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头没尾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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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故事还不存在的时候,游吟诗人就已经诞生了。
若你要问,没有故事,孩子要怎么安眠呢?
那个时期并没有“孩子”这一概念,“人”也只是行走的两足兽,“孩子”与“人”是后来他们有了语言,为了区别自己与其他兽类起的代称。但为了方便,我们沿用这些代称讲故事。
孩子伴着狼嚎、虎啸与老鼠的磨牙声入眠,故而平安长大的几率很低,胆子小的被吓死了,幸运长大的也会因为长期的精神衰弱而面黄肌瘦,无法与凶猛的野兽抗衡,只能沦为它们的腹中餐。总而言之,那是一段混沌的时期,人与动物的生与死都依无凭无据。
诗人便诞生在这样的时期。一个人还不能称之为人、野兽大行其道、遍地是荒草、时刻是黄昏、空气中混合着血腥与尘土气息的时期。
她看着与自己形似却瘦弱无力、沦为事物的孩童,心中盈满了怜惜。她将孩子们聚集起来,轻轻讲述她生而即知的故事。故事!多么不可思议。尽管那时的孩子并不知道何为故事——他们只会模仿野兽的叫声,但他们却奇迹般地感知到了诗人口中的世界:平静、安宁又幸福。
诗人指着低垂的夕阳说它会东升西落,手指也在空中画着轨迹。于是,他们在梦里第一次梦见太阳落下,世界一片漆黑。他们惊讶不已,但还没来得及感受到害怕,太阳又出现了,慢慢变白、升高,周围的一切变得明亮极了。他们第一次在梦里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看清楚了彼此的脸。多么新奇的体验!
诗人指着天空说那应当有风云变幻。于是成群的云从天际涌了上来。它们争抢着、推挤着、翻滚着,变幻莫测。倏尔雪白的云黑了,闪电猝不及防出现,紧接着是雷鸣炸响,将梦里的孩子吓了一跳。他们尖叫着奔跑。再来是大雨,瓢泼的大雨将孩子们浇了个痛快。他们慢慢从恐慌中回过神来,这一切的一切并不会伤害人,于是他们开始试探着在雨里伸出手、脚与舌头。他们用全部的器官感知这些全新的事物。他们全然陶醉了。
他们嗷嗷叫着。无法确切地表达出心中的感受让他们难受、痛苦。
这是一种全新的痛苦。
他们模仿诗人指着太阳、指着月亮、指着云朵、指着自己的声音、指着一切的一切嗷嗷叫着。
这是语言。这是太阳。这是月亮。这是云朵。这是星辰。这是海洋……在梦里,诗人将她所知的一切事物与其特性告诉了孩子。这是她能为他们所做的微不足道的事情罢了。诗人的知道的事物太多了,她讲了许久许久,仿佛永不疲倦似的。她的确为孩子们编织了一个沉长的梦。
直到某一天,其中一个聪明的孩子指着天空说出了四个清晰的、有逻辑、有内容的音节:“我——要——醒——来——”
“醒来”,在此之前,孩子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那个孩子喊出来后,一种奇异的共鸣产生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开始重复这句话。起先是低声的、迟疑的,随后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响亮。这些声音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股浪潮在梦境中回环激荡。梦境开始产生裂痕,天空开始摇晃,太阳开始闪烁,地面开始震颤。孩子们手拉着手,他们的心脏鼓噪着。面对着即将坍塌梦境,他们在惊恐中兴奋着。
诗人目睹了这一切。她看着那个最聪明的孩子——他的眼神明亮而危险。他已经完全掌握了语言的力量。她确幸。她用于抚慰人心的语言,即将有新的用途。
醒来的孩子们对着昏黄的夕阳下达命令——升起来。
升起来。
升起来。
升起来。
光晕颤动着,仿佛活物似的。在孩子们一声比一声高的命令的撕扯中,太阳摇晃着上升,拖拽出一道长长的红痕。孩子们沉迷在这种奇异的力量当中。他们让野兽退回洞穴,让海洋变成陆地,让山川让出位置,让河流改变方向……与此同时,他们对于语言的理解也在飞速发展。很快,他们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文明,在土地上繁衍生息。但当他们触及当初诗人告诉他们的“一切的事物”的尽头时,他们的语言死掉了。支撑着一切的力量开始坍塌。先是太阳晃动着落下,再海水淹没城市,接着山川逐渐合拢,荒草充斥大地,野兽终于从洞穴探出头来……
而诗人,也消失在太阳升起前的瞬间,与那永恒的黄昏一起沉睡在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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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都没想过能收俏俏的订婚请帖。订婚仪式在宜城的隆盛酒店举行。我一时间不知该惊讶闻俏要结婚,还是惊讶她居然回宜城了。
当初她追随汪晓莉前往深圳,闹得惊天动地,那一回几乎算是跟家里决裂。她没钱买去深圳的火车票,跑来找我,我又跑去找乌鸦借钱,乌鸦问我是不是睡大了谁的肚子。就这样,我献祭自己的道德,换了一张通往深圳的长途汽车票。出发那天是阴天。宜城客运站塞满了人、动物和包裹,乌里哇啦的说话声、小孩的哭闹声和咳痰声。空气中混合着香辣牛肉面的气味、皮革味、厕所熏来的骚味和烟臭味。就像演电影似的,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大包小包提着挂着抱着拖着,两个主角一身轻松。我一直想要离开宜城。可是我的脚违背我的心,它们在这里生根。我只能看着我身边重要的人出走。我送走了汪晓莉,紧接着是闻俏。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送走我自己。
闻俏要离开宜城这个充满着流氓、混混与化工废弃的城市,我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但又生出一种离愁别绪来。这样轻盈又复杂的情绪很难在宜城这个粗狂又野蛮的地方滋生。哪怕在长途汽车站,这里也没有依依惜别的泪水,只有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对骂和干脆利落的逃票。可我的确担心她。宜城虽然偏僻老土、蛮横无理,可它到底是一种温良的暴力——只有一群无所事事的技校生抢劫中学生,有的只是一群非主流少年对古惑仔拙劣而幼稚的模仿。而与此同时,在这个时间节点的其他城市,无疑都疯狂滋生着钢筋混凝土般的血腥:光天化日的飞车党、街头巷落的瘾君子、修车摊上光明正大的黄色广告、半夜聚落在发廊接客的楼凤、走在路上会被人冷不丁瞧一记闷棍抢钱、下夜班路上突然出现的白晃晃的刀……那时候死人根本不算事。这些是城市飞速发展时扬起的飞沙,呛死一批又一批倒霉鬼。而闻俏还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充满活力。
但我到底没有开口挽留她。她年轻、漂亮、充满活力,总能想到办法活下去。
一路顺风。我说。
闻俏笑了,在这阴沉的天、乱哄哄的广场上笑得张扬又美丽,跟记忆里那个下午突然闯进我的视野里,要我做她男朋友时一样。只是她和汪晓莉都不属于这里。她们从出生起,就坚定地走在离开宜城的路上。
在她即将消失在人流中时,我突然叫住她。
汪晓莉从抛下孩子离开宜城那天起,就和我们所有人切断了联系,用一种近乎绝情的方式和宜城的一切说再见。她走的时候悄没声儿,像一滴水汇入汪洋大海。她去了哪,我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我不知道。她说她要去深圳,可这究竟是否是一种托辞?我不知道。我偶尔会碰见被她遗落在这儿的她的前夫和她的孩子。那是个儿子,长得跟前夫很像。前夫看了我,就想起汪晓莉,对孩子说,你妈死外面了。我说,你妈在外面活得好好的。孩子不明所以,骤然听到母亲的名字,哇的哭了出来。不出意外我差点被打了一顿。
冷风吹起闻俏的头发。她说,我知道。我不后悔。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说实话,我很羡慕汪晓莉和闻俏。她们是一类人,她们只是短暂地对生活妥协。一旦知道自己要什么后,她们便从不低头,只管昂扬着去追寻。
再次听到闻俏的消息,就是收到她的订婚请帖。我把那张请贴翻来覆去看了七八遍,新郎是个我不认识的人。我摸出手机,下意识给闻俏打了个电话。
她离开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很默契地没有再联系。
电话里她的声音有些失真。
“被绑架了你就眨眨眼。”
“眨眼的话又怎样?你要带我逃吗?”
“这回我能给你买卧票。”
她似乎是笑了。
“你找到晓莉姐了吗?”
“……没有。”
“死心了?”
“……没想好。汪洋,你说汪晓莉当年离开宜城时在想什么呢?我真想知道。她总跟我说,俏俏,在这里的生活是一团死水。她说在这个年龄段爱上一个人是爱上虚幻的死水中的倒影。谁都会为了逃避死水一样的生活去爱上某个人。与其说是爱上人,不说是想要活着。可是外面的生活不是这样的。一到外面,倒影就显露其丑恶。那时候我会明白,什么是更重要的事情——大家拍着手唱着歌走向一个崭新的未来,谁还会在意宜城那片灰云在心中投下的倒影呢?
“我离开宜城这么些年,找了她这么些年,一路找我一路想,如果我是汪晓莉,我会想什么、会做什么。可我始终没能想明白。”
“因为你是闻俏。”
“是,我是闻俏。可我想离汪晓莉近一些。我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问我自己,我爱她吗?十八岁时我为一个人怦然心动,这是爱吗?这么多年,我追逐一个倒影,这是爱吗?汪洋,你觉得我爱她吗?越问,我越得不到答案。因为汪晓莉离开我太久,久到我分不清对她究竟是爱、是遗憾、是向往、是依恋还是其他种种。
“或许汪晓莉是对的。那时我、我们都太年轻。可是我想告诉她,没有哪一个十八岁是孤立的十八岁,没有哪一个未来可以彻底跟过去斩断。所以我回来了。”
“你想好了吗?”我问。
许久之后,很轻的、似叹息的一声“我不知道”传来。我的眼睛痒痒的。
“你会后悔吗?”
闻俏没再说话。
我拨弄着那张请柬,说回我拨打电话的目的:“订婚那天我要上班,请不了假。”
“挺好的,你找着工作了。”
“混日子罢了。”
订婚宴那天我还是去了,去得比想象中晚一些。我以为怎么找都能捞到一两口剩饭,没想到那里空空荡荡,想象中的热闹并没有出现。席上摆着没动筷子的菜肴。我愣了一下,看了一会让,才发现闻俏一身洁白婚纱坐在其中一张桌子上,婚纱与桌布几乎融为一体。我走近一看,她的脸上有一道通红的巴掌印。
“不是说请不了假吗?”
“所以我辞职了。”
她笑了一下,似乎是扯到嘴角,“嘶”了一声。
“你挺大胆。”
“你也不逞多让。怎么回事?”
“我后悔了。人扇我。”她不在意地往嘴里塞了两口菜,“你早来一点就好了,能帮我拦着点人,闹腾死了。”
“疼吗?”
“还行。她本来还要再打,我只好大声说她儿子阳痿。”
我很不厚道地笑了。闻俏也笑。大厅回荡着我们此起彼伏的笑音。笑着笑着,一切又归于沉寂。
闻俏应该是喝醉了。没一会儿她就把头埋在臂弯里,背弓出一个姣好的弧度。我以为她在哭,没想到是睡着了。
闻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说没找到汪晓莉,是骗汪洋的。
闻俏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汪晓莉的场景。
那时汪晓莉拉着汪洋在一中门口堵她。放学时是一中最热闹的是时候。一中门口鲜少有生面孔,更少有长得高还帅的男生。大家的眼睛,尽管面上目不斜视,但都刻意放慢脚步,用余光瞟汪洋。瞟到了,就掐掐好友,示意好友也看,接着互相咬耳朵。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汪洋身上。只有闻俏第一眼看见了汪晓莉。
汪洋对这种瞩目习以为常,汪晓莉还有些不自在,拽着汪洋的手都紧了几分。闻俏第一次见汪晓莉这种类型的女生,穿着土的要死的黑白格子衫,戴粗黑框眼镜,说话时一双明亮而坚定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你,声音里被流水浸泡过的像鹅卵石。闻俏后来就汪晓莉的声音和汪洋展开讨论。汪洋对此嗤之以鼻,什么质感?闻俏说不上来,总而言之就是你很愿意听她说话。她说话时很魅力,一种不属于宜城的魅力。汪洋说,那是她每天听英语听力,跟读英语新闻读出来的。
那天汪晓莉照着汪洋的脸来了一巴掌,勒令汪洋就意淫闻俏母亲一事道歉。闻俏觉得汪晓莉有意思极了。
那天傍晚,粉色的夕阳铺满天空。几颗浅白的星星点缀其中。汪晓莉一本正经地跟闻俏道歉。走的时候,风吹乱了闻俏的头发,汪晓莉顺手将它们捋到闻俏耳朵后面。
或许是那天的晚霞太漂亮,漂亮得令每一个看到的人目眩神迷、心驰神往。而汪晓莉又身处这样的晚霞当中,连带着连她本人也令人目眩神迷起来。在汪晓莉的手伸出来的那一刹那,闻俏似乎感受到了漫天晚霞扑面而来,她要迷失在这温柔的桃粉色的云朵里了。
我到底是爱那天的晚霞,还是爱晚霞里的那个人?
后来闻俏看了许多场“世纪晚霞”。橘色的霞光铺满整片天空。在其他人激动地拍照、拥吻、许愿的时候,闻俏无动于衷。她冷眼看着晚霞渐渐寥落,黑暗吞噬天空,看四周人群散去,自己与冷风相对。最好的那场晚霞,她在十八岁那年就已经看过了。
后来闻俏缠着汪晓莉玩。正如汪洋所说,汪晓莉身上带着一股母性。她几乎可以算是汪洋半个妈。闻俏拒绝不了这种母性。闻俏的母亲是一个漂亮到脆弱的人,身上总是带着无法抹去的伤痕。闻俏的父亲是一个冷漠的人面畜生,他酗酒、家暴,但对外总是一幅乐呵呵的样子。而母亲也乐于在外人面前维护父亲的威严。闻俏劝母亲离婚,无果,她从劝“妈你会被打死的”,到心里冷漠地想“你被打死吧,你死了我是不是也能好受一些”——连她自己都会被这样的想法吓一跳。
汪晓莉满足了她对母亲的幻想。母亲应当是这样的:坚定、温柔、有力量,能挡在闻俏面前,而不是被打得面目全非。
这些她都对汪晓莉坦白。她希望汪晓莉那一双充满力量的眼睛能时时刻刻看着自己,被那双眼睛看着的闻俏,总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以至于某一刻她开始嫉妒汪洋。这一点她从来没跟汪洋说过,但是汪晓莉知道。汪晓莉因为闻俏复杂的身世与情感对她格外偏爱。她很难拒绝这个骄矜又张扬的女孩的眼睛——当她虔诚地望向你时,你知道原来普通人也能成为上帝。
在闻俏的母亲差点被打死的那个晚上,汪晓莉握着闻俏的手,陪她熬过了漫长的八个小时。没事的,不会有事的……汪晓莉的额头靠着闻俏的额头,她的头发纠缠着她的头发,她的低语挨着她的啜泣。她们彼此紧紧倚靠在一起。
自那以后她们更加亲密。闻俏常常会盯着汪晓莉的嘴唇走神,意识到这一点时,她会垂下眼眸。她会借着女性的优势撒娇、拥抱、拉手,却永远不敢看她的嘴唇。突然地,闻俏会在汪晓莉说话时伸手捂住她的嘴巴,似乎这样就可以逃避某些蠢蠢欲动的情愫。她们维持着诡异又亲密的平衡,直到汪晓莉结婚。
闻俏一度以为就这样了。后来汪晓莉离婚了,一个人离开了宜城。
闻俏想,那就去吧。
到了深圳,闻俏尝试着拨打汪晓莉的电话。没想到汪晓莉的手机号一直没变。
汪晓莉到深圳站接她。许久不见,她褪去了结婚那几时的臃肿,重新变得干练而知性。闻俏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了。看见她过得很好,她很高兴。
汪晓莉用手帕擦干净她的眼泪。两个人打了一辆的士,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地王大厦的深港之窗。
“你看。”汪晓莉的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宜城最高的酒楼才二十米。站在上面,还能看清街道,看见行人,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可在这里,什么都没了。在宜城,你看到再高的天,也总觉得只有那么点高,好像伸伸手就能碰到。可在这里,天无限高,哪怕我们身处三百米高空,地面离我们三百米远,我还是觉得天真高、真远啊。所以,每当我想不通的时候,我会来这里看看。在这里我看不到、听不到任何东西。地面有人哭泣、有人欢笑、有人吵架、有人被抢劫、有人被杀……可这些与我何干?你瞧,那些地方,一栋又一栋楼即将出现。我们处在一个复杂的地方,这里每天都有人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家破人亡。这里的角落藏污纳垢,也藏着数不尽的机遇。这里的一切发展得太快,生或者死都是一瞬间的事情,你根本来不及去感受你当下的情绪,你只能拼命往前跑。那些刻骨铭心的事,在这里微不足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俏俏。”
闻俏摇摇头,又点点头。“可是……”
夜晚降临,华灯初上。深圳与香港的繁荣由于隔得太遥远,而显出一种温和来,不那么咄咄逼人了。连带着汪晓莉的神情也柔和了不少。
“俏俏,对不起。我一直都没有对你说,你的眼睛很好看,好看到任何人看到你的眼睛,都会不自觉想要成为你的上帝。而称为某个人的上帝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它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强大的责任心。这不是一个仅凭着好奇、冲动与虚荣就能完成的事情。这是我后来才慢慢意识到的。我借用你完成了我自己少女时代对英雄主义的幻想,却无法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对不起。那个时候,在那死水一样的宜城,为了逃离麻木而爱上某个人简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那是一种错觉,一种对活着的虚幻的追逐。一旦逃离那种环境,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爱上的不过是扭曲的、丑陋的倒影罢了。而我现在才承认这件事情,是我的卑鄙。我不过是一片偶然停留在你心湖上的云,投下过一片阴晴。那时你的天很低,我便错位成了天空。但很快,你要走向更广阔的世界,俏俏,你永远值得最好的。。”
“不是这样的。”
闻俏在汪晓莉家待了一周。一周后,闻俏说她想走了。走之前,闻俏又一次对汪晓莉说:“不是你说的那样。水里的倒影摇曳而美丽。它是我真实的十八岁。如果我走过更多的地方、看过更多的事情,如果我们那个时候还能再见面,我会肯定地告诉你,你爱我。”
汪晓莉很温柔地笑了。
那一天,深圳引来了有史以来的气温骤降。闻俏在冷风中挥挥手,消失在火车站进站口。她来时两手空空,去时满满当当。
闻俏又走了。她再次离开了宜城。我不知道她去哪,但我祝她一切都好。或许某一天,我能再次收到她和汪晓莉的来电。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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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五年夏天,千禧年过去的第五个年头,我二十九岁。世界宛如窜天猴一般蓬勃发展,到处都洋溢着希望、新生与热情。趁着这股新风,我把辞职申请拍在傻逼那张锃亮的桌子上——我本来想甩他脸上,但怕他搞我,他在厂子里有十几个狗腿子,是群连女人也一并打的睪货,傻逼靠着拳打脚踢混上了主管一职,不同意的全被他打服了——头也不回地南下去了上海。
下了车,冲动冷却,我反倒不知该往何处去。恰逢台风天,外滩上人没有我想象中多。我沿着江岸一直走,走到卵黄一般的太阳融化在天的尽头,江风哈着腥咸的口气迎面熏来。路过一间咖啡厅,我停在玻璃窗外看自己的倒影,一个挫气的、死气沉沉的二十九岁的女的,常年在厂里接线,打结断经断纬导致肩向前收拢,双手就这么插在裤兜,如果这是在宜城,我无疑是适宜的,宜城无论男的女的,都一副将来铁定进局子的样子,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宜城监狱养宜城人。在这个空气中弥漫着黑色烟尘的城市,人就好像挂在火炉上长年累月熏的腊肉,刀枪不入,干瘪紧实。但这里是在上海。在打着摩丝、系着丝带、穿着小皮鞋哒哒哒哒走过的人群中,我鸡立鹤群。
面前的人不再是那个文艺的带点儿矫情的徐晓晓,我感到一阵阵眩晕,时光匆匆,如惊涛拍岸,我被拍得头昏脑涨。
我深吸一口气,打算转身离开,却陡然瞥见玻璃窗后面离我几步远的人,我不确定对方是不是也在看我。我就这么保持这样一个滑稽的姿势停在那,好像陷入了时空陷阱。我很少回忆什么东西,一是我到目前为止的贫瘠人生实在无法供给一些值得咀嚼的养料,再则一旦回忆势必绕不开一个人。
十八岁那年毕业,不出意外我应当上宜城的师专,毕业后分配到某个村小当一辈子老师。但恰恰出了意外,那年师专的分数线比往年高了十来分,我差一点儿,具体差多少分,我记不得,但不论多少我的人生从这里开始就是一列脱轨列车,从此拽着我一路呼啸着冲向未知的地方。原定的路子走不了,我爹搭上四包红塔山、两瓶老窖,托老工友的关系把我塞进了织造厂。
织造厂至少比化工厂强。我爹蹲在院子里一口一口抽着烟,抽完了,把烟屁股往地上一捻,拍拍大腿站起来。走,我带你看看化工厂。他大手一挥,把我领去化工厂的小房间,那是每一个新入职化工厂的职员的必经之路,能毫发无伤地走完,才算入了化工厂的门。狭长的过道上大大小小全是死状骇人的尸体,运气好一点儿的被炸上天,死在一瞬间,肢干七零八落,挂在树上、阳台上、路灯上。运气差一点儿的浑身流脓,在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过个几天才咽气。墙上贴着醒目的八个红色大字:珍爱生命,规范操作。那天没等走出门,我就开始呕吐,一直吐到第二天早上,肚子里呕出酸水,喉咙也是一股子馊味儿。我从此接受了织造厂女工的命运,至少在织造厂,你不用担心哪天被突然炸上天,死无全尸。最多最多,也不过手指被机器切断。我爹真是用心险恶。
后来我又花了很长时间才醒悟无论是在化工厂被炸飞天,到糖精厂哪天把自己腌进去,亦或是去炭黑厂投身火房,跟在织造厂变老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前者至少为众人的生活添点乐子。
去织造厂登记姓名领行头的时候,那个人是个年纪大的耳背,还是个半文盲,秃顶的头上有几块圆圆亮亮的黄斑。我本来叫徐晓,那人萎缩的牙床发出“哈”的气音,每说一句话就在好像在放屁。徐什么?晓!什么?晓,西一凹晓,你晓得吧的晓?那人连连点头,表示听懂了,你声音小点撒,我又不是耳聋。你特么的耳背,我嘀咕,这句话没被那老头听着。后来拿到姓名牌,才发现我被登记成了“徐晓晓”,名字已经录入系统,一锤定音,从此我叫徐晓晓。
厂里女多男少,少的那几个男的,总把厂里的女性看做自己所有物似的,今天摸摸这个头,明天开开那个玩笑,一些黄色笑话是沉闷枯燥的流水线工作之余的乐子,工龄长一些的女工会回击回去,大家打打嘴炮,工龄短一些的,则会面红耳赤,不知所措,此时一种解压的笑声弥散开来。如果被调侃的那个小姑娘眼一横、脚一跺、发出一声轻微的撒娇似的抗议,他们便跟打了兴奋剂似的笑得更厉害,讲出更多下流话,似乎要把人弄到言语高潮。但没有人会为这个较真。
可我不知道这个。从小到大我都习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中小学生守则倒背如流,因此每一年先进学生都有我的名字。初中女生们都开始研究花哨的发型,穿条纹露肩短袖,低腰牛仔裤,贴水钻,偷偷带夸张的假睫毛,把眼睛整得像森林,似乎来一阵风就能从里面飞出蝴蝶。大家忙着拉帮结派、认校外的哥哥、抢对方的男友,为此还闹出过一条人命。那段时间我爹非常害怕哪天我大肚子带着个男的回家,又怕我自己在厕所把孩子流了不告诉他。在他看来,平时越乖的女孩青春期越叛逆,他怕我憋个大的。我让他少看些社会新闻,甩给他一张学生手册,以我自认为很酷的声音说:我不做违反制度的事情。
用我爹的话来说是“祖坟冒青烟”才出了我这么一个人。但到我高考那年,祖宗的骨灰似乎已经被烧完了,我以几分之差与师专失之交臂。
总而言之,我想说的是遵守规则对我来说如吃饭喝水一般简单。如果员工手册上明明白白写了“工作疲劳时须开黄色笑话”,那我便会去翻故事会里的笑话专栏(里面往往有些隐晦的黄色笑话)主动学习。可是员工手册上没有。
因此当主管瞪着死猪眼、抻着肥猪舌走到我身边,唾沫在他发黄的牙齿间滚动,嘴巴一张一合,喉咙里的臭气返上来,曲着食指暧昧地刮过我的手背对我说徐晓晓,那里也不小嘛时,我下意识回了一句操你妈。
我把手抽回来,又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一遍,操你妈。这三个字从我的舌间上滑出来,迸射出去,其畅通无阻,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苍天在上,我之前从未说过如此粗鄙之语,如今这么纯熟地脱口而出,只能怪那些人整天不是在操你妈就是在上他爸。
我知道自己要完蛋了,得罪主管没什么好日子过。我爹盘算着之后拜托人把我调进宣传部,一个比较清闲的岗位,每天只用坐在椅子上喝茶看报纸浇花,偶尔写些东西。而现在我恐怕不仅进不了宣传部,还要一辈子待在车间待到死。但我不仅不害怕,反而感到身心舒畅,操你妈这三个字在我心里憋了太久,有一股无名火在体内四处乱窜,急待发泄,如果不借由某个机会说出来,我恐怕真的会心理变态,到时候我怕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去操人。
在主管的巴掌即将打下来之际,我眼疾手快将手边的杯子里的热茶扬了出去。之后是一片混乱,主管被烫伤,几个狗腿子你推我我推你,争相做第一个去扶猪的人,七嘴八舌地安慰着。主管被送去医务室,修养了一段时间,我听说他运气好,热水离眼球就差那么一点儿。爹的,怎么不干脆瞎了呢?我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从此没有人敢开我的玩笑。但不得不说,在他被送去医务室的那一段时间,我的三魂七魄飞了一半,每天晚上都梦到自己在劳改所一遍遍抄写员工手册,一边抄一边忏悔自己不该泼热水。梦到这里,我总是被吓醒。
也正是这一次意外让我认识了周仁清。
要知道织造车间没有空调,一到夏天,整个车间就是一个大蒸笼,每天都有那么十几个人被热晕,还有十几个是装晕。原因很简单,晕了就能去医务室,去了就能见周仁清。我们厂没有独立的医务室,跟隔壁工厂共用一个,医务室设在工厂出门左拐二十几米左右的地方,一个独立的小铁皮房,七八平左右。
之前我就听说周仁清,说他长了一副好脸。自从进入织造厂以来,我见过太多奇形怪状的脸,他们的脸上似乎隐藏着什么数学奥秘等着人去解,一般人很难在一张脸上看见这么多奇怪的角度。就这么说吧,往牛粪上踩几脚得出来的东西都比他们的脸要好看。周仁清的名号一直在女工们口中流传,男工一提起他,鼻孔就像被堵塞了似的,哼哼个不停。
借着这次机会,我第一次推开医务室的门。比他的脸让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他的办公环境——干爽凉快——一台空调赫然立在显眼的位置。随即他从转椅上转过来,面朝我,并不惊讶的样子。是你啊,他了然地笑笑。看来我一战成名,不知怎的此时我有些羞赧。但一想到我来的目的,便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在厂里待久了,对我的审美都造成了一定冲击。看到他的脸,我一时间无法分辨他是本来就这么好看,还是在厂里歪瓜裂枣的衬托下才显得好看。这不是说他不好看,而是他好看得很温和,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没有棱角,让人想要看一眼再看一眼,这种感觉就像喝水,一口接一口。他也大大方方地任我看,这一点我很满意。厂里有些人,但凡你多看他两眼,他就要开始给你抛媚眼,让人倒胃口。
我问他是不是认知道我,他点点头。又问他知道我什么,他说那天一群人涌进他这里,把他围得水泄不通,为首的人一直在骂,一边抽气一边骂,有点像……有点像一头热水烫到的猪对不对?我接过话头,顺便跟他形容我们老家过年杀猪的样子,把猪用绳子绑起来,挂在一条长木上,背朝下脚朝上,下面架一口大锅,烧滚烫的热水,猪就发出凄厉的哼唧,绑起来的四肢不停地抽搐。就跟主管一样。他笑得很大声。笑完他问我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他八卦的样子也很好看,很真诚。我说主管骚扰我,我才拿热水泼的他。他听了,说泼得好。我也笑了。
从前我看不上女工装晕,如今我也加入了她们的队伍。但是晕的次数不能太频繁,不然会被扣工钱。三伏天的工厂实在不是人呆的地方,每次到周仁清那里,我总会做在那张窄窄的病床上,发出自暴自弃长叹。听我抱怨,周仁清偶尔也会好心帮我开病假条,争取多一些的休息空间。
周仁清的桌子上除了病例和一些医学专业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外文书,厚得能当板砖。我问他这些是什么书,他说跟法律相关。我问他不是医生吗,怎么还看这些,他说他只是来这边实习,抽签抽到了这里。我怜悯地望着他,你运气真不好。这里鸟不拉屎,啥也没有。其他地方附近好歹有些舞厅、网吧,这一片的附近只有望不到边的田野和一条不知通往哪里的黄土路。那条路每天都有无数大卡车轰鸣而过,哐当哐当,尘土飞扬。路面被压得坑坑洼洼,一到下雨天全是泥浆。
我问他去过舞厅吗,他摇摇头。我说我也没有,我还不知道怎么跳舞。我以前看童话书,里面的每一个女孩都会跳舞,这给了我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要获得童话般的爱情与生活,一定得会跳舞才行。他很认真地听着,然后站起身,朝我鞠一躬,伸出手,我们跳舞吧。我跳起来,一只手搭在他的手上。我们两个不会跳舞的人在狭小的空间里假模假样地跳着。我低着头,小心翼翼地避免踩到他的脚,这哪里是跳舞,这分明是玩另一种形式的躲避球。他见状,反而大大方方把脚伸出来,话里带着笑,你就踩吧,你这样脖子累得慌。我说不行,踩到脚还算什么跳舞?最后我累得脖子眼睛都酸了,瘫倒在那张小病床上,自暴自弃地说,跳舞太难了,还是睡觉容易。他坐在我旁边,说多跳跳就好了,大不了我多准备一双鞋。我侧过头,他的手指近在眼前,压住了我的几缕头发,指尖要前不前的样子,似乎在犹豫,我的视线顺着他的手臂一路向上,欣赏他流畅的下颌线,微微绷紧的唇和颤动的睫毛。我偏过头去,闭上眼睛。我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消毒水味,混合着好闻的香皂味。我真想问问他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香皂。
在我即将在小床上陷入梦乡之际,周仁清说他要出国读硕士,具体是什么我也没听清。说完,他把这些书收起来,压在最下面,问我能不能帮他保密。我点点头。
在工厂,你要是说你看书,你会被嘲笑,甚至会被揍,读得越多揍得越狠。工厂不讲书籍,只讲拳头。我把我买来的书都藏在他那里,时不时跑来他这儿看上几页。
周仁清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我说不知道。他说你想一直在这里当女工吗,我说我不知道。他叹了口气,摸了摸我的脑袋,他说他的签证已经下来了,也给上面交了情况说明,马上要离开了。我愣在那里,许久才说了一声噢,那我以后是不是不能再来蹭空调了?他似乎被气笑了。他说他要走,但我不知道他具体什么时候走,我也没问,但每天都会去医务室坐一坐,他也都在。这段时间我们很少交流,大部分是我在发呆,他在看书。
我几乎都把主管的事情抛诸脑后了。
直到我发现大家看我的眼神变了。一众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时,见到我来了,便会安静下来,然后你看我我看你,嘴角带着暧昧的笑容散开。一个跟我玩得好的女工偷偷告诉我,最近大家都在传一些关于我的谣言。比如说?我问她。她看着我,一脸很为难的样子,吞吞吐吐不好开口,很难听的那种,她说,我都不好意思讲。最终我还是知道了谣言的内容。某天,某个男工跑过来突然摸一把我的脸,一脸淫笑。我反手就是一巴掌,他被扇了还在那儿嚷——“操你的臭婊子,早跟姓周的睡了还在这边装纯”——我如被人当头一棒,站在那里眼冒金星,头脑一片空白,手和身体都不自觉在发抖。我想要开口,声音却怎么也发不出来,我用力掐自己的胳膊,逼迫自己发出蚊子一般的声音——真是逊毙了——“你说什么?”
“什么说什么——大伙儿都知道了——”他还没说完,我感觉浑身的气力都回来了,热血涌上头,什么也不管不顾,直接冲上去把他踹倒在地,他被我吓到了,僵在地上,我顺手将椅子抡起来砸在他脑壳旁,我踩着他的肚子开口:“你他妈再说一句试试?”他裤子湿了。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了,都是通过事后部分人的口述,我才慢慢拼凑出当时情况的原貌。当时的我似乎变身超级赛亚人,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控制,一路横冲直撞,直接来到主管办公室,趁他不注意他办公桌上的台式电话往他脑袋上砸。我身后是乌泱泱赶来看热闹的人,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拦住我。主管被我逼到角落,破口大骂,骂我,骂看热闹的人,大声喊叫保安,挥动着双手像在赶苍蝇。叫你他妈乱说!叫你他妈造谣!我一边骂一边砸,据她们说当时那样子,我简直就像发狂了,没人敢阻拦一个发狂的人。然后我砸到一半,突然昏过去了,把她们吓了一跳。我倒在地上后才有人上前,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主管脑袋见了红,我手里还攥着被扯断线的台式电话。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收到处分,甚至被扭送劳改所。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等我醒来后,厂里让我再休息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回厂,发现周围已经大变样。主管被调离了,新上任的是傻逼,他打遍工厂无敌手,却对我报有三分敬意。我依旧是普通女工,身上背了一个说大不大的处分。大家谈论的对象也换了,不是我,而是周仁清。
乍一听这名字,我还有点恍惚。这一个月过去,他应该已经离开了,不知道他走之前有没有听见这糟糕的谣言,看没看见我昏过去的样子。我不太希望他看见,但他是医生,不可能不处理我昏过去这件事,我并不想要在他心中留下一个打架狂的形象。或许他知道了,决定把这一切都忘掉,被一个打人狂喜欢太可怕了,说不定他已经在美国开始了新的人生。
我随机拉了一个人问她周仁清怎么了,她看着我说周仁清把主管打了一顿,现在逃了。
周仁清打人?逃了?
我的脑子处理不了这些信息,开始痛。打人的是我,怎么又变成了周仁清?他逃了又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他签证下来了,要出国,现在出去了吗?有太多太多的问题我没法问,也得不到答案。
就这么过了半年,我开始陆陆续续收到来自纽约的信。它们漂洋过海来到织造厂,带着精美的邮票和清隽的字迹。我知道这些信是谁寄来的,但我一封也没有打开过。我把它们摞起来塞在枕头底下,每天枕着它们睡觉,似乎在梦里还能梦见周仁清的影子。有时候我也会猜想信里写会些什么呢?他在国外生活得怎么样?如愿当上律师了吗?当年到底是什么情况……但知道这些又能怎样呢,又会改变些什么呢?我不再是十九岁冲动、单纯的徐晓晓,我逐渐习惯了黄色笑话,甚至能面不改色地开黄色笑话,不亚于男人。我的生活肉眼可见得无趣,我在这无趣的生活中逐渐蒸发、消散,只有肉体还在持续活动。
这些信我从来没打开,也从来没回复过。信寄来的时间间隔越来越长,有时隔几个月、半年一年,我最后一次收到信,是在两年前。
写到这里,我原以为这段感情会是我回忆的全部,但其实它在我的工厂生涯里只占很少很少的一部分。这甚至称不上一段感情,只是我在烂透了的地方认识了一个叫周仁清的人,我们聊得很好,然后分别,仅此而已。
两年后的我终于下定决心脱离这鬼地方来到上海,原因是当初周仁清要出国,应当从这里出发。
我在上海的街头游走,感觉到这些年消散的神魂逐渐回到肉体,在一群鲜活的人中,我也慢慢鲜活起来。
结束回忆的发现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黑了,咖啡厅里亮起了灯。我停留在咖啡厅玻璃窗外,身后的人穿着薄风衣,身形修长。我曾经幻想过周仁清的样子,也自嘲自己可能再也认不出他长什么样。看小说时,每当看到主人公久别重逢,在大马路上隔着车流遥遥相望,一眼就能认出对方是谁,我总是嗤之以鼻。但该死的,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还能认出周仁清的样子呢?如果认不出来,就这么走掉,我还能假装不知道心中的感受,但是为什么我偏偏认出来了呢?
我们分别近四年。四年间发生了很多事情。听说傻逼主管南下深圳经商,一度风光无限,不知怎么欠了高利贷被打成残废,身上挂着屎袋。我自考上本科,念了学前教育,好歹拿到毕业证书。尽管没有当幼师的打算,念学前教育只是因为这个专业分数低,可拿到证书的一瞬间,我还是很开心。我把毕业证和学位证与那些信收在一起。我想起很久之前周仁清问未来的打算。尽管现在的我依旧一片茫然,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但我于茫然中踏出第一步,好似一个盲人,在触摸生活这头大象,摸到哪一处都感到惊喜万分。
我们同时倒映在玻璃窗里。我确定了他也在看我,在等我转身回头。
我僵在那里。
两年前的我坚定而决绝,不会打开信封。可我没有把握,不知道、也不确定我会不会回头。我垂下头,避开他的视线。
我的人生从十九岁那年开始,就像一辆失控的火车,如今它呜鸣着企图脱离轨道,一跃上天,我只能死死抱着呜呜长鸣的火车头,才能不让它翻滚、翻滚。
接下来我会不会重重摔落在地?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只是玻璃窗里的我们的倒影,是一个错位的拥抱。
*梦到哪句写那句。
不知名史书记载了一桩奇事,不知名朝代某夏,整整一个月,始终是白昼。天下大旱。
白盈盈的太阳高悬空中。
日光如长着倒刺的舌头,轻轻一舔,皮肤便如被鞭抽一般热辣作疼。抬头,那白盈盈的太阳似乎就要永远挂在那儿,看久了,竟让人打了个寒颤。
地上的一切都眩晕起来。
宫殿里,空气中的血腥味预示着不久前这里发生了让人不愉快的事情。皇帝指着上一任史官的实体问眼前的人:“你还要记录吗?”面前新上任的史官低眉垂眼,温温和和地说:“是的,陛下,这是我们职责所在。”说着,就着上任史官的血写下“某年天下大旱,三月未雨”,“雨”字最后一点还没落下,头颅便滚到地上。一滴血溅到纸上面,恰好完成了最后一笔。没有头颅的躯体依旧端坐,倒在一旁的头颅叹了口气:“陛下,大旱之事不会因为您斩杀史官就消失。大雨也不会因为巫术而到来。陛下,这是天罚——”没说完便被踢出去了。
皇帝恨透了那些死后还能喋喋不休的人。史官如此,他早死的兄长也是如此。人死了,就应该老老实实埋在土里,而不是出现在梦里。稍一做梦,那张脸就从梦里幽幽地出现,如镜中花水中月雾中山。淡然的微笑如同飞燕点在水面漾起的一缕清波,让皇帝恨不能把那张脸砸得稀巴烂——让你笑。埋在土里的尸体尚且能挫骨扬灰,躲在梦里的人影该如何寻觅?皇帝开始整夜整夜不睡觉。可梦里的人竟能飞往天上,飞倒那月亮上去。恍恍惚惚的一瞥,那月亮竟也露出了清波般的微笑。皇帝目之所及——床沿边、帷幔处、房檐角、宫墙上、树梢顶……乃至无穷的夜空都漫延着那盈盈的笑。
“你看到了吗?他在笑。”值夜的宫女冷不丁听见这一句话,顺着皇帝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觉得月色如水,漂亮极了。宫女露出痴痴的笑容,只觉得月光充满着惊心动魄的魅力,好想要将人的身心都吸进去似的。望着那茫茫的月光,她沉浸了、忘我了,她情不自禁地向前挪了一小步……人头落地的那一秒,她听见皇帝厌恶的喃喃——“又是这样……只要笑一笑,就能吸引所有人……”——但她已经无暇顾及其他,汩汩的血液蜿蜒着,挣扎着向前,终于心满意足地融在月色中。
皇帝手持沾血的利剑,剑锋指着月亮,横眉冷对,勒令月亮不许出现。
月亮果真不再出现。
连续一个月,太阳整日整日地悬着、煎着、熬着。青天白日,朗朗乾坤,鬼魅无所遁形。皇帝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可一切太白了,太亮了,亮得皇帝眼睛疼。睁眼闭眼,都如针刺。长久的失眠让皇帝身形消瘦,宽松的衣袖轻轻托着他瘦削的形体。他站在城墙上,对着森烈的太阳大号,继而大笑。他笑得肝胆欲裂,瞳仁里闪烁着摄人的光芒——你恨我,你恨我,不对,你不会恨我,你怎么会恨我呢?你到死也只会微笑。他的语调愈发高昂锐利,与那伶仃的身形搭配起来,远远望去,竟似一只活着的厉鬼。
皇帝下令,召天下善巫之人祈雨。
雨是一滴没见,巫者的尸体倒是越堆越高。
直到我们的主角出现——一位不知姓名、不知年龄、头戴斗笠、形似少年的人,姑且称他为少年吧。
皇帝看了面前的年轻人一眼,道:“装神弄鬼。”
少年道:“陛下,雨是祈求不来的。祈雨是与天地沟通,请天地生雨。可如今天地中并非没有雨,只是它们被困住了,因此,若要下雨,只能让雨回归它应在的位置。”
“雨被困在哪里?”
“在陛下心中。”
“怎么做?”
“只要陛下肯将心交予臣。”
皇帝招招手,示意少年上前。少年也老老实实上前,直到脖子骤然一紧,两只的骨爪死死地扣住少年人的脖颈。斗笠翻倒在地,露出一张带着笑容的脸庞。
皇帝大惊,旋即加重了手上的力道:“你和他很像。太像了,令我感到恶心。”
“陛下,臣本无脸,陛下想着谁,臣就会长出谁的脸。”
“照你这么说,你能看透朕的所思所想。”
“臣来,便是顺陛下的心意而来。”
“你是说我想要的是死亡?”
“陛下想要的,不过是一场雨。”
望着少年人的笑容,那熟悉的、无能为力的怨怼与嫉恨又翻滚起来。双手绷起的青筋昭示着主人不澎湃的思潮。双手越收越紧,皇帝的眼睛死死地钉在少年人的脸上,逡巡着,他想要看到少年人的皱眉、争扎、痛苦、不甘……什么都好,只要让这张该死的微笑的脸庞有任何一点波动都好。可少年人依旧微笑着。
“只要我愿意,你马上就会人头落地。”
少年人的双手覆上皇帝的胸口:“您听到了吗?这里汹涌澎湃的雨水汇聚成呼啸的鬼,挣扎着要撕裂束缚的牢笼。它们在陛下的胸腔中狂舞,扰得陛下不得安眠。它们吞噬陛下的血液,使陛下身形消瘦。没有臣,您很快也会爆体而亡。”他微笑着,慢条斯理地诉说着。笑容浮在涨红的脸颊上,显得怪异而奇特。
少年人的手掌像穿过层层水流一般穿过皇帝的胸膛。轻而易举地从胸腔中捧出一颗心来。
那是一颗灿烂而肿胀的心脏。
紧接着,第一滴雨落下来了、第二滴、第三滴……一场红色的雨纷纷扬扬。每一滴红色的雨珠中,都包裹着那位死去的兄长的脸庞,带着淡淡的无可撼动的笑容。年幼的小皇帝在兄长的怀抱里抬起头,总能看见兄长翘起的唇角。兄长为什么而喜悦?春天的一枝杨柳,雨后长出来的杂菇,傍晚一点而过的白鹭,就连秋天萧瑟的枯枝,兄长也能看出点兴味来。大抵万事万物,在兄长眼里,都是值得喜悦的。他觉得兄长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直到小皇帝和兄长一起养的猫被车辇压死了。兄长笑着说,生死有命,它只是履行了它的使命。它的身体变成了养分,明年这里将开出美丽的花,这不是很好吗?小皇帝眨着泪眼,茫然地望着自己的兄长。他带着一如既往的笑容,熟悉的微笑,看到杨柳明月清风时的微笑,看到枯枝寒蝉霜天时的微笑,看到死去的心爱的猫的微笑,看到自己时的微笑。
皇帝意识到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他开始希望看到兄长更多的表情。他故意惹兄长生气,极尽所能地发脾气,他当着兄长的面摔碎了兄长最爱的琉璃锺,可兄长只是拾起其中的一块碎片,道:“你瞧,这像不像我们去年冬天在河面上看到的冰纹?”他引诱兄长的恋人,并得意洋洋地加以炫耀,他一面辱骂兄长无能,一面紧紧地盯着那张脸,期待着哪怕一丝一毫的动摇,哪怕是一丝蹙眉,一点惊讶。然而什么都没有。兄长只是静静地听着,在他因激动而喘息的时刻,伸出手触碰他涨红的脸:“你头一次这么激动,真新奇。你若喜欢她,尽管拿去就好了,何必这么生气。”还有什么能令他动容呢?珍宝他视若无睹,爱人他从不怜惜。无力与彷徨压倒了皇帝。在皇帝成功当上皇帝的那一天,他下令囚禁兄长,并禁止任何人前去看望。他暗暗地想象,想象兄长会哭吗?会愤怒吗?会痛苦吗?会绝望吗?他就这样期待着,盼望着,在煎熬中幸福着渴求着,到月余后的一个雨夜,他来到关押兄长地方。
借着月光,他深深地看着兄的脸庞。如玉一般温柔而冰冷。曾经风光无二的兄长,如今已经憔悴地不成样子。他将双手搭在兄长的脖颈上,缓缓收拢。他知道兄长醒了,他只是希望兄长能惊讶,能生气,能愤怒,能恐惧,能问自己一句为什么。可兄长只是闭着眼。他忍不住想,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兄长还能如此平静吗?他慢慢、慢慢地用力。
什么也没发生。兄长就这么安然地死去了。
等他出来时,雨已经停了。
他再也不会为兄长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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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郊野有一种别样的冷寂。
两旁,一排排高大的枯树晕染成一团朦胧的灰棕,密密麻麻向远处、两侧延伸、延伸、延伸。向前的道路逐渐变窄,在遥远的地方交汇,那是风来的地方,巨大的风从那里呼啸而来,带着撕扯得七零八落的雪的尸体将我裹成一团。
这样冷的天没有人出门,除了猎人。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捕猎。
寒风肆意舔舐着脸颊上的热气。裸露在外的头发成了它们的吸管,直要把人骨髓里那点儿生气吸干。
我绑上布条,带上耳罩,笨拙地跟在队伍最后面。一种奇异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是惊恐、焦虑、紧张,抑或是每种情感都有。黑色的布条吞噬了我的视觉,橡木阻隔了声音,只有空洞的嗡鸣在脑中共振。我立足于一片黑色的流动海中,分辨不出颜色的线条鱼在我身前游动。
当选择做猎人、拿起钢叉的这一刻——不,应当是是更早、更早的时候,湖水某天突然变得漆黑一片,黑得纯粹、黑得浓郁、黑得毛骨悚然,仿佛要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漆黑的湖水不再结冰,湖面上终年漂浮着刺骨的水汽。直到某一天,湖水中孕育出了人鱼,它们为村落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带来了如影随形的诅咒,它随着蒸腾的水汽弥漫,被风吹到了村落的每一个角落。它坦然地、毫无顾忌地出现,像逗弄老鼠的猫似的逗弄每一个被它笼罩的人,钢叉尖端闪耀着的是它悚然的冷笑;树丛中一闪而过的黑影,是它故意留下的捉弄人的痕迹;当我们躺在木床上休息时,它就在床边,争着硕大的双眼炯炯地盯着我们紧闭的双眼,直到我们被冷汗惊醒,直觉望向窗外,却只看到空荡荡的风——它已经心满意足地离去;它藏在如复一日升起的太阳里,是组成太阳的光晕。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它的光与热,它也大摇大摆地紧跟其后,使得我们在大中午正温暖的时刻打冷颤;它藏在缓缓升起的月亮中,当月光洒满村落,它便顺着月光进入我们的梦乡,每一个入睡的人都要受其折磨,在梦中辗转;更多的时候,当我们饮水,它便顺着水流化作小刀子,让人腹痛不已;当我们照镜子,有那么一瞬间,对着镜子熟悉的人影我们却感到陌生不已,那便是它已然降临。它将抽走我们的肉体与灵魂,我们正对着镜子做最后的告别。它就这样带走了我父亲的弟弟,随后带走了我父亲,随后又带走了我母亲。它带走了我的姐姐,又即将带走我。它送来恐惧,也送来收获的喜悦。每当有人消失,也意味着人鱼猎人的丰收。这些美丽而狡猾的生物,是决不肯让自己吃一点儿亏。
父亲的弟弟、我的小叔在一个清晨失踪,太阳尚未出现,他消失在晨雾之中。父亲发疯掉入黑湖。母亲被日复一日的泪水浸润,变得湿弱,骨头缝里不停地渗出水来,死的时候只剩下泡发的皮囊。姐姐被月光指引离开家门,第二天早晨,只留下空空的被子。我呢?我将以何种方式死去?死后将以何种面目与姐姐、母亲、父亲相见?这恐惧把我引诱到关于死的无尽想象中。
由于太过沉溺于想象,我不知自己走向何处,导致蒙着眼睛的布条被树枝扯了一下,发出刺啦的声音。簌簌的雪骤然落在眼睛、脸颊上。我反手摸了摸,没松,便也没在意。陡然间,我心一紧,感到眼皮一热,一道锐利的目光如有实质般直直朝我勾来,使我不由得下意识抬头,追寻目光射来的方向。
那炯炯的目光独属于为首的老猎人。这老猎人是诅咒下的唯一幸存者,诅咒带走了他的父母,带走了他的妻子,带走了他唯一的孩子,却始终没能带走他。每每提及此,他都忍不住桀桀大笑,笑声如锈刀锯木。他以怪异的强调说他是天生的猎人,天赐予他盲眼聋耳,因此得以无视诅咒给他的传讯,坚硬地活着。
他虽眼盲,可那蒙了翳的白浊眼却比雄鹰的双眼都要锐利,如同两把银勾,死死剜住一闪而过的人鱼。他那双皱在一起、生了耳垢的双耳却比猎狗的双耳还要灵敏,能于无声中判断人鱼游动的方位。他年近七十,依然孔武有力。他的身形是我的两倍大,五根手指就像五根圆木槌,指甲边缘深深陷进去,掐得肉紧绷出去。他握拳时,青筋如怒龙暴起,似汪洋翻腾,一直延伸到胳膊,这力量能轻而易举拧断人鱼的尾巴。他的手指指端黝黑,那是人鱼的怨气,经年累月,越积越深。
老猎人既不会被人鱼的身形蛊惑,也不会被它们诱人的歌声干扰,能打动他的,只有售出人鱼后那沉甸甸的金块。想到此,我不禁握紧了手里的钢叉。没有人见过人鱼的样子。那些抵制不住诱惑偷偷摘下眼罩的人抑或是不幸耳罩掉落的人都发了疯,消失在深不见底的黑湖中,与湖底的幽魂相伴。
我赶紧调整步伐,跟上队伍。感受到扎人的水汽,便知道黑湖快到了。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一下、一下、一下,清晰有力的声音在身体内回荡。手上的绳子动了一下,老猎人示意我们就地趴下,等待下一步行动。我趴了下来,脸贴在冰冷的黑土上,可我并不觉得冷。我感到一种游子归家后,内心深处激动的余波消散后,随即油然而生的温馨的疲惫。
父亲的灵魂就藏在漆黑的湖中。那天他一如既往地前去捕猎,唯一不同的是那天早上姐姐说她半夜听到叔叔的声呼唤。彼时距离叔叔失踪已有两年。父亲出门前的脸色十分沉重。紧接着第二天深夜,丛林深处传来阵阵尖叫,那声音极其凄厉,断断续续中还夹杂着哭声,让人毛骨悚然。父亲是不会哭的,可那分明是父亲的声音。我、姐姐、母亲紧紧依偎着,六只手交叠在一起,母亲的眼泪不断地往下落,她一定预感到了什么。到第三天黎明,空手而归的捕猎队伍中没有他,只有一块黑色的布条,那是父亲绑眼睛用的,布条内侧里面是母亲缝的平安咒语。他们推测父亲的布条掉了,不幸被人鱼蛊惑,发了疯。谁也不知道他到底看到了什么才发出那样的声音。那声音穿透了耳罩,好似冰柱一般深深地扎进在场每个人的心里。直到一声闷响,大家在老猎人的指挥下摘下布条与耳罩,只看见父亲的钢叉被扔在一旁,周围的泥土上残留着抓痕。视线转向湖面,湖水中心荡漾着一圈一圈的波纹。老猎人宣告他已死亡。
父亲死后,母亲一天比一天虚弱,很快她的灵魂追随父亲而去,只留下被泪水泡发的肉体。我和姐姐捧起母亲的尸体——惊讶于她竟然如此之轻——将母亲的肉体沉入黑湖中,希望他们能在湖水中相遇。父母相继离世,姐姐牵起我的手,领着我继续生活。我至今都能记得她的手指穿过我的发丝时那轻柔的触感,她感叹我的头发又长长了,她的指尖划过我耳旁的碎发,将它们别到耳后。我眷恋那种温柔。某一天,我们一如既往地依偎在一起躺下,头发交缠在一起。那晚我睡得很熟,直至清晨醒来,发现旁边空空荡荡。最后的目击者说她曾看见姐姐在月亮高悬时出了门,像幽灵一般飘进了树林深处。我沿着她的脚印走到树林的尽头,来到了黑湖。她在这里消失。
如今我匍匐在黑湖边缘,距离我家人如此之近。我的心在鼓噪——他们在湖中,我在湖岸。我悄悄松了松耳罩,希冀听到他们的呼唤——如果真的有的话。我听见拖拽重物的声音,袋子与泥土摩擦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还伴随着沉闷的哼声。我以为那是老猎人的喘息。他正部署诱饵,诱饵是什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从不让任何人参与捕猎的准备工作,也并没有培养接班人的打算,人们认为他这是为了分得大头。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似乎能一直将这档子买卖干下去,可事实并非如此,他拖拽诱饵时发出的剧烈的、仿佛窒息一般的喘息昭示着他已经老了,无法像年轻时一样戏弄诅咒。接着是东西入水的声音。再是一段漫长的等待。我听到月亮不断攀升。在这静谧到诡异的时刻,我听见湖水中传来噗噜噜的声响。手中的绳线动了一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老猎人的钢叉已经甩了出去,哗啦一声,激起的水流溅湿了我的脸。其他人一拥而上,一片混乱中,我的手背被柔软而冰冷的物体扫过——是人鱼——它就在我面前,我本应立刻用手中的钢叉将它制服,但那一刻我却僵在那里。后来当我沉入湖中、意识消散之时,我才意识到那是诅咒,它又一次现身,这一次它没有留情,带走了我的性命。鱼尾在我手背的水渍很快蒸发了,留下那一块肌肤像被吮吸过似的,紧绷起来。鱼尾带起的风直接扇掉了我本就不太牢固的布条。
就这样,我兀地与它——人鱼——对视,在看清它面容的那一刻,尖叫先于大脑发出,可喉咙却好像被堵住一般,我拼尽全力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手控制不住地抓挠自己的喉咙,企图把禁锢着声音的东西挠烂。手指挠出了血,可我停不下来。眼前的人鱼有一张和姐姐一模一样的脸。我绝不会认错。姐姐的容貌还停留在几年前,从胯骨开始变成一条硕大的鱼尾,好像将人拦腰砍断,生生装上去的,这让它看上去怪异极了。它用姐姐的眼睛望着我,使得我根本没办法挪开目光。它的喉咙发出咕咕噜噜的声音。它已经被老猎人擒住,他正将它倒吊起来,要吊上几个时辰。离开水的人鱼就像离开了空气的人,是活不长的。等到它的身体由于脱水而发皱、再也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发出声音时,老猎人才会将它带走。它的眼睛始终盯着我,似乎在请求我帮助它。我陷入了极大的挣扎。
长时间的狩猎让猎人们筋疲力尽。他们席地而坐,吃起了随身携带的罐头。吃完,其他人靠着树干休息,老猎人的眼皮也已合上。这让我长舒一口气。但我依然提防着他的耳朵。松一点点就好。我试着挪动自己的身体,沙沙的雪声刺激着我的心。我不时瞥去看老猎人,直到看到他紧皱的眉头渐渐松开,这才大胆了一些。我绕道人鱼背面,松了松绑着它的绳子。我既不敢解救它,又不忍心看着它干涸,面对着姐姐的脸,我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只好用这种方式抚慰自郁结的内心。如果它能在老猎人醒来前挣脱,那就是它足够幸运。我最后看了一眼它的脸,它的眼中蓄满了泪水,显得那双眼睛是那样温柔,就好像姐姐在透过它看我一般。我咬咬牙,回到自己的位置,靠着树根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混乱的梦,梦里一会儿出现早已失踪的小叔那模糊的影子,梦里他下半身成了硕大的鱼尾,中间插了一把巨大的钢叉。一会儿是父亲兴奋地拿着捕猎人鱼所得的酬劳回来,他说要用这些钱给我们做一身新的衣服。可没等他说完,他的脸骤然变了,变得狰狞可怕,喉咙挤压出锋利的声音,一会哭,一会儿又咧着嘴大笑,疯疯癫癫地说不可能不可能。我吓坏了,跑出去找母亲。梦里的母亲背着我,我跑过去抱住她,跟她说父亲疯了,她一直不回头,也不回应我,我便凑到前面看——那漆黑的脸吓了我得我摔在地上。黑脸问我姐姐呢,我不停地摇头说我不知道。它说你不可能不知道,你姐姐在你后面看着你呢。我回头,姐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直勾勾地望着我。她的眼框里蓄满了泪水。此时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只留下漆黑的一片虚空和她那两只蓄满泪水的眼球。它们不断分裂、变大,逐渐充满着整个空间……
我从梦中惊醒,灵魂还困在梦中,恍惚了好久,才逐渐回过神来,浑身冰凉。这时,我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紧随而来的是喀吱喀吱的声音,好像大型动物在啃噬猎物。仿佛预感到了什么,我缓缓抬头,眼前所见令我头皮发麻,险些直接昏了过去——
猎人们血肉模糊,横七竖八地躺在雪地上。他们的身体四分五裂,拼不成人形。老猎人的肠子哗啦啦流了一地,粉色的肠子将雪地染成了漂亮的烟霞色。人鱼的长发散落在老猎人身旁,长发沾了血污,已经结块了,可它毫无知觉,头埋进老猎人的腹腔进食,一边进食,一边发出与野兽无异的哼哼声。我捂住嘴巴,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我知道我不能出声,可是呜咽却从指缝里泄出。它听到声音,顿了一会儿,将头抬起,嘴角还黏着血丝。我们就这么对视着,我浑身瘫软,失去了逃跑的力气,可它看上去却比我还要震惊,泪水止不住地从它的眼眶中落下。它咧开嘴,肉块从口中掉落,它愣在那儿,旋即露出悲伤的表情。它的喉咙发出古怪的声音。伴随着这咕噜声,黑湖中传来越来越多的声音,好像湖水沸腾似的。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一概不知。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昏迷中醒来。猎人们连同老猎人的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了。新雪覆在旧雪上,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我把雪拨开,连血痕都消失得干干净净。那悚人的景象还历历在目,可眼前光洁白雪又作何解释?我跌跌撞撞回到村落,大声喊叫,四处翻找,找遍了每一个角落,没找到一个人。村子已经空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黑湖,拖着疲惫的身躯与几近崩溃的灵魂。湖面平静,黑得沉寂又安详。我久久地伫立在湖边,任由风簇拥着我。风声中夹杂着诅咒的低语,我也回应着它往下倒,湖水敞开胸怀拥抱我,好像拥抱找到归途的旅人。我从诅咒中解放,任由湖水托起我的发丝与躯体。它们沿着鼻腔与咽喉、眼眶与耳道、沿着一切缝隙涌进我的身体,一遍又一遍挤压我的心脏、冲刷我的骨骼、侵蚀我的皮肤。手臂上的皮肤似乎正在逐渐脱落,骨头在溶解,肌肉在流动,它们将它们重组、黏合。它们包裹着我、引导着我往更深、更黑的地方坠去。在那里,我将与我的家人团聚。在那里,我将重新获得爱与自由。
【假面6】《五月、雨和一个幸运儿》
一场姗姗来迟的雨。
雨滴顺着波夫涅的头发钻入眼角、耳朵、嘴唇,沿着手臂蜿蜒向下,流到地上,化作一条条银蛇游入他那双麂皮长靴,缠绕他的双足,使他无法前进。波夫涅企图甩开那些闪亮的爪牙。泥浆裹着蛇尸四溅。
波夫涅筋疲力尽。他跪倒在泥水中,意识迷乱。
早知道……早知道……波夫涅喃喃着。那天他喝了酒,神志不清,接下了这个活儿。他没有什么别的本领,空有一身蛮力,靠帮人抬棺送葬挣钱。这个小镇上很少死人,大家都尽力地苟延残喘,所以波夫涅的日子并不好过。但他不该接这个活儿。已经到到五月了——雨季。五月。神的狂欢节。他咀嚼着这个词。这是一个再古老不过的传说,每逢五月,众神都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他们在天上喝得烂醉,处处是翻到的银色的酒杯、零落的石榴和碾碎的葡萄泥,糜烂的酒香飘到人间成了雨前馥郁的水雾,淅淅沥沥的酒水滴落人间,则化作绵绵不断的雨。波夫涅则认为五月的雨是他们的狂欢的汗水、唾液与发泄物——瞧瞧吧,被雨水泡发的尸身、软烂的棺椁和脚下总也甩不干净的泥浆。
是个人都知道要避开雨季去世。那些即将奄奄一息的人,看着月份接近五时,总会想方设法多活儿一会儿,好撑过这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谁也不希望自己的棺材里泡满了水。曾有个外来的送葬人在五月的某一天路过此地,他年轻气盛,不听居民的劝告,抬着棺椁质疑送葬,毫不意外的,大雨冲开了棺材板儿,灌满了狭小的空间,尸体顺着水流冲了出来,冲进了一户农夫的马厩。那匹马被这突如其来的尸体吓到了,受了惊,发了狂似的嘶鸣着闯出马厩,冲入另一户农夫的鸡舍,搅得鸡飞狗跳。一旁猪圈里的猪看着四处乱飞的鸡,兴奋地哼哼着,四肢雀跃地扒地,靠着一身蛮力撞毁栏圈,加入进去,把本已混乱的场面弄得更加糟糕……此时人们都围坐在家里躲雨,没有注意到外面的闹剧。等雨过天晴时——那已经是六月了,外头已经是一片狼藉。到处是断壁残垣——马厩的木栏坏了,鸡舍塌了,里头的鸡没了,房顶上都是鸡屎,猪圈垮了,稻草和木头在连日的大雨中腐烂。草坪被掀翻,露出腥臭的泥土。送葬人早就逃之夭夭。至于那倒霉的尸体,已经被踩得稀巴烂,谁也不知道它是谁的家属。那些不幸在五月死去的人,只好放在角落里,随便拿一块草席盖着。有时雨一连下十几二十天,趁雨喘口气的功夫,把草席掀开,尸体已经发胀流脓,惨不忍睹。总之没有人会在五月死,没有人会在五月送葬。
但波夫涅喝醉了。卑鄙的人趁着他醉,迫使他答应给一个死了三天的孕妇送葬。那是五月节的头几天,可天空出乎意料地没有一点儿下雨的征兆。尽管如此,也没有送葬人愿意答应这个活儿。谁说得准呢?他们异口同声道。
“你就可怜可怜她吧,小伙子?”那人的声音如夏日蚊子的呻吟,听不分明。那人似乎是掀开了一点儿棺材板,用一种梦寐的语调感叹道着:“你看看她,你忍心看着那该死的雨钻入她的身躯、贪婪地在其中游走、吞噬、胀大、变形、繁殖,直至这具躯体完全不属于她?”哪怕是醉了,那短短的一瞥也足以让波夫涅心惊胆颤。那微微隆起的白色布裙和裙边安然垂下的闪耀着莹润光泽的臂膀,无疑不使人怀疑棺椁里的人只是陷入安睡。可她的的确确是死了。
波夫涅见过她。她活着的时候是镇子里一道热闹的手势,年轻的小伙子彻夜在她屋前唱着情歌。但她已经死去,这些事不提也罢。只是她怀孕这件事来得莫名其妙,肚子稍微隆起,流言蜚语便如黄蜂涌入了家家户户。谁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的父亲整日愁容满面——他原本指望着她嫁一个好人家,他已经替她物色好了,就在她怀孕的前几天,她和那个被相中的小伙子还在镇子的篝火晚会上跳了一支舞。
每年四月的最后一晚,小镇都会举行节日宴会——这是这个偏僻、荒芜又寂寞的小镇唯一的隆重时刻。人们就好像冬眠的熊与蛇,在这一晚上跳个够,一直到最后一颗星落下天空,五月的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大家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巢穴,躲避一整个月的雨季。波夫涅向来是不参加宴会的。向他们这样的运送尸体的人,从来不受女人的青睐。在那天晚上,波夫涅在木箱旁边喝酒,看着她和年轻的男子跳舞。多美啊,旋转的舞裙宛若盛放的花束。波夫涅拖着她的棺椁路过她足尖点过的地方,这里空余灰色的尘埃,打着转儿随雨水而去。
第二天——也就是五月的第一天,她便怀孕了,任谁都看得出来那微微隆起的肚子里装着一颗幼嫩的心脏。可谁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就连她自己也手足无措。
“我只是夜里渴了,接了点窗外的雨水。”
她是这么说的。
“可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下一滴雨。”
这道声音出来,众人才惊觉,太阳依旧高高挂起——没下一滴雨。他们像是重新认识太阳似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抬手确认。
小镇今年有三件怪事,一是女人无缘无故怀孕(当然流言里说的是她早已有情夫)。二是五月未雨。三是女人无缘无故地死了(流言里说的是她恬不知耻、颜面扫地后自杀,她们一家的确因为女儿的莫名的身孕而名声扫地。她父亲相中的小伙子因她突如其来的身孕勃然大怒,瞧那样子已然是把她心安理得地视作他的所有物,她的耻辱连带着让他也颜面无光似的,他走到哪儿都在怒斥她的不贞)。
没有人愿意在五月送葬。没有人愿意给一个声名扫地的女人送葬。
波夫涅接了活儿。不该接这个活儿。他想。可他不能违背良心。那女人的父亲是那样地哀求他。幸运的是,那位父亲没说要在什么时候送葬。波夫涅望着天数着日子试探着。五月的第十九天,天依旧蓝得发亮。行行好,您快些吧。那人央求他,天再热下去,她就该腐烂了!他心想着再等等,等到彻底不下雨——最好等到五月过去。再等等,再等等。行行好,行行好,就今天、就今天?会下雨的,我知道的,一旦开始送葬就要下雨。不,下不了,你看这天,你看着太阳,都锈在那儿……
就等到……等到……等到傍晚吧!他望着天,天始终蓝得发亮。傍晚到了,晚霞铺满了天空。那是波夫涅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灿烂的晚霞。他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眼睛看到的色彩,那鲜亮的橙、迷幻的红、复杂的橘……他闭上眼睛,那瑰丽的奇异的晚霞并没有消失,反而充盈了他的心灵。这是个好征兆呀!那人劝说。可他心里依旧惴惴不安,他望着天的尽头,那里,属于夜的黑已经悄然爬了上来。可他已经答应了。
波夫涅拖着棺材。前半夜,清爽的夜风拂过他的脸颊。虫鸣起伏不断。可他心里依旧惴惴不安。夜越来越深、越来越沉,虫鸣渐渐停息,湿冷的潮气从脚下蔓延。波夫涅累了,放下棺材抬头望,头顶已经看不见星星、看不见月亮、甚至看不见黑夜了。他坐了一会儿。湿冷的潮气中兀地涌来一股暖流。波夫涅浑身一哆嗦——没人比他更熟悉这种感觉、这种征兆——要下雨了。
先是簌簌的风声、叶声,接着从黑暗的深处传来野生而空洞嗡鸣——几乎是一瞬间的事,雨从天上落下来、地上涨起来、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亮白色的雨鳞照亮了黑夜,整个世界闪着冷色的银光。波夫涅被闪得睁不开眼。他什么也顾不上了,一把掀开棺材板,将里面的尸体捞出来背在背上——对不起对不起……他一面麻利地行动着一面忏悔。脚下的泥土开始流动,波夫涅慌慌张张地往前跑。雨张开雪白的獠牙。
如果你听过雨的声音、见过雨的身形、感受过雨的呼吸,你会毫不怀疑它是一种有生命力的活物——它们比毒蛇更坚韧、比猎豹更敏捷、比鲸更庞大……它们汇聚在一起形成亮白的巨物,那千万滴的雨不断变幻着前行的姿态,那闪白的一瞥不断在眼角跳跃,湿润的吐息近在波夫涅耳畔,他甚至感觉它那湿漉漉的舌头沿着他托着女人的手被舔了一圈,热辣而尖锐的刺痛令下意识要放手了。它们拉扯着他背上的女人——无数次,波夫涅都想要放弃,干脆就这么把她丢下吧,任她被雨水冲走,任谁都会理解他的,毕竟没有人会在五月死,没有人会在五月送葬,谁叫她太倒霉了。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执着撑着他。或许是那个男人恳切的眼神。或许是那惊鸿一瞥。又或许只是单纯的职业道德。又或许只是雨太大了,波夫涅没法保证自己能一个人支撑到雨停。
它们差点儿成功了,波夫涅的手指自顾自地松开了,而波夫涅完全没有察觉。他只顾着向前跑,女人的半具身子已经坠入泥地里,雨舌争着抢着卷着她的脚踝往后,托着她的躯体使她不至于全然狼狈地跌倒在泥中。前方的雨看着小了。波夫涅咬咬牙,还是回头拽住她的双手。他感受到它们试图用力,却又担心扯坏她的身体,两相僵持之下,它们悻悻然松了口。波夫涅再次将她背到背上。几番颠簸下来,一直梗在她喉咙里的金属随之被撞了出来。可波夫涅无暇顾及这小小的插曲。他胳膊肘不小心打到她隆起的肚皮。一瞬间,四周的雨霎时凝固。
他听到了雨的声音。那肃肃的、模糊的、湿漉漉的低吟。每一滴雨都变成了一面亮闪闪的镜子,反射着光晕似的声音,那声音在镜子间如同涟漪般回荡,从这个一滴雨到那一滴雨,从那一滴雨到下一滴雨……每一次回荡都迁出细细的线,波夫涅被这密密麻麻、越来越近的声音月裹越紧。
——〇〇
波夫涅被这两个字震慑住了。他的意识和身躯无法承受声音之重,他几乎快跪倒在地上,他使不上力气,也发不出声音,心跳如鼓槌,咚、咚、咚……一时间他分不清这是自己胸腔里发出的声音,还是那雨群的脚步声……他的身体一会儿冷得发颤,一会儿热得发烫。他口中无意识地喃喃着,随即一大块血从喉咙里涌上来。
他筋疲力竭地倒下了。随着他的动作,女人从他的背上彻底滑落在雨的怀抱中。她似乎是即将从一个很沉很美的梦境醒来似的,发出了娇憨的哼声。
波夫涅恢复意识时,浓醇的酒液正顺着他干涸的嘴角渗进口腔。他下意识抿了一口——比他过往尝过的任何酒都要香醇,比他闻过的所有花加起来都要馥郁,仿佛置身于阳光和煦的园林中,暖风柔柔地按着他的身躯,四周千万朵花懒洋洋地绽放,不知哪里来的乐音渺渺地游荡着,如一个个精灵的轻吻。只一口,就让他飘飘忽忽无法自持,他好不容易清醒的意识几乎又要沉醉在这柔软的香甜之中。他意识到自己正躺在谁的腿上,柔腻的软肉贴着他的脸颊。可他睁不开眼睛,也说不出话。他本该恐慌,可他此时却无比平静,心中一片安详。他感到幸福极了、充盈极了、满足极了。他陷入了一个无比的美梦中。
等波夫涅睁开眼,已经是六月中旬了。他眨巴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芭蕉叶下,眉毛上痒痒的,一挥手,一只肥硕的蜻蜓飞走了。他看看自己的手,看看自己的胸脯,又看看自己的脚,试探着动了动,随即站起身。他抬起胳膊,嗅了嗅自己的衣服,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他环顾四周——泥土在太阳的照射下发着光。等他细看,才发现那是一粒浑圆的金球。他捡起来,掂掂重量,随即把它塞进口袋里。真是好运气!波夫涅看着那片土地,皱着眉,很快他舒展眉毛,哼着歌走了。
六月的小镇干燥极了。太阳热辣辣地照着,把一切都照得发疼,空气发出尖而薄的啸叫。没人敢在这个鬼天气下出门。因此也没人发现那个名声扫地的女人的屋檐上铺着的稻草发出细细的烟。一开始很孱弱,随即拉长、变粗、气势汹汹地横贯整个屋檐——火势蔓延开来,火星随即跳到更多的地方,翻滚着、沸腾着、叫嚣着,如五月的大雨一般横冲直撞。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
小镇死了很多人。
波夫涅的送葬生意好极了。
2025/03/31 Literary Prison 【假面舞會】第六期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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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
凰:
嗅到了很浓的魔幻现实主义气味……鲜少有人死亡的小镇、没有生意的送葬人、无故怀孕又“死去”的女人、本该到来却迟迟不来的雨季,还有后文魔鬼般的大雨,一切都像是个荒诞的梦。送葬人失去意识再醒来仿佛许多寓言故事中的情节,他逃过大火而且有了生意是因为对那个女人的恻隐之心吗?很喜欢送葬人拖着女人的棺椁走过她曾跳过舞的地方的那一段,物是人非很难不激起人的感慨????
2025/04/01 00:04:08 回复
徳蔚:
好有意思的一篇,送葬人感受到雨的停滞,然后是与女人的神秘梦境,而突如其来的大火就好像女人的回馈,好魔幻的笔触,喜欢
2025/04/06 14:04:21 回复
高以谰:
巫念桃
2025/04/11 00:12:44 回复
伊西多:
巫念桃
2025/04/14 00:20:13 回复
黑白格子酱:
巫念桃
2025/04/14 03:04:30 回复
林树:
巫念桃
2025/04/14 10:45:22 回复
徳蔚:
巫念桃
2025/04/14 15:35:51 回复
海稼轩:
巫念桃
2025/04/14 19:29:24 回复
凰:
阿氪
2025/04/14 19:30:12 回复
汉尼:
阿氪
2025/04/14 21:12:12 回复
阿氪:
很有意思的一篇富有魔幻色彩的文章,我尤其喜欢本篇的遣词造句,比如外来人送葬时动物冲出围栏的混乱场面,这种流畅感充满了整个文章,使得阅读这种文本常有的“难懂”的感觉消去了不少,“是个人都知道要避开雨季去世”这句话甚至有一种意料之外的幽默感。通篇看下来似乎有一种善恶有报的色彩在,似乎当人们仅仅把生死看作是一种麻烦,把送葬看作是一种例行公事的时候,就埋下了某种毁灭的结果,而波夫涅似乎躲过了这种毁灭,可能是送葬人本身对这种事情会有一些独特的感悟吧。
嘀嗒是一匹快乐的小马。
有一个独立的马厩,定时有人清扫。
每天有一篮筐吃不完的好吃的——胡萝卜甜菜根苹果苜蓿草。有时候有葡萄和桃子。
嘀嗒不喜欢苹果。
有一个可爱的小主人。
每当小主人伸出小手,嘀嗒就喜欢把脑袋凑上去。小主人会变着法儿掏出切好的苹果,满意地看着嘀嗒张着嘴不情不愿地吃下去。
“嘀嗒,你这里最漂亮的小马!”
嘀嗒高兴得抬蹄子,嘴里发出“得儿嗒”的声音——你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主人。
嘀嗒就过这样过着不愁吃不愁穿的幸福日子。
直到某一天。
那天跟往常并无二致——天气很好,天空蓝得发亮。阳光透过木头的缝隙洒下来,嘀嗒仰着脸去接金色的柔雨。它跟外头的一切说了早上好之后,雀跃地等待着那一篮筐食物送到它的小窝。
咦?
嘀嗒等了一会儿。它探出头,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
也许有什么事情耽误了。嘀嗒想。
它打了一个响鼻,周围金色的粉尘忽地四散开去,又悠悠地聚拢。嘀嗒无聊时喜欢玩儿这样的游戏,喜欢追逐光的粒子,把它们撵成各种各样的形状。
周围安静极了。
嘀嗒有些焦躁。它在原地跳了几下。
或许他们在路上摔了一跤。这也未尝不会发生。嘀嗒载着小主人跨过泥潭时也不小心摔了一跤,它和小主人索性在泥塘里打起滚,彼此身上都脏兮兮的。当然,最后它和小主人一起挨骂了。
或许他们在路上摔倒了,胡萝卜甜菜根苹果苜蓿草全部滚到了泥地里。他们跟这些食物一起打滚。这么想着,嘀嗒决定再等一会儿,原谅他们的贪玩。
阳光柔和极了。金色的粒子绕着嘀嗒唱起了歌。
嘀嗒靠着墙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太阳破了洞似的,无穷无尽的红从中间的小洞流出来,涨满了天空。红得发黑,红得稠重,红得从天上溢出来,啪嗒、啪嗒、啪嗒。远山是红的,树梢是红的,房檐是红的,马厩棚顶也被附着了红色。嘀嗒看着这蛇一样的红色缓缓流下来,绕过它的马蹄流向小路,又从每一条小路流向每一条河流,最后朝着大海奔去。海洋也翻腾着红色。
一切都安静极了。
只有红色幽幽地喧腾着。
从这一天开始,嘀嗒成了一匹野马。
但好在嘀嗒是一匹乐观的马。它花了一些时间告别,开始了它未知的马生。
有时它也会回到小主人家看一看。
小主人家的房屋外墙爬满了藤蔓植物,里头,青苔在地板上挤破了头。正中间的电视屏幕一片花白。嘀嗒在电视屏的倒影中看到了自己。
自己已经比小主人还要高了。这时候再载着小主人翻跃泥地,肯定不会再摔跟头了。它突发奇想要去找童年的泥坑,可到处是荒草。嘀嗒就在荒草里睡了一个晚上。那天的月亮很圆,月光很凉,照在成年的嘀嗒身上,任谁看了都会夸赞一声:“嘀嗒,你是一匹漂亮的小马!”
风餐露宿的日子可不好受。但好在嘀嗒是一匹较为乐观的成年马,它已经练就了十足的自说自话的本领。遇到菟丝子女士,它会扬扬马蹄打招呼。遇到铁线莲(这并不常见),它则害羞地侧过头,小声说一句你今天的裙子真好看。天空飞过一只麻雀,嘀嗒会哒哒哒地跟上去,看看对方去哪儿。树上跃出一只松鼠,它会“得儿嗒得儿嗒”地邀请对方下来玩儿,但往往会把对方吓跑。地上闪过一条蛇——好吧嘀嗒会绕它远远的。它可不敢跟蛇称兄道弟。遇到不知道名字的生物,它会礼貌地向前询问人家的称呼,但总也得不到答复。不过嘀嗒从不气馁,它会给对方取一个好记的昵称——小黄小紫小喇叭,诸如此类。
嘀嗒努力地想让周围显得生气勃勃!
偶尔嘀嗒会想,要是遇到另一匹马就好了。它怀念小主人抚摸它的脸和鬃毛的感觉,它尝试拿脸蹭墙壁蹭叶子(好诡异啊嘀嗒想),但都没有那样温暖的感受。
嘀嗒蹭着小主人的手,发出得儿嗒的声音,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小主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
“会。等我长大了,会找到一个爱人,对方也会用温暖的手抚摸你。你也会找到另一匹漂亮的小马,你们再生下小小马……”
一道惊雷打醒了嘀嗒的美梦。
天黑了。要下雨了。
嘀嗒四处乱窜,终于在雨下来前找到了避雨之处。
让我遇见另一匹马吧!
在沟通天地的雨里,嘀嗒祈祷着。
嘀嗒是被蜘蛛咬醒的。
它很久没睡一个好觉了。它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尽管它什么也记不清了。
嘀嗒睁开眼,迷迷瞪瞪地看向四周——
就在不远处,闪耀着一匹艳丽得宛若天边流霞的红色骏马。
它有着粉色的鬃毛和流线型的尾巴。
它静静地缓缓地移动着。绕着一个固定的方向。
嘀嗒这才看到那儿不止红色骏马一匹马,它们围成一个圈,在阳光下井然有序地散步。
小红是这圈马里最耀眼的。
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吗?嘀嗒想。
它高兴地扬起蹄子,发出“得儿嗒”的声音。
你好,我叫嘀嗒。
红色骏马回以吱呀、吱呀的轻吟。
噢,那我叫你小红好了。
吱呀、吱呀。
这是你的兄弟姐妹吗?
吱呀、吱呀。
嘀嗒应邀跟上去,在小红身旁,试图学习它的动作——缓慢地抬起脚又落下,再抬起、再落下。绕着一个固定的方向。
真有意思!
嘀嗒一边跟着它们的行动轨迹,一边悄悄摸摸地看小红。
你的眼睛真奇特,像透明的星星。嘀嗒发自内心地赞美。
吱呀、吱呀。
你的声音也好听,跟我不一样,我叫起来毛毛躁躁的,你说话像风像雨,轻柔极了。
它真是一匹毛头小马,全副心神都沉醉在小红那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中。
你怎么总也不停下来呀?好吧,你不停下来,我跟着你走就行。
嘀嗒就这样留在了小红身旁。
它陪着小红散步,跟它讲小主人的故事。
小红也用悠扬的语调讲述自己的家族。
真是一大家子啊,嘀嗒都认识了,两匹高大的黑马是小红的父母,金色鬃毛的小马是小弟,彩色鬃毛的小马是小妹。它们还有一个远房亲戚,是独特的黑白相间的马,这只怪马总是跟在小红屁股后面寸步不离,嘀嗒为此吃了不少醋。有时候它会故意跑到怪马旁边炫耀自己的肌肉——小红不会喜欢你这瘦了吧唧的马的。
嘀嗒和小红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看朝霞看夕阳。从诗词歌赋聊到马生哲学——大部分是嘀嗒讲,小红附和。
斜阳照在小红身上。它的眼睛在夕阳的映衬下好似静谧的湖水,倒映着嘀嗒的影子。
“等我们在一起了,我想带你去看看我的家,好吗?”
吱呀、吱呀。
小红走得越来越慢。
它为嘀嗒停留。
在一个雨过天晴的日子——嘀嗒特意挑了这一天,它们相遇在一个雨过天晴的早晨——嘀嗒将准备好的花环戴在小红头顶上。
嘀嗒闭上眼,轻轻地轻轻地向前,将脸贴在小红的脸上。
嘀嗒看过人与人之间的亲昵——小主人将脸贴紧父母的脸,肉与肉紧密相连的地方泛起了幸福的粉色。嘀嗒在一旁,眨着眼睛,得儿嗒得儿嗒地叫唤,小主人见了,连忙把嘀嗒抱在怀里,三人一马贴地紧紧的——那温暖而柔软的触感至今无法忘记。
可小红的脸颊是冰冷的、坚硬的。
嘀嗒不可置信似的,再次紧紧地贴上去,试图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对方。
是晚上太冷了吗?
吱呀、吱呀。
嘀嗒舔去小红身上的露水。
冰冷的、坚硬的身体。身上有深深浅浅的疤。
吱呀、吱呀。
我没哭。
嘀嗒的头抵着小红的头,倚偎着,蹭着,尽其所能地撒娇,就像它还小的时候,这样做能换来小主人温柔的怀抱。
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嘀嗒睁开眼,小红的眼眶空了一块,露出里面腐烂的木头。
玻璃珠掉在草丛里,闪烁着晶莹的光。
刺鼻的气味。
斑驳的油漆。
彻底坏掉的旋转木马。
嘀嗒仰天嘶鸣。
它发了狂似的撞向中间那根粗大的柱子,血不住地从额头流下来,流到眼睛,它看着小红——透着血,小红依旧艳丽地宛若流霞。它跌跌撞撞地靠过去,温热的血终于温暖了小红的躯体。嘀嗒满意地将头贴上去。模糊间,它仿佛回到那个流血的傍晚。这一次,它看见小主人在向它招手,旁边站着小主人的爱人。它欢呼着,发出得儿嗒的声音。它要告诉小主人,它找到了一匹漂亮的骏马。
宫女有一个于她而言并不太实用的能力。
她能感知到死亡。
这个能力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财富,毕竟所有人的结局都一样——死亡是永恒的归宿,因此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都是混沌。死人长眠于地底,一切归于无的混沌。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人也是如此——每张脸上都笼罩着连绵不断的雨。若一个人快要死了,笼罩着的雨反而少了,逐渐露出明晰的轮廓。
她若在其他地方,倒可以当个算命的,用这个能力赚一笔小财,但保不齐会被人揍一顿,谁也不想知道自己快死了。可她偏偏是一位宫女,在小得不能再小的王朝,守着一位孱弱得不能再孱弱的小皇帝。这对她而言或许是件好事,毕竟她没有什么别的能力,算不上聪明,也说不上灵巧,只有一终日双被雨雾笼罩的忧郁的眼睛。
宫女第一次看见母亲孱弱的笑容时,母亲躺在重重珠帘的背后,枯槁的手甚至无力掀起珠帘。她轻咳一声,示意宫女往前一步。宫女的眉眼睫毛痒痒的,那是母亲隔着珠帘抚摸她,像一滴雨落上去。在珠帘的缝隙间,她拼凑着看清了母亲的脸。那横亘了一生的雨终于停了。母亲叹息道:“你是一个命苦的孩子,生来同别人不一样。”的确如此,宫女被阴湿的雨浸泡,人也如雨中的苇草一般纤弱而敏感,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死亡是吹向她眼里的沙粒,她的双眼常常被硌出泪水。夜深人静时,她总会对着月亮哭泣——那是她为数不多能看清的事物。梨一般小而薄的月亮,莹润的月亮,缺了一角的月亮……它始终高悬在天空,温柔地回应着每一个人的注视。母亲比她想象中要瘦小,眼睛却像月亮。
“你也是一个幸运的孩子,你遇到了一位心软的皇帝。这世间心软的人可不多。”正是这位心软的小皇帝将宫女病重的母亲接了过来,母女二人拥有了短暂的团圆。小皇帝虽说是皇帝,但他并不像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一是他太过纤丽孱弱(这对皇帝而言并非好事),二来他的国度更是小到不能称为“国度”(这对皇帝而言也并非好事,但幸好他并不图什么青史留名),只有一小块地,前三里后三里。只有三个人,小皇帝宫女和她的母亲。在宫女的母亲下葬后的第三天,小皇帝对宫女说:“你出去走走吧。”层层华服压在小皇帝的身上,他连说话都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怎么能行呢?没有我,谁来服侍您穿衣?没有我,谁来服侍您洗漱?没有我,谁来帮您准备一日三餐?”宫女将皇帝视作自己的弟弟,她走了,面前这个小孩恐怕会被冠冕压折头。这是大不敬的事,但谁让这是个国度不像国度皇帝不像皇帝宫女不像宫女的地方呢?
“我的身体太过虚弱,无法离开这个地方。我想让你当我的眼睛,替我看看外面的世界。”
宫女最后看了一眼面前的人,淅淅沥沥的雨里闪过小皇帝苍白的眼睛。再一看,又被雨雾遮住了。
宫女踏上了旅途。
她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她忘记问小皇帝何时才能回去,唉,糊涂。她就这么一边琢磨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琢磨,像蒲公英随风而去。当她回头望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方向。她试图往回走,可是总是会去到新的地方。她找人买了一份地图,可是她所在的国度太小了,小到地图上根本没有标识。那双忧郁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很快,她的眼泪汇成漩涡。慢慢地,又变成细流,蜿蜒向前。她顺着自己的眼泪走,希冀泪水会将自己带回家乡。
在细流的尽头,宫女见到了一张人脸。这么形容到不是说她遇见鬼怪或者妖魔,毕竟这并不是什么精怪故事,而是她实在是很久很久没看过清晰的活着的会动的脸庞了,嵌在身体上显得格外奇异,以至于她见到时下意识惊呼了一声。
“你好没礼貌。”人脸开口(宫女没有问他的名字,我们只好以人脸作为代称了)。没等宫女开口,人脸又道:“你要去哪里?”
“我想要回我的国度。”
“你的国度?”人脸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你是说,你的国度?”
宫女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位宫女,小皇帝还在那里等着我回去告诉他一些好玩的事情。”
“那你知道了哪些好玩的事情?”
宫女怔住了,一路上她忙着哭泣,无暇顾及周围发生的一切。无论是旷蓝的天还是萋萋的草,无论是莽莽的沙还是巍巍的山,无论是柔嫩的柳叶还是傲霜的红梅,无论是飞过秋雁还是啼鸣的夏蝉,无论是围着篝火跳舞的他乡客,还是吴侬软语的酿酒人,一切的一切都没有脚下的路来得更让她专注。
人脸叹了口气道:“你跟我走吧。正好我要回家,你也要回家。”
“可我们要怎么回去?我找不到路了。”
“登楼。”
“等楼?”
“对,登楼。我曾听无数诗人说过,登上高楼,凭栏远眺,就能看到家乡的方向。顺着那儿走,就能回家。”
人脸不知道,诗人的话是最不靠谱的。他们用最真的心说最假的话。他们口里最妙的酒是最寡淡的水,最近的距离是最远月亮。
“我们要登上哪一座楼?”天底下那么多楼。
人脸不紧不慢地掏出一幅破了的地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圆圈,一些被涂黑了,一些没有。
“天下的高楼再多,也有走完的时候。”人脸已经走了九万九千七百公里,登上八千八百六十座楼。还剩下多少楼,他没数,也从不去数。他只是沉默地登楼,下楼,就跟宫女自顾自流着泪往前走一样。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二人才相遇。
宫女随着人脸一起走。
他们登上天底下最繁华的楼,被人当作乞丐赶了出来。他们登上荒山破庙外两尺高的败楼,被老鼠追得滋哇滋哇叫。他们翻山越岭蹚河渡海,登上人际罕至处的石楼,和早已成白骨的将士度过了不太美妙的一晚。他们手里地图上的楼越来越少。他们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
终于,夕阳西下时,芳草萋萋处,他们来到了地图上的最后一处楼。
人脸已经不复年轻。
残阳似血,将他的身影拉成一柄斜刀。
“上去吗?”宫女轻声问。
人脸沉默。他望着眼前的楼,它静谧,它古朴,它在斜阳的余晖中默默地默默。它看上去与天底下其他的楼没有什么别的不同。
许久后。人脸颤颤巍巍地抬起脚,慢慢地慢慢地落脚。一步。一步。一步。每一步,天都黑一点,直到他的身影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
宫女并没有随着一起。她在楼下等,等了许久,人脸没有下来。
宫女也没有上去。
她又照着地图走了一遍,记下沿途的故事。
等到宫女晚年的时候,她终于怀着平和的心情登上这座高楼。
那天天气很好。天蓝得透明,阳光温柔极了,微风吹皱湖面。
楼上没有尸骨,什么都没有。
宫女凭栏远眺。柳絮飘摇,扬花纷飞,又是一年春天。她既没有看见人脸口中的“那个地方”,也没有看见她心里的那个地方。
宫女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的第二天,那个小小的王朝就已灭亡。
“你终于来了。”
“是啊,我终于来了。”
夜晚,高楼上,母亲,小皇帝和人脸围坐一起,听宫女讲述一路上发生的事。人脸听到兴味浓时,忍不住引吭高歌。母亲在一旁鼓掌。小皇帝也穿着轻便的白衣,忍不住小声应和着。这位忧郁的不幸的宫女终于冲破了阴雨,在生与死的交界找到了落足之地。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姜志梅-
大年初一,天还乌漆麻黑,姜志梅窸窸窣窣地穿好衣服,打开灯,亮灯的一瞬间,她酸得闭上了眼,等缓过来,看墙上的钟,五点半。距离闹钟响还有七分钟。
她起身下床,客厅的灯已经亮了,丈夫早已收拾好,斜卧在沙发上刷手机。姜志梅走进厕所,镜子里映出一张浮肿而憔悴的脸。两片嘴唇像切薄的猪肝。她吐掉牙膏唾沫的时候下意识抿唇,想让颜色好看一点。她已经过了适用口红的年纪,在她年轻的时候没有钱也顾不上涂,现在闲下来了,人也老了,没有心去用了。但她喜欢让女儿涂口红,总是叮嘱女儿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一点。看女儿涂口红,在唇中划一道,嘴唇上下抿,像翻飞的蝴蝶翅,小指头晕开边缘,很漂亮。她看着,也跟着抿嘴。
亲戚家的水龙头能放热水,姜志梅难得在厕所多搓磨一会儿,热腾腾的毛巾敷在脸上,舒服了。拿下毛巾时,脸色也好了不少。等她洗漱完毕,丈夫还斜卧在那里,她又回房间,把行李箱收拾好,拖出来,在丈夫面前站定。丈夫才慢悠悠收好手机。
“昨天不知道吃了什么,车厘子还是鱼,一直吐,晚上没睡好。”她低声抱怨,“过个年搞成这样,二姐也没来看看。”每个字都落在空气里,她自顾自继续说:“你吃了没?”丈夫没个回应,姜志梅已经习惯了,她接着话头:“昨天晚上我都想叫120,硬是忍着。大过年的进医院,不吉利……”
她听到里面的房间有动静,知道是二姐醒了,声音便停了。
没一会儿二姐出来,姜志梅一见到二姐,马上让她回去休息:“快回去睡,哪里要辛苦你这么早起来?”
“没得事,我一向起这么早。”静了一会儿,二姐开口:“小姜你昨天没睡好吧,我都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鱼我们都吃了,其他人都没事,车厘子我要倒掉,但孩子一直拦着,他还吃了几口,也没事。你搞成那样,我心里也不好受。”
姜志梅陪着笑:“身体太差了,没办法。”
“非要今天回去?多呆两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
姜志梅朝丈夫努努嘴:“他要走。年假没几天。”
丈夫的耳朵突然好了,开口道:“再不走就堵路上了。”
二姐一听,张罗着要给他们弄早餐:“快得很,圆子三分钟就好了。这么早外头都没卖早点的。”
姜志梅有点饿了,她昨晚没吃好没睡好,但丈夫一直摆手,意思是不用二姐弄早餐。
“那煮两个鸡蛋玉米?路上带着吃。”
丈夫连忙摇头,作势要走:“我们到时候想办法。”
“这多不好意思,你们大老远回来一趟,小姜又没吃好。”
“哪里。”姜志梅也说不出什么话。
“这些东西都拿着——”二姐把实现准备好的腊鱼腊肉腊肠糍粑肉圆大包小包塞过去,还有一提酒,姜志梅连连推却,二姐扶着厨房门道:“你知道的,这些东西我们多的是。”
临走前,二姐还给了姜志梅一大罐身体乳,“好用的很。”,全英文的,姜志梅不知道什么牌子。回深圳后,姜志梅每次洗完澡都擦一点,绿茶味,确实好闻。于是她赶忙叫女儿也来擦。
“妈你少从抖音买些杂牌东西。”
“你二姑妈给的,是个品牌。”
女儿拿起身体乳,拿手机拍照识别后点点头才蒯一坨涂上。
姜志梅看女儿低着头随意涂身体乳的样子,看她尖尖的下巴上一颗灰色的痣,看她瘪下去的发白的嘴巴,她心里忽然盈满了欢喜——这是她的孩子,她一个人在老家里生下她,她会哭着要跟妈妈脸挨着脸睡觉,会躺在她怀里让她反复讲同一个故事,会拿起刀对准丈夫……姜志梅想到的都是十几年前女儿还是小孩的事,反反复复都是那么几件事,再一晃眼,女儿像柳枝抽条似的长大了。这十几年发生了什么事?姜志梅仔细去想,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只记得女儿小小的手环住她的脑袋,肉肉的胳膊贴着她的青白的脸,热腾腾的呼吸喷到她发冷的眼眶里,在那漫长又单薄夜。“你以前的下巴还是方的,这几年咋变尖了?再别减肥了,再减下巴肉没了,没福气的。”女儿嘴撅起来,哼一声,并不乐意接话。
她让女儿伸出手,抚摸手掌上的纹路,女儿不愿意配合,要收手,被她一把握住,拇指在女儿掌心的生命线姻缘线智慧线反复拨弄,这条线长,那条线短,这里到这里分了叉,那儿有一条短横,她看不明白,好像是好又好像是不好,她的眉头一会儿皱一会儿松。又顺着手掌往上看,女儿的眉毛跟丈夫如出一辙,下巴倒是和她年轻时很像。姜志梅并不希望女儿像她,命太薄了。像看不够似的,她让女儿侧过脸去,鼻子高,鼻头有肉,能纳财,下巴上翘,看来晚年比她好。看来看去,她忍不住说:“你怎么这么可爱?”女儿别开嘴。
但女儿也有不可爱的时候。饭桌上,女儿大吐工作里的苦水。“别生气,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还没说完,女儿立刻打断姜志梅,“妈别说了,现在的职场跟你以前不一样。”丈夫难得开口:“你都多久没上班了?”姜志梅一下子哑在那儿,她以前是上班的。沉默了一会儿,她转头看向女儿:“你还记得吗?你三年级的时候,下大雨,你没带伞,路上淹水,我从店里赶去接你,水齐腰,我差点要被冲走。”“是吗?那都好久以前了。”
可女儿总归是可爱的。她是漫长又单薄的夜里,热腾腾的呼吸。
-女儿-
女儿在和同事吃火锅的时候看到姜志梅的消息,一连七条语音发在家庭群。这个家庭群每天一般只有一条消息,是姜志梅起床后雷打不动发的早安表情包。一连发七条讯息,是很不平常的事。语音转文字,分别是“我要痛死了”“我以前在家里也是很受宠的,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你们在哪里?”“为什么没人陪我?”“我的手好痛。”最后一条是时隔13分钟后发的“我好多了。”
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发信息?马上要讲八卦了。这是女儿看到消息后升起的第一念头。在察觉自己居然在母亲痛苦时无动于衷的女儿感到尴尬。她手足无措地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做。应该要先回去安慰母亲。女儿深吸一口气,跟同事找了个理由先离开。走出火锅店的时候,她拿出手机在同事群里发了一句不许背着我偷聊八卦”并配上可爱的表情包。她又把那句“我好多了”看了一遍,或许母亲真的没事?群里没人回消息,她私发了条语音给母亲:“妈我马上回来了。”过了一会儿,她收到母亲的回复:“你玩儿去吧,我好点了。”此时女儿已经过了地铁安检,继续回到饭局也不是不可以,但太突兀了,她站在那里,心想要是十几分钟前没玩手机就好了。没玩手机就能假装没看到消息。
回到家,女儿发现姜志梅蜷缩在床上,手机在一旁放着“一个男人爱你的几个要点……”女儿走过去把视频关掉,姜志梅说:“这是我催眠用的。你咋回来了?”女儿把头靠到姜志梅脸上,说:“我担心你。”“刚刚犯病了,喝了点药好多了。你帮我揉揉肚子吧?像你小时候背靠着我睡一样。”女儿点点头,黑暗里姜志梅看不见,但她幸福地闭上了眼,热腾腾的手掌揉着她的肚子,错位的五脏六腑好像被揉归位了。
女儿的手掌贴着母亲的肚子——松松垮垮的一团肉。女儿无章法的揉着,手酸了,就问:“是不是好多了?”姜志梅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得到了意料中的答案,女儿如释重负地离开,走前还亲了亲母亲的额头,轻轻把门带上。
那个晚上女儿没有睡好。她一直感到无名的惶恐。在脑海里,她反复模拟母亲死亡的时刻,泪水很快充盈了眼眶。母亲反复死亡,她反复流泪。在一遍又一遍的循环中,女儿确认了自己是爱母亲的。
-丈夫-
丈夫是落在姜志梅生命里无处可寻的针。姜志梅只能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前行,冷不丁被扎个透。
*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尝试了一下少登文学,但还是忍不住往里面塞点我喜欢的()
从宜城监狱出来时,天就像我的一身霉,灰扑扑的。
我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烟,含嘴里点上。
但我知道我既没有烟,也没有打火机。进监狱前,我偷偷在裤裆里藏了一块打火机和一包烟,它们就夹在屁缝里。在第三天自由活动时我偷偷躲厕所里点上,吸一大口。很不幸的是,烟没吸完,人被发现了。他们把我的脸摁在坑里,扯下我的裤子,用那块打火机烧我的鸡毛。他们一边烧一边从我裤裆里掏出来的仅剩的烟一一分了。我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这何尝不是他们在给我口交。那些烟就是我的屌。后来他们发现我并不反抗,这群心理变态,人越是反抗他们越是得意,我算是摸透了,他们骂我我点头,拳头一挥我自觉把脸送上去,他们便哑了火,转而攻击另一个新来的狱友。但这件事还是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此后每次有人给我递烟,我都会反射性地胯下一热。实在是想抽烟了,我就假装自己有有烟,先是从裤兜里摸一把,没摸着,再往胸衣口袋里一掏,夹出一根伸到嘴边,装模做样地嘬一口,腮帮子瘪下去,极尽可能地想象烟草的味道,想象那股烟雾顺着我的鼻腔进入咽喉,弥散在肺中,再缓缓呼出一口气。
现在我就在抽想象中的烟,闭上眼睛,张开嘴巴。如果有人路过看到我,一定会觉得我是智障。但现在日头正足,宜城监狱又偏,来往的只有泥头车和飙车族。在虚拟的烟雾和扬起的灰尘中,我看到马路对面的俏俏。我赶紧把不存在的烟丢在地上,还伸脚拧了一下,顺带撩下头发——是寸头——只好挠了挠头皮。转眼间俏俏已经走到我跟前,上下打量着我,说,还不错嘛,挺适合你。
等俏俏走近了我才发现她跟两年前变化很大。身上那叮叮当当的金属环全部不见了,短裙渔网袜和高帮靴被浅灰色工作服取代,扣子老老实实扣到脖子最上头,别了个黑色的蝴蝶领结。头发也从枯草黄变回了自然的黑色,顺顺溜溜地兜进发网里,显得低调又温和。俏俏见我盯着她,有些不好意思,只说自己现在在凤凰酒楼当服务员,领班的要求很严苛,连刘海的长短都要比着尺子剪。着装检查不合格一次扣十块,她累着扣了八十,索性把刘海给剃了。妈的,找着法儿扣钱,钱都进了她口袋。她低声骂了一句。只这一瞬间,我看到了过去的俏俏的影子。
“晓莉姐本来也打算来,但她怀孕了,她老公吧,觉得孕妇不能来这种地方,所以……”我和俏俏漫无目的地沿着公路走,她背着手走在前,我跟在后,她突然停下来,递给我一个红包,“这是晓莉姐给你的。”
我也没客气,接过就塞进裤兜里。
听到汪晓莉结婚,我很惊讶。
汪晓莉是我表姐,自从我妈去世后,只比我大七岁的汪晓莉就充当了我生命中第二个妈。她是一位极其强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女性,和俏俏外表上的张扬不同,她长年累月穿着黑白格子衫,配上黑框眼镜,活脱脱一副教导主任的样子。她念金融中专,在其他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钓银行柜员、交易所的凯子帮自己完成课业时苦攻英语。“我跟你不一样,”她一边听听力一边用看茱迪(她养的一只狗)的眼光看我,“等我毕业就去深圳,英语好的话在那里机会多。”我曾一度以为她会以这副教导主任的模样老去,直至变成老处女。但没想到她这么快结婚了,还怀孕了。这让我感到有些意外,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当然我不是希望她变成老处女,只是我原以为她现在在深圳。蹲局子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汪晓莉,想着她应该已经穿上干练的制服得体地坐在办公室,电脑屏幕上显示着我看不懂的英文邮件。想到俏俏,我会想着她顶着五颜六色的脸背着五颜六色的颜料画五颜六色的画。在我的幻想里,她们过得都很好,这种幻想多少给了我一些心理安慰,好像我出去后,也能如此过得不错。这会让时间好挨很多。
截至目前,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中的两个,一个已经结婚怀孕,一个穿着过去嗤之以鼻的大众工作服,而我,一个刚刚从局子里出来的二十岁男青年,连技校毕业证都没拿到,所以我也没好意思问她们这两年发生了什么事。
“你等会儿去哪?”俏俏问,她看了看表,“我马上要赶去换班。”
我摇摇头,说你有事儿就先去忙,我有地方去。她点点头,往前走。没几步又倒回来,想了半天还是开口说:“你晚上要是没空,就上我们家来吧。我妈……闻老师她知道你出来了。”
我含糊着,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问:“你跟她现在关系还好吗?”她盯着我看,半笑不笑的样子:“瞧你这话说的,真想给我当后爹啊?”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半晌,她手指卷着发尾,自顾自说下去,也不看我:“那阵叛逆劲儿过去了。现在工作了,回过头看,她也不容易。”说完她瞥了我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托你的福,她成功离婚了。”我讪笑着不答话,摸不准她话里的意思。
送别俏俏,我游荡在宜城的街上。许是寸头太扎眼,来往的行人见着我都远远往旁边躲。两年来这条街发生了不大不小的变化,之前的网吧拆了,新建了一家KTV,金闪闪的招牌俗得很。街边多了许多眼生的新店面。而我所在的机电技校,我特意绕过去看了一眼,还是一如既往的破烂。机电技校对面的玫瑰发廊一如既往,“玫瑰”二字旁边印着过时的烟熏女郎,已经褪色了。我走进去,打算洗个头。
“汪洋?你出来了?”
是乌鸦。他比以前更瘦、更黑,比起乌鸦,更像一只秃鹫。
“你怎么还在这儿?”
乌鸦是我的同班同学,但他从不上课,跑来发廊当洗头小弟。
你知道吗,这一片地儿,学校多,但只有这一家发廊,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些学生妹都要来这儿洗头。他说到这里,鼻子发出兴奋的哼哼声。乌鸦每天巴巴地在门口蹲女孩儿,他给她们洗头的时间不仅长,还连带按摩头皮和肩颈。他一边按摩,脸上一边露出淫荡的笑容。多亏那些女孩儿闭着眼,不然指定要骂他下流。来这儿洗头的大多是纺织中专的女孩儿,偶尔也有宜城一中的女生。当她们必须要走进玫瑰发廊,任由乌鸦给她们洗头时,她们的脸上会露出一种屈辱的表情,似乎被技校生一碰,她们的人生就完蛋了一样。她们躺在发廊狭窄的黑皮躺椅上,好像躺在人流医院的手术台上。最近几年常常发生技校生强奸案,案子中的女主角不幸就有宜城一中的女学生。那人被抓的时候,我们都翘课去围观。一半人是因为崇拜,在一旁吹哨叫好,光睡了一中的女学生这一项就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得的光荣事迹,另一半是好不容易到手的女伴因此事而告吹的倒霉蛋,认为这人败坏了技校生所剩无几的形象。我既不想睡女学生,又没有女伴,围观纯粹是闲得没事干。
乌鸦最享受她们这时候的表情。我就喜欢她们看不惯我,还得乖乖闭着眼洗头的样子。但这话乌鸦只敢对着我说。荒谬的是下流的乌鸦爱上了一位得体得天鹅一样的宜城一中女生。你知道吗,我给她洗头时,我都不敢呼吸,我怕我呼出去的气臭的,我怕她闻到了要皱眉。乌鸦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荡漾着可以称之为恶心的柔软的表情。我说,你先管管你下半身吧。乌鸦皱着眉头对我说:“你不懂。我这次是认真的。”“你哪次不是认真的?”我翻了个白眼。“你见到她就知道了。”乌鸦蹲在发廊门口,伸着脖子望着马路,从我的角度看,就像一只长脖子鹅。此时正赶上中午放学,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塞满了空气。一群人乌泱泱从马路那边走来。人群中,宜城一中的女生总是特别显眼。她们不像其他人穿得五花八门、伤风败俗,一身简洁的校服,左胸口别了一小块校徽。她们的校服贴身极了,路过男生堆时,旁边的人会故意朝她们胸口处挤眉弄眼,发出口哨声,惹得她们缩起脖子,加快脚步,远离是非之地。
又是一波人群走过。我站得腿都快麻了。乌鸦突然站起来,冲进发廊里往头上喷了点发胶,抓了个造型,又款款走出来,朝我低声说:“三点钟方向, 快看。她来了。”眼珠子都要射出去了。
我朝他说的方向看去,看到了俏俏。她格外打眼,想看不见都难——一头当下最时髦的离子烫,左耳带了三个耳钉,右耳带了四个,其中一个在耳根处,银色的小圆圈在太阳下闪着冷光。校服外套系在腰上,露出里面的橘色吊带。过膝的格裙改短至大腿,每走一步,裙子边就翘啊翘,钓晕不知道多少双眼睛。我看了看她的脸,又看了看她的校服,确认她是宜城一中的学生。我被俏俏晃了眼,身旁的乌鸦已经迎上去——走到俏俏身边的女生旁,捏着嗓子说:“欢迎光临。”我被乌鸦的语气恶心到了,这才把目光移到那个女生身上——相比之下,她显得正常而普通。
正在我愣神的时刻,耳钉女已经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我知道你,你就是汪洋。”我不知作何反应,她像大姐头,而我是被训的小弟,点头哈腰称是。“长得确实挺帅。”“还可以还可以。”我谦虚道。“就是人孬。”“此话怎讲?”她没回答我的问题,很自然地指着我说:“你进去,盯着你的同伴,别让他动手动脚。”我对强势的女生言听计从,这都要归功于汪晓莉。我乖乖走过去,盯着乌鸦洗头。乌鸦给她洗头洗得很仔细,放水前还用手试温度,开小水浇在对方头发上,轻声问温度合适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乌鸦,他给大妈大姨洗头跟洗菜一样,哗啦哗啦一顿乱冲,水花四溅。我被恶心得起了鸡皮疙瘩,默默退下,到耳钉女旁边,问:“你真是一中的?”她理所当然地望着我:“还能有假?”“你这样,教务处不管?”不是说一中教务处跟监狱长有得一拼吗?她伸出手,一张一合,展示指甲上夸张的彩钻:“我妈是一中老师……”她顿了一下,继续说:“她又不管我。”
一阵沉默。
“你为什么说我孬?”
“你们打群架的时候,我看过几次。每次你都在人群最外边,光出嘴不出力。”她似笑非笑地乜我一眼。
就像技校男生对一中女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一样,技校男生对一中男生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认为他们是一群软蛋跟娘炮,每天穿着校服夹着卵做人。抢他们的钱一度成为我们最爱干的事情——他们无一例外有钱还怂,不抢他们抢谁?我并不直接参与抢钱,往往只是给那几个混混头子充当门面,跟在后头喊几声,助助威,拿一点辛苦费。后来他们越发嚣张,甚至敢直接围在一中校门口蹲点,手里拎着扳手、电线和铁棍。一中的保安跟那群男生一样是个软蛋,站在铁门后面,只敢把钢叉伸出来耀武扬威。
被女孩子说孬,尤其是被漂亮的女孩子说孬,很伤人自尊。我只好在一旁赔笑。
“但你脸帅,”她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看得我臊了,才慢悠悠地说,“虽然你是个技校生,是个文盲,还是个孬种,但你长得像金城武。”
“第一,虽然我是技校生,但我不是文盲,确切的说,跟其他的技校生比,我不是文盲。第二,我不是孬种。第三,我长得像金城武和刘德华混合体。”我一本正经地反驳。
她笑得直不起腰。“这样吧,你帮我一个忙,我就承认你不是孬种。”
“打架、贩毒、杀人的事儿我不干。”
“还说你不是孬种?”她嘟囔一句,“不让你打架。就让你帮我气气我妈。”
“怎么做?”
“做我男朋友。”
“非我不可?”
“我都物色过了,其他人太丑,我妈不信。”她一副“便宜你了”的模样。听到这句话的乌鸦在后来摁着我的脖子尖叫凭什么你小子就能有人倒贴。他自知自己跟那个乖乖女没可能,就把怨恨转移到我头上。
她领着乖乖女离开发廊。出门前,她回头对着我笑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眼睛在阳光下呈现出闪亮的琥珀色:“对了,你可以叫我俏俏。”
说是要当俏俏男朋友,帮她气她妈,我以为她会直接把我领到她妈面前,但她只是让我带着她逃课。“去哪儿?”“你平时去哪儿我去哪儿。”我们站在一中外墙后面,她踢了踢旁边的书包,示意我拎起来。我老老实实帮她拿书包,说我平时啥也不干。“网吧?舞厅?”“都不去,没钱。” “汪洋,你哄我呢?”她细细的眉毛拧在一起,似乎在后悔选错了人,“你怎么不光人孬,还是个穷鬼?”
我看俏俏,就像看一尊大佛,左也不是,又也不是。人一小姑娘(尽管我俩同岁,但我们看一中的学生,总有种莫名的骄傲,似乎他们都是一群心智未开的萝卜头,而我们已经行走江湖多年,是老大哥了),一时闹叛逆,我又不能真把她带坏了,到时候她爸妈不得把我送去游街。网吧我去,网管跟我熟,算起来,他是我学长,毕业后分到小电厂做维修工,因为偷金属丝被抓了,塞了钱出来开了个网吧,我平时回去帮忙看场子。舞厅我也去过,乌鸦很喜欢去那里,我去过一次之后就避之不及,里头的灯花花绿绿,根本看不清跟你跳舞的是人是鬼。当乌鸦试图再次叫上我时,我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有区别吗?”他指了指胯下,“能硬就行。”而且关了灯都一样,她们放得更开,他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教育我。你不会硬不了吧?滚。
我跟在她后面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带我去见她妈。她踢开路边的小石子,我妈聪明得很,得循序渐进。我又问她为什么要气她妈,她直接踹了我的小腿一脚,说关你屁事。我说你不如去跟你妈说你怀孕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惊叫道,我只是想气她,又不是想气死她。她熟门熟路走到一栋筒子楼,上四楼,拐到走廊最里面的一间门走进去。门敞着,颜料味儿扑面而来。是一间画室。她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我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跟进去。坐在她后面的女生显然跟她相熟,戳戳她的背,凑到她耳朵边,用手指了指我,笑嘻嘻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俏俏恼了,拍了一下她的手,那个女生发出一声含意深远的“切”后缩了回去。俏俏向我招手,我走过去,把她的书包放她脚边。看到她画板上快完成的石膏像,顺嘴夸她画的石膏像说这阿基米德画得真像,白的白黑的黑。那是阿波罗,文盲。俏俏翻了个白眼。“你去帮我借一本《色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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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莉和俏俏相继离开宜城后,我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四处游荡,无所事事。每天花一块五毛钱做公交到宜城火车站,在火车站前广场那一排大理石圆球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无数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一个拽着一个——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行色匆匆地离开这里,要不了多久,宜城就会成为一座彻底的空城,我为这个想法感到悲戚。我望着来来往往的脸庞,总有几张跟她们很像。好几次我已经叫出了声,可一个擦肩,她们又流入人群中,再也寻不到踪迹。某一天,就在我坐在大理石球上发呆时,我的大腿忽然动了起来,它们推着我走入人流,加入长长的队伍。我的嘴巴熟练地买了一张前往深圳的票,我的手将它紧紧攥住。就这样也成为无数离开宜城的人的一员。我将它抛诸脑后,在它彻底成为空城之前。
在我离开宜城的前几天,我再次遇到了乌鸦。他比我上次见到时要胖些,脸上多了几抹油光。他说他要结婚了。
哦,这样啊。恭喜恭喜。
沉默。
发廊呢?
盘出去了,拿钱买了婚房。
怎么认识的?
介绍。比我小一岁,现在干销售。
他递给我一根烟,来一根?我推拒了。他也没客气,就手塞进嘴里,点上火,深深吸了一口。
有空来参加婚礼吗?日子定了,下个月十二号。
我过几天要去深圳。
票买了?
买了。我说谎了。我根本没买票,也没想去深圳。
去那儿干吗?
看看呗。听说那里发展挺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
没什么。我耸耸肩,难得地有些难堪。就随便干点什么。
幸好他没追问。
深圳挺好的。他说。
电动车的鸣笛声骤然响起。我们往旁边挪了一步。
好一会儿, 他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吗?我当时挺嫉妒你的。
我的笑噎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罢他停了很长一段时间。
走了。深圳是个好地方,好好干,你可以的。
和乌鸦分别后没几天,我匆忙地踏上了前往深圳的列车。
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我坐在玫瑰发廊的旋转椅上,皮革裂开,里面的海绵暖烘烘地顶着人的屁股。乌鸦装模作样地给我吹着头——没什么可吹的。发廊的门大开着,热气暖融融地拥进来,烘得人昏昏欲睡。店内一站直立风扇咔哒咔哒地转,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在嗡嗡的吹风机的噪声中,乌鸦的声音显得格外轻:“汪洋,出来就好,出来好好干。”
离开玫瑰发廊后,我无处可去。脚先我一步将我带到了宜城一中。这所宜城历史最悠久的中学迎来了周年校庆,墙面翻新,校门口的红色镀锌钢板宣传栏更新了建校历史、知名校友和在校师资板块。我走近看展示出来的教师大合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目光扫过一张张花生米大小的脸,没看到闻老师。我偏过头,两侧教学楼挂着巨大的竖幅对联,红底黄字印着“师恩浩荡不朽杏坛人生,学子情深永驻花样年华。”我默默收回视线。
绕过正门,来到侧墙,一中的侧墙加高了不少,顶端新装了带刺铁丝网,我比划了一下,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轻易翻过去。
那时我蹬着单车哼哧哼哧去了城里唯一一家图书馆,哼哧哼哧在一排排书架中翻找《色彩教学》和《复活》(天知道我找了多久!)我把这件事讲给俏俏听,被她嘲笑了一通。“你不会索引吗?”她拿书敲我的脑袋。“我又没借过书。”要么不看,要看的图书馆里也不会有。当我好不容易找到,带着书一路骑回筒子楼,上楼,找到画室时,俏俏已经不在那里了。坐在后面的女生见到我,说:“她已经回去上晚自习了。”我转身就走,身后传来她因好奇而扬起的声音——“你真是她男朋友啊?”
我一路蹬着车到一中门口,把车停在侧墙,踩着车翻墙而过,企图溜进一中,结果被闻老师抓个正着。她说了什么我全然忘了,只记得她雾霭一样的脸庞,和小提琴一般浮沉的声音。
当人们站在生活的当下回望过去大大小小的事件,总会不自觉地梳理自己的轨迹,试图为自己当下的困境找到某个节点,某种标志性事件。我们的历史老师——一个年过半白的老头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讲台上义愤填膺,痛骂我们这群混蛋,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到时候一定会后悔的!你们记住我的话,以后你们穷困潦倒的时候再回过头看看今天,你们一定会后悔的。”教室里,几排白炽灯的光在他眼里闪烁出了泪花。台下哄然大笑——“他尿了。”我混在人群中,跟着吹了个口哨。听说他出于某种理想主义者的情怀力排众议毅然决然地投身于我们技校,力图以星星之火点燃一片草原。可他想得太美好,我们不是草原,是深潭,碧绿的水面下浮着的漆黑的洞。我们的人生“后悔”的时刻太多,多到我们都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后悔”。他微弱的火光连同那看不清的眼泪一起消失在洞中。某一天,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学校里,因为他批评某个学生上课抽烟,在回家的路上被打进诊所。
从一中出来,距离吃饭的点还有几个钟头。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下午的街道空空荡荡,旧极了。摩托放着屁突突而来,灰尘扫荡了我一脸。抬头,一个逃课的鸡冠头皮衣男孩带着女生扬长而去。 “滚回去上课啊。”我朝他们喊。“神经病——”太阳亮得寂寞。我是寂寞中的一粒灰尘,轻飘飘落在地上,飘到花店,穿过窄窄的走道,层层的楼梯,慢慢地、慢慢地落在饭桌上。闻老师就坐在我对面。橘色的阳光照透了她的脸,她像一张挂在阳光里的旧照片,而我是停在照片前走不出去的旧人。
我脑子发烫、口干舌燥、如坐针毡。几度想开口,又闭上,只好故作无视地舔舔干到起皮的嘴角。
“俏俏还有一会儿下班。”闻老师开口。
此后又是一片静寂。
她端坐在那里。我的对面。窄窄的方桌成了一条永不能跨越的河流。她在河流对岸。我在此岸。湍急的河流响应着我的心跳。
我频繁地眨眼、抬眼,在一瞬间捕捉、拼凑她的面容。
雾霭一样的脸庞在夕阳下几乎被蒸发。我看不清她的脸。
直到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才恍悟——我哭了。
她递来纸巾。靠过来时带起的温香的气息让我下意识屏住呼吸。一瞬间我又回到了那个傍晚,翻墙进入一中,结果倒霉透了,把脚给崴了。书掉到地上,我一瘸一拐地扭过去捡起来。手电筒的灯照过来,我下意识举起双臂,龇牙咧嘴——那副样子傻透了。灯光背后浮现出一张雾霭一样的脸庞,我对上她的眼睛——水底的鹅卵石一般沉静的眼睛。我被摄住了。她走到我身边,捡起书,放进我怀里。你不是本校的?我已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脚崴了?我点点头。她似乎是蹙了眉,拿起对讲机说了什么。她的手臂碰上我的胳膊和腰,那一瞬间——如果我能死在那一瞬间。她留给我的记忆就是带着芳香的温度,好像珍珠粉,暖烘烘的。这股芬芳一直弥漫进我的梦里,将我熏得大汗淋漓。柔软的手肚。靠过来的面团似的肚子,发酵得刚好。像海洋一样起伏的带着热气的软肉。梦里残余的热和惊醒时窗边的寒绞在一起,像牙齿紧紧咬住我,我匆匆忙忙起身,跑到厕所干呕,掐着自己的脖子,似乎这样能减轻罪孽。我为自己感到恶心。
我找到乌鸦,问他看到那个一中女孩时会想什么。他的脸上同时露出了纯情和淫荡——牵手、上床。
是这样吗?
他反问我,你难道不会想她脱光了站在你身边的样子吗?
我又忍不住干呕。
你小子装什么纯情?
我打了他一拳。
生理的欲望和心理的压抑将我折磨得不像样,连带着看见俏俏都退避三舍。“汪洋,你给我出来,躲什么啊?”某一天俏俏把我堵在技校门口,周围全是起哄的。乌鸦叫得最大声:牛逼呀汪洋,都能拿下一中的女的了,记得带套。俏俏一听眉毛吊得高高的,手指着乌鸦高生开骂操你妈逼你说什么呢?我赶紧捂住她的嘴把她带离现场,生怕晚一秒就要被围殴。“汪洋你他妈真的很孬!你身边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你最近发什么神经啊?见了我就跑?你还帮不帮我了?”俏俏被我拖着,改口骂我。我只求这个小姑奶奶乖乖闭嘴。“闻俏——”我的声音还没出来,她的分贝立刻提高,“汪洋你算老几敢吼我?”我盯着她的眼睛和张合的嘴唇,恍惚间又看到了闻老师。“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汪洋你真是有病!”是,我有病。我失魂落魄地蹲在地上,不敢抬头。
当我自暴自弃地把这事告诉汪晓莉时,她只说了三句话。
汪洋,你真的恶心。
说到底,你就是好色又恋母。
跟我走。
她风风火火把我扭送到一中门口,守株待俏俏。正逢一中下操,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看到我们都时都露出好奇的表情。汪晓莉坦然地站在那里,边看便问我哪个是俏俏。很好认的,最不一样的那个就是。我嘟囔,低下去的头又被她捏起来。你给我好好看着。
远远看到人群里的俏俏,我立马转身背对她们,祈祷她看不见我。可那绝望的声音还是从后面传来——“汪洋?你怎么在这儿?”我只好转回身子。她的目光在我和汪晓莉间来回打量,后退两步,带着警戒和防御。
“我是汪晓莉,他表姐,也是他半个妈。”汪晓莉朝俏俏伸出手,“借一步说话。”
汪晓莉带着我们来到一个人少的地方。“就这儿吧,耽误你时间了。她看看左右没人,啪的一下甩了我一个耳光。我捂着脸没反应过来,俏俏也被吓了一跳,云里雾里的。
“他意淫你妈。”汪晓莉解释道,“你想打也可以,我看着他,不让他还手。”
俏俏瞪大了眼睛。汪晓莉也意识到自己说得太直白了,想了想,换了个表达方式:“他妈去世得早,可能因为缺爱,所以看到你妈妈后对你妈妈产生了一些情愫。”
“汪洋你个王八蛋!”俏俏从震惊中缓过来后,爪子就挠到了我的脸上。
等俏俏发泄完,汪晓莉走上前捋顺她凌乱的额边碎发,又递给她一瓶水:“润润嗓子。”
很久很久以后,在江边,俏俏跟我说起汪晓莉。江风拂过她耳边的头发,她看着江面上重重的光影,跟我说:“汪晓莉说话太酷了,那么直——‘他意淫你妈’——。”说着她忍不住笑了。“她给我顺头发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妈怎么就不像她一样呢?我妈都没给我顺过头发。我们俩算是扯平了。”她的眼睛里盈着光。
我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但俏俏不知怎么的跟汪晓莉玩上了。又过了几个月,一个夏日的深夜,我家生了锈的铁门被敲得叮铃咣啷像。一开门,俏俏红着眼睛站在外面,额头上肿了一块。见到我,俏俏狠狠地盯着我——汪洋,你不是喜欢我妈吗?她现在要被打死了,你救不救?
我脑子嗡的一下,门也顾不上关,左脚踩右脚地冲下楼。汪晓莉在楼下,见我下来了,把摩托车钥匙往我手上一甩,往示意我上去,又走到俏俏身旁,轻轻地用额头碰她的额头,说:“没事的,会没事的。”俏俏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后面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回忆。在混乱中我失手打中了男人的太阳穴,最终他脑淤血死亡。这件事情闹得很大,我因过失杀人被判两年,服刑期间汪晓莉陪着俏俏来看过我。俏俏一直哭,不断地向我道歉,说不知道事情最后会变成这样,说她不该来找我,但她真的没办法。她试过报警,但没用。她断断续续说了些没头没尾的话,她和闻老师之间的感情真奇怪,她既憎恶闻老师的懦弱,又无法真正对其痛苦视而不见。我无法感同身受,我眼中的闻老师是一道美丽的侧影,我愿意为了这点影子粉身碎骨,我也搞不懂我究竟在想什么。
就像现在我看到她的手臂——光滑的一片,曾经的淤青消失不见,我想到的竟是她那天晚上蜷缩在卫生间角落,柔弱易折,却依旧伸出手安抚哭泣的俏俏。嘴角的血渍和青紫的肿痕成了我梦里褪不去的烙印。我竟然在共情那个施暴的男人,这样的认知令我异常心慌,侧开脸躲过她递过来的纸巾。我慌忙起身,找了个借口离开。俏俏后来发信息问我怎么了,我也避而不谈。我只觉得在许多瞬间,我与野兽无异。
从监狱里出来又无事可做的我,暂时在乌鸦的发廊里,睡在那些无数男人女人躺过的皮床上。他的妻子对此颇有异议,总觉得我会偷店里的钱。我托乌鸦帮我找了个拉货的活儿,每天从开个货车帮人搬家,慢慢也攒了一些钱,其中一半我塞给乌鸦,当作房租,乌鸦一拳打我肚子上,骂我不够意思。我咧着嘴从玫瑰发廊里出来,找了个巴掌大的地方勉强睡觉。剩下的钱我全部给了汪晓莉,又被她骂个狗血淋头,灰溜溜夹着钱回出租屋。
某天汪晓莉半夜来找我,神色憔悴。她问我能不能送她去火车站,我二话不说送她去了。去哪?不知道。孩子呢?不要了。俏俏知道你要走吗?她沉默,说都过去了。她站在鲜红亮眼的“宜城站”进站口下方,犹豫再三,问我能不能借点钱给她,我把兜里揣着的七十几块钱塞她手里,对她说,你等我,我回家拿钱,马上回来,你就在这里等着我啊。
可当我拿着钱回到进站口时,汪晓莉消失了。我不知道她挤进了哪一趟列车,或许是深圳,或许是其他地方。没多久,俏俏坐上了离开宜城的大巴,送别那天,太阳跟我出狱时一样好。她递给我一张签了名的人像,好好留着,以后拿去卖钱,她说。我始终没能再见到闻老师。我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们,当我路过宜城一中,恰逢下课,永远都有崭新的学生从校门口涌出,她们朝气蓬勃,明媚而充满希望。当我穿过中心广场,广场舞曲被远远甩在身后。当我被汽车尾气呛了一脸,想骂人又四顾茫然。当我放下筷子,当我蹲在路边,当我躺在床上。夜风像一双温暖的大手,慢慢地、慢慢地覆盖我的脖颈、鼻腔,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早已忘记面孔的母亲,仿佛回到了她的子宫,周身是温暖的羊水。我任由自己沉溺,直至溺死在生活的海洋中。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二〇〇七年的宜城,整个夏天没下一滴雨。干燥、闷热、难捱,一股无名火窝在我心口,急待发泄。长时间失业与这酷热的暑气狼狈为奸,将我的所有精力蒸尽。我急需一场雨,一场轰轰烈烈、劈头盖脸的暴雨,一场打在脸上手上肩上疼得不行的暴雨,好把积攒了一个夏季的暑气与怒火轰走。
在入秋的第一天,黄色暴雨预警终于姗姗来迟。天色暗沉如絮,热浪中多了几分湿气,敷在人身上,简直像套上一层保鲜膜。
雨始终不下。
我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在大成路的一家便利店重遇周慧贞。此时距离我上一次见她已经过去了七年,或许是六年亦或者八年,时间的单位总是跳跃的,自进厂以后,我就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
“八块的乌冬面套餐,丸子要鱼蛋和牛肉丸双拼谢谢。”在我掏出钱包的一刻,一只手臂从我身后伸过来,替我把钱付了。我诧异地回头,她抽回手,食指略微抬起压在头上的鸭舌帽,露出一张乍一看与从前差不多的脸,我有些恍惚,似乎自己还在厂里写材料,到了六点,她来敲门,等着我一起下班,那双银蓝双色的大圆耳环在白炽灯下晃啊晃。
周慧贞看着我笑,好巧啊,语气轻松地好像我们十分钟前才在街口说拜拜,转头又在便利店相遇似的。
她笑起来,我才注意到她眼角泛起细细的皱纹,眼眶也比以前陷下去了一些。她整个人比以前瘦了许多。现在这个样子,使我想起一片长满荒草的野地。
我戳了一个鱼丸,她就着我递过去的姿势,低下头来用牙齿衔住——“好烫——”。头发顺着她的动作垂下来,我随手帮她别到耳后。我俩一边吃一边漫无目的地逛。天色渐晚,路边摊都开了火,地上散落着包菜丝、萝卜丝、蛋壳、红色塑料袋、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套,垃圾桶没一会儿堆满了,泔水从缝里流出来。路过拉着三轮卖菠萝的,我们各买了一个,绕到大路上,菠萝还没熟透,酸得牙发麻。盐水顺着木棍流到手上,吃完随手把木棍掰折扔到搁一边儿的铁皮簸箕里。她步子迈得大,跟她的人一样,像跃动的风。我慢慢地落后她一两步,正好可以偷看她被路过的车灯照亮的侧脸。
到了傍晚,才不知从哪里透出些凉风,轻轻拨弄她额前的碎发,不知怎得我竟然感觉痒痒的。她穿着宽挺的棕色衬衫,袖子挽到上面,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臂,手就这么松松地插在裤兜里。走得近了,我总能感受到她近在咫尺的温热气息,偶尔相触的手臂,肉贴肉的触感让我紧张。于是我又落她三四步。
周慧贞在说些什么。我陷在自己心里的这些小九九里,一开始没听清她的话,直到她的手掌出现在我眼前,而我差一点就要撞上去时,才回过神来。
怎么了?
她问我是不是还在厂里。
我说我两年前就被裁了。
在她离开后的两年,工厂由于生产方式落后,污染超标,被上头责令停顿整改好几次,效益下滑,每年都大幅度裁员。每个人战战兢兢,不知道被炸死和被裁员哪一个先来。前者比后者好多了,一死永益,飞天的瞬间就转世投胎,后者如钝刀磨肉,往后十余年都会传来阵痛。那些被裁掉的,有转行炮制k粉的,没几年被抓,成为宜城这个小地方唯一一个上央视法制新闻的人。有出厂就卧轨自杀的。死的人我认识,姓方,听说家里欠了高利贷,偷厂里的设备转卖,被裁后没了生活来源,与其被高利贷打成挂屎袋子的残废,不如一死了之。
小方在厂里的时候,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性格文文弱弱,他是我们厂为数不多的文化人,大专毕业,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厂里的笔杆子,因为其他人认字不如他多。厂子的新闻、宣传、通知都出自他手,有时候也写一些诗,那些诗都写在废纸上,我是他仅有的读者,或许因为我是这个车间里唯一一个年轻女的。年老的女性不在他诗的狩猎范围内,而男的会打他,在他的工位上放尿亦或者趁他解手踹他屁股。他们很有一手,既能恰到好处地欺负人,又不至于被记过。我的文化造诣停留在高中,对小方的诗,我说不上好,有点儿酸,但也说不上不好,至少押韵。我说我读不懂,他就借了我一本小册子,让我多读多熏陶。很薄,是海子的诗集,边缘都被翻烂了。他说他藏了好几册,从来没被发现,如果让那些人知道他看海子的诗,一定会把它们撕了塞进他嘴巴里逼他吞下去。我问他藏哪儿,他指指自己的裆。我嫌弃诗集有股骚味儿,始终没翻过。
直到某天有个鸡嘴抢过小方的纸,以一种极其夸张的语调在食堂大声朗读,那声音活像公鸡打鸣,引得哄堂大笑,小方一开始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对笑声置若罔闻,也不说话,后来突然暴起——当时在场看热闹的人都愣了,谁都没想到小方会打人,等大家都醒过神,鸡嘴男的头已经磕到铁桌角,血流一地,那写在报纸上的诗被塞进公鸡一样的嘴巴里。小方也没好到哪里去,裤子被扯掉了,底裤边缘露出诗集的卷边。
就这样小方被裁了。紧接着就是他卧轨自杀的消息。我很惊讶小方这个怂包会选择卧轨自杀。他生前最喜欢的诗人是海子,虽然写不出海子的诗,但他躺在铁轨上的一瞬间,或许海子真的附在了他的身上。
轮到我,我想不出来之后可以干吗。三十五岁失业,大家会感叹一句中年不易,而二十五岁失业,只会被人背地里指指点点,成为教育小孩口中的反面例子,“别学他们”的“他们”之一。
罗姐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拟发言稿。小方走了,找遍全厂,只有我认识的字最多,便理所当然接了小方的活,从车间女工荣升为坐办公室的。恰逢秃顶辞职南下,双喜临门,觉得未来虽不至于一片坦荡,但好歹能看到一条窄窄的路,深呼吸减减肥能挤过去。
秃顶指的是主任,年近半百,肚子肥得流油,每天挺着个大肚子在车间巡视,看得一众车工人心惶惶,生怕他一个不小心撅了,从肛门飞出一个婴儿。
我刚入职时,四处轮岗,轮到他手底下。前几年他的衬衫尚且能塞进皮带里,头上尚有几缕头发苟延残喘,见了我一脸温和地说,小林啊,有什么不懂的不会的,随时来问我。口腔里香烟尸体的气味令人作呕。当时我还是战战兢兢地应下,遇到操作问题,他确实指点了我几次,直到他把我叫去办公室,说是指导工作,手指导着指导着顺着我的腰一路往上,烂牙里钻出一条肥大黏腻的舌头。我后退,他朝我扑过来,我躲了过去,他没站稳,摔了个大马趴,我瞅着机会就往外跑。紧接着我就被调去生产间,每天同哐当哐当的机台打交道。傻逼被调走的那一天,我偷偷买了小鞭炮在楼道炸,噼噼啪啪,吓坏了一帮子小孩。
罗姐弯腰凑过来捏了捏我的手:“小林,别写了。”我脑子懵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这是要被裁了。我当即撕掉纸揉皱了扔进垃圾桶,还写个屁!
感谢罗姐提前给我透底,当正式通知下来时,我已经整理好心情,平静地收东西,签字,离开。路过小卖部,走进去,买了一瓶橘子汽水,玻璃的。本来想买啤酒,喝光了冲回单位找到秃顶一瓶子砸过去,也算给自己这些年一个安慰。手握在啤酒瓶上,捏了又捏掂了又掂,手感很好,砸下去的声音应当很脆。最后还是放弃,一是我不一定能找到秃顶,二是我也确实没了勇气,只能过过脑瘾。与其买不喝的啤酒浪费钱,还不如买汽水。于是我拎着汽水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马路走,不远处有施工场,泥地上横七竖八地印着车辙,泥头车不时呼啸而过,风夹着沙砾打在头发上。另一边是一条黑河,漂浮着绿泥一样的生物与泡沫盒。
自我发现以来,这条河就一直弥漫着一股死鱼味。一直走一直走,逐渐有荒草生出来。荒草的尽头是卵黄一般的太阳,打散了的光流出来,流满了天空,滴下来,滴到平房,沿着边角的砖瓦一路往下,蜿蜒到地上,簌簌流过杂草丛生的废弃地,流到我脚下,又钻过去,随着河水走了。
夕阳彻底融化,我缩在橙色的余晖中。玻璃瓶扔进草堆里,悄无声息。这使我想起周惠贞,想起她橘色波点的毛绒袜子,想起我们一起喝过的玻璃橘子汽水,瓶盖儿多得能串成项链,哐当哐当响。我们最后一次并肩走过这里,草还只是短短的几寸,踩上去有些扎脚踝。我们就这么安静地走,听草地发出细细簌簌的声音。河边的聚集着一大群蚊蝇,在余晖里上下起伏。远处的雁群一会儿合拢一会儿散开。
我走在她旁边,舌头在嘴巴里迷茫地打转。她把汽水递给我,说,最后一口,给你。我低下头,眼睛不知所措地看湿漉漉的玻璃瓶,看鞋上的灰,看杂草,就是不敢看她。我猛地大吸一口,吸管触碰到底部发出呼哨的声音。汽水已经没气了,一股糖精味儿黏在口腔。她握着瓶子的手指伸出一根来挠我的下巴,我不得已瞪她一眼,她的神色飞扬起来。
我进厂时,是周惠贞带我办的手续。在轮岗期间,我总是去找她。我喜欢听她说话。与她温婉的名字相反,她讲话的声音像沉静的湖。惠贞跟我说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太贤良淑德,而她本人与整个四个字毫不沾边。我说我很喜欢,念起来嘴角会咧开,忍不住笑。她也笑,那你多念念。我便一直念啊念啊念,念到自己喘不过气来,越念心越痒,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挠似的,越痒越想笑,使得我咯咯捂着肚子停不下来。周惠贞突然用双手捂住我的耳朵——时隔这么些年我还能会想起她的手覆上来的温度——她的手很凉。她的声音隔着手掌传过来,像隔着水面,我在湖底,她在岸边。水波扭曲了她的脸,声音也瓮瓮的——“别念了,别念了。”她把头靠在我脖子上,几绺头发拂过我的侧脸,有些痒。
在她离职后的几年里,我偶尔会梦到这个瞬间。我漂浮在杂草丛中,像气球似的不受控制地四处游荡。周围灰黄色的野草丛不停地生长,无论我飘得多高,它们始终比我要高出一大截,我很不喜欢这种虚空的、无可依的感觉,更不喜欢这种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困窘。就在这时,一双冰凉的手覆上了来,将我托住。野草退去,周围黑漆漆一片,我落到一片柔软的发丝中。我融化在黑暗里。是惠贞吗?我想抓住她的手,徒然发现自己没有形体,我不是我,我只是一片虚无。梦里的她也不是她,只有那捉摸不定的冰凉的温度。从梦中惊醒,眼睛在黑暗中缓慢聚焦,我拍拍自己的脸,很烫。我开始疑惑,当时她的手覆上来了吗,还是那只是我一遍又一遍的臆想,无端平添的细节?
那天我去了她家。厂里有员工宿舍,十三四个人挤在一间房里,她不愿意住那,便自己出来租房住。房子在石雨街17号三栋四楼走廊尽头,这里的楼房你推我搡,中间仅仅隔着一条黢黑狭长得只容老鼠通过的小道,楼道又窄又长,常年没灯。我后来去过一次,那个地方已经搬空了,外墙喷了红色的“拆”字。
我盘腿坐在地板上,她抱来一大叠光盘和磁带,一边问我喜欢什么口味的歌,一边挑挑选选。我的前二十年不怎么听歌,音乐对我来说也可有可无。只有这一段时间,我十分密集地听歌,听各种类型的歌。我三分之一个人生中听过的大部分歌都出自这里,跟周惠贞一起。
周惠贞起身,她伸出手,问我要不要一起,她会跳双人的,可以教我。我原本已经将手放在她掌心,却又触电般收回,摇摇头说算了。她伴着音乐摇晃身体,我缩回我的脚,给她腾出空间。我不知道她会跳舞,更不知道她跳得这样好。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下午,阳光毫不吝啬地铺满了这狭长的小地方,给目之所及的地方都涂满了奢侈的金黄色,她在金光闪耀处尽情地舒展身体,双臂带起的风扬在我脸上,转瞬即逝,好像拂过湖面的杨柳,轻轻一点,便散开一圈小小的涟漪。她的脚尖随着音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促,身姿越来越昂扬,风钻进她的衣摆,她像要飞起来。她迟早要飞起来,飞出握手楼,飞出石雨街,飞出这个压抑的、嘈杂的工厂,飞到我目之所不能及的地方。
跳累了,她玩闹似的倒下来靠在我身上,头发贴着我的颈窝——那些细细的棕色的蛇蜿蜒着向下,我一动也不敢动。我们靠在一起,我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带着热气的手臂紧挨着我的手臂。客厅里还放着歌,但那些歌,我一句也没听清。她把腿伸开,伸得直直的,晃啊晃,碰到我的时候,像被水花溅上了脚肚,难不在意。我注意到她那两只橘色波点袜子,像两只毛茸茸的猫。她注意到我在看她的袜子,得瑟地翘起脚,转过头笑着对我比了个嘘的手势,眼睛亮亮的:“秘密。”工厂要求统一的发色、统一的深蓝色制服、统一的白色袜子和黑色工鞋,而周惠贞悄悄穿了一双彩色的袜子。秘密这个词真有魔力,一些本该一笑而过的事情,有了它,反而显得隐蔽而亲密。我的心跳得有些快。那一天我们听歌听到很晚,睡得很沉。第二天周惠贞拉着我一路狂奔回工厂,才堪堪没有迟到。回到生产间换工服时,我才发现自己穿错了一只袜子,本该穿着白袜子的脚套上了橘色波点的袜子。我一只脚陷在阳光里。
周末,她拉我去工厂后面的荒地,她跳舞,我吹风,跳完了,我们一起沿路走回去,中间她一定要挑有石头的地方跳着走,把手交给我,让我扶着她,一直走到街上。她买了一瓶橘子汽水和一罐啤酒,汽水是给我的。一开始我们肩并肩往前走,半罐啤酒下肚,她的脸逐渐红起来,步伐也越来越快,后面近乎跳了,从一个点轻盈地跃到另一个点。路过垃圾桶,她把空了的啤酒罐捏扁丢进去,回头。我离她四五步距离。她等我走近,对我说:“我要辞职了。”她说她还是想跳舞,宜城歌舞团不行,她要去s市,那里有更多的机会。
那一刻的夕阳近乎末日。我迷失在一大片橘黄色的混沌中。
如果能停在五步之外,我是不是就不用听到这句话了?
周惠贞离开时我没能去送她,那天秃顶把我叫去办公室,锁了门,然后我砸了他的头,把他本就丑陋的脑袋变得如同肿瘤。之后我被调去生产间。再然后,我被辞退了。
我在家呆了几个月,决定提升一下学历,好歹念个本科。学到半夜,无所事事时,我就翻出手机电话簿,点开周惠贞的电话号码,手在绿色键停留许久,迟迟不按,最后索性把手机关机,丢到一边。
我一路说,她一路听。说到打电话,她打断我,为什么不按?我说我不知道。我也搞不懂我自己。她便没再说话。我现在依旧有很多问题想问她,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当初的理想实现了吗?歌舞团的工作开心吗?怎么瘦了这么多?为什么又回到这个地方……我在心里挑挑拣拣,似乎怎么问哪个,怎么问都不合适。
最后,我问她,你还在跳舞吗?
她有些遗憾地说踝关节韧带撕裂,跳不了了。我蹲下来,拉起她的裤脚,手掌轻轻环住她的脚踝。这里曾经是那么有力量,踮起脚尖时露出起伏的漂亮的线条。我突然间很难过,在得知小方悄无声息卧轨的时候,得知周惠贞韧带撕裂的时候,我都会恨不得直接缩进自己的身体里。
周惠贞揉了揉我的脑袋,我仰起头看她,她歪着脑袋说也不是完全不能跳。
此时月亮在躲在乌云后面,只零星露出些许光辉。雷声在云层后面闷响。
我们经过石雨街,那里建起了新的楼盘。走到工厂的地方,那儿已经空了。曾经这里晚上也灯火通明,但如今却沦落为蟑螂老鼠和蜘蛛栖息的乐园。尽管如此,黑夜里它的身形也透出一股压力。我们在废弃的铁门前打开照明灯,对着空荡荡的窗户一间一间数,这里曾经是生产间,那里是办公室,再里面是员工宿舍……
周惠贞说这里变化很大。我说是啊,都在变,人也在变。
可你看上去还跟以前一样?我说你这是故意气我吗?她笑开了。等她停下笑声,我小声说了一句,我也变了。
再往前走,是通往荒地的大马路。那边似乎已经成了无人之地,草已经长得有人高了。那块地方原先要扩建厂房,谁曾想工厂倒闭,施工施到一半停了,任由土地耗在那。不知什么时候起,有人在这里有用铁皮盖起了小屋,做成废品回收站。
走进草丛,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周惠贞在前面牵着我,草密密麻麻,我看不见她的身影,只能感受到她的掌心传来的微凉的温度,听见沙喇沙喇的草叶摩擦声。
这时天空落下第一滴雨。落在草叶尖上,悄无声息。
越往前走,我越害怕。越害怕,越紧紧攥住周惠贞的手。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做的梦,梦里,我也是在这样一片黑暗的草丛。但与梦不同的是,这次我抓住了她的手。
不知走了多久,我们钻出了草丛,来到了河边。黑河经过几年的治理,终于肩负起一条河应有的职责,静谧而优美地躺在那里,潺潺的河水缓缓地流。
第二滴雨紧接着落入河里,被流水裹走了。
周惠贞退一步,朝我郑重地伸出手,说她会跳双人舞,问我要不要一起。
这一次我把手放了上去。
我以为你又要说不。她捏住我的手,好像完全掌握了我的身体。我任由自己随着她的动作而动作,一开始是缓慢地晃动,简单地转圈、前进、后退,等我适应节奏后,突然天旋地转,我感受到脚下越来越快,耳边传来风声,似乎要飞起来。
第三滴雨落在我们交叠的手上。
随之而来的是第四滴、第五滴、第六滴……
雷声穿透乌云,闪电照耀天地。
我直面她的笑颜,是那么清晰,闪电点亮了她瞳仁中的光华,是那样耀眼。但渐渐地,又模糊了。模糊中,我看见过去的周惠贞和过去的我——那时我们都很年轻,在小小的房间里讲小小的故事。
无数雨滴劈头盖脸,打在我们头上、肩上、手臂上,打在荒草上、河面上、泥地里。叮叮咚咚,咚咚叮叮,远方传来蛙鸣。
雨越下越大、越来越急。
河流涨水了。水漫过河岸,流到我们脚边,流向远处。
我们额头对着额头,肩膀对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我们在雨中旋转、旋转,已经分不清是我们在雨中跳舞,还是雨在我们之中跳舞。
水越来越多,逐渐漫过脚踝。
远处传来一声闷响。是废品回收站坍塌的声音。这似乎标志着暴雨已经成型。
但去他的!
就让雨下个痛快——
就让我们跳个痛快——
在暴雨来临前,
在暴雨来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