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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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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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抱歉滑铲,后续可能会修
零几年——具体是几年不重要,零三年,亦或者零八年,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二零二一年,我照旧会写成二零一四年或者一七年,好像我的时间就停止在那里,所有的事情交错着发生,上一秒刚刚跟房东磨了三小时签完短租合同,下一秒又重新回到铺满银杏叶的大学,脚下占满了银杏叶尸体的臭味——诸如此类。所以零几年,无所谓。夏天,和平街——亦或是什么别的地点。记得我第一次离开和平街,好像婴儿被迫离开母体,哐当哐当的火车卧铺是母亲在宫缩,到站下车的一刹那,坠地的婴儿开始哇哇大哭。后来我到过很多个地方,走过上百条和平街,每条和平街上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人,无所事事吊儿郎当,我才恍然惊觉,和平街可以复制,孩子可以再生,只有我过去的十几年就像破掉的羊水,狼狈地撒了一地。
零几年,夏天,我尚待在和平街的羊水里。那天热得要死。白晃晃的大街上,少的是人,多的是鬼。我死掉的好友在和平路转三阳柳路的交点处朝我招手。我拎着两大袋快化了的冰棍走过去,挑挑拣拣,分给她一根比较完好的老冰棒。
这座城市向来热,天地熔炉似的,人在其中熬煮。和平路没几个人,偶有几个熬化了的、扭曲的背影,像口袋里捂久了的玉米软糖。只是那天格外热。我躺在凉席上,后背湿剌剌的。蓝白的塑料电扇嘎达嘎哒转,扇页许久没洗过,吹出来的风腻着一层油灰,呛人。厂里的收音机放着天气预报,说城市即将迎来千禧年以来的最高温。翻身,凉席嘬着皮肤,啵啵啵,撕下粘在墙上的口香糖似的,拉出长长的线条又断掉。细刺扎进胳膊,懒得拔出来,微弱的刺痛。
“格老子的,又他妈躲在这里偷懒。”厂长,也是我大伯,“啪”一下踢掉电风扇的线。常年在厂里,他嗓门不是一般的大。
他绷着一条皮带,肚子上面勒得鼓鼓的,看着很滑稽,很像我吃过的老寿星葱油饼干纸上印着的老寿星的额头——前额突出来一大块。葱油饼干很好吃,四块五块钱能买一包,里面有扎实的三长条。
“去,买点冰棍。”
“冰柜里的呢?”
“早没了。还不快起来!”他叼着烟,嘴巴张得大,烟掉下来,又被几脚踩灭。
我捏着手里软啪啪的纸币,两张二十。外面太阳大得很,劈头盖脸得抽下来,我不想在这个天出门,但也不想回去打包纸碗。我撬了辆自行车——妈的,座垫烧腚。
“我不想要吃老冰棍,有没有四个圈?”好友很自然地用两根指头捻着老冰棍的封口晃啊晃,“你听,里面都化了。”
“爱吃不吃,不吃拉到。”我拎出另一根老冰棍,在我应当尖叫、跑开或者做出什么巨大反应之前,身体快于脑袋坐回她旁边。撕开一个口子,嘬里面划掉的糖水,后扯掉剩下的包装,把冰棍塞进嘴里。我嚼着碎冰,牙齿传来的冷感逐渐使我平静,混沌到当机的大脑开始缓缓转动,我开始思考很多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她是谁,是鬼吗,今天是几月几号……碎冰从牙齿这端搅到那端,化成温糖水。我并不十分害怕,只觉得恍惚,见到好久不见的人,我该说点什么、能说点什么呢。我原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她——毕竟我死后她肯定早就投胎去了,况且未来八十多年(假使我活到一百岁,那时间就更长了),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未必能像现在这样记得她……最后我的思绪落到——她到底能吃冰棍吗?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但现在不要问好不好?
“为玉姐和若瑜姐现在怎么样了?”
“陈姐去了部属师范,念汉语言文学。张姐我只知道去了D市,念什么专业不知道。她们考出去后就没怎么回来过,过得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她俩闹掰了。”我终于偏过头瞄她的神情。
“啊……真是没想到呢。”
“确实,没想过。”我拆开第二根老冰棒。
“你听上去不怎么惊讶。”
“我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这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譬如我从未设想一种在工厂打零工的生活,每天装配七八百条纸碗——传送带哐哐吐出纸碗,我哐哐叠起来,刷拉一下用袋子套好封口码进纸箱,熟练到闭着眼睛就能摸出纸碗少没少,其实少了也没事儿,但我有工艺精神——纸碗上面印着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以及一个倒着的福。江汉大道每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用着我装配的纸碗,嗦完热干面或者蛋酒就连碗带剩下的残汁一把子丢进路边垃圾堆——我的12个小时,就这么被扔进垃圾堆。我曾往碗里面抹口水以示小小抵抗,我被自己恶心到了——上街过早时总觉得碗里除了塑胶味还有一股子馊口水味——遂不再干,老老实实装配纸碗。
总有那么几个孩子天生会给其他同类带来压力,我(活着时)的好友、我的堂姐陈为玉、我堂姐的好友张若瑜都是。如果我是烂泥塘,她们就是天上漂浮的白云,肆无忌惮地把阴影投射到我的身体上、心灵里。因为陈为玉的存在,我爹妈坚信我们家的血液里刻着学习的DNA,只是我还不够用心。操,用心,多么蒹葭的一个词,无论如何我都够不着碰不到,它就是水中央水中坻水中沚的伊人,让我魂牵梦萦饱受折磨。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身心打击,并隆重邀请陈为玉赏脸给我补课。彼时我只在爹妈口里听过陈为玉,知道她在一中的尖子班,成绩很好,跟我这种考不上高中就要去读技校的人完全不一样。我对好友说,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
可你甚至还没见她一面。
那又怎样?我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好友咬着四个圈含含糊糊地开口,可拉倒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有什好。你在掩饰你嫉妒她,她完完全全打击到你了。我讨厌好友的口无遮拦,她刚刚还用了我的零用钱买冰激凌,现在却不肯站在我这边。她无法理解我对即将到来的陈为玉的敌意,她对一切女性都抱有天然的好感,私底下管她遇到的每一个女性都叫sweetie。嘿。她戳我的胳膊。你看到了吗?今天找零的sweetie,她递给我硬币的时候对我笑了,她有两个梨涡!你到底有多少个“sweetie”?她撅起嘴,很多,而且会有更多。你从来不这么叫我。嘿,你很怪诶。她抱起胳膊,夸张地发抖。
你会后悔的。
好友坚定地咬掉后一口四个圈。
我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当我再一次找到好友,翻白眼大笑的变成她。
“你还记得你前几天那个样子吗——像这样——”她翻着白眼,“然后眼睛抽了——哈哈哈哈哈”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猛,她猛地捂住眼睛蹲坐下去,却依旧笑到不能自已,哗啦啦啦啦像拉风箱一样。
我蹲下去,掰开她捂着眼睛的手,她还在笑,头一晃一晃的。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别动。”摁住她的脑袋,仔细检查她的眼睛——除了笑出来的眼泪之外屁事没有。我颓丧地垂下头,深吸一口气:“你说的没错,我后悔了。”
我准备了几个劣质的恶作剧,什么在凳子上涂胶水啦,在桌子上放红墨水等会儿假装不小心碰倒洒她一身啦,甚至还斥资买纹身贴——对方保证贼逼真——贴在胳膊上,打算不经意露出来。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然后呢?”
“然后她进来了, 我放弃了。”
“你搁这儿演电视剧呢?”她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这张脸也当不了主角啊。”
“滚滚滚。”我向后仰,甩开她的手。
陈为玉进来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不应该这么对一个她。她穿着一条白底碎花裙——看着比好友大不了多少。我再没品也不能让穿着裙子的女孩被胶水粘在板凳上,白裙子上撒红墨水。多傻逼多贱啊。结果就是我抢在她坐下前一屁股坐在本属于她的涂满胶水的凳子上,凉不拉几的胶水噗叽湿了裤子。我听见我的屁股在流泪。我听她讲卷子,讲得真好,可我听不懂。可她的声音真好听。她带了一些书,说适合我这个年纪看,可以积累一些语文材料。我不爱看书,但我想跟她说上话,所以我故意把书页翻得很响,然后随手指一段问她什么意思。她靠过来,肩膀不小心碰到我的肩膀。
有一次我家里有人来打麻将,一桌一桌停不下来。堂姐便叫我去她家补习。在她家我见到张若瑜——她一手举着吹风机,一手捧着湿漉漉的黑色长发。见陈为玉回来了,便放下吹风机,很亲昵地将脸搭在她肩膀上。湿漉漉的长发在堂姐衣服上留下一串水渍。“这是若瑜,我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给我讲题,讲得我飘飘乎乎云里雾里。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好友叫出来,很严肃地问,一颗心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你下流,你去死。”
后来补习变成我、好友、堂姐、堂姐的好友四个人。我和好友准备中考,好友冲一中,我在纠结去哪所技校。纺织技工学校女生一定会很多,但我并不想当一个男纺织工。机械化工技校听上去不错,但这也意味着我可能成为一个男和尚。陈姐和张姐约定好去Q大分别念中文和英文。再后来好友死于车祸,对方刹车失灵,在交叉口撞上路灯。堂姐留在本地,张姐去了D市。张姐离开的那天,我跑去她门口蹲她,看着她们一家忙里忙外,我没好意思上前打招呼。倒是张若瑜眼尖,看见我,第一句话问,你堂姐呢。我摇头,说她没来。她又问,是她让你来的吗。我摇头。风吹起她长长的黑发,她冷酷地点点头,跟我说再见。此后十几年,我再未见过她。
“你都不问问我吗?”
好友站起身,踮着脚比了比身高,我顺从地低下头,尽管如此,她的手还是只能勉强够到我的额头。
“你长高了好多。”
“那可不,你不看看你都走多久了。青春期窜个儿可快。”
“你现在在念什么?”
我沉默。
“你得考个大学啊。”
“你烦不烦,还管这个。”
她很怜悯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你能成为一个大学生。”
我沉默,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再见,未知和等待都让我感到痛苦。我想起张姐头也不回地走掉,迅速地踹破羊水出市。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我隐约碰到羊水温暖且脆弱的薄膜,犹豫着是否要撕开,却开始羡慕她的勇气。
那天,我一个人吃完了两大袋冰棍。近黄昏,太阳混沌如鸡子,热气渐渐散去,我肚子胀痛如临盆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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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诗人是个潦倒的诗人。
他当掉身上最后一块宝玉——那是他生下来就含在嘴里的。
“这玉成色好。”
“含着口水,要打折扣。”
他用当来的钱买了一个仿生人,给它取名叫甄。
他本可以用钱去做些别的。
一大块猪油护手。
一双厚实的鞋子。
你为何不穿草鞋?他偶遇一位好心人。
草鞋阻碍我的脚步。诗人赤脚走过太多地方,翻过山、蹚过河、追过北冥之鲲、骑过南海之鲸,当他疲倦时,他会把双手双脚插进泥土里,温暖的土壤令他心安。偶尔,他会从里面揪出一些蚯蚓加餐。
停下来歇一下吧,你流的血浸满了路。
那是我的灵感。诗人解释道。诗人并不是天赋型诗人,并不能张口就来,他的记性不好,也没有纸笔,只能将突发的灵感塞进伤口里,有需要时再取出来换些吃食。
好心人送了诗人三只老鼠,临别前吹起他的笛子,赠予诗人一首歌。
一个拐杖。前些年诗人爬墙摘人家的梨,院内狗一吠,他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跌坏了腿。他歪在墙下,就着狗吠写了一首诗,叫死去的狗,去肉铺换了一碗熟狗肉。他自此瘸了一条腿。横渡南海的时候,他勉强用瘸掉的腿紧紧贴着巨鲸滑溜溜的背部,才不至于被甩进海里。
或是一剂号称治百病的药。近些年他头疼得厉害,疼得噼里啪啦。或许是之前因为喝掉的黄河水中存在螺丝钉和塑料袋。夸父是不是也是因此而死亡呢,但诗人不是夸父,他也没有追逐太阳的梦想。他只是一位穷困潦倒、忘记来路、即将死亡的诗人。他越发地渴望土壤——不满足于双手双脚。
恰逢寒冬,他把自己深埋土壤之下,只露出一颗头,准备就着土壤睡一个冬季。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脑袋已经成了麻雀的家。他艰难地爬起来,摇头晃脑间,摇晃出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蛋,诗人不客气地收下——这是麻雀的房租。
他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伙伴把自己深埋于土壤之下——在自己死后。诗人并非吝啬于自己的躯体,只是他贪恋土地的温暖——啊,这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过分吧。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很久很久以前,牛郎还没有偷走织女的衣服,诗人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他路过墙垣,看见一株刺破春光的红杏。每一瓣叶子上都长了一个字,诗人眯起眼,一字字念出来,满园春色关不住。一个跛足道人恰巧路过,赞叹道“好诗好诗,请问兄台尊姓大名?”“诗人。”“我问你的名字。”“我就叫诗人。”“好名字!”青年人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暗示,他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写出流传千古的诗篇。青年人的母亲叹气,加紧了纺织的节奏。
诗人的父亲死于战乱。母亲死前把他叫到床边,伸手比划一个二。“二两银子?”母亲摇头。“两颗灯芯?”母亲气得从白无常手里抢回一点时间。“两个人。你大概真的是一位诗人,只有诗人才不会老。只是像你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始终不能长久。我担心你。”
母亲的话在二十年后应验。晨起的妻子发现枕头上掉落的一丝白发,她将白发捻起,吞掉,穿衣、下床、研墨、将写好的信放在诗人枕边、离开。
诗人起床,打开信封——早安。我无法和一个不能陪我老去的人共度余生,所以我走了。每念一个字,就有一朵老去的花瓣轻轻飘落在诗人的眼角。
诗人想起从前。
你在做什么?
我在写诗。
你的诗呢?
我在等灵感。
你写好了能给我看吗?
我写好了第一个给你看。
诗人烧掉信,收拾好行囊,离开家。
在诗人漫长的旅途里,他见过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花朵,他见过满城盛开的芍药,馥郁的花香久久不散,见过漫山遍野的红梅,见过星星点点的雏菊,它们娇妍美丽、汁液饱满。偶尔,他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些飘来的老去的花瓣。他把花瓣一片片晒干、叠好,收在靠近心房的地方。他会定期拿起一片花瓣贴在面颊上,让眼泪赋予老去的花瓣新的生命力,继而衰老、继而重生,如此循环。但如今,诗人已经老到流不出眼泪(尽管他外表上依旧年轻),那些花瓣也变得脆弱不堪。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二、
甄是仿生人里的劣品,年久失修,生锈的关节里长出花草,动起来咯吱咯吱。或许是脑神经接错了,甄喜欢重复诗人说的话。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诗人有些后悔,这是什么破习惯啊。他花了好些力气,纠正了甄的坏习惯。
它是一个仿生人,不是鹦鹉。
甄很安静地跟在诗人后面。它除了外表看上去像人,其余的完全和人不一样,这让诗人感到轻松。只是甄太安静了,安静到有时候休息结束诗人会忘记它,径直离开。等诗人弯弯绕绕找回来时,甄还坐在原处,头上落满了雪和枯叶。
“嘘。会吓跑它。”诗人头一次看到甄不张口就发出声音,为了让仿生人更像人类,甄尽量每次说话都张开嘴唇,尽管只是简单的上下开合。
诗人看见甄左心房被打开,一只夜莺躺在里面。
“它死掉了。”诗人凑近一看,夜莺的胸脯残留的着一截玫瑰刺。
“它从哪里飞来?”
“从远方飞来。”
“它嘴里唱着什么歌?”
“唱着我听不懂的歌。”
“一定是一首悲伤的情歌。”
“你可曾看见一朵红玫瑰?”
“我把它丢掉了。甄回答。”
“你杀死玫瑰,丢掉了它的生命。”
“玫瑰没有生命体征。”玫瑰对甄而言,和路边的废纸没有区别。
“是啊。你是这么认为的。”诗人没法跟甄解释,夜莺的玫瑰在染上血液的那一刻已经活了,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
“而且它衔着玫瑰飞不了多久。玫瑰对它而言太重了,我把它丢掉了。”甄解释道。
“是啊,玫瑰对它来说太重了。”诗人来回踱步,在雪地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
对话结束。甄因为无法理解诗人的话,大脑cpu温度过高,烧断了保险丝陷入休眠。但没关系,过了这个冬天,它就会格式化掉雪天里躺进心房的夜莺和玫瑰。
诗人剪下一绺麻雀毛,塞进脚趾缝里。给麻雀做了一个小坟墓。他尝试在雪天找到一朵差不多的玫瑰,未果,用落叶拼合成玫瑰的样子,将它们埋在一起。
诗人看着雪。他很少有这样安静地坐下来的时候。他无时无刻不走在路上,注视着远方的远方,那些雾蒙蒙的一片。远方对诗人来说一个时间上的概念,而非地理上的概念。这是他头一次坐下来看天。在一个雪天。他身上套着一件单薄的麻衣,还是母亲在世时亲手缝制的。他从落下的雪里看出自己命不久矣。他捧着融化的雪水,雪水里倒映着他依旧年轻的面孔。
三、
甄醒来时,诗人已经老去。他是在雪落完的一瞬间老去的。
你不是仿生人。甄看上去有些讶异(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情绪,它只知道讶异的表情,却无法准确理解意思)。他一直以为诗人和他一样,是仿生人,因为他看起来永远年轻。仿生人最容易和人去别的一个点,就在于仿生人不会变老。其次,是仿生人不会写诗。它分辨不出诗和句子的区别,也不晓得如何评价诗的好坏。对于诗人的作品,它一向夸赞“不错”。这是程序设定使然——人类喜爱赞美。
“我不是。所以我老了。”
一阵沉默。
诗人老去,身上的陈年旧伤却像婴儿一样张开眼睛、肆意挥舞手脚、发出尖锐的哭声。诗人不得不将伤口里存放的东西一一取出来,放进甄的左心房。那真是一个好地方,空空荡荡,正适合放东西。
“感觉怎么样?”
“有些奇怪。”
这些本来就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啊。像是几片腐烂的花瓣、鲲的羽毛、人鱼的眼珠、一段枯树枝、一些灰尘、五只死掉的蚂蚁、一小块鲸鱼的骨头、一瓶子月光和一瓶子日光(遇到漆黑无比的地方诗人会拿出来用)等等。
幸好是仿生人,没有什么排异反应。诗人一边取出东西一边感叹。伤口的疼痛减轻了不少,只是每取出一些,诗人就会更老一点,头也疼得更厉害了。一直老到手抖个不停的时候,诗人停了下来,艰难地喘息着。还剩下最后一点,是一封烧掉一半、模糊到看不清字迹的信纸。
“要放进来吗?”
“不了,先留着。”等把信纸拿出去时,自己就会死亡,诗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四、
甄花了一些时间消化身体里的新东西。
一向空荡荡的心房突然塞满了物品,这让他有些不习惯。
“这就是心脏的重量吗?”甄指着胸口问诗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叫心脏。这叫……”诗人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对他来说,只有生物胸口里的鲜红色的、跳动的、由无数血管组成的红色肉球才叫“心脏”。仿生人胸口里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倒也不能这么说,诗人犹豫,毕竟这都是他的灵感,听起来骂自己……总而言之,仿生人和“心脏”搅和在一起就是一场混乱,仿生人和“电子芯片”倒是和谐一致。
“这是我的心脏。它们很重。”甄一锤定音,给胸口的东西下了定义。
“你高兴就好。”诗人不认为甄理解心脏的含义。人没了心脏会死亡,仿生人不会,他们可以拥有无数个“心脏”,只要他们想。
拥有心脏后,甄开始间接性休眠。
他梦见自己——或者说诗人——走在海边,海面零零碎碎散落着白冷冷的人鱼的眼珠。他捡起一颗,上面还残留着未流尽的泪水。
海边的居民走过来,道:“你可以带走,做纪念品,但要交五十朗克。”
这片海域经常有人鱼死亡。一条又一条人鱼,在风暴中被一个又一个王子救下。她们的鱼尾变成人腿,身体变成泡沫,眼珠则留下来,落在海里,日复一日地流泪。阴天的夜晚,甚至能看见她们沉默的灵魂在海面徘徊。
“我能看看眼珠吗?”甄醒来,问诗人。
诗人讶异于仿生人会做梦。
这对于仿生人来说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这会加重他的处理器的负担。甄的处理器是诗人用两壶烧酒和四首诗换来的,那时他尚还富余。此时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替甄换一个更好的处理器。
他下意识摸了摸脚趾缝,只抠出一指甲泥:“好像被我拿去换馄饨了。”
甄又陷入了休眠。他断断续续做了不少梦,都是以诗人的视角,这让他有种和诗人连为一体的错觉。
梦里他捧着夜莺的尸体,雪很大,夜莺的胸脯残留着微弱的热气。他能感受到一种奇怪的电流从手心沿着掌纹钻进心里这太奇怪了。
醒来后,他问诗人:“我坏掉了吗?”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仿生人无法进行情感上的辨析,他们不知道软硬、热冷,触感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甄却开始模糊仿生人和人的界限。
“你能教我写诗吗?”
甄走在路上,他开始捡起一些小东西,像诗人之前做过的一样。
诗人用它们写诗,它能用来做什么呢?
啊,仿生人想要写诗。诗人啃着指甲,被里面爬出来的小虫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不可以试试。
“你看到了什么?”
诗人点了一盏灯,指着墙壁上的影子问甄。
“影子。”
“还有呢?”
“光。”
“还有呢?”
“墙壁。很久没有粉刷的墙壁。”
还有呢?
……
甄沉默。它不能理解诗人想要从这里得到怎样的答案。
“我看到花,风,鱼鳞,绒毛,海洋,无声的告别。我看到影子、光和墙壁。”
诗人顿了一下,他不该对仿生人太过苛刻,这非常现实主义,倒也不失为一种风格。只是诗人不擅长也不喜欢罢了。
“玫瑰的尸体。”甄道。
“模仿地很快啊。”诗人愣了一下,仿生人没有清理掉麻雀和玫瑰。
甄似乎掌握了诗的技巧。它能将任意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一段跳跃的、无逻辑却又充满机械魅力的句子。
诗人此时正躺在坟墓里面。他请求甄帮他取出纸片。他活得已经太久了。
“就像你当初取下夜莺胸脯里的玫瑰一样,取下我伤口里的纸片吧。”
甄沉默许久。这有些违反仿生人不能拒绝主人的设定。他的处理器对他发出警告。但甄依旧磕磕绊绊地坚持,这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滋滋啦啦,断断续续:“你……会像夜莺一样……死去……我……回到以前……不会取出玫瑰……。”
他的眼角与胸口闪出火星。甄不肯采取行动。他被强制休眠。
诗人长叹一口气,他不应该教甄写诗。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往甄的心口放东西。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买一个仿生人。
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将纸片塞进甄心房器械的缝隙处,以确保纸片不会掉出来。
五、
甄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把诗人埋进土壤里。他沿着诗人来的方向继续向前走。他一天比一天走得慢。心房里装了东西,会使我走得慢。这是一个新颖的体验。甄每走一步,都细细地感受来自心房的动静。他偶尔写诗,写在树叶上、花瓣上、甲壳虫壳上,并把它们放进心房。这些东西加重了它的负担。种子在甄的体内生根发芽,旺盛的藤蔓寻着零件的缝隙甄体内生长,野蛮地破坏了里面精致的线路布局。甄在一个海边永久地停下。
一个海边生长的小姑娘发现沙滩上生了锈的甄。
她停下来,扒开甄身上的湿漉漉的海藻,扫去他身上的泥沙和寄居蟹,打开甄的左心房。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杂草和花朵长满了内驱,还有一些奇怪的玻璃瓶和骨头。她将里面的物品取出来,除掉杂草和野花,打扫了沾上灰尘的处理器,给生锈的关节润滑。小姑娘在缝隙里找到一张烧过的信纸,里面塞了几片花瓣。时间太久,纸与花都太脆弱,一碰就碎了。
*很久之前写过的,翻出来修修补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x)
作者:巫念桃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些新的尝试(试图逃避)(其实是拉窗帘以为是老鼠乱窜,被吓到后的产物)
拉窗帘,听到窸窸窣窣声。以为是老鼠乱窜,吓了一跳。我大抵是有些魔怔了。我往仓库角落放了夹鼠板、粘鼠贴,上面撒碾碎的饭粒。某天夜里,我从梦中惊醒,五感尚处于混沌不可用的状态,只觉得手底下撑着的不是硬床板,而是黑的漩涡,软的、空的、绵的,像伸进雪花屏里。说不清颜色的点、线、面在黑里闪着(我努力瞪大眼睛辨认颜色,隐约感觉到了,颜色却在舌尖遛弯打转)。黑的边角处传来嘤锐的叫声,把我从漩涡里拉出来,黑渐渐褪去,吐出杂乱堆叠的货箱。月光透进来,我感到冷,伸手一摸,被子掉到了地上。
叫声还在继续。我想定是夹着老鼠了,但不想理会,省得恶心人。翻身用被子捂住耳朵,只是那声音终究在耳边刮着,叫人睡不着,我回味起刚刚的梦。那不是什么好梦。介甫靠过来——梦里他形影绰绰,靠近了,面容像是被人哈了一口雾气,看不清楚,再近,整个就扭曲了——他低着声音:“……(我只望见他张嘴,露出尖且白的牙来),拿货去。”去哪儿,拿什么货,梦里我努力张口,却发不出声音。我跟在介甫身后,他走在前面,按下遥控器,卷门吱吱呀呀打开,开到一半锈住了,他弯着腰探进去,在里面站定了,道:“进来吧。”声音柔且空。
我平日算是住在仓库里,里面有什么我闭着眼都能摸出来。但此时却有点儿怵。光停在卷帘前,里头黑黢黢一片。介甫就站在卷帘后面,脚尖朝向我。我在外头站着,他的头恰好被卷门挡着,这么看着,他的头好像被卷门绞掉了,咕噜噜滚进暗处,在地底下向上看着我笑。
“进来吧,要等急了。”
我弯腰探身进去,眼睛适应不了骤然的黑,短暂地失焦,待我回过神,没看见介甫,正想叫他之际,我感到有人推了我一把,回头时,介甫的面容已经贴着我的脸——依旧看不清五官,好似一团白雾,我感觉他正笑着,朦胧地、不明地笑着——骇得我后退一步。
“你怕什么。往前走就是。”
他的声音从我脖子后面传来。
“你走前面吧。我不知道地方。”
介甫走到前面,我跟在他身后。在仓库尽头,一处我未曾注意的地方,他停下来。“怎么不跟上来?”
“我总觉得有东西盯着我看。”
“是老鼠吧,这里老鼠很多。”
“从哪里来的老鼠?”
“不知道,许是地底下钻出来的。”他像是想到了一个很好笑、又不得不憋住的事情,脸显得要笑不笑,有些滑稽。
“你放老鼠夹了?”
“放了。”
“夹死老鼠没?”
“也许夹死了,也许没有。”
“你该去看看。这里的老鼠聪明,夹死一只,再想弄死第二只就难了。”
“我以前也在仓库里睡。”
聊着聊着,我放松了精神,走到介甫后面,探头看了看。介甫蹲下,摸索了一会儿,不知按了什么,只听见“吱呀”一声,地面翘起一块木板,现出一个向下的楼道。
“货在下面,你跟着我,小心点。”
介甫一步步下去,走得安静又沉稳,游刃有余。那陡且窄的楼梯对他而言不算什么。我小心翼翼探出脚,一步一个吱呀,好像木板随时要塌了。我随介甫一路走,一路只能听见我自己脚下的声响,自进了这里,介甫便不再开口。我感到害怕,叫他的名字,我感觉到他停下来,停在一个离我并不是很远的地方,不出声。我一个趔趄向下摔了几步,再不见他的身影。此时我已经在惊醒的边缘,我看不清下面,但能感觉到楼梯一直向下延伸,没有尽头。我听见老鼠的吱叫。
我彻底惊醒。
已是白天。
被子掉到地下。我感觉自己的肩膀硬得厉害,想是晚上冻着了。下床去看夹鼠板,只有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干了的血印子。昨天晚上的老鼠弃尾逃走了。
我走出卷门,介甫已经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两个铁盒、两个罐子。他把其中一个铁盒和罐子递给我。打开,里面一个格子是豇豆炒猪肉,有零星的蒜末。一个格子是压实的白饭。汤是大骨汤,有一块僵死的排骨,两块白萝卜。
我来这里月余,工作是看守仓库。每日三餐都是介甫送来,偶尔我们聊一聊。每天他提着食物从一条路上来,又带着洗净的餐盒从那里离开。偶尔我也走一走那条路,突发奇想地,从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那一刻有了,按耐不住全身的激动,没走几步,遇见介甫。他停在路中间,瘦削而白皙,我初见他时,他看着我,说好像看见了刚辍学的自己。他给我介绍这份工作——他自己也做过。“很简单,只需要看守仓库就好。包食宿,虽然条件艰苦些,但比没去处要好。”我狐疑,问他多大,他说三十多。三十几?忘了。他看着真不像三十多的。
他站在那里,盯着我:“怎么跟来了?回去吧,仓库没人看,货会被老鼠咬。”
我的手机就是被老鼠啃坏的。睡前随手放在地上,早上醒来缺了一角。介甫拿去修理,尚未归还。
“那麻烦您给我带些药老鼠的药来,或者捕鼠器。”
我回到仓库,回到硬板床。
我同介甫讲这个梦,他只是咧嘴笑笑,低头抿了一口汤,露出一点白且尖的牙来。
“梦里,你说你以前也在仓库里睡,真奇怪,我怎么会做这个梦。”
介甫叼起一块排骨,用白白尖尖的牙撕下一点肉来:“我以前就睡在你现在睡的床上。”
“快些吃,吃完去送东西。”他放下碗朝我笑。
《人鱼离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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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全名陈为玉,每逢她介绍名字,总有人喜欢点评一番——“为玉取得好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让陈小姐不知所措,她深知自己离坚毅果敢相去甚远,相反,她本人显得局促而无措。上一个这么做的,还是县十二中的校长,一个谢了顶的男人,微胖,笑眼:“为玉,啊那句话怎么说的……”他的笑容和眼睛看上去是那么真诚,所以我不能让他尴尬……尽管陈小姐并不是很想听到那句话,但她还是深吸一口气,小声地提醒:“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好名字,坚毅果敢,我们语文老师的名字,能做到有意蕴、有味道,是最好的……”校长借着名字的话头讲了大半个小时的学校文化和教师素质。
陈小姐坐在一把黑色皮质裂开、露出黄色海绵的扶手椅上,双手放在膝头,左手无意识用拇指扣右手的指甲盖。她前几天做的天蓝色美甲已经被扣下一大片,裸露出来的甲板泛着干燥的、毛绒的白。一种没来由的焦躁与烦闷啃噬着她。她既不想听校长讲话,又不好意思打断。“您能直接告诉我面试结果吗?”一直到美甲被扣完、校长端起保温杯润口,这句话还在陈小姐的舌头里辗转徘徊,像被咀嚼到没有味道却不舍得吐出去的口香糖,黏在上牙齿。
从A市某部署师范大学毕业时,陈小姐已经找好了学校,签了两方,是当地的重点市高中,承诺解决户口问题,配34平米的教师公寓,带空调、书柜和单人床。就在递三方的当天,她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看见无数漂亮的人头迎面而来,想躲,贴着亮堂的橱窗低头走,眼角是一闪而过的纤细脚踝,陈小姐玉想起挂在窗檐下叮当作响的瓷风铃,用手握住,温润细腻。一瞥眼,玻璃墙里立着美丽的无脸模特,穿着剪裁得体的的毛呢大衣。身后一双双黑色短靴、裸色高跟哒哒而过,她下意识往里让了让,慌乱间抬起眼,玻璃墙上显着一身灰黑色短袖、蓝色高筒牛仔裤、白色的短袜与黄绿色运动鞋,并不搭调的颜色配上陈小姐中分的直发与平淡的鹅卵石脸,反倒和谐起来。就在那一个瞬间,什么东西慑住她的心神,她掏出手机,打给学校人事辞职。
等陈为玉清醒过来,她已经在这所县中呆了四年。她坐在校长面前时,尚能清楚地回忆起打电话的瞬间,并以“如果”开头,编织一个翔实的未来,自己在34平米的公寓里摆上蝴蝶兰和仙人球,挂克林姆特仿画。周末去市中心图书馆,或者练瑜伽、拳击或者书法,什么都好。当她坐在县十二中校长面前,听他昏昏沉沉地讲话,却始终没有打断时,那个幻想中的未来开始扭曲、模糊,变成指甲盖上的美甲残骸,只有尚存的一点蓝色能瞥见曾经的光泽。现在陈小姐偶尔会想起那个瞬间,但随即摇摇头。没有如果。
这四年来陈小姐过着清晰可见的规律生活,六点半起床梳洗,四十分到食堂吃早餐,七点钟进教室看早读。每天平均三节课,十二点零五分打铃,去食堂吃午餐,三菜一汤,油麦菜、炸(干瘪)鱼块(陈小姐因为脸嫩经常被分到鱼尾巴)、西红柿炒鸡蛋和一碗清水萝卜汤。十二点三十五回办公室趴着午休。下午批改作业、联系家长、开会、出周练试卷以及处理学校一些乱七八糟的行政杂事。五点半学生去操场跑操,陈小姐作为班主任也得跟在后面。六点到七点是晚餐时间,学生们回宿舍、去食堂,或者在操场上打球,或者摘下发圈披着长发三三两两走操场。陈小姐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夕阳,从烟粉色到深蓝,镀着冷橘色的边儿,这是一天中难得的休息时刻,陈小姐想到自己还要再看四十多年的夕阳,顿时觉得一切没意思透了。随后七点零五分,晚自习开始。唯有第一年稍有波澜,她教的一个学生出了书,成为当地较为知名的少年作家,随后那位学生退学,在校内引起不小的轰动。之后三年陈小姐教着普通的学生,过着普通的生活。
“但你发现了我。”一直安静倾听的人鱼突然插嘴。
“是的,我看见你,带你回家,我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陈为玉蹲坐在浴缸旁边,手里捧着海藻一般茂密柔顺的金发。很小的时候,她看童话里描述人鱼有一头漂亮的头发。有多漂亮?她捧起自己棕黑的头发,想象不出来。现在,她切实地捧着一捧金色卷发,好像捧着一水月光照耀下的海洋,泛着粼粼的浅光。她挤三泵洗发乳,抹在发中和发尾,揉出白色的泡泡。人鱼抹了一手泡泡涂到脸上,朝她扮鬼脸。“别动。”陈小姐打开淋浴喷头,试了试水温。随着她的动作,人鱼轻轻哼着歌,鱼尾一起一浮,水哗啦啦漫出浴缸。恍惚间,陈小姐觉得自己在无垠的海岸边,柔软的海浪拍打在乳白色的沙粒上,留下深色的痕迹。月光下的大海浮动着温柔的光。人鱼坐在远处的礁石上,海浪打湿祂金色的卷发,祂在歌唱。
陈为玉远远地看见人鱼,那时她以为是乞丐,或者街头艺人。在人来人往的人行天桥下,一堆蓝色共享单车旁边,披着一条不合时宜的灰色毯子。十九年前,陈小姐还是小小陈的时候,她离开生活了六年的小县城,跟着在A市务工的父母来到A市。一下火车,热浪扑面而来,小小陈被挤挤挨挨的人头弄昏了眼。陈小姐的父亲一把捞起小小陈,这个辛劳、黝黑的老男人指着远处拔地而起的高楼用一种孩子似的雀跃语气对小小陈说:“看,这里的楼房多高!”在摩肩擦踵的人海中,陈小姐看见天桥底下,堆起的废品旁边,一个精瘦的老人赤膊躺在纸皮上。小小陈瞪着眼睛看了许久,趴在父亲肩窝里放声大哭。在陈小姐的老家,每个小孩满周岁时都会“抓周”,大红布上堆满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小孩第一眼看到、动身抓到的东西在冥冥之中会与她之后的命运职业联系起来。大红布上的小玩意儿经过父母的挑选,象征着吉祥如意,多少都是人为赋予的美好祝愿。陈小姐周岁那天高烧,错过了“抓周”仪式,六年后,陈小姐猝不及防地完成了她迟来的抓周。很多年后,当陈小姐回顾自己庸郁无成的四分之一人生,总会想起自己第一天到A市时,在人浪中酣睡的纸皮老人。
陈为玉看见天桥底下的人鱼,恍惚觉得熟悉。她假装在玩手机,放慢脚步,努力用余光看清那团毯子下的人——一张苍白的脸冷不丁地望向自己。陈小姐想起那个早已退学的学生,那个叫李介甫的学生也有着同样苍白的脸和纤弱的目光,他曾多次、冷不丁地望着自己,在教室里、座位上,在走廊相逢时,从作文的字句里。彼时的陈小姐忙于各种青年教师竞赛,拂去蛛网一般地掠去这些目光。在李介甫退学之后,陈小姐偶尔会从梦中惊醒——一朵玉兰被肥硕的蜜蜂吸食掉所有的汁液,在花瓶中枯萎、凋落,每掉下来一瓣,就会变成李介甫和Z的眼睛,铺满一地。
“噢,你是出于补偿,所以你走过去,又折回来。”
陈为玉没有说话,她用毛巾轻柔地挤压多余的水滴。手指偶尔碰到人鱼的后颈,与人类温热的提问不同,人鱼的皮肤冰冷而黏腻甲。在浴室呆了近一个小时,陈小姐已经适应了冷水的温度,甚至觉得有些温和。但碰到人鱼的皮肤时,陈小姐还是会忍不住打一个冷战,好像沉郁的海浪闷头而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那个学生后来怎么样了?”
“不清楚。可能去工地搬砖,可能去快餐店打工,可能去网吧酗酒成瘾,也许会自考成人大学,也许读到一半退学,去流浪,写一些不会被出版的东西。”
有一次月考的题目是俗套的《我的老师》,有人写道:“她喜欢涂指甲油。难得见她素甲时,食指指甲盖上有一个黑点,像团扇上的蚊蝇。”陈小姐批改试卷的红笔一顿,墨水在灰色的试卷上晕出一点儿痕迹。她偷偷撬开一点缝,模糊看见装订线内的姓名栏上清秀的“李介甫”三个字。
那是陈小姐高中时。就和所有青春期的小孩一样,陈为玉坠入懵懂的性启蒙与情感的漩涡。距离高考还有108天的一个晚自习,陈为玉和Z写完模拟卷,Z靠过来,长长的头发披着。高中仪容仪表查的紧,要求女生们上课时必须扎起头发,额前鬓边不能有碎发。到了高三后期,这个要求松了许多,晚自习不少人借着洗头发的缘由光明正大地披头发,一时间教室里弥漫着浓郁的香气。陈为玉不知道Z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香气挠痒痒似得往陈为玉这边飘。她写函数时,被香味熏了脑袋,好像被人温柔的托着。Z托起陈为玉的手,翻了个面,掌心朝上:“生命线好长,为玉,你能活到一百岁……财富线有点短,以后会很辛苦。感情线……”Z拖长了声音:“感情戏线毛茸茸的,好多小分叉,陈为玉,你心里会想很多弯弯绕绕的事,很迷茫,不知道情感该去往何方,既渴望又害怕,到最后逃避现实。你在害怕什么?”Z用指甲间顺着陈为玉掌纹的纹路划,讲到哪里,指尖就停下来点一点。Z涂了透明指甲油,带闪粉,平时看不出来,有光照就变得亮晶晶的,它点到哪儿,陈为玉的心就跟到哪儿。“陈为玉,你眼睛看哪儿呢,看看我。”Z的手覆上陈为玉的手,两人的手虚拢着,似乎要十指相扣。陈为玉抬眼,Z半湿的长发贴在额角,微卷,乍眼好像从海里探出头的人鱼,用不自知的美貌迷惑航行的海员。她心一跳,甩开Z的手,却被Z一下子抓住——“你食指这里有一个黑点。”——陈为玉抽回手,不自然地回嘴:“你看得太细了,别人都没这么说过。”“我是第一个知道的,”Z笑了,“陈为玉,你要不要涂指甲油?我帮你,老师看不出来。”陈为玉不再接话,她垂下头,只觉得自己的脸很烫。
陈为玉终究没让Z帮忙涂指甲油。她找班主任申请调座位,为此,她磨了班主任许久。“为什么?我看你和Z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好啊。”陈为玉支支吾吾不知如何解释,只能说自己和Z坐在一起没办法专注写试卷。“确实,你们关系太好,容易讲话。这段时间的确不能分神,你有这个意识,很好……”班主任嘀哩咕噜讲了一通当下时间的重要性,陈为玉松了一口气。她没直接告诉Z,直接找了新同桌,让她跟Z说换座位的事。收拾东西时,陈为玉一直没看Z的眼睛。
高考结束。毕业展演那天,女生们聚在厕所换演出服。陈为玉穿上黑色的吊带礼服,腰背后是一条两指宽的黑绒缎带,她想绑成蝴蝶结,怎么也绑不好。“要我帮忙吗?”陈为玉听见熟悉的声音,Z就站在离她两三步的地方。不等陈为玉拒绝,Z已经走过来,她停在陈为玉面前,上前一步,手拿起缎带往身后绑。Z微微倾身,头发垂下来,碰到陈为玉的耳朵和侧脸。两人的距离很近,陈为玉屏住呼吸,直到蝴蝶结绑好,Z后退一步,她一直低着头,匆匆说了声谢谢。
“要我帮忙涂指甲吗?”她听见Z问。
“不了,谢谢你。”陈为玉悄悄掐了自己一把,抬起头。
“毕业快乐。”
“也祝你快乐。”
放榜那天,同学聚餐,陈为玉没去。她听说Z去了D市的一所大学,两个人一个南一个北,陈为玉偶尔通过朋友圈了解Z的动态。后来的后来,陈为玉回到县十二中,彼时她已经很少会想起Z,直到李介甫出现,那个男生有着和Z差不多的眼神,令陈小姐想要逃避。
现在,她在浴室里帮一条人鱼清理身体。或许是一个人太久,她对着人鱼讲了很多事情,讲自己繁忙的工作,傻逼的领导,偶尔很可爱的学生,也讲Z,说她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毕业了就分开了。
得到清洁的人鱼变回人身,祂穿上陈小姐准备好的衣服道:“谢谢你收留我过夜,作为回报,你可以许一个愿望,什么都可以。”紧接着人鱼细数了祂曾经遇到的愿望,什么中彩票啦,暴富啦,变得像人鱼一样好看啦,要吃不完的巧克力啦,变成小孩子啦,拯救病重的父母啦等等。
“帮我涂指甲油吧。”陈为玉想了想道。
美丽的人鱼帮陈小姐涂完指甲油后就会离她而去,这是陈小姐早已知晓的结局,像她的学生,像Z。陈小姐回想起自己初到A市那天,周围人潮汹涌,来去匆匆,没有一个为她停留。大家人海中相逢,匆匆打一个照面,转眼就不再相见。只有那个精瘦的老人,无谓地躺在纸皮上,一无所有,无可失去,便觉心安。
作者:巫念桃
*大杂烩
一轮黄而圆的月亮冷冷地挂着,腥且凉的月光贴在砖墙上。偃师走过来时的路,回想起十二束垂旒后面,老皇帝隐隐绰绰的面孔。与老皇帝对话时,偃师始终低垂眼眸,以示对天子威严的敬意。仅仅在最后躬身退去的一瞬间,他用余光瞥见静止的玉珠后面一张暮气沉沉的脸。
偃师在二十三年前见过皇帝一次。彼时,他站在宫墙之上遥望中轴线尽头的佛寺,身后是一片狼藉的宫宴。素色月光垂下来,恍若天地间的挽联。他曾经的政治同盟、令他头疼不已的姐姐在那里自戕而亡,血溅了佛像一身。与此同时,疆域内所有的芍药感应而开,平壤、吐火、骠州、结骨……近千万平方公里,每一寸土地的芍药都在一瞬间绽放,开足三个月,天地之间弥漫着馥郁的花香,时人啧啧称奇。三个月后,是夜,一位赤贫的妇人饥苦难眠,扑鼻的芍药花香引诱着她。妇人不管不顾、赤脚踩着湿润的泥土到花丛中狼吞虎咽。不久后,妇人怀孕了,诞下一位女婴。这位女婴在出落得宛若一朵丰腴的白芍药,被老皇帝采入宫中,成为如今的贵妃。她的母亲,那位几近饿死、被迫食花的妇人,依旧保持着以花、露为食的风雅爱好,引得他人争相模仿,一时间都城花贵。
皇帝召见偃师,不为其他,他想让偃师制作一个木人。活的。他要永远地纪念这一天、这一刻,他负手立在宫墙之上,而他曾经的政治同盟、令他头疼不已的姐姐及其同党在诡谲的政治斗争中被一网打尽。哀嚎与血液浸透了他的靴子。他的姐姐以极其惨烈的方式在寺院自戕,这位素有“月下芍药”美名的卓越政治家,死在一个芍药盛开的月夜。满城的花香冲散了宫墙内的血腥,偃师在墙角,一颗人头滚落在他脚边。几刻前,这颗头还好好得长在尚书右仆射身上,舌头还在口腔里上下搅动,唾沫横飞得说着恶心皇帝的话。
那颗头显然还没搞懂自己已经死了,它叫住偃师:“刚刚发生了什么?”
偃师手里拿着画布,正紧张地捕捉皇帝英勇的神情样貌。宫墙高四丈八,偃师不得不眯着眼睛仔细看,他维持了太久仰头的姿势,脖子酸疼不已。夜色渐浓,乌云遮月,他什么也没看清。
“你死了。皇帝先动的手。你逃跑时,摔了一跤,自己把头跌折了。”
头颅倒是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偃师还挺意外。他指着旁边那滩红色的肉泥:“哝,那是你的心脏,它知道皇帝发动政变的消息,把自己给气爆了。”
“这是什么味道?”
“芍药花开了。”
“安阳最喜芍药。”头颅感叹道。
“你在做什么?”
“画像,准备替皇帝制作木人。”
偃师把自己画好的画像递给头颅,那两颗浑浊的眼珠子艰难地转动着。
“不错,有三分像。”
“剩下的像谁?”
“安阳公主可还活着?”
“在寺院自戕,死了。”
头颅久久沉默。它是看着安阳公主长大的老人,后来也成为她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这位老人,早就做好了为她而死、先她而亡的准备。它无法流泪,只能枯瞪着双眼。
“安阳与皇帝最像。你的画,三分像安阳,恐有后患。”说完,这颗头阖上眼,永久地死去了。
偃师来都城的路上弥漫着呛人的花香。属于这个季节的、不属于这个季节的,都开地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偃师把认识的、不认识的花都瞧了个遍,唯独不见芍药。贵妃喜月下赏花。老皇帝早已命令花冠催开百花,只待鉴月宴,千百仕女对月击鉴,以鼓传花,博贵妃一笑。唯有芍药不肯。全城的芍药被连根拔起。焚毁之日,都城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烈火中尖锐的哭泣,芍药尸体的气味久久盘旋,不肯散去。唯一幸存的一株芍药在御花园,那日内侍前来斩花,适逢贵妃于花前小憩。那芍药见了内侍,花瓣源源不断涌出露水。贵妃怜爱地捻着花瓣:“你哭,我又能帮你什么呢?”
这位仁慈又柔美的贵妃使用了宠妃的特权,打发走内侍。作为回礼,芍药开得无比艳丽。那位美人颦促的双眉难得舒展,对芍药笑道:“你开给我看有什么用呢?”
原本画像里的三分像,做成了木人,反倒变成五分像,这让偃师惊出一身冷汗。或许先皇到死也没能分清这对相似的兄妹,据传,先皇立太子之事一拖再拖,是因为他意属安阳公主——一个在政治上有着绝伦的天赋,却生错性别的人。一直到先皇病重,太子之位始终悬空。有流言称,先皇死去之前,召见的本是安阳公主,却被近侍传成皇帝。出来时,皇帝宣布先皇病逝。那次会谈涉及的所有人,在皇帝登基不久后都以各种方式死去。或许连皇帝自己也没能分清他和姐姐。这个与自己五分相似的姐姐,拥有过人的容貌、先皇的偏爱、老臣的支持与卓绝的政治天赋,还险些当上皇帝。面对这张脸庞,他终日惶惶不安,好像自己是安阳的影子。在安阳死去的那一天,他终于成为他自己。
偃师用了二十三年接受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实,在接到皇帝召令之时,他显得格外平静。皇帝已经没有耐心继续等待,他已经老了,半只脚跨入坟墓,即将和自己的姐姐会面。中年时,他尚且精力充沛、体格健壮,能回忆起当时英勇的自己,现在,他年老体衰、身体孱弱,私下里只能依靠着贵妃柔软的身躯,从她年轻的肌肤里榨取养分与生机。适逢鉴月宴,他召来偃师,打算向贵妃展示他当年的荣光。
偃师躬身聆听老皇帝的话——他照例回忆了一次安阳的死。这些年来,他的叙述能力与日俱增,从一开始简单的的“她死了”,到现在把当时的每一处细节都拿出来反复品味琢磨,一讲就是三四个时辰。他招招手,侍从递来润喉的茶。老皇帝抿一口,呛着了,不停地咳嗽,像生锈的铜,一碰就簌簌掉落大块的锈屑。
“见笑了。”他一边咳嗽,一边揉着自己头疼不已的脑袋,“安阳……昨夜朕又梦到安阳了,她还是怨朕。梦里她用玉箸敲朕的脑袋……小的时候,朕顽皮,气走太傅,她也是如此对朕……近些年,朕的头被她敲得越发疼了……”老皇帝不知道的是,我们现代医学一般把这个病症称为偏头痛,由纵欲、多疑和作息不规律引起。他固执地给自己的病赋予诡异的想象和难以言喻的愧疚,尽管对听者而言,拿更近乎一种炫耀。安阳公主在他衰老的舌头里反复死去,鲜血一遍又一遍溅满佛像。真是死了也不得安宁。
皇宫的另一边,木人在偏殿等待偃师归来之时,被一股细微的香气吸引。它在皇宫内兜兜转转,在御花园找到一株它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层叠的花。
“一路上我见过各种各样的花,却从未见过你。”
“这是芍药。”身后响起一个柔和的声音。
木人回头,两人彼此都被吓了一跳。
“我想你一定是偃师带过来的木人。”
“我很像他吗?”木人很早就知道自己的使命是纪念皇帝年轻的容颜,但它从未见过皇帝。
“你比他更年轻、更英俊,也更像安阳公主,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我虽未曾过他年轻时的样子,但我可以肯定,皇帝年轻时的神情一定不像你一样柔和。”贵妃上前摘下芍药递与木人,“方才你端详它时的样子很是温和,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它。”
“可我将它放在哪儿呢?”
“总有地方能放,找个花瓶,或者土堆,什么都好。这里不是你能久呆的地方,你快回去吧。”
木人别过贵妃。离开前,它忍不住回头,月色之下,贵妃站在原地,像一纸剪影。她周围的环绕着衰老的、腐朽的气息,贪婪地吞噬着她的生气。
鉴月宴开,皇帝与贵妃坐在最高处,百千仕女对月击鉴,声震云霄,衣袖翻滚间,大团大团的花束在鼓面舞动。仕女中间,立着一个八丈高的灯树,上缀金银珠玉,随声而动,叮当作响,与月争辉。鼓声渐急渐促,恍若金戈铁马、虎啸龙吟,有吞月破云、翻天倒海之势。天上的云退避三尺,月光倾泻而下,一片清明朗润。娇艳的花束承受不住激烈的鼓点爆裂而亡,皇帝望着漫天飞舞的花瓣,拉着贵妃的手起身观赏。他拍拍手,鼓声急停,仕女训练有素地分列两边,偃师带着木人从中间走过,走向皇帝。老皇帝起身,年老的脸庞与年轻的脸庞在月光下对望,所有人都屏息等待。
许久。
“像,真像。”老皇帝领着贵妃走到木人身边,仔细端详,其神态形状,与活人无异。老皇帝伸出手,放在木人的鼻子下面,没有呼吸。偃师看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心情涌上心头,他不禁感叹,皇帝是真的老了。
木人也在打量老皇帝。他们距离太近,老皇帝身上衰老的气息似乎找到了新的去处,攀附上木人的身体。它有些失望,移开目光,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一旁贵妃,它前一晚上得到了贵妃赠予的芍药,还没来得及对她说声谢谢。只是它的目光过于诚挚,绝非死物所能拥有。老皇帝疑心病起,勃然大怒,当即命人捉拿木人,斩下头颅、手足,截断面只是普通的木头。又命人破开其胸腔,试图找出一颗鲜红的心脏。原本填充了锦绣罗绢的地方,只躺着一朵盛开的、鲜美的芍药,带着熟睡的芬芳与安宁。老皇帝大笑,称赞偃师手艺奇绝,又取下芍药,别在贵妃鬓边,笑道:“此花能助娇态也。”
这只是宴会的一个小插曲,歌舞还在继续,木人散落的躯体被焚烧殆尽,偃师得到了皇帝数不清的赏赐踏上回乡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