斟握住那只冰凉的手,把那只手和自己的手一同插进自己温暖的大衣口袋里。
他手心的那只柔软的手颤抖了一下紧绷了一秒,然后彻底松懈下来,像是一只乖巧的小鸟躺在他的手心里。
稀疏的灯火点亮,一溜儿地从街道这头延伸到那头,溪子在远处推开旅馆的大门,在嘈杂交错的人群中向他们招手,嚷嚷着让他们过来。
陆浅斟垂眼看了一眼秦素筝通红的耳朵,不知是被冻着的缘故,秦素筝慌乱地用另一只手拉下帽子遮住了自己的耳朵。
陆浅斟松开手,隔着帽子摸摸秦素筝的头顶,附身为她围好围巾,又把手插在口袋里握着那只温暖的小手。
他看了秦素筝一眼,秦素筝没敢看他。
浮光中他们一同迈步,走向黑暗中明亮的建筑。
夜幕悄然降临,巴慕达节庆典要开始了。
夜晚的山谷的主色调是温暖的橘黄,雪镇坐落在山谷的谷底,唯有一条铁路跨过低矮的山坳,沟通着雪镇和外界的联系。那是雪镇的生命线,雪镇本是个边陲小地,当地人的生活是自给自足的状态,而那条铁路给雪镇注入了新的生机,每年冬天都有源源不断的旅客或者外地的商人来到这里,他们会带来许多新鲜的东西,让雪镇人本就无聊枯燥的冬天变得充满生机。
巴慕达庆典是雪镇人除了新年之外最重要的节日,具体的传承以及历史陆浅斟并不是多清楚,他只得从书籍上窥视其冰山一角,这节日是跟雪镇信奉的山神虎爷有关联。至于其他的,就连那本记录我国各地的民俗文化的作者都不知道,显然这是该书作者的工作不到位导致的,但凡他亲身到过雪镇就必然会对这段历史有所了解。在前往庆典的路上溪子跟他们讲了很多,不过陆浅斟对此并不感兴趣,故而就不赘述了。
巴慕达庆典的地点在雪镇北边的山腰上,那里是一块较为平坦的空地,已经竖立起巨大的木质神像,还未抵达那里就能看到那神像的轮廓,足以见得其高大。陆浅斟秦素筝以及溪子随着拥挤嘈杂的人流从蜿蜒曲折的山路上山,秦素筝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因为路上人多,陆浅斟生怕自己一刻不回头找不到她了。
他们缓慢地前进,所有人都穿着笨重的冬装,却步履轻盈。他们从陆浅斟身边经过,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唯有一个人面色凝重。陆浅斟本不会注意到她的,一切只是因为她不经意间从陆浅斟的视野里闪过,灰色的薄呢风衣,灰色的围巾,灰色的短靴,这幅穿搭让陆浅斟一下子认出她来。黎茗,自火车上那一见后陆浅斟就再没见过她,她刚刚无意间的回头,让陆浅斟看到了她的表情,凝重的神色。
她为什么会是那副表情?这让陆浅斟立刻意识到这次的巴慕达庆典并不一般,一定会有事情发生。
但黎茗只是在人群中闪过一瞬,随后就随着人流消失了。
陆浅斟转头想要寻找她的踪迹,走在前面的溪子忽然倒退过来挡住了陆浅斟的视线。
“老爷,我们就到这分别吧,”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陆浅斟,“我得去陪家人了。”
陆浅斟愣了一下,点点头。很明显这是秦素筝交待过的,秦素筝不愿意让别人打扰她和陆浅斟的二人世界。
他们的步伐果真缓慢了起来,很快就被大部队甩掉了。山林里只剩下他们两人,远处的木塑像下方点起巨大的篝火,雪镇人唱着歌谣,是悠长古朴的曲调,在雪地上扩散,在林间婉转,然后才会传到他们这里。
隐隐有琴音震响,曲声呜咽。
“真亮啊。”秦素筝站住。
她微微扬起下巴,看着远处冲天的篝火,眼中火光闪动。
“他们点燃了篝火,不然在雪地里站太久,人会冻僵的。”陆浅斟说。
“陆先生你真的很笨啊,他们点燃篝火明明是为了增添欢乐的氛围。”
“可是你不能否认篝火有取暖的作用。”陆浅斟转头看她。
秦素筝朝他吐了吐舌头,又专心地眺望篝火下那些唱歌跳舞的人影。
“我说陆先生你会记得这副景象吗,你那么笨,总是会发呆,肯定记不住事情的。”
“我很多时候只是在想事情,并不是发呆。”陆浅斟转头看向那篝火,“我想我会记住这里的一切的。”
“那你会记得我么?”
“我想我会的,你是我的未婚妻。”
“你只是喜欢我弹筝的声音,所以才记得我的。”
秦素筝的声音忽然变得悲戚起来,她一把抓住陆浅斟的衣领,把脸埋进他的胸口。
“你只是喜欢我弹筝。”
她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
陆浅斟心里忽然一阵悚然,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这几天的心不在焉秦素筝其实都看在眼里的。恐怕连火车上与黎茗的对话她都知道。
陆浅斟是真的喜欢她的琴音,秦素筝想要用这一点去征服陆浅斟。把陆浅斟牢牢地锁在她这里,可是今天上午溪子说陆浅斟在找别的琴师。若是真的找到了,那她唯一的优势也就没有了。
陆浅斟上下打量着这个依偎在自己心口的女孩,这个从未恋爱过,一直在家族呵护下长大女孩儿是那么的干净。干净到仿佛指甲弯里都没有灰尘,她无疑是个好命的女人,天真烂漫,娇憨可爱,她喜欢你,就满眼是你。她察觉到你的变心,会用自己的方式拉回你,但不会隐瞒自己的心思。
喜欢上自己的未婚夫,和未婚夫门当户对,家族上下都支持她的婚姻,他们顺理成章他们名正言顺,可是未婚夫对她并不喜欢,唯一有好感的地方,是她高超的琴技。陆浅斟开始对秦素筝产生一丝同情。
“你不要这么想……”陆浅斟按着秦素筝的肩膀,他意识到自己现在该做些什么。
可他又说不出来什么,他本就不爱这个女孩,在这个时候说得再多,也不过是徒劳,只会把自己往自己本不爱的婚姻中推进。但是他又不得不说,他只是家中不得器重的次子,自始至终就没有人在乎过理解过他的感受。
所以,陆浅斟深吸了一口气。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让你会错了意,抱歉让你没有安全感。”陆浅斟干瘪地抛出这句话,然后动作僵硬地搂着秦素筝的肩头,听着这个天真的女孩在他怀里轻声地抽泣。
他说就这么长久地拥抱着,一动不动,像是一尊意义不明的艺术雕像,直到漆黑高远的天空降下雪白的精灵。那些细小的冰晶降落在他们的头发上和他们的肩头,一直到寒气渗入他们的衣物,秦素筝才渐渐收拾好情绪。
他们手拉着手走向有光亮的地方,秦素筝的眼睛和鼻头泛着微红,看着陆浅斟目光闪了闪,轻轻地笑了。
很久很久之后鬓发花白的陆浅斟在家中书房昏暗的灯下回忆起这一刻时,才发觉在秦素筝的一生中能够露出这般幸福笑容的次数少之又少,这是她第一次,而第二次则是在不久之后的将来,在他们的婚礼上。自那以后,陆浅斟就很少再见到秦素筝这般笑了,少到他都忘记这个陪伴自己一生的女人曾这么笑过。
女人其实一直都是很傻很傻的,她们会为了某一个瞬间选择跟随你,会因为收到一件意义不大的信物而毫不犹豫地陪你过完下半生。期间你们都曾厌烦过后悔过恼怒过,但你们还是会握住对方的手。
女人是很傻,但男人也就那样。
伴随着灿烂的火光在黑暗中舒展,那股温暖让无数雪花在光明中融化。陆浅斟和秦素筝站在高大的木质塑像下方,旁观着人们围绕着篝火跳舞。不远处搭起了一座座帐篷,有古朴优雅的琴音在那里振响,雪镇年轻的女孩们踏着雪尘和时而稀疏时而密集的鼓点围绕着篝火旋舞,层层叠叠的裙摆打在她们套了小麂皮靴的小腿上,挂在裙摆上的金铃漾起清脆的响声为这首乐曲伴奏。
随着第一曲舞曲的结束,参加第二首舞曲的人就多了起来,年老色衰的夫妻们拉住手,本地人和外乡人们拉着手,男孩和女孩们拉着手,所有人都在围绕着篝火跳这种舞蹈。他们有的动作敏捷矫健,有的缓慢生疏,跳得并不整齐,但是他们的影子在篝火下却交织在一起,随着风起火动,就像是迷幻的藤蔓。
“这是‘金旋舞‘是雪镇特有的舞蹈,据说从元朝末年就有了。”陆浅斟开始向秦素筝做解释,“书上说金旋舞只会和雪镇特有的乐曲出现,他们传承下来的乐谱中只有七首乐曲会在巴慕达庆典演奏,除了第一首曲目是固定的外,其他的演奏顺序看乐师的心情,而第一首只允许年轻未婚的女孩跳,这首曲子就是《解冻的安河》是雪镇人求婚求爱时会唱的歌曲。”
这是陆浅斟第一次听雪镇古曲,他只能依靠书中的描述来确认第一首曲子。
“我们要不要去跳一曲?”秦素筝的眼中倒映着灯火。
木柴燃烧发出单调的响声,喧嚣的声音,交错的人影在雪白的大地上闪烁。巨大的篝火冲天而起,照亮半个山脚,变化的光影中女孩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把手搭在舞伴的手心,陆浅斟垂眼看着面色红润喜人的秦素筝,和其他人一样前后挪动着步子。
先是单调的鼓声,接着丝竹管弦齐鸣。不远处纱帐后传出琴音,高涨,萧瑟,凄厉,如同搏击长空的猎鹰,这本该是犀利凶残的战歌,接踵而至的却是悠长恬静的弦子,整首曲子顿时安静下来。火光下起舞的人们牵着彼此的手慢摇。
秦素筝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生怕自己的步伐乱了。她看着地上那一高一矮的人影手拉着手,局促不安地眨着眼睛,却又难掩欣喜。
鼓点陡然变得急促,像是千万匹烈马袭来,弦子跟上,最后是雪镇特有的古琴和萧索的笛子。整首曲子变得欢快又遥远起来,这种调子让陆浅斟想起欧洲文化中的独角兽,在林间跋涉,神秘而遥远,隐约透着孤独。
可是所有人不合时宜地埋着轻快的舞步,在雪地上留下一个个凌乱的脚印。陆浅斟笨拙地跟着秦素筝旋转,挪步。秦素筝本就是跳舞的好手,牵着陆浅斟的指尖,带着他紧跟其他人的步伐。
他们跟着节奏,混入旋舞的人群,在光影的变换与人影的交错间起舞,随着他们步伐带起的雪尘扬在半空中,在光明里烨烨生辉,像是散落的白银,又像是零落的羽翼。
秦素筝抬起头,看着陆浅斟的眉心。他们在雪地上打转,光影的瞬息万变落在她的侧脸,一时间她的面庞昏暗眼神明亮,一时间则明艳照人却眼神晦暗。
“我想,你像是独角兽。”陆浅斟说。
“什么?”秦素筝的目光凌乱了一下。
“在我看来,你像欧洲人说的那种独角兽,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动物,说它有美丽的角,有洁白的皮毛,在丛林穿行,远看上去只有一抹白。”
“陆先生是说我很美丽吗?”秦素筝脸上的红晕蔓延到耳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我是个写东西的,偶尔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莫怪。”陆浅斟看着天空飘落的雪花,缓缓地呼出一口热气。
他看雪,心想这白色从漆黑的天空降下,落在人们的身上,最终融于大地中,渗入泥土的深处,不发出一丁点声响。
独角兽之所以存在于传说中,是因为人们从未触碰过它。
或许猎人们见过它,只是看着那美丽纯洁的生物在溪边汲水,不得靠近。明明就在眼前,却无法触碰。
就像秦素筝。
那些年他们近在咫尺,却隔着山和海。
他们紧随着节奏旋转至纱帐边,陆浅斟瞥见一个人影在那种奇特的乐器边起身。琴音也因此而变得薄弱,他们接着旋转至树下。
无意间陆浅斟瞥了纱帐那边,看见一个人影在纱幕后经过,一双纤长的手扶起琴。那一瞬陆浅斟的心脏跟随着琴音震动起来,和先前全然不同的音色在空气中爆炸开来,整首曲子变得更为遥远神秘而凄凉。
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令陆浅斟的心一阵剧痛,书中雪镇古琴的描述在这一瞬间重现:获得正统传承的琴师决不露面,奏出的音色极为独特,那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声音,可能遥远可能古老可能悠长可能婉转,但只消听到,就一定会拍案叫绝,会说:“这便是雪镇古琴!”
陆浅斟寻找了多日的琴师终于出现,陆浅斟一眼就能认出她!因为他记得那双手,那双纤细却骨节分明的手!
同时之前和陆浅斟喝过酒的老头出现在篝火旁,他穿着黑色的宽袍,头戴巨大的鹿头面具。秦素筝紧紧地攥着陆浅斟的手,她被那面具吓到了。
第一次见到那面具确实会被吓到,因为那是由鹿的头骨制成,表面鎏着白银,在火光中阴森可怖。
老头在篝火前跳起古怪的舞,辫子上系着的红色丝带飞扬,鹿头面具下传来古怪的歌声。那声音沙哑低沉,像是山中猛虎在嘶吼。
一名村民举起幼小的羊羔,虔诚地跪在老头的面前。人群瞬间安静下去,所有雪镇人都跪倒下去,各个面色虔诚。
老头举起银色的短刀,贴在自己的额心,闭眼祷告。
他振振有词地念叨着,然后猛地睁眼,一刀刺在羊羔的脖颈上,火热的血泼了出来,淋了老头一身。猩红的血粘在他的身上,沿着银色的鹿头缓缓流下。
“莫昆萨满!阿那恰!”
“莫昆萨满!阿那恰!”
“莫昆萨满!阿那恰!”
“莫昆萨满!阿那恰!”
人们高呼着老头的名字,对着他磕头,仿佛他就是山神的化身。
陆浅斟这才反应过来,老头为什么一直待在山上,为什么说他是山神的伙计,那店铺的老板为什么对他那么恭敬。
因为他是雪镇的萨满,是莫昆萨满。
雪镇在大兴安岭附近,这里的信仰是自然崇拜,萨满是能够代替他们与神明交流的巫师。而莫昆萨满则是萨满中的凤毛麟角,千人万人中才会出现一个的那种。
老头说大家都离开了营地,他的同伴都死了,下了山没人记得他。这些话陆浅斟回想起来只觉得心生悲凉,一个从小就被选中的萨满,把自己一辈子都奉献给神明,只为了给居民们求得幸福美满,可换来的只是晚年人们对他的遗忘。
莫昆萨满的选拔极为严苛,老人也说过他没有子嗣,或许他就是最后的莫昆萨满了。
这场血腥的祭拜仪式结束了,众人纷纷起身,都走向莫昆萨满。
陆浅斟以为他们是要对萨满行礼,可人们越过萨满,直冲琴师所在的纱帐。
庆典忽然混乱起来,演奏戛然而止,纱帐里传出阵阵叫骂声。许许多多的人在第一时间围了上去,去看那些神秘的琴师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大打出手。
恍惚间秦素筝发觉陆浅斟不见了,就在刚刚,人群把他们冲散了。
老头摘下面具,咒骂着那些人,让他们离纱帐远一点,但没有人理他。他的身影很快就被人群抛了出去,他灰溜溜地下山,骂骂咧咧的。
陆浅斟在人群中东张西望,无数人蜂蛹进纱帐里,他看见几个琴师提着裙角猛踹某个人影,又看见有人推搡着把另一个人推翻在地,压倒了一大片雪镇古琴。庆典瞬间变成混乱的熔炉,有人去拉架有人去扶人,还有人用牙齿和指甲抓那个身影。
陆浅斟眺望着那边的动静,缓缓往回走,人群把他和秦素筝冲散,他隐约记得秦素筝是在这个方向。
“哎呦!”身后一阵闷响,有人一头撞在他的后心。
陆浅斟还未转头,那个酒气冲天的人就拍拍他的胸口往人群的外围跑,似乎那一下拍打就算是道歉了。
陆浅斟快步跟了上去,他终于看到那双纤细的手了。
他们远离篝火远离喧嚣,陷入寂静的森林。女人急匆匆的跑,他快步地追,树林太黑,生长的白桦木像是混乱的迷宫,迷幻着他的感官。陆浅斟早已失去了方向,他只得盯着远处跳动的一抹红色。
村庄里家犬的狗吠在山谷里回响,银色的月光透过树林丝丝缕缕地撒在地上,迷乱着陆浅斟的视线。他有些看不清前路了,那抹红色消失了,他只能听见鞋底碾压积雪的细响,和双腿撞在石块上的闷响。
他的世界天旋地转,呼吸变得断断续续,因为他的脸时而埋在雪下,时而暴露在空气中。
他摔下山谷了。
再度醒来时雪镇已经陷入了寂静,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但树林还是那个树林,山上的篝火还在燃烧,陆浅斟在树林中跋涉,往那光芒走去。
他在脑海中复盘刚刚发生的事,在追逐那个琴师的过程中他踩到一块裸露的冰块,膝盖磕到石头上,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或许是天冷的缘故,他并不觉得痛,唯有左腿有些发软,大概是摔伤了吧。
他终于爬上了那个山坡,庆典还是一片混乱,所有人都在转悠,个个怒发冲冠,似乎在找什么人。
陆浅斟在众人的余光中一瘸一拐地离开,在一个漆黑的木屋里坐下。
他缓缓拉上木门,想让自己在这里安静一会。那个山坡并不高,估计没有多严重的伤,他喘息着缓缓挽起裤腿,指尖触到冰冷的液体,看来只有左腿的伤较为严重。
他摸黑站起,陆浅斟记得这间屋子,这里是庆典的服务站,应该有医疗箱。可就在这时候,身后的门轻轻地开启,又缓缓地合上,风声在屋子里呜咽、回转。外面起风了,风大到门都被吹开了。
但陆浅斟站住了,因为他闻到那个人身上浓烈的酒气。
于是他缓缓转头。
一声清脆地响,摇曳的火光照亮了那个女人的手和她胸前深红的围巾。随后火光点燃了烛芯,点亮了陆浅斟的眼睛。
“你……”陆浅斟怔住了。
人生中总会有那么几个时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多年之后他都铭记这个时刻,无数次地回想这个瞬间,生怕遗漏了任何细节。
他看见了光,在木屋那并不是多流通的空气里,随着划动火柴的声响,黑暗里亮起那么一点火,莲花盛开那样待在女人的手心。她一手拿着火柴,一手托着一盏油灯,垂眼点燃了油灯的灯芯。橘黄色温暖的光盛开在黑暗里,她清冷的脸上透着恬静与肃穆。光芒照亮了她凌乱的发丝,像是颜料一般在她妍丽的脸上晕染出一抹暖黄,烛光在她纯黑的瞳仁中摇曳明灭,宛如一个躁动不安的精灵。
女人抬起混浊的眸子,看到陆浅斟先是惊讶,而后媚眼如丝:“陆先生……你好呀。”
“黎茗……”
门外呼啸的风声中传来一些人嘈杂的呼喊,陆浅斟转头从窗户上看见几团火光摇晃着靠近。
“哎呀,他们过来了。”黎茗脸上陡然露出惊恐的神色。
“谁?谁过来了?”陆浅斟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也有一种大敌当前的紧张感。
黎茗上前一步,抓起陆浅斟的手,将那盏油灯放在陆浅斟的手心里。陆浅斟呆呆地看着她低垂的眉眼,手心感受着烛火的温暖,手背感受着她手上的冰凉。
这个女人低眉顺眼,纯黑的瞳仁隐藏在卷曲翘起的睫毛下,那双冰冷的手握住陆浅斟的手,举在她的眼前。
她缓缓地呼吸,陆浅斟能够嗅到她身上的酒气。
她喝了不少酒。
“念在你我有一面之缘上,陆先生能帮我个忙吗?”黎茗看着陆浅斟的眼睛,神色慌张。
她还没等陆浅斟回答,就躲进一侧的壁橱中,朝着陆浅斟摆手:“他们是来找我的,你帮我糊弄一下,就说你受伤了是来找医药箱的,根本没见过我。”
说罢,她合上了柜门。陆浅斟呆愣地站在原地,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低头看看自己膝盖上的伤口,寒冷麻痹着疼痛,令他忘记了自己的伤。
很快那些人就找到了这里,他们推开陈旧的木门,看见男人举着一盏油灯在一排排柜子前找着什么。
“陆老爷……您在这做什么呢?”最先认出陆浅斟的是旅馆的老板,陆浅斟和秦素筝在他家旅馆产生了高额的消费,他不敢不敬。
“我摔了一跤,听说这里有医药箱,就来找些纱布和跌打酒包扎一下。”陆浅斟拿着灯头也不回地说。
“先生,你有见过一个围着红围巾醉醺醺的女人么?”领头的人问。
陆浅斟也认得他是雪镇的村长,他微微皱眉,余光扫了一下身后的柜子。不明白黎茗是怎么得罪村长的。
“没见过,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如果有别人的话,我肯定让她帮我找一下医药箱,毕竟我的腿脚不便。”
“陆老爷,我来帮您找。”旅馆老板笑盈盈地过来。
“多谢你的好意,我找到了。”陆浅斟从一旁的地上提起医药箱。
“那就好那就好,陆老爷你也早些回去,我见陆太太和溪子都回去了。”老板点点头。
他们用方言交流了几句,又举着火把推门往风雪中去了。
一直到他们的交谈声彻底消失,黎茗才徐徐推开柜门,站在陆浅斟旁边。
陆浅斟闻到她身上的酒味,皱眉。
“你怎么喝这么多?”他转头问黎茗,却对上她明亮的眼睛。
“坐下。”黎茗说。
陆浅斟乖乖的坐下,黎茗蹲在他的面前,打开医药箱的盖子。这种偏远小镇的药品并不齐全,黎茗翻来找去只找到了纱布和消毒的药粉。
“你这是怎么摔的?”接着火光,黎茗往陆浅斟的伤处撒药粉。
“追你的时候滑倒了,从山坡上滚下去了。”
“追我?你有未婚妻,追我做什么?”黎茗低头为他缠绷带。
“你喝了多少酒?”陆浅斟直皱眉。
“跟那几个俄国人喝多,没多少,就喝了几杯他们带来的酒,老实说他们那酒真烈,一杯下去身上就暖和起来了。”
“那是伏特加,是极烈的酒。”陆浅斟说,“你喝的太多了。”
“醉了就醉了呗,至少雪天走路不冷。”黎茗笑笑。
“你家里人呢,就这么醉醺醺的回去,家里人不责备你么?”陆浅斟看着她的脸。
“包扎好了,走吧。”黎茗给纱布打了个结,拍了拍陆浅斟的伤口,痛得他眼角抽搐。
她一把抓起陆浅斟的手,拉着他就往外面走。
“走哪里?”陆浅斟一脸疑惑。
“我这醉醺醺的样子怎么敢回家啊,陪我去吹吹风,散散味。”
“外面在下雪。”
“已经不下了!”
他们熄灭了油灯,并肩走在山林中,踏着松软的新雪往山顶走。深夜寂寥,越往上走,气温就越低,很快陆浅斟就把围巾又缠了一圈。但黎茗一副感受不到寒冷的样子,步伐轻盈地走在前面。看来那种名为“伏特加”的酒真的有用,让她感受不到寒冷。
“那些人为什么追你?因为你喝醉滋事了?”陆浅斟问。
“嗯,我感觉那些老家伙弹的太业余了,就趁机上去露了一手。”
“他们是雪镇获得传承的琴师,怎么会业余呢?”
“那只是别人胡说的,雪镇古琴的传承其实很明晰的,虽然说有好几家都失传的精髓都要没了,但还是有一家的琴技完全保留下来的。”
“那些琴师的琴技不是完整的传承?”
“嗯,真正得到全部传承的琴师就是我,我没离开雪镇之前那些你们口中的大师可没现在的待遇,要不是我的老师过世了,而我作为她唯一的弟子很多年没回来了,不然哪轮得到那些货色上台面?”
“那你现在回来弹琴,她们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要大打出手呢?”
“嫉妒呗,巴慕达大会是他们少有可以表演的机会,以前他们可都排不上号的,现在我回来了,抢了他们的风头,他们肯定生气。”黎茗边走边气哼哼,“真奇怪,几年不见他们还立了规矩,什么雪镇古琴只有它的琴师能用,其他人不可侵犯,真是老虎不在家猴子当大王,琴技没有精进倒学会立牌坊竖规矩了。”
陆浅斟没有回答。他不懂雪镇古琴的传承,也不懂黎茗的琴技和其他琴师的区别,他只是听黎茗的琴声更加特别而已。他不想去作出附和或者反驳,他一直是那种理智的人。
想要保持理智,就不要被他人之言而左右。
陆浅斟转头回看,随着他们的前进,山下的镇子已经变得渺小,那些稀疏的灯火在深夜远山的对比下,只算得几只悬停的萤火虫。洁白的雪地反射着灯火,有一串黑色的印记跟在他们的后面,那是他和黎茗的脚印。
山下远远地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那些雪镇古琴萧索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传来,变得很细微,被一草一木吞没。
“走快点走快点,发什么呆呢,难道大城市的人都像先生你一样迟钝么?”黎茗的声音压过了那乐团最后一丝声响。
“巴慕达大会还没结束么?”陆浅斟问。
“怎么会,巴慕达是我们这除了新年最盛大的节日,不可能这么快结束的,他们这是祭拜完山神下山去庆祝了。”
“所以我们这是去哪,如果你要找个地方躲起来的话,我奉劝你还是回家去为妙,亦或者去镇上的旅店住一晚也是可以的。”
“我们这是去看星星,”黎茗的声线高涨,显然她现在心情很好,她抬头望天,从树叶的缝隙中寻找那一丝星光,“从小我就喜欢看星星,我没出过这山,我以为这星星是我的,我想出去,我想跟外面的人炫耀这星星,我觉得这山是唯一能够阻挡我的东西。”
陆浅斟没说话,他从不喜欢跟人漫无边际地聊天。
“小时候的我想,只要出了这山,外面就是平原。”她背着手,在雪地上走的摇摇晃晃,鞋尖无意识地在积雪上勾勒出一道道弧线。
“我想外面有太阳,有月亮,但肯定没有这么多星星,身边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些,所以我觉得天上的星星是我的宝藏,他们只停在这里,只有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停在这里,这是我们的秘密。”
黎茗侧转头,月光从树林的缝隙间洒下,落在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好像透着孩子般的幼稚。
“但是我出去了才发现,山的那边还是山,外面有很多很多的山,有的比这里的都高。而且,他们也有星星,甚至比这里的都多。”
陆浅斟看着她执拗地别过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于是我又想回来,可是我很难回来,因为天冷了这里大雪封山,天热了又没车走这里。”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兀自地走。
“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陆浅斟问。
“因为我觉得陆先生你是聪明人呀,你不是在车上一下子就猜到我是雪镇人了吗,我那么多年没回来了,你是第一个认出我是雪镇人的,所以我想跟你做朋友。”
“你有多少年没回来了?”
“我们到了。”
她掀开挡在他们面前的树丛,矮身从树林下钻过。山顶是一片空地,巨大的石块躺在雪地上,于无数光阴中保持仰对天空的姿势。
以他们现在的高度来看,远处的雪镇不过只是山洞深处的黄金那边,在雪原中渺小而稀有。漆黑的天空和深林已经融为一体,像是墨晕染开的画卷,穷极眼力才能窥出些许轮廓。除了月亮之外,周围的一切都是黯淡的,在那团黑色的包裹中,雪镇的灯火倔强地闪着光,孤零零地和月亮对望,像是宇宙中两颗相对旋转的孤星。
陆浅斟抬眼望天,这里没有星星。记得自他来到雪镇的第一晚,到现在,没见过一次星星。
“老头跟我说了你的事。”陆浅斟说。
“刚才在庆典上有人欺负他么?”黎茗问。
“当时所有人都冲进纱帐抓你,老头去阻止他们,被推搡了几下,现在应该是下山去了。”陆浅斟这才明白当时老头骂骂咧咧是为了让其他人不靠近黎茗。
真是一群肤浅的人,在祭拜山神时对老头那么恭敬,祭拜结束就把他的身份抛之脑后了。
“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雪镇?”陆浅斟问出这个他一直都藏在心里的问题。
“讨厌这里呗,话说你对雪镇怎么看?”黎茗踢掉石头上的积雪,坐在上面,还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陆浅斟坐在她旁边。
“穷山恶水出刁民,对神明怀有崇拜,却不尊敬跟神明交流的人,把别人当做工具,用完便置之不理。”陆浅斟说出了他对这里的真实看法。
“书里说《解冻的安河》是男女求婚时唱的歌对吧,那个叫溪子的女人有没有告诉你雪镇人的婚姻都是被父母包办的呢?男人可以向他的妻子提出离婚,离婚后男人的地位没有一点影响,而女人则会被人谩骂呢?”
“什么?”陆浅斟罕见地觉得震惊。
“在雪镇,最没地位的是女人,无论她们是被婚姻抛弃还是丈夫过世,都会被别人欺负,被人瞧不起。”黎茗看着陆浅斟眼睛,瞳孔中的悲戚深刻到可以说是怨毒的程度,“那个溪子没有告诉你这些,是因为她是个疯子!”
黎茗说话的时候还带着一丝玩味的笑,就好像她在讲什么有趣的笑话似的:“她运气好,她嫁给了一个她爱的丈夫,可是那男人在大雪封山时打猎死了,自那以后她逢人就讲自己的婚姻多么美满,她没什么本事,为了两个孩子去旅馆打工,有一次她给一个客人讲自己的事讲了三遍!讲到客人投诉到老板那去了,老板逼迫她说她该为自己的孩子着想,不要再说这种晦气事了,说得大家耳朵都要长茧子了。”
她似乎是醉了,轻轻第依靠着陆浅斟的肩膀,那双妩媚的桃花眼正流淌着春水般的光芒,胸口缓缓地起伏着。
她似乎是困了,歪着头,贴着陆浅斟的脖颈。
“她没有办法了……”黎茗蹙着眉,嘴唇微微颤抖着,一时间泫极欲泣,“当年她男人过世时她的孩子都还小,都不记事,她家里人又都过世了,除了她自己之外,没人再能记得他们夫妻俩当年那段幸福的时光了,她为了不让自己也忘掉,只能在一个人的时候一遍一遍地给自己,他们的爱情很感人对吧?”
陆浅斟不知如何回答,只得点头。
“但是就算这样,整个雪镇还瞧不起她!所有人都把她当做最低端的人,街坊邻居甚至教着自己的孩子去欺负她的孩子!”
黎茗的话在陆浅斟的心中掷地有声。他才发现自己尚未看透的东西太多太多,雪镇的所有人都敬仰他,无数人对他阿谀奉承,明明身处在假象的深谷,这知道这些人是因为他的钱而围绕在他身边的,可在心里仍会因别人的奉承而怡然自得。
“那你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向他们复仇么?”陆浅斟说。
“是的,我是在报复他们,以前他们把我从这里赶出去,现在我在外面闯荡出一番天地了,当然要穿着最好的衣服带着厚厚的荷包来恶心他们,他们越生气,我越开心。”黎茗说。
她看着陆浅斟,眨了一下眼睛:“我就是这样的性子,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总是被那些规矩束缚,那些莫名其妙的传统以前告诉他们女人要裹小脚,男人要留辫子,现在又告诉他们孩子不该去学习不该离开这里,应该跟自己的父母爷奶一样在这穷山恶水种地,陆先生你是读书人,你不觉得他们很奇怪,很神经病么?”
“党会推翻一切封建恶俗,只是现在还没有解放到这里。”陆浅斟有点惊讶,他没想到雪镇是这样的。
“党解放这里需要多少年?这么些年这里的人就应该被迫害吗?”黎茗的语速快了起来,语气也激烈起来。
“可你这样做又能改变什么呢?”陆浅斟无奈地看着她。
“我可以向他们证明,一味地听老人言未必是好的,我就是这个证据。”黎茗的话振聋发聩,掷地有声。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陆浅斟顺着她的话问下去。
“我跟你讲这么多,是想跟你成为朋友,你很聪明,也帮过我,他们敬畏你,只有跟着你才能达成我的目的。”黎茗凝视着陆浅斟的眼睛。
“所以你跟我讲这么多,是企图让我理解你?”陆浅斟有点明白了。
“我跟你毫无缘由地讲这么多总会突兀,所以我就策划了这一场闹剧,在巴慕达大会大闹一场,让所有人都视我为过街老鼠,我想让你可怜我,帮助我。”黎茗说话的声音非常柔和,带着一丝恳求的意味。
“只是为了那些雪镇底端的女人,丢了自己的名声,这牺牲太大了吧?”
“我不在乎这些,他们早就视我为过街老鼠了,”黎茗苦涩地笑,“不然我当初怎么会离开这里?”
陆浅斟转头看着这个女人的侧脸,看着她的发丝凌乱地贴在脸上,那双黑色的眼睛被天上的冷月照亮,亮晶晶的。
“陆先生,我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很狡猾,会不会令你讨厌呢?”这个女人有着大城市女人的坦率,还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魅惑。
她这么看着你,坦率地把她所有的计划和故事讲给你,在酒精的熏陶下她坐都坐不稳,只能挽着你的臂弯。可是你无法确认她是喝醉了还是清醒的,她的计划逻辑缜密,对你没有一丝一毫的隐瞒,可你就是无法信任她。
陆浅斟从未看懂过黎茗的心,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
女人在屋顶上俯瞰街道,在这个时候,也就是最靠近巴慕达庆典春节的这个时间段,是雪镇最冷的一段时间。每到这个时候,她所俯瞰的这条街道就会被大雪所淹没。那时候去赴宴串门的人们就要穿上更加厚重的衣服,裹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此时陆浅斟正顺着这条街道往南边走,他从路旁晾晒的被褥的缝隙中看到远处雪白的山峦,那上面的雪在阳光下烨烨生辉,远看上去像是发亮的白银。
“陆先生,早上好!今天出来散步呀?”溪子站在房顶上一边铲雪一边对着陆浅斟喊。
“早上好。”陆浅斟朝她招招手。
说起来溪子的年龄其实并不大,也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在陆浅斟所在的旅馆当侍女,无论是修补房顶还是修补衣物,她样样精通,是个非常能干的女人。溪子的身高还没有秦素筝高,那娇小的身躯和带有稚气的面容总会让别人忽略她的年龄。一直到她拿着家伙事在旅馆里忙来忙去,为你跑腿干活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她已经二十多了。
陆浅斟第一次见到溪子的时候,她正在旅馆里提着水桶打扫卫生,他对于溪子的第一印象是惊奇,他很惊讶于这么娇小的身材是如何迸发出源源不断的活力的。
溪子已经结婚了,有两个儿子,但是没人见过她的丈夫。陆浅斟听人说,溪子的丈夫在她孩子刚出生的那段时间就过世了。所以陆浅斟觉得溪子很可怜,新婚不久,丈夫就过世了,一个人把两个孩子拉扯到这么大。陆浅斟越是看到溪子在忙,这种悲悯就越强烈,因为他明白溪子的能干,不是她所乐意的,她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如果她不能干,那这个家就垮掉了。
旅馆的人还说,溪子的精神是有问题的,这一点陆浅斟也有所目睹。溪子常常坐在一个地方发呆几个小时,期间会自言自语,也会独自垂泪。但你只要喊她的名字,她就能立刻从这种状态中脱离出来,若无其事地跟你说话,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陆浅斟走上坡道,沿着滑溜的路面往河边走。自他来到雪镇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了,这些日子他每天早晨都会出去转圈,这并非是因为他有散步的习惯,而是因为他在躲避秦素筝。
他不喜欢秦素筝,甚至可以说是讨厌。因为只要看见她,陆浅斟就会想起自己那被家里长辈敲定的未来。
陆浅斟朝前走了几步,又走了回来,站在滴水的屋檐下,看着上面铲雪的溪子。
“呀!陆先生你站在那里太危险了!”溪子正要往那个方向铲雪,看见陆浅斟站在那,被吓了一跳。
“我有一件事想问你,麻烦下来一下。”陆浅斟朝她勾手。
溪子搬来两张椅子,唤她的小儿子端来一杯热茶,递给陆浅斟:“啥事啊陆先生,这么神神秘秘的。”
“雪镇古琴的传人,你有见过么?”陆浅斟问。
雪镇古琴,顾名思义是一种雪镇特有的乐器。一年前陆浅斟在一本书上读到过这种古琴,便对其产生浓厚的兴趣,遂动身来到这里,可惜走访一番,也听了许多雪镇琴师的演奏,陆浅斟觉得这并不是书上记载的那般。
一年前他搜寻无果,悻悻而归。今年他仍不愿放弃。
“老琴师都住在镇子上呀。”溪子眨巴明亮浑圆的眼睛。
“我上一年不是走访过了么,如果镇子上的琴师令我满意,我还会问你?”陆浅斟 面露不悦。
“抱歉抱歉陆老爷,是我不懂事,没明白您的意思。”溪子被陆浅斟给吓住了,不停地鞠躬道歉,慌张得泪水都要落下来了。
他现在是陆浅斟和秦素筝的雇来的佣人,薪水待遇都非常好,并且她还有两个孩子要养,大儿子的学费还未凑齐,若是现在被陆浅斟解雇了。那经济的压力会立马变大的。
“你是本地人,你没听过正宗的雪镇古琴吗?镇上那些货色,懂点乐器的都能听出来不正宗吧。”陆浅斟见溪子惊慌成这样,语气柔和了许多。
“老爷,虽说我也是这本地人但也只听过一次原本的雪镇古琴……”溪子垂着头嘀咕。
“只听过一次?”
“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原来镇子东边有个老师傅,小时候不管是巴慕达庆典还是谁家有喜事都是请那一家的师傅去的后来那老师傅过世了,但这逢年过节请琴师的传统不能丢啊,所以后来的都改编了曲谱,您现在听的都是改编后的。”
“那这技术就失传了,老师傅没有徒弟吗?”
“老师傅的徒弟走啦,没人知道她去哪,已经很多年没回来了。”
陆浅斟的眉头紧蹙,看来这正宗的雪镇古琴是听不到了,真是令人遗憾。
现在忽然有一种空虚感浮上心头,寻找雪镇古琴是他此行唯一的目的。现在已经听不到正宗的雪镇古琴,那他待在这里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可他又不能回去,他是家中不得势的次子,提早回去必然会让家里的长辈不悦,他现在只得待在这个镇子里,陪着他不爱的未婚妻转悠。
陆浅斟觉得自己现在被困住了,不仅是被这个不大的山中小镇,更是被他的婚姻和未来给困住了。
溪子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关切地说:“老爷我记得您上次来的时候春节已经过去了对吧,那个时候您错过了巴慕达庆典,这次您来的正是时候,再过三天巴慕达庆典就开始了,您到时候可以去看一下,来咱们镇子游玩的大部分外地人都是奔着这巴慕达庆典来的呢。”
陆浅斟点点头,谢绝了溪子让他去家中小坐的邀请之后,独自一人在镇子上游荡。三天后就是雪镇人一年中除了春节之外最盛大的节日,在路上他看到年轻人们戴着厚厚的手套,成群结队地扛着切割好的木头往山中走去。
身边的人告诉他巴慕达庆典的准备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这些木头是去祭拜山神虎爷用的篝火。这种体力活在雪镇的年轻人们看来是一种光荣的使命,为山神出力的年轻人们在新的一年都会获得山神虎爷的奖励。
“奖励?什么奖励?”陆浅斟点燃了一直烟,看着周围人对着那长队低头行礼。
“山神会赐予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健康,幸福。”身边的老人拄着光秃秃的手杖,浑浊的老眼直勾勾地盯着陆浅斟手中的香烟。“这个好抽么,能给我一支么?”
“我见他们都对着这木头行礼,你为什么不这么做呢?”陆浅斟环视聚集在这里的人群,唯独这个老头子没有行礼。
“我都一把年纪了,要健康和幸福有什么用呢,再说我跟山神是老伙计了,他知道我没有孩子没有家人,无论我行不行礼,山神都会祝福我的。”老头子微笑,“年轻人,你能给我一支烟么,山神肯定会保佑你的。”
“希望你的山神能够保佑我。”陆浅斟把一支烟递给老人,并为他点燃。
天空又开始飘雪了,年轻人的队伍吆喝着远去。街道上聚集围观的人一哄而散,老头和陆浅斟坐在别人的屋檐下,看着雪花在他们的鞋面上留下深色的印记,各自抽着烟。
“山神其实也不太靠谱,我还不能向你保证他会不会保佑你。”老头子是个不折不扣的老烟枪,在抽完陆浅斟的烟后,从腰间的袋子里摸出烟袋和烟枪来。
他动作熟练地将烟锅在地上磕了磕,往里面塞起烟丝。
在塞好烟丝后,陆浅斟知趣地为他点燃烟丝。老头一口又一口地吞云吐雾,笑眯眯地看着陆浅斟。
“这样吧,我可以回答你有一个问题,就当做山神对你的保佑了。”老头说。
“我没有什么问题想问的。”
“雪镇古琴的传人是出生在镇子东边的小闺女,姓黎,她已经离开很多年了,不过我最近听说那小姑娘几天前回来了。我跟她师傅关系不错,小时候经常抱她,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所以我很了解她的性格,黎茗这孩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她这次回来恐怕是要给山神一个下马威,估计你会在巴慕达庆典上见到她。”
“你怎么知道我再找真正的雪镇琴师?”陆浅斟警惕起来。
“我是山神的老伙计,都是老山神告诉我的。”老头啪嗒啪嗒地吐着烟,嘴唇边的白胡子一抖一抖地。
“你说得这个黎茗我见过她,我跟她坐的同一辆火车。”
“嗯我知道,不然我干嘛跟你说那小姑娘的全名呢?”老头和蔼地看着他。
“这也是山神告诉你的?”
“是那小闺女告诉我的,到这的第一天晚上她就找我来喝酒,那时候跟我说的。”
“我还以为你们的山神多厉害呢。”
“怎么会,”他的这句话把老头逗笑了,“像我这种老家伙都被这雪这风,还有那边的山给看老了,山神那种老东西肯定比我还老,我们这些老古董就不该掺乎你们年轻人的事,因为我们都不懂你们年轻人。”
“我觉得你指定比山神年轻。”
“呦呵我就是一老头,我肯定比山神年轻哦。”
“我是说你不古板,我家的老东西们古板到可以在你们山当神了,以他们的臭脾气,估计能当个熊屎神鸟粪神啥的。”
老头看了陆浅斟一眼,被他的话逗得哈哈大笑。他爬了起来,朝着店铺里吆喝:“老杜,把你家最好的酒拿出来,我跟这小家伙喝一杯。”
很快中年男人搬来小桌,把陶罐的老酒和两碟热气腾腾的菜摆在陆浅斟面前,朝老头点头致意后无声地走了。
“那小闺女说的不错,你小子说话确实有意思,这酒是我们这最好的酒,叫古尔沁,每一瓶都要在地窖里放上四十年才能喝,尝尝看,这可是你在旅馆花钱都喝不到的。”老头乐呵呵地给陆浅斟倒酒。
陆浅斟不善喝酒,只是拿起杯子抿了一口,酒液的辛辣在他舌尖爆炸开,浓烈的酒气冲得他太阳穴作痛。他皱着眉吞了下去,确实是好酒,喝下去身体立马就暖了起来。
“看样子你不太会喝酒。”老头面如止水地喝了一口。
“家规严苛,家父认为喝酒对身体不好,还会让人在醉醺醺的情况下做出傻事,所以我很少喝酒。”
“听你的话,你家里人都很严肃,但你这人却蛮有意思的。”
“我鄙夷他们的定下的条条框框,所以我要跟他们不一样。”陆浅斟说。
“人都是会变得,指不定以后你还是会成为你家里人所期望的那样。”
“但我也有可能变得和他们的期望背道而驰不是么?”陆浅斟看着他。
两个人无言一笑,对着漫天飞雪碰了一杯。
寒冷是雪镇人生活的主旋律,即便是这种天气,人们也不会选择躲在家里取暖,反而会穿着厚厚的衣服在街上走来走去。放眼望去几乎每一个人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仿佛空气是有剧毒的似的 ,这样看起来他们倒像是一头头举止怪异的棕熊,不去冬眠却在树林里晃悠。
雪越下越大,气温急转直下。冷到陆浅斟似乎都能听见在大地深处传来的那一声冰封的脆响,白色的冰晶从极高的天空降下,落在雪镇人的屋顶上,帽檐上,孩子们红扑扑的脸上,无论落在哪里,它们都会化成雪水,渗入到脚下的泥土中,把寒冷带到土壤的最深处。
陆浅斟又喝了一口,他似乎能理解为什么古尔沁酒是雪镇最好的酒了,因为在这种寒冷的天气,对于奔波不停的人来说,随身带着一罐能让人发热的酒,便是最为惬意的。
“古尔沁在我们这的土话里是‘温暖‘的意思,在很久以前,一群猎户在这山里迁徙,这方圆百里都是树林,根本没有适合人住的地方,他们就喝着这种酒,打着火把日夜不停地想要走出山林,但只靠喝酒的话他们撑不了多长时间,临头的老萨满知道山里的风雪早晚会把他们杀死,就不停地祈祷,后来他们遇到了巨大的老虎,那就是山神虎爷,因为老萨满是山神虎爷的使者,猎人是山神的信徒,所以虎爷不会让他们死,虎爷就让他们给驯鹿的脖子上挂上铃铛,让他们继续往北走,直到鹿的铃铛再次响起,他们就到了虎爷赐予他们的家园。说罢虎爷就消失了,老萨满就带着猎人们又走了三天三夜,第四天的时候虎爷现身把鹿都吃掉了,鹿在挣扎中脖子上的铃铛哗哗地响,猎人们知道这里就是他们的家。虎爷吃完鹿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每天当往村口扔死掉的兔子,靠着那些兔子,猎人们度过了在这个山谷的第一个严冬,等到第二年开春,虎爷就再也没来过,而猎人们也在这里建起家园,这就是雪镇。”
“现在还会有人在山里打猎吗?”陆浅斟的目光擦过屋檐,落向远处连绵的山峦。
“有,猎人们会把野兽的皮毛带回来卖钱,为了保平安,他们进山时都是带着一匹鹿,在鹿的脖子上挂着铃铛。”老头说。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进山打猎了吧,雪镇通了铁路,人们都靠经商赚钱,谁还会去狼牙下面强金子呢?”
“你小子对我们这小地方,了解的很多啊。”老头子转头。
“我是从一本游记知道这里的,那书上写着这的历史,就比如你刚才说的山神虎爷,老萨满的鹿,还有我要找的雪镇古琴。”陆浅斟说。
“读书真是个好东西啊,能让人知道很遥远的地方的东西,不像我们这些不识字的老家伙,只能对着这风雪。”
说到这里老头停顿了一下,也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峦。
“猎人们变少了,出了巴慕达庆典,很少有人再去山里了,你要找的老琴师在死前就去了山里。”
“我听说雪镇有一种叫做风葬的东西,就是死者用树枝给自己做一个通风的棺材,把棺材吊在树上,自己就躺在里面。”
“是的,那小闺女的师傅就是给自己办了一场风葬,临走前她来找我喝酒,说她要回山里,我知道她要死了,就说自己也要跟着她去,但她拒绝了,说我能够主持她的葬礼就行。”
“说起来在我年轻的时候我还喜欢过小闺女的师傅嘞,她师傅十五岁的时候就会弹一手好琴了,那时候我们的营地在山里,后来大家都走了,卡车一批一批地来,拉走了营房拉走了粮食,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
陆浅斟不说话了,他知道老头只是有些孤独,想找人说说话而已。但不知为什么这镇子里的人都很敬重他,黎茗的师傅过世后应该就很少有人跟他这么说话了。直到今天老人遇到他这个外乡人,所以老人才会找来一罐好酒,这不是什么敬意和礼遇,只是一种交易。
我把四十年陈酿的好酒给你,你陪我说说话。
陆浅斟深知这酒的贵重,所以他会在这里陪老头说话,但凡他有那么一丁点的不耐烦,就是他对不起这酒里沉淀的四十年光阴和老头藏在烟草里的孤单。
他会听下去,因为他也有点儿孤单,但是他没有沉淀四十年的酒,所以找不到人陪他说话。
“当时他们要走,我说你们至少带上火种,去外面没火可不行,但他们说老莫昆你这个蠢货,到了外面就住楼房了,那窗户能挡风,有水管把水送上来,还有电灯照明,冬天屋里又暖和又亮,谁还需要火把呢?”
老头还在喋喋不休。
“我当时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有很多年没下山了,我都忘记外面是什么样的了。”
“你为什么不跟着他们离开呢?”陆浅斟问。
“我要照顾我那几匹鹿啊,我不能下山的,我就只能看着他们下山,看着山里春夏秋冬,一直看到小闺女的师傅嫁人,一直看到我老了。”老头说到这里沉默了。
陆浅斟转头想要从他的眼睛里看出点什么,可他那昏花的老眼里只有喝酒后的浑浊,还有远处轮廓不清的山,
老头啪嗒啪嗒地抽着烟,抽了有一会儿,才喃喃地絮叨:“我是雨和雪的老伙计了,我把他们看老了,他们也把我看老了。这几年夏季的雨不长,冬天的雪也稀薄了很多,他们跟我就像被磨得脱毛的貂皮褂子一样,那些温暖浓密的毛都随风消逝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布料,很快人们都会忘了我们,就像忘记被磨烂的褂子一样。”
“你为什么致意要留在山上呢?”陆浅斟问。
老人吐出一口烟,怔怔地看着他,缓缓笑了,“就跟你要找雪镇琴师一样,是一种执念吧,我要照顾我的那些长着漂亮犄角的鹿,等啥时候铃铛响了,山神来找我,可是我都要老死了,山神还是没来,唯一来见我的就是风里裹着的沙子,后来我下山了,人们还真的都忘了我,小闺女的师傅说你们的疯了,你们都该被虎爷吃掉,那是我们的老莫昆。”
“或许他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已经是挂在树上的一口棺材了。”陆浅斟说。
“毕竟我不是虎爷嘛,我不会肯定会死的,不过说起来我的命也很长,年轻时期同我一起的那些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就剩下我自个了。”
“是,你可是山神的老伙计,你都把雨和雪都看老了,还看不死个人?”陆浅斟点上第二支烟。
老头闻言一愣,豪迈地大笑:“你小子说话听起来很难听,但听有意思的,若是小肚鸡肠之辈肯定会气得吹鼻子瞪眼。”
“这是我的优点,我为此感到自豪。”陆浅斟垂眼一笑。
“小闺女的师傅是最后一个死的,那天晚上风特大,我俩就喝酒,我俩一直都把小闺女当自己的女儿看待,她师傅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我俩都知道小闺女总有一天会回来,她师傅死了,没人帮她,我要是死了,她可就孤家寡人了,可能山神可怜小闺女,才不肯让我走的吧。”
“我其实很好奇,黎茗为什么要离开这里。”
老头犹豫了一会,昏花的老眼看着陆浅斟,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和胡子,那双眼睛亮亮的。
“这事……你还是亲自问 她吧,我来讲的话,总有种说小姑娘坏话的意思。”老头说。
对话到这里就中断了,氛围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意味。陆浅斟看着远处的山峦,想到老头说他把雨雪看老了。
说不定大地也老了呢,起伏的山峦就是土地生命中的脉搏,随着山峦变得平缓,脚下的土地是否也会寿终正寝呢?
火车轰隆隆地向前,一阵颠簸之后,车轮摩擦铁轨发出细长的尖啸。
穿过县界,一夜之间,天上地下都白了,就像是画家把颜料泼在画布上一样。
秦素筝像是个孩子般兴奋地趴在车窗上,好奇地张望着外面迅速后退的景色。
陆浅斟对这种景色已经见怪不怪,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到雪镇。记得上一次来时正值冬末,大雪封山列车直接停滞了几天。
在那些漫长枯燥的日子,陆浅斟只能靠香烟和书籍度日。因此外面白茫茫的景色只会让他感到厌倦。
这一次来到这里,是家里人出的主意。他与秦素筝订婚,家里的老人们对这桩婚姻非常满意,提议在春节前让他们来雪镇游玩几天,加深一下感情。
但这本就是一场充满利益的婚姻关系,所有的事情都是家里人一手安排的,陆浅斟没有阻碍更没有决定的资格。
所以这趟旅行在陆浅斟眼里,只是在浪费时间。
列车还在前进,白桦木不停地后退。秦素筝有些困了,就靠着陆浅斟的肩膀睡觉。
在临睡前她把毯子盖在陆浅斟身上,以防他着凉。
八九十年代的火车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无论是站票还是坐票,所有的乘客们都拥挤在一起,各种味道混杂,让陆浅斟想到了洋人的鲱鱼罐头。
这些乘客之中也不乏有偷鸡摸狗之辈,像陆浅斟和秦素筝这种一看就是富家子弟的人,正是他们喜欢关照的目标。
一路上陆浅斟注意到有很多人在看他们,大部分的目光都放在秦素筝的身上。他们的目的并不相同,有一部分人的目光在秦素筝的脸和腰部以上徘徊,另一部分则是盯着秦素筝手腕上的表和挎包。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陆浅斟让秦素筝坐在里面,用毛毯把他盖得严严实实。
这姑娘此时已经睡着了,娇小的脸垂下来枕着他的肩膀,眼睫毛耷拉在眼睑上,弯曲且长,像是鸟儿起飞的羽翼。
车厢里有些闷热,坐在对面的女人点燃了一支烟。陆浅斟注意到熟睡的秦素筝皱了下眉,女人前倾身子,将车窗打开了一条缝。
冷风陡然灌了进来,陆浅斟叹了口气,扯了扯秦素筝身上的毯子。
“抱歉,我想抽支烟,但您太太似乎不太能接受烟味,就只能这样了。”女人吐了一口烟气。
陆浅斟一直在低头看书,意识到女人是对他说话时于是他不悦地抬起眼睛,最先看到的,是一双黑面红底的高跟鞋,一前一后交错着。他想女人是个黑色的莲花,裹了黑色丝袜的腿莲藕那样纤细,朝着天空生长,黑色的裙摆花瓣一般撒在她的膝盖上。
烟草的香气源自她手中的那支细烟,就那样被她白皙修长的手指夹着,静静地燃烧,散发出醉人的香气。
陆浅斟看着那支烟抬到殷红的嘴唇边,又放了下来,滤嘴的位置留下了一圈红色的印记。
“没关系,女士。”陆浅斟回应。
他很少这么正眼看人,从女人的衣着上,陆浅斟推测女人的身份并不一般。
陆浅斟有些惊奇,苏联解体是去年的事,现在大街小巷的人们都在聊一个超级大国的覆灭,在这样的一个年代,电脑还没有普及,高跟鞋对大部分女性来说还是奢侈品,而这个女人却穿着高跟鞋拿着皮包拥挤在这种火车里,这让他有种诧异的感觉。
女人翘起二郎腿,男人们的目光开始在她身上游弋。陆浅斟冷哼一声,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女人和陆浅斟没在说话,歪斜着脑袋,她长着张清冷的脸,一双桃花眼疲惫地看着别处,耳边眼角垂下的发丝弯曲成钩,在车里流动的空气中晃呀晃。
陆浅斟就看着那钩发丝,他是个敏感的人,能够嗅到别人的气息。女人的气味由烟草燃烧的味道、海藻香水、尼龙丝袜的味道组成,最重要的是,她身上还有一股难以言说的幽冷气息。这种气息路浅斟在那个大叔身上闻到过,所以他认为,这个女人是雪镇人。
措不及防的,女人那双桃花眼转了过来,凝视着路浅斟的脸。
“要抽一支吗?”女人脸上漾起笑容,但陆浅斟还是觉得她是冷漠的。
“谢谢不抽。”陆浅斟说。
“这烟味道不大的,再说我已经把窗户打开了,先生您不用担心。”女人脸上还是那副笑容。
“我一路上没有抽过一支烟,你怎么猜出来的呢?”陆浅斟还是冷着脸。
“我看见先生你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的指尖发黄,一般抽烟的人都有这种印记,所以就猜您也抽烟,我一个女人独身在外,想找人陪我抽支烟若是冒犯到您,还望见谅。”女人一双桃花眼看着陆浅斟。
“你说的不错,我猜你是雪镇人,不知我猜的对不对?”陆浅斟说。
“那我猜您是上海人呢。”女人唇边勾起漫不经心的笑。
“是从口音对吗?”
“是,您的同伴是苏州人吧,也是从口音听出来的。”女人仍在笑。
“猜的很对。”陆浅斟点头。
“先生这是和朋友来旅游的?”女人侧转过头,正对着陆浅斟。
“是未婚妻。”路浅斟垂眼看着枕在自己膝盖上的女孩。
“这么年轻就要结婚?”女人打量了一下秦素筝,又抬眼看着陆浅斟。
“家里人的安排,家族间的联姻。”陆浅斟说。
“说是家族联姻,看起来两情相悦的样子,着实令人惊奇。”
“惊奇?”
“我也曾在北京上海待过,知道家族间的联姻往往与利益所挂钩,这样的两人结拜夫妻往往都不幸福,因为他们根本不喜欢对方,看先生和太太这般亲密,所以觉得惊奇。”女人说着又想了一下,“不过这也是我的偏见,世界上不可能所有联姻的夫妻都不幸福,若是冒犯到先生,还望原谅。”
“没事。”陆浅斟摇头。
“先生是来旅游的?”女人问。
“是。”
“先生贵姓?”
“免贵姓陆,名浅斟。”
“我叫黎茗,黎明的黎,草字头下面一个名字的名。”女人报上了自己的姓名。
“好名字,家里一定是书香门第。”陆浅斟说。
女人莞尔一笑,没有说话。
接下来他们之间没再说话,陆浅斟接过女人递来的烟,两个人默默地抽烟,风卷着雪在外面呼啸。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黎茗果然和陆浅斟他们在同一个车站下了车。陆浅斟总有一种他们三人之间还会再发生什么的预感,所以他转过头去。从车站上扑来一阵寒气,在交错的人流和白色的蒸汽中,女人戴着黑手套提着皮包消失在蒸汽里,陆浅斟注意到她手上的红绳,松松垮垮地挂在伶仃的手腕上,无可依靠。
前来招徕的客栈掌柜,穿着一身严严实实的冬装,包着两只耳朵。跑过来时长筒靴嘎吱作响,活像火场上的消防员。还有一个姑娘站在候车室窗旁,眺望着路轨的方向,样子有些出神。
因为车上带下来的暖气尚未消散,秦素筝还没有感受到外面的寒冷,但这是她第一次遇上雪镇的冬天,一上来就被当地人的打扮吓住了,举措不安地抓着陆浅斟的手。
“当真冷得要穿这种衣服吗?”她转着眼睛,好奇地将目光扫在每一处地方。
“已经是过冬的装束了,年后那段日子会更冷,往往会大雪封山呢。”掌柜递上来两杯茶。
“不必在这浪费时间,把车开过来。”陆浅斟拒绝了掌柜的好意,望着屋檐下的冰柱。
“这。”掌柜忽然有些尴尬。
“正好我有点冷,陆先生不喝那我就喝咯。”秦素筝笑盈盈地接过那两杯茶。
掌柜非常感激秦素筝的解围,迈着大步往回走。先前那个发呆的姑娘走了过来,撑开伞遮在陆浅斟和秦素筝的头顶。
“这是溪子,旅馆的侍女。”陆浅斟大步走向汽车那边。
“你好,陆太太。”溪子恭恭敬敬地跟秦素筝打招呼。
“没事的,就当我是你的朋友,不必这样。”秦素筝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
脏兮兮的汽车碾过泥泞的路。
陆浅斟的感冒总不见好,这会冷空气从堵塞的鼻腔一下子冲到了脑门,清水鼻涕簌簌地流个不停,好像要把所有的脏东西冲出来。
春节前的旅馆,正是客人最少的时候。陆浅斟洗漱完毕的时候,已经万籁俱寂了。走在陈旧的走廊上,脚步声震得两侧的板壁嗡嗡作响。在尽头的拐角,溪子捧着宵夜静静地候着。
“你两个孩子还好么?”陆浅斟从她面前走过,瞧也不瞧她一眼。
“多谢老爷的关心,孩子们都很好,大的长高儿了不少。”溪子跟在他的后面。
“你应该从老板那听说跟我来的女伴是我的未婚妻,不要喊她陆太太,我不喜欢。”陆浅斟上了楼,推开自己的房门。
“那我叫她秦小姐可以么?”溪子把宵夜摆在桌上。
“随你。”陆浅斟说。
隔壁传来隐隐的琴声,溪子垂着头默不作声地为陆浅斟的杯中倒茶。
陆浅斟在灯下读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直到溪子忙完了准备退出去的时候,他才抬起头。
“你觉得她弹得怎么样?”陆浅斟问了这个奇怪的问题。
“秦小姐弹得很好呢,和镇子上的老琴师一样好。”溪子说。
“这样啊。”陆浅斟挥手。
溪子合上了门,退了出去。
一栋普通民居楼的大院里,遮天蔽日的苍翠打伞贪婪地吞下初夏夺目的阳光。
从天空降落,来自数万年前恒星的金色关怀,不偏不倚落在巨大叶片的正中央。光芒的重量压得叶片低垂摇晃,微风掠过底部,透明纤细的双手轻轻地将它托起,交替着指头接连滚动,从此,大叶子的起伏有了节奏,耀眼的光芒在叶片上,上下,上下,一拍接着一拍。叶子在风的吹拂下跳动,庭院里沿着叶片边缘跳舞的光斑也是。
几个孩子,胸口印淡色碎花纹的,下身统一的长到膝盖的清凉短裤。居民楼前有公园,不足百平的地方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娱乐设施。压腿的拉伸器,紫色柱身中间插着四个乃至更多细杠的多杠,还有风靡儿童群体的大秋千。秋千的椅子是大铁椅,几根弯成弧线的粗铁棍经过简单的拼合构成了靠背,孩子们随心所欲地靠上去,有恃无恐地游玩着,危险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承担的。走太空步的装置紧挨着铁秋千,这一带每逢周末最是充满欢声笑语。
环绕其周的矮灌木将小公园围成了一个巨大的优弧。圆顿的弧底与镇内交通最繁忙的小道相交,而灌木成为焦急在路上奔波于生机的人在糟心路途上欣赏的唯一风景。坐在自行车靠垫上,撑下右腿,扶着把手,靠在路边,嘴里啧啧地抿着泡泡,就这么闲适地望呀望,大可盯着灌木上的爬虫看个半晌,看得无聊了便抬头看儿童。青年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那小孩子便是早上六七点的,金黄灿烂稚嫩,就是起的时间不符合成人的期许。小学生每天起得太晚,忙着上班的大人,还要抽出空来应付他们的时间,一想到工作日早晨鸡飞狗跳的场景,当家长的未免焦头烂额。每当家里的祖宗打翻了瓢盆碗筷,上蹿下跳穿梭于大小房间乱喊乱叫的时候,焦急不已的大人们终于舍得在孩子面前放下他们的体面与尊严,或是退而求其次向孩子下跪求情,又或者把愤怒值拉到顶,摆出怒不可遏的架势,揪着他们的领子,拎鸡仔似的拖到客厅,在泪眼朦胧的孩子面前手指着他们的鼻子,进而大声呵斥,我怎么有你这不听话的孩子!
换言之,小孩啊小孩,你就不能安静些,让当爸妈的省心些,再考个第一名回来,这样爸妈非但不会打你,还会奖励你最喜欢吃的小蛋糕。多好,两全其美,只需一方,还是什么都不懂的一方做出妥协与牺牲。
这时候追悔莫及的大人们开始对着孩子输出负面情绪了,最为严重的是攀比心理,成天挂在他们口头的,是困扰了一代又一代小孩的传世经典——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
别人家的孩子,活在大人口中,近乎神奇的完美存在。这类人像是结合了童话书里主角所有美好品格,运用聪明才智跑出老巫婆的糖果屋后,劈开书页越过第四面墙跑出来的一号人物。聪明伶俐,懂事听话,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但会弹钢琴,学习成绩还好。天赋异禀的小朋友们还有机会被大人们领着去神秘兮兮的辅导班,顶着锅盖学习特异功能。总之他们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听话乖巧不吵闹,是行走的瓷娃娃。
“你就不能学着点你们班上那个叫...”
星期四的下午,一位普通的妈妈,正在客厅训斥她五年级的小孩。
这个小孩,特别不懂事不听话,家里的营养疑似没做好,今天被老师逮到偷吃讲台上的粉笔。老师三番五次地劝说家长去医院检查,妈妈也照着做了,结果查出来,根本不是异食癖。
震惊之余妈妈格外生气,没病为什么要装病,害得她白担心这么久。
小孩扣着手指,嘴巴缩成小梅干,黑眼珠子往上抬,转眼间视野里全是妈妈。
妈妈的手指抵在她的下唇,阳光照在她黑白交织的薄针织衫上,她想啊想,在脑海记忆储存室里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他的名字。
“何...何墨!”
"对,何墨,你学学人家,虽然人成绩不算顶尖,但你仍旧和他不是一个档次的。你看看你,考进过前十五吗?"
“可是,妈,”听到这个名字,小孩扭着脸,他不情愿,“人家考得好管我什么事。”
“他要是不考前十五,把成绩让给我,我不就考上去了吗?”
“妈妈我简直是天才。”
"你还是没认清现在的处境,仔啊,对自己的定位要清晰。"
“听说他的父母离婚了,而且离了好几年,班里好多人因为这个,就不找他玩,所以他成绩才好的!”
“你羡慕他听话懂事成绩好,你...你和爸爸,大不了也离!呜呜,从此我也成了世界上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孩,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这下你们高兴了吧!”
一句话把正在气头上的妈妈逗得哭笑不得。妈妈噗嗤笑出声来,捂着嘴,身体前仰后合,心想这傻孩子,童言无忌,怎会说出这样的傻话。
“瞎说什么呢,你知道离婚是什么意思吗?”
没想到孩子认真的态度却将她飘飘然的情绪拉回了地面。
“就是你们俩不在一起了。”
“然后我就要夹在你们中间,被你们问,是跟爸爸还是跟妈妈。”
“那假如我们真的离婚了,你是...”
她看到了孩子幽怨而愤恨的眼。
无忌的究竟是童言,还是人心。
“妈妈错了。”她向前走去,右腿的膝盖碰到地上,瓷砖渗出丝丝的凉。
她一把搂过孩子,抚着他的脑袋,一遍一遍柔声道:“妈妈不该向你开玩笑,但你也不能开别人家小朋友的玩笑。”
“这样不好,知道吗?”
“那妈妈下次我不考前十五你还会骂我吗?”
额头上消失的红色十字以傲人的姿态再度出现。妈妈握紧拳头,微笑的双眼藏不住喷薄而出的杀气。
这孩子,真是一点也不懂事。
下午五点,小镇居民准备晚饭的时间。
沙沙作响的自来水声,为客厅里开着的小电视机做白色底噪。
足以撑起三人生活的起居室,在本应全家团聚,看着电视吃瓜子,闲聊琐事与八卦的温馨时刻,却如死了人般空旷。夏天到了,家里的沙发换上了嫩绿色的罩子,靠背上绣着淡黄色的小花,那是屋子里女主人喜欢的款式。旁人邻居到串门做客时,便会做到沙发上,回头注意到这一抹亮色,拍手鼓掌欣赏她独到的品味。春夏之际,万物复苏,争相竞发,代表生命的绿意恰好与这绚烂的季节相配。代表生命的颜色出现在了无生气的家里,在这房子里目前唯一的活人眼中只觉得讽刺。
水柱冲刷着他的手,忙里忙外的双手搓洗着今天晚饭的食材,几颗番茄,一颗青椒,一块放到碗里正冲着血水的瘦肉,还有几根芹菜。全是在菜市场买的。忙活完食材,锅子里的米汤快要开锅了,嗅着米饭的香味他赶忙走到灶台前,拧下燃气灶,蓝色的火在他眼前熄灭。对此,他并没有什么感觉。
切菜。番茄切丁,鸡蛋打散;瘦肉切成薄片,青椒切丝,芹菜切断。电饭煲的倒计时走到二十分钟,稍微歇会儿再做晚餐对他来说绰绰有余。他呼出一口气,倚在厨房的推拉门上,享受着难得的闲暇。电视里放的是纪录片,几寸的显示屏里正上演着大浪逐人的戏码,配以醒目的红色文字——大海,自然界的奇迹。
“观众朋友们,我是前线记者小梅,现在我们所处的呢,正是XX市XX区附近的海岸...”
“小梅站在岸边,她对大海充满了憧憬...”
“翻滚的巨浪掀起银白色的水珠,澄澈通透的质感,好似一块块精雕细琢的水晶...”
现在是广告时间。
是时候回厨房做晚饭了。
紧接着起锅炒菜的声音响起,带着水珠的蔬菜在接触到油脂的瞬间,油星子哔哔啵啵地炸开,跳出锅的边缘溅到围裙上。手握着炒菜铲,牵动小臂,他熟练地翻拌这锅里一簇交错的红棕与翠绿,直到锅子里散发出饭菜的香气,电饭煲也恰好跳到生饭煮熟的时刻,盛菜出锅,一气呵成,一切维持着按部就班的完美。
电视里,纪录片还在放。讲述自然人文奇观的影片,何墨本就对此钟爱有加,他的书架上摆满了介绍国内外文化的书籍,近些日子又被他来来回回翻了个遍。他想着,书架上的这些,等他彻底看腻还需要好几个月,书籍是值得反复拜访的朋友,一位底蕴内涵丰富的友人,不论身处何时,以何种姿态相见,摊开怀抱的书本们总会对他坦诚相待。晚饭...他盛出来了一半,留下一半给还没到家的妈妈,而他一个人吃不下两盘菜,番茄炒蛋是留给在外辛苦工作的妈妈的,她喜欢吃。
精彩的电视节目时光总是过于短暂,纪录片也不例外,下周同一时间,前线记者小梅和油腔滑调解说员和电视机前的观众相约下次再会。节目最后制作人员名单缓缓拉出,隐藏在屏幕背后看不见的工作者徐徐入场。放下碗筷,咽下最后那口没什么滋味的饭菜,何墨坐在餐桌前,报幕表飞速升起的模样让他想到学校里每周的升起,随着风飘摇着升到青空了。繁华纷呈的电子世界终是迷人眼的乱花,他的时代,赛博一词尚未流行开来,那些花朵,被他形容为虚拟的电子泡沫,睡一觉,等天亮起,美好的记忆,随着整晚的瞌睡,融化在朝阳里,彻底地,消失殆尽。
他有半年多没尝过酸甜的滋味了。自从几个月前,过生日那天,妈妈买了份他并不爱吃的蛋糕,强行逼自己吃下后他跑到垃圾桶,忍着胃里的抽搐吐掉已经吃下的半份,用黑袋子装着剩下的半块,将它们残忍地丢掉垃圾桶的时候,他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从此以后,他不吃甜的了。起初他以为番茄炒蛋也没事的,没想到事与愿违。但他从来没有对妈妈说过,一切都是因为妈妈喜欢吃。
妈妈说,她会陪着儿子过人生中的每一个生日。他出生的日子是阳光明媚的春天,吹着和煦的春风,又因新生命降临在这神圣的日子,由此妈妈格外喜欢春天,喜欢春天里那格外特殊的节气。之后蛋糕会越做越大,送一年又一年。妈妈工作忙,早上天不亮就起了,晚上赶着高峰回家,到家没有饭菜吃,实在是太可怜,所以做饭的重任担在了何墨身上。他要学着独立自主,少让唯一的家人操心。
电视还在放。海洋纪录片马不停蹄从节目表单上迈开步子冲向远方,紧随其后的是讲述小镇人平凡生活的电视剧。大城市打拼失败的主角心灰意冷回到曾经居住过的小镇,在那里,她遇到了以前关照过她的小店老板、街坊邻居...
网络的最大坏处在于它无限化加快信息流传的速度,每一条消息在公布的瞬间便不胫而走。电视剧目前还在央台每晚黄金档播放,关于该剧的结局却早已传得沸沸扬扬到处都是。何墨在学校里无意间听到过电视剧的结局,最后女主角与过去的自己和解,与物欲横流的大城市告别,打消了积压在心底的心结,多年后小镇里新开张了一家花店,阳光照过玻璃房,手捧鲜花站在粉黄彩黛的女主角格外美丽动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所有人都迎来了自己的归宿。同学们讨论地异常热烈,欢喜的声音充盈着他的每个课间。
“哎哎你知道吗,你知道我要跟你说...”
女同学在他的座位旁叽叽喳喳。
女同学的朋友摆出不耐烦的架子,语气却也带着几分不甚在意的调侃。她抱着胳膊,身子往前一倾:“我还能不知道你?”
“又是电视剧吧,你可真是的,除了看小花你没二事了!”
“好啦,你不要烦我,再说我还不是因为你,是你给我推荐的!”
别人的悲欢离合,在我眼里只觉得吵闹。
何墨的位置在教室后排靠窗,在他背后,是一大片空阔的走廊。
他坐在最后一排,并非是老师的刻意针对,相反是他主动提出来的。老师还曾劝过他,你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坐在前排得到的好处不止视野清晰,其他任课老师也会特别关照前排的学生。何墨拒绝了,他摇摇头,说,他不在意前排的好。
“老师,请你相信我,成绩和座位之间,对我而言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只要你愿意相信我,老师,我有自己的打算,你大可不必为我操心。”
座位靠窗,阳光正好,即使不开教室的节能灯,外面温暖的阳光依旧能为阅读带来充足的光线。何墨的爱好并不多,少到屈指可数,别人喜欢的电视剧他丝毫不感兴趣。总是坐在窗外看书,握着水笔在本子上不断地写着故事,安静的他在喧嚣吵闹的课间像个格格不入的异类,可能班级里正缺少一类文静的角色,他便不自觉地补上了这份空缺。同学们喜欢聚在他身后聊天,又恰是想寻一份安静。反正何墨他不会在意的,开学好几个月了,他一直都这样,话也不说,游戏也不玩,只在需要的时候发言。
因此,电视里在放什么,具体讲了什么,同学之间讨论了什么,实际上他并不关心。只要有聊以慰藉的书和笔记本就够了,旁人谈话的内容还能作为素材出现在他的文章里,他喜欢编童话,只写给同龄人看,从不向外发表。
“你说,人活在世上的意义是什么?”
海洋波浪翻滚,金属钴的色彩反射在灯塔淡黄的光束下。浪花碎裂成玻璃,落尽海里的悄无声息,化在沙石中的融为泥水,沾湿了主角的凉鞋,还有她的裙摆。
“我到这座城镇已经两年了,两年的光阴足以忘掉很多事。”
”大城市的繁华,人心的纵横交错,横流的物欲...我以为只要逃走,过去的阴影便无法追上我,回到家乡,我又是大家眼中光鲜亮丽的小花,又是那备受关爱围绕在大人怀抱中的小孩。“
她的眼角泛起泪花,荡漾开来,如她飞扬的裙摆。
转过头,她的泪眼对上另一双棕色的眼睛。白衣裙与白衬衫,女生美丽如夜放昙花,男生的形象干净清爽。一反近些年的硬朗男子风格。夜风吹动他单薄柔软的白色衬衫。风,撑起他的袖口,映出身形的挺立。他站在女子身后,沉默不言着。
是的,任何地方,任何年代,一部合格的肥皂剧,必不可少的元素,向来是爱情。
有爱情,有纠缠的情感,再无聊的电视剧都可做香甜可口的佐餐小粥。像这种不需要动脑子就能收获快乐的肥皂剧,妈妈周末时会点开看上一两集。今天的妈妈怕是赶不上了。
“...”
“不,小花,你无需感到自责。”
“就算逃避又怎样,你在大城市受的苦已经...”
"不管别人眼中的你是是好是坏,至少,在我的眼中,你永远是..."
声音时远时近,伴着海浪的混响,海鸥的鸣叫,以及电视运作的嗡嗡声。
今天打开电视并非何墨的本意。电视里演的内容,他压根没有在意过。
诚然,纪录片是他在茫茫数字信息中找到的唯一慰藉,但网络发达的现在,他可以用家里的另一部大部头搜寻比电视上多出百倍的资源。电视早已成为时代的弃子。今天特意打开,不过是因为兴趣使然,老师在课上提过一嘴,过段时间有语文公开课,定的课文是课本上没有的《烟台的海》。
“说起海啊,”老师翻开一本排版和语文书格外相近,封面却与五下完全不同的书,“今晚有讲海洋的纪录片,老师希望同学们能打开电视,提前感受海洋的魅力。”
“有同学问了,那老师,我在电脑上找视频看,不也一样吗?那可就会错老师的意了,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有太多唾手可得的资料,在老师我还在上学的时候,接触外界为数不多的条件,就是电视和报纸。而且,有些画面是专供给电视广播的,只有在狭窄的显示器里,才能窥见其中的奥妙。”
’更何况,不是所有的同学都有电脑。相反有条件的同学,老师的意思并非是阻止你使用电脑,这样吧,我给有电脑的同学布置一项自主完成的作业,上网搜索关于海洋的相关资料,下周四上公开课的时候,朗读给全班同学听。让班里的同学尽可能多得,感受大海的魅力!
纯粹是因为感兴趣的东西和压在头上的任务挤到了一块,无所事事,空耐着漫长死寂的夜对他而言是种折磨,为消遣无聊,才打开的电视。
而恰好,接在纪录片后的,是电视剧的大海。仅此而已。
门锁转动的声响在空旷的客厅回荡,紧接着是高跟鞋被扔在地上的声响,当啷,当啷。
赶在作业完成之前,饭菜尚未冷透,谢天谢地,张莉女士提早回来了。
作为二口之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早出晚归在离婚协议书签署之前便已成为张莉女士的生活常态。传言到婚姻的本质是对信任的另一半许下违背生殖本能的誓,显然她的另一半不负责任地违背了誓言,挥手而去追求向往的爱情。但,法律压在他身上的义务又迫使他不得不挂念着失败婚姻遗留下的一双妻儿。所以,钱还是会给的,情感交流微乎其微,他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越淡了。
母亲的处境,懂事的何墨早早就理解了。锅子里的饭菜正是为她准备的,母亲平时下班回家晚,晚上十点钟,她一个人开门走到厨房,悄悄地热饭装到快餐盒里,接着蹑手蹑脚地洗漱,翌日静静去上班,临走之前在餐桌上留下速冻早餐和字条才是她生活的常态。现在才九点刚露头,她就回来了,这令何墨很是惊讶。
走出书房,闯入何墨视野的是周莉女士发皱的白西装和头顶干枯的野草。询问过才知道,提早回家是因为与客户的沟通出了问题,以往的补救方法客户不满意,万般无奈下手上的单子只能放弃,而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继续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周莉回来了,不安与焦虑驱使着她一路上挠着头发,衣服也来不及打理,褶皱心安理得在她的外套上安了家。母子二人遥遥相望,只因广告里演员的表现过于喜感,才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电视机。
黄金档结束了。临近周末,各大电视台要开始放综艺。
这不,夏天果真快到了。
明星们在海边旅行。
唯独此时,何墨分外讨厌大海。
时光的指针拨回十几年前万物寂寥的春日,冰水消融,空气仍弥漫着冷意,彼时的小镇比如今更朴实,更纯粹,现代科技未曾染指,人们所能接触到的,最新潮的科技是大哥大和哔哔机。但仍有些事物,每代人都会经历的青葱记忆一成不变。
恋爱的圣地,初中高中大学。
前两者禁止校园恋爱,长大了的青少年争相在学术殿堂无不正业,春日的鸟儿唱出的曲调可完全比不过树下歌颂爱情的男男女女。 水泥筑成的象牙塔是守护纯真情感的摇篮。万物萌发的春日,懵懂的爱情破土萌发。在如今时代仍旧流行的跨校恋爱,十几年前情感旺盛的大学生们也如现在一样,毫无抵抗能力。谁都想在粉红色的樱花树下,在彩旗飘扬的公园里,站在旋转木马前,谈一场来自友校校友的甜蜜恋爱。中文系的忙着给同学写情歌,转头跑到陌生的教学楼送给理工科。纸条几经辗转到了心仪的女生手上,看穿了追求者把戏的她转而寻找起写诗的人。跑了好几个教学楼,绕过几栋宿舍,终于,在公园粉红色的樱花树下找到了他。美好啊,当年的他还会写诗,如今的他还会做什么,写一首情歌送给心爱的人,但爱着的已经不是结婚仪式上手捧鲜花的她了。咬文嚼字,吃干了连渣都不剩,翻来覆去文学又文学。盛大纯洁的典礼上,他曾许下过带他看海的誓言,含泪的她欣然接受,每日每夜默默期待,最后心愿被柴米油盐磨平,空洞被日常琐事填满,什么大海,什么誓言,不及今天的生活明天的出勤费。而偏偏电视上播放的是她这辈子最讨厌的大海。湛蓝色的波浪,摔成泡沫的浪花,海水亲吻沙滩的沙沙声,还有那明星们的欢声笑语,一眼眼,一幕幕,如细密的尖针刺痛她颤动的眼球。
想来,她的孩子虽然不擅长写诗,但书架上摆着的是大摞大摞的文学。
他不擅长写诗,但擅长写故事。他是张莉与何先正的孩子,在此之前,是独立的个体。
喜欢看书,随他去吧,文学是逃避现实的好去处。
大海在她的眼底翻涌,身高长到她胸口下的孩子静悄悄地站在卧房门前,他拧起眉毛,见到他的第一眼竟露出无法掩饰的担忧。何墨的嘴角抿成一条逢,此刻的他是映照周莉女士憔悴面孔的镜子。五六年前家里的变故让他理解了什么叫做单亲家庭,什么叫不幸的婚姻,当自己成为旁人眼中值得怜悯的一份子,真正的悲哀才慢悠悠地拄着拐杖向他走来。春天的晚上,生日的前一天,客厅里,两个人对着一盏灯火,吵了整整一夜。又是一年春天,忆起旧事的母亲在沙发上暗自哭泣,她把大海的故事倾泻而出。从此何墨知道了,妈妈她,最不喜欢海。
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不能再仔细一些?
“...”
“对不起,我去关电视。”
笑声消融在夜色中。
几天后的校园公开课,老师与学生完美配合,四十五分钟的演出伴随着刺耳的下课铃声落下帷幕。
老师讲得格外尽兴。下节依旧是她的课。公开课上的是六下超纲的课文,出于对文章的热爱,钟情与文字美感的她提前选用了这篇描写山东烟台海景的文章。老师说,像这样美丽的课文还有一篇叫《三亚落日》。活跃了一天的太阳,依旧像一个快乐的孩童。多么活泼的意象,多么惹人喜爱的句子。笑眯眯的老师乐此不彼地在讲台上和学生们分享课堂中有趣的见闻,她的背后,公开课的课件却没有换,跳跃的电子彩带围着“谢谢”二字转圈,靠在座椅上的何墨拧开保温杯,喝着水呆呆地看。
那天晚上,周莉女士,不,母亲的眼神。从中他洞见了深不见底的疲惫与悲哀,仿佛坠入深黑的海水,每处关节刺痛进刻骨的冰凉。他准是戳了妈妈的痛处,提早关掉电视便可预防这一出无可奈何的闹剧。下节老师要讲正课,整理好课本的她依旧站在讲台。同学们朝走廊飞奔而去,沉闷了一下午的何墨也动了起身离开的心思。
胸口压得很重,他要出去透口气。
之后的日子与以往一样。日复一日,没什么不同。
烧水,洗衣,买菜,做饭,年龄增长,过新年。
六年级,语文老师顺着班级留了下来。胸有大志的语文老师希望以热心饱满的姿态陪伴学生度过小学最后的时光。毕业季总要流泪的,追赶非主流文化的小学生,到了离别的日子,脸上厚厚的伪装也卸了下来,换上青春喜剧里笑着流眼泪的脸庞。
孩子们跑到办公室,擦着眼泪送上学校门口买来的鲜花,哑着嗓子诉说对老师的不舍。老师你是我认识的老师里性格最好的,不仅会给我们讲故事,竟然还鼓励小孩子多看电视增长视野。像你这样的好老师大概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诸如此类肉麻幼稚又搞笑的临别赠言。等何墨推开办公室的大门时,办公桌上堆满了大片鲜红的绒花。
“你来啦,老师等了你好久。”红绒花堆叠成三角形的小山,几株花朵顺着顶尖滚到桌面上,老师收起了那些花,塞到抽屉里。
老师,穿着兰花色布料的长袖连衣裙,撑在桌面上弯折的胳膊带动袖子扯出好看的弧度,无框眼镜下的嘴角露出恬然的笑容。
“不愿意和我说说话吗,教了你这么久,老师还是很担心你的。”
“家里情况怎么样?”
“...这样啊,不愿意说也无妨,总之老师恭喜你,终于毕业了。”
“在新学校也要好好学习,写作上有不懂的问题随时欢迎咨询我,哈哈,兴许初中的老师水平比我要强,我就认识一位,你要想参加作文竞赛我可以帮你联系...”
离别之余师生皆是不舍。
纵有万般话语堵在心头,黑乎乎的方块字堵在喉口时,何墨竟发现,自己连话都说不出了。
长到十二岁,他已经读过太多书,找不出一句合适的台词为毕业做收束。
冥思苦想许久,或许,这句适合。
“张老师,假如有一天,我长大了回来看望您,希望您能认得出我的字迹。”
雨幕淋漓的夜晚,独坐在书桌前,凝神于被黄色街灯染色的水珠,时过多年的何墨仍旧会回想起儿时在办公室的下午。
依旧是夏天。
酷热的八月。
日光沿着树叶跌落在水泥地上,嬉闹着孩童的中央公园,周围错落着几把长椅。
八月份,孩童嬉闹,欢声笑语,一派和乐美妙的光景,本应是如此的。可如今在广场上追逐打闹的小孩张开食指就能数过来,常来此地的人,甚至能把他们的名字倒背如流。近期,名为补课班的神秘力量侵蚀进平安祥和的四季镇,以迅雷不及之势侵占了小镇内百分之八十的家长的思考器官。现在是什么时代,发展的时代,改革开放的时代,腾飞的时代,你不学有的是孩子在学。兴趣爱好特长班帮着大人们收了在家里闹腾的洪水猛兽,谢天谢地这群小崽子终于被老师抓去练习题和才艺,大把多余的时间可以留给疲惫的大人们睡觉了。穿着白色连衣裙,扎着双股辫,脑门上别个小花发卡的小孩,她就叫小花,她不惧怕八月的炎热,举着小风车绕着广场中央的圆圈小步地跑。周围几个名叫小红小明小黄的聚在另一处草地上,踢足球。小孩子玩闹的场景像极了数学课本上幼稚的应用题插图。即使已经长到嫌弃小孩子的年龄,坐在长椅上的,还有站在长椅边的两人纷纷想,不断在他们眼前跳跃的这一幕,兴许没有想象中的差。
“待会儿我要去小卖部,冰棒你真的不要啦?”坐在长椅上的男生晃动着小腿,他躲着太阳,缩进凉荫,白色的运动鞋在明暗的交界处,时而金黄时而晦暗,“讲真新口味特别好吃,不品尝此等美味简直是枉度此生这辈子白活了...哎哎哎打住,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错了,错了还不行吗!”
双手挡在脸前,身体不由自主后缩,这下更是整个身体躲入阴影,防御的姿势僵持了几秒,随着他一声叹息释放出来:“我这段演得有什么问题吗,这是我从书上学到的,戏剧演员的标准表演姿势。”
白色的运动鞋,上身是白色的短袖,梳着利落短发的男生,用手指拨开额头前稍长的碎发。身边站着的另一位男生是他的朋友,上初中认识的,性格比较...用班级里大部分人的印象是...奇怪?与同学相处的一年多以来,前半学期他在努力认清所有人的长相,后半学期乃至初一下,同学们在他的印象中是“可以交流,安全无害,当然,小混混除外。”的普通人集合,但这类人又容易聚集起来讨论某些见不得人的事,并将其奉为真理。他在一本书里见到过类似的理论,为了研究清角色们的内心逻辑,心理学书籍是必不可少的,他记得那本书叫,《乌合之众》?
暗黑心理学,社交的手腕,参透人类心底最真实的秘密。
死读书又有什么用,纸上得来终觉浅。乌合之众,九月份入学买来放在书柜里,直到下半学期,蓦然回首间他才惊觉自己有本书没看完,不对,是压根没有看。阅读又是格外漫长的苦旅,决心研究表演前,他很少看书,宁愿在书架上摆几盒大富翁和三国杀。没人找他玩的时候,他能拆开盒子自己玩一下午。理解人物的心理,这类书本来他也不感兴趣,但表演课程上写明了这本书,为了追逐前人的步伐,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看。
初次见到他是在初一开学的几天后,老师把他排到男生身边,从今往后他们就是朝夕相处的同桌。男生试图向未来的新朋友搭话,可对方嘴巴闭得死死的,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那可不行,都说学校是小社会,在校园生活必须要有朋友,而且最好的交流对象正是同桌...
“看来这块凉荫是偌大的公园里最凉快的地方了。”
做个自我介绍吧,开学第一天,男生伸出手,对同桌露出笑容,仅仅是出于社交礼仪。
我是诺凌,你是谁,今后我们就是同桌了,要好好相处,即便处不成朋友,我也希望彼此不要闹矛盾。
反正,期中考试后老师会调换所有学生的位置,实行民主制度,让学生依照排名自行选择。
祥和家园的中央广场,对诺凌来说是块陌生的地方,他和朋友家,住的虽然都是四季初级中学的学区房,但他家住在镇子北边,朋友家在南边,中间隔着河带宽的大街,车来车往险象环生。但好不容易迎来初中生涯第一个暑假,漫长的六十天,蜗居在书房,每天在游戏与书本中度过,那该多索然无味。朋友像是一味调料,为枯燥乏味的生活增鲜。
“前面就是你家的小区吗?”
“天确实热,你怎么想起来邀我出门的。”
叶影摇晃,黑色的头发暴露在金灰交替的光斑下,靠着椅子边缘直直地站,终究是耐不过八月的酷暑,掸掉椅子上的灰尘,回头确认清洁行为已然完成,何墨这才心安理得坐下来。
他的这位朋友,性格比他开朗多了。
就拿上学期的运动会举例,同桌明知自己体育成绩勉强凑到及格线,八百米接力赛他还是自告奋勇报了名。同桌甚至还想拉着他一起。臣乃文人不善武艺,对身体界线有明确认知的何墨断然将他拒绝。为此他扯了长篇大论为自己开脱,一言以蔽之是,不去。
包括今天这回,八月份,三十多度的天,他本来不想出去的。
他准是在同桌心里埋下了误会的种子,朋友间的亲昵让同桌误以为自己和他一样是盛夏烈阳的享受者,实则不然,他像讨厌冬天的寒风一样平等地讨厌着夏天过热的太阳。喜欢夏天,喜欢在阳光下嬉戏的,恐怕只有面前寥寥的几个小孩。
出这趟门,他非常不情愿。即便公园就在楼下,妈妈也同意他多出门和同学交流。本来他在家里安生地写着作业,打算停笔后去读几小时书虚度下午的,现代科技的神秘力量一个QQ短信就把诺凌从几公里之外的小区传送过来了,附带着他家小卖部的五毛钱小零食。虽然对甜味的阴影仍挥之不去,但他送出去的是裹满了酸粉的秀逗,所以...还算是可接受的范围?
直到两人把糖吃下去。何墨彻底后悔了。
这朋友他交了干什么,找罪受吗。
还要给他买冰棒,怕不是要置他于死地。
但何墨并不生气,相反,能听到耳边吵吵闹闹的声音,证明有人愿意和他交流,他很幸福。
这是小学的他未曾体会过的感受,当时没人提出过“社会化”的概念,孤寂沉默了六年的何墨,在初一上学期继续保持着一贯的风格。家里的条件逐渐好了起来,电视机被周莉女士换成了液晶宽屏,房子也迎来了一次小型精装修,经济条件上来后,妈妈脸上的笑容比往日多了。但这还远远不够,何墨考虑的,是几十年后的未来。离他而去的男人不可能长久为家里提供经济支撑,赡养母亲的重任,最终还要靠自己来承担。
所以他必须要比以前更努力,不断争取更高的学历,找到好工作,才能支撑起两人的小家。
诺凌就不同了,他有远大的梦想。斯坦福拉斯基的著作是他挂在嘴边不绝于口的谈资。在教室里,学校的走廊中,放学的路上。清晨,正午,夕阳染红小镇的傍晚。步行亦或是自行车。何墨惊叹于他顽强的意志力和记忆力。这本书,为了能和诺凌拥有交流话题,赶对方一步先读完了。确实是一本好书,但奈何对戏剧理论的兴致远不及文学,所以这本书对他而言仅是扩充了知识库。而对方却能随时随地倒背如流。
“书上告诉我们,要去体验角色的感受,寻找自己的舞台自我感,由此达到最高目的。”
比如暑假前他在课桌上背书,合上书随机选句子归纳总结。
背到得意的段落他眼睛放光,来来往往的同学他全然不在意,更像是他无视了周围的人,权当他们做空气。
“有惊无险,差点就忘干净了。”
根本是一字不落,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表面上不说话,但细细剖开何墨的内心,心脏停止跳动的前一秒,会从血管里流淌出好多化形成字符的话。
怎么做到的,听他的意思,是几年如一日。
今天也是如此。明知出门的缘由是为何,可何墨还是忍不住压下话题,开口去问了。
“为什么啊,快开学了,总归要来找你享受最后时光啊。”诺凌面露惑色,嘴角撇到一边,一侧的脸颊吹气球似的鼓起来。
“可用不了几天我们有是同桌了。”
“这能一样吗,上学和放假完全是两码事。”
“今天你不练表演了?”
“练啊,当然...”诺凌抬头,高悬的烈日刺痛了他的双眼,“但不是现在,会被晒死的。”
“对面是你家?”
“这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是这样没错,只是感叹一下,这块地确实不错。”
诺凌紧盯着中央嬉戏的小孩:“还有观察对象,随时践行真听真看真感受。”
“阿姨最近忙吗?”
“听说你家最近换了新电视,长啥样的,待会儿让我去看看呗。”
“想去我家跟我上楼便是,”何墨说,“你还介意当时的事?”
“从那以后再也没去过嘛,不能说完全不介意,但是...阿姨她没讨厌我吧?”远处的空楼洞吸引了诺凌的目光,楼梯之下,地面之上,光芒照不到的黑色空间,仿佛有神奇的魔力,是吸收精神力的黑洞,一并把他心底的喜悦吸走了,“我...虽然只去了一次,但感觉,她看待我的眼神,其实不是很友善,她对我的爱好有成见?”
“可能是你误会了,”跟随着诺凌的视线,何墨也望向那黑洞,接着余光扫过楼下摇曳的绿意,“你也清楚的,我们家情况不好,最开始你不是到过我家一次吗,听说我交到朋友了,等你走后她笑得可开心了。”
“你看她眼神不对劲,可能是因为她工作太累了,要知道,人在极度疲劳的状态下顾不及管理情绪的。”
“你现在跟我上楼,其实是见不到她的,今天是工作日,公司里听说还有加班,又是暑假,她大概又睡在公司里。”
最后,他自我总结道:“于是今天的晚饭我可以少做一份。”
“那我看未必。”诺凌苍蝇搓手。
“只要回家阿姨不骂你,想来就来吧。”
“不过,何墨...这些话虽然由我来说可能不合适,我觉得,咱还是初中生,出了事还有家长罩着,你完全没必要承担太多的,不想打扫卫生可以叫家政公司,但是...啊。”
话语卡在喉咙里,提出的建议被现实不攻自破,诺凌捂着胸口,一瞬产生了干呕的感觉。
“但你也没必要什么都操心的,有什么难处你可以和我讲,我妈也很关心你们家的情况的...对不起,似乎越说越不对劲了,但何墨我还是希望你能...”
“没事,你说得很有道理,我都能理解。”
“因为我们还是中学生,未成年不该徒增学习之外的压力。”
十几岁的年级应该过着小孩子的生活,同样是十几岁的何墨又何尝不知道。
以己度人有时是自我主义驱使下伤人的利刃。
即使是最亲近的朋友,不经意间也会说出割伤友谊的话,但,他不是故意的,何墨相信,他的朋友绝没有站在道德高地劝诫他的意思。
他始终记得去年秋天,他们正式成为朋友的那个下午,从诺凌胸口传来的温度,长这么大,还真没有人愿意真诚地拥抱他。一句没关系,再加上一句我会试着理解你,所以我格外珍视这段友情,竟然能维系这么久,画面在何墨脑海接连浮现,一幕幕地闪现,又消失,定格在如今诺凌的身上。时光恍然,明明已经过了快一年,回首记忆却鲜明如昨日。
“不谈论这个话题了。”诺凌撑着椅面一跃而起,站到阳光下,太阳炙烤着他的头发,抬手诺凌下意识摸了下头顶,果真是热到能煎鸡蛋。
话题是随时都可以转换的,又是不知从哪本书上习得的理论,亦或是生活带给他的感悟告诉他,好朋友之间不介意频繁换话题,相反随时可以说废话才是友人间的最佳状态。但现在太阳角度正好,大片的阳光是天然的舞台聚光灯,他之所以坐在长椅上按兵不动,为的就是找最合适的时机。接着他张开双臂,捡起树枝,蹲下身,分叉的枝节划过土壤交错出几个棕色的叉,画好图案后,诺凌便背着手,站到“舞台”正中央。坐在“观众席”上的何墨眼瞅着一日一度的固定环节又到了,敛起笑容配合台上演员的表演,自愿当起对方演艺生涯的第一个观众。他看着朋友从舞台中央迈步,夏季凉鞋鞋尖点过地面,耳边却传来西式靴子触碰木地板的空荡回响。晴空的湛蓝,游园地浅棕色的土壤,灰色的、耸立的独栋楼们,包绕在楼房旁的成荫绿树,分外清晰的场景竟在诺凌挥手的瞬间搅合成混沌的颜色,紧接着天色变暗,天空染上星光,天空变成紫色,紫色的天空不时闪耀着金黄色的星星。树木粗壮的枝干软化顺垂而下,像一块巨大的软化黄油,在自然温度下不断消磨殆尽自身的高度,最终留下薄薄的一片幕布,乖顺地落下,扫过舞台的两端。练习走位的诺凌在视觉恍惚的短暂时光里好似真的站在了舞台上,深蓝色的长衫穿在他的身上,巨大的打光灯照在他身上,把他本就淡的发色照得透亮,同班同学横七竖八倒在地板上,为这场戏画上句号,只需要一把象征终结的枪。
道具枪,当然不可能是真的,彩排时在舞台上掂量了无数遍,塑料壳做的枪,轻得像在把玩一颗鸡蛋。但在高二七班的同学们眼中,能在学校里捣鼓道具枪已经是非常不得了的壮举了,想想美国的校园枪击案,再想想剧里这决定性的一枪,二者显然毫无关联,但无论如何,有枪在手,不论是真是假,看起来都很酷。
“你可真是个人才,我偷看到其他班级的节目单了,没有一个班的节目和我们是重复的!”
“哼哼,这叫什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早就说了我们班有独特的优势。”
文艺委员双手叉腰,靠在后台堆叠的纸箱旁洋洋得意。艺术节是学校的传统活动,每年劳动节前夕,当学生的可就指望着这一天放飞自我。歌舞表演,即兴演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老师们贫瘠的想象力永远想象不到班里平时爱惹是生非的学生们内里隐藏着向往诗和远方的灵魂。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途,我们不应囿于原地,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老师们想不到,他们的学生私下里会唱歌会朗诵,还会弹吉他,唯一不会的是应付各科考试。真是一群有才华的学生,真教人头大。
陪着文艺演员在后台讲对口相声的是班里的副班。高二七班的女主班男副班是从去年班级定型后世袭至今的,今年依旧是性格比考试橡皮还软的一米七寸头仔当副班。因他性格随和,多数女生愿意和他多聊两句,后人称之为,行走的情绪价值提款机。
“要学会细致观察班级生态呀,”文艺委员挥动着手里的台本,现在是上台前,虽然结果未见分晓,但她和身边的同学有种莫名的自信,这次艺术节的优胜奖高二七班赢定了,“物尽其才,人尽其用,恰好我们班有专业的学生,上好的人力资源当然要发挥他的最大价值喽。”
她笑得愈加狡黠:“现在你可在学校里出名了,唯一的表演生?”
“怎么,要不找个人来陪我,让我帮忙干活就算了,还奚落我?”唯一的表演生正努力往身上套长衫。
“敬请期待,万一真有呢。”
“还要感谢...编剧!是他们协助改了台词,喔,组长他,不在后台...”
“应该在观众席吧,”诺凌说,“你知道他的,性格比较沉。”
学生根据课本自制的舞台剧,又碍于艺术节的特殊性质,他们的大胆尝试仅用了一小时就落下帷幕。枪声响起,角色死亡,百年前的伦理闹剧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结束。掌声像波浪,潮涌着向观众席正中央注视着舞台的何墨袭来,别人都在鼓掌,发自真心地露出笑容,这是朋友的登台首秀,他本应由衷为诺凌感到开心的。
短暂的一瞬间,在诺凌站起身,牵着同学的手鞠躬致意的时刻,他竟感受到了强烈的茫然。
他说过要成为演员。何墨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要成为老师。
他的志向是站在舞台上。那自己呢?
自己真正的想法又是什么呢?
想起小时候,有人问过他相似的话题。话题出现在课堂上,不熟的亲戚嘴里,朋友的口中。初中时代为数不多的朋友终于在毕业前摘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和他升入同一学校的诺凌。照耀着明媚阳光的暑假里,站在聚光灯下的诺凌愁苦地皱着眉,何墨知道那不是对方居高临下怜悯的眼神,他可能只是担心自己,但那天的阳光实在太刺眼了,烧灼至模糊的血肉至今仍凄惨地裸露着。
“我还是希望你能做自己。”诺凌用那略带悲哀的眼神说。
“这句话说出来不合适,可我是你的朋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说出来的。”
“你可以活得更坦率点,我知道,你可能觉得我说这些很奇怪,但我能看出来,你每天过得太辛苦了,你...你,你可能需要休息。”
“试着把重心偏移向自己,不完全是为了阿姨,想想自己想要什么,可以吗?”
灯光熄灭,观众席位,游人陆续散场。
舞台的水平线上,黑色的浪潮翻腾而上。
电视剧。纪录片。烟台的海。
明星真人秀,儿时的电视机,滋滋作响,信号不稳定,电视机闪烁着雪花屏。
画面模糊,熄了灯的大礼堂早已人去场空,留下一盏惨白的灯,光源追踪到了迟迟不愿离开的客人,照亮了他阴沉的脸庞。
大海,又是大海,翻涌而来的海。咸湿的水没过肺部,挤压着呼吸器官换气空间。是因为他离婚的母亲,家庭的不幸催熟了他,是早熟让他过早考虑未来,从而忘掉自己是谁吗?
似乎不是,他还记着老师,时间无情啊,一晃眼已经六年。坐在阳光下温柔笑着的老师如今皱纹也该爬上她的脸颊。
她,是她?她姓什么来着?
尽管容颜模糊,名姓全无,熟悉的感觉仍在。
如坠深海,回味着母亲难过表情的语文课间。
我真的能,做到和她一样吗?
年级主任清点现场抓到了久留在剧场的幽魂,何墨这才起身,彷如大梦初醒。
刚刚他做了一场被海水润湿的梦,过程并不美妙,或许他讨厌的不止是海水,还有窒息。
三年后,他是花朝师范大学的毕业生。
又过了几年,约是一个平常的夏夜,坐在书桌旁,何墨望着窗外,想着几天后的事。
出差的日子快到了,加上正值暑假,算来也有近一年没去过外地。
收拾行李的时候无意间打开了抽屉,没想到竟是打开了记忆的匣子。高三的夏天他曾认为童年和青春一并随着年龄的增长逝去了,似乎不是的,留在桌子上的物品恰是最好的证明。
教育局的会议,地点在花朝。领导总是喜欢小题大做,明明只是一次普通的新学期政策变化,却要大费周章,把四季的老师也喊到花朝来。
教育学与教育本身的割裂,并非一日之寒。
好了,到花朝后,要做些什么呢?
车辆驶过平直的大道,城市光景接连闪过,潮气翻涌的梅雨季,今天镇子里也在下雨。
淅淅沥沥的雨,雨水落在泥土里,惺忪的土味便升腾起来,调和着被阳光炙烤的盛夏。
在花朝的那几天分明还是耀眼的晴天,没想到回到镇子里却迎上了一年一度的梅雨。
想来是这番道理,南方的雨水或许在几天前就被云排干净了,夏季雨带背上,潮气终于侵袭到四季镇,雨下得格外大,以至于隔着动车厚厚的车窗,沙沙的雨声仍从外面渗进了何墨的耳朵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一向小心谨慎的他,这次出门居然忘记带伞。而这雨又不知道何时才会停。下了列车,雨点拍击地面的混响便更嘈杂了。无奈之下何墨买了把新雨伞,这段路绝不能自己走回去,会被淋成落汤鸡。
那就打车吧。现代人的必备技能。前两天在花朝,他就是借助现代科技和城市内四通八达的公共交通系统,才得以顺畅地和同事在花朝各大景点穿梭的。
闲来无事教育局觉得是时候召开会议和基层老师好好聊天了,正好领导们缺上报给上级的照片素材,四季镇的老师便也被拉过来凑数。会议内容乏善可陈,来之前何墨早有预料,谈论的都是些无伤大雅的议题,但领导们的奇思妙想若是真落实到实际教学中...
何墨不愿想象。有些事只有当了老师,亲身体验后,才能切实了解。
比如老师对学生的情谊。拿到教师资格证的瞬间,何墨只是觉得,他离成功的人生又近了一步。是的,虽然心怀伟大的理想,但他始终无法做到像诺凌那样,单纯地凭借闪亮的理想生活。时隔多年后诺凌坦言当年乃至现在的自己是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为了完成唯一仅有的目标,他愿意牺牲任何自己认为值得的,极端情况下将生命献给艺术未尝不可。这类学生在班级中是较为好管理的类型,有自己的目标,愿意为心仪的学校努力,只要心态不在考试前崩溃,毕业后还会真挚地对教过他的老师说谢谢。高三毕业那年两人回校搬桌椅,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打包干净高中时代所有的留恋,站在校门口,诺凌怔在原地,像是在想着什么,他对何墨露出微笑,说稍微等我一会儿,回来我给你带好东西。何墨答应了他,片刻后等到了沉浸在幸福中的诺凌,手中拿着两块冰箱贴,海浪形状的。诺凌说这是表演老师送给他的毕业礼物。
“我问老师能不能多给我一块,我送给朋友,他答应了。”
于是这份就是你的。
又是大海。
裹挟着他的童年,高中时代在掌声的浪潮中翻涌而上,险些将他淹没的大海。
何墨没去过大海,但他并不讨厌大海。相反,翻涌着白色浪花的海景冰箱贴在被水元素狠狠创伤了的他眼中,竟是可爱至极之物。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朋友送的。他们要毕业了,尽管大学在同一座城市读,但迥异的专业注定未来两人的日子聚少离多。又到了离别的季节,与小学只能和老师道别的往昔不同,未来的三年,乃至又三年,他有值得珍重的朋友。
像他这类学生也挺好管的。何墨心想。
平时认真学习,不惹是生非,唯一的乐趣就是坐在位子上读同学见了就头痛的大部头。
老师偶尔用读课外书对成绩不好敲打他,但念在他成绩好,是班级里难得的稳定因素,再者他读的确实是文学,所以...
老师她啊,也不是只顾着眼前苟且的人,她向往着诗和远方。
花朝一行何墨还遇到了班上的学生。他本来是打算开完会径直走人的。说来也巧,开会的日子一直是晴天,直到他动身要走,离开这座令人伤心的城,天空却堆叠起层层灰云。也许在那时何墨就该意识到,四季镇内早已阴雨连绵,七月份正是雨水连绵的时段。可他却没有料到自己会在花朝市中心的十字路口遇到他的学生。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莫过于这辈子的师生,上辈子的仇敌,前一世当老师的做了对不起学生的事,下辈子才转世投胎成这互相看不顺眼的扭曲关系。非工作日看到学生忘乎所以地在街上闲逛,无异于在校园外看到烦人的同事。老师教书,学生负责学习,双方的目标都是高三毕业前考上大学,双方是互利互惠的同事关系。
“不对,你怎么在这儿。”
双方都想问。同样的问题。
那我问你,你为什么在这儿。
对了,现在是暑假。所以你是来出差的,你是来放假享受生活的。
那还是老师更辛苦!学生人多势众,当老师的要被他们狠狠嘲笑生活艰苦了。
“你那大包小包拿着的是什么,”何墨把学生拉到十字口对侧,几个人聚在商店前,不知情的还以为他这当老师的是这群青少年的导游,“这种衣服可别穿到学校来,会被通报,知道没。”
学生几个是来参加市中心商场附近的漫展的,会被学校通报的奇装异服是漫展上必不可少的、吸引路人视线的妙妙小道具。他们正要带着衣服回酒店,放下这袋厚重的包袱找家店吃午饭,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老师。学生们也说不清楚,这突如其来的相遇,是幸运还是不幸。
答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的班主任是个脾气超好的老师,也是个出手阔绰的老师。他舍得给学生买小吃,十块钱一盒的章鱼小丸子,老师愣是一口气下单了五盒。他的心情格外好,说是念在今天有缘。
但这不是重点。双方的相遇始于一次由假期引起的偶然。何墨不会也没心思干涉学生的自由。这也是他当了老师后才明白的,有些事不要管太多,手伸得越长,关心的范围越广泛,获得的报应越痛苦。家长不会理解老师的用意,学生赌气离家出走权当是青春期叛逆,背后的原因经不起深究,推敲起来便是一部五十二集的家庭伦理剧。是的,青春叛逆剧场不过是晚间年代剧的一段高潮剧情,最后总会随着两代人破涕为笑的画面转为平淡的日常。但完全不理会学生的情绪在工作日常中根本不可能,不主动去找学生,他们反倒会主动跑到办公室咨询他这个免费的心理老师。何墨也很纳闷,学校近些年收益只增不减,为何没钱请一位真正的心理老师,再这样下去,他迟早带薪把另一份资格证考下来。身为班主任,最基本的责任他始终铭记于心,虽然何墨不断地强调,非必要情况下不要置身事内,但近些年来他没少主动打破这条准则。心里界线像是非牛顿流体,反复用力去捶打它触底坚如磐石,伸出手指轻轻试探,这坚韧的流体竟变得流畅丝滑畅通无阻。学生作弊是不可触碰的红线,纵使会被家长恶言相向,身为老师他还是出手了。学生有了轻生的念头,那人并不在自己班级,但当时还年轻的他仍是凭着本能出手相助了,因为这关乎到一个人的生命。
假如有个学生几个月前面临着和昔日友人一样的问题,站在未来的他,到底该不该伸出援手。
学生离家出走的那几个夜晚,同样的问题不断在何墨心底盘旋。
他整夜睡不着觉,因为他的学生突然不见了。
他整夜睡不着觉,因为学生的离去必然是他的疏忽。
他整夜睡不着觉,因为他明明找过她谈话,却没能挖掘到更深层次的线索。
他整夜睡不着觉,分不清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自己失眠。他做出过无数的推断,身体却被困在教室里,因为他第二天还要上课,或许唯一的希望是等待警察找到教室门前,因为他只是一位平凡的老师。
他整夜睡不着觉,深邃的蓝色在黑夜中将身体包绕,即使到了花朝,到了最有可能的目的地,挥之不去的蓝色依旧在他空空如也的心脏摇晃。
这是一份令人痛苦的职业。多年来,何墨反复问自己,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为了找点罪受,得到点报应,那上辈子他到底犯下了多大的罪,来世要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折磨自己。
一味辛勤付出的职业是无法填满人短暂如蜉蝣的生命的,支撑着他走下去的,大概是这杂乱如麻的环境中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回报。一句感谢的话,一张灿烂的笑容,或者,每年教师节堆满讲台的花。
去年秋天学生们准备了好些礼物。真花假花在银色的铁皮讲台上争奇斗艳,就连布绒花朵玩偶也不甘示弱誓要在开满的千娇百媚里分一杯羹。由此何墨的办公桌上突然多出来了一个形状奇特的肩颈锤,每每下课,他带着倦容回到办公室,欲将合上的眼睛无意间对上花朵娃娃的滑稽笑容,积压在心底的不满与疲乏竟被花儿都得烟消云散。真如清风吹拂原野一般畅快。上届高三毕业礼,更是有学生打听他的住址,坚持要给他送花。娇嫩易碎的花朵在天真的学生眼中竟能拥有与宝石媲美的恒久生命。不论是夏天的华丽绚烂,亦或是秋季的温馨满屋,数年来,何墨都清晰地记得。即使他的记忆会随着岁月流逝模糊,但他有手机。他专门建了相册,存放这源自学生们的,最纯粹的善意。
冬天,他没有收到鲜花,却被一位学生敲开办公室的门,班里的学生何墨都眼熟,站在门前踌躇不前的这位,他更是不能再熟悉。
犹豫不决,绝望抑郁,悲伤痛苦的情绪是可以和快乐欣喜天真乐观在不同的时刻出现在同一具躯体里的。冬天的办公室,打了空调的屋子充斥着二氧化碳保温过的暖气,受对流牵引吹动了她的发丝。学生一动不动低着头,浪费了屋子里几十立方米的暖气,终于鼓起勇气,迈着坚定的步子,挂上班级里随处可见的明媚笑容,没心没肺地说,老师这是送你的礼物。
“虽然老师你的口味肯定吃不下这个,但,我实在想不出送什么合适了。”学生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斜过视线瞟着半报废的白灯管。
“你不吃没关系,老师我给你支个招,你对伊老师说这是特地买给她的,这可和男女没关系,是个人都喜欢这套。”
言多必失,学生感受到了,班主任无言自怒的可怕眼神。
“但,老师,尽管平时我俏皮话说得有点多,送的礼物也不符合您的心意,但这句感谢是真心的。”
去年秋天离家出走的女孩,放弃了理想与希望,逃避父母与现实,坐着高铁一路来到遥远的花朝。
找到女孩的时候,是在一个冷风萧瑟的夜晚,他接到朋友的电话急忙赶到女孩的所在地——朋友同事的家,打开门的瞬间,他看到了女孩无力流下泪水的脸。
伊芙当时也在场,或者说,幸亏她在场,愿意陪着他去收拾青春期的烂摊子,不然感冒缠身的他还没走到家门口,临时路过的救护车便会把他接走。他就再也没办法接学生回家了。
“在最无助的时候,您能主动来找我、开导我,把我从泥潭里拉出来,真的,真的很感谢你。”
“尽管家里人对我擅自选专业的举动依旧耿耿于怀,但...”躲闪的目光最终不再飘忽地摇摆,女孩的视线宛如窗外和煦的阳光,坚定不移的神情跨越时光的束缚降临在了她的身上,“这方面我会自己想办法的,只要是我想办成的事,没人能阻拦我。”
想起来了,十年前曾有人说过类似的话。
随后他和家里人大吵了好几个晚上。最后朋友不顾家长的反对意见,同样固执己见地,在填报表上勾选了心仪的专业。
他现在过得不也挺好,那自己的学生为什么不行呢?
暑假,他的学生到花朝来旅游。
去年拜访过蜀南风光的几人,近期是应了星葵剧院的邀请,来花朝看最新的演出。几个学生自高一开学后没多久便整天腻在一起。学生时期适应班级环境的锦囊妙计数不胜数,最常用也最有利的组建小团体仍旧经久不衰。五个人的小团体正好,不多也不少,是班级的缩影。看着他们笑得并非纯洁无瑕的脸庞,神色各异的五十多个人在这几个人身上活了过来。不能再看下去了,会想起被年级组通报的假面骑士特摄片,还有白板上运行的游戏。何墨看不懂现在青少年的爱好,他是大为震撼的,但除了无奈与无奈,他又能做什么呢?
只要不被年级组抓住,只要,逃过上级的法眼,枯燥校园时光里仅有的娱乐,就让他们好好享受吧。
而且似乎在看完这些意义不明的特摄片后开展的语文课,学生们的兴致格外高。坏处是这群人会缠着他在自习课放更多的特摄片。这点底线让何墨严格坚守住了,得寸进尺像什么话,禁止,禁止,绝对不允许。
询问过具体情况何墨便嘱托学生们注意安全。还有,注意开销,旅行这几天你们应该也见识到了花朝的物价,别在享受美食与娱乐的温柔乡里花光微信里的车票钱。
上头的云黑压压的。何墨抬起头,想着待会儿是否要去商场里买把雨伞。
云朵卷着尾迹掠过何墨的视野,他又把视线定格在学生身上。他们还站在红绿灯钱,学生们似乎没有要走的意思,出门玩还能遇见老师,而且还是危险系数为绿灯的班主任,他们怎么能放过和他聊天的机会,撒手走人呢?
如果可以,何墨也想在花朝久留。
可渐进的阴云,将至的雨水,以及最重要的,手机里不断震动的回程闹钟,提醒着他时限将至。
现在是暑假,他本可以在此处多做停留。但有些事只有在四季镇里才能办成,赶在那天到来之前,他必须要尽快回去。
走之前给学生们留点东西吧,何墨心想。十字路口,又是繁华的市中心,这里自始至终飘散着小吃的香气。何墨叹了口气,引着学生往身后的小摊走了几步。站在餐车的大轮子前何墨欣然问道,章鱼小丸子,八块钱一盒,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便宜是不得不占了。
心血来潮下何墨也给自己买了一盒。鲜甜的气味乘着热气钻入鼻腔,这竟是他未曾想过的,难以形容且令他不悦的味道。
并非是因为他不喜欢吃海鲜。水产尤其是鱼类反倒是他烹饪中的拿手领域。可木鱼花泛着海味的清甜,他仍旧无法接受。
撇掉小吃上多余的木屑状物质,余下的部分都能吃,夏天吃这东西只会让嘴巴发烫、身体产生多余的热量。但如此一来,他省下一顿回程的晚饭。
承接了南方水汽的四季镇不艳羡花朝的晴好。列车穿透空气极速驶过黑洞洞的地道,天空在看不见的地方翻云涌动,一个多小时前阴云密布的花朝在手机天气预报上竟预告此地正式放了晴。挂念着的四季镇接替了花朝近几天不安分的潮湿成为下一个阴雨连绵的城。列车停靠,叮咚的到站铃响起,标准的播音腔向全车站的乘客广播最新的班次,白色狭长空厢缓缓打开包容着成百上千人的玻璃门,一声酷似汽笛放气的声响后,穿着五颜六色的人们争先恐后地迈开脚步,跃出车厢挤到电梯上,像一群游荡在大海的沙丁鱼。鱼群随波逐流,见了雨水纷纷撑起同样五颜六色的伞,聪明的人提前通过手机知晓了接下来的天气,乘着雨伞有恃无恐。手中空空如也的可怜虫们焦急地跺着脚,驻留在车站前,茫然地望着站台外的雨幕,这下该如何是好,要淋着雨回家了。
所以为何地铁站里要建造大大小小的商店,起初何墨是不理解的,直到燃眉之急降临在他身上。
地铁站的商品价格和旅游景区不相上下。前年一六班老师组团休假,去的是花朝避暑山庄,会省钱的同事特地告诫合作伙伴们千万不要对景区内的任何商品感兴趣,高昂的价格会惊得让你说不出话。可惜钱花在别人的工资卡,好同事想在景区里喝小果汁小甜酒,拦不住的。
雨天打车也是一笔不菲的花销。这类单子格外吃路况。工作日早晚高峰本就屡见不鲜,假期里的雨天,堵车状况更严重了。阴湿的雨让燥候在漫长公路上的人们变得更愁苦了。雨水打着车窗,噼里啪啦的声响迸溅到温度变化无常的心里,这水时而是清冷忧伤的雨,时而是助火烧灼的油。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喜欢的人牵不到手,考试差三分合格的分数,还有最现实的,挡在眼前不见前进的城市公路,明明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小铁盒却互不相让在红绿灯前堵成一团,鸣笛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车辆载着他路过一家花店,是何墨主动要求停下来的,撑伞穿过银灰色的雨幕,指尖抵住门把用力推开门,花朵的馨香逸散开来淡化在雨水中,像是喷在街道上的香水。香味抚平了长途跋涉的疲惫与焦躁,虽然宽慰的感觉是暂时的,但哪怕只有片刻的时光,何墨也不愿狠心放下。他慢慢在花店踱着步,房间里回荡着鞋尖碰撞地板的哒哒声。最后他在几朵白花前停下脚步,跟店员打了招呼,伸手指了几朵,这些麻烦包装成花束,这朵单独包装,一朵,只要一朵就好。又撑着雨伞,合门隔上醉人的馨香,下坠的雨水浇灭心头因喜悦与幸福被填满的温热,一推一拉,思绪像线,他靠在花店门前,三两步走回出租车,闭塞掉无用的幻想,回归到平实的现实中。
现实是冰冷的。人们常用其期喻梦想与未来的美好。但梦想与未来,何尝不是被矫饰的现实;幻想着不可期画面的此刻,又何尝不是现实的进行时。
现实冰冷吗。似乎未必。
要是把切实生活的此地比作冰冷无法居住的残酷地带,未免对自己太残忍了。
现实是一盆温水。浸泡其中轻柔适人。可长期沉溺其中,失温的痛苦会让人发狂。
这是一剂只有在痛苦来临时才会被察觉的慢性毒药。
颠簸的车辆,摇晃着司机的皮靠椅,还有乘客身下的座椅,手中摇曳的花朵,清新的香气与车内刺鼻的皮革味混合,没有雨水来润湿的空气一时怪异得令人难以忍受。
下车,踩起低洼处泛黑色的泥水,他手捧着鲜花,头微微仰起。
长在眉毛下的眼皮仿若有千斤中,压得他双眼睁成两个半圆。何墨闭上眼,雨伞别在肘部与躯干间。
下巴碰到了脆硬的塑料纸,何墨空出手来,展出的三角形塑料瓶随着手指的动作被塞到花瓣下。洁白的花朵,绽开的花瓣上已经住上了晶莹的雨珠。他面无表情地抚掉花瓣上的水珠。他想做出些表情来的,但又觉得此时此刻摆出哀伤的表情略显做作,挤压在喉口的话,应该当着那人的面原封不动地讲出来,而不是站在入口却倾泻了心里的情绪。有些人,有位人,曾经在他懵懂无知的年纪给予关怀与温暖。温暖如六月份初夏的阳光,小学生哭着闹着不愿说离别的毕业季,自以为懂得了人情冷暖的他擅自给予了承诺,却没曾想过经此一别是永不再见。老师,长大后你要认得我的字迹,这是他亲口说出的话,他认为,只要他当了老师,大把空闲时间足够他抽出一个周末回学校去探望她。自认早熟的他把年龄的鸿沟泡在脑后,追逐着昔日老师曾留下的希望向前奔跑,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远,回过头来,伫立着的人影竟变成了竖着石头的灰色丰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师的身影开始逐渐淡出他的生活呢?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如残烛般温暖但脆弱的生命,支撑不住病痛的折磨,消失在这人世间呢?
记忆里未曾主动回忆的一段空白,原来是在大学。
大四的毕业论文尚在收尾阶段,坐在教室里的何墨辗转于文件与纸张之间,彼时的他还为自己装添了矫饰外貌的无框眼镜。手机的通知响了,来自很久以前的小学班级群,他本以为像这样的陈年老群再活跃起来肯定是有谁发了垃圾消息,打开锁屏正打算将群聊退出。
讣告。
老师。
葬礼。
三个词怎么也不可能联系在一起。可偏偏就存在这概率极小的排列组合。
鸣蝉夏日的画面映入他的脑海,年幼无知的他竟抗衡时光的魔力,念出了穿越时光的咒语。如今是报应来临的时刻,咬出血的嘴唇与当年勾起向上弧度的嘴角重叠,他意识到,这句话他再也无法兑现了。
她死在温暖的春日,一个和今天截然不同的晴天。葬礼那天倒是下了和今天一样隆重的雨。自然无意人却有情,到场的来宾回身看向外面淋漓的雨,竟都说这是为了纪念老师才下的。收到小学同学的通知,何墨也参加了那场葬礼,前来悼念的不止他一届学生,在他之后老师在讲台上辛勤工作,膝下桃李成群,而当时的他恰巧在为毕业论文的事忙前顾后。小学许诺的重逢在死亡的隔阂下画上句号。老师又偏偏死在他取得新工作的春天,他本想带着资格证回到家乡看望她的,为她送上一封只有她才能会心一笑的感谢信。
今天再将信件寄出也为时不晚。雨伞在他的肩头摇晃,几滴水珠打湿了他的头发。穿过宽阔的大道来到墓园深处,何墨凭着印象来到一座杂草掩映的墓碑前。石碑下方层叠的小阶并不空挡,粗糙的石面上放着几盒古早款式的水彩笔。小学时代的回忆,美术课上向全班同学炫耀的资本,二十四色水彩笔上快乐的小兔子被断了线的雨打得画面模糊,辨认不出具体的形状,可拥有那段记忆的人却看得出来,那是过去的影子。这盒水彩笔,时至今日仍售卖于大街小巷的文具店,价值早已不及当年。准定是有人在他之前来过了,一位儿时喜欢画画的大小孩,在老师的墓碑前献上了这盒水彩笔。绘画工具下压着一朵半凋的白菊,花瓣被雨水泡发,破烂得不成样子。看样子他手中的画也难逃被雨水侵袭的命运,在花店,他买了一束百合,另一束便是祭奠用的白菊。
“老师,多年未见了,你最近过得还好吗?”
“一直说,等我有了时间,就回小学来看你,当时的我不懂,还以为只要长大成人,有一份像样的工作,曾经失去的假期啊,时间啊,会轻轻松松回到我的手中。”
因为,学生的假期,实在是太少了。
小时候盼着放假,即使是周末,也要翘首以盼。只顾着眼前的人,哪里会想到遥远的将来。
雨水越下越大。透明的雨幕霎时间变了色,圆润的雨滴裹挟着灰尘,变成了灰色的针雨。
雨水越下越大,沙沙的声响将叹息与哭泣尽数淹没。
那是属于他人的遗憾,被吞没于喧闹的雨中。面对死亡,展露悲伤,放声痛哭,是人之常情,就像站在大门前似的,何墨本以为自己会对着老师的坟墓流下泪水。可划过他脸颊的,他伸手摸过去,不过是普通到不能普通的雨水罢了。
无论何时都要保持坚强,哭泣是软弱的表现。哭泣的记忆与感觉早已在渺远的下午,和童年一并逝去。找回何为哭泣与悲伤,是他近几年从别人身上学习到的新课题。
关于何为爱,那是暂且按下不议的后话。
“可惜你已经不在了,张老师,你永远不会知道,我真的听了你的话,试着去写结局圆满的好故事,你也不会想到,曾经不善言辞的孩子,长大后居然能站在讲台上流利地发言。我现在,是一位高中老师了。”
“老师,可能您已经看不到这封信了,受到您的良好熏陶,我从小就知道,幽灵和冤魂都是不存在的,可老师您应该明白吧,越是不存在的,被逼至绝境时,往往就越容易去想。”
往往就越容易希望,其实它存在。”
“比如此时此刻,我就在想,如果灵魂它真的存在,你就能听到我的话了。我无法看到你,你却能隔着墓碑,看着我,你的学生来了,你会不会开心呢?那盒水彩笔,又是哪班的谁送给你的礼物呢?”
预想中的眼泪没有流。眼前这位分外熟悉却陌生的逝者,不过是三十年漫漫长路上,一个痕迹较深的脚印。感情是捉摸不透的,来时汹涌像潮水,山雨欲来风满楼,乱做的狂风势要把脆弱的心理防线吹烂了。等风吹到边境线上才意识到那原来是坚固的山。二十多年足以为心脏蒙上抵御悲伤侵袭的护甲。多年来这颗心被保护得安好无损,缺点也随之显露,心脏的主人逐渐忘记该怎么悲伤了。
但漫长的时光教会了他如何去释怀,值得淡忘的情绪太多太多,老师的逝世甚至排不上榜单前列。葬礼的画面仍旧清晰,礼堂外灰色的雨水阴郁缠绵,哭声与交谈声夹杂的空间里回荡着不成音调的回响。顷刻的悲伤又怎能和明日的生活匹敌呢,心怀着悲痛仍要抬起目光,站在生命的路口朝向前方看。何墨放下鲜花,生怕雨水淋湿了信件,便把纸张压到塞到包装纸里。雨水仍旧磅礴,自以为是的纪念性举动其实撑不过今晚,不出几日在雨水的冲刷下,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水汽的蒸发消散殆尽,但,或许字迹消失了就代表老师她捡起信件阅读过。灵异小说里经常上演的桥段,不是吗?
重新站起身,擦干脸上的雨水,站在墓碑前,借着雨声喧嚣,何墨又和着雨音和老师谈论起工作上的琐事。只有老师才能懂得同行的苦,教授的年级虽不相同,教育理念和学校里的见闻趣事却是可以互相分享的。有些事只有老师才能理解,比如上班早起晚归有多么辛苦,每天早上他也挣扎着不想起床,设定多年的凌晨闹钟早已改变了他的睡眠习惯;又比如班上调皮捣蛋的同学,惹是生非的学生他着实不喜欢,但具象化成活生生的人,他们并没有想象中的不堪。他说,曾经的自己也曾动摇过,关于他的初衷,他曾深深地怀疑过小时候萌生出要追逐着你的想法是为何,但几年后他似乎明白了。
“感谢您曾爱着我。”
他不再悲哀,不再释然,而是露出了由衷的微笑。
雨水竟在他撑伞离开的前一刻渐渐变弱了。灰色的雨幕坠成断了线的水珠,圆润的雨珠滴滴答答从他眼前飞速下落。做再多都已经于事无补了,联想雨水与灵魂意志的关系只会为徒增无用的情思,但头顶由深灰转成淡蓝的天空依旧让何墨笑了,渐缓的雨势意味着他能在离开墓园后打到一辆便宜的车。他终于可以回到家,抛下会议的疲惫与悼念的哀伤,好生休息一阵子。
靠在柜子旁放下湿漉漉的雨伞,闲暇之余何墨打开手机,最新弹出的消息是伊芙发出的,他不愿将这一连串的事件称作“命运使然的巧合”,那是爱情小说里被当成烂梗用的戏码。世上不该存在命定,如果上天真的存在,保佑着受苦难的凡人,圆满完整的童年应当完好无损地刻印在他的记忆里。说到小说,这个假期里,伊芙似乎对他唯一的爱好起了点兴趣。
往后发展的写作爱好逐渐脱离了恩师的启迪,后青春期躁动不已的文学之心向着血腥与残暴的方向发展,简而言之,一段不堪回首的黑历史,一场晚来的中二病。这词汇何墨还是从网上查到才建立起对过往的印象的。猛踩油门直冲向暗黑奇幻小说领域,大学时他在网络上小试牛刀的小说连载曾在同人网站小获成功,原创大师在同人网站上经历有如一现的昙花,但,似乎有不少人还在惦念他?
他只能解释自己不是死了,也不是病了,而是有了工作,现在的他是老师。网友们尊重理解祝福,原来是老师,工作忙,那不更新情有可原...?
并非情有可原,他的连载停在结局前夕。他却没想过给小说写结局,而是写起了记录生活的散文。
伊芙想要看到的,便是原创暗黑奇幻世界连载小说的结局。相识相恋两三载,何墨发现,对方绝非是一板正经的人,而伊芙也针对他的性格吐槽过。他虽不相信缘分,记载在书册上的理论却被他临时奉为皋臬,性格相似又互补的人容易走到一起。伊芙的目的不纯粹到了另一种极端,她认为好东西需要被发掘,绝世好文章需要海外传播度。
“写作是你的自由,翻译是我的自由,一码归一码。”
“以前我没和你说过吧,我上高中那会儿最喜欢翻译完形填空的短文,但我只翻译记叙文。”
以上是在英语办公室着手翻译工作的伊芙被何墨发现后的证言。
由此可见,她绝非善类,但写出鸿篇巨著的他才是罪魁祸首。
而且他也沉浸其中,他的英语也不差,互相辅佐便是,他还挺想看经伊芙润色的英文版的。
不过伊芙这次找来不是为了小说。她的线上来访,单纯是出于简单的问候。 伊芙比他早到家一小时,这空出来的时间何墨用来做了什么不言而喻,但伊芙对此并不知情。确认关系那天何墨给伊芙讲了他小时候的故事,唯独没向她透露现已逝世的老师。因此对方发来的是简单的问候,你回家了吗,路上有没有淋雨。说滴水不沾对方会以为他在逞强,花了的屏幕和额头前落下的雨水在无声地帮伊芙说话。但,对方又看不见,就说没淋湿吧。
他从没想过在大事上说谎,生活中的小细节,凡是会引起对方担心的,一如往常,照旧隐瞒。
他很感谢能遇见伊芙。是她帮助自己找回了缺失的情感。他知道了什么是爱。原来爱的炽热可以将寒冷的坚冰融化。这份感情值得他用同等的爱去回报。
他很感谢与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何墨抬手摸向嘴角,这不自觉扬起的,向上的弧度,经过反复的确认,是由内而生的幸福与快乐。
终于可以休息了,也终于有时间陪伴喜欢的人。
假期也少不了与同事交流感情。何墨其实不喜欢社交,大量讨好人的社交技巧是他童年时期为了规避风言风语构筑而起的铜墙铁壁。但对社交恐怖分子而言,所谓铜墙铁壁不过是不堪一击的纸老虎。拒绝与避让只会让这群人更兴奋,不如顺势接受他们,因此这暑假何墨过得并不安逸。同事外出吃饭非得要叫上他,闲话聊到半截这群老师又会莫名其妙开启班级会议。很是奇怪。
八人间雅座,推杯换盏间夹杂着嬉笑怒骂,空调主机运作嗡嗡作响,何墨却不觉得吵闹,他不喜欢待在人群里,若与熟悉的人共处一室,有人相伴的安心感却能让他取得心境的平衡。和熟人相处,何墨不讨厌。那他究竟厌恶的是什么,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容许他作为三十岁的人生议题多加考量。
八月中旬,又是开学季。别扭的高二六班终于变成了高三学生。在同一班级长期任教就像守着一片茁壮成长的麦田,眼看着他们从入学到考试,从考试到毕业,接着等待下一届,稚嫩的新生入校,生生不息,轮回流转。而他则是几年如一日的守望人,站在灵魂的渡口,握着船桨不动声色推动木肘。开学首先要做的是清理教室,半年一度的,不需要何墨指挥,学生们已经轻车熟路了。高压环境下就连打扫卫生都能成为调剂困苦的乐趣。摆着架势聚集在走廊上有说有笑,讨论暑假的所见所闻,打扫卫生的实质是大型磨洋工现场。拆掉上学期的墙报,擦干净墙壁,学生们的任务就算大功告成了。剩下的时间当然不会留给学习。这可是高三,决定人生的关键时刻,但这不是还没正式开学吗?
因为是高一,三年后的高考,太过遥远,所以时间还长,青春还长,我们有的是时间挥霍。到了高二心态更为平稳,高三不是还没到吗,还有整整一年,再者高二是经历蜕变与思维转换的关键时刻,思考高三的事情做什么?
三年前何墨得知要接手眼下这个班级时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陪着这群学生走完完整的高中生涯。以前不是这样的,高考选课制度注定了升学过程中必然会经历悲欢离合,老师半学期一换,师生之间的关系好似萍水之交。下学期能在走廊上主动和你打招呼的都算是留下过较深印象的学生。上个三年何墨带的也是文科班,高一下同样是文理分科,有些学生他还记得,反过来,学生不记得他了。也许情况相反他们还记得,他们记得,但是见到老师躲着走。师生关系不止存在亦师亦友,现代网络文学里较为火热的“宿敌”更能表达当今的校园生态。学生们巴不得踏出校门的下一秒与学校断绝关系,更别提在讲台上絮絮叨叨的老师了。而新三年的这届有所不同,新的制度注定了班级不会因简单的科目变动分离,上大课他们依旧在一间教室里。他记得班里每个学生的名字,不止姓名,还有长相,兴趣爱好,偏科的科目。记住这些非但没有徒增烦恼,闲暇时光回忆起某个学生的趣事,何墨还会兀自暗笑感叹自己怎么还记得。
不过是徒增回忆。
紧随其后的任务是搬新课本以及召开班会。男生女生分成两队,排队到学校半年才开一次的图书馆,热到能把人烤熟的晴空下排着万米长龙,也唯独开学的时刻,校园绿意交错的小径上才得以瞥见人流不息的浩浩汤汤。体力劳动活引发的怨言不绝于耳,待到巨大棕色纸质吐司厚实的砸在地板上,沉闷的砰声消匿与欢声笑语中时,不满的情绪才终于在落座的后一秒消散——搬书的同学已经付出了足够的努力,坐在位子上聊天的先别急着乐了,接下来需要劳动的是你们。
这早已不是何墨第一次主持班会课了,上传下达领导的重要指示,对新学期做出新展望,剩余的时间等候教室内亮起明灯,窗外的玻璃镀上渐变的深蓝,象征着新开始的班会课在轰轰烈烈的晚读读书声中悄然离去。即便半只脚踏到悬崖边缘,人生走到或将决定生死的时刻,眼下假作读书模样的学生们对即将面对的高压生活全然不知。高中生涯晃晃三年已过大半,如今寥寥一年竟被他们拆分成细细的三百六十五天,要算周末与节假日的,不然不是完整的一年。觉得死线近在咫尺不要紧,将迫近的红线拆解成几条分段式任务,问题便迎刃而解了,这种解决方式如抽刀断水,一叶障目,掩耳盗铃,阿Q精神的映射,毫无意义的自我安慰。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却能让高三生瞻前顾后杞人忧天的心态得到极大缓解,一剂镇静剂注入静脉,舒缓了兴奋的受体,躁动不安的心得到了拖延症的宽慰,这也挺好的,不是吗?
讲台下聊天唱歌的人尚且意识不到高考的紧迫性,还有一年,日子还长,还有大把时间足够去挥霍,站在讲台上的人可就是完全相反的心态了。何墨的人生中经历过两次高三,前后两次视角不同,学生的视角是黑暗中微微亮起的曙光,换做教师,微光闪烁了几下,明亮的火光熄了影,光却依旧在,因为他是老师,他不能失去希望,也绝不可能失去希望,看在工资的面子上,他得活到退休年龄,把政府的养老金领到手再计划着命归黄泉。怎么可能失望,当然不可能。谈论金钱似乎异化了高尚的师生关系,大学课本上可不是这么教的,功利主义把教育变成了考分的方法论,他身陷其圄,无奈着失望着,却未曾说过放弃。工作后他曾回忆起十八岁的高考前夜,他宽慰地对诺凌说,他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他说高二的自己不懂,为何自己会执迷不悟,早早定下目标,他坦言有段时间不能理解诺凌的想法,在舞台上站一辈子,听起来太像电视剧,太夸张了。
“原来我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从来没有正视过内心,”高考前夜的夜,黑色格外浓。
稀释不掉的夜晚气息,是校外的鸣笛,昏黄的明灯,嘻嘻哈哈的声音。
“一辈子,真的很沉重。”
“没办法,我不能让小时候的自己失望,而且我已经无路可退了。”灯光一侧是堪比五月暖阳的明媚笑容,诺凌坐在他的身边,他们早就不是同桌了,高三的最后一夜让他们再度相遇。
儿时的同伴说:“听起来很悲壮,但这就是现实,除了表演我一无所有,你们说我执迷不悟,不,不是这样的。”
“一辈子太沉重了,沉重到要付出余生所有的时间,其实我觉得,何墨你对自己不必太苛刻。”
“虽然你很少和我提及小时候的事,但人物动机与行为逻辑是事出有因,或许有什么理由,它藏在你的心里,如同温暖的烛火,也在源源不断地支撑着你前进...看吧,我的专业课不是白学的,你刚刚抬眉毛了,但我不会细究的,秘密适合埋在心底。”
“四年后你肯定是个好老师,到了花朝,我还想去花师参观呢,到时候可别把我拒之门外啊。”
可惜事与愿违,花师的大门始终为同桌敞开,他来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充实的大学课业把曾经充满希望的理想主义者压成了榨干油脂的芝麻。期末周后他会带着礼品来学校门口晃荡几天,如此循环往复,持续小四年,大四那年夏天诺凌就不这么干了,和众多的大学生一样他陷入了极为难熬的毕业即失业的焦虑中。据诺凌所说毕业后的三个月他过得格外充实,平时只能装水的脑子如今灌满了致死量的焦虑。他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活着的意义,以及为什么要选择表演专业。
只是当时已惘然。支撑着小孩走向成年的热火迎上了人生中第一场漫长而棉柔的雨。并非人生的治愈时刻,待业的每一分秒,是无情的滴水刑。
求职焦虑,后青春期无处安放的自尊心。
夜已经深了,散去读书声的教室,与他相伴的唯有闷热潮湿的空气中,焦急鸣叫的蝉。
燥热的温度,润进肺里的潮气,笔尖划过纸张不停歇的沙沙声响,日光灯管下是五十多个或焦虑或放松的脸庞,穿着统一的夏季短袖,但八月初,学校还没吝啬到舍不得开空调。常说文科班与美术班的阴气重,理科班每逢冬季则是能把人送到西王母身边的难闻气味,新班级的风水或许真的有问题,二十六度的空调开起来比在隔壁楼更冷。单穿着短袖已经无异于化形住在破茅屋里的杜甫。但幸好还有长袖校服在。
就像每学期第一节晚自习与学生相伴左右的永远是班主任老师。粗制滥造的涤纶校服,为混乱不堪的校园生活提供了诡异的舒适,长袖保护起来的不再只是露在空气中的肢体,还有一小部分焦躁不安的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多月。八月接近尾声。
提前开学经常被赋上冠冕堂皇的理由。高三不能和其他年级不懂事的小孩似的在家里打游戏,所以早点到校学习收心,到了教室就不要再把追星等不良兴趣爱好挂在嘴边。你们是高三,该认真对待考试以及自己的人生了。诚然这是年级主任在升旗日的说教,喇叭里的话,穿过耳道的风,强劲又清凉。毕业班的重担重新压在了何墨的身上,假大空的话他不会说,哄小孩的甜言蜜语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觉得恶心的反倒是学生。何墨是好言相劝了,高三他不打算变严格,也不打算变温柔,那是因为他本就足够严格,能怎么办,他要对学生的未来负责的。
“老师你也要我们把未来全部交给你吗,天哪,我们是共患难的命运共同体?”
学生中有人如是说,几个听懂行内术语的人露出怪异的笑容。
准定又是他没看过的最新动画片。文科班里这种情况很常见,何墨已经习惯了。
月初到月底,被学校美其名曰为自愿补课。
严格意义上说,九月一日,才是正式开学的日子。
何墨有个习惯,工作后培养的。
养成习惯不需要严格按照二十一天定律,或者说,他这半年一次的自发性活动,压根不能冠上习惯的名号。次数太少,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了。
学校的规章制度他也讨厌。他深受其害,假期也不得安生。花朝的会议掠夺掉他宝贵的休息时间,被掐掉的七天,他想多花点时间在睡觉上的。
但某些方面他又能与学校达成共识,九月一号,才是开学。
这才是新学期的开始,以此为分界线,划开黏连的过往,脚步才能迈得更坚定,才能越过那条无形的线,前往下个未知的阶段。
开学前,亦是假期的尾巴,首尾相连的日子,适合用简单的仪式予以纪念。
无需烛台,更不需要上网购置香薰草料,此仪式非网络流行神秘学中转发即可获得好运的转运小妙招,它更像是一种概念,设立在个体心目中的概念,跨过心中的小小的篱笆,过往的愉快与悲伤在感触到对侧柔软草地的片刻翻过了篇章。既往不咎了,自此是崭新的开始。
他走到海边。四季镇的东边,偏南的位置,与高铁站接壤之处,在远离城市喧嚣的郊外,藏着一片不为人知的海滩。
如果不是课本上的知识点提醒着他,或许他会和城市里多数忙碌的人一样,忘记了镇子的边缘还有片海,忘记四季镇其实是个沿海城市。城镇深居内陆,但整座行政区不是,它包括一片安静浩瀚的浅蓝色海洋。白天浪花拍打浅色的沙滩,留下水痕,把淡黄色的沙子打得湿湿的,棕棕的,变成可塑的黏土。夏天,孩子们会聚在岸边,带着小桶搭沙堡。夜晚又是一副翻天覆地的景象,紫色点染了整片天空,静谧的夜只有繁星相伴闪烁。适逢假期,潮湿阴凉的夏夜,偶有行人几对在相约在海边牵手散步,他们的拖鞋踩在柔软的沙石上,脚趾上沾到几粒沙子,却不嫌脏,因为这就是大海,这就是自然,生与死终会交汇融合的地方,接纳沙石便是接纳了其中无言的生命,你我本是一体。
可今天是八月的最后一天。小学生们也在今天背上书包,心情沉重迈向新年级的教室。因此本应热闹的海边,此刻到落得清净。何墨唯要的,正是这无人打扰的宁静。他在人生这条路上嗤嗤独行,走了很久,很长,行至半途,交到了朋友,又在成年后,遇到成倍的,这些人是他工作上的伙伴,茫茫人海在他眼前铺展开,或许没有人是孤独的,可分明被人群包绕,这置身事外,冷眼旁观于阑珊处的感觉又是为何?就像他身处的沙滩,眼前波涛不止的海,海域不大,翻滚白沫的浪花却硬生生地把他的视野延展了几十米。夏末的夜晚很凉,不似炎热的盛夏,沉浮的空气像个发烧的病人,伴着节律不齐的呼吸,吐出忽冷忽热的废气,冷风一阵一阵,接连不断,吹在何墨身上,他穿着春日的长袖外套,沿着沙滩,模仿着假期游人的方式,左脚搭着右脚,朝海的另一端走去。曾经有人说过,答应带他们去看海,这是一句出口了却被他亲自违背的誓言,多年之前亲自踏上这片沙滩上时,何墨更是笃定了内心的想法,往事不可谏,儿时虚无缥缈的承诺,他的父亲早已无力兑现。他知道何先正还活着,但不如让他在心里彻底死了,不然总是挂念着,久而久之会缠成梦魇。他本该带着母亲一起到这儿的,可能是怕妈妈看了触景生情,何先正答应过他们的,正是眼前这片海。
夏末太沉闷,雨水不打招呼,任性妄为跳跃在云层中,心情差便哇哇大哭,于是它在的地方,下起了滂沱大雨。划破沉闷空气的是窗外轰隆隆的惊雷,那是每年都会发生,每年都会感到宽慰和惊奇的自然现象,困在教室的学生发出喜悦的惊呼,高喊着“下雨了”,实际上这些人根本不关心雨,讲座旁的老师也不关心,他会侧过身站在紧闭的门后,配合学生享受短暂的闲静。
闪电划破天际,低压的呜咽声跟随着云层的迫近亦步亦趋,霎时间泥土的气味被雨水溅起,四角见方的空间里,他和学生共同呼吸着同一片潮湿的空气。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高三了。足迹自来时的方向绵延,停下脚步回望身后,是接连成串的深色鞋印。何墨停下脚步,海浪拍打着他的鞋尖,他稍稍退后,站远了些,一道柔和的光自头顶落在他的身上,淡白色的光像是仙女轻柔的纱,又好似温润的乳,倾斜而下,它源自上空,源自远方,一个遥远的彼端,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
摄像诡计可使人只手握住太阳,天地万物尽在我不自量力的手中。将拇指与食指弯折,指尖相对弓成一个圈,贴在眼前向海的对岸看去,深黑色的波涛里矗立着一座灯塔,仿佛自古以来这隐藏在海水中的陆地上就生长着一座会发光的高塔。光线穿过时间,光拥有匹敌世间万物的速度,克服千难万险刺破黑夜来到你身边。何墨不再走了,他在此驻足,光并非生活的唯一意义,但,恰是这道光,每年夏末他都会为此留神。
“你说,活在世上的意义是什么?”
任性妄为只手遮天的僭越之举,何墨大胆地做了,唯有四下无人处,他才敢露出肆意的笑。豆粒大的灯光在他放下手后,沿着海岸线,一跳,一跳,课文里的景致也不过如此。西沉的太阳像个顽皮的孩子。
“老师,你说,我们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以前的我常常抱怨,为什么我不能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珍爱的人在我面前痛苦,想要挽留的终究会离我而去。”
“我至今也不是很明白,即使我已经找到了所谓的,人生的意义,可我还是常常迷茫,前两天我去看了你,但我总觉得,你的灵魂不在此地。我自作多情地将你比作海岛上的灯塔,偏执妄为地认为,您就在此地,您和千千万万的灵魂相伴,或许,活在现世的我,才是最孤独的。”
每年来到海边眺望灯塔,已然成为何墨的一厢情愿。
这独特的秘密,他一生只告诉过一个人。
他告诉心里的自己,每年快开学的日子都要赶来看看。
这片海有时会变得格外热闹,没有剧组会拒绝这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
两年的光阴能改变许多事,那,五年以上,甚至更久呢?
他仍会想起儿时那滴着水的夜晚,电视机的翻滚的海浪,成了他挥之不去的噩梦。
但,就像小时候一样,那又如何呢,过去这么久,早已不在乎,不在意了。
现实不是电视剧,他也不是活在剧本里的悲情男主角。
十八岁生日那天晚上,何墨破天荒地买了一角小蛋糕,放到书桌上。尽管香甜的味道依旧令他作呕,但据说成年礼一生只能经历一次,需要用充满仪式感的方式庆祝。
现在想来,自己想要的或许不是蛋糕,而是插在奶油上的火光,那一根小小的蜡烛,火苗映得桌子周围发亮,他盯着摇曳的火苗,装模作样握住双手,许了愿,当年许下的是什么愿望,何墨也记不清了,似乎每年被提醒过生日,重复的愿望与祝福的语句便自动排列组合,只需他走个流程,填满心中的空缺,感到心满意足,便已足够。
人常说三十而立。恰巧他的生日已然消失在春天。幸好他还有眼前这片海,一切还来得及。
电视中的女主角,转身面向屏幕的时刻,手中握着燃烧的仙女棒。深蓝的海边与金灿的火光衬得画面美轮美奂,迸溅的火星映射着她释然的笑颜。
今时不同往日了,海边的禁燃令虽然没有内陆严格,但何墨不是刻意追求浪漫的人,他没带仙女棒。
反正明年还会再来的,到那时再考虑愉悦自己的事吧。
九月十号,教师节。
一栋普通的居民大楼里,浮动在云层下的绿意遮挡住倾斜而下的月光。
天空尚未泛白,一小时后这座城镇才会焕发生机。孩子们留恋在梦乡,公园中无人嬉闹,五点钟的城镇,静悄悄。
三两节课过去,办公室里暑气未消,夏天的尾巴钻着窗户的缝隙挤进房间,吹向对侧一张空落的书桌。
与往日不同,棕色做旧的桌面上不止有成山的作业簿,为沉闷的空间点染鲜艳色彩的是几朵鲜花。或真或假的花朵生长在本册之间,仔细看去,每个老师的办公桌上,皆有花朵点缀其间。他的办公桌,不是最特殊的那个。
风吹开的草稿纸上,刚刚离开的老师留下了一句话。
“感谢的话,至今未能说出口,我会做你们的灯塔,点亮前进的路。”
几分钟后,门被打开,男人走回他的房间。
拉开椅子重回座位旁,纤细如风的字体落入他的眼帘。
他将纸条整齐叠好,拉开底层抽屉,取出一支钢笔,用笔帽将纸片固定住放进格子里。
他拉上抽屉,听到门外的敲击声,紧接着门被打开,门缝中是熟悉的脸庞,那是学生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