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囚犯姓名:桃桃巫
罪名:将已出版过的作品集拆开,挑挑选选后出版成文集,被读者发现实际内容并无改动,投诉骗钱。
判罰:7年+每月创作至少一篇小说,不能与已创作过的作品相同
入獄年數:6个月
交稿類別:小说
人物簡介:靠天吃饭,有一万个理由拖延写作,没有灵感时会做法祈求灵感降临。
被捕入狱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新出的《春山册》与四年前出版的《四分之三故事集》除了封面之外,里面的内容几乎别无二致。将已出版的内容打乱顺序、重新再编出版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手头上还欠了编辑的邀约,但已经没有灵感,只好将压箱底的几篇废弃草稿拎出来修修改改糊弄过关。仗着房东好说话,还欠着房东几个月的房租,如果再不能捞一笔钱,就只能留宿街头。
桃桃巫准备好糯米一碗、大米一勺、绿豆、桂圆、红枣、八角若干,将它们混在一起,中间放上三颗红豆,用针扎破食指,将血滴入碗中,再插入一炷香,嘴里念念有词,最后将这一碗且混了香灰的混合物蒸熟,咬着牙吞了下去。
强忍着呕吐的恶心感,桃桃巫躺在床上,回想香燃烧时的情形。袅袅的白雾中什么也没出现。今天也是如此。上天似乎收回了对她施与的灵感。
桃桃巫固然知道写作并非天上掉馅饼,完成一部作品要学会观察、积累、思考、技巧,要有过人的耐力,坚持不懈地学习、练习、修改。但桃桃巫的的确确是一个靠天吃饭的写作者。她习惯于等待灵感的突然闪现,文字自然而然流于笔端、出现在文档中。在没有灵感的日子里,她吃饭、睡觉、发呆、焦虑,她的生活过于寡淡。她也尝试过在没有灵感的时刻写作,但写出来的作品往往不如人意,被怀疑是找了代笔。她的确靠这个获得了一些知名度,出版了几部作品,但现在上天收回了对她的施与。
她得为这些年获得的并非真正属于她的成就付出代价。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当梅尔吉泽亚颤抖着肚子把疲软的阴茎从年轻得能当他孙女的红发少女体温润的阴道拔出时,一股奇怪的病症正悄然在夜色中蔓延开来,伴随着夜的浓雾被海风送进了偏远小镇的每一户人家。
梅尔吉泽亚喘着粗气翻了个身,仰躺在已经湿透了的棕色菱形格子花纹床垫上,天花板垂下一根长长的线,线的底端挂着一个灯泡,上面黏着一层灰尘。他们在床上晃动的时候,灯泡也跟着晃。
梅尔吉泽亚害怕灯泡突然掉下来,砸中他的薄得与蛋壳无异脑袋——或者脊椎,脆弱得堪比熟透的西瓜, 稍一受力就能裂开——引发脑溢血、骨裂、中风甚至死亡。他做什么都小心翼翼,上下楼梯时尤其慎重,总要郑重地将手放到扶梯把手上,试探性的捏握几下,确认把手是完好的,再用力晃一晃,看看连接着把手与楼梯之间的木条是否稳固,紧接着费力地抬起一条腿,先是轻轻贴在阶梯上,试探性地踩踩——生怕下面是中空的——感受到阶梯给予的回力之后才安心地将全部身体重量放上去,每上一层楼梯,他就重复这一套动作。七八节楼梯下来,他已经大汗淋漓,面色涨红,但他绝不肯放松任何一点儿注意力。妻子乌苏里拉笑话他“活像一头肥莽”,对此他只是耸耸肩。年轻时,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大跨步上楼梯,轻盈地像跳芭蕾舞,或是顺着扶手滑下去,在快接触到地面时腰部与臀部一并发力,跃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沉稳着陆。他那张年轻时的相片还摆在楼梯转角处的墙龛上,如今面上已经积了一层灰。
那是他与乌苏里拉前去海滩时留下的一张合影。那时他俩刚暧昧,感情蜜里调油,梅尔吉泽亚恨不能时时刻刻待在乌苏里拉旁边,渴望获得她的目光。倒不是说如今的梅尔吉泽亚对乌苏里拉的依赖消失了,相反,如今的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依赖她。尽管他与不同的人睡觉,但最后总会回到乌苏里拉旁边,与她一同醒来。在来来往往的游人中,梅尔吉泽亚寻找到一对老年夫妇替他与乌苏里拉拍一张合照。老妇人戴着一顶朴素的遮阳帽,帽檐下露出精心打理过的花白卷发。
“我们到时候肯定比他们还甜蜜。”梅尔吉泽亚开口,他的话让引得在场的三个人都笑了。乌苏里拉是一声害羞的轻笑,老妇人与她的丈夫则发出发出“咯咯”的意义不明的笑声。
照相时,那位丈夫打量着他们俩,发声指挥——凑近一点,往左挪一挪,手搭在她的肩上——诸如此类。梅尔吉泽亚同样也在打量面前这位老人。他显然也精心打扮过一番,胡须修剪成干净利落的样式,衬衫领口别着时髦的墨镜,但是握着相机的颤抖的手还是出卖了他。在对方摆摆手示意要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年轻的梅尔吉泽下意识在老头面前昂起头,紧绷身体,像一头精烁的豹子似的展示自己的肌肉。他没有错过老人一瞬间流露出的可怜的表情。大获全胜的快乐让梅尔吉泽亚得意洋洋,他那朝气蓬勃的笑容与精光四射的眼睛就被定格在这张照片上。如今,年迈的梅尔吉泽亚也受不住那股目光,连把它压下去或者收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任它在那里落灰。
照片里翘起的嘴角似乎在嘲笑面前这个连楼梯也走不顺畅的老头。
他这个年纪的人,总是会突然感到害怕,一股冰冷的雾气总是萦绕四周,挥之不去。他变得格外害怕一切过分尖锐的物品,闪着地狱之光的银色刀具、流着恶魔的垂涎般的尖锐的叉子、仿佛随时要变成刀片的锋利的桌子转角,以及锐利的夜晚。自从六十岁以后,梅尔吉泽亚的睡眠越来越稀薄。他九点钟躺在床上,凌晨两点准时醒来,厚重的窗帘遮挡了一切光线,黑暗中他听着钟摆咔哒咔哒的声音,这让他有种错乱感,仿佛钟表是静止的,而自己则置身于黑色的棺材之中,被人有规律地抬起晃动,运向不知何处。恐惧如潮水淹没了他的鼻息与口腔,他徒然地张着嘴,紧紧攥着床单,身体紧绷,十只脚趾僵直地分开。
隔壁的乌苏里拉发出的呼噜噜的酣睡声拯救了他。那声音像一串结实的长绳,将梅尔吉泽亚从濒临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谢天谢地。他从未觉得乌苏里拉的鼾声如此动听。梅尔吉泽亚像一块被拧透的海绵终于能够缓缓松弛下来。他侧过身,从虚无中感知着乌苏里拉的所在,她那模模糊糊的轮廓随着时间逐渐清晰,给予了他无比的安全感。他离不开她。他再一次肯定。
清晨时分,梅尔吉泽亚久违地亲吻了乌苏里拉,对方一副见了鬼的神情。
梅尔吉泽亚缓慢的动作引来了小情人的嗤笑。他自觉没趣,没一会儿就缴械投降,无视红发少女的不满,自顾自地仰躺在床单上休息。他所在的地方已经晕出了黑色的一块。他的鼻息很大声,蜷曲的胸毛随着呼吸上下起伏。梅尔吉泽亚并没有再次获得越轨的快感,今天,他甚至没有力气翻个身拥抱旁边的人。
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位情人,她出现在他与乌苏里拉婚后四十三年的第三个星期日。
梅尔吉泽亚自认为越轨的事情不单单是自己一个人的错。乌苏里拉不知从何时起失去了年轻时迷人的风姿与神韵,变成一位大腹便便的老妇人。精致高耸的小卷发已经不成形状,稻草一般在空中飘摇。从前她喜爱穿贴身的纱裙,举手投足间,白腻的肌肤在纱一般的裙摆间半隐半现,摇曳生辉,那温润的光泽深深地吸引着梅尔吉泽亚,使他心潮澎湃,他像一头初生的小兽,渴望乌苏里拉温暖的怀抱。可如今的乌苏里拉身套艳丽俗气的衬衫与绸裤,身体各处的肌肉仿佛终于能歇一口气似的松弛下来,一动则如流水般晃动,这让她看上去像是儿童泳池里堆积的白色泡沫。
梅尔吉泽亚目睹了乌苏里拉变老的全过程。某个下午,当他们喝完茶,乌苏里拉像往常一样陷在椅子里,拿起看到三分之二的书准备继续阅读,她一边翻页,一边用手指梳头。她喜欢这样,说是能够活血化瘀。她很快用手指将脑袋按摩了个遍,她的手在空中随意地摆动几下,把附在上面的头发丝弄掉。梅尔吉泽亚就是在这时看见了从乌苏里拉头发中被牵连出的一根白头发,准确来说,是不均匀的浅色,靠近发根处已经白了,而发尾则是浅金色。那纤细的发丝此刻变成了一根针扎进梅尔吉泽亚的双眼,疼得他大叫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险些撞翻了桌子。乌苏里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随即嘟囔了声没什么大不了的。
梅尔吉泽亚很快发现乌苏里拉改变的不止是头发。她现在习惯在茶里加满满五勺糖,餐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许多由花生酱与蜂蜜混合而成的馅饼,而乌苏里拉还要再往上挤一些奶油才肯罢休。乌苏里拉在糖油混合物里逐渐泡发。某天夜里,梅尔吉泽亚被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他起身下床,点开灯摸索着下楼,发现乌苏里拉蹲在厨房里陶醉地吃着蓝莓派,嘴角残留着黏糊糊的蓝色液体,四周散落着被打开的果酱罐和切开的面包片。梅尔吉泽亚被眼前一幕吓得眩晕,连连倒退好几步。乌苏里拉餍足地舔着滴到手指缝里的果酱,随即慢悠悠地扶着旁边的碗柜站起来,洗手,转过身对着吓坏了的梅尔吉泽亚轻声安慰,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饿了。你知道的,哦你可能不知道,你永远比我慢一点儿进入老年。但你肯定有所感受,你的茶里比以往多加了一勺糖,你没尝出来吧,那说明你的舌头也开始粗糙。尽管你的头发依旧金黄,但你的躯体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你的手和脚永远落在比预想中要偏一点儿的位置,尿液也是,不再像以前一样直射,总是有几滴散落在马桶圈上留下黄色的尿斑,别露出那样的表情,你以为我没看见吗?好几次都是我帮你擦掉的,看来你的眼睛也不如以前好使。毛发里经年累计的汗渍开始发酵,使得人就像一个移动的酸菜坛子,需要更多的香水去覆盖那些从骨头里渗出来的酸臭味,那时时间腐烂的味道……
好了不说这些了,看你听得满头是汗。看来你从来没留意过时间给你的讯息。人老了就开始饥饿,怎么也填不饱肚子。但……梅尔吉泽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乌苏里拉截过话头,但我很快乐,梅尔德。我很快乐。你总得要习惯变老,习惯自己的变化,哪怕跟以前截然不同。难道以为这样,我就不是我了吗?她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赘肉,眼里满是怜惜。你以为我不想念过去的样子吗?那样矫健、流畅又紧实的肉体的确令人迷恋,可是那又怎样呢?当我无论怎样节省饮食增加运动都无法让松垮的软肉恢复一丝一毫曾经的弹性,当我再也穿不下衣柜里放着的那些积灰的漂亮衣服——你以为我甘愿穿着那些该死的花衬衫吗——你以为我不痛心吗?她的声音陡然提高,但很快又平和下来,她的眼睛和过去一样闪烁着坚定的光亮。我花了很长的时间习惯头发会变白、视力会下降、肉变得松软、躯体不再受到大脑精密的控制,心灵逐渐怠惰。当我第一次吃掉满满一罐蜂蜜,我像婴儿第一次品尝食物一样再一次发现了蜂蜜的美味,这好像另一种开始。来尝一口吗?草莓酱或是蓝莓酱?厨灯下,乌苏里拉浑身散发着圣洁的光芒,她像一个慈悲的命运女神,引导着迷途的来者。
这或许是一种自欺欺人。但梅尔吉泽亚没有开口,他从窄小的厨房里落荒而逃,躲进房间里紧紧裹住自己,又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把掀开被子,顾不上穿拖鞋便匆匆忙忙下楼,下楼时,明明眼睛看准了楼梯,却依旧踩空,差点儿滚下去。梅尔吉泽亚就这么匆匆忙忙地离家而去。此时正是凌晨三点,夜的迷雾游走在空空荡荡的街道上,路灯投下稀疏的光,将梅尔吉泽亚的影子拖得又重又长,梅尔吉泽亚本人在路灯下显得那样矮小,而他的影子却那样大,随时要把人吞噬似的。梅尔吉泽亚没来得及披上一件衣服,此时直觉得寒气入骨,冻得人难受。难道真叫乌苏里拉说对了,我也开始老了?他旋即摇摇头,企图将脑海里的念头甩走。就在这时,他遇见了那个女人,她有着与乌苏里拉截然不同的个性,艳丽又强健,她有着一张母羊一般的脸,脸蛋上半部分略宽,到了颧骨那里线条突然收束,下颌瘦削,双唇涂着饱满的红色。梅尔吉泽亚知道她,她比乌苏里拉小上几岁,可看上去却只有三十七八的样子,是小镇里有名的寡妇,与她幽会过的男人数不胜数。梅尔吉泽亚就这么跟着她到了旅馆,仿佛饿虎扑食一般将她压倒在床上,尽情感受她的肉体,汲取她的活力,直到天色将白,他才慌乱地从她身体里退出来,匆匆忙忙赶回家。清晨的街道还残留着夜的气息,梅尔吉泽亚却不觉得冰冷。他只觉得心里有股火在烧,有源源不断的能量从下体涌出。乌苏里拉还在沉睡,身上散发着糖霜的气息。梅尔吉泽亚蹑手蹑脚地翻身上床,他是那样灵巧,不惊动在美梦中的乌苏里拉。他平躺在她身边,手却止不住地发颤——不再是害怕、不受控制的颤动——而是再次获得身体掌控权的欣喜地抖动。他的思绪在翱翔,他回想刚刚几个时辰的点点滴滴,寡妇毫不吝啬地将润泽的肌肤施与他,用自己的活力点燃他,将她的力量通过亲吻、爱抚与性分享给了梅尔吉泽亚,他在她身上驰骋,犹如一头重振雄风的狮子在旷野上肆意追逐、怒吼、咆哮。他摁住她的肩头,如捕获一头猎物。他亲吻她的肌肤,如撕咬猎物的血肉。他感到无比的饥饿,恨不能将人拆吃入腹,榨干她的每一滴生命力。她逐渐力竭,而他却越发神采奕奕。
梅尔吉泽亚按捺不住心跳,他似乎发现了抵抗衰老的秘密。他沉浸在这一错误的总结当中一去不返,每到夜晚,他都会去寻觅不同的女人,在清晨前回到乌苏里拉身边。他沉迷于通过性爱回春,感受身体的充盈,但每一次性爱过后,他似乎比之前衰老地更加迅速,比这更糟糕的是,似乎是有了抗药性一般,同过这种行为获得回春时间越来越短暂,他执着于第一次越轨过后的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如同沙漠濒死之人渴求幻想中的水源,于是又一次回到寡妇身边,但这一次他没能硬起来。这又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更加年轻的情人。他的情人一个比一个年轻,直到对方年轻得能做他的孙女。他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这一次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旁边的红发少女已经起身清洗完身体,他却深陷在床上,失去了动弹的力气。因此他也没有注意到一股乳白色的雾从窗户的缝隙探了进来,静悄悄地包裹住他。梅尔吉泽亚沉沉地睡过去了。这是头一次,他没有回到乌苏里拉身边。
等他被阳光嗞醒时,另一端的乌苏里拉早已经洗漱完毕,享用完早点了,梅尔吉泽亚不在,她便任由自己的性子往茶里加了八勺糖。梅尔吉泽亚揉着浑浊的眼,身边躺着的是红发少女,她蜷缩着像婴儿似的睡着了。此时的梅尔吉泽亚尚未能完全从睡梦中清醒,等他完全回神、并清晰地直到发生了什么时,有一件更严重的事情夺去了他的思考能力。
每一次清晨,毫无例外,梅尔吉泽亚的下体都比精神更早地昂扬起头迎接阳光。在他睡眼惺忪的时刻,阴茎就已经跳起来提醒他该起床了。而就在今天,就在此刻,它安静地缩在黑色的毛发下,犹如幼鸟归巢。冷汗从梅尔吉泽亚身体里不断地往外涌。他岔开双腿,无论怎么摆弄,它始终沉睡。梅尔吉泽亚匆匆忙忙丢下一枚银币就往回赶。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回到乌苏里拉身边总是对的。
今早的小镇空前的热闹。小镇上唯一一所医院挤满了前来挂号的男人。他们或老或少,无一不神色怪异,遮遮掩掩。梅尔吉泽亚无心留意这些反常的景象,一回到家他就扑倒在乌苏里拉旁边,像一只弃犬找回了主人。
乌苏里拉被丈夫的行为惊到了,压了压胸脯,将他从地上扶起来。这个样子的梅尔吉泽亚让她想起了他年轻的时候——每当犯错,他就会夸张地哭泣。当初正是他这样幼稚的样子吸引了乌苏里拉。没想到几十年过去了,梅尔吉泽亚还保留着当时的天真。有时候乌苏里拉会庆幸他们没有要孩子,毕竟梅尔吉泽亚自己就跟孩子似的,这话她从来没对他说过,为了他那孩子般脆弱的自尊心。
“怎么了?”乌苏里拉将丈夫的脑袋放在自己胸口,一只手环着他的背,另一只手不断地安抚他的脑袋。这个曾经高大、健硕又俊美的年轻人如今小得能被乌苏里拉圈在怀里。时间真是神奇,乌苏里拉感慨着。
随即她就知道了原因。但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梅尔吉泽亚对此反应这么大。这只是衰老后期的症状之一,没什么大不了的,梅尔德。她轻声安慰着对方。他的眼泪不停地留下,他的声音被眼泪糊住了,只能不住地摇头。
没有它,我算什么男人呢?衰老已经剥夺了我清澈的双眼、我矫健的四肢、我浓密的头发、灵敏的听觉嗅觉味觉、我坚毅的心智,我的一切都在萎缩与退化。我如此奋力与它对抗,却把自己弄得气喘吁吁、狼狈无比。如今它还要剥夺我最后的身份——男人吗?梅尔吉泽亚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它与他一同年轻、气势昂扬,他的一切傲人成就——掷地有声的言辞、蒸蒸日上的事业、令人艳羡的外遇都有它的一份功劳。
你明知道的,没有它我将什么也不是,我无法在他们面前立足,你知道的,他们。梅尔吉泽亚哭诉着,像个孩子似的。
事实上它什么也不能代表,当然它注定你不是女人,但它不能帮助你成为所谓的男人——梅尔吉泽亚抬头,一副没听懂的样子——乌苏里拉笑笑,继续道,说的我自己都混了,我只是想说,它什么也不是。它或许能帮助你获得一些其他的东西,但它不能帮助你获得爱、获得自我认知、获得成长、获得对生命的体验、获得对他人(而不是他人对你)的理解与尊重等等。实话实话说,它是一种负担,如果你自认为拥有它将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一切的话。不妨放轻松一些,没有它,你还是你,这是一个难得的体验,你得学会去接受。
如果我不能接受呢?梅尔吉泽亚问出一个相当孩子气的问题。那你将会很痛苦,乌苏里拉回答。
梅尔吉泽亚在乌苏里拉怀里睡去。他蜷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他变成了一只青壳螃蟹,从乌苏里拉的膝盖上爬下来,通过门缝钻出去,钻到大街上。那里已经聚集了数不清的青壳螃蟹,大家成群结队地涌向海边,涌向狭长的海岸线,从高耸的石壁中间的狭窄通道涌向茫茫大海。
乌苏里拉抖了抖身上的灰尘,为自己泡了一杯茶,她加了八勺糖,开始继续阅读上次未完成的书籍。
我怀念的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得知江左订婚的消息,我连打了四十九个电话给他,无一例外没有接通。通过种种方式,我找到了他订婚的酒店,杀进去想甩他一个耳光,很遗憾没有得逞。在我扬手的一刹那,保安已经冲过来,其中一个挡在我与江左之间,另一个死死扣住我的手腕,到现在还留下一些淤痕。
我能够看到周围的人惊讶地起身,小声交谈,幽微的目光像夜里划过的火柴,闪闪烁烁,落在我、江左和他无辜的未婚妻身上。她被江左护在身后,姣好的面容如春水泛起波纹,看向我的眼神带着怨憎,点点如春水上的孑孓。我知道她是无辜的,但我控制不住地恨她。
待我看清她的面容,与停雁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我便更恨她。我以为,如果这个世界上到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记住停雁,那应当是我和江左。
停雁的父母在她溺亡三年后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去见过几次,她睡在摇篮里,皮肤已经从红退成了白,手脚握成拳头酣睡着。我凑过去,盯着那张皱巴巴的脸,她长大后会像停雁吗?我用手抚摸她小小的头,她新长出了稀疏而柔软的头发。她是停雁的转生吗?我的手拂过她的脖子——如果是,她会记得我吗?
溺亡的人死前已经喝饱了水,孟婆汤想必是喝不下了,她应当是记得我的。
我怕她猛然睁眼,带着不属于新生儿纯净的眼神。
她哇哇大哭起来。
我这才惊觉般收回手。
后来,我每一次见她,都会暗自窥视她的脸与神情,试图从中寻找到一丝停雁的痕迹,那感受好像一个人站在黑洞洞的地铁站前,忐忑不安地等待着一趟呼啸的地铁,它来或不来,都是那么惊心动魄。
直到她长出方阔的下颌,那清晰而锋利的一道转折界限分明地标示着自己与停雁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后者的脸柔和,如被水冲刷得圆润的鹅卵石。这或许也注定了她最终要回到水底。
每次听到她喊我姐姐,我都会想起停雁。尽管我与江左比停雁大几个月,她叫江左会叫江左哥,但叫我从来都只叫名字。停雁妹妹高高翘起的嘴角和清亮的眼睛使我愤怒。凭什么?凭什么她却可以无知无觉、无忧无虑,而我却时时刻刻被忧思缠绕,恍若蛛网覆身,无处可逃?
于是我领着她到停雁失事的河滩。
多年过去,那里早已干涸,露出大片的砂砾和裂开的泥土。河边铺开一大片芦苇,灰黄的穗仿佛烧败了的烟在风中摇荡。我们曾经躲在那片芦苇丛里,我、停雁、江左我们蜷坐在它的阴影里,我们仰头看着被芦苇分割成块的天空,停雁说芦苇是伸向天空的利剑,江左折了一根下来握在手里挥舞,那我现在是骑士了,他说。停雁看天空,江左看停雁,我假装在揪草,余光却扫过江左的侧脸。我听见河水汩汩地流动,有鸟从水面拂过,风吹过芦苇丛,沙沙沙沙,河堤上传来狗吠和单车驶过的铃声,花蚊子嗡嗡个不停。不消说,我的手和脚一定都被咬了不少包。但我来不及去挠,因为江左一定不知道他现在的眼睛有多好看。
就这样我猝不及防与停雁对视,来不及收回目光。好在她没说什么,只是往江左旁边靠了靠。我低头,把草连根拔起揉烂,死去的青草带着一股浓烈的气息。我能看见他们不小心触碰的手臂,江左受惊似的抽回手,又慢慢放松下来,往停雁那边探。
“去游泳吧。”停雁提议。
“现在吗?”这么说着,江左已经站起来了,一边说一边拍掉腿上的杂草与土屑。他的面容与芦苇混为一体,我看不清他的脸。
江左伸出手,停雁自然而然地搭上去。我撑着膝盖起来。那时太阳西斜,河面上荡漾着银光,闪闪烁烁明明灭灭,好像一只又一只浮动推搡的眼珠。地面上还残存着热气,脚探进河水里,一瞬间就被暖和的水裹住。但没等我细细感受,无数的眼珠便朝我涌来,它们迫不及待地钻进鼻腔、喉咙,挤压一切呼吸的空间,及时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干呕。
江左的惊呼透过水墙传来,厚重而遥远。河水比我想象中要深,深处的水要更冷。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张嘴呼救,腥咸的河水便趁机而入。我感到肺部憋胀到要爆炸,双手死死扣住自己的喉咙,徒劳地想要把水逼出去。我在水里睁眼,光在水面浮荡,一开始是圆圈状,后来逐渐扩散开……
最后是江左跳下水救了我。我后来才看到他手臂上我挣扎时留下的淤痕,触目惊心。那时我是真想拖人一起死的。
我牵着她走到河中心,指着裂缝里升起的青草对她说:“你有个姐姐,叫停雁。她就淹死在这里,在这长出青草的地方。”
她嚎啕大哭。我就着她的哭声讲停雁,讲我们相识。我从许许多多的事情里挑挑拣拣,倒也能找到一些很好的回忆,每次捉迷藏到最后她总能找到我,天已经黑了,其他玩伴逐渐散去,她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一副“你还在这里啊”的样子。其实我期待找到我的人是江左,但停雁告诉我江左早就走了。
在停雁的葬礼上我见到了她的父母,他们一下子垮了,老了,相互搀扶着的手还在颤抖。我和江左远远地站在一边,浑浑噩噩地站着,被人催着去磕头,然后离开。
停雁就这样被下葬,她葬在山上,坟墓现在已经长满了杂草。
葬礼过后,我有事没事会跑去找停雁的父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我会拉着江左。他们是很善良的人,见我来像对待女儿一样招待我,我们相顾无言。停雁死去后的一年里,这两位中年人瘦得不成人形,停雁的死在他们的眉间深深刻下了无法抹去的印痕。他们拿出停雁的相册,里面有她从小到大的图片,从她是婴儿开始,白白胖胖,额头点一枚红痣。翻几页,她长大一点了,穿上了黄色的蓬松裙子,骑在公园里的玩具马车上,露出几颗新长出来的牙。再几页,她又大了几岁,穿着小皮鞋在草地上跑,手上拿着一根快融化的棉花糖。慢慢地,她开始抽条,照片里的人逐渐多了我和江左。我们和她拉着手,江左靠在她身边,我们一起对着镜头比耶。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们拍了那么多照片。
我一张张翻着照片,停雁好像又生长了一次,然后再次死去。
后两年,他们似乎是走出来了,脸上有了精气神,再后来,他们要了第二个孩子,彻底抹去了停雁的痕迹。我再上门,他们将相册送给我,并委婉地表达他们想要继续新的生活。停雁的母亲抱住我,她说谢谢我这些年的陪伴。她说希望我也能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葬礼上问江左是不是喜欢停雁,没等他回答,我便自己肯定了,你一定喜欢她,你每次看她时的眼睛都特别漂亮。江左的声音有点沙哑,他说他以后想跟停雁结婚。结婚,一个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多么遥远而郑重的词,我信了江左的话,信他是真的想要跟停雁结婚,因为他说这句话时的眼睛是那么悲伤。
我们依旧时不时碰面,但话题总是会绕道停雁身上。后来他去了B省念大学,我留在本地,身边已经没有能听我讲停雁的人、跟我一起回忆停雁的人了。所以我逮着她絮絮叨叨,一直说到晚上,她累了,靠在我身边睡着了。我望着月亮,时间越久,停雁于我而言的面目越温和,到如今,她反倒显得平和而可亲了。河堤上传来狗吠与人声,我知道那是她的家人找来了。我叫醒她,将她带到她父母面前。黑夜中,明晃晃地手电筒灯照着我们,他们似乎又老了。她妈妈将她牵走,脚步已经迈出去了,却又几度回头,最后是叔叔扯着她走了。
我不懂她看我的眼神。
我看不懂。
就如同今早我看不懂江左看我的眼神。曾经是他自己说的,在停雁的葬礼上,他说过他要跟停雁结婚。但现在他却娶了别人,一个跟停雁毫无关系的人。
“你有病。”江左开口。
那一瞬间,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订婚现场回到家的,等我清醒过来时,我已经躺在浴缸里,水龙头一直开着,浴缸早就满了,水溢到地面上。我又一次回想起那次溺水,除了江左的惊呼,我还听到停雁在笑。隔着厚厚的水墙,我能精准地听到她在笑。
几天后,我约她又一次来到这个河边。“我们玩捉迷藏吧,”我对她说,“我来藏,你来捉,好吗?”
我藏在芦苇丛中,她在河岸边高声倒数——三、二、一——
我抱着膝盖,隔着芦苇杆看她。她嘴上说着“我来找你了”,但却只是在河边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玩水,她一边说“你藏在哪呀”,一边扑腾水花,她不知道身后的芦苇丛里,我正在看她。直到她起身离开芦苇丛。我从就这么蹲坐在芦苇丛中,高高的芦苇化身锋利的剑,只不过剑间对着我所在的方向。我一直蹲到天色渐沉,蹲到柔和的淡紫色爬上天空又被深蓝色的夜幕覆盖。
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听见停雁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你在哪啊——”
我知道,一如每一次捉迷藏,到最后她都会来找我。
我听见落水的声音,听见停雁断断续续的呼救。
我就这么蹲在芦苇丛里,直到再也听不见她的声音。
我恨她吗?
到现在为止,到浴缸里的水已经凉透,停雁溺亡时河水想必很凉,比这池子水凉多了。她会觉得冷吗?河水灌入喉咙、鼻腔、耳蜗时她会害怕吗?她在黑色的漩涡里睁眼时,会看到白色的光圈吗……我从浴缸里起来时,手臂已经冷到没有触感,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却感觉到无与伦比的灼热,好像一股火在燃烧,火焰从水淋淋的浴室一路烧到芦苇丛,烧到龟裂的河道,烧着河中央生出的青草,浓浓的黑烟弥散开去。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无法不想她?我抬起手臂,湿漉漉的手捂住脸庞。我好像回到了那天溺水,我在水里不断挣扎,眼前是扩散的光圈,我听见她在笑,隔着厚厚的水墙,我却能听见她在笑,像天使一样。
*写之前就很纠结使用哪种视角。一开始想借助对话,一次抛一点信息,逐渐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写到一半卡住了,还是回到了第一人称上,但可能也不是最适合的讲述方式。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太阳还没升起来,靠近地平线的地方已经晕上浓郁的橙黄。近处,疏蓝的天空上依旧闪烁着几颗明星。乳白色的雾气从林间升起,湿气敷在我的翅膀上。一阵凉风吹过,露珠从扑簌簌的草叶上滑落,我也被冻得打了个激灵,扇动着翅膀从低一点的树杈飞到高一点的地方去,全当活动活动身子,也顺带扑棱走挥之不去的湿气。
已经是春末夏初,早晨的气温还是很凉。我蜷缩在枝头,这个地方视野开阔,下方是伞一样散开的枝叶,老去的皱起的树干衬得新长的叶子有种不合时宜的绿,柔软而明亮。太阳的光芒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缓慢地流淌了半个天空,越中间的地方,橘色越浓郁,浓郁到发红了。越边缘,橘色越淡,近乎白色。
这是我第七次以这样的视角观看日出。此前我从未觉得日出有多么迷人。我常常躺在床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有时我以为是白天,拉开窗帘却发现是夜晚。有时我以为是晚上,拉开被阳光晃了眼。等我适应阳光往窗外看去,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天空呈现乏味的蓝。那是一种寡淡如水的颜色,一如我过去的生活。
但现在我迷醉于这样的景象,颜色的变换微妙而神奇,时间的流逝近在眼前,哪怕明天再也见不到这样的美景,心中却没有任何紧迫之感,一种安宁与祥和充盈着我,让我忍不住放声歌唱。
天完全地亮了。橘色不知何时已经褪去,留下淡淡的蓝。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温暖极了。
这是多么完美早晨,如果忽略我肚子饿得咕咕叫。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适应吃虫子。我尝试过捕捉毛毛虫——你往往能在很多地方发现它们,它们仅凭一根细线吊在树枝上,浑身上下长满细软的须,肥硕的黄色身躯上点缀着的黑色斑点——我绕着它们盘旋,最后还是放弃了,我想象了一下它们在嘴里爆开时软黏的口感,宁可饿肚子。
但我不会饿太久,我知道自己将会吃到面包干和饼干碎,我怀抱着这样的信心在枝头哼歌,在阳光下梳理羽毛,让它们看上去尽量蓬松一些。
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她来了。她远远地从喷泉后面走来。出现的时间跟昨天差不多。
这里是市中心,不远处有一个喷泉,七点钟准时开始喷水,水柱忽而高忽而低,忽而像波浪一样上下舞动,随意变换,洒出的水花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辉,像可见的音符。每天早上七点半这里会涌来一批上班族,大部分人头戴灰色的帽子,身着灰色或者黑色的职业装,他们的着装比鸽子还像鸽子,走起路来膝盖只舍得抬起一点点,四平八稳,静默无声地往来穿梭于广场。
来往的人很多,可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发现她,不是因为我看到了她的脸,而是她实在是太显眼了,一举一动都与旁人不同。这七天里,每一天我都期待着见到她,胸口好像长出一颗摇摇欲坠的红樱桃。但我不会大叫,尽管颤动的树枝出卖了我的心情。我尽量按捺住自己的情感,在枝头踏着小碎步。
一个竖着背头穿条纹西装的男人走在她的前面,挡住了她的脸。但我知道那是她,她走路时脚高高地抬起又轻盈地落下,连带着裙边一起晃动,像花在风中摇晃。她的手永远不会安分垂在两边,或者架在胸前, 我第三次等待她时,她正等水柱喷起来时用手拍打水柱——腿绷得直直地,上半身抻出去,双手张开,等水柱上涌时“啪”得一下迅速拍掌,同时迅速地撤回身子,为自己的衣服没有被四溅的水花沾湿而得意。如果周围没有人,我想她一定会走进去伴着水柱跳踢踏舞。我知道的。我见过的。
在一个雾霭沉沉的清晨,我按着信上的地址找到这里,我们约好了在市中心喷泉旁边的长椅上见面。一直以来我们都通过书信交流,由于身体原因,我很少出门,学业也是请家庭教师。我的家庭教师比我大七岁,是法律系的学生,会跟我讲述外面的趣事,每天和她见面是我难得的快乐时光,也是她建议我去交一个笔友,认识一些同龄人。就这样我和她认识了。她是我第一个同龄朋友,文字里的她活泼极了,她事无巨细地跟我分享她的生活,她的快乐、烦恼、抱怨。她早餐喜欢吃加蜜糖和黄油的松饼,讨厌西兰花,门口经常徘徊着一只猫,她在信里称呼它为“讨厌鬼”,前些天那只猫挠坏了她的裙子,在信件的最后她画了一只猫,并在上面打了个叉。她说她的窗户边常常蹲有麻雀,它们在窗户外角筑了巢,每天都会被鸟唤醒,她最喜欢这些小精灵……我好像能听到她叽叽喳喳在我耳边说话。她的信上永远散发着糖果的香味,每个字都像一束阳光,照在我的心上。
见面前我已经期待过无数次,她长什么样,是高是矮,长头发还是短头发……我在脑海里素描她的样子:或许她有一双深蓝色的大海一样的眼睛,我在摄影册上见过大海,那是我见过最美的颜色。或许她有着棕色的长发,编成两个粗而硬的辫子;或许她很高,因为在信里她提到自己常常替妹妹偷拿橱柜最高处藏着的糖盒……那天晚上我简直激动得睡不着觉,在我的脑海里她越来越立体越来越真实,我真想立刻就见到她。但一想到这个,激动之余我又开始担心,她好相处吗?她会像我期待她一样期待我吗?
于是我早早地就到了,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我躲在树下,远远地望着长椅那儿。来往的人不多,每当有人经过长椅,我的心就提起来一次。我仔细审视每一个路过的人,试图从她们的脸上找到蛛丝马迹。太阳越来越高,雾气逐渐散去,长椅上依旧空空如也,我开始无端漫想,她是不是突然发生了什么事?她的爸爸妈妈不愿意让她出来?出门时被“讨厌鬼”咬了手,去诊所打破伤风针了……千奇百怪的想法在脑海里蹦跳,我为她想了各种理由开脱,始终不让自己往一个可能去想——那就是她失约了。
我躲在树林里,快哭出声来。麻雀在我头上一无所知地欢叫。我恨自己的身体,恨不得变成一只鸟,飞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直到一个穿着亮黄色裙子的身影出现。那是我第一眼见她,她跟我想象的一点儿也不一样,但我笃定那就是她。喷泉已经开始了它的表演,她拎起裙角,踮起脚尖,趁水柱安静的片刻“嗖”地滑进去,像一只灵巧的鸟在水柱间跳舞,坏心眼地用脚堵住泉眼,又在水柱即将喷出的时刻挪开,直到裙摆被水沾湿,她才意犹未尽地退出,坐到长椅上。
我走出去跟她打招呼。我们见面、拥抱、交换礼物、聊天……我所担心的一切隔阂在都消失在她天真而亲密的笑容里。她挽着我的手,倾听我的困惑——我说得慢而艰难,长时间的闭塞使得说这么长一段话没那么容易,简单的一段话我说得断断续续,甚至有些词序颠倒,但她听得很认真,翠绿的眼睛闪烁着光芒。临走前,她领着我穿越喷泉,我俩好像两只并肩的小鸟,我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快乐与自由。
此后我们时不时约定见面,直到我的病清恶化。
男人走向不同的方向,她那张小脸这才显露出来,她那双好像是拿新长出叶子染的翠绿色的眼睛闪动灵巧的光,她的嘴角微微陷下去,永远带着笑的模样。她走到长椅前坐下。一群鸽子扑棱棱飞上天空,挡住了她的脸,但我知道她在仰头看。
我飞到她的身边。
安娜已经是第七天见到这只小麻雀了。
七天前,她坐在等友人。从后来的几封信件中安娜得知她的身体越发虚弱,在最后一封通信中,友人提出想要再见一面。安娜在长椅上等呀等,一直等到太阳挂在正中,她活动活动身子,继续等。她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她飞奔回家用晚餐,找了个借口溜出来回到长椅上。等到星星爬满天空,蛐蛐开始唱歌,等到夜风渐渐起,雾气凝聚,安娜昏昏欲睡。此时一只麻雀跌跌撞撞朝她飞来,它好像是第一次学飞行,飞得很不熟练,忽上忽下。它见到安娜,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直接从空中坠下来,好在安娜眼疾手快接住了它。它累极了,沉沉睡去了,任凭安娜怎么呼唤都没用。
“你几个月了?”
“你迷路了吗?”
“噢我在等人,可她没来,但我等来了你,小家伙。”
“还好我在,不然你准摔得翅膀受伤。”
安娜捧着麻雀一直念个不停,似乎要借此打消自己的困意。
直到夜深露重,她再也撑不住,她把麻雀放在椅子上,找了片叶子盖在它身上,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她都会来长椅上坐一会儿。每一次她都能遇到这只麻雀。它看上去笨手笨脚,而且一天比一天虚弱。安娜给它带了面包片和饼干碎,它吃得很欢,一边吃安娜一边揉它的脑袋。安娜说她在等人时,麻雀停下来,飞到她肩膀上蹭蹭她的脸,好像能听懂话一样。
“她身体怎么样了?”
“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
“真希望她能高兴。”
安娜每说一句,麻雀都会应和一声。
“你真有趣,好像能听懂我的话似的。”安娜把小鸟捧到眼前。小鸟应声蹭了蹭她的脸,乐得安娜咯咯笑。
今天是第七天,安娜又一次来到长椅上。没一会儿就看到那只小麻雀朝她飞来,它飞得越来越熟练了。安娜拿出准备好的面包屑,麻雀就这么温顺地在她掌心啄食。
“我今天是来说再见的。我等了好久我的朋友,但我无法继续等下去了,我爸爸调动到了其他地方,我们一家都得跟着去。”
安娜的声音像风一样。
“倒是你,怎么看上去更弱了?”安娜用手指着麻雀,它张开嘴咬住她的指尖,撒娇似的。
安娜陪着麻雀坐了一会儿便走了。小麻雀盯着安娜的背影许久,拍拍翅膀飞走了。明天是新的一天,但它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巫念桃、漢尼、落水、夜雨、月溪明、巴瓏、四戎
世界是一片荒原。
三月,阿孝跟往常一樣和朋友們在山頂遊玩。成員裏有一個最近才認識的傢伙,大家叫他阿翼。
是個近乎暴走族、純粹喜歡飛車的傢伙。
某一天,熟人的子青偷來了一輛改裝得很像賽車的RZ摩托。
那天,阿翼一再向子青請求,把RZ借走了。
接着兩天後,在大家平時一直遊玩的山頂上,阿翼遭遇了事故。死掉了。
葬禮只有領頭的柏宇參加了。其他的人不知道要以什麼表情來面對,所以沒有前去,更準確地說,沒能前去。
那一晚,大家來到了阿翼遭遇事故的那個轉角。
路面留着因後輪鎖死造成的輪胎痕,路邊的防護欄有所凹陷,方向指示燈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往常一直說着無聊話題的少年,在那一晚也只能默然。
即使出事的轉角就在眼前,但卻沒有人帶着像花束之類的東西。
終於,最初把摩托車偷來的子青,把吸了半截的香菸供奉在防護欄前。
其他人也同樣效仿。
阿孝和柏宇並不吸菸,於是放下喝過的寶特瓶作爲替代。
空氣非常寒冷,呼出的氣息都成了純白色的煙。夜空中,獵戶座美麗異常。
後來,阿孝再也沒去過山上。
柏油公路延伸,不斷地建了起來,機車之類的詞語開始流行……
1965年,少年時代的事情。
阿孝的父親是一個鳥類學者,在阿孝的記憶中,是當時很少見的職業。
在職時,父親很少待在家中,總是會到山野之間去做一些考察和研究。直到後來偶然一次染上肺炎,不得不辭職在家養病。
打那之後阿孝對於父親的形象才逐漸充實起來。
父親總是會坐在那把竹椅上看一些書籍,手旁擺着母親切好的生蓮藕——據醫生說是對肺有好處的。
用聲音來描述的話,父親就是由竹椅隨着變構發出的鳴叫、紙張互相的摩擦和牙齒切割脆藕的聲響組成。
阿孝對鳥類也是很感興趣的,但他對彈子球的興趣顯然壓過一頭。每當做完課業,阿孝便迫不及待地衝出家門,尋找朋友們玩彈子球去。
往往玩到快天黑,阿婆就會來尋他回去吃晚飯。
阿婆說的話帶有很濃重的口音,叫阿孝會發ㄢㄏㄥˊㄍㄨˋ的音,大家聽了,就叫阿孝作阿恆。哪怕是現在,阿孝回到新竹,當時的夥伴也還這樣叫他。
本地很少有人能聽懂阿婆講的話,阿孝自己也只能懂個大概。但聽到阿婆叫他,阿孝就反應很快地收起彈子球來。
吃完晚飯,一家人會在院中乘涼,有夜風的時候,父親會披一件披肩。也只有在這種時候,阿孝會坐在父親旁邊聽他講一些跟鳥有關的事情。
父親最常提的一種鳥叫做鷸,是溼地常見的中小型鳥,在父親的描述裏,鷸多種多樣,但大部分都會不斷遷徙。
「沒有真正落腳處的鳥。」阿孝記得父親這樣說。
後來同樣一個起風的夜晚,在阿孝回屋給父親拿披肩時,聽見了母親的哭喊。
父親失去了呼吸。
在七八里外的城中,商超慢慢開起來,那裏的冰櫃販賣芒果味的冰棍。
1960年,童年的事情,阿孝很想念它。
阿婆有時會拉着阿孝回大陸。
回大陸只是阿婆單方面的講法,從她口中講出就變成ㄟㄉㄞㄌㄡ,但阿孝能從方言中撿出能辨識的音節來。
阿婆對於回大陸的路線大抵很是熟悉,從家門口出去,左轉,走過三個路口,再右轉,一路走到汽車站...阿孝不止一次聽阿婆這樣講。
但阿孝和阿婆只有一次真正到了汽車站。
那天午後有些熱,阿婆帶着阿孝在汽車站門口的茶店喝苦茶。
阿婆在向店主的女人問一個叫做桃花橋的地方,這是阿孝第一次從阿婆口中聽到這個地名。
女人沒能聽懂阿婆的方言,阿婆焦急地望向阿孝。阿孝用標準語向女人轉述後,女人還是搖了搖頭。
阿婆的肩頭彷彿一下子塌下去,她嘆口氣,拉起阿孝回家。
「過了桃花橋,就是家了。」阿婆這樣對阿孝講。
阿孝一直沒能理解阿婆說的家。
那時太陽已經快要落山,天邊的雲給燒成一片火紅。
祖孫倆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阿孝看見路旁的芭樂樹。
「阿婆,是芭樂欸。」
阿婆笑起來,叫阿孝去採一些。
阿孝走到樹下,樹枝給結好的芭樂壓得很低,伸手就能夠到。
他和阿婆採了很多芭樂,裝在阿婆的那個藍色布包袱裏,裏面一起裝着的是阿婆存在錫紙包裏的錢,她說死後能把這些錢帶去用。
芭樂是酸甜的,帶有一種澀味,這種舌面靠後味蕾上反覆的澀味一直陪伴着阿孝。
1958年,不安定的一切事情,阿孝總會想起它們。
阿孝的姐姐心怡出嫁後的第三年,母親的舌根生了一個腫塊。
那天,阿孝陪着母親去醫院做了檢查,回來的晚上,阿孝做了一個春夢。
他夢見當時暗戀的女同學。
阿孝起牀去清理時,看見了在客廳桌上睡着的母親,母親壓着一封寫給姐姐的信。
後來,姐姐和姐夫接走了母親,家中只剩下阿孝和小他三歲的弟弟阿忠。
阿孝覺得教室很逼仄,他更頻繁地逃學,也沒有母親會拿着蒲扇追打他。
那是阿孝認爲自己最接近嚮往的大人的時刻。
他開始翻找父親留下的書籍和筆記,並找到許多舊的書信,阿忠很喜歡那些大陸來的郵票,他沾了水把郵票貼在窗上。
父親的筆記大多都關於鳥類,阿孝花遠比課業上多得多的時間來看這些筆記。
他照着父親的路線進過兩三次山,找到好一些鳥類。他用鉛筆畫下來,回去與書籍的插圖和父親的手繪對比。
阿孝見到許多的鳥。
母親回來時,阿忠已經升了一個年級,阿孝開始安心照顧身體大不如前的母親。
每個潮溼的夜晚,阿孝都失眠,他一點一點聽着母親扯着胸廓呼吸,空氣流進她的肺裏,發出奇異的聲響來。
阿孝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後來的一個似曾相識的夜晚,阿孝在院中發現一隻死去的鳥。
是一隻鷸,阿孝埋掉了它。
第二天早上,阿孝撥通殯儀的電話。
1966年,沒什麼特殊的一年。
阿孝從母親的遺留裏找到一些舊欠條。
他跟着名字去到了一個女人家裏,阿孝只說自己是林淑的兒子,女人很熱情地接待了他。
「你先在這裏坐。」女人用口音很濃重的話對阿孝這樣講,阿孝很容易便聽懂了。
女人拿着苦茶從裏屋走出來時,阿孝已經走了。
太陽正要落山,阿孝擡頭隱約看見金星,他感覺那渾圓帶着未亮起的銀河向他心頭傾斜下來。
有一隻賊鷗飛過,它滿是鬥志,要去爭奪其他鳥的捕獲。
阿孝感覺自己誕生在世界的荒原上,他的心尖流着遠方的血液,搏動能在胸腔裏獲得足夠的共鳴。
他想起那個午後和阿婆走過的小路,他們採了很多芭樂。
他很想念他。
作者:杨生煎
要求:随意
历史上有很多个长安城。生活在第一个长安城里的人将这里称为镐京,在这座长安城里,一个哲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镐京的房屋、砖石和城墙在将来无尽的修缮中被逐渐替换,直到每一块砖和每一块木头都不再是最初的砖木,镐京还是镐京吗?哲人的学生通过朴素的常识,回答他:既然镐京还叫镐京,那么就还是镐京吧。哲人又问:如果它的名字也被更改了呢?后来正如他所说的,四百年后,这座城市改叫了咸阳,再一百年后,这里就成了长安城;再后来,这里又有了更多名字。因为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这里叫做长安城的时候,所以就将这里称作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长安城。
崔生所生活的长安城是历史上的第五个长安城。这座长安城是用石头高墙构成的,上一个长安城里用泥砖和木头建成的房屋道路,已经全部被替换成了北方运来的坚硬花岗岩石砖,城里的人也完全换成了新的。住在这座长安城里的人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砌墙。这并不是说这里的居民都是泥瓦匠,而是指砌墙之于这座长安城的居民,就和买跑车、买名表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大约从第二个长安城的时代开始,长安城里就开始有了一类不种地也不做生意,整日在街上游荡,动不动就闹出人命案的年轻人。如果他们看不惯哪个官吏的作为,或受人恩惠,或被人教了一些类似“侠义”之类说不清的东西,就会冲进官府或贵人的宅邸将里面的主人杀掉。是以自古以来的长安城里的王公贵人都不得不修建院墙来挡住这些年轻人。而院墙越高,这些年轻人就越勇武,越有热情冲进去杀人,以至于诞生了一种叫做“游侠儿”的新职业;游侠儿们的本事越高,贵人修的院墙就越高。于是到了第五个长安城的时候,整个长安城里的房子外都密密麻麻围满了高墙,小门小户建两道围墙,高门大户建十层高墙,皇宫的宫墙数量则是个秘密。如果一只鸟从空中瞥了这座城市一眼,会以为自己飞到了非常遥远的西方海岛上那座著名的迷宫。也有很多人不喜欢这样的高墙,在崔生的故事发生的同时,就有一个黄姓的年轻人往高墙上啐了口水,愤愤地离开了这座长安城。
崔生就生活在五道高墙内的家中。“崔生”的意思是崔姓的年轻人,并不是崔生的名字。但崔生本人的名字并没有太大价值,重要的是“崔”这部分:崔生姓崔,他的父亲自然也姓崔,他的爷爷,曾爷爷,上溯至他在清河郡的祖先都姓崔。崔生家的第五道围墙是由他的父亲建造的,用来庆祝他父亲的官阶超过了他爷爷。这一天崔生去拜访的宅邸则有十道院墙,到了这个级别,宅邸主人的名字就是不方便透露的秘密了,只能知道他可能姓卢。这位贵人在三日前在朝堂上不慎被笏板磕裂了左手小指的指甲,因此崔生受父亲的命令前往探病。崔生就是在这座十层高墙内的宅邸中遇见红绡的。
历史上的红绡活到了非常高的年龄,远超过她后来的丈夫崔生。红绡年轻时非常漂亮,在那位贵人宅邸里当家伎时正是红绡最漂亮的时候。并不是说被昆仑奴磨勒从贵人宅中盗走后的红绡就不漂亮了,只不过是那之后“美丽”就不是她的工作内容了。尽管一件事不再是工作之后,再做它就会变得非常快乐,但是人也不会再为它竭尽全力了。但尽管红绡是当时长安城里最漂亮的伎人之一,崔生第一次见到红绡时牢牢记住的却不是她的面容,而是她染成红色的指甲。
和话本故事所说的不同的是,崔生在去贵人宅邸探病的那天根本没能记住红绡的容貌。如果崔生的父亲再努力一些,晋升到六层围墙的等级,崔生家里就能养几个有红绡一半漂亮的歌伎了。这是因为崔生的外祖父家有六层围墙,只有和外祖父家平级了,崔生的父亲才能坦荡地在崔生母亲面前豢养家伎。是以那一天崔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家伎,当然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女人。因此当时崔生坐在红绡身边,并不像通常的宾客那样欣喜,反而浑身虚汗,不敢抬头,只好盯着红绡端金碗调制甘酪的手,最终只记得红绡漂亮的手和染成红色的指甲,和那双漂亮的手所做出的暗语手势:她伸出三根手指,又翻了三次手掌,最后指了自己胸口挂着的小镜子。这是一个简明易懂的暗语,三指是指她在贵人府中十院歌伎中的第三院,反掌三次和胸口小镜指十五月圆夜。
需要说明的是,崔生年轻时也是一个漂亮的少年,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崔生年轻时面白如玉,眉目清雅,同时性格娴静。后来他与红绡的风流事败露被贵人追讨时,正是因为两人站在一起的观赏性极高,才获得了贵人的宽大处理。当红绡作为贵人家中的观赏品坐到崔生身边时,崔生实际上也是他父亲派到贵人家中的观赏品。道理上来说,崔生的观赏价值是提供给贵人的,但红绡是个不太客气的女人,一般历史上用“红”做艺名的伎女,都是不太客气的类型,女人如果太客气,处处礼让,就没法像她们那样留下话本故事。红绡虽然是贵人家里的观赏品,却毫不客气地和贵人一起享用了崔生的观赏性。
很多年以后红绡回忆起在贵人府邸遇见崔生的那天,能够提供很多崔生没记住的细节,比如那天贵人府中提供的茶水是武夷大红袍,配以将鲜桃挖成一个个小球,糖水浸渍后浇上甘酪的甜品,崔生手足无措,脸红得像红绡新染的红指甲。这些细节构成的崔生形象和过去来到贵人府上的宾客形象是截然不同的,他年轻、俊秀,并且有少年特有的天真和茫然。这种形象,从生物学上来说,是非常狡猾的:他不仅在攻击女人作为女人的部分,还向女人作为母亲的部分发起了隐秘的偷袭。红绡作为一个不太客气,同时厌倦了十层高墙的女人,决定将这种观赏价值据为己有,于是果断大胆地向崔生传递了暗语。
昆仑奴磨勒就是在这个时候登场的。收获了红绡暗语的崔生回到家中后,陷入了非常传统而经典的少年的哀恋。尽管慌乱的几眼让红绡的面容在他印象里只剩下模糊的轮廓,这种模糊反而将红绡的美貌抬高至了无穷的高度,因为模糊不明,她便具有了一切可能性,进而成为崔生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理想模型。而又因为红绡与崔生之间所隔着的十五道高墙,这种完美对崔生来说遥不可及:崔生猜出那暗语是在透露红绡的所在,但即使他猜出了,又如何翻越十五道高墙,去到红绡身边呢?向父母提起红绡是万万不行的,自然也不存在去向贵人讨取的可能性;他纤弱的身材更不可能夜闯贵人府邸,即使他去到了红绡身边,也无法与红绡长相厮守。很多迹象表明,在第一次见到红绡的那一天,崔生就将自己的人生一直设想到了七十岁,到那时垂垂老矣的他子孙满堂,但仍会想起十七岁在贵人府上看见的美貌家伎。遗憾的是,他远没能活到七十岁,但红绡最后至少活到了九十岁。因为这爱恋无望,崔生反而毫不吝啬地将这些爱恋的愁苦告诉了身边的仆役。昆仑奴磨勒便在仆役之中听说了小主人的忧愁。
在崔生和红绡所生活的长安城,有很多事物和过去的长安城不一样了,昆仑奴也是其中之一。上一个长安城,也就是第四个长安城,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有着古往今来最大的集市,从中亚牵着驼队过来的商人和从东南坐船而来的商人,就顺路从大陆边陲掳掠一些矮小黑肤的人,在路上替他们搬运货物,到了市集就和货物一起卖掉。这些矮小黑肤的人就是昆仑奴。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长安城消失后,新的长安城里就买不到昆仑奴了。是以显贵如故事里的那位贵人,家中也只有美貌家伎,而没有昆仑奴。
崔生的家仆中为何会有昆仑奴,现今已经无法考据。在这个高墙构成的长安城里,有很多事物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层层叠叠的高墙下不可避免地会有层层叠叠的阴影,阴影中就会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昆仑奴这样旧日的幻影,比如因为游侠儿很难再闯进高墙而诞生的,能够躲藏在阴影里,名为刺客的新职业。
在这个发生在长安城的故事里,名字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而名字的不重要,和名字所有者的重要程度恰恰是反比。贵人是故事中最尊贵的人物,他的名字就完全不可考;崔生的名字中重要的部分是“崔”,代表他清河郡崔姓的祖先;红绡尽管有名字,却是一个艺名,用以表明她的职业。昆仑奴磨勒是整个故事中唯一有着真实完整的名字的人,但他的名字没有任何内在意义和价值,在他盗走红绡又潜逃之后,如果贵人用“磨勒”这个名字通缉他,也是不会有结果的。
也正是因此,当磨勒向崔生保证他可以帮崔生实现愿望时,崔生丝毫没有当真。正是因为这些奴仆是最不重要、最没有权势的人,崔生才会放心向他们诉说心事。但崔生又隐约觉得昆仑奴磨勒似乎和其他仆役不一样。他黝黑的皮肤和矮小健壮的身体隐匿在高墙的阴影下,仿佛一个不知来处,深不可测的幽然魅影。到了十五的夜晚,磨勒出去了两次,第一次带回来一包用昂贵香料熏过的女子衣物,第二次带回来了一个沉重的妆奁。直到此时,崔生才意识到磨勒所说的都是真的。当磨勒第三次出去时,崔生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既期待磨勒真的带回红绡,又希望他不要真的带回她。
实际上在过去的十七年中,崔生的愿望总是能够实现的。这座长安城以外的世界里,愿望不得实现才是人生活的常态,但十七年来崔生都生活在这座高墙砌起的长安城里,并不知道那些更普遍的道理。崔生四十岁的时候,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被长安城外来的、他从来没有见过乃至几乎不知道他们存在的人们推倒了,他家的五层院墙和贵人家的十层围墙都没能幸免。到那个时候崔生才会怀念起这些总是默默实现他愿望的高墙。十七岁的崔生在等待昆仑奴磨勒第三次回来时,正忧愁地想,如果红绡真正来到他身边,他终于敢于看清红绡的脸,会不会让红绡那模糊不明的至高美丽消失。在那个时刻,他对愿望总是能够实现厌倦起来。
关于“夜盗”,红绡的记忆反倒不如崔生的那样细腻。昆仑奴磨勒出现时,她几乎没有听完磨勒的话就立刻让磨勒带走她的衣物和妆奁,没产生一点应有的怀疑。她只记得自己被磨勒背着,在长安城如迷宫般的高墙上空跳过,跳起时像鸟一样停在空中。很多年后,当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倒塌时,红绡站在废墟上,所想起的就是这一天夜晚她在半空中俯瞰的长安城。历史上红绡活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久到她看着人们兴建新的长安城。在新的长安城里,没有她已经厌倦了的十层高墙和快要厌倦的五层高墙。
由于故事发生在这座长安城,这个故事又被定性为“夜盗”,所以第二天天亮,贵人就立刻发现了自己府上失窃,并开始全城搜查丢失的财物。在这座长安城里,每一次失窃都是非常珍贵的,因为每户人家都砌了至少两层围墙,并附属了大量防范措施,只有这种时候才能让这些高墙环绕的宅邸主动打开大门供人搜查。红绡被盗后的白天至少有二十户人家在搜查中被抄没,但这是另外的故事了。
到了下午,躲藏在崔生家中的红绡就被贵人的卫队找到了。但出乎崔生意料的是,贵人并没有惩罚崔生和崔生的父亲,甚至就这样将红绡赠给了他,只是命令逮捕昆仑奴磨勒。而昆仑奴磨勒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像昨晚一样高高跃起,在围墙之上飞鸟般跳跃,然后便消失在那些高墙层层叠叠的阴影中。崔生对此惶恐不安,贵人便发自好心地解释:这个昆仑奴是抓不到的,他是围墙的精怪。这个解释崔生似乎懂了一些,又没能想明白。
昆仑奴磨勒消失后又过去了很多年,在这些年中,这座高墙构成的长安城变得更加密密匝匝,围墙外的道路狭窄到只能一人通过,所有的牛马车都只能停在长安城外。崔生不再是少年,但他的愿望仍然大多都能实现。红绡在离开了十层院墙的宅邸后,逐渐也厌倦起五层院墙的宅邸。再后来的一年,也许所有人都忘记了,在崔生与红绡相遇的那天向高墙啐了口水愤愤离开的黄姓年轻人再次回到了长安城,这座由高墙建成的密匝如迷宫的长安城便轰然倒塌了。
人们在这废墟上兴建新的长安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