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狗蛋。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个李狗蛋。要知道,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县城里,十个男娃子里有八个都叫狗蛋,剩下的那两个还硬要叫二狗。我妈一直和我说,起个贱名好生养,但现实告诉我,贱名除了容易重名之外,毫无意义,毕竟,世上的贱名也就那么几个。
我妈叫小薇,也不是你们想的那个小薇。小薇这个名字和二丫翠花等齐名,荣获最容易撞名女性版的的前三甲。我的亲生父亲,当然不是你们想的王师傅李村长谢警官等人,他的确姓李,但却有着一个和这个县城普遍同名现象格格不入的名字。
他,叫李菊福。
好吧,我不知道我爸爸的爸爸当年是通过怎样的神预判给我爸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我只知道我爸用行动向我们一家证明了一点——他李菊福所说的话,一向都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你们要是不摆出一副无法反驳的态度,他就会用那双结实有力的大手让你不得不服。
提到我爸的手,在县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先不提那双手揍起人来有多么可怕,单单就是在麻将桌上糊的那一手好牌,就叫人不得不服。左右开摸,不消两秒钟,仅仅通过指尖的触摸便能辨识出每一块麻将。抬手理牌时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找准时机,啪地将麻将一推,有如山崩地裂一声惊雷,局势立刻倾斜,不消多久,整盘便结束了。也正是因为糊的一手好牌,人送称号“县城牌王”。
但是,对于我而言,那双手有着另外一种意义。至少是,在他抬手攒成拳狠命揍我和我妈的时候,那绝不是一双值得称赞配得上荣耀的手。有一次我无意间在看电视时发现新闻110中提到了“家暴”这个词,我想这或许才是我爸那双大手应该获得的名字。
他揍我的时候,很疼,且很让人长记性。
托他的福,小时候的我几乎没怎么出门,与我相伴的并非是一同在野地里打滚的兄弟,而是那只被拴在后院吐着长舌头喘气的老狗。大家都叫它“老土”,原因是它就是条地道的土狗,可我有一次在动物世界里听到赵忠祥老师用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告诉我,老土是一条纯种的中华田园犬。
没事干的时候,我经常蹲在老土身旁看它呼哧呼哧地吐舌头散热,从小和它混在一起,我也不嫌弃老土身上的味道,反正我俩王八绿豆半斤八两,互相倒都不会熏着对方。
对的,就以上的内容来看我原本可以成长为一个标准的县城儿童,野、疯、亲近小动物、有一栋两层楼的土房、一个脾气暴躁的爹、以及一个不怎么着家的妈,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县城算得上是标配,当然如果我被允许出门再有那么一群难兄难弟那就更好了。
不过,世事难料,有的时候你接下来几十年的发展就决定在你少年时期的一个小小举动上。我就是最好的例证,因为我知道,就在我十二岁那年,上天已经决定了我将来要踏上的路途。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县城独有的火辣阳光晒得人睁不开眼睛,老土也蔫蔫地缩在墙角的阴影里,舌头伸得老长,气喘如牛。而我也避光不及,躲到了二楼。闲来无事的我,打开了随意放在竹凉凳边的,我妈的电脑。
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电脑仍旧停留在先前离开的页面,那是一个窗口,窗口中有一位留着紫色头发,梳着怪异发型的女子,她正对着面前的麦克风唱着一首我不曾听过的歌。我很久之后才知道那是当红的劲舞团中点击率最高的歌曲,但当时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被电脑前这位女子那不羁的歌唱所打动。她唱得那么用力,那么无惧,只是自由地挥洒着自己的情感,那异色的发丝在镜头前不断甩过,直甩进我心里。她那幽深的眼眸和有些沙哑的嗓音令我动容,她在屏幕那边,显得那么的特别,与流落在小县城的我是这样的不同。我震惊了,我感动了,我无言却想向天嘶吼。我颤抖的手指触碰到键盘,输入框中一排的玫瑰和爱心是我当下唯一能够送出的字符。
当我终于从激动中冷静下来后,我才仔细地扫了扫一旁粉丝送出的留言框,我的爱心和玫瑰夹杂在一堆我所不认识的文字中,显得格格不入。
我承认我没读过几天书,但所有教过我的老师都夸过我聪明,小时候识字也很快,现在走到大街上,我爹和我妈还经常问我街边店铺上的店名写的都是啥。因此突然见到这么多新奇的文字,我觉得很吃惊。是的,这一定不是中文,我在心中对自己这么说着,这一定是一种全新的语言,而那位歌者,那拥有着女王一般深邃眼神和沧桑歌嗓的女子,也正是因此才显得如此特别。
我仔细看了看她演播室的名字:♀蓅落仒間旳忝使♂
虽然那只是几个我所不认识的字符,不,文字,虽然我也不懂得它的含义,但我还是深深地把它刻在了脑海里。
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演播室,但不再能见到那位紫发女子,我并没有继续地刻意追寻,因为在我了解了那个群体之后,当我成为了他们的一员之后,我觉得找寻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就像他们常说的那样,♀丗堺這麽汏,遈Ьǐ泚dの翄髈,⒐嬒緗鰅♂
我也常常牵老土进屋,让它也听听那个演播室里的歌,偶尔我也会在老土攀上我膝盖为我加油鼓劲时上去嘶吼两嗓子。日子就这么过着,当我有一天发现自己能够毫无障碍地读懂那些人的话时,我认识到,改变的日子到来了。
我偷偷地趁我爹喝醉酒睡糊觉时从他皮夹里抽出了两张红色毛爷爷,揣在胸口小心翼翼地下楼,拴好老土,然后飞奔向县东边的理发店。就是今天,我就要让我李狗蛋从现在开始变得与众不同!誐勼肆誐甾宔縡,誐甾卋堺,yοǔ鳪懂oο﹏!
两个小时后,脚踏老人头,身披鸿星二克皮衣,穿着阿妈尼西裤,顶着一头亮橙色长发,怀揣二十块零钱站在街边的人,就是我李狗蛋!这是新生的李狗蛋!与众不同,不再退缩的李狗蛋!新的世界就从现在开始!
我满心欢喜,蹦跶着跑回家。
在家门口,我见到了我那许久不出现的老妈。她似乎和我爹很有默契,不着家时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出现时又偏爱扎堆现身,关系不好却偏偏爱玩同步,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们才好。
她看到我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眼睛睁大,嘴巴张起,整张脸像是充气了一般放大了起来。我那时候还小,等到两天后回忆时我才发现,那眼神中不仅仅包含有吃惊,还有那对她自己逝去的年轻岁月的不舍。
她拉住了我,就在自家的家门口,然后她带着我坐上了前街的三轮车,呼哧呼哧地赶到了另一个我不曾去过的乡村。一样的尘土,一样留着普通发型的凡人,我不明白为何我妈要带我特意来到这个地方,直到她把我领进路边的一家餐厅。
我特意抬头看来看店名,大大的由发光二极管所组成的月巴克三个字,被书写得柔情万分,每一个拐弯都透着别样的意味。
“巧克力牛奶味咖啡配大烙饼,小菜搭葵花籽,要两份。”
我听见我妈这样点单,看到我不解地眼神,她很快开口解释:“这是十五年前杀马特之王苦心研究出的最佳搭配,你既然选择了做一个杀家人,就要好好地把这份荣耀延续下去,不要忘怀自己的初心。”
意外地,我从她眼里看出了一丝泪滴。
这顿饭吃得很沉默,我不知应该和她说些什么。临别时她拉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五十块钱和一封皱巴巴的信,央我若是有什么麻烦就再来到这个地方,按照信封上写的地址去找一个叫做王王王的人。我胡乱收下,并不细看。
等我一个人回到家时,早已是深夜,四周静悄悄的,既没有光亮也毫无声响。我狐疑地摸进屋。
只见在黑暗中,有一个模糊地人影,拿着啤酒瓶,正在后院里一下一下地砸着什么,我连忙冲了过去。
那是我爹。和着我爹最爱喝的雪津啤酒。还有我最亲爱的家人,老土。
我尖叫了起来。
“吼屁吼,你个龟儿子,长大了啊?有能耐了啊?学会偷老子钱了啊?打条狗你就叫唤,看我待会儿带断你腿的时候你怎么办!”
我想起了那两位顶着慈祥微笑的毛爷爷,顿觉大事不妙,步步向后扯。
“你小子给我死过来!今天看我不教训教训你!”
我撒腿就跑。
家中所有我熟悉的家具都被我推倒在地,皮沙发、大圆桌、扶手椅,就连那三十二寸大彩电都被我险些推倒,我听见我爹在我身后不断发出磕碰声。最后一个是冰箱门,我推开它,将冷气留给身后的他,只听见他的叫骂声越来越大,眼神却被冰箱里的啤酒所吸引,动作迟缓而犹豫。我趁机奔向后院。
摸着黑我拐过院门,向着临走前栓老土的角落走去。还未走近,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儿,脚下似是踩到了什么湿哒哒的东西,脚步开始显得沉重。
我颤抖着蹲了下来。
在月光下我看见了一道微弱的反光,凑近一看,那是老土瞪大了的、饱含恐惧与疼痛的眼睛。它曾经在午后的阳光中满带笑意地看着我,也曾经在我退缩畏惧时满怀鼓励地看着我,那是这个家中唯一一双会体谅安慰我的眼睛,但现在,它已然不在。
我伸出手,抱紧了老土。鼻腔里浸满它那带有尿骚味和尘土味的气息,我把头埋在它的脖颈里,哭了起来。
我才十二岁,我就已经知道了世间冷暖。或许,离去,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擦干眼泪站起身,走过那个在冰箱前痛饮的男人身边,不带有一丝留恋地握紧那几小时前得到的五十块钱,揣好那封信,走出了家门。
我叫李狗蛋,今天,我再次上路。
我从凌晨的黑暗里醒来,客厅那仍未关闭的电视机闪烁着或红或绿的灯光,它们穿过几个拐角,直直射入卧室。我动了动因睡眠而有些僵硬的肢体,晃晃迷糊的大脑,努力识别着电视机上正滚动播出的新闻。那由发光二极管和焊接电路所构成的塑料盒后面,导播小姐机械而生硬的声音顺着不断向前移动的时间向我传来。
“11月25日,今日受感染者人数增加为一万两千五百三十二人,当局已开展紧急工作组研讨解决方案。另外,据悉,卫生部的特效药解析已接近尾声,即将在26日大批量分发,届时,由于特效药投入标准化生产,得埃尔病毒将得到有效的抑制。有关部门向市民发出宣传,要求市民们不要恐慌……”
我等了一会儿,在这条不知是昨日还是今晨的滚动新闻播放结束之后,电视机里又出现了那熟悉的声线,和着紧急制作的有关于得埃尔病毒的科普解析,抢占这几个月来的黄金时段反复播出。
那是,我自己的声音。我抖了抖裹在被窝中却已经冰凉的脚,宣传广告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我不禁气恼为何没在睡起关掉电视机,和每个人一样,即便我作为得埃尔病毒的专业科普者,我也对那二维平面上身着白色医师长褂讲述着专业学名的自己厌恶不已。就像是你在不经意间犯下个细小的错误,但却有专业人员不断回放并强迫你和其他众人一遍又一遍重复观看着那错误,直至它在眼中放大变为无法挽回的巨大失误。一到这时,我便会下意识地屏气,仿佛空气就是我与世界相互交流的媒介,截断它便能够让我逃离众人,逃离这一切。
但不知怎的,艾佛尔醒了,露出了一副像是被我吵醒的样子,他的手臂从被子中伸出,懒洋洋地暴露在冬日的空气中,像是清醒了一会儿,意识恢复后他飞快地感觉到寒冷,将手臂塞进我的怀中,执意要用我胸口的温度将它捂暖。我叹了口气,伸出手摸了摸他那掺杂了些许白发的头顶。他的头发细密顺滑,摸上去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那一根根的发丝,发质优异得让人难以相信他是个中年男子。我不禁仔细地在夜里看着他,是的,他多少岁了来着?从我们结婚到现在究竟过去了多少年?我没法清晰的记起,但是我还记得我们每年都买的结婚纪念杯,到今年为止已经在橱窗上摆满三十个造型各异的杯子,其中我最喜欢的夏威夷海滩杯和他中意的宇宙星辰杯在波特五岁的时候被他失手打破。是的,这些事情我向来记得很清楚,波特,我亲爱的孩子,他今年多少岁了?自波士顿一别,似已过去了三年,现在的他还好吗?已经交到了女朋友了吗?或许这早已不是我和艾佛尔这种老人家应当关心地事了,我们今年已经五十四岁了,年轻人的故事还是让他们自己来书写为好。
当然,这崭新美好的一切都要等到天明后的解药分发,希望他们能够得到那一片小小的,由黄色糖衣包裹着的救命丸。
艾佛尔在我身边开口,我闻到他那带有前晚煎带鱼味儿的声音,他问我,几点了。或许是前夜十二点,也或许是今日三点,我不愿翻身去看床头的灯,怀着自己的臆测回答。明天是26号吧,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尽管极力掩饰,我仍能分辨,三十二年的婚姻生活使我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是的,明天是26号,我把埋在被子下的手臂伸过他腰后,抱紧了他,别担心,明天一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的,用我所生产的药片,他微微一笑,我又闻到了带鱼的味道,只可惜它经过艾佛尔口腔的发酵叫人提不起胃口。你会成为英雄的,一定会的,大家都会领到那药片,大家都会没事的,得埃尔会被消灭的,被人类,被你,被我,我躺在床上,夜间独有的冰蓝色的光透过那条我们从旧物市场淘到的带有蕾丝边的小熊窗帘射入房中,我听见外头的电视机讲到了有关得埃尔病毒解药的研制方向。
“是的是的,正因为得埃尔病毒是典型的能够扰乱人体神经系统的病毒,因此我们需要更为审慎地研究它。开发出的解药也必须绕过所有损伤大脑的可能性,预计的研究时间或许会延长,但我们一直在努力赶制。”
这是半个月前的进展,我听着自己这么说着。
你还记得吗,艾佛尔在我身边开口,几个月前我们忙得连合眼都得在半秒中内完成,补觉只有断续的几分钟,可现在不一样了,明天之后的我们都会成为英雄,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了。
“本次我们选择使用γ4作为药品原料,γ4是一种新发现的、能够有效抑制人类神经分辨混乱的原料,先前也有东方的科研团队将它作为致幻剂的抑制品进行实验研究,只是尚未投入生产。而我们在此基础之上,设计完善出了关于得埃尔病毒的解药。
我继续说着,这次是一周前的报道。
呵,γ4,我现在一合眼脑中就都是它的位列图,没想到这么快也要过去了啊,艾佛尔显然也听到了电视机的声音,我对他点了点头,呢喃一句‘我也是’,但仿佛就此断了话头,我们不再说话。
我静静地躺在他身边,感受着他身上的体温。这么多年,他身体的温度和身体的味道都没有改变过,闭上眼睛,我现在躺在他身边时的感受和第一次躺在他身边时一摸一样,温暖而幸福,我感受到了作为女人应当拥有的那种安全感。
格蕾夏特。我听见艾佛尔在唤我。我睁开眼睛算做对他呼唤的答复,他凝视着我,我看见他那绿色的眸子中显露出深深的爱意。晚安,他说,带鱼的味道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夜里,明天见。
“各位观众晚上好,今天是10月19日,星期日,现在是波士顿世界19点整。下面播报今日新闻。”
“今晨,在一间出租公寓内,有两位二十四岁的新婚夫妇死于自家的客厅中,死因暂且不明,就房东所言,昨夜断电后他便听见楼上的租户屋内传出敲碎玻璃的声音,但因不便插手他人家事便没有在意。早晨给这对夫妇送早晨面包时才发现客厅地上留有一地陶瓷杯碎片。据悉,这对夫妇生前有收集陶瓷杯的爱好,而现在一共拥有的三十二只杯子就只剩下唯二的这两只了。由于没有人来认领这对夫妇的遗体,现特做报告,希望有认识艾佛尔•里德和格蕾夏特•里德的市民前往本市殡仪馆认领。”
“下面播报一则有关于近期在本市出现的特殊病情的深入报道,最近不断出现的受病毒感染而产生神经系统错乱及幻觉的病人,病情特点表现为身体不受大脑控制的自由活动以及不断出现的与现实情景相反的错觉。由于患者人数不断增加,市属医院的精神科特级医师得埃尔先生呼吁社会加强对其的关注度,经过专家组一致审议,决定将这种能够破坏人体中枢神经的病毒命名为得埃尔病毒。得埃尔病毒解药的研制尚在讨论中,卫生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静心等待,同时提高自身警惕加强锻炼,防止病毒入侵体内。”
*所有装逼的词汇都是我编的,所有看似酷炫的专业名词也都是我编的,我只是一个文科生,不要用科学来阻挡我装逼的大道((×
记一次突如其来的见义勇为
——一位报刊作家的贫民窟纪实
(本篇报道为本文作者佩奇•法连齐亲身经历,为还原当时情景,特请作者改变新闻写作手法,改用小说写作形式,以便能完整、直接地叙述他本人的这次惊险历程)
“怪物出现了!”
是的,你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的物种被分为人类、犬类,以及怪物。而在这片人类唯一能够生存的中心大陆上,人人都以成为猎人或训犬师为荣。
很可惜,并非以上两种选项中的任何一项。老实说,我不过是一家三流报社里的一位不起眼的小职员,每天依靠着刊登桃色新闻以及寻人启事生存。报社所在的城市位于中心大陆的最南端,从此处跨越海洋直便可直达土域。位置虽不及与甘雨林直接接壤的西部,但由于近期掀起大陆猎人跨洋冒险的狂潮,报纸销量逐渐好转。而我们的老板,急切地想要转型,按人头数直接指派了人任务,要求每个人都要交出一篇有内容、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报道。为此我苦恼了半个月,眼见着截稿期就要到了,我的顶头上司,编辑部的莫尔先生——看在我曾经帮他截断了报社刊登的他与他情妇的桃色新闻的份上(为此我还被扣了两个月的奖金)——建议我到城东边的贫民窟去逛逛。
“人们不是都常说嘛,‘苦痛才是好新闻的真谛’,”他吸着口中的卷烟对我说道,“报道一篇贫民窟生活纪实,既提高了报纸的关注度,又体现了报社自身的情怀。佩奇,这篇文章你一定得好好写,年终奖金可就算紧攥在手里啦。”
我点了点头,奔赴贫民窟。
城东的贫民窟,说是贫民聚居的地方,但如若没有当地人提醒,第一见到时准会把那儿认成没有好好填埋的垃圾场。我见过很多学者作家都将贫民窟比作是一座弃城,其实不然,他们只看到了贫民窟建筑那破烂老旧的外表,却忽略了这里充满生活的气息。毫不夸张地说,贫民窟就是一座城市最富有生气的地方。这里亦然,我到的时候正是饭店,空气中弥漫着米饭的香气,配以呛人的柴火味,勾引着人食欲的同时也给眼睛带来了新奇的体验。还得留心脚下!道路崎岖不平,完全是顺着地势而建,这里一点凸起,那里一点坑洼,让人摸不清头脑。也有用废木板铺出的简易桥,横跨在排出废水的小沟之上,承载着一个人的体重,一踩上去便吱呀作响,令人胆颤。更糟糕的是路边遍布玻璃碴,我一边抱怨自己今天穿着的软底鞋不禁扎同时提防着手中报社提供的相机脱手,一边小心地避开地上那些害人不浅的小东西继续前进。
(配以一张贫民窟的远景照,以及对地上玻璃碴的特写)
正如所有城市中都必然留有贫民窟的印记,所有贫民窟中也都留有那么一间供外人到访或内部聚餐使用的饭馆。当然,此刻我正是向着那个方向前进的。一切都显得很平静,晚饭时刻的贫民窟是很平静的,至少是表面上很平静,打架斗殴赌博嗑药什么的,那是凌晨时分才会到大街上晃悠的事。
我走进饭馆,寻着个偏僻的位子坐下,就像世上所有的小餐馆应有的那样,油腻腻的桌板仿佛从开店那天起就没有擦干净过,用手刮刮都担心会有两层油皮粘手上。座椅同样的,看上去就让人觉得黏糊,我只得飞快地在椅面上垫上手帕,挺直身子坐了下去,其间不敢有任何大范围的动作,生怕自己坐偏,远离了那手帕的庇护。
我四下打量着这家饭馆,老板咋咋呼呼地向着几位老相熟聊着天,话题仍是近期骚扰频率不断提高的怪物们,真真正正的客人没有几位,饭馆里五张桌子还空余了两张。我再次细看,不但发现了客人中有一位藏着耳朵窝起尾巴的犬类,一旁同老板聊天的本地人群中,也不时地露出了一两天摇动着的尾巴,左晃晃右晃晃的惹人心焦。
(饭馆外部及内部的照片,这就是饭馆在那场骚乱开始前留下的最后影像记载)
我不禁举起手中的相机,对着那位正附身在饭桌上,探头听着远近八卦的犬类,“咔”地摁下快门,闪光灯突然闯入这间旧饭馆,显得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我在心中暗叫糟糕,自责怎么连最基本的偷拍技能都给忘了,转念又想到了来意,便想仗着报社的胆子和对方好好解释一番。没想到那位被偷拍者,等他到了我眼前我才忽然反应过来,他的脖子上没有任何的项圈及标志。
这是一位流浪在外没有猎人或训犬师照料的犬类,按照“我们”这一边的叫法,那是一只——野犬。
或者,用更为直白的语言表示,那就是一只行走着的炸药包,保不定那天就在你身旁炸开,杀伤性还极强。
“你小子活腻了——城里人有个破烂玩意儿还偏要来这里炫耀,今天大爷我不揍你个满脸开花我就——”
他的威胁还未进行到一半便被人打断,我从他胳膊和腰腹间的空隙向外望去,那也是一只流浪在外的野犬,顶着一对上翘的棕色耳朵——现在它正因为剧烈的跑动而颤抖着——尾巴也为了保持快速跑动时的平衡而向上翘起,呼吸不匀畅的口中吐出了那句熟悉的话。
“怪物出现了!”
正是这样一句稀疏平常的话救了我的命,我对面的野犬听了这话忙回头讨问详情,我离得较远,只模糊地听见了“巨掌鹅”三个字,吓得几乎要跌在地上。这三个字像是个魔障,在我脑内盘旋,同时它还引出了更多的魔障——肉食性,暴躁易怒,喜爱群体出击,最可怕的还是那有四千两百磅的掌击——我粗略计算了一下,近乎三十个我的体重。一想到这些魔障过不多久就要尽数砸在自己的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同样焦躁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人,那一群熟客早闹开了锅,这个扯一句“快搬家当”那个扯一句“逃命要紧”,非但没帮上忙,反而将气氛搞得更加紧张。正在群龙无首之际,老板定了定神,用不大但足以让饭馆里的众人听清的音量对着那只翘尾犬——就是之前报信的那位——说道:“快,去找找附近还有没有能打的野犬?”
大家又是一阵忙乱,各自提起自己认识的野犬,但一会儿说不清楚是否在此地,一会儿又说担心他们敌不过巨掌鹅。翘尾犬总算是没有辜负大家期望,就在大家东拉西扯的当儿,他已经领来了几位野犬——这几位很明显是野犬,顶着各式各样但必定遮住了头顶双耳的帽子,大且长的披风算是身上最完好的衣物,直接垂至膝盖,将腰后那条柔软而蓬松的尾巴尽数包住,破破烂烂的裤脚和磨得褪了色的长靴直接宣告了他们无家可归。
正当大家因为救星的赶到而松了口气时,巨大的振动从店外传来,我看见饭馆中的所有人都同时一怔,动作整齐划一的像是训练过一般。接下来的场景,我无法清晰地描述了,野犬们的反应快过普通人,我只看见他们冲向店外,随及传来石板被击碎的声响。我脖子上挂着的相机此刻倒用它沉甸甸的重量提醒了我到来的初衷,我握紧相机,想象着它就是几个月之后到手的一叠叠钞票,顿时觉得心中充满了重量,连气都不必再吸一口,我就这样奔出饭馆。
迎接我的并非贫民窟受袭的惨状,也不是野犬们奋战怪物的英勇身姿,不知应该称之为幸运还是不幸,这场骚动的制造者此时正站在我面前,瞪着大眼睛看着我。
(一张因抖动而模糊不已的照片,基本上就是一团混乱的浅蓝色与白色,勉强能辨别出图片左上方有着锯齿状三角形物件,根据上文推断能够看出这是作者在慌乱之中拍摄到的巨掌鹅,而左上角应当是它尖锐的牙齿)
我异常吃惊,向后退去,巨掌鹅似乎不吃这套,它看上去异常愤怒,这或许是因为在刚刚的慌乱中我按下了那该死的快门,闪光灯刺激着这怪物,它扑向了我。我赶紧闭上眼睛,不愿直面自己死亡的那一瞬间,但是就在两秒钟之后,当我意识到我一切安好、巨掌鹅并未对我下口或拍打我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睁开了眼睛,急切地想要看看我的救命恩人究竟是谁——
我只看见了一件巨大的披风,我敢肯定那是当时被找来的野犬里的某一件,我看见那披风顺着风飘扬——就像你们曾无数次在影片里看到的那样——唯一可惜的就是那披风正挡在我脸上,以至于我无法看清之后的形式。
等我从披风的遮挡中退出,只看到了战斗的最末尾,有一位有着金色头发的野犬——我无法分辨其的性别,但从那英勇无畏的战斗身姿来看,我猜测这是一只雄性成年期野犬——飞在空中,而他面前仿佛有一道牢不可破的盾牌(当时的我猜测这就是救了我一命的武器,脱险后经过查证证明这是风系高地犬及其变种所拥有的技能,学名为“风墙”),他就这样依靠那一块盾牌的保护抵挡住了巨掌鹅反手的掌击,而后凭借着惯性,一鼓作气地推倒了体重远超过他本身的巨掌鹅,而身旁其余的野犬也没有放过这个好机会,及时出招,最终一同将巨掌鹅制服。
(图为巨掌鹅被众人制服的照片,巨掌鹅肚皮向上翻着白眼)
真是一场漂亮的战斗,事后饭馆老板将巨掌鹅做成晚饭提供给野犬们享用,我也凑了一份嘴,不得不说巨掌鹅虽然凶恶但肉质出乎意料的鲜美,鹅掌汤也被奉为南部沿海可遇而不可求的终极美味。
(左上角图为一口支起的大锅,可以清晰地看见汤中炖煮的是巨掌鹅的鹅掌)
(右下角是作者和一位野犬的合照,照片上的野犬留着金色的短发,豪迈开朗的笑容让我们猜测出这便是作者的救命恩人,在照片下方用着小一号字体写着这位英雄的名字——赫鲁•巴多夫)
(本文就此结束,取代完整的小说结尾的是本报的推销广告,艳俗的红色伴着亮眼的黄,巨大的“花城报”注册商标旁的文字写着续订八折优惠)
*文章中的众多不实内容及奇怪的语言使用方式,系模仿佩奇•法连齐手笔,请勿深究。
我是杰奎琳。玛丽安娜与列文的女儿。此刻我正站在这里。
这里是战场。
不,这里只是纯粹的杀戮场。没有公平的对打、没有英勇的牺牲、没有胜利的喜悦,这里有的只是绝对的征服和成瘾的虐杀。
我看到他正举刀砍向敌人,不,我应当称之为俘虏——那些流着有别于我们血液的、长着有别于我们外貌的、说着有别于我们语言的——生物。
我不太能分辨俘虏与俘虏之间的区别,是的,他们的确有美丑胖瘦之分,但那也仅仅是从我这一角度看去的,用我们人类的审美观来评判着的物体。但是他能够,我曾亲眼见过他在俘虏堆中挑选着俘虏,然后花上几个子儿将他们买回家进行一场屠杀。显然他能够一眼识别出那些非人类俘虏之间的区别,因为他所挑选的俘虏在我看来包罗万象,我无法猜透他的评判标准。
我看着他再次举刀,这次的俘虏身材矮胖,身上溅满了同类的血液,染红了全身,却顶着一张吓得发绿的脸走到了他面前。他沉稳地举刀,握紧刀柄向下砍去,没曾料想对方却在此时脚底一滑,或许是一脚踩到了前一位不小心落下了的内脏,那滑溜溜的、如同人类的肺一般的器官无辜地躺在地面上。他失手了。
但是没等俘虏从地上爬起,他再次动手。这次他按住了俘虏,对方难以逃脱,他便手起刀落,完美地砍下了一只手臂。再一刀,那是收割右腿的宣告。之后是上半身,自脊梁骨中段开始截断,仿佛对称似的,下一刀砍向的是下半身,连带着右腿一同切断。从俘虏体内流出的血液浸染着地面,那也是红色的血液,却不如人类那般浓稠深沉,显露出的只是浅淡的粉红色,其中还裹挟着一些小圆片。那些圆片由外围的象牙白包裹着,内部则是浅黄自浅绿的渐变色,它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顺着俘虏体内的血液流出,落在地面上。
他又举起了刀,下一位俘虏出现,这回的俘虏高挑瘦弱,只是他没能搭上前一位的任何内脏,就这样惨死在刀下,和一旁那已被肢解了的同类一起,躺在早已为他们安排好的闪着银光的墓冢之中。
他停下了,打量打量了一旁死去的那些俘虏,兀自地点了点头,放下了刀。我看见他用手指轻轻沾了沾俘虏们流在地上的血液,放进嘴里尝了尝,露出了愉快而清新的笑容,就仿佛那是俘虏的血液所带给他的味觉一般。
我不禁一怔。身后突然响起的机器轰鸣声打断了我对这非人的杀戮的注意,我转回头去。
另一边,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我叫不出名字的重型武装机器正在对街道进行清扫。它的外壳上印满标语,大喇叭里叫喊得义正言辞。她正在那里,掌控着这家机器,声音通过扩音器传输出来。她在那里将那些异族——就是那些流着有别于我们血液的、长着有别于我们外貌的、说着有别于我们语言的——比作灰尘和害虫,说他们对于我们人类毫无益处,无非是给世界凭增烦恼,因此我们要将他们驱逐、将他们赶尽杀绝。我看见她驾驶着那致命的机器敲碎了沿街的异族商店,玻璃渣碎了满地,不停有异族人从那落满玻璃的地上飞奔过去。他们体内没有鲜血,没能留下伤痛的痕迹,但他们仍能感受到痛觉,他们朝着天空痛苦的嘶吼,却无法慢下脚步,就好像被风不停推进无法停止的灰尘。脚步声笼罩了整片天空。
她则处在安稳舒适的地方,操纵着手中死神的镰刀,划向下一个被追赶上的异族。
那些死亡不来自我的同胞,他们并不流出与我们相同的血液、他们并不长着与我们相同的外貌、他们并不说着与我们相同的语言。他们那短暂且逝去了的一生,对于我们而言,按照我们人类的价值观来衡量,连生命都不算。他们不曾诞生,亦不曾死亡,他和她这样举刀答道。
那些不是生命,从我们人类眼中看去,他们没有思想没有心跳,他们与我们不同。就连在书面语里,他们也即将变为它们。它们并不活着,在我们眼中。就如同它们眼中的我们亦非活着,只是它们无力打败我们。压倒性的力量决定了我们才是人类,决定了我们才活着,决定了主流的观点和评判标准,决定了它们应当为人类的生存作出自我种族的贡献。
我看着这屠杀的场面。我看着这排外的清扫。我看着这一切的一切,这些血腥这些罪恶,施加于人类身上时被人唾弃咒骂,施加于异族身上时却无人出来反抗。无谓人性,无谓正义。
我尖叫起来,瞪大了眼睛,肾上腺素使得体温飙升。我喘着粗气抬起头来,正想大声质问世界,却突然发现玛丽安娜正拿着吸尘器看着我。
近那边,列文关心地拎着菜刀跑出厨房,案板上的西红柿一言不发。
我第一次见到李狗蛋,是一年前的秋天。
他带着一脸疲惫,背着迷彩大编织袋,顶着一头橙色的长发出现在我的店门前,气喘吁吁地像是刚刚连战完十二场劲舞团。他蹬着老人头今夏爆款的皮质凉鞋,将手从阿妈尼的西裤中抽出,自鸿星二克牌的皮上衣里取出了一封皱巴巴的信,我接过打开,低头缓缓地读着这封信。
ゞ親ξΘひεd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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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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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叹一口气,看来小薇还不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便把他送来,而这孩子的唯一出路恐怕就是和我学洗剪吹了。
我把他领进店,安顿好行李后,说:“来,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吧。”
“妚偠禾ロ我講話,袮這麤sυ菂凡亾!ㄨ”
“好好说话,你叫啥?”
“━另リ以る峩媽呌峩徠峩蹴桧乖乖Θ斤女尔啲,女尔這伓嬞殺镓渼啲哋茽海禿頭仧叔!—”
“ ̄︶︺劊伓劊説亾話?劊伓劊?㈠锭楆我這ホ羊説話女尔材褃聽鰢?つ”
我看到了他震惊的双眼,一副不相信我也会说杀家语的表情,我在心中长叹,看来这孩子并不常在这三个小村溜达,也没有听说过我的故事。
“ε別姒ωεǐ祢學暸輌呴話我蹴襘認囘祢!祢zんε殠簩頭!ε”
看来,是时候让他听听,有关于我的故事了。只希望过了这么多年,我宝刀未老。我跨步上前,将那小子拽出店铺,汲着拖鞋走路带风地将他拎到了村口那家名叫“懓與兲鏜▂◣”的网吧。我将他塞进网吧那狭小黑暗的小隔间里,点上一只忠华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后吐在了他的脸上,说道:“▃徕紦,苚☆jíи儛團☆决臰鬭,爺卧儴ㄚòひ隻手。ぺ”
“ぺ灬唻jìυ唻,怕ィ厼?ル”
“→先説好る,覀褆祢yǐηɡる,祢じò ぴé榦ロ舍榦ロ舍,誐卜管祢;覀褆誐yǐηɡる,祢苡後憱鮱實哏誐壆銑剪ο欠,誐説ロ舍祢榦ロ舍,嬞?鈊”
“づぬ啊!來吧!怕妳?!ā”
战斗就此打响,劲舞团的界面一出,我们二人都像是进入了战斗状态一般,全身心都集中在电脑那小小的频幕上。
游戏开始,我和他分别占据着两边的键位,上、下、左、右,四个简单的方向却在我们手中变换为了一切,它既是进攻得长矛,也是防守的铁盾,既是能够杀人的毒药,也是恢复生命的圣光!这神圣而伟大的游戏赋予了我们一切,在这之中我们不必有过多的担心,只需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那响起的音乐。此刻,他,李狗蛋,不再是他李狗蛋;而我,王王王,也不再是我王王王!我们都是英雄,我们都是勇士,我们都是那高尚的灵魂!劲舞团解开了一切的枷锁,只有在这里,我们才是最真实的自己,也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打出最完美的战斗。
随着我敲击空格键的声音,游戏结束了!胜负已分,虽然已经久不碰劲舞团,但只要一接触键盘,手指就像拥有记忆那般,自动地开始了移动。而他,显然还只是个新手,十几岁的年纪,对于一切都还不够熟练,败北不过是早已注定的结局。
“圝◤再淶!◥圝”充分显露出的不甘心,他狠狠地捶着桌子怒吼道。
“好啊,反正我交了一个小时的上网费,不打白不打。不过,”我吐出一口烟,继续道,“你得先老实告诉我你叫啥,还有,从现在开始给我讲人话。”
“㊣皒呌de……切,我叫李狗蛋。”
我点点头,点开了下一首曲。这是一首为中年男性量身打造的金曲,不论是KTV还是劲舞团,只要是男人就必定会点它。而它的演唱者,用他那能够代表男性的嗓音,和着他那最最了解的心境,唱出了这首男人必唱女人必听的神曲——《男人就是累》
“男人就是累男人就是累,地球人都知道我活的很狼狈,女人是玫瑰是带刺的蓓蕾,让我尝尽爱情的苦水……”
很快,狗蛋便已力不从心,十几岁的小屁孩,是远远无法理解这种深沉的,只属于男人的情怀的。
进入第二段,陈玉建的嘶吼激发出我所有的热情,我只感觉自己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快到自己也追不上。我已经不仅仅在和狗蛋进行劲舞团的较量了,我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首曲子,它的曲调,它的歌词,伴着陈玉建的声音,通过劲舞团的升华,深深地注入我的灵魂,抚平我这么多年来的创伤,让我得到暂时的安息。狗蛋显然没有见过这样打劲舞团的先例,他用震撼的眼神看着正随着音乐大幅度摇摆的我,同时将之后到来的“←”键直接打成了“↑”。
沉浸在音乐和劲舞团之中,等网吧老板拿着大铁盆把我们从音乐的沉醉中敲醒,我才发现此时已是霓虹闪耀的夜世界了。
我暗自责怪自己因为一时激动而在狗蛋这孩子面前失态,想了想便带他去了村西的月巴克,想要用请客来挽回一点男人的尊严。
出乎意料,他和我一样,点了相同的套餐,巧克力牛奶味咖啡配大烙饼,小菜则是同样的葵花籽。我笑了笑,顶着半秃的头问他:“现在的标配还是这样?”
“你懂什么,”他摆出一副不屑的姿态,“这可是十五年前杀马特之王苦心研究出的最佳搭配,怎么可能轻易改动。”
我不再多言,只是和他一起沉默地吃完了这份出自当年的我之手的最佳搭配。
呵,这么多年了,杀家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吃完饭我带他回了理发店,有约在先,他倒是显得很听话。
于是我一步一步,从最基本的开始教他。
“先从叠毛巾开始,我和你说,不要小看叠毛巾这件事。从毛巾是否方正就能看出一家理发店的精气神。毛巾叠得方正了,这家店也就方正了,客人才愿意来这儿打头。”
“接下来是洗头。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不管是黑头还是黄头,所有的人来这儿,都需要洗头。洗剪吹洗剪吹,这洗就是最基础最关键的一步。放水的时候要注意水温,太烫了客人嫌热,太冷了客人嫌凉,只有抓准最恰当的水温,才能洗好客人的头。其次是洗发水的选用,对于客人们不同的发质,这就要求你一接触到他们的头发就能辨别出他们的发质,要选用不同类型的洗发水。干性头发,选用滋润型;中性头发,选用调和型;油性头发,选用清爽型。女顾客来的时候还要多上一道护发素,最后再用刚刚叠好的毛巾,这样,你看,用后边儿绕到前面,再这样一包,这头发就不会再往下滴水了。”
“等你熟练了叠毛巾和洗头,下面就是剪发了。剪发也分很多种刀法,有一些要贴近头皮剪,有一些要把头发一缕缕单独挑出来剪,这个我之后会再详细教你。你先看看我剪发的手法,自己感觉感觉啊。”
“洗剪吹焗烫染,这六个环节你每一个都得掌握熟练,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剃头王师傅,懂吗?你看看你这一头橙色的长发,塑性不够,因此高度不行。烫染的时候呢,时间做得不够足,上染发剂的时候没有抹匀,烫染看上去和挑染差不多,这都是理发师的失误。你要以此为鉴,以后可别给客人做这样的发型啊。”
不知是被繁琐的理发环节给吓到了,还是因为我刚刚连杀了他二十多盘的劲舞团,狗蛋十分安静地站在一旁听着我讲解这些技艺技巧,还摆出了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继续说道:“好好干,你才十几岁,还年轻,等到我把所有的手艺都传给你了之后,你就是能是这三个镇上最出色的理发师了。我不管你过去曾经是什么,从今天开始,你就要向成为三镇最出色的打头师傅这一目标努力了!”
他也听得热血沸腾,仰头激动地看着我。
我再次使劲地拍了拍他的肩,用以表示我对他的赞赏。
“还有一点你要记住,杀家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绝世的容貌?还是酷炫的发型?都不是,其实杀家人一直以来引以为豪的应该是他们心中的那份骄傲。就算全世界都不肯定你,只要心怀那份骄傲,你一样可以走得很酷很拉风。而我们打头师傅能做的是什么呢?就是把这份骄傲继续传承下去,让每一代人都能感受到这永不消亡的骄傲。每一刀,每一剪,都是我们对杀家人的肯定,他们都是折翼的天使,无法继续飞翔,我们就要用自己的双手给予他们飞翔的翅膀,让他们能够飞往天堂。”
说完,我回头,看见狗蛋眼里闪烁着坚定的泪光。
当晚,我发现狗蛋的个性签名改为了: ☆崾努ζì,オ螚萿炪jìǎò謸,用ζì儴鯢看至リ═→
我笑了笑,看来这个孩子,也能成就一段传奇呢。
下期预告
青春年华,遭遇他人不解的眼光。年轻的孩子,该何去何从?
亲生父亲的背叛,夹杂着母亲的哭号,一个破碎的家庭,究竟能够培养出怎样的孩子?
“呵,没爹没妈没教养。”
“滚开,你这狗养的小杂种!”
“学不好,就知道偷偷摸摸,手也不放干净点!”
幼小的心灵遭遇世界的伤害,最终迫使他反抗的竟然是……?
下一期,为您揭开乡村杀马特少年狗蛋的黑暗过去,巅峰之夜,霸气开场。带给您全新的体验,敬请期待!
跨过脚下巨大的枯树根,翻过前院低矮的灌木丛,爬上那二十九级台阶,我终于站在了药片少年的门前。啪嗒一声轻响,门不等我敲开便从内向外开启,从吱呀的门轴转动声后显出面容的就是药片少年。
即便是在屋内,他也如传闻那样坚持戴着他的帽子。那帽子又老又旧,但尺寸却难以置信的能和药片少年的头部完美的契合,在那黑帽舌蓝顶子的帽子下面,是药片少年卷曲的棕发。再往下,是扁塌的鼻梁和小雀斑密布的脸庞。虽然他已经在传说中存在了很长的时间,但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仍是一副小孩模样,拖着一具只有十三四岁少年的身躯。他穿着一条轻便简洁但沾满了污渍的牛仔背带裤,原本轻盈的牛仔蓝色沾上了不明的液体,他的前胸上渍满泥土黄色,那形状宛如一朵盛开得过头了的向日葵。而他的左肩上则淋满足以以假乱真的红色汁液,我猜应该是像红浆果那样的果实汁液吧,染在肩上令人感到一阵不适。右足自膝盖以下,完全被绿色的黏液覆盖,那些黏液看似还有些透明,伴随着他的步伐,不停地发出液体砸在木质地板上那样的响声。房间生长着不明的枝蔓,覆盖住大半的地板,他穿着沉重皮靴的脚隐匿其中,不可见得。正当我跟在他身后走入这间镇上的人口中“可怖”的屋子时,我一直在思考着那些事,并且努力地想看清他靴子的模样。
十步之后,他在这屋子中仅有的一件房间的偏北处停下,他的面前是一口正在柴火上沸腾的大炉,就像所有的童话故事中的巫女都拥有的那口炉子一样。他转身爬上炉边的一条大藤蔓,并在那儿坐了下来,他摇晃着两条腿,指着面对炉子的那把巨大的扶手椅,示意我坐下。
我按照他的指示坐了下来,但这把由剑竹*和骁龙骨*制成的扶手椅对我而言有些过于硬质,坐下时我能清楚地听见尾椎骨磕在椅面上的声音。我吃痛地扭了扭腰,不顾坐在藤蔓上蹬着脚大笑的他,换了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这才定下神打量起他的靴子。
那是一双很大的靴子,就我的目测,绝对比药片少年应有的脚码大上四个号(怪不得他走路总是发出巨大的声响)。两排搭扣松松垮垮地系在错误的位置,交叉的皮质面料就像是在他的靴子上打的一个大叉。靴子和他所戴的那顶帽子一样老旧,脚尖处还磨破了皮,原本桔色的面料因踩过太多次我们镇边的黑泥地而变得肮脏不已,泛出树皮一般的黑色。
他还在笑,但就在我仔细研究透他的靴子后抬头看向他的那一刻,笑声戛然而止,仿佛早就计算好时机一般,他开口。
“嗨弗莱顿你看,我现在不仅有我的‘猫子’还有比我的脚大上一倍的鞋,再来把‘墙’就完美了!”*
我觉得这话很耳熟,但一时间又有些想不起来,我只好再盯着他的靴子想要避免尴尬。他又笑了起来,随及拉了拉他的裤脚,我看见在他那双被染成黑色的皮靴上方,他的左脚穿着只棕色的袜子,而他的右脚穿着只黑色的袜子。一瞬间我明白了什么,我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解密成功后的成就感使我忘记了尾椎骨的疼痛,我激动地大叫到:“是林格伦*!你戴了埃米尔的帽子,还穿上了皮皮的袜子!”
“啊,我就知道,你果然懂得我!”他点点头,笑着看着我,满意地继续着话题,“恭喜你!入门测试过关了!接下来就带你去看看我的药片吧!”
我跟着他穿过杂乱的地板,小心地控制着自己以免踩到那些散落的玻璃珠子,他见状,嘻笑着蹲下身,捡起一颗透明的玻璃珠,“咚”地一声就将它砸入一旁翻滚着奶黄色浓液的炉子里。只听见一声轻响,当我的上下眼皮再次分开之时,我看见炉里盛着的液体已变得近乎透明。
“有趣吧?”他反问道,“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现在,哦不,请不要踩到我炉边的书好吗?”
我下意识地后退并道歉,这才低下头仔细察看那刚刚被我踩到的书,暗红色的封皮,正面用烫金色字体写着几个大字——安徒生童话。
我也笑了起来:“难道制作药片还需要童话书吗?”
“不,不,”他笑着摆手解释道,“那书是为了留住那些到来的孩子而准备的,你知道,孩子总是一群一群的到来,我不得不讲讲童话才能稳住局势。”
我意外地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丝无奈。
“孩子永远是最出人意料的,”他继续说着,“就算是我也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因为他们不像我们,他们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孤独悲伤,流泪还不是他们已学会的技能。”
“真的会有孩子来吗?到这种地方?”我不禁好奇了起来。
他则耐心地解答:“当然,孩子总是喜欢探寻,因为他们无知,因此孩子能够拯救世界,但成人却不行,弗莱顿你和我也不行。哦,能把你手边架子上第二个玻璃罐递给我吗?药片就要出炉了。”
我顺从地递给了他那个在我眼中空空如也的玻璃罐,他接过,自如地拧开盖子,用食指和中指从瓶底夹出了什么,我凑近看了看,才发现那是片透明的鳞片,在柴火的照耀下闪出一丝彩虹的光芒,与这阴暗的屋子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哈菲鱼*的鳞片,每种药片都需要它来凝固上色。”他一边解释一边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纸包,打开后里面安静地躺着一角白色的粉末。
这东西太过眼熟,我不禁喃喃自语道:“独角兽兽角的粉末?”
他又笑了起来,边笑边说着:“你也相信童话?哪片森林里有独角兽啊?再说,制作药片也不需要那么贵重的原材料,”他压低声音,戏谑地继续说道,“不过是斧头磨成的粉末罢了,很稀奇的原料吧?”
他就这样把那包粉末倒进了炉子里,原本我还好奇炉子里煮出的成品究竟是什么样的,但现在我对他药片的原料更为好奇。
“我什么都收集哟,蝾螈的眼珠、破碎的心脏、哀伤的雨滴、午夜时分的头痛、人们甜美或不甜美的梦境。所有你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东西,都是我收集的目标。”他拿起一根长长地木棍,回答我疑问的同时也不忘搅动着炉子里的液体。
“那也是吗?”我指着他脚边一块和服的碎片问道。
“是的,也有很多东方人跋山涉水,只为到我这里取一份安眠药。到那时我会让他们留下他们的黑发和和服,以便我制作出更多的药片。”
他停下了搅动的手,将木棍从炉内拎出,对我说:
“现在,就是不可思议的开始啦!”
“嘭”的一声,炉内透明的液体像烟花一般爆炸开来,升到半空中,却突然凝固成各色的药片,“啪”地落到地上。我支起手臂,挡住迎面砸来的药片,从双臂的缝隙中我看见药片少年正沉醉地伸开双手,沐浴在这难得一见的药片雨之中。
他弯腰,拾起几片药片。捏起其中的一颗,向我介绍道:“你看,这颗红色的药片,用母狮大牙磨成的粉末制成,可以治疗恐惧。小孩子们都挺喜欢它的,说是尝着有勇气和阳光的味道。”
“还有这颗,”他又夹起另一颗黄色的药片,“这是用来治愈失眠的药片,吃了之后,梦中会看见快乐旋转的小雨伞。”
接着他指了指我脚边,说道:“还有那颗你脚边的蓝色药片,吃下去之后,可以消除所有你所不想听见的声音,耳畔永远只回响美妙的话语。”
“那么,”他走近我,“亲爱的弗莱顿,你所希望的,是哪一种药片呢?”
他巨大的靴子踩过地面,撇开一路上散落着的药片。被气势所震慑,他的笑容带给我更深的心悸,我手一抖,一直拎在手中的书摔在了地板上,我连忙弯腰去捡。
“噢噢,让我看看那是什么?《向日葵的故事》*?没有见过的书呢,是哪位作者的作品?”
“这是……不知道谁落在我家阁楼上的,我也不知道作者是哪一位,只是我最喜欢这一本书,所以带它来交换药片。”
他凑近了我,仰头左右看了看,又退出两步远,汲着那双大鞋在地板上轻踏两下,仿佛思考结束已经得出清晰的答案那般,他向我伸出了手。
“拿来吧。虽然是没有听说过的书,不过我对它很感兴趣。来吧,说说你想要什么样的药片。”
我咽了咽口水,将我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我……我不想再感到孤独了,我不想再被镇上的人用奇怪的眼神看待,我不想再生活在一个不被人理解的世界里。请给我一种能去往一个人人都热爱书记渴望阅读的国度吧,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找到交谈的人,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幸福地笑。拜托你了,带我去一个充满像你一样对书着迷的人的地方吧!”
他又笑了,这次的笑容中到充满温柔。是那种十三四岁少年绝对摆不出来的,来自成年人安抚晚辈的那种温柔。
他说道:“抱歉呢,这种药片我暂时还没有。不过你不用担心,等到后天的月亮在北面的沼泽上方升起时,我就能制作出那种药片了。”
“所以现在你不妨……”他转身,从一旁的木架上抽出几罐装有各色药片的玻璃罐,取出几颗药片,放在了我的手上,“不妨先拿这些回去试试吧。”
和他肌肤相触的瞬间,一种说不出的恶心感在我体内蔓延,我不禁向后跌走了两步,喘着粗气看着他。
他还是笑着,只是这一次的笑容不再温柔,而是充满了令我恐慌的病态。
我哆嗦着起身,拔腿向门口走去,一边用颤抖的声音对他说:“谢、谢谢你的药片……我、我还是先……告、告辞……”
他没有追来,只是等我逃下那二十九级台阶之后才缓缓走到门边定住,仍旧笑着看着我飞奔回来时的路。
“弗莱顿,我就知道你会来,因为我有要从你这儿取走的东西,而你也有要从我这儿取走的东西。我在这儿等着你,等着你来做这公平的交换。”
TBC
*剑竹、龙骨以及后文的哈菲鱼均为虚构
*林格伦:指瑞典的著名儿童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药片少年的扮相模仿了她的小说《淘气包埃米尔》和《长袜子皮皮》中主角的穿着
*《向日葵的故事》:虚构的作品,本文作者现实中的一个坑(。
已经十二年了,那个噩梦一般的日子早已离我,离桃树、李庄和青山很远很远了。这是一个久到已经没有人再愿提起的故事,但对于每个生长在这片被城市喧嚣所遗弃的土地上的孩子而言,它都是雷打不动的睡前故事。
那一年,月巴克的咖啡还只要三元一杯;那一年,村口的葱饼店还贴着崭新的欧式瓷砖;那一年,洗剪吹焗烫染的技艺还不似如今这般高超,十厘米的高度便是师傅们的极限,我顶着那样一头比阳光还耀眼的金发,和我今世最爱的人在三个村子交叉口的臭椿树下,紧紧地拥抱。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
那一年,我还牵着小薇的手,顶着杀家的名,统领着这三个小城。
是的,我从不忌讳与别人提起自己,我就是杀家公认的杀马特之王,而我最亲爱的小薇,她那华丽的紫色挑染爆炸头,也为她自己赢得了杀马特皇后的美陈。我们曾经无数次在臭椿树下接吻,约定要成为彼此的唯一,一同统领杀家。总有一天,我们能够从杀马特情侣华丽转变为杀马特夫妇,一同用我们所拼命守护的非主流意识去抵抗这个世界的主流。我们笑得那么甜,那么美,忘却了哀伤。
但我们都忘了,杀家亦是一个沉浮场,一旦有所松懈便会被他人超越,而下坠的代价,就是灭亡。
战争是从李庄开始的,我早就知道李庄原本的杀马特首领强子在被我打败后心怀不满,他联合了三个镇上对我有所不满地年轻人,开始了他的反击。
随着强子拖鞋飞出的方向,那些由强子组织起来的,自称是“天堂清扫”的杀马特们用板砖围攻了我名下的理发店。李庄发廊失守的消息是在半个小时后才传入我耳中的,此时想要反击已然太晚,强子只给我留下了一间破烂的发廊,一地的碎玻璃和我心底那深深的恨意。
我当即下令三城联合剿灭强子,一时间许多未能理解杀家孤独忧郁之美的平凡人纷纷躲入家中,只因害怕被牵连。但我怎么可能放过这些疑点,我亲自带着人进家搜察,不给强子窝藏任何余党的机会。果然,他们被我英明的领导所震惊,料到自己即将被我消灭,强子竟狗急跳墙,拨打了镇上警察局的电话。闻风而来的警察将我手下众位贵族已私闯民宅的名义逮捕,而我则费尽心力地逃了出来。
看着这样的惨状,我不禁仰天大笑,强子啊强子,你行你有种,能把我逼到现在这个境地的人,你还是第一个!你已毁我杀家,我必灭你天堂!
那个夜晚,我去找了我的好友,打小就认识的矮波。他也曾经是杀家的一份子,但自从他接受了他们家祖传的小卖部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只会吆喝汽水给人找毛票的人了。我承认我曾经一度看不起他,但在如今这样的境况下,我觉得我唯一能够相信的就只有他了。
我去找了他,买了二两酒,就站在他家小卖部门前,咕嘟咕嘟地喝光了它。抹了抹嘴,我大喝一声,脱下上衣搭在肩上,向着青山最大的足浴中心走去,因为我知道,这是强子每次胜利之后都会去庆功的地方。
带着一股杀气,我大踏步地在夜色中走进了足浴中心。
负责的足浴小妹没敢拦我,我知道一来是因为她们原本就迷恋我着绝世的帅气容颜,二来是因为此刻我面带怒气,更突显出我骨子里那份身为王的气息。
没有任何人阻拦,我就这样站在了强子面前。
在陷害我一帮兄弟落入看守所,今夜注定只能与铁床硬床作伴的时候,他,罪魁祸首强子却如此自由自在地在这里洗着足浴!
我一声怒吼:“┭弓虽孓,亇既橪橄姠我殺ㄢ特徔迋ㄊが掱,憱棏苻绌葙應锝玳價!绌棶,我ィ门決⑴sí戰!!_/~↘”
他一声轻哼:“╰→憱ィ尔?扌↓敗將,挖單挑ィ尔竾呒妨!_﹏ゥ”
杀家的未来!就在今夜决定!
我们来到足浴中心后的空地上,互相摆好架势,深吸一口气,我攻了上去。
左推挡,右直击,拳头不停地落在身体上,发出震人心魄的声响,却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受到了伤害。直拳、勾拳、左右交叉拳,横踢、斜踢,回旋踢,各式各样的招式在我们身上展示,尽管只是在电影里观摩过,我仍旧是踢打得呼呼生风。我进攻得猛烈,强子那边防守得也十分到位,始终没有出现破绽,而我额上的汗水则是越积越多,那头曾接受过无数人艳羡目光的鸡冠头(我一直觉得那是我蓬勃生命和不屈精神的展现)也因夜晚缺少发胶及时的养护而有些倒蔫,出拳也逐渐变得力不从心,就在这时——一直向后退着防守得强子突然脚下一软,看样子他运气不好,一脚踩偏在石子上,正向后倒去!
好时机!我不敢放过这个绝交的机会,乘胜追击,漂亮的上勾拳,直接让强子用他的鼻血承认了我的强大!血液的承认无法反驳,那就是强子失败的最好证明!
看!我就是最强!这条街、这个城、这三个镇上最强的杀马特之王!没有人能够战胜我!没有人!
我喘着粗气直起身来,狂笑着看着狼狈地坐在地上的强子。但他非但没有惊慌,反而抬起右手,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响声在安静的夜里传出很远,我突然打了一个冷战。
因为强子那诡异的响指,更因为响指之后被绑来的小薇。
“天堂清扫”的成员扣住她的手腕,无法挣脱束缚的她只能大声地向我求救。
此刻,强子在我身后站了起来:“ヅ別ㄊか,尩尩尩。ィ尔喓是卟缃這囡ん涭饬,⒐乖乖嘚鐹徠。ぺ”
“〆萆鄙!宥尰沖我淶,莂働め也!ゾ”
“ぺ灬Θ可Θ可,徰絠此鐿。ル”
强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不必再忌惮我的拳头,他很放肆地抓住了我的头发。不,那不仅仅是我的头发,那是我全部的生命、我的信仰!
“←¢彆説挖卑鄙呀,挖這僦放孒那囡仌,條件湜女尔従哯在幵始dоμ彆ㄊが,不嘫挖們僦傌㊤把ㄝ也抓迴來。☆”
我用轻哼来表示我的回答,事已至此,早已没有用杀家那高等语言与他对话的必要。
强子凑近我,掏出一支打火机,彩色塑料包装,村口矮波家卖两支一元的打火机。我咬咬牙。强子举起右手向绑着小薇的跟班示意,后者顺从地松开了手,看着小薇迈开逃向远方的路程。
就在同一时刻,强子“啪”地打响了打火机,火苗蹿起,在我的头顶舞动。
我痛苦地大吼着,被突如其来地热量和深深的自悔所包围,但我始终没有移动我的脚步,就这样看着小薇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逃吧,小薇,就这样逃吧,最好逃到那谁也到不了的天堂,在那里等着我,去做彼此的天使。
那一夜,我被夺取了一切。
第二天,三城的杀马特首领易位,强子接替了我的名号,用卑鄙的手段成为了杀马特之王。
而我,一无所有的我,只能潜心修炼,在那臭椿树之下拜师学艺,跟随王师傅学习洗剪吹手艺。我自己已经无法拥有那份成为杀家人的骄傲,但至少,我希望能够凭借着这双手,将这份永不会消失的骄傲带给他人。
至于小薇,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或许她去了那传说中的大城市,又或许她真的去了天堂。
兄弟们很快便被释放,与强子决裂的他们在桃树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家族,重新分级,俨然成为与强子对立的一大势力。
还有矮波,他则一如既往地经营着他家的小卖部,只是现在,我多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了。
从天堂被推入凡间,这就是我的青春,而现在十二年过去了,不再有青年提起那段往事,或许他们早已听闻,只是不忍再叙。又或许,他们早已超越了当年的我们,走向了新的舞台,开始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份新的历程。
带着那不曾改变过的骄傲。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烟,拎起手边的剪刀,走回发廊。
这就是有关我,王王王,青春和骄傲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