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不久前,在诺福克郡,也可能不在诺福克郡。这是那种夜晚在篝火堆里燃烧又在人们嘴巴上滋滋作响的故事。
我在赶路途中听别人说来,别人又是听别人所说,虽然给你们转述时会提到“我”或“我们”,但只是指事情发生时在场的人们,并非是我本人,也因此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我都没法给你们证实,唯一能确定的是,在这事儿发生之前,死人不曾开口。
不久前,在诺福克地区,据说有一对新婚夫妇,妻子肩高高过门框,不低头都进不了自家屋舍,我见过的男人没一个能比她更魁梧,但她肤白貌美,身体丰腴,和镇中心立着的女神雕像一样高大又美丽。只是比起那样坚硬、冰冷的青铜造物,这个活人更香更软,像去了麸皮的白面包。
她的丈夫威尔·乔是当地的自耕农,谁也不知道他打哪儿找来这女人,有人从庄外打听,说她是南边来的寡妇,也有人自称有朋友在荷摩的娼妓街上见过她,对这种不敬的猜想,没人会有疑问,因为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肉欲就是比处子的芳香还有滋味。
在农闲时再也没有比这更引人注意的话题了,她一出家门那些男人和少年就总是偷摸看她,想想吧,当这个女人在床上舒展四肢,温热、洁白、巨大的身躯绵延起伏如同丘陵,啊,那时我们一致认为夜里她的男人在她身上耕耘想必如同牛马在肥沃的土地里耕耘般快乐。
哪里有农夫不喜爱农田呢?我们喜欢她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萨维比我们还要喜欢她。
萨维是那种很坏的女人,看谁都不顺眼,从前打骂孩子管教丈夫给她带来乐趣,但现在也不能再使她快乐了。不过自从那个女人来了之后,萨维像是取食的雀鸟,在她的门前晃来晃去,如果她看到有少年在那女人门前踟蹰,她会拿着棍子赶人离开。那女人一次也没出来阻止过她,就这样她每天比前一天距离那女人更近一些。终于有一天她进了那女人的家门。她去了一次就忍不住一去再去,她给她有力的怀抱,像母亲般的安抚,她身上有一种香甜的食物香气,让萨维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少女时期,甚至比那更好,因为那时她还要为嫁人而发愁,而在那女人热烘烘的怀里,她只需要如同黄油般融化,全然不再考虑任何问题。
当她回来时,她就变得好相处多了,就连萨维的丈夫都时常建议她,你何不去威尔家里和那女人待上一会儿?这就足以见得,尽管威尔这门婚事,从一开始就透露出古怪,眨眼之间他就结婚,又因为妻子的父亲年事已高,全要靠她带一名丈夫回去继承家业,眨眼之间他又必须变卖家产背井离乡,但我们都很欢迎她,盼望她能改变主意,和她的丈夫一起融入到本地快乐的生活之中来。
不幸的是,悲剧发生了。
在他们将要离开的某日清晨,有人没命似地敲钟,我看那口钟上一次被敲得这样响还是在海盗登陆英格兰东海岸的那天。等我们急忙跑到广场上,敲钟人大声又凄厉地宣称威尔家遭了盗了,于是我们又跑到威尔家一看,我的乖乖,全是血。全是血。威尔被敲碎了脑袋,他头冲外倒在门口,啃了一嘴泥土,从房屋到门前全是搏斗的痕迹和被袭击的证据,一切都砸得稀烂,但没有见到威尔太太的身影。是的,那是个健壮的女人,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啊。我们一致认为她凶多吉少。穷凶极恶的盗贼会把抓到的女人拖拽过河流密布的绿林,在冒着黑气的沼泽里淹死,沉到烂泥里发酵,让她们的骨肉也化成烂泥。
萨维简直哭得快背过气去,但我们发现得太迟了,凶手早就带着威尔的财产和女人跑了,我们没什么可做的,也没什么心情收拾可怜的威尔,他没有什么别的亲戚,就连农地也卖得精光,由于他生前欠缴税款,不管是墓园还是教堂都不肯收他,于是只好把他和他那颗烂脑袋装进棺材,当天就下葬了,就埋在他自己那栋农舍背后。
倘若只是这样,那完全不值当我给你们讲这件事。
过了一段时间,竟来了个外乡人,这个村庄在诺福克是最普通不过的村庄了,耕种的乡下人一年到头看不到什么客人。可他远道而来,在村里东走西走,找人聊一些诸如收成如何的闲话,我们心知肚明他一定是憋着什么屁事儿。到了傍晚他终于忍不住了,走到我们面前来问是否见过一个女人。
我们这里有诺福克最好的农妇。
不,他说,我找的不是农妇,这个女人橘色头发,眼睛碧绿,她高得出奇,但她很美,鼻梁上的雀斑,因为皮肤很白,所以格外显眼。
他说的是那个女人!是威尔乔的妻子!
外乡人道,原来她在这!带我去见她!
我们不得不指着威尔家的方向,告诉他那女人的下场,她丈夫已经下葬,她也被盗贼带走不知所踪,即使是往最好的方向去猜测,也肯定死得不能再死,因为我们还没听说附近有人见过这么高大的女人。一个人除非是死了不然怎么会如此无声无息呢?
外乡人听了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喊,愚蠢!愚蠢!她不会死!我要找到她!我一定要找到她!
我们完全听不懂他的疯话,但害怕他闯出什么祸来,也只好跟着他跑。
外乡人两条腿飞快地倒腾,转得像是疾驰的车轮,我们紧跟其后,啊,那间农舍还立在那儿,它逐渐地从远处显现,因为失了主人,区区十来日就显得破败起来,杂草丛生。
他越跑越快,我们都快要追不上了,太阳将要落下,金橙和血红色的光笼罩住这片土地,刺目的光芒逐渐收拢,阴影爬上了地平线。
接着我们看到他在靠近那座农舍的一瞬间,就在他跨过门的一刹那,他身体突然变得四分五裂,像是个因为奔袭速度过快而散架的板车,手在激烈的挥舞中高高甩脱在空中,然后腿从裤管儿里掉了出来,鲜血飞溅流得满地都是。
我敢打赌那块地上的杂草因为有这灌溉都应该长得更高些才对。
等我们围拢,他还没死,他还没咽气,他衣服染得通红,因为痛苦而不停尖叫!
这事发生得措手不及,我们像是受惊的兔子呆立在农舍前面,这时我们又听到了一种有韵律的沉闷的声响,从那屋舍后面传来,从地下传来。
咚咚咚——
从威尔的坟墓里传来。
咚咚咚————
不知是谁拿来了锄头,把那块土挖开来,那棺材震颤着,我们听到里面有人在喊叫、拍打,等我们把棺材撬开,我的神——
是威尔!
他活生生地从棺材里蹦出来,大叫:她杀了我!她杀了我!你们把我埋了!
我们目瞪口呆,但这已是白日的尽头,太阳最后的光芒在他脸上转瞬即逝,萨维首先开始尖叫,然后是我们所有人:威尔的头扭曲变形,一下,一下,又一下,在那天夜里发生的没有人目睹的凶杀在众目睽睽之下重现了!
他后脑勺猛地瘪了下去,像是有一个看不见的无比高大的人用钝器猛击了他的脑袋!他整个人剧烈地往前倒了一下,然后是第二下!
他倒在棺材里!
第三下!
血从他的眼睛鼻子里冒出来!
生机迅速地从他头上的破洞流逝而去!再没了呼吸。
好了,现在你们都应当知道,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死人不曾开口,但从那一天开始,神的旨意改变了,而愚蠢的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把可怜的威尔埋进了地里。不过威尔最终原谅了我们,自从那时候起,威尔每天都会在广场的大钟旁给我们进行这场真实又血腥的表演,顺便说这也是在节日游行中最受大伙儿欢迎的节目之一,毕竟我们其他人都死得太普通又乏味啦。
手脚横飞的外乡人在第二天也恢复了原样,原来他是被用斧子砍死的,可不是,那女人臂膀的力气大得惊人,他坚信那女人一定还活着,他一定要找到她,也是因此,他才会寻着女人留下的痕迹找到了我们村,救了威尔一命。要不是他,可能过上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威尔还活在地里头。
故事仍未结束,从那之后,又陆续来了好些外乡人,有男有女,有少年人也有老头子,死状千奇百怪,现在我们知道那女人确实还活着,我们这儿只是那些外乡人在夜晚来临前停靠的某一地罢了,我们在火堆边烤火,喝着热气腾腾混了黄油的啤酒,讨论他们新鲜离奇的死状。而这些活死人们,至今还在外面到处游荡,寻找心中那个残酷、恶毒又美丽的女人,不知道是要向她祈求欢愉还是死亡。
阅读警告TAG:R18,精神分裂,微克,非人车……我还漏了什么吗?哦,对,祝费尔南迪·乔纳森父亲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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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七年和其他年份有何不同?世界在此之前以及之后都不断的产生变化,历史大事接连发生,周围吵闹不休,但费尔南迪的一部分被冻结在此地。
一八八七年的冬季,他成了鳏夫,他的老婆给他留下了三个孩子之后撒手人寰。
而在那之后,他偶尔还是会收到请柬,来自他无礼的客户,要求他“携夫人一同前往”。
他想:这些该死的人是否故意耍弄他?难道他们没有见过公报上的讣告?没有参加过他老婆的葬礼?可怜的莉莉娅已经死了!被埋在地底下!而他们要他和她一同赴宴!
他甚至知道他老婆会说:哦,费尔南迪别生气,他们有可能不知道啊,那些无知的外国人根本没有看本地报纸的习惯,打起精神来,亲爱的你需要他们……需要他们的钱呢。
她说到这就会笑起来,红色的头发会随着笑声颤动,然后她会拍拍他安慰道:去吧,拿上你的帽子和手杖,等我去换一件裙子我们就出发,事情总会好起来的。
但是,她错了,事情不会好起来了。
一八八七年冬天她就大错特错。
在那之前,他们不知道她已经重病,如今,他们不知道她已经死了。
他想到,在他母亲死后,他的父亲总是不停打开家里房间的门查看,这个可怜的人,不管在做什么事,总是突然定住,微微偏头,他一定是听某些声音,随后他就跳起来去拉开门,喊道:快来啊费尔南迪!你妈妈在那呢,她真的在那呢。
他就得放下手上的工作,去把那些门一扇又一扇,一遍又一遍地关上。
在他父亲的想象里他的亡妻在门后生活如常,四下走动,整理床单,打毛线衣,读报纸。那他当然要去找她啊!
医生告诉费尔南迪这只是臆症,但情况越来越严重,有一次他父亲打开了家里所有的门仍然一无所获,于是他拉开大门茫然地走上街头,去找他死去的爱人。
而那时费尔南迪忙着和玻璃发明人扯皮,官司一场接着一场,手头拮据到请不起居家女佣,他试过劝说,上锁,请邻居或报童帮忙照看,但父亲仍然能找到办法逃走。到他第四次走失,好不容易找回之后,费尔南迪不得不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直到一八七七年,那时费尔南迪的事业逐步走上了正轨,不过他仍然忙着搂钱,顾不上把父亲接回来,那时他也还没有结婚,天哪,如果那时莉莉娅在就好了!
但——不可能了,因为莉莉娅是在一八七九年认识他的,而*那件事*发生在一八七七年的冬季,*坏消息总在冬天来*,他收到一个盒子与信件:尊敬的乔纳森先生,十分抱歉地通知您,您父亲病情日益严重,我们尝试加重剂量,但并没有好转。本月二十一日不知怎的他设法逃脱了病护的看管,躲开了守卫,然后步行了两英里,通过重重阻碍,打开了地下焚化炉的大门……您知晓他的病情,我们由衷地感到抱歉,并会退回您在本院缴纳的所有费用,请您务必节哀。
他拿着那个盒子,来回翻看,里面的东西沙沙作响。他心想,这下*事情不会好起来*了,不知怎的,他把耳朵贴上了盒子光滑的木质面,因为在外面放太久它通体冰凉,冻得他打了一个寒颤,但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没有他母亲搁下茶杯的声响,也没有他父亲开门招呼妻子的呼唤。那是臆症,他紧接着想,医生说的,那是臆症,不是精神病,而我是正常人,不可能听到什么。
他把父母合葬在教堂的坟地里,现在莉莉娅也在那里了,挨在他们旁边,墓碑极其简单,只刻着她的名字以及四个字:长眠于此。
他不需要那些华丽的致辞。
等到他死之后,他就躺进去,然后在那四个字之前加上一句,“携丈夫”。
莉莉娅携丈夫长眠于此。
……
一八九五年,费尔南迪已经习惯了寂寂无声的妻子。医生说,那只是在他心底的幻影,没有关系,每个人都会有经历悲伤的过程,人们会拒绝相信爱人已经离开。
费尔南迪点点头,他视线落在医生身后的窗户边,*莉莉娅*正在站在那里往窗外眺望,脸上带着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晚了街上还有那么多马车。
医生对此毫无察觉,还在继续说:之后他们会愤怒,会埋怨为什么只有自己如此不走运,这些情感会持续很长时间,消耗大量精力,不过在我来看,最终人们会接受现实。
他身体往前靠,盯着费尔南迪:最近您有听到任何声音吗?
费尔南迪摇摇头,他的妻子一向安静:我只是想,如果是莉莉娅恐怕会劝我对孩子们宽容一些。
医生:那很好啊,乔纳森先生,这只是您思念妻子的缘故。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不过,您看起来需要好好睡一觉,我给你开一些安神的药吧。
他拿起笔在本子上一通乱画:您或许应当养一只陪伴宠物,有充分的研究表明它们有利于缓解压力。
*莉莉娅*站在门边,等他为她开门,听见医生的建议她欣然点头,于是费尔南迪站起身道:也好,*她一向喜欢这些*……我是说,我想她也会建议我这么做的。
他摸到了门把手,为她拉开门,门开了一条缝,他屏住呼吸但什么也没听见。
门外,秘书正坐在办公桌后拿着小镜子涂口红,看到他出来,她“啪”地合上镜子露出职业性的微笑,一边按下桌面呼叫器,通知候诊室下一位预约病人可以入内,一边递给他一份账单。
费尔南迪签支票时想,我需要他,我需要有人告诉我,这是正常的,老天,我只是思念过度。
人鱼馆。
*莉莉娅*停在那只人鱼前。
他发现那只人鱼简直和她一模一样,确切地说,是和一八七九年的少女莉莉娅一模一样。她们都有同样的红发,微笑,和白皙美丽的*奶子*。他和莉莉娅都很满意这只昂贵的陪伴动物。
它虽然有人类的容貌,但它毕竟是*动物*,费尔南迪很清楚地明白人鱼和人类的不同,虽然听过下流又古怪的传闻,它们惊人的美貌会让人忘记一切,但当它从他手上接过生鱼肉咀嚼,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动物的感觉就更为明显。
它是一只住在缸子里随心所欲过日子的鱼,潮湿,冰冷,带着咸味。
他完全能够区分两者的不同!
只是——
看哪,莉莉娅,你在一八七九年还多么青涩,像是夏季刚成熟的葡萄。看看它的脸,看看它隔着玻璃冲我笑呐,那让我想起咱们在炎热日光下度过的快活时光。
比起定格过去的黑白照片,它是多么鲜活生动,仿佛一切昨日重现?
他越来越频繁地打开那扇门,那扇通往人鱼房间的门,只要想到长着莉莉娅的脸的人鱼就在那里,*莉莉娅*就在那里,他就无法控制自己。
医生:您已经完全摆脱了失眠的困扰……您没有在我开的药之外再吃别的药吧?没有?那很好,看来陪伴动物起到了作用。
是的,我感觉好一些了。费尔南迪点头赞同,我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莉娅。
他们当然喜欢,他们见过莉莉娅的照片,那只鱼就是他们怀念母亲的情感寄托,他们分不清照片和活着的幻影的区别。
但我又何必告诉医生此事呢,他只以为我养了只狗,养只狗就会使人振作起来,事业蒸蒸日上,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总不会有什么坏处,再说或许养狗的确会对下一个病人有益,费尔南迪冷静地想。
他告辞时,医生与他握手:我从报纸上看到您连续收购了数家公司,足以证明您精力充沛,能胜任繁杂的工作了。事情会好起来的,会越来越好的,祝你走运,乔纳森先生。
他拉开门,门外还是那个秘书和一张支票。
一切如常,医生再一次给了他支撑下去的信心,*暂时地*,但他的人生已经岌岌可危,在他心底的某处隐隐知道,*事情不会好起来了*,事情永远不会好起来。
因为莉莉娅开始在门外叫他。
他听见一阵古怪的韵律,一种从没有听过的发音方式,既像是动物发出的嚎叫,又像是歌剧演员的歌声,从门后传来。
他打开那扇门,在黑暗之中,缸中之物散发着奇特的魅力。
*上去,亲爱的,你在这里可够不到它,*莉莉娅说。他听从她的吩咐爬了上去,那只鱼湿淋淋地从水中冒出头,一头红发紧紧贴在她脸的两侧,黑暗使他只能看到一个人类的轮廓。
他伸手把她拖出水面,搂进怀里,冰冷的水浇透了他的睡袍,两只白生生的胳膊圈住他的脖子,她的奶子压在他滚烫的胸上,他皮肉下的心脏在疯狂跳动,而她在他手里逐渐发烫,*好了,今天,你应该搞一搞她下面,奶子我们已经玩够了*,莉莉娅的声音仿佛贴在他耳后发出来的,*她多美啊是不是*?
是的,她很美,一八七九年底的盛夏,有一天中午,他们规规矩矩地会面,会客室只得他们两个,然而——莉莉娅翻身骑到他身上来,他硬得像是上了膛的手枪,她绷紧的大腿肌肉夹住他,抱紧他的头,那是一件裙摆极长又暴露胸部的裙子,她差点让他窒息。
他们度过了极其快乐的午休时间,当女仆推开门问他们是否需要下午茶,他坐在背对门的靠背椅上,莉莉娅听见脚步声,早已从他身上溜下来,站在他身侧,裙子落在地上完美地遮住了她赤裸的屁股和脚,即使精液正顺着她腿根往下淌,她也照样稳稳地回答她:不了,茜茜,我们正在讨论弥尔顿的小说,可顾不上喝茶呢费尔南迪你说是吗?
她弯腰作出询问的姿势,但手却按在他那个地方,他一把抓住她手腕咬牙道:是的,弥尔顿说得好呀,“与其在天堂里做奴隶,倒不如在地狱里称王”。
她低声窃笑:哦我的乔纳森是真的读过好些书。她又抬头对女仆道:去干你的活儿吧茜茜我们这儿不需要什么。
他听到女仆鞠躬、退出去并关上门的声音,然后莉莉娅摸到他的脖子上,她刚刚摸过他的性器,还带着一点潮湿的腥气,纤细的手指从他的脖子滑下胸膛,抬起他的下巴,弯腰亲吻他,拉起他的手去摸她翘起来的屁股,淫邪地道:乖乖,你应该搞一搞下边儿,看看我有多湿,奶子我们已经玩够了是不是。他感到全身血液往一个地方奔涌而去,他跳动的心脏只能发出一个喊声——
*莉莉娅!莉莉娅!莉莉娅!*
他顺从地伸手去摸她的下身——
他没有如预期般摸到那个带给他极乐的炙热、潮湿的深谷,而是一整片滑腻又坚硬的肌肉,覆盖着冰凉细密的鱼鳞!
那鳞片边缘无比锐利,像一把刀子猛地割开他的手!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他猛地把那条鱼推下水,发出巨大的声响,那只鱼翻出水花,一头扎进水里去了!
炎热夏日如潮水般退去,他呼吸急促,瞳孔因为惊恐而放大,手上剧痛无比、血流如注,站在玻璃平台上不住发抖。
黑暗和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袭击了他,*怪物*!
那漆黑的水面再度荡开一层层的波纹,水面之下则更为幽深,*怪物怪物怪物怪物水里的怪物*!
这个词在他脑子里横冲直撞,他手脚发软地抓着楼梯往下爬,他看见——
透过那些铁制的横栏,隔着玻璃,他看见那里面幽闭、漆黑的冰冷海水,一只从地狱里来的比海水更黑、更深的影子在里面飞快的游动!
它一次又一次地撞击到坚硬的透明墙上!
发出沉闷的响声!
咚!
咚!
咚!
突然!它撞在他面前的玻璃上!她的脸清晰地出现在他眼前!
是*莉莉娅*!
惨白的*莉莉娅*!
他吓得从梯子上摔了下去!他倒在地上,仰面看她,她皮肤白得吓人,红色头发张牙舞爪地飘散在水中!她咧开嘴,露出尖锐的犬齿!
那分明是一个疯狂的狞笑!
这恐怖的一幕很快隐去了,她咯咯笑着在水里翻了个倒仰,迅速弹开!后退!然后又是咚地一声!她再次撞到玻璃上!
他翻身连滚带爬逃回了卧室,把那怪物关在了门后。他跪在地上,血浸透了地毯,颤抖地轻声问:莉莉娅,你在吗?你在这里吗莉莉娅?
没人回答他,不知道何时,那萦绕四周的歌声已经停止了,只剩下连绵不绝的撞击声沉闷地穿透木板,钻进他耳朵和脑子里,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如同报丧人在夜里疯狂地砸门:开门!乔纳森!开门!
他不敢再去看医生,因为他知道医生会有什么建议:乔纳森先生,恐怕这次您只有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了。
他还有三个孩子!假如他去了,那么有一天——这一天不会太远,或许就在这个冬天——三个可怜的孩子会收到那只盒子。杰弗里还没有接触过经营上的事,他的学业甚至还没有结束。永不省心的布雷迪嚷嚷着要给俄亥俄的莱特兄弟投钱造幻想中的钢铁飞鸟。他最小的女儿克里斯蒂娜,她还只有十岁,她都分不清*妈妈*和人鱼!
他试过把那只人鱼送走,他向协会写了退回申请,保证就算没有到租赁期限,他也不会要他们退钱,只要他们愿意把这东西接走,他就万分感谢。
但他等了又等,协会没有任何回复,他终于忍不住去询问协会,协会工作人员找出了他的档案袋:是的,我们收到过,可是您当天晚上就给我们发了撤回申请的通知。工作人员疑惑地把两份手写文书递给这个古怪的客人。
撤回通知上的确是他的笔迹,他的印章和他常用的信纸。*她不肯走,她要留在他家里*,他无话可说。
他们终于发展到最后一步,莉娅把他按在玻璃平台上,她爬到他的身上,用带蹼的手握住他的下身,撸动,满是咸味的嘴亲吻他,他们在黑暗里互相爱抚,她让他坚硬的地方插进了她的泄殖腔,那个畸形的穴口隐藏在她柔软的腹下,被坚固锐利的鳞片掩盖,如果他想硬来,恐怕那玩意儿会被割成碎片。
她的腔体收缩是那么有力,可怕的想象伴随着极度的快感,他低声喊叫着扭动胯部,她不让他后退,她按住他的胸,摆动尾部,他疯狂跳动的心脏就在她的蹼下,撞击她的掌心,这只有美丽人脸的鱼学会了很多事,包括如何折磨一个男人,更多的血液涌向他硬挺的阴茎,他含混地求她,她又一次俯身咬住他的下唇,她的奶子顶在他身上揉搓,奶头硬邦邦的,他猛地握住她的腰,*滑腻但劲瘦*,水生生物的力量超乎常人,她在水里也常常如此摆动腰肢,他猛地下压!
阴茎像刀子一样刺入她深处,锐利的快感使他们同时发出喘息,莉娅癫狂地骑他,他灼热的棒状物使得那个湿冷的巢穴升温,性欲如带电的鞭子抽打他的神经,一阵阵从脊柱钻进他脑子深处,他沉闷地哼出声,与她疯狂交媾,她体内涌出微凉的粘液,从两人的连接处被挤出来,她满面潮红,掐他的脖子,鹦鹉学舌般喊他:费、费尔南迪。
她不住吸气,只会叫这个名字。
他拉低她亲吻,堵住了她的嘴,但即使她不说话,他也清楚,她不是莉莉娅,不是人类,她只是一条人鱼。她不但吃他的身体,也吃他的回忆,他是用自己在填满这个怪物的胃口,*尽管他乐在其中*。
只要他和她做爱,歌声就消失了,莉莉娅的声音也消失了,他就可以重获宁静。
不过他心里有数,不管他是不是有商务要谈,有合同要签,不管他的孩子是否长大成人,不管他们有多需要他。
歌声和莉莉娅都在呼唤他,她们会在门后叫他过去,声音不会停止,而他无法抗拒,如今他在门前徘徊,但总有一天他会打开门走出去。因为他知道,穿过那扇门,它就在尽头。
他闭上眼,在强烈的窒息感中射了精。
伯明翰奇闻
我本不想以如此平庸的名字来命名我的小说。
我多少试过用“伯明翰酒馆的斯芬克斯”或“一个男人变化的奇闻”等有意思的词语来装点它,但我的朋友乔纳森·亚当斯——我此生挚友之一,也是我唯一认识的主编——尖锐地批评我是在模仿柯南·道尔给福尔摩斯先生探案的起名方式,还模仿得相当拙劣,他看过稿件后手指在桌子上敲来敲去,“这东西要是放在版面上……”
他还没说完,我就叫起来了,“那就太好了!”
“那就会让我丢了这份工作!”他厉声道。
乔纳森瞪着我的心血数落:“平庸、肤浅,用词矫揉造作!新手会踩的一百个坑,你一个都没落下!我绝不能把这篇玩意儿放上去!”
我不甘心地争辩道:“我听说的这些事难道不有趣,不离奇吗?”
乔纳森指着手稿道:“依我看,他的故事非常精彩,倒是你写得累赘极了!”
“不过要是你愿意把它当做素材卖掉——我估计会有作家愿意买的——我现在就可以替你打好几个电话。”
我立刻拒绝了,生怕他付诸实际:“怎么都不行吗?帮帮我!乔纳森!刊出一篇小说是我毕生心愿!”
他直言不讳地道:“你怎么敢对我提这种要求!发表这篇垃圾会成为我职业生涯中的污点!”
我们相互瞪了对方好一会儿,他怎么都不肯松口,我苦苦央求他,就差给他下跪了:“求你了!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你还是我儿子的教父!”
为了教子的颜面,他最终不情愿地妥协了,说可以在八开页上给我腾一小块地方,不是正刊也不是副刊,是那种夹在杂志里没有装订的八开页,如果你愿意花四美分买一份厚厚的刊物,这种印刷物就相当于赠品,上面有不明人士发布的广告、启事以及不知道是探险家还是幻想家写的各种奇闻异事——是只能作为如厕读物的层次,如此这些人以后就能在向其他人自荐时大言不惭:我曾在某某杂志上发表过某某文章!
“我们登这种操蛋玩意儿向来都是要收钱的!”
乔纳森骂骂咧咧地给负责排版的伙计打了个电话。
至此我终于迈出了我闯荡文学界的第一步——
也是最后一步。
妈的!乔纳森说得对,毫无反响!甚至我都没有收到过读者来信——哪怕一封骂我的都没有!我很遗憾有些读者并不具备鉴赏的能力,但为了向各位证明我的确有这个艺术天分,每当聚会,我总会把这故事拿出来给各位品鉴。以下就是这个故事:
一九九四年底,我被加州道格拉斯公司派到伯明翰出差。
自从德国推出“造舰法案”大肆收购钢铁和零部件后,德系公司就成了我们的大主顾,这四年间我再没踏足过伯明翰,原本的那些来往也就完全断绝了。
但今时不同往日,新任英国海军部长杰克·费歇尔宣布会处置掉极多的旧舰船——那可是整艘的现役舰船,推下水就能用,哪怕拆零了卖呢,也多的是主顾要买。何况新旧更迭就意味着海军亟待造出更多的舰船补足缺口!与德国来场军备竞赛吧!这就是我们这些汲汲营营的商人所指望的!
他甚至还要建造一艘世界上最先进、最宏伟的战舰——
无畏号!
这一定需要相当多的钢材和零部件!
如此诱人的市场前景足以让公司派我到伯明翰问候问候老朋友了,反正就算只有英国工厂能抢到订单,也总会有供货单外流让我们捡点便宜的。为了保持消息灵通,我不得不远离祖国,一个人孤苦地在这里留守几个月。
我寻了个旅店长租一季,打算来年春天再离开。每周电报不过寥寥数句足可概括我的工作,如此一来,我就有了许多理由拖延进度,完全将公干当做了度假。
不过我没有多余的路费,而伯明翰四处工厂林立,确实无处可去,就连郊区草叶上都铺着一层灰黑色的残渣,一下雨就能凝出硬壳。因此我大部分时间仍在附近的酒吧度日。
有一日——大概是12月中旬吧——我在活塞酒吧叫了一杯晨间咖啡,因为是上午,工人们还在工厂卖苦力,还没到他们寻欢作乐的点儿。所以酒吧没有多少人,地板擦得很亮堂,但按我的经验来说,只要开了门窗,到不了下午所有的地面和家具表层就会积起灰来。
我就呆在惯常的位置上看小说,是一版一印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面登载着福尔摩斯的出道之作《血字的研究》,多年来这本刊物快被我翻烂,书边都磨得起毛了。
我当然知道福尔摩斯是虚构的,但他常人难以匹敌的智慧、可贵的绅士品格、机敏又古怪的行径以及喜欢捣鼓可卡因的不雅嗜好,很让我沉迷,我尤其喜欢他给华生医生表演过许多次的小花招,出其不意,但说破了又让人觉得十分简单。
我深信这门优美的技艺是可以在训练后娴熟掌握的,于是我常常训练自己,我整日坐在酒吧靠窗的位置,努力观察街面上往来的人群,竭力找出被日常生活掩藏起来的罪恶。
对我来说今天也是如此平常的一天。
——直到我听到一个青年拉开嗓子的惊异呼声:“这不可能!”
他带着八角帽,一身西装,长相端正,身材匀称,大约二十来岁,正与吧台后的人交谈,是除我之外的唯一一位客人。实话说,我都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酒保是一个典型的伯明翰人,做事儿麻利,寡言少语,懂得用免费酒水和一些人物打交道。这会儿他说:“是的,那位女士确实没来,也没有给您留下任何口信。我想她已经回她来的地方去了。”
青年不肯相信:“我们说好今天一起去普利茅斯,她应该在这等我!你一定是在骗我!”
我当时就觉得这青年一定是要惹祸的了,在英国你不能污蔑任何一位绅士说谎,否则就得冒生命危险。酒保无言地盯着他,而他还在没眼色的嚷嚷:“实话实说吧你这孬种!”
我赶在酒保掏出吧台底下的手枪以前打断他(我以前见过他拿枪顶着别人的脑袋):“这位——先生,你实在不应当出口伤人。我可以证明,今天刚开张我就在这里了,就我一个,除了您还没有其他客人进来过。”
青年闻言很是失落,他虽然莽撞但也不是蛮不讲理之人,他沉默一阵,给了酒保两杯酒的钱,“一杯威士忌加冰,另一杯我请你喝。你要是不乐意喝,也一定要收下我的歉意。”
酒保不言语,也没赶他出去,于是青年端着冰威士忌在我对面坐下,我打量他,他穿着整套新西装但却是便宜货,版型一般,用料也不甚讲究,这幅尊荣肯定不是伯明翰常见的光膀子工人,也不像是跑生意的业务员,再加上这样年轻,我断定他多半是新入职的公司文员,才会添置新西装却又不肯多花钱。
样貌和口音对于判断一个人非常重要,他有典型的英格兰人长相,说话也明显不是本地人,但我却不知道他到底出身哪里,毕竟我对英国的地理认知仅来自地图和我到过的几个大城市。
我谨慎地问道:“最近生意可好?”我盘算着如果他说好,那必然是最近热门行当里的了,如果他说不好,那我也能猜出一些最近走下坡路的行业,我整日在这里看报读新闻,可不是白费力气,对英国的经济发展我自有一番领悟,我相信假如他愿意多说几句,最后我的结论必然能让他惊奇不已。
“收入不错,不过我也乐意到处碰碰运气。”他回答。
我的脑子飞速转动,又看到他西装袖口上沾着一些暗红色,那看上去绝不是血液,更像是蹭到硬物而带上的痕迹,是了,是铁锈!对于不必上工的文员来说,只有在盘点物资时才可能在车间里不小心蹭到,我对此十分有把握。再加上他要往普利茅斯去!这还有什么不确定的吗?铁锈、普利茅斯和蒸蒸日上的制造行业!他必定和我是同行而我恰好知道这一周之内只有一家当地制造公司在登报招收会计。
“你一定是凌格兰公司新招的会计吧!”我装作毫不在意地出口询问,内心却十分激动,仔细观察他的表情,等着他大为吃惊并且大加赞赏,诸如“先生你怎么可能知道呢!我们素不相识啊!”之类。这样我就可以谦虚地说:“跟福尔摩斯先生比,我还得有学呢。”
他明显吃了一惊,不过下一秒就茫然地问我:“凌格兰公司?什么公司?我是从斯特兰拉尔来这里找工作的。”
我急忙低头喝咖啡掩饰尴尬,连声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很奇怪我有如此发言,逼得我不得不解释一通,他听了之后大笑不止:“我听说这里的工位有不少空缺,上一个老板刚给我结了账,我年轻又没有拖累,口袋里还有一些钱,于是就到这儿来了。”
老天!我怎么能没看出来呢!他的皮肤晒得发红,紧实的肌肉藏在西装底下,握着杯子的手上都是老茧,整个人带着一种粗犷又满不在乎的年轻气盛,还有那铁锈,也完全可能是在船杆上蹭的啊。
他追问道:“这么说你念过书,而且很有钻研精神了。”
哎,我实在都不好意思再开口说什么了。
但他却不容我拒绝地要求道:“我最近遇到一桩非常奇怪的事情,希望能与你聊一聊,以便我下定决心去干。”
各位,这么说吧,虽然我还为刚才的胡说八道感到羞愧,不过听到有奇闻异事可以听,我一下又来了精神,于是赶紧把宝贝刊物收了起来,请他快讲。
“三周前,天气不好,我和一些人在这赌牌。这些人的名字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他们的钱都归了我。因为我总是赢,他们就觉得我作弊,于是那些汉子把我围得水泄不通,上百只眼睛都盯着我手里的牌。
不过老实说,我没有,我不过是牌玩得好罢了。因此我不怕他们看,他们也什么都没看出来,到了晚上十点,我实在不想玩了,就跟他们说,回家去吧老哥们,再打下去,我都不用找工作了。但围着我的人还是嚷嚷,于是我大声冲他们喊,滚远点别来烦我,如果你们识相,那么明晚到这来!我来告诉你们赌牌的秘诀!
当然啦,我想的是等我第二天睡醒就换一家酒吧喝。他们却信以为真,不再来骚扰我了。于是我从兜里随便掏了一把钱给酒保,告诉他这些钱能上多少上多少,他想上什么上什么,什么酒我都来者不拒,让我最后爽一下就回去睡觉。
我正享受呢,突然听到一个女人低声道,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回头一看,这女人一头浓密的黑色头发,极黑,在酒吧昏黄的光线下泛着蓝色的幽光,像深海里茂盛的海藻。她脸很小,额头光洁,眼睛很大而且瞳孔古怪,我见过蓝眼睛,我也见过灰眼睛,我还见过灰蓝色的眼睛,但是这个女人的瞳孔却完全不是那样,它不是一整块的和谐色彩——
更像是场战争,她的眼睛就是战场,两种颜色的战争,烟灰色和海蓝色的色块争相攀咬,谁也不服谁,像两种颜色的海砂石杂糅在一起全分不开,老天,我是在说什么胡话,但如果你能明白的话——
就那个意思,老兄,就那个意思。
总的来说,她是个很美的人,美得古怪,美得邪性。她的声音轻巧又动听,音量也刚巧就能让我听到,如果我是一个人走夜路撞到她,我会疑心自己碰上了什么女妖,不过在酒吧我可什么也不怕,不过是一个妓女罢了——
是了,我一眼就看得出来她的营生,她脸上有一种装出来的天真神色,我从没在正经女人脸上瞧见过,一个女人如果得自己养活自己,那她过的日子必定不顺心,不能再什么都不想,只考虑裙子和珠宝。斯特兰拉尔是这样,在任何地方也都一样。
她向我笑了笑,嗨,大赢家,我遇到了人生难题,我得在伯明翰赚一大笔钱。我想你会愿意告诉我你的秘诀?
我问,你要赚多少。
可能需要很多。她眨眨眼道,可能是我有的一百倍。
很多,可真是个精准的数字。我不想搭理她,但她把手放到我的大腿上。我于是不得不又开口问,那你有多少。
她说,两百镑。
我搞不懂她为什么对我撒谎,你知道,妓女身上不可能有两百镑,就像我这种人身上不会揣得住钱一样,我一天是能赚点儿,但每时每刻钱在都从我口袋里往外漏,到了晚上伸手进去就摸不着什么了。
我摆摆手表示无能为力。那是我们遇见的第一个晚上。第二天我看见她在这条街上去找了另一些人,问题都大同小异,怎么赚钱、赚很多钱,本钱?她有两百镑。
就我看到的,各行各业、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只要愿意停下来听她说话的,她就都去问,甚至有个开四轮车的人,她就倚在车门边跟人说话,我不知道那是谁,但看起来是个上等人。”
我喃喃自语,“啊,她是个斯芬克斯,你知道吗,斯芬克斯。那个女妖,她会给遇到的所有人出谜题。”
“谜题会有答案,可是这种问题——”青年摇摇头,“她晃悠了一阵,没几天就又回来找我。那会我已经换了酒吧,在两个区外的科尔默尔大街上。大赢家,她一上来还是这么叫我,要找你可真不容易。
这回她没跟我打哈哈哈,我猜是因为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玩意儿吧。她说她叫维尔·兰朵,想跟我学赌牌,因为她寻摸了一圈,发现她除了豪赌一场,实在没有其他路可走。”
“这怎么可能呢?”我大声道,“她可足有两百镑,我若是有这钱——”
“你若有这钱——这就是了,你念过书,你赚钱不用耍花招,跟人在餐厅谈生意,侍者不会因为怀疑你给不起钱就把你赶出去。律师、牙医赚钱的路子从来不辛苦,那些穿制服的崽子更有的是人送钱给他们,还有议员们,我从没听说过他们干过什么活儿,但他们照样身家丰厚。而她只是一个妓女,只有两百镑的本钱,她不可能走你们任何一个人能走的路子。
我告诉她,赌牌没有秘诀,如果谁说有的话他一定是个骗子。
她说,可是你打得很好啊。
我?我是天生的赌棍,我爸从一个坎特克农民那赢了他的女儿当老婆,而我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会抓牌。我很懒,一年中只有半年在跑船上工,但我每年要打三百六十五天的牌。
她打量我,像是在思考我有没有讲真话。随后这女人竟然提出让我替她去赌,本金她出,但赢回来的部分对半分。我一听就来了兴趣,但我也不得不提醒她,就算我愿意去,要想从街头上赢足两万镑,累死我也做不到。不然你说我为什么还要找工作呢,我问她。
她提议,我们可以给你买一身西装,买一张入场券,这就可以让你在大赌桌上和那些人平起平坐。
你看,有些宝贝儿长得好看,主意也好。于是我们这样干了。但事儿并不顺利,在街头上混,我可以今天在这个酒吧玩几把,明天就换个街区,每个人都输得不多,没有人在意我。可大赌场不一样,他们记账,并且四处打听谁在向他们开战,如果他们认为给得太多就派人要回来。
因此那些人找到我之后,我认为我们的运气已经用光了,一切应该结束了。我和她四处玩乐厮混了十来天,我赌得尽兴,还有了一身新西服,而她添置了几件二手珠宝。一算账,她手上不多也不少,还有两百镑。
于是我说,再见了,维尔。从今天起我们各走各的,不过在那之前,为了感谢我的努力,你得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告诉我你为什么非得赌一场?
她用那双邪门的眼睛望着我,说,因为她必须凑钱送给一名爵士。
一个妓女!要凑钱给一名爵士!我问道,你是疯了吗?或是这个老爷疯了找妓女要钱?
她交握双手道,他没有找我要钱,也没有威胁我,他甚至并不知道我。但我的结局取决于他抓到的那个人会不会告诉他。我不敢等下去,于是就带着仅剩的钱逃到这里来了,若我能凑到两万镑——这就是那笔不属于我、我也没有拿到手的钱的数额——或许我就能远走高飞或者在审判到来时给自己争取一条活路。
像我这种人,如果不能在桌子上看出谁真有好牌谁是虚张声势那个人,我就得把钱白白送给别人花。
我想她是害怕极了,因为这会儿虽然她说话清楚,连呼吸频率都没有明显变化,但她的手指——尽管她把它们用力绞成一团——还是在发抖。
这个女人有两张面孔,一张是装出来骗男人钱的天真少女,这我已经告诉过你,而另一张则是一个遇事冷静有决断的女人,她只为自己盘算。所以我想我被这该死的婊子害了,这女妖已经把我拖下水了,我必须有所准备,我追问她,这可怕的人是谁?
她低声说,我说的是普利茅斯的约翰·理查森爵士。”
“约翰·理查森!”我叫起来,“我曾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名字!菲歇尔部长在一次采访中提到过他!不过他实在是很低调,我还从来没有在哪里见到过他的照片!”
“是啊,连你也知道那个人。”青年道:“这就是我想讨论的第一个问题了。你说,一个人的灵魂、性格以及品行,是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呢?假如这个人出身上层,接受过很好的教育,尽管成年后参军打过仗——或许很惨烈,但最终功成名就,有大笔的钱财。那他是否可能完全、彻底地变成另一个人?”
我想了想:“灵魂的事儿归上帝管,我们的主一眼就能看出灵魂有没有邪恶在内。但我没这本事,我只知道,一个人从好变坏容易,从坏变好却难。”
“你是对的。”青年点头,他摇晃杯子,眼睛盯着荡来荡去的琥珀色酒液,那里面冰块儿已经化得差不多了,他却没喝过几口。
“我刚刚讲过,我从斯特兰拉尔来。在我们当地有一户名声极好的人家,老理查森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颇有家产,乐善好施,他家里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名字就叫约翰·理查森。一八八七年,军队里有人愿意卖理查森家的面子,大儿子约翰就只身一人带着推荐信去了海军基地。
这一去几十年,他父母去世,姊妹成婚,他都没有回来过,但他家中没人对此有所抱怨,因为他在一八八七年——也就是参军的当年,因为其英勇行为而破例受封男爵,算得上是给理查森家挣了大大的面子。
加上此后每年他都会派人带回口信和大笔现金,一直持续到老理查森夫妇去世,他又吩咐律师回到斯特兰拉尔,把家产分给两个已经成家的姊妹,那两个当然是十二分愿意,对自己哥哥的现状问都没问一句。律师代为变卖家产后又给了佣人大笔遣散费,足以让他们下半辈子不工作也能安稳度日。
原先有些乡里人觉得此人不近人情,连举家搬迁——实际理查森家也就剩他一个了——如此大的事也没回来与亲戚们道别,于是颇有一些流言。可后来也有一些表亲到普利茅斯去登门拜访,虽没见到本人但都受到了很好的款待,随着他的姊妹生了孩子又求到他头上,他也给这些子侄写过推荐信。渐渐地人们就不再议论他了,甚至开始吹捧起来。”
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起往事,于是说道:“听着并没有什么古怪之处啊?”
他瞪着我不敢置信叫起来:“老天啊!美国人!你仔细想一想!该死的!从一八八七年之后,这人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了啊!不错!这世上还是有他的一些行迹可查的,但独独他!独独他只活在过去和人们的记忆里!像夜里的露水和早上的晨雾!像——像个幽灵!太阳一出来就没了啊!他——”
“他真的存在过吗?!”
沉默片刻后他又说:“我此前从没有这样想过,因为……因为他家世世代代在当地住,从不出远门,而如今他的祖先们都躺在教堂的坟地里,却唯独没有他的墓碑。原先在他家做工的老妈子就住在我对门,我经常见到她在门边躺椅上晒太阳。他的姊妹的孩子和我一起长大,比我小个几岁而已,我们还一起看过他们家族的照片,他侄儿在伯明翰当低等行政官,还是得了他的庇佑。他就活在我的周边,这一件件事里都有他的影子,我又怎能怀疑他的存在呢?”
我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也打了个寒颤,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第一次觉得伯明翰嘈杂的声音也不能使我感到安全:“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或许他只是事务繁忙、分身乏术罢了。”
青年摆摆手,“那女人告诉我的当时,我还没想起这些,只以为一个好人——哪怕他现在是男爵——也不至于让她如此惧怕啊。为了求证我对他的印象,我拜访了他在伯明翰的侄儿,他自豪地告诉我,他叔叔受封是因为那只船,我记得叫什么来着,白鲨号?总之就是那只船在利默里克附近参与了一次短暂的军事行动。
一八八七年,因为你们美国人也知道的原因,爱尔兰附近的海域很不稳当,或者说那边已经不稳当了几十年了,只是当时特别严重。于是英驻爱尔兰地方官请求增员海军,但没想到派出的舰船在利默里克附近遭到了那帮爱尔兰海贼的伏击。因为爱尔兰佬有三倍于他们的兵力,白鲨号当时的舰长试图避战逃跑,被副官以见敌不战的名头砍了脑袋,接着副官在战斗中被子弹射死,水手长也随之身亡。虽然只是小规模战斗,但是极其惨烈,只有一名低级军官和极少数船员得救,而敌人则全军覆没,海面上飘的全是船只残骸和尸块,那地方在一周之后都能捞起来不少赶来吃大餐的海鱼。
那名低级军官的肚子被炸开花,救回去没多久就听说重度感染,一命呜呼了。而剩下的船员中的两个人由于极其英勇都破例受封了爵士,其中之一,就是约翰·理查森。”
“那么他因为英勇行为受封,听起来就是真的了,他还是那个好约翰!”
“恰恰相反——要我说恰恰相反,正是与他侄儿的交谈和我们共同回忆起的往事,以及他种种古怪的行径,我才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联想——
或许那女人是对的,在好约翰的身上发生了令人吃惊的改变,以至于他变得可怕起来了。我说的不是那种逃过死劫于是性情大变之类的简单事情,而是我有理由相信,他的躯壳或许已经被恶魔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占领了。”
我承认道:“这确实把我说糊涂了,一个英勇的士兵为什么会被认为恶魔——我认为这是在履行他的天职,是什么理由竟让你谴责他?”
青年转着酒杯,手指摩挲着杯口,“因为他参与的那场战斗。确切的说是那场战斗的地点。”
“那场利默里克血战的海域,那地方有地狱之眼。在斯特罗兰拉尔,所有跑船的人都知道。当年有一艘船从非洲回航爱尔兰,船上清点货物发现了一副非洲丹族木面具,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得到的,又是谁带了上船放在这里。
那面具的大小像是小孩的玩具,制作粗犷,整体形状和眼睛处的孔洞都是几何形,用漆黑无比的木头做成。与其说是黑色,不如说是浓重的夜色,当你伸手握住,不但和英国的寒冬一样冷,甚至连你的手都会被那夜色隐去。
这东西让人觉得晦气,被人随手扔在一边,不知去向。当天晚上狂风骤雨,船颠簸得快要倾覆了,海水浸透了甲板,众人与风浪搏斗一晚上,到了第二天一早才精疲力尽地去睡觉。
等人们醒来,发现整个船已经完全被一面巨物扣住,是那张面具!它浸泡了海水,一晚上就长大了无数倍,变得足有几吨重,船吃水深得吓人,而海浪打在面具上,那面具还在长大,水手们慌不择路地放下救生艇逃生。他们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它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人人都能听到面具压得船咔咔作响、木头变形、龙骨断裂。不到傍晚,整艘船已经彻底地被压入海底,那个沉重的面具就此落到了海床上,和那黑漆漆的地方融为一体了。
有的水手甚至发誓说最后沉进海底之前,那张面具上长出了五官,五官也是漆黑、巨大、冰冷,但却都能动弹,甚至为了这坠入深渊的命运而绝望地嚎叫呢。那些逃回来的人当然赔得血本无归,从那之后这些不幸的人只要想到有一张漆黑的、巨大无比的脸孔,在海底一动不动盯着他们,而这张脸长的速度比他们的舰船快得多,或许已经布满整个大西洋。据说那张嘴会引起漩涡,而那双眼能连通地狱,因此但凡见过的人,没人愿意再把自己放在那张脸孔上去试一试的,他们此生再也不敢踏入海洋一步了。
而利默里克血战正发生在那航线之上!所以当时我才猜想,说不准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里面爬出来,把理查森的躯壳据为己有了。”
我忍不住笑出来,青年恼怒地道,“这事儿人人都知道!”
我听到这里基本已经确认是这青年过于神经质了,我估摸着或许姑娘就是因为这样,今天才故意避开他,我正要开解开解他。
但他却又说,“不过——”
难道还有什么转折不成?确实有。
“你不相信,我不怪你,我没有任何证据。”他又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所以当我道别了我的老友,恶魔的侄儿。我在想应该怎么办呢,我不由得自问,还有谁现在见过理查森呢?我知道,我和他的老家是没有这样的人了。他侄儿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见过他。那些报纸上的大人物就算见过他,但我也捞不着他们的准信儿。”
“那个报道!”我忽然想起来,“我记得是《晨星报》?有个记者见过!”
青年点头,“是的,我跑去翻了所有有关的报纸,我发现《晨星报》中有记者在海军会议前采访菲歇尔,而菲歇尔有提到他,于是我又跑去找政府大楼的门房想方设法请他喝酒,再套他的话。
果然,他能确定当天的确有叫这名字的人来参会,因为这人瞎了一只眼带着眼罩,所以他记得很清楚。然后,我就想啊,那个会上的记者一定是很有可能见到他本人的。
而且也很有可能拍到了照片——虽然他们登出来的那张毫无用处,他刚好侧右脸,只露出了眼罩——但报社记者一定会有很多别的照片,我要是舍得花钱,他也不会吝啬给我看一看。”
“然后呢?你见到了吗?”我急不可耐地追问,感觉自己像是跟随一个破案的侦探。
“见到了。”青年道,他面色第一次苍白起来。“我在记者那里见到了一张照片,黑白的,他走在一群人的最后,正好看向相机,因为在晃动,所以清晰度很差——但已经足够了,这不是他!”
“不是……谁?”
“不是约翰·理查森!他不是。”他低声说,好像稍微大声一点就会泄露一个极度邪恶的秘密。“现在用着这个名字的人,不是我在理查森家相册里看到的那个人。”
我瞪大眼,他在我的注视下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完,喃喃道:“……我不知道,或许他当年走的时候太年轻了,如今又毁了样貌,照片很模糊,只是我眼花没有看清楚。”
他迷茫了一会儿,看着窗外的街道。接着把目光转回来对我说,“可是我相信我没有错。”
“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了维尔·兰朵。她或许应该去碰碰运气,如果理查森是那个理查森,那么他必定不会缺这区区两万镑,要知道他分给他姊妹们的可远超这个数。只要她肯诚心道歉,或许事情还有转机。
另一方面,若他不是——他不是的话。那我也已经逮住了他的把柄,可以要这恶魔销掉任何一张借条了,我已经抓住了一个极大的机会!我用我今生赌牌的运道发誓她应当去试试,于是我们约好今天在第一次见面的酒吧碰面。”
他摊开手,“但你也看到了她没有来,或许是她根本不相信我,或许是她恐惧的已经发生了。无论如何,现在知道这件事的只有我、她以及你。所以,美国人,这是我想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我是不是应该去普利茅斯会一会那位爵士约翰·理查森。”
我无比震惊,整件事光怪陆离,不管我提出什么建议,似乎都跟人命相关,要么那个姑娘死掉,要么她活得好好的但这个青年却落入魔爪。我现在体会到华生跟在福尔摩斯身边频频陷入的处境了,即:我对此事的理解,实在难以回答他的提问。
但那青年并没有强迫我一定要说什么,只是笑着站起身道:“谢谢你,美国老兄。不过我一开始就说过我只是希望与人聊一聊。而我自己嘛,虽然我还得凑凑路费,但我是早已下定决心要去一趟普利茅斯的了。因为它激起了我的赌性,我活到现在能赌的都赌过了,可就是还没和魔鬼打过交道。”
我诚恳地道:“你瞧,先生我很敬佩你,而且我也觉得此事离奇。我很想和你一同去,可我在这里有要紧的工作要做。但我愿意为你支付路费,使你能更快的到普利茅斯去。倘若你乐意的话,也请你到时候再回转来告诉我这件事的结果。”
青年完全没有拒绝,他对什么都坦荡荡地接受,包括我签下的一张支票。而据我所知,这张支票当晚就已兑了现。我晚上在旅店酣睡之时,他恐怕已经动身前往普利茅斯了。
从那之后我就尽可能地待在活塞酒吧,不过一直到第二年春天,都没有任何消息传来,那位青年也没有回来过。我很挂心,在公务处理完毕后又拖拖拉拉地再等了一个月,但仍然没有音讯。
当我不得不离开,我便去跟酒保交谈,给了他一大笔小费,请求他如果有朝一日青年回到酒吧来,一定要给我发电报告诉我消息。
酒保数了数我给的小费,把它们叠起来塞进口袋,一边擦酒杯一边慢条斯理地与我说道:“依我看,您就放心离开吧,他什么事都没有。”
“你为什么这么说?”我不理解道。
“因为他是个骗子和赌棍,先生,他那天付威士忌的钱是假的。”
我吃惊道,“天啊!怎么竟有这种事!你为什么不报警呢?”
“这种事在伯明翰太常见了,如果只是偶尔的一次,警察也不会管。而一个酒吧如果经常有警察进进出出,就会有很多人认为我生意做不下去了。比起打发警察或者请人主持公道给出去的钱,一杯威士忌不算什么。”
“可——可如果他是个骗子!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呢?”
酒保真诚地看我:“既然这几个月您每天都来喝酒,享受这美妙的时光,我又为什么要提前破坏您的乐趣呢?况且他讲的故事还是很能吸引人的,不是吗?”
因此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那名青年到底有没有去普利茅斯,也不知道如果去了,他在那里又遭遇到了什么奇事。
酒保也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电报。
毕竟这是真实的生活,而不是一个查明凶手皆大欢喜的侦探故事。
牌局
爱丽丝,你想不想来杯威士忌,不?
我不知道你在戒酒,你戒了多久?才三天?哈,那就来一杯吧,人只要愿意,每天都可以戒一次酒。重新计数就好。
别瞎晃你的脑袋了,来陪我喝点儿吧,我已经受够朗姆酒和海上那帮男人了。
……我的脚趾肿了好痛啊,让我甩脱这双烫脚的高跟鞋,在沙发上舒服舒服。嗯,那是最新款,挺贵,是个爱尔兰佬给我买的,很好看,但穿上简直是酷刑。
别走啊,爱丽丝,外面在下雨而且我知道你今天没有客人。我看过你的便签本了,我也不想到你这来,不过我们有同一个“朋友”,他安排我的吃住,替你拉拢客人,朋友就应当互相帮忙的,是不?
是是是,我知道你跟我这种女人不同,你年轻貌美又善解人意,有的是绅士会愿意领着你在城里头逛上几圈,但要我说如果他们能懂得礼节自愿的送上一些礼物就更棒了是不?
来坐近点,我看得出来你是个机灵的女孩,在你了解我和我的麻烦之前你不会多说一个字,不过既然我们要呆挺长一段时间……几天?帕迪没告诉我该什么时候走,那我们总应该做点什么,再来点儿怎么样?
我给你满上。
我想我先来个自我介绍吧,加深一下我们彼此的了解。我们的帕迪朋友应该没有跟你说太多。
我叫海伦·马歇尔……是的,这是我真名。
对对,从真名开始不合规矩,这我知道,但有什么关系?你就算出去大喊大叫,又有谁知道海伦·马歇尔?听过这名字的人还不如知道交际花林赛的人多。噢?你听说过我?
林赛,林赛,我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时髦极了,是我前一个皮条客给的,他把我转手给了帕迪,除了这名字他就只给过我他的小迪克(比划)——哈哈哈哈哈——咳——咳咳咳——抱歉我烟抽得太多了,我得戒烟了。达令,把烟灰缸给我,我这就熄了它。
嗯,你要在这行站稳脚跟就得有个不掉价的名字。我以前只能站在街边拉客,之后就好得多。
我吗?我以前住伯明翰,威士忌和烟尘肺都是伯明翰人少不了的玩意儿。但在普利茅斯你全尝不着它们的滋味。
我那时候还挺年轻,现在我也不老,不过感觉时间已经过了好久。太久了。你喝得真快,是不是心情不大好,我懂,那些老杂种不会放过你这么漂亮的姑娘。
哎,我说到哪儿,对,伯明翰你知道吗?我在那儿大概呆了十几年吧,我都忘了从什么时候起那儿就到处都是火和烟了,宝贝儿,你在普利茅斯长大,你都没法想象那种场景,就像是炸了黑麦粉的磨坊,满天都是,不过伯明翰煤炭烧出来的烟尘更黑一点儿,漆黑,你要是住在那,你得每天洗鼻孔。
还有一些游荡的小伙子,他们在帽檐儿上缝剃刀,整天这里走走,那里走走,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噢,还有赌马场,我最喜欢的就是客人带我去那,我替他们猜输赢,准能拿到不少小费。因为我有点子门路能拿到最新消息。天呢,你不会以为那真的是公平竞争吧?我喜欢跟养马的小子们混,没错,谁会比他们更知道老板的心意呢,老板总不能亲自下场伺候四蹄动物的吃喝拉撒吧。
我记得当时有个小子,长着棕色雀斑,眼睛狭长,橘色的头发,口味很怪。但是一晚上能干上四五次。他是最好的……我不是说床上那档子事,我意思是他养马手艺惊人,老板们信任他,给马做的手脚谁也看不出来。我赢了一大笔。
后来他死在炼钢厂的锅炉里——
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去那儿,谁知道呢。我那时候容易头疼,医生给我开了不少止疼药。你总能在普利茅斯听到噪音吧,对,钟声,汽笛,潮汐,海鸟还有船员的嚎叫,这你就受不了了?但伯明翰更吵,工厂昼夜不停,机器永不疲惫,钢铁击打着钢铁,工人穿着皮背带裤在街上大声说话随意吐痰,我根本睡不着。
对了你有没有听过那个故事,就是那个机器活过来杀人那个,我记得——嗯,是在一八九八年十一月——几号来着,我不记得了,是《惊奇小报!》——对,那报纸名字就是有个感叹号,真幽默是吧。讲的是恶魔降临在那个钢铁怪兽上,导致它活过来,烫平了好几个洗衣女工和洗衣厂老板,我记得里面有一句:在那座钢铁铸成的平台上均匀地摊了一大堆肉泥,然后滚烫的蒸汽喷薄而出——
乳白色的蒸汽喷薄而出——
烫熟了这块馅饼——
真是恶心,后来我一个月没敢吃肉,闻到肉味儿就想吐。
好好,不说这个,你喝点儿压压惊。啊,这瓶已经喝完了,你这还有酒吗?再来点儿呗,我们说好明天开始戒酒,今天就该痛饮。再说我还有个特别劲爆的事儿没告诉你呢。
打开这瓶酒,你给我倒半杯吧,半杯就足够我先把废话唠叨完。我得喝点儿壮壮胆你懂的吧。有时候跟男人上床也需要来一点,但我遇到的这事儿绝对比跟“大弟弟”上床更需要酒精的鼓励——嗯,我知道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咱们这行谁不知道他呢?啊,你别笑啊,难道你没见过他那话儿?说真的,我已经忘记他名字了,这绰号一进入脑子就再也擦不掉了哈哈哈——
嗯……总之我在伯明翰土生土长,干这档子营生。后来我跟了帕迪,帕迪觉得伯明翰的空气不适合他养病,一九零一年,医生说他有极严重的肺病如果再呆在伯明翰不出三年就会死。他很听人劝,就决定把事业迁到这里来,他手下大部分姑娘都不肯走,不过我跟着他来了。毕竟他需要有人给他开拓局面,他同意捧红我,他很会玩惠斯特,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一张好牌。
你知道普利茅斯有多少家妓院多少个皮条客吗?这些毫无廉耻的男人,把自己卖了,再来找我们买春。费好大功夫,我们才在这站稳了脚跟,然后他又多了些姑娘——包括你,好的,好的,我知道你和我不一样。现在他们都把这叫做伴游,港口旅游的客人们,嗯哼,还到处都是军官。
我说这个是想告诉你,为什么我会遇到这件事,为什么是我不是帕迪的其他姑娘——再给我倒一杯,爱丽丝,谢谢,你自己也倒上。所以对帕迪来说我是不同的,我和他一起搞定了不少事,不,我没跟他上过床,这很奇怪吗?
帕迪很有头脑,他没让我在街上拉客,而是用钱贿赂一些人,拿到一些入场券,然后分成普通,好,很好,特别好四个档次,“普通”和“好”都没什么意思,是一些商业聚会,会有一些有钱人,能赚到小费。“很好”则高级一些,市长、议员、军官参加的那种权贵宴会。“特别好”最私密,人们会在里面说一些不会对外人说的话。他把入场券按他的标准分配给手下的姑娘们。
我拿到的通常都是“很好”,因为“特别好”的机会极少,况且帕迪要自己去参加。
嗯——
我有很多高级行头,虽然旧了一些但正可以包装自己,所以我用林赛夫人这个名号,美艳寡妇,丈夫早逝,欢迎各位有空的时候来我的床上参详、品鉴——我是说红酒——哈哈哈哈、咳、咳咳咳——
唉,我这咳嗽总也不好,一笑就止不住。总之,就这样,我干得很好,甚至开始挑剔客户。前段时间,帕迪又拿了一张“很好”来给我,这张邀请函是蓝白色的,压着金色阴刻印花,花纹繁复但清晰,散发着淡淡的气味——你清晨会在海边沙滩上闻到的那种。
上面写着:敬请林赛夫人于一九零四年某月某日莅临本地。林赛夫人那几个字是手写的,字娟秀极了,写字的人必定是个上过女子学校的贵妇。用纸考究,质感厚重,沉甸甸的,我敢说光是这张邀请函就值十几个先令。
这是一张海军内部聚会的邀请函,我刚是不是给你讲了“很好”?
有时候,政要和军队是混合的,他们也有需要交际的时候。但有时候,他们会各自为政,自己办自己的聚会。总之那里面会有很多东西可以卖,人脉、消息和一夜春风都会有人出价的,如果有脑子的话就更不得了啦。罗伯特·F·斯科特上尉在一九零一年去南极探险前就在宴会上招募过队员。再往前说,我听说美国联合太平洋公司在奥马哈修铁路时,也找他们贷了不少钱。那些军官都富得很呢,投资渠道也多。
这一次宴会我猜是军官们为了商量要不要同意杰克·菲歇尔的新决定搞出来的,他们始终下不了决心,到底是听他的还是跟他对着干。
杰克·菲歇尔是谁?你没看报纸吗,那是刚上任的海军部长,他的任命被拖了很久——
啊,算了,你不必要知道这些事——
(沉默)
我有点冷,气温太低了,爱丽丝,你看看门窗都关上了吗。再把窗帘也拉上吧。然后再给我点酒,给我条毯子,我需要暖和暖和身子。
我要讲的事不是发生在宴会上,而是发生在宴会之后,在那天夜里。
(沉默)
我跟着一名军官——我知道你消息灵通,我说出来你一定知道他是谁,不过我一点儿都不想破坏悬念。
所以你就听我往下说,那天晚上,我跟着一名军官回家,他夫人从夏天起就回乡下探亲去了,他的仆从嘴巴都很严实,可以这么说我跟他已经很熟了,熟到我在大厅的楼梯口就开始为他脱衣服。
不不,你不明白,我不是因为跟他很熟才在宴会上选择了他,而是因为,他的权势让我跟他很熟。我这么说你明白吗?总之我们做了一场,不过那天晚上他心神不宁兴致不高,况且对于一个皮肉松垮的老年人来说,再怎么想女人,也顶多就是一支烟的功夫。
我们完事儿之后就睡了,睡在同一张床上。
当然,我在谁床上都能睡得着,但我睡得不很沉,我有神经衰弱,还有偏头疼。一点点声音就会把我惊醒。这不好,但也不坏,从前有客人想要在我醒来前偷偷溜走,他们从来也没成功过,而有些人会以为我睡熟了讨论一些重要的事儿——
嗯,扯远了。总之,当我听到“咔哒”一声时,我一下就惊醒了。
那是手枪上膛的声音。
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看到有三个男人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来,不是家里的仆从。他们都高大、魁梧、身板笔直,带头的那个个儿高得需要低头才能进门,而且非常英俊,去年他还上过普利茅斯色情小报,在女人性幻想榜单里排名第三。
啊,呀,你知道是谁了,是的,是你想的那个人,你发什么抖呢?你知道我想给你说的是什么事了对不对亲爱的爱丽丝,你不想听了?你想出去找帕迪?
你想都别想!想都别想!
(女人尖利地喊叫!抓起烟灰缸砸向她!古董重重地撞在门上!发出巨大的撞击声!又狠狠弹回来!)
你给我过来!
过来!
从门边滚过来!
对!
坐下!
小婊子!别让我再重复了!
好了,现在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是的跟我睡的那个军官是奈德·科尔,他当天晚上就死了!吊死在卧室里!报纸上头版头条都是这个!海军少校自杀身亡!菲歇尔新政面临洗牌!这帮愚蠢的警察!和愚蠢的记者!
蠢极了!真的!
他根本不是自杀!你知道了!
因为我已经明白地给你说了,那个进来的人是白鲨号二副查理·道森!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就等着这会儿呢!你真应该看看你脸上现在是什么表情!
哈哈哈——咳咳——咳咳咳咳——
咳咳——咳——
呼——这真难受,我怀疑我染上了结核,不然为什么该死的医生什么都做不了?我应该到乡下休养一阵才对。
——我为什么要把这么可怕的事告诉你?
爱丽丝!
哈、哈!哈!哈!
天哪!爱丽丝!虽然我知道你浅薄又无知只有那张恶心巴拉的脸能讨男人喜欢!但求你别问我这么弱智的问题!
那当然是因为我讨厌你!
(女人尖笑!)
你的额头又秃又亮!脸被海风吹得发肿!身上的味道令人作呕!喝水还发出猪吃食一样的呼噜声!
看见你就让我想起那些肮脏的下等人!不不不讨厌不足以形容我对你的恶心!
我是恨你!
为什么?为什么?哈哈、哈——
因为我想不通啊——我想不通你这么蠢却过得这么自由自在不用爬老头子的床就有钱拿你心安理得享受帕迪花我当婊子赚的钱给你买高档货因为我想不通啊世道变好了但我没有享受到就已经快死了对了还有、还有因为他明明应该站在我这边但只想着算计我——
咳咳咳——
给我把烟点上,蠢货,你已经跑不了了,帕迪也救不了你,如果我要死我就要你们都死!但我有一个计划,如果你愿意帮我,那你不但不会死还能发大财,我们会有花不完的钱!到时候有没有帕迪都无所谓了。
嗯——我们说到——
对,那三个人走了进来,我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但奈德还睡得像个死猪,我和查理·道森四目相对,我知道这时候绝不能退缩,若我表现得像个不懂事的小姑娘——像你这样蠢——那我绝无活路!是了,我这时候知道奈德肯定是惹了什么大祸了!
我一边轻声问那个男人:我可以吗?一边直接从床上下来,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我光着身子从旁边的衣架上拿了睡袍,这袍子是羊绒的,法国货,奈德的老婆很会享受,不过她既然不在自然也就归我享用了。
我动作不慢,但确保他们三个人都能看到我身体的曲线,该死——
我为了这身皮肉遭了多少罪啊?还好总归是有所回报的,至少他们没有在我穿衣服的时候动手,而是等我系好睡袍,规矩地坐到卧室的扶手椅上,才把奈德捆起来。
奈德惊醒之后杀猪般叫了起来,但整栋楼都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仆人回应,奈德惨叫了几声察觉到了这点,于是他整个人颓了下来,面色苍白,满脸大汗,腮帮子上的肉都垮到下巴了,哎,比那天晚上他在我身上高潮的样子还不堪!
那三个男人,一个站在斗柜旁边,一个坐在梳妆镜前的凳子上,一个坐在床前另一侧的扶手椅上,查理首先发话:上校,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来的吗?
奈德喘着粗气瓮声道:要处理掉舰船是菲歇尔的主意!
查理道:但你可以反对啊上校。你难道不知道她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奈德道:我知道我知道,但你们也要考虑我的立场我是不能反对菲歇尔的,我受过他的恩惠……
查理:你受的恩惠确实不小,上校,你的妻子是他妻子的同学,你的儿子因为菲歇尔才能去美国发财。你很聪明上校,夏天你就送走了妻子,但我想等他们听闻噩耗,总也会回来奔丧的。
奈德:不不查理我可以挽回的我明天——不我马上就写信给斯科特明确地表示我反对这事儿,然后我一大早再去找其他人我保证能拉到两到三个人跟我们站一边的,你帮我告诉他这事儿还可以挽回的,求你——
查理:但你为什么不直接去见他告诉他呢?因为你怕他奈德,因为你知道你欠他很多。
二副偏了偏脑袋,那个坐在梳妆镜前凳子的男人,立刻拿出了本子,叼着烟用手翻:从一八九九年以来,上校,您从海外投资上一共收了我们十二万镑的分红,但这是干股,您一分钱都没有花。您能升任是因为我们在克莱恩议员身上下了大功夫,付出了一个极大的人情。您的妻子在我们的店里拿了不少走私的奢侈品,大概值个五六万镑吧。这您应该是清楚的。而我们从没有要求您回馈什么,直到今天晚上。
啊,说真的,我这一晚上受到的惊吓都不如这一刻,十七万镑!就仅仅从那一位身上拿走的,我相信他拿别人的更多——
查理:你本来只需要附和我们反对的提案,或者,让他同意把白鲨号卖给我们,反正旧舰船总是要处理的是不是。但你没有,因此他很不满意。
虽然二副没说那个人是谁,但我想我们大家都知道。
奈德哽咽起来,但查理已经发表了最后总结:你不诚信,上校,酒吧对你打烊了,应该结账了。
(沉默)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你应该看过那报纸,奈德·科尔把自已吊死在了灯架上。绳套确实是他自己绑的,他颤颤巍巍往灯架上甩了几次绳子都没挂上,但那几个人只是袖手旁观看着,并没有帮忙,也没有责备他浪费时间。
奈德磨蹭了好久,一会儿瘫地上又哭又闹,一会儿又要跟上帝祷告,但最终还是把自己挂了上去。因为——我猜是因为——
他知道,他非得还这笔账。站在斗柜旁的那个男人带着上膛的枪呢!
所以那天晚上他们逼死了奈德,这事儿实在是完成得漂亮,虽然谁都知道蹊跷,但没人敢找他们的麻烦。查理只是叮嘱我早些离开,以免被警察堵在上校家里,一句重话也没有——
没有。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需要。因为我是女人,他们连威胁都不肯给我。
那天晚上,我穿着睡袍坐在湛蓝色丝绒扶手椅上,卧室的窗户和门都开着,外面漆黑一片,吹着风,那个死人在它的死刑架上晃来晃去,灯还亮着,投下来的黑色影子于是在床和地板上晃来晃去,很冷,而我在思考——
他们为了能留下白鲨号可真是愿意下大力气,十七万磅!那至少可是值十七万镑和一条人命!我说过,那天晚上帕迪给我的是“很好”,但如果有脑子的话,就可以把这变成“特别好” !或许是“最好” 也有可能!
我受够了在牌桌上被帕迪甩来甩去!受够了被恶心的男人用脏手搓弄牌面!我难道就不能做个人,我就不能好好地坐在沙发上享受牌局?
我反正没有多少时间好活了,我要在这里挤一个位置出来坐,那么这个消息我应该给谁呢?谁愿意帮我去领这笔钱?
爱丽丝——
我亲爱的小婊子——
我有了赌注,但可惜帕迪是个缩卵子胆小鬼,他只敢去舔权贵的屁眼,还要伸手分女人裙子底下的钱!他出卖我,却没能得逞,只能把我安置在你这里,而你——咳咳——
我知道你不会永远甘于过这样的日子,不然你早就把我赶出去了,你很好奇帕迪怎么赚钱,你愿意听、愿意学,所以你不声不响收留我,给我烟、酒和镇痛剂,装作什么也不懂的样子想套我话。
虽然你连牌面都认不全!但你胆子大、运气也好——
现在,你听,普利茅斯海上的风越来越大,不过我们还有时间,漩涡还没有聚集到我们身边,按我过去的经验,爱丽丝——
我亲爱的维尔·兰朵!让我们用真名上这牌桌!
该我们下注了!跟男人们豪赌一把!看看倒是谁他妈拿钱!谁他妈吃枪子儿!
星期二我不杀人
壹、第二个故事。
几个世纪以来,水手都极为迷信,这样的迷信与宗教截然不同。它是经验、忌讳、仪式、灵感和征兆的组合,它是流动的、有生命的,从海上讨生活的人的口里成型,随着洋流和季风漂洋过海,每一年与过去都有不同的地方,而多年之后流言可能就成为了传统。
在我的养父杰罗姆闯入图克托亚图克之前,他的征兆就早已经出现了。
“那东西从海里爬出来……跟着我。”
2009年的冬天,杰罗姆在荷兰港罗斯玛丽号捕蟹船上当水手,一旦出海他们就得不分昼夜地干活,而螃蟹总是神出鬼没,没有人知道这个移动的金库会出现在哪里,于是水手们要不停地把重达363公斤的捕蟹笼推进海里又捞起来,若是再加上北极的海上风暴,那可就真是要人命。但无论如何,只要抓到螃蟹就能赚钱。
他们撞大运遇上了螃蟹潮,每次捞起来的笼子都有70只以上的帝王蟹,一大堆螃蟹从笼子里被倾倒到分蟹台上,硬壳落到铁皮上“哔剥哔剥哔剥——”,对水手来说就像听见了钱落进了钱袋的声音。他和他的同伴量出螃蟹的大小,小的扔进海里,大的才能带回去。
他动作飞快地捡起在台子上乱爬的美金,这时,他注意到其中的一只,它的蟹盖是正常的朱红色,也足够大,那是非常标准的帝王蟹尺寸,但——
它在空中四处摆动的蟹脚灌满了鲜艳夺目的彩色荧光液体,里面的水光在蠕动,而越是到蟹脚末端,那种混合的色彩就更鲜亮更诡异,没有一种自然里的光和色彩是这样的形态。
邪门,他只看了一眼就感到背脊上窜过一阵凉气——尽管他现在已经在冬天的白令海上了,头顶飘雪,又湿又冷,但那阵凉气比什么鬼天气都厉害,让他从骨头缝里结出冰来。
那是从蟹脚倒灌进螃蟹的什么液体吗?海洋污染导致的见鬼的感染?但它看起来活力十足。
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和反胃。
或者说那色彩是活的?它悄悄从螃蟹脚爬进螃蟹壳,把血肉掏空,可能在那朱红盖子底下的身体已经融化了。螃蟹没在里头——
它完啦——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这可不妙,这——
水手马森抬手就把那只晃动着魔鬼脚的怪物扔进了水槽。
你瞎了吗——杰罗姆差点放声大叫,但他还没来得及——说实话他也不知道他想要怎么办,一只螃蟹而已为什么不把它扔进水槽?海里什么东西没有?或许只是一种新的寄生物罢了,只是会给螃蟹脚上染个色。
船舷旁的克劳得一边大吼小心,一边把另一笼满满的螃蟹倒了出来,哗啦一声,把之前的螃蟹推挤到了边上,它们个挨个,个挤个,个个都晃动着肢节想要逃跑,敦促催促他们加快收货的进度。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杰罗姆机械地把小螃蟹抛进海里,他身上因为干活而冒出的热气儿被海风吹得无影无踪。
——来不及了,它已经上来了。
它上船来了。
它现在就待在水槽里,水槽下面有数百只活的螃蟹,等盖上盖子,它就可以在里面大杀特杀。
他们自以为满载而归,但等他们打开水槽盖子,海水里说不定飘满了蟹脚——
全是蟹脚——
水槽里除了蟹脚,只有那荡漾着的鲜艳夺目的彩色液体。
“一只螃蟹,哈哈哈,杰罗姆你真是尿裤子先锋。”水手们哄然大笑,“你是怎么一眼从上百只螃蟹里把它选出来的。”
不,根本不用选,是它选中你。
只要见到,就知道什么是它,只要见到,就知道它是冲你来的。他们疯狂地嘲笑自己胆小的伙伴,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杰罗姆说的没错,每个人在第一次碰到它的时候就能认出来。就好像你总能一眼认出自己的影子。
从那之后那征兆无处不在,它化身六尺高的疯狗浪弄死了罗斯玛丽号的船长和三个水手,化身乳腺癌让他老婆躺进棺材并使他背上巨债,它一步都不肯停地跟着杰罗姆上了冷锋号,上了夏季湾号,上了皇家号……
直到他找到我。“值得庆幸的是,对于讨海人来说父亲的祝福总是管用的。” 以及那个更隐秘的期望,用新鲜的血肉填满它、喂饱它,让它找到新的饵料、钻进新的蟹笼——
“那么或许……有一天它会跟我说再见。”
他盯着啤酒杯,那双喝得通红的眼珠透过橙黄冒泡的液体看向我。
船舱又闷又热,散发着一股潮湿、难闻的发酵气息,汗湿的背心和鞋袜的臭气、喝了一半的超级波克精酿的酒酸味、过了一个捕蟹季的被褥的怪味。
杰罗姆倒头呼呼大睡,我多少已经有些警醒了:
第一,从2009年征兆出现到2012年杰罗姆一头扎进图克,差不多有三年时间,显然不管那东西是什么,它都像女人似的喜欢慢慢来,毕竟婚后的生活都是逐渐变得糟糕、变得难以忍受的,不会一个照面就拿碎冰锤往你脸上招呼。
第二,我怀疑——
老早就怀疑,那只怪物为什么没有一口吃掉他?除了笼子,当然要给它吃饱。吃饱了以后,野兽也能变得斯文起来。
因此他必须要带人一起出图克,这是关键,但我父亲给了他惊喜。
第三,现在,按照那个传说——我说过所有水手都很迷信,那么从他们迷信里脱胎出来的怪物也应当遵守《大洋公约》不是吗?这就是说只要我和他呆在一条船上,它就拿他奈何不得。
回过头想想,是的,除了我第一次航行以灭顶告终以外,我们确实再没出过大岔子。2012年我们最终没有把那艘多灾多难船开进荷兰港。
那时我们刚刚行驶到红眼雪蟹渔场1141平方公里的海面上,我差不多已经习惯像只小海豹般仰躺在狭小床位上被海浪摇来摇去,而不会吐得一塌糊涂了。我还靠强记学会了一些常用的单词拼写,用来辨认仪器。认错当然是难免的,毕竟英语不是因纽特通用语,因纽特人要到16岁以后才可能通过和成年人交谈学到英语,我几个年长些的兄弟就要比我好得多。
但我也能听懂杰罗姆简单的命令和脏话——我每次犯错,他都会气急败坏地大喊大叫,而我和所有菜鸟水手一样容易犯错,所以婊子养的是我最快学会的语句之一。
然而越接近目的地,他越显得心神不宁,四处找茬、疑神疑鬼,总是让我们一遍又一遍做检查,我们在船上爬上爬下,被他操得疲累不堪。哈布恩——我那四个兄弟之一——私下里提起这事儿就皱鼻子,说只有新生儿才像他那样善变又需索无度。
不过杰罗姆该死的又对了,他的疑心病是有道理的。我不得不摆明这一点:渔船灭顶是由于防撞舱不知为何进了水,重心前移。
但——难以置信的部分是——在灭顶前负责检查甲板和开船的人都没发觉任何异常,考虑到我们频繁检修的次数,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过事实如此,晚上风浪一起,船就被浪推着一头扎进海里。我们无计可施,只好放了救生艇,在冰冷的海水里挣扎了很久,差点被冻到失温,最后一艘路过的渔船发现我们,把我们捞了起来。
恐怕我的处女航就是它的反抗,它透过那艘船蒙蔽我们、影响我们,使我们没有意识到致命的危险。毕竟那时候它徘徊已久,即使杰罗姆找到了学徒护身符,它也要放手一搏,享受这最后的大餐,但即使它没有得逞,它也不会消失。
它只是围着将死之人团团转,等待时机。
可打那以后杰罗姆和我从未分开过。他在哪儿我就必须在哪儿,他甚至逼得船长同意一个未成年在船上打杂。雇佣未成年在美国是个挺严重的罪名,所以我只能又多了一个船长叔叔,亲戚的小孩来船上过假期听起来就好多了是不是。
第四,让我喘口气,第四,现在——
它是螃蟹,我是水槽,我替水手杰罗姆盖着那个盖子呢。
我最想知道的是,那个征兆会不会找上我?我这会就在琢磨,它打碎盖子从水槽里爬出来是早晚的事儿,而这种结局杰罗姆理当早就知道,因为近两年,是的,自打2016年年底,他脾气变得暴躁、时常酗酒,尤其是,他又开始做噩梦。
那是种什么感觉?我想起第一次见到杰罗姆的那个惊悸的晚上。那就是他的征兆,即使并不是我的,我也本能地感到恐惧。
这是个漫长的夜晚,酒精让他短暂地得到了安宁。
我靠着舱门,烟头被海风吹得忽明忽亮,港口的喧闹隐约传过来:那些乌七八糟的吼叫和哄笑,那些颠三倒四的船歌和口琴声——
我要当面问个清楚,尽管我已经差不多算把自己说服了。但我需要他正式地说出来。即使他是个自私自利的混账、恶贯满盈的凶徒,但我当他的跟班已经四年,我也分担过他的恐惧、欣赏他娴熟的技艺,而且大部分时候他是个好相处的人。他还至少救过我两次,当我在甲板上犯下愚蠢又致命的错误的时候。
是他而不是别人,把我从那地方带了出来,教我手艺,使我不至于饿死。我甚至有点好笑地想,假如他是我的弓头鲸,那么至少我应该为他做一道鲸骨门。
总之,星期二我不杀人,至少现在不。
一切等到天亮吧,天亮再说。
零、第一个故事
不知道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平平无奇的生活里总有一件普通的事让你意识到不对劲,接着一个又一个荒唐的令人浑身发冷的想法从你脑子里窜出来,你知道有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或者将要发生,于是你从那里逃走了。
只有你活了下来。
……
但它是一只残忍的活猎狗,它会永远追逐跑掉的猎物,从此以后你在洗脸、吃饭、赶路时都能听到它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能闻到它带有腥味的体臭,偶尔还会在寂静的夜里听见响亮的犬吠,让你从睡梦里突然惊起。
尽管传说号上人人都会讲几个拿手的恐怖传闻,但我只从我的养父那里听他说起过一次这种事,当时他喝得烂醉如泥,跟其他水手大肆吹嘘他是如何摆脱那个丑陋怪物的追杀的,甚至还提到了我——他是一个聪明人,他把我从那个苦寒之地带出来是有原因的。
他完全忘记了我也在场。
第二天早晨,当他酒醒了,他就不再说了。到他死之前他再也没喝过酒,我也再没有听他说起过。
我出生在因纽特人的聚集地图克托亚图克,那是一个人迹罕至的海港小镇,直到2014年之前甚至没有开通公路。冬天最冷的时候通往内陆的河流会上冻,大家就从冰面上驱车到最近的人类城镇里出售猎物,通常都是海豹制品,驯鹿皮衣、皮帽或皮靴子等等,再购入一些必需品,比如盐、汽油和一些机械零件。但一旦冰河化冻,不在任何航线上的图克小镇就几乎是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岛,只能靠直升机才能达到。
倘若有人生病的话,就只能期盼冬季的来临,因为呼叫直升机的费用十分昂贵,而脆弱的婴幼儿的死亡率比大人更高,在这里养大一个孩子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除了有钱以外还得有充足的运气。
从我出生以来几乎就没见过什么生人,整个聚集地大约只有200居民,人和人之间都十分熟悉,聚会时没有一件新鲜事儿可以讲。因此当他突然出现在图克的时候,我们这些小孩都开心坏了。大人们也全盘接受了这个遭遇海难的外乡人,他们给了他毯子、烈酒和深刻的同情,承诺他,直到他的船修好之前,他都可以住在这里。他的到来使得沉寂的小镇眨眼间变得生机勃勃。
我父亲招待他在我家住了一晚上,按照传统,我们的传统——就是说我母亲在晚上去了他的房间。
那天晚上,我和我父亲并排睡在一起,因为我的房间让给了客人。但我一直没有睡着,我听到我父亲发出的鼾声,窗户外刮起惊人的风声,还有永不停息的海浪声,和隔壁的声响。
我躺在我父亲身边想着那个外乡人的来历,要知道对一个12岁的因纽特孩子来说,聚集地就是整个世界。他从白令海来,对我来说简直就像是说他从月亮上来一样奇妙,我试图想象我根本没有去过和没有见过的地方,这给我带来独特的感受,因为即使我一无所知,但我也可以从一片虚无里体会到激动、快乐,这感官很难描述,不过对一个敏锐的孩子来说是切实的感受。
到了再晚一些,我听到有人从隔壁起身打开门,进入了浴室,水哗啦啦地从管子里流出来,接着是织物的摩挲声,关灯时弹簧板咯噔一声,然后我们这边卧室门开了,一个柔软的身体带着水汽躺到我身边,床垫向侧面陷了下去。我闭眼装睡,有一会儿来人屏住了呼吸,我感到她视线停留在我的脸上,她在仔细地观察我是否有睡着,但后来她终于放心地把头落在了枕头上,然后过了没一会儿,她带着香味的均匀呼吸就扑在我耳边。
她睡熟了。
那时——我突然发现,隔壁房间静了下来,静得可怕,我意识到从母亲离开那张床到现在,那个外乡人似乎是死了一样沉寂。我想象他躺在我的床上,但我想象不出来,因为真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没有走动,没有咳嗽,甚至没有呼吸声。我的想象力开始跟我作对,把我熟悉的地方扭曲得陌生又怪异。即使我的父母都在我身边,但——
他还在隔壁吗?他还活着吗?他是什么?
陷入恐慌之中,我甚至想不起来那间房间的样子,我听到自己的心脏砰砰跳,各种吓人的怪异事物在我脑子里盘旋,那时候我的所知还相当贫瘠,最可怕的经历也仅仅是有一次在玩躲藏游戏时我藏进了一条一角鲸尸体的胃里,切割人工作时差点把我一刀捅死。
而在我想象里最可怕的无非就是死亡和尸体,我听闻过莽撞的猎人冻死在1.5公里外的冰湖,每到冬季,他就在那条冰路下四处敲打路面,贴着厚厚的冰层就能看到他冻得青白色的脸,如果你看见他,他会张大嘴向你呼救,但没有活人能听见他的声音。我也听闻过被扒皮的北极熊活着追杀猎人的故事,它整个躯体都是红色的,冒着热气,它把带着熊皮逃走的猎人吞进肚子里。后来的救援者在那只熊的胃里找到了被融化了皮肤的猎人,他全身也是红彤彤的。我听说过最妖异的就是这些耳熟能详的故事,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无法决定出一个我最害怕的景象来说服我自己。
或许比起那些东西我更怕的是那个外乡人本身,我害怕的是我和我的家乡对他一无所知。因为太过害怕了,我全身僵直,时间过得异常的缓慢,我以为我必须要这样躺到天亮。
但忽然我听到碎玻璃的声响,或许是风卷着什么东西打碎了窗户。于是港口的狗群大声地叫了起来,一声又一声,一家又一家的狗接连叫起来。
犬吠开始的时候,隔壁就传来了一声惊惧的喊叫,那个外乡人像是受到了极度的惊吓,他从床上弹起来,害怕地呻吟了起来,然后疯了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接着他咕咚一声跪倒在地,哭着祈求什么。说来奇怪,当我终于听见他的哭声时,我就松了一口气,起先的那种恐慌无影无踪,我在我父母身边睡着了。
在住宿了小半个街区后,外乡人修好了船终于决定离开,临行时他向我父亲请求带走我,我当然也很想到别处去,这种渴望几乎让我把那天晚上对他的恐怖幻想都忘光了。
我父亲征得我的同意后,按照传统,满足了他的领养请求,并且以生父的名义祝福我,请求海女神席德娜降福于我,保护我和我乘坐的船,请求弓头鲸庇佑我,使我在危难中可以免于受苦和饥饿。
除了我之外,还有四个年轻人决定坐他的船离开去外面看一看,等到冬天再回来。那可是一艘捕蟹的大船,装得下十来个人,更何况对这些早就想外出的年轻人来说可以省下一大笔费用。
他教我们如何检查船体、如何开船、如何看各种仪器和地图。可是我在船上越久,学得越多,就越感到蹊跷,在海上远行是一件多么疯狂而又辛苦的事?
在风平浪静的白日里还好,但到了夜里或是有暴风的日子,我们必须轮岗值班,时刻提心吊胆是否会有意外,或是船体的修补部分出现损坏,或是在无意中偏离航线,或是触到了海底暗礁,哪一个差错都会导致我们葬身鱼腹,到了最后每个人都累得精疲力尽。
而从那时起,有一个想法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假如我们六个人要竭尽全力才勉强能应付这位钢铁美人,那么当初他一个人是如何做那么多事的呢?
或者,换句话说,他是拿了什么做交换才能一个人把船一直开到图克托亚图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