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阵雨》
店里放起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她没有吃成早饭,昨天睡前兴奋过头害得自己4点钟还没睡着,初夏的天已经开始泛白了。早上闹钟还没响她就爬起来摁掉了,原本她可以从容吃了早饭来店里,可是她在床上发了会儿呆,回过神来已经到了不得不换衣服狂奔的时候。
没有睡醒或者说根本没睡着,胃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开始发作起来,清晨的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店长在里屋放起他的五月天歌单: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最怕朋友突然的关心
最怕回忆突然翻滚绞痛着不平息
最怕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胃开始痛得钻心,她狠狠掐了自己,尽力把眼泪逼回去。
好想哭啊。
她把头上仰,雪白的天花板上那个关东煮汤汁的小污点重影成好几个,她赶紧张大嘴呼气,掌心多半已经掐出红印。还好,店里除了五月天的歌声外听不到其他声音。
文柚月把口鼻严丝合缝地盖住,再也控制不住,手背上淌过滚烫的泪水。
五月天还在唱“最怕此生已经决心自己过没有你”,店长在里屋的轻哼隐隐约约传出来。
她真的很想念他。
你好吗?
你在哪里呀?
你在哪里呀?
她终于调整好呼吸,用两边袖子擦了擦脸,又从柜台下扯出两张纸尽可能轻的擤鼻涕。
人人网上没有新信息。她又刷新了一下,跳出一个运动鞋广告,最新的一条新鲜事是高中同学APP自动发布的背单词打卡。
她把手机放下。《突然好想你》已经放完了,这会儿是《夜访吸血鬼》,整个气氛一下子变了样,轻快的爵士乐节奏把刚才灰白的空间涮了个彻彻底底。
她感觉自己好多了,悄悄从兜里翻出一颗水果硬糖包进嘴里。
到11点的时候客人多了起来,店长出来帮忙,轮班的同事也来了,她七手八脚忙到12点一刻,换了班,准备去吃午饭。
和店长打招呼的时候,年轻的胖子幽幽地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开口说道:“柚月啊,你哭过了吗?”
店长其实也不过二十八九岁,称呼他为叔叔过头了点,但的确又比她大那么几年,她想了想,大概店长就是一位前辈的感觉吧。
店长有时候叫她“柚月”,有时候叫她“柚月妹妹”。起初她把店长当成那种,不怀好意的男人——普遍来说称呼成“文小姐”,或者亲昵一些,像“文妹妹”这样才对吧?直接叫名字让她对店长的第一印象不太好。提防了两天,发现店长大约对这里所有的员工都叫得很亲密,估计是个人习惯,她终于放下心来。
她听着店长带着关切之意的问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年轻的管理者看着小姑娘红红的眼眶,叹了口气:
“没事,你快去吃饭吧。”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撞见小姑娘哭过了。
一开始他有点担心小姑娘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大问题,旁敲侧击又察颜观色了几天,确定没什么生死大事,松了口气,却又还是担心。
这样要死不活又无关痛痒,那多半是失恋了。
唉,年轻人啊。
店长看着年轻小姑娘出门的背影,感叹了下,回到自己的里屋,决定好下午要听周杰伦的歌。
敏敏笑嘻嘻地看着柚月走过来,等到她看清楚闺蜜哭红的眼圈后,撇了撇嘴,又开始数落起来:
“你啊!又哭了!又哭了!唉——”特意拖长了尾音。
失恋女孩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问敏敏中午吃什么。
“我们去排骨面吧!唉——你还在想他的事,还在想!”敏敏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却也没有那么恨铁不成钢,七分玩笑三分认真,“我不管你了!我真的不管你了!”
敏敏是文柚月从小好到大的闺蜜,两人小时候住在同一个小区,又在同一个小学念书,身处同一个班级。这缘分让两个女孩从小就是好朋友,初中也在同一个学校念,虽然高中不同校了,大学又考到了一起,两人大概是彼此除开家人外认识最久的人。
敏敏从小就喜欢看动画漫画,小学初中柚月跟着敏敏看了不少ACG相关的东西,高中跑去和班里女生追了阵星看了阵子电视剧,到了大学又被敏敏灌了不少安利。虽然大学的时候闺蜜谈了恋爱,现充了不少,但在敏敏大小姐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文柚月勉强算是个2.5次元人吧。
从她们上大学没多久那会儿,敏敏就开始涂颜色很好看的口红,有时候化个裸妆有时候不化。敏敏皮肤很好,是那种只涂口红也不会难看的类型,柚月发现敏敏口红用得越来越好,心里有种母亲看着漂亮女儿的得意和开心(当然了这个想法不能让敏敏知道,否则敏敏一定会张牙舞爪着说:我才是妈!你是我女儿!)。
敏敏的口红越涂越好,仿佛那些日剧里可爱的红唇女主角,尤其像上户彩那个味道,让人看着就想亲一口,性格也帅帅的,打小欺负过柚月的人都被敏敏追着打过——柚月偶尔会想,这么好的敏敏为什么会和自己是最好的朋友呢?
想来想去,柚月觉得大概是因为自己是个待人真诚的人吧。
在小时候,文柚月以为见到好的事物就说它是好的,这是再寻常不过的道理。长大后她才发现,坦率地承认别人的好对很多人来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文柚月喜欢那些闪闪发光的人,真诚地赞美他们,不含一丝恶意地注视着酷酷的家伙。她隐约悟到,或许这是她这个平凡人不平凡的优点吧!
敏敏为文柚月揍过很多坏小子,往柚月帽子里放纸屑的后桌;把柚月笔袋抢走丢来丢去玩的混小子;抢走柚月还没写完的英语试卷拿去抄的吊车尾;碰翻了柚月水杯还不道歉的年级一霸;……很多很多的小坏蛋,敏敏就像保卫公主的骑士大人那样尽心尽责为文柚月出气。
可在这些害柚月哭过的男孩子里,有那么一个敏敏没有揍过,也无法去揍,没有理由去揍。那个男生可以说是伤柚月最深,害柚月哭得最多,可敏敏也最无计可施,那就是柚月的前男友。
平心而论,前男友本身是无刺可挑的,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儿。敏敏也从柚月那里听了很多他们的事,她知道柚月和他分手是因为走投无路,无可奈何,没有办法,不合适就是不合适。他们在这世上可以做兄妹,可以做挚友,可以领头人和后继者,可以是任何一种别的关系,却真的不合适做恋人。隔在中间的东西太多了,柚月虽然痛苦不已,却也在心底里承认这点。
所以无论自己的闺蜜痛苦成什么样子,敏敏也毫无办法,如果前男友是个渣男的话敏敏可以一拳糊过去,可他不是,他是很好的人。好得让人舍不得放手。
文柚月记得那天她换好衣服出来和他吃饭,她那天心神不宁,心中隐隐有预感——她也知道他们之间不太对,他们没有吵过什么架,可二人渐渐察觉恋人关系并不合适他们。爱既需要无限柔情,又需要热烈激情,爱要人万劫不复又要人心怀光明,使人强大的同时又要人软弱,致命的吸引和全然的接受,千疮百孔依然美丽,既伟大又渺小,狂妄又谦卑,占有又洒脱,复杂又神秘。
他们自知他们间的感情并不倾向于爱情,即使努力去维系和承诺也无济于事,他们原本更合适做最好的朋友,却不小心选错了路。
所以,当他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分手吧。”的时候,即使心中尖叫着再多的不要,她依然点头同意。
他们在傍晚的斜阳下并排往回走,穿着黑筒袜的柚月大腿被晒得烫烫的,他和她都没有说话,静静走完他们最后一次结伴回宿舍楼的路。
远远地看到分岔路口的时候,她还是泪流满面了,夏天的夕阳充满了热力,眼泪在她的面颊上滚滚下落,她的脸被晒得发烫,视线模糊得看不清楚指向女生宿舍楼的路牌。她不知道他哭了没有,但她能确定他们两人在回程路上都不好过。偶尔柚月会梦到那一天,同一个地点同一片斜阳下,她和他还是那样往回走,她每次都在梦中挣扎着想看一看他的脸,看看当时他的表情到底是怎样的,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人是无法在梦里见到记忆里本没有的东西的。
分岔路口,分岔路口,向前走是男生宿舍楼,向右走是女生宿舍楼,这里就是分岔路口了。
这就是最后了啊。
她回到宿舍,好好地冲了个澡,把几件没洗的衣服洗了,喝完一盒酸奶,看了两集美剧,熄灯后躺回床上,静静哭了整整一夜。
室友发现她不大对劲是熄灯以后,大家尚未睡着,躺在床上如往日那样开起卧谈会,却听到文柚月那边只传来小声的抽泣。大家围着她问不出个结果来,推测出大抵是分手,大家七嘴八舌安慰了一阵,她哑着嗓子让大家不要管她,明天满课,都早点睡吧,她自己哭一会儿就好。折腾到快两点,姑娘们也确实撑不住了,好言好语安抚了一会儿,纷纷倒回自己床睡觉去。她听到舍友们深夜入睡的呼吸声,感到既安心又孤独,捂着被子断断续续哭了一整夜。
接下来几天的印象反倒很模糊,她记得自己恍恍惚惚去上过课,也恍恍惚惚逃了课,她哭过那一夜后不再那么持续地哭了,不记得是自己告诉敏敏还是舍友找到了敏敏,敏敏满身颜料色彩就冲过来找她。她那时刚从食堂出来准备回宿舍,敏敏的口红还是那么好看,她看到敏敏向着自己跑过来,觉得眼前的画面像是哪部很美的电影,敏敏猛地扑向自己然后大哭了起来,柚月觉得有一点点好笑,但心里很温暖。
在学校里的日子很好,有敏敏陪着,总会好一些。大四上学期就这么过完了,难熬的是大学最后一个学期。
大家基本上都不在学校了,忙毕业论文和设计,忙实习,忙一切预备跨入社会工作的事情。柚月异常高效率地完成了最后的学年论文,然后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做。
那几个月自己做了些什么呢?她对这段日子没有太多记忆。可能乱七八糟看了一堆书,刷了一些电影,胡乱灌了几部很长很长的美剧,又把港剧泰剧和大陆剧随便看了几部,敏敏推荐的动画和漫画也通通过了一遍……什么都在看,什么都不太记得。她麻木地让很多很多信息从自己眼前一一略过,又麻木地把庞大的信息全部忘掉,她到底想要什么呢?也许只是想要自己毫无感觉吧。
文爸爸和文妈妈已经知道女儿失恋的事了,可也无计可施。文爸爸一次次把大女儿叫出来谈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文柚月每一句都认真听着,认真地回应父亲的每一句教诲——这样子总会让人以为她什么都懂了,什么都听进去了——可是毫无用处,该难过还是难过,该不成样子还是不成样子。文妈妈默不作声替大女儿做掉很多很多家务事,深夜还会端来一碗热汤或是一杯果汁,文妈妈不说话,柚月也不说话,她只是一边吃着母亲端进来的水果或夜宵哭得不成样子。文家的小女儿,柚月的小妹文梓月偶尔会钻进姐姐的房间,给姐姐念一些好笑的段子和明星八卦,又或者把陶艺课上烧制出来的奇形怪状的美术品带过来,柚月每次都很开心,但小妹走了后又难过到不行,啊,我为什么就不能控制住自己,我连做妹妹的榜样都做不到,好失败啊。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她突然发现自己吃不下东西。一开始只是少吃两三口饭,到后来越来越严重,一两片菜叶都让她苦不堪言。她感到胃在哀嚎,营养不良的感觉让她头晕目眩,可食物刚送入嘴中恶心的感觉就从喉管深处溢出,她不停地吐,不停地吐,吐到胃里一无所有为止。一开始家里只以为她是生病了,到医院去检查又没什么问题,一切脏器功能都是正常,她自己也努力地吃东西,吃不进去就换成喝进去,前几顿还算有效,而后又开始不停地呕吐,呕吐,把胃里所有能吐掉的东西都吐掉。她的嘴里弥散着苦味,那是胆汁被吐出来的味道,文爸爸和文妈妈着急得不行,东查西问,最终在心理医生这里找到了回答。
厌食症,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厌食症。
他们试过很多很多的方法,听过很多很多的讲座,看过很多很多的医生,聊过很多很多个夜晚,她还是很难吃下东西。用输液和营养片维持着生命。
深夜里她认真反思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为什么一切都变得一团糟呢,呕吐的时候眼泪和着鼻涕一并流出,她的头发常常沾污,又狼狈又可笑。她想通了一切道理,她知道正确的方向朝向哪里,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自己连一步都跨不出去呢?看着眼前的食物,她的心中一片虚无,深邃的呕吐感从底部席卷而来,她只能不停地哭,不停地吐出来,眼泪沾湿头发,鼻水污染面庞。
“你的美国朋友要来了吗?”敏敏夹起排骨面里的大料挑出来。
“今天晚上!”她又激动起来。
“我也好想见见她哦!希望她不介意我是个死宅就好了。”
“我猜她会觉得你很有趣。”
“真的假的?”
“因为你们都是很酷的人啊”
“哈哈哈有吗!”
8月的某个深夜,她如往常那样没能睡着,摸出手机看看有没有秋的留言。
秋不是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她叫Autumn Smith,一个特别漂亮的美国女孩儿。柚月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加到秋的line friend,印象里模糊的记得似乎是高中时候一次旅行,她无聊地在地铁上打开line搜索周围的人,很多个头像跳出来又被她跳过去,然后一个特别亮眼的头像一晃而过,她停了下来,仔细地欣赏,好看,真好看,横看竖看都好特别,她鬼使神差地发送了好友申请,被通过,然后认识了秋。
她们不知不觉聊了很多,有一天秋突然对自己名字的中文名感兴趣,Autumn Smith,大家一般会怎么翻译呢?欧特•史密斯?欧蒂•史密斯?欧特姆听起来你会觉得奇怪吗?欧蒂像是一个穿绿丝绒裙的姑娘会叫的名字,你问我为什么,哈哈,听起来很像是那样。我的名字吗?翻译成英文名不太好听呀,倒是改成日文名听起来不错。哎呀,我只能发一段语音给你模仿一下读音,那是我朋友译出来的,她日语很好!好听吗?我也这么认为!
8月的深夜,即便是日出很早的盛夏此时外面也一片漆黑,手机屏幕的微弱蓝光照到文柚月脸上,她看到Autumn好看的头像亮着光。敏敏很久不玩line了,一个憨憨傻傻的插画大鲸鱼头像灰扑扑的,这个家伙啊,明明是她把自己拉来玩line的!
她鬼使神差地从表情里翻出她和Autumn以前闲聊时有次推选出的公认的那个哭得最惨的爆哭表情贴纸,点了发送。几秒种后,Autumn回给她同样的表情。她从床上坐直起来,捧着手机,又发了一遍爆哭,Autumn回以爆哭。她还没来得及再发一遍,Autumn先于自己贴了爆哭。又一张爆哭。
她捏紧了鼻子,泪水汹涌而出,吱吱呜呜地发送了一张爆哭。
Autumn不断地向自己发送爆哭的表情,8月的深夜里某户人家的某个房间里,某个人缩在小小的床上,line的提示音每隔一阵响起,屏幕爆哭的表情讯息一个个跳出来。
她哭得不能自已。
文爸爸和文妈妈震惊于女儿的转变。文柚月逐渐地恢复了饮食,体重渐渐回升,眼眶也不再每天都是红红的了。
她冷静地和文爸爸谈到想要自己搬出去租房住,心意已决,文爸爸苦口婆心劝了一圈没有用,只好放手答应。文妈妈默默地在女儿的行李箱里偷偷塞了一叠现金。小妹觉得姐姐一个人出去打拼太帅了,又非要让姐姐答应以后一定要带自己去姐姐住的地方玩才肯罢休。文柚月苦笑地想,其实我只想让自己生活不要变得更糟而已,把自己提起来拎出去。
没有无限的勇气,只有第一步。
夏天的第一场阵雨要来了,空气里有股潮湿的气味。她和店长道了别之后找了家常去的馆子吃完晚饭,从超市里盘了一箱酸奶准备往回赶。敏敏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她周六下午出来一起去看地下某个偶像团体的小剧场公演,敏敏在电话里兴奋地叽叽喳喳,小姐姐们都特别棒,我饭了两个月了你快来吃安利啊。
再过一小时不到,她就能盘着她的酸奶回到公寓的大门口。Autumn Smith会在门口懒洋洋地站着,又漂亮又生动,高高的额头和鼻梁,深邃的眼眶,美得像电影里的海报上的人那样。
她会忍不住想哭,闪闪发光闪闪发光,我的朋友太美啦。
四、射杀孔雀
法尼奥在凌晨时分醒来,看来这里的薄暮和黄昏一样久。他坐在昨晚小队集合的地方,难民所的门口,可以看到屋顶间隙的长天。这里没有月亮。意大利也有这样的长天,由九几年的漆了颜色的砖瓦堆砌出来的,楼下有咖啡厅,服务员往泡沫上挤好时巧克力酱,画哄人的笑脸或心形,他目睹那番景象时还没有到喝咖啡的年纪。纽约也有这样的长天,四十五号公路的W出口直到长岛的停车场,长天、长岛,几千对情侣在两者之间结账、接吻。他和一些朋友蜷缩着腿在SUV的前座里呼呼大睡,女孩们在后座。它们到底是同一片天空,现在却不是。他很快发觉这个想法是怀念过去的一种迹象,便暗暗等待有人过来,聊一些事情,好盖过地底陌生的轰鸣。对陌生的恐惧总会浮上水面的。现在还没有,他隐隐感到即将到来的阶段,却又无可奈何。适应环境与受伤几乎一样,现在他们正处于身体的应激反应导致的一种兴奋状态,思维迅捷且高效,冷漠,不受伤感的影响。接下来是恐惧、疼痛、呕吐、保持清醒。每人的策略都不同,直到最后一刻,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能从这次受伤中存活下来。
卢娜醒的很早,她说要去整理军械设备。格拉醒的也很早,但显然他的早起是源于习惯、孩子的精力,而不是因为巨变的不适所导致的。从来到队伍的第一天他就曾问小男孩是不是基督徒,格拉回答了,是的。
刚到纽约的那一段时间,他究竟是否选择了投靠宗教,并伴随罗曼蒂克式的想法,为事物的存在与缺席找一些解释,哪怕它们违背怀疑者的灵魂。他当时既没有社交目的,没有压力,没有和世界的连接,为什么有人死在街角的群架,为什么有人死在少管所,那会让他的死更宝贵吗,为什么通感会发生,英文单词有五克重,为什么器材室玻璃房外的日落令人如此不安,物质之上是否有精神层面的存在,这些问题的答案究竟是否重要,他的知识与现实脱节了。为了填补那段巨大的缝隙,即便他选择了宗教这一种方法,端坐在学校的基督徒圆桌的一角时,他会从未感到期望能感到的满足,或宗教性的狂喜。信仰的悬停持续了很久,直到来到这里,黄昏变成刀下的血液,刀下的上帝的血,流向他的脚边,染红了裤腿,指明他这份悬停早已转化成下一段虚无主义的征程的开端。
素食者与基督徒有时让人感觉到一种相似性,二者动机却完全不同,前者为行为,后者为精神。意大利姑姑也许是游荡的基督徒,他从来都不太清楚。她也没有遵循传统的意大利风范,不留尼采的书籍在书架上,陪着邻家小孩周日去主日学学校。纽约高中的许多同学也是,数量要比想象得多(假设包括一些受家人影响本是基督徒,却不参与每周基督聚会的人)。去康乃狄格州后,姑姑与纽约的基督团体断了联系。假设他再坚定一点,再说服自己去更相信上帝一点,理解信仰的沉重、神秘主义的绝望的孤注一掷,同时理解“不信的激情”,二者矛盾的碰撞。至少这样能让死亡更有意义。假设他曾有幸瞥过过齐奥朗的挣扎,推测出自己多半相似、又更犹疑、更轻浮、更无足轻重的路途。多年之后,在承认生命一毛九分的价值的同时,他是否会坦然一些,这已经是有回答的问题了。
法尼奥同时又意识到战争于他即为宗教的代替品。本身有些难以理解,但如果拿一件小事来作类比,就很好看清了。曼哈顿每周五晚有一个名叫会进行一些小众音乐会,演出者是现场自荐,质量不好,有时候一场能有三十多个演出者。观众按到来的早晚入座,有人站着,有人坐在地上。法尼奥有一次去打发时间,在中途进入,找了一个靠门的座位,正想听一会儿就离开。整场下来总有人开门进入、离开或去门外的厕所,走廊的强光和保龄球馆的大灯以五分钟一次的频率照在他脊背上和余光里,他因此感到烦躁,正准备起身之际,他发现侧前方坐了一位金色直短发的女孩,穿吊带背心、拖鞋和短裤,漫不经心地把脚放在凳子上,一直玩着手机,不论台上表演的好坏,她不曾鼓一次掌。他本来如此烦闷开门的亮光毁掉了演出的体验,现在却爱上了它,因为每次亮光照在他背后的同时,也照到了女孩的背后,使其脊背与发丝能被看见。如果战争不曾发生,他要么会直接选择离开生活的演出,因为不满于它的规划者的混乱和即兴性,就在来到康乃狄格州的几年之内;要么会睡着,自我意识不再有任何机会出现,为了避免在演出这个公共场所睡着,着了感冒,他也会提前在睡着前离开。但是战争,以其独特的苦痛,一明一暗的恼人的亮光(它本不属于演出的一部分,而是人悉悉索索造出来的东西),和其映照出的阴影中的某种美丽与价值恰如其分地留住了观众。
在这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的凌晨,法尼奥小臂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又一次问他是否还信奉上帝。格拉十三岁,可以用孩童无辜的沉默来挡过成人的莽撞而刺痛的提问,他却很快地以一种实用的口气肯定了。远处教堂的圆顶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比其他基督教堂更漂亮的天空装饰吧。他们之间因此形成了一个滑稽的反差,信仰宗教的孩子更真实,更不留恋于梦幻。格拉没有尝过好、善、乐,因此也不会把自己战争的苦解释为为了上帝所受的苦、荆棘冠下宝贵的疼痛,他也不奢望神迹,也不高尚化自己的行为,不撒旦化对他举起的枪口。可以想象,每当一天结束,他回到布拉格某一个不知名的教堂时,神父如何抚摸他的额头,告诉他上帝又降下眷顾,收走了许多灵魂去天堂,作为大天使翅膀下依偎的小鸟。并坐在一隅的饭桌前,为虚幻的信仰所祷告两分钟,在这两分钟内又有成百的小孩死去。他作为人,同时也作为宗教上最大的悖论,亲吻自己的十字架时哪一片嘴唇是忠诚的呢?
“那说说你的小朋友们都去哪儿了?”
法尼奥此刻尚不知世界之大,为傲慢所掌控,这是旁观者的傲慢,说得出任何愚蠢而尖锐的话,而非选择改变自己。这时对于他,世界只有一个颜色,即是自我的颜色。格拉的真实无法侵入他的梦幻。他意识不到那是梦幻,是基于缺失,而非基于现实残酷的一击。
格拉首先确认了这句话的意思:“什么小朋友?”法尼奥选择了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意象,回答:“那些和你一起吃饭的小孩儿,在每次上战场之前你们可能还曾互相鼓励对方,你们打架,不过你不对他们开枪。如果你在教堂长大,你们也可能一起唱过诗。”
他接着说,几乎有循循善诱的味道,他把语速放慢,单词像夜晚海上的波纹一样停滞:“有些调去了别的部队,我没在指那些。我指另一些,他们永远地留在了布拉格,你明白永远什么意思吗?他们没可能被调走了。你这次被调走,有一些下次会被调走,而那一拨人不会。”
“他叫什么?亚当?杰卡布?都不是?他现在在那片云后面看着你吗?这样的孩子上帝会怎么补偿他?书里怎么说的?”
格拉没花一秒,直白地承认了,回答说:“不,他们死了。他们的死和其他的死一样。”他停顿了一下,皱起了眉头,第一次使用了一种不太确定的语气。他说英文时以简洁为习惯:“上帝和他们的死没关系。上帝在遥远的地方。”
“当你要死时上帝也在遥远的地方吗?”
捷克小孩儿慢慢意识到法尼奥想问什么。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找不到任何理由去想这个问题。但世上其他的任何一个圣徒都会穷其一生来证明它,即在生命的结束,是否会有一双洁白的双手将他们的灵魂托起;他们的上帝是否能实现诺言。每个圣徒同时都相信自己是上帝的爱人中独特的一位,或是世人中独特的一位,必定落入这两个分类其中之一。而他不相信自己是独特的,和其他基督徒、无神论者、怀疑论者一样普通,如果他们有罪,那他也必然有罪,即使他不该有罪。对他来说,死后的世界并无区分。一个实用主义的基督徒。格拉平静地点了点头:是的。
“我不在乎。”他轻轻地说。
创世纪第三天是海洋的形成,生命的开端,自然元素巨变的结束。第三天也是人们认识到不会再有任何基本的变动了,不会再出现洪水将他们带回战场。卢娜不再整理军用设备了,紧绷绷的手掌掐着很多团空虚的空气。她先其他人一步,飞快地进入了疼痛的阶段,流露出女性的弱点。法尼奥走遍街区,有时候莫里斯也在,他们去寻找能做的事情,发现这里人们不互相对视。这里也有舞厅,酒吧,像陈列宝藏的玻璃盒。彼时人类以缭乱的光线刺激自己,驱逐生活的平淡和愚钝;这里却以平静为稀有,如同封闭的球体,它们酒吧的灯光只有黄色,还有一种黑色的光,没有音乐。每一个酒吧装载着一小片黄昏的第三阶段,给予顾客绝对的孤寂,产生精神上的出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人与每人的模样都不近相似,创造出生活中愈来愈大的不同。连浮于表面的肤色都曾将掀起人类社会从底部到顶部的革命,形态与触感皆有不同的居民又经历过多少次怒目相对呢?多少次陌生人欲言又止的脸?只有寂静能将一切统一。怪不得使用拉丁文。他们的对话如此精简,必须要使用根本的词源才不会引申出歧义。他们的艺术会是多么单薄呢?极简主义的盛行。艺术的另一面即是战争,他们的武力又多么发达呢?
第三天结束后,沉默像疾病一样蔓延了。它并不是真正的沉默,而是因对话的空洞而导致的意义上的沉默。卢娜每天都确认认识的几个人的安全,每天重复着相似的话,摸摸格拉冰凉的额头;她讲道,她已经适应了这里的情况……却希望如果自己没那么快适应就好了。法尼奥回答道,他在四零零玖时一直有这样的感觉,但至少还有子弹告诉他们:不是的,这是战场。卢娜安静地看向他,问道我们是否已经说过这个话题了。法尼奥说你装作没有吧,再多说几句吧。卢娜说,好,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同样的情况在莫里斯与他的对话也发生了,但是他们都不点明,含糊着努力推动着沟通的发展。他们去了一家小酒吧,有几位年纪大点面容姣好的女性请了他们两杯东西,他们俩都不认识那个酒的名字,坐在不流通的黑暗的光线中努力辨别着酒杯的边缘,试图做出一个完美的碰杯。失败了很多次之后终于成功,他们赶紧把味道奇妙的酒喝下去。法尼奥对其作出评论:太难喝了。莫里斯说,对。法尼奥说,你该拒绝她们的,还不如以前的廉价的酒。莫里斯说,那不礼貌。但确实不如以前的酒。法尼奥笑了,说,好的,好的,你的国家很在乎礼貌;我的国家不那么在乎。莫里斯想了一会儿,说,你的国家……
直到最后,法尼奥对重复了无数遍的谈话内容忍无可忍后站起来,失望而反。莫里斯看起来不怎么在乎这件事。在进入四零零玖的第一天,他们按顺序就报了一遍自己的国籍:法国、冰岛、德国、中国、捷克、美国……我一直想去那个国家。是吗,为什么?听说以礼貌和绅士为道德。那你的国家……
沟通变成了一件没有目的的行为。没有新信息了,一切都滞留在距离现在千万年的战场上。他曾在纽约感受过一模一样、分毫不差的空洞,像一个死后褪色的孔雀。那时候还有药物能赋予它迷幻中的宝蓝色。第三天晚上,法尼奥看到终于拿出项链、凝视着它的卢娜,问她其中有没有出现过图像。她说没有,她不会期盼它有。但是每次打开,就能在窗外看到家乡的天空。这就是孔雀尾巴上的宝蓝色。他面对着像纸一样空白的大鸟,尝试过用未曾去过的环境和海洋去填满,还不知道成功或失败(会失败),几公里以外的子弹横空打进它的肚子,它像破纸袋似的漏出里面装的东西,被血和泥土上了色。如果上帝一直开枪,它会一直流血。现在子弹用光了,他又要面对褪了色的孔雀。交流没有用,超乎感官的酒的味道更没有用,物质是没有帮助的……法尼奥心想。要不就在以自然为基础的文化环境长大,孔雀活蹦乱跳,永远不用死去,每个人从出生那一刻就有永久的伙伴;他来到了纽约,失去那个选项,现在只有人与人的联系才有用,仇恨或关心。
第四天白天,电视上播报了卢娜被通缉的信息。格拉的脚步声风一样从走廊略过。当时他坐在房间里的沙发上,看到后站起来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又坐了回去。
第一次写原创的人物……
拖拖拉拉了好久,有些想写的细节也没地方安排上
总之各位看官请见谅了啦
派森站在门前,想要握住门把的手抬起又垂下。爷爷奶奶催促她起来吃早饭的敲门声已经响过第二遍了。
如果这天不出去的话,现在的事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吧?然而派森心里清楚,现在面对的不是可以把握的未来,只是重复的过去。叹了口气,将记忆中的门再一次推开。
展现眼前的,的确是晚秋的天空,昨晚致雨的云还没有离开,沉沉地将天空压弯。空气中弥漫着时间逝去的味道,在淋沥的秋雨中泥土、枯叶、水汽以及寒冷一同酝酿而成的气味,派森只能这么形容。这气味仿佛你翻开一本书时,定然会闻到的,书页间的油墨与微尘混合而成的味道。雨后的土路上点缀着些已经澄清下来的水塘和几丛行将死去的深色野草。不出两个月,这条路就要被冻得硬邦邦的了,不过现在它还处在会把派森的短靴弄得一团糟的状态,不过当时的她并不在乎这些。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远远地跑离其他孩子,蹲在在那棵叶子一天少似一天的树下看着蚂蚁将不知何处搬来的粮食搬往另一个她不知道的地方,这就是她最近几天的主要活动。她并不是没有尝试像这儿的孩子一样生活过——她也时常跑到这儿唯一的杂货店里买一块钱一颗的糖果,然后吃到整张嘴巴都麻掉,但除了店老板越来越不耐烦的脸色以外什么也没有改变:就不能一口气买完么。实际上,这儿的孩子既不会也不可能这么频繁地来买糖。
派森也并不是与这儿的同龄人毫无共同语言,如果说平时班里的同学们对种种稀奇古怪虫子闻风丧胆的话,这里的孩子们则确实有着捕获小动物的特长。刚来的这里的时候,派森常常会惊讶于他们敏捷的手法和亲手制作的简单而精妙的捕捉器具。在这儿,大自然是他们的游乐场,世间的万物是他们的游乐器械。尽管很多孩子都会感兴趣于会跑会动的电动玩具,但对它们是怎么跑怎么动感兴趣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派森刚来时和这群和她爱好更相似的孩子们也玩得很好,一起捉过蚱蜢。大概是由于适应能力很强的缘故吧,即使是在城市里,蚱蜢也算不上是罕见的昆虫。派森还记得第一次抓住蚱蜢时,那只被她的拇指和食指捏住的小动物冷不丁吐出一些棕褐色的液体,虽然只是挂在它嘴边,但还是把派森吓得手一松,于是这个狡猾的家伙随即逃之夭夭。之后几次的捕捉中,派森渐渐认识到蚱蜢有棕黄的有翠绿的,个头也有固定的大和小的——科普书上说大一些的是母的。而这次来到爷爷所住的村庄后,她又认识到了城市里的蚱蜢和乡村的没多大区别,就像哪儿人都有四肢五官一样。但也是捉蚱蜢这件大人看起来算不上事的事,引发了后面的一系列事件。
孩子总是有着天然的自信,随时要显摆一下自己的知识,于是派森在捉蚱蜢时,假装无意间提到了她所知道的那些蚱蜢知识:蚱蜢大多数是棕黄或者翠绿……
“蚱蜢还有蓝色的呢!”一个声音打断了她,说话的是一直领着其他孩子一块玩的那个,现在想来,恐怕叫做孩子王吧。不过当时的派森并不懂这些,她只是有些迟疑:
“没有蓝色的蚱蜢吧?”
“你怎么知道没有,我就捉到过。”
或许书上真的写错了?派森不禁也有些动摇,并确实打算回去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但对方斩钉截铁的语气让她十分难以接受,于是她一边用目光向其他人寻求声援,一边回应“书上说没有就是没有!”
然而并没有谁支持她,不论蚱蜢是不是有蓝色的,孩子们总是党同伐异的。为什么没有人支持她呢?派森也曾想过,是因为那天阻止他们捕鸟的缘故么?可是老师不是说鸟是益虫么?她怎么也不明白。
于是从那天起,派森开始在树下独自一人玩耍,想象中大树底下蚂蚁王国的故事。
在那大树的附近还有一片池塘,围着池塘边长着一圈很高的芦苇,让人不能明确的知道这片池塘的边际在哪里,雨后很容易就一不小心踏了进去,对于孩子来说就显得危机四伏了。于是大人便这么告诉孩子:池塘那儿有吃小孩的魔物,要是靠近的话就会被吃掉。于是村庄的池塘边便成了和城市里夜晚的街道一样危险的地方,总有魔物或者大灰狼张大着嘴要吃哪个不幸的小孩。实际上,当时的魔物还远没有如今这么盛行,只有零星的几处地方真的有魔物出没,在这样靠近城镇的村庄里,魔物只是吓唬小孩的存在,而派森也是被吓唬的小孩之一,胆子不大的她平时也只是在平时也只是在树下。
不过那一天,她却冒险接近了那片池塘。
起因只是她很孩子气得想看看芦苇丛中是不是真的可以掏到那不知名的雏鸟。按理说这个季节已经不再会有幼鸟了,可是隔壁那一家的父亲外出回来时却带回了一只羽翼颇丰但还不会飞行的幼鸟。虽然小鸟在乡村并不罕见,听说是少见的品种,因此附近有不少孩子都去看了,不过其中并没有派森:反正就算过去也不会给我看吧。
派森从小就从爷爷讲给她的诗歌里听到了许许多多关于动物的故事,传递军情的灵巧信鸽和忠心不二的家犬已经算是普通的动物了,真正让派森着迷的是那些比起宠物更像朋友,能与主人公一同交流、并肩作战的那些神奇的生物。尽管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然而让这些不为人知的事迹为人们所知也是吟游诗人的工作之一。但每当从爷爷的故事中回过神来,派森也不免感到失落,父母以没空照顾她为由没有同意她养宠物,而爷爷家里也只是养了一只同样年迈的老猫。这也是爷爷不同于其他老人的一点,没有像其他同龄人那样养狗种花,而是在某个雨天收养了这只野猫。
“这是缘分啊,”老猫在一边打着盹的时候,爷爷这么说道“是和遇到不可思议传奇的生命一样的缘分。”
在踏进芦苇丛的那一刻派森就冷不丁打了个寒颤,湿滑的感觉伴随着轻微的下沉感从鞋底传了上来。这种地面,要逃跑都很难啊。她心里这么想到。不过都到这儿了,半路回去就太可惜了。于是她开始哼唱着一些自己熟悉的歌谣给自己鼓劲——有歌声的地方她就不会受到伤害,这是属于她的保护伞。尽管还没有向爷爷学习任何技巧,但她一直是这么相信的。歌声传递情感,歌词描绘情感,派森不打算让任何人了解自己的情感,因此只是小声地哼着旋律。
记忆中的自己就是这么走进那片的芦苇丛,不过当时自己到底唱了什么呢?自己如今已经回忆不起来了。这简直比回忆第一次学游泳那天穿了什么衣服还难。之后发生的事情是如此惊人,时至今日那天猛然滑倒时卡在喉咙里的最后一个音节,泥水渗进衣服的冰冷触感,以及那双墨绿色的眼睛都深深地留存在她的脑海里。其实当时我们两都被吓到了吧,比起人类来说,蛇这种爬行动物顿住的样子更不容易察觉,派森也是在回忆时才意识到这件事。
“很鼓舞人心的曲调呢,可以继续唱下去么?”现在想来同样被吓到的蛇先开了腔,开腔这个词或许不太合适,因为它并没有发出什么“嘶嘶”声,甚至连分叉的舌头也没有吐出来,这句话就这么随着晚秋的风传到了她的耳畔。
这就是她和那条不可思议的“蛇”相遇的过程,。
与派森的戒备相比,蛇显得大胆多了。它叫鸣蛇,它这么介绍道。虽然是蛇,却冠名以“鸣”这种鸟才会发出的声音。很奇怪吧。连它自己都忍不住自嘲一下。湖里天鹅曲起脖子的样子,和蛇不也很相似么?尽管不知道是谁起的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的由来它倒记得很清楚。在曲起脖子望向水面时,鸣蛇所看见的和天鹅所看见的肯定不是一样的东西,但这并不妨碍鸣蛇成为鸣蛇。
而向鸣蛇介绍自己已经是两天以后的事了。
“是叫派森啊,”在不时飘下落叶的树下,鸣蛇这么感叹着“很好呢,在我们语言里可以把握命运的存在。”
“是吗,我觉得自己完全不是那样的呢。哦对了!鸣蛇我能带你去见其他人么”
“我不太习惯见陌生人,还是算了吧。”
“嗯……好吧。”
尽管落叶很多,但是却都没有落到派森身上,充斥在鸣蛇和她之间的只有呜呜的风声和略微尴尬的气氛。派森似乎远远看到了孩子中的几人,不过他们并没有靠近就又跑开了。鸣蛇也看到了么?她转头看了看鸣蛇,却发现鸣蛇着看着她。
鸣蛇当时就是想避免如今这种情况吧,但当时的自己并不是个知道看情况小屁孩,虽然现在也不擅长就是了。虽然并没有说出来,但派森确实是希望其他挤兑她的孩子羡慕她结识了鸣蛇这样不可思议的朋友,因此也没有故意隐藏,却反而引来了更大的麻烦。魔物开始大规模袭击的消息传到了人们的耳中,一时间大家变得疑神疑鬼。
最后一次见到鸣蛇时,树上的叶子已经不剩几片了,而自己还不知趣地跑去找鸣蛇。
“之后就别来找我了。”鸣蛇几乎用了命令的口气。
“哦,正好我假期要结束了,”当时的自己还是这样迷迷糊糊地语气,鸣蛇一定急得很吧“为什么不能来找你呢?”
“……”鸣蛇顿了顿,语气轻松得一点也不轻松“因为冬天要到了,蛇要冬眠了啊。”
如今自己再次站在了这片芦苇丛前,却不知该哼着什么样歌走进去。害怕的感觉不复存在,自己只不过是将再次得到一位必定会失去的朋友。充满期待的曲调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感到迷茫却但不失希望的曲调呢,我没有见过你吧?” 墨绿色的眼睛又出现在了眼前。
派森忽然什么也唱不下去了。
第二章 溯流时计
蘑菇是不可以乱吃的。
想来做过冒险家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常识。乱吃蘑菇的下场,可能是半夜突然起床跳舞自嗨整夜、或是在幻觉之下做出会成为一生黑历史的事情。
更说不定,蘑菇的毒会让人一命呜呼。
除去吃这一方式,不少冒险家仍然被森林里的蘑菇摆过一道。
“你听说过魔王城没有?对,就是那个被茂密的森林包围着的城堡。那片迷宫一般、且充满危险气息的森林就是天选的勇者最后出现过的地方。
据说那块地方盛产一种能让人看见幻觉的蘑菇。具体地说,是强迫进入森林中的人看到关于自己过去的幻境。
甚至不用把它吃进肚里,只要吸进一点点这种蘑菇的孢子,立刻就会中招。”
商人指了指自己挎着的篮子,把蒙住口鼻的布又拉得高了些。
“说的就是这个……哎,我摘这些蘑菇可是费了天大的力气。这东西不常见,这次错过也许就再见不到了——怎么样,小哥,要不要买一个回去玩玩?”
背着箭筒的金发弓箭手苦笑着摇头,对殷勤的商人摆手。“不,不用。”
这是他在路上碰到的第八个蒙面商人了。
这商人说的话不假,前面的森林里确实有那样的蘑菇,他可见得多了,那时候也没少吃它的苦,但可惜,不是篮子里摆着的那种。说到底,一块蒙脸布也是挡不住那些孢子的。
要不然他们哪会废那么大劲才摸到魔王城的门呀。
“Len,快走吧。”
戴着显眼的红色帽子,背着一把琴的少女对商人行了个礼,匆匆地跑到前面去了。
Len见势跟了上去。听里欧说这次被召集的人不少,看他回来时那副满身疮痍的样子也知道不都是些干吃白饭的人了。
没想到再次来到这片森林的时候,居然是站在“勇者”的对立面。
◇
厚而密集的枝叶遮挡了大部分光线,使得这片森林无论何时都像夜晚一样昏暗。脚边是略微湿滑的泥土,两人扶着树干前进,只有夜光蘑菇和手里的油灯提供着微弱的光线。
差不多要起风了。Len想。他和背着琴的派森交换了眼神。
他们即将面对的是过去的时间。
周围传来沙沙的细响,发着微弱蓝光的颗粒像深海中的水母,随着气流一点一点上浮。
◆
耳边是人群的吵闹声。
在一瞬间的意识模糊之后,Len已经置身于某个热闹的商会门口。他呆立在流动的人群中,肩膀被突然撞到时才回过神来。
这里是……
拥有明亮的金色长发,打扮得精致漂亮的女孩子混杂在其中,满脸写的都是不甘。但她没有流一点眼泪,只是看起来想要买一个稻草人来扎。
这是黛西。
Len费力地找了个相对人较少的地方,终于喘了口气。
对于看到过去幻觉的人,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所在的时间点。
毫无疑问这是Len记忆里的一部分,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大概是在和勇者相遇之前不久的事情。有商会,出走的黛西,还差一个人主角就齐了。
Len想了想,起身往城外的方向去了。
一出城就看见黛西捡了根长木棍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低级地精的脑袋。
这群生活在最底端的魔物几乎没有神智,除了没事儿袭击老弱病残几乎没有别的本事。现在被一个小姑娘用长木棍敲来打去也只知道张开嘴嗷嗷乱叫,冲过去,然后被高跟鞋踢开,脑袋上狠狠地挨上一下。
“傻子骑士。”
“去他妈的骑士精神。”
“别以为自己先来就了不起!”
“老粘着勇者大人你是不是同性恋啊!”
“啧,明明是黛西更加喜欢勇者大人。”
“勇者大人也是,为什么纵容他呀!”
“……”
似乎是累了,黛西终于放下木棍,用不管哪个治疗职业都会使的光球术结束了地精的机械运动。
看见地精化成一股烟消散在空气里她满意地转过身,身体和表情却一下子紧绷。
有、有人在!
“你、你是……从什么时候……”
Len对她笑了笑。
“从你捡木棍那儿吧。”
其实他有点记不太清楚当时是怎么发展的了。时间隔得有些久,细节的地方还真是不好还原。
“能不能当做没看见呀?”黛西对Len眨了眨眼睛,用手指绞着自己裙子的布料,眼睛里竟然出现了些许湿气。
就在这时,腹鸣不合时宜地响起。
“哎。”
“啊。”
黛西的神色有些尴尬,红着脸道。
“要不我请你吃顿饭吧。”
◆
“所以说那个傻子枪兵啊——!”黛西放下有她脸那么大的啤酒杯,完全脱去了一开始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是,是,你慢点喝。”Len忍不住感叹起来,城市里的女孩都那么能喝酒了。在他生活的地方,酒这种东西远没有甜树汁受欢迎。
他盯着桌上的菜看。还记得最初吃到这些料理的时候,他像是看到新大陆一样久久不能平静。现在却已经能随手做出来了,不论是其中的哪一种。
“我离开一下。”黛西突然起身,指了指手里的小方盒。她这是要去补口红了。
Len点了点头,目送黛西离席。
这时酒馆的门口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看这衣服,王城的骑士?”
“不,也有可能是剧团的人吧……王城的人哪儿会管这偏远小镇的死活啊。”
哎呀。主角齐了。Len转过身去,果不其然看到一张木雕一般的脸。
“请问,有人看到金色长发、白色裙子的女人吗?”
里欧扫视着这间小酒馆。
当时Len在想的肯定是:这一定就是传说中的傻子枪兵吧。
于是出于兴趣,他与里欧对上了眼神。
“我知道她在哪儿,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里欧嗖嗖地穿过人群,背上那杆枪磕碰到几个桌子,一时间整个酒馆叮叮哐哐响个不停。他终于在Len的桌子前站定“她是我的同僚。”
啊——同僚。他确实是这么讲的。
“我可不是这么听说的。”Len看着他。“两个人说的话不一样,我没办法告诉你她在哪儿。你要是想对她不利怎么办?”
里欧像是受到莫大的打击一样浑身震了一下。
“对她不利?——我?”
“要不然这样吧,我听说你们是三个人的小队。还有一个人是?”
“勇者。”
“天选的勇者?”
“是。”
“嗯……那,你带我见见他,我就告诉你黛西在哪儿吧。”
“为什么?”
“感兴趣而已啦。”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把这样两个根本不合的人放在同一个队伍里,还走了那么远的路呢。
里欧沉默了许久,到Len甚至有些担心黛西要在他同意之前回来的程度。然而时机刚好,在里欧嘴里吐出好字的同时,黛西从里面慢慢走了出来。
两人显然都注意到了对方,黛西瞪了他一眼,哒哒哒地走到桌前坐下,翘了个二郎腿。
“你这是在做什么?我们可不是来玩乐的。”里欧笔直地站在桌前,扫了Len一眼之后立即看向黛西。这时她的酒也醒了大半。
“哎呀你可厉害了,我和朋友吃个饭喝个酒你也要管?”
“朋友?你……”里欧带着明显怀疑的表情再次看向Len。
当时自己和他们还不认识呢。和里欧、勇者三人走了一段时间的黛西突然间在偏远的镇子冒出来一个朋友,论谁都会觉得不对劲的。
“嗯,是朋友。虽然才认识不久。”Len说,“现在你找到黛西了,按照刚才的条件,带我去见见勇者吧。”
◇
“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时髦的城里人!”
男孩用力推搡着派森,使她重心不稳摔倒在地面上。
“带着那条魔物,是要来吃掉我们吧——”女孩对她吃痛的样子视若无睹,看着缠在派森手上的蛇瑟瑟发抖,不停往后退。
“不要伤害他们。”派森对蛇说,“不是他们的错。”
“你要是没有带着它的话……”
戴着眼镜的女孩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啊……又是这段记忆。
我的运气真够差的,派森想。
小孩子们散去之后,派森站起身拍拍裙子上的尘土,心想这怕是洗不掉了。难得的漂亮裙子,还是父母拜托有名的裁缝做的。
“蛇,我应该怎么办呢。”派森一边走着,自言自语般地说起来。“我……不想被他们……”
她看到蛇嘶嘶地吐着信子,叹了口气放弃再说什么了。
“没什么,当我没说过吧!”
◆
这个假期派森会一直住在看起来有些老旧的林间木屋里,一推门进去,便是一股木头独有的香味。
这是她爷爷的家。虽然父母一直催促他赶快搬到城市里居住,倔强的老头仍然坚持待在森林里,时不时出门旅行。
爷爷是个吟游诗人,用一般人的说法,一种很过时的职业。然而爷爷却没有像他们说的一样吃不饱肚子,反而靠着诗人的收入一直过着刚好能维持生活的日子。
派森一直很喜欢爷爷。她喜欢爷爷口中玄妙的故事,也喜欢他的琴声和歌声。所以她特地挑了学校放假的日子,到森林里来。
让她惊喜的是,爷爷愿意教她作为吟游诗人的技能。
但相对可惜的是,她与这里的孩子完全合不来。也不知是哪儿不对,她们中间有一条语言障碍一般的交流鸿沟。
在她收养了那条蛇之后更是如此。小孩们一见她就尖叫着跑开,仿佛看见树精似的瑟瑟发抖。
现在想来那蛇应该是魔物没错,但它并没有对派森做什么坏事。
然而派森却做出了之后令自己后悔莫及的决定。
◆
“原来如此,离开的时候把它留在了森林里吗。”
“是的。很卑鄙吧……”
“所以,你现在还在寻找那条蛇吗?”勇者一咧嘴,露出好看的笑容。他伸出手拍了拍派森的肩膀,亲切但并没有让派森觉得不自然。勇者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她想。
或许她在分别前可以为他作一首诗。
“派森,和我们一起走吧。”他伸出手,真诚地看着派森的眼睛。
“但我还是个不称职的诗人……远没有爷爷的一半好。我——”
“没关系,我们是需要你的。”
“你的能力可以帮我们很多。在找到蛇之前,就与我一起冒险吧。”
◇
“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害羞。”
回到现实,派森第一个开口。
“我倒觉得有个目的也不是坏事。”
Len叹了口气。“如果不顺着以前发生过的剧情走,就会迷失在森林里这个规则,真的不是半点麻烦。”
……
魔王城并不难找,数十分钟后他们就进入了城内。
两人在魔王寝室的书架里搜索着。
“是这个吗?”派森从古旧的木盒里捡出一张牛皮纸,上面印着鲜红色的画符,和魔王脸上的图案几乎一模一样。
“看来就是它了,传说中的契约书。”Len点了点头。“如果能从城主那边——”
森林里突然传来魔法爆破的声音。
“Len?”
“声音是从各个方向传过来的,人不少。”他摇了摇头,“是那群勇者来了。”
估计有不少人中了蘑菇的招。
两人交换了眼神,默契地走出城门。
“Len,没关系吗?”
Len沉默了一会儿。“没事。不这样的话会有很多人死在这儿的。”
派森弹响了她的琴。而周围的植物随着她手中的节奏逐渐枯萎坏死,枝叶脱落,阳光瞬间洒满了整个森林。而那些蘑菇在接触到阳光的一瞬间消失不见。
“快走吧。”
【第二章进行日期:9/23-10/7】
这片森林里的蓝色发光蘑菇会让人进入回忆杀的幻觉。
如果不顺着回忆的路线走,擅自更改剧情的话,在圆回来之前都没法走出幻觉。最后派森把森林毒死了,蘑菇也就没了,大家恢复正常。真是可喜可贺><~
不强制打卡,不强制跟随主线。
请各位安心养老吧(捧心.jpg
三、飞机没有落下
十一月末时曾有一小批人进入四零零玖,是大雨之前最后一次人员上的补给。以前四零零玖经历过几次世界的毁灭都被这种死的人死去、来的人带着空虚的记忆而来给更新换代了。一个等待着用绒芯填满人的工厂……绒芯由无聊、煎熬、精神的迸裂、伤痕痊愈的幸福的叹息制成。这里的气候分明,冬天非常冷,来到的第一天寒冷就展示出它的爪牙。夏天时人会忘记寒冷的痛苦,因此减少了花费在恐惧未来的苦难上的不眠的夜晚的数量,健康的人也不会为可能的伤口尖叫,这片战争就支撑在这种摇摇欲坠而不折不挠的人的精神上。卢娜的帐篷在旁边,法尼奥刚来的几天不得不在三更半夜拍打绿色的篷布,叫醒她,恳求她今晚再用一个火种。站在夜晚中等待时,他不禁怀念在分到助手之前可以随便使用小木箱子里的一次性打火器具,它们像星星一样燃烧。夜晚既寒冷又寂静,野外的夜空也没有那么绚丽。漆黑的平原上的石头又开始悉悉索索地发声了。
小队的作息乱糟糟的,和集训时更有不同。要在五点起床,有时候又连夜不睡,睁眼时太阳像摇摇欲坠的缝纫机的针尖,等待着在人身上落下整齐而深刻的孔洞。开始的几天,他醒来后就会那样盯着墙壁很久,用很长时间质问自己为什么不留在那个狭长的半岛上,浪费一生去等待,直到子弹从门孔射入时不得不从椅子上爬起来。是因为翻天覆地的环境的变化,让人被疲惫所控制,说明他已经熟悉了纽约,挖了水渠,造了城堡,把自己妥帖地安置在那一个舒适区里了吗?希望没有,希望一定没有,至少不要在离开时才发现这件事。如果现在确实没有,就希望它永远不会有吧。你失去一些快乐,也能回避一些痛苦。保留这一份独特的天赋,这样在下一次道别时,就不会有故作无意的亲吻了。道别很快就来了。
士兵们从那个阴暗的地方走到门外,身旁两排身材巨大警官像大鸟夹紧的翅膀,把很多人视线挡住了,提供了一个再迟一些接受现实的借口。肩膀交错的缝隙处出现了远处一片红房子,非常鲜烈,到了一种不自然的程度。在这个时代的人的眼睛里它们并不只是红色,他们或许有着龙虾的眼睛。法尼奥看到它,想起高中的教学楼后方,那一切都是一个整体,一个旅行,期间充满同样不自然的浓烈的颜色。棕黄的砖墙是一个浑厚的气音,每一个词从嘴唇上滚落下来,潮湿的,有五克重,字母有不同的颜色;一切感受会连接起来,伴随烟雾人类也可以拥有龙虾的眼睛,除了没有粉色的大象,但是楼后方充斥着粉色的云朵,他从没真正集中精力欣赏过它们,却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因为房子上与回忆里相近的红色,宇宙中漂浮的这片土地就在这一刻给了他一种不真实的印象。他们这时还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街上的人不太多。士兵们连续看到了尾巴、冷色的肌肤、獠牙的碎片,形成万花筒式的幻境。在战场上士兵同样也见识过这样的幻境,有些人压着声音尖叫。他们这一群样貌平常的人低着头走过,好像生活的懦夫。只有少数人才能感受到。
法尼奥有时候不注意对方在说什么,不对此上心,报以敷衍的笑意,正像河流滑过鹅卵石,放生一部分语言,让它们随着南风飞去了卡普里岛的蓝色洞穴。他就在这对话的断片中游走与现实与梦幻的间隙。这种富含勇气的行为一部分来自于他拥有本人从没有意识到的巨大的特权:种族。直到现在,直到失去的这一刻,他才清晰而迅速地感受到自己不再具有自由忽视他人的资格。这份感觉正要伸展根须,变成他生命里不可避免的重大冲击时却又消失了。他们面前正是一个教堂的门口,呈现象牙似的白色,高大,延展得很宽,与旁边高矮不同的建筑物融合,融合处产生了女性般柔美而现代的曲线,圆顶,伴随无数小小的尖顶,像蛋糕上的花簇,天主教,基于剥削的艺术品,死去的贫穷的献礼。就此,种族的特权又锐利而迅捷地穿过千年的时间来到了这里,这次尤其及时。教堂着实使他惊讶,白得发光的石柱上反射出格拉黑色手套下的基督项链。它被挪出来了一点点,那一点银链子也变成了大理石的白色。如果下一刻教堂的无数尖顶倒下,金色的挂灯熄灭,祭台崩塌,名画褪色;三层楼高的彩玻璃窗粉碎了,被分割成两英尺高的小窗户,大理石变成黯淡的红砖,像磨面的小房,由耶和华干涸的血染成;主教被辞退,丢下的神杖滚落到忏悔室的地板下。它展现一个以毁灭为目的的神迹,为了去搭配一个战争中的基督教的小孩的项链,这个世界才是如同许多人所相信得一样正确。它不是。它没有选择自毁,反而继续招摇的矗立。但他仍然感到庆幸而熟悉,因为一切天主教教堂的穹顶栖息着圣彼得的优越的灵魂。所有人都一言不发地走了进去。
战争时期他们可能也去过某个教堂的遗迹,那里发生了一场很不易的败仗。空番茄罐头藏在一块石头底下,有人踩到,它发出尖锐的呼救声,他们即从逃亡的慌忙中抬起头,与和他们一样在炮火中幸存的玛利亚的图像对上目光。不远处就是临时住所(它有着两个月零五天的寿命),他们为什么从未发现这片教堂的灰烬呢,以天为穹顶。四零零玖究竟栖息在哪里,哪颗星星在九十度的头顶照耀他们,在地球上哪个经度纬度的交界处曾同时出现教堂和角马?非常难以得知。那七个月像几百年一样漫长,直到现在,这一刻,这一马上要流逝的一秒,士兵也从未从那七个月出来,这几百年的时间将会继续延续。世界上某个狭小而未知的地方,士兵们借用很多个死去的人死前那几秒的时间,轻轻松松就营造出了一个坚固的躯壳,里面时间流动得非常缓慢。
他们排了很长的队,每人领了一张十分基本的难民信息表,踌躇地坐在摆放整齐的长椅上试图完成。神父过来提醒其中大部分都可以跳过,他们又费了一会儿时间来搞懂神父的意思并不是想剥夺他们武器。对话结束时,双方都有一点尴尬,神父报以理解的笑容,安慰性地给出了自己的名字,名字仿佛无论在哪种语言都有一种独特的音调。他们全程就真正听懂了这句话。伯尔斯让他们慢一点来,祷告的人很少,他也没有急事需要处理。过了一会儿,有一个开诚布公地请求神父宽恕他的罪孽,期间不再使用忏悔室,也不偷偷摸摸地用黑纱盖上面颊。他说的是某种变调的拉丁语,令人惊奇,在描述中他却没有提出任何严重的罪孽,如果歇息也算罪孽。这时的人或许已经厌倦了宗教的大起大伏。他们回归了拉丁语,因为某些身穿白袍的人举着木牌的游行,上面写着“返璞归真运动”而导致的吗,这代表几百年来人类都往错误的方向发展吗,不论说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这一切行为都是对于虚幻的根源的诉求深信不疑。填完了之后,他们去向之前看到的红房子,那即将成为他们的住所。有人在去的路上哭了。啜泣回荡在巨大而孤单的宇宙里。
到达红房子时是下午,这里的光线比太阳光更冷一点,楼房的阴影泛着蓝色,白天与夜晚更短,黄昏和太阳(目前先叫它太阳)升起的过渡阶段更长,有三小时左右。温差很大,或许这样的温差才能同时容忍鳄鱼的尾巴和昆虫的羽翅的同时存在。白天的气温像秋天。旧时代的士兵们进入自己的房间检查了一下,一部分人选择歇息,没有再出来。卢娜出来了,法尼奥问她有没有睡个好觉,她心不在焉。他们呆在充满蹩脚的古老的装潢的大厅中,这个大厅内部也有一些宗教意味的东西,可能认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抚平难民的本能的愤怒。大厅里还有绿色的碎花的单人沙发,破旧的桌子。都是些说他们自己的语言的人,士兵们无处可去,聚集在客厅,却大气不敢出,终于进入一种茫然的状态。刚醒来时,他们在集装箱里,那个时候有人曾向这里的居民拔刀相向,他们从未距离多年的敌人如此之近,甚至能琢磨出他们呼吸的频率,比人类更缓和。现在没有人没有人敢这么做了,不敢做任何事。过了一会儿,一位狙击手说他想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他们因此而动摇,起了逃心,不再固执并弱小地占据客厅的一角,让那些人在谈话的交接处还能想起有外来者的存在。如今他们是外来者了。他们也无处可去,经过曲折而犹疑的路线又到了登记的教堂,过去的路途比回来的长很多,兴许是因为没有鸟警官的引导。但他们有满怀的时间去研究这里。街道的形态仍然是街道,狭窄而高大的门窗,除了每个颜色都更鲜艳,居民面无表情,谨慎、惊怯。他们一定在未来的落后地带吧,第三世界。法尼奥想,如果这和人类的街道如此相近。
黄昏到来了,它有三个阶段,这只是一个起始。教堂中年轻的士兵们变得更积极了一些,猜测自己距离家乡有多远。伯里斯显示出了罕见的善意,与同士兵一道来的难民和居民不同,他们不微笑,也不惊恐(即使面对集装箱中的枪口),不问话,不管闲事。也许这里没有种族,每个人都是一个种族。教堂中也有沉默的人,如果这是二十岁的青年人的军队就会有人对着十字架祷告,暂且不管它是天主教的十字架,心想这一切是不是上帝的责罚。但他们尚且年轻,还不到给任何事都找一个理由的年龄。法尼奥坐在门口的楼梯上,夕阳强烈的蓝黄色的光让背光的地方非常黑,像海底,像一个波普风格的画作。他出来抽一根烟,莫里斯也是。彼特已经离开了,没有回到教堂来。
他们走得离教堂远了一点,避开关于在建筑物附近抽烟的规定,也可能香烟已经不存在了,在别人眼里他们拿了两个照明用的什么东西。莫里斯不是那种第一个开口的人,很少有疑问,他更擅长回应,不强求进行下去任何对话,好像消费主义等快节奏的动荡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们点了烟待了一会儿。法尼奥明白离开教堂一定会让他感到烦闷,但他还是对莫里斯说:“你想去走走吗?”
莫里斯同意了。对于他来说,离开人群或许更为简单和熟悉。直到白绿色的穹顶不在视线之内,他们才真正站到社会的孤岛上。他们朝着一个方向走,带着史前人类的无知的固执,但竟然真的触碰到了边界。一路上没有人因为他们逆着人流的行为而产生任何反应,哪怕是一个不耐烦的眼神。法尼奥把烟丢到脚下。居民的数量随着旅程的加深持续减少,他们走在路上,这一条路旁边围着铁丝网,另一面是宽阔的平原和一些大型机械,远处没有高山,远处是透明的盖子。一切都是寂静的,没有鸟叫,莫里斯香烟的燃烧声滋滋作响,仿佛篝火的边角,法尼奥看了它很多眼。走到这里的时候黄昏进入了第二阶段,气温开始变冷,影子变长,阳光有一种浓厚的质感,不再扩散,背光处受不到任何热量。地底下产生沉重的轰鸣。
他们找了一个地方试图翻到铁丝网另一边。莫里斯以不大不小的声音说别掉下来。从未。法尼奥回答。你不是也翻过很多个墙吗?
这时候就能看清大型机械是某一类飞机,候鸟般停靠在这一个边界处的小停机坪,孤独如每一根光线。零件撒了一地,发着蓝色的荧光,像某植物的种子。修理处荒芜了。飞机是否也和年轻人一样穷尽了符合黄昏气氛的话题,因为这里的黄昏漫长得残酷。莫里斯对零件产生了一些职业般的好奇,他蹲在飞机的阴影下观察它们。
法尼奥不知道用什么转移注意力,只好站着被黄昏从胸口照到裤腿。每个飞机没有任何细节,光滑如鲸鱼的腹部。他没有办法,只好回忆起了一些惨痛的片段。惨痛的回忆也是回忆,它们现在比现实美好,易于找到价值。他正在用他们来弥补目前的空虚,因为单纯的空虚是不能战胜压倒性的黄昏的。
很多时候,四零零玖的士兵都在受伤与恢复二者间徘徊,受伤到恢复要经历几个特定的阶段,基本都在医疗兵处理过后才会产生,不再有消毒水和碘酒的陪伴。疼痛不是问题(疼痛之后是恐惧),身体会帮助你压抑疼痛,它做得非常好,不借用任何外来的药物也可以使疼痛变成一种发麻发紧的不适感。法尼奥对此产生不健康的依赖。有时候他会呕吐,呕吐比流血与脓水更难以处理。一天二至三次,呕吐本身没有那么痛苦,却意味着恶化,不能用物理手段遮挡,不能用毛巾盖在伤口之上,装作它已经愈合。还有最高一层,比呕吐更可怕的是维持清醒,在伤痛的二十四小时内维持两个小时被叫醒一次的频率。卢娜负责这个,卢娜也负责驱赶恐惧。法尼奥不常因为流血而产生恐惧,导致他不能在维持清醒的阶段做得很好。第三阶段对他来说尤其是一种酷刑。血干在衣服上,它闻起来淡淡的,很像鱼腥味,有点像森林中的野兽的味道。原来森林中野兽的味道是血,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因而获得了一些快乐,仿佛赋予战争一种反差性的价值。他和卢娜讨论了很多种想法,哪一个想法激起人的生存欲望、能有效地让人维持清醒,他以假意配合,卢娜看了出来,便不同意其中任何一个。最后真正有用的一条却极其简单:他太年轻了。年轻到死去是一种道德上的罪孽(违背这一点不是很难),是亏欠,浪费的证明,是愚钝,不精明。听到这里时他没有找到合理的反驳,卢娜坚持让他如此相信。每个人处理这些阶段用不同的手段。卢娜从不为维持清醒所困扰,她有很坚强的意志,利用恐惧,她会在受伤之后、呕吐之前反复翻看脖颈上的金色的可打开的心形项链,即使里面没有任何相片。彼特借用喧哗与玩笑话盖过这一切,莫里斯不见踪影。
受伤之后你都去哪儿了?法尼奥很想知道,便趁想起时问他。莫里斯好像没有听见。这是黄昏的第三个阶段:不再有声音,声波流动得缓慢,凝固在每一个阴影处。人不再有交流,在黄昏的第三个阶段中人只为个体,本身的思想膨胀得太大,以至于盛不下任何他人的侵入。天空变成粉色。他们曾经在战场上的不同角落同时遥望着补给的飞机,每个飞机都像钻石一样珍贵,但是它们都开走了。那时也是粉色的天空。如今飞机就在他的手边,但每一个都比他们更需要帮助。陀思妥耶夫斯基说的话应验了,如果上帝死了,一切都会被允许。在战争中他多次疑问上帝是否已经死了,格拉作为基督徒本身有力的击碎上帝的存在。但那时候还没有,那时兴许还活着,不被人信仰而虚弱地存在在某个以地球为中心的宇宙。他想,给这个疑问画上句号,感到了沉重的满足:现在一定已经死了,尸体开始冰冷,蚂蚁往手腕爬去。
上帝死了。飞机没有落下。阳光变蓝。黄昏即下午。在黄昏中,他们走回唯一的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