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三招】午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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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东西既不需要费心照顾,又每天都能看得到?
00.
医生建议我养一只活物调理心情,不拘于猫猫狗狗,金鱼虫子仓鼠都可,只要我有精力照顾它们都ok。
……
我不喜欢猫狗,它们太闹腾,而且我有毛发过敏,不想为了调剂心情再把自己送进医院。
虫子?虫子太脏,哪怕是蝴蝶,蛹化前也是丑丑的虫子样。我不喜欢。
养鱼费水费鱼,养仓鼠容易招耗子,养花招虫子……你说养草?
门口的杂草?
……
好吧……
从今天起,那棵野草就是我儿子了。
01.
野草被我装进花盆,搁在窗台边,与它长在楼下的兄弟姐妹不同,野草有个名字叫做“草”——我挺喜欢叫它名字的,每天早起喊一遍,下班回家喊三遍,当着室友面喊也没事,毕竟我只是在叫我儿子。
室友评价我真变态,我毫不否认,能坚持996作息长达十四个月,我也觉得自己是变态的祖宗,真变态。
好在,变态的祖宗即将变回正常人。
再过几天,项目即将进入尾声,所有参与人员的工作量都将回归正常,而我也能抽空回老家一趟给我妈过个生日。
我妈十月初九生的,属兔,去年这个时候我只能隔着屏幕跟她说话,那天她精神不太好,没聊几句就说困了,我只好忍下一肚子小话跟她告别,今年怎么说都要跟我妈多聊会儿,谁叫我是有妈的人呢~
11月25日,我收拾好行李,踏上回乡之旅。
我老家在山里,那是比一般乡下还要偏僻的地方,山里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与世隔绝,荒凉得很——当然这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自从两年前修了路,出行方便,来山里玩的人多了不少,山里搬到外面的人家也不少。
我坐高铁到最近的站,到站后转大巴到乡下,然后转车进山,进了山里还没完,问认识的村民借了摩托车,才让我同我那大包小包的行李回到我家住的院子门口。
但一下车我便愣住了。
院门右侧横放着一根竹竿,上面挂着一块白布——在我们这只有做丧事的人家才会放这样一块白布。
……怎么回事?
门“嘎吱”一声开了,里边钻出来个小老头,他见着我就喊:“宇同,你终于回来了!快过来,过来给你妈上柱香吧。”
…………
……
我妈妈去世了。
我被抽走了所有情绪,整个人空荡荡的就像一只没充满气的气球,静静飘在老头身后,在他的指挥下,上香、叩拜、叩拜、叩拜。
他说我妈是夜里在外面找鸡,不小心掉进坑里摔死的。她出事后,村里人联系不上我,只好自行处理丧事。
因为现在不提倡土葬,所以,我妈一百斤出头的身体经过焚化,以三斤半的分量装进台上那只小小的紫檀盒子。
老头说,原本准备停灵三天就送到山上去,如今我回来了,正好停满七天再送进祖庙。
我忍不住抹了把眼泪,我都没见着我妈最后一面……
“别哭了。”老头推着我说:“走吧走吧,出去吧。晚饭吃了没?”
我没有搭理他,刚到家就听闻噩耗,我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消化悲伤的情绪,哪有心思吃饭。
但那老头在旁边呱唧呱唧讲个不停——“人怎能不吃饭呢,不吃饭哪有力气生活啊!走吧去吃饭!”
我忍不下去,一巴掌挥开他的手:“不吃!你谁啊,凭什么管我!?”
老头大概没想到我这么不客气,怒道:“周宇同,我是你爹!”
我没有爹,你是老登。
一个二十年前跟漂亮女人跑了的家伙,突然回来做什么?想要做什么?
我不惜用最恶毒的想法揣测他——瞧这幅老掉牙的模样,是不是在外面过不下去特意回来找我妈接盘,美名其曰“回归家庭”。
是不是他害死了我妈,这样就能名正言顺霸占我妈的财产,要不是我回来的及时,他是不是还会卖掉房子,带着钱财远走高飞……
不、不行,我不能再想下去了。
我用手挡住眼睛,撇过头不再看他,心里默数一二三直到十,然后问:“你回来干嘛?”
老登的怒火突然散了,叹了一声,语气有些哀伤:“宇同,爸爸想落叶归根啊。”
“你生病了?”我冷不丁道。
“是病过一场,病好以后格外想你们,我就回来了,只是没想到……”
他又叹了一声。
一声接一声,仿佛叹息自己,又仿佛在为我叹息。
……他好烦啊,我不想和他说话了。
接下来几天我都没见过老登,我去还了摩托车,然后一直在家里陪着妈妈,他则到村里找人帮忙,顺带宣传自己回来的事。
村子这些年衰败得厉害,最年轻的劳力也有四五十岁,他们都认识老登,也愿意给我们帮忙。
停灵第七日,我送走了我妈。
02.
我的假用完了,准备回去上班。
我问老登要不要跟我一起生活,他拒绝了,说是在外漂泊累了,只想在老家陪着我妈了此残生,以后我有空多来看他就行。
我告诉他我没空,他要是想我,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过我给他留了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希望出事了但联系不上我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之后,我踏上返程。
在高铁大厅登车口等候目标高铁时,我难得做了个梦,梦里我妈穿着鲜艳的红色毛衣——山里头冷的早,往往我刚穿上长袖,我妈已经穿好毛衣或是无袖羽绒服。
她问我新的一年有没有找女朋友,去年她也这样问过我,而我的回答依然是“没有”。
不过,我把我后继有人这个绝世大好消息分享给她,她笑了我一顿“你打小养啥死啥,种草?养得活么?”
“先养着试试呗,总不能刚跟我同一个姓,转天就嘎了。”
我无所谓道。
我妈又哈哈笑起来,笑完叫我记得带它回老家,过生日那天她要给这草孙子包个大大的见面礼。
我说好的,老妈你等着,到时候咱爷俩一起给你拜寿。
……
可是妈妈,你已经沉眠于地下,下一个生日得等三百五十七天,而我现在就想回到你身边,像小的时候那样依偎着你。
我好想你。
03.
回到H市后,我在家休整了半天,打扫房间卫生,给搁在窗台上好几天没浇水的杂草……啊不草儿子浇灌淘米水,再请替我看家的室友涮火锅。
第二天精神饱满地去公司挨骂。
唉,人在社会,有些毒打不是你不想挨就挨不到的。好比我这次回家,原本好好的休息七天,但为了给我妈守灵,我又远程追加了两天,现在到了偿还的时刻。
“周宇同,你长本事了是不是?”
地中海领导背着手在办公桌后面转来转去,“先斩后奏多休了两天,你知道你给公司添了多少麻烦吗!?”
我不说话,只一味听训。
领导叽里咕噜骂了大半个小时,终于过足嘴瘾,宣布对我的处理——“老郑手头有一个项目来不及做,你接手吧。”
老郑是我们中资历最深的老师傅,通常负责处理高难度项目,为保证质量,出成果的速度会慢一些。
我刚想松口气,但领导不紧不慢追加“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的时限,使我的心再次沉到了湖底。
项目本身的难度足够高,再追加一个时限,这是让我在加班基础上狠狠加班,拼命式加班。
果然,领导都是畜生啊。
只是人在屋檐下,要懂得低头。加班而已,我又不是没加过班,反正没有对象,单身狗加班就加班吧。
我开始了007生活,草儿子托付给室友照料——主要是看看有没有死,偶尔给浇点水。至于刮风的时候,把它拿进屋,免得草盆被风刮下楼把路人送走之类的活,还得我自己来。
如此这般忙了三个月,我也被掏空了,躺在家里睡了三天,直到第四天上班我才知道领导拿着我做的项目向上级邀功,我成了他的垫脚石。
草!
04.
我所在的林氏企业,以业绩换算提成和工资,领导拿我的项目去邀功,相当于我辛苦把菜做好没来得及吃就被他整盆端走一点不给剩。
这次项目的业绩换算成提成和工资足有五十个,够我辛苦干上五六年。
所以,我直接莽去他办公室,要个说法。
一进办公室,我直接开门见山:“钱哥,你怎么不打招呼就把我的项目拿走?”
“你做的就是你的?”
领导没等我说完,不耐烦地打断我:“这个项目本来就挂在我名下,做完了由我上交很正常。至于你,不好好上班,为这点小事跑过来,烦不烦?”
我想说“钱的事不是小事”,但说出口前就被他以敷衍的动作,“赶”出办公室。
我隔着玻璃窗,看领导不停接打电话,他的表情时而谦逊时而讨好时而生气,我通过他脸上不停变换的表情揣测他给谁打电话,内容是什么。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有意思极了,但一想到我那笔被吞掉的分成,领导的脸再度变得险恶。
过了很久,又没过多久。
电话打着打着,领导突然起身走向门口,刚说完半句“我会注意……”就看到我还在旁边站着,他捂住出声口,嫌弃地瞥了我一眼:“没点眼力见,领导都发话了你还不赶紧走。”
“我……”
“你什么你!”领导高声道:“再来啰嗦,项目分成一分钱都不给你——滚。”
……
我滚了。
第二个星期,我拿到了属于我的分成,统共——九百四十六块六毛八。
连个零头都没有。
草。
05.
午休时分,我趁领导吹牛的时候,带着整理好的证据来到上司办公室。
证据是我三个月来做项目时留下的工作痕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草稿、打卡记录、手写思路……总之,证据很充分,只不过我有些犹豫。
上司是领导的老大,是他一手提拔的领导,他会为我做主吗?
我犹豫再三,可想到那可笑的九百四十六块六毛八,我狠下心敲响了办公室的门。
随着一声“请进”,我推门而入,没等看清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人是谁,我就不受控制地将提前准备好的台词一口气说个干净。
说完了,大脑一片空白。
“你是周宇同?”
我磕巴了一下:“呃、是。”
“东西拿给我看看。”办公桌后面的人道。
我闭紧嘴巴,沉默地送上证据。
那人翻看了很久,久到我腿肚子都开始抽搐,终于合上文件夹道:“你反馈的情况我们会认真处理,回去吧。”
他会处理吗……?
我有些迟疑,但看到上司的注意力回到手头的文件上,我有再多的疑问也不敢问出口。
假如公司不处理领导,还透露举报人是我,那我的下场会怎样?
是辞退,还是——
是升职啊!
感谢上司英明神武,处理了弄虚作假的领导,以“独自完成高难度项目”的功绩为我升职,让我顶替领导的位置,还给我补发了项目分成。
请允许我再次赞美我的上司,哈利路亚,祝他发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上司叫我好好干,不要让他失望。所以我上任后的第一把火,选择烧一烧小组里边能力不过关、特别爱摸鱼的“后腿”同事——对,为首的就是我亲爱的前领导,如今的小钱同事。
小钱说我打击报复,他也不反思自己以前每个项目都想蹭点好处的行径。现在被撤职了,就说我有后台。
他曾经以“后台”傲视众人,现在被我用“后台”傲了,他不服。
笑话,我这么穷,哪儿来的后台?
要是有后台,我用得着天天跟个孙子似的求甲方投资项目吗?
小钱说我不懂。
行吧,我确实不懂,但他懂他也不这样了哈哈哈哈。
06.
我明白以我上一个项目的功绩,其实不足以晋升到现在的位置。所以,上任以后,我一直认真工作。
四月中旬,我考察了H市附近的荒山,认为位于郊外的鸣凉山荒村有改造成真人剧本杀基地的潜质,开始推动立项。
五月初,我仍在谋求立项的机会。
但这个月的月底,立项过了,上司点名带我参加宴会,说是搭上几个资金充裕的大佬,对我的新项目有好处。
我信了,换上一套平时舍不得碰的昂贵西服,跟上司去一家实行预约制的高档酒店——到了酒店后我深感自己失策,不该为了面子穿西服的,在这个地方穿这身打扮,显得我好像一个编外服务员。
起初我没放弃,毕竟我是来拉投资的,目的纯粹,能跟大佬搭上话就好,但当我第六次被大佬打发去拿酒拿饮料拿点心以后,我麻木了。
不该穿着西服来的。
我甚至拿到了数目不菲的小费,这算项目收入吗?要跟上司平分吗?
在我纠结的时候,上司将我叫到身边,并向一位女士介绍我:“小姨,他就是宇同。”
这位女士打扮大方得体,耳朵、脖颈戴着昂贵的珠宝首饰,冲我笑道:“你好宇同,我是你林阿姨。”
她好热情,我好迷惘,为什么叫得这么亲热,我们认识吗?
……噢我懂了,通过叫下属名字以表达亲近对吧?
于是,我回以一个礼貌的微笑。
林女士似乎看穿我内心的想法,偏头冲躲在宴会厅暗处的人说:“老周,你儿子真可爱。”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拐角的地方站着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老人——他穿着一身质感极佳一看就很贵的衣服,浑身上下打理得干干净净,看不出半点初见时干瘪小老头的姿态。
老登……?
他看起来胖了一点,面色红润,精气神也好,从暗处转到明处冲我打招呼:“宇同,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道。
老登没说话,求救似的看向林女士。
“我和老周即将举行婚礼,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林女士笑容不变,“今天的宴会就是我向大家宣布喜讯而办的。”
结婚?喜讯?
我瞪着老登:“你……”
“宇同……”老登嚅嗫着,这样的姿态我曾见过一次,现在又回到他脸上:“宇同,两个人才算一个完整的家啊。”
你不是想落叶归根吗!?
你不是想陪着我妈度过剩下的人生吗!?
你说的全都是屁话吗!!?
我瞪着他,直至眼睛被熟悉的酸涩感淹没了视野,而我一动不动,任凭泪水溢出眼眶……我像个被谎言耍得团团转的傻子一样。
老登不敢看我,一直躲避着我的视线。
而林女士走到台前与宾客分享二十年前她在山里遇险,然后遇上此生挚爱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老登变成了年老的英雄,与同样上了年纪的林女士谱写一曲老年版英雄救美的故事。
呵呵,假如主角不是老登,我想我至少会鼓个掌充当一下气氛组,而非把老登拽上台,在上司的呵斥声中,大声告诉所有人,他,二十年前抛妻弃子,现在人老了病了,渴望家庭温暖——
他不配!
07.
我不记得自己怎么离开酒店的,唯一记得主人公的脸色都很不好看(上司的黑脸格外黑),看来我的做法对他们来说,大概很不礼貌。
毕竟有爹生没爹养嘛。
没礼貌很正常,请担待一下。
今天上司没来,我把辞职信往他办公桌上一放,立马走人。
——昨天上司丢了大脸,之后肯定要给我穿小鞋,我脚大不爱穿鞋,先溜为敬。
回工位的路上,同事们都躲着我。
我看着他们躲躲闪闪的目光,心想,我家那点破事公司八卦群应该都传遍了吧,看大家都对我避之不及的样子就知道,他们觉得我要倒大霉。
刚走到门口,我就看到前领导、如今的小钱笑眯眯地站在我的工位边,他说:“小周啊,老大叫我带你去拉投资,你现在有空吗?”
去拉投资,还是拉我去死?
我想拒绝,但小钱掏出我那份辞职信,边看边叹:“不知道是哪个粗心大意的员工以为交上辞职信就能走了,”他看向我,“入职合同上,交辞职信走人的前提是,手头没有项目或项目告一段落。小周,我记得你手上还有活啊?”
“……”
我咬了咬牙:“拉投资不需要我吧。”
“话不能这么说,”小钱得意地扇了扇辞职信,“做事要有始有终,做人也得有规矩。走吧小周,我带你去拉投资。”
“噢顺便一提,我现在跟你是同级,看在我年岁长的份上,你叫我钱哥吧。”
钱哥钱有义,上司的忠实狗腿,最擅长跟人拉关系,劝人投资。今天我终于见识到他的手段,很简单,就是跟人喝酒。
白的,啤的,红的,一箱箱搬上桌,谁先喝倒了谁先签一单——钱有义先干了三杯,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今天给我点面子哈,看在这小子刚出来混的份上,他的单子,签高点儿。”
随后他将三种颜色的酒放在我桌前,挨个点给我看:“喏,白的十万,红的五万,啤的一万,拿到多少投资就看你喝多少酒了。”
“你在开玩笑吗?”
我忍下几乎脱口而出的脏话:“公司的项目动辄上百万、上千万,我今天喝死在这里也喝不了那么多酒。”
“除了喝酒,还可以找人投钱嘛,只要你肯喝,我帮你多找几个肯投钱的投资方。”钱有义嬉皮笑脸道。
我冷声:“我不。你自己喝去。”
钱有义挑了挑眉毛:“行。你可以不喝,反正拉不到投资耽误的只有你的时间。友情提醒你一下,老大很生气,他回来前你还不滚,他会更生气——你知道的,上一个做假账被发现的笨蛋已经进监狱了。”
我沉着脸看他:“既然看到我会生气,为什么不让我走?”
钱有义吹了声口哨:“看不到归看不到,气得出嘛。小伙子给力点,喝够一百万,你就能脱身了。”
小人得志。
我默念了一句,然后看向桌上的几瓶酒,形状特别的瓶身倒映着我的脸,头顶和下巴的部分被拉长,鼻子部分却很窄,看上去十分扭曲,这样的影子,在这里有无数个。
08.
我自认酒量不差,平日也爱小酌两杯,却没想过有朝一日喝酒变成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沉甸甸的火焰在胃部灼烧,而我咽下最后一口白酒后,忍不住在旁边吐了出来。
伴随他人“诶诶诶你别吐啊”的声音,我将喝下去的部分酒水连同胃液胆汁一并吐在地上,接着倒在旁边蜷缩起身体。
胃痛、恶心……以及晕眩和发热。
钱有义欣赏够我的洋相,大笑着叫人送我回家,而他振臂高呼,喊狐朋狗友们和他去夜店续摊。
送我的人是代驾,开着酒店的车送我回家。
我在外面又吐了两次(没吐车里,付不起清理费),代驾送我到小区后直接开走,而我在楼下蹲了会儿,默默出神,等我寻回理智,回到出租房时,却看到室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玩手机。
室友看见我就说,宇同,刚才房东过来说这套房子卖出去了,让你早点搬家。
我感觉房东卖房子这事有点急有点怪,室友的态度也有些不自然,就问:
……你找好房子吗?
他的表情有些尴尬:我不用搬。新房东说,这房子只是不租给你,其他人想住多久都可以。
我:“……”
我:“你把新房东的手机号码给我,我问问为什么只有我得搬家。”
室友报了一串数字,我在手机上输入前五位就发现那是我上司助理的号码。
好吧,不用问了,这应该是报复的一环。
“最晚什么时候走?”我问。
“现在。”
我揉了揉钝痛的脑袋,深感这些有钱人(有钱人的狗腿子)折腾人的方式真是一环接着一环。
“我今天……”
我向他诉说了今天的经历,试图拖延一个晚上,明天我一定搬走。只是室友格外主动:“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收拾东西。”
懒鬼室友突然变勤快,肯定有问题。
我忍不住揉了揉太阳穴:“房东是不是许诺你什么好处?”
“我的琦遇初音初代版还差点钱。”
“劝你今晚搬走,他就给我十万。”室友真诚道:“我们可以对半分。”
“……”
我无言地看着他,看了好久,在他越来越热切的目光中放弃挣扎:“好吧,你去吧。反正我没多少东西,等会儿帮我搬家。”
室友扑过来紧紧握住我的手,用力挥动两下,随后迫不及待钻进我的房间,收拾去了。
接下来,我一边顶着头疼煮姜茶,一边在租房软件上挂了悬赏,同时敲各路房产中介,求他们给我介绍房子。
——找一个物美价廉的短租房,没有物美,价廉也行,反正只要我成功离职,我就回老家生活。
你问我为什么不住酒店,宾馆或者民宿?
……
嗯…………
也许,我脑子秀逗了。
当时没想到。
09.
凌晨两点四十六分。
室友骑着小电驴拉我和我的行李到最近的单身公寓,等我办理好入住手续,他骑车回家,临走前殷殷不舍,叮嘱我要把剩下的东西拿走,不拿走不能算“搬家”。
我很无语。
——知道了,不会让你痛失你女朋友的。
上楼,进屋。
在浴室打理好个人卫生,换上新衣服后,我躺在床上很快沉入梦乡。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这次我睡得很不安稳,光怪陆离的碎片将梦境切割得支离破碎,我像一艘小船、一只鸽子、一根野草在其中漂泊,试图寻找熟悉的地方。
但直到我被闹钟叫醒,我都没有找到栖身之所,只觉得浑身酸痛头脑昏沉,感觉被人打了一顿。
……这样想也不算错。
毕竟,来自职场的毒打也是打。
既然没能离职成功,“迟到扣钱,旷工扣奖金”的规定对我仍然有效。
为了那足额的窝囊费,我提前十分钟抵达公司,然后被守在门口的钱有义嫌弃了很久:“看你这幅鬼样子,再叫你喝酒,怕不是要当场猝死——我可不想坐牢——赶紧回去休息,今天就当放假了。”
喜讯,收获了一天假期。
我回家睡了一觉。
睡醒时,时间刚过下午四点。时间尚早,我便去原来的房子拿行李。
室友人不在,东西倒都帮我打包好了,我来回拿了三趟,拎起最后一包衣物时,突然记起我养的野草。
那草搁在窗台边,小小的,恹恹的,看上去不太精神。
它原本有个棕色的花盆,但有一回起大风,我收它收晚了,花盆被风刮到地上摔成碎片,我就给它换了个陶蓝色的盆,在这之后,它的长势一直不太好。
……草也会挑生长的地方吗?
我捧着它走到楼下,找其他野草对比,费半天劲找到一颗它的同类,对比高度、叶片宽度、色泽和米粒大的花苞数量,我认为我的草输了。
环境不养草啊!
可要我把它放生于此,从此拜拜,我又舍不得,毕竟是我养了大半年的儿子。虽然不指望它养老,但我还想带它回去给我妈瞧瞧呢。
它可是我养活的第一盆植物!
“宇同,你回来了。”
室友骑着小电驴慢慢停在我身边,高兴地宣布——“房东把钱打给我了,宇同我请你吃饭。”
晚饭吃的火锅。
火锅吃到一半的时候,室友给我转了五万块。
我拒绝了这笔转账。
“你怎么点退款啊,不是说好对半分吗?”室友咋咋呼呼的,准备再给我转一次。
我不想要这笔钱,就跟他说与其冒着账号被封的风险转来转去,不如我接下来的开销都由他全权负责。
他拍拍胸脯,表示没问题。
我没告诉他我不想要这笔钱的原因,是我联系了以前的房东,房东告诉我那套房子被一个名叫“周树”的人,用超出市场价百分之二十的价格全款买走,那人没动别的,只要求我搬出去。
这个一掷千金的周树,就是老登。
“话说回来,房东为什么要你搬走,你得罪他了?”室友挟了一片肥牛,边蘸酱边问。
“嗯,得罪透了。”
我随口应了声,拿着勺子在锅里翻年糕——年糕煮久了容易烂,烂透了就黏在锅底很难洗干净,但是我捞了很久都没捞到……好烦,年糕都要跟我作对。
“……”
室友用另一只勺子捞到一块,放进我碗里,小心翼翼地请我享用。我咬了一口,生出继续讲的心情:
“新房东是我爸那个老登。”
“他要再婚。”
“我当众揭穿他抛弃我和妈妈的事实,他脸皮挂不住,就私下打击报复我吧。”
室友一脸震惊的样子蛮好笑的,他连忙掏出手机:“靠你不早说,早知道我就不收这笔钱了。”
我制止他:“没必要,他爱给你就收着呗。正好给你女朋友,买个全新的收藏柜——哦对,你下单了吧?”
“妥了!”室友比了个大拇指,没跟我客气,放下手机继续聊。
我同他聊起我的过去。
提到老登的存在,过去的记忆随之翻涌出现,不断提醒我被抛下的那个春天,那时候我很小。
“……老登在我六岁的时候、也就是二十年前,在山上救了一个被毒蛇咬伤的女的,然后跟她跑了。”
“一跑跑了二十年。”
“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他没回,家里因为欠债差点过不下去的时候他没回,现在倒是想家了。”
“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室友试探着问。
我用筷子戳着年糕,心情很平静:“再大的误会,用得着二十年不闻不问吗?先前他说他病了,我信。他说他想陪着我妈,可结果呢?”
“他准备再婚,我变成一个笑话。”
“一个用来衬托他贫穷狭隘的前半生,和富足美满的后半生,的笑话。”
心中的怨愤埋藏了太久,一有宣泄的出口便喷涌而出,但我说完就后悔了。
“对不起,我心情不好,让你听到太多废话了。”
我止住话题。
室友配合着和我聊起其他,聊着聊着他想起什么跑去外面,过了五分钟,拎着擦干净的外卖袋回来,边喘边展开:“你回去的时候,把那宝贝儿子放袋子里拎着走吧。刚才走一路,捧一路,你也不嫌累!”
“……谢谢。”
10.
半夜散场以后,我想了很久,想念我妈,想念家乡的一切。
在这边多待的每一天都让我煎熬,于是第二天我主动找上钱有义,希望他带我多去几次酒局——“早点喝完,早点结束吧。”
他惊讶于我的转变,但按他许诺的,带我去各种聚会,不光有酒会,有在一起玩乐顺便拉点投资的聚会,也有普通的小聚,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他打电话喊我去金麦格。
一个KTV。
他告诉我,这位大佬酒量不好但很喜欢唱歌,我只要配合点多夸夸他,不管拉到多少投资都算我完成目标。
行吧。
我依言进了包厢,他反倒在门口燃起了烟,没有第一时间进去迎合大佬,我的脚步顿时沉重起来——莫非其中有诈?
我的脑海里闪过许多新闻八卦,其中受害人放松警惕后受到不法侵害的新闻通通加粗置顶……胡思乱想止于打开门的那瞬间。
……
……说真的。
我从未听过如此难听之歌声!
包厢里人不少,却只有一个人在台上辣人耳朵。我默默蹭到角落,想捂紧耳朵但又不敢,于是抓住一杯花里胡哨的鸡尾酒往嘴里倒——
呸!谁往酒里加辣椒啊!
这下耳朵爆炸,嘴巴也在爆炸。
“哈哈哈哈小兄弟也喜欢喝酒啊!”大佬笑呵呵地表示我欣赏你的品味,来跟我一起喝。
嗯,辣酒是大佬的。
他口味独特,发现我跟他一样味觉神经变异,很高兴,签了张一百万的支票给我。
……
感谢大佬,祝您发财!
但希望以后别再见面了,谢谢您!
11.
任务目标一次性达成。
我顿时松了口气,在大老板再次拿起话筒前,借口尿遁躲去消防通道寻清净。
消防通道静悄悄的,只有几颗前人留下的烟头掉在角落。我看出里面有一颗烟头,长得很像钱有义常抽的那款。
话说回来,钱有义居然一直没现身,难道顶不住魔音灌耳,退缩了?
这时,楼上的消防门被推开了,动感音乐随着门的开合一闪而过,紧接着一个苍老的声音填上音乐后的空白:
“我已经把她的药换成过期的了。”
是老登的声音。
“做得好!只要我小姨发病时吃下的药物起不了作用,她就会死,这样你就能继承她的财产和股份,到时候把股份转给我。”
老登和上司,他俩怎么勾搭上了?
没等我听清下文,门再度开启,这次是我这一侧,且来的人是钱有义。他一言不发,沉默地拉着我离开消防通道,迅速返回包厢。
包厢内,大佬仍在深情高歌。
我和钱有义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坐下,我正想问他“在搞什么”,他却拿出两根应援棒给我,示意我学着点跟他一起舞。
应援棒粉粉嫩嫩,是演唱会常用的款式……没想到他还挺前卫。
钱有义的应援姿势和节奏很标准。我照虎画猫舞得很“羞涩”。
大佬瞧见应援,高兴极了。
用破锣嗓子又嚎了两曲,唱尽兴后,快快乐乐地签下千万级别的投资合同,宣布散场。
我本来想打个车回去,但钱有义表示有人想见我,看在千万绩效有我一份的面子上,我跟他来到一家咖啡厅,里面等我的人——
是林女士。
林女士穿着考究,优雅大方,见到我时冲我笑了笑,而后示意钱有义回避。
现在咖啡厅内,只剩我们两个了。
“首先,我得说声对不起。”
林女士说:“我没想过我的选择会伤害一个孩子的心。”
“那是老登的错,跟你没关系。”我冷漠道,“他主动抛弃我和我妈那么多年,之前相信他会守着我妈,是我太天真。”
“不……我的意思是,是我错了。”
她看向我的目光饱含怜悯:“那个时候我知道他有妻有子,仍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他对我说,想要去繁华的地方生活,我知道这是不对的,却默认他可以和我们一起离开。”
“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年。”
“直到去年,他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在伴侣死后,被伴侣的孩子赶出家门——”
“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告诉我,他很想你们但找不到你们了。”
“……”
“他抛弃了我,去找了你们。”
她的声音很轻柔,与空气中微苦的香香的气味织成丝线缠在我身上,一缕两缕,丝线缠绕成茧,将我裹在其中几乎透不过气——
我抬手掀了桌子。
“怎么,你想告诉我只要你一和他结婚,他余生有保障,我还是会被他抛弃!?”
咖啡杯、花瓶和玻璃桌摔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飞溅的碎屑划伤了我的手,但林女士依然坐在藤椅上,从容镇定。
“不——”
“他远没有你想的那么信任我。你听到了吧,他和我侄子合谋,打算用我的命,换取更为可靠的金钱。”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嘲笑道:“反正你们有二十年的情谊,怎样处理他都是你的事。”
“我的意思是——”
她张开口,像一个人偶撕开包装,露出底下真实的面目:“他辜负过你,也辜负了我。如今,我们站在同一立场。”
“你想报复他吗?”
12.
…………
……
“抱歉啊老妈,这么晚才回来看你。”
2026年11月17日 晴天微风
我抱着草盆和我妈的盒盒坐在祖庙外边的石头上晒太阳。
最近天气不错,日光晒得人直犯困,为避免发生睡着后被风吹感冒之类惨事,我调出我妈常听的电台频道,听主持人分享最新的娱乐八卦。
“男星夜会某女性,原来在拍戏!”
“商圈大震!好侄子谋害亲姨,自诩为固权?”
“财报腰斩,原是硕鼠自掘根基?”
“二十年老白脸终被扫地出门!”
“十年磨一剑!传奇佳作即将上映?”
……
一系列五个话题,感觉有三个跟林氏脱不了干系——林女士大杀四方啊!
我默默关了电台,回忆起我那时的答案。
心动,但婉拒。
我妈不会想我变成一个为了报复别人逼迫自己的人,她只会在我被欺负时,挨个让那些打我的小孩遭报应。
虽然,她现在不能自己动手,但我深得她三分真传,我知道怎么让那老登不好受——他嫌贫爱富,做任何事都是为他自己,当他发现他的手段起不了任何作用,只能接受不断下坠的人生时——
他会痛的。
就像我和我妈一样。
不过,我没有林女士那般有钱有势,躲不掉来自亲缘的吸血,所以,我准备跑路——
带着我妈和小草一起!
我到了昨天才知道,小草原来是一株蒲公英——蒲公英的种子飞到哪里便在那里生根发芽,我带着我妈和小草,也会在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大家,请祝我顺利吧!
一些乱七八糟的感想:
这个月本来不打算写的,但灵感来得猝不及防,于是21号那天铲了第一把土,抓紧写了九天,终于赶在今天写完。
嗯……只能算写完,不能算完结。
我删掉了几个剧情,和一个转折,毕竟时间上实在来不及了。
本来还想写“带着八个大汉抢公章”“帮林女士抢回公司却被她背刺”“千辛万苦打倒林女士后带着我妈的盒盒远走高飞,但发现路的尽头有老妈的旧情人(唱歌大佬)”,还有“老家要拆迁改建游乐园”“老登跟我打官司索要巨额赡养费”之类的都没写。
嗯……
不过最近的天气很好,日光很漂亮,写到12的时候,觉得故事有一个温暖的结局,少点折腾也不错。
而且12刚好能对应十二个月,一年的光阴流转,令曾经陷入低谷的主角重获快乐和自由,含义也好,那就这样吧。
下次会早点动笔,争取在尽量少的角色中折腾出更多的转折和冲突。
总之,下篇文再见啦~
——午鹄 于2025.11.29日 留
作者:落水
免责MODE:无
第一章 野草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医生对肖郎问道,“叫做闲得发霉?”
“但霉是真菌吧?”肖郎还是忍不住去挠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是草啊。”
“多数人确实是伴生真菌,少部分会像你一样伴生草本植物,非常少见的情况下,连木本植物都会出现的,”医生仔细解释道,“总之,虽然结果上是皮肤发生异变,但这是心理问题导致的生理变化,所以通常归类在精神科,而不是皮肤科,明白了吗?”
“好吧,”肖郎点点头,接受了医生的解释。
其实他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已成习惯。
“所以要怎么治?”肖郎再问道,“定期过来谈话吗?”
“这个当然,”医生点头,“定期的检查是必要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生活方式需要改变,这方面我也会根据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具体就要你自己抉择。另外,这个症状对生活的影响很小,临床上也没有发现危害,所以部分患者会无视它,或者尝试与之共存,原则上我们不建议这样,但确实有这样的选项,你可以考虑一下。”
“不能手术移除吗?”
“这很困难,不论是真菌还是野草,它们的根系已经在你的身体里蔓延开了,你可以理解为癌症的扩散,就算把看得见的部分切了,剩余的部分也还会再长出来,有时候切掉一根,可能会长出两三根来,情况反而更糟,只有情况过于严重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移除一些,缓解病症。
总体而言,我们还是需要通过改善生活习惯的方式,让你的心理问题解决,反过来影响你的生理状态,使你的身体不再适宜它们生存,到时自然就解除掉了。”
“这样……”
最终,肖郎在精神科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时,医生又给他递来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二维码。
“这是本地的病友群,你可以加加看,人数不少,他们的意见或许对你有帮助。”
“好。”
肖郎把纸条夹进诊断书里,与医生告辞,随即离开了诊室。
门外已有五人等候,其中三个人看不出来,或许是“普通”的精神问题,另外两人则相当明显。
一个从脖子旁长出一支兰花,开得正艳,似乎有着良好的照料。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的样子,面带微笑,神色轻松,肖郎刚从中走出,他就点头致意着从旁走了进去。
另一个则从手背上生出一株灵芝,已有拳头大小,神色忧郁地坐在长椅上,低头不看人。
肖郎多看了他一眼,好一朵肉灵芝,他如此想道。
此后,他再没有回过这个地方。
在返程的网约车上,肖郎忍不住再次打开诊断书,看着里面的内容,心绪起伏不定。
伴生综合症-草本植物型-结缕草。
患者生活乏味,节奏单一,缺乏激情,长期持续后因心理异变引发伴生综合症……
这些评价是医生仔细了解过肖郎的情况以后给出的,他刚刚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看,却莫名有些说不清的不适感。因为被医生用医学化的术语,将自己的人生描绘为乏味、单一且缺乏激情,就颇有种盖棺定论的意思。
所以,无论自己的感受如何,他过的都是一种科学定义下的无趣人生吗?
为什么?
就因为自己的胸口长了一蓬草吗?
结缕草?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他不忿起来,却也知道这于事无补,如果不认可这种判断,就该去做点什么。
“师傅,我换个目的地可以吗?”
“app上修改就行。”
“好。”
十五分钟后,酒吧,肖郎点了一杯自己过去常喝的酒,目前感觉……一般。
差不多在工作了以后,他就会定期到酒吧喝上几杯,基本不喝醉,只是在微醺时离开,然后徒步回家。除此以外还有定期去看电影、定期去吃火锅等类似的事。
过去的他常常做这些事,那当时对这些事应该是感兴趣的才对,他应该是在享受生活的,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项一项地就不再做了?
他实在回想不起来。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是长期生活乏味才会从胸口长出草来,先不论自己是否认可这个乏味的定义,仅从常识来讲,在定期会离开家门到外面做各种娱乐活动的时候,他的生活应该是不“乏味”的。
虽然现在不知为何,以前喜欢的酒感觉没那么好喝了,但为了改变这个乏味的现状,他也应当恢复这样的习惯才好。
包括其它各种各样的习惯,定期去做些什么,就当是定期服药了。
至少先除掉这根草。
几口酒下肚,胸口变得更痒,他不耐烦地挠了几下。因为总挠它,从胸口冒出来的那部分草茎早已被挠烂,但又长出一些来。
长得真快啊,肖郎这么想着,第一次用这种角度体会到了春风吹又生的含义。
再喝几口,他又有些迟疑起来,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既然他早在很久前就不再做这些事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不再能从这些事之中找到乐趣,那继续再做这些自己感觉无趣的事,难道就能变得不“乏味”了吗?
面前这杯酒不就很乏味吗?
重新发现它们的趣味?还是去寻找新的趣味?
我都奔四了,为什么还是非得去开发新的兴趣不可?我什么时候报名过人生兴趣班吗?
熟悉的酒缺失了熟悉的口感,但酒精带给了他熟悉的感性,思绪既混乱,又在细枝末节上较真,几口把剩下的酒喝完时,他已做出决定。
拿出诊断书里夹着的纸条,扫码,添加。
先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第二章 九爷
九爷是个开朗的短发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头发,染成墨绿的短发间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长条形草叶,两者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颇有风格的发型。
“这是韭菜哦,”九爷并不避讳肖郎的视线,反而主动露出头顶,“每天要用柔软剂打理,不然会立起来,好麻烦的。”说着又笑起来,“所以他们叫我韭爷,就是韭菜的韭。”
她是病友群的群主,扫码以后加的不是群,而是她的微信,要肖郎先发自己的诊断书验证以后才能加群。进群之后,她就私聊肖郎,问他要不要到活动室里看看,这是病友群公用的地方,先来熟悉一下。
于是肖郎就来了。
也许是些许酒意的影响,来之前他没什么感觉,而在赶来的路上,那一小杯的酒精已经代谢一空,此刻就莫名拘谨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肖郎干巴巴地回了一句,视线开始向周边转移。
好在九爷没打算就这个话题聊太久,既然是带人来熟悉环境,更重要的还是介绍情况。
“这里原本就是一家书店,”九爷带着肖郎向里走去,“十几年前的老书店了,后来经营不下去,打算卖,我就包下来了。多数书都留着,定期还会进一些新书,你看,咱不少病友就经常到这来看书,你可以随便看,借回去也可以,登记一下就行,有想看的书可以在柜台那找,没有的也可以登记一下,我们进新书的时候也会参考大家的意愿。”
肖郎又看了九爷一眼,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30左右,想不到这么有实力。
这间“活动室”的位置不算很好,稍有些偏僻,但也算是在商场周边,地铁、车站都挨着,空间也很大,占地几百平不说,还有两楼。
而且茶水、零食都免费供应,除了书以外,还单独隔出几个小房间,有会议室,也有棋牌娱乐之类的,听她的意思,完全是自己独立支撑着开销,而且毫无压力的感觉。
“说是活动室,其实基本上就是看书、喝茶的地方,也方便跟病友们交流,”大概逛了一小圈,九爷总结道,“咱们这种病嘛,普遍来说,看书就是最有疗效的法子,特别是现在的人很多都不爱看书,但又都认同看书是有意义的事情,看得越多,好像就越有价值,有的人看着看着病就好了。”
她没把话说完,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会补上一句“其实都是狗屁”。
这里的书她看了一大半,头顶的韭菜是越看越旺。
而且在“生活节奏单一、乏味、枯燥”的这种人群里,喜欢阅读、绘画或写作的比例确实要比一般人要高许多,所以病友里的“书呆子”并不少,看书真那么有用,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病的?
这间“活动室”其实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休闲场所,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在这里看看书、喝喝茶,不时跟人聊几句,是大部分病友都能接受的选择,九爷维持着这么个地方,也就只是给大家一个走出门的理由而已。
不说对病情有没有好处,起码多点社交活动,多认识些有共同爱好的人,对整体的心理健康总归会有些好处。
当然,看书看多了,病忽然就好了的人确实也不少,但在她看来,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也就没有所谓治愈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三两句说不清楚,她也不会跟新来的病友讲太多。
先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好,”肖郎点点头,朝旁边随便一指,“那我先去那边看看。”
“行,有问题可以找我,不用太拘束,”九爷摆摆手,往另一边走了。
肖郎随便逛着,很快发现一本颇有兴趣的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九爷远远地看了一眼,满意而放心地离去,植物组又加一员新人,确切地说是草本组,她还是挺高兴的。也不知道肖郎会选择治愈还是共生,她个人希望是共生,这毕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病症”,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正准备离开书店时,另一个管理员小刘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凝重。
“九爷,廖毅那边出事了。”
“啊?”九爷一愣,廖毅那边……她忽然猜到了发生的事情,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是菌锅吗?”
“是,”小刘苦着脸,“食物中毒,听说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送医院了。”
“操,”九爷没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早提醒过廖毅很多次,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你留在这里,注意群友情绪,知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过去一趟。”
问清地址后,九爷快步离开,往医院里赶去。
菌锅,又是菌锅!
真菌共生派的这些家伙!
第三章 菌锅
廖毅今天很高兴。
真菌,或者说蘑菇,本就是他最爱的美食,而在罹患伴生综合症之后,他又有幸参加病友群里的菌锅活动,进而发现了新的世界。
从此,他就成了群里对菌锅活动最为热衷的人之一,一开始只是积极参加,后来慢慢就自己组织,现在已经俨然成了真菌共生派里最活跃的人。
不过之前的几次菌锅活动,有几个病友之间闹过几次不愉快,使得大家近期都有些抗拒,不太愿意参加。
经过他一个多月的沟通和疏导,终于又有十五个病友同意,今天就在廖毅家里办活动,现在时间已经差不多,他就提前把桌椅和电磁炉、锅底等都搬到院子里,还有搭配的肉和菜、作料等都一一备好,就等群友们到达即可开动。
在他调整着桌椅的时候,三个人各自提着几包不同种类的菌子走进院里,大家都已经熟悉环境,院门没关,他们就直接进来了。
“老廖,都忙完啦?”
“廖哥,还有没有要帮忙的?”
其中两人熟络地跟廖毅打了招呼,另一人则是生面孔。
“不用,都弄完了,就等你们来,来坐,”老廖招呼了几句,看向不认识的那位,“你就是张阳吧?”
“对,是我,”张阳伸出手来,“久仰大名,初次见面,廖哥好。”
他是新人,只在群里跟大家聊过,线下碰面还是第一次,能参加这次活动,他还有些兴奋。
“什么大名不大名的,都是朋友,”廖毅与他握手,因为对方是新人,就顺便问道,“你的应该能吃对吧?”
“能,”张阳笑了,“我这还有检测报告,我一起带过来了。”
“不用,”廖毅按住张阳的手,又把对方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接了过来,“来,菌子都给我,我处理一下,冰箱里有啤酒饮料,都自己拿啊。”
“好嘞。”
廖毅高兴地招呼着人,没过一会,十几个人就齐了。
因为人多,拢共分出两桌,都是一样的菜,不过既然是菌锅,主要还是各种菌子。
种类上来说,来了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菌子,这个活动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每个人带来的都是他们自身所伴生的菌菇种类,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搭配。
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同样伴生真菌的人因为聊到偶尔会把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做成菜,味道意外地不错,于是决定几个人一起用自己身上的菌子来做菜,又慢慢吸引到更多人,才逐渐形成的不定期活动。
这种事在伴生草本植物的人身上也很常见,完全不足为奇,因为很多人伴生的本就是蔬菜类的植物,或者可以做药的类型,例如九爷的韭菜。
伴生真菌的话,最麻烦的就是毒性,但在确诊伴生真菌后,不论患者本人有没有意愿去食用、或让他人食用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毒性检查都是必定要做的环节。
因为真菌的毒性不会只停留在“蘑菇”上,很多时候这些菌子产生的孢子也是有毒的。
对于伴生着有毒真菌的人来说,要么是过敏,要么不小心的话,也可能会在日常活动中在手上沾染孢子,或者孢子落入杯子、饭菜里,都可能导致中毒事件。
所以只要检测出伴生了有毒真菌,基本就没有共生这个选择了,必须想办法将其治愈。
这部分病友不会参加以上活动,也就保证了活动的基本安全。
但即便安全,这些真菌毕竟是从人身体里长出来的,自己吃也就罢了,让别人来吃就不免有种异样的感觉。
其一是,这人的皮屑、油脂等会不会进入到菌子的褶皱里,难以清洗干净?其二则是,这会有一种吃掉他人身体的心理暗示,特别是在参与者里有男有女的情况下,更是会有一种潜在的性暗示。
于是就导致之前的菌锅活动里不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态,乃至于女病友被骚扰,进而爆发矛盾的情况。
所以现在就需要避免使用大家身体里长出的菌子,而是用购买同种菌子作为替代的方式来进行。
对廖毅来说颇为可惜。
就好比人工种植的菌子,味道和口感几乎无法与野生采集的菌子相比拟,野生的菌子实际上也比不上从人体里长出的菌子。因为人体的环境不同,提供的营养也不同,比野生的就要多一些特别的风味,少数时候会有点怪,但多数情况下都极为好吃。
廖毅最开始参加的就是“人工菌锅”,现在吃不上了,也不可能私下单独找人去要,那样实在太怪了,也就只好选择用普通的菌子来代替。
其实他真正的打算是用无害的小活动来过渡一下,先降低大家的抵触心理,以后再慢慢物色一些合适的病友,比如性格、观念相近的,或者全员男性,同时对人体伴生的菌子抵触心理较低的群体,做一些小范围、人数较少的菌锅活动。
他想得很好,可惜事与愿违,事情的走向终究还是脱离了他的掌控。
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时,火锅已经差不多吃完了,先是有人头晕、腹痛,然后快速进展到不受控制地呕吐,在场中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人,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要求尚未出现异常的人催吐,以避免中毒,或者减轻中毒的程度。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中毒反应,剧烈的头晕下,又没人能够驾驶汽车。
之所以要在廖毅家举办这个活动,是因为他住在郊外,家里有大院子,足够让容纳数十人,但相应的,最近的医院也在十几公里之外。
所幸周边还有邻居,廖毅强撑着叫开了隔壁老杨家的门,请求协助,老杨又叫来更多人,终于在事情无可挽回之前,把众人送到了医院。
其中一人吃得较少,中毒反应更弱一些,经急救后,约半小时就清醒过来,只是仍未完全脱离中毒反应,还需要继续治疗。
在此之后,九爷才接到出事的消息,匆匆赶来。
当晚,病房里,廖毅脱离危险状态,并稍微清醒了一些,九爷来到病房里,长久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对不起,”廖毅避开了九爷的视线,“我没想到会这样,大家都是买来的,不应该……”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那个新来的,那个张……张阳?”
“不,他是正常的,是你们其中之一买到有毒的菌子,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化验,然后是谁买来的也还不清楚,”九爷抱着臂,冷脸看着廖毅,“除了道歉,你就没别的想说的了吗?”
“那还有什么,”廖毅再次低下头,“运气不好呗。”
“这不是运气问题,”九爷不耐烦地用脚掌敲了敲地面,“如果你们都在正规的店里买菌子,大概率不会出问题,而你作为组织人,就该把好关,或者自己亲自去买,这次只是没出人命而已,还有几个人还在昏迷,你就管这叫运气不好?!”
廖毅沉默了。
“除此以外,你真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
九爷叹了口气,“那我就直说了,你的病早就好了对吧?”
廖毅仍不松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邻居知道你伴生真菌,送你们过来的时候跟医生说过,医生当时不确定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伴生了毒性真菌,保险起见就顺便对你们所有人做了检查,”九爷冷冷地看着廖毅,“然后发现你的病已经痊愈了,你到现在还想装不知道?”
廖毅没说话,但默认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九爷质问道,“既然已经痊愈了,为什么还待在病友群里,还组织活动?你们之前的活动给的教训还不够吗?”
“不生病又怎么了?”廖毅抬起头来,怒问道,“我只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菌子火锅而已,我犯法了吗?”
“你想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廖毅再次移开视线,“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既然我已经不是病友了,那你这个群主也管不到我。”
“好,好得很,”九爷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最气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组织活动搞出事,也不是你病好了还瞒着我,是你真的在治病,就是说你也当这是病对吧?”
九爷揪了揪头发,却从头发里扯出几根断裂的韭菜,神色愈发恼怒,她从不愿把这件事当做病来看待,今天却亲口承认这是一种病,而且说了很多次。
“你一直是共生派的人,社会上对我们的歧视和偏见你最了解,你也知道大家有多努力地想要把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去共存,而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九爷怒视着低头不语的廖毅,“而你呢,你是怎么拉得下自己的脸,去跟他们一起吃自己身上长的东西的?你不是把它当成病了吗?吃别人的病灶,你不恶心吗?”
廖毅莫名笑了,自嘲般笑道,“玉米感染真菌以后会变成乌米,比一般的玉米更好吃,你不知道吗?”
闻言,九爷惊讶到几乎说不出话来,“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
随后便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步离开了。
廖毅苦笑着拉上被子,蜷缩起来。
好羡慕啊,羡慕那些仍在生病的人们,至少他们还能从自己身上获得美味的菌子,而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记得在治愈派里有一个人,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对那人的事迹记忆犹新,据说他原本伴生了剧毒性质的真菌,努力治愈之后,又因为生活的变化,再次患病,而第二次伴生的居然是鸡枞菇。
因为生活的缘故而患病固然可惜,但还是好羡慕啊……
没有人会故意搞乱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廖毅,即便是为了吃也不行。
也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治愈了没有,据说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胸口会在一夜之间长出一米多高的鸡枞,真的真的……好羡慕啊……
第四章 共生
“方便的话,能说说你是怎么患病的吗?”
小刘和肖郎坐在书店二层的饮品区里,九爷离开之后,他继续在柜台看店,而肖郎在店里逛了几圈之后,就找他来主动询问病友群里聊到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所谓的“共生派”和“治愈派”。感觉站在柜台边聊这些不太合适,小刘就找人帮自己看一下,带肖郎来到二楼坐下聊。
这是新人常有的疑问,他倒是也习惯了,只是想先了解下肖郎的情况再说。
“我也说不清楚,我自己没什么感觉,前几天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痒,拉开一看长草了,等到周末就去医院里看,然后就被介绍过来了。”
“这样啊,”小刘点点头,这也是常有的情况。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确实可以说就是“闲得发霉”,宽泛地讲,就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太过清闲,无所事事,也没有太多想要实现的目标,浑浑噩噩地活着的时候,其心理状态就可能让身体内的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变成适宜某种真菌生长的状态,然后接触到某种真菌,实现伴生。
而一般环境中最为普遍的真菌就是霉菌,所以是字面意义的闲得发霉。
更多类型的菌子属于小概率事件,植物型伴生就更是稀有,而且这种病的患者很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他们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在近期接触过这些植物的生长环境,就有一种屋顶积水之后,忽然发现积水中长出几条小鱼一般的莫名其妙感。
这就是大自然啊,小刘常常如此感叹。
“先说说治愈派吧,”小刘收回发散的念头,说明道,“这一类中大部分是现实所迫,不得不治愈的类型,譬如感染了有毒真菌的情况,不治愈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那还是治愈的好。”
“嗯,”肖郎点头,“可以理解。”
“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的观念,譬如说对自己身体里长出异物感觉恶心,无法接受的,或者认为这有损形象之类的,虽然伴生的真菌或植物完全无害,对健康没有影响,甚至于有益于健康,也还是想要治愈的,这样的人也不少。”
肖郎再次点头,这仍然可以理解,说实话,目前的他就有些接近这一类,不是很多,只有一点点,但确实有些膈应。
特别是胸口总是痒痒的,这着实烦人。
“最后的一部分就是对心理疾病和生活状态这两者比较敏感的人了,”小刘长出一口气,对这类人群颇有些遗憾地说道,“因为这被归类为‘心理疾病’,所以就认定自己应该治病的,或者说因为医生说过,是因为生活状态有问题,导致心理疾病,又再导致患上这些病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就会积极寻求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肖郎隐约察觉到,小刘的观念似乎与此不同。
“你觉得这么想不对吗?”
“不好意思,”小刘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作为管理员,我应该保持中立的,特别是还不清楚你的情况之前,不该对这个有批判性的倾向。”
“没关系,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肖郎摆摆手,不在意道,“我之后还会去问其他人,要不然你就以病友的身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也行吧,”小刘点头,“那我就说说我们共生派吧。”
“请讲。”
“这么说吧,我们首先就认为这不应该被称作是一种病,病这个词是很重的不是吗?只要沾上这个字,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但这真的对吗?”小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对,当然,对于部分运气不太好的病友来说,他们可能伴生的是有毒性或者刺激性的真菌或者植物,或者本身对伴生物过敏,这种就不得不去治愈,但这种情况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体健康出现隐患,不得不去解决,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小刘不由得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
“关键在于,一旦认定这是一种病,也就认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错的,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就以我来说吧,我大概是在大学的时候伴生草莓的……”
肖郎下意识地看向小刘的右肩,他穿着短袖,右手的袖口处和领口附近,确实冒出了几片叶子,小刘见状干脆拉起袖口,让肖郎看个仔细,但此时没有花也没结果,如果他不说的话,肖郎也看不出这是草莓。
“继续哈,”小刘放下袖子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毕业5年了,毕业之前我就常来这里,毕业之后工作一直不怎么顺利,九爷就问我要不要来帮她看店,我就来了,8年了,我从没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的。是,我确实不会积极地出门去社交,不去做那些常人喜欢的娱乐活动,没有特别的目标,就只是上下班,吃饭,喝水,洗澡,睡觉,但这又怎么了?我有在工作,我自己养活自己,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恋爱、结婚、生子,很多病友也是这样的,除了身上长出草或者菌子以外,和别人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安静一些,生活单调一点罢了,但这有错吗?”
小刘几乎忍不住质问道,“就因为生活单调,就要认定我们有病吗?难道生活就一定要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才行吗?所谓无意义的人生就不应该存在吗?说到底,真的有什么人生是无意义的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普普通通地过完我的一生,不犯罪,不伤害他人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被人用病态这种词汇去描述、去看待?”
一时之间,肖郎不由得有些难以呼吸的感觉,有些被小刘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不好意思,”小刘摇摇头,“我有些上头了,只是我真的很认同九爷的观念,不管我们身上长出什么来,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只要不危害健康,怎样的活法都是正确的,都是有意义的。用她的话说,在被人当成菜来吃之前,难道韭菜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
肖郎笑了笑,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子比自己年轻不少,看待生活的方式却似乎比自己成熟许多。
“堂堂正正地活下去,认可自己的生活,就是认可自己,”肖郎笑道,“是吗?”
“没错,”小刘也笑了,“这就是我们共生派的理念。”
“这样啊……”
“那么……我叫你肖哥可以吗?”小刘认真地坐直身体,“肖哥,我刚刚说的这些所有的类型里,你更认同哪一种?”
“现在我还说不上来,而且听完你说的这些话以后,我其实还有一个疑问。”
“请问吧。”
“我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我可不可以这么想,很多人生病,就是因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对,这不一定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也可能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周围的人所说的话,或者他们隐约散发出一种氛围,一种虽然不需要明说,却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对的气氛,慢慢地,人就病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嗯,我懂。”
“那么假设这个人变成了共生派,他开始理解自己,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了,也开始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那他不是应该就此痊愈了吗?”
小刘愣住了,肖郎继续追问道,“为什么还能继续共生?”
“我也不知道,”小刘苦笑道,“其实之前是有解释的,大概是说生病的原因错了,不是因为心理的异常而导致生理变化,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可能让身体变得容易与真菌或者植物共生,但后来还是发现不对,因为你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真的有人什么都没做,只是跟我们聊过之后认可共生派的理念,然后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就痊愈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解释,但我知道的是,不论如何,不该这么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种病,然后开始否认自己,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认可自己习惯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我明白了,”肖郎点头,沉思片刻后微笑道,“你说服我了,至少目前为止,我确实更偏向共生派,或者说,我希望我能像你们一样去看待自己。”
“那太好了,以后多来,多交流吧,九爷应该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些。”
“我会的。”
肖郎喝了口茶,向后靠在椅子上,忽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某种莫名的压力已经不知不觉间消散一空,良久过后,他才意识到胸口已经不痒了,拉开一看,结缕草仍然铺展在他的胸口,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似乎……看上去更鲜艳了些许。
几分钟后,肖郎离开书店,刚走到大门口,就见迎面走来一个少年。
“你好,请问一下,”少年有些拘谨,“这里是伴生综合症的病友活动室吗?”
“对,没错,”肖郎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对方,“你也是病友?”
“我不是,我……”少年连忙摆摆手,“是我太爷爷……”
“这样啊,”肖郎点头,暗中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年纪就开始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未免过于浪费大好的年华,“那你是来找你太爷爷的吗?我带你进去?”
一边说,肖郎一边还在想,没想到有如此高龄的病友,但刚刚在里面似乎没看见。
“没有,他不在这里……”少年的脸色愁苦起来,“他已经不在了。”
“啊?”肖郎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我太爷爷他……”少年的手和眉眼都纠结着,最终还是抬起头,对肖郎问道,“请问你也是……病友是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是这样的,”少年一边回忆,一边阴郁地说道,“我太爷爷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但前不久感冒以后忽然身体就垮了,然后住院,然后……三天前就过世了……唉……其实家里人差不多也猜到他可能挨不过去,私下里都说,其实不错了,太爷爷他90多岁,一生无病无灾,家庭圆满,年轻时的事业也很好,家里人也没有矛盾,就算这么去了,也算是喜丧,应该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少年吸了吸鼻子,“他自己清醒的时候也这么跟我说,说不要难过,他只是年限到了,他该去下辈子继续享清福了,要我高兴一点……”
少年明显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稍微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但在他过世之后,他头顶开了一朵花……”
肖郎的呼吸凝固了。
“医生说,这是伴生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少年抬起头来,直视着肖郎,“所以太爷爷其实走得并不安详,不是吗?临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过得没有意义,才会生这种病不是吗?”
“医生跟你这么说的吗?”肖郎凝重地问道。
“没有,他们没直说,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肖郎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能给出答案的人已经离世,但看着少年的脸色,他猜到少年或许想问的是别的问题。
“你仔细想想,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是不是其实还有别的问题要问?比如……自己?”
少年眨了眨眼,又想了想,随后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好,就是……如果太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到头来也会觉得自己一辈子没什么意思,那我得活成什么样子才行?”
“我明白了,”肖郎放松下来,这倒是可以回答的问题了,“这样,你往里走,就在柜台那里,有个小刘……不是,你叫他刘哥就行,他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好,”少年对肖郎点点头,“谢谢你。”
“没关系,去吧。”
肖郎摆摆手,看少年走进书店里,心里莫名有些奇怪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说不好自己该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共生派那样,接受这一切。
但努力吧,努力就好。
完(后续可能会续写,但近期无此计划)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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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主的女儿,从楼顶一跃而下,头着地摔在石砖路上。
第二天清晨,邻居们谈起昨天夜里的动静,好奇是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下。
“是一个存钱罐从楼上掉下来,我都看见了,”楼下的大婶说,“就是杂货店里那只存钱罐,总搁在货架上那个。那老板和老板娘,每次收来零碎的小钱,就会投在里头...没准他们也放大钱进去,谁知道呢。没准他们开店就是为了赚钱存在罐里。没准他们除了钱之外也投其他东西,天天对着罐子说好话。这都是为了等他们以后再也开不动杂货店,或者得了重病的时候,那罐子能念着他们的好处,将自己打碎了,连带着它自个儿攒的钱一起拿出来为他们善终,免得他们临死时孤苦伶仃。可惜啊,这么早就摔碎了,里面的硬币也全都滚到下水道里去了。”
说着,她拎起洗好了的她第三个孩子的尿布,晾到屋后去。坐在她家围墙外休息的小伙,隔壁餐馆的帮工,闻言忿忿地开口道:
“要我看,那掉下来的哪是存钱罐,只是一个破风箱罢了。难道不是只有坏了、不能用的东西,才会被人从楼上扔下来么?自打造出来起,它又受苦又受累,成天就是吹呀、吹呀,除了生火就是生火,生完火还要清炉灰。它生下来就是要没完没了地给人使用的。等到终于有一天,它鼓的风实在太多了,突然出了毛病,比如皮子上破了个大洞,之类的——人家自然就要把它丢了。谁还会关心它?谁会留着不能用的东西?哪还有路给它走?四处都没有地方给它待呀。”
说完,他擦干额头和脖颈上的汗水,回饭店后厨去了。厨师瞪了他一眼,他一直等着帮工来清理炉灶,却迟迟不见人过来。趁小伙把半个身子都探进炉膛里的时候,厨师拿着纸烟出了后厨,坐在杂物堆上,自言自语道:
“唉,昨晚从楼上泼下来好大一锅浓汤啊!我躺在自己家里,都能闻见香味。炖汤就是这样,若是你一开始准备的材料好,倒是能少炖一会就出锅;要是食材一般般,那自然是要多熬一阵子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道理。火在底下一直烧着,锅里熬干了就添水,攒着什么新的食材也全都投进去。你早早地就能闻见香味,可是自从小时候起,所有人就都跟你说:汤熬得越久越好,越久越香醇,一定要待熬完再品尝,耐不住性子的人活该熬不出好东西。你只好继续任它日夜不停地烧着,挨烟熏,挨火烫。要是盛汤的锅具经不起这样煎熬,啪嚓一声烧裂开来,一整锅汤就都泼在地上,再也喝不到了。唉,可惜啊!但凡在这之前,能先品尝一口它的甘美呢?”
说罢,厨师把烟掐灭,回厨房干活去了。他已经五十来岁了,工作了三十多年,要趁还能干得动时多攒些钱。天色慢慢放亮,醒来的邻居越来越多,大街上逐渐有了人声。一位车夫将马车停在路边,说:
“我昨晚路过这里,看见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车轮。它只知道闷头赶路,稀里糊涂地往前滚,直到从悬崖上坠下来,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可把我吓了一跳。”
着急去上班的人看了眼怀表,冷哼一声,自言自语道:
“可按我看见的,是钟表上的一根秒针掉下来了才对。它成天不知追赶着谁,也不知被谁追着,从早到晚匆匆忙忙,以为自己的工作无可替代,直到脚下一歪,从表盘上轻飘飘地摔下去,落地的声响都没人听见。”
两人分别奔着自己的目的地去了。与此同时,从街角走来一个爱好观鸟的男子,转动一圈他那神经质的、深陷的眼睛,叹息道:
“昨晚坠楼的应该是一只斑鸠,从雏鸟期就被人工饲养,剪去了飞羽。它看见窗边投下鹰隼的影子,自己又从未有过飞行能力,感到惊惧无比,自然吓得从窗户里跳出去了。”
而他手中紧紧牵着的幼童,他的女儿,则说:
“可是,爸爸,我觉得小鸟是往更美好的地方飞过去的。它一定是看到了窗外的世界,觉得外面的天地更广阔自由,比家里要更好——才会从窗户跳下来。”
人人都在谈论昨晚发生的事,人人都说从楼顶坠下的是不一样的东西——乐观的铁匠说它一定和铁锭一样重,要很大力气才能抛下楼去,忧郁的裁缝却说那只是一片布料,只需一阵风就可以吹走;家道中落者说它像一只空箱子,外表庞大结实,实则又轻又脆,巡逻的军人则说它如一粒铅弹般小而坚硬,如果它在哪损毁了自己,一定是人的意志下的决定。年轻人看见一株栽在盆里的植物,落地时根系还在尽力伸展,老人则看见一只倒下的药瓶,早在摔碎前就已空空如也。还有一些人,即使没有见过那东西的样貌,也对其有些看法:一部分人觉得即使它吵醒了一些邻居,落到粉身碎骨的境地也非其本愿,该怪把它推下来的人;还有些觉得它是自己要掉下来的,斥责它无论如何不该落地,扰了大家的安眠。正当大家聊得火热之时,镇中心高塔上的钟声响了,这标志着一天的工作与生活即将开始。人群于是散开了,各自投入到日常事务中去。
“还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吧。”他们说。街道很快空了,只剩下寥寥无几的行人。路中间,那女孩的尸身静默地躺在石砖地上,血已经干涸在砖缝里。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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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部分未提及的oc设定,按照独立故事看也ok!】
今年年初,我到柏林出差,顺便造访一位旧相识: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伯爵,即已故的冯·埃格洛夫斯坦将军的独子。此前的行程安排得过于紧凑,一路上已许久未修整过仪容,因此我打定主意,到柏林后先找一家理发店,叫人打理一下头发和胡须,接着再挨个去见该见的人,处理些应尽的事务。
我在旅馆旁就近选了一家发廊,装修典雅,招牌簇新。正因如此,当我走进其中,发现店内一个顾客也没有时,也没觉得太意外。“我虽然刚开店,还没积攒起什么名声,可已经实打实地练了很多年手艺,请您试试吧!”那理发师招呼我。
我告诉他:要将发尾修短些,两侧鬓边的头发也削薄一点。此外,还要把胡须修剪整齐。他连连答应,殷勤地替我摘下眼罩,又打好洗头的温水。待我湿着头发落座后,他问我:“您的头发要剪到多长呢?”
“衣领以上。”我说。
“要留那么长呀?”理发师说,“现在不是流行短发么?到耳朵上方那种。干净利落,显得更男子汉些。”
我懒得与他解释,便说:“我习惯留更长的头发。”
类似的问题他又问了两到三遍,我已心有不耐,好在他开始工作后还算安静。他手持木梳和剪刀在我脑后忙活,我也放松下来,心中思索起其他事。他剪得很慢,半天都没有什么变化。如此过了一阵,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文员打扮的年轻人跨步进来,上下端详了我几眼,叫道:“冯·阿森海姆先生!”
“您有什么事吗?”我问。
“您的助手说您在这里。约阿希姆先生叫我来找您,来取——呃,票据,还有某某清单,某某文书,很多东西——他临时有急事,过一会就得赶去码头,非得把这些带到船上不可。”
约阿希姆是我在柏林的代理人,此次出差原本也是来见他的。“请您回到旅馆,再去找我的助手,”我说,“就说是我允许的,要看文件。他知道放在哪里。”
小伙子点点头,一溜烟地跑走了。与此同时,理发师终于挪了位置,开始修剪我的鬓角。他将头发分成很多小绺,对着发尾挑挑拣拣地修剪着,像修剪盆栽似的,不断有碎发落下来。好像足够短了,何时打薄呢?在我发问之前,年轻人就已再次推门而入。“有张票据找不到,冯·阿森海姆先生,”他说,“抱歉再次打扰,可您的助手也忘了搁在哪儿...”
我告诉他票据的位置,他很快又回来,说另一份文件不见踪影,文书缺少印章,等等等等...我只好叫他稍等片刻,等我理完发再带他取,毕竟现在这副模样实在出不得门。他在沙发上等着,焦躁不安地看着怀表,过一会便说来不及了,跳起来又要往旅馆去。我干脆叫他拿来纸笔,把每件东西的所在都写给他,让他照着去找。——“您头发真多呀!”理发师这时冷不丁地说,他手持推剪,不知道正在忙什么——待到年轻人胁下夹着所需的所有文件向我道谢,理发师这边也已经大功告成。他用皮带打磨着修面用的刀片,好像不太敢看我的眼睛。
我望向镜子。首先,胡须的形状很不对劲,比我原有的要窄很多。我向他借来木梳,将头发像往常一样梳背过去,立刻发现了更大的问题。如他所说,我的头发的确长得过于茂密,与此同时,又被他剪得太短。如今,它完全炸开了。发丝堆积在耳朵后面,经他修剪变得极其圆润,活像半朵蒲公英。
我没有生气。发火是不必要的。我指着鬓角对他说:“这里麻烦再削薄些。”
他拿来剪刀,结果只是不断将轮廓修得更规整,换言之,更圆。“我的意思是,从里面打薄掉一部分头发,做不到吗?”我说。
“没办法修,已经没办法了,太短了...倒也可以修,但那就不是同一个发型了。”理发师颤颤巍巍地答。
我干脆自己从桌上拿来打薄用的剪刀,对准鬓角就是两下。的确好了点,但我也很快明白:再修下去,就会变成他说的所谓“流行短发”,不仅不适合我,在再度留长的过程中也迟早会长成现在这样,倒不如保持原状划算些。
“打上发蜡就好了,”理发师在一旁不住地嘟哝着,“您这个发型太少见,我没剪过这种...您的头发太多,发质也不一样...现在都流行短发...等我为您再为您修修胡子,我已经想好怎么改了...最后再打上发蜡,效果您到时候再瞧...”
我烦得要命,只想快走,最终只能给他一半工钱了事。我将帽檐下压,遮住上半张脸与蓬乱的头发,到日用品店去买了一罐发油,还有女人画眉用的色粉和眉刷。回到旅店,我的第一件事便是对着镜子,将胡子全部刮干净。这张脸上一次全露出来已是三五年前的事,我望着它,竟感到不太习惯。所幸约阿希姆不在,好几样事务都办不成,我也至少有两三天的功夫不必见人,足使胡茬重新长出来。倘若颜色不够深,涂一点色粉便是,我曾见妻子用过这种东西。至于发油,果不其然,我将旅途中原本带的一小罐全部用完了,也没能将膨胀的鬓角收进去。镜子里的那个图形,围在我脑袋上半圈的那团深棕色的物体,令我不断想起各式各样的比喻:扫帚,圆形毛刷,皮球,中国式的丝绸圆扇,某位动植物爱好者曾向我介绍过的、澳洲一种会开伞的蜥蜴。当我把眼罩戴上,看着就像是一位不修边幅的年轻海盗。此人的理发技术还不如军中的勤务兵,越细看问题就越多,我从看得见的那一侧转过身去,才发现后脑勺也鼓鼓囊囊,好似蘑菇的伞盖。更多的发油只能使它板结,造出许多张牙舞爪的尖端,而不能让它服帖。再折腾下去,等我回到家时,赫密尔德就要问我:“爸爸,你为什么要把一只蟹壳顶在脑袋上?”
发怒没有任何用处,我再次告诫自己。我把无需亲自到场的事都托给助手去办,不太重要的则推掉了。接下来便只剩那个邀约,那场早在出发前就已确定好的拜访,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他父亲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且我也迫于行程而推掉过他很多次邀请,这下不得不见了。正在我为此发愁之际,一张意料之外的信笺被递送到我手里,来自我在军队的前上司与同事,安塞尔姆·罗高。他曾一度住在柏林,后来搬去南方,如今要回来办点事,邀请我明天见面一叙。天知道他是从哪儿打听到我在这里。
第二天,我按紧帽子,以尽量端庄的仪态走进他的住处。“小威利来了!”他一见我便热情地叫道,明知我从年轻时就讨厌这个昵称。
我没有应答,只是盯着他。他于是改口道:
“好了,威姆。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我讲述了自己在理发店的遭遇。安塞尔姆听着,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或者说是嘲笑还差不多。他准备在柏林住上一个月,为此雇了人在屋内打扫,噪声很大,害得我不得不将一些窘迫之处多说两遍。待他笑够了,我们一起吃了些点心,聊了聊近几年的经历,双方遇见的离奇事也都不算少。接近黄昏,我正准备告别时,他却一下子变了神色,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说:
“说起来,我倒认得一位挺厉害的柏林理发师,就住在这附近。他能把你的头发恢复原样也说不定。”
“那是不可能的,”我说,“已经太短了。”
“可据我所知,他正是擅长这个。他有一双巧手,能通过修剪头发的——那什么——层次?来使其显得更长,形状更优美。先前我的头发剪毁了,也是找他修好的。我敢说,全柏林的理发师加起来也顶不了他一个。不如我们先去找他问问,等把你的脑瓜修剪得漂漂亮亮的,再一块去吃晚饭,如何?”
安塞尔姆说这些的时候,眼神不住地乱飘,有时又过于集中地盯着我,像是在打什么主意。今天谈天时他也是这样,不断往院外瞄。共事的几年间,我太熟悉他的这种眼神了。然而,尽管心怀疑虑,我还是跟他一起出了门,一方面是看他想干什么,另一方面,这副发型再差也不过如此了。理发师的家离得很近,只需穿过街对面的一条小巷,便能看见那处院落,花园内杂草丛生,似乎许久没人打理,房屋门口也看不见任何招牌。
“哎哟,我的鞋带开了!”行至院门口时,安塞尔姆突然蹲下,说,“你先去敲门吧,说是来理发的就行。”
我狐疑地走上前去,拉响门铃。若是换作别人,换作荒郊野外,我几乎要以为这是劫杀的前奏。“您好,您现在还给人理发吗?”我问道。
“我刚到家,你为什么不白天到店里去?”门里传来一个老头的声音,没好气地答道。
就说你有急事——安塞尔姆冲我对口型道。我于是说:“我今天才听说您的名字,并且今晚与人有约,实在想快些把头发剪好。”——我的确不想以这副尊容走进餐馆——“如果您有时间,我愿意多付钱。”
木门开了一条缝,一只眼睛警惕地将我打量一番。我顺势摘下帽子。“是谁把你剪成这样的?”老头说,“进来吧。”
话音未落,身后的安塞尔姆突然像只豹子似地猛扑上来,把我挤到一边,双手与膝盖死死地卡住门缝,一把将门拽得大开。“老东西,快还我钱来!”他大喝一声。
那老头一见是他,拔腿就跑,两人就在屋内绕着桌椅互相追逐。“我可眼看着你从我屋前经过,”安塞尔姆边追边喊,“哈,我可知道你刚到家!原以为要盯你一个月的,没想到第一天就让我逮着了!你怎么不说话了?你赌钱的时候可想过今天?你个老王八蛋,眼看着我搬走了就敢回柏林住,你以为跟在我屁股后面搬家,我就不会回过头来咬你一口?快把钱还我,否则你跑到哪我就跟到哪去,非把你这身老皮扒下来当裤衩穿!快点!”
老头既是大骂又是求饶,最后找准机会,从窗子里跳出去跑了。安塞尔姆紧随其后,翻过窗户时,冲我眨了眨眼。
“晚饭下回再约吧!”他喊道,接着一溜烟追出去了。
几天后,安塞尔姆来信,感谢我为他提供的帮助。他虽没能把钱全要回来,但好歹暴打了那老赖一顿,并且一连狠狠地恐吓了他好几日。他邀请我到全柏林最好的饭店之一用晚餐,由他请客,我当然没有理会他。
让我忧心的仍然是即将到来的会面,平日里长得太快的头发到这时却只嫌变化太少。我每天都至少要多洗一次头发,再重新上发油,寻找有无补救的办法。见面前的两天,年轻的冯·埃洛夫斯坦伯爵突然来信,询问能否不在他家见面,想改在公园会合。我松了口气,因为在室外起码可以不必脱帽。
当天的天气实际算不上好。风很大,我出门后才发觉这远比前几天冷得多。我到达公园时,看见理夏德·冯·埃格洛夫斯坦正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他穿了一件带斗篷的灰色长大衣,裁剪相当讲究,衬得身形挺拔、修长,气度不凡。然而,他也把帽檐压得很低低的。我们碰面,互相问好,随后沿着河岸漫步,聊些先前在通信中未竟的话题。上次当面见到他时,他还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少年,到如今变化已相当大,但这变化并不令人觉得突兀,倒好像他天生就应当向这个方向生长一样,无论是外部教育还是承袭爵位,在最初的迷惑消去后都难以篡改其本质。他的仪态倒远比当年要舒展得多,每个动作都张弛有度,彬彬有礼,这都是他父亲费尽心思培育出来的。只是每当狂风掠过,他也总会和我一样,忙不迭地按住帽子。
我们从军旅生涯聊到家庭旧事,由文学聊到博物,一直紧贴着河岸边走,直到不得不拐入市区,脸颊已被风吹得麻木。我们漫步到一家咖啡馆门口,理夏德对我说:
“如果您感觉冷的话,我们可以到咖啡馆去,喝杯热咖啡、热红酒什么的。您想去吗?”
“我还好,不算太冷,”我说,“您呢?”
“我也还好。”
又过了一会,转角处冒出一家书店。我于是说:
“若是外面风太大了,我们可以去书店避一避,这儿或许有我之前信中所说的那本文集。您觉得如何?”
“请见谅,我心思太乱,读不进去书。最近实在有太多琐事。”理夏德说。
“没关系,我也差不多。”
我们一路逛到下午,到后来,两人都已不禁放慢脚步。我几乎是靠着意志力在御寒,他也差不多。这场散步总归是要有一个终点的。我们来到一家饭店门口,终于一拍即合,上楼去,现场订了一间包厢。门帘拉上的那一刻,我摘下帽子,尽量表现得不动声色。尽管早有准备,他那一头金发的现状还是令我吃了一惊!前额的头发又短又炸,堪堪地用用发油梳上去,其中一些已经倔强地向前翘起,仿如一丛稻草;后脑勺倒是与我差不多,但还要更短,一层层头发堆叠起来,像是用前面那种稻草屯成的草垛,与全身上下的考究穿着一点也不相配。我盯着他,他也盯着我。从他望向我的眼神里,能看出他也受到了同样的震撼。
“说回刚才的话题...”我说。
“您打算竞选议员,对吧?”理夏德立马接上。
“是的。然而,进入政界也意味着要花许多时间在无谓的礼仪与客套上,尤其他们当中许多人实际上是我们的上一代,其对于虚礼的执着相信您已见识过了。”
“说起这个,”理夏德说,“我父亲倒不算最热衷于研究礼仪的那一类,然而他的确让我们遵守一些现成的规则。例如面见客人之前要先理发、修整好外表,按场合和对方身份来挑选衣服,诸如此类。”
“是啊,看得出来。我祖父家也曾有类似的规定。”
半晌的沉默。之后我忍不住问:
“您这两天去过某旅馆附近么?”
“不,”年轻的伯爵咧起嘴角,扯出一个有点腼腆的微笑,“是市政厅左边那一家。”
我们两个互相看着,终于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