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天亮了,这是亚伦的故事的结尾。他略去了很多内容,比如他在塌方的矿井里因为一瓶血族的血液长出獠牙、他渴求鲜血、那瓶血的主人,一个教会猎人来到矿井、他被带去圣伯拉教堂、他也成为了教会猎人,他作为矿工的普通庸碌生活了就那样被一次矿难切断了,血还是血的颜色,其他却都变成灰败的尘土色。纳塔城里这种叫做“湖骸”的怪物让他的头脑变得不太正常,但他讲的故事总算没有出现纰漏,至少听故事的人没有指出什么问题,也没有突然改变对他的态度。“天亮了,”他说,“最后天亮了,我获救了,于是我离开那里,当上了猎人,直到现在。”
“很好,很好,现在已经好多了。”听故事的老猎人在拆掉了刀柄的匕首尾端固定好了绳索,重新做成了一把绳镖,接着说道,“我们那时候的猎人有很多也是农民,武器是用梿枷和柴刀改成的,收完了秋粮,就那样去狩猎了。就像雷涅那时候那样。现在好多了,有人能教你们些保命的法子。”
他又点燃了一卷烟卷,也扔给亚伦一卷,说:“抽过吗?镇痛效果一般,但多少可以应付一阵。走吧,这片地方不能久留。”亚伦不需要这个,他的伤口实际已经差不多愈合了,但他还要假装自己是个真的人类猎人,于是也学着抽了一口。没有什么味道,只是嘴里微微发涩。
这是亚伦到纳塔城后的第五个小时,他的背包里还装着一封信要送给住在纳塔城东区玛格街二十八号的诺利亚先生,信是由亚伦代写的,他作为教会猎人所驻守的小教堂位于一个相当偏远的小镇,邮差一年也不去那里几次,所以常常由亚伦顺路充当信使。通常不识字的镇民会托亚伦给城里的亲友带口信,省掉他代写信这个冗余的步骤,但一个人要当父亲的消息还是由他自己拆开信看到比较好。亚伦·桑切斯的大部分生命(如果长出獠牙之后仍然能算活着的话)都在很偏远的地方度过,从前他在北边的矿区出生,长大后就在那里当矿工;后来他当了教会猎人,又被扔去了西南边很偏远的海森镇小教堂当常驻教会猎人;他从尸体上捡到一枚工会猎人徽章,决定开始扮演一个工会猎人之后,很少会来纳塔城和猎人的工会总部,即使他可以在日光下活动,和真正的猎人们长时间相处总会在什么地方暴露的,他不想冒那种风险。他当矿工的时候就是很谨慎的,所以才会被安排当负责配火药的小工,还有了学习读写的特权,以及最后能在那个坍塌的矿道里成为唯一的幸存者。他很少来纳塔城,到达这里的时候,本来要问路人玛格街怎么去,却发现这里所有房子都门窗紧闭,越往东去空置的房屋就越多,街道上飘着浓烈的腐臭味。他闻到血的味道,很多人的血,他满心疑惑,但是仍然向东城区赶去——如果诺利亚先生已经遭遇不幸,他至少能带个消息回去,这时候已经过了午时,但天色还算明亮,何况这里是猎人工会总部所在的城市,他自觉不会遇到无法逃脱的险情——然后他就真的遇到了那样的险情。
老猎人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老猎人常常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有时是重要的角色,大多数时候是一个增加气氛的背景。猎人能活到被称作“老”,就会变成这样相对特殊的一类人。亚伦·桑切斯生命发生转折的那个故事里也曾经有过一个重要的老猎人,他在矿坑血案发生之后来到达纳矿上,同时负责了法官和刽子手两个角色:他轻松抓住了逃进林区的亚伦,并准备根据他的调查和收集的口供来判决这个新生的吸血鬼的生或死。亚伦·桑切斯最后成功从老猎人的手中逃脱了,但并非依靠供词,而是依靠一位感受到了自己的血液被使用了、并造出了一个新生后代的教会猎人G夫人*。G夫人在几十年前丢失了这瓶血液,盗窃者是她作为人类时生下的亲生儿子,这是一段非常复杂的故事,G夫人一直在等待这瓶血液被她的儿子使用,让她好去找到这个不成器、盲目追求永生的儿子,好好教育他——用血族的方式,但很显然G夫人在成为血族后对时间的感知有了点偏差,当她跟着自己的感知来到亚伦和老猎人面前时,才意识到那漫长的等待长达数十年。略去其中所有复杂晦暗的细节,不考虑她对这个“新生子嗣”后来的“教育”和作为,G夫人还是出面为这个陌生的新子嗣做了担保,凭借教会猎人的信誉将亚伦·桑切斯从老猎人犹豫不决的审判中挽救了出来。
相较之下,此时此刻在亚伦面前的老猎人在故事中的角色通常要和善得多,或者更常作为那个增加气氛的背景出现,有一个非常温柔的代号叫做“夜莺”,但他差不多已经是那种场景的标识了:血腥和尸体的腐臭味,幽蓝的提灯灯光和葬礼,亲人的哭泣和朋友的哀悼。如果人活得太久,久到年轻时候的朋友大多都死掉了,就会逐渐失去角色,变成更年轻人故事里的背景,一个人总有些部分是要靠那些朋友的记忆存在的。老猎人艾德蒙·斯宾塞就是这样一个失去了大部分他人记忆的家伙,很多人见过他,也许一起喝过酒,却和他并不熟悉,也相当鄙夷这种从死人身上敛财的生存方式,看到他和他的提灯、他的熏香炉时,想到的只有死亡和葬礼而没有艾德蒙·斯宾塞这个名字,也很难记起那个不再去狩猎、只围着死尸打转的老鬣狗曾经也是真正的猎手。
而在这一天萧条冷清的纳塔城东城区,出现在亚伦故事中的老猎人倒不是个背景了。
起初亚伦几乎不记得刚刚发生了什么,他的耳膜像被扎穿了一样疼,左眼也一起疼痛起来。他想起那尖锐啸叫本来好像是一阵美妙的歌声,他看到一堆会动的黑色东西,近了才看到那黑色黏液下面是许多不应该出现在一起的人或动物肢体挤成一团蠕动着。他想他知道这东西一定不正常,可他想举起锤子时却古怪地犹豫起来,错失了将它击开的机会。他想,糟糕了,这东西影响了他的头脑。很难形容,像喝醉了,像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漆黑矿道里,感受到的温暖的死亡正拥抱他。他在昏沉中感到疼痛,疼痛让他获得片刻清醒,踹开了正在啃咬他手臂的怪物,往来的方向逃回去。老猎人艾德蒙是在这时候出从高处跳下来,将那怪物斩断了的。
“小子,”他戴着三角狩猎帽,脸藏在面罩后边,只露出一双眼睛,他走近了,从耳朵里摘出耳塞,问道,“你怎么在这种时候进城?”
“我从西边回来工会,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亚伦迟疑着回答他。
“西边没有这种东西吗?那就说得通了。”老猎人点点头,从背后抽出一把用来剁肉的屠刀,走过去把仍在蠕动挣扎的怪物切成了小块碎肉。这也许是它最原始的样子,一堆不应该聚合在一起的死尸的肢体。“‘湖骸’,我听别人说叫这个,从东边铃兰内湖那边沿水道来的。”他随手指了指那些紧闭门窗的房子,“东区和南区闹得最凶,这些房子大多数都空了。”
“那您还留在这里?”
老猎人转头看了看他,整张脸只露出了一双眼睛,一双老练猎手的眼睛,刚刚猎杀怪物,不,更可能是已经连续几天猎杀这样怪物的血光还没有从里面褪去,看上去狠辣而危险,反倒比亚伦看上去更像个渴血的鬼怪了。明明看不见脸,但亚伦却感觉他笑了起来。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我想起你来了,你是雷涅的那个……朋友?搭档?我在帕斯玛那里看到过你们一块儿行动。”
“噢,雷涅,”亚伦说,“我觉得可以算是吧。”
说话时他们正各自在那堆断肢里捡回自己的武器,亚伦的背包落到一边了,好在那黏液没有渗进背包弄脏那封信。而那老猎人在旁边发出了不太愉快的咂嘴声,亚伦朝他看过去,才发现刚刚救了他的是一把连着锁链的短柄镰刀,而镰刀刚刚被怪物的骨头崩断了一半。
“运气不太好。”老猎人说,“这家伙该送去修理了,正好遇上了这事儿。”他打量了亚伦,问他讨走了几把短匕,拆掉了刀柄准备做成绳镖。他拽下面罩,终于露出了横着两道显眼伤疤的脸庞。他往嘴里塞了一卷烟卷,坐到路边便开始做他的临时武器。他说:“很少有猎人用锤子,没有锋刃,很不好上手。”
亚伦也坐在一边包扎刚刚的伤口,它看上去不大,但比他想象中深许多,没那么快能愈合。“我用习惯了,”他不那么介意讲出自己的来历,只不过常常隐去些内容,“我以前是矿工。”
“最后天亮了”,亚伦的故事通常都是用这句话结尾的。天亮过很多次,但是他在矿井里并不知道。矿道是鳄鱼的喉咙,井口的天空小而遥远,像月亮高挂在黑夜,像一盏遥远的灯。但这一天他们重新出发时,天已经暗了下来,城市里飘荡着不祥的怪声和隐约的惨叫或哭泣,云层太厚了,看不见月亮,两旁的房子里即使有人刚刚躲在窗口看他们,也不点上灯。恐惧和腐臭味一起在城市里蔓延。亚伦仍然想着他要送的信,问艾德蒙能不能顺便去一趟玛格街二十八号,但被告知了纳塔城根本没有玛格街;他该去齐马蒂那边找找这位“玛格”街的“诺利亚”先生,在那儿的方言里这是木兰花的意思。老猎人耸了耸肩表示遗憾,手上甩着新做好的绳镖测试它的稳定性,亚伦想他的武器分明也很不常见,不论是连着锁链的短柄镰刀还是绳镖,一次性造成的伤害都很有限,而且看上去比锤子难操控多了。他又想起老猎人此前是从高处跳下来的,动作敏捷利落,他应该是个更擅长在丛林或城市的高处来回穿梭,在对手的背后给出致命一击的猎人,那两种古怪武器确实更适合这样的战斗方式。艾德蒙在他前面带路,浑然不知自己在这“后辈”眼中已经是个虽可依靠却危险的人物——在更早以前,艾德蒙还很年轻,腿脚也没有被打坏落下跛足的时候,这才是那些死掉的朋友们记得的他。
对老猎人艾德蒙来说,怎样被人记得倒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腿脚坏了,他没法再像年轻时那样战斗;因为朋友们大多都死去或离开猎人行当,所以没多少人记得他原本的样子;但为什么非得成为“夜莺猎人”,他却是说不出来的。如果一定要他说出点什么来,他会说这全都开始于十三年前,帕斯玛街区的一个下雪的早晨,天还没有亮起来,冬天很冷,血液却因为不久前的战斗在他血管里狂热奔涌。他穿行在一条很少有人经过的小巷,血在他的斗篷上结成了脏污的冰凌,那是好几个人的血,那些人的猎人徽章则在他的口袋里叮铃作响。他看到一条很长的血痕,在薄薄的积雪上拖出了一条极长的血带,恍然间以为又回到了刚刚的夜晚的郊外,被血肉浸透成红色的雪地里。那是一个小女孩在落着雪的小巷里挣扎着拖出的蜿蜒血迹。前一个夜里,艾德蒙·斯宾塞失去了好几个猎人同伴,有一些是他的朋友,有几个他也第一次见到。郊外那雪地也变成红色的了,但是现在想必已经看不出来,被夜里的大雪重新覆盖了,他们的身体也被盖在新雪下面,到来年春天才能去收敛。他看到清晨的小雪慢慢落在小女孩的血迹上,血迹和女孩身上像撒了一层轻飘飘的糖霜。他把这个只剩一点微弱呼吸的女孩包裹在斗篷里,像用死者脏污的血肉包裹住一只落巢的小鸟,用尚有余温的内脏去温暖虚弱的幼崽,他说没有事了,夜晚已经结束了。夜晚还会再来,但有人会在夜里点起灯了。
隆冬傍晚的纳塔城里,天色渐渐昏暗到看不清街道了,东城区仍然没有多少窗户亮起来,仿佛一片寂静的死城。亚伦随着老猎人前往他的在东城区布置的安全屋,转过街道不用指路,他就认出了这临时据点:那小楼外显眼地挂着一盏燃着明黄灯火的提灯,整条街道上,乃至此外的好几条街道上,这是唯一一盏亮着的灯,告诉人们这里仍然有人在。暖黄的灯光照着地面,在这无月的夜晚,仿佛这街道上低低悬挂的月亮。
他远远看着那盏提灯,终于将老猎人和提灯联系到了一起,说:“我想起来了,在帕斯玛那里,你那盏灯是蓝色的。那是在葬礼上。”
“我们有很多时间让它变成蓝色。”老猎人踩灭了烟卷,说,“葬礼可以等以后慢慢做,现在该做点别的。”
————END————
——————
G夫人:指盖亚女士 CID8072
【关联作品】明灯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16078/
——————
这个故事从头说起的话,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雷涅的家人都还活着的时候。很久以前他和他的家人朋友都生活在一个闭塞的小村庄里,连头上到底是什么人在管着这里也不太清楚,城里的新鲜事儿传到这里要花上好几年。大部分人的全部人生就是在这里出生劳作结婚生子,到过的最远的地方是镇集,因此坚信着城市是完全用瓷器砖砌成的,昂贵又易碎,去城里的话一定要万分小心。去过城里的老人则会讲一些离奇的见闻,比如城里的人饲养全身都用黄金打造的假鸟,喂给它宝石它就会动弹,就跟真的鸟一样,但唱得比真鸟好听多了。
当然后来雷涅知道了,城市也不过是这个样子,更没有人饲养什么黄金做的鸟。但那个时候他已经没心思关心这种细枝末节,又或者这种细枝末节总是猝不及防地戳痛他:城里的小作坊里有售卖黄铜做的机械鸟,身上镶嵌着花花绿绿的彩色碎玻璃,拧了发条就会摇头晃脑地发出鸟鸣似的音乐声,多看那么一眼店主就会凑上来拼命推销,好像身边没有这小东西是个重大缺憾似的。由于多看了它一眼,雷涅被迫从店主这里知道了这小鸟的全名是“首席夜莺”。
雷涅张了张嘴欲言又止,迈开的步子停了停,终于还是忍不住说:“夜莺哪里是长这样的?”
“这样好看啊,唱得和夜莺一样嘛。”
“夜莺的叫声也不是这样啊。夜莺叫声……”
他说了一半,忽然觉得自己在浪费口舌,不再理会店主,大步离开了。谁在乎夜莺到底是怎么叫的?也没有人在乎这小鸟是黄铜还是黄金,身上是宝石还是碎玻璃。这就是雷涅讨厌这些细枝末节的原因,总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拖慢他,扯痛他,浪费他一心一意复仇的时间。
总而言之,这最早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不管是城市,金色的机械鸟,还是在故事里歌声婉转优美到让人落泪的夜莺——都不过就是那样。城市也不过是石头砖头建起来的,夜莺的叫声也不过就和别的鸟差得不远,根本不是什么叮叮咚咚的音乐。他反倒不明白为什么在书本故事里夜莺是种特别的鸟,他努力回想,大约是在他的师父给露缇娅念的书里的故事。他在猎人行当的师父露西娅女士——现在是露西娅嬷嬷了——在因伤退出猎人这行后变得越发慈祥,后来加入教会当起了照顾圣女的嬷嬷;因此雷涅在猎杀血族时救下小女孩露缇娅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她托付露西娅师父。这大概也是好些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小女孩露露还没有被选作圣女,耳朵还能听得见,可以听露西娅嬷嬷念念书里的故事。“……它是国王的花园里最珍贵的宝物,所有人都被它的歌声感动,连国王听过它歌唱后也落下眼泪,乞求它住在宫殿里为他唱歌……”
雷涅一定是碰巧在那里,听到露西娅嬷嬷给小女孩念的这个故事。他想起上次在小作坊里的事,感到更加困惑:“夜莺到底有什么特别的?那种鸟,长得也普通,叫声又细又亮……”
露缇娅露出了一些雷涅比较熟悉、经常在他因为看不懂哪个单词而发生误解的场合会看到的表情,那种无奈中带了一丝被煞了风景表情。她们大约说了些“故事的重点不是真不真实,而是这故事想表达的是什么”之类的话,雷涅记不太清了,倒是记得露西娅师父那罕见的、微妙的笑,她几乎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倒希望你别见到‘夜莺’。”
故事到底为什么是围绕着“夜莺”展开的?雷涅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或者说是这原因曾经有人向他提起过,但他没有放在心上,以至于现在需要这个答案时怎样也想不起来。他只好继续往前回想,在那个已经非常遥远,他决意不再回去的村庄里,他还是个普通农民的时候,夜莺在他们那里是种常见的鸟,叫声还算好听,但总喜欢在夜里唱歌,有时会让他觉得吵闹。在那种村庄里天黑了就该睡觉了,爱在夜里吵闹的动物都不太受欢迎。离开村庄之后他就没再听到过,也许是无心去听了。他还记得躺在床上,外面树丛里声音细而清亮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唱着歌,而他的妻子在他身边发出缓慢悠长的熟睡后的呼吸声。
从他人的角度来说,那也是不值一提的事,和城市、机械鸟、故事里的夜莺一样,雷涅的故事也不过如此。十年前的这天,他从邻镇的集市回家,天光已经大亮了,村子里却很安静;他闻到一点血腥味,觉得有些不安,于是加快了回家的步伐,然后他看到自己的妻子,自己所有家人都被吸干了血,随意地扔在地上,早就死去多时了。他不太愿意去回想当时的心情,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富裕,很闭塞的村庄里,对“血族”或“吸血鬼”这个词都不太熟悉,那就好像一颗听说过名字的星星,突然从夜空掉下来砸中了他的房子一样,让他感到陌生又荒诞。但是当他选择向那些吸血鬼复仇,去加入了猎人工会,到过了那些大城市之后,他又发现他的故事也没那么特别——就和真正的夜莺一样,实际上是种很普通的鸟。有那么多人和他有差不多的经历,失去了差不多数量的亲人朋友,还选择了差不多道路。
好像他的全部都不值一提,拥有过的和失去的都没有什么意义,他即将在这里,一个荒凉野地里死去也是微不足道的事。
不过他还是没有想起关于夜莺的,一些非常紧要的事情。可能是因为他太痛了,疼痛让思维变得混乱。他受过很多次伤,他的师父尽力训练过他,但他前半生只是个农夫,也不去结交猎人伙伴,所以对受伤已经习以为常,所幸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搞丢什么身体部件。他感觉到也许这一次他真的要死了,他失去太多血,被他追杀的吸血鬼已经逃走,这条路线不会有普通人经过,他也没有给别的猎人留标记。
血还在从他身体里离开,疼痛却没有消失,好像血管里的血都被疼痛替换了。他觉得手脚冷得已经没有知觉。他到底忘记了关于夜莺的什么事呢?“国王即将死去了,因此他陷入癫狂,在幻觉里看到死神带着他做过的所有好事坏事来质询他,他疯狂地大喊驱赶那些幻觉,仆从都不敢接近他,都只想等着他咽气。这时候从窗外传来了美妙的歌声,那夜莺回来了,为它的国王唱起最后一首歌。国王安静下来,在那歌声里落下最后的泪水,陷入永久的安眠。“他想起那个故事的结局,然后他好像突然要想起来了,但是头痛欲裂,不能去仔细思考和回想。他就要死了,脑子里有太多东西,来不及一一去想。
他听到奇怪的歌声——在他想起夜莺的结局的时候——不怎么好听,听不出调子的歌,他身上浓郁的血腥味里混进了一丝丝礼拜堂里熏香的气味,昏沉视野里隐隐透来怪异的蓝色光芒。有人把手伸到他颈侧探了探他的脉搏,然后擦掉了他脸上的污渍和血迹。
雷涅终于想起来了,那件紧要的、他忘记的关于“夜莺”的事。这些年他心无旁骛地战斗,满脑子都只有复仇和猎杀,心里给自己定好的结局就是死在猎杀血族的战斗里,毫不在乎自己的身后事,于是自然而然就淡忘了这件事。人们要么避讳死亡,要么是看不上那些人的行径,仅有的和他有交集的猎人也不会特意提起那群特殊的猎人,那群不再参加战斗,转而专门为猎人收尸,发死人财的“夜莺猎人”。而他一旦想起来了,那些细枝末节就一涌而出:他想起露西娅师父有个旧识就是这样的“夜莺猎人”,那老猎人身上正是有这样怪异的混合着尸臭血腥的香味。他听到收尸人用夜莺当名称时感到困惑极了,于是问了出来:夜莺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他的脸被那个夜莺猎人擦干净了,那猎人把灯凑近照他的脸,于是雷涅也睁开眼,看到一张熟悉的脸、熟悉的眼睛,正是露西娅师父的那个旧识老猎人。老猎人被诡谲的蓝色灯光照得怪异恐怖,比起夜莺倒更叫人想起那种抢夺腐肉的鬣狗。他笑了起来,说道:“是你啊?放心吧,你不会死的。”
“噢,”他又说道,“费用露西娅已经付过啦。”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