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
(翻出了以前给别人oc写的文,略做修改顶一篇)
大雨突如其来。
其实也不算是突然,一切都有预兆,譬如从早上开始就黏答答的空气,好似塑料薄膜般紧紧压在人身上,又好像一群看不见的章鱼紧紧扒着人不肯松手,让人好不爽快。譬如十一点过几分时,场地外压着的那团浑浊的、吸饱了所有灰尘与杂质的云。再譬如下午三点开始,路面上被风卷起来的纸屑、灰尘与垃圾袋团成一团四处游荡。再譬如,就在前一刻,忽然静止的树木、噤声的蝉鸣、角落里悄无声息逃走的蜘蛛……旋即大雨倾盆。
李恺生最讨厌雨天,南方的雨天,哪怕在室内,空气都湿得能拧出水来。造景室的窗户没关,雨滴大颗大颗溅进来,在红丝绒窗帘留下深褐色的痕迹。李恺生盯着那一片逐渐扩散的圆点,想起剧中自己饰演的林安就死在这里。年轻的男性以一种扭曲的姿态则躺在血红色的凌乱窗帘上,在灯光下闪耀着光泽的红色布料看上去像是流动的鲜血,从林安身体下缓缓蔓延。扮演尸体对李恺生来说不是难事,只需要躺在地上闭上眼睛,什么都不需要思考。好几次导演喊卡,李恺生都没有听见,无知无觉地躺在那里,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眼下有长时间加班留下的疲倦的痕迹,嘴唇过分苍白,唇纹很深。
似乎有人的对他说过,唇纹与手纹一样,能看出人的命运。他当时无聊,舔了舔干裂的下唇问他,那你看出什么来了?那人凑得很近,一副要吻上来的样子。李恺生想自己的脸色一定很僵硬,但对方的眼睛似乎只专注研究唇纹,这让李恺生舒了一口气,但很快他发现从这个角度他能看见对方微微陷下去的眼窝,眼角细碎的皱纹,以及长长的睫毛。李恺生很诧异,一个中年人能拥有这么长的睫毛吗?这让他的眼睛看上去像一汪湖水,尽管李恺生并不想承认这一点。睫毛的阴影投在瞳仁里,像湖水里缠人的海藻。往下鼻梁,宽而挺,中间略突起。爱莲第一眼看到周显就问他是不是混血,就因为这鼻子。得知对方是屠户出身,很是困惑地皱眉,旋即问他父亲是不是出轨了外国佬。周显好脾气地笑笑,没有应答。李恺生不是没见过杀猪仔。在菜市场的那些屠夫们日复一日地放血、烧毛、剁骨、切肉,死猪的怨气缠绕在他们周围,让他们看上去越发与猪相似,不仅是肥硕的体型,更是那一双双眼睛——小而肥荤的猪眼。
接着是青色的胡渣和细微的绒毛,再往下便是两片薄薄的嘴唇。李恺生往后倒了一下,用手肘卡住周显的脖子顶开他。
“滚,半天没研究出个屁。”李恺生向来是没有多少脾的,他的所有怨气都倾注在格子间那台闪烁蓝光的电脑上,出了格子间,他就是晃荡的幽灵,请他来演尸体,再合适不过。我以为李哥是真的死了——大家这样调侃道。
但这一次,李恺生很难从容地躺下。林安的死状过于扭曲,四肢被人以不寻常的角度摆放。在闭眼的时刻,李恺生能清楚地感知到肢体传来的疼痛与不适,但他必须长时间维持这样的姿势,面上还要保持死去的平静与从容。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就是林安,或许凶手为的就是欣赏这一种微妙的错位——像人偶一样温顺平和的脸庞与张牙舞爪的四肢。一种被掌控的烦躁渐渐蔓延。此时他正闭着眼,视觉的关闭带来了听觉的敏锐,他听见现场设备发出的白噪音,尽量放轻的来来回回错杂的脚步声,听到远处传来阵阵雷鸣,紧接着暴雨倾盆。他所处的位置正好在窗户旁边,几滴雨打在他的脸上。李恺生不确定自己的表情是否泄露了些许情绪,他听到导演喊了卡,没说要不要重拍,接着场助让大家休息。
李恺生爬起来,腿已经麻了,这让他看上去颇有些狼狈。他勉强扶着窗台,小心翼翼地抬起脚尖——他忘了自己从哪里看来的缓解肌肉酸麻的姿势。他想点根烟,摸了摸口袋,空的。造成这一切的凶手正从门框里出现,一半的身体被雨水淋湿。随后爱莲紧跟着他出现,手里拿着一把三折格子伞,水滴滴答答流了一地。相比旁边的人,爱莲显得清爽多了。周显自然将手里拎着的两个餐袋递给她,接过她手里的雨伞折好收到一旁的雨伞架上。李恺生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才走过去。爱莲正对着被雨水弄糊纸条努力分辨哪一份是谁的。
“这份没辣椒,你的。”爱莲把其中一份推给李恺生。李恺生打开水假假的袋子,里面是一份饭一份汤。汤盖得并不严实,已经洒了一些出来。这一场死尸戏他没戴框架眼镜,又不习惯带隐形,看东西时便总是要眯着眼睛。他掰开筷子,习惯性地眯眼找上面的小毛刺,爱莲在一旁笑他穷讲究,周显看了一眼,抽出他手中的筷子,上下哗啦两下,塞回去。李恺生有时最恨周显这种不显山露水的体贴。怕他们还吃不饱似的,周显又递给他们一个包装还算精美的纸盒,纸盒有些皱,但打开并不影响里面物品的品相,是两个柠檬焦糖蛋挞。李恺生将自己的那份推给爱莲。
休息时间很快结束。李恺生所饰演的林安像木偶一样被周显所饰演的凶手许昌任意摆布,最后被固定成《最后的晚餐》当中耶稣的姿势。窗帘被许昌扯下来,潦草地披在林安身上,转身将客厅的餐桌拖到房间内,他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让已经僵硬的林安坐在椅子上,双手摊开,用铁钉固定在桌面。许昌盯着这一幕看了一会儿,又去冰箱里将所有剩下的食材全部堆在桌子上。这些是林安提前备好的,今天是妹妹的生日,他早早地请了机动假回到家,准备简单烧一些饭菜。妹妹爱莲将许昌以男朋友的名义介绍给他时,遭到了他强烈的反对。自从父母早逝以来,林安撑起了家里的大小事务,又当爹又当妈把爱莲拉扯大。在他印象里妹妹似乎永远也长不大,无条件地满足爱莲任何需求。因此当爱莲第一次把许昌带到家里时,林安也是第一次对爱莲黑脸。他将许昌拦在门外,此后多次也并未给过许昌好脸色。对他来说,许昌年纪太大,爱莲需要一个年轻的、活泼的、更加理解她的爱人,而非另一个父亲。但爱莲这一次出乎意料地执拗,并断言非许昌不可,他们为此吵了不止一次架。
——为什么许昌不行?林安很难解释他第一眼看见许昌时,对方的眼睛让他直觉不适。那不是一双合格的爱人应有的眼睛,那是一双窥伺的双眼。囿于妹妹地执着,林安只好后退一步。这几个月以来,他逐渐发现无论自己对待许昌的态度多么恶劣,对方似乎感觉不到似的,呈现出良好的教养。这让林安稍稍松了口气,或许初见时的异样只是他过于敏感。他虽反对妹妹与年龄过大的许昌交往,但妹妹的人生终究是由她自己来决定。恰逢她生日时即将到来,他也希望借此机会缓和与许昌的关系。那时他尚未预料到死神将近,虽保持着对眼前人的距离,但已经默许他成为家庭里的新分子,询问他的口味。在那堆食材里,有林安为许昌准备的菜肴。
做完这些,许昌走上前,笨拙地模仿犹大亲吻林安的脖子——那里有他亲手留下的勒痕,随即跪在桌子前,握住林安的手,仿佛在忏悔。他听到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露出意义不明的微笑。
上午那份焦躁在面对周显时更加明显,他惊觉自己无法将周显与角色区分开,这使得下午这场戏李恺生拍得很艰难。他需要赤身裸体被周显摆布,他不介意在许昌面前赤裸身体,事实上在戏中有好几次他与许昌单独相处,赤裸上身,仅围一条浴巾。但面对周显不行。肢体之间毫无遮拦的接触让他起鸡皮疙瘩,闭上眼睛,触觉带来的刺激更是被放大。他不能很好地控制住表情,尤其是当对方的嘴唇贴到自己的脖子上时,他几乎是无法控制地打了个激灵。这一幕被导演喊了卡,直到第四次才勉勉强强过关。
戏份结束后的李恺生迅速套好衣服,跟场助打了声招呼离开了片场。他伸手进裤兜,意外地发现里面有烟盒,是周显常抽的牌子。他取一根,掏出打火机点上,还没来得及吸一口,雨滴就把火星给浇灭了。李恺生焦躁地碾碎烟头,却也丧失了再来一根的欲望。
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黑了,走廊上没开灯,只有片场露出橙色的光源来。他靠在走廊的墙壁上,眼睛却望着片场的方向。从这个角度,他只能看见执行导演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他回想起刚刚拍摄时自己的异样,这样明显的动静,连周显也发现了,每次结束后都迅速退开,李恺生不敢看他的表情。
李恺生只拿到了自己的剧本片段,并不知道在许昌与爱莲的内容,他们对林安怀着怎样的情绪、之后的发展他一概不知,他的戏份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李恺生、周显与爱莲三个人显然还会继续相处下去,他们之间无法喊卡,演错了也不能重来。
*我理解的水玻璃是一种感觉,希望能传达orz
(最近几个月忙到飞起啊啊过度工作感觉已经损害脑袋了)以及算是未完成版,如果明天有空会努力把后半部分补完。
零七年九月一日,开学第一天。这一天,五一班一共迎来了四位转学生。
老师让她们一一做自我介绍。第一个孩子个子小,一头卷发高高地绑着,看上去利索又神气。她向前一步,微微偏头环顾全班,不紧不慢地开口,将兴趣爱好特长奖项一一道来,最后说到名字时,她特意顿了顿,满意地看着全班大部分人都抬头看向她,接着自然而然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冉、娇、阳,名字真好听啊。”林淼一眨也不眨地望着黑板上的名字,嘴里跟着嗫嚅着。她早被冉娇阳连珠带炮似的发言砸了个头昏眼花,双手揪着裤缝,汗津津的。一会儿想着真的假的,画画跳舞朗诵会这么多吗,奥数又是什么?一会儿想着怎么这么倒霉接在她后面发言。在她看见冉娇阳拿起粉笔时,更是心惊肉跳。她未免也太大胆了吧?林淼一面想,一面偷偷看站在一旁的老师的脸色——不仅没有生气,还很满意地点点头,心里涌起没来由的失落。热烈的掌声预兆着冉娇阳的介绍完毕,她顺着老师的指示做到新位置上。林淼看见前后左右的人的目光立刻追随上去,她附近一片喧闹,老师不得不出面维护纪律,示意全班安静。但冉娇阳的同桌依旧凑过去跟她窃窃私语些什么。
林淼收回目光。她学着冉娇阳的样子向前一步,却脚踩脚差点绊把自己半绊倒。台下有人憋不住笑,让林淼更是羞耻不已。声音像被撕裂的纸,颤颤巍巍地飘落:“我叫林淼。”她脑子里是冉娇阳刚刚站在她正站着的地方侃侃而谈的模样,辫子随着脑袋的摆动晃呀晃,全班绝大部分人都抬头听她讲。现在,她只胆怯地掀眼一瞥,讲台下五十几个人头有多少人在看自己呢?匆匆一眼中,她看到离她最近的男生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的样子。或许不是针对她,只是因为开学第一天他还没从假期里缓过来,而林淼的的确确是像被针扎了一样。她晕晕乎乎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稀稀拉拉的掌声让她不敢抬头。她没心思听后面的新同学介绍,把头埋在胳膊里,微微侧脸,目光越过手臂,向斜前方看去,停在冉娇阳直挺的背上。林淼后来曾试着模仿过冉娇阳的坐姿,坚持没三分钟,就弓起腰来。
班级就是一个小社会。五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团体,除非出现一个强势而充满活力的人。冉娇阳在入学当天就已经被接纳,而三个月过去,林淼始终徘徊在班级边缘。课间,林淼坐在位置上巡视周围,想象自己是一位孤独的帝王。班里的人自动三三两两组队,散落在讲台、过道、门后等地方,聊歌、电视剧、动漫、课外班,手拉手一起去洗手间。厕所在走廊尽头,要穿过六个班的走廊,路过许许多多四四五五的小团体,林淼沿着小团体们的边沿走,她们中有的人会在她即将靠近时停下动作,几双眼睛注视着她,以至于林淼觉得路过都是一种罪过。听到在聊“水果篮子”,林淼偷偷记下,回家趁爸妈不在家打开电脑查。等她眼泪汪汪看完,试图加入话题时,大家追逐的东西早变了一轮。
她的同桌是个瘦黑的男生,在她坐下没几分钟,就把自己的桌子拉开,两张桌隔了一条缝。写作业时,林淼的胳膊肘不小心碰了他一下,他立刻肘击回来,动作之大,碰掉了林淼的水杯。那是一个蓝色的玻璃保温杯,很漂亮,在学校对面的精品店买的,原因无他,冉娇阳也有一个,橘色的,挂着米菲挂件,在摆上来的第一天,就收获了女生的目光。真漂亮啊!她们在课间把橘色玻璃杯举起来,对着阳光不断变换角度,在墙壁上投下粼粼的波影。林淼从每天两块钱的早餐费里扣出一块钱,攒了一个月,把零零碎碎的一块、五毛堆在收银台,买下一个同款不同色的保温杯,像怀揣雏鸟一样把它揣到教室,趁着一个人多的课间摆到桌子上。她拉开旁边的窗帘,确保阳光能照到杯子上。她满意地看着阳光在杯身上折射出漂亮的光,接着怀着一种雀跃的心情等待。谁也不知道那短短五分钟她的心跳变化有多么勤,每路过一个人,她要摆弄一下水杯,要么拿起来喝一口水,又不敢喝太多,怕等会儿对方搭话时自己呛到。听到脚步声,她难免心跳加速,等人走过去,心又酸酸涨涨,以至于她后颈都出了一层细细密密地汗。她坐在座位上,笑闹声从左墙壁撞来,从她的心脏穿过去,弹到右墙,又反弹回来,再一次从她身体里穿过去。一整个课间,她喝了不知道多少水,在上课铃响的一刹那,她冲出教室,怀揣着道不明的羞赧与愤恨,一路故意横穿过好几个小团体。在厕所,顺着水流声,她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也溜走了。林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胖而壮的身体,并不白皙的皮肤,薄薄的两片灰唇,她想起冉娇阳首尔挺拔的身躯和笑起来红润润的双唇。她模仿着记忆力的笑容笑了一下,下一秒,她面无表情地用湿漉漉的手掌在镜子上一抹,镜子里的人看不清了。这样就很好。
水杯掉到地上,林淼弯腰去捡,手没够到,水杯咕噜噜滚到另一大组,某个同学的座位底下去了。林淼转过头看向同桌,突然间拿起对方的笔盒往地上扔,整个过程,林淼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男生似乎被吓到了,反射性地说了句对不起。
“滚。”林淼一脚踩上散落在地上的水笔,径直走向另一个位置。“让让。”对方听话地挪开,看到林淼捡起水杯时,插了一句:“你也有着款杯子啊。”
林淼看了看手里杯身磨伤了一片的水杯,没有回应。
*很老套的故事,纯粹为了最后一个情节包的这盘饺子x
故事发生在无可考据的年代。
王氏的小女儿重病在床。长久的昏迷让她瘦削得像一片枯叶,任何细微的响动都能将它惊落。
几乎每一个前来问诊的大夫都表示无能为力,甚至连神婆也请了来,也无济于事。现下只能拿药吊命。几番下来,本就困顿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用丈夫的话来说,拿钱吊命不如早早让她去死,留点钱让活人过得好些。又一会儿,他咂摸着嘴道:“我若是能在赌场里翻身,别说是药,神仙我都能请来。”他说话时,王氏正在煎药,听着丈夫的话,手都紧了几分。水熟了,棕色的气泡一个个冒出来又碎开,映出一张张王氏四分五裂的脸,向来柔弱的女人在此时也显出几分鬼森森的气来。可惜男人酒眼昏花,未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男人跌跌撞撞地回来,不看妻女,径直走向灶旁,掀开,空无一物,登时怒从心起,对着妻女破口大骂。
王氏就坐在女儿床前,先书是握着女儿伶仃的手。那样轻,就好像刚出生的猫似的。面对男人的辱骂,她垂着头,用双手捂住女儿的双耳。
彼时正是初春,空气中带着寒意。到了下午,屋子里背光,又添上几分冷。
女儿似乎被惊动了。
王氏凑近了细听……“没事,好好睡吧,会安静下来的……”她捂着的手又紧了些,嘴里轻声安慰着。继而抬起头,眼神定定地盯着面前的男人:“你吵到霞儿了。”说话轻柔如柳絮,飘到男人耳畔,让他打了个哆嗦。他愣了一下,气焰被打断了,自觉再骂下去也没意思,甩下一句晦气就走。无外乎又是去赌。
钱匣子已经落了灰。王氏找到自己出嫁时母亲交给自己的首饰盒,里面只剩下一枚银簪子,那是母亲的母亲留给母亲,母亲留给自己,自己即将留给女儿的。她多么希望能在女儿新婚前夕将它别在女儿发髻上。女儿肤白,银色点缀在她身上,如雪映日光,一定美极了。她想到那样的话面,还没来得及笑,眼泪倒是先沁上来了。当年母亲将簪子别在自己鬓边时,双眼烁烁如清波。当时自己沉溺在新婚之喜,眼里心里都是丈夫英俊潇洒的背影。他们的相遇,虽不是话本里的传奇,但早些年也是人人称羡的佳偶。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丈夫也曾为了博得王氏欢心,捉了一袋子萤火虫,两人在荧荧的微光里牵着手,呼吸交缠,却又在亲吻前忍不住笑出声来。萤火虫就在他们的小声里荡漾。萤火虫荡啊荡,几番变化成了晃人的红烛。烛光里是母亲的泪眼,是丈夫推杯换盏后醉醺醺的承诺。烛光灭了,一缕青烟从灯芯里升起,一转眼,竟是在母亲的墓前。丈夫站在一旁,
冷眼在心里庆幸着这老女人终于死了。
王氏守在女儿身旁悉心照料。好容易等到女儿神志清明一会儿时,她低声问女儿有什么想吃的、想做的。
女儿的眼睛——生来青色的瞳仁——转向窗户的方向,用力朝外看,似乎要从这腐朽的身躯跳出去似的:“娘……你再给我讲讲,霞光的模样好么?”她说起话来费力极了,每一个字还没说完,话音就散在空气里,要缓上许久才能接下一个字。王氏耐心地听着,一个字出来,一滴眼泪就砸下来。
女儿冰凉的手艰难地支着,摸索着蹭上王氏的脸,又因无力而垂下去。王氏看望着女儿看过来的双眼,了然地抹去泪水。
“好,好,你闭上眼,听我慢慢讲……”
那天的朝霞浓艳极了,见过的人无不啧啧称奇。空气还冷着呢,天就已经烧得滚烫。天边撕开了一道金色的口子,霞光就从那儿流泻出来。浓郁的颜色在天空中肆意流淌,漫天满地都是金灿灿、红彤彤的,霞光流到新出生的女孩儿未睁开的眼睛上,女孩儿发出了第一声响亮的啼哭,好像被这红色烫到似的。
讲到这里,王氏摸了摸女儿的脸庞。重病让她变得形销骨立,皮肤如绢绷在骨头上。
“好好睡一觉,娘去买药。”
王氏将簪子放进盒子,走出家门。
河畔还残留尚未消融的冰雪,人走上去并不安稳。不远处围了一圈人,闹哄哄的。王氏听了一会儿,得知是隔壁村的林家小儿不小心溺亡。她念了声阿弥陀佛,正要转身时,瞥见人群中似乎有男人的身影,再一看,又不见了。心里念着女儿,王氏没多想,匆匆往药房去了。
回来时,女儿又陷入了昏睡。破天荒的,男人在落日前回来,提了半斤好的牛肉和一对耳坠。
“赢钱了?”
男人不语,只是热切地拉着王氏到镜前坐下,将耳坠放到王氏耳朵边比划。镜子里,男人的脸虚虚实实明明灭灭。他还在讲话,说到林氏小儿的亲事和聘礼时,覆着白色舌苔的金色的肥舌从黑洞洞的口腔里一伸一缩,让王氏想起河里那具浮尸——肥肿的手指上生了蛆。
“你帮我簪上簪子吧。”王氏的声音弹到镜子上,又被折射回来,声音都透着铜光。男人听话地将簪子插上发髻,手法鲁莽,扯到了王氏的头发却浑然不觉,只顾脸贴在王氏旁边:“瞧瞧,多好看。”王氏忽的想起新婚第一天,她懒洋洋地起来,撒娇让丈夫帮忙梳洗。丈夫手忙脚乱地盘好头发,将簪子插上去时,不小心扯到了头发,王氏“嘶”地痛了一声,作势要打,手还没下去,倒是瞥见镜子里的自己和做鬼脸讨饶的丈夫笑出声。那样青春明媚的两张脸庞。头皮隐隐作痛,王氏“嘶”地裂开嘴。铜镜里映出两张扭曲的物是人非的脸。
当晚,久病的女儿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虚无的眼里第一次有了色彩——热腾腾的红霞溅上了她的双眼——一瞬间,她心领神会,原来这就是霞光的颜色,比娘亲说得更为馥郁、更为鲜活。她忍不住伸出手,温热的霞光舔着她的指尖。她高声呼唤着娘亲,回应她的,是扑天盖地的喧嚣的红霞。在那红色的深处,母亲洗掉簪子上的血迹,再次讲起那天女儿诞生时的故事。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某地县志记载,当地有一处观音像及其灵验。说是观音像,其实不过山崖间一块大石壁,石壁上的纹路天然皲裂,蜿蜒交织,远看似一低眉敛目的慈悲观音。山崖间起雾的时候,仿佛观音衣袂飘动。下雨时,雨痕顺着石壁滑落,宛若观音垂泪。村民们觉得神异,以为观音显灵,便自发地在此地供奉祈祷,久而久之建起了观音庙,香火络绎不绝。
这个某地,就是我的老家安宁县。表姐还带我去了那故事中的观音像处。前往那处山崖的路并不好走,小路多而分叉,稍不留神就容易拐到乡间野坟去。两旁的刺苍耳剌得腿毛刺刺的,我后悔穿了条短裤就跟着表姐上山。
观音庙早已荒无人烟,入口处的台阶上布满绿到发黑的青苔。往里走,主殿前面的一株榕树枝繁叶茂,绿色的枝叶几乎遮蔽了半个庙宇。我头一会见到这样大的榕树,一时有些恍惚。想来在这株榕树小的时候,这里旺盛的香火催生了它。如今这里了无人迹,它便成为此处的生机。走在寂寞的树影里,恍若踩在水面上,遍体生凉。
“观音像呢?”
我说话时,四面起了风,一时间树叶哗响,喧然如绿浪,间或有鸟鸣声,偶有鸟影一掠而过。
“里面就是。”
主殿昏暗,与其他庙宇不同,里面没有任何陈设,也比其他庙宇更窄一些,宽不过三四步的距离。灰尘随着脚步的起落纷纷扬扬。墙壁上倒刻了字,囫囵看个大概,记述的是观音庙的由来。和县志记载的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些细节。刻字中提到,建观音庙时,曾有人提议依照石壁上的观音造像,放置在主殿。一僧人道:“真相在壁,何须土木?”于是这观音庙的主殿便不置神像不造壁画,而是开了一扇通往后方山崖石壁的门。
还有些建庙后的奇事。某年冬日,一村民为救病母,跪拜在观音像前许下十年阳寿。当夜,村民梦见漫山遍野的树林长出嫩绿的枝叶。第二天,其母病愈。村民再次到观音像前跪拜,头伏地,双手前伸,极其虔诚。直到第七日清晨,一缕风拂过村民肩头,跪拜着的村民的身形忽然坍塌,空空荡荡的衣衫中飞出一只雏燕,径直飞入石壁,在观音衣角处化作一道极淡的、振翅欲飞的印痕。此事传开后,引来许多信教之人的效仿。其中有一人在闭目盘坐在石壁下的阴影中,不饮不食,十四天后,留下一句“得见真容”便化作燕子伶俐地飞去。此后,附近村民常听见石壁方向传来燕语鸟鸣,细听又似呢喃诵经,常见燕子徘徊在庙宇上方,又绕着石壁盘旋飞舞。
又走了十来步,到底了,推开门,眼睛尚未适应阳光,竟有几秒钟目不能视,周围一片飘飘然的白。猛眨眼之后,周围的一切渐渐清晰明朗起来。风从崖顶掠过,带来空旷的回音。表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怎么样?看到了吗?”
听起来遥远而模糊,好似褪了色一般。
我回头望,两扇开着的门正对着,表姐站在主殿另一侧的门外朝我招手,又指向我背后。
回过头,或许是受故事的影响,眼前石壁上杂乱的纹路在我眼中渐渐形成灵动飘逸的观音裙摆。我刻意去寻找衣角处,果然又几道印痕。仰起头,更高处的那些交错纵横的壁纹果然似低敛着的眉眼。阳光照耀在壁纹上,恰似给观音像点上了眸光。细细看去,经年累月的雨水冲刷,在那眉眼下留下两道深深的黑色雨痕,给人一种观音落泪的错觉。我的心也不由自主地为之一颤。
我找了个软和的地方盘腿坐下,目光却无法从观音像上移开。渐渐地,耳边的风声似乎变了调,如怨似诉,掺杂许切切嘈杂的絮语。空旷的石壁前仿佛晃过许多黯淡的影子,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怀揣着各式各样的心愿来此地祈祷,燃起一根又一根线香。烟雾缭绕间,观音像的纹路似乎真的流动起来,泛着熠熠的微光。如今烟散人去,此处空空落落,庙宇荒芜,阳光寂寞,唯有石壁上被雨水凿出的黑色泪痕清晰可见。
“走了,回去了。”表姐的声音再次响起。
如撞钟一般催醒了我。我从过去与现在的交错中回过神来,只见已经夕阳西斜,而我却浑然不知。
她问我打算在呆几天。我说我买了明天中午的火车票。
这次回安宁,本身就是一场意外。公司裁员,我还没找到下家,只好先一边投简历一边趁这机会休息一下,来个短途旅行。说是旅行,实则是逃避,去哪儿都觉得心烦气躁,索性回老家。真到了老家,找个民宿安顿好,就开始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外界的变化天翻地覆,安宁却似乎始终保持着十几年前的样子。凭逢年过节回家的记忆搜寻到老房子,隔着大门缝向里望,讶异于院子里面的空荡,产生出一点物是人非的感叹。
正当我感叹中,肩膀忽地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眼熟的很。我一时并不能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就是表姐。并非是她容貌变化大,恰恰相反,数年过去,她依旧保持着年轻的样貌,仿佛我倒成了她表姐似的。
我跟表姐并不亲密。上一次见她,还是在她的升学宴上。但是关于她的身世,我倒是听过大人们的一些闲言碎语。姑姑不能生育,又十分想要个小孩,各大医院看过了、名庙求遍了、偏方吃尽了,始终未能如愿。县里的老人说,不如去观音庙试试。她便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心,费劲周折找到观音庙,一连七日前去跪拜祈求。七日后,她梦到燕子衔枝而来,不久后就怀上了表姐。表姐十四岁那年,姑姑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她的丈夫则像世间所有冷酷无情的丈夫一样,抛下孩子另娶。表姐则由奶奶抚养长大,并考取了外地一所不错的大学。升学宴上,我跟在大人后面祝福她。后来听说她毕业后放弃了当地的就业机会,回到老家。再后来,自从奶奶过世后,谁也不知道她究竟在哪儿,正做些什么。
我让开一步,她拿出钥匙打开大门,领着我往里走。屋子里和园子里一样空,仅有一张旧长椅,看不出其他生活的痕迹。倒是屋梁上新筑了燕子的窝。
她问我回来做什么?我说散散心。我们简要地交谈一会儿,我问她现在在住在哪儿,她拍了拍椅子,开玩笑般地说就住在老房子里。我们在老房子里静默无言。
“走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去散心。”于是,就有了故事的开头,她带着我去观音庙。
回去的路上,我心里的燥郁之气少了许多。表姐走在前面,游刃有余。我紧跟其后,小心翼翼地避开旁逸斜出的带刺的植物。而它们长了眼睛似的,躲着表姐,光冲着我来。
“走慢点,这路太难走了。”我略有些抱怨。
“你走少了。”表姐笑着说。一路走,她一路说这儿埋着谁,那儿埋着谁,漫山遍野的坟都给她认遍了。“小心点,在这里迷路的话,你就只能当孤魂野鬼了。”她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的话,接着心满意足地欣赏我被吓到的脸色。
我问表姐还离开安宁吗?她没说话。我问她,一个人呆在老家不寂寞吗?她说:“寂寞了就去观音庙里坐坐,和观音像说话。”远处,夕阳一点点落下去。风吹起表姐的头发,钻进她的衣袖,鼓囊囊的,像是要托着她飞起来。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表姐化作燕子,环绕石壁。人也寂寞,神也寂寞。两颗寂寞的心无限贴近,却又隔着石与肉的距离。
第二天出发前,莫名地我想再去一趟观音庙。我依循着昨日的记忆走,兜兜转转,却再也找不到观音庙了。
*一个没头没尾的小故事
mode:随意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故事还不存在的时候,游吟诗人就已经诞生了。
若你要问,没有故事,孩子要怎么安眠呢?
那个时期并没有“孩子”这一概念,“人”也只是行走的两足兽,“孩子”与“人”是后来他们有了语言,为了区别自己与其他兽类起的代称。但为了方便,我们沿用这些代称讲故事。
孩子伴着狼嚎、虎啸与老鼠的磨牙声入眠,故而平安长大的几率很低,胆子小的被吓死了,幸运长大的也会因为长期的精神衰弱而面黄肌瘦,无法与凶猛的野兽抗衡,只能沦为它们的腹中餐。总而言之,那是一段混沌的时期,人与动物的生与死都依无凭无据。
诗人便诞生在这样的时期。一个人还不能称之为人、野兽大行其道、遍地是荒草、时刻是黄昏、空气中混合着血腥与尘土气息的时期。
她看着与自己形似却瘦弱无力、沦为事物的孩童,心中盈满了怜惜。她将孩子们聚集起来,轻轻讲述她生而即知的故事。故事!多么不可思议。尽管那时的孩子并不知道何为故事——他们只会模仿野兽的叫声,但他们却奇迹般地感知到了诗人口中的世界:平静、安宁又幸福。
诗人指着低垂的夕阳说它会东升西落,手指也在空中画着轨迹。于是,他们在梦里第一次梦见太阳落下,世界一片漆黑。他们惊讶不已,但还没来得及感受到害怕,太阳又出现了,慢慢变白、升高,周围的一切变得明亮极了。他们第一次在梦里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看清楚了彼此的脸。多么新奇的体验!
诗人指着天空说那应当有风云变幻。于是成群的云从天际涌了上来。它们争抢着、推挤着、翻滚着,变幻莫测。倏尔雪白的云黑了,闪电猝不及防出现,紧接着是雷鸣炸响,将梦里的孩子吓了一跳。他们尖叫着奔跑。再来是大雨,瓢泼的大雨将孩子们浇了个痛快。他们慢慢从恐慌中回过神来,这一切的一切并不会伤害人,于是他们开始试探着在雨里伸出手、脚与舌头。他们用全部的器官感知这些全新的事物。他们全然陶醉了。
他们嗷嗷叫着。无法确切地表达出心中的感受让他们难受、痛苦。
这是一种全新的痛苦。
他们模仿诗人指着太阳、指着月亮、指着云朵、指着自己的声音、指着一切的一切嗷嗷叫着。
这是语言。这是太阳。这是月亮。这是云朵。这是星辰。这是海洋……在梦里,诗人将她所知的一切事物与其特性告诉了孩子。这是她能为他们所做的微不足道的事情罢了。诗人的知道的事物太多了,她讲了许久许久,仿佛永不疲倦似的。她的确为孩子们编织了一个沉长的梦。
直到某一天,其中一个聪明的孩子指着天空说出了四个清晰的、有逻辑、有内容的音节:“我——要——醒——来——”
“醒来”,在此之前,孩子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那个孩子喊出来后,一种奇异的共鸣产生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开始重复这句话。起先是低声的、迟疑的,随后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响亮。这些声音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股浪潮在梦境中回环激荡。梦境开始产生裂痕,天空开始摇晃,太阳开始闪烁,地面开始震颤。孩子们手拉着手,他们的心脏鼓噪着。面对着即将坍塌梦境,他们在惊恐中兴奋着。
诗人目睹了这一切。她看着那个最聪明的孩子——他的眼神明亮而危险。他已经完全掌握了语言的力量。她确幸。她用于抚慰人心的语言,即将有新的用途。
醒来的孩子们对着昏黄的夕阳下达命令——升起来。
升起来。
升起来。
升起来。
光晕颤动着,仿佛活物似的。在孩子们一声比一声高的命令的撕扯中,太阳摇晃着上升,拖拽出一道长长的红痕。孩子们沉迷在这种奇异的力量当中。他们让野兽退回洞穴,让海洋变成陆地,让山川让出位置,让河流改变方向……与此同时,他们对于语言的理解也在飞速发展。很快,他们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文明,在土地上繁衍生息。但当他们触及当初诗人告诉他们的“一切的事物”的尽头时,他们的语言死掉了。支撑着一切的力量开始坍塌。先是太阳晃动着落下,再海水淹没城市,接着山川逐渐合拢,荒草充斥大地,野兽终于从洞穴探出头来……
而诗人,也消失在太阳升起前的瞬间,与那永恒的黄昏一起沉睡在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今天是枯骨的休息日。这个说法有点奇怪,枯骨不需要工作,所以对枯骨而言没有工作日的概念,也就是说,每天都是枯骨的休息日……总而言之,今天是枯骨的休息日。
枯骨躺在泥土上晒着太阳。若是下雨,就享受雨水的滋润。风若大,就伴着风起舞,有时在白天,有时在夜晚。蚂蚁会来开宴会,蛇会来避暑。偶尔会有飞鸟们叼着枯骨飞到天上,带枯骨去自己的家里住一段日子。
有段时间,枯骨身边有很多其他枯骨。或许在曾附着着皮肉血筋时,它们是伙伴,是敌人,是同一窝的幼崽,但现在它们只是枯骨。枯骨没有记忆,记忆属于大脑。枯骨多时,它们便会合唱,在夜间发出幽幽的磷火,那是奇妙的蓝绿色,安静而不张扬。枯骨通过合唱的方式来与其他枯骨共鸣,若身边没有其他枯骨,那就安静地躺着,等待自己被风化、侵蚀、降解。等待的过程十分漫长,开始的时候总会觉得有大把的时光;等待的过程也十分短暂,结束的时候让人依依不舍——全世界的休息日,大抵都是这样度过的了。
枯骨被松塔砸成了两节(还有很多细小的碎片)。枯骨不会疼痛,也不会痛苦。完整、疼痛、痛苦,这些使命对枯骨来说过于严肃,休息日就要有休息日的样子,不应该去理会那些严肃的事情,该让自己开心而放松。枯骨无所谓开不开心放不放松,那么就这样静静地一边腐朽,一边被松塔砸成两截,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消遣。
枯骨从不抱怨。泥土里,沙砾中,河床下,哪里都一样,舒不舒服对枯骨来说同样过于严肃了,说到底,枯骨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才要腐朽风化的——当然也没有不喜欢——枯骨就是,只是,躺在那里,度过休息日。
枯骨出现了空腔和孔洞,它躺在那里,任由风吹过,把它吹得叮当作响,或是发出哨声。风像调皮的孩子,有迹可循,情绪化,而且从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枯骨只是躺着,温柔地抱着风,等风停留,或是通过自己。休息日,就应该抱着软绵绵的风度过才对。
枯骨热情地邀请蚂蚁吃掉自己。可能没有那么热情,也并没有邀请过谁,甚至也不只是蚂蚁。但总之,如果想要吃掉枯骨,或者要做别的什么,枯骨都不会拒绝。若有蚂蚁的宴会,那么大家就欢聚一堂,各自或一起做着喜欢的事情;如果周围没有蚂蚁,枯骨就躺在那里,独自悠闲度过这个休息日。
某个休息日结束后,枯骨不见了。这个完整的过程缓慢而绵长,枯骨先是缩小,然后变轻,接下来变成两截或更多,两截中的每一截又变成两截或更多,这样一直变下去,就像躺在床上伸了一个无尽的懒腰,身体漫无边际地伸展,扩大,摊平,最后突破了极限,爽快而无声地变成了别的东西。风不跟枯骨道别,因为枯骨已经成了风的一部分,大地亦如此。枯骨在风中又见到了飞鸟,在大地中又见到了蚂蚁,它们短暂交汇停留,然后风去往风的方向,大地回到大地的故乡。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晚饭做好,灶台里的炉火已经熄灭了。紧贴墙角的奶酪色木柜上,电视机正播放《超级女声》的淘汰赛,那是有李宇春、周笔畅的二零零五年。母亲全神贯注地盯着厚重电视机里的粉红舞台,我听不懂主持人兴致昂扬的串场词,举着幼儿园新发的课本一个劲地想唤起母亲的注意:“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你听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
“好啊,你讲吧。”母亲点点头说。
我翻开柳树与兔子上蹿下跳的七彩一页,用手指着一段段念故事,抬头时发现母亲还专注地盯着电视机,根本没有听我的故事。我生气了,凑近母亲喊我再也不给你讲故事了。母亲也还是点点头说:“不讲就不讲。”
我气冲冲地拿着课本一个人走进厨房,坐在熄灭的灶台前把课本填了进去,里面堆满树枝、秸秆与玉米骨头燃烧殆尽的黑色尘土,卷边的彩色课本像窝只是带去了春天的燕子,安静又无辜。我一边注视一边流泪,厨房没有开灯,高处的窗户摇晃着墙外黑色的树影,锅、碗、瓢、盆,母亲在我看不到的那一角继续观看节目,电视机像夜半更深时的咳嗽断断续续地传来情歌的乐声。
后来与母亲提起这个故事,母亲表示我一定记错了什么,家里没用过那样的灶台,她也没看过超级女声。
我瞠目结舌,无法理解这样的背叛,那个灶台里火焰的残影至今仿佛都还在舔舐我孩童时的脸颊,电视里周笔畅会穿着绿西装唱解脱——“阳光替房间开了灯”。我还无法理解的音乐、我还无法理解的冷漠、我还无法理解的生活,在我不到四岁的这一年的记忆里,母亲是一株茎叶细长的花朵。
我固执地不去相信母亲的说辞,她后来不得不翻出我小时的录像带,是带着我搬家的记录,厨房宽敞而明亮,用的是天然气,一立方一块两毛。她还说父亲时常觉得我小时有撒谎的习惯,就是因为我老是有这样一口咬定的错误记忆。
母亲讲起我小学时信誓旦旦在作文里写到吃牛排的事情,写父亲母亲吵架后她哭着开车带我去吃牛排,在她讲述时我也想起来了,那时母亲摔烂了父亲刚送给她的某款诺基亚触屏手机,迟钝的玻璃屏上有蛛网般从一角舒展开的裂痕。母亲说作文写得太感人真实以至于老师担心地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可那时我的父亲其实还在远方服役。
我一时间几乎怀疑起自己得了精神分裂一类的疾病,在母亲叙述时我都能想起浇上黑椒汁的牛排的口感,我的餐刀在铁盘上叮叮当当地起起落落,她在桌子对面红着眼看我吃食,伸手整理好胡乱围在我裙子前的餐巾。我想开口问母亲怎么会这样,我又想解释我绝无要撒谎的意图,言语一时间在我的胸腔里纠缠,将我的肺撑涨起来,最后只输出一小段叹气。母亲拉过我的手,摸摸我的戒指,又凑过身来拥抱我,说我其实只是个想象力很好的孩子。
我终于又感觉自己重新踩在坚实的大地上,我轻轻问妈妈要不要选一首在婚礼上放的情歌。她松开环抱我的双臂,帮我理了理刘海,说那就放张惠妹的灰姑娘。我开玩笑说我其实是丑小鸭,她只是摇摇头。
母亲是爱听情歌的,我这样坚信,即使可能我的记忆里有许多的妄想和虚假,但在我从她的床上模糊醒来听到电视机里的情歌和她做早饭的声响时,在我靠在透着凉意、硌人的藤编座垫看着窗外的车流,听到收音机的旋律和她轻声的哼唱时,在我把家里翻到的磁带插进为了练习英语买的磁带时。
在某一个真实的时刻,在我的每个想象中,她在当时有自己的世界,像花朵应季盛开时也不须考虑多余的什么。
未婚夫敲敲门,紧张地探头进来,看见我在流泪,又赶忙走进房间把门掩上,问我怎么了。我模糊地看着他前额柔软的发丝,蒲公英一样,我说你吹一下刘海给我看,他无奈地照做,我扯扯嘴角,他牵起我的手,又问母亲要不要坐同一辆车去看场地,母亲说她之后自己开车去。
我离开房间时回头看看她,她多出的年岁像被攥在手里在相册上勾画,我的脚步稍慢,走在前面的他没有回头,只是一样慢慢地牵着我向前移动。
我又害怕结婚了,我说。
他总算回过头来与我对视,像是过了十秒,他眨眨眼,继续轻轻牵着我。我被他牵到楼下,等待的父亲看我眼红红的,瞪了眼准女婿,起身把他时常带着的手帕递给我,我攥着那条手帕直到坐到我们两人的车内。
“我要听情歌。”我又说。
坐在驾驶位的他在我的CD册里翻了半天,选出宇多田光塞进光驱里。
我想起高中时写过一篇小说,一家人新买的荒废别墅的客厅里,摆着一面黄昏色彩、每到阴霾天气就淅沥沥沁出水珠的旧镜子。当我们一家人不再坐在旧居的长沙发上,我们的镜子还会流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