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与奥斯顿的条漫一同食用!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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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几匹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黑马车碌碌地驶过林间道。车窗外耸着栎木幢幢的黑影,但晚风扯碎了厚重的积云,月光从狭缝里洒落,像薄的银纱,笼住长枝上挂的叶芽。
马车厢很宽敞,古老血族整襟而坐,耳鬓插着簇吊儿郎当尾巴似的杂草;同行那嗜血非贴近挤他坐着,塌背弓腰,只管鼓嘴、不停嘟囔,胳膊囫囵着添乱。
【——鲁道夫也时常坐在这个位置。】奥斯顿想,接住托马推落的诗集。
旅程通常开始于一次拜访:风景总魅惑着把路线拐偏,因而时常不能确定终点。马蹄轻快,整个四季都耗在车厢里,鲁道夫晃着腿坐在他身边,弯起紫晶似的眸子对他笑。
爸爸。那孩子说:你瞧,阳光很暖。
坐直,別晃,你在小看春天的风。他这样回答:系好扣子,小心感冒。
【但……不可能是鲁道夫。】他的子嗣规矩一向很好,也从不用担心感冒。奥斯顿睁开眼睛,拍掉托马按住膝盖的手,对方顺势躺倒在他腿上,正喋喋不休。
“——给他把油全灌进去,我说:'嘿,点灯吧!'然后嘭——”
他抿紧嘴唇,“你这餐桌礼仪真棒。”
“天呐,您夸奖我!”
“我在讽刺你。不准装傻,起来。”但疯狗装作没听到,嬉皮笑脸地赖在他腿上:“起来,托马。別对着我傻笑。”
【——鲁道夫爱笑,但他的眼瞳是很沉的绿色。】鲁道夫不曾叫他父亲,多诺万也只喊他叔叔。没人记得阳光的味道。那孩子是谁?小身影被时间涤得模糊,言语也散碎了,真实被欲念裹挟着湮没在尘埃里。【梦早就该醒了。再烈的阳光也照不透湖底的死寂,总是漆黑一片……】
"——得搬块粗砾石砸到湖面上!“
奥斯顿拇指按住眉心,思绪被托马口中那石头砸得粉碎。“你在说什么?”
“铃兰内湖!湖,我亲爱的。”疯狗正说到兴头上, 扯着他张牙舞爪:”嗙喳!湖面全砸碎啦,月亮光摔到水底去,我跳下去捞……"
“真是个疯子。”
“水底下可热闹,裂齿鳗嘬血,悖鳞鲨只咬屁股肉!鬣鳄肚皮像薄脆饼,能撕开也咬得碎,血肠子卷着碎骨头和铃兰花。”
“……真庆幸铃兰湖不在我的路线上。”
“天哪,您说的对!”托马从奥斯顿腿上弹起来,捧住他两颊,眼珠子像被引燃了,灼成两块儿滚烫的祖母绿:“我们去铃兰湖!”
“我们去菲尼克斯堡。放开,疯狗。”
托马把脸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
“回图里帕诺堡。”
又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对吧?”
奥斯顿明亮的金发在他眼睛里灿动,像在绿宝石底流转的金沙。
“……好吧,铃兰内湖,也许。”
疯狗立刻绽开个笑容,嘴巴直咧到眼角,脸瞬间放得老大;然后是尖骨头猛撞硬骨骼,剧烈的烧炙感,像有团火爆燃在左下颌。
好一会儿,奥斯顿才意识到不是灼烧:是尖锐的痛。托马一嘴利牙咬在他颌骨上,出人意料的剧痛,犬齿豁开了皮肉,血正往下淌。古老血族瞪着指尖湿润的殷红,困惑——继而是耻辱,焦躁啸叫着攻击后脑;暴怒在胸腔里炸裂,像活吞了颗太阳,把一腔子冰结百年的冷血全烧沸了。
“托-马。”奥斯顿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么-敢!
“是?我亲爱的。”疯狗笑着呲出白牙,齿尖儿上挂着血珠,贪婪地圈起舌头,把体液舔进嘴里:“嘿……是甜的!”
黑马车呼啸过野山林,窗帘猛地闭紧;血之链狂躁舞动,一团模糊血肉被丢到车后,骨碌碌滚远。
奥斯顿一把扯下鬓上插的小草束,指尖掐碎了毛茸穗。该碾烂,撕碎,一把火烧成草木灰!杂种,该死的狗尾巴草!!
“徜徉,游荡!湖和深林啊,枯枝子绊住草,”那嗜血已经追上来了,紧跟着车屁股,合瞎编的调子满嘴乱唱;他跳起来羊皮靴咚咚咚几步攀上马车顶,歌声就跟着盘旋在头顶上:“——双峰-顶着-樱桃,还有-郁金-香!!”
“给我等着,疯狗。”
奥斯顿攥紧手指。尘埃和湖底暂放到一边,下颌上那伤口灼痛,他满脑子想着地牢:铁链,鲜血和剔骨刀。草尾巴碎了,可细茎杆儿仍在他掌心里晃悠,翘得老高。
他不会承认:那草汁液味道是嫩的。闻起来像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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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本篇是奥斯顿长条的关联故事,调戏贵妇专场!十八画的超级好看,尖叫!
真的很不会写谈恋爱,希望不涩口【对手指】
滑铲保命,还没改完!(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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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好重新发过了,食用请走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54245/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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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身后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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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要不是心里揣满对兹米亚医生的敬意,猎人罗斯·劳尔肯定会从先前那场混战里溜走,离吸血鬼、湖骇和死都远远儿的,而不是做那四分之一比率的幸存者,卷进这场雪地急行军。
天早就黑透了。雪从平原一路追着马队,把疲惫的猎人撵进林子,风在灰萎的针松林间呜咽,攻击罗斯冻僵的膝盖和指头。牝马的汗在粗毛上凝成冰晶,她不停打响鼻、呼出白雾,缠苇草的四蹄在冻雪上打滑;人比马更难熬,棉衣足够厚实,但冷风从鼻子灌进肺和小腹,在缺了内脏的空腔乱转。老鼠罗斯斯斯哈哈地从喉咙吐出冷气,视野里全是肆虐的风雪。医生骑着那匹“凯丽小姐”跑在前面,身影被雪幕模糊成阴沉的灰黑色。矮马猛地趔趄,仅剩的血罐在她身前哆嗦,老鼠压低瘦巴巴的胸膛,把女人和她鼓囊的肚子挤在马鞍上。咕咚,咕咚,抢来的血在里面晃荡。
“忍忍!你——你叫什么?”罗斯大喊,等了一会儿,没听到回应,就继续喊道:“没多久了,也许再小一会儿——”
小一会儿是多久?没人能给出答案。十分钟,半小时,几个钟头。
等到老鼠罗斯颠得找不到鞍子上的屁股,眼见的景色也糊成茫茫一片,领头的队长——阿比西奥那条老狗终于大喝一声,拉住了坐骑的缰绳。
雪已经停了。这儿是块平整又荒凉的林地,矮小的灌木全挤在一边。一棵参天老树霸占了所有天光,树底下只有成片的矮草,在冬天枯萎灰黄,压在厚实的雪毯下面。 积雪覆盖了枝杈上没落的枯叶,一起风,砾石似的雪粒就簌簌往下掉。
“在这儿扎营。马都栓结实 了,小子们!”老狗扶正被风吹歪的宽沿皮帽,“七个小时,天亮前上路。”
骂人的脏词儿在罗斯弯弯绕绕的肠子里转了一路,可这时脑子里蹦出的字眼是:谢天谢地。
篝火,帐篷,吃饭睡觉。谢天谢地。
大伙儿都被风吹透了,帕弗一头从马上栽下来,脑袋像个椰子似的砸进雪里,没听到惊叫,只有一声沉闷的“咚”。阿比西奥拎起他,发现那孩子是冻得傻了,呜咽声也发不出,只用晶亮的眼睛湿润地盯着他瞧,于是呸了口唾沫,草草给他抹在肿包上。
“干活,没摔死就他娘的去利索儿干活,别吃你老子的闲饭。”老猎人把凝在脸鬓胡须上的雪块揪掉,顺手揩了一把帕弗脸上冻硬的鼻涕,拎着年轻人走向驼辎重的驮马。
洛多维科的毛领子遮不住脸,跳下马就赶忙抬手去拽鼻子。他有一头温暖的红发,琥珀色眼睛,这会儿确认了鼻子还在,冻僵的五官立刻囫囵挤出个笑容来。“说啥来着,您就是命不该绝,吸血鬼的刀子拿您没辙,也没给北风老爷吹掉在半路上。”他摸着鼻子嘟囔了半天,这才快活地张罗去点篝火。
罗斯早瞅见兹米亚·斯塔夫罗金医生下了马,可等她用冻僵的指头栓牢“黑炮仗”,再把血罐安顿在篝火边,医生却还站在刚落脚的雪地上。那人拿后背对着营地的篝火堆,脸上戴着没皮也没肉的鸟头骨,戳出锥子一般锋利的喙。罗斯顶喜欢医生平静的绿眼睛,可它们被骨头遮住了,只剩下骷髅的空眼窝,直勾勾瞅进黑暗里。
“您在看什么?”老鼠忍不住问,“那儿什么都没有,医生,可别被夜猫儿把眼珠子给吞了。”
“夜猫儿。谁讲给你的故事?”苍白的鸟喙转过来,火光照亮了半张骨头脸。
“艾德蒙大爷说的。”
“好夜莺。他怎么讲?”
“说它躲在死过人的林子里,爪子有炉钩那么长,只吃活的人眼珠。”
“病灶和黄脓才会只吞掉眼睛,亲爱的罗斯。”兹米亚医生柔声说,“《眼疾:光明复兴》,你没读到二十页。”他把星斑马栓好,挨着罗斯的‘黑炮仗’。马儿饿坏了,抻着脖子啃医生的领子毛。
“回纳塔以后记得把书读完。”
罗斯心虚地挠耳朵,“哎,这本好像在——”
“二楼,红色矮书柜第三层。我的朵拉帮你收好了,夹了花签,她自己做的。”医生转回身,火的光亮又只能照见那背影了。
“能看见纳塔城了。”鸟骷髅向着黑黢黢的枯林说。
可这儿离纳塔城还远着呢,连插旧旌旗的塔楼尖儿也瞧不见!——这话罗斯并没说出口。可怜的医生一定累坏了!他有多久没摘过面具了?从帕斯玛街区,和阿比西奥大吵一架之后?他这一路救的人远比砍碎的多,可他们一个也没活下来。到头来承诺都是许给死人的,尸体用血和碎肉把他浸透,猎人们冻硬在他的衣摆上。
罗斯帮忙喂了马,又跟着椰子脑袋帕弗去林子里捡柴。她看到阿比西奥把兹米亚医生拉坐在篝火边,于是满怀希望地想:暖和起来,人就会好过些。没错,摘掉面具,然后煮一锅他拿手的汤!
可等他们抱着枯枝回到宿营地,那好医生却只静静坐着,是鼻头泛红的洛多维科·里奇正掰碎冻肉干,随手丢进一锅黏糊糊的汤。帕弗一屁股坐在她左边,两人把血罐夹到中间。五分钟后汤糊被舀进木碗里,每人一大勺,里奇管它叫得意之作,除了肉还埋着碎块茎和野菜的尸体,胡搅蛮缠在一起。老鼠耸着鼻子去嗅味道——好吧,它至少是热的。
罗斯端起碗,连吞带咽,热乎乎的汤糊填下肚,身体马上透出暖意来。
后来想想,这大概是她此程最正确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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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停了没有多久,克劳伦斯·奥斯顿就从嗜血血族带他走的路线上觉出些异样来。
乌云压在头顶上,把天空闷成一种肮脏的红。厚雪埋葬了北风吹折的树,枝杈刺穿雪冢,向他们伸出枯黑多节的手。给他带路的血族在枯枝、老树、杂草和堆雪的硬石头之间乱蹿,不像找人,倒像只追刺猬的狗。
“够了,停下。”奥斯顿说。他穿了件极精致的毛领子外套,层叠地绣着郁金香纹饰,衣料华贵但不算厚。保暖并不重要。
“我不认为你在走一条正确的路,托马。”
托马。昵称过于亲近,可那嗜血认不得姓氏也记不出名,只给得出个“托马”让他叫。
“文森特·罗兰,古老血族,我尊贵的同胞。你说——”
“在来的路上见过他,当然,当然,我亲爱的奥斯顿。”托马热情地说,羊羔皮长靴转着花样踩在新雪上,七扭八歪的足迹像群闹哄哄的动物,紧追在他屁股后面。
奥斯顿挑高半边眉毛。“你遇到文森,但没见我的使役蝠。”
“是的,就只有他一个;是的,没坐马车,靴子陷在雪淖里;是的—— ”托马打了个夸张的嗝儿,一口气说下去:“他脑子还在,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话太多了。”
“啊,荣幸之至,我亲爱的。”
“闭嘴。”
“瞧您,难道不觉得路途无聊吗?帕斯玛有个老笑话,讲三条腿的猪吃人——”
“闭嘴,托马。”
这一次他真的闭嘴了。
奥斯顿微微诧异,但他的视力远比托马好,立刻跟着注意到远处燃起了一小丛火苗。穿过莽莽荒雪原,变质的血——焦木,马鬃,以及鲜活的人臭味,争先恐后地顺着北风散过来。
“那是——是什么?”托马盯着火焰梦呓似地说。
“不是文森特。”
“三条腿的猪,或许是被嚼碎的人,”嗜血血族像梦游那样划动双手,“我得去看看——”然而步子只迈开一半就停顿了。托马咈哧咈哧地笑起来:有东西水蛇似地蜿蜒在他血管里,勒紧了心脏。
“再说一次:那不是文森特。”奥斯顿冷冷地说,绝命之线绕在他微颤的小指上。“第二课:记住你的承诺。”
上一次惩罚够足了,疯狗没胆再忤逆他:骨头填不满食肉兽的胃,但很少有狗敢咬执棍者的手。
城下町舞会的愚弄惹恼了奥斯顿,他把托马丢进庄园地下的旧牢房,锁链穿透胸腹肋,铁钩子剜住锁骨吊在顶棚上,花上大把时间在地牢里一寸寸精细雕琢那作品,绝命之线缓慢地切开软肉再割脏器,刺探着沿血管粗暴生长;从脚心到指尖,血从细小的伤口喷出来,滑落,漫过绽开的皮肉。
疯狗始终在笑。
“血,血!可真不错!咈咈咈哧,闻闻这味道!”
他在流血时尖笑、割肉时大笑, 拧断手脚简直笑得他喘不过气;好像所有苦和疼都能随狂笑给抹消掉。和着冷血坠地的滴答声,他笑得高亢又刺耳,管家说母牛吓得不产奶,仆人也抱怨睡不着觉。奥斯顿于是不给他喝饱,失血和昏厥总算带来些清静。
不到两周,古老血族感觉到腻味,就把狗链交到管家手心里,嘱咐喂血、清理和鞭笞,事无巨细。然而又经过两个朔月夜,奥斯顿从一本长诗里分出神,在下午茶的间隙记起牢房里那只聒噪的动物,却得知他早就逃走了。
“是的,加了最粗的铁链,三条,如您所见。”老管家推开地牢门,仔细拂走攀上肩膀的蜘蛛网,递给他一杯加了肉桂的茶。
“很好。但不是免责的理由。”
“您完全是迁怒——下人们容易死,也都怕残废。托马先生浑身都像长着牙。没人敢拦他。”
“我雇血族护卫不是在做慈善。”
“他们,”老人平静地说,“都还记得鲁道夫少爷的脸。”
管家的茶甘甜、温和,口感一直很好,但那天却像焦油似的在他心里点燃了火。
鲁道夫——他的鲁道夫率直、坦诚,从不曾逃避犯过的错;而托马——这嗜血的东西白白长着鲁道夫那样精致的脸。
奥斯顿挑剔的目光落在雪地里。托马本来比鲁道夫瘦削些,但此时披了件不知哪儿摸来的狼毛斗篷,差别便被模糊了;更别提额前微翘的红头发——他这会儿还耸着鼻子往火的方向蹭,光亮闪烁,全落在鲁道夫一样翠绿泛金的瞳仁上。奥斯顿的血链在他胸膛里绷得死紧,随着动作紧缚住血肉,切割冰冷的心脏。
奥斯顿想起摊在掌中的粗铁链,三条里弄断了两条半,还挂着碎掉的半颗牙。血倒是被嘬得干净,托马很可能舔过脚下的糙石板,跪着用舌头舔走每一滴来不及干涸的血——吞咽那一丁点力量,就为了从他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这不挑食的杂种、血蛭,嗜血的疯狗。
鲁道夫绝不会——
你怎么知道?脑子里有人轻蔑地反问道,你惩罚过那孩子?
他是我的子嗣。他不需要惩罚。他很好。
可是他逃走啦,逃走啦;某些部分再回不来,只好装进硬木匣,像个观用标本似的锁在城堡里。你没机会了解他。你这傻瓜,奥斯顿。
搅着托马心脏的血链突然松懈了,那嗜血没耽搁一刻,立刻手脚并用、嗷嗷叫着往火的方向奔过去,灰毛皮拖在脚后面,把雪扫花了一大片。
奥斯顿直等到他跑得够远了,才扯紧血链,迈着优雅的步子,不疾不徐地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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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觉察到危险的是马。
七匹马本来安稳地嚼着干草料,突然嘶鸣着人立而起, 一匹接一匹撂蹄子。老鼠罗斯放下冒热气的空木碗,和红毛里奇对视了一眼,转手摸上腰后的枪。
椰子脑袋帕弗的盾没敢离身,这会儿赶忙抓牢。他不看四周围黑漆漆的雪野地,倒紧张兮兮地往老狗阿比西奥脸上瞧,老狗耐心全给瞧没了,伸手就掰男孩的头。
“脑子和眼睛你得给老子长一样,”老猎人绷紧腮帮子,“别把赏金全叫庸医赚走了!”
火的影子在冻雪上张牙舞爪,那访客不请自来,贴老树站着,短上衣和额发都是暗红色,像抹稠得擦不净的血。“快瞧快瞧,谁在这儿?”血族撑开滚满雪粒子的毛斗篷,炸着嗓子直嚷嚷:“新鲜的血和硬骨头!得祝他们寒风夜-快-乐!快乐!”
来了。又来了。罗斯忙不迭给枪上膛,铁器在手里冷得发烫。这一趟怕是中了什么邪,怪物和血族跟山笋似的往外冒。戴鸟骨面具的医生呆愣地端着木汤碗,罗斯只好也转头盯着队长瞧,正看到老狗提溜起皮酒壶,啪一声撂在木墩上。“老子吃了饭正饱得慌,不乐意动。你小子运气好,有屁快放,没屁滚蛋。”
几句话掷地有声,被罗斯当定心丸吞下去,手也把枪筒焐热了,她才瞥见血族发钝的耳朵尖。他或许年纪还没老狗大,要不是没油水可捞,五个人揍他准赢,三个打一个也不亏。
“您倒是落了个温饱,”那嗜血没脾气,只管嬉皮笑脸地往前凑,“我呢?只能灌风,只能嚼雪,前胸贴着脊梁骨——”
不值得出手。罗斯想:没得赚,走空就是白干。她腰杆挺得笔直,背绷得死紧,干瘪的影子投下去,把血罐遮住一半。
老狗呸一口啐进篝火堆,“干我屁事,你管我叫老子吗?”
“哈——,那你猜我的名字叫什么?开头是托——”
“托马。"又一个声音从光亮摇曳的边沿传过来,毫不客气地打断他:“不要玩太久,我耐心有限。”
风变冷了。
北风呼啸着穿过宿营地,枝子上大块大块的雪砸进火堆里。老鼠舔着冻裂的嘴唇,想看清融在夜色里的人:火光勾勒出新访客晦暗的轮廓线,绒帽外竖着突兀的长耳尖。他紧身的黑毛领外套缀了花纹样,金绣线晃得人眼晕。
干柴在火中陡地爆裂,噼啪。阿比西奥把最后一口浊酒吞下肚。“嘿,庸医!我就说你给的眼药不得劲儿,连个人都能瞅漏,你说诊费咋办?”他咂着嘴数落那医生,醉熏熏勾住他肩膀往下摁,兹米亚没答腔,像个旧塔楼似的塌下去,鸟头骨搁在膝盖上。老狗拄着他后背打喷嚏,枪斧撂在手边,刃光发寒。“照理说来的都是客,可咱锅空了,不巧酒也喝干了。操他妈的冷雪夜。”
远处的血族如果没聋到听不见老狗的大嗓门,就是压根没想要搭话。他兀自端详着指头尖,叹气,三四只蝙蝠飞落在手边,无声无息地扇动皮翼。眼见着所有注意力全被古老血族吸走了,托马跳着脚嚷起来:“答案给公布了,不能算数!“
猎人们事后都同意:是轻敌让人低估了这疯子。他速度快的惊人,一爪子搡在罗斯肩膀上,还没等她踉跄着站稳,又被捏住耳朵提起头。托马贴着她下颌,吐息冷冰冰吹进耳孔里:”你猜那名字怎么拼?”
罗斯一脚蹬着血族逃窜开,帕弗重盾抡高了,只擦着托马头顶的蜷毛捋过去。血罐嘴张得老大,被嗜血一把摁进雪地里。
“猜啊,第一个字母是T!”
老鼠来不及思考,本能驱使着扣动扳机,火器在手里炸响,枪托猛撞到胃上。子弹紧追着托马,第一颗击碎了树皮,第二颗擦过那疯子颈侧,直向古老血族冲去,一路呼啸着撕裂空气。
天哪,罗斯想。别招惹瘟神。天哪。
但子弹从古老血族身前掠过去了,那家伙只优雅地欠身,胸前小坠子一闪,金发轻摇,头颈微偏,架势像古老的宫廷躬身礼。
疯子跳开了,血罐没碎。那姑娘躺在雪地上,晚半拍才尖叫出声,捂住黑头发底下流血的脸,面皮上被指甲硬割出四个血淋漓的字。
T。O。M。A。
“对啦!托-马——!”嗜血欢笑道,"就这么拼,忘不掉了!”
黑发女人脸上那伤口发疼,血流下来,食物跟着就从胃袋里往外涌,喉咙口吐得发腥,泛苦,胆汁都给呕出来。罗斯伸手扶她,血罐肩膀一歪,短指头抠住老鼠的瘦胳膊。
“薇娜、薇娜、薇娜!”她尖叫,腥的血和酸胃液全搅在脸上,绝望和着眼泪顺割花的脸蛋往下淌。“我叫薇娜,文泽莱村的薇娜!……您救我,救救我!”
“帕弗!”
椰子脑袋正发懵,被阿比西奥吼得一激灵,盾抬起半人高,后者一拳敲上去,把铁盾砸回雪地里。阿比西奥努努嘴:“动动腿脚,小子。送她回帐篷睡觉。”
黑发的血罐完全被恐惧擒住了,帕弗把她强按住,倒着扣在肩膀上。尖叫声被小猎人一路护在盾后面,直到隐匿在帐篷里。
她原来叫薇娜。
罗斯重新给枪上膛,胁迫地指向血族的心脏。但铅弹力道不够,她转而瞄住眼睛。枪口往斜向歪,突然看到里奇在嗜血背后勾手指:嘿,瞧!
那红毛左手握的空拳,拇指朝上,弹开俩指头,攥紧。
壶,罗斯想,腰上。她眼睛一转,在托马腰间盯住了那只“壶”。
你,松鼠。可能。老鼠左右手交替着比回去:瞎。
两根直梁铸个十字,横竖缀着五只铃铛。没有壶嘴,只有乌秃的把手,发黑,可能是银子。咬过才能估价。罗斯在唱诗班见过类似的小玩意——一个旧祭坛钟,歪歪斜斜,随意挂在血族的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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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写完了,先打个卡再补文。。
感谢 夜莺艾德蒙同志友情客串!
希望所有人都能 感受到东北人心中的冷【】
疯子,神经质,家里蹲和操碎心的老妈子,四个男人的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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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坐在废弃塔楼的窗沿上。
十八个钟头,嗜血血族仔细地读秒,轮个儿掰折手指,看着他或她飞快长好。太阳升起再落下——黑夜像个庞然又贪婪的袋子,把城下町一寸寸鲸吞入喉。街灯终于被吝啬的主妇点亮,到访的畜牲便多起来了。一匹两匹三五群,马儿嘚嘚哒哒哒,车子像鱼群穿过夜色游向百合花广场,车夫把皮鞭扬得老高。
托马从嘴里拽出焦黑的指骨,笑着把骨头渣吐掉。
呸——,他认得那辆有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
城下町中央广场边挤着一群闹哄哄的半大孩子,七嘴八舌地对马车和访客比比划划。有眼瞳纹饰的教会马车孩子们都认得;猎人尽是些穷鬼,他们用双脚来,公共马车只给停在城下町外头。剃头匠的儿子说花田那儿有辆马车古怪得很,爬满荧光绿的巨大骷髅;肉铺的小姑娘猜新来的那几辆一定载着老倔驴,脑子朽坏了,马车才会漆得像棺材一样——看啊,看啊,暗绿,棕,还有更深的灰和黑。
这群快活的鸟儿不知疲倦地编排外来客的故事,又在车门咔哒作响时故意尖叫,一哄而散。克劳伦斯·奥斯顿一直等到吵闹声跑得够远了,才推门走下新漆过的黑马车。紫檀木手杖撑在石板的凹坑里,他的大半张脸藏在羽毛面具下面,下颌上没有苍老的褶皱,这点孩子们猜得不对。古老血族在晚风中舒展身体,重新把斗篷裹紧,像蝙蝠收拢贴在身侧的翅膀。
没有侍从通报——显然,多数血族不想听神父用颂腔高喊他们的名字;城下町的居民更不乐意知道假面具下藏着谁的脸。这儿要举行一场不透露姓名的舞会,来宾全躲在五花八门的面具后面,只待鼓点儿和音律模糊掉猎人与猎物的界限,飞蛾舞火,一夜尽欢,正如过往的任何一年一样。
奥斯顿既不喜欢虫子,也没有和食物共舞的爱好,他把戴郁金香戒指的手递给马车上的同族,庄重地清了清嗓子:“请扶着我,贝尔维娅女士——小心脚下,路的状况糟透顶。”
他们几乎是最晚到的客人。人类已经在太阳底下狂欢过一场,侍者端着酒壶匆匆入场,换走装果核和烤羊残骸的盘子。乐师打着酒嗝儿,懒洋洋地拨弄鲁特琴弦,社交动物围聚在广场上互相试探,人群中不时响起喧闹的喝彩,偶尔夹杂一两声尖叫或惊呼。
一位穿白色收腰燕尾礼服的男性站在角落里,像躲避烦人的虱子那样远远避开人群,金发间露出血族特有的尖耳,面具下的脸却堆满皱褶和疲惫。奥斯顿盯着他瞧了许久,直到对方也投来疑惑的目光——疑惑,微愠,进而转变成一抹难掩的喜色,那人大步向长桌边的奥斯顿走来,拖着身后踉踉跄跄的女伴。
“啊,克——咳,是你,我亲爱的朋友。”来者抓住奥斯顿的手肘,露出年长者慈祥的微笑:“打扰了,小姐,请容我借用一下……”
贝尔维娅女士本来把奥斯顿的胳膊捉得死紧,这会儿只得松开了,转而端起长桌上的酒杯,不停晃荡杯底暗红色的液体。
老家伙抓着奥斯顿,直把他拉到树篱边:“克劳伦斯?真的是你!你怎么认出——”
“文森特,嘘——我认得你这件礼服上绣的金穗。”
“啊,是的,这已然湮灭的辉煌和荣光。裁缝的手艺大不如前,也许再过个一两百年,面粉袋也能站在潮流顶端了。”面容苍老的血族叹了口气,“现在放过那些粗手脚的笨裁缝,听我说,你绝想不到我带了谁来。假如你的女伴——”
文森特张着嘴,奥斯顿眨眨眼睛,耐心地等他继续说完。
“你的女伴,嗯。”文森特舔了舔嘴唇,“她看上去不太高兴。”
西梵妮·贝尔维娅就要把手里的高脚杯攥碎了,尊贵的血族像只母鹅似的抻长了脖子,目光不住往树篱这儿瞧。几个新潮的姑娘走过她身侧,轮流拎着蕾丝裙摆转了圈儿,从血族拘谨的金发网戏谑地打量到曳地长舞裙。那紫黑色的束腰长裙典雅又奢华,洒满了碎钻和珍珠,出席最高贵的社交场合也不逊色——文森特想,假如早上个三百年的话。
她过时了。
“不高兴?大概是的。”奥斯顿从怀里掏出手帕,深嗅,折叠成规整的小块,收回口袋。“你没闻到空气里遮不掉的人臭味?呵,谁会高兴来城下町。路面,”紫檀木手杖邦邦叩着长石板,“比十年前更崎岖,早晚要崴断谁的脚踝骨。”
“听我说,也许她需要你……”
“她需要气度,隐忍。”奥斯顿高傲地说。“图里帕诺城堡的女主人——别这么惊讶,可能性很高——不会因为臭味或烂路面就失控无礼的。”
贝尔维娅女士的目光恶狠狠地看过来,嘴角绷得死紧,脸庞是尸体冻僵的惨白色。
克劳伦斯·奥斯顿回以体谅的微笑,像在安抚一只嫌弃晚饭的猫,微微颔首。
文森特想要大笑,于是抓过身边的杯子,猛地灌了一大口。酒味太呛,并不合口,呛得他直咳嗽。
“别急,老朋友。”奥斯顿忧虑地望着他,想拍他的后背,又怕把那一身老骨头拍碎:“说下去,你有幸和哪位女士共舞?——你需要我猜一猜吗?”
老迈的血族边咳边抖,像片被风吹残了的枯叶子。枯叶子佝偻着侧转身,从身后拽出一位女伴来。
奥斯顿捕捉到的第一个想法是:这位小姐是怎么藏进文森特身后的?那把枯萎的老骨头?
第二个是:太大了。
她的胸像两颗过熟的果子,半袒露在低胸舞裙外面,丰腴,莹润,只等待有人来摘。热切的目光立刻像苍蝇追逐奶酪似的聚拢来,全绕着那傲人的胸脯转。文森特挺了挺腰,贝尔维娅女士的眼神像把小刀子似的掷过来,直戳着他的后脊梁。
“真是个……是个惊喜。”奥斯特盯着坠在雪白胸脯上的红宝石。“谁能想到著名的因——”
“行行好别吓他,亲爱的!”老血族喊道,注意到周围试探的目光,赶忙把音量压低:“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少力气,才把这家伙从娃娃屋中间拽出来!”
“模型,不是娃娃屋!”因多西·吉奥瓦尼抬手给了老骨头一下子,果实乱颤,引得周围一片吸嗦声。贝尔维娅女士那两把淬了火的刀子开始一下下剜他们后背上的肉,恨不得锥进骨头里。
文森特尴尬地扭了扭腰。“克……伙计,你可能有个小问题——”
“问题在于,”奥斯顿仔细咀嚼嘴里的句子,“你是怎么说服他变成……女人陪你来的?而且这么……”
大。
“他那些娃……模型的建筑风格过时了,得要来看看新风尚。”
“关于变成女人的部分?”
老骨头顿时垮下去,文森特佝偻着环抱住身体,虚弱得直喘气:“你想看干瘪的老头子穿女装吗?有这种嗜好?咳咳,咳……”
身后爆发出不合时宜的大笑,几个穿皮外套的半大小子像耍枪那样转一只杯子,互相击掌。因多西像个松了劲儿的人偶似的僵直了,有个戴孔雀面具的高个子眼睛直勾勾地黏在“她”胸口,手里的杯子斜倾着,酒把女伴的前襟浇了个透。奥斯顿被这种无礼气得发抖,拉开斗篷靠过去,把因多西藏进阴影里——
长桌那边爆发了一场微型骚动。七八个陶壶炸开了,酒浆四溅,两个女侍者忙不迭地跑过去,撩起裙摆摸绑在腿侧的刀。这波澜没掀起多大涟漪,人群惊呼着散开又迅速聚拢,继续笑和打情骂俏。文森特惊恐地看着贝尔维娅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像驱赶雏鸡那样分开挡路的人群,裙摆上挂着破碎的陶片,还在滴酒。
“嘿,伙计。“血族飞快地说,抓住奥斯顿的肩膀。“想听个建议吗?你的舞伴……”
“的确该征求她的意见。”奥斯顿郑重地点头,“我猜那位女士会应允的,和你们搭对子跳舞。”
“天啊!!不是这个意思……不对,我本来是这个意思——是的,谁也不想换到一个人类舞伴……”
“人类舞伴,呵,多失礼的词组——”
“丢下舞伴,整晚忙于照顾别的女性,这就是您的礼数,是吗?”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他身后说。“真是个-愉快的-夜晚,克劳伦斯-奥斯顿-先生。”西梵妮·贝尔维娅女士用奇怪的高腔咬着音节,把单词像白手套那样丢在奥斯顿脸上。
文森特拉过因多西,假装对一丛盛开的百合产生了兴趣,哼一首小调,双颊微抖。他想起某个传言,巴尔麻雪原的贝尔维娅性格好战,能用血剑斩断灾兽铺满鳞片的脖子……
贝尔维娅深深吸气,用那双握剑的手拎起裙摆,附身,紫宝石项链在胸口发着冰冷的光。“我失礼了。”她僵硬地说,转身走向场外。秋风卷过后颈,吹得人骨头发冷。
“文森,她是不是……”半刻钟后,奥斯顿困惑地开口。
“不太高兴,是的。”
血族瞥向女士退场的方向。“她会错过第一支舞的。”
“‘她会错过第一支舞的’,天啊,你可真聪明!!”文森特把正要出口的安慰掖回喉咙,抓住同族的肩膀,夸张地摇晃:“你以为——”
——以为她还会回来吗?他想冲对方这么嚷嚷,可是广场上这时骚动起来,像一锅突然煮沸的汤。他闭上嘴巴,随着人群望向百合花丛簇拥的殿堂。
小小殿堂的楼台之上,有个男人亲切地张开了臂膀。
“欢迎——欢迎诸位。“
男人的声音并不洪亮,但广场上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所有目光毫不忌惮地落在他掌中血色的圣痕上。
阿尔文·伊诺克,百合花广场舞会的组织者,诸神在人间的话事人,万千信徒的引航灯。他仍穿那件常被宗教画描绘的圣袍,戴白色眼瞳式样的面具,纯金挂坠从颈间垂落,桎梏似地沉坠在前胸。
“欢迎所有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继续说,站在二楼纯白的大理石栏后面,使得聆听者纷纷扬起头,眼巴巴地张望他居于高位的身姿。
“——从城邦来,从港口来;从城堡来,从雪原来。从街区来,从农场来——欢迎你们,我的姊妹兄弟。”他说下去,身后齐齐站满圣女与神父,同样的眼瞳面具,缄默不语。
一众冷漠苍白的眼睛。
“因着神所赐予的恩泽,今秋我与诸位齐聚于此——”
假使在场血族对阿尔文的言辞有什么意见,此刻也并没有表露出来。
致辞并不冗长。阿尔文在掌声结束后离场,少女们颂起圣歌,银色月光洒落在单薄的肩膀上。
人潮开始流动,缓慢地涌向舞池,文森特被推挤着往前走,抓紧因多西的手。“嗨,如果她回来……到舞池最左边找我们,好吗?”他对奥斯顿喊道。对方很可能没听见,脸板得像本训诫教典,不时瞥望女伴离开的方向。
“我很遗憾……真的……”文森特说,声音越来越低。他的老朋友遗落在原地,马上就会被人流淹没了。
不过,像奥斯顿——或他自己,血族的老家伙谁还不习惯湮没呢。
他们终于被人群推进舞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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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响起来的时候,那位先生并没有动。既没走向舞池,也不准备离场,像块固执的海礁,被褪去的人潮吐出水面。
维克多感到紧张,扶正面具,把颈巾拉紧,卡着喉咙。
那位先生裹了件厚重的黑天鹅绒斗篷,面具是更黯沉的黑,额心装饰羽毛理得一丝不苟,是只漆黑的鸟。维克多猜他是位古老血族,肯定相当年长——猜错了也没啥大不了,月亮爬上塔楼以前他就得回家报道。时间没剩多少。
他要请这位血族的先生跳一支舞。
一个人类该如何邀请血族跳舞?真希望萝卜就能让对方放下心防,像在邻居家喂那只神经质的兔子一样。维克多吸了口气,大步踏进对方的视野。
“——晚上好,这位尊敬的先生!!”
血族把头往右偏了半寸,但人类跟着挪向右边,截住他的目光。
“十分抱歉——但是您——我一直注视着——”年轻人兴奋起来,对着血族的眼白嚷嚷。鞠躬,后背弯到很低,然后抬手邀请,展现诚意。
“——您想跳个舞吗?”
有东西又轻又缓地落在他手上,圣女的天籁鼓动着心房,百合花香熏得脸颊发烫。
然后是突如其来的重压——右手牵着肩膀,下巴和膝盖猛撞在地上,哀嚎晚几秒才出口,他先咬到了舌头。颂歌没有受到影响,圣女听不到凡人的痛;倒是舞客们被惨叫声吸引,困惑地四下张望。维克多想抽回剧痛的手,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等他挣扎着挤掉眼泪,这才发现眼前暗沉的不是夜色,耀眼的也不是街边的灯。有位穿紫黑色束腰舞裙的姑娘挡在前面,左脚踩住他的手掌,碎钻和珍珠像星海似的洒落在丝绸裙摆上面,满目璀璨的光。
“瞧啊,母猪找食儿,丧犬扑屎!滑稽戏更适合你,我亲爱的。”那人在笑,咈哧咈哧,像只喘不匀气的狗;裙摆下露出粗布的长裤和羊羔皮靴,鞋跟使劲碾他的手,指骨被挤碎在石板上,叽嘎作响。
“放,放开——救——”维克多颤抖着尖叫,向裹黑斗篷的先生伸出另一只手,穿舞裙的家伙探出头,差点咬了他一口。
“托马,停下。”奥斯顿走近半步,血肉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比花香更醇厚,抓挠着咽喉。
“你闹够了。”
“容我说不,亲爱的,不,再来点儿血,闻闻味道——”
克劳伦斯·奥斯顿皱起眉头,双手抓住托马的腰,把他从维克多身边挪开,就像拎走一只不肯离开食盆的狗。
“现在,停。——舞裙是怎么回事?贝尔维娅不可能让你得手。”
“显然,女主人放弃了抚养权!”嗜血血族用夸张的腔调宣布道,“穿捡来的裙子和面具怎么定罪?分尸,绞刑?来啊卫兵,把罪人的脑袋砍下来!”他从双脚挨着地就开始手舞足蹈,咧着嘴从假面具后面瞪着他笑,揪面具上装饰的花和羽毛。奥斯顿想起曾经养在马厩里的短腿猎梗,撕碎狐狸、绞烂野狼,还要追着咬马夫的脚。
应该给它戴上生铁锻的口套。
侍者聚拢过来了,但这儿是场文明的舞会,没有死者,主人家不会为争风吃醋就亮出猎刀。受害者踉跄着爬起来,抓着撕裂变形的手,想要止血。一件黑斗篷这时递了过来,正挂在他那只断手上,压住骨头扯着了筋,疼得他又一声惨叫。
“去,带给我的车夫,郁金香花纹,黑色马车。”罪魁祸首平淡地使唤道。收拢的翅膀张开了,上百只银子绣的郁金香绽开在克劳伦斯·奥斯顿暗紫色的礼服上,闪着微光。
没人询问对方是否乐意,托马叉着腰,奥斯顿走上去挽住他的手。
圣女的歌正攀上云峰之颠,滑音,顿止,摁下神圣的休止符号。
最后一对儿舞者走进舞池,琴和乐手都精神抖擞。
舞会即刻开场,时间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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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已经是我产出的极限了,实在太感激激励我的文手小伙伴。。
舞会的细节和场景就全凭自己脑内的状况来了,希望和整体氛围没有太违和,悄悄响应NPC。。。
希尔·卡斯蒂安一点儿也不惧怕黑暗。
可是我很害怕——麦金斯·波士顿闷闷不乐地想。就寝时间早就过了,他却被希尔拉着走在学院的走廊上。整幢楼的电力系统出了问题,哪里都是漆黑一片,他把羊脂蜡烛举得老高,豆大的火苗怎么也照不亮眼前的路。劲风夹杂着雨滴喀啦喀啦地砸着窗玻璃,除此之外一丝声音也听不到,更让这夜显得死一般寂静。座钟低沉的音响在大理石墙壁间回荡,整整响了十二次。
“希尔,够啦——我们回去吧。”路过一副屠戮恶魔的宗教画时,他忍不住拉住同伴的衣袖:“它就在书桌里。明天一早我就把它揣进口袋,再也不拿出来啦。我发誓。”
银发的男孩回过头来。他有对儿幼猫似的灰蓝色眼睛,就那么直视着烛火,任由光明在瞳仁中心烙下极亮的点。他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如果今晚神不陪在你身侧,有谁会护佑你、看顾你,从可怖的梦魇中拯救你呢?”
没有那尊小木神像我也可以睡得很好。麦金斯抽了抽鼻子:若神真的慈悲,该把我送回老家的小木床上,给我睡前故事、晚安吻,还有掺了糖粉的热巧克力——可他一个字儿也没说出口。他的同伴是个不谙世事的征战天使,银子似的发丝上跳跃着火的辉光——没有谁能拦住一道光。麦金斯想,他会像柄圣剑似的,向前、向前、一路向前,直劈进面前的黑暗里去——
希尔突然停下脚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那冗长的走廊上走了很久。麦金斯的脑子里堆满了黄油饼、葡萄干和七点钟的儿童节目,他叭地撞在希尔身上,差点儿在后者嶙峋的脊骨上撞断了鼻子。
“嘿!”他委屈地叫道,“你弄痛我啦——”
希尔回过头,食指轻轻点在嘴边。“嘘,麦吉。这儿有点怪。”他的眸子在烛光里闪了闪:“圣歌教室的门对面应该是《礼赞》。”对,就是《礼赞》,很久以前挂在他床边的那副《礼赞》。——这幅画是送给你的——父亲就是那么说的;那时他的手那么暖、那么大,完完全全地把他的小手给包裹住了——你瞧,希尔,欢乐的天使在圣庭里齐声高歌,天上的父慈祥仁爱,护佑我们的宝贝永世平安——
那墙上现在挤着黑黢黢的一堆,怎么看都不像副木框的油画。
“你——看错了吧?”麦金斯颤声问:“我一点也看不清……”
这里太黑了……希尔想。应该要有光——
走廊尽头的墙壁上忽然亮起了一簇明光。然后是第二簇、第三簇,无数光亮由远及近,依次点燃。一尊尊白漆的圣母像拢在光晕里,悲悯的脸孔静默在胡桃木框的大窗间,火光在她们怀中摇曳,欢快地驱散了黑暗。
希尔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德莱尔神父说过,神恩学院里没有圣母像。她太仁慈了,而“执教者当扬起手中的鞭”。他在麦金斯的反对声中走上去,想要碰一碰圣母的脸颊——他的手指悬停在空中。神像怀中的圣子没有五官,小脸被一个熊熊燃烧的眼窝填满,胡桃大的眼球在火焰里翻滚爆裂,噼噼啪啪噼噼。
“我猜……这设计师不太喜欢国教。”麦金斯在他身后干干巴巴地说。十几尊圣母像猛地转过头来,头颅喀嘣喀嘣拉扯着石制的肌腱。十几张惨白的嘴巴裂开了,她们无声地狞笑着,沥青似的黑血从眼眶、从耳孔、从糟烂的尖牙后面喷薄而出,迅速在他们脚下积了一层。
麦金斯感到肩膀上猛地被人推了一下。一个声音压过他的尖叫——他才发现自己在尖叫——在他耳边鸣钟似的喊了一声:“跑!”
那是希尔的声音。
麦金斯像儿童剧里的傻羚羊似的跳着转过身,带着他刺耳的尖叫拔腿就跑。可是地板一口咬住了他的脚。走廊像节日的风车一样旋转起来,参差的木块撕扯着他的腿,把他往黑洞洞的咽喉里吞;他张嘴呼救,却被浓稠的黑血噎住了咽喉。他绝望地伸出手——这回有人握住了它。那人的手又小又冰冷,却死死地抓着他,任凭整个世界像洗衣机滚筒里的长筒袜般搅在一起,也没有松开。
通明的火光熄灭了,雨滴敲打着每一扇雕花大窗。
“收工。——我们有两个,买一送一。”有人笑着说。他俯身拎起两个昏厥的孩子,步履匆匆幽如鬼魅,夜雾般消散在黑暗之中。
铜质吊灯里的灯泡闪了闪,挣扎着亮起来了。地板洁净光滑,墙壁白皙平整,夜晚的学院寂静无声——《礼赞》静静立在墙上,画中天使环绕着神的庭院,唱诵着主佑幸福安康。
凌晨三点半。
一辆老旧的冷藏车在林间道上横冲直撞,音响里激昂的摇滚乐吵醒了半个森林。它呼啸着碾过碎石、草根和遍地坑洼,轮子“哐”地撞上了公路边的白条石。“操,给老子加把劲儿啊!”巨熊·史蒂夫一巴掌拍在喇叭上,猛地把油门踩到了底儿,那老姑娘终于嘶吼着冲上了路。男人宣告胜利似的大吼了两声,突然有人一拳头砸灭了播放器,嘈杂的音乐戛然而止。
“这东西吵死了。”副驾驶座上的人呸地一口啐到车窗外。他有张浮肿的圆饼脸,整个人缩在深棕色皮衣里,眼睛被一架旧墨镜遮得严严实实。
史蒂夫耸了耸肩。“给钱的说了算。”他说,从置物盒里摸出一根粗卷烟。
什么家伙半夜里带着墨镜出门?这些都没所谓,都没所谓。老迪克只管报价,他巨熊只管拉;这人的货物很少,给的价可极高。疯子才会和钱过不去,连神都会对金主微笑哩——
可是神显然没多余的笑容分给圆饼脸。冷藏车在公路上走了不到两公里,突然一个疾停,那家伙毫无准备,整张脸拍平在前车窗上。“狗娘养的……”他呻吟着骂了一句,左手捂住鼻子:“谁让——你——停——他妈的——车!”
“有路障。”史蒂夫眯缝着眼睛说。“前头路给封了,老大。俺下去看看,也许得换条路。山体落石什么的,上个月格兰诺就有一次,他们说——”
“——开车。我说——走!”圆饼脸一把扯住他浸满机油的脏领子:“没时间了,你这蠢货,冲过去!”
大块头死踩着刹车板,眼瞧着圆饼脸的手往右挪了两寸又两寸,那儿有个东西把衣袋撑得梆硬又鼓囊。“轻松,”他说,“老大,放轻松。咱们在公路上,得守这的规矩……”
咔嚓。有人拉开了枪的栓——可圆饼脸的手还空着呢,那枪口是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听听看,罗尼。”有个声音心不在焉地说。“守规矩——就不会死得太快。”
时间静止了一瞬——针尖儿大的一瞬。那不速之客有双阴鸷的紫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刀刃般森冷的光。他提枪的手被黑色皮手套裹着,大衣也是肃杀的黑——一个杀手。史蒂夫想。老迪克说他们中有很多人爱穿这颜色,好像裹紧外套就能把什么东西隔绝在漆黑的壳子里,比如人性——或者染血的旧伤。这死神怎么凭空出现在车里?什么时候,从哪儿?没有人给他答案。圆饼脸——那人管他叫罗尼——正忙着把牙齿咬得咯咯响:“谢尔盖……!”他恶狠狠地挤出那个伏特加口味的名字,手摸进衣袋,抬手对着那家伙就是一枪。可后者赶在枪响前射中了他的手,血腥气伴着硝烟在车里扩散开,失准的子弹一头撞上窗玻璃,碎玻璃肆无忌惮地洒下来,像场突如其来的冰雹雨。
罗尼用另一只手捞住了掉落的枪。他的左手有副不识凶器的纯洁样,扣扳机时一路从腕子抖到食指尖儿。死神没打算杀圆饼脸,史蒂夫想,至少不是现在。那人的枪口就悬在金主宝贝儿的头顶上,动手的时间大概不够自己点一根烟——可他只捏住了圆饼脸的左手腕。他们中肯定有个疯了,或者两个——这些该死的疯子!失控的子弹在车厢里乱飞乱撞,像群迷了路的凶恶蜂兵,擦过他们的脸颊、衣襟、头发丝,射穿椅背、车顶、仪表盘,空间像被压到极致的可乐罐子,碰的炸开了花。
“我的车! !”史蒂夫大叫。好买卖总是搭着等价的大风险,他知道世道一向如此,也不在意谁把谁打成烂泥浆——但他们不该伤害他的好姑娘。他从座位底下抄起他的枪,那威力惊人的大家伙早就上了膛,但谢尔盖捏着罗尼腕子的手一转,两击连发的子弹击中了他握枪的手;他的脑子刚意识到疼,凶器已经被第三发子弹打得脱了手。大块头疼得嗷嗷叫,再也无暇顾及刹车板,圆饼脸一脚踩在油门上,那老姑娘转瞬变成了疯婆娘。慌乱中不知谁一肘撞在音响上,呱噪的男音开了腔:“魔鬼降临在猩红之夜,”他嘶嘶啦啦地唱,“屠戮,屠戮,灰烬,灰烬,万物寂灭——痛饮污秽的血!”
冷藏车带着能震碎脆弱心灵的重鼓点撞在路障上,印跳舞白熊的车身直接打了横。史蒂夫在翻车前一刻跳下车,熊一样的躯体足在地上滚了五六圈。然后他听到了迟来的枪响声。凶手拆掉了消音器,震耳欲聋的枪声像卸去了桎梏的魔怪,在公路上利落地扩散开,一路扯碎了沉寂的夜。
史蒂夫呻吟了一声,双手抱住受伤的头。他的“老姑娘”七零八落地躺在公路上,摇滚乐已经停止了,四周冷漠又沉寂,可怕的杀戮仿若从未发生。车门被拉开了,史蒂夫不用猜就知道活下来的是谁。“别开枪!俺给你钱!”他大声嚷道,心里用最恶毒的句子把那杀手的亲友问候了个遍,“唐城有银行提款机——俺没看见你的脸!求你……”他偷着睁开眼,眼睛被车灯晃得生疼。那死神伫立在强光里,是个拒绝光明的漆黑影子。“滚。”他说,声音不急不缓,仍是漫不经心的调子。两声枪响突兀地炸裂开,车大灯被打了个粉碎。
黑暗倏地降临下来。
“——黑暗就要把你吞掉啦,莫伊!”
他依稀记得那女孩甜美的笑容。“你不寂寞吗,亲爱的智多星?陪我跳支舞嘛——”她拎起圣诞舞裙大红色的裙摆,在图书馆的静谧中转了个圈,喧哗又惹眼。
“人不会被黑暗吞掉的,黑暗只是种缺乏光线的低照度环境而已。”年少的莫伊说,目光落回书本里瑰丽的神话传说: “请回舞会上去吧,我想继续读这本书了。”
这段岛外的插曲早已埋葬在莫伊记忆的深处——可当他开着谢尔盖的车拐上39号公路,那人的身影蓦地出现在车灯的光晕里,那句关于黑暗与吞噬的玩笑话却突然滑进了他的脑海。车窗外的夜浓稠得令人心悸,谢尔盖正靠在一辆冷藏车的废墟上,无声无息地抽一根烟。晦暗的烟雾拢着他肩头披散的银发,那身影几乎融进了黑暗,像灵魂里的最后一丝光也被压榨尽了。
方向盘的纹路硌得他的掌心有些发麻。莫伊踩下刹车,车子不情愿地停下来,发出一声沉重的咕哝。“你的枪声音很吵,谢尔盖。”他打开车门,走下车:“连唐城都要被吵醒了——你的职业素养忘在弗罗恩岛上了吗?”
那人回头摆出一个微笑,面庞像出自三流工匠之手的泥塑,空洞又没生气。“你来得真快,莫伊。”他说,弹弹手里的烟,半截儿烟灰扑簌簌地落进黑暗。“人死了,任务是什么?”
莫伊的眼角不自然地抽了抽,目光扫过对方溅满血渍的脸。“……抹消押运人L,”他摇了摇头,打开后备箱,把几只塑料汽油桶递到谢尔盖手里:“销毁运输车。”
“车上装着什么?”
莫伊怔了怔,反问:“什么?”
“车上装着什么。”谢尔盖心不在焉地说,拧开桶盖,汽油稀里哗啦地浇在冷藏车上,臭味刺鼻。“‘叛神者’的押运人是个新手。神慈科做的不是慈善——”他慢慢绕着倾倒的车身走,闲适得像在自家院子里浇一丛无害的花:“他们的目标是车上的货。我在这里,说明老头子觉得货物很危险……或者很珍贵。”
“——或者两者兼具。”莫伊打开手机。车上装着什么?任务说明一个字也没提。“叛神者”尚未察觉,神慈科想付之一炬。“我们该先……”先打开货箱看一看——莫伊抿了抿嘴,把没说完的话噎回喉咙。谢尔盖手中捏着一只廉价火机。莫伊盯着他的眼睛:那是一整片深而且沉的暗紫,带着种湮没万物的死寂。这人的世界跟他一起死了,他不再关心退路、阴谋、尔虞我诈或其他生存下去该关心的事——
反正那间公寓里再没有人会翘着腿等他回家了。
“……开始吧,谢尔盖。”莫伊最后说。
谢尔盖滑着了火机。他松开手,火苗在夜色中划出一道弧线,腾地而起的火焰吞没了冷藏车的尸骸。“下一个。”他对莫伊说,静静地凝视着火海,森冷的眸子里翻腾着狂暴的光:“下一个任务……”
咣!冷藏车里突然传来一声短促的闷响,几乎被爆燃的噼啪声吞没了——可紧接着是更低沉的一声、又一声!货箱里有什么东西——是活的!莫伊下意识去看谢尔盖,却发现那人已经冲进了火海。浓烟四起,冷藏车吱吱嘎嘎地惨叫挣扎,白色车体油漆融化,像个扭曲斑驳的噩梦——火势很快会蔓延到油箱!“谢尔盖——!”莫伊的声音难得透出一丝焦急:“你疯了吗,你会死的!”别去理会别人的性命,你连自己都救不到!
谢尔盖没有回头。莫伊叹了口气,他总是不肯回头,因为那魂灵早已疲惫不堪,只盼着沉入死寂,和虚无融为一体。他想起离开唐城的时候,那人若无其事地对他说:你开我的车,晚点来。以防不测,我的账户是……
别告诉我这种事。他翻了个白眼:我会立刻把这账户提空,然后带着我男朋友从弗洛恩消失,半毛钱都不给你留。
那就祝你们幸福。杀手露出一个恼人的笑容,抬手把烟蒂摁灭在墙上:我已经死了,莫伊。
大火把夜空侵染成狂暴的红,谢尔盖的风衣在刺眼的明红中翻飞,那抹黑色几乎要被火焰撕碎。
他对着冷藏车的老式挂锁开了三枪,一把拉开铁门。陈腐的寒气扑面而来,车厢里一片漆黑,只有几个木条板箱模糊的轮廓。谢尔盖眯起眼睛,看到黑暗里有一截雪白的小腿:它被指头粗的麻绳捆得结结实实,脚踝上还挂着只制式的铐子,和这车的性命牢牢拴在一起。谢尔盖不假思索地抬手一枪,最后一颗子弹尖啸着划破空气,细链应声而断。他俯身抱起被囚禁者,突然意识到那是一个孩子的身体:瘦瘦小小,肩膀窄得承受不住这世界的恶意——并且完全冻透了。
“救……”那男孩哆嗦着说,全无防备地瘫软在他怀里,声音微弱又颤抖:“请——救……麦——”他的胳膊也被绳子缚紧了,冰冷的手指死死抓着谢尔盖的前襟,好像只要稍微松懈,就会滑落溺亡在黑暗里。
“别怕,我在这里……”谢尔盖恍惚地说,在黑暗里揽住孩子稚嫩的臂膀:“我绝不让你死,亚——”
亚伯早就不在这世界上了。
像一场梦被惊醒,突如其来的愤怒在他心底炸裂。我他妈究竟在做什么?他想,这一切都和我没有干系!任务已经结束,我该在回岛的路上,这会儿可能已经到了唐城——
你想做个救星,妄图用一些行为补偿你曾经的错。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声音在脑海里冷冷地说。
不论亚伯,还是那只小小的乌鸦——你总以为能给予他们幸福。可你连平静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谢尔盖一脚踹开车门。他抱着孩子跳出车厢,冷藏车在他们身后轰然爆炸,夜空中腾起一团张狂的火球。热浪猛地撞上他的背脊,那杀手把稚弱的生命护在怀里,任凭自己被狠狠砸在柏油路面上。可接着谢尔盖便从怀里扯出那男孩,毫不客气地把他推得老远,好像他是什么锐利的东西,会把人割得体无完肤。
“你真是不要命了。”一个严肃的声音说。莫伊铁青的脸出现在他视野里:“哪怕再晚几秒……”
“随便吧,莫伊。”谢尔盖打断他的话。他从兜里摸出一根皱巴巴的卷烟。莫伊不赞同地挑了挑眉,他没有理会,兀自把它点燃。摩根医生说他烟抽得太多,那男人尽职尽责,一定对身为搭档的莫伊说了同样的话——可他本就不想长命百岁,况且张牙舞爪的思绪吵得他要发疯。莫伊走过去查看那个孩子,谢尔盖狠狠吸了一口烟,感到脑子在尼古丁的作用下安静下来,低语的魔鬼缩回不见光的角落,蛰伏伺机。
“——这孩子受的都是皮外伤,不过有点脑震荡。”过了一会儿,莫伊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是个熟人……你记得他吗?”
谢尔盖回过头,看到莫伊正把一块绣羽毛笔的手帕覆在男孩头上。那的确是张熟悉的面孔,五官出奇的精致,可是太过清冷和消瘦,令人觉得疏远。“谢——菲奥……”他伸出手,似乎想捉男人的衣摆:“先生——”
“——希尔。”谢尔盖的语气变得冰冷。“希尔·卡斯蒂安。”
这就是他从火海里救出来的人——一个披着孩子外皮的小宗教分子。那未熟的脊背上早刻满了血腥和献祭——谁说不是用沾满他人鲜血的凶刃,以神的名义一刀刀刻印在灵魂上面?
谢尔盖曾自己为是地“帮”过他一次,那事件作为男人“叛神倾向”的有力证明,这会儿仍令有心者雀跃不已。
“我听说休利特的葬礼被你搅得热闹极了,伙计!——就是为了这小家伙?”几天前,他要求调出希尔·卡斯蒂安的档案时,罗杰·威姆幸灾乐祸地说。这人是他在档案局的熟人,关系一直不咸不淡,各取所需。他哼着一首乱七八糟的乡村调子,把加多了糖的速溶咖啡放在谢尔盖手边:“恕我直言,你该把他留给他的神,老兄。像他这样的孩子——在神父堆儿和没完没了的祷告里长大的‘羔羊’——他们的脑子像坨泡烂了的《牧者福音》,根本不会承你的情。”
谢尔盖把飘着奶沫的咖啡推开,从陈旧的档案袋里抽出几页薄纸。“羊”是对他们这种特殊能力者的非书面称呼。管理者还将他们的能力称为神的“恩典”,对每个受困于弗洛恩的人宣称:你必跪伏,因主神赐福,令牧者牧羊于神之庭院。这句《牧者福音》的开篇语被镌刻、被印刷、被唱诵,文质彬彬却像个恶霸,无孔不入地霸占了整个弗洛恩双岛。
罗杰说希尔·卡斯蒂安是只“羔羊”,因为他登岛时还不满六岁。照片上男孩的小脸还有些圆润的痕迹,大大的眼睛不像现在那样空荡,不过闪烁着湿漉漉的惊惧。他穿着件过大的儿童衬衫,银色短发七零八落;大概相机对面有人喝令他要微笑——于是男孩的笑容便怯怯地呈现在谢尔盖面前。照片的背景白得刺眼,上面用一种公式化的字体写着:希尔·卡斯蒂安,一百一十二公分。——弗洛恩档案管理局。他继续往后翻,那孩子入岛前的履历上只有一句单薄的“生于卡布里省,马维诺拉,卡斯蒂安家族”,似乎那一切早与他撇清关系。再后一页罗列着诸如“教历一三九六年五月进入弗洛恩唱诗班,同年九月入读弗洛恩岛立神学院”之类的条目,琐屑又刻板,完全占据了他短短的人生。
“温情可不值得稀罕,”罗杰还在对面絮絮叨叨,不客气地抓起那杯被嫌弃的咖啡,捏着嗓子学出一个可笑的童音:“不行不行,尊敬的好先生们,我只要我的神!”
如果是以前,谢尔盖八成会打发给他一个笑容,可当时他没那个心情,所以只投去冷冷一瞥,然后在对方不满的嘟囔声中收回目光。接着他看到纸张末尾,不知谁用夸张的花体字留下一行评语:“天籁之音的圣洁天使,愿你成为神之利刃。”
现在这神的天使正在流血——谢尔盖皱了皱眉头,他总是在流血。莫伊压在他额头上的帕子浸透了,血正从银子似的发间汩汩流下。他的伤令人想起黑暗中孤注一掷的疯狂撞击,大火中那几声沉重痛苦的闷响——孩子的头骨也会发出那种声音吗?
谢尔盖把烟叼进嘴里,那烟叶不知混了什么东西,味道有一点苦。“想活下来?”他发出一声冷笑:“怎么不顺从神的安排?”
希尔没有说话。脑震荡的症状似乎还未消去,他像只未涉世的雏鸟那样轻晃着头。
“我们该走了,谢尔盖。”莫伊从旁边扶住他的肩膀,压低声音:“别找一个孩子的麻烦。”
“他会长大。”谢尔盖提高声音,烟蒂被他狠狠摔在地上,火星四溅:“然后迫得很多人去死!”
莫伊欲言又止地看了他半晌。然后他说:“我们都需要休息,谢尔盖。你,我,还有这个孩子。”他晃了晃腕子上的手表,“我们的船在五点半。”
谢尔盖扭过头。有只受伤的野兽在他的眸子里一闪而逝,莫伊看过去时,里面已经恢复成一片深沉的暗紫。“你说得对。”杀手说。“抱歉……他一定还在等你回去。”他踩灭那烟蒂,肃杀的身影在夜色中挺得笔直。
希尔在他身后打了个喷嚏,薄薄的嘴唇冻得发紫,衬得他的小脸愈发惨白。谢尔盖脱下毛呢大衣丢在他身上,然后捻起胸前的旧式银坠——一个邪恶的逆向十字——碰了碰嘴唇,小心地收进领口。“先去唐城。”他对莫伊简短地说,一边拉开车门。
有人抓住了他的衣摆。
谢尔盖回过头。他衬衫的衣摆上攥着一只又瘦又小的手——希尔的手。漆黑的大衣滑落在地上,那男孩衬衫的衣领扯破了,血正顺着纤长的颈子流下来,把胸膛染成一片怵目的鲜红;他那么瘦,总让人觉得血马上就要流淌尽了——可他手上的力道固执得令人吃惊。
“请——请救救麦金斯……”男孩的声音急得有些走调。他的眼睛突然亮得可怕,像蓝色的冷火在灼灼燃烧:“他没有犯错,他没有犯错,他没有……”他几乎就要哭出来了:“请救救他,菲奥多罗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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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赏!
由于已经不再是企划性质,涉及到的角色就不一一一圈粗啦。有问题请私~
提到第十九街区,N市大半居民都会皱着眉头说:那里又脏又乱,而且治安糟糕透顶。可阿米莉·艾琳觉得它只不过有点儿破旧,治安嘛,差得普普通通——哪个挤满了人的地方没几件称得上号的抢案呢?
真正惹得人心神不安的是她家后面那条斜插的窄巷——鬼祟却不懂得隐蔽,通往一个没登记过的华人聚集区。
“你可不许瞎走,艾米!”阿米莉神经兮兮的老妈总在早上出门前这么嘱咐,一边把内容令人难过的午餐袋递到她手里:“中国人都懂得邪法妖术,后背上不是老虎就是蟒蛇,过了午夜要活过来喝血吃肉的!”她临睡前说、祷告后说,甚至肥皂剧插播广告的间隙也要说;危言耸听的鬼话让阿米莉的童年始终陷在阴森可怖的气氛里。
可这里其实一点儿也不吓人。阿米莉有些失望地想。
她正站在这条声名狼藉的唐人街上,路灯全都黑着——也许它们本来就是装饰,圆盘似的月亮在马路上洒落了一层银霜。没有活过来的老虎、也没有蟒蛇,甚至连一个游荡的醉鬼都没有。 整条街静悄悄的,飘散着一种油乎乎的辛辣肉香,勾得她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那声音引得拉着他的青年回过头来。“再坚持一下。”他说,捏了捏她满是汗的手心儿:“我们就快到啦。”
这个穿黑色夹克外套的人是谁?——她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他的背影瘦瘦小小,被夹克、皮裤和长靴裹得一团漆黑;头发在脑后高束成一把乌漆麻黑的扫帚,发根和衣领间挺着根儿细不愣登的青白色脖子。
也许我不该跟着陌生人走——我为什么要听他摆布?阿米莉模模糊糊地想,这人的声音低沉嘶哑,只有嗑过了头儿的家伙才是这样,就像她的老朋友,毛手毛脚的红发里斯。
可是还没等她打定主意,前面的人就停下了脚步。
“就是这里。”他自言自语似地说。越过那人瘦削的肩膀,阿米莉看见头顶深色的防雨棚下有樘落了大半的卷帘门。那门前用红黄相间的电线挂着个灯泡,在黑暗与死寂中独自执拗地亮着光;光晕里有块儿破烂的白漆木牌,上面除了鬼画符似的方块字儿,还用黑色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单词:占卜请进。
那人拉了拉她的手,阿米莉便糊里糊涂地跟着他穿过两台进得了地方博物馆的老虎机,俯身钻进了卷帘门。
一股草药味儿热情地围拢过来,驱散了鼻子里肉的香气。
她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家小杂货店拥挤的货架间,货架上尽是些叫不出名字的古怪玩意儿,大半积着厚厚的灰。头顶的光源不比门外的灯泡儿亮上几分,墙上褪了色的羊毛壁毡全隐藏在混沌的阴影里。她跑过去看壁毡上的持弓小人儿时——他们都戴着色彩斑斓的羽翎战冠——一个温和的声音突然从小店深处传了过来。
“午夜好,随风而来的朋友。奥兰,还有你,小姑娘。”
阿米莉吓了一跳,赶紧收回戳在壁毡上的指头。货架尽头有个摆着老鹰标本的木头柜台,里面站着个上了年纪的印第安人。她缀羽毛的花哨披巾下穿一条地摊儿常见的居家长裙,背驼得像棵折弯的老树,脸上的褶子也和老树皮那么多;头发灰白暗淡,黑色的眼睛却仍清澈锐利——像莉莉丝那本彩色图鉴上的白脑袋老鹰,阿米莉想。
“晚上好,喀喀。”叫奥兰的少年笑着说,听上去松了口气。昏暗的光衬得他的五官轮廓柔和,看上去绝对还没有成年;眸子里的一些东西却让阿米莉想起了过世的爷爷。
女孩儿咬着嘴犹豫了一会儿,跟着小声说:“您好,夫人……我是阿米莉,朋友们有时叫我‘黑辫子艾米’……”她又觉得有些饿了。
“我是喀喀,就叫我喀喀。——你一定饿坏了。跟我来,孩子,不要害怕。”印第安人说,对着身后虚掩的木门点了点头。阿米莉看到柜台后面晃出一只英俊的长毛黑狗,轻快地擦过她的小腿跑向奥兰——可当她想看个仔细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它了,只好扁了扁嘴,跟着老人走上了门后面的楼梯。
二楼的圆桌上摆好了一只彩漆的陶土水壶,还有三杯热腾腾的花草茶,水面上飘着几朵淡蓝色小花。她嗅到了洋甘菊的清香,又觉得那茶气息微甜、还有些发苦——但花草茶肯定不能填饱肚子。阿米莉舔了舔嘴,拉开一把刻小鹿图案的木椅坐了下来。
喀喀把一个满登登的小篮放在桌子中间。
“玉米面包?……我可不想吃这个。”阿米莉嘟嘟囔囔地说,委屈地盯着篮子里的东西。她饿坏了——可饥饿来自比胃肠更加深远的地方,仿佛有一千只野兽抓挠着她的心脏,尖叫着让她把什么更美味的东西囫囵吞进喉咙——“我在感恩节都不吃这个,我妈总是把它们烤焦……”女孩儿的声音越来越低。她真的太饿、太饿了。一定有什么东西……什么东西能把她喂饱,填补她喉咙里可怕的黑洞——
阿米莉·艾琳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桌对面两个陌生的人,眼珠闪着绿莹莹的光。她的手无意识地抓挠起脸颊和脖子,喘息粗重,鼻尖抽搐耸动得相当疯狂——
那头黑狗又回来了。阿米莉听到了它喉咙里发出的嘶吼。原来它在奥兰的影子里,她想。这可真怪——可是它就在那里,裂到耳根的嘴筒垂着条猩红的舌头;紧接着是第二头、第三头,好多头黑狗在他身后的影子里焦急地吠叫徘徊,声音凄厉刺耳,仿佛来自深渊地狱,比她更加饥渴难耐,并且早做好了撕碎扯烂的准备;她感到一阵恐惧,那恐惧太过剧烈,甚至压过了她心底的饥饿——
“喝一口茶,孩子。它会让你的身体暖和起来。”喀喀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
阿米莉茫然地拿起杯子,一口喝干了里面的茶。温和的热茶在嘴里留下微苦的甘香,让她麻木紧绷的四肢一点点松懈下来。女孩儿发现自己真的好累,像是被迫疾跑着穿过了整个黑夜。咕噜噜噜噜,她的肚子忍不住又唱起了歌——盘子里的玉米面包金黄松软,散发着油汪汪的甜香。阿米莉吞了吞口水,不好意思地看向喀喀和奥兰,觉得自己刚刚的拒绝实在蠢得要命。
老印第安人笑着对她点了点头。“吃吧,孩子——慢一点,我不让奥兰和你抢。填饱肚子,再多喝一点茶。”
阿米莉风卷残云地把面包吞了个干净。喀喀不停给她添茶,直到女孩儿的肚子撑得鼓胀溜圆;她允许阿米莉靠在她肩头柔软的披肩上,轻拍着女孩儿的背,还用听不懂的语言唱起一首怪熟悉的歌。
“我喜欢你,喀喀。”吃饱喝足的阿米莉打着呵欠说。“我觉得你好像我奶奶……实际上我没见过她,妈说她在我出生以前就死掉很久啦。可我觉得她肯定和你一摸一样……你不要走,好吗……”她的眼皮越垂越低,手里攥着印第安人披肩上垂下的穗子,没等到答案就陷入了梦乡。
奥兰打横抱起女孩儿,把她放进角落里的软床。印第安人低声哼唱着最后几个悠远的音节,一只英俊的黑狗凑过来,把毛烘烘的下巴搭在她膝头,呜呜咽咽地撒着娇。
“林基来报信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老印第安人挠着挠着黑狗的耳朵根儿,温和地说。“你为她赶了一夜的路。杀一头仪式狼人……对你来说不会比屠宰不足月的羊羔更难,巫师。”
“屠戮和摧毁是我的强项,可安抚心灵不是我该做的活儿。”奥兰显然觉得这事儿理所当然。“我知道你会喜欢她的——她难道不是个小印第安人吗?”
“是白狼的族人。——她有一点拉科塔血统,稀薄得像日出后的薄雾。”印第安人的视线悬停在女孩儿头顶,真诚地说:“感谢伟大的白狼之灵,它始终与她同在。”
“原来如此。也许狼人和狼灵有什么共通的地方,让这孩子挺过错误的仪式,独自活了下来。”穿夹克的巫师坐回桌边,啪地打了个响指。黑狗林基摇着尾巴小跑过去,无声无息地融化在他身后的影子里。
“错误的狼人仪式,在这座城市里?——不论对方是谁,这真令人遗憾。”喀喀不赞同地摇了摇头。
“城南几个倒霉的祭祀——恕我直言,他们手头八成是网路上流传的版本,七零八碎、颠三倒四。我不想掺和那些白痴的破事,可他们偏选了我的老月桂树。”奥兰淡淡地说,不紧不慢地喝干了茶杯里的水。
林基从法阵里捡出了八只头骨:三个祭祀被啃得干干净净;五个孩子头戴花冠,脸庞像被扒了皮的狒狒。小狼人们无法停止骨骼的畸变,全被疯长的锥子似的肋骨撑爆了胸膛。
只有她——那女孩儿一个人坐在月桂树下面,在那些残肢和啃剩的烂肉中间。月光温和地笼罩着这新生的黑暗子民,她戴了顶新鲜的月桂枝冠,赤裸的身体上涂满沥青似的膏脂,身后用蜡线缝了一整张灰白色狼皮。扯开兽皮和治疗伤口的过程中她始终沉默不语——就像他的那位奔马。她们的族群总是非常擅长忍耐苦痛。
喀喀抬起眼睛看向奥兰:“你赶到的时候,仪式已经完成了。”
“是的——毫无疑问。我在CDK的家伙赶到前带走了她。”
“你抹去了她的记忆,还治好了她的伤。我从不知道你有这么好心,‘只有我’先生。”
黑发的少年沉默了很久。昏黄的灯光洒在他淡金色的睫毛上,在他脸上留下一大片晦暗的影。
“她只是……还是个孩子。”他突然低声说道。“她就那么一丁点儿大……还没做好踏入黑暗的准备。……CDK更糟,他们会毁了她的。”
喀喀温柔地看了他一会儿。“——草药只能暂时压抑她的狼性,奥兰。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可能撑不过下周。你知道的,这种转变并不可逆,她已经不再被光明眷顾了。——假如你关心她,也许该多留意她身边的人。”印第安人闭上眼睛,转向沉睡的女孩儿:“有人把她卖给了那些祭祀。——同学,或者老师;壮得像头野牛,红头发……”
“人类的事可得她自己来,喀喀。”奥兰事不关己地耸了耸肩。“没人能一直扶着她,小孩子总得学会自己往前走,对吧?——给我也唱支歌吧,喀喀。我好多年没听过那歌了……”
老印第安人挑高了一只眉毛。“我可不唱给你,奥伦。——你也该继续往前走,年轻人。”
“年轻人,我?”被称作“奥伦”的巫师吃吃地笑道:“你知道我是什么,喀喀。你真有趣……”
“你是个人类,记得吗?——在大地母亲面前,我们都还是孩子。”印第安人严肃地说。然后她低垂眉眼,露出一个无害的微笑:“感谢你救了我这小小的同族,不过可别指望我因为这个给你打折,奥兰,”她顿了顿,在对方沮丧的哀嚎之后接着说:“现在经济不景气,你知道——狼毒药剂可不是什么便宜货。”
“希望这不是风给你的指引,喀喀——我刚好知道你在给一个天生的狼人配药,只是‘借’了那么几滴加在那孩子的茶里。”
“我还唱了一整首摇篮曲。”
“您把我榨成油论斤卖掉好了,看看谁还会东奔西走地给您找寻烟草!”奥兰低声怨道,一边扯过自己伤痕累累的旧皮包:“来吧,我尊贵的女士,看看我带来的东西。绝对值得一首兀鹰之歌——南部农场产的上好烟叶,我足用了一打咒语,才叫那老农忍痛割爱。”他把一个脏兮兮的麻布包带给印第安人:“尝尝看——假若你还是觉得不够辛辣,我就得跨过国界去摘邻居的辣椒了。”
阿米莉·艾琳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那梦里她是头奔跑在原野上的灰白色巨狼,拔地而起的灰石色森林追着她、赶着她,用多刺的荆棘缠住她的四爪;她死命挣扎、咆哮呜咽,可却始终束手无策。她绝望地抬起头,看到狰狞的灰色枝桠间稳稳地停着一只兀鹰。她的眼神温和却锐利,透彻又明晰。它张开褐色的双翼——它们那么大、那么宽,仿佛容得下整个世界。它向着拂晓的朝阳飞去,一路唱着悠远的歌;羽翼拂过之处,荆棘退却、绿草生长,盎然的生命直蔓延到火烧似的天边。
阿米莉被一阵欢快的动画音乐从梦里吵醒,愤恨地从被窝里伸出胳膊,一把抓住了枕边的闹钟。她揉着眼睛伸展四肢,暗忖昨晚的睡姿一定糟糕透顶,以至于腰酸背痛得像是在黑暗里狂奔了整夜;床褥也被踢得乱作一团。
“艾米,八点半啦!”一个高亢的女声在楼下喊道,“快点,快点,早饭——”
阿米莉从床上跳了起来,三两下套好衣服,抓起书包——铛,什么东西落在了地上。阿米莉一把将它抓到手心里。她一点儿也不记得那是什么东西:它半灰半白,尖端漆黑,钝圆的尾部点着一抹殷红,看上去像极了猛禽的爪尖。上面马马虎虎地凿了两个洞,用一根粗糙的皮绳子和两个白珠子串成一串。
“阿——米莉!”嘭,她小屋的门被人猛地推开,吓得她随手把项链挂在了颈上。一股焦胡的面包味儿从门外一拥而入,呛得她皱起了眉头。
“贪睡虫没有早饭吃!……好啦,饭都在袋子里啦,快去上学吧。”她那长着张甜心脸的母亲慌慌张张地把午餐袋塞进她手里,推着她的肩膀一路把她赶下楼梯。阿米莉攥着那鼓囊囊的袋子,知道里面的内容依旧糟糕得令人难过。
“今天里斯没有来,”出门的时候妈妈一边吻她一边嘱咐,“你一个人可不要瞎走!咱们后街上的中国人……”
“行啦,妈妈。我不是小孩子啦,没什么好担心的。”阿米莉抬手帮她擦掉了鼻头上的炭黑。不知为何,她觉得屋后那条老街现在丝毫不能让她担心。那里面没有老虎,蟒蛇也没有——也许有一只好大好大的兀鹰,固执地站在在那街的一隅,锐利的眼睛亮着熠熠的光——这念头可真怪呀,阿米莉想,一定是因为昨晚那个神奇的梦。
天空蔚蓝如洗,太阳早就升得老高。阳光和蔼地洒落下来,晒得人浑身暖融融的。阿米莉深深吸了口气,迈开步子向前跑去。
洒满阳光的世界在前面等待着她。
——————END
感谢观赏。w
以鲜血濯重罪,以死祭博新生。标准的里洛尼亚式信仰。
黑衣的男人把手伸进大衣左袋。烟盒里只有一根皱巴巴的自制卷烟,他把它咬在嘴里。狙击结束时休利特的手松开了扳机,这烟卷就夹在他伸过来的指间。“我的习惯,谢尔盖。事后一根烟。”他笑着说,头发被洒落在楼顶的夕阳染成一片金红。
谢尔盖费了很多力气才把那卷受了潮的烟草点燃。金发青年的棺木已被泥土掩埋,老休利特把几支供逝者的花儿摆在碑前。花是苍白的百合,雨水从老人的脸上滑落,把她们深色的茎子砸进黑色墓土。白石头做的简陋碑上刻着行歪扭的小字,看上去刻碑者的手既苍老又抖个不停。
“我的金发天使,欢唱于神之庭院。”
里洛尼亚人总能在神脚下获得安宁。谢尔盖想——
。
我也曾寄望于那飘渺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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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还住在达里帝昂旧街一幢石瓦房的木桌下面,若弄掉了叉子、绊倒了椅子,或者只是阴雨天惹得姨妈不快,便逃去睡屋后漏风的柴房。芙妮姨妈心爱的白漆神像从不准他多看一眼,于是他用白石灰和了烂泥,偷着在柴房斑驳的墙面上糊了个七扭八歪的十字,期望祈祷和虔诚能带来一顿饱饭——或是件不透风的冬衣。
烟卷带着种潮湿的焦味,在他嘴里燃到了头。谢尔盖捻灭烟头丢进了雨幕。
里洛尼亚的慈悲神祗热衷夺取更胜于施舍。载斯丰离开的小船飘零摇曳,少年昏沉破碎,甚至没能留下一句永别;而他的亚伯——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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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妮说得对,亚伯。我是她那短命妹妹和异教徒诞下的种,渎神之子,凭什么奢望福祉神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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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再一次伸进口袋,可是银锡制的烟盒已经空了。
一阵歌声透过雨幕,艰难地传了过来。唱诗班唱响了颂神的歌谣,老父亲虔诚地合拢了手,仿佛黑土之下的骨肉真的乘着歌声飞向了幸福。
可坟墓里的天使哪儿也去不了——那两张去哥伦比亚的廉价机票被鲜血浸了个底儿透,他亲手把它们连着休利特的外套一起烧成了灰。
谢尔盖转身往墓园的大门走去,皮鞋踩在湿软的泥土上,沉默无声。透过黑色人群的间隙,他看到纯白的孩子们在雨中虔诚地唱着歌儿。颂唱礼袍早已湿透,华美的颈饰箍在颈上;不像天使,倒像群汤锅里的的鸡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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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顿神父第一次带着唱诗班到旧街来的时候,亚伯·费尔顿刚满十三岁。他站在二排左数的第四个位置上,身姿笔挺,目光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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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尔盖顿住脚步,转身绕过人群,目光滑过一个个稚嫩的肩膀,落在天使们空荡荡的脊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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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排,从左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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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在心里数道,二。三……
四。
黑和白之间猛地迸出一抹猩红,刺得他的眼睛生疼。
轻盈的童声陆陆续续停止了。人群里响起一阵低语,谢尔盖回过神来,左手已经搭上了孩子染血的脊背。老休利特愤怒的斥责刻薄刺耳,不知哪个孩子受了惊吓,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可是谢尔盖对这一切充耳不闻。
第四个男孩转过身——当然,没有亚伯那对儿灼烧似的湛蓝眸子。他灰蓝色的眼睛清冷暗淡,像块儿薄冰。“您好?”他说,歪头看着谢尔盖,一边把滴水的银色鬓发掖在耳后。
“你在流血。” 谢尔盖听见自己硬邦邦地说。“你的后背在流血,把袍子浸透了。”
对面的笑容像开在血池里的雏菊,绽放得让他措手不及。
“这是献给神的血。”男孩轻轻地说——声音又软又糯,让人想起加了蜜的奶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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