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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巫念桃
和《会向瑶台月下逢》有点联系,但不看前文应该也没事x但还是放一个前文链接: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6656/
王朝一连下了数月的雨。
画师低头跟随内官入丹凤门,过下马桥,抬眼一瞥,看到的是细密的雨覆在砖红色墙面上,像渗出的血滴,向下弯沿,爬向侍卫的靴子。他们穿着特制的靴子,糊了一层厚厚的黄泥,以防雨水腐蚀。两旁的侍卫一动不动,宛如陈列的幽灵,一字荡开,伸向砖墙的尽头。风从四面八方涌来,在雨中扭动号哭,令人不忍细听。
据说十年前皇帝大开鉴月宴,天下名花纷至沓来,庆贺王朝繁荣昌盛,那晚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间,任谁也没想到此后十年,王朝境况急转直下,北疆屡受侵犯,连年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失所,人心惶惶。但这一切似乎被挡在高大坚毅的宫墙之外,这座消耗数百万劳工建成的宏伟建筑群,在建造之时将劳工的尸骨永远封存在坚硬的砖石之中,血液从缝隙中渗透,染红了每一处角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血液源源不断冲刷着墙壁,这使得这座宫墙永远耀眼、永远威严、永不褪色。如今,它又一次尽职地挡住尸骨后代的哀嚎与哭泣,那些眼泪与痛苦找不到去路,只得盘旋游荡在宫殿外围,逐渐旋转、升腾,最终汇集成一片经久不散的乌云,一场数月不去的大雨。宫内的人终于有机会得以窥见外人的辛酸。
一开始人们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普通的雨,带着黄泉泥土的苦涩,熏得大家苦不堪言,各宫各殿只好整日点着熏香,企图去除空气中腌渍的苦味,一时间整个宫殿云升雾绕,恍若仙境。但没多久,人们发现雨水开始缓慢地腐蚀一切接触到的东西。而最先发现这一切的,是贵妃身边的宫女。那是一个清晨,雨比以往下得更急。宫女正当值,指挥人把已经呈现疲态的花儿全部撤下,换上新的。贵妃素来不喜熏香的俗气,只爱天然的花香,因此皇帝下令每日要在宫殿内摆满大盆大盆鲜花。鲜花娇嫩,不适应北方的气候,很容易就老去,每天都需要从几千公里外的地方快马加鞭把鲜花一批批运往宫中。但风快雨急,送花途中,摔死了八匹马,导致今日花送到的时间比往常晚上许多。宫女细心检查每一朵即将摆在宫里的花,她抚弄着每一片花瓣,用手绢拂去上面的雨滴。她凑得很近,发现被雨水浸泡后的地方出现皱了起来,边缘一圈焦黄。这件事很快传了出去,大家陆陆续续发现园林里的象征着长寿的青竹身上有了淡黄色的斑点,脚下的砖块逐渐松动,两旁坚硬的红色砖墙逐渐起皮,斑驳脱落……有善术数者说这是有妖孽作祟。
此次被召入宫中的人都是从不同地方网罗而来的素有名声、身怀奇技淫巧之士。
他们一字排开跪拜,屏息等待皇帝的发号施令。我们的主人公跪在中间,耳鸣目眩,心跳如雷。他本是一位乞儿,沿街行乞时,只因一双手生得格外秀致,有若芝兰芳草,被一位远游的手艺人收留。那人捏着他的手反复看,连声叹道:“你在绘画上有极高的天赋,这双手就是天才的证明。但你手纹散乱,恐至大祸。”
画师从此跟在手艺人身边,走到哪,便画下当地风俗景物、山水鸟兽,无一不栩栩如生,犹如精怪。所画人像,一颦一笑,与活人无异。画师如痴如醉,画尽天下事物。他画完世间最后一物,一种疲倦如浪潮般席卷了他的身心,他自觉在绘画这一条路上,已经走到了尽头。他问自己,如果只是再现,那绘画还有什么意义?他跪拜在手艺人脚下,诚恳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您虽非我生父,但对我有再造之恩。我绘画的技艺能有今天的成就,与您的指点息息相关。如今我已经画尽天下可画之物,已经厌倦,恐怕之后很难在绘画上有什么更高深的造诣。只是这双手如果不用来画画,也没有别的用途了,因此我恳请您允许我折断双腕。”
手艺人沉默,手无意识地敲打箱箧。斟酌许久,他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你说你画尽了世间万物,但有一样东西,你一定未曾见过。等你见过它,再做决定也不迟。”
说罢,他打开箱箧,里面躺着一朵花,一朵画师从未见过的花。月白色的花瓣温和地舒展,每一瓣都透着无与伦比的华光。它安安静静地躺着,让周围所有的花朵都羞杀了头。
“这是?”
“芍药。这是芍药。十年前天下芍药被赶尽杀绝,托贵妃娘娘的福,这是仅剩的一朵。”这朵芍药被一个木偶人赋予了抵御时间的力量,从此长开不衰。那闪烁的莹润的光,是木偶人未能开口的、永不腐朽的情感。
凝视着这朵芍药,画师的眼眶蓄满了泪水。他恍然大悟,自己这数十年的绘画,为的就是此时此刻。他为自己断腕的念头感到羞愧,拿起笔,全身心投入到绘画中。他的神魂已经被芍药占据,所思所考是如何在绢纸上再现它无与伦比的魅力。
直到被招入宫中,画师才从这种如痴如醉的状态当中脱离。他用画笔隐隐约约触碰到了不可言说的道,此前他笔下的画,哪怕再逼真,也是死物。但自此以后,他笔下涌动着一股生机与力量。至今他还是有一种不真实感,这一切是否只是庄周梦蝶,等他醒来,将会看到绢纸上空白一片。
“贵妃今日来闷闷不乐,不曾展露笑容,朕甚忧心。”
皇帝为了博得贵妃一笑,寻遍奇珍异宝。又找来天下奇人异士,希冀他们有什么方法能让贵妃开颜。说着这些事的人,好像只是一个平常丈夫,想尽办法逗乐忧郁的妻子,本该是温馨平和的场面,画师却觉得诡异。很难相信,面前手握龙头镇压天下百姓的人,竟是一派温和的模样。
一个个人静待传唤。轮到画师,他被蒙上双眼,任人引领着来到一个地方,又一次跪拜,面前应当是那位备受宠爱的贵妃。“你要展示给我的又什么呢?”她的声音柔和恬静。跟皇帝不同,贵妃让画师想到了自己在月夜下借着月光观察芍药的时刻,万籁寂静,只有月光缓缓流淌的声音。芍药在月色下显示出一种别样的空寂,它没有来处,也不知去向,如果可以,它愿意乘着这透明的溪流远去,一直流向那望不见的天的尽头。
画师恭恭敬敬地捧出自己的画作。
不知过了多久,一开始是小声的私语,逐渐越来越响,到最后是奔走相告——“贵妃笑了——”消息向一阵风,旋即传播开去。画师茫然地跪在原地,在一片喧闹与匆忙的脚步声中,他的耳朵比任何时刻都要灵敏——他听到眼泪掉落的声音,清脆的一声,又碎成更细碎的珠子散落在地。他偷偷摘下布条,看见每一瓣碎掉的眼泪都映着支离破碎的画面——屏风之后,有宫廷画师如实记录下贵妃展颜一笑的瞬间,那个瞬间被凝固在画帛上,挂在距离皇帝最近的地方,它始终在那里,在皇帝的混浊的目光下,在皇帝枯萎的手掌下,对着皇帝暧昧不清地微笑。
“妖孽!妖孽!”老皇帝无数次从梦中尖叫惊醒,挣扎着让人把画卷拿去烧掉。身边的宦官赶忙过来安慰他——“陛下,哎呦,陛下,妖孽已经被除去了,现在民心安定,陛下您该安心才是。”“她回来了!是的,她回来了……她在外面……”皇帝伸出手颤抖着指向远方嗫嚅着。顺着手指的方向,宦官只看到一片清亮的月光。
然而等到清晨,皇帝从浑噩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又一次来到画像前,痴迷地望着。他原应三年后死于亲临战场,成为一位老当益壮的明君,关于他的一切会被记载传颂,与贵妃相关的故事只会成为寥寥几笔的野史轶闻。但如今这样反复的折磨让皇帝精神几近失常,提前迎来自己的死期。濒死的老者爆发出最后一丝生机,想要把她从画里拽下来,最终只是突兀地伸着枯爪。他死死地盯着那幅画,不肯闭眼逝去。跟随他多年的宦官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命人端来火盆,把画像架在火盆上。火越烧越旺,周围的空气也随之晃动扭曲。在火光的映照下,人像似乎活了过来,微微地动着。皇帝又一次看见了她,一颦一笑一如从前。画烧完了,皇帝早已闭上双眼,满意地死去。
火却还没有烧完。两年后的火烧醒了两年前的人,画师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当下,他还跪拜在地上,周遭是嘈杂的人群,贵妃安静地站立在屏风后面,等待着她的命运。画师拿起笔,在屏风上落墨。一笔、两笔、三笔……随着画师的动作越来越急,宫殿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带着力崩山催的气势从天而降,如江河倒悬,冲毁了早已被屋顶。轰然一声,屋倒砖倾,在众人反应过来前,这座雄伟的建筑群已然成为一片废墟。大家先是震惊,继而慌乱,你撞我我撞你,不知该作何举动。雨水汇集成浪,卯足了力气横冲直撞,意图摧毁一切。众人忙着奔走逃难,你推我攘,惨叫之声不绝于耳。在慌乱之中,贵妃依旧在那里,在屏风后面,此时的她带着些许愕然,但她没有跑,只是伸手触碰从天而落的雨,倾听雨滴里的哭泣。
画师没有停下,他继续画着。一股银色的清河出现在奔腾的水流中,它轻轻托起贵妃,载着她一路向前,驶向比远方更远的地方。她怀中的画不慎掉落在地上,展开,是一幅月下芍药,在水流中舒展招摇。
莫名其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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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被推开,来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马尾随着身体的前倾微微晃动,她一只手扣在门边,半个身子探进来,脸上带着拘谨的神色:“不好意思打扰了。”
她顿在那里,犹豫能不能进。我朝她点点头,她走进来,猫探路似的,拉开椅子坐下,帆布包放在前胸,用双手环住。
我等了一会儿,她跟我对上视线,“额”了一声,又把嘴抿上,睫毛垂下来。我直觉若我不出声,她能坐在那里想一天,却依旧拟不好措辞。于是我率先问她。
“你有什么困惑吗?”我尽量作出一副温和倾听的姿态。我自认为做得不错,大部分人都能不自觉地舒展身体。但她看上去更紧张了。
她又“啊”了一声,拖长了声调,“我……我感觉我可能有点问题。”
“每个到这里来的人都觉得自己有问题,而事实上真正有问题的人很少很少,大部分人只是想多了。”
“我是真的觉得……”她瞟了我一眼,换了个说法,“我没有多想,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长了一些东西。”
心脏长出异物,这事儿应该去医院解决。不过我知道我不能打断她。
“不是真正的肿瘤,”她看出了我的嗤之以鼻。她本可以立刻走人,可她还是选择继续坐在椅子上,“而是一种心理感受,当我听到一些话,就好像有一颗钢球堵在心脏。一开始只是轻微的抽动,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安慰自己这是很正常的,这只是一种情绪,消化掉就好了,但时间长了我发现它在生长,起初只是一颗钢珠的形状,慢慢地长出棱角,我能感受到它在不断地向外扩展。”
“你现在觉得疼吗?”
“大部分时候我和它相安无事。”
青春期。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会因为一些异性或者同性(当然前者的概率比较大)的话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敏感的联想,往往还伴随着一些奇异的幻想,比如觉得自己心脏长了个东西。我不着痕迹地扫了她一眼,普通的着装,一眼即忘的脸,青春妄想对这样的女生来说迟来个几年太常见了,一旦发作,也够呛。
我以一种笃定的语气问道:“你说你听到一些话会触动,那么你最近跟谁聊天,聊了些什么呢?方便说一下吗?”
我压了一口水,注意力在水面上浮着的一粒小黑点上。她即将开始讲述的一段乏味的故事,甚至不能称之为故事,或许只是两个人稍一碰面,一个可怜的女孩心里哑了几年的鞭炮突然炸响,她被吓到了,浮想联翩,甚至来进行心理咨询。如果她谈过恋爱,唉。我要做的就是配合着点头,亲切一点。也许不能太亲切,她要是对坐在对面认真听她讲话的人产生超过警戒线的好感就头疼了,所谓的心病”会更严重,真可怜。她之前是否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从未有人看过她的眼睛,专注地回应她?我试着看窥视她的眼睛。她坦然回望我,眼珠是深棕色。我感到无趣。即将到来的对话没意思透了。
我望着她,眼神却开始散光,思绪漫无目的地飘游。我想起前女友,也有一头长发,散在脸颊边,她说这样能遮一下脸,显脸小。我意识到面前这个女生不应该扎马尾,她如果能把头发放下来,挡住她突出的颧骨,看上去会更温和。前女友跟我提分手时,我们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切都很平常。刚刚我们一起吃了晚餐,她一直在说些什么,我没听,回去时她叫了的士,我跟平常一样目送她回家。这一次,进去后她摇下车窗对我说:“分手吧。”晚餐。今天不如去吃拉面吧,运气好的话没准还有时间,能喝一杯。
“……每次听到她这样说,我都会觉得钢珠在逐渐生长、锋利……”
我完全没听到前半段她在说什么,还好她也不是我女朋友。不然下一秒她就会愤然离席,甩下一句没头没尾的“分手吧”。我为自己的没品笑话窃喜,面上还是一副很专注的样子。
她在等我开口。
而我什么也没听见。
这时候只需要继续、不转移目光地看着她,沉默的压力会迫使她重新讲一遍。
“她希望我结婚,希望我有一个孩子,希望我幸福。她说正是因为我,才使她感到快乐。”
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指的是母亲。
我摩梭着自己的手:“母亲的爱让你感到压迫和窒息,她把婚姻与孩子强加在你身上,你本能在反抗。”我让自己听上去很有说服力。
“不,她很好。我知道她这么说只是因为婚姻和孩子是她认为的获得幸福的方式——尽管她自己从中一无所获。她的本意不是催促我去结婚,生孩子,她只是希望我能幸福。”
“如果你没有感到压力,你心里的那玩意儿是怎么回事呢?”
她深呼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母亲,她从她父母的婚姻中感受到幸福,她的兄弟姐妹——我的舅舅姨妈——都十分乐观亲切,所以哪怕她自己所嫁非人、生的孩子充满缺点,她都认为婚姻和孩子是让人幸福的途径。但我不是,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是婚姻和孩子阻碍了她,没有这一切,她一定会比现在过得更好。但她却对我说我给她带来了快乐,她是那么认真,说这些的时候又是那么温和。”
“你的父亲呢?”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我的意思是,也许,你知道的,你的父亲也会认为你给他带来了快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父亲嘛,一向爱得比较沉默。”
“看来您比我更懂我的父亲。”她难得出声讽刺,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又继续她的话,“或许吧,就像你一厢情愿以为的那样。”
她看了一眼时间:“到此为止吧。”
“你的‘心病’好了?”我发誓我为这句话感到后悔。
“嗯,我想也许我确实想太多了,本来没有事,聊着聊着或许真的会出事。”
送走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我瘫在椅子上。今天还是不吃拉面了,改吃饺子吧,马蹄猪肉馅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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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我在五汇街道的一家便利店重遇周惠贞。
“我要那个八块的乌冬面套餐,丸子要鱼蛋和牛肉丸双拼。”
真不怪我没认出来。她头顶一亮红色鸭舌帽,带着黑色口罩,银色大圆耳环在白炽灯下晃呀晃,盯了我好一会儿说,好久不见啊。
周惠贞问我是不是还在厂里,我说我一年前就被裁了。
在她辞职后的两年,工厂效益下滑,有日薄西山之势,年年都会小幅度裁员。我以为没我的事。罗姐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拟发言稿。好不容易熬走了傻逼,调离生产间,做一些文字活儿,觉得未来虽不至于一片坦荡,但好歹能看到一条窄窄的路。
傻逼指的是主任,四十九,肚子肥得流油,牙齿常年被烟熏火燎,跟旱厕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我有幸见过一次。那时我刚入职,四处轮岗,轮到傻逼手底下。前几年他的衬衫尚且能塞进皮带里,头上也有几缕头发苟延残喘,一脸温和地对我笑,小林啊,有什么不懂的不会的,随时来问我。现在想来令人作呕。当时我还是战战兢兢地应下,遇到流程问题,傻逼确实指点了我几次,直到他进行性骚扰,黑黢黢的牙齿里钻出一条肥大黏腻的舌头。情急之下,我抄起办公室座机往他脑袋上砸。再然后我被调去生产间,每天同哐当哐当的机台打交道。同批进来的,辞职的不算,其余的升了副主任,我在给哐当哐当的机台除尘。傻逼被调走的那一天,我偷偷买了小鞭炮在楼道炸,噼噼啪啪,吓坏了一帮子小孩。
罗姐往我工位上敲两下,弯腰凑过来捏了捏我的手:“小林,别写了。”我脑子懵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这是要被裁了。我当即撕掉纸揉皱了扔进垃圾桶,还写个屁!
感谢罗姐提前给我透底,当正式通知下来时,我已经整理好心情,平静地收东西,签字,离开。路过小卖部,走进去,买了一瓶橘子汽水,玻璃的。本来想买啤酒,喝光了冲回单位找到傻逼一瓶子砸过去,也算给自己这些年一个安慰。手握在啤酒瓶上,捏了又捏掂了又掂,手感很好,砸下去的声音应当很脆。最后还是放弃,一是我不一定能找到傻逼,二是我也确实没有当初的勇气,只能过过脑瘾。与其买不喝的啤酒浪费钱,还不如买汽水。于是我拎着汽水走到江边,沿着江边横道一直走一直走。横道的尽头是卵黄一般的太阳,打散了的光流出来,流满了天空,滴下来,滴到写字楼,沿着边角一路往下,蜿蜒到地上,流到我脚下,又钻过去,随着江水走了。
哐当一声,玻璃瓶扔进垃圾桶,连带着我匆忙而去的五年。
我进厂时,是周惠贞带我办的手续。在轮岗期间,我总是去找惠贞,我喜欢听她说话。与她温婉的名字相反,她讲话的声音像湖。惠贞跟我说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太贤良淑德,而她本人与整个四个字毫不沾边。我说我很喜欢,念起来嘴角会咧开,会笑。她也笑了,那你多念念。我便一直念啊念啊念,念到自己喘不过气来,咯咯直笑。周惠贞突然用双手捂住我的耳朵,时隔这么些年我还能会想起她的手覆上来的温度——她的手很凉。
在她离职后的几年里,我偶尔会梦到这个瞬间。我漂浮在芦苇丛中,像气球似的,不受控制地四处游荡。周围的芦苇丛不停地生长,无论我飘得多高,它们始终比我要高出一大截,白色的穗子遮蔽天空。我很不喜欢这种虚空的、无可依的感觉,更不喜欢这种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困窘。就在这时,一双冰凉的手覆上了来。我不再漂浮。芦苇退去,周围白茫茫一片。我直觉她是周惠贞,她应当面对着我,我努力睁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清。她张着嘴,我什么也听不清,想要靠近,但她始终与我隔着一段距离。从梦中惊醒,从梦的余韵中缓过神来,我开始疑惑,当时她的手覆上来了吗,还是我一遍又一遍的臆想,无端平添了许多细节?
她的声音隔着手掌传过来,像隔着水面,我在湖底,她在岸边。水波扭曲了她的脸,声音也瓮瓮的——“别念了,别念了。”她把头靠在我脖子上,几绺头发拂过我的侧脸,有些痒。
那天我去了她家,她家在丈八四路,六楼,楼道又窄又长,常年没灯。推门进去,墙上、窗户上贴满了海报,地上散落着各种各样的CD,无从下脚。她把堆着的CD踢开,让我坐在地板上,又从抽屉里抱来一大叠光盘和磁带,挑挑选选。我的前二十年不怎么听歌,后几年音乐对我来说也可有可无。只有这一段时间,我十分密集地听歌,听各种类型的歌。我三分之一个人生中听过的大部分歌都出自这里,跟周惠贞一起。
我们靠在一起。她把腿伸开,伸得直直的,晃啊晃,碰到我的时候,像被水花溅上了脚肚。难不在意。我注意到她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彩色袜子,一只红黄相间,一只粉蓝相间,长过脚踝。她注意到我在看她的袜子,转过头笑着对我比了个嘘的手势,眼睛亮亮的:“秘密。”工厂要求统一的发色、统一的深蓝色制服、统一的白色袜子和黑色工鞋,而周惠贞悄悄穿了一双彩色的袜子。秘密这个词真有魔力,一些本该一笑而过的事情,有了它,反而显得隐蔽而亲密。我的心跳得有些快。客厅里放着歌,我一句也没听清。这一天我们听歌听到很晚,睡得很沉。第二天周惠贞拉着我一路狂奔回工厂,才堪堪没有迟到。回到生产间换工服时,我才发现自己穿错了一只袜子,本该穿着白袜子的脚套上了彩色的袜子。我一只脚陷在彩云里。
周惠贞喜欢唱歌,我并不意外,在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认为她喜欢唱歌。在那个压抑的、嘈杂的工厂,她自由到要飞起来。她迟早要飞出这个工厂。周末,她拉我去音像店门口摆摊唱歌,我蹲坐在她对面,看路过的人纷纷把硬币扔到她脚下。她用这些钱买了一瓶橘子汽水和一罐啤酒,汽水是给我的。一开始我们肩并肩往前走,半罐啤酒下肚,她的脸逐渐红起来,步伐也越来越快,迎面而来的风钻进她的衣摆,她像要飞起来。她一边走一边大声唱歌,唱得周围人都回头看她。谁能忍住不看她呢。路过垃圾桶,她把空了的啤酒罐捏扁丢进去,回头。我离她四五步距离。她等我走近,对我说:“我要辞职了。”
如果能停在五步之外,我是不是就不用听到这句话了?
周惠贞离开时我没能去送她,那天傻逼叫我去办公室,我砸了他的头,把本就丑陋的脑袋变得更加丑陋。之后我被调去生产间。再然后,我被辞退了。
从工厂里出来,我在家磨了几个月,决定提升一下学历,把大专变成本科。学到半夜,无所事事时,翻出手机通讯录,点开周惠贞的电话号码,手在绿色键停留许久,迟迟不按。退出通讯录,点开贪吃蛇,控制蛇头吃下一颗颗苹果。蛇越来越长,距离尾巴越来越近。惠贞有一双差不多的袜子,暗绿色的蛇纹一圈圈围绕。她穿上,腿也变成了蛇,幽幽地贴在人皮肤上。GAME OVER。把手机丢到床上。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幸运地考入x市的一所大学,收拾行李时,我把以前的白袜子打包全丢了。临走的时候才意识到那一只穿错的袜子也在里面。
生活逐渐忙碌起来,时间踩了油门,加速向前,一直到平安夜。我跟学校申请在外租了间间房子。晚上八点半,外面一直传来无法忽视的节奏感和音乐,书也看不下去,出门,去对面的便利店买点速食。走上天桥,才发现音乐来自学校不远处的路演,很多人围在那里看。我在天桥上停了一会儿,离开了。
没想到能在那里遇见周惠贞。她刚刚结束自己的部分,溜出来吃东西。
我们走出便利店,她要走了碗里的全部鱼蛋。她跟着我一路走,这回我们始终走在一起,哪怕我突然加速,她也会跟上来。走到听不到身后传来的节奏与欢呼,我问她:“不管路演真的可以吗?”“我明天跟他们道歉。”她又对我做了“秘密”的口型。她在我那里睡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时,发现她用光了我家所有的便利贴,写满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贴在我能看到的各个角落,并备注自己去路演。
思来想去,我还是给她发了一条信息:你干嘛穿我袜子。
快到中午,我收到了她的回信:圣诞快乐。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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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下了一天的雨,淅淅沥沥,沥沥淅淅。水汽沾湿了天上的月亮,雾蒙蒙的,让他想到了水墨画里晕开的一点留白。
苏勒从未见过这样的月亮。这个从西域来的年轻小子,只见过家乡锋利而冷峻的月亮。圆月高高地俯视漫漫黄沙,月色如刀光剑影,逼人不敢直视。
苏勒就在那样的月光下练刀。
每一次挥臂,冷月与狂风就在苏勒的身上划一道痕。
苏勒的师父和所有的师父一样,寡言而严苛,偶尔会有难得的温和,对着月亮小生哼唱一首他不懂的曲调,然后戛然而止。除此之外,苏勒对师父一无所知。他就像茫茫大漠,无边无际。
苏勒照了十四年的月亮。
在他刚满十五的那个子时,当师父以枯枝为剑,直指苏勒喉咙时,他意识到自己要出师了。苏勒从未见过师父出手。他只知这是师父体虚的缘故。每次自己练刀,师父都只在旁边用言语指点一二,剩下的全靠他自己悟。
苏勒的刀比人率先反应过来。
一瞬间被拉长、放慢——两千个日夜的身影重叠在一起,笨拙的、熟练的、自如的——无数个苏勒层层叠叠汇集在一起的一瞬间被枯枝击碎。
师父比他更快。
枯枝距离眉间半寸。
枝头停着一粒水珠。
陆陆续续有雨滴落下,落在苏勒的额头、眉间、眼睫。师父的身影在沾了雨水的眼睛里变形模糊。
下雨了。
“该走了。”
苏勒看着师父手里枯枝。劲气消散,苏勒才发觉那并非树枝。
“这是什么?”
“杨柳枝。江南有河畔的地方就有它。”
“江南也下雨吗?”
“嗯。那里的雨连绵不断,像浸在水里一样。你或许会不习惯。”
此时雨已停,刚刚冰凉的雨丝好像一场幻觉。
“我还没准备好。”苏勒垂下头。
“哪有时时刻刻准备好的。”
师父把杨柳枝递给他。苏勒握住,细、软而韧。
“我不知道这里的人如何告别,折柳送别是我们那里的传统,我本应当给你折一枝新柳,但现在是不能了,你姑且用这个将就一下。”男人把枯柳枝放在苏勒手心。细、软而韧。
“我虽名义上是你的师父,但教会你的东西实在太少。很久以前,那时我还很年轻,比你大不了多少,怀揣着一些……理想北上,有人祝我一路安好,然而那一路我得罪了很多人,过得很惨,中间几经波折逃到此处,才捡回一条命,所以我不信这些。
但现在我还是想祝福你,祝你一路安好。”
“我要去做什么?”
“替我……见一个人。”
“那人也在江南吗?”
“不知道。”
“那对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
“忘了。”
“忘了?”
眼前的男人沉默。
他在大漠呆了近二十七年,二十七年前,他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忘,但日复一日对着浑圆的太阳、冷冽的月亮、无声的沙漠和一个西域小萝卜头,二十七年后的今天,他恍然发现那些的面容早已在大漠的热气中扭曲消散了。
他起初捡到苏勒,教他学武,是想让他替他杀一些人,但要杀的人他忘得差不多了。他想让苏勒替他见一个人,然而对方的模样他也记不清了。他努力回想,也只能想起昨夜的月亮,弯钩一样的月亮。驼铃声声,与江南四百八十座寺庙的钟声遥相呼应,月色下,沙漠犹如银色的大海,埋葬无数离人的爱与恨、哀与怨、嗔与痴。
“见不到也就算了,一切随缘。”
苏勒告别师父。他远远地回头,月光把师父的头发照得雪白。
他沿着师父来时的路回去,离开玉门关,沿着祁连山脉往南,途经兰州、雍州,横渡汉水,停在江州,又沿着河道一路前行,来到一处被雨水笼罩的的地方。自他来的第一天起,雨就下个不停。细密的、绵润的、安静的。
烟雨朦胧,杨柳依依。
苏勒走到柳树下,细嫩柔软的柳叶在微风中甩着水珠。
一片片绿色的眼睛流着泪注视着苏勒。
原来这就是杨柳。
下雨的缘故,月色并不明朗。
河面上飘着一盏盏精巧的莲花灯, 一盏花灯一缕魂。中元节放花灯,是这里寄托哀思的一种方式。苏勒对此并不知情,他只觉得花灯漂亮,便也买了一个,系在干枯的柳枝上,自己提着柳枝晃呀晃。莲花花瓣微微合拢,包裹住里头闪烁的烛光。
他沿着河畔一直走,尽头是一座断桥,直通河中央。苏勒走上桥,停在尽头。莲花灯幽幽地在漆黑的河面上漂摇。他蹲下身子,放下自己手中的花灯,轻轻一推,花灯打着旋儿远去,在河面留下一道道粼粼的波纹。
就在他即将起身回去之时,被身后一个身影吓了一跳。缓过来才发现是一个女子,荧荧的烛光照在她苍白美丽的脸上。她的视线柔柔地落在苏勒身上。苏勒想起那片沾着泪的眼睛。
“你给谁放河灯呢?”
苏勒摇摇头:“我只是觉得好玩。”
“你看上去不像这里人。”
“我来自西域,距离这里很远很远。”
“那你一路上一定很辛苦。”
苏勒想了想:“其实还好,师父祝我一路平安,所以这一路我走的还算顺畅。”
面前的人笑了一下, 看着湖面上的花灯,声音有些飘渺:“很久以前我也这么祝愿人,希望他一路平安,不过他很久没回来,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一路上平安否。如果你能回去,我希望你能帮我找到他,问一问。”
“我不知道我何时才能回去。我来这里是受人所托,为了见一个人,但人我没见到。不过我若我能回去,我会尽力帮你找。”
“你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也该给予你回报,但我现在什么也没有,只能给你唱一首歌。”
那是一首苏勒很熟悉的曲调,苏勒也终于听到了曲子的后半段。等他从歌声中清醒,面前的女子早已消失了。
花灯已经远去,河面倒映着温柔的月亮。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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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通行证时,窗口工作人员递给我一份手册,里面写了些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怕我们不懂,还贴心地配上情景与图。大抵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遇到问题要如何如何,以及如果发生意外需要拨打的电话号码等。我囫囵吞枣翻完,最后一页要求签名,表示已知悉。
名字……
姐姐与许仙初相识时,曾于西湖断桥边拉过他的手,在他掌心里细细写下“白素贞”三个字。“我素不识字,只晓得自己叫白素贞,却不知如何写得。今日学来,不知学的对不对。相公且帮我看看,‘白素贞’这三个字是不是这样写的?”许仙不敢看,呆头鹅一般僵在那里,手指缩回手心,却又好像被名字烫到一般,猛然松开。眼睛看天看云看湖看柳就是不看人。桥边杨柳依依娜娜,好似佳人的纤纤指,轻飘飘拨动着游人的眼睛,摇晃着有情人的心。
我在一旁,见此情此景,略施法术,不知从何处冒出一团柳絮,搅得许仙直打喷嚏。
“小青,你过来。”素贞牵起我的手——她的手竟是温的!她在我手心点划。
“姐姐,你在做什么?”
她又放慢速度重新写过:“你且细看,这是‘小’,这是‘青’,小青。”
写罢,她的手环住我的,掌心收拢。她指尖划过的地方痒痒的。
原来“小青”二字这样写。
我感到一种迟来的怅惘。
那是许久、许久以前的事。
那时我盘旋在一个僻静的山洞里修行,从洞里能看见不远处的西湖。说是修行,但大多数时间我都用来睡觉,管他外面酷暑寒凉。
直到我的梦里传来幽幽的哭泣。远方的泪水化成露珠,沾湿了我的梦。我拖着沉重的躯体,带着被吵醒的怨气窸窸窣窣出了山洞。不出洞不知道,一出去才发觉外面已经变了天。我在慌乱的脚步、腥臭的尘土、妇孺尖锐的哭喊声中穿行,不时有躯体倒下,瞬间被前仆后继的脚印吞没。一片慌乱中,无人在意一条小小青蛇。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无非是战事来了。我灵活地躲闪穿行,决定另寻一处修行地。我逆行而上,滑过崖壁、藤蔓、枯树、石子地……寻得一块岩石短暂休息。我趴在石头上探出头,奔逃的人群如织如流。就在这里,我看到在人流中逆流而上的一具骸骨。它不断地被人群冲散,好容易找到左胳膊安好,右胳膊又不知道被推搡到哪里去了。我看着散落一地的骸骨一点点拼好,又被冲散。
无人在意一具骸骨和石头上的一条蛇。
它在找它的头颅。在距离它七寸的地方。它摸索着,错过了,甚至往北边去了。这样要找到什么时候!我施个法术,头咕噜噜转到它脚下。它弯下腰打算把头安上去——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我再次施法,头噜噜簌簌往我这边来。它狼狈地撅着身子追头跑,像我见过的大公鸡,我乐不可支。
头停在我所在的石头下面。
它捡起自己的头,拂去上面的灰尘,安好,像是感受新生一般左右活动起来。骨头发出咯哒的声音。
“喂!你还没谢谢我!”我吐着信子。
它这才抬起头,两个大大的洞盯着我,微微鞠躬行礼:“多谢。”怎么死了还有这么多规矩。
“大家都在逃,你为何反其道而行?”我蹿下石头,蹿到它身上,沿着骨头蜿蜒而上,停在它头顶,“你看上去才二十多岁。”
“痒——”
“你一具骷髅,痒什么?”
“啊见笑了……我下意识以为自己还是人。”
我爬到它手臂上,抬起身子:“你还没回答我呢。你为什么不逃?”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我记不太清了,毕竟我睡了太久太久……不过我想应当是一幅画——”
我顿时觉得没劲,一幅画有什么意思。
“我生前应当是画师,画了一副很厉害的画。”
“有多厉害?”
“应当是天下第一。”
它吹起牛来毫不客气。
“我倒要看看这副画如何值得天下第一!”
我已无心睡觉,修行之路又太漫长,看不见尽头,不如给自己找点乐子。于是我与这狂妄的骷髅结伴前行,翻过一座又一座山,跨过一座又一座桥,趟过一条又一条河。渡过某条河时,河水湍急,我的能力又十分勉强——真是修行到用时方恨少。到岸边,发现它的肋骨已经不知被冲到何处去,又花了一些时间搜寻,将它拼完整。我们停在一个山洞,它在山洞里生了一团火,靠着火取暖。它依旧保留了一些为人的习惯。见它十分舒服的样子,我也靠过去。它清理我身上的泥沙与水草。噼里啪啦的火星子中,我缠在它手上昏昏欲睡。原来烤火可以这么舒服。
“你的颜色真漂亮。”
“有多漂亮?”
“跟青绿山水画一样漂亮。”
我得意极了。
“你找到画之后要如何?”
“不知道。”
当时我只觉得它在敷衍,怎么会“不知道”呢。它察觉我情绪低落,问我:“你之前在哪里修行?”
“在西湖边。”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话。
“西湖边风景如何?”
“那里的杨柳很好看。”
西湖边,杨柳依依。当我还是一条混沌的小蛇时,我时常绕在柳枝上荡秋千,看一对又一对有情人在树下私会。偶尔我会故意现身,吓他们一大跳。
“——如果你想看,我可以带你去。”
“好啊,等我找到画,之后我就跟你去西湖。”
“随你便。”我有点开心,遂爬到外面看夜空。那夜的星星很多很亮。我们看过很多晚的星星。之后的百年,我和姐姐看过星星,也自己一个人看过,但我始终觉得那夜的星星最好。
我后来才慢慢意识到,“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我不知道它为什么执着地找画,不知道姐姐为何喜欢许仙,不知道为何之后一个又一个夜晚,我始终觉得星星不好看。
我们越接近汴京,就听见越来越多的哭泣。皇帝臣子被掳,文画宝物遭掠,空荡荡的汴京城只有幽魂日复一日悲吟。我想说这没什么,过几年就好了,过几年会有新的人进来,这里会重新变得热闹。但看它的样子,这话不知为何我说不出口。
“我曾经在这里学画。”
“我一开始画得并不出色,有幸得到天子教导,画出了一副还算不错的作品。”
“你那幅画画的什么?”
“千里江山。但我没想到,不过短短几年……”
一具骷髅,竟然泣不成声。
我在一旁,不知如何做才好。
过了很久,我轻轻叫它,它毫无反应。凑近一看,它已经变成普通的骷髅,一碰就碎了。
之后我独自一蛇回到西湖。杨柳跟我离开时一样,遥遥地向我招手。又过了几百年,我遇到了姐姐。她问我可有名字,我想了想:“你可以叫我小青。”
一笔一划写好名字——歪歪扭扭,左看右看,不甚满意,觉得“青”字写得不够好,有点像死掉的蛇尸。
她收回册子,递给我一张身份卡和一部手机。身份卡上标注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地址等一系列人类所需信息,除了名字是真的,其余皆虚构,有效期48小时2。接着,我被迫观看了手机使用指南,一个长达十分二十四秒的视频,以百分之六十三的正确率通过了最后的测验,取得了前往人间的通行证。
离开时,她递给我一份旅行指南,我大致翻阅,里面推荐了一些旅行地点与在地展览。我看到《千里江山图》的展览信息,把那一页细细撕下来存好,剩下的丢进垃圾桶。
第一天,我生疏地使用手机买火车票,磕磕绊绊坐上前去杭州的列车。我头一回坐火车,只觉胃里的苦汁都要晃出来了。前排时不时传来小孩子的笑闹声,声音又亮又锐,直直插进我的脑袋里一顿翻搅,好不难受。那个小孩不知怎得忽然歪过身子往后看,见到我,好像看见什么新奇物种一样,盯着我朝我笑,两只手张牙舞爪,作势要往我这里扑。我阴狠狠地咧开嘴,想露出尖牙吓他一吓,却忘记自己现在是纯粹人身,一点法力也使不得,连使自己安定下来都做不到,更遑论现出尖牙。于是适得其反,反而使那孩子觉得我在逗他玩儿,咯咯咯笑得更呲牙咧嘴。
我愤愤地闭上眼睛。
做人有什么好,坐在大箱子里头昏脑胀的。
孩子的母亲一把把孩子捞回怀里,替他向我道歉。见我脸色难看,递给我一瓶绿色的玩意儿:“心里过不得吧,你有晕车药没?没有的话先用这个涂鼻子和太阳穴,看看窗外。”
一瓶“风油精”。照她说的一一做来,头靠在玻璃窗上。薄荷味逐渐上头,又辣又凉。均匀地呼气,就像一直以来蜷缩在洞穴里修行一样,均匀的、平心静气的。玻璃上有参差不齐的水痕,清晰的远景皱了几处。天空瓦蓝,远处的山呈现出高低错落的青绿色,山的高处清晰可见,往下,颜色逐渐晕开,反倒像飘忽的影子。
几经周折终于到了西湖。游人如织,人头攒动。
春风里,旧杨柳抚摸着新情人。当年镇压姐姐的雷峰塔已经重建,细细算来,姐姐应当已经经历了两个轮回,现在不知在何处为人,是男是女。那时姐姐已被雷峰塔吸入半空,我法力用尽,颓然在地。那个许仙愣在一旁只知道哭。姐姐让他莫哭,继而转头望着我,她让我不要执着。原来她最放不下的是我。但她让我不要执着什么呢,我搞不明白。
趁人不注意,我偷偷折下一枝杨柳放入怀中。此时一弯月牙已升至高空,几点疏星散落在旁。我乘上北上的列车。
故宫博物院门前围满了前来看展览的人。我不知道要提前购票,等错过了机会,只得在外面晃荡。若是从前,这红墙定拦不住我,只是没了法术,就像拔了毛的鸡一般落魄,只好用手机搜寻关于《千里江山图》的消息。小小的屏幕展示不尽长长的画卷。它果然没骗我,青绿山水的颜色和我的鳞片一样漂亮。
在我聚精会神之时,有影子投下来:“打扰了,您是来看展览的吗?”来人是一个温和的男性。清瘦又拘谨。
“我订了两张票,但……”他不好意思地说自己的同事没来。“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分一张票给你。”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找不出相像的地方。也是,我只见过它骷髅的样子,贴满皮肉长得如何,我不知晓。
我把怀里的杨柳枝拿出来递给他:“我托你一件事,你进去,把这个放在《千里江山图》下。”
不等康钰真拒绝,面前的人已经消失在太阳下。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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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感觉充满了刻板印象……
零九年的冬天,雪来的比往常要晚。
已经十二月,天灰黄浑浊,一副将雪未雪的样子。
永年叫我下次送带雪给她看。
雪迟迟不下,我备好的三个罐子也迟迟派不上用场。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雪,我蹲在阳台,从早上六点等到现在,快下午三点,雪迟迟未下。
不知道永年现在在做什么。
“你是北方的?”
永年说这句话的时候,额头正靠在在窗户上。屋里没有开灯,窗外的霓虹灯把她的脸变成了混乱的颜料盘。
“嗯。”
“哪儿?”
“陕西,汉中。”
她“哦”了一声。安静了一会儿,她问:“你们那儿下雪吧?一定是下的。”
我点头,不知道她看清没有。
“我也是北方的。”
“哪儿?”
“哈尔滨。”
“我们那里下雪,每年冬天,下得又肥又厚,有我的小腿那么深。小的时候最喜欢堆雪人,把酥松的雪压实,捏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给它画上眼睛、鼻子、嘴巴,装上手,戴上帽子,围上围巾,给它取名字。办家家酒,我做新娘,它做新郎,在雪地里装模作样拜天地。它不会抱怨,不会生气,永远安静、沉默、面带笑容。直到天气变热,我眼看着它一点点融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永年低低地说着,我开始还细听,只是听着听着,便忍不住胡思乱想。自恋大概是每个雄性的本能,她讲这些,是兴之所至,随口一说,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并不常跟我讲私事,正因如此,难得听她提起小时候的事,我如坐针毡,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觉得脸烧得慌。
我该说些什么?陕西也下雪,但我对并雪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和情怀,只记得每次雪落在地上堆着,被人踩来踩去,白的变成黄的,最后化成黑乎乎一滩水。我没见过哈尔滨的雪,但想必最后也会变成一滩烂水。对于天真烂漫的女孩来说,没什么比见到自己赋予纯洁想象和深切情感的雪人撕下伪装露出狰狞面孔更恐怖的事。
太不合时宜了!
我该给她一个拥抱吗?又或者顺着聊她的故乡?该死的,我没去过哈尔滨!
她察觉到我的失神,起身打开灯,朝我翻了个白眼,紧接着麻利地把被子一掀,让我滚下床。
“我看你虽然阳痿,但你精神上还能勃起嘛。”
她掏出口红补妆,嘴巴翻飞几下,又用小指甲小心地刮去晕出去的地方,对着镜子左撇撇又撇撇,又凑过来问我:“还行吗?”
“真好看。”
我说的是实话。乌黑的眉毛,略方阔的下庭让人联想到电影里坚韧的女性,有一种承载一切、孕育一切的厚重气质。然而眼下凹陷的疲态与举手投足间挥之不去的死气又拼命拽着她下沉。她身上矛盾的特质相互搏击撕咬,永动机一般形成了美的全部动力。若她知道,一定会阴阳怪气地骂我变态。的确,我把自己的愉悦建立在她的痛苦上。真不是东西。
我指指她的额头:“这儿被蹭掉了,补一点儿吗?”
她又跑去镜子面前看,颇有些烦躁地啧了一声:“算了,关灯一个样。白浪费我粉底液。”
她看了看时间,让我先走。
走之前她一边整理头发一边叫住我:“你下次如果来,就给我带点雪吧,我好久没见了。”
等我晃过神来我已经答应她了。
那时是夏末初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没去找她。
十一月末,我因事回老家,坐在火车上,看原野从古旧的绿晃晃悠悠到新鲜的灰白色,玻璃窗蒙上厚厚的雾,才恍然永年似乎已经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像雪悄默声融化在地上。
我想起她让我带雪给她看。
从陕西带雪去南方,真是一个滑稽的行为。直到我去买玻璃瓶,付钱,拎着塑料袋回家,打开电视蹲守天气预报。我滑稽,我承认。
等雪的日子里,我想她。想到周围的一切都被切片,每一个平面都都有我们两个的影子,平面逐渐拉长、重叠成一条放射线,而原点是一个圆形的金属门把手,上面有无数浅浅的指纹。在那一天,那些指纹上多了我的。
包房里,屏风式的女人一字排开,工头先选,选完我们选。轮到我的时候,工头对着在场的人哇啦哇啦介绍,这是xx大学毕业,读过书的……工头搂着我的肩,指着剩下的几个的女人让我选。领头连忙说场下还有,看不上可以继续挑,我赶紧摇头,随手指了一个,是永年。
永年得到指令,整个人泼在我身上,兜也兜不住。工头一巴掌拍在我的腰上:“好好干。”
我只觉得臊得慌。后来永年提起这一段,她永远带着疲惫好像总也晴不了的脸上难得露出笑容。她说,你知道吗,听他讲完,我以为你多厉害,没想到是个阳痿,看来性能力并不能通过学历提高,该阳痿还是得阳痿。
从ktv包房走暗道到小房间的一路,我跟躲洒水车一样狼狈,她往哪里靠,我往哪边躲。刷开门,进房间,她的手已经抓住我的下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只好开口:“我……阳痿。”这两个词说得很低。
“你的意思是想玩儿特殊的?那个要加钱哦。”她很敬业地继续玩弄。那一瞬间我就好像太监被人掀开下体仔细端详把玩残缺的地方,羞耻与愤怒在那一刻爆发:“我说了阳痿!阳痿! 阳痿!”
她见我要出门急忙拉住我的手:“别,你出去我要被扣钱,还要被打。你是个好人,我知道你跟那些工头不一样。”
生词恳切,眼角带泪,我见犹怜。我以为我吓到她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只是永年惯用的手段之一,语音语调或高或低,何时皱眉,何时笑,何时哭,何时讲些身世故事,她早就摸索出了经验与套路。但我知道有一点是真的,被客人退掉会扣钱,也会挨打。
“阳痿还来这里干嘛?被骗来的?” 她冷笑。
“我不想让人知道我……”冷静下来提到这两个字还是有些说不出口。
“我见过阳痿的男人没有几百也有八十,你还排不上号。”
“这个症状很常见吗?”在此之前,我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阳痿,它是我的原罪,是我从母胎里带来的乡愁。
那天我央求永年给我讲她见过的阳痿,我听得津津有味欲罢不能。之后几次,我有时候跟着工头来,有时候自己来。我找永年的行为大抵是一种雏鸟心态,她问我来干嘛,我说不干嘛,她便自顾自扯着被子睡觉去。次数多了,有时候她吃盒饭,也会问我吃不吃,她请我吃。“多亏了你,我能休息一会儿。”她的脸上有种微妙的扭曲。
大多数时候她在窄窄的床上补觉。永年的呼吸很轻,以至于某一瞬间我惊恐她就这么死掉。凑近了,感受她微弱的鼻息。我的动作很轻,但她睡眠实在太浅,往往没睡一会儿她就会惊醒,跟我四眼相对,场面一度尴尬。
她问我看什么,我说没什么。只有我知道我在用她的疮口满足自己的文学癖,我下贱。
小说里的性工作者永远精致美丽、言语犀利、情绪高昂,连疲惫的烟圈都是完美的圆形。她们是落魄的哲学家、诗人与艺术家,兼职男人的精神导师,是烙印在男人精神上的一朵朵红玫瑰。而永年身上是永远洗不去的疲态,她用瘦地能数肋骨的躯体迎接速食的客人,时间久了双方都营养不良。
后来我才恍然大悟,他们写的根本不是妓女,是他们自己。而写这些的大多数和我一样是阳痿。
她翻了个身:“我累了,你别吵吵我。”“那可不,你承受了不该承受的。”“是啊,刚刚那个他妈的跟猪一样。”
等雪下下来,已经是正月的时候。
等我带着三罐雪回南方时,已经二月末三月初。
等我再去找永年,才发现那里已经关门,换成了网吧。
我问老板,之前这里的KTV呢,老板说被人举报,一锅端了。我走到公安局门口,保安拦住我,问我干嘛,我说我自首。保安脸变了,手按在对讲机上。我接着说我嫖娼。保安让我滚。
带着的三罐雪已经化了,变成浑浊的水。我把它们倒在路上,写下阳具是世界的通行证,阴道是坟墓的墓志铭。
(存)
名剑春衫秀失踪已是十七年前的故事。
其主霍夫人与她的爱人十七年前被发现死于院中。爱人的展鸿剑折在地上,好似飞鸿断翼,雪亮的剑身血迹斑斑,如点点惨恨。
与霍夫人形影不离的春衫秀则不翼而飞。
距离霍夫人离世还有十七个月零三天。霍夫人忽然心有所感,与爱人商议退隐江湖。爱人向来尊重霍夫人的主意,很快托至交找了处僻静难寻的山院隐居,有意远离纷扰。
奈何这江湖进的容易,说退,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霍夫人与爱人前半生肆意武林,杀的人多,救的人多,爱的人多,恨的人更多,结下的恩恩怨怨如乱麻飞絮,找不到源头。
这宗命案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个不被细究的故事里,与春衫秀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位至交,以及故事里一个刻意被隐去的细节——一位尚不足月的婴儿。
春草离离。
时间是最好的坟墓。
至交原是一介书生,姓杨,为人颇有些孤傲。在游船上结识了好诗善饮的霍启秀段鸿夫妇,三人论道古今,谈天说地,酒酣耳热时,霍启秀拍舷高歌,段鸿剑走游龙,杨生挥毫泼墨,好不欢快。
十七年前那桩命案压在杨生心里。
不久前杨生曾收到霍徐夫妇二人的传信。
段鸿在信中提及夫妻二人喜获麟儿。
“院落外正好生长着一排年轻得杉树,嫩得好像要滴下水来。又值春日,故给孩子取名‘春杉’,希望他能像杉树一般健康长寿。”
有意让孩子认杨生做干爹。请他到院中小叙。
等他赶到时,入眼的是两具在阳光下僵硬的尸体。好友段鸿的剑折在地上,剑身上的血迹无声地昭示着一场苦战。霍启秀的翠绿长剑春衫秀不翼而飞。
绿茸茸的杉树枝头浸饱了血,红宝石似的在阳光下煞是晃眼。
房内婴儿不谙世事的啼哭融化在血腥的院落。
再过一个时辰,春杉就要满十七岁了。
他继承了霍启秀和段鸿的容貌,周正的眉眼,只是缺少了他们二人的肃气。下一秒就要笑开了的样子。
杨生细细描摹着春杉的模样,深深叹气。这样弱不禁风的身体,如何承载血海深仇。只是十七年来的愧疚日日夜夜啃噬他的心灵。他梦见与至交在游湖上共醉,借着月光企图看清他们的脸。下一秒,他推开门,看见院落里的尸体。
他企图将仇人一一列举,却没有头绪。
他只好带着孩子在院落里等。
等凶手再一次出现。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两天、三天……
时间如杉树上的滴水。滴滴答答十七年。
他早已疲倦。
他等到了春杉十七岁。
他把春杉叫到跟前,带着一种报复似的恨意向着具柔弱的躯体灌输排山倒海的仇恨。
你娘叫霍启秀。
你爹叫段鸿。
十七年前他们死在这里,死在你现在站的这块位置。
十七年前我也站在这里,他们的血浸湿了我的鞋袜。他们的血溅到杉树上。
他望着春杉干净的脸庞,沾满湿润泥土的布鞋。
你娘用的剑叫春衫秀。
你爹用的剑叫展鸿。
他想起游船上夫妻二人接连舞剑的样子,脸上浮上些许温情。
但那天——你爹的剑被拦腰斩断,就落在你的脚边。
他的面目一下狰狞起来——
“我娘的剑呢?”
你娘的剑至今下落不明。
你爹娘十七岁踏入江湖。
你现在也已经年满十七。
杨生似乎已经燃尽了,眉目逐渐也平和起来。
仇人的线索藏在那柄丢失的剑里。
去找。
去找!
我该去哪里找?
杨生沉默。
那天,杨生赶到院落时,看见往北的路有血痕。院内的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同样身负重伤,很可能走不远。他正欲循着血迹一路向北,一门心思只想找到那凶手与他同归于尽。大不了死在他手里,九泉之下再与他们相见!
但院落里嘹亮的啼哭拖住了他寻死的步伐。
往北。
往北。
二人就这么僵硬地站在院落中,直至夕阳把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其中一个影子动了。
春杉走出院落,远方呈现出不确定的深蓝。近一点,是犹豫的紫。再近一些,是稀释了的橘红与灰橙,再近,就是未知的苍白。
春杉回头,院落内,一柄断剑已经插在义父身上。
展鸿的一半随夫妻二人入土,另一半终于迟迟找到了它应有的去处。
春杉埋葬了义父,迟疑地抽出断剑。
剑已经锈迹斑斑。
他把剑用布包起来背在背上,好像有了依靠。
他一路向北。
杉树退变成人高的荒草。从荒草处又生长出几绺青烟。大雁拨开烟向着远方飞去,带来风和雪的气息。骡马走在厚厚的雪道上,留下延展至天边的印记。春杉踩着脚印。义父生前那句“向北”被积雪覆盖。
他像四散的雪花飘荡在广阔的大地上。
那条向北的路延伸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就像树干生长出不同的树杈,指向不同区域的天空。春杉停在分岔路口。
出发伊始,他始终向北前行,淌过河、跨过山、走过桥、穿过丛林、路过稀疏的村庄、绕过无人的沙漠。
他要找一把叫“春衫秀”的剑。
有星星的夜晚,目标像天空中明亮的北斗七星。
然而长久的奔波使本就孱弱的春杉筋疲力尽,某个雨天,他病倒在一个破败的寺庙里。
春杉寻了一块安静地方睡去。等他醒来,雨已经停了。从漏风的屋顶向外看去,是没有云与月与星的夜。
春杉走出寺庙,打算继续前行。
夜色与大地浑融成一片。
他一会儿走在天上,一会儿走在地面。
春杉头一次找不到路。
直到天蒙蒙亮,浓稠的夜色褪去,露出腥白的沙砾。
继而泛起微弱的霞光。
春杉痴痴地望着。
初生的太阳一眨眼吞天吐地,滚滚红霞铺天盖地向前翻涌。鸟雀惊醒,扇翅而起,发出锐利的啼鸣。
霞光散去。橘色的太阳温和地悬浮在碧蓝的天空中。
春杉痴痴地望着、不假思索地追着太阳走。
他忘记自己的包裹落在那个破败的寺庙。
直到他突然惊醒、停下,他已经偏离了既有的轨道,走在了未知的路上,刚刚的某一个瞬间他已经全然忘记“春衫秀”,忘记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在之后的路上,“春衫秀”像水面上的倒影,飘飘飘忽忽地浮现又隐去。
直到他停在路口。
与他一同停下的,是一对羽毛青翠的鸟。
“我该去哪儿?”
一路上他习惯同各种生物、非生物对话。
“你要往哪去?”
春杉回头,脚印已经被积雪重新覆盖。
白茫茫一片,不知来处,不知去路。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春杉皱眉。
“春衫秀”这个名字距离他太遥远,他站在这里往回往,“春衫秀”比大雪尽头的点还要再远一些。
他走了太久太久。
“某个秀丽的……”
他企图从水里掬出倒影,倒影鱼一样滑走了。
“往南吧。往南走。”
春杉点头道谢,正欲走向左边的路,身后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它们在他头顶盘旋许久。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雪粒融化成水,沾上湿润的泥土。泥土亲吻细碎的青草。草地上鲜艳的野花缠上春杉的草鞋。
他顺着路南下,在闹哄哄的街市迷路,咬一口热腾腾的馒头,帮孩童追回落在树上的纸鸢。他捡起一块藏满心事的手帕,叠好,随手塞给路过的青年,青年人茫然地捏着手帕站在原地,等来了一段按下不表的缘分。
春杉走过弯弯的桥,拂过轻柔的柳,乘一艘竹伐顺着河流漂荡。
他游荡在广阔的河道上,好像翻飞的柳叶。
春杉有些乏了,脱下鞋袜,躺在竹筏上。
两岸,山如春衫秀。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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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六月初,但由于下雨的缘故,天气还是有些凉。备好的短裤和裙子穿不了,陈为玉不知怎的松了口气。
十二中换了新校长,是四十出头的女性,从市区学校调过来的。陈为玉在食堂与新校长——张女士——相遇,她把盘子放在铁架台上,凑近窗口正准备跟阿姨说不要山药不要鸡蛋,青菜少一点,炒米粉多一点,一股好闻的香水味突然卷过来,像窗户边被风吹起的薄薄的纱,朦朦胧胧地就碰到了人的鼻子。“不好意思插个队。”她朝陈为玉露出一个抱歉的笑,眼角有好看的皱纹,转头对这窗口的阿姨道:“两个鸡蛋,一瓶牛奶,一块山药,麻烦快一些,谢谢。”掷地有声。又很温和的语气。
陈小姐还晕晕乎乎地停留在香气里,好像走在清冷的早晨,冷不丁碰到玫瑰从,被鲜艳的露水沾湿。陈为玉没来得及细看张女士的脸,只看见她指甲上边缘有点斑驳的光滑的深红色。
轮到陈为玉,她把刚刚的话改了一下——“一节山药一个鸡蛋,嗯,米粉少一点,青菜少一点,牛奶……算了还是不要牛奶,谢谢。“端着餐盘找到一个空位,陈为玉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忘记和校长问好。回办公室后,陈小姐凭借印象在网路上一番搜寻比对,找到了好几款类似的玫瑰味的香水,不确定是哪一种,也不好直接去问校长(虽然张女士应该会很乐意告诉她,陈为玉奇怪的直觉),只好每款都买了小样回来。
这是在干嘛啊。看着订单页面,陈为玉后知后觉地瘫在椅子上,觉得有些好笑。
新校长,新面貌。校门口很快装上了电子屏,巨大的、崭新的、高清的两块屏幕与褪色的砖红墙壁搭在一起,有点像同手同脚的走路人。女教师也被鼓励穿上一些色彩艳丽的衣服。一开始大家还只是沉默地试探,把黑白色的衬衫长裤换成了安全的米白色、淡粉色或者淡蓝色。直到某位老师穿了青色垂地长裤,上身鹅黄色短衫。陈为玉那时走在三楼走廊,艰难地抱着作业回四楼办公室。从她的角度,看到那位老师走在林荫下,树影荡漾在招招摇摇的裤子上——那丝质的长裤在晃动的腿上荡成了一幅招魂幡,圆圆的影子幽魂似地四处窜。一闪而过的脚踝扣着金属带。陈为玉想到:维叶萋萋。黄鸟于飞。
黄鸟一闪而过。
自此女老师们也逐渐穿上不同颜色的衣服,走在路上,很有些“满园深浅色“的意思。陈为玉始终记得黄色短衫、青色长裤的老师。
办公室里的话题围绕着衣服展开,安全,舒适,躲避了所有的尖锐。这件碎花长裙真好看,称你的肤色。唔,好看是好看的,就是质量一般。你这件摸着舒服!淘宝买的,你要么?我把链接给你。我穿着效果没你好。不会啦!陈为玉在后面拾人牙慧,跟着夸几句,紧接着又是新的推拉。她很想插嘴:“那天那位老师是哪个科组的?姓什么呢?”话在嘴边绕了又绕,最终咽回去,一是实在找不到插嘴的时机和余地,二是显然会引来一些不必要问话,一位女老师打听另一位女老师,不知会被传成什么样,平白给她添麻烦。
许是音美科组的。许姓周。周老师。听起来是很贴切的。陈为玉很难想到其他的姓。只寄希望于能在校园或者食堂里偶遇。只是没再遇见。
话题转到陈为玉身上。为玉,你这件牛仔颜色有点旧了?陈为玉猝不及防,没听清面前人说的是什么,但脸上还是仰头很谦虚地答应着。没见你穿过其他颜色呢。陈为玉有点窘。她喜欢看其他人漂亮的身体舒展在流动的颜色里,但自己对于鲜艳的色彩总有点胆怯,唯有指甲的颜色昭示她内心一点隐秘的向往与欢愉。指甲是绒黄和水绿间错的。“你的指甲太短了,做纯色显得指甲有些钝。穿戴甲会好看很多哦。”陈为玉坚持纯色。“不做其他吗?蝴蝶结?波点?条纹?或者定制图案,这边有很多可以参考。”陈为玉摇头。美甲师说那就先修一下,修得有些狠。边缘还隐隐作痛。是要添两件新衣服了。穿上新衣服会碰见她吗——跟小女孩情窦初开似的。
“总该穿两件新的啊,不给自己看也要给对象看,是吧,陈老师?”“哦,她谈了吗?”陈为玉再一次窘迫地微笑。她刚进学校时也有人打听过,都被她以“还小,以工作为重”带过去。 如今二十九的陈为玉已经无法再用“还小”来敷衍,只好沉默地微笑。“还没呢?该上心了。”“上个月的联谊你没去?”“我记得那谁的老公就是联谊认识的,认识快半年结婚了,现在孩子都一年级了,就在7班。”去联谊不如让我去死。陈为玉在心里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她的笑逐渐风干在脸上。
大家开始善意的、不由分说地替陈为玉制造机会。数学组的康老师,和陈为玉差不多大,也是单身。去食堂,科组的姐姐们去得早,坐同一桌,对端着盘子找位置的陈为玉笑:“小陈,去那儿坐,那儿有位置。”正巧是康老师那桌。康老师低着头,或许之前就收到了些风声(姐姐们从不做没准备的事情,更何况学校的流言……),骤然听到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往嘴里赛了几口饭。陈为玉犹豫再三,坐到康老师斜对面,很尴尬地朝人点点头。康老师一边腮帮子鼓着一边点头,跟斜嘴的小夫没差,陈为玉想笑,又憋回去。两人就算是这么认识了。
七月初,陈为玉和康老师已经能较为自如地肩并肩从学校走回家。在校园里,两人还是保持着礼貌的距离。陈为玉在距离学校两公里的地方租了一小间房。这几天回去的一段路上路灯坏了,食堂吃饭时提了一嘴,康老师便说可以陪她走一段路。
迎面有人,陈为玉下意识侧一步拉开距离,生怕遇见同校老师,不晓得第二天到学校去会被传成什么样。待人走过了,看清是无关路人,又嘲自己大惊小怪。怕康老师心里不自在,不经意地、装作若无其事地跟上,挑起一个话题。康老师依旧是笑得很温和,仔细地听着。陈为玉确认康老师没在意,或者根本没发现刚刚的小插曲。她脑子里想着一件事,嘴边讲另一件事,眼睛要看前面,又担心后面有熟人远远看见……恼自己太累。做不到像康老师一样大方。康老师侧着头,睫毛一颤一颤。眼下微微突出来,可知临近期末压力很大。他在总会在恰到好处的时候笑一笑,附和两声。这有什么好笑的!
陈为玉她已经完全不清楚自己在讲什么——一种烦躁笼罩着她。或许是没有灯的路太黑,她不习惯与人抹黑讲话。当两个人被黑夜一层层剥去繁复衣饰、抹去多余的粉饰、消解臃肿的肉体,只听得见彼此的声音在浓郁的黑里微微颤抖……这无异于一种性爱!或许是天气太闷热,天气预报说过几天将全市将迎来有罕见的大暴雨……康老师分不清“的”“地”“得”,分不清基本的《楚辞》与《诗经》(陈为玉只觉得自己苛刻)……但康老师总会认真听,并恰到好处地给予反应,一如他恰到好处的地出现。
二十九岁单身。在脱离轨道引发动乱之前,有一位适龄的异性恰到好处地出现,无疑帮了陈为玉很大的忙,象征着陈为玉将在前二十九年形成的轨道顺延,继续安全前行,通向已知的、确定地、安全的生活。陈为玉的心像火车都呜呜悲鸣着继续向前。
啧。金色美甲被扣烂了。金属扣带一般的颜色。
“就到这里吧。”
“就到这里吧。”
两个人同时开口。陈为玉看不清康老师的表情。她有些庆幸路灯没电了,现在自己的脸一定很难看。康老师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温和。他是好人。毫无疑问。这让陈为玉恨他,又恨自己卑劣。照理她应该说一句麻烦你了,或者辛苦了,或者怎样都好。但不知怎得,陈为玉没开口。她太累了,不想继续拉扯。康老师是个很贴心的人,安静地朝她再见。转身离去的康老师一直以来都能模模糊糊感受到对方的抗拒与犹豫,但他并不晓得问题出在哪里。他其实不太知道如何跟适龄女性相处,也不知道如何维系一段亲密关系(如果能算的话),但他清楚什么时候该停。他模糊的直觉告诉他,如果继续和陈老师呆在一起,她可能会说些什么,那会使自己的几个月以来的疑惑得到解答,但康老师无意窥探他人的秘密。从这一点来说,他毫无疑问是个好人。
临近八点,红色暴雨预警来得突然。学生们紧急停课,没有寄宿的学生陆陆续续收拾东西走出校门,校门口有老师维护纪律。陈为玉想起出租屋里窗户没关牢,加之觉得自己头晕,去校医室量体温,36.9℃,于是请了机动假提前离开。楼道里遇到康老师。倒是康老师毫无芥蒂地先打了招呼:“教室里太闷,出来透气。”教室两边窗户大开,空调开了25摄氏度,但暴雨前的气压把每一个人都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请假了。”
“路灯修好了吗?”
陈为玉说修好了——她在撒谎,明知康老师不是死缠烂打的人。康老师不再问,点点头就走回教室。陈为玉余光瞟到教室里有学生因为这短暂的对话探头探脑窃窃私语,而在康老师进教室的瞬间,那些毛毛躁躁都被抚平了。大家安静地刷题,偶尔有人上台问问题,遮住讲台上康老师的身影。陈为玉看了一会儿,走了。
走出教学楼,风里渗着细碎的雨粒。陈为玉思来想去,收起雨伞,任由风吹湿两边的碎发。晕乎乎的脑袋也清醒了一些。身边都是穿校服的高中生,一样的衣服上做一些不同的变通,比如收腰,比如裁短上衣,比如把裤腿卷起来……这些细小的心思让她们从样板服中活了过来。没有人打伞。走在她们中间,陈为玉难能共享了几步青春。
出校门。有老师清脆地跟每一位离校的学生招手道别:“注意安全。”陈为玉走过,雨水模糊了她的视线,迷迷糊糊间,她的目光停留在那位老师身上——她似乎穿了和那天相同的衣服,鹅黄色短衫,青色垂地长裤。她朝陈为玉笑着道别:“小陈老师,路上注意安全。”在风里像一只振翅欲飞的鸟。
所有的问题都在笑容里流失。陈为玉什么也没问。回家的路上,小陈老师发现坏了许久的路灯已经亮了——也许是今天,也许是前几天,只是她一直没发觉。她走进房间,把窗户打开。手机消息提示明天会有红色暴雨,但管他呢。她靠着窗,吹着风睡着了。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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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滑铲了……一如既往的有点潦草)
故事的开头,总要有些吉利的预兆。
起初,羲和初孕时,梦见群鹤排云而上,甚是美丽,以为吉兆,大悦。
尽管正在孕育生命,羲和并未耽误管理太阳的职责。她依旧熟练而精准地操纵太阳从东方升起,西边落下。只是若有人观察得仔细些,把每日太阳的运行轨迹与时间记录下来,会发现太阳的运行轨迹比过去几年略低一些,升起与降落的时间也有小幅度波动。然而三年又三年,羲和却并无任何生育的预兆。
直到羲和再次梦见鹤群,它们盘旋在扶桑树上方嬉戏玩闹,时不时发出尖利的鸣叫。与此同时,一个被村民视为不洁流放至深山里的少女,正挺着巨大的肚子艰难前行。听到来自九霄的鹤鸣,鹤鸣愈发嘹亮高亢,她的腹部也愈发疼痛。鹤群穿梭在扶桑树错落的枝桠间,羲和在一旁看着,一边拍手一边微笑。鹤群得到了鼓励,舞得更起劲。许久,羲和一声哨,鹤群纷纷围落在她身边,低眉敛目,全然不似刚刚那样顽劣。
羲和感到无限的安心与喜悦,正欲抬手拥抱抚摸之际,她的掌心骤然沾满鲜血——不知从何处而来的箭矢射穿了鹤群,它们无助而急促地哀鸣。滔天大怒瞬间吞噬了羲和的理智,太阳也受到影响,摇摇欲坠。深林里百兽受到感应,吼叫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少女在惊恐中完成了生产,婴儿呱呱坠地。
羲和从怒火中惊醒,发现自己身边匍匐着十只金乌,原来自己竟已在梦中完成生产。
一切照常。太阳依旧升起、落下。
羲和工作时,便让金乌在扶桑树旁玩耍。只是她始终忘不了梦中突如其来的箭矢。
深山里的少女已经尸骨无存。她的躯体成为婴儿活下去的初始养料,直到婴儿被野兽捡走,在百兽的喂养下逐渐长大。这个孩子有些异于常人的天分,在他还小时,已经能制作简单的弓矢,并且百发百中。他靠着弓矢狩猎,到山下交换钱财维生。大家都管这个生得勇猛,脸似兽类、长得像外邦人又善于射箭的人叫夷羿。直到成年时,夷羿的箭术已经声名远扬。
时逢天下大乱,猰貗、凿齿、九婴、大风、风狶、修蛇等凶兽为害人间。尧找到夷羿,请求他的帮助。在尧的指引下,夷羿射杀河伯,其尸体化成龟壳,夷羿便用龟壳制成一柄弓与六只短剑,又取其经脉制成丝绳。先是在畴华之野诛杀凿齿,紧接着在惊涛拍岸的凶水间射杀九婴,随即赶往青丘之泽利用丝绳缴杀大风,在洞庭砍断修蛇的脑袋,于桑林死擒风狶。夷羿拎着这些凶兽的尸体找到尧。
夷羿受封于尧。
洛神惊恐于丈夫死于人类之手,找到羲和,悲愤交加地诉苦:“那个人踩着河伯的尸体受封!我的丈夫何其无辜!”
受封当日,夷羿跪拜在尧的脚下,尧的身后,天神的象征与化身——大巫们头戴面具,身披羽衣,赤脚而歌。他们一边歌唱,一边围成一圈,晃动象征神权的铃铛。他们将夷羿的功劳以唱词的方式传达给上天与百姓。
仪式结束后,他向尧要了一个愿望:“我对您的女儿娥一见钟情。”
尧大笑:“这得看她的意愿。”。
娥见到夷羿的第一句话是“听说你是人类中最精于射术的人。我想见见你的箭术有多厉害。”夷羿于是对着远方射箭,不久,箭又绕回了发射的地方,只是箭身多了各类鸟雀的羽毛。夷羿用这些多彩的羽毛编织成头饰,递与娥。娥只是浅浅一笑。“现在我知道你的本领了。只是这些羽毛虽然眼下看着漂亮,但是不日就会腐烂。你同我的婚姻若用它来见证,恐怕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我的父王也不会同意。请你去取来长生不老药,愿我们的婚姻如此药一样长久。”
路途中,夷羿看见一株苍天大树,枝干仿佛能与上天相接。树干上栖息着十只闪耀金色光芒的鸟儿。它们见到夷羿,口吐人言:“我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你的弓怎么是绿色的?”
“是海藻染绿的。”
“你的弓弦怎么在哭泣?”
“它太松了,风一吹便响。我拧紧一点便是。”
“你身上血腥未太重。”
“我独身一人曾诛杀六邪。”
“我们对你的弓很感兴趣。”
“你们可以试试。”
第一只金乌飞下扶桑树,化作小儿形态拿起弓:“真沉!”对着远处拉弓放箭,箭矢立刻消失在天边。
小金乌撇撇嘴,“无趣”二字还没说完,射出的箭竟然飞了回来,射穿了金乌的心脏。其余鸟儿大惊,来不及疾呼,就被飞驰的箭矢射中。
夷羿拔去它们金色的羽毛,取下它们翡翠一样的眼睛收入囊中,献给西王母,换得不老药。
夷羿如期取回不老药,来到尧面前:“请您把女儿赐予我。”
尧沉思良久:“你为了取药,杀害了羲和的孩子。如今天地昏暗,民不聊生。娥知晓此事后,深感不安,已经先你一步去了。我身为人族的首领,也不得不对此做出处置。”
夷羿的脑袋被献给羲和。
尧的到了不老药。
这是不知道哪里流传的故事版本。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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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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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几年——具体是几年不重要,零三年,亦或者零八年,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二零二一年,我照旧会写成二零一四年或者一七年,好像我的时间就停止在那里,所有的事情交错着发生,上一秒刚刚跟房东磨了三小时签完短租合同,下一秒又重新回到铺满银杏叶的大学,脚下占满了银杏叶尸体的臭味——诸如此类。所以零几年,无所谓。夏天,和平街——亦或是什么别的地点。记得我第一次离开和平街,好像婴儿被迫离开母体,哐当哐当的火车卧铺是母亲在宫缩,到站下车的一刹那,坠地的婴儿开始哇哇大哭。后来我到过很多个地方,走过上百条和平街,每条和平街上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人,无所事事吊儿郎当,我才恍然惊觉,和平街可以复制,孩子可以再生,只有我过去的十几年就像破掉的羊水,狼狈地撒了一地。
零几年,夏天,我尚待在和平街的羊水里。那天热得要死。白晃晃的大街上,少的是人,多的是鬼。我死掉的好友在和平路转三阳柳路的交点处朝我招手。我拎着两大袋快化了的冰棍走过去,挑挑拣拣,分给她一根比较完好的老冰棒。
这座城市向来热,天地熔炉似的,人在其中熬煮。和平路没几个人,偶有几个熬化了的、扭曲的背影,像口袋里捂久了的玉米软糖。只是那天格外热。我躺在凉席上,后背湿剌剌的。蓝白的塑料电扇嘎达嘎哒转,扇页许久没洗过,吹出来的风腻着一层油灰,呛人。厂里的收音机放着天气预报,说城市即将迎来千禧年以来的最高温。翻身,凉席嘬着皮肤,啵啵啵,撕下粘在墙上的口香糖似的,拉出长长的线条又断掉。细刺扎进胳膊,懒得拔出来,微弱的刺痛。
“格老子的,又他妈躲在这里偷懒。”厂长,也是我大伯,“啪”一下踢掉电风扇的线。常年在厂里,他嗓门不是一般的大。
他绷着一条皮带,肚子上面勒得鼓鼓的,看着很滑稽,很像我吃过的老寿星葱油饼干纸上印着的老寿星的额头——前额突出来一大块。葱油饼干很好吃,四块五块钱能买一包,里面有扎实的三长条。
“去,买点冰棍。”
“冰柜里的呢?”
“早没了。还不快起来!”他叼着烟,嘴巴张得大,烟掉下来,又被几脚踩灭。
我捏着手里软啪啪的纸币,两张二十。外面太阳大得很,劈头盖脸得抽下来,我不想在这个天出门,但也不想回去打包纸碗。我撬了辆自行车——妈的,座垫烧腚。
“我不想要吃老冰棍,有没有四个圈?”好友很自然地用两根指头捻着老冰棍的封口晃啊晃,“你听,里面都化了。”
“爱吃不吃,不吃拉到。”我拎出另一根老冰棍,在我应当尖叫、跑开或者做出什么巨大反应之前,身体快于脑袋坐回她旁边。撕开一个口子,嘬里面划掉的糖水,后扯掉剩下的包装,把冰棍塞进嘴里。我嚼着碎冰,牙齿传来的冷感逐渐使我平静,混沌到当机的大脑开始缓缓转动,我开始思考很多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她是谁,是鬼吗,今天是几月几号……碎冰从牙齿这端搅到那端,化成温糖水。我并不十分害怕,只觉得恍惚,见到好久不见的人,我该说点什么、能说点什么呢。我原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她——毕竟我死后她肯定早就投胎去了,况且未来八十多年(假使我活到一百岁,那时间就更长了),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未必能像现在这样记得她……最后我的思绪落到——她到底能吃冰棍吗?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但现在不要问好不好?
“为玉姐和若瑜姐现在怎么样了?”
“陈姐去了部属师范,念汉语言文学。张姐我只知道去了D市,念什么专业不知道。她们考出去后就没怎么回来过,过得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她俩闹掰了。”我终于偏过头瞄她的神情。
“啊……真是没想到呢。”
“确实,没想过。”我拆开第二根老冰棒。
“你听上去不怎么惊讶。”
“我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这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譬如我从未设想一种在工厂打零工的生活,每天装配七八百条纸碗——传送带哐哐吐出纸碗,我哐哐叠起来,刷拉一下用袋子套好封口码进纸箱,熟练到闭着眼睛就能摸出纸碗少没少,其实少了也没事儿,但我有工艺精神——纸碗上面印着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以及一个倒着的福。江汉大道每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用着我装配的纸碗,嗦完热干面或者蛋酒就连碗带剩下的残汁一把子丢进路边垃圾堆——我的12个小时,就这么被扔进垃圾堆。我曾往碗里面抹口水以示小小抵抗,我被自己恶心到了——上街过早时总觉得碗里除了塑胶味还有一股子馊口水味——遂不再干,老老实实装配纸碗。
总有那么几个孩子天生会给其他同类带来压力,我(活着时)的好友、我的堂姐陈为玉、我堂姐的好友张若瑜都是。如果我是烂泥塘,她们就是天上漂浮的白云,肆无忌惮地把阴影投射到我的身体上、心灵里。因为陈为玉的存在,我爹妈坚信我们家的血液里刻着学习的DNA,只是我还不够用心。操,用心,多么蒹葭的一个词,无论如何我都够不着碰不到,它就是水中央水中坻水中沚的伊人,让我魂牵梦萦饱受折磨。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身心打击,并隆重邀请陈为玉赏脸给我补课。彼时我只在爹妈口里听过陈为玉,知道她在一中的尖子班,成绩很好,跟我这种考不上高中就要去读技校的人完全不一样。我对好友说,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
可你甚至还没见她一面。
那又怎样?我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好友咬着四个圈含含糊糊地开口,可拉倒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有什好。你在掩饰你嫉妒她,她完完全全打击到你了。我讨厌好友的口无遮拦,她刚刚还用了我的零用钱买冰激凌,现在却不肯站在我这边。她无法理解我对即将到来的陈为玉的敌意,她对一切女性都抱有天然的好感,私底下管她遇到的每一个女性都叫sweetie。嘿。她戳我的胳膊。你看到了吗?今天找零的sweetie,她递给我硬币的时候对我笑了,她有两个梨涡!你到底有多少个“sweetie”?她撅起嘴,很多,而且会有更多。你从来不这么叫我。嘿,你很怪诶。她抱起胳膊,夸张地发抖。
你会后悔的。
好友坚定地咬掉后一口四个圈。
我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当我再一次找到好友,翻白眼大笑的变成她。
“你还记得你前几天那个样子吗——像这样——”她翻着白眼,“然后眼睛抽了——哈哈哈哈哈”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猛,她猛地捂住眼睛蹲坐下去,却依旧笑到不能自已,哗啦啦啦啦像拉风箱一样。
我蹲下去,掰开她捂着眼睛的手,她还在笑,头一晃一晃的。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别动。”摁住她的脑袋,仔细检查她的眼睛——除了笑出来的眼泪之外屁事没有。我颓丧地垂下头,深吸一口气:“你说的没错,我后悔了。”
我准备了几个劣质的恶作剧,什么在凳子上涂胶水啦,在桌子上放红墨水等会儿假装不小心碰倒洒她一身啦,甚至还斥资买纹身贴——对方保证贼逼真——贴在胳膊上,打算不经意露出来。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然后呢?”
“然后她进来了, 我放弃了。”
“你搁这儿演电视剧呢?”她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这张脸也当不了主角啊。”
“滚滚滚。”我向后仰,甩开她的手。
陈为玉进来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不应该这么对一个她。她穿着一条白底碎花裙——看着比好友大不了多少。我再没品也不能让穿着裙子的女孩被胶水粘在板凳上,白裙子上撒红墨水。多傻逼多贱啊。结果就是我抢在她坐下前一屁股坐在本属于她的涂满胶水的凳子上,凉不拉几的胶水噗叽湿了裤子。我听见我的屁股在流泪。我听她讲卷子,讲得真好,可我听不懂。可她的声音真好听。她带了一些书,说适合我这个年纪看,可以积累一些语文材料。我不爱看书,但我想跟她说上话,所以我故意把书页翻得很响,然后随手指一段问她什么意思。她靠过来,肩膀不小心碰到我的肩膀。
有一次我家里有人来打麻将,一桌一桌停不下来。堂姐便叫我去她家补习。在她家我见到张若瑜——她一手举着吹风机,一手捧着湿漉漉的黑色长发。见陈为玉回来了,便放下吹风机,很亲昵地将脸搭在她肩膀上。湿漉漉的长发在堂姐衣服上留下一串水渍。“这是若瑜,我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给我讲题,讲得我飘飘乎乎云里雾里。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好友叫出来,很严肃地问,一颗心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你下流,你去死。”
后来补习变成我、好友、堂姐、堂姐的好友四个人。我和好友准备中考,好友冲一中,我在纠结去哪所技校。纺织技工学校女生一定会很多,但我并不想当一个男纺织工。机械化工技校听上去不错,但这也意味着我可能成为一个男和尚。陈姐和张姐约定好去Q大分别念中文和英文。再后来好友死于车祸,对方刹车失灵,在交叉口撞上路灯。堂姐留在本地,张姐去了D市。张姐离开的那天,我跑去她门口蹲她,看着她们一家忙里忙外,我没好意思上前打招呼。倒是张若瑜眼尖,看见我,第一句话问,你堂姐呢。我摇头,说她没来。她又问,是她让你来的吗。我摇头。风吹起她长长的黑发,她冷酷地点点头,跟我说再见。此后十几年,我再未见过她。
“你都不问问我吗?”
好友站起身,踮着脚比了比身高,我顺从地低下头,尽管如此,她的手还是只能勉强够到我的额头。
“你长高了好多。”
“那可不,你不看看你都走多久了。青春期窜个儿可快。”
“你现在在念什么?”
我沉默。
“你得考个大学啊。”
“你烦不烦,还管这个。”
她很怜悯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你能成为一个大学生。”
我沉默,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再见,未知和等待都让我感到痛苦。我想起张姐头也不回地走掉,迅速地踹破羊水出市。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我隐约碰到羊水温暖且脆弱的薄膜,犹豫着是否要撕开,却开始羡慕她的勇气。
那天,我一个人吃完了两大袋冰棍。近黄昏,太阳混沌如鸡子,热气渐渐散去,我肚子胀痛如临盆的妇人。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一、
诗人是个潦倒的诗人。
他当掉身上最后一块宝玉——那是他生下来就含在嘴里的。
“这玉成色好。”
“含着口水,要打折扣。”
他用当来的钱买了一个仿生人,给它取名叫甄。
他本可以用钱去做些别的。
一大块猪油护手。
一双厚实的鞋子。
你为何不穿草鞋?他偶遇一位好心人。
草鞋阻碍我的脚步。诗人赤脚走过太多地方,翻过山、蹚过河、追过北冥之鲲、骑过南海之鲸,当他疲倦时,他会把双手双脚插进泥土里,温暖的土壤令他心安。偶尔,他会从里面揪出一些蚯蚓加餐。
停下来歇一下吧,你流的血浸满了路。
那是我的灵感。诗人解释道。诗人并不是天赋型诗人,并不能张口就来,他的记性不好,也没有纸笔,只能将突发的灵感塞进伤口里,有需要时再取出来换些吃食。
好心人送了诗人三只老鼠,临别前吹起他的笛子,赠予诗人一首歌。
一个拐杖。前些年诗人爬墙摘人家的梨,院内狗一吠,他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跌坏了腿。他歪在墙下,就着狗吠写了一首诗,叫死去的狗,去肉铺换了一碗熟狗肉。他自此瘸了一条腿。横渡南海的时候,他勉强用瘸掉的腿紧紧贴着巨鲸滑溜溜的背部,才不至于被甩进海里。
或是一剂号称治百病的药。近些年他头疼得厉害,疼得噼里啪啦。或许是之前因为喝掉的黄河水中存在螺丝钉和塑料袋。夸父是不是也是因此而死亡呢,但诗人不是夸父,他也没有追逐太阳的梦想。他只是一位穷困潦倒、忘记来路、即将死亡的诗人。他越发地渴望土壤——不满足于双手双脚。
恰逢寒冬,他把自己深埋土壤之下,只露出一颗头,准备就着土壤睡一个冬季。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脑袋已经成了麻雀的家。他艰难地爬起来,摇头晃脑间,摇晃出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蛋,诗人不客气地收下——这是麻雀的房租。
他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伙伴把自己深埋于土壤之下——在自己死后。诗人并非吝啬于自己的躯体,只是他贪恋土地的温暖——啊,这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过分吧。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很久很久以前,牛郎还没有偷走织女的衣服,诗人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他路过墙垣,看见一株刺破春光的红杏。每一瓣叶子上都长了一个字,诗人眯起眼,一字字念出来,满园春色关不住。一个跛足道人恰巧路过,赞叹道“好诗好诗,请问兄台尊姓大名?”“诗人。”“我问你的名字。”“我就叫诗人。”“好名字!”青年人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暗示,他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写出流传千古的诗篇。青年人的母亲叹气,加紧了纺织的节奏。
诗人的父亲死于战乱。母亲死前把他叫到床边,伸手比划一个二。“二两银子?”母亲摇头。“两颗灯芯?”母亲气得从白无常手里抢回一点时间。“两个人。你大概真的是一位诗人,只有诗人才不会老。只是像你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始终不能长久。我担心你。”
母亲的话在二十年后应验。晨起的妻子发现枕头上掉落的一丝白发,她将白发捻起,吞掉,穿衣、下床、研墨、将写好的信放在诗人枕边、离开。
诗人起床,打开信封——早安。我无法和一个不能陪我老去的人共度余生,所以我走了。每念一个字,就有一朵老去的花瓣轻轻飘落在诗人的眼角。
诗人想起从前。
你在做什么?
我在写诗。
你的诗呢?
我在等灵感。
你写好了能给我看吗?
我写好了第一个给你看。
诗人烧掉信,收拾好行囊,离开家。
在诗人漫长的旅途里,他见过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花朵,他见过满城盛开的芍药,馥郁的花香久久不散,见过漫山遍野的红梅,见过星星点点的雏菊,它们娇妍美丽、汁液饱满。偶尔,他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些飘来的老去的花瓣。他把花瓣一片片晒干、叠好,收在靠近心房的地方。他会定期拿起一片花瓣贴在面颊上,让眼泪赋予老去的花瓣新的生命力,继而衰老、继而重生,如此循环。但如今,诗人已经老到流不出眼泪(尽管他外表上依旧年轻),那些花瓣也变得脆弱不堪。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二、
甄是仿生人里的劣品,年久失修,生锈的关节里长出花草,动起来咯吱咯吱。或许是脑神经接错了,甄喜欢重复诗人说的话。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诗人有些后悔,这是什么破习惯啊。他花了好些力气,纠正了甄的坏习惯。
它是一个仿生人,不是鹦鹉。
甄很安静地跟在诗人后面。它除了外表看上去像人,其余的完全和人不一样,这让诗人感到轻松。只是甄太安静了,安静到有时候休息结束诗人会忘记它,径直离开。等诗人弯弯绕绕找回来时,甄还坐在原处,头上落满了雪和枯叶。
“嘘。会吓跑它。”诗人头一次看到甄不张口就发出声音,为了让仿生人更像人类,甄尽量每次说话都张开嘴唇,尽管只是简单的上下开合。
诗人看见甄左心房被打开,一只夜莺躺在里面。
“它死掉了。”诗人凑近一看,夜莺的胸脯残留的着一截玫瑰刺。
“它从哪里飞来?”
“从远方飞来。”
“它嘴里唱着什么歌?”
“唱着我听不懂的歌。”
“一定是一首悲伤的情歌。”
“你可曾看见一朵红玫瑰?”
“我把它丢掉了。甄回答。”
“你杀死玫瑰,丢掉了它的生命。”
“玫瑰没有生命体征。”玫瑰对甄而言,和路边的废纸没有区别。
“是啊。你是这么认为的。”诗人没法跟甄解释,夜莺的玫瑰在染上血液的那一刻已经活了,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
“而且它衔着玫瑰飞不了多久。玫瑰对它而言太重了,我把它丢掉了。”甄解释道。
“是啊,玫瑰对它来说太重了。”诗人来回踱步,在雪地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
对话结束。甄因为无法理解诗人的话,大脑cpu温度过高,烧断了保险丝陷入休眠。但没关系,过了这个冬天,它就会格式化掉雪天里躺进心房的夜莺和玫瑰。
诗人剪下一绺麻雀毛,塞进脚趾缝里。给麻雀做了一个小坟墓。他尝试在雪天找到一朵差不多的玫瑰,未果,用落叶拼合成玫瑰的样子,将它们埋在一起。
诗人看着雪。他很少有这样安静地坐下来的时候。他无时无刻不走在路上,注视着远方的远方,那些雾蒙蒙的一片。远方对诗人来说一个时间上的概念,而非地理上的概念。这是他头一次坐下来看天。在一个雪天。他身上套着一件单薄的麻衣,还是母亲在世时亲手缝制的。他从落下的雪里看出自己命不久矣。他捧着融化的雪水,雪水里倒映着他依旧年轻的面孔。
三、
甄醒来时,诗人已经老去。他是在雪落完的一瞬间老去的。
你不是仿生人。甄看上去有些讶异(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情绪,它只知道讶异的表情,却无法准确理解意思)。他一直以为诗人和他一样,是仿生人,因为他看起来永远年轻。仿生人最容易和人去别的一个点,就在于仿生人不会变老。其次,是仿生人不会写诗。它分辨不出诗和句子的区别,也不晓得如何评价诗的好坏。对于诗人的作品,它一向夸赞“不错”。这是程序设定使然——人类喜爱赞美。
“我不是。所以我老了。”
一阵沉默。
诗人老去,身上的陈年旧伤却像婴儿一样张开眼睛、肆意挥舞手脚、发出尖锐的哭声。诗人不得不将伤口里存放的东西一一取出来,放进甄的左心房。那真是一个好地方,空空荡荡,正适合放东西。
“感觉怎么样?”
“有些奇怪。”
这些本来就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啊。像是几片腐烂的花瓣、鲲的羽毛、人鱼的眼珠、一段枯树枝、一些灰尘、五只死掉的蚂蚁、一小块鲸鱼的骨头、一瓶子月光和一瓶子日光(遇到漆黑无比的地方诗人会拿出来用)等等。
幸好是仿生人,没有什么排异反应。诗人一边取出东西一边感叹。伤口的疼痛减轻了不少,只是每取出一些,诗人就会更老一点,头也疼得更厉害了。一直老到手抖个不停的时候,诗人停了下来,艰难地喘息着。还剩下最后一点,是一封烧掉一半、模糊到看不清字迹的信纸。
“要放进来吗?”
“不了,先留着。”等把信纸拿出去时,自己就会死亡,诗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四、
甄花了一些时间消化身体里的新东西。
一向空荡荡的心房突然塞满了物品,这让他有些不习惯。
“这就是心脏的重量吗?”甄指着胸口问诗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叫心脏。这叫……”诗人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对他来说,只有生物胸口里的鲜红色的、跳动的、由无数血管组成的红色肉球才叫“心脏”。仿生人胸口里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倒也不能这么说,诗人犹豫,毕竟这都是他的灵感,听起来骂自己……总而言之,仿生人和“心脏”搅和在一起就是一场混乱,仿生人和“电子芯片”倒是和谐一致。
“这是我的心脏。它们很重。”甄一锤定音,给胸口的东西下了定义。
“你高兴就好。”诗人不认为甄理解心脏的含义。人没了心脏会死亡,仿生人不会,他们可以拥有无数个“心脏”,只要他们想。
拥有心脏后,甄开始间接性休眠。
他梦见自己——或者说诗人——走在海边,海面零零碎碎散落着白冷冷的人鱼的眼珠。他捡起一颗,上面还残留着未流尽的泪水。
海边的居民走过来,道:“你可以带走,做纪念品,但要交五十朗克。”
这片海域经常有人鱼死亡。一条又一条人鱼,在风暴中被一个又一个王子救下。她们的鱼尾变成人腿,身体变成泡沫,眼珠则留下来,落在海里,日复一日地流泪。阴天的夜晚,甚至能看见她们沉默的灵魂在海面徘徊。
“我能看看眼珠吗?”甄醒来,问诗人。
诗人讶异于仿生人会做梦。
这对于仿生人来说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这会加重他的处理器的负担。甄的处理器是诗人用两壶烧酒和四首诗换来的,那时他尚还富余。此时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替甄换一个更好的处理器。
他下意识摸了摸脚趾缝,只抠出一指甲泥:“好像被我拿去换馄饨了。”
甄又陷入了休眠。他断断续续做了不少梦,都是以诗人的视角,这让他有种和诗人连为一体的错觉。
梦里他捧着夜莺的尸体,雪很大,夜莺的胸脯残留着微弱的热气。他能感受到一种奇怪的电流从手心沿着掌纹钻进心里这太奇怪了。
醒来后,他问诗人:“我坏掉了吗?”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仿生人无法进行情感上的辨析,他们不知道软硬、热冷,触感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甄却开始模糊仿生人和人的界限。
“你能教我写诗吗?”
甄走在路上,他开始捡起一些小东西,像诗人之前做过的一样。
诗人用它们写诗,它能用来做什么呢?
啊,仿生人想要写诗。诗人啃着指甲,被里面爬出来的小虫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不可以试试。
“你看到了什么?”
诗人点了一盏灯,指着墙壁上的影子问甄。
“影子。”
“还有呢?”
“光。”
“还有呢?”
“墙壁。很久没有粉刷的墙壁。”
还有呢?
……
甄沉默。它不能理解诗人想要从这里得到怎样的答案。
“我看到花,风,鱼鳞,绒毛,海洋,无声的告别。我看到影子、光和墙壁。”
诗人顿了一下,他不该对仿生人太过苛刻,这非常现实主义,倒也不失为一种风格。只是诗人不擅长也不喜欢罢了。
“玫瑰的尸体。”甄道。
“模仿地很快啊。”诗人愣了一下,仿生人没有清理掉麻雀和玫瑰。
甄似乎掌握了诗的技巧。它能将任意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一段跳跃的、无逻辑却又充满机械魅力的句子。
诗人此时正躺在坟墓里面。他请求甄帮他取出纸片。他活得已经太久了。
“就像你当初取下夜莺胸脯里的玫瑰一样,取下我伤口里的纸片吧。”
甄沉默许久。这有些违反仿生人不能拒绝主人的设定。他的处理器对他发出警告。但甄依旧磕磕绊绊地坚持,这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滋滋啦啦,断断续续:“你……会像夜莺一样……死去……我……回到以前……不会取出玫瑰……。”
他的眼角与胸口闪出火星。甄不肯采取行动。他被强制休眠。
诗人长叹一口气,他不应该教甄写诗。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往甄的心口放东西。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买一个仿生人。
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将纸片塞进甄心房器械的缝隙处,以确保纸片不会掉出来。
五、
甄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把诗人埋进土壤里。他沿着诗人来的方向继续向前走。他一天比一天走得慢。心房里装了东西,会使我走得慢。这是一个新颖的体验。甄每走一步,都细细地感受来自心房的动静。他偶尔写诗,写在树叶上、花瓣上、甲壳虫壳上,并把它们放进心房。这些东西加重了它的负担。种子在甄的体内生根发芽,旺盛的藤蔓寻着零件的缝隙甄体内生长,野蛮地破坏了里面精致的线路布局。甄在一个海边永久地停下。
一个海边生长的小姑娘发现沙滩上生了锈的甄。
她停下来,扒开甄身上的湿漉漉的海藻,扫去他身上的泥沙和寄居蟹,打开甄的左心房。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杂草和花朵长满了内驱,还有一些奇怪的玻璃瓶和骨头。她将里面的物品取出来,除掉杂草和野花,打扫了沾上灰尘的处理器,给生锈的关节润滑。小姑娘在缝隙里找到一张烧过的信纸,里面塞了几片花瓣。时间太久,纸与花都太脆弱,一碰就碎了。
*很久之前写过的,翻出来修修补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