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有一个于她而言并不太实用的能力。
她能感知到死亡。
这个能力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财富,毕竟所有人的结局都一样——死亡是永恒的归宿,因此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都是混沌。死人长眠于地底,一切归于无的混沌。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人也是如此——每张脸上都笼罩着连绵不断的雨。若一个人快要死了,笼罩着的雨反而少了,逐渐露出明晰的轮廓。
她若在其他地方,倒可以当个算命的,用这个能力赚一笔小财,但保不齐会被人揍一顿,谁也不想知道自己快死了。可她偏偏是一位宫女,在小得不能再小的王朝,守着一位孱弱得不能再孱弱的小皇帝。这对她而言或许是件好事,毕竟她没有什么别的能力,算不上聪明,也说不上灵巧,只有一终日双被雨雾笼罩的忧郁的眼睛。
宫女第一次看见母亲孱弱的笑容时,母亲躺在重重珠帘的背后,枯槁的手甚至无力掀起珠帘。她轻咳一声,示意宫女往前一步。宫女的眉眼睫毛痒痒的,那是母亲隔着珠帘抚摸她,像一滴雨落上去。在珠帘的缝隙间,她拼凑着看清了母亲的脸。那横亘了一生的雨终于停了。母亲叹息道:“你是一个命苦的孩子,生来同别人不一样。”的确如此,宫女被阴湿的雨浸泡,人也如雨中的苇草一般纤弱而敏感,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死亡是吹向她眼里的沙粒,她的双眼常常被硌出泪水。夜深人静时,她总会对着月亮哭泣——那是她为数不多能看清的事物。梨一般小而薄的月亮,莹润的月亮,缺了一角的月亮……它始终高悬在天空,温柔地回应着每一个人的注视。母亲比她想象中要瘦小,眼睛却像月亮。
“你也是一个幸运的孩子,你遇到了一位心软的皇帝。这世间心软的人可不多。”正是这位心软的小皇帝将宫女病重的母亲接了过来,母女二人拥有了短暂的团圆。小皇帝虽说是皇帝,但他并不像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一是他太过纤丽孱弱(这对皇帝而言并非好事),二来他的国度更是小到不能称为“国度”(这对皇帝而言也并非好事,但幸好他并不图什么青史留名),只有一小块地,前三里后三里。只有三个人,小皇帝宫女和她的母亲。在宫女的母亲下葬后的第三天,小皇帝对宫女说:“你出去走走吧。”层层华服压在小皇帝的身上,他连说话都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怎么能行呢?没有我,谁来服侍您穿衣?没有我,谁来服侍您洗漱?没有我,谁来帮您准备一日三餐?”宫女将皇帝视作自己的弟弟,她走了,面前这个小孩恐怕会被冠冕压折头。这是大不敬的事,但谁让这是个国度不像国度皇帝不像皇帝宫女不像宫女的地方呢?
“我的身体太过虚弱,无法离开这个地方。我想让你当我的眼睛,替我看看外面的世界。”
宫女最后看了一眼面前的人,淅淅沥沥的雨里闪过小皇帝苍白的眼睛。再一看,又被雨雾遮住了。
宫女踏上了旅途。
她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她忘记问小皇帝何时才能回去,唉,糊涂。她就这么一边琢磨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琢磨,像蒲公英随风而去。当她回头望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方向。她试图往回走,可是总是会去到新的地方。她找人买了一份地图,可是她所在的国度太小了,小到地图上根本没有标识。那双忧郁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很快,她的眼泪汇成漩涡。慢慢地,又变成细流,蜿蜒向前。她顺着自己的眼泪走,希冀泪水会将自己带回家乡。
在细流的尽头,宫女见到了一张人脸。这么形容到不是说她遇见鬼怪或者妖魔,毕竟这并不是什么精怪故事,而是她实在是很久很久没看过清晰的活着的会动的脸庞了,嵌在身体上显得格外奇异,以至于她见到时下意识惊呼了一声。
“你好没礼貌。”人脸开口(宫女没有问他的名字,我们只好以人脸作为代称了)。没等宫女开口,人脸又道:“你要去哪里?”
“我想要回我的国度。”
“你的国度?”人脸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你是说,你的国度?”
宫女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位宫女,小皇帝还在那里等着我回去告诉他一些好玩的事情。”
“那你知道了哪些好玩的事情?”
宫女怔住了,一路上她忙着哭泣,无暇顾及周围发生的一切。无论是旷蓝的天还是萋萋的草,无论是莽莽的沙还是巍巍的山,无论是柔嫩的柳叶还是傲霜的红梅,无论是飞过秋雁还是啼鸣的夏蝉,无论是围着篝火跳舞的他乡客,还是吴侬软语的酿酒人,一切的一切都没有脚下的路来得更让她专注。
人脸叹了口气道:“你跟我走吧。正好我要回家,你也要回家。”
“可我们要怎么回去?我找不到路了。”
“登楼。”
“等楼?”
“对,登楼。我曾听无数诗人说过,登上高楼,凭栏远眺,就能看到家乡的方向。顺着那儿走,就能回家。”
人脸不知道,诗人的话是最不靠谱的。他们用最真的心说最假的话。他们口里最妙的酒是最寡淡的水,最近的距离是最远月亮。
“我们要登上哪一座楼?”天底下那么多楼。
人脸不紧不慢地掏出一幅破了的地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圆圈,一些被涂黑了,一些没有。
“天下的高楼再多,也有走完的时候。”人脸已经走了九万九千七百公里,登上八千八百六十座楼。还剩下多少楼,他没数,也从不去数。他只是沉默地登楼,下楼,就跟宫女自顾自流着泪往前走一样。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二人才相遇。
宫女随着人脸一起走。
他们登上天底下最繁华的楼,被人当作乞丐赶了出来。他们登上荒山破庙外两尺高的败楼,被老鼠追得滋哇滋哇叫。他们翻山越岭蹚河渡海,登上人际罕至处的石楼,和早已成白骨的将士度过了不太美妙的一晚。他们手里地图上的楼越来越少。他们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
终于,夕阳西下时,芳草萋萋处,他们来到了地图上的最后一处楼。
人脸已经不复年轻。
残阳似血,将他的身影拉成一柄斜刀。
“上去吗?”宫女轻声问。
人脸沉默。他望着眼前的楼,它静谧,它古朴,它在斜阳的余晖中默默地默默。它看上去与天底下其他的楼没有什么别的不同。
许久后。人脸颤颤巍巍地抬起脚,慢慢地慢慢地落脚。一步。一步。一步。每一步,天都黑一点,直到他的身影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
宫女并没有随着一起。她在楼下等,等了许久,人脸没有下来。
宫女也没有上去。
她又照着地图走了一遍,记下沿途的故事。
等到宫女晚年的时候,她终于怀着平和的心情登上这座高楼。
那天天气很好。天蓝得透明,阳光温柔极了,微风吹皱湖面。
楼上没有尸骨,什么都没有。
宫女凭栏远眺。柳絮飘摇,扬花纷飞,又是一年春天。她既没有看见人脸口中的“那个地方”,也没有看见她心里的那个地方。
宫女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的第二天,那个小小的王朝就已灭亡。
“你终于来了。”
“是啊,我终于来了。”
夜晚,高楼上,母亲,小皇帝和人脸围坐一起,听宫女讲述一路上发生的事。人脸听到兴味浓时,忍不住引吭高歌。母亲在一旁鼓掌。小皇帝也穿着轻便的白衣,忍不住小声应和着。这位忧郁的不幸的宫女终于冲破了阴雨,在生与死的交界找到了落足之地。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姜志梅-
大年初一,天还乌漆麻黑,姜志梅窸窸窣窣地穿好衣服,打开灯,亮灯的一瞬间,她酸得闭上了眼,等缓过来,看墙上的钟,五点半。距离闹钟响还有七分钟。
她起身下床,客厅的灯已经亮了,丈夫早已收拾好,斜卧在沙发上刷手机。姜志梅走进厕所,镜子里映出一张浮肿而憔悴的脸。两片嘴唇像切薄的猪肝。她吐掉牙膏唾沫的时候下意识抿唇,想让颜色好看一点。她已经过了适用口红的年纪,在她年轻的时候没有钱也顾不上涂,现在闲下来了,人也老了,没有心去用了。但她喜欢让女儿涂口红,总是叮嘱女儿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一点。看女儿涂口红,在唇中划一道,嘴唇上下抿,像翻飞的蝴蝶翅,小指头晕开边缘,很漂亮。她看着,也跟着抿嘴。
亲戚家的水龙头能放热水,姜志梅难得在厕所多搓磨一会儿,热腾腾的毛巾敷在脸上,舒服了。拿下毛巾时,脸色也好了不少。等她洗漱完毕,丈夫还斜卧在那里,她又回房间,把行李箱收拾好,拖出来,在丈夫面前站定。丈夫才慢悠悠收好手机。
“昨天不知道吃了什么,车厘子还是鱼,一直吐,晚上没睡好。”她低声抱怨,“过个年搞成这样,二姐也没来看看。”每个字都落在空气里,她自顾自继续说:“你吃了没?”丈夫没个回应,姜志梅已经习惯了,她接着话头:“昨天晚上我都想叫120,硬是忍着。大过年的进医院,不吉利……”
她听到里面的房间有动静,知道是二姐醒了,声音便停了。
没一会儿二姐出来,姜志梅一见到二姐,马上让她回去休息:“快回去睡,哪里要辛苦你这么早起来?”
“没得事,我一向起这么早。”静了一会儿,二姐开口:“小姜你昨天没睡好吧,我都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鱼我们都吃了,其他人都没事,车厘子我要倒掉,但孩子一直拦着,他还吃了几口,也没事。你搞成那样,我心里也不好受。”
姜志梅陪着笑:“身体太差了,没办法。”
“非要今天回去?多呆两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
姜志梅朝丈夫努努嘴:“他要走。年假没几天。”
丈夫的耳朵突然好了,开口道:“再不走就堵路上了。”
二姐一听,张罗着要给他们弄早餐:“快得很,圆子三分钟就好了。这么早外头都没卖早点的。”
姜志梅有点饿了,她昨晚没吃好没睡好,但丈夫一直摆手,意思是不用二姐弄早餐。
“那煮两个鸡蛋玉米?路上带着吃。”
丈夫连忙摇头,作势要走:“我们到时候想办法。”
“这多不好意思,你们大老远回来一趟,小姜又没吃好。”
“哪里。”姜志梅也说不出什么话。
“这些东西都拿着——”二姐把实现准备好的腊鱼腊肉腊肠糍粑肉圆大包小包塞过去,还有一提酒,姜志梅连连推却,二姐扶着厨房门道:“你知道的,这些东西我们多的是。”
临走前,二姐还给了姜志梅一大罐身体乳,“好用的很。”,全英文的,姜志梅不知道什么牌子。回深圳后,姜志梅每次洗完澡都擦一点,绿茶味,确实好闻。于是她赶忙叫女儿也来擦。
“妈你少从抖音买些杂牌东西。”
“你二姑妈给的,是个品牌。”
女儿拿起身体乳,拿手机拍照识别后点点头才蒯一坨涂上。
姜志梅看女儿低着头随意涂身体乳的样子,看她尖尖的下巴上一颗灰色的痣,看她瘪下去的发白的嘴巴,她心里忽然盈满了欢喜——这是她的孩子,她一个人在老家里生下她,她会哭着要跟妈妈脸挨着脸睡觉,会躺在她怀里让她反复讲同一个故事,会拿起刀对准丈夫……姜志梅想到的都是十几年前女儿还是小孩的事,反反复复都是那么几件事,再一晃眼,女儿像柳枝抽条似的长大了。这十几年发生了什么事?姜志梅仔细去想,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只记得女儿小小的手环住她的脑袋,肉肉的胳膊贴着她的青白的脸,热腾腾的呼吸喷到她发冷的眼眶里,在那漫长又单薄夜。“你以前的下巴还是方的,这几年咋变尖了?再别减肥了,再减下巴肉没了,没福气的。”女儿嘴撅起来,哼一声,并不乐意接话。
她让女儿伸出手,抚摸手掌上的纹路,女儿不愿意配合,要收手,被她一把握住,拇指在女儿掌心的生命线姻缘线智慧线反复拨弄,这条线长,那条线短,这里到这里分了叉,那儿有一条短横,她看不明白,好像是好又好像是不好,她的眉头一会儿皱一会儿松。又顺着手掌往上看,女儿的眉毛跟丈夫如出一辙,下巴倒是和她年轻时很像。姜志梅并不希望女儿像她,命太薄了。像看不够似的,她让女儿侧过脸去,鼻子高,鼻头有肉,能纳财,下巴上翘,看来晚年比她好。看来看去,她忍不住说:“你怎么这么可爱?”女儿别开嘴。
但女儿也有不可爱的时候。饭桌上,女儿大吐工作里的苦水。“别生气,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还没说完,女儿立刻打断姜志梅,“妈别说了,现在的职场跟你以前不一样。”丈夫难得开口:“你都多久没上班了?”姜志梅一下子哑在那儿,她以前是上班的。沉默了一会儿,她转头看向女儿:“你还记得吗?你三年级的时候,下大雨,你没带伞,路上淹水,我从店里赶去接你,水齐腰,我差点要被冲走。”“是吗?那都好久以前了。”
可女儿总归是可爱的。她是漫长又单薄的夜里,热腾腾的呼吸。
-女儿-
女儿在和同事吃火锅的时候看到姜志梅的消息,一连七条语音发在家庭群。这个家庭群每天一般只有一条消息,是姜志梅起床后雷打不动发的早安表情包。一连发七条讯息,是很不平常的事。语音转文字,分别是“我要痛死了”“我以前在家里也是很受宠的,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你们在哪里?”“为什么没人陪我?”“我的手好痛。”最后一条是时隔13分钟后发的“我好多了。”
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发信息?马上要讲八卦了。这是女儿看到消息后升起的第一念头。在察觉自己居然在母亲痛苦时无动于衷的女儿感到尴尬。她手足无措地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做。应该要先回去安慰母亲。女儿深吸一口气,跟同事找了个理由先离开。走出火锅店的时候,她拿出手机在同事群里发了一句不许背着我偷聊八卦”并配上可爱的表情包。她又把那句“我好多了”看了一遍,或许母亲真的没事?群里没人回消息,她私发了条语音给母亲:“妈我马上回来了。”过了一会儿,她收到母亲的回复:“你玩儿去吧,我好点了。”此时女儿已经过了地铁安检,继续回到饭局也不是不可以,但太突兀了,她站在那里,心想要是十几分钟前没玩手机就好了。没玩手机就能假装没看到消息。
回到家,女儿发现姜志梅蜷缩在床上,手机在一旁放着“一个男人爱你的几个要点……”女儿走过去把视频关掉,姜志梅说:“这是我催眠用的。你咋回来了?”女儿把头靠到姜志梅脸上,说:“我担心你。”“刚刚犯病了,喝了点药好多了。你帮我揉揉肚子吧?像你小时候背靠着我睡一样。”女儿点点头,黑暗里姜志梅看不见,但她幸福地闭上了眼,热腾腾的手掌揉着她的肚子,错位的五脏六腑好像被揉归位了。
女儿的手掌贴着母亲的肚子——松松垮垮的一团肉。女儿无章法的揉着,手酸了,就问:“是不是好多了?”姜志梅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得到了意料中的答案,女儿如释重负地离开,走前还亲了亲母亲的额头,轻轻把门带上。
那个晚上女儿没有睡好。她一直感到无名的惶恐。在脑海里,她反复模拟母亲死亡的时刻,泪水很快充盈了眼眶。母亲反复死亡,她反复流泪。在一遍又一遍的循环中,女儿确认了自己是爱母亲的。
-丈夫-
丈夫是落在姜志梅生命里无处可寻的针。姜志梅只能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前行,冷不丁被扎个透。
*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尝试了一下少登文学,但还是忍不住往里面塞点我喜欢的()
从宜城监狱出来时,天就像我的一身霉,灰扑扑的。
我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烟,含嘴里点上。
但我知道我既没有烟,也没有打火机。进监狱前,我偷偷在裤裆里藏了一块打火机和一包烟,它们就夹在屁缝里。在第三天自由活动时我偷偷躲厕所里点上,吸一大口。很不幸的是,烟没吸完,人被发现了。他们把我的脸摁在坑里,扯下我的裤子,用那块打火机烧我的鸡毛。他们一边烧一边从我裤裆里掏出来的仅剩的烟一一分了。我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这何尝不是他们在给我口交。那些烟就是我的屌。后来他们发现我并不反抗,这群心理变态,人越是反抗他们越是得意,我算是摸透了,他们骂我我点头,拳头一挥我自觉把脸送上去,他们便哑了火,转而攻击另一个新来的狱友。但这件事还是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此后每次有人给我递烟,我都会反射性地胯下一热。实在是想抽烟了,我就假装自己有有烟,先是从裤兜里摸一把,没摸着,再往胸衣口袋里一掏,夹出一根伸到嘴边,装模做样地嘬一口,腮帮子瘪下去,极尽可能地想象烟草的味道,想象那股烟雾顺着我的鼻腔进入咽喉,弥散在肺中,再缓缓呼出一口气。
现在我就在抽想象中的烟,闭上眼睛,张开嘴巴。如果有人路过看到我,一定会觉得我是智障。但现在日头正足,宜城监狱又偏,来往的只有泥头车和飙车族。在虚拟的烟雾和扬起的灰尘中,我看到马路对面的俏俏。我赶紧把不存在的烟丢在地上,还伸脚拧了一下,顺带撩下头发——是寸头——只好挠了挠头皮。转眼间俏俏已经走到我跟前,上下打量着我,说,还不错嘛,挺适合你。
等俏俏走近了我才发现她跟两年前变化很大。身上那叮叮当当的金属环全部不见了,短裙渔网袜和高帮靴被浅灰色工作服取代,扣子老老实实扣到脖子最上头,别了个黑色的蝴蝶领结。头发也从枯草黄变回了自然的黑色,顺顺溜溜地兜进发网里,显得低调又温和。俏俏见我盯着她,有些不好意思,只说自己现在在凤凰酒楼当服务员,领班的要求很严苛,连刘海的长短都要比着尺子剪。着装检查不合格一次扣十块,她累着扣了八十,索性把刘海给剃了。妈的,找着法儿扣钱,钱都进了她口袋。她低声骂了一句。只这一瞬间,我看到了过去的俏俏的影子。
“晓莉姐本来也打算来,但她怀孕了,她老公吧,觉得孕妇不能来这种地方,所以……”我和俏俏漫无目的地沿着公路走,她背着手走在前,我跟在后,她突然停下来,递给我一个红包,“这是晓莉姐给你的。”
我也没客气,接过就塞进裤兜里。
听到汪晓莉结婚,我很惊讶。
汪晓莉是我表姐,自从我妈去世后,只比我大七岁的汪晓莉就充当了我生命中第二个妈。她是一位极其强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女性,和俏俏外表上的张扬不同,她长年累月穿着黑白格子衫,配上黑框眼镜,活脱脱一副教导主任的样子。她念金融中专,在其他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钓银行柜员、交易所的凯子帮自己完成课业时苦攻英语。“我跟你不一样,”她一边听听力一边用看茱迪(她养的一只狗)的眼光看我,“等我毕业就去深圳,英语好的话在那里机会多。”我曾一度以为她会以这副教导主任的模样老去,直至变成老处女。但没想到她这么快结婚了,还怀孕了。这让我感到有些意外,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当然我不是希望她变成老处女,只是我原以为她现在在深圳。蹲局子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汪晓莉,想着她应该已经穿上干练的制服得体地坐在办公室,电脑屏幕上显示着我看不懂的英文邮件。想到俏俏,我会想着她顶着五颜六色的脸背着五颜六色的颜料画五颜六色的画。在我的幻想里,她们过得都很好,这种幻想多少给了我一些心理安慰,好像我出去后,也能如此过得不错。这会让时间好挨很多。
截至目前,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中的两个,一个已经结婚怀孕,一个穿着过去嗤之以鼻的大众工作服,而我,一个刚刚从局子里出来的二十岁男青年,连技校毕业证都没拿到,所以我也没好意思问她们这两年发生了什么事。
“你等会儿去哪?”俏俏问,她看了看表,“我马上要赶去换班。”
我摇摇头,说你有事儿就先去忙,我有地方去。她点点头,往前走。没几步又倒回来,想了半天还是开口说:“你晚上要是没空,就上我们家来吧。我妈……闻老师她知道你出来了。”
我含糊着,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问:“你跟她现在关系还好吗?”她盯着我看,半笑不笑的样子:“瞧你这话说的,真想给我当后爹啊?”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半晌,她手指卷着发尾,自顾自说下去,也不看我:“那阵叛逆劲儿过去了。现在工作了,回过头看,她也不容易。”说完她瞥了我一眼,又补充了一句:“托你的福,她成功离婚了。”我讪笑着不答话,摸不准她话里的意思。
送别俏俏,我游荡在宜城的街上。许是寸头太扎眼,来往的行人见着我都远远往旁边躲。两年来这条街发生了不大不小的变化,之前的网吧拆了,新建了一家KTV,金闪闪的招牌俗得很。街边多了许多眼生的新店面。而我所在的机电技校,我特意绕过去看了一眼,还是一如既往的破烂。机电技校对面的玫瑰发廊一如既往,“玫瑰”二字旁边印着过时的烟熏女郎,已经褪色了。我走进去,打算洗个头。
“汪洋?你出来了?”
是乌鸦。他比以前更瘦、更黑,比起乌鸦,更像一只秃鹫。
“你怎么还在这儿?”
乌鸦是我的同班同学,但他从不上课,跑来发廊当洗头小弟。
你知道吗,这一片地儿,学校多,但只有这一家发廊,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些学生妹都要来这儿洗头。他说到这里,鼻子发出兴奋的哼哼声。乌鸦每天巴巴地在门口蹲女孩儿,他给她们洗头的时间不仅长,还连带按摩头皮和肩颈。他一边按摩,脸上一边露出淫荡的笑容。多亏那些女孩儿闭着眼,不然指定要骂他下流。来这儿洗头的大多是纺织中专的女孩儿,偶尔也有宜城一中的女生。当她们必须要走进玫瑰发廊,任由乌鸦给她们洗头时,她们的脸上会露出一种屈辱的表情,似乎被技校生一碰,她们的人生就完蛋了一样。她们躺在发廊狭窄的黑皮躺椅上,好像躺在人流医院的手术台上。最近几年常常发生技校生强奸案,案子中的女主角不幸就有宜城一中的女学生。那人被抓的时候,我们都翘课去围观。一半人是因为崇拜,在一旁吹哨叫好,光睡了一中的女学生这一项就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得的光荣事迹,另一半是好不容易到手的女伴因此事而告吹的倒霉蛋,认为这人败坏了技校生所剩无几的形象。我既不想睡女学生,又没有女伴,围观纯粹是闲得没事干。
乌鸦最享受她们这时候的表情。我就喜欢她们看不惯我,还得乖乖闭着眼洗头的样子。但这话乌鸦只敢对着我说。荒谬的是下流的乌鸦爱上了一位得体得天鹅一样的宜城一中女生。你知道吗,我给她洗头时,我都不敢呼吸,我怕我呼出去的气臭的,我怕她闻到了要皱眉。乌鸦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荡漾着可以称之为恶心的柔软的表情。我说,你先管管你下半身吧。乌鸦皱着眉头对我说:“你不懂。我这次是认真的。”“你哪次不是认真的?”我翻了个白眼。“你见到她就知道了。”乌鸦蹲在发廊门口,伸着脖子望着马路,从我的角度看,就像一只长脖子鹅。此时正赶上中午放学,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塞满了空气。一群人乌泱泱从马路那边走来。人群中,宜城一中的女生总是特别显眼。她们不像其他人穿得五花八门、伤风败俗,一身简洁的校服,左胸口别了一小块校徽。她们的校服贴身极了,路过男生堆时,旁边的人会故意朝她们胸口处挤眉弄眼,发出口哨声,惹得她们缩起脖子,加快脚步,远离是非之地。
又是一波人群走过。我站得腿都快麻了。乌鸦突然站起来,冲进发廊里往头上喷了点发胶,抓了个造型,又款款走出来,朝我低声说:“三点钟方向, 快看。她来了。”眼珠子都要射出去了。
我朝他说的方向看去,看到了俏俏。她格外打眼,想看不见都难——一头当下最时髦的离子烫,左耳带了三个耳钉,右耳带了四个,其中一个在耳根处,银色的小圆圈在太阳下闪着冷光。校服外套系在腰上,露出里面的橘色吊带。过膝的格裙改短至大腿,每走一步,裙子边就翘啊翘,钓晕不知道多少双眼睛。我看了看她的脸,又看了看她的校服,确认她是宜城一中的学生。我被俏俏晃了眼,身旁的乌鸦已经迎上去——走到俏俏身边的女生旁,捏着嗓子说:“欢迎光临。”我被乌鸦的语气恶心到了,这才把目光移到那个女生身上——相比之下,她显得正常而普通。
正在我愣神的时刻,耳钉女已经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我知道你,你就是汪洋。”我不知作何反应,她像大姐头,而我是被训的小弟,点头哈腰称是。“长得确实挺帅。”“还可以还可以。”我谦虚道。“就是人孬。”“此话怎讲?”她没回答我的问题,很自然地指着我说:“你进去,盯着你的同伴,别让他动手动脚。”我对强势的女生言听计从,这都要归功于汪晓莉。我乖乖走过去,盯着乌鸦洗头。乌鸦给她洗头洗得很仔细,放水前还用手试温度,开小水浇在对方头发上,轻声问温度合适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乌鸦,他给大妈大姨洗头跟洗菜一样,哗啦哗啦一顿乱冲,水花四溅。我被恶心得起了鸡皮疙瘩,默默退下,到耳钉女旁边,问:“你真是一中的?”她理所当然地望着我:“还能有假?”“你这样,教务处不管?”不是说一中教务处跟监狱长有得一拼吗?她伸出手,一张一合,展示指甲上夸张的彩钻:“我妈是一中老师……”她顿了一下,继续说:“她又不管我。”
一阵沉默。
“你为什么说我孬?”
“你们打群架的时候,我看过几次。每次你都在人群最外边,光出嘴不出力。”她似笑非笑地乜我一眼。
就像技校男生对一中女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一样,技校男生对一中男生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认为他们是一群软蛋跟娘炮,每天穿着校服夹着卵做人。抢他们的钱一度成为我们最爱干的事情——他们无一例外有钱还怂,不抢他们抢谁?我并不直接参与抢钱,往往只是给那几个混混头子充当门面,跟在后头喊几声,助助威,拿一点辛苦费。后来他们越发嚣张,甚至敢直接围在一中校门口蹲点,手里拎着扳手、电线和铁棍。一中的保安跟那群男生一样是个软蛋,站在铁门后面,只敢把钢叉伸出来耀武扬威。
被女孩子说孬,尤其是被漂亮的女孩子说孬,很伤人自尊。我只好在一旁赔笑。
“但你脸帅,”她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看得我臊了,才慢悠悠地说,“虽然你是个技校生,是个文盲,还是个孬种,但你长得像金城武。”
“第一,虽然我是技校生,但我不是文盲,确切的说,跟其他的技校生比,我不是文盲。第二,我不是孬种。第三,我长得像金城武和刘德华混合体。”我一本正经地反驳。
她笑得直不起腰。“这样吧,你帮我一个忙,我就承认你不是孬种。”
“打架、贩毒、杀人的事儿我不干。”
“还说你不是孬种?”她嘟囔一句,“不让你打架。就让你帮我气气我妈。”
“怎么做?”
“做我男朋友。”
“非我不可?”
“我都物色过了,其他人太丑,我妈不信。”她一副“便宜你了”的模样。听到这句话的乌鸦在后来摁着我的脖子尖叫凭什么你小子就能有人倒贴。他自知自己跟那个乖乖女没可能,就把怨恨转移到我头上。
她领着乖乖女离开发廊。出门前,她回头对着我笑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眼睛在阳光下呈现出闪亮的琥珀色:“对了,你可以叫我俏俏。”
说是要当俏俏男朋友,帮她气她妈,我以为她会直接把我领到她妈面前,但她只是让我带着她逃课。“去哪儿?”“你平时去哪儿我去哪儿。”我们站在一中外墙后面,她踢了踢旁边的书包,示意我拎起来。我老老实实帮她拿书包,说我平时啥也不干。“网吧?舞厅?”“都不去,没钱。” “汪洋,你哄我呢?”她细细的眉毛拧在一起,似乎在后悔选错了人,“你怎么不光人孬,还是个穷鬼?”
我看俏俏,就像看一尊大佛,左也不是,又也不是。人一小姑娘(尽管我俩同岁,但我们看一中的学生,总有种莫名的骄傲,似乎他们都是一群心智未开的萝卜头,而我们已经行走江湖多年,是老大哥了),一时闹叛逆,我又不能真把她带坏了,到时候她爸妈不得把我送去游街。网吧我去,网管跟我熟,算起来,他是我学长,毕业后分到小电厂做维修工,因为偷金属丝被抓了,塞了钱出来开了个网吧,我平时回去帮忙看场子。舞厅我也去过,乌鸦很喜欢去那里,我去过一次之后就避之不及,里头的灯花花绿绿,根本看不清跟你跳舞的是人是鬼。当乌鸦试图再次叫上我时,我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有区别吗?”他指了指胯下,“能硬就行。”而且关了灯都一样,她们放得更开,他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教育我。你不会硬不了吧?滚。
我跟在她后面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带我去见她妈。她踢开路边的小石子,我妈聪明得很,得循序渐进。我又问她为什么要气她妈,她直接踹了我的小腿一脚,说关你屁事。我说你不如去跟你妈说你怀孕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惊叫道,我只是想气她,又不是想气死她。她熟门熟路走到一栋筒子楼,上四楼,拐到走廊最里面的一间门走进去。门敞着,颜料味儿扑面而来。是一间画室。她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我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跟进去。坐在她后面的女生显然跟她相熟,戳戳她的背,凑到她耳朵边,用手指了指我,笑嘻嘻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俏俏恼了,拍了一下她的手,那个女生发出一声含意深远的“切”后缩了回去。俏俏向我招手,我走过去,把她的书包放她脚边。看到她画板上快完成的石膏像,顺嘴夸她画的石膏像说这阿基米德画得真像,白的白黑的黑。那是阿波罗,文盲。俏俏翻了个白眼。“你去帮我借一本《色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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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莉和俏俏相继离开宜城后,我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四处游荡,无所事事。每天花一块五毛钱做公交到宜城火车站,在火车站前广场那一排大理石圆球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无数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一个拽着一个——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行色匆匆地离开这里,要不了多久,宜城就会成为一座彻底的空城,我为这个想法感到悲戚。我望着来来往往的脸庞,总有几张跟她们很像。好几次我已经叫出了声,可一个擦肩,她们又流入人群中,再也寻不到踪迹。某一天,就在我坐在大理石球上发呆时,我的大腿忽然动了起来,它们推着我走入人流,加入长长的队伍。我的嘴巴熟练地买了一张前往深圳的票,我的手将它紧紧攥住。就这样也成为无数离开宜城的人的一员。我将它抛诸脑后,在它彻底成为空城之前。
在我离开宜城的前几天,我再次遇到了乌鸦。他比我上次见到时要胖些,脸上多了几抹油光。他说他要结婚了。
哦,这样啊。恭喜恭喜。
沉默。
发廊呢?
盘出去了,拿钱买了婚房。
怎么认识的?
介绍。比我小一岁,现在干销售。
他递给我一根烟,来一根?我推拒了。他也没客气,就手塞进嘴里,点上火,深深吸了一口。
有空来参加婚礼吗?日子定了,下个月十二号。
我过几天要去深圳。
票买了?
买了。我说谎了。我根本没买票,也没想去深圳。
去那儿干吗?
看看呗。听说那里发展挺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
没什么。我耸耸肩,难得地有些难堪。就随便干点什么。
幸好他没追问。
深圳挺好的。他说。
电动车的鸣笛声骤然响起。我们往旁边挪了一步。
好一会儿, 他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吗?我当时挺嫉妒你的。
我的笑噎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罢他停了很长一段时间。
走了。深圳是个好地方,好好干,你可以的。
和乌鸦分别后没几天,我匆忙地踏上了前往深圳的列车。
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我坐在玫瑰发廊的旋转椅上,皮革裂开,里面的海绵暖烘烘地顶着人的屁股。乌鸦装模作样地给我吹着头——没什么可吹的。发廊的门大开着,热气暖融融地拥进来,烘得人昏昏欲睡。店内一站直立风扇咔哒咔哒地转,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在嗡嗡的吹风机的噪声中,乌鸦的声音显得格外轻:“汪洋,出来就好,出来好好干。”
离开玫瑰发廊后,我无处可去。脚先我一步将我带到了宜城一中。这所宜城历史最悠久的中学迎来了周年校庆,墙面翻新,校门口的红色镀锌钢板宣传栏更新了建校历史、知名校友和在校师资板块。我走近看展示出来的教师大合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目光扫过一张张花生米大小的脸,没看到闻老师。我偏过头,两侧教学楼挂着巨大的竖幅对联,红底黄字印着“师恩浩荡不朽杏坛人生,学子情深永驻花样年华。”我默默收回视线。
绕过正门,来到侧墙,一中的侧墙加高了不少,顶端新装了带刺铁丝网,我比划了一下,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轻易翻过去。
那时我蹬着单车哼哧哼哧去了城里唯一一家图书馆,哼哧哼哧在一排排书架中翻找《色彩教学》和《复活》(天知道我找了多久!)我把这件事讲给俏俏听,被她嘲笑了一通。“你不会索引吗?”她拿书敲我的脑袋。“我又没借过书。”要么不看,要看的图书馆里也不会有。当我好不容易找到,带着书一路骑回筒子楼,上楼,找到画室时,俏俏已经不在那里了。坐在后面的女生见到我,说:“她已经回去上晚自习了。”我转身就走,身后传来她因好奇而扬起的声音——“你真是她男朋友啊?”
我一路蹬着车到一中门口,把车停在侧墙,踩着车翻墙而过,企图溜进一中,结果被闻老师抓个正着。她说了什么我全然忘了,只记得她雾霭一样的脸庞,和小提琴一般浮沉的声音。
当人们站在生活的当下回望过去大大小小的事件,总会不自觉地梳理自己的轨迹,试图为自己当下的困境找到某个节点,某种标志性事件。我们的历史老师——一个年过半白的老头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讲台上义愤填膺,痛骂我们这群混蛋,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到时候一定会后悔的!你们记住我的话,以后你们穷困潦倒的时候再回过头看看今天,你们一定会后悔的。”教室里,几排白炽灯的光在他眼里闪烁出了泪花。台下哄然大笑——“他尿了。”我混在人群中,跟着吹了个口哨。听说他出于某种理想主义者的情怀力排众议毅然决然地投身于我们技校,力图以星星之火点燃一片草原。可他想得太美好,我们不是草原,是深潭,碧绿的水面下浮着的漆黑的洞。我们的人生“后悔”的时刻太多,多到我们都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后悔”。他微弱的火光连同那看不清的眼泪一起消失在洞中。某一天,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学校里,因为他批评某个学生上课抽烟,在回家的路上被打进诊所。
从一中出来,距离吃饭的点还有几个钟头。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下午的街道空空荡荡,旧极了。摩托放着屁突突而来,灰尘扫荡了我一脸。抬头,一个逃课的鸡冠头皮衣男孩带着女生扬长而去。 “滚回去上课啊。”我朝他们喊。“神经病——”太阳亮得寂寞。我是寂寞中的一粒灰尘,轻飘飘落在地上,飘到花店,穿过窄窄的走道,层层的楼梯,慢慢地、慢慢地落在饭桌上。闻老师就坐在我对面。橘色的阳光照透了她的脸,她像一张挂在阳光里的旧照片,而我是停在照片前走不出去的旧人。
我脑子发烫、口干舌燥、如坐针毡。几度想开口,又闭上,只好故作无视地舔舔干到起皮的嘴角。
“俏俏还有一会儿下班。”闻老师开口。
此后又是一片静寂。
她端坐在那里。我的对面。窄窄的方桌成了一条永不能跨越的河流。她在河流对岸。我在此岸。湍急的河流响应着我的心跳。
我频繁地眨眼、抬眼,在一瞬间捕捉、拼凑她的面容。
雾霭一样的脸庞在夕阳下几乎被蒸发。我看不清她的脸。
直到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才恍悟——我哭了。
她递来纸巾。靠过来时带起的温香的气息让我下意识屏住呼吸。一瞬间我又回到了那个傍晚,翻墙进入一中,结果倒霉透了,把脚给崴了。书掉到地上,我一瘸一拐地扭过去捡起来。手电筒的灯照过来,我下意识举起双臂,龇牙咧嘴——那副样子傻透了。灯光背后浮现出一张雾霭一样的脸庞,我对上她的眼睛——水底的鹅卵石一般沉静的眼睛。我被摄住了。她走到我身边,捡起书,放进我怀里。你不是本校的?我已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脚崴了?我点点头。她似乎是蹙了眉,拿起对讲机说了什么。她的手臂碰上我的胳膊和腰,那一瞬间——如果我能死在那一瞬间。她留给我的记忆就是带着芳香的温度,好像珍珠粉,暖烘烘的。这股芬芳一直弥漫进我的梦里,将我熏得大汗淋漓。柔软的手肚。靠过来的面团似的肚子,发酵得刚好。像海洋一样起伏的带着热气的软肉。梦里残余的热和惊醒时窗边的寒绞在一起,像牙齿紧紧咬住我,我匆匆忙忙起身,跑到厕所干呕,掐着自己的脖子,似乎这样能减轻罪孽。我为自己感到恶心。
我找到乌鸦,问他看到那个一中女孩时会想什么。他的脸上同时露出了纯情和淫荡——牵手、上床。
是这样吗?
他反问我,你难道不会想她脱光了站在你身边的样子吗?
我又忍不住干呕。
你小子装什么纯情?
我打了他一拳。
生理的欲望和心理的压抑将我折磨得不像样,连带着看见俏俏都退避三舍。“汪洋,你给我出来,躲什么啊?”某一天俏俏把我堵在技校门口,周围全是起哄的。乌鸦叫得最大声:牛逼呀汪洋,都能拿下一中的女的了,记得带套。俏俏一听眉毛吊得高高的,手指着乌鸦高生开骂操你妈逼你说什么呢?我赶紧捂住她的嘴把她带离现场,生怕晚一秒就要被围殴。“汪洋你他妈真的很孬!你身边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你最近发什么神经啊?见了我就跑?你还帮不帮我了?”俏俏被我拖着,改口骂我。我只求这个小姑奶奶乖乖闭嘴。“闻俏——”我的声音还没出来,她的分贝立刻提高,“汪洋你算老几敢吼我?”我盯着她的眼睛和张合的嘴唇,恍惚间又看到了闻老师。“别说了,求你别说了。”“汪洋你真是有病!”是,我有病。我失魂落魄地蹲在地上,不敢抬头。
当我自暴自弃地把这事告诉汪晓莉时,她只说了三句话。
汪洋,你真的恶心。
说到底,你就是好色又恋母。
跟我走。
她风风火火把我扭送到一中门口,守株待俏俏。正逢一中下操,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看到我们都时都露出好奇的表情。汪晓莉坦然地站在那里,边看便问我哪个是俏俏。很好认的,最不一样的那个就是。我嘟囔,低下去的头又被她捏起来。你给我好好看着。
远远看到人群里的俏俏,我立马转身背对她们,祈祷她看不见我。可那绝望的声音还是从后面传来——“汪洋?你怎么在这儿?”我只好转回身子。她的目光在我和汪晓莉间来回打量,后退两步,带着警戒和防御。
“我是汪晓莉,他表姐,也是他半个妈。”汪晓莉朝俏俏伸出手,“借一步说话。”
汪晓莉带着我们来到一个人少的地方。“就这儿吧,耽误你时间了。她看看左右没人,啪的一下甩了我一个耳光。我捂着脸没反应过来,俏俏也被吓了一跳,云里雾里的。
“他意淫你妈。”汪晓莉解释道,“你想打也可以,我看着他,不让他还手。”
俏俏瞪大了眼睛。汪晓莉也意识到自己说得太直白了,想了想,换了个表达方式:“他妈去世得早,可能因为缺爱,所以看到你妈妈后对你妈妈产生了一些情愫。”
“汪洋你个王八蛋!”俏俏从震惊中缓过来后,爪子就挠到了我的脸上。
等俏俏发泄完,汪晓莉走上前捋顺她凌乱的额边碎发,又递给她一瓶水:“润润嗓子。”
很久很久以后,在江边,俏俏跟我说起汪晓莉。江风拂过她耳边的头发,她看着江面上重重的光影,跟我说:“汪晓莉说话太酷了,那么直——‘他意淫你妈’——。”说着她忍不住笑了。“她给我顺头发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妈怎么就不像她一样呢?我妈都没给我顺过头发。我们俩算是扯平了。”她的眼睛里盈着光。
我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但俏俏不知怎么的跟汪晓莉玩上了。又过了几个月,一个夏日的深夜,我家生了锈的铁门被敲得叮铃咣啷像。一开门,俏俏红着眼睛站在外面,额头上肿了一块。见到我,俏俏狠狠地盯着我——汪洋,你不是喜欢我妈吗?她现在要被打死了,你救不救?
我脑子嗡的一下,门也顾不上关,左脚踩右脚地冲下楼。汪晓莉在楼下,见我下来了,把摩托车钥匙往我手上一甩,往示意我上去,又走到俏俏身旁,轻轻地用额头碰她的额头,说:“没事的,会没事的。”俏俏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后面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回忆。在混乱中我失手打中了男人的太阳穴,最终他脑淤血死亡。这件事情闹得很大,我因过失杀人被判两年,服刑期间汪晓莉陪着俏俏来看过我。俏俏一直哭,不断地向我道歉,说不知道事情最后会变成这样,说她不该来找我,但她真的没办法。她试过报警,但没用。她断断续续说了些没头没尾的话,她和闻老师之间的感情真奇怪,她既憎恶闻老师的懦弱,又无法真正对其痛苦视而不见。我无法感同身受,我眼中的闻老师是一道美丽的侧影,我愿意为了这点影子粉身碎骨,我也搞不懂我究竟在想什么。
就像现在我看到她的手臂——光滑的一片,曾经的淤青消失不见,我想到的竟是她那天晚上蜷缩在卫生间角落,柔弱易折,却依旧伸出手安抚哭泣的俏俏。嘴角的血渍和青紫的肿痕成了我梦里褪不去的烙印。我竟然在共情那个施暴的男人,这样的认知令我异常心慌,侧开脸躲过她递过来的纸巾。我慌忙起身,找了个借口离开。俏俏后来发信息问我怎么了,我也避而不谈。我只觉得在许多瞬间,我与野兽无异。
从监狱里出来又无事可做的我,暂时在乌鸦的发廊里,睡在那些无数男人女人躺过的皮床上。他的妻子对此颇有异议,总觉得我会偷店里的钱。我托乌鸦帮我找了个拉货的活儿,每天从开个货车帮人搬家,慢慢也攒了一些钱,其中一半我塞给乌鸦,当作房租,乌鸦一拳打我肚子上,骂我不够意思。我咧着嘴从玫瑰发廊里出来,找了个巴掌大的地方勉强睡觉。剩下的钱我全部给了汪晓莉,又被她骂个狗血淋头,灰溜溜夹着钱回出租屋。
某天汪晓莉半夜来找我,神色憔悴。她问我能不能送她去火车站,我二话不说送她去了。去哪?不知道。孩子呢?不要了。俏俏知道你要走吗?她沉默,说都过去了。她站在鲜红亮眼的“宜城站”进站口下方,犹豫再三,问我能不能借点钱给她,我把兜里揣着的七十几块钱塞她手里,对她说,你等我,我回家拿钱,马上回来,你就在这里等着我啊。
可当我拿着钱回到进站口时,汪晓莉消失了。我不知道她挤进了哪一趟列车,或许是深圳,或许是其他地方。没多久,俏俏坐上了离开宜城的大巴,送别那天,太阳跟我出狱时一样好。她递给我一张签了名的人像,好好留着,以后拿去卖钱,她说。我始终没能再见到闻老师。我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们,当我路过宜城一中,恰逢下课,永远都有崭新的学生从校门口涌出,她们朝气蓬勃,明媚而充满希望。当我穿过中心广场,广场舞曲被远远甩在身后。当我被汽车尾气呛了一脸,想骂人又四顾茫然。当我放下筷子,当我蹲在路边,当我躺在床上。夜风像一双温暖的大手,慢慢地、慢慢地覆盖我的脖颈、鼻腔,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早已忘记面孔的母亲,仿佛回到了她的子宫,周身是温暖的羊水。我任由自己沉溺,直至溺死在生活的海洋中。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二〇〇七年的宜城,整个夏天没下一滴雨。干燥、闷热、难捱,一股无名火窝在我心口,急待发泄。长时间失业与这酷热的暑气狼狈为奸,将我的所有精力蒸尽。我急需一场雨,一场轰轰烈烈、劈头盖脸的暴雨,一场打在脸上手上肩上疼得不行的暴雨,好把积攒了一个夏季的暑气与怒火轰走。
在入秋的第一天,黄色暴雨预警终于姗姗来迟。天色暗沉如絮,热浪中多了几分湿气,敷在人身上,简直像套上一层保鲜膜。
雨始终不下。
我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在大成路的一家便利店重遇周慧贞。此时距离我上一次见她已经过去了七年,或许是六年亦或者八年,时间的单位总是跳跃的,自进厂以后,我就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
“八块的乌冬面套餐,丸子要鱼蛋和牛肉丸双拼谢谢。”在我掏出钱包的一刻,一只手臂从我身后伸过来,替我把钱付了。我诧异地回头,她抽回手,食指略微抬起压在头上的鸭舌帽,露出一张乍一看与从前差不多的脸,我有些恍惚,似乎自己还在厂里写材料,到了六点,她来敲门,等着我一起下班,那双银蓝双色的大圆耳环在白炽灯下晃啊晃。
周慧贞看着我笑,好巧啊,语气轻松地好像我们十分钟前才在街口说拜拜,转头又在便利店相遇似的。
她笑起来,我才注意到她眼角泛起细细的皱纹,眼眶也比以前陷下去了一些。她整个人比以前瘦了许多。现在这个样子,使我想起一片长满荒草的野地。
我戳了一个鱼丸,她就着我递过去的姿势,低下头来用牙齿衔住——“好烫——”。头发顺着她的动作垂下来,我随手帮她别到耳后。我俩一边吃一边漫无目的地逛。天色渐晚,路边摊都开了火,地上散落着包菜丝、萝卜丝、蛋壳、红色塑料袋、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套,垃圾桶没一会儿堆满了,泔水从缝里流出来。路过拉着三轮卖菠萝的,我们各买了一个,绕到大路上,菠萝还没熟透,酸得牙发麻。盐水顺着木棍流到手上,吃完随手把木棍掰折扔到搁一边儿的铁皮簸箕里。她步子迈得大,跟她的人一样,像跃动的风。我慢慢地落后她一两步,正好可以偷看她被路过的车灯照亮的侧脸。
到了傍晚,才不知从哪里透出些凉风,轻轻拨弄她额前的碎发,不知怎得我竟然感觉痒痒的。她穿着宽挺的棕色衬衫,袖子挽到上面,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臂,手就这么松松地插在裤兜里。走得近了,我总能感受到她近在咫尺的温热气息,偶尔相触的手臂,肉贴肉的触感让我紧张。于是我又落她三四步。
周慧贞在说些什么。我陷在自己心里的这些小九九里,一开始没听清她的话,直到她的手掌出现在我眼前,而我差一点就要撞上去时,才回过神来。
怎么了?
她问我是不是还在厂里。
我说我两年前就被裁了。
在她离开后的两年,工厂由于生产方式落后,污染超标,被上头责令停顿整改好几次,效益下滑,每年都大幅度裁员。每个人战战兢兢,不知道被炸死和被裁员哪一个先来。前者比后者好多了,一死永益,飞天的瞬间就转世投胎,后者如钝刀磨肉,往后十余年都会传来阵痛。那些被裁掉的,有转行炮制k粉的,没几年被抓,成为宜城这个小地方唯一一个上央视法制新闻的人。有出厂就卧轨自杀的。死的人我认识,姓方,听说家里欠了高利贷,偷厂里的设备转卖,被裁后没了生活来源,与其被高利贷打成挂屎袋子的残废,不如一死了之。
小方在厂里的时候,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性格文文弱弱,他是我们厂为数不多的文化人,大专毕业,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厂里的笔杆子,因为其他人认字不如他多。厂子的新闻、宣传、通知都出自他手,有时候也写一些诗,那些诗都写在废纸上,我是他仅有的读者,或许因为我是这个车间里唯一一个年轻女的。年老的女性不在他诗的狩猎范围内,而男的会打他,在他的工位上放尿亦或者趁他解手踹他屁股。他们很有一手,既能恰到好处地欺负人,又不至于被记过。我的文化造诣停留在高中,对小方的诗,我说不上好,有点儿酸,但也说不上不好,至少押韵。我说我读不懂,他就借了我一本小册子,让我多读多熏陶。很薄,是海子的诗集,边缘都被翻烂了。他说他藏了好几册,从来没被发现,如果让那些人知道他看海子的诗,一定会把它们撕了塞进他嘴巴里逼他吞下去。我问他藏哪儿,他指指自己的裆。我嫌弃诗集有股骚味儿,始终没翻过。
直到某天有个鸡嘴抢过小方的纸,以一种极其夸张的语调在食堂大声朗读,那声音活像公鸡打鸣,引得哄堂大笑,小方一开始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对笑声置若罔闻,也不说话,后来突然暴起——当时在场看热闹的人都愣了,谁都没想到小方会打人,等大家都醒过神,鸡嘴男的头已经磕到铁桌角,血流一地,那写在报纸上的诗被塞进公鸡一样的嘴巴里。小方也没好到哪里去,裤子被扯掉了,底裤边缘露出诗集的卷边。
就这样小方被裁了。紧接着就是他卧轨自杀的消息。我很惊讶小方这个怂包会选择卧轨自杀。他生前最喜欢的诗人是海子,虽然写不出海子的诗,但他躺在铁轨上的一瞬间,或许海子真的附在了他的身上。
轮到我,我想不出来之后可以干吗。三十五岁失业,大家会感叹一句中年不易,而二十五岁失业,只会被人背地里指指点点,成为教育小孩口中的反面例子,“别学他们”的“他们”之一。
罗姐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拟发言稿。小方走了,找遍全厂,只有我认识的字最多,便理所当然接了小方的活,从车间女工荣升为坐办公室的。恰逢秃顶辞职南下,双喜临门,觉得未来虽不至于一片坦荡,但好歹能看到一条窄窄的路,深呼吸减减肥能挤过去。
秃顶指的是主任,年近半百,肚子肥得流油,每天挺着个大肚子在车间巡视,看得一众车工人心惶惶,生怕他一个不小心撅了,从肛门飞出一个婴儿。
我刚入职时,四处轮岗,轮到他手底下。前几年他的衬衫尚且能塞进皮带里,头上尚有几缕头发苟延残喘,见了我一脸温和地说,小林啊,有什么不懂的不会的,随时来问我。口腔里香烟尸体的气味令人作呕。当时我还是战战兢兢地应下,遇到操作问题,他确实指点了我几次,直到他把我叫去办公室,说是指导工作,手指导着指导着顺着我的腰一路往上,烂牙里钻出一条肥大黏腻的舌头。我后退,他朝我扑过来,我躲了过去,他没站稳,摔了个大马趴,我瞅着机会就往外跑。紧接着我就被调去生产间,每天同哐当哐当的机台打交道。傻逼被调走的那一天,我偷偷买了小鞭炮在楼道炸,噼噼啪啪,吓坏了一帮子小孩。
罗姐弯腰凑过来捏了捏我的手:“小林,别写了。”我脑子懵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这是要被裁了。我当即撕掉纸揉皱了扔进垃圾桶,还写个屁!
感谢罗姐提前给我透底,当正式通知下来时,我已经整理好心情,平静地收东西,签字,离开。路过小卖部,走进去,买了一瓶橘子汽水,玻璃的。本来想买啤酒,喝光了冲回单位找到秃顶一瓶子砸过去,也算给自己这些年一个安慰。手握在啤酒瓶上,捏了又捏掂了又掂,手感很好,砸下去的声音应当很脆。最后还是放弃,一是我不一定能找到秃顶,二是我也确实没了勇气,只能过过脑瘾。与其买不喝的啤酒浪费钱,还不如买汽水。于是我拎着汽水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马路走,不远处有施工场,泥地上横七竖八地印着车辙,泥头车不时呼啸而过,风夹着沙砾打在头发上。另一边是一条黑河,漂浮着绿泥一样的生物与泡沫盒。
自我发现以来,这条河就一直弥漫着一股死鱼味。一直走一直走,逐渐有荒草生出来。荒草的尽头是卵黄一般的太阳,打散了的光流出来,流满了天空,滴下来,滴到平房,沿着边角的砖瓦一路往下,蜿蜒到地上,簌簌流过杂草丛生的废弃地,流到我脚下,又钻过去,随着河水走了。
夕阳彻底融化,我缩在橙色的余晖中。玻璃瓶扔进草堆里,悄无声息。这使我想起周惠贞,想起她橘色波点的毛绒袜子,想起我们一起喝过的玻璃橘子汽水,瓶盖儿多得能串成项链,哐当哐当响。我们最后一次并肩走过这里,草还只是短短的几寸,踩上去有些扎脚踝。我们就这么安静地走,听草地发出细细簌簌的声音。河边的聚集着一大群蚊蝇,在余晖里上下起伏。远处的雁群一会儿合拢一会儿散开。
我走在她旁边,舌头在嘴巴里迷茫地打转。她把汽水递给我,说,最后一口,给你。我低下头,眼睛不知所措地看湿漉漉的玻璃瓶,看鞋上的灰,看杂草,就是不敢看她。我猛地大吸一口,吸管触碰到底部发出呼哨的声音。汽水已经没气了,一股糖精味儿黏在口腔。她握着瓶子的手指伸出一根来挠我的下巴,我不得已瞪她一眼,她的神色飞扬起来。
我进厂时,是周惠贞带我办的手续。在轮岗期间,我总是去找她。我喜欢听她说话。与她温婉的名字相反,她讲话的声音像沉静的湖。惠贞跟我说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太贤良淑德,而她本人与整个四个字毫不沾边。我说我很喜欢,念起来嘴角会咧开,忍不住笑。她也笑,那你多念念。我便一直念啊念啊念,念到自己喘不过气来,越念心越痒,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挠似的,越痒越想笑,使得我咯咯捂着肚子停不下来。周惠贞突然用双手捂住我的耳朵——时隔这么些年我还能会想起她的手覆上来的温度——她的手很凉。她的声音隔着手掌传过来,像隔着水面,我在湖底,她在岸边。水波扭曲了她的脸,声音也瓮瓮的——“别念了,别念了。”她把头靠在我脖子上,几绺头发拂过我的侧脸,有些痒。
在她离职后的几年里,我偶尔会梦到这个瞬间。我漂浮在杂草丛中,像气球似的不受控制地四处游荡。周围灰黄色的野草丛不停地生长,无论我飘得多高,它们始终比我要高出一大截,我很不喜欢这种虚空的、无可依的感觉,更不喜欢这种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困窘。就在这时,一双冰凉的手覆上了来,将我托住。野草退去,周围黑漆漆一片,我落到一片柔软的发丝中。我融化在黑暗里。是惠贞吗?我想抓住她的手,徒然发现自己没有形体,我不是我,我只是一片虚无。梦里的她也不是她,只有那捉摸不定的冰凉的温度。从梦中惊醒,眼睛在黑暗中缓慢聚焦,我拍拍自己的脸,很烫。我开始疑惑,当时她的手覆上来了吗,还是那只是我一遍又一遍的臆想,无端平添的细节?
那天我去了她家。厂里有员工宿舍,十三四个人挤在一间房里,她不愿意住那,便自己出来租房住。房子在石雨街17号三栋四楼走廊尽头,这里的楼房你推我搡,中间仅仅隔着一条黢黑狭长得只容老鼠通过的小道,楼道又窄又长,常年没灯。我后来去过一次,那个地方已经搬空了,外墙喷了红色的“拆”字。
我盘腿坐在地板上,她抱来一大叠光盘和磁带,一边问我喜欢什么口味的歌,一边挑挑选选。我的前二十年不怎么听歌,音乐对我来说也可有可无。只有这一段时间,我十分密集地听歌,听各种类型的歌。我三分之一个人生中听过的大部分歌都出自这里,跟周惠贞一起。
周惠贞起身,她伸出手,问我要不要一起,她会跳双人的,可以教我。我原本已经将手放在她掌心,却又触电般收回,摇摇头说算了。她伴着音乐摇晃身体,我缩回我的脚,给她腾出空间。我不知道她会跳舞,更不知道她跳得这样好。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下午,阳光毫不吝啬地铺满了这狭长的小地方,给目之所及的地方都涂满了奢侈的金黄色,她在金光闪耀处尽情地舒展身体,双臂带起的风扬在我脸上,转瞬即逝,好像拂过湖面的杨柳,轻轻一点,便散开一圈小小的涟漪。她的脚尖随着音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促,身姿越来越昂扬,风钻进她的衣摆,她像要飞起来。她迟早要飞起来,飞出握手楼,飞出石雨街,飞出这个压抑的、嘈杂的工厂,飞到我目之所不能及的地方。
跳累了,她玩闹似的倒下来靠在我身上,头发贴着我的颈窝——那些细细的棕色的蛇蜿蜒着向下,我一动也不敢动。我们靠在一起,我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带着热气的手臂紧挨着我的手臂。客厅里还放着歌,但那些歌,我一句也没听清。她把腿伸开,伸得直直的,晃啊晃,碰到我的时候,像被水花溅上了脚肚,难不在意。我注意到她那两只橘色波点袜子,像两只毛茸茸的猫。她注意到我在看她的袜子,得瑟地翘起脚,转过头笑着对我比了个嘘的手势,眼睛亮亮的:“秘密。”工厂要求统一的发色、统一的深蓝色制服、统一的白色袜子和黑色工鞋,而周惠贞悄悄穿了一双彩色的袜子。秘密这个词真有魔力,一些本该一笑而过的事情,有了它,反而显得隐蔽而亲密。我的心跳得有些快。那一天我们听歌听到很晚,睡得很沉。第二天周惠贞拉着我一路狂奔回工厂,才堪堪没有迟到。回到生产间换工服时,我才发现自己穿错了一只袜子,本该穿着白袜子的脚套上了橘色波点的袜子。我一只脚陷在阳光里。
周末,她拉我去工厂后面的荒地,她跳舞,我吹风,跳完了,我们一起沿路走回去,中间她一定要挑有石头的地方跳着走,把手交给我,让我扶着她,一直走到街上。她买了一瓶橘子汽水和一罐啤酒,汽水是给我的。一开始我们肩并肩往前走,半罐啤酒下肚,她的脸逐渐红起来,步伐也越来越快,后面近乎跳了,从一个点轻盈地跃到另一个点。路过垃圾桶,她把空了的啤酒罐捏扁丢进去,回头。我离她四五步距离。她等我走近,对我说:“我要辞职了。”她说她还是想跳舞,宜城歌舞团不行,她要去s市,那里有更多的机会。
那一刻的夕阳近乎末日。我迷失在一大片橘黄色的混沌中。
如果能停在五步之外,我是不是就不用听到这句话了?
周惠贞离开时我没能去送她,那天秃顶把我叫去办公室,锁了门,然后我砸了他的头,把他本就丑陋的脑袋变得如同肿瘤。之后我被调去生产间。再然后,我被辞退了。
我在家呆了几个月,决定提升一下学历,好歹念个本科。学到半夜,无所事事时,我就翻出手机电话簿,点开周惠贞的电话号码,手在绿色键停留许久,迟迟不按,最后索性把手机关机,丢到一边。
我一路说,她一路听。说到打电话,她打断我,为什么不按?我说我不知道。我也搞不懂我自己。她便没再说话。我现在依旧有很多问题想问她,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当初的理想实现了吗?歌舞团的工作开心吗?怎么瘦了这么多?为什么又回到这个地方……我在心里挑挑拣拣,似乎怎么问哪个,怎么问都不合适。
最后,我问她,你还在跳舞吗?
她有些遗憾地说踝关节韧带撕裂,跳不了了。我蹲下来,拉起她的裤脚,手掌轻轻环住她的脚踝。这里曾经是那么有力量,踮起脚尖时露出起伏的漂亮的线条。我突然间很难过,在得知小方悄无声息卧轨的时候,得知周惠贞韧带撕裂的时候,我都会恨不得直接缩进自己的身体里。
周惠贞揉了揉我的脑袋,我仰起头看她,她歪着脑袋说也不是完全不能跳。
此时月亮在躲在乌云后面,只零星露出些许光辉。雷声在云层后面闷响。
我们经过石雨街,那里建起了新的楼盘。走到工厂的地方,那儿已经空了。曾经这里晚上也灯火通明,但如今却沦落为蟑螂老鼠和蜘蛛栖息的乐园。尽管如此,黑夜里它的身形也透出一股压力。我们在废弃的铁门前打开照明灯,对着空荡荡的窗户一间一间数,这里曾经是生产间,那里是办公室,再里面是员工宿舍……
周惠贞说这里变化很大。我说是啊,都在变,人也在变。
可你看上去还跟以前一样?我说你这是故意气我吗?她笑开了。等她停下笑声,我小声说了一句,我也变了。
再往前走,是通往荒地的大马路。那边似乎已经成了无人之地,草已经长得有人高了。那块地方原先要扩建厂房,谁曾想工厂倒闭,施工施到一半停了,任由土地耗在那。不知什么时候起,有人在这里有用铁皮盖起了小屋,做成废品回收站。
走进草丛,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周惠贞在前面牵着我,草密密麻麻,我看不见她的身影,只能感受到她的掌心传来的微凉的温度,听见沙喇沙喇的草叶摩擦声。
这时天空落下第一滴雨。落在草叶尖上,悄无声息。
越往前走,我越害怕。越害怕,越紧紧攥住周惠贞的手。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做的梦,梦里,我也是在这样一片黑暗的草丛。但与梦不同的是,这次我抓住了她的手。
不知走了多久,我们钻出了草丛,来到了河边。黑河经过几年的治理,终于肩负起一条河应有的职责,静谧而优美地躺在那里,潺潺的河水缓缓地流。
第二滴雨紧接着落入河里,被流水裹走了。
周惠贞退一步,朝我郑重地伸出手,说她会跳双人舞,问我要不要一起。
这一次我把手放了上去。
我以为你又要说不。她捏住我的手,好像完全掌握了我的身体。我任由自己随着她的动作而动作,一开始是缓慢地晃动,简单地转圈、前进、后退,等我适应节奏后,突然天旋地转,我感受到脚下越来越快,耳边传来风声,似乎要飞起来。
第三滴雨落在我们交叠的手上。
随之而来的是第四滴、第五滴、第六滴……
雷声穿透乌云,闪电照耀天地。
我直面她的笑颜,是那么清晰,闪电点亮了她瞳仁中的光华,是那样耀眼。但渐渐地,又模糊了。模糊中,我看见过去的周惠贞和过去的我——那时我们都很年轻,在小小的房间里讲小小的故事。
无数雨滴劈头盖脸,打在我们头上、肩上、手臂上,打在荒草上、河面上、泥地里。叮叮咚咚,咚咚叮叮,远方传来蛙鸣。
雨越下越大、越来越急。
河流涨水了。水漫过河岸,流到我们脚边,流向远处。
我们额头对着额头,肩膀对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我们在雨中旋转、旋转,已经分不清是我们在雨中跳舞,还是雨在我们之中跳舞。
水越来越多,逐渐漫过脚踝。
远处传来一声闷响。是废品回收站坍塌的声音。这似乎标志着暴雨已经成型。
但去他的!
就让雨下个痛快——
就让我们跳个痛快——
在暴雨来临前,
在暴雨来临时。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晚饭做好,灶台里的炉火已经熄灭了。紧贴墙角的奶酪色木柜上,电视机正播放《超级女声》的淘汰赛,那是有李宇春、周笔畅的二零零五年。母亲全神贯注地盯着厚重电视机里的粉红舞台,我听不懂主持人兴致昂扬的串场词,举着幼儿园新发的课本一个劲地想唤起母亲的注意:“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你听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
“好啊,你讲吧。”母亲点点头说。
我翻开柳树与兔子上蹿下跳的七彩一页,用手指着一段段念故事,抬头时发现母亲还专注地盯着电视机,根本没有听我的故事。我生气了,凑近母亲喊我再也不给你讲故事了。母亲也还是点点头说:“不讲就不讲。”
我气冲冲地拿着课本一个人走进厨房,坐在熄灭的灶台前把课本填了进去,里面堆满树枝、秸秆与玉米骨头燃烧殆尽的黑色尘土,卷边的彩色课本像窝只是带去了春天的燕子,安静又无辜。我一边注视一边流泪,厨房没有开灯,高处的窗户摇晃着墙外黑色的树影,锅、碗、瓢、盆,母亲在我看不到的那一角继续观看节目,电视机像夜半更深时的咳嗽断断续续地传来情歌的乐声。
后来与母亲提起这个故事,母亲表示我一定记错了什么,家里没用过那样的灶台,她也没看过超级女声。
我瞠目结舌,无法理解这样的背叛,那个灶台里火焰的残影至今仿佛都还在舔舐我孩童时的脸颊,电视里周笔畅会穿着绿西装唱解脱——“阳光替房间开了灯”。我还无法理解的音乐、我还无法理解的冷漠、我还无法理解的生活,在我不到四岁的这一年的记忆里,母亲是一株茎叶细长的花朵。
我固执地不去相信母亲的说辞,她后来不得不翻出我小时的录像带,是带着我搬家的记录,厨房宽敞而明亮,用的是天然气,一立方一块两毛。她还说父亲时常觉得我小时有撒谎的习惯,就是因为我老是有这样一口咬定的错误记忆。
母亲讲起我小学时信誓旦旦在作文里写到吃牛排的事情,写父亲母亲吵架后她哭着开车带我去吃牛排,在她讲述时我也想起来了,那时母亲摔烂了父亲刚送给她的某款诺基亚触屏手机,迟钝的玻璃屏上有蛛网般从一角舒展开的裂痕。母亲说作文写得太感人真实以至于老师担心地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可那时我的父亲其实还在远方服役。
我一时间几乎怀疑起自己得了精神分裂一类的疾病,在母亲叙述时我都能想起浇上黑椒汁的牛排的口感,我的餐刀在铁盘上叮叮当当地起起落落,她在桌子对面红着眼看我吃食,伸手整理好胡乱围在我裙子前的餐巾。我想开口问母亲怎么会这样,我又想解释我绝无要撒谎的意图,言语一时间在我的胸腔里纠缠,将我的肺撑涨起来,最后只输出一小段叹气。母亲拉过我的手,摸摸我的戒指,又凑过身来拥抱我,说我其实只是个想象力很好的孩子。
我终于又感觉自己重新踩在坚实的大地上,我轻轻问妈妈要不要选一首在婚礼上放的情歌。她松开环抱我的双臂,帮我理了理刘海,说那就放张惠妹的灰姑娘。我开玩笑说我其实是丑小鸭,她只是摇摇头。
母亲是爱听情歌的,我这样坚信,即使可能我的记忆里有许多的妄想和虚假,但在我从她的床上模糊醒来听到电视机里的情歌和她做早饭的声响时,在我靠在透着凉意、硌人的藤编座垫看着窗外的车流,听到收音机的旋律和她轻声的哼唱时,在我把家里翻到的磁带插进为了练习英语买的磁带时。
在某一个真实的时刻,在我的每个想象中,她在当时有自己的世界,像花朵应季盛开时也不须考虑多余的什么。
未婚夫敲敲门,紧张地探头进来,看见我在流泪,又赶忙走进房间把门掩上,问我怎么了。我模糊地看着他前额柔软的发丝,蒲公英一样,我说你吹一下刘海给我看,他无奈地照做,我扯扯嘴角,他牵起我的手,又问母亲要不要坐同一辆车去看场地,母亲说她之后自己开车去。
我离开房间时回头看看她,她多出的年岁像被攥在手里在相册上勾画,我的脚步稍慢,走在前面的他没有回头,只是一样慢慢地牵着我向前移动。
我又害怕结婚了,我说。
他总算回过头来与我对视,像是过了十秒,他眨眨眼,继续轻轻牵着我。我被他牵到楼下,等待的父亲看我眼红红的,瞪了眼准女婿,起身把他时常带着的手帕递给我,我攥着那条手帕直到坐到我们两人的车内。
“我要听情歌。”我又说。
坐在驾驶位的他在我的CD册里翻了半天,选出宇多田光塞进光驱里。
我想起高中时写过一篇小说,一家人新买的荒废别墅的客厅里,摆着一面黄昏色彩、每到阴霾天气就淅沥沥沁出水珠的旧镜子。当我们一家人不再坐在旧居的长沙发上,我们的镜子还会流泪吗?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巫念桃、漢尼、落水、夜雨、月溪明、巴瓏、四戎
世界是一片荒原。
三月,阿孝跟往常一樣和朋友們在山頂遊玩。成員裏有一個最近才認識的傢伙,大家叫他阿翼。
是個近乎暴走族、純粹喜歡飛車的傢伙。
某一天,熟人的子青偷來了一輛改裝得很像賽車的RZ摩托。
那天,阿翼一再向子青請求,把RZ借走了。
接着兩天後,在大家平時一直遊玩的山頂上,阿翼遭遇了事故。死掉了。
葬禮只有領頭的柏宇參加了。其他的人不知道要以什麼表情來面對,所以沒有前去,更準確地說,沒能前去。
那一晚,大家來到了阿翼遭遇事故的那個轉角。
路面留着因後輪鎖死造成的輪胎痕,路邊的防護欄有所凹陷,方向指示燈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往常一直說着無聊話題的少年,在那一晚也只能默然。
即使出事的轉角就在眼前,但卻沒有人帶着像花束之類的東西。
終於,最初把摩托車偷來的子青,把吸了半截的香菸供奉在防護欄前。
其他人也同樣效仿。
阿孝和柏宇並不吸菸,於是放下喝過的寶特瓶作爲替代。
空氣非常寒冷,呼出的氣息都成了純白色的煙。夜空中,獵戶座美麗異常。
後來,阿孝再也沒去過山上。
柏油公路延伸,不斷地建了起來,機車之類的詞語開始流行……
1965年,少年時代的事情。
阿孝的父親是一個鳥類學者,在阿孝的記憶中,是當時很少見的職業。
在職時,父親很少待在家中,總是會到山野之間去做一些考察和研究。直到後來偶然一次染上肺炎,不得不辭職在家養病。
打那之後阿孝對於父親的形象才逐漸充實起來。
父親總是會坐在那把竹椅上看一些書籍,手旁擺着母親切好的生蓮藕——據醫生說是對肺有好處的。
用聲音來描述的話,父親就是由竹椅隨着變構發出的鳴叫、紙張互相的摩擦和牙齒切割脆藕的聲響組成。
阿孝對鳥類也是很感興趣的,但他對彈子球的興趣顯然壓過一頭。每當做完課業,阿孝便迫不及待地衝出家門,尋找朋友們玩彈子球去。
往往玩到快天黑,阿婆就會來尋他回去吃晚飯。
阿婆說的話帶有很濃重的口音,叫阿孝會發ㄢㄏㄥˊㄍㄨˋ的音,大家聽了,就叫阿孝作阿恆。哪怕是現在,阿孝回到新竹,當時的夥伴也還這樣叫他。
本地很少有人能聽懂阿婆講的話,阿孝自己也只能懂個大概。但聽到阿婆叫他,阿孝就反應很快地收起彈子球來。
吃完晚飯,一家人會在院中乘涼,有夜風的時候,父親會披一件披肩。也只有在這種時候,阿孝會坐在父親旁邊聽他講一些跟鳥有關的事情。
父親最常提的一種鳥叫做鷸,是溼地常見的中小型鳥,在父親的描述裏,鷸多種多樣,但大部分都會不斷遷徙。
「沒有真正落腳處的鳥。」阿孝記得父親這樣說。
後來同樣一個起風的夜晚,在阿孝回屋給父親拿披肩時,聽見了母親的哭喊。
父親失去了呼吸。
在七八里外的城中,商超慢慢開起來,那裏的冰櫃販賣芒果味的冰棍。
1960年,童年的事情,阿孝很想念它。
阿婆有時會拉着阿孝回大陸。
回大陸只是阿婆單方面的講法,從她口中講出就變成ㄟㄉㄞㄌㄡ,但阿孝能從方言中撿出能辨識的音節來。
阿婆對於回大陸的路線大抵很是熟悉,從家門口出去,左轉,走過三個路口,再右轉,一路走到汽車站...阿孝不止一次聽阿婆這樣講。
但阿孝和阿婆只有一次真正到了汽車站。
那天午後有些熱,阿婆帶着阿孝在汽車站門口的茶店喝苦茶。
阿婆在向店主的女人問一個叫做桃花橋的地方,這是阿孝第一次從阿婆口中聽到這個地名。
女人沒能聽懂阿婆的方言,阿婆焦急地望向阿孝。阿孝用標準語向女人轉述後,女人還是搖了搖頭。
阿婆的肩頭彷彿一下子塌下去,她嘆口氣,拉起阿孝回家。
「過了桃花橋,就是家了。」阿婆這樣對阿孝講。
阿孝一直沒能理解阿婆說的家。
那時太陽已經快要落山,天邊的雲給燒成一片火紅。
祖孫倆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阿孝看見路旁的芭樂樹。
「阿婆,是芭樂欸。」
阿婆笑起來,叫阿孝去採一些。
阿孝走到樹下,樹枝給結好的芭樂壓得很低,伸手就能夠到。
他和阿婆採了很多芭樂,裝在阿婆的那個藍色布包袱裏,裏面一起裝着的是阿婆存在錫紙包裏的錢,她說死後能把這些錢帶去用。
芭樂是酸甜的,帶有一種澀味,這種舌面靠後味蕾上反覆的澀味一直陪伴着阿孝。
1958年,不安定的一切事情,阿孝總會想起它們。
阿孝的姐姐心怡出嫁後的第三年,母親的舌根生了一個腫塊。
那天,阿孝陪着母親去醫院做了檢查,回來的晚上,阿孝做了一個春夢。
他夢見當時暗戀的女同學。
阿孝起牀去清理時,看見了在客廳桌上睡着的母親,母親壓着一封寫給姐姐的信。
後來,姐姐和姐夫接走了母親,家中只剩下阿孝和小他三歲的弟弟阿忠。
阿孝覺得教室很逼仄,他更頻繁地逃學,也沒有母親會拿着蒲扇追打他。
那是阿孝認爲自己最接近嚮往的大人的時刻。
他開始翻找父親留下的書籍和筆記,並找到許多舊的書信,阿忠很喜歡那些大陸來的郵票,他沾了水把郵票貼在窗上。
父親的筆記大多都關於鳥類,阿孝花遠比課業上多得多的時間來看這些筆記。
他照着父親的路線進過兩三次山,找到好一些鳥類。他用鉛筆畫下來,回去與書籍的插圖和父親的手繪對比。
阿孝見到許多的鳥。
母親回來時,阿忠已經升了一個年級,阿孝開始安心照顧身體大不如前的母親。
每個潮溼的夜晚,阿孝都失眠,他一點一點聽着母親扯着胸廓呼吸,空氣流進她的肺裏,發出奇異的聲響來。
阿孝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後來的一個似曾相識的夜晚,阿孝在院中發現一隻死去的鳥。
是一隻鷸,阿孝埋掉了它。
第二天早上,阿孝撥通殯儀的電話。
1966年,沒什麼特殊的一年。
阿孝從母親的遺留裏找到一些舊欠條。
他跟着名字去到了一個女人家裏,阿孝只說自己是林淑的兒子,女人很熱情地接待了他。
「你先在這裏坐。」女人用口音很濃重的話對阿孝這樣講,阿孝很容易便聽懂了。
女人拿着苦茶從裏屋走出來時,阿孝已經走了。
太陽正要落山,阿孝擡頭隱約看見金星,他感覺那渾圓帶着未亮起的銀河向他心頭傾斜下來。
有一隻賊鷗飛過,它滿是鬥志,要去爭奪其他鳥的捕獲。
阿孝感覺自己誕生在世界的荒原上,他的心尖流着遠方的血液,搏動能在胸腔裏獲得足夠的共鳴。
他想起那個午後和阿婆走過的小路,他們採了很多芭樂。
他很想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