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五十步
评论:随意
这篇写得有点仓促,不过意思都表达完了,有时间再修改吧。
也是奇妙,塔迪尼斯b,鸟族与猿猴族历代大规模征战五十余次。是非曲直,难以论说。但所有研习银河战争史的人无不注意到,正是在这颗直径不过一万两千公里的岩质行星上,决定过多少舰队的存亡,多少殖民世界的命运,又有多少雄心壮志化为尘埃。
塔迪尼斯b最不缺的就是退伍军人。
你去随便哪个酒馆里喝一杯,老板参加过魔潮战争,旁边扫地的老头参加过魔潮战争,角落里那个喝得烂醉的鸟族也参加过魔潮战争。
如果你愿意多聊两句,还会发现街边那个卖烤虫子的老太太,曾经开过登陆艇。
塔迪尼斯b没有四季。准确地说,它原本是有四季的,只是没人关心。这里的人更关心下一班飞船什么时候来。
每天清晨,恒星塔迪尼斯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都会有很多人来到轨道电梯下方的广场,看今天有没有新船靠港。
大多数时候没有。
偶尔有,人群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聚过去。
消息总是传得很快。
"北辰线来船了。"
"去哪儿的?"
"树族领。"
"运多少人?"
"三百。"
于是刚刚聚起来的人群又散开了。三百个名额,对于一颗拥有数百万滞留军人的星球来说,还不如往沙漠里倒一杯水。
对了,角落里那个喝得烂醉的鸟族有个名字:凌思风。
他并非嗜酒如命,也不是被本能牵着走的蠢物,整日浑浑噩噩恰恰是他有意保持的精妙状态。因为一旦清醒,他就会不断思考一个问题:自己究竟是如何落到此种境地的?昂?
直到那声“昂”方方正正地塞满整个脑子,让他头疼欲裂。
相较而言,他有一个臭烘烘的猿猴族朋友倒是小事一桩了。
按照常理,鸟族和猿猴族不太可能成为朋友,哪怕两族大和解已是上百年前的事了,哪怕十年前他们曾和银河联盟的其他成员组成联军,对抗魔潮。
可在塔迪尼斯b上没有常理可言。
就像凌思风时常怀疑:那个猴子其实是自己的幻觉。因为他总在凌思风喝得微醺时出现,叽里咕噜地唠叨上一会儿战争经历,蹭一杯,有时是两杯酒,然后在凌思风目光转向别处时神秘消失。
说是幻觉,那才合乎情理。
这天,凌思风目光转向别处,再度转回来的时候,他没有消失。
“没走?”凌思风说。
“走?走去哪里?”猴子说,“我就没打算走。”
“你平时总是故意消失。”
“我没消失,是你每次都喝到断片。”猴子说,“断片之后你还做了很多事,你自己不知道。”
“比如?”
“比如上次你答应把佩剑送给我。”
“我没答应。”
“你答应了。你还哭了,说鸟族对不起猿猴族。”
凌思风一口酒噎在喉咙里,咳嗽起来。猴子趁机把他的杯子挪到自己面前。
“我今天来,”猴子说,“是要带你去个地方。”
“不去。”
“我还没说去哪儿呢!”猴子愤愤然。
“总之,不去。”
“不去你会后悔的,会后悔到在脑子里不断地‘昂’,日日夜夜!”
猴子把这个字学得很像,像到凌思风的头疼又开始发作了。
想喝一口,可惜酒已经被猴子喝掉了。
没有酒,他一时间竟想不出继续拒绝的理由。
勾肩搭背,鸟与猴子走出酒吧,齐声歌唱,齐声走调。
这是一首关于无畏的小鸟,飞向太阳的歌曲,充满了飞蛾扑火的狂热,是魔潮战争中鸟族第十一军团的军歌。可这会儿被唱得像情歌。
“你怎么会唱这歌?”凌思风觉得有点不对劲。
“我们是战友啊,第二次塔迪尼斯战役那会儿,我开登陆艇。”
“你上次不是这么说的,上次……对了,你说自己是陆战队员,还和仙人在泥巴里并肩打滚。”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下次是下次。”
“昂!”
凌思风踉踉跄跄地跟在猴子身后,街灯下他看到自己长长的影子被拉得歪歪扭扭、摇摇晃晃。猴子点点头,示意他顺着小巷前行。凌思风心里清楚,这条路通向工业区深处的地下维修厂,可奇怪的是,他总觉得自己从未踏足过这里。
猴子在废弃厂房的铁门里等凌思风。铁门半掩着,里面是一段往下走的楼梯,扶手上积着灰,灰上印着新鲜的手印——猿猴族的手印,比鸟族的更粗。凌思风盯着那些手印看了一会儿,推门进去。
楼梯很深。每隔十几阶有一盏应急灯,大部分已经不亮了。好在鸟族的眼睛对暗光还算敏感,下到大约地底三十米的地方,空气开始变了。不再是塔迪尼斯b地表那种干燥的、混着沙尘的味道。这里有油,有焊接金属的焦味,还有一种别的什么——潮湿的、活着的东西,像森林,像他在战争中经过的那些长满藤蔓的星球,空气里永远有腐烂和生长的双重气味。
“你知道为什么是塔迪尼斯吗?为什么那么多场战役都发生在这里?我们之间的,我们和魔潮之间的……”猴子的声音从幽暗中传来。
“忽然问这个做什么?”
“因为这对接下来的事很重要。”
“这个破地方恰好在英仙臂边缘,恰好是核向航道、顺旋航道与上盘贸易线的交汇处呗,就是你们说的‘兵家必争之地’。”
“也有这么一说。可你知道绘星者,也就是仙人们,把这里称作‘三河走廊’吗?”
“这重要吗?”
猴子没有立刻解释,因为楼梯已经走到了尽头。
一道厚重的气密门缓缓打开,光涌了出来。
凌思风愣住了。
维修厂大得出人意料,巨大的地下空腔仿佛掏空了一整座山。
无数脚手架向上延伸,焊接的电弧闪闪灭灭,起重机缓慢转动,数百名工人像蚂蚁一样忙碌。有猿猴族,有鸟族。
这一切都围绕着一个东西——一艘飞船。
或者说,半艘飞船。
它停靠在维修平台中央,船体有严重烧蚀痕迹,许多区域甚至能直接看到内部骨架。
但即便如此,它依旧漂亮得不像武器。
不像猿猴族那些钢铁堆砌的战舰,更不像鸟族那些专门为了毁灭而诞生的怪物。
它像一棵树,一棵正在向天空生长的树。
船体表面覆盖着深绿色纹路,有些地方是木质,有些地方是金属,更多地方则介于两者之间。
枝杈状结构从舰体伸展出去,叶片般的散热阵列微微颤动。
淡金色光流正在其上缓缓流淌,所过之处,另一些纹路时隐时现。
凌思风停住了脚步,震惊于这其中的美感。
这是仙人战甲上的纹样,这是绘星者技艺嫁接在了树族飞船上,却又毫不突兀。
酒意退去了大半。
一棵树正在等他。
树端坐在轮椅上,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头顶上是半黄半绿的叶子。他颤颤巍巍地用枝桠状的附肢在一个黑盒子上敲击了几下。
“你……就……是……凌……思……风……?”一阵怪异而刺耳的电子合成音传来。
“是。”凌思风点了点了头。他怀疑树族有意将声音做得刺耳,避免听众昏昏欲睡,毕竟他们是银河系知名的音乐家,精通如何把声音弄得动人心弦。如此行事,必有深意。
“我……需……要……向……导……和……保……镖……”树慢慢吞吞。
“我的履历非常过硬。”凌思风福至心灵,望向猴子。
猴子站在不远处的阴影中,朝他眨了眨眼,用口型说:“我说的吧。”
“很……多……硬……仗……很……多……勋……章……最……重……要……的……是……你……战……前……是……生……物……学……家……”
“随时可以出发,我们去哪里?”凌思风最后一点酒意退去,他从没像现在这般清醒。
“你……的……母……星……”
“就靠这艘船?”
“马……上……修……好……”
这事好得不真实……忽略掉树族说的“马上”其实是半年的话。
从地下修理厂出来,猴子眉飞色舞,猛拍凌思风肩膀,“多亏了我,多亏了我吧!”
“可那破船能修好吗?”
“什么叫破船,那可是战后第三代技术,联盟还没死,还是做了点事。”
“怎么损毁那么严重,哪儿又打仗了?”
“安心吧,哪儿也没打仗。实验事故而已……”
“昂!”凌思风停了停,歪头问,“一起上船吗?”
“必须的,这破地方我算是待得够够的了。”猴子挤眉弄眼,“想当初,我当联络官那会儿,一个月去五十个星球!”
时间过得很快,如果有酒,有猴子的话,过得更快。
半年很快就到了。
凌思风来到轨道电梯下方的广场,佩着剑,军服上挂满了勋章。
猴子还是那副那样子,完全不修边幅,大大咧咧,“你说的,剑送给我。”
凌思风想了想,解下剑,郑重地递给了猴子,“我现在相信,你是我的战友了。”
猴子笑了。
树在轮椅上,看着这一切,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把……剑……放……在……地……上……”
“什么叫放在地上?”凌思风扭过头去看树,视线再转回来时,猴子消失了。
剑在地上。
他是登陆艇飞行员,拼尽性命挽救了载员;他是陆战队员,与仙人一起在泥巴里打滚,一起死去;他是一个月去过五十个星球的联络员,并永远停留在了最后一颗星球。
他们是猴子。
是朋友。
说好一起上船的呢?
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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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难离》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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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以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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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故事可能含有引人不适的情节,请酌情观看。
去死!
男孩B将橡皮扔在伴读机器人身上,全班同学发出一阵哄笑。伴读机器人的表情显示屏闪烁两下,模拟眼睛的绿色荧光像素点眨了眨,它的程序设定为只能微笑、鼓励地笑、嘴巴变成D字形的大笑,而现在的情形不符合触发任何一种的前置条件。贱铁。伪人。去死啦!B口中念念有词,你以为赢了校内伴读机器人比拼赛就了不起?浪费税金的狗东西,等放学我要把你电池扯出来扔厕所里。看热闹的同学们鼓起掌间夹杂一两声口哨,好啊好啊,反正现在是下课时间、智能教师正处于休眠状态,要不你现在就扯吧!
橡皮扔在伴读机器人身上反弹一下,掉到女孩A的桌子上。在一片幼稚而狂野的欢呼声中,只有她正安静地对B的身影怒目而视。够了吧……!现在B握着格尺如同一把短剑,格愣格愣地划着伴读机器人的外壳,A终于站起来喝止他。全班安静了一秒,然后一起发出意味深长的哦~~声。B惊讶地回头打量了眼A,一把夺过掉在对方桌子上的橡皮。关你屁事,多管闲事小心也会被揍!背景又爆发一轮哄笑。一片混乱中上课铃突兀而优美地打响,智能教师在讲台上笑眯眯地向同学们问好,休息时间结束啦,再说话就要被判定违反纪律了哟!B这才愤愤然扭回身体,A看着伴读机器人身上深深浅浅的刮痕,几乎走神一整节课。
下课铃声刚一打响A就冲到教室办公室,她的脸颊被朴素的正义感蒸得发烫。伴读机器人很可怜!为什么不惩罚B?对同学大打出手难道不是违反纪律的吗?
智能教师的仿生面部肌肉顺滑地运动直到嘴角固定在合适位置,瞳孔摄像机深处的荧光蓝色代表着知性,同时也有冷淡、划清界限的意味。因为伴读机器人不是同学,只是为了给你们上学增添乐趣、辅助你们学得更好的工具而已。不过老师倒是要表扬你这么富有爱心,想要什么颜色的小花?可以贴在班级荣誉榜上呦。
我才不要小花!老师原来不是说过要把伴读机器人当成朋友的吗?难道老师是在说谎?
哎呀,看来你不仅真的把我当成老师,也有好好在听老师说的话呢。这下老师可一定要给你贴一朵小花了。但是,正如你所见,B对伴读机器人的行为并不违反纪律,不如说那正是伴读机器人的职责之一——研究表明与设置伴读机器人的班级相比,未设置伴读机器人的班级里发生校园霸凌的概率要高得多,但只要让机器人成为班级中最怪异、最孤立无援的那个,同学们之间就可以奇妙地形成一种隐秘的引力,这种气场与班级凝聚力的形成也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不过你放心,伴读机器人是没有任何情感模块装载的,换言之它什么都感受不到——欸,怎么跑掉了?智能教师笑着摇摇头,放心吧,老师会记着给你小花的!
老师根本什么都不懂!A跺着脚跑回班级的路上差点哭出来,在她身后,另一个班级的学生喊叫着没用的废品、居然连校内伴读机器人比拼赛都敢输掉,将他们班的伴读机器人按在地上拆卸得粉碎,金属零件在大理石走廊地面撞出丁零当啷的回声。
——做我永远的好朋友。小小的A说着牵起机器人冰凉的手心,爸爸妈妈买给她的智能朋友在她对面歪歪头。好呀,永远的好朋友!永远永远!年幼的A把智能朋友紧紧抱在怀里,智能朋友的主要躯干覆盖着柔软材料,核心散发着温暖的热量。那女孩有点怪,只跟机器说话,都不搭理人的。后来A听到类似的话时在心里发出小小的冷笑,夜晚她将智能朋友抱得更紧,智能朋友不厌其烦地循环播放着A最喜欢的睡前故事,A如此进入甜蜜的梦乡。智能朋友不会反驳、不会变得冷淡、不会丢下一个人转头去和其他人玩。A渐渐觉得学校的同学都聒噪得令人生厌,在盼望着回家和智能朋友玩耍的焦急心情里,只有安静的伴读机器人好像还比较可爱。她正欣赏着伴读机器人外壳的灰色光泽,想着智能朋友甜美微笑的脸,忽然B的橡皮砸过来,打在伴读机器人身上咚一声。A几乎要生气了。全班都在笑。当她站起来的时候A清晰地听见有人吹着口哨:喜欢机器的怪胎,不如和机器一起去死啦!
结果,连老师都没有办法。A垂头丧气地回到教室,伴读机器人已经被B推倒在地上,B嬉皮笑脸地抄起凳子往它身上砸,看看你和凳子腿哪个比较硬好了!
给我停下!A一个箭步冲到伴读机器人前。背景里同学们的声音模糊成一片,夹杂着惊叫和倒吸冷气的声音。B的表情从嬉笑转为惊恐——A及时用胳臂挡了下头,温热的血从被划开的皮肤流了下来,女孩踉踉跄跄向后一倒,跌在伴读机器人怀里。你受伤了吗?要不要我带你去校医院?伴读机器人依然友好的声音从耳边传来。
不不不,是她自己冲上来的!B大喊。没人回应他。在全班同学沉默的注视里,智能教师的蓝色电子眼睛出现在他身后。
伤害同学是绝对不允许的行为。你明知道这条校规,对不对?智能教师平稳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有非人的冷淡。
我都说了不是!是她自己撞上来的!不是我——
这就是你的解释?你自己觉得这能被接受、能被原谅吗?
拜托,我家里很穷,我爸爸总是打我——
你只是在说一些毫无关联的事。
是生产伴读机器人的公司把我爸爸原来工作的公司击垮的!你们——你们都负有责任——
够了。智能教室冷冷地打断他,你知道有多少人在经历转型期后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重新振作起来,后来大有作为吗?那只是你父亲给自己找的可悲的借口而已。
B的嘴唇颤抖着,几乎是要尖叫了。不行,你们不能——我什么都没做错!是她自己撞上来的!
同学们,智能教师转向一排排静默的桌椅,不顾B难听的嚎哭。你们知道他犯了什么错吗?不可以伤害同学!全班异口同声地回答。没错,还有犯错后拒绝承认错误,这正是没有担当、没有道德责任感的体现,你们千万不要成为那样的人。智能教室的瞳孔闪烁成一条圆弧。不能合理处理自己的愤怒,而是将它宣泄在别人身上,具有暴力倾向,会在心里为自己的行为正当化。因为自己曾经是受害者,所以无论自己做什么都有情可原。如果这种人不存在的话,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对吗?同学们,你们认为呢?
在全班爆发热烈掌声里,B恐惧得全身发抖。A惊讶地发现自己想要和大家一起欢笑的渴望是那么地、那么地强烈,于是她偷偷地哭了。
END.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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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我穿越了。原因太蠢了,我不会说的。
面前这个……这位女神告诉我,我要穿越过去的是一个动作冒险游戏的世界,主角是希腊神话里的俄耳甫斯,游戏本来的故事是讲主角为了拯救爱人而杀穿冥府的故事。
“为了服务很多选择困难的穿越者,我为您预置了无敌外挂作为您的额外能力。如果您有特别的定制需求我也可以满足,只是不能太超出认知和游戏框架。比如您脑中正想到的少女卷轴后宫实验室系统可能不……”
“就无敌外挂吧挺好的。”这个……这位女神能直接读心。我觉得这种动作游戏无敌外挂就挺好的,天生合适。最合适了。真的。发自真心。
于是我进入传送门,带着无敌外挂来到了这个游戏里——
——但不是主角,而是出生点门口的第一个敌人,一个小骷髅兵。
哈?
仔细想想,是我太匆忙地结束了跟女神的沟通,迫不及待完成了穿越转生的流程,该问的没有问明白,该确认的没有确认,说是女神在阴我吗我自己也多少有些责任。都怪自己脸皮太薄,以后可不能这样,哪怕不要脸也还是得把事情想明白说清楚才行。
这可是用变成骷髅作为代价而换来的教训!
在我刚刚想要尝试呼唤女神的时候,我被俄耳甫斯两刀劈死了。
当然没有真死,只是播放了骨头散落一地的角色死亡动画。这是游戏代码的逻辑,作为一名有志进入游戏行业的大学生,基础的游戏开发知识我还是有的。
主角一路向前跑去,看他没影了,我从地上坐起来,开始整理现状:这游戏我玩过,但是玩的不深,简单来说就是最近比较流行的“roguelite”类动作游戏,玩家在闯关途中可以得到一些不同战斗风格的随机能力,如果这些能力之间搭配得当,那么杀敌闯关就会好比钢刀切豆腐般轻松顺滑,但这些能力都是临时的,死了就没了。所以玩家要么靠自己的精湛操作搭配合适的能力来闯关,要么靠每次死了也能保留下来的“冥府之魂”来取悦诸神,给自己永久性的成长。
但这些都是主角俄耳甫斯的能力,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难得死后穿越到异世界,能不能给我换一个日式轻小说那种地方,哪怕随便做两个俯卧撑都会有美少女凑过来说哇你做俯卧撑的样子好迷人我好喜欢你然后死活要倒贴成为我的后宫之一的兽耳美少女或者头上长角的小恶魔甚至魔王本尊或者天使族也不错当然吃醋的青梅竹马也是标配之一最好还是那种小时候以为她是男生结果长大后才发现居然……
正当我思绪万千的时候天空忽然变成了红色,周围的其他骷髅兵开始复活。我想起来这是主角每次死后会发生的现象,主角会被送回起点的篝火再一次从头开始挑战。不一会儿天空上飘来一个光点,是女神抱着俄耳甫斯的尸体飞了回来。
我向天空招手:“女神大人!这里这里,有事找你!”
女神冲我微微一笑,将俄耳甫斯的尸体放在了不远处的篝火,然后向我飘了过来。
“穿越者大人您好,在这个世界里请唤我作黑夜女神倪克斯,请问有什么事吗?”她温柔地微笑着。仔细看来她身上的装束与之前所见确有不同。
我挠了挠光秃秃的骷髅头,说到:“请问我为什么不是主角?还有,我可以去别的世界吗?”
女神说:“诸多世界有着各自不同的规则,这个世界中英雄俄耳甫斯的存在十分强烈,可以说整个世界都是围绕他的意志而成立的,所以主角必须是他。如果想离开这里前往别的世界的话,用您熟悉的话来说,需要先攻略完这个世界,获得奖励点数,返回中枢世界,如此才能继续前往别的世界的资格。”
我皱了皱并不存在的眉头,问到:“奖励点数?你之前说在这个世界里叫做黑夜女神倪克斯,那你在中枢世界里叫做什么呢?”
女神说:“在中枢世界,请叫我无限流女神茵菲尼蒂。”
原来是无限流吗!不是无限女神而是无限流女神吗!要一个世界一个世界打过去的无限流吗!为了规避法务风险而山寨了很多著名作品和设定的无限流吗!
倒也不是坏事。
我向女神问到:“我理解一下啊,就是什么时候俄耳甫斯打通关,我什么时候就能跑了,是这个意思吗?”
女神点了点头,说:“没错。现在俄耳甫斯要醒来了,我也要离开了,祝您好运,穿越者大人”
不远处,俄耳甫斯的血肉开始渐渐重塑。
我向他挥挥手:“嗨……”
然后我被俄耳甫斯两刀劈死了。
很生气!听人说话啊!我马上复活了,这对我而言就跟从床上坐起来一样简单。
“等一下……”
然后我被俄耳甫斯两刀劈死了。
砍了我七八次后,俄耳甫斯好像发现有点不对劲。
“你听我说……”
“为何不接受你那可悲的命运呢,地狱的骸骨!”
然后我被俄耳甫斯两刀劈死了。
然后他跑了,前往下一关。
我是真不想帮这孙子了……
过了一阵子,天空又红了。我尝试跟周围其他复活的骷髅沟通,但是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智识。女神来了,我跟女神告状说这孙子不听我说话,女神莞尔一笑说她也没办法。
得嘞。你若不愿坐而论道,在下对拳脚也略知一二。
俄耳甫斯复活后,再一次红着眼杀了过来,我用骷髅兵的动作模组开始跟他周旋。俄耳甫斯踏前挥出一刀,我向后跳开,紧接着他又补上一刺,我利用攻击动作的偏移再次躲开,用骨爪重重地抓挠了他一下,只见他身上红光一闪,头顶冒出了伤害数字。
他迟疑了一下,再次踏前挥刀,我便一次次如法炮制,不断对他造成伤害。
不要小瞧硬核动作游戏玩家的立回基本功!
打了他七八下后,他的身体开始浮现红光呼吸动画,这是血量在20%以下时重伤状态的表现。果然跟我想的一样,这孙子根本没有用冥府之魂来强化自己,以至于血量啥的完全是初始强度。我从一开始就在怀疑这点:照说像我这种强度的骷髅兵,但凡稍微点点强化,只需要一下攻击就能打死,到后期甚至打都不用打,被动光环碰一下我就碎了,但是他打我一直都得打两下,合着他是完全不会啊,这要打通关得猴年马月了。
“你等一下,你听我说……”
“奥林匹斯诸神在上,你这地狱的邪秽,何不快向我挥动你那罪恶的双爪!”
我并不存在的嘴角肌肉抽动了一下, 菜还嘴硬是吧。
我说:“其实我是来帮你的,我知道你是要杀穿冥界,拯救自己的爱人对吗?”呵,区区纯爱战士。
俄耳甫斯明显动摇了一下,随即又换上了凶恶的表情说到:“是又如何,我对欧律狄刻的爱如奥林匹斯山上的岩石一般坚定,容不得你这骸骨置喙!”
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能帮你变强。”
俄耳甫斯冷笑了一声:“哼,荒谬!我怎能期待冥府的饲犬帮助我打败它的主子!”
我说:“你试试呗,试试看,反正你现在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万一有用呢。”
俄耳甫斯啐了一口唾沫,说:“有什么花言巧语,你尽管说来便是!”
我说:“篝火旁边的那个石板你看到没?对就发光的那个,你把手放上去,然后向诸神献上冥府之魂,他们会给你赐福,这样你就能变强了。”
俄耳甫斯走向篝火,但是一堵半透明的光墙拦住了他,不让他靠近。
我差点忘了,初始营地出来后就只能死了再回。我跟他说:“你按一下esc选重开……呃,算了,我直接送你回去吧。”挥爪重击,我打死了他。
“呃啊!”天空变成了红色。
我可不是借此泄愤哦,绝对没有哦。
俄耳甫斯复活后,冷冷地看着我。
我冲他指了指石板喊到:“我没骗你,你试试。优先把攻击段数和主动技能点了啊!”
他将信将疑地将手放了上去,只看见石板上的光辉笼罩了他的全身。
成了。
加完点后的俄耳甫斯犹豫地看着自己的双手,然后走出篝火区,一个普攻带走了旁边的另一个小骷髅。
“看见了吗,之前你打这个小怪都要两刀,现在一刀就行了。”我比出一根白森森的手指。
俄耳甫斯感受着自己的变化,收起了刀。这个区域的小怪都没什么攻击欲望,毕竟紧邻着出生点,这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好好思考。
他对我说:“骸骨,诸神见证了你的诚实可信。只是我有一事不解,你这么帮助我,所求为何?”
我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现在被困在这个游戏里了,只有你成功杀出冥界,我才能离开这里。”
他说:“你刚刚赢得一丝我的信任,现在你最好说实话。”
我说:“抱歉,我说实话。其实我是胜利女神妮基的仆从之一,她吩咐我附身在这具骷髅之上来协助你逃离冥府,只有你成功了,我才可以回到那神圣的奥林匹斯山上。”
他点了点头,对我鞠了一躬道谢,然后便继续前行。
我在原地欣赏了一会儿风景(这游戏的美术设计美轮美奂!),然后天空又变红了。
我问复活后的俄耳甫斯:“你不是变强了么,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跟之前相比没多出多少时间啊。”
俄耳甫斯摇了摇头说:“除了你刚才嘱咐我的进攻招式之外,我把所有的冥府之魂都献给了酒神狄奥尼索斯,祂很慷慨的赐予了我幸运的祝福,然而这点点星光般的幸运远不够我躲过深渊的岩浆。我该怎么办才好……”
我:“……”
翻译一下,这孙子把点数全都加在了幸运上,然后死在了考验操作的跳跃关。
幸运跟跳跃这哪儿哪儿都不挨着啊!
我:“你不妨尝试将冥府之魂改为献与盖亚,让伟大的大地之母赐予你钢筋铁骨,帮助你度过难关?”
俄耳甫斯思索片刻,点了点头,将手放上了石板。
把点数全都加在生命上,这样一来就算没跳好失足掉进岩浆,也可以支撑他多掉几次。容错堆上去了,自然就好过关了。
仔细想想,这孙子在完全不加点的情况下,还能一路打到岩浆那里,这不是挺厉害的么……
俄耳甫斯再次出发,我开始尝试逗弄附近的其他骷髅,看看能不能玩出什么挑战游戏规则边界的花样出来。
又过了一阵子,天空再一次变红。
我:“这次又死哪儿了?”
俄耳甫斯:“是那可恶的西西弗斯!他从山顶一次又一次地推落巨石,殊不知每次巨石都会掉落到这地府之下,砸在我的身上,阻碍我的前进!我要是有赫拉克勒斯那般的神力,必能打碎那无尽的巨石,迎难而上……”
我:“哦,那块儿你现在过不去。得在冥河打完卡戎才能绕路上去,之前有个三岔路对吧,一条路是你去的路,一条路通往滚石山坡,还有一条路通往冥河。你需要先去塔尔塔罗斯收集罪人的眼泪,然后找拉达曼提斯换取银币,再拿银币去冥河岸边,点阿格龙河的那个牌子,卡戎就会开着船过来……”
俄耳甫斯露出困惑的表情。
我:“算了我跟你一起去吧。”附近的景色老看也看腻了。
我和俄耳甫斯,一个骷髅一个活死人,踏上了征服冥界之路。
一路上我发现俄耳甫斯的战斗能力确实挺强,真不愧是在无尽的实战中磨练出来的主角,我本来还想指点一下他怎么打BOSS,结果发现根本没必要。之前跟他的战斗,一来是我对他的攻击模组太清楚了,二来他当时是没点任何强化的初始状态,这两个条件少任何一个,我绝没可能打得过他。
但说到解密和跳跃关卡,这老哥就菜的抠脚。
“你看好岩浆的规律,跟着我,一,跳,二,跳,三,等,跳。”
“诸神保佑我……一,跳,二,跳,三,跳,四……不好!”
天空反复变红。
好在孺子可教,同一个地方死个四五六七次总归是能学会该怎么过。再怎么说也是希腊神话里的英雄,横竖总不至于比我那玩galgame学谈恋爱的室友还不开窍吧。
何况我们最不缺的就是再来一次的时间和机会。
几经周折,我们终于来到了地狱之门,上面刻着大字“穿越此门者需舍弃一切希望”。大门看上去气势恢宏,甚至雕刻的中文字体都做的有模有样,本地化翻译团队干得漂亮。穿过这拱门便是看守地狱的三头犬刻耳柏洛斯,也是这游戏的最终关底。这狗子真大真凶,把我一切学过的词语用上也不足以描述它的狰狞。
战斗开始。刻耳柏洛斯的三个头交替攻击,撕、咬、扑、挠、吐火球、吐酸液、吐冰弹、时而还甩尾横扫,攻势令人防不胜防,即使此时的俄耳甫斯加点和能力搭配已经相当了得,也仍是被杀了一次又一次。
事实上,这个游戏我玩的之所以不深,也是因为卡在了刻耳柏洛斯这里。其实当时多打几次肯定是能打过去的,它也并不是我见过的最难的BOSS,只是那天马上要研究出打法的时候室友刚好叫我去撸串,于是这个游戏就这么搁置了,再后来我就又去玩别的新游戏了。早知道有今时今日,那天晚上我说什么也不会去撸串的……
这里不得不说在屏幕前打游戏和亲临现场完全不是一个感觉。震撼力冲击力这些到是其次,我主要想说的是在屏幕前打游戏的时候,因为是俯视视角,所以怪物的攻击和位置可以一目了然,很快就能总结出规律,进而研究出打法。而亲临现场时,它,它,它大啊,它遮挡视线啊,一个头咬了出来,另一个头攻击前摇,我看不到啊,俄耳甫斯也看不到啊,两个头打三个头,可不就打的一头懵逼么……
女神只会把俄耳甫斯的尸体送回起点,我嫌来回跑麻烦,也没必要,所以一般就在原地等着。
现在我跟刻耳柏洛斯六目相对。
狗子对我很感兴趣,又是舔又是咬,弄的我幻觉痒痒的,反正我无敌,怎么玩你高兴就行。时间长了觉得这个三头狗子也还挺可爱的,毕竟狗子就是狗子,狗子好,人坏。
俄耳甫斯再一次气喘吁吁地来到了这里,狗子看见它后把我从嘴里吐了出来,换上了对敌的凶恶表情。我的身体咕噜咕噜滚到了俄耳甫斯面前站了起来,这时有个奇妙的灵感在我空空的颅腔内萌生。
我跟俄耳甫斯说:“你抓住我的胳膊,用力把我的身体往冥河的方向甩过去,甩的越远越好,我很轻,凭你现在的力量应该不成问题才对。”
俄耳甫斯不明所以,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说我有一个绝妙的想法但是对话文字框里写不下,你照做就是了。
于是我被力量255的俄耳甫斯高高地丢上了天空,朝着冥河的方向飞去。如我所料一般,狗子抗拒不了天生的本能,离开了它看守着的地狱出口,冲着我这一身骨头棒子飞奔而来。我在空中冲着俄耳甫斯比了个大拇骨,也不知道他看到没。
我重重地落在冥河的河滩上,摔出了死亡动画,周围徘徊的亡灵们被我吓得四散而逃。坐起身复活,我看着狗子甩着三条口水飞溅的大舌头从远处越跑越近,而在它身后的不远处,一束光柱从黑云密布的天空上投下,隐约有一个黑点从光柱中向上升去。
虽然我没有看过这游戏的通关动画,但我知道这肯定是俄耳甫斯通关了。
视线开始扭曲,周围的景色变得模糊。我向冲过来的狗子挥手告别,下一秒就回到了中枢世界。
“欢迎回来穿越者大人,恭喜您完成了冒险并获得了奖励点数。您可以直接开始下一段冒险,也可以在此处稍作歇息,您获得的奖励点数可以跟我换取各种奖励,这些奖励将伴随您一起进入后续的冒险。”
这个空间很简单,一块巨大的金属板可以查看自己的能力,一个长得很刻板印象的传送门用来通往其他世界,再就是我和女神。
我一边抚摸着失而复得的血肉皮肤,一边跟女神问了些我有多少点数啊能兑换什么啊有没有队友啊能不能回到我原先的世界啊之类有的没的的问题,女神也一一给了我答复。
我并不感到疲劳,也不饿不渴,但还是用点数搞了瓶冰镇的肥宅快乐水,一边喝一边思考。过了一瓶半快乐水的时间,我站起身来,开始向女神提出要求:
“女神大人,我想好了,我要花费600点奖励点数来定制目的地——首先下次冒险我要穿越到高难度的魂系游戏世界!”
难得成为了无限流主角,必须去我最喜欢的硬核动作游戏世界里看看!
“然后我要把点数花在这么几个条件上:第一,要有不止一个萌萌美少女,能培养好感度的那种!既然你能读心,就能明白我所说的萌萌美少女是指什么样的对吧,我就不用语言描述了。”
不解释。
“第二,允许有其他跟我一样的穿越者加入游戏。”
我倒也不是战斗狂,只是觉得有必要跟其他人交换一下情报,哪怕聊聊天也好。
“第三,我得是主角。还有第四,得有皮肤。”
我也不是很想以骷髅的姿态跟萌萌美少女亲热。
“就这些。请问可以满足吗?”
女神微笑着点了点头,说:“明白了,我会按照您的要求来选择并调整世界的。如果准备好了,可以随时从旁边的传送门出发。祝您好运,穿越者大人!”
传送门泛起光芒,我自信地笑了笑,大步走入其内——
——眼前的白光淡去,面前是一片春意盎然的日式风景。四处望去,周围是碧绿的草地和飘落的樱花,远处能看见日式城堡,一阵清风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我不禁兴奋了起来,这是来到了那个年度游戏的世界吧!义手,钩爪,架势槽,头上的“危”字,刀剑拼斗时如打铁一般叮叮当当的清脆鸣响……苇名大人我来了,来领教领教我的现代居合吧!
“主人,欢迎回来喵!”
身后传来少女的呼喊,我回头看去,是一位身穿和服的猫耳少女在叫我。她的面前是一张方桌,除了她之外还有另外两位少女坐在方桌的两侧。
好可爱!
但……游戏里有这几个角色吗……
“主人,准备好了吗喵!”
定睛一看,方桌上摆着的是一副码好的麻将牌。
“如果在牌桌上赢我的话,我会给你一个小惊喜哟。”坐在右手侧的紫色美少女笑盈盈地看着我。
这,这对吗?
不对!这不对啊!
看着眼前三位可爱的少女,我似乎搞明白了现状。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我穿越到了一个麻将游戏的世界,也就是说我的无敌外挂和刚刚用点数兑换的格洛克手枪M4A1点五五六子弹凯夫拉防弹衣震慑弹战术手电夜视仪防护偏斜戒指食人魔腰带魔法飞弹加特林法杖高级次元袋穿刺死棘之枪EX咖喱棒爆弹枪黄印旧印死灵之书姬子的咖啡灰流丽神宣碎末石碾画家仆役黑莲花防风打火机手摇式手电筒阿莫西林蒙脱石散板蓝根仙豆与我的心情我的感受我的自尊心一起统统被打上了不可燃垃圾的标签然后被丢到了九霄云外。
女神你驴我!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带我回去,还我点数!
等等,等一下,仔细想想……
高难度,美少女,好感度,其他穿越者,主角,皮肤。这些确实都有的,所以并不能说女神驴了我。
但是这打麻将,怎么能是魂系游戏的世界呢?
“怎么了主人,先来打个半庄吧喵!”猫耳少女露出一个可爱的微笑。
我对棋牌类游戏几乎完全不了解,这个游戏也只是过年聚会的时候跟大家一起玩一玩。说来,这游戏是叫什么来着……
——原来如此,雀魂也是魂吗!!
题目:乩犬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冬越国有一位耀王,作为冬越国王最宠爱的妃子的幼子,被封在极为富庶的南疆。他平日基本只在自己巨大豪华的王府中,不喜出门玩乐,在传闻中待下极为宽和。他封地上的百姓缴纳着沉重的赋税,也会被不定期地召去维护耀王的豪华宫殿,但因为南疆一直风调雨顺,大家便认定这是耀王的庇护,一直对他交口称赞。
耀王三十六岁生日时,耀王府巨大的朱红色正门向外打开,连着三进的院落里排满了前来祝寿的人。其中有穿着官服的,也有穿着锦缎衣袍的,甚至还有穿着未染色的粗布短褂赤着胳膊和小腿的,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携带了一些贺礼。耀王端坐在他高高的椅子上,俯视着人们一个一个地进来,又一个一个留下礼物后出去,他的座位边渐渐隆起一座各种寿礼堆砌起来的高山,几乎要同他那只比皇帝的御座矮一点点的座位持平了。
晌午过后,有一个牵着狗的人走进了祝寿的大厅,他穿着褐黄色的粗麻短衫,披着一个褡裢,赤脚穿着草鞋,那狗也穿着同样质地缝着口袋的衣服,脚上也穿着四只小小的草鞋。那人先对坐在高位的耀王磕了头,然后对耀王说,他要把这条狗献给耀王当做贺礼。
一旁侍立的礼官刚要把狗牵走,那人却阻止了礼官,说这条狗不是普通的土狗,而是一条会扶乩的乩犬。礼官听闻此言看向高处的耀王,耀王点了点头,礼官便吩咐这人当场展示这条狗扶乩的本领。
那人再次对耀王叩拜,询问想要占卜何事,得到“社稷是否泰安”这个问题后,便从褡裢里掏出一只香炉,三支短香。他将香炉摆在狗前三尺处,点燃香插进去,趁着狗伸头嗅闻的时候,从狗身上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两枚半月形的筊杯,放在狗和香炉的中间,然后退在一旁。那狗鼻翼翕动,燃香的烟雾竟没有一缕飘走,都被它吸进肚中,待那三支短香燃尽,那犬踱至筊杯前,用鼻和爪又拱又扒了一阵,最后坐在一旁,对那人摇头晃脑,似乎还沉醉在燃香气味带来的愉悦中不可自拔。那人跑在筊杯前一看,慌忙跪倒在地连连磕头,只说狗儿痴愚,也没有次次都得准卦,希望耀王大人大量,不要跟他们这样的苦汉子计较。
礼官走到筊杯边一瞧,地上铺着一副怒杯,想到问题所在,不禁颜色也变了些许。他忙至耀王近前说了卦象,不想耀王当即色变,大喝一声,手下人便一涌上前按住了这个贺寿的白身汉子和那条尚在懵懂的狗。耀王对礼官吩咐几句,礼官让人把那男人捆在一旁,又让人把狗按在当庭,当着众人活活剖开肚腹。那狗凄惨地号了一声,血淋漓地死了。手下人在一地狗肚肠中摸了摸,呈上一颗心来。
耀王又对礼官嘱咐了几句,礼官朗声道,这汉子看似良善,实则是懂得“采生折割”的江湖恶人。狗儿通人性不罕见,但绝不能灵通到会扶乩的程度,这人带来的狗看似是狗,实则是被邪术作弄的乩童,在年幼时被活活剥下人皮,披上狗皮,又以秘药喂养调制,最终成了一副狗模狗样,否则为何这颗心脏和人心一般无二?这人定是吃准了耀王待下宽仁,就想用那套江湖算卦的把戏,希望得到不好的卦象后,出大价钱帮忙解决后事。不想耀王平日虽然惯深居,对江湖骗术却极为了解,这套勾当自然无法得逞。礼官言罢,那被缚住的汉子哀嚎一声,一口鲜血喷出,竟然当场死了。
当年冬天南疆便起了雪灾,之后大灾大疫持续了三年,最终百姓揭竿而起,杀了耀王仍未罢休,直杀上了皇都才罢休,冬越国亡。
迥史氏说,人心与犬心本就极为相似,这是市井狗肉商贩都知道的道理,那人能给狗穿上缝着衣服的口袋和草鞋,必然是爱狗如命的,怎么可能做出祸害爱犬的勾当。耀王看似中正,实则是不能忍受一条狗冒犯的小人,作为皇帝最宠爱的儿子,此举必然会触怒上天,导致降下灾祸,而王权自然也会被颠覆了。
我关上文档,深深地呼吸了两次才能控制住手的颤抖。太过分了,真的太过分了,我不过是在之前的选题会中当众挑了他一点小错,希望他能多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总想着张扬个性。没想到事与愿违,他不但不思悔改,还写了这样一段故事来讽刺我,甚至还想咒我们社团倒闭?很好,你作为一条狗能嘲笑耀王,那我就作为耀王让你知道我可以随时剖开你的肚肠,扯出你的心脏!
我仔细编辑了一封邮件,发给社团长,然后给作者留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关上了电脑。我为组织肃清了一个不稳定因素,今晚我一定可以做个很美、很圆满的好梦。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大厨的餐厅不做午市。没人对此有什么疑问,毕竟像他这样有名的大厨,是无所谓几点钟开门的。然而,当你问他本人,他却总是支支吾吾,扯一些诸如早上起不来床,或是阳光过敏之类的谎话。原因很简单,他是个不擅长说谎的人,而中午的时间另有他用。
从上午十点钟开始,当大厨的学徒和帮工们忙碌着,将新鲜的高档食材从送货车上卸下来,一连几小时都要在那间挂着三颗星星的庞大后厨里清洗、切配、炖煮,为列于这个世界上最精妙复杂之类的那些菜肴做准备的时候,大厨本人则窝在他家中的小厨房里,做着另一种隐秘的劳动。他会巧妙地用前一天晚宴剩下的食材烹饪出几道新奇菜肴,分成小份,配上牙签或一次性小勺,装进保温箱里,接着换上他那身行头:一套朴素的侍者服饰,墨镜、口罩、假胡须或有檐的帽子,款式常常变化——拎上保温箱和一张折叠的假餐馆广告牌,一路上遮掩着脸,找一条偏僻的小街或人少的路口,将招牌在脚边一支,装作是不知名小餐馆的服务员,就站在路边发放起试吃来。这些连总统都要提前预约才能吃上一口的珍馐美馔,被他拿小牙签戳着递给街上的无名氏,凡是尝到的人无不露出惊艳、讶异的神色,这使大厨获得了莫大的满足。在他看来,只有当对方没认出他,不知道他那些头衔时,给出的称赞才是最真实的,是对他厨艺之完美的最佳佐证。为此,他每天中午都玩一遍这把戏,下午才回家更衣,前一晚的疲累也早已一扫而空了。
这天,当他照例站在人行道上,把红亮诱人的小块肉排分发给路人的时候,一个矮个儿男人溜溜达达地踱了过来。此人身形挺瘦,却长了一张胖人似的圆脸,脸色发白,有些浮肿,鼻头很圆润,一双没精打采的黑眼睛镶在眼眶里,像嵌在发酵面团上的葡萄干似的,只在闻见保温箱里飘出的香味时睁大了一瞬,马上又眯成一线,眼看着要继续走他的道了。
“来份试吃吧,先生,”大厨说,用牙签扎起一小块递给他,“我们新店开业,您要是对口味有什么建议的话,一定要提出来啊。”
大厨笃定地认为,那双眯缝眼一定会再次瞪大,其中溢满了前所未有的惊喜与活力,那大脸盘上的嘴巴很快也会嚷嚷起赞美之词,说他从未尝过这样精巧的、美味的、无可挑剔的东西。可对方只把牙签往地上一弹,漫不经心地说:“咸了。”
“咸了?”
“咸了。”
“啊,各人难免有各人的口味,”大厨说。没等他询问更多看法,那人已经溜溜达达地走远了。
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大厨又对自己说。他好像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似的,照常发完了所有菜品,收拾东西回家更衣,简单对付一口,并感觉午饭的盐好像放多了一点。之后他来到餐厅,突发奇想地,想要亲自熬煮搭配龙虾用的酱汁。尝菜的时候,勺子说:咸了。锅铲说:咸了。盛酱汁的不锈钢盒说:咸了。把锅拿给洗锅的学徒时,锅睨了他一眼,也对他说:咸了。
他一回身将锅抽走,拿去找他的副厨,问:“这酱汁是不是咸了?”
“不咸,大厨。我刚尝过了,和平常一样完美。”副厨说。大厨要他再拿小勺从锅底刮一点。他尝完还是说:“不咸,大厨。”
“啊,反正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大厨说。
他做完准备,叫大堂经理开门迎接客人。穿着全套西装和各色晚礼服的人们鱼贯而入,像一大群五彩缤纷的热带蛾子似的,从世界各地飞过来,扑簌簌地落满了圆桌边。晚宴服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没出什么岔子。没有人挑菜品的错处。快结束时,大厨把手擦干净,到前厅去感谢大家光临。他看见本市一家银行的行长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挥手向他打招呼。这人每次见到大厨都要作此举动,有时还要故意直呼大厨的名字,以在同行的人面前显得两人关系熟络。换往常,大厨点点头便走了,反正他的古怪脾气是出了名的。然而今天,他却一反常态地从座位间横穿过去,来到那桌正在谈笑风生的贵客身边,亲切地问道:
“各位吃得还满意吗?...有没有不合口味的地方,例如火候不到,或太咸了,之类的......?”
“怎么会呢,本尼?”行长喜出望外,咧着嘴回答,“凡是有品位的人,谁不觉得你的手艺世界第一?”
一桌子客人于是都笑起来,对大厨交口称赞,客套地问一问关于餐厅的事,接着又聊回他们原本的话题,比如谁又有了个奢侈的新爱好,诸如此类。大厨离开前厅,对这帮人说的话一个字也不信。就算把铁路盒饭摆个盘端给他们也不会尝出有什么问题的,大厨想。他回到家中,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宿都没能睡着。第二天,他做了和昨天一样的肉排,连带着另外几道菜,照例到街边去发放。他自己事先尝过,觉得挺不错。第一个打他面前路过的是个学生模样的青年,卷发乱蓬蓬的,背着双肩书包,走路时眼睛盯着地面。大厨招呼他时,他才像受了莫大的惊吓似的,猛地把头抬起来。
“我们餐厅的大厨正在征询意见,”大厨边把牙签递给他,一边说,“您要是有不喜欢的地方,请一定要告诉我啊。”
青年张着嘴,想要说什么,可就像别人一打招呼他就会停下来一样,他的手也已经自己接过牙签来拿着了。他刚把上一样吃食送进嘴里,大厨就已经把下一样递过来,中间还给他一杯水,洗刷一下味蕾。全都试过一遍之后,青年终于说:
“嗯...我觉得...都挺好的。”
“真的吗?”
“真的。挺好吃的。”
“您不觉得有什么缺点吗?”大厨说,“毕竟,再厉害的厨师也可能犯错的。您不用不好意思。您有没有感觉这个有点咸?从我个人角度看,可能是有点咸了,昨天也有其他人说它咸......不过,各人有各人的口味,还是以您自己为准。但说实话,真的不用不好意思,您觉没觉得盐有点放多了?”
青年犹豫着。“这么说的话,好像是有点咸了。”他没自信地说。
大厨的猜想——终于得到了验证!当天是餐厅的休息日,他风风火火地冲进后厨时,把正在培训学生的副厨都吓了一大跳。他把所有人都打发出去,自己一个人待在灶前,随手做了一道在售的主菜,放盐的手却举棋不定。这些雪白的小颗粒像是有了生命似的,如何也不肯听他的话。那熟悉的重量变化,如同调试天平般的精确手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盐粒摩擦指肚的触觉,就像呼吸时突然觉察到空气是如何摩擦鼻腔,走路时突然觉察到双手是如何摩擦身体侧面一样。他想起自己刚入行那年,当时的主厨骂他连盐都不会放,同时把平底锅冲他扔过来。他想起十年前有位食评家说他用作蘸酱的鹰嘴豆泥味道可怖,像加了大把调料的呕吐物。他想起曾经被客人退回来的菜和他们找的那些理由,感觉灶上的火同时也在他的喉咙里燃烧。他想把锅里滚烫的黄油喝下去。他有一种在地上爬行的冲动。
他回家睡觉。梦里,五六个巨大的盐罐占据了他的厨房,每当他要烹饪些什么时,它们就躬下身子,玩了命地往锅里撒盐,直到积成一座小小的雪白的盐山。他发怒,盐罐却说:“谁叫你自己不知道怎么放盐!”接着便长出玻璃做的双腿,拿脚踹他,揍得他说不出话。有客人来劝架,它们就把盐喷在人家脸上。大厨于是惊醒,发觉自己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
可不能再这样了,大厨想。总得有个人来了结这件事。总得有个既受自己尊重,又被业界认可,味蕾绝对可靠的人来给这事一个定论。他挣扎着起了床,两个小时后,拎着他的保温箱敲开了本市另一家高级餐厅的门。“博蒙特主厨在么?”他问——他的同门师兄,同时也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于是用毛巾擦着手,从后厨走出来。简单的寒暄过后,大厨并没有透露自己的窘境,只是从保温箱里端出一道“新菜”叫博蒙特尝试,忐忑地观察着他的反应。博蒙特不紧不慢地切下一块肉排送进嘴里,像不敢确定似的,又尝了一口,随后皱起眉头:
“说真的,我没明白你是想让我尝什么,要我评价哪一部分。你在试验什么新品种的盐么?”
“太咸了吗?”大厨紧张地问。
“太淡了!简直没有味道。”
大厨几乎晕厥过去。
博蒙特不明就里,还在追问:“是某种岩盐么,咸度比较低的那一类?怎么的,你感冒了吗?感冒是会影响味觉。这绝对不行,要上菜单的话,肯定得再调整一下...”
不难想象,大厨接下来的几天将会如何度过。餐厅自然是没办法正常营业了,大堂经理挨个给预定的客人致电道歉,大厨则在心里默默地对餐厅的所有员工、所有客人,所有被他使用过的食材,以及他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和人生感到抱歉。在他看来,他对味觉的感知已经完全被毁掉了,都怪那个路人,都怪那个主厨,食评家,还有从前无数其他给予恶评的人。他们都是一帮没有品位的东西,一群恶棍,白痴,无知的言语暴力狂,为了捧高自个儿才故意踩低别人。但与此同时,他又为自己明明水平不足却还这样想人家而感到抱歉。他一会儿觉得自己做菜没有任何问题,仍然是世界一流的、常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德不配位的人,连烹饪中最基础的咸淡都调不好,早在十几年前就该滚出餐饮界,而不是赖在自己不该待的地方。他其实思考了很多,例如,路人的品味并不比附庸风雅的富人要更可信;那个学生不一定真的感觉咸了,只是受到了言语上的暗示;刚入行的新人不会调味是正常的,他曾经的主厨那样虐待学徒才令人不齿;有些人对自己的技艺没有信心,靠出口伤人来获得安全感,而另一些自己无法成为大厨而只好当美食家的人,可能会对厨师心怀嫉恨,因此加倍地刻薄,等等等等......再比如,要信任自己的味蕾和审美,感受食物的本味而非他人的评价,要相信不同的风味碰撞所创造出的迷人效果是客观存在的,以及最重要的,各人有各人的口味......
然而,他还是没有勇气再次靠近炉灶。那小小的开火旋钮,那裹着毛巾的不锈钢平底锅柄,光洁的调料罐、勺子、案板和主厨刀,就好像会突然喷出火来烫他似的。在痛苦中挣扎了数日,他终于痛定思痛,决心从头开始锻炼味觉,把自己当作学徒一样训练。他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迈出这一步,忍受着自尊心的刺痛,在餐厅后厨里挨个品尝食材和调料。每种味道都藏着一段令人伤心的记忆——或许原本还好,但经历这一系列打击之后,也成了令人伤心的——每隔一会他都会再次陷入心痛之中,不得不到餐厅后门去抽一支烟,透透气。大厨望着暮色中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家都对他视而不见,心中一片凄凉。原来也没有那么多人认识我,他悲伤地想,好啊,这也是件好事......
“嘿,借个火。”有个声音对他说。
大厨没有多想,把打火机递过去。然而,借着火光,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那张叼着香烟的嘴巴,长在一张又宽又圆、颜色发白、好像发酵面团一样的脸上,上面是圆润的鼻头和葡萄干似的眼睛,下边连着个与其不匹配的矮瘦身子!这不是最开始那人还能是谁?
大厨目瞪口呆,大张着嘴,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就像一百匹马要通过同一扇公寓防盗门似的,还没想好该让哪句先出来,如何出来,那人就已经溜溜达达地走远了。
那个人顺着餐厅所在的大街向前走去,在第二个路口处把烟头扔在地上,随后穿过人行天桥,连续转了三次弯,一头扎进年久失修、没有几盏路灯的居民区——别问大厨是怎么知道的。当此人终于走进一栋老平房时,大厨松了口气,因为如果他住在高楼层的公寓里,则会显得大厨这做贼似的一路来得十分愚蠢,毕竟他没有那个胆量上去敲门。大厨扒在窗边,看见圆脸的男人走进厨房,从又小又旧的冰箱里拿出个一次性保鲜盒,即超市里常用的那种——掀开盖子,闻闻里头坏了没有——放在一边,又去拿下一个。之后是蔬菜,袋装的。大厨自己已经好几年没见过这种包装的蔬菜了。这样窥视别人做菜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大厨看到圆脸男人把土豆、卷心菜、胡萝卜以及看不清种类的肉和蘑菇切成小块,没有经过炒制,直接扔进烧着开水的锅里。接着他离开了,别的房间里开始传来电视的声音。大厨在草丛里蹲了至少二十分钟,忍受着蚊虫的叮咬,双腿酸得要命。终于,圆脸男人回来,关掉火,把汤盛到大碗里,端到桌子上津津有味地喝起来。没有放盐,大厨亲眼看见的,从入锅到上桌,一颗盐粒都没有......
大厨站起身来,一身轻松——他哼着歌回到家,冲了个澡,沾到枕头就睡着了。他从没有睡得这么好过。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一切都敲定了。剧院终于迎来了它命中注定的结局。剧院经理把电话听筒夹在颈窝里,在纸上一连记下数个日期:清场的时间,何时宣布停业,何时将仓库中的服装和道具整理出来,以待拍卖。在歌剧还兴盛的年代,这家剧院曾上演过若干精良的制作,其中有些颇为出名,因此股东们相信,至少它的仓库里还存有几颗金子可供掘取。
经理对此好像没什么感觉。即使他已经为此地贡献了自己的整个青年岁月,并且在过去的几年里,为了避免其破产而加倍兢兢业业地劳动,如今这一切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项即将完结的工作而已,就像上一项、以及上上项工作一样。
他来到剧场,向早已等在那里的剧团成员宣布一件事:鉴于本乐季的时间还有不少剩余,董事会已经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即排演一场告别演出。观众席上的众人当即欣喜地窃窃私语起来。但是——他打断他们——那些要提前一年去请的大人物,歌剧导演、广告公司或专业的舞美团队——一个都不会有。钱呢,也没有太多。一切只能靠自己,有什么就用什么。
大家嘟哝着,没觉得有多惊讶。他们倚在红绒布包裹的椅背上,叽叽喳喳地盘算起现有的保留剧目,争论不休。两小时后他们做下决定:演《霍夫曼的故事》,就按照它多年以前初次在这里演出时的模样来演。人人都爱那一版制作,并且在那之后再也没见过更好的,既然是告别演出,那么非它不可。这就是让他们为自己在这家剧院工作而自豪的那种东西。
那服装和道具怎么办?经理说,原先的已经缺东少西,全部重新定做是不可能的。于是又有人提出,不如将整理仓库的日程提前——既然有些老道具能卖钱,换言之,就是剩下的都可以随意使用,大不了花点时间来修补。反正,现在也只有时间是充裕的......
他们先从最旧的那一部分翻起。据说在在场的所有人都还没到来之前,那个群星熠熠生辉的时代,年轻的赫伯特·冯·卡拉扬曾在此执棒,玛丽亚·卡拉斯也垂怜这家小剧院,在巡演途中为它献出过自己天使般的歌声,剧院方不得不为了她拆掉一部分座椅,以容纳蜂拥而至的观众。然而他们并没能找到卡拉扬用过的乐谱,又或是卡拉斯穿过的戏服,那些大概早就被人买走了。剩余的只有一些群演的衣物,已经分不清是哪一部剧的,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接着是这家剧院曾经常用的那一批道具,即二三十年前他们还有些人气,能在周末卖出满座时候的。齐格弗里德的剑,那个内置机关、被砍一下就会断裂的铁砧;麦克白的头盔和板甲;波西米亚人里专门做旧过的桌子,供四位贫穷又乐观的艺术家用餐使用,还有那个被吊到屋顶上的小竹篮,用于存放他们过圣诞用的物资,有人还在里面找到了半块干面包——当年他们真的会吃掉舞台上的食物。(“不然怎样?假吃也太显眼了。”)还有捅死斯卡皮亚的那支银匕首——剧团里年纪稍长的女高音们对它再熟悉不过了——以及唐璜那身镶金边的丝绒斗篷,虽然被虫蛀过,但人人都记得,当年穿着它的人走动起来是如何意气风发,光彩照人。靠在仓库墙边的是一根桅杆,专门用作船上布景的,先是用于《水手比利·巴德》,后来涂黑了拿来演《漂泊的荷兰人》。再往里走,是曾经用于垫高舞台一侧的升降台和空箱子,因年头太长而被废弃。森塔从这里向大海纵身一跃,沃坦手握长矛,站在这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即将亲手杀死的儿子。托斯卡曾在这里看着她的爱人走上刑场——她原以为枪口会抬高几寸,然而枪响过后,他应声倒下,血花绽放在他的胸口。而在木箱伪造的岩石搭出的错落有致的布景中,奴隶们轻声唱着:“飞吧,思想,乘着金色的翅膀......”
只可惜,原先《霍夫曼的故事》的服装和道具虽然找到一些,但果真不够一次演出可以用的。大家把最为昂贵和完好的那些东西收到一旁,剩下的则挑挑拣拣、缝缝补补,倒也补上了空缺。一些物件有了巧妙的去处,比如唐璜的斗篷,将刺绣移到新的丝绒布上之后,正好拿给一位反派角色穿,那张破桌子则被刷上清漆,放在第一幕的酒馆。至于不好替换的道具,如斯潘兰札尼博士那套怪诞的实验设备,烧瓶、软管,戈佩琉斯的眼镜之类的,则到那些才华横溢的现代歌剧导演遗留下来的东西里去找,例如外星实验室版本的《弄臣》,又或者是布景用了两千副玻璃镜片、像风铃一样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纳布科》......
之后他们开始排练。一切还是按老样子,先跟着钢琴温习乐谱,之后到台上排演走位、动作、灯光,如何伴随着表演来歌唱。作为本地剧团,演员们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已经驾轻就熟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而当其中哪个人暂时闲下来,剧院经理就会把他或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去,每人作一样的谈话,签文件,办一些解散前必要的手续。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余年,而有些人比他来得还要早。歌手们不在的时候,年轻的常驻指挥就在乐池里带领乐团排练,经理则按照老旧的登记表,一个接一个地给以前常来的观众打电话,介绍告别演出的相关事项,问他们是否要购票。有些无人接听,而接起来的那些声音听着大都年纪不小了。“真的吗?”其中好几个都这样问经理,“那剧院呢?之后拿来做什么用呢?”
“我也不知道。”经理诚实地回答。
每天他走进剧院,带人安装布景,采买必要的物资,和仓库管理员一起盘点库存物品,登记在册。如果歌手们需要他,他就坐在台下,兼任一下歌剧导演的职务。他像个马达似的一刻不停歇地运转,日复一日。有几次他看见某个歌手在背过身去时偷偷抹泪。有时乐池里的指挥向他打招呼,他也会向这个即将失业的年轻人挥挥手。有时他会在观众席末尾遇见几个来旁观排练的人,带着孩子。其中有人悄悄问他:“听说这里以后会把座椅全拆了,改成饭店,对么?”
“我也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他仍然回答。
演出当天,剧院经理给后台带来一样东西:一只玻璃做的假钻戒,钻石部分几乎和戒圈一样大,确保观众在台下也能看见。这是第四幕要用到的道具,他们嫌旧的不够透亮,新定做的今天才送到。之后他就忙着做其他准备去了。
他一连忙到晚上,累得晕头转向。待他终于在属于他的小角落,也就是离前厅与后台都最近的那个包厢里坐定的时候,观众大多已经入场了。放眼望去,所有脑袋都是白花花的,其中偶尔有几个其他颜色的,正在好奇地四处张望,像是白布上的波点。
这家剧院的观众已经和它本身一起老去了,经理想,连同他自己也如是。他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互相看着对方长出白发。这时,身后的包厢门突然咔哒一声——他回头,然而门又立即关上了,只剩一个信封躺在地毯上。
“请务必在第最后一幕时认真注视舞台,且到演出结束后再打开此信,否则它将失去其全部魔力。神秘赞助人。”他拈起信封,上面写着。
剧院经理缓缓地坐回椅子上。自决定停业的几个月来,他头一次感到不安,好像心突然跳到了嗓子眼一下。能出什么乱子?他对自己说。往好里想是一出善意的把戏,再坏也不过针对他本人的恶作剧而已。即使不说,他也会好好盯着的。这样想着,他将信往口袋里一揣——与此同时,剧场内已经鸦雀无声。年轻的指挥走进乐池,接受人们的掌声,紧接着转过身去,突然之间,乐团就迸发出洪亮而利落的声响。歌剧开场了。
《霍夫曼的故事》,本剧一共包含四个互有联系、又互不相同的故事,经理已经看过它无数次,无论是赏心悦目的还是令人费解的制作,无论是从这座包厢里、从后台,还是从观众席上。他熟稔地默念着角色和情节的顺序。第一个上场的角色是林多尔夫。他是一位傲慢的议员,一个坏蛋,和另外三个故事里的反派角色一样,传统上都由同一位低男中音扮演。作为歌手,他年事已高,声音不如年轻时那么光洁漂亮,然而咏叹调唱得仍然活灵活现。紧接着,一群学生、士兵和无业游民吵嚷着地涌进酒馆,在那张原本属于艺术家们的桌子旁落座。仔细看去,他们的服装其实什么样的都有,是从不同剧组里搜刮来的,只是色调差不多罢了。诗人霍夫曼上场了,站在加固过的桌子上讲完侏儒的故事,开始和林多尔夫斗嘴。他一边唱着,一边演出醉态,摇摇晃晃地向前扑倒过去,又被别人接住。他几乎要贴到林多尔夫的耳边去挑衅,气得后者直翻白眼,而他的好朋友,由女中音演员反串的尼克劳斯,在一边看笑话。
第一幕没出任何岔子。灯光是暗黄色的,正如小酒馆里的煤气灯一样,隐蔽的聚光灯则一直在跟着演员走。观众席里几乎没有人出声。剧院经理的神经放松下来,渐渐地,他竟有点像是沉浸到梦里去了。他仿佛回到第一次来到这家剧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同一位低男中音演员,那时他的头发应该还是深棕色的,只是在台上戴着灰白色的假发,抬起下巴对人呼来喝去——不同的霍夫曼,但一样醉——暗黄色的,好像冒着气泡的啤酒一样的灯光,几乎能闻见纵情畅饮者口鼻中喷出的酒气。
然后是什么?一只木偶,以古希腊的神山为名字,装有七种宝石制作的眼睛。她开口唱歌的时候,空气中便弥散开青草与嫩叶的芳香。第一次听见时,他曾一度以为她的背后当真有一把发条。另一侧,鲜艳得骇人的试剂在烧瓶里叮咣直响,戈佩琉斯掀开他的大衣,数不清的眼镜如金属蜈蚣般连缀在一起,睁开一百双玻璃做的复眼。他轻飘飘地抽出其中一副,诗人就发了狂。他一路狂奔到冬天,穿白色睡裙的女孩为歌唱而殒命,倒下时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诗人和她的父亲抱头痛哭,魔鬼假扮的医生立在一旁,与议员和眼镜商人长着同一张脸,放肆地狂笑,那笑声令人汗毛倒竖。长笛又响起来了;潮湿的海风扑面而来,万事万物都笼罩在暗蓝色的夜里,在船歌中轻轻摇晃,发出微末的闪光。爱情的夜,甜蜜的夜,她们唱着。醒一醒,到威尼斯了,醒一醒。到第四幕了。
剧院经理当即清醒过来。他谨慎地扫视一圈,发现一切正常。剧场内一片昏黑的静谧,舞台上,达佩图托正独白着,以一种优雅的仪态踱着步,泰然自若地到台前来。这是低男中音歌手的饰演的第四个反派角色,长着上挑的眉眼,一头精心打理的黑色卷发,身披唐璜的黑斗篷。这位魔法师即将用钻石诱惑名妓朱列塔,让她为他夺取霍夫曼的镜中倒影,只为作收藏用。
达佩图托一甩斗篷,漆黑的丝绒布上便泛起粼粼波纹。他背对观众,得意地将手举过头顶,展示手上的钻戒。“闪耀吧,钻石!”他唱起咏叹调,“正如用镜子诱捕云雀!闪耀吧,钻石,吸引她,迷住她......”
剧院经理听见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反应过来,那是他自己的声音。那颗钻石,那颗他亲手交过去的、本该由玻璃做的假钻石,竟在聚光灯下发出无比艳丽的火彩。起初他以为这是幻觉。紧接着他以为是谁拿错了,但剧院从未有过这样的道具。魔法师继续唱着,歌声温暖醇厚,像做成他斗篷的暗色丝绒,又像是陈酒。钻石在他手中不断变换起闪光的颜色和形状,放出近乎灼烫的光芒。目光一定是挪不开的,而倘若人有灵魂的话,那轻烟似的魂魄也一定会从眼与耳中逃窜出来,直直地奔向那道焰火而去。那不像是歌手本人会拥有的首饰。那是一颗真钻——他无法摆脱这个可怕的想法。他的眼睛告诉他,那像是一颗价值连城的真钻。
经理看见台上的达佩图托向他所在的包厢使了个眼色。每当舞台上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时,他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让他知道的。他完成演唱,将钻石按计划交给朱列塔,接着下台去了。
经理来到后台,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诚惶诚恐、如坐针毡地等待着。霍夫曼回到了酒馆,缪斯女神终于在舞台上方出现了;在她脚下,正派与反派,议员、木偶与失去女儿的父亲,所有角色都合唱起来:“让你的心死灰复燃吧!快乐一点,对苦难一笑置之吧!缪斯会抚平你的伤口......爱让你更茁壮,眼泪则让你更稳重......“
最后一个音奏出后,现场爆发出如雷贯耳的掌声,经久不衰,即使演员和乐团都已经谢幕了五六次也如是,好像人们永远都想再见到他们一次,没有人想与他们分别。剧院经理也被怂恿着架了出来,迎接他的是更热烈的掌声,即使大多数人并不认得他。然而,一切总是要结束的。大家还是心满意足地、疲惫地,恋恋不舍地离去了。
众人回到后台,凑在一块,七嘴八舌地说起那颗钻石的事,它到底从哪来,该到哪去,又是何时、怎样、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经理这才猛然想起那封信来。
他们战战巍巍地展开信纸,上面写着:
“我们赠予你们这世上最小也是最恒久的火焰,愿此火在你心中长燃,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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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葬礼如期举行,董安忙活了半天,招呼亲人、接受悼念,和殡仪馆沟通、付钱,娘家那边的岳父、岳母、大舅哥是一点忙也没帮上。幸而墓地早就选好了,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要怎样熬过去。她的身体——更精确的说法,应该是尸体——被推入了焚尸炉,再拉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堆粉末与碎骨。专业的捡骨师仪式感十足,又是用酒精清洁器具、又是对家属弯腰,各种场面功夫都做足了,毕竟每个人都只有这一回,董安也是买了最贵的殡葬套餐,连骨灰瓮都是景德镇的。
殡仪馆离墓地有十公里的距离,作为鳏夫,董安的责任是坐在载着骨灰瓮的车里,一路朝窗外洒纸钱,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用撒纸钱告知死者的灵魂要去何处安息。董安对传统倒是没多大意见,他向来随遇则安,只是担心这纸钱如果不小心粘在后面车的窗上,会不会引发一场车祸或是争端。
还好吧。他想。毕竟死者为大。
墓地的师傅早早地挖好了墓穴,几个师傅小心翼翼地将骨灰瓮埋入土中然后填土。师傅们的工作都做得差不多了,最后一勺土由董安来填,这是仪式性的东西,如果他和妻子有孩子,那这勺土应该由孩子来填,可惜没有,只能劳烦董安了。
该结束了吧。
他抬起头,刚想松一口气,却见大舅哥拿来了一个烧黑的铁桶。
对对对,还要烧纸钱。
烧纸钱其实是不被允许的,但现在不是清明节,规矩没那么严格,墓园的管理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师傅们也早早跑路了,不看见就当做不知道,有人追责也无懈可击。
一沓一沓的纸钱扔进铁桶里,妻子的娘家也来帮忙的,一堆人挤在铁桶前,董安还被安排在下风口,被浓烟熏得眼泪都出来了,但这也算好事,如果一滴眼泪都不掉的话,保不齐会被人说三道四。
终于结束了,悼念的人群四散,回到自己的生活里。
「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妹妹说道。
「不用费事,送我回去以后你要还打车回去,多浪费钱啊。」董安一边回应,一边掏车钥匙。
「你这个状态能开车吗?」
「我这个状态为什么不能开车。」董安差点笑了起来,但还是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妹妹沉默了好一会,最后说道:「那你自己小心。」
坐回车上,终于再无旁人,董安松了一口气,朝家的方向开去。
到了小区、停车、熄火,经过保安亭的时候,保安还好心地递来一支烟,可惜董安早已戒烟,只能礼貌拒绝。
他的家在16层,电梯里只有他自己,他忍不住跺脚。其实他已经憋了一肚子的屎,只是事情太忙,一直没时间处理,而且他还有一定程度的洁癖,如果不是熟悉的地方,他还真不一定拉得出来。如今快到家了,便意如海涛汹涌,他也像汹涌海涛一样以无可匹敌地气势开门,然后冲入厕所。
拉屎真是世上最美好的事。
拉完之后,一身轻松,董安坐在沙发上终于彻底放松下来。
他打开电视,电视里放着一档恋爱综艺,平时他是不看电视的,夫妻二人喜好不同,董安喜欢打游戏,而妻子喜欢看电视剧,有时还会拉上打输游戏短暂自闭的董安一起看。
这是她喜欢的节目。
一种撕裂的痛猛然地砸进了董安的心里,顺着咽喉冲入眼眶,他还想挺一挺,却抵不住痛苦冲破声带,发出不可阻挡的嘶哑的悲鸣。
他自觉不难过,只是莫名的觉得……有些痛。
直到最后,他在沙发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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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见她的东西时,董安的心脏往下,喉咙往下的地方,都像被棉布堵住了一样,用过的化妆品、躺过的瑜伽垫,还有衣柜里一排排的衣服。董安曾经问过妻子的娘家人要不要拿些妻子的东西回去,但他们也只是象征性的拿了几张照片就走了。
这些东西是没人要了,人死如灯灭,留下的东西也失去了价值,为了给家里腾出更多的空间,董安开始了清理计划,不过平时要上班,没办法一口气清掉,只能一下下地慢慢来。
用过的化妆品肯定是没人要的,直接扔掉。衣物这些倒是收破烂的会要,叠起来放进箱子里,等他们来拿。瑜伽垫有些老旧了估计也没人要,而且董安平时的运动是慢跑,自己更用不上,直接扔掉。她买的辣条、枣夹核桃他也不太喜欢,直接一起送给收破烂的。她睡过的床董安也在睡,上面还残留着她的发丝和香味,即使洗过三遍,那香味也不曾消散,也扔掉……
有关她的痕迹都在一点点的消除。
洗发水、沐浴露,她只用FORVIL温莎森林这类高档货,以前她在的时候董安还蹭一下,现在她走了,董安只用性价比高的国产就够了,也扔掉。
他愈发感到轻松。
冰箱里还有不少都是她看网上买的减肥代餐,董安是没有减肥的需求了,也扔掉。
她在慢慢消失。
美容仪、按摩椅,这些玩意董安也没有需求,不过扔掉怪可惜的,卖二手就上转转,趁着活动期还有额外补贴和优惠。
属于她的印记越来越少。
躺过的沙发、看过的电视,也该换新的了,一起上转转,正好最近有国补,买家电还有优惠。
让一个人留下的痕迹彻底消失需要多久?
墙也不妨再涂一遍,他从以前就不喜欢她挑的粉色墙面,不过要说他喜欢什么样的风格,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半年,董安用自己的经历给出了答案,需要半年。
可半个月,现实又重重地打了他的脸。
在他的衣柜里,有一件冬天才穿的棉睡衣,因为天气转冷,他才穿上,却意外发现睡衣的裤子里不知道何时被放了一个她的发圈。
扔掉。
以前,妻子会在他的电脑里下一些国外的美剧,她甚至把那些资源下载到了C盘里,他竟然没有发现,C盘空间不足的罪魁祸首终于找到。
删掉。
妻子特别喜欢茂名的荔枝,上年便预定了三斤,到了季节便直接快递过来了,商家收了钱,退货也退不了。
送给亲朋好友。
定时发送的短信提醒他今天是结婚纪念日,他还不知道妻子什么时候预定了这个服务。
删掉。
下雨天出门,车后备箱的伞还是粉色印花的。
直接扔进路边垃圾桶,冒雨出走。
……
要多久?
董安有些绝望了。
要到多久她才会彻底在他的生活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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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哥来了,他没有客气,只是生硬地将一封信递给了董安。
「她让我送的。」他说。
董安有些茫然。
「她让我每年都送一封给你……大概有80封,每年一封,能送到你死。」大舅哥无奈地说道:「原本按她的意见,直接匿名快递给你就好,但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可以不发。」
「为什么?」董安问。
「她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不是血缘关系,我甚至不会管她。她不希望你忘了她,最好记住一辈子……」
她当然是这样的人,董安早就知道了,毕竟是夫妻。
「不……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你是一个好人,董安。」
听到好人两个字,董安差点笑了,自己可是一直在试图清理妻子留下的痕迹。
见董安没说话,大舅哥便继续说道:「我妹妹……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她爱你,但是更爱自己,所以她不希望自己就这样消失,她希望你一辈子记住她,最好别再婚,孤家寡人记住她一辈子。」
「所以她留下了很多东西……相信你也发现了,她留下的东西怎么也清不完,这封信也是她计划的一部分。」
「但你有权力……有权过自己的人生。」
董安一直不说话,他攥紧水杯,给自己灌了一口健康的白开水。
「说出这些,是因为我是你的朋友。」
「但是从她哥哥的角度,我会说……」
「她最爱自己,但也爱你。」
「在她曾经装满自我、没有一些空隙的世界里,奇迹般地为你腾出了一块小小的区域。」
「你可以选择伤口被日复一日地撕开,也能选择彻底忘记,我等你的回复。」
直到大舅哥离开,董安都没说过一句话。
那封信就留在桌子上,董安也没有拆开。
他只是和往常一样,坐到沙发上,看起恋综节目。
「笨蛋。」他突然说道。
他突然意识到了,有些东西即使不用提醒,也无会遗忘。
时间治愈不了所有伤口,他只是让人习惯伤口的存在。不再更新的漫画、停止活动的歌手、自然完结的小说、死去的妻子,每个人的一生都在经历离去,那些离去的事物会在离去的那一刻盖棺定论,满足、遗憾、痛苦,这些感受会一辈子跟随每个人,直到遗忘的那一刻,就是人的真正死去的时刻。
遗忘不只是死者的死亡,也是生者的死亡。
所以。
「笨蛋。」他再次说道。
即使如此,世界依然转动。
ps:石中火,石头中燃烧的火焰,被封闭、无法看见的激烈的情绪,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第一章
老师死在一个有点阴沉的雨天。
老旧小区的水泥外墙被雨水刮得斑驳,垫在浅浅水坑里的红土砖被往来的人踩得七零八落,我来向他借一盘说好的录像带,没想到却见到了他最后一面。他身体向来康健,走得急也未曾遭受什么病痛折磨,已经是难得的幸事。
老师是独身一人,少有亲友往来,我替他处理了后事,依他之前所托,将骨灰做成烟火,录下燃放过程,与他的那些宝贝录像带放在一起,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永生。
老师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各式的录像带,我也是因此才与他结缘。他精于此道,又鲜少有机会炫耀,于是每次我来都要与我细细把这些录像带的来历讲上一遍。
90年代很多大厂自建闭路电视台,每天播《新闻联播》+自制“本厂新闻”。厂子倒闭后,那些磁带都被封在党委办楼里。他与前团委大姐套了好几日近乎,才用一张百元大钞换来钥匙,一卡车全部拉走。里面夹杂着不少“厂警通报”,诸如张三偷了铝锭、李四夜班打架之类,有些人的孩子他都认得;2010年区县级电视台模拟转数字时,基层台把3/4、Betacam、VHS统统一麻袋拍卖。他专买那些带“PGM”或“播出”贴纸的播出母带,拿到手里后,甚至能听见当年导播在底噪里的咳嗽声;他还有一盘极珍贵的“空白”Betacam,放出来却是90年春晚重录版,我只知这盘来路坎坷,又有诸多特别,更多细节他就闭口不谈了。
我与他相识也是巧合,那时我还是个学生,为了论文课题到市郊的旧货市场想找些80年代末的地方台广告素材。前一天刚下完雨,把郊区的泥路淹得软烂不堪,我穿着运动鞋深一脚浅一脚往里走,在腐烂的尘土味和书页的霉味里挨个问询,这里的旧货以书最多,次之是衣服类的织物,录像带算是难得的高端货。
大约是看我初来乍到,又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热心的书摊老板在我买了两本93年的《青年文摘》之后告诉我,市里有个收藏录像带的“老师”,好带子都得找他去问,只不过老师脾气不好,没有珍贵的录像带交换,很难从他手上拿到好东西。
我看了看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市场,果断听劝回程。走运的是,老师住的离我学校并不远,属于城市里那一片没有跟上现代化的区域,在建高楼立交桥的时候,它们还不够旧,而现在虽然已经被雨水泡的发胀,又不值得略显昂贵的拆迁费。在刚建时大概还是工厂和单位才有资格住的房子,陪着一群孤独的老人。
楼里没有电梯,拐角楼梯扶手上挂着根颜色发暗的红绸布,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我沿着不甚平坦的台阶爬了四层,喘着气抬手敲门。
“找谁?”老式铁皮防盗门里传来的声音有点失真。
“呃……您是,老师?”我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直接打上门来有点愚蠢,在心里吐槽自己两句后,硬着头皮喊道。
咔嗒,门开了条缝。
一位头发灰白,眼神锐利的老人隔着长长的防盗链上下审视我片刻。
“打扰您,我是S大的学生,想做一份80到90年代地方台广告相关的研究,找一些素材,在您这里看也行,只是做些记录……”我匆忙将书包里的选题资料拿出来,语速极快地表明来意,生怕再晚一点他就要把门关上。
门又打开了一点,他接过资料看了片刻,又抬眼看了看我才摘下了锁链。
“进。”
门被完全拉开,我拿出包里常备的塑料鞋套将一脚的泥泞包好,才小心翼翼地进了门,将身后的门关上。
屋里比外头更凉,厚呢子窗帘把光吃得干干净净,我本以为他会让我在客厅先坐,结果他头也不回,直接打开一扇卧室的门,里面的床和各类家具都被搬空了,只剩一排排秩序井然的架子,空气里混着磁粉、烟草和臭氧的味道,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资料馆。
他轻车熟路地从不同的架子上摸出三盘录像带,回到客厅,指了指红木的扶手椅:“坐。”
我略微愣了几秒,事情的前半程太过坎坷,后半程又顺利得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直到他发出夹杂不满和疑惑的气声,我才赶忙在被擦得锃亮的红木扶手椅上落座。
那个下午,他就着一壶浓茶给我放了一下午的片,我看完了三盘录像带里夹杂在新闻联播和综艺节目里的所有广告,笔记写了整整三页。直到昏黄的路灯闪烁着亮成断断续续的一排,我才恋恋不舍地起身与他告别。
他摆了摆手,将壶底的茶渣倒进垃圾桶里,就像老港片里那种音像店的老板,客人来或走,他只是安静地播放着老旧的影片,等待或许会来的有缘人。
第二章
不出所料,那次课题报告很成功,在这个互联网真假信息满天飞的时代,珍贵的原始资料要来得更可信,也更可贵。
我专程买了水果去找老师道谢,他不置可否,却也没有将我直接拒之门外。客厅的窗帘开着,想来只有放映时才会拉上挡光,他坐在那把红木扶手椅上,注视着透过玻璃落在果篮上的光斑和被照出的空气中的浮尘,过了会儿,才问:“还有事?”
“……”我厚着脸皮在旁边的小马扎上坐了,“这回……想看看93年那会儿的社会新闻,上回我在架子那儿看见标签了,还挺全……”
他没什么表情地看了我一眼,起身去拿录像带。
这一看又是一上午,我有意请他吃午饭,被他拒绝了,不过算是默许了我下次再来。
一来二去时间久了,我们渐渐培养出些默契,我偷偷记下他爱喝的茶和备着的瓜子牌子,每回都给他带些过去当“观影票”,有时急用资料,也敢厚着脸皮给他电话求援,央他帮着查某段网上的“只言片语”到底是AI幻觉还是确有其事。
熟稔起来之后,我才知道老师并非少言寡语的性格,只不过前两回以为我是那些录像带二道贩子找的新托,只等跟他打好关系劝他出售录像带,他之前已经回绝了三四个,大都是那旧货市场的人派过来的。
至于为什么打消了这层顾虑……他嗤笑一声:“小姑娘第一回进陌生人家就敢关门,买的水果还被人以次充好塞了几个烂的,托没有这么傻的。”
我一时无言,只能硬着头皮夸他说得有道理,我下次一定注意。
老师其实懂得很多,有些是从录像带里看的,有些是自己想方设法学的,从书上,或者从网上。独居并未给他的生活蒙上什么灰暗和阴影,反而给了他充足的时间将那些录像带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哪怕没有新课题,我在不上课的日子也经常蹬着公共自行车到他家来,与他聊聊天,听听他的那些故事。
我已经习惯了他比我博学、比我敏锐,还比我时髦的事实,也是因此,他提到AI修复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多么惊讶。
“我看那些在故宫修文物的干得不错,就去网上搜了搜,现在AI的技术好像也能修复录像带了,就是设备的门槛比较高。”
“您想修复手上的录像带?”我好奇道。
“肯定不是全部。”他摆了摆手,“这小区本来就是厂子的家属院,那些‘本厂新闻’,修复了说不准很多人还能在里面找着自己,留给他们做个纪念也不坏。”
“我们学校好像有做这个课题的教授,我可以找他们借借看。”我回忆了一下,笑着说,“其实,您要是愿意把那些电视台的珍贵素材分享一部分,就是他们求着您要帮您修复了。”
“我可不干这买卖,到时候修出了问题遭殃的还是我的这些好带子。”他哼了一声,口风却没有定死。
熟知他向来谨慎的性格,我自告奋勇:“这样,我先借仪器试着修复几盘厂区状态好的录像带,要是效果好,也许再试试其他的。”
“你先去问问吧,说不定人家根本不借给你呢。”他瞥了我一眼,将手里的茶杯一放。
“我脸皮厚,您放心~”我知道这多半就是答应了,于是趁热打铁,当天就蹬着自行车杀回学校,拐进数字媒体实验楼。
影像实验室的老师听我说明来意,果然眼睛放光,当场拍板:
“设备空着也是空着,修复出来的数据借我们一份做算法训练就行!”
我成功变成两边沟通的桥梁,几盘品相好的厂区新闻在设备里过了一遍之后画面直升4K,升旗仪式的国旗红得能看清纬纱,半夜鬼鬼祟祟揣着铝锭的贼影无所遁形,被老师拿去家属院里好好嘲笑了一番老同事。
被修复过的原版录像带损伤很小,老师也算是放了点心,我本想趁势将剩下的盘一并做成电子版,却被老师拦住。
“一盘两盘,是图个乐子,多了难免惊动人。要是你们学校和电视台的人找来,要拿这些做政绩,你觉得我能不能拦得住?”他将瓜子皮丢进桶里,看我的眼神一如初见般锐利,却让我如芒在背,“这些录像带的来路不算干净,到时候指不定有什么纠葛,我老头子可没时间陪他们扯皮。”
“那之后的,不修了?”我有点遗憾地问。
“修,但是得动脑子,想办法。”
我依照老师的吩咐,推脱说老人疑心病重,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能确定录像带是不是真经得起修复的伤筋动骨,又暗度陈仓,请拿着实验室钥匙的师姐吃了好几顿饭,趁实验室的老师去上课时偷偷拿了钥匙进去,保安之前见过我好几次已经眼熟,完全不知道修复工作早已停止,我就这样利用信息差打游击战一般修复了几十盘录像带存在我的云盘里。
老师盛赞我,虽然脑子不好,执行力实在是很强。
他要是能不说前半句就好了。
对修复好的内容,老师处理得也很谨慎,拍到了认识的人的片段,老师让我单独截出来发给老朋友,推说是杂货堆里找到的片段让热心的学生弄清晰了点,片段不长,主打见微知著,回忆为主。我作为这“不知名的热心学生”大概凭空受了不少感谢。电视台的部分,大多是我课题需要或是自己感兴趣,作为我“打游击战”的酬劳,仅供我私下使用——我知道他这是让我自己随便挑的意思,感动得给他买了两袋水果,并再三警告摊主不许以次充好。
第三章
“你说‘有鬼’?我还以为你从前几次已经得到了教训。”
彼时我们已从那些翻新的回忆里,擦亮了不少尘封的“传说”:譬如被撞死的老龟冤魂缠上那辆二八大杠其实是杠杆原理的一次实践蹭上了锅炉厂的冬风,一吹就翻车;又譬如电视台民宿综艺前必定自动蹦出的鬼魅彩铃其实是导播把起床闹钟的铃声误设成了嘉宾彩铃,彩排时又被录音轨收进去变成了专属倒计时。
当模糊的声音与画面再度被擦亮,口口相传的诡谲迷雾就这样被驱散,待模糊的声画被技术修复重新擦亮,老师总是能从细枝末节处找到解密的钥匙,将口口相传的诡谲迷雾驱散,为残缺的画面嵌好最后一块拼图。
我乐此不疲地将画面里新发现的细节逐帧截下,再带着笔记本去找老师喝茶,活像是投递实名恐吓信。
“真有鬼。”我把电脑转向他那边,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您先深呼吸。”
截图来自一盘标着“民俗试播带”的母带。04年《走近科学》爆改灵异百科后,收视率一骑绝尘,各地台连夜跟风,科普栏目集体变聊斋志异。我修复的这档节目就在那阵妖风里诞生,母带里塞满未播花絮和导播骂街。
画面上正是他们赴B城牛头村寻访传说的一幕。昏暗的屋内,一尊牛头人身像踞案而立,泥塑的犄角沾着冷光。十来位村民乌泱跪成几排,导演组也西装笔挺混在前排,活像一群迟到的外企白领。乍看只是入乡随俗,可当我把图片切换到修复后的4K帧,左下角模糊的一团光影就现了原形,门缝漏进一束正午的阳光,像一把刀将一只悬空的牛头影子钉在屋内地上。仿佛供案上的神明已踱出门外,正无声从后方俯视众人。
“就这?”老师端详片刻,抬头看我。
“牛头马面,可是有名的鬼差,”我压低声音,像是怕对鬼神不敬,“泥塑的牛头镇在案上,影子却悬在门外。这阳间供的是泥胎,阴间派来的才是正主。”
“你怕是期末考试复习傻了,”老师不客气地白我一眼,“我能给出三种原因,你挑一种信吧。”
“哪三种?”我忙将电脑推到一旁,给老师倒上热茶。
“第一种,这村子远离人烟,节目组拍摄是很好的出名机会,那时候招商引资的概念也流行起来了,首要的就是要发现卖点。村子把节目组当救星,为了招待贵客砍了牛头备菜,挂在门口大概是为了风干或者放血。”老师伸出一根指头。
“这……”
“第二种,这雕像年份久远,但打扫得整洁利索,村民们跪拜得也整齐,必定有严格的祭祀流程。这个屋子不大,日常祭拜还能满足要求,大规模活动肯定施展不开。那么正式祭祀的时候,肯定会有神像的替代品,比如说,戴着牛头的人。这头套平时存放悬挂在屋外,也很合理。”老师晃了晃两只手指,仿佛跟我比了个耶。
“我……”
“第三种,虽然这些民俗节目大多数是跟风模仿的《走近科学》,但本质还是学噱头的多,学本质的少。并不追求破除迷信之类的高大上寓意,吸睛有卖点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节目组当然希望拍到的内容越邪乎越好。说不准此时门外有几个剧务正在尽力举着鱼竿吊着牛头模仿鬼卒索命呢。”
三种可能性说完,他才不疾不徐地喝了口茶:“尚温。”
我险些被他逗笑,憋了半天才忍住,拍手道:“很精彩,可是,这么长时间我也有所长进。我提前调查过了,您说的这三种啊,都不成立!”
“我最先排除的是剧务造假,这母带里录了他们的协调会,导演确实布置了装神弄鬼的部分,但因为经费有限,只有一些白布条、鬼叫之类的气氛组,没有牛头道具。而且来拍摄的人其实没那么多,导演、策划、摄影师、场记、后勤,一共五个人,全在屋里跪着呢。”我指了指旁边电脑上前排跪着的三个西装男和后排两个服装与其他人格格不入的女人。
“嗯?那不是导演组做的,不就是村子里准备的?”老师抬眼看了看我。
“这就是问题,我去查了,村子里之所以供奉牛头人,是因为一段口耳相传的‘祖宗牛’传说。相传,他们的祖先在兵乱年间一路逃荒,饿得眼冒金星,昏倒在野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一头黄牛拖进一片谷地,这里土地肥沃,又远离战乱,他便落地为安。黄牛陪他垦荒播种,搭棚砌墙,还陆续驮来同样逃荒的难民,村子便逐渐有了雏形。后来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淹没田舍,一头老黄牛涉水往返,把落水的村民一个个顶上高坡。水退之后,大家说:祖宗派牛又回来了。于是凑钱塑了尊黄牛像,可泥胎刚立便无故开裂,连塑三次、碎三次。村民中有人提议:或许这牛并非凡牛,而是阴司鬼差牛头化身。他不愿以畜形受祀,又羞于泄露真身,才屡次震碎泥像。于是改塑牛头人身,既存其本相,也掩其鬼差之名。”我将调查的内容娓娓道来,“村民们都承了那头牛的情,因此从来不吃牛肉,更遑论用牛头待客。且因鬼差到底是以黄牛形态救人,祭祀时也是请村中年岁最长的老黄牛出来受礼,以人扮牛的习俗是没有的。”
第四章
“这倒是很有意思。”老师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推断被推翻有什么不妥,指挥着我继续播放剩下的内容。
“先不急。”我摇了摇头,“发现事有蹊跷之后,我去查了这档节目,结果您猜怎么着?”
“因为出了事故停播了。”他眼皮都没抬一下,流畅答道。
“您怎么知道?”我大为惊讶。
“废话,这是我的录像带。”他没好气地瞪我一眼,“这节目叫周末异闻,导演风格就是夸张吸引眼球那种,第一期的时候讨论度很高,家属院里好多人爱看,不过只播了两周就腰斩了,有人在电视台有熟人,打听到消息是节目组惹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没人敢接手。”
“您了解得这么详细,还不相信是真有鬼?”
“不信。”他答得果断,“你这丫头,明明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怎么比我还封建迷信。”
“我那是宁可信其有。”我做个鬼脸不忿道,“不过现代网络比电视台熟人还是靠谱多了,还真让我搜到了当时的知情人,您看这个。”
我把手机递过去,上面是一个古早论坛贴的截图存档。
标题是:记录一下第一次出外勤
#1 进台第一次出外勤就是跟李导,同批的实习生都羡慕死了,期待
#2 B城周围好荒啊,车颠得我屁股疼。村长还挺热情,我总觉得他跟李导好像认识。
#3 跟着拜了拜村子里的神,哎,宁可信其有啊。我看李导也拜得很诚心的样子,可能干这一行还是有点敬畏心好。悄悄给大家放个图,这雕像乍一看挺吓人的……
【图片】
……
#50 突然好多回复,这就是有图有真相的力量吗?刚刚偷拍好像被村长看见了,他不太高兴。拜完神我跟摄影大哥去村子里逛了逛,拍一些空镜头方便剪辑的时候用。这儿的孩子们都挺怕生的,我看见有几个躲在门后悄悄看我们,我想跟她们打招呼,她们就缩回去了。
……
#126 既然这么多人好奇,我就多分享一点。他们安排我跟策划王姐住一屋,李导是大人物,肯定得单独住,摄像大哥和场记大哥住一屋。这回过来拍摄好像是李导和村长私下商量好的,摄像大哥应该也知道点什么,他们仨特别有干劲,指挥个不停,我都快累得跑不动了。拍摄的内容是绝对保密的,你们等成片吧,气氛整得是挺到位。
……
#252 刚刚吃完晚饭回来,这地还是有点太落后了,哎……吃饭的时候因为我差点起了矛盾,搞得我都没胃口了。又累又饿,赶紧拍完回去算了。
……
#268 谢谢大家的安慰,拍完我就回去了,肯定不会放在心上。而且王姐也跟我说,做节目什么事都有可能碰上的,习惯了就好。其实半夜还得起来拍东西,等下我得先睡会。
……
#294 睡不着,床贼硬,还硌腰,窗外风声像鬼叫一样,怪吓人的。我好像听见李导和什么人在隔壁说话,闷闷得听不清。我都不好说这房间隔音是好还是坏了。
……
#300 谢谢坛友科普,我挪了个位置听得清楚多了,他们好像在说牛不听话。这么晚还在操心拍摄的事,李导的成功跟他的敬业分不开吧。再过一会起来配合拍摄了,等我回去一定要好好补觉。
#301 村长死了。
“就是这样,”等老师把手机递回给我,又拿起自己的手机,我才继续说道,“很明显这是那次拍摄的后勤发的,这个帖子之后再也没有更新过,第一次出外勤遇上这么糟心的事,大家都只是网友,八卦再重要也得以人为本,后面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从她的描述里还是能够看出来,晚上拍摄发生了什么事情,可能是不听话的牛失控杀死了村长,也可能是配合拍摄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意外,毕竟后勤提到路况很差。当然,结合这张截图和您所提到的节目组惹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觉得,是雕像杀死了村长。李导和村长说话在前,紧接着后勤就发帖说村长死了,指不定牛头马面就是在李导面前显灵杀了村长……雕像发怒,牛群失控,村长大概是做了什么违背祖训的事触怒了神明……”我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地比画了起来。
“编完了吗?编完了歇会儿,喝口水。”老师放下自己的手机看向我。
“怎么是编呢!我这是最符合真相的猜测。”我不服气地反驳。
“你这是最符合封建迷信的瞎编。”他指挥我给他续上一杯茶,“我先问你,后勤说的,晚饭时候发生的矛盾,你猜是什么?”
“这我怎么能知道?”我不解,但还是老实地为他续茶,“就是帖子里王姐说的,做节目什么事都有可能碰上。谁能猜到是什么矛盾?”
“我年轻时,厂子里办生产庆功会,在食堂里拼了几张桌子,准备热热闹闹吃顿好的。新来的做饭师傅却当场撂勺子,直喊‘女人上桌肉不香,你们咋能一块吃’,工会主席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当场愣住:‘现在是新社会,哪来的老黄历’这后勤小姑娘零几年就用上了智能手机,玩上了论坛,一看说话方式就是城里小资家庭的独生女,有钱、有文化、对这份工作充满了热情,来之前她肯定针对村子做过调查,不会去犯信仰方面的忌讳。有什么是人们平时想不起来提点,在吃饭时才引爆,不能由与她共事时间更长的摄影来安慰,而是由同为女人的策划来提供建议的矛盾呢?”
老师给我指了指屏幕上祭拜的那一幕,我仔细看去,悚然一惊:“这屋里竟然只有她们两个女人。所以村长不高兴不是因为她偷拍,而是因为她和策划也进了屋……”
“对咯,她进这村子就好像做饭师傅进我们食堂,一个倒退五十年一个进步五十年。”老师摇了摇头,“还不止如此,她说孩子们怕生,可用的是‘她们’,女孩都在屋里躲着,那男孩呢?多半是上学去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拿起手机回看短短的几张截图,越看越心惊。
“你讲那个传说的时候,我就在想,”老师不紧不慢继续说,“这祖先只有男人和牛,哪来的后代,故事里的女人都哪儿去了?我把这个故事改一改,你听听看。战乱时期,他们的祖先在兵乱年间一路逃荒,饿得眼冒金星,昏倒在野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一个温柔的女人救起,带回自己家里。他发现这里土地肥沃,又远离战乱,便落地为安。女人陪他垦荒播种,搭棚砌墙,生儿育女,还陆续接济同样逃荒的难民,村子便逐渐有了雏形……”
太贴切了,贴切得我汗毛直立:“那水灾,还有雕像……”
“也许这次真的是一头黄牛,也许是一位健壮的女人,不过,要是我救了他们,却看着他们对着一头牛的雕像感恩戴德,大概也会半夜溜进去把那雕像砸个粉碎吧。”
“从来没有牛……牛是故事里那些隐形的女人……”我呆滞地望着屏幕,好像透过那个滑稽的牛头雕像看向那个被抹去的女人,“所以,村长提到的不听话的牛,也许也是哪个女人。她终于厌倦了被不当人的日子,下定决心要结束这一切,于是利用节目的录制,让牛头人雕像杀人……门外悬空的牛头,窗外风声和鬼叫,也许都是计划的一部分……”
“那谁知道呢。”老师将壶底的茶渣扔进垃圾桶,将他扣在桌上的手机拿起来给我看,上面赫然是牛头村作为旅游示范村的表彰报道,里面一头漂亮卷发的女村长笑得意气风发,“毕竟,鬼神从来不会愤怒,会愤怒的一直是人啊。”
作者: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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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野草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医生对肖郎问道,“叫做闲得发霉?”
“但霉是真菌吧?”肖郎还是忍不住去挠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是草啊。”
“多数人确实是伴生真菌,少部分会像你一样伴生草本植物,非常少见的情况下,连木本植物都会出现的,”医生仔细解释道,“总之,虽然结果上是皮肤发生异变,但这是心理问题导致的生理变化,所以通常归类在精神科,而不是皮肤科,明白了吗?”
“好吧,”肖郎点点头,接受了医生的解释。
其实他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已成习惯。
“所以要怎么治?”肖郎再问道,“定期过来谈话吗?”
“这个当然,”医生点头,“定期的检查是必要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生活方式需要改变,这方面我也会根据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具体就要你自己抉择。另外,这个症状对生活的影响很小,临床上也没有发现危害,所以部分患者会无视它,或者尝试与之共存,原则上我们不建议这样,但确实有这样的选项,你可以考虑一下。”
“不能手术移除吗?”
“这很困难,不论是真菌还是野草,它们的根系已经在你的身体里蔓延开了,你可以理解为癌症的扩散,就算把看得见的部分切了,剩余的部分也还会再长出来,有时候切掉一根,可能会长出两三根来,情况反而更糟,只有情况过于严重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移除一些,缓解病症。
总体而言,我们还是需要通过改善生活习惯的方式,让你的心理问题解决,反过来影响你的生理状态,使你的身体不再适宜它们生存,到时自然就解除掉了。”
“这样……”
最终,肖郎在精神科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时,医生又给他递来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二维码。
“这是本地的病友群,你可以加加看,人数不少,他们的意见或许对你有帮助。”
“好。”
肖郎把纸条夹进诊断书里,与医生告辞,随即离开了诊室。
门外已有五人等候,其中三个人看不出来,或许是“普通”的精神问题,另外两人则相当明显。
一个从脖子旁长出一支兰花,开得正艳,似乎有着良好的照料。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的样子,面带微笑,神色轻松,肖郎刚从中走出,他就点头致意着从旁走了进去。
另一个则从手背上生出一株灵芝,已有拳头大小,神色忧郁地坐在长椅上,低头不看人。
肖郎多看了他一眼,好一朵肉灵芝,他如此想道。
此后,他再没有回过这个地方。
在返程的网约车上,肖郎忍不住再次打开诊断书,看着里面的内容,心绪起伏不定。
伴生综合症-草本植物型-结缕草。
患者生活乏味,节奏单一,缺乏激情,长期持续后因心理异变引发伴生综合症……
这些评价是医生仔细了解过肖郎的情况以后给出的,他刚刚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看,却莫名有些说不清的不适感。因为被医生用医学化的术语,将自己的人生描绘为乏味、单一且缺乏激情,就颇有种盖棺定论的意思。
所以,无论自己的感受如何,他过的都是一种科学定义下的无趣人生吗?
为什么?
就因为自己的胸口长了一蓬草吗?
结缕草?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他不忿起来,却也知道这于事无补,如果不认可这种判断,就该去做点什么。
“师傅,我换个目的地可以吗?”
“app上修改就行。”
“好。”
十五分钟后,酒吧,肖郎点了一杯自己过去常喝的酒,目前感觉……一般。
差不多在工作了以后,他就会定期到酒吧喝上几杯,基本不喝醉,只是在微醺时离开,然后徒步回家。除此以外还有定期去看电影、定期去吃火锅等类似的事。
过去的他常常做这些事,那当时对这些事应该是感兴趣的才对,他应该是在享受生活的,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项一项地就不再做了?
他实在回想不起来。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是长期生活乏味才会从胸口长出草来,先不论自己是否认可这个乏味的定义,仅从常识来讲,在定期会离开家门到外面做各种娱乐活动的时候,他的生活应该是不“乏味”的。
虽然现在不知为何,以前喜欢的酒感觉没那么好喝了,但为了改变这个乏味的现状,他也应当恢复这样的习惯才好。
包括其它各种各样的习惯,定期去做些什么,就当是定期服药了。
至少先除掉这根草。
几口酒下肚,胸口变得更痒,他不耐烦地挠了几下。因为总挠它,从胸口冒出来的那部分草茎早已被挠烂,但又长出一些来。
长得真快啊,肖郎这么想着,第一次用这种角度体会到了春风吹又生的含义。
再喝几口,他又有些迟疑起来,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既然他早在很久前就不再做这些事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不再能从这些事之中找到乐趣,那继续再做这些自己感觉无趣的事,难道就能变得不“乏味”了吗?
面前这杯酒不就很乏味吗?
重新发现它们的趣味?还是去寻找新的趣味?
我都奔四了,为什么还是非得去开发新的兴趣不可?我什么时候报名过人生兴趣班吗?
熟悉的酒缺失了熟悉的口感,但酒精带给了他熟悉的感性,思绪既混乱,又在细枝末节上较真,几口把剩下的酒喝完时,他已做出决定。
拿出诊断书里夹着的纸条,扫码,添加。
先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第二章 九爷
九爷是个开朗的短发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头发,染成墨绿的短发间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长条形草叶,两者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颇有风格的发型。
“这是韭菜哦,”九爷并不避讳肖郎的视线,反而主动露出头顶,“每天要用柔软剂打理,不然会立起来,好麻烦的。”说着又笑起来,“所以他们叫我韭爷,就是韭菜的韭。”
她是病友群的群主,扫码以后加的不是群,而是她的微信,要肖郎先发自己的诊断书验证以后才能加群。进群之后,她就私聊肖郎,问他要不要到活动室里看看,这是病友群公用的地方,先来熟悉一下。
于是肖郎就来了。
也许是些许酒意的影响,来之前他没什么感觉,而在赶来的路上,那一小杯的酒精已经代谢一空,此刻就莫名拘谨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肖郎干巴巴地回了一句,视线开始向周边转移。
好在九爷没打算就这个话题聊太久,既然是带人来熟悉环境,更重要的还是介绍情况。
“这里原本就是一家书店,”九爷带着肖郎向里走去,“十几年前的老书店了,后来经营不下去,打算卖,我就包下来了。多数书都留着,定期还会进一些新书,你看,咱不少病友就经常到这来看书,你可以随便看,借回去也可以,登记一下就行,有想看的书可以在柜台那找,没有的也可以登记一下,我们进新书的时候也会参考大家的意愿。”
肖郎又看了九爷一眼,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30左右,想不到这么有实力。
这间“活动室”的位置不算很好,稍有些偏僻,但也算是在商场周边,地铁、车站都挨着,空间也很大,占地几百平不说,还有两楼。
而且茶水、零食都免费供应,除了书以外,还单独隔出几个小房间,有会议室,也有棋牌娱乐之类的,听她的意思,完全是自己独立支撑着开销,而且毫无压力的感觉。
“说是活动室,其实基本上就是看书、喝茶的地方,也方便跟病友们交流,”大概逛了一小圈,九爷总结道,“咱们这种病嘛,普遍来说,看书就是最有疗效的法子,特别是现在的人很多都不爱看书,但又都认同看书是有意义的事情,看得越多,好像就越有价值,有的人看着看着病就好了。”
她没把话说完,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会补上一句“其实都是狗屁”。
这里的书她看了一大半,头顶的韭菜是越看越旺。
而且在“生活节奏单一、乏味、枯燥”的这种人群里,喜欢阅读、绘画或写作的比例确实要比一般人要高许多,所以病友里的“书呆子”并不少,看书真那么有用,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病的?
这间“活动室”其实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休闲场所,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在这里看看书、喝喝茶,不时跟人聊几句,是大部分病友都能接受的选择,九爷维持着这么个地方,也就只是给大家一个走出门的理由而已。
不说对病情有没有好处,起码多点社交活动,多认识些有共同爱好的人,对整体的心理健康总归会有些好处。
当然,看书看多了,病忽然就好了的人确实也不少,但在她看来,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也就没有所谓治愈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三两句说不清楚,她也不会跟新来的病友讲太多。
先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好,”肖郎点点头,朝旁边随便一指,“那我先去那边看看。”
“行,有问题可以找我,不用太拘束,”九爷摆摆手,往另一边走了。
肖郎随便逛着,很快发现一本颇有兴趣的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九爷远远地看了一眼,满意而放心地离去,植物组又加一员新人,确切地说是草本组,她还是挺高兴的。也不知道肖郎会选择治愈还是共生,她个人希望是共生,这毕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病症”,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正准备离开书店时,另一个管理员小刘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凝重。
“九爷,廖毅那边出事了。”
“啊?”九爷一愣,廖毅那边……她忽然猜到了发生的事情,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是菌锅吗?”
“是,”小刘苦着脸,“食物中毒,听说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送医院了。”
“操,”九爷没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早提醒过廖毅很多次,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你留在这里,注意群友情绪,知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过去一趟。”
问清地址后,九爷快步离开,往医院里赶去。
菌锅,又是菌锅!
真菌共生派的这些家伙!
第三章 菌锅
廖毅今天很高兴。
真菌,或者说蘑菇,本就是他最爱的美食,而在罹患伴生综合症之后,他又有幸参加病友群里的菌锅活动,进而发现了新的世界。
从此,他就成了群里对菌锅活动最为热衷的人之一,一开始只是积极参加,后来慢慢就自己组织,现在已经俨然成了真菌共生派里最活跃的人。
不过之前的几次菌锅活动,有几个病友之间闹过几次不愉快,使得大家近期都有些抗拒,不太愿意参加。
经过他一个多月的沟通和疏导,终于又有十五个病友同意,今天就在廖毅家里办活动,现在时间已经差不多,他就提前把桌椅和电磁炉、锅底等都搬到院子里,还有搭配的肉和菜、作料等都一一备好,就等群友们到达即可开动。
在他调整着桌椅的时候,三个人各自提着几包不同种类的菌子走进院里,大家都已经熟悉环境,院门没关,他们就直接进来了。
“老廖,都忙完啦?”
“廖哥,还有没有要帮忙的?”
其中两人熟络地跟廖毅打了招呼,另一人则是生面孔。
“不用,都弄完了,就等你们来,来坐,”老廖招呼了几句,看向不认识的那位,“你就是张阳吧?”
“对,是我,”张阳伸出手来,“久仰大名,初次见面,廖哥好。”
他是新人,只在群里跟大家聊过,线下碰面还是第一次,能参加这次活动,他还有些兴奋。
“什么大名不大名的,都是朋友,”廖毅与他握手,因为对方是新人,就顺便问道,“你的应该能吃对吧?”
“能,”张阳笑了,“我这还有检测报告,我一起带过来了。”
“不用,”廖毅按住张阳的手,又把对方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接了过来,“来,菌子都给我,我处理一下,冰箱里有啤酒饮料,都自己拿啊。”
“好嘞。”
廖毅高兴地招呼着人,没过一会,十几个人就齐了。
因为人多,拢共分出两桌,都是一样的菜,不过既然是菌锅,主要还是各种菌子。
种类上来说,来了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菌子,这个活动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每个人带来的都是他们自身所伴生的菌菇种类,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搭配。
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同样伴生真菌的人因为聊到偶尔会把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做成菜,味道意外地不错,于是决定几个人一起用自己身上的菌子来做菜,又慢慢吸引到更多人,才逐渐形成的不定期活动。
这种事在伴生草本植物的人身上也很常见,完全不足为奇,因为很多人伴生的本就是蔬菜类的植物,或者可以做药的类型,例如九爷的韭菜。
伴生真菌的话,最麻烦的就是毒性,但在确诊伴生真菌后,不论患者本人有没有意愿去食用、或让他人食用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毒性检查都是必定要做的环节。
因为真菌的毒性不会只停留在“蘑菇”上,很多时候这些菌子产生的孢子也是有毒的。
对于伴生着有毒真菌的人来说,要么是过敏,要么不小心的话,也可能会在日常活动中在手上沾染孢子,或者孢子落入杯子、饭菜里,都可能导致中毒事件。
所以只要检测出伴生了有毒真菌,基本就没有共生这个选择了,必须想办法将其治愈。
这部分病友不会参加以上活动,也就保证了活动的基本安全。
但即便安全,这些真菌毕竟是从人身体里长出来的,自己吃也就罢了,让别人来吃就不免有种异样的感觉。
其一是,这人的皮屑、油脂等会不会进入到菌子的褶皱里,难以清洗干净?其二则是,这会有一种吃掉他人身体的心理暗示,特别是在参与者里有男有女的情况下,更是会有一种潜在的性暗示。
于是就导致之前的菌锅活动里不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态,乃至于女病友被骚扰,进而爆发矛盾的情况。
所以现在就需要避免使用大家身体里长出的菌子,而是用购买同种菌子作为替代的方式来进行。
对廖毅来说颇为可惜。
就好比人工种植的菌子,味道和口感几乎无法与野生采集的菌子相比拟,野生的菌子实际上也比不上从人体里长出的菌子。因为人体的环境不同,提供的营养也不同,比野生的就要多一些特别的风味,少数时候会有点怪,但多数情况下都极为好吃。
廖毅最开始参加的就是“人工菌锅”,现在吃不上了,也不可能私下单独找人去要,那样实在太怪了,也就只好选择用普通的菌子来代替。
其实他真正的打算是用无害的小活动来过渡一下,先降低大家的抵触心理,以后再慢慢物色一些合适的病友,比如性格、观念相近的,或者全员男性,同时对人体伴生的菌子抵触心理较低的群体,做一些小范围、人数较少的菌锅活动。
他想得很好,可惜事与愿违,事情的走向终究还是脱离了他的掌控。
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时,火锅已经差不多吃完了,先是有人头晕、腹痛,然后快速进展到不受控制地呕吐,在场中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人,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要求尚未出现异常的人催吐,以避免中毒,或者减轻中毒的程度。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中毒反应,剧烈的头晕下,又没人能够驾驶汽车。
之所以要在廖毅家举办这个活动,是因为他住在郊外,家里有大院子,足够让容纳数十人,但相应的,最近的医院也在十几公里之外。
所幸周边还有邻居,廖毅强撑着叫开了隔壁老杨家的门,请求协助,老杨又叫来更多人,终于在事情无可挽回之前,把众人送到了医院。
其中一人吃得较少,中毒反应更弱一些,经急救后,约半小时就清醒过来,只是仍未完全脱离中毒反应,还需要继续治疗。
在此之后,九爷才接到出事的消息,匆匆赶来。
当晚,病房里,廖毅脱离危险状态,并稍微清醒了一些,九爷来到病房里,长久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对不起,”廖毅避开了九爷的视线,“我没想到会这样,大家都是买来的,不应该……”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那个新来的,那个张……张阳?”
“不,他是正常的,是你们其中之一买到有毒的菌子,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化验,然后是谁买来的也还不清楚,”九爷抱着臂,冷脸看着廖毅,“除了道歉,你就没别的想说的了吗?”
“那还有什么,”廖毅再次低下头,“运气不好呗。”
“这不是运气问题,”九爷不耐烦地用脚掌敲了敲地面,“如果你们都在正规的店里买菌子,大概率不会出问题,而你作为组织人,就该把好关,或者自己亲自去买,这次只是没出人命而已,还有几个人还在昏迷,你就管这叫运气不好?!”
廖毅沉默了。
“除此以外,你真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
九爷叹了口气,“那我就直说了,你的病早就好了对吧?”
廖毅仍不松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邻居知道你伴生真菌,送你们过来的时候跟医生说过,医生当时不确定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伴生了毒性真菌,保险起见就顺便对你们所有人做了检查,”九爷冷冷地看着廖毅,“然后发现你的病已经痊愈了,你到现在还想装不知道?”
廖毅没说话,但默认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九爷质问道,“既然已经痊愈了,为什么还待在病友群里,还组织活动?你们之前的活动给的教训还不够吗?”
“不生病又怎么了?”廖毅抬起头来,怒问道,“我只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菌子火锅而已,我犯法了吗?”
“你想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廖毅再次移开视线,“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既然我已经不是病友了,那你这个群主也管不到我。”
“好,好得很,”九爷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最气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组织活动搞出事,也不是你病好了还瞒着我,是你真的在治病,就是说你也当这是病对吧?”
九爷揪了揪头发,却从头发里扯出几根断裂的韭菜,神色愈发恼怒,她从不愿把这件事当做病来看待,今天却亲口承认这是一种病,而且说了很多次。
“你一直是共生派的人,社会上对我们的歧视和偏见你最了解,你也知道大家有多努力地想要把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去共存,而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九爷怒视着低头不语的廖毅,“而你呢,你是怎么拉得下自己的脸,去跟他们一起吃自己身上长的东西的?你不是把它当成病了吗?吃别人的病灶,你不恶心吗?”
廖毅莫名笑了,自嘲般笑道,“玉米感染真菌以后会变成乌米,比一般的玉米更好吃,你不知道吗?”
闻言,九爷惊讶到几乎说不出话来,“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
随后便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步离开了。
廖毅苦笑着拉上被子,蜷缩起来。
好羡慕啊,羡慕那些仍在生病的人们,至少他们还能从自己身上获得美味的菌子,而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记得在治愈派里有一个人,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对那人的事迹记忆犹新,据说他原本伴生了剧毒性质的真菌,努力治愈之后,又因为生活的变化,再次患病,而第二次伴生的居然是鸡枞菇。
因为生活的缘故而患病固然可惜,但还是好羡慕啊……
没有人会故意搞乱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廖毅,即便是为了吃也不行。
也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治愈了没有,据说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胸口会在一夜之间长出一米多高的鸡枞,真的真的……好羡慕啊……
第四章 共生
“方便的话,能说说你是怎么患病的吗?”
小刘和肖郎坐在书店二层的饮品区里,九爷离开之后,他继续在柜台看店,而肖郎在店里逛了几圈之后,就找他来主动询问病友群里聊到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所谓的“共生派”和“治愈派”。感觉站在柜台边聊这些不太合适,小刘就找人帮自己看一下,带肖郎来到二楼坐下聊。
这是新人常有的疑问,他倒是也习惯了,只是想先了解下肖郎的情况再说。
“我也说不清楚,我自己没什么感觉,前几天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痒,拉开一看长草了,等到周末就去医院里看,然后就被介绍过来了。”
“这样啊,”小刘点点头,这也是常有的情况。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确实可以说就是“闲得发霉”,宽泛地讲,就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太过清闲,无所事事,也没有太多想要实现的目标,浑浑噩噩地活着的时候,其心理状态就可能让身体内的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变成适宜某种真菌生长的状态,然后接触到某种真菌,实现伴生。
而一般环境中最为普遍的真菌就是霉菌,所以是字面意义的闲得发霉。
更多类型的菌子属于小概率事件,植物型伴生就更是稀有,而且这种病的患者很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他们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在近期接触过这些植物的生长环境,就有一种屋顶积水之后,忽然发现积水中长出几条小鱼一般的莫名其妙感。
这就是大自然啊,小刘常常如此感叹。
“先说说治愈派吧,”小刘收回发散的念头,说明道,“这一类中大部分是现实所迫,不得不治愈的类型,譬如感染了有毒真菌的情况,不治愈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那还是治愈的好。”
“嗯,”肖郎点头,“可以理解。”
“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的观念,譬如说对自己身体里长出异物感觉恶心,无法接受的,或者认为这有损形象之类的,虽然伴生的真菌或植物完全无害,对健康没有影响,甚至于有益于健康,也还是想要治愈的,这样的人也不少。”
肖郎再次点头,这仍然可以理解,说实话,目前的他就有些接近这一类,不是很多,只有一点点,但确实有些膈应。
特别是胸口总是痒痒的,这着实烦人。
“最后的一部分就是对心理疾病和生活状态这两者比较敏感的人了,”小刘长出一口气,对这类人群颇有些遗憾地说道,“因为这被归类为‘心理疾病’,所以就认定自己应该治病的,或者说因为医生说过,是因为生活状态有问题,导致心理疾病,又再导致患上这些病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就会积极寻求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肖郎隐约察觉到,小刘的观念似乎与此不同。
“你觉得这么想不对吗?”
“不好意思,”小刘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作为管理员,我应该保持中立的,特别是还不清楚你的情况之前,不该对这个有批判性的倾向。”
“没关系,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肖郎摆摆手,不在意道,“我之后还会去问其他人,要不然你就以病友的身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也行吧,”小刘点头,“那我就说说我们共生派吧。”
“请讲。”
“这么说吧,我们首先就认为这不应该被称作是一种病,病这个词是很重的不是吗?只要沾上这个字,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但这真的对吗?”小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对,当然,对于部分运气不太好的病友来说,他们可能伴生的是有毒性或者刺激性的真菌或者植物,或者本身对伴生物过敏,这种就不得不去治愈,但这种情况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体健康出现隐患,不得不去解决,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小刘不由得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
“关键在于,一旦认定这是一种病,也就认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错的,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就以我来说吧,我大概是在大学的时候伴生草莓的……”
肖郎下意识地看向小刘的右肩,他穿着短袖,右手的袖口处和领口附近,确实冒出了几片叶子,小刘见状干脆拉起袖口,让肖郎看个仔细,但此时没有花也没结果,如果他不说的话,肖郎也看不出这是草莓。
“继续哈,”小刘放下袖子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毕业5年了,毕业之前我就常来这里,毕业之后工作一直不怎么顺利,九爷就问我要不要来帮她看店,我就来了,8年了,我从没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的。是,我确实不会积极地出门去社交,不去做那些常人喜欢的娱乐活动,没有特别的目标,就只是上下班,吃饭,喝水,洗澡,睡觉,但这又怎么了?我有在工作,我自己养活自己,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恋爱、结婚、生子,很多病友也是这样的,除了身上长出草或者菌子以外,和别人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安静一些,生活单调一点罢了,但这有错吗?”
小刘几乎忍不住质问道,“就因为生活单调,就要认定我们有病吗?难道生活就一定要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才行吗?所谓无意义的人生就不应该存在吗?说到底,真的有什么人生是无意义的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普普通通地过完我的一生,不犯罪,不伤害他人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被人用病态这种词汇去描述、去看待?”
一时之间,肖郎不由得有些难以呼吸的感觉,有些被小刘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不好意思,”小刘摇摇头,“我有些上头了,只是我真的很认同九爷的观念,不管我们身上长出什么来,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只要不危害健康,怎样的活法都是正确的,都是有意义的。用她的话说,在被人当成菜来吃之前,难道韭菜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
肖郎笑了笑,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子比自己年轻不少,看待生活的方式却似乎比自己成熟许多。
“堂堂正正地活下去,认可自己的生活,就是认可自己,”肖郎笑道,“是吗?”
“没错,”小刘也笑了,“这就是我们共生派的理念。”
“这样啊……”
“那么……我叫你肖哥可以吗?”小刘认真地坐直身体,“肖哥,我刚刚说的这些所有的类型里,你更认同哪一种?”
“现在我还说不上来,而且听完你说的这些话以后,我其实还有一个疑问。”
“请问吧。”
“我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我可不可以这么想,很多人生病,就是因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对,这不一定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也可能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周围的人所说的话,或者他们隐约散发出一种氛围,一种虽然不需要明说,却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对的气氛,慢慢地,人就病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嗯,我懂。”
“那么假设这个人变成了共生派,他开始理解自己,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了,也开始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那他不是应该就此痊愈了吗?”
小刘愣住了,肖郎继续追问道,“为什么还能继续共生?”
“我也不知道,”小刘苦笑道,“其实之前是有解释的,大概是说生病的原因错了,不是因为心理的异常而导致生理变化,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可能让身体变得容易与真菌或者植物共生,但后来还是发现不对,因为你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真的有人什么都没做,只是跟我们聊过之后认可共生派的理念,然后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就痊愈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解释,但我知道的是,不论如何,不该这么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种病,然后开始否认自己,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认可自己习惯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我明白了,”肖郎点头,沉思片刻后微笑道,“你说服我了,至少目前为止,我确实更偏向共生派,或者说,我希望我能像你们一样去看待自己。”
“那太好了,以后多来,多交流吧,九爷应该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些。”
“我会的。”
肖郎喝了口茶,向后靠在椅子上,忽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某种莫名的压力已经不知不觉间消散一空,良久过后,他才意识到胸口已经不痒了,拉开一看,结缕草仍然铺展在他的胸口,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似乎……看上去更鲜艳了些许。
几分钟后,肖郎离开书店,刚走到大门口,就见迎面走来一个少年。
“你好,请问一下,”少年有些拘谨,“这里是伴生综合症的病友活动室吗?”
“对,没错,”肖郎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对方,“你也是病友?”
“我不是,我……”少年连忙摆摆手,“是我太爷爷……”
“这样啊,”肖郎点头,暗中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年纪就开始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未免过于浪费大好的年华,“那你是来找你太爷爷的吗?我带你进去?”
一边说,肖郎一边还在想,没想到有如此高龄的病友,但刚刚在里面似乎没看见。
“没有,他不在这里……”少年的脸色愁苦起来,“他已经不在了。”
“啊?”肖郎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我太爷爷他……”少年的手和眉眼都纠结着,最终还是抬起头,对肖郎问道,“请问你也是……病友是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是这样的,”少年一边回忆,一边阴郁地说道,“我太爷爷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但前不久感冒以后忽然身体就垮了,然后住院,然后……三天前就过世了……唉……其实家里人差不多也猜到他可能挨不过去,私下里都说,其实不错了,太爷爷他90多岁,一生无病无灾,家庭圆满,年轻时的事业也很好,家里人也没有矛盾,就算这么去了,也算是喜丧,应该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少年吸了吸鼻子,“他自己清醒的时候也这么跟我说,说不要难过,他只是年限到了,他该去下辈子继续享清福了,要我高兴一点……”
少年明显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稍微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但在他过世之后,他头顶开了一朵花……”
肖郎的呼吸凝固了。
“医生说,这是伴生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少年抬起头来,直视着肖郎,“所以太爷爷其实走得并不安详,不是吗?临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过得没有意义,才会生这种病不是吗?”
“医生跟你这么说的吗?”肖郎凝重地问道。
“没有,他们没直说,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肖郎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能给出答案的人已经离世,但看着少年的脸色,他猜到少年或许想问的是别的问题。
“你仔细想想,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是不是其实还有别的问题要问?比如……自己?”
少年眨了眨眼,又想了想,随后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好,就是……如果太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到头来也会觉得自己一辈子没什么意思,那我得活成什么样子才行?”
“我明白了,”肖郎放松下来,这倒是可以回答的问题了,“这样,你往里走,就在柜台那里,有个小刘……不是,你叫他刘哥就行,他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好,”少年对肖郎点点头,“谢谢你。”
“没关系,去吧。”
肖郎摆摆手,看少年走进书店里,心里莫名有些奇怪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说不好自己该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共生派那样,接受这一切。
但努力吧,努力就好。
完(后续可能会续写,但近期无此计划)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杂货店主的女儿,从楼顶一跃而下,头着地摔在石砖路上。
第二天清晨,邻居们谈起昨天夜里的动静,好奇是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下。
“是一个存钱罐从楼上掉下来,我都看见了,”楼下的大婶说,“就是杂货店里那只存钱罐,总搁在货架上那个。那老板和老板娘,每次收来零碎的小钱,就会投在里头...没准他们也放大钱进去,谁知道呢。没准他们开店就是为了赚钱存在罐里。没准他们除了钱之外也投其他东西,天天对着罐子说好话。这都是为了等他们以后再也开不动杂货店,或者得了重病的时候,那罐子能念着他们的好处,将自己打碎了,连带着它自个儿攒的钱一起拿出来为他们善终,免得他们临死时孤苦伶仃。可惜啊,这么早就摔碎了,里面的硬币也全都滚到下水道里去了。”
说着,她拎起洗好了的她第三个孩子的尿布,晾到屋后去。坐在她家围墙外休息的小伙,隔壁餐馆的帮工,闻言忿忿地开口道:
“要我看,那掉下来的哪是存钱罐,只是一个破风箱罢了。难道不是只有坏了、不能用的东西,才会被人从楼上扔下来么?自打造出来起,它又受苦又受累,成天就是吹呀、吹呀,除了生火就是生火,生完火还要清炉灰。它生下来就是要没完没了地给人使用的。等到终于有一天,它鼓的风实在太多了,突然出了毛病,比如皮子上破了个大洞,之类的——人家自然就要把它丢了。谁还会关心它?谁会留着不能用的东西?哪还有路给它走?四处都没有地方给它待呀。”
说完,他擦干额头和脖颈上的汗水,回饭店后厨去了。厨师瞪了他一眼,他一直等着帮工来清理炉灶,却迟迟不见人过来。趁小伙把半个身子都探进炉膛里的时候,厨师拿着纸烟出了后厨,坐在杂物堆上,自言自语道:
“唉,昨晚从楼上泼下来好大一锅浓汤啊!我躺在自己家里,都能闻见香味。炖汤就是这样,若是你一开始准备的材料好,倒是能少炖一会就出锅;要是食材一般般,那自然是要多熬一阵子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道理。火在底下一直烧着,锅里熬干了就添水,攒着什么新的食材也全都投进去。你早早地就能闻见香味,可是自从小时候起,所有人就都跟你说:汤熬得越久越好,越久越香醇,一定要待熬完再品尝,耐不住性子的人活该熬不出好东西。你只好继续任它日夜不停地烧着,挨烟熏,挨火烫。要是盛汤的锅具经不起这样煎熬,啪嚓一声烧裂开来,一整锅汤就都泼在地上,再也喝不到了。唉,可惜啊!但凡在这之前,能先品尝一口它的甘美呢?”
说罢,厨师把烟掐灭,回厨房干活去了。他已经五十来岁了,工作了三十多年,要趁还能干得动时多攒些钱。天色慢慢放亮,醒来的邻居越来越多,大街上逐渐有了人声。一位车夫将马车停在路边,说:
“我昨晚路过这里,看见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车轮。它只知道闷头赶路,稀里糊涂地往前滚,直到从悬崖上坠下来,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可把我吓了一跳。”
着急去上班的人看了眼怀表,冷哼一声,自言自语道:
“可按我看见的,是钟表上的一根秒针掉下来了才对。它成天不知追赶着谁,也不知被谁追着,从早到晚匆匆忙忙,以为自己的工作无可替代,直到脚下一歪,从表盘上轻飘飘地摔下去,落地的声响都没人听见。”
两人分别奔着自己的目的地去了。与此同时,从街角走来一个爱好观鸟的男子,转动一圈他那神经质的、深陷的眼睛,叹息道:
“昨晚坠楼的应该是一只斑鸠,从雏鸟期就被人工饲养,剪去了飞羽。它看见窗边投下鹰隼的影子,自己又从未有过飞行能力,感到惊惧无比,自然吓得从窗户里跳出去了。”
而他手中紧紧牵着的幼童,他的女儿,则说:
“可是,爸爸,我觉得小鸟是往更美好的地方飞过去的。它一定是看到了窗外的世界,觉得外面的天地更广阔自由,比家里要更好——才会从窗户跳下来。”
人人都在谈论昨晚发生的事,人人都说从楼顶坠下的是不一样的东西——乐观的铁匠说它一定和铁锭一样重,要很大力气才能抛下楼去,忧郁的裁缝却说那只是一片布料,只需一阵风就可以吹走;家道中落者说它像一只空箱子,外表庞大结实,实则又轻又脆,巡逻的军人则说它如一粒铅弹般小而坚硬,如果它在哪损毁了自己,一定是人的意志下的决定。年轻人看见一株栽在盆里的植物,落地时根系还在尽力伸展,老人则看见一只倒下的药瓶,早在摔碎前就已空空如也。还有一些人,即使没有见过那东西的样貌,也对其有些看法:一部分人觉得即使它吵醒了一些邻居,落到粉身碎骨的境地也非其本愿,该怪把它推下来的人;还有些觉得它是自己要掉下来的,斥责它无论如何不该落地,扰了大家的安眠。正当大家聊得火热之时,镇中心高塔上的钟声响了,这标志着一天的工作与生活即将开始。人群于是散开了,各自投入到日常事务中去。
“还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吧。”他们说。街道很快空了,只剩下寥寥无几的行人。路中间,那女孩的尸身静默地躺在石砖地上,血已经干涸在砖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