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尝试了一下少登文学,但还是忍不住往里面塞点我喜欢的()
从宜城监狱出来时,天就像我的一身霉,灰扑扑的。
我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烟,含嘴里点上。
但我知道我既没有烟,也没有打火机。进监狱前,我偷偷在裤裆里藏了一块打火机和一包烟,它们就夹在屁缝里。在第三天自由活动时我偷偷躲厕所里点上,吸一大口。很不幸的是,烟没吸完,人被发现了。他们把我的脸摁在坑里,扯下我的裤子,用那块打火机烧我的鸡毛。他们一边烧一边从我裤裆里掏出来的仅剩的烟一一分了。我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这何尝不是他们在给我口交。那些烟就是我的屌。后来他们发现我并不反抗,这群心理变态,人越是反抗他们越是得意,我算是摸透了,他们骂我我点头,拳头一挥我自觉把脸送上去,他们便哑了火,转而攻击另一个新来的狱友。但这件事还是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此后每次有人给我递烟,我都会反射性地胯下一热。实在是想抽烟了,我就假装自己有有烟,先是从裤兜里摸一把,没摸着,再往胸衣口袋里一掏,夹出一根伸到嘴边,装模做样地嘬一口,腮帮子瘪下去,极尽可能地想象烟草的味道,想象那股烟雾顺着我的鼻腔进入咽喉,弥散在肺中,再缓缓呼出一口气。
现在我就在抽想象中的烟,闭上眼睛,张开嘴巴。如果有人路过看到我,一定会觉得我是智障。但现在日头正足,宜城监狱又偏,来往的只有泥头车和飙车族。在虚拟的烟雾和扬起的灰尘中,我看到马路对面的俏俏。我赶紧把不存在的烟丢在地上,还伸脚拧了一下,顺带撩下头发——是寸头——只好挠了挠头皮。转眼间俏俏已经走到我跟前,上下打量着我,说,还不错嘛,挺适合你。
等俏俏走近了我才发现她跟两年前变化很大。身上那叮叮当当的金属环全部不见了,短裙渔网袜和高帮靴被浅灰色工作服取代,扣子老老实实扣到脖子最上头,别了个黑色的蝴蝶领结。头发也从枯草黄变回了自然的黑色,顺顺溜溜地兜进发网里,显得低调又温和。俏俏见我盯着她,有些不好意思,只说自己现在在凤凰酒楼当服务员,领班的要求很严苛,连刘海的长短都要比着尺子剪。着装检查不合格一次扣十块,她累着扣了八十,索性把刘海给剃了。妈的,找着法儿扣钱,钱都进了她口袋。她低声骂了一句。只这一瞬间,我看到了过去的俏俏的影子。
“晓莉姐本来也打算来,但她怀孕了,她老公吧,觉得孕妇不能来这种地方,所以……”我和俏俏漫无目的地沿着公路走,她背着手走在前,我跟在后,她突然停下来,递给我一个红包,“这是晓莉姐给你的。”
我也没客气,接过就塞进裤兜里。
听到汪晓莉结婚,我很惊讶。
汪晓莉是我表姐,自从我妈去世后,只比我大七岁的汪晓莉就充当了我生命中第二个妈。她是一位极其强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女性,和俏俏外表上的张扬不同,她长年累月穿着黑白格子衫,配上黑框眼镜,活脱脱一副教导主任的样子。她念金融中专,在其他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钓银行柜员、交易所的凯子帮自己完成课业时苦攻英语。“我跟你不一样,”她一边听听力一边用看茱迪(她养的一只狗)的眼光看我,“等我毕业就去深圳,英语好的话在那里机会多。”我曾一度以为她会以这副教导主任的模样老去,直至变成老处女。但没想到她这么快结婚了,还怀孕了。这让我感到有些意外,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当然我不是希望她变成老处女,只是我原以为她现在在深圳。蹲局子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汪晓莉,想着她应该已经穿上干练的制服得体地坐在办公室,电脑屏幕上显示着我看不懂的英文邮件。想到俏俏,我会想着她顶着五颜六色的脸背着五颜六色的颜料画五颜六色的画。在我的幻想里,她们过得都很好,这种幻想多少给了我一些心理安慰,好像我出去后,也能如此过得不错。这会让时间好挨很多。
截至目前,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中的两个,一个已经结婚怀孕,一个穿着过去嗤之以鼻的大众工作服,而我,一个刚刚从局子里出来的二十岁男青年,连技校毕业证都没拿到,所以我也没好意思问她们这两年发生了什么事。
“你等会儿去哪?”俏俏问,她看了看表,“我马上要赶去换班。”
我摇摇头,说你有事儿就先去忙,我有地方去。她点点头,往前走。没几步又倒回来,想了半天还是开口说:“你晚上要是没空,就上我们家来吧。我妈……闻老师她知道你出来了。”
我含糊着,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问:“你跟她现在关系还好吗?”她盯着我看,半笑不笑的样子:“瞧你这话说的,真想给我当后爹啊?”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半晌,她手指卷着发尾,自顾自说下去,也不看我:“那阵叛逆劲儿过去了。现在工作了,回过头看,她也不容易。”说完她瞥了我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托你的福,她成功离婚了。”我讪笑着不答话,摸不准她话里的意思。
送别俏俏,我游荡在宜城的街上。许是寸头太扎眼,来往的行人见着我都远远往旁边躲。两年来这条街发生了不大不小的变化,之前的网吧拆了,新建了一家KTV,金闪闪的招牌俗得很。街边多了许多眼生的新店面。而我所在的机电技校,我特意绕过去看了一眼,还是一如既往的破烂。机电技校对面的玫瑰发廊一如既往,“玫瑰”二字旁边印着过时的烟熏女郎,已经褪色了。我走进去,打算洗个头。
“汪洋?你出来了?”
是乌鸦。他比以前更瘦、更黑,比起乌鸦,更像一只秃鹫。
“你怎么还在这儿?”
乌鸦是我的同班同学,但他从不上课,跑来发廊当洗头小弟。
你知道吗,这一片地儿,学校多,但只有这一家发廊,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些学生妹都要来这儿洗头。他说到这里,鼻子发出兴奋的哼哼声。乌鸦每天巴巴地在门口蹲女孩儿,他给她们洗头的时间不仅长,还连带按摩头皮和肩颈。他一边按摩,脸上一边露出淫荡的笑容。多亏那些女孩儿闭着眼,不然指定要骂他下流。来这儿洗头的大多是纺织中专的女孩儿,偶尔也有宜城一中的女生。当她们必须要走进玫瑰发廊,任由乌鸦给她们洗头时,她们的脸上会露出一种屈辱的表情,似乎被技校生一碰,她们的人生就完蛋了一样。她们躺在发廊狭窄的黑皮躺椅上,好像躺在人流医院的手术台上。最近几年常常发生技校生强奸案,案子中的女主角不幸就有宜城一中的女学生。那人被抓的时候,我们都翘课去围观。一半人是因为崇拜,在一旁吹哨叫好,光睡了一中的女学生这一项就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得的光荣事迹,另一半是好不容易到手的女伴因此事而告吹的倒霉蛋,认为这人败坏了技校生所剩无几的形象。我既不想睡女学生,又没有女伴,围观纯粹是闲得没事干。
乌鸦最享受她们这时候的表情。我就喜欢她们看不惯我,还得乖乖闭着眼洗头的样子。但这话乌鸦只敢对着我说。荒谬的是下流的乌鸦爱上了一位得体得天鹅一样的宜城一中女生。你知道吗,我给她洗头时,我都不敢呼吸,我怕我呼出去的气臭的,我怕她闻到了要皱眉。乌鸦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荡漾着可以称之为恶心的柔软的表情。我说,你先管管你下半身吧。乌鸦皱着眉头对我说:“你不懂。我这次是认真的。”“你哪次不是认真的?”我翻了个白眼。“你见到她就知道了。”乌鸦蹲在发廊门口,伸着脖子望着马路,从我的角度看,就像一只长脖子鹅。此时正赶上中午放学,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塞满了空气。一群人乌泱泱从马路那边走来。人群中,宜城一中的女生总是特别显眼。她们不像其他人穿得五花八门、伤风败俗,一身简洁的校服,左胸口别了一小块校徽。她们的校服贴身极了,路过男生堆时,旁边的人会故意朝她们胸口处挤眉弄眼,发出口哨声,惹得她们缩起脖子,加快脚步,远离是非之地。
又是一波人群走过。我站得腿都快麻了。乌鸦突然站起来,冲进发廊里往头上喷了点发胶,抓了个造型,又款款走出来,朝我低声说:“三点钟方向, 快看。她来了。”眼珠子都要射出去了。
我朝他说的方向看去,看到了俏俏。她格外打眼,想看不见都难——一头当下最时髦的离子烫,左耳带了三个耳钉,右耳带了四个,其中一个在耳根处,银色的小圆圈在太阳下闪着冷光。校服外套系在腰上,露出里面的橘色吊带。过膝的格裙改短至大腿,每走一步,裙子边就翘啊翘,钓晕不知道多少双眼睛。我看了看她的脸,又看了看她的校服,确认她是宜城一中的学生。我被俏俏晃了眼,身旁的乌鸦已经迎上去——走到俏俏身边的女生旁,捏着嗓子说:“欢迎光临。”我被乌鸦的语气恶心到了,这才把目光移到那个女生身上——相比之下,她显得正常而普通。
正在我愣神的时刻,耳钉女已经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我知道你,你就是汪洋。”我不知作何反应,她像大姐头,而我是被训的小弟,点头哈腰称是。“长得确实挺帅。”“还可以还可以。”我谦虚道。“就是人孬。”“此话怎讲?”她没回答我的问题,很自然地指着我说:“你进去,盯着你的同伴,别让他动手动脚。”我对强势的女生言听计从,这都要归功于汪晓莉。我乖乖走过去,盯着乌鸦洗头。乌鸦给她洗头洗得很仔细,放水前还用手试温度,开小水浇在对方头发上,轻声问温度合适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乌鸦,他给大妈大姨洗头跟洗菜一样,哗啦哗啦一顿乱冲,水花四溅。我被恶心得起了鸡皮疙瘩,默默退下,到耳钉女旁边,问:“你真是一中的?”她理所当然地望着我:“还能有假?”“你这样,教务处不管?”不是说一中教务处跟监狱长有得一拼吗?她伸出手,一张一合,展示指甲上夸张的彩钻:“我妈是一中老师……”她顿了一下,继续说:“她又不管我。”
一阵沉默。
“你为什么说我孬?”
“你们打群架的时候,我看过几次。每次你都在人群最外边,光出嘴不出力。”她似笑非笑地乜我一眼。
就像技校男生对一中女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一样,技校男生对一中男生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认为他们是一群软蛋跟娘炮,每天穿着校服夹着卵做人。抢他们的钱一度成为我们最爱干的事情——他们无一例外有钱还怂,不抢他们抢谁?我并不直接参与抢钱,往往只是给那几个混混头子充当门面,跟在后头喊几声,助助威,拿一点辛苦费。后来他们越发嚣张,甚至敢直接围在一中校门口蹲点,手里拎着扳手、电线和铁棍。一中的保安跟那群男生一样是个软蛋,站在铁门后面,只敢把钢叉伸出来耀武扬威。
被女孩子说孬,尤其是被漂亮的女孩子说孬,很伤人自尊。我只好在一旁赔笑。
“但你脸帅,”她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看得我臊了,才慢悠悠地说,“虽然你是个技校生,是个文盲,还是个孬种,但你长得像金城武。”
“第一,虽然我是技校生,但我不是文盲,确切的说,跟其他的技校生比,我不是文盲。第二,我不是孬种。第三,我长得像金城武和刘德华混合体。”我一本正经地反驳。
她笑得直不起腰。“这样吧,你帮我一个忙,我就承认你不是孬种。”
“打架、贩毒、杀人的事儿我不干。”
“还说你不是孬种?”她嘟囔一句,“不让你打架。就让你帮我气气我妈。”
“怎么做?”
“做我男朋友。”
“非我不可?”
“我都物色过了,其他人太丑,我妈不信。”她一副“便宜你了”的模样。听到这句话的乌鸦在后来摁着我的脖子尖叫凭什么你小子就能有人倒贴。他自知自己跟那个乖乖女没可能,就把怨恨转移到我头上。
她领着乖乖女离开发廊。出门前,她回头对着我笑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眼睛在阳光下呈现出闪亮的琥珀色:“对了,你可以叫我俏俏。”
说是要当俏俏男朋友,帮她气她妈,我以为她会直接把我领到她妈面前,但她只是让我带着她逃课。“去哪儿?”“你平时去哪儿我去哪儿。”我们站在一中外墙后面,她踢了踢旁边的书包,示意我拎起来。我老老实实帮她拿书包,说我平时啥也不干。“网吧?舞厅?”“都不去,没钱。” “汪洋,你哄我呢?”她细细的眉毛拧在一起,似乎在后悔选错了人,“你怎么不光人孬,还是个穷鬼?”
我看俏俏,就像看一尊大佛,左也不是,又也不是。人一小姑娘(尽管我俩同岁,但我们看一中的学生,总有种莫名的骄傲,似乎他们都是一群心智未开的萝卜头,而我们已经行走江湖多年,是老大哥了),一时闹叛逆,我又不能真把她带坏了,到时候她爸妈不得把我送去游街。网吧我去,网管跟我熟,算起来,他是我学长,毕业后分到小电厂做维修工,因为偷金属丝被抓了,塞了钱出来开了个网吧,我平时回去帮忙看场子。舞厅我也去过,乌鸦很喜欢去那里,我去过一次之后就避之不及,里头的灯花花绿绿,根本看不清跟你跳舞的是人是鬼。当乌鸦试图再次叫上我时,我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有区别吗?”他指了指胯下,“能硬就行。”而且关了灯都一样,她们放得更开,他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教育我。你不会硬不了吧?滚。
我跟在她后面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带我去见她妈。她踢开路边的小石子,我妈聪明得很,得循序渐进。我又问她为什么要气她妈,她直接踹了我的小腿一脚,说关你屁事。我说你不如去跟你妈说你怀孕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惊叫道,我只是想气她,又不是想气死她。她熟门熟路走到一栋筒子楼,上四楼,拐到走廊最里面的一间门走进去。门敞着,颜料味儿扑面而来。是一间画室。她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我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跟进去。坐在她后面的女生显然跟她相熟,戳戳她的背,凑到她耳朵边,用手指了指我,笑嘻嘻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俏俏恼了,拍了一下她的手,那个女生发出一声含意深远的“切”后缩了回去。俏俏向我招手,我走过去,把她的书包放她脚边。看到她画板上快完成的石膏像,顺嘴夸她画的石膏像说这阿基米德画得真像,白的白黑的黑。那是阿波罗,文盲。俏俏翻了个白眼。“你去帮我借一本《色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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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莉和俏俏相继离开宜城后,我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四处游荡,无所事事。每天花一块五毛钱做公交到宜城火车站,在火车站前广场那一排大理石圆球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无数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一个拽着一个——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行色匆匆地离开这里,要不了多久,宜城就会成为一座彻底的空城,我为这个想法感到悲戚。我望着来来往往的脸庞,总有几张跟她们很像。好几次我已经叫出了声,可一个擦肩,她们又流入人群中,再也寻不到踪迹。某一天,就在我坐在大理石球上发呆时,我的大腿忽然动了起来,它们推着我走入人流,加入长长的队伍。我的嘴巴熟练地买了一张前往深圳的票,我的手将它紧紧攥住。就这样也成为无数离开宜城的人的一员。我将它抛诸脑后,在它彻底成为空城之前。
在我离开宜城的前几天,我再次遇到了乌鸦。他比我上次见到时要胖些,脸上多了几抹油光。他说他要结婚了。
哦,这样啊。恭喜恭喜。
沉默。
发廊呢?
盘出去了,拿钱买了婚房。
怎么认识的?
介绍。比我小一岁,现在干销售。
他递给我一根烟,来一根?我推拒了。他也没客气,就手塞进嘴里,点上火,深深吸了一口。
有空来参加婚礼吗?日子定了,下个月十二号。
我过几天要去深圳。
票买了?
买了。我说谎了。我根本没买票,也没想去深圳。
去那儿干吗?
看看呗。听说那里发展挺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
没什么。我耸耸肩,难得地有些难堪。就随便干点什么。
幸好他没追问。
深圳挺好的。他说。
电动车的鸣笛声骤然响起。我们往旁边挪了一步。
好一会儿, 他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吗?我当时挺嫉妒你的。
我的笑噎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罢他停了很长一段时间。
走了。深圳是个好地方,好好干,你可以的。
和乌鸦分别后没几天,我匆忙地踏上了前往深圳的列车。
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我坐在玫瑰发廊的旋转椅上,皮革裂开,里面的海绵暖烘烘地顶着人的屁股。乌鸦装模作样地给我吹着头——没什么可吹的。发廊的门大开着,热气暖融融地拥进来,烘得人昏昏欲睡。店内一站直立风扇咔哒咔哒地转,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在嗡嗡的吹风机的噪声中,乌鸦的声音显得格外轻:“汪洋,出来就好,出来好好干。”
离开玫瑰发廊后,我无处可去。脚先我一步将我带到了宜城一中。这所宜城历史最悠久的中学迎来了周年校庆,墙面翻新,校门口的红色镀锌钢板宣传栏更新了建校历史、知名校友和在校师资板块。我走近看展示出来的教师大合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目光扫过一张张花生米大小的脸,没看到闻老师。我偏过头,两侧教学楼挂着巨大的竖幅对联,红底黄字印着“师恩浩荡不朽杏坛人生,学子情深永驻花样年华。”我默默收回视线。
绕过正门,来到侧墙,一中的侧墙加高了不少,顶端新装了带刺铁丝网,我比划了一下,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轻易翻过去。
那时我蹬着单车哼哧哼哧去了城里唯一一家图书馆,哼哧哼哧在一排排书架中翻找《色彩教学》和《复活》(天知道我找了多久!)我把这件事讲给俏俏听,被她嘲笑了一通。“你不会索引吗?”她拿书敲我的脑袋。“我又没借过书。”要么不看,要看的图书馆里也不会有。当我好不容易找到,带着书一路骑回筒子楼,上楼,找到画室时,俏俏已经不在那里了。坐在后面的女生见到我,说:“她已经回去上晚自习了。”我转身就走,身后传来她因好奇而扬起的声音——“你真是她男朋友啊?”
我一路蹬着车到一中门口,把车停在侧墙,踩着车翻墙而过,企图溜进一中,结果被闻老师抓个正着。她说了什么我全然忘了,只记得她雾霭一样的脸庞,和小提琴一般浮沉的声音。
当人们站在生活的当下回望过去大大小小的事件,总会不自觉地梳理自己的轨迹,试图为自己当下的困境找到某个节点,某种标志性事件。我们的历史老师——一个年过半白的老头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讲台上义愤填膺,痛骂我们这群混蛋,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到时候一定会后悔的!你们记住我的话,以后你们穷困潦倒的时候再回过头看看今天,你们一定会后悔的。”教室里,几排白炽灯的光在他眼里闪烁出了泪花。台下哄然大笑——“他尿了。”我混在人群中,跟着吹了个口哨。听说他出于某种理想主义者的情怀力排众议毅然决然地投身于我们技校,力图以星星之火点燃一片草原。可他想得太美好,我们不是草原,是深潭,碧绿的水面下浮着的漆黑的洞。我们的人生“后悔”的时刻太多,多到我们都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后悔”。他微弱的火光连同那看不清的眼泪一起消失在洞中。某一天,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学校里,因为他批评某个学生上课抽烟,在回家的路上被打进诊所。
从一中出来,距离吃饭的点还有几个钟头。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下午的街道空空荡荡,旧极了。摩托放着屁突突而来,灰尘扫荡了我一脸。抬头,一个逃课的鸡冠头皮衣男孩带着女生扬长而去。 “滚回去上课啊。”我朝他们喊。“神经病——”太阳亮得寂寞。我是寂寞中的一粒灰尘,轻飘飘落在地上,飘到花店,穿过窄窄的走道,层层的楼梯,慢慢地、慢慢地落在饭桌上。闻老师就坐在我对面。橘色的阳光照透了她的脸,她像一张挂在阳光里的旧照片,而我是停在照片前走不出去的旧人。
我脑子发烫、口干舌燥、如坐针毡。几度想开口,又闭上,只好故作无视地舔舔干到起皮的嘴角。
“俏俏还有一会儿下班。”闻老师开口。
此后又是一片静寂。
她端坐在那里。我的对面。窄窄的方桌成了一条永不能跨越的河流。她在河流对岸。我在此岸。湍急的河流响应着我的心跳。
我频繁地眨眼、抬眼,在一瞬间捕捉、拼凑她的面容。
雾霭一样的脸庞在夕阳下几乎被蒸发。我看不清她的脸。
直到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才恍悟——我哭了。
她递来纸巾。靠过来时带起的温香的气息让我下意识屏住呼吸。一瞬间我又回到了那个傍晚,翻墙进入一中,结果倒霉透了,把脚给崴了。书掉到地上,我一瘸一拐地扭过去捡起来。手电筒的灯照过来,我下意识举起双臂,龇牙咧嘴——那副样子傻透了。灯光背后浮现出一张雾霭一样的脸庞,我对上她的眼睛——水底的鹅卵石一般沉静的眼睛。我被摄住了。她走到我身边,捡起书,放进我怀里。你不是本校的?我已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脚崴了?我点点头。她似乎是蹙了眉,拿起对讲机说了什么。她的手臂碰上我的胳膊和腰,那一瞬间——如果我能死在那一瞬间。她留给我的记忆就是带着芳香的温度,好像珍珠粉,暖烘烘的。这股芬芳一直弥漫进我的梦里,将我熏得大汗淋漓。柔软的手肚。靠过来的面团似的肚子,发酵得刚好。像海洋一样起伏的带着热气的软肉。梦里残余的热和惊醒时窗边的寒绞在一起,像牙齿紧紧咬住我,我匆匆忙忙起身,跑到厕所干呕,掐着自己的脖子,似乎这样能减轻罪孽。我为自己感到恶心。
我找到乌鸦,问他看到那个一中女孩时会想什么。他的脸上同时露出了纯情和淫荡——牵手、上床。
是这样吗?
他反问我,你难道不会想她脱光了站在你身边的样子吗?
我又忍不住干呕。
你小子装什么纯情?
我打了他一拳。
生理的欲望和心理的压抑将我折磨得不像样,连带着看见俏俏都退避三舍。“汪洋,你给我出来,躲什么啊?”某一天俏俏把我堵在技校门口,周围全是起哄的。乌鸦叫得最大声:牛逼呀汪洋,都能拿下一中的女的了,记得带套。俏俏一听眉毛吊得高高的,手指着乌鸦高生开骂操你妈逼你说什么呢?我赶紧捂住她的嘴把她带离现场,生怕晚一秒就要被围殴。“汪洋你他妈真的很孬!你身边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你最近发什么神经啊?见了我就跑?你还帮不帮我了?”俏俏被我拖着,改口骂我。我只求这个小姑奶奶乖乖闭嘴。“闻俏——”我的声音还没出来,她的分贝立刻提高,“汪洋你算老几敢吼我?”我盯着她的眼睛和张合的嘴唇,恍惚间又看到了闻老师。“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汪洋你真是有病!”是,我有病。我失魂落魄地蹲在地上,不敢抬头。
当我自暴自弃地把这事告诉汪晓莉时,她只说了三句话。
汪洋,你真的恶心。
说到底,你就是好色又恋母。
跟我走。
她风风火火把我扭送到一中门口,守株待俏俏。正逢一中下操,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看到我们都时都露出好奇的表情。汪晓莉坦然地站在那里,边看便问我哪个是俏俏。很好认的,最不一样的那个就是。我嘟囔,低下去的头又被她捏起来。你给我好好看着。
远远看到人群里的俏俏,我立马转身背对她们,祈祷她看不见我。可那绝望的声音还是从后面传来——“汪洋?你怎么在这儿?”我只好转回身子。她的目光在我和汪晓莉间来回打量,后退两步,带着警戒和防御。
“我是汪晓莉,他表姐,也是他半个妈。”汪晓莉朝俏俏伸出手,“借一步说话。”
汪晓莉带着我们来到一个人少的地方。“就这儿吧,耽误你时间了。她看看左右没人,啪的一下甩了我一个耳光。我捂着脸没反应过来,俏俏也被吓了一跳,云里雾里的。
“他意淫你妈。”汪晓莉解释道,“你想打也可以,我看着他,不让他还手。”
俏俏瞪大了眼睛。汪晓莉也意识到自己说得太直白了,想了想,换了个表达方式:“他妈去世得早,可能因为缺爱,所以看到你妈妈后对你妈妈产生了一些情愫。”
“汪洋你个王八蛋!”俏俏从震惊中缓过来后,爪子就挠到了我的脸上。
等俏俏发泄完,汪晓莉走上前捋顺她凌乱的额边碎发,又递给她一瓶水:“润润嗓子。”
很久很久以后,在江边,俏俏跟我说起汪晓莉。江风拂过她耳边的头发,她看着江面上重重的光影,跟我说:“汪晓莉说话太酷了,那么直——‘他意淫你妈’——。”说着她忍不住笑了。“她给我顺头发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妈怎么就不像她一样呢?我妈都没给我顺过头发。我们俩算是扯平了。”她的眼睛里盈着光。
我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但俏俏不知怎么的跟汪晓莉玩上了。又过了几个月,一个夏日的深夜,我家生了锈的铁门被敲得叮铃咣啷像。一开门,俏俏红着眼睛站在外面,额头上肿了一块。见到我,俏俏狠狠地盯着我——汪洋,你不是喜欢我妈吗?她现在要被打死了,你救不救?
我脑子嗡的一下,门也顾不上关,左脚踩右脚地冲下楼。汪晓莉在楼下,见我下来了,把摩托车钥匙往我手上一甩,往示意我上去,又走到俏俏身旁,轻轻地用额头碰她的额头,说:“没事的,会没事的。”俏俏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后面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回忆。在混乱中我失手打中了男人的太阳穴,最终他脑淤血死亡。这件事情闹得很大,我因过失杀人被判两年,服刑期间汪晓莉陪着俏俏来看过我。俏俏一直哭,不断地向我道歉,说不知道事情最后会变成这样,说她不该来找我,但她真的没办法。她试过报警,但没用。她断断续续说了些没头没尾的话,她和闻老师之间的感情真奇怪,她既憎恶闻老师的懦弱,又无法真正对其痛苦视而不见。我无法感同身受,我眼中的闻老师是一道美丽的侧影,我愿意为了这点影子粉身碎骨,我也搞不懂我究竟在想什么。
就像现在我看到她的手臂——光滑的一片,曾经的淤青消失不见,我想到的竟是她那天晚上蜷缩在卫生间角落,柔弱易折,却依旧伸出手安抚哭泣的俏俏。嘴角的血渍和青紫的肿痕成了我梦里褪不去的烙印。我竟然在共情那个施暴的男人,这样的认知令我异常心慌,侧开脸躲过她递过来的纸巾。我慌忙起身,找了个借口离开。俏俏后来发信息问我怎么了,我也避而不谈。我只觉得在许多瞬间,我与野兽无异。
从监狱里出来又无事可做的我,暂时在乌鸦的发廊里,睡在那些无数男人女人躺过的皮床上。他的妻子对此颇有异议,总觉得我会偷店里的钱。我托乌鸦帮我找了个拉货的活儿,每天从开个货车帮人搬家,慢慢也攒了一些钱,其中一半我塞给乌鸦,当作房租,乌鸦一拳打我肚子上,骂我不够意思。我咧着嘴从玫瑰发廊里出来,找了个巴掌大的地方勉强睡觉。剩下的钱我全部给了汪晓莉,又被她骂个狗血淋头,灰溜溜夹着钱回出租屋。
某天汪晓莉半夜来找我,神色憔悴。她问我能不能送她去火车站,我二话不说送她去了。去哪?不知道。孩子呢?不要了。俏俏知道你要走吗?她沉默,说都过去了。她站在鲜红亮眼的“宜城站”进站口下方,犹豫再三,问我能不能借点钱给她,我把兜里揣着的七十几块钱塞她手里,对她说,你等我,我回家拿钱,马上回来,你就在这里等着我啊。
可当我拿着钱回到进站口时,汪晓莉消失了。我不知道她挤进了哪一趟列车,或许是深圳,或许是其他地方。没多久,俏俏坐上了离开宜城的大巴,送别那天,太阳跟我出狱时一样好。她递给我一张签了名的人像,好好留着,以后拿去卖钱,她说。我始终没能再见到闻老师。我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们,当我路过宜城一中,恰逢下课,永远都有崭新的学生从校门口涌出,她们朝气蓬勃,明媚而充满希望。当我穿过中心广场,广场舞曲被远远甩在身后。当我被汽车尾气呛了一脸,想骂人又四顾茫然。当我放下筷子,当我蹲在路边,当我躺在床上。夜风像一双温暖的大手,慢慢地、慢慢地覆盖我的脖颈、鼻腔,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早已忘记面孔的母亲,仿佛回到了她的子宫,周身是温暖的羊水。我任由自己沉溺,直至溺死在生活的海洋中。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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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的宜城,整个夏天没下一滴雨。干燥、闷热、难捱,一股无名火窝在我心口,急待发泄。长时间失业与这酷热的暑气狼狈为奸,将我的所有精力蒸尽。我急需一场雨,一场轰轰烈烈、劈头盖脸的暴雨,一场打在脸上手上肩上疼得不行的暴雨,好把积攒了一个夏季的暑气与怒火轰走。
在入秋的第一天,黄色暴雨预警终于姗姗来迟。天色暗沉如絮,热浪中多了几分湿气,敷在人身上,简直像套上一层保鲜膜。
雨始终不下。
我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在大成路的一家便利店重遇周慧贞。此时距离我上一次见她已经过去了七年,或许是六年亦或者八年,时间的单位总是跳跃的,自进厂以后,我就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
“八块的乌冬面套餐,丸子要鱼蛋和牛肉丸双拼谢谢。”在我掏出钱包的一刻,一只手臂从我身后伸过来,替我把钱付了。我诧异地回头,她抽回手,食指略微抬起压在头上的鸭舌帽,露出一张乍一看与从前差不多的脸,我有些恍惚,似乎自己还在厂里写材料,到了六点,她来敲门,等着我一起下班,那双银蓝双色的大圆耳环在白炽灯下晃啊晃。
周慧贞看着我笑,好巧啊,语气轻松地好像我们十分钟前才在街口说拜拜,转头又在便利店相遇似的。
她笑起来,我才注意到她眼角泛起细细的皱纹,眼眶也比以前陷下去了一些。她整个人比以前瘦了许多。现在这个样子,使我想起一片长满荒草的野地。
我戳了一个鱼丸,她就着我递过去的姿势,低下头来用牙齿衔住——“好烫——”。头发顺着她的动作垂下来,我随手帮她别到耳后。我俩一边吃一边漫无目的地逛。天色渐晚,路边摊都开了火,地上散落着包菜丝、萝卜丝、蛋壳、红色塑料袋、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套,垃圾桶没一会儿堆满了,泔水从缝里流出来。路过拉着三轮卖菠萝的,我们各买了一个,绕到大路上,菠萝还没熟透,酸得牙发麻。盐水顺着木棍流到手上,吃完随手把木棍掰折扔到搁一边儿的铁皮簸箕里。她步子迈得大,跟她的人一样,像跃动的风。我慢慢地落后她一两步,正好可以偷看她被路过的车灯照亮的侧脸。
到了傍晚,才不知从哪里透出些凉风,轻轻拨弄她额前的碎发,不知怎得我竟然感觉痒痒的。她穿着宽挺的棕色衬衫,袖子挽到上面,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臂,手就这么松松地插在裤兜里。走得近了,我总能感受到她近在咫尺的温热气息,偶尔相触的手臂,肉贴肉的触感让我紧张。于是我又落她三四步。
周慧贞在说些什么。我陷在自己心里的这些小九九里,一开始没听清她的话,直到她的手掌出现在我眼前,而我差一点就要撞上去时,才回过神来。
怎么了?
她问我是不是还在厂里。
我说我两年前就被裁了。
在她离开后的两年,工厂由于生产方式落后,污染超标,被上头责令停顿整改好几次,效益下滑,每年都大幅度裁员。每个人战战兢兢,不知道被炸死和被裁员哪一个先来。前者比后者好多了,一死永益,飞天的瞬间就转世投胎,后者如钝刀磨肉,往后十余年都会传来阵痛。那些被裁掉的,有转行炮制k粉的,没几年被抓,成为宜城这个小地方唯一一个上央视法制新闻的人。有出厂就卧轨自杀的。死的人我认识,姓方,听说家里欠了高利贷,偷厂里的设备转卖,被裁后没了生活来源,与其被高利贷打成挂屎袋子的残废,不如一死了之。
小方在厂里的时候,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性格文文弱弱,他是我们厂为数不多的文化人,大专毕业,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厂里的笔杆子,因为其他人认字不如他多。厂子的新闻、宣传、通知都出自他手,有时候也写一些诗,那些诗都写在废纸上,我是他仅有的读者,或许因为我是这个车间里唯一一个年轻女的。年老的女性不在他诗的狩猎范围内,而男的会打他,在他的工位上放尿亦或者趁他解手踹他屁股。他们很有一手,既能恰到好处地欺负人,又不至于被记过。我的文化造诣停留在高中,对小方的诗,我说不上好,有点儿酸,但也说不上不好,至少押韵。我说我读不懂,他就借了我一本小册子,让我多读多熏陶。很薄,是海子的诗集,边缘都被翻烂了。他说他藏了好几册,从来没被发现,如果让那些人知道他看海子的诗,一定会把它们撕了塞进他嘴巴里逼他吞下去。我问他藏哪儿,他指指自己的裆。我嫌弃诗集有股骚味儿,始终没翻过。
直到某天有个鸡嘴抢过小方的纸,以一种极其夸张的语调在食堂大声朗读,那声音活像公鸡打鸣,引得哄堂大笑,小方一开始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对笑声置若罔闻,也不说话,后来突然暴起——当时在场看热闹的人都愣了,谁都没想到小方会打人,等大家都醒过神,鸡嘴男的头已经磕到铁桌角,血流一地,那写在报纸上的诗被塞进公鸡一样的嘴巴里。小方也没好到哪里去,裤子被扯掉了,底裤边缘露出诗集的卷边。
就这样小方被裁了。紧接着就是他卧轨自杀的消息。我很惊讶小方这个怂包会选择卧轨自杀。他生前最喜欢的诗人是海子,虽然写不出海子的诗,但他躺在铁轨上的一瞬间,或许海子真的附在了他的身上。
轮到我,我想不出来之后可以干吗。三十五岁失业,大家会感叹一句中年不易,而二十五岁失业,只会被人背地里指指点点,成为教育小孩口中的反面例子,“别学他们”的“他们”之一。
罗姐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拟发言稿。小方走了,找遍全厂,只有我认识的字最多,便理所当然接了小方的活,从车间女工荣升为坐办公室的。恰逢秃顶辞职南下,双喜临门,觉得未来虽不至于一片坦荡,但好歹能看到一条窄窄的路,深呼吸减减肥能挤过去。
秃顶指的是主任,年近半百,肚子肥得流油,每天挺着个大肚子在车间巡视,看得一众车工人心惶惶,生怕他一个不小心撅了,从肛门飞出一个婴儿。
我刚入职时,四处轮岗,轮到他手底下。前几年他的衬衫尚且能塞进皮带里,头上尚有几缕头发苟延残喘,见了我一脸温和地说,小林啊,有什么不懂的不会的,随时来问我。口腔里香烟尸体的气味令人作呕。当时我还是战战兢兢地应下,遇到操作问题,他确实指点了我几次,直到他把我叫去办公室,说是指导工作,手指导着指导着顺着我的腰一路往上,烂牙里钻出一条肥大黏腻的舌头。我后退,他朝我扑过来,我躲了过去,他没站稳,摔了个大马趴,我瞅着机会就往外跑。紧接着我就被调去生产间,每天同哐当哐当的机台打交道。傻逼被调走的那一天,我偷偷买了小鞭炮在楼道炸,噼噼啪啪,吓坏了一帮子小孩。
罗姐弯腰凑过来捏了捏我的手:“小林,别写了。”我脑子懵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这是要被裁了。我当即撕掉纸揉皱了扔进垃圾桶,还写个屁!
感谢罗姐提前给我透底,当正式通知下来时,我已经整理好心情,平静地收东西,签字,离开。路过小卖部,走进去,买了一瓶橘子汽水,玻璃的。本来想买啤酒,喝光了冲回单位找到秃顶一瓶子砸过去,也算给自己这些年一个安慰。手握在啤酒瓶上,捏了又捏掂了又掂,手感很好,砸下去的声音应当很脆。最后还是放弃,一是我不一定能找到秃顶,二是我也确实没了勇气,只能过过脑瘾。与其买不喝的啤酒浪费钱,还不如买汽水。于是我拎着汽水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马路走,不远处有施工场,泥地上横七竖八地印着车辙,泥头车不时呼啸而过,风夹着沙砾打在头发上。另一边是一条黑河,漂浮着绿泥一样的生物与泡沫盒。
自我发现以来,这条河就一直弥漫着一股死鱼味。一直走一直走,逐渐有荒草生出来。荒草的尽头是卵黄一般的太阳,打散了的光流出来,流满了天空,滴下来,滴到平房,沿着边角的砖瓦一路往下,蜿蜒到地上,簌簌流过杂草丛生的废弃地,流到我脚下,又钻过去,随着河水走了。
夕阳彻底融化,我缩在橙色的余晖中。玻璃瓶扔进草堆里,悄无声息。这使我想起周惠贞,想起她橘色波点的毛绒袜子,想起我们一起喝过的玻璃橘子汽水,瓶盖儿多得能串成项链,哐当哐当响。我们最后一次并肩走过这里,草还只是短短的几寸,踩上去有些扎脚踝。我们就这么安静地走,听草地发出细细簌簌的声音。河边的聚集着一大群蚊蝇,在余晖里上下起伏。远处的雁群一会儿合拢一会儿散开。
我走在她旁边,舌头在嘴巴里迷茫地打转。她把汽水递给我,说,最后一口,给你。我低下头,眼睛不知所措地看湿漉漉的玻璃瓶,看鞋上的灰,看杂草,就是不敢看她。我猛地大吸一口,吸管触碰到底部发出呼哨的声音。汽水已经没气了,一股糖精味儿黏在口腔。她握着瓶子的手指伸出一根来挠我的下巴,我不得已瞪她一眼,她的神色飞扬起来。
我进厂时,是周惠贞带我办的手续。在轮岗期间,我总是去找她。我喜欢听她说话。与她温婉的名字相反,她讲话的声音像沉静的湖。惠贞跟我说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太贤良淑德,而她本人与整个四个字毫不沾边。我说我很喜欢,念起来嘴角会咧开,忍不住笑。她也笑,那你多念念。我便一直念啊念啊念,念到自己喘不过气来,越念心越痒,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挠似的,越痒越想笑,使得我咯咯捂着肚子停不下来。周惠贞突然用双手捂住我的耳朵——时隔这么些年我还能会想起她的手覆上来的温度——她的手很凉。她的声音隔着手掌传过来,像隔着水面,我在湖底,她在岸边。水波扭曲了她的脸,声音也瓮瓮的——“别念了,别念了。”她把头靠在我脖子上,几绺头发拂过我的侧脸,有些痒。
在她离职后的几年里,我偶尔会梦到这个瞬间。我漂浮在杂草丛中,像气球似的不受控制地四处游荡。周围灰黄色的野草丛不停地生长,无论我飘得多高,它们始终比我要高出一大截,我很不喜欢这种虚空的、无可依的感觉,更不喜欢这种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困窘。就在这时,一双冰凉的手覆上了来,将我托住。野草退去,周围黑漆漆一片,我落到一片柔软的发丝中。我融化在黑暗里。是惠贞吗?我想抓住她的手,徒然发现自己没有形体,我不是我,我只是一片虚无。梦里的她也不是她,只有那捉摸不定的冰凉的温度。从梦中惊醒,眼睛在黑暗中缓慢聚焦,我拍拍自己的脸,很烫。我开始疑惑,当时她的手覆上来了吗,还是那只是我一遍又一遍的臆想,无端平添的细节?
那天我去了她家。厂里有员工宿舍,十三四个人挤在一间房里,她不愿意住那,便自己出来租房住。房子在石雨街17号三栋四楼走廊尽头,这里的楼房你推我搡,中间仅仅隔着一条黢黑狭长得只容老鼠通过的小道,楼道又窄又长,常年没灯。我后来去过一次,那个地方已经搬空了,外墙喷了红色的“拆”字。
我盘腿坐在地板上,她抱来一大叠光盘和磁带,一边问我喜欢什么口味的歌,一边挑挑选选。我的前二十年不怎么听歌,音乐对我来说也可有可无。只有这一段时间,我十分密集地听歌,听各种类型的歌。我三分之一个人生中听过的大部分歌都出自这里,跟周惠贞一起。
周惠贞起身,她伸出手,问我要不要一起,她会跳双人的,可以教我。我原本已经将手放在她掌心,却又触电般收回,摇摇头说算了。她伴着音乐摇晃身体,我缩回我的脚,给她腾出空间。我不知道她会跳舞,更不知道她跳得这样好。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下午,阳光毫不吝啬地铺满了这狭长的小地方,给目之所及的地方都涂满了奢侈的金黄色,她在金光闪耀处尽情地舒展身体,双臂带起的风扬在我脸上,转瞬即逝,好像拂过湖面的杨柳,轻轻一点,便散开一圈小小的涟漪。她的脚尖随着音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促,身姿越来越昂扬,风钻进她的衣摆,她像要飞起来。她迟早要飞起来,飞出握手楼,飞出石雨街,飞出这个压抑的、嘈杂的工厂,飞到我目之所不能及的地方。
跳累了,她玩闹似的倒下来靠在我身上,头发贴着我的颈窝——那些细细的棕色的蛇蜿蜒着向下,我一动也不敢动。我们靠在一起,我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带着热气的手臂紧挨着我的手臂。客厅里还放着歌,但那些歌,我一句也没听清。她把腿伸开,伸得直直的,晃啊晃,碰到我的时候,像被水花溅上了脚肚,难不在意。我注意到她那两只橘色波点袜子,像两只毛茸茸的猫。她注意到我在看她的袜子,得瑟地翘起脚,转过头笑着对我比了个嘘的手势,眼睛亮亮的:“秘密。”工厂要求统一的发色、统一的深蓝色制服、统一的白色袜子和黑色工鞋,而周惠贞悄悄穿了一双彩色的袜子。秘密这个词真有魔力,一些本该一笑而过的事情,有了它,反而显得隐蔽而亲密。我的心跳得有些快。那一天我们听歌听到很晚,睡得很沉。第二天周惠贞拉着我一路狂奔回工厂,才堪堪没有迟到。回到生产间换工服时,我才发现自己穿错了一只袜子,本该穿着白袜子的脚套上了橘色波点的袜子。我一只脚陷在阳光里。
周末,她拉我去工厂后面的荒地,她跳舞,我吹风,跳完了,我们一起沿路走回去,中间她一定要挑有石头的地方跳着走,把手交给我,让我扶着她,一直走到街上。她买了一瓶橘子汽水和一罐啤酒,汽水是给我的。一开始我们肩并肩往前走,半罐啤酒下肚,她的脸逐渐红起来,步伐也越来越快,后面近乎跳了,从一个点轻盈地跃到另一个点。路过垃圾桶,她把空了的啤酒罐捏扁丢进去,回头。我离她四五步距离。她等我走近,对我说:“我要辞职了。”她说她还是想跳舞,宜城歌舞团不行,她要去s市,那里有更多的机会。
那一刻的夕阳近乎末日。我迷失在一大片橘黄色的混沌中。
如果能停在五步之外,我是不是就不用听到这句话了?
周惠贞离开时我没能去送她,那天秃顶把我叫去办公室,锁了门,然后我砸了他的头,把他本就丑陋的脑袋变得如同肿瘤。之后我被调去生产间。再然后,我被辞退了。
我在家呆了几个月,决定提升一下学历,好歹念个本科。学到半夜,无所事事时,我就翻出手机电话簿,点开周惠贞的电话号码,手在绿色键停留许久,迟迟不按,最后索性把手机关机,丢到一边。
我一路说,她一路听。说到打电话,她打断我,为什么不按?我说我不知道。我也搞不懂我自己。她便没再说话。我现在依旧有很多问题想问她,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当初的理想实现了吗?歌舞团的工作开心吗?怎么瘦了这么多?为什么又回到这个地方……我在心里挑挑拣拣,似乎怎么问哪个,怎么问都不合适。
最后,我问她,你还在跳舞吗?
她有些遗憾地说踝关节韧带撕裂,跳不了了。我蹲下来,拉起她的裤脚,手掌轻轻环住她的脚踝。这里曾经是那么有力量,踮起脚尖时露出起伏的漂亮的线条。我突然间很难过,在得知小方悄无声息卧轨的时候,得知周惠贞韧带撕裂的时候,我都会恨不得直接缩进自己的身体里。
周惠贞揉了揉我的脑袋,我仰起头看她,她歪着脑袋说也不是完全不能跳。
此时月亮在躲在乌云后面,只零星露出些许光辉。雷声在云层后面闷响。
我们经过石雨街,那里建起了新的楼盘。走到工厂的地方,那儿已经空了。曾经这里晚上也灯火通明,但如今却沦落为蟑螂老鼠和蜘蛛栖息的乐园。尽管如此,黑夜里它的身形也透出一股压力。我们在废弃的铁门前打开照明灯,对着空荡荡的窗户一间一间数,这里曾经是生产间,那里是办公室,再里面是员工宿舍……
周惠贞说这里变化很大。我说是啊,都在变,人也在变。
可你看上去还跟以前一样?我说你这是故意气我吗?她笑开了。等她停下笑声,我小声说了一句,我也变了。
再往前走,是通往荒地的大马路。那边似乎已经成了无人之地,草已经长得有人高了。那块地方原先要扩建厂房,谁曾想工厂倒闭,施工施到一半停了,任由土地耗在那。不知什么时候起,有人在这里有用铁皮盖起了小屋,做成废品回收站。
走进草丛,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周惠贞在前面牵着我,草密密麻麻,我看不见她的身影,只能感受到她的掌心传来的微凉的温度,听见沙喇沙喇的草叶摩擦声。
这时天空落下第一滴雨。落在草叶尖上,悄无声息。
越往前走,我越害怕。越害怕,越紧紧攥住周惠贞的手。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做的梦,梦里,我也是在这样一片黑暗的草丛。但与梦不同的是,这次我抓住了她的手。
不知走了多久,我们钻出了草丛,来到了河边。黑河经过几年的治理,终于肩负起一条河应有的职责,静谧而优美地躺在那里,潺潺的河水缓缓地流。
第二滴雨紧接着落入河里,被流水裹走了。
周惠贞退一步,朝我郑重地伸出手,说她会跳双人舞,问我要不要一起。
这一次我把手放了上去。
我以为你又要说不。她捏住我的手,好像完全掌握了我的身体。我任由自己随着她的动作而动作,一开始是缓慢地晃动,简单地转圈、前进、后退,等我适应节奏后,突然天旋地转,我感受到脚下越来越快,耳边传来风声,似乎要飞起来。
第三滴雨落在我们交叠的手上。
随之而来的是第四滴、第五滴、第六滴……
雷声穿透乌云,闪电照耀天地。
我直面她的笑颜,是那么清晰,闪电点亮了她瞳仁中的光华,是那样耀眼。但渐渐地,又模糊了。模糊中,我看见过去的周惠贞和过去的我——那时我们都很年轻,在小小的房间里讲小小的故事。
无数雨滴劈头盖脸,打在我们头上、肩上、手臂上,打在荒草上、河面上、泥地里。叮叮咚咚,咚咚叮叮,远方传来蛙鸣。
雨越下越大、越来越急。
河流涨水了。水漫过河岸,流到我们脚边,流向远处。
我们额头对着额头,肩膀对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我们在雨中旋转、旋转,已经分不清是我们在雨中跳舞,还是雨在我们之中跳舞。
水越来越多,逐渐漫过脚踝。
远处传来一声闷响。是废品回收站坍塌的声音。这似乎标志着暴雨已经成型。
但去他的!
就让雨下个痛快——
就让我们跳个痛快——
在暴雨来临前,
在暴雨来临时。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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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囚犯姓名:桃桃巫
罪名:将已出版过的作品集拆开,挑挑选选后出版成文集,被读者发现实际内容并无改动,投诉骗钱。
判罰:7年+每月创作至少一篇小说,不能与已创作过的作品相同
入獄年數:6个月
交稿類別:小说
人物簡介:靠天吃饭,有一万个理由拖延写作,没有灵感时会做法祈求灵感降临。
被捕入狱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新出的《春山册》与四年前出版的《四分之三故事集》除了封面之外,里面的内容几乎别无二致。将已出版的内容打乱顺序、重新再编出版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手头上还欠了编辑的邀约,但已经没有灵感,只好将压箱底的几篇废弃草稿拎出来修修改改糊弄过关。仗着房东好说话,还欠着房东几个月的房租,如果再不能捞一笔钱,就只能留宿街头。
桃桃巫准备好糯米一碗、大米一勺、绿豆、桂圆、红枣、八角若干,将它们混在一起,中间放上三颗红豆,用针扎破食指,将血滴入碗中,再插入一炷香,嘴里念念有词,最后将这一碗且混了香灰的混合物蒸熟,咬着牙吞了下去。
强忍着呕吐的恶心感,桃桃巫躺在床上,回想香燃烧时的情形。袅袅的白雾中什么也没出现。今天也是如此。上天似乎收回了对她施与的灵感。
桃桃巫固然知道写作并非天上掉馅饼,完成一部作品要学会观察、积累、思考、技巧,要有过人的耐力,坚持不懈地学习、练习、修改。但桃桃巫的的确确是一个靠天吃饭的写作者。她习惯于等待灵感的突然闪现,文字自然而然流于笔端、出现在文档中。在没有灵感的日子里,她吃饭、睡觉、发呆、焦虑,她的生活过于寡淡。她也尝试过在没有灵感的时刻写作,但写出来的作品往往不如人意,被怀疑是找了代笔。她的确靠这个获得了一些知名度,出版了几部作品,但现在上天收回了对她的施与。
她得为这些年获得的并非真正属于她的成就付出代价。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巫念桃、漢尼、落水、夜雨、月溪明、巴瓏、四戎
世界是一片荒原。
三月,阿孝跟往常一樣和朋友們在山頂遊玩。成員裏有一個最近才認識的傢伙,大家叫他阿翼。
是個近乎暴走族、純粹喜歡飛車的傢伙。
某一天,熟人的子青偷來了一輛改裝得很像賽車的RZ摩托。
那天,阿翼一再向子青請求,把RZ借走了。
接着兩天後,在大家平時一直遊玩的山頂上,阿翼遭遇了事故。死掉了。
葬禮只有領頭的柏宇參加了。其他的人不知道要以什麼表情來面對,所以沒有前去,更準確地說,沒能前去。
那一晚,大家來到了阿翼遭遇事故的那個轉角。
路面留着因後輪鎖死造成的輪胎痕,路邊的防護欄有所凹陷,方向指示燈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往常一直說着無聊話題的少年,在那一晚也只能默然。
即使出事的轉角就在眼前,但卻沒有人帶着像花束之類的東西。
終於,最初把摩托車偷來的子青,把吸了半截的香菸供奉在防護欄前。
其他人也同樣效仿。
阿孝和柏宇並不吸菸,於是放下喝過的寶特瓶作爲替代。
空氣非常寒冷,呼出的氣息都成了純白色的煙。夜空中,獵戶座美麗異常。
後來,阿孝再也沒去過山上。
柏油公路延伸,不斷地建了起來,機車之類的詞語開始流行……
1965年,少年時代的事情。
阿孝的父親是一個鳥類學者,在阿孝的記憶中,是當時很少見的職業。
在職時,父親很少待在家中,總是會到山野之間去做一些考察和研究。直到後來偶然一次染上肺炎,不得不辭職在家養病。
打那之後阿孝對於父親的形象才逐漸充實起來。
父親總是會坐在那把竹椅上看一些書籍,手旁擺着母親切好的生蓮藕——據醫生說是對肺有好處的。
用聲音來描述的話,父親就是由竹椅隨着變構發出的鳴叫、紙張互相的摩擦和牙齒切割脆藕的聲響組成。
阿孝對鳥類也是很感興趣的,但他對彈子球的興趣顯然壓過一頭。每當做完課業,阿孝便迫不及待地衝出家門,尋找朋友們玩彈子球去。
往往玩到快天黑,阿婆就會來尋他回去吃晚飯。
阿婆說的話帶有很濃重的口音,叫阿孝會發ㄢㄏㄥˊㄍㄨˋ的音,大家聽了,就叫阿孝作阿恆。哪怕是現在,阿孝回到新竹,當時的夥伴也還這樣叫他。
本地很少有人能聽懂阿婆講的話,阿孝自己也只能懂個大概。但聽到阿婆叫他,阿孝就反應很快地收起彈子球來。
吃完晚飯,一家人會在院中乘涼,有夜風的時候,父親會披一件披肩。也只有在這種時候,阿孝會坐在父親旁邊聽他講一些跟鳥有關的事情。
父親最常提的一種鳥叫做鷸,是溼地常見的中小型鳥,在父親的描述裏,鷸多種多樣,但大部分都會不斷遷徙。
「沒有真正落腳處的鳥。」阿孝記得父親這樣說。
後來同樣一個起風的夜晚,在阿孝回屋給父親拿披肩時,聽見了母親的哭喊。
父親失去了呼吸。
在七八里外的城中,商超慢慢開起來,那裏的冰櫃販賣芒果味的冰棍。
1960年,童年的事情,阿孝很想念它。
阿婆有時會拉着阿孝回大陸。
回大陸只是阿婆單方面的講法,從她口中講出就變成ㄟㄉㄞㄌㄡ,但阿孝能從方言中撿出能辨識的音節來。
阿婆對於回大陸的路線大抵很是熟悉,從家門口出去,左轉,走過三個路口,再右轉,一路走到汽車站...阿孝不止一次聽阿婆這樣講。
但阿孝和阿婆只有一次真正到了汽車站。
那天午後有些熱,阿婆帶着阿孝在汽車站門口的茶店喝苦茶。
阿婆在向店主的女人問一個叫做桃花橋的地方,這是阿孝第一次從阿婆口中聽到這個地名。
女人沒能聽懂阿婆的方言,阿婆焦急地望向阿孝。阿孝用標準語向女人轉述後,女人還是搖了搖頭。
阿婆的肩頭彷彿一下子塌下去,她嘆口氣,拉起阿孝回家。
「過了桃花橋,就是家了。」阿婆這樣對阿孝講。
阿孝一直沒能理解阿婆說的家。
那時太陽已經快要落山,天邊的雲給燒成一片火紅。
祖孫倆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阿孝看見路旁的芭樂樹。
「阿婆,是芭樂欸。」
阿婆笑起來,叫阿孝去採一些。
阿孝走到樹下,樹枝給結好的芭樂壓得很低,伸手就能夠到。
他和阿婆採了很多芭樂,裝在阿婆的那個藍色布包袱裏,裏面一起裝着的是阿婆存在錫紙包裏的錢,她說死後能把這些錢帶去用。
芭樂是酸甜的,帶有一種澀味,這種舌面靠後味蕾上反覆的澀味一直陪伴着阿孝。
1958年,不安定的一切事情,阿孝總會想起它們。
阿孝的姐姐心怡出嫁後的第三年,母親的舌根生了一個腫塊。
那天,阿孝陪着母親去醫院做了檢查,回來的晚上,阿孝做了一個春夢。
他夢見當時暗戀的女同學。
阿孝起牀去清理時,看見了在客廳桌上睡着的母親,母親壓着一封寫給姐姐的信。
後來,姐姐和姐夫接走了母親,家中只剩下阿孝和小他三歲的弟弟阿忠。
阿孝覺得教室很逼仄,他更頻繁地逃學,也沒有母親會拿着蒲扇追打他。
那是阿孝認爲自己最接近嚮往的大人的時刻。
他開始翻找父親留下的書籍和筆記,並找到許多舊的書信,阿忠很喜歡那些大陸來的郵票,他沾了水把郵票貼在窗上。
父親的筆記大多都關於鳥類,阿孝花遠比課業上多得多的時間來看這些筆記。
他照着父親的路線進過兩三次山,找到好一些鳥類。他用鉛筆畫下來,回去與書籍的插圖和父親的手繪對比。
阿孝見到許多的鳥。
母親回來時,阿忠已經升了一個年級,阿孝開始安心照顧身體大不如前的母親。
每個潮溼的夜晚,阿孝都失眠,他一點一點聽着母親扯着胸廓呼吸,空氣流進她的肺裏,發出奇異的聲響來。
阿孝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後來的一個似曾相識的夜晚,阿孝在院中發現一隻死去的鳥。
是一隻鷸,阿孝埋掉了它。
第二天早上,阿孝撥通殯儀的電話。
1966年,沒什麼特殊的一年。
阿孝從母親的遺留裏找到一些舊欠條。
他跟着名字去到了一個女人家裏,阿孝只說自己是林淑的兒子,女人很熱情地接待了他。
「你先在這裏坐。」女人用口音很濃重的話對阿孝這樣講,阿孝很容易便聽懂了。
女人拿着苦茶從裏屋走出來時,阿孝已經走了。
太陽正要落山,阿孝擡頭隱約看見金星,他感覺那渾圓帶着未亮起的銀河向他心頭傾斜下來。
有一隻賊鷗飛過,它滿是鬥志,要去爭奪其他鳥的捕獲。
阿孝感覺自己誕生在世界的荒原上,他的心尖流着遠方的血液,搏動能在胸腔裏獲得足夠的共鳴。
他想起那個午後和阿婆走過的小路,他們採了很多芭樂。
他很想念他。
作者:杨生煎
要求:随意
历史上有很多个长安城。生活在第一个长安城里的人将这里称为镐京,在这座长安城里,一个哲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镐京的房屋、砖石和城墙在将来无尽的修缮中被逐渐替换,直到每一块砖和每一块木头都不再是最初的砖木,镐京还是镐京吗?哲人的学生通过朴素的常识,回答他:既然镐京还叫镐京,那么就还是镐京吧。哲人又问:如果它的名字也被更改了呢?后来正如他所说的,四百年后,这座城市改叫了咸阳,再一百年后,这里就成了长安城;再后来,这里又有了更多名字。因为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这里叫做长安城的时候,所以就将这里称作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长安城。
崔生所生活的长安城是历史上的第五个长安城。这座长安城是用石头高墙构成的,上一个长安城里用泥砖和木头建成的房屋道路,已经全部被替换成了北方运来的坚硬花岗岩石砖,城里的人也完全换成了新的。住在这座长安城里的人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砌墙。这并不是说这里的居民都是泥瓦匠,而是指砌墙之于这座长安城的居民,就和买跑车、买名表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大约从第二个长安城的时代开始,长安城里就开始有了一类不种地也不做生意,整日在街上游荡,动不动就闹出人命案的年轻人。如果他们看不惯哪个官吏的作为,或受人恩惠,或被人教了一些类似“侠义”之类说不清的东西,就会冲进官府或贵人的宅邸将里面的主人杀掉。是以自古以来的长安城里的王公贵人都不得不修建院墙来挡住这些年轻人。而院墙越高,这些年轻人就越勇武,越有热情冲进去杀人,以至于诞生了一种叫做“游侠儿”的新职业;游侠儿们的本事越高,贵人修的院墙就越高。于是到了第五个长安城的时候,整个长安城里的房子外都密密麻麻围满了高墙,小门小户建两道围墙,高门大户建十层高墙,皇宫的宫墙数量则是个秘密。如果一只鸟从空中瞥了这座城市一眼,会以为自己飞到了非常遥远的西方海岛上那座著名的迷宫。也有很多人不喜欢这样的高墙,在崔生的故事发生的同时,就有一个黄姓的年轻人往高墙上啐了口水,愤愤地离开了这座长安城。
崔生就生活在五道高墙内的家中。“崔生”的意思是崔姓的年轻人,并不是崔生的名字。但崔生本人的名字并没有太大价值,重要的是“崔”这部分:崔生姓崔,他的父亲自然也姓崔,他的爷爷,曾爷爷,上溯至他在清河郡的祖先都姓崔。崔生家的第五道围墙是由他的父亲建造的,用来庆祝他父亲的官阶超过了他爷爷。这一天崔生去拜访的宅邸则有十道院墙,到了这个级别,宅邸主人的名字就是不方便透露的秘密了,只能知道他可能姓卢。这位贵人在三日前在朝堂上不慎被笏板磕裂了左手小指的指甲,因此崔生受父亲的命令前往探病。崔生就是在这座十层高墙内的宅邸中遇见红绡的。
历史上的红绡活到了非常高的年龄,远超过她后来的丈夫崔生。红绡年轻时非常漂亮,在那位贵人宅邸里当家伎时正是红绡最漂亮的时候。并不是说被昆仑奴磨勒从贵人宅中盗走后的红绡就不漂亮了,只不过是那之后“美丽”就不是她的工作内容了。尽管一件事不再是工作之后,再做它就会变得非常快乐,但是人也不会再为它竭尽全力了。但尽管红绡是当时长安城里最漂亮的伎人之一,崔生第一次见到红绡时牢牢记住的却不是她的面容,而是她染成红色的指甲。
和话本故事所说的不同的是,崔生在去贵人宅邸探病的那天根本没能记住红绡的容貌。如果崔生的父亲再努力一些,晋升到六层围墙的等级,崔生家里就能养几个有红绡一半漂亮的歌伎了。这是因为崔生的外祖父家有六层围墙,只有和外祖父家平级了,崔生的父亲才能坦荡地在崔生母亲面前豢养家伎。是以那一天崔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家伎,当然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女人。因此当时崔生坐在红绡身边,并不像通常的宾客那样欣喜,反而浑身虚汗,不敢抬头,只好盯着红绡端金碗调制甘酪的手,最终只记得红绡漂亮的手和染成红色的指甲,和那双漂亮的手所做出的暗语手势:她伸出三根手指,又翻了三次手掌,最后指了自己胸口挂着的小镜子。这是一个简明易懂的暗语,三指是指她在贵人府中十院歌伎中的第三院,反掌三次和胸口小镜指十五月圆夜。
需要说明的是,崔生年轻时也是一个漂亮的少年,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崔生年轻时面白如玉,眉目清雅,同时性格娴静。后来他与红绡的风流事败露被贵人追讨时,正是因为两人站在一起的观赏性极高,才获得了贵人的宽大处理。当红绡作为贵人家中的观赏品坐到崔生身边时,崔生实际上也是他父亲派到贵人家中的观赏品。道理上来说,崔生的观赏价值是提供给贵人的,但红绡是个不太客气的女人,一般历史上用“红”做艺名的伎女,都是不太客气的类型,女人如果太客气,处处礼让,就没法像她们那样留下话本故事。红绡虽然是贵人家里的观赏品,却毫不客气地和贵人一起享用了崔生的观赏性。
很多年以后红绡回忆起在贵人府邸遇见崔生的那天,能够提供很多崔生没记住的细节,比如那天贵人府中提供的茶水是武夷大红袍,配以将鲜桃挖成一个个小球,糖水浸渍后浇上甘酪的甜品,崔生手足无措,脸红得像红绡新染的红指甲。这些细节构成的崔生形象和过去来到贵人府上的宾客形象是截然不同的,他年轻、俊秀,并且有少年特有的天真和茫然。这种形象,从生物学上来说,是非常狡猾的:他不仅在攻击女人作为女人的部分,还向女人作为母亲的部分发起了隐秘的偷袭。红绡作为一个不太客气,同时厌倦了十层高墙的女人,决定将这种观赏价值据为己有,于是果断大胆地向崔生传递了暗语。
昆仑奴磨勒就是在这个时候登场的。收获了红绡暗语的崔生回到家中后,陷入了非常传统而经典的少年的哀恋。尽管慌乱的几眼让红绡的面容在他印象里只剩下模糊的轮廓,这种模糊反而将红绡的美貌抬高至了无穷的高度,因为模糊不明,她便具有了一切可能性,进而成为崔生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理想模型。而又因为红绡与崔生之间所隔着的十五道高墙,这种完美对崔生来说遥不可及:崔生猜出那暗语是在透露红绡的所在,但即使他猜出了,又如何翻越十五道高墙,去到红绡身边呢?向父母提起红绡是万万不行的,自然也不存在去向贵人讨取的可能性;他纤弱的身材更不可能夜闯贵人府邸,即使他去到了红绡身边,也无法与红绡长相厮守。很多迹象表明,在第一次见到红绡的那一天,崔生就将自己的人生一直设想到了七十岁,到那时垂垂老矣的他子孙满堂,但仍会想起十七岁在贵人府上看见的美貌家伎。遗憾的是,他远没能活到七十岁,但红绡最后至少活到了九十岁。因为这爱恋无望,崔生反而毫不吝啬地将这些爱恋的愁苦告诉了身边的仆役。昆仑奴磨勒便在仆役之中听说了小主人的忧愁。
在崔生和红绡所生活的长安城,有很多事物和过去的长安城不一样了,昆仑奴也是其中之一。上一个长安城,也就是第四个长安城,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有着古往今来最大的集市,从中亚牵着驼队过来的商人和从东南坐船而来的商人,就顺路从大陆边陲掳掠一些矮小黑肤的人,在路上替他们搬运货物,到了市集就和货物一起卖掉。这些矮小黑肤的人就是昆仑奴。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长安城消失后,新的长安城里就买不到昆仑奴了。是以显贵如故事里的那位贵人,家中也只有美貌家伎,而没有昆仑奴。
崔生的家仆中为何会有昆仑奴,现今已经无法考据。在这个高墙构成的长安城里,有很多事物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层层叠叠的高墙下不可避免地会有层层叠叠的阴影,阴影中就会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昆仑奴这样旧日的幻影,比如因为游侠儿很难再闯进高墙而诞生的,能够躲藏在阴影里,名为刺客的新职业。
在这个发生在长安城的故事里,名字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而名字的不重要,和名字所有者的重要程度恰恰是反比。贵人是故事中最尊贵的人物,他的名字就完全不可考;崔生的名字中重要的部分是“崔”,代表他清河郡崔姓的祖先;红绡尽管有名字,却是一个艺名,用以表明她的职业。昆仑奴磨勒是整个故事中唯一有着真实完整的名字的人,但他的名字没有任何内在意义和价值,在他盗走红绡又潜逃之后,如果贵人用“磨勒”这个名字通缉他,也是不会有结果的。
也正是因此,当磨勒向崔生保证他可以帮崔生实现愿望时,崔生丝毫没有当真。正是因为这些奴仆是最不重要、最没有权势的人,崔生才会放心向他们诉说心事。但崔生又隐约觉得昆仑奴磨勒似乎和其他仆役不一样。他黝黑的皮肤和矮小健壮的身体隐匿在高墙的阴影下,仿佛一个不知来处,深不可测的幽然魅影。到了十五的夜晚,磨勒出去了两次,第一次带回来一包用昂贵香料熏过的女子衣物,第二次带回来了一个沉重的妆奁。直到此时,崔生才意识到磨勒所说的都是真的。当磨勒第三次出去时,崔生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既期待磨勒真的带回红绡,又希望他不要真的带回她。
实际上在过去的十七年中,崔生的愿望总是能够实现的。这座长安城以外的世界里,愿望不得实现才是人生活的常态,但十七年来崔生都生活在这座高墙砌起的长安城里,并不知道那些更普遍的道理。崔生四十岁的时候,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被长安城外来的、他从来没有见过乃至几乎不知道他们存在的人们推倒了,他家的五层院墙和贵人家的十层围墙都没能幸免。到那个时候崔生才会怀念起这些总是默默实现他愿望的高墙。十七岁的崔生在等待昆仑奴磨勒第三次回来时,正忧愁地想,如果红绡真正来到他身边,他终于敢于看清红绡的脸,会不会让红绡那模糊不明的至高美丽消失。在那个时刻,他对愿望总是能够实现厌倦起来。
关于“夜盗”,红绡的记忆反倒不如崔生的那样细腻。昆仑奴磨勒出现时,她几乎没有听完磨勒的话就立刻让磨勒带走她的衣物和妆奁,没产生一点应有的怀疑。她只记得自己被磨勒背着,在长安城如迷宫般的高墙上空跳过,跳起时像鸟一样停在空中。很多年后,当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倒塌时,红绡站在废墟上,所想起的就是这一天夜晚她在半空中俯瞰的长安城。历史上红绡活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久到她看着人们兴建新的长安城。在新的长安城里,没有她已经厌倦了的十层高墙和快要厌倦的五层高墙。
由于故事发生在这座长安城,这个故事又被定性为“夜盗”,所以第二天天亮,贵人就立刻发现了自己府上失窃,并开始全城搜查丢失的财物。在这座长安城里,每一次失窃都是非常珍贵的,因为每户人家都砌了至少两层围墙,并附属了大量防范措施,只有这种时候才能让这些高墙环绕的宅邸主动打开大门供人搜查。红绡被盗后的白天至少有二十户人家在搜查中被抄没,但这是另外的故事了。
到了下午,躲藏在崔生家中的红绡就被贵人的卫队找到了。但出乎崔生意料的是,贵人并没有惩罚崔生和崔生的父亲,甚至就这样将红绡赠给了他,只是命令逮捕昆仑奴磨勒。而昆仑奴磨勒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像昨晚一样高高跃起,在围墙之上飞鸟般跳跃,然后便消失在那些高墙层层叠叠的阴影中。崔生对此惶恐不安,贵人便发自好心地解释:这个昆仑奴是抓不到的,他是围墙的精怪。这个解释崔生似乎懂了一些,又没能想明白。
昆仑奴磨勒消失后又过去了很多年,在这些年中,这座高墙构成的长安城变得更加密密匝匝,围墙外的道路狭窄到只能一人通过,所有的牛马车都只能停在长安城外。崔生不再是少年,但他的愿望仍然大多都能实现。红绡在离开了十层院墙的宅邸后,逐渐也厌倦起五层院墙的宅邸。再后来的一年,也许所有人都忘记了,在崔生与红绡相遇的那天向高墙啐了口水愤愤离开的黄姓年轻人再次回到了长安城,这座由高墙建成的密匝如迷宫的长安城便轰然倒塌了。
人们在这废墟上兴建新的长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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