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伯翰·卡德尔老爹,在纳塔城里还留有记忆的人已经非常稀少了。只有在极少数的时候,可能在一些老旧的小酒馆听到“如果卡德尔老爹还活着,哪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管在哪里人死了都会很快被遗忘,死去许多年后仍然偶尔在某些场合被提起,已经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在卡德尔老爹这里,情况又有些不同,对很多人来说,比起卡德尔老爹,他们更需要一个“如果还活着”的卡德尔老爹,恰克·桑迪就是其中之一。
恰克·桑迪是纳塔人,现在居住在帕斯玛街区。他的肚子上有一道猎人的疤,是十多年前在纳塔城的屠户铺子里留下的,当时很多人都找骟匠干这活儿:过程都是剖开再缝上,无非是把摘掉公鸡卵蛋这步换成在人肚子里安上一个储血器,收费只要那些医生的三分之一。恰克找的这个骟匠装了一百多个储血器,大部份用起来都和医生装的没什么不同,恰克则刚好是运气不太好的那部份,储血器的位置常在奔跑之后隐隐作痛,狩猎还没去过几次,缝线口倒是鼓出一个肿瘤似的大包,一年之后他不得不再找了一个正经的医生取掉那个储血器和半个拳头大的肿包,才知道原来是骟匠多缝了一针,缠在血管上搞得血管循环不畅,摆脱这份痛苦总共花了两倍价钱。自此恰克·桑迪的猎人生涯还未完全开始就掉到了只比血罐多一点生存权的最底层,也因此,恰克·桑迪一生中所有重要决定都不完全是他凭自己意愿作出的,给臭名昭著的金牙德怀特当跑腿跟班不是他自己选的,与卡德尔老爹的不睦也不是他主动,从纳塔城搬去可怕的帕斯玛街区、蜗居在一间漏风棚屋里更不是他想要的,最后他自然也没能凭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死亡的时间和地点。这样一个恰克·桑迪,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当了一次故事的主角。
恰克·桑迪死去前的前一夜,有两个从纳塔城来的年轻的猎人刚刚抵达了帕斯玛街区。两匹疲惫的马被留在了郊外的旅店里,他们则没有停留,在夜色里继续前行。这是四月的一个深夜,距离十二月纳塔城的大火已经过去了整四个月,要说起来的话,这两个大火的重要主谋身价已经“今非昔比”,但其中高个的这个洛多维科·里奇看上去很不满意,他认为那场大火虽然消灭了纳塔城里所有湖骸、让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空前绝伦的大焰火、展示了他(和另一个名叫亚伦·桑切斯的爆破手猎人)精妙的手艺,却在经济上非常失败,他不仅把趁阔佬们逃出纳塔城时去闯空门的宝贵时机用在了为全纳塔城服务制作炸药上,还在事后被迫倒掏腰包修理房子和自己的家伙什。因此在三月下旬,纳塔城里的猎人工会和他们自己的屋子都修理得差不多时,洛多维科带着他的猎枪和一个长条形的包裹热切地邀请了罗斯·劳尔——纳塔城大火计划的发起人,出身于帕斯玛的小个子猎人一同前往不那么太平的帕斯玛。机会难得,他游说罗斯,看看十二月斯塔夫罗金医生亏了多少钱!那种乱子放在以往,早就给医生捞出一间新诊室了,上一次情况特殊,这一次说什么也不应该错过帕斯玛。罗斯就这样同意了这趟旅程,她表示位于帕斯玛盖勾亚尾街的马尔穆特的老房子里还有些财产没有搜刮干净,这确实是个不错的机会。两个各有目的的年轻猎人进了帕斯玛的地界,在深沉夜幕里约定了一天后再汇合,便分别消失在这的城市的夜色里。
被杀死的这一天,恰克·桑迪起了一个大早。他出门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距离他死去还有一整个白天的时间,他对此浑然不觉,也没有感觉到任何异样的征兆。这是一个很好的春天的清晨,上一个动荡的冬季结束后,潮湿温暖的海风终于能穿过东南的林地,裹挟着不知名的花朵和青草香气吹到这里。恰克·桑迪小心安静地关上门,这是他十多年来的习惯,还在纳塔城的时候就养成了,到了帕斯玛后做得更加小心谨慎。更何况帕斯玛最近不太平,当然这里从来没有太平过,但去年十二月从纳塔城来的难民和嗅着人味儿过来的捕猎者吸血鬼把这里变得更加浑浊,所幸白天还是相对安全的,能在白天游荡的吸血鬼只有那穿白袍子遮着脸、自诩保护无辜者维护和平的教会猎人。他从羊拐棍巷穿进没有名字的近道小巷,多绕了很多弯路,最后拐进了木兰巷。木兰巷是帕斯玛极少数用植物而不是什么乱七八糟动物下水命名的街道之一,一个第一次来帕斯玛的人听到这格格不入的名字大多就能猜到这条巷子里的人都做的什么营生。木兰巷的生意在晚上,姑娘们都劳累到后半夜,不到中午是不会有人起床的,恰克·桑迪到这里的清晨时分正是木兰巷安静得像个鬼城的时间。他轻手轻脚走到“铃兰海湾”门口,只敲了一下门,这门就打开了一道缝,缝隙里露出唐唐的痴傻笑脸。唐唐是个年轻女人,被卖到木兰巷的时候密封货箱里被关了太久,一度没了气,幸运地复苏过来后就成了半个痴呆,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也记不住客人的脸和说过的话,反倒因此被莉娜·乔伊斯选中当她的助手,并得了个新名字“唐唐”。
恰克·桑迪从门缝里挤屋子,果然看到装扮整齐的莉娜.乔伊斯坐在舞台下面,面前的桌上摆了一个小布袋子。莉娜·乔伊斯已经青春不再,乳房和屁股都往下垂,过去春波荡漾的眼睛下面多了脂粉也盖不住的深色眼袋,但作为一个老鸨她还非常年轻,并且能力超群,打从十八年前起就没人见过她卸妆和睡觉的样子了。莉娜·乔伊斯朝桌上的小袋子抬了抬下巴:“喏,东西都准备好了。”
恰克打开袋子,里面是一副兽牙大夹子,像一副狗用的假牙;一个装着不知道什么血的猪尿泡;一卷用皮筋捆起来的钞票。 “这真的有必要吗?”他不安地表示,“这些家伙可不是平时的二流子,你怎么会想要冒那么大的险?”
莉娜·乔伊斯瞥了他一眼,说:“你认得老克里斯蒂娜吧?”
“当然认得,她能算我半个妈。”
“对,你在这儿喝奶的时候老克里斯蒂娜专门负责提醒你付账,”莉娜·乔伊斯嘲讽道,”她有个女儿叫玛伦,在这儿生的,养到了十一岁。”
“我见过那丫头,黑头发的,长得不错,是个好坯子。”
莉娜·乔伊斯嗤笑一声,说:“就是为了躲着你们这种人,老克里斯蒂娜才把她送去大教堂。后来听说玛伦被选上当圣女,再过了一阵又说她资质不够好,被送去当隐修女,就再也没消息了。上个月老克里斯蒂娜听说什么怪物和疫病全都和教会脱不了干系,圣女什么的压根是在骗人,就亲自跑去教会要个说法,被踹出了门赶回来了,这会儿还瘸着呢。”
恰克·桑迪想着,好啊,这会儿他得看这婊子表演有情有义了,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莉娜·乔伊斯确实是这条街上最有情有义的婊子,女人在她这儿能活到老克里斯蒂娜的年纪,还能把女儿养到十一岁送去大教堂。
莉娜·乔伊斯继续说,“我们得让教会出点血,以血还血,”她捻了捻手指,“总得有人给老克里斯蒂娜点养老钱棺材本吧?”
“你说得对。”恰克·桑迪附和她,心里想着,放屁吧,为一个老太婆去敲诈教会猎人?但这会儿莉娜·乔伊斯放什么屁他都得附和,谁不知道她是疤脸维克托的女人,她嘴里长的是疤脸维克托的舌头,他不关心这对狗男女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只能确定如果这会儿拒绝了,下场不会比因为敲诈教会被捕更好。他小心翼翼地说:“但这活儿还是太险了,教会猎人看着那样,可也是实打实的吸血鬼啊。”
“你就劳驾在脖子上划个牙印子,把那个教会猎人单独哄到小道上,再把血往身上一泼,差不多的活计你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吧?到时候附近都是我们准备好的人,起哄闹事熟稔得很,闹起来了你趁乱跑了就行,以后绝不再来找你一次。”
恰克·桑迪只好讷讷地应承下来,意识到事情实际上都不归自己选择之后,眼睛就不由自主瞟向了唐唐仍然年轻翘挺的屁股。莉娜·乔伊斯响亮地咂嘴,在桌子下踢了唐唐一脚,吩咐道:“带他去德文娜的房间,老板娘请客。”这在平时可是求不来的好事,恰克·桑迪跟着唐唐往楼上走去的时候却生出一股悲壮的气氛,他不由得想,要是卡德尔老爹还活着,他大概还不至于摊上这种烂事,甚至还能在纳塔城当个末流猎人,不必沦落到帕斯玛来。
卡德尔老爹留在这世上的记忆已经非常稀少,这稀少的记忆有一部分被恰克·桑迪这样的人占有,实在是相当遗憾的事情,因为恰克·桑迪虽然常有一瞬“如果卡德尔老爹还活着”之类的念头,实际是从不希望卡德尔老爹真的还活着的,只不过是自从卡德尔死后,恰克的运气也莫名其妙地一落千丈了。卡德尔老爹活着时有一双铁钳般的大手,握起拳时像一对铁锤,他死的时候一大半的手指都被砍掉了,一只手掌也劈了一半,可剩余的手握成的拳头看上去还是叫人害怕的大,缺了一半的拳头仍然捶聋了癞头鲍尔斯的一只耳朵。卡德尔身形高大,肩膀宽阔又坚实,先在纳塔北面的山林里当了三十年猎鹿猎熊的猎户,又当了十多年猎吸血鬼的猎人,头发花白了,仍像座铁塔一样坚不可摧。他爱管闲事,看不惯年轻猎人横行霸道,最看不惯臭名昭著的金牙德怀特那伙人,常常妨碍德怀特他们的乐子,连带着也对给德怀特跑腿的恰克·桑迪没有好脸色。恰克因此坚信即使卡德尔还活着也只是个愚蠢的老头,他难道看不出恰克也是迫于淫威才侍奉德怀特吗?恰克的肚肠被骟匠弄得一团糟,不仅没法装上新的储血器,还因为两次手术欠了债,不做德怀特的走狗,就只能当一条死狗,而卡德尔根本不关心这些。
恰克·桑迪可以证实的卡德尔老爹最后一句遗言是“操你妈的”。卡德尔老爹死在纳塔城的东欧尔街,现在那里已经因为湖骸之灾变成一片火烧过的废墟,否则某条地砖缝里兴许还卡着卡德尔的指甲盖,这样想的话,卡德尔留在世上的痕迹又少了一处。恰克不太记得到底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次埋伏,反正领头的是德怀特,参与者绝大部分是他的同伙们,也有些和他一样憎恨卡德尔老爹的猎人。卡德尔没有带武器,他背上被砍了五六刀,头上挨了一刀,耳朵削掉了半只,浑身是血,大骂着“操你妈的”,夺过癞头鲍尔斯的刀,砍翻了弗兰克、埃文、克里斯特,其中的埃文当场毙命,克里斯特和弗兰克在被拖走的路上断了气。真正让恰克害怕的是他好像一座永远不会倒下的钢铁巨塔,血好像只是他红色的汗水,恰克相信在场所有人都感受到这份恐惧,所以直到卡德尔碎得几乎认不出人形那些偷袭者才敢停手,即使如此,他的残肢血肉仍旧让他们心有余悸。那个高大强壮,粗鲁蛮横,好管闲事的伯翰·卡德尔老爹就是这样死去的。
在恰克·桑迪忧愁地寻欢作乐、回想他回不去的纳塔城时,罗斯·劳尔在“铃兰海湾”的屋顶上已经等得非常不耐烦。
罗斯·劳尔自昨夜来到帕斯玛后,度过了不那么顺利的半天。归根结底,她发现自己来的时机不那么对。猎人罗莎琳德·劳尔,通常被称作罗斯,或者被称作“老鼠”,再往前一般被称作“罐子”,显而易见,这个称呼说明她曾经是猎人马尔穆特·卡罗尔的血罐。去年的年中里,马尔穆特不知道死在哪里了,猎人尸骨无存没个正经坟墓是很常见的,所以马尔穆特死于非命后——实际上至今还没有费恩·莫里斯诺以外的人看到过他的尸体,严谨来说,应该是失踪——去他的老房子里拿掉些他的家当基本上可以算作盗墓行为。盗墓这样的事也很讲究时不我待,罗斯收到马尔穆特的死讯从他家中逃走的时候拿走了一把钞票、一把猎枪、一肚子良药,十一月再回去那里的时候,马尔穆特的“墓穴”已经连门板都不剩了。马尔穆特生前是个精明的猎人,死后自然也是一个精明的墓主人,陪葬品经得起反复多次的搜刮。这一天夜里她一开始的运气不错,盖勾亚尾街有两伙酒气冲天的地痞在争吵斗殴,吵闹声刚好可以掩盖她在屋子里挖土撬砖的动静,街上的灯光可以掩盖她的小提灯,果然她顺利从茅房那块松动地砖下面挖出一小匣臭烘烘的贵金属,恶心,但是狡猾又精明。她找了两个小口袋分装了这些成色不佳的碎金银块,当她办完事,忽然发现屋子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安静了,只剩一点走动声和悉悉索索的衣物摩擦声。她谨慎地灭了小提灯潜行到前门,本以为自己隐藏在黑暗中,但她刚刚靠近那没门板的门框,就听到有人说道:“你在那里面做什么?”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白兜帽白袍子,用黑色面罩遮住下半张脸的人,这让罗斯被迫放弃了最后一点侥幸,这是一个教会猎人,一个替教会办事的吸血鬼——他看破房子黑洞洞的门说话,绝不是凑巧,而是他真的看得见隐藏在黑暗里的罗斯。她磨磨蹭蹭地走到门边,并不打算出去,外面的场景在帕斯玛可以说是极其古怪:两伙地痞无赖规规矩矩地分作两队,大多低着头站着,站在两个队伍中间像分水岭一般的是三个教会猎人,全都整整齐齐穿着白袍子戴着半脸面罩,身量高低错落,但袍子都长及脚面,夜风吹动袍子时活像一群夜游幽灵。
“你是哪一边的?”
那个教会猎人继续看着她藏身的门洞发问。罗斯只能期望外面那些无赖里没有还记得她的人,“哪边都不是,我……我住在这里。”
“这里?”教会猎人抬头往上看了看这破房子。
“它有屋顶,先生,我只需要一个遮雨的地方。”
两个教会猎人相视了一眼,决定不深究罗斯的回答。负责说话的那个转过去对那两队无赖汉说:“那么到此为止了。你们应该都知道现在的情况很特殊,我们希望帕斯玛能够保持和平。”他顿了顿,补充道,“最近夜里很多人被血族袭击了,都快点回家去吧。”
人群恢复了一点窃窃私语的声音,开始稀稀拉拉地动作起来,大致上向着两个方向各自散去。说话的那个教会猎人打了个手势,三个幽灵就先后跳上了对面的屋顶——有能耐的人都喜欢在往高处走,罗斯想,这大概是一种炫耀——然后她看见对面屋顶上还有一个教会猎人,刚好站在灯光的边缘,不知道是因为灯光还是他自己的原因,白袍子看上去有些发皱,除了遮着下半张脸,还有眼罩遮着右眼。她也认得一个缺了右眼的家伙,她想,那个家伙从冬至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临走时他和洛多维科和她约定了明年春天再回来纳塔城。白色幽灵很快消失在夜色里,一个悄悄朝她走过来的男人打断了她的回忆:“你是那个血罐?”
罗斯警惕地看着他,握住了藏在身后的火枪。
“我去年见过你给……马特?还是德纳?你给人跑腿,你现在还干这个吗?”
这倒新鲜,罗斯想。她回答:“看你的价。”
那个人交给她一个小袋子和十个利特硬币:“把这个送到木兰巷的‘铃兰海湾’,给莉娜·乔伊斯也行,等恰克·桑迪自己来取也行。”
“羊拐棍街那个恰克·桑迪?”
“对,你也认识他?那就好办了。这是维克托的货,噢,放心,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一点垃圾罢了……但是也别搞砸了,”他比了个划喉咙的手势,“维克托的货。”
他抬头看了看教会猎人们消失的屋顶,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倒霉的教会怪胎……自从他们赖在这里不走,我们有很多事儿都没办成,”这显然是在指刚刚半途而废的械斗,大约是觉得罗斯没有什么威胁,他竟又抱怨了几句,“吸血鬼来这儿之前难道夜里就没人会死吗?快去吧,天亮前送到,莉娜·乔伊斯会打赏你的。”
前面说过,完成去年十二月的壮举后,猎人罗斯·劳尔的身价已经今非昔比,十个利特很难再买到她一次跑腿,这男人应该感谢自己多嘴提到了恰克·桑迪,才让罗斯屈尊为了区区几个硬币去送一袋内容不明手感古怪的货物。罗斯有些意外恰克·桑迪还活着,毕竟在她的印象里,会帮助陌生人的人在帕斯玛很难不变成别人的回忆。去年是这个恰克·桑迪代他的老板来买走了罗斯的良药,除了应付的钱,他还额外送了罗斯一块旧怀表、一把看上去价格不便宜的旧小刀。有点古怪,但罗斯仍然打算把他记作一个好人,打算回报这份馈赠。
——于是在把那袋货物送到莉娜·乔伊斯手上后,罗斯·劳尔躲在“铃兰海湾”的屋顶上,焦躁而后悔地听了半个上午这位好人白日宣淫。
四月十三日中午,恰克·桑迪离开了“铃兰海湾”,对六小时后自己即将被杀死仍然无所察觉,他走到刚刚开始苏醒的木兰巷街道上,日头高起来了,沿街的窗户陆陆续续地打开,露出女人们还未梳妆的疲倦的脸,年轻女孩们拎着水桶和扫把,嬉笑着把洗脸水泼到街道上,留宿的客人和他一样踩着水塘走出来。这让恰克终于真实感受到这是春天里很美好的一天,日光明媚,空气温暖又潮湿,劣质脂粉被水稀释后轻轻的香气像说不出名字的花,像美好春天里的梦,也稀释了他清早时的一点忧愁。他带着好了一些的心情打算去预习一遍明天的行动,这方面他是一个专业人士,所以非常谨慎;从木兰巷拐进一条冷僻小路时,一个拦路的年轻人打断了他的好心情。
“恰克·桑迪。”
这看上去不是一个很危险的年轻人,出现在正午,没有白袍子,所以是个人类;个子很小,有些瘦弱,娘娘腔,很可能也是个跑腿的,恰克在心里这样判断,但常年的谨慎让他没有轻视这小子,要知道火枪这东西让很多不危险的人也变危险了。“有什么事?”他问。
这年轻人的脸上是一种受够了的表情,他好像很不耐烦,扔给了恰克一个巴掌大的小袋子。恰克震惊地发现里面装着些碎金块。
“这又是谁要我干的活计?”
“没有谁。”这个小子开口说话倒很客气,“你去年帮了我,这是回报,现在我们两清了。”他看到恰克迷惑的表情,补充道,“一块怀表,一把匕首。”
这个年轻人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了,很快就消失在岔路口。所有人都有秘密,帕斯玛的秘密特别多,世界根本是依靠秘密运转的,年轻人——罗斯·劳尔不打算去了解恰克·桑迪反常慷慨的秘密,她暂时从故事里退场了,直到今天的夜里才会再次出现。
被她抛下的恰克·桑迪还是没有想起这个娘娘腔小鬼的名字,这几乎白捡来的财富没有让他变得更高兴,反而像往他胃里塞进一块石头。他不记得罗斯·劳尔,但他清楚记得一年前自己慌乱送走的那块怀表,那把匕首,以及一颗金牙、一只耳朵、很多出现在他家里的恐怖的遗物。这些都要从卡德尔老爹说起。
伯翰·卡德尔老爹在这个故事里好似是一个完全无关的突兀部分,但一切关于恰克·桑迪今日今时的生活,实质上的起因都在于卡德尔老爹。小巷里奇怪的年轻人离开后,恰克·桑迪还是按计划去了明天行动的市场街,去用脚步测量他的行动路线。八年前他也是这样做的。
八年前相似的一天,恰克·桑迪找到了卡德尔老爹。他挂着一只青肿的眼睛,未干的血迹和眼泪鼻涕,说,救救他吧,德怀特他们要揍死他。卡德尔老爹从来没有给过恰克好脸色,但是给了他一壶酒,说,别怕了,他会去教训德怀特的,然后送他回去东欧尔街他的家里。卡德尔老爹走进了安静得诡异的东欧尔街,他察觉到了异样,但是太晚了,很快他就变成了一具死尸。卡德尔老爹的最后一句话是“操你妈的”,他已经打聋了鲍尔斯,浑身是血,掐着恰克·桑迪的脖子举起另一只残缺的拳头,他看着恰克青肿不堪眼泪鼻涕糊作一团的脸,拳头却始终没有落到恰克·桑迪头上,他愤怒地对恰克·桑迪吼 “操你妈的”,血沫子喷到了恰克脸上,然后他被德怀特从背后抹了脖子。卡德尔老爹就是这样死去的,很久以后他听说是一个夜莺猎人给卡德尔收了尸,他碎得一塌糊涂,下葬时却一个手指头都没缺少。
如果明天照常到来,帕斯玛人头攒动的集市上会发生相似的事情,恰克·桑迪会用那副狗假牙在脖子上划一道牙印形状的小口子,在市场街与驴皮巷子的岔路口请求早集上巡逻的那个教会猎人去巷子里帮助一个不存在的被袭击了的人。一旦那个教会猎人一只脚踏进驴皮巷子,恰克·桑迪就捏破装满血的猪尿脬,把血泼到自己身上,大声尖叫救命,莉娜·乔伊斯收买的人就会一拥而上,把那个倒霉的幽灵团团围住。教会猎人咬了人类吸了血的消息在四月十三日就会传遍帕斯玛,整个市集的人都可以充当目击者,但恰克·桑迪不用再管莉娜·乔伊斯和疤脸维克托到底真的要讹诈教会还是另有所图,他已经逃之夭夭,离开帕斯玛了。和八年前不一样,这一次他决定在办完事后立刻离开。
卡德尔死后恰克·桑迪过了难得的一段好日子,德怀特的心情很好,所以出手也变大方了一点,平均每天都会少踹恰克两脚,这段好日子持续了不足三个月,德怀特就因为喝醉酒倒栽进井里淹死了。通常环境发生变化时位于最底层的动物会最先发觉,恰克·桑迪没有任何证据,他只是感觉到了异样——和恐惧。他生活的纳塔城突然变成了一个暗藏危机的恐怖密林,他感觉不对劲,这是他第一次想:如果卡德尔老爹还活着,是不是一切都还是原样?生活不那么好,但是至少没有这种叫他说不上来的诡异恐惧。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卡德尔老爹曾经是这座城市秩序的一部分,首先他本身就遮蔽着许多像恰克那样底层人物,其次,他的存在让许多德怀特那样误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的家伙不至于真的无法无天。卡德尔老爹死去几个月后,随着德怀特的好几个手下也逐一死于非命,恰克·桑迪逃离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纳塔城。他们得罪过的人太多了,列一份可能寻仇的名单的话,每个人都得死上个七八次。
此后恰克·桑迪就生活在一份长久的、差不多要逼疯他的恐惧里。不论他搬去哪里,八年以来,每年都会有一天,他醒过来或者回到家,会在家里看到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放在那里的东西。第一年是一颗金牙和一堆牙齿,德怀特很喜欢大笑来炫耀这颗金牙;第二年是一只内侧往外翻像只包坏了的饺子样的耳朵,鲍尔斯的耳朵被卡德尔打聋后就成了这样;前年是乔纳斯的怀表,去年是马吉最喜欢的匕首。这些都在证明恰克·桑迪当年的感觉完全正确,但是八年过去,他仍然不知道那个恐吓他的人是谁,在为什么事寻仇,会不会在哪一天突然决定不再送别人的遗物给他,而是干脆来取走他的性命。这一切都是从卡德尔老爹的死开始的。
这一天,恰克·桑迪在市场街到驴皮巷子逛了一整圈,去了当铺,把年轻人给他的碎金块换成了钞票,再去还掉了他的一部分赌债和赊账,傍晚时分他带着轻便了许多的随身口袋踏上往羊拐棍街的回程,缓步迈向自己的死亡。夕阳拉出的影子变得很长,街灯开始亮起,小巷里的年轻人让他想到,那个每年送来故人遗物的恐怖猎手是不是正在窥探着他,对他明天要做的事情了如指掌呢?于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棚屋,看到扶手椅上搁着一条属于五年前死去的斯图尔特的木头假腿时,竟觉得它出现在那里是如此顺理成章,他无论如何都甩不掉这个诡异恐吓者是那么顺理成章的事,他的一生里从没有什么事是凭他心意而且顺利的。
恰克·桑迪怀着沉重的心走向扶手椅上的假腿。在他的手即将碰到它时,他的背后响起了一个他从没听过的陌生声音:“恰克·桑迪。”然后他看见从自己脖颈喷出的血把那条桃花心木假腿染成了红色。
有一些人认为,人即使还活着,也有一部分是依靠他人的记忆存在的,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他的全部都只存在于别人的记忆里。恰克·桑迪死前,曾经是八年前纳塔城那桩凶杀案最后一个还活着的见证人,在他死后,伯翰·卡德尔老爹生前最后的几小时时光、他的最后一场血战就不再存在于这世界了。洛多维科·里奇曾多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因为占有了这最后一份记忆,恰克·桑迪活着或是死了,对洛多维科来说都会导致一个极大的遗憾。为此他不得不花了长达八年的时间来考虑。
洛多维科·里奇在昨天之前已经来过帕斯玛街区很多次了,帕斯玛对他来说不如纳塔城那样了如指掌,但差不多也是第二个老家那样的熟悉。每个月初会有教会猎人来这里巡逻一次,人们常觉得帕斯玛像一个漩涡吸引罪犯和恶人,可没有哪个城市在这大陆上是独立存在的,只不过污水总是会汇集到下水道,恶徒不知不觉都聚集在帕斯玛,帕斯玛又反过来关系着许多城市里的走私行贿和暗杀活动,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息息相关。教会猎人月初的巡逻一直以来只是个犯罪休息日似的过场,没有多少人想去触那些白袍吸血鬼的霉头,但去年的湖骸难民聚集到帕斯玛后,这巡逻变成了半月一次,再逐渐变成了每周一次,三月以来,教会猎人成了这里常驻的治安官。在这世上的某些时间和地点,对于某些人来说,和平是很多余的。洛多维科·里奇花了半天时间倾听这些为和平所苦的人(主要是那些急需不和平手段来巩固自己势力的地痞头目或是货物卡在某些地方的走私品掮客)的烦恼,这些人对和平使者的不满差不多快堆积到极限了,中午时分顺路去了一趟羊拐棍街的一栋房子,发现一楼棚屋的主人刚好不在家,于是他不请自入,在屋子里唯一的扶手椅上端正摆放好一条做工优良的桃花心木假腿,又离开了那里,去替那些苦恼的人解决一些价格合适的麻烦。
傍晚六点二十分,洛多维科·里奇决定再去一趟羊拐棍街看看恰克·桑迪是否已经回来。过去八年里他偶尔会在放置完恐吓遗物后躲在阴影里看一看恰克·桑迪的反应,有些病态,但是恰克·桑迪的表现对于他漫长的考虑有决定性的影响,恰克·桑迪获得的额外八年生命实则应该归功于他自己。四月的天暗得没有那么快,街灯已经点燃了,天光还算亮堂,夕阳残照把帕斯玛变成红色的城市,当他来到羊拐棍街的棚屋前时,敏锐感觉到了异样,门开着,屋里没有亮灯。洛多维科·里奇端着他的猎枪小心地走进棚屋,首先他闻到了血腥味,紧接着他看到一个人穿着白袍子的人正拎着恰克·桑迪被划开了喉咙的尸体。一个他很熟悉,但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也不应该穿着教会猎人幽灵似的白袍子的人。
洛多维科·里奇放下了猎枪。他问道:“亚伦?”
洛多维科熟悉的那个独眼猎人手里的匕首掉到了地上的血泊里,在他小心保护的白袍子上溅出一片醒目血迹。
四月十四日,帕斯玛有两则微不足道的新闻,一则是盖勾亚尾街的一间老房子失火,完全烧成了废墟,一则是羊拐棍街的棚屋里死了一个人。前一天夜晚,恰克·桑迪死去的两小时后,罗斯·劳尔在盖勾亚尾街等到了洛多维科·里奇,他看上去心情很好,像是好好赚了一笔。罗斯等他走过来,对他说:“我想烧掉这栋房子。”
洛多维科愉快地回答她:“那很好,就这么干吧。”
点火之前,洛多维科突然问她:“你还记得亚伦吧?”
罗斯当然记得亚伦,很难忘掉一个和你一起炸掉了半个城,并且一起坐在高楼上看这场爆炸和大火的人。她说:“当然了。”
“我们约好了明年春天再在纳塔城见面的,我们三个,对吧?”
罗斯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提起亚伦,她想起昨夜屋顶上那个让她感觉熟悉的独眼的教会猎人,隐约感觉到事情之间存在什么隐秘的联系,却无法分辨全貌。世界本来就是依靠古怪的秘密运转的,她说:“对,明年春天。”然后他们点了火,在这美好春日的夜晚,让火焰吞没了这栋没有带给过罗斯什么美好回忆的房子。
两小时前的羊拐棍街棚屋里,恰克·桑迪刚刚死去,尸体还没有变凉。如果他还活着,也许会觉得杀死他的凶手被八年来持续恐吓他的人堵在他的房子里这样的场景很有趣。洛多维科·里奇捡起了亚伦·桑切斯掉在地上的匕首,他说:“你们暗杀的时候都这样穿白衣服吗?”
亚伦·桑切斯接过了他递来的匕首,木讷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溅上了血迹的白袍。
亚伦·桑切斯是杀死了恰克·桑迪的凶手,但对于恰克·桑迪(的尸体)来说,他是一个完全陌生,从未产生过交集的人,或者说教会猎人。要简单概括的话,亚伦·桑切斯有一半是用谎言构成的,他因为意外成为了吸血鬼,然后被迫成为了为教会服务的教会猎人。类似的变故即使在这个年头也不那么常见,没有谁能给他参考和指导,于是亚伦应对这变故的方式是假装自己没有遭遇变故,假装自己仍然是人类,用一枚捡来的猎人徽章冒充工会猎人。需要的时候去做教会猎人,不需要的时候就当工会猎人,他已经这样干了很多年了,甚至用谎言获得了一些朋友,例如眼下和他同在帕斯玛的洛多维科·里奇和罗斯·劳尔。建立在虚假上的一切都是虚假,他血族意义上的长辈G夫人经常这样说。自私卑劣的骗徒,G夫人还经常这样说。
但是这一天他没有等到洛多维科·里奇的愤怒或辱骂,或者让他更加习惯的给他一枪,打断他几根骨头,洛多维科·里奇只是轻松地问他:“为什么要杀他?”
“西街的疤脸维克多。”
“喔,”洛多维科·里奇说,“很合理,这家伙是最不安分的。”他突然指指自己的右眼,毫无征兆地转移了话题,“这只眼睛是真的看不见吗?还是说其实是什么吸血鬼的秘密武器?”
“是看不见的。”
洛多维科·里奇发出一声遗憾的声音,好像故意不去管亚伦·桑切斯真正想听到的东西,他摆摆手,一边转身往外走去,一边说:“明年春天,别忘记了。”
洛多维科听到沉重的尸体落到地上的声音,他想,他的白袍子一定彻底完蛋了。屋子里的人问:“明年春天,真的还算数吗?”他回答,算数啊,罗斯也在。
我会来的。屋子里的人说,好像作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他说,等我处理完……我会来的。
洛多维科·里奇毫不避讳身后刚刚发生的凶杀案,走到了最后一点夕阳掠过的街道上,路上的人全没有注意到他从破棚屋里走出来,明天他们发现恰克·桑迪的尸体时,也并不会去追捕这个可能的凶手,帕斯玛就是这样的。洛多维科·里奇花了八年考虑害死卡德尔的恰克·桑迪是否应该死掉,但当恰克·桑迪被计划外的人杀掉时,洛多维科·里奇却没有那么在乎。一个人如果死了,他就完全是有他人的回忆构成的了,恰克·桑迪所见证的伯翰·卡德尔最后一场血战、他的最后一句话“操你妈的”随着他的死消失后,伯翰·卡德尔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就会是他离开前对洛多维科·里奇所说的,“小子,明年春天那场狩猎我们一起去,别忘了。”这远没有他之前想的那么遗憾,他想,那个闯进他的家里,把他从父母腐烂的尸体旁边捞起来说“小子,跟我走吧”,将他养到成年的伯翰·卡德尔老爹,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句充满希望的“明年春天”。帕斯玛的街道上,这个温暖的风带着不知名的花香、叫人沉醉的美好的春日夜晚,恰克·桑迪的故事结束在一个来自过去的,未到的春天里。
——END——
滑铲保命,还没改完!(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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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身后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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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