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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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时候,我再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我的家乡是座平静的默默无闻的小城,记忆中没有发生过任何值得议论的故事。第二天,我的邻居兼童年好友苏凯前来邀请我。我迟疑了一下,本打算拒绝,母亲却很大方地将我推出去。我只好同他一起出门。
大城市的生活爽吗?苏凯语调轻松。大学毕业后,我在外工作已有两年。苏凯遵循常人的生活轨迹,至今为止的人生全部在小城度过,如今在私人诊所替病人做康复推拿。
有好有坏吧,我露出无奈的表情。
家乡的冬天温度很低,但不爱刮风。我虽不是个健谈的人,仍努力展示恰当的亲切与风趣,我们一路上谈论着生活近况和网络热点,直到迎面撞见一条狗。那是一条体态矫健的斑点狗,脖上拴着项圈,一端在年轻的男主人手里。我不由自主地中止了话题,走路姿势也变得不谐起来。
我们在人行道上交错,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斑点狗落在主人身后,不时好奇地回头望我。
你还没忘啊,苏凯问话的语气很复杂,关切又遗憾,像地下传来的回声。
我知道自己的反应已经交代了一切,只好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叹息。
临近春节,四处张灯结彩,哪怕是开在小城的餐饮店也难得虚席。我们穿过人流,走进一家热闹的火锅店。
桌上摆着一只铜锅和两副碗筷餐具。但不知是否桌子太大的缘故,它仍显得空空荡荡。我把双手放在桌子上。万幸的是这里的嘈杂氛围多少掩盖了我们之间几分陌生的尴尬。久别重逢,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相识时年纪越小的朋友间这种现象越常见。
你在那边经常吃火锅么?苏凯挠了挠头发,问道。他同样不擅长开启话题。
有时候跟同事一起吃。我说,随后又补充了一句,火锅的味道大差不差,不至于太糟。
听说在大城市赚得多,花得也多,苏凯感慨道。
总可以多存点钱,不过大家也都累得不轻。
你还跟李冰有联系吗?听说他已经结婚了。大概是怕我忘记,苏凯补充道,过去总跟我们一起玩的。
没有,唔,没有。我陷入短暂的思索。哪怕是再亲密的朋友,也会轻而易举地成为过客。有人以为这是童年特有的征状,但实际上这条原则适用于整段人生。
锅里的汤沸腾起来,服务员端来盘装的食物。它们没待多久,就被筷子丢进锅里。
香味慢慢飘了出来。浮浮沉沉的不只是食物,童年的回忆也一并从饱满的空气中翻涌上来。
你记不记得我们经常从小区边缘的围栏里钻出去,到后面花园的小超市买零食,叫什么无花果,一包只要一毛钱。苏凯笑着说。
记得,我后来才知道,那个无花果其实是萝卜丝做的。我的语调也略微上扬,那个围栏,不是有很多人在那买早餐吗,运气好的时候可以在地上捡到硬币。
我靠,我怎么没捡到过!苏凯作惊讶状。
煮熟的食物飘了上来,红色的肉,白的豆腐。它们不断隐现。在沸腾的汤锅映衬下,一种熟悉的光芒重新闪耀上我们二人的脸庞。
当时一到暑假,我就天天去找你玩碟机。
对对对,后来我妈就不让你来了,说是怕影响我学习。但其实就算你不来,我也不会老实学习。苏凯大笑,我也跟着笑起来。
昨天回来的时候,我看见小区对面的公园,现在好像改成政务服务大厅了。我夹起一筷。
是啊,也不知道在服务谁。以前咱们经常去那儿遛狗,现在都没咯。苏凯漫不经心地说,他正专心挑出不小心夹到碗里的花椒。
筷子在嘴边肉眼可见地停顿。别想了,喝酒喝酒,苏凯抬起头,冲我端起盛满啤酒的杯子。
几杯酒下肚,思考和理性变得迟缓,也一并在锅中浮沉。
你还记得咱们把狗埋在哪里吗?苏凯感慨道,公园已经变了好几次样,那棵树现在连我都找不到了。
毫无缘由地,某条隐秘的神经放松了。然而同时一副场景趁机从深埋的记忆中浮出水面。
苏凯抱着狗走在前面,我和李冰跟在后面。那是一条黄色的土狗,它尚年幼,体型比年幼的我们还要小。它死去之后,整个身子变得像面条般柔软,我们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抱起来。
三个孩子拒绝了大人的帮助,离开小区,走过马路,进入公园,最后停在一棵低矮的松树前。这棵松树虽然毫无特征,只是一棵普普通通的长满针状枝叶的松树,但那时的苏凯相信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他们将狗埋在了这棵松树脚下。
我,我也找不到了。我只好不停地喝酒。
你出去上大学那会儿,其实我有点想再养一只,但是我妈不答应,说我以后在家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她可没工夫再养一条狗。苏凯把杯子倒满,接着说,其实她说的也没错。
我瞧着他的脸,与记忆中大相径庭。他的脸胖了不少,头发失去光泽。我意识到童年已经同我们远去了。
他又伸向酒瓶,却不小心碰倒了空杯。玻璃杯惨叫着倒在桌上。
我吓了一跳。瞧我这酒量,他自嘲了几句。但我没留意他说了些什么,我被压缩的精神完全被深埋的另一幅画面占据了。
晴朗的天空下,一条黄色的土狗在公园的草坪上跑来跑去。它尚年幼,只有年幼的我们的一臂长。它的尾巴摇得飞快,欢乐地追逐我和苏凯丢出的网球。我们从草坪的这头一直玩到那头。
后来我们玩累了,两人坐在草坪旁的长椅上。狗叼着球跟过来,突然松开嘴巴,脏兮兮的网球落下。
汪!汪汪!它痛苦地嚎叫起来。
怎么了,你怎么啦?!苏凯和我狂奔过去,他带着哭腔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怎么啦?你到底怎么啦?
汪!汪!
黄狗激烈地扭动,不断试图摆脱它的小主人。但这一切几乎只维持了一瞬间。它很快便失去了应有的全部反应。
它死去了。它猝不及防且毫无预兆地死去了。
我们当时既无助又恐惧,这幕情景一定给年幼的我带来了极深的创伤,以至于现在看到狗仍会不自觉地回想起来,令自己陷入旧时的惊慌中。
我记得你也在场吧,就咱们两个人,它死的时候。苏凯忽然抬起头。
我悚然一惊,硬着头皮点点头。
他笑了一下,像是为了宽慰我。我这个狗主人都没事了,你怎么还这么大反应。
我僵硬地垂下视线。
苏凯的父亲后来说,大概它是不小心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
妈的,要是让我知道哪个王八蛋药狗,我一定判他死刑。苏凯一边喝酒,一边嘟囔。当时大家都猜测是某个常去公园散步的老人不喜欢狗,故意在草坪上放了毒药。
但这该如何解释我记忆中最后一个场景呢?这个场景极其陌生,如果不是酒精的作用,我是绝不会想起它的。我的理性始终将它保管得很好。
你见过一个棕色的小瓶子吗?母亲在抽屉中翻找,她头也不回地说,那可不能乱放,是用来药老鼠的。
我隐约曾见过这样一个东西,似乎随手把它放进了外套口袋。那种没有标签的棕色瓶子很容易吸引孩子的好奇。
我的右手伸进去,摸了个空。我一下子领悟了真相。冷气同时从千万个毛孔渗入我的皮肤,仿佛被埋在树下的是我自己。过了好久,我才又发出声音。
没见过,我镇定地回答。
作者: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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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从茫然的雾一般的外界走进办公大楼时,大厅的时钟已经指向九点半。他知道自己迟到了,但仍花了接近平日两倍的时间,才迟缓地挪完办公室前的最后几十米。
李冰,怎么才来?刚才二车间的李主任没找到你,让你回头给他去电话。桌子对面的中年男人说完吸了一口茶水,这间办公室由他们二人共用。李冰没应声,单手把椅子从办公桌下吱吱啦啦拖出来。
哟,怎么啦,精神这么差。中年男人瞧见李冰脸上蒙着一层疲惫的白光,这副颓丧的气质很少从年轻的李冰身上见到。
李冰抬起头,两只眼睛像两口干枯的井,一点水光也没有。他张了张嘴,中年男人好奇又耐心地等待着他的下文。
我失眠了,李冰虚微地说。他的神情和动作令人联想到老迈粗糙的木板车,布满无能为力的疲惫的裂痕。
哎哟,中年男人发出意义不明的感叹,脑袋向后仰了几分。他伸手去端自己的茶杯,送到嘴边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才喝过茶,于是又放下。
怎么回事,你们关系不是一直很稳定么?中年男人眉头皱起,摆出一副很严肃的神情,好像在认真帮对方分析情况。他把失眠错听成了失恋,但这完全不能怪他,毕竟李冰刚才的声音低小又含糊,而感情问题不仅适合李冰这个年纪,同时比起失眠要有讨论价值得多。
李冰低下头,办公桌上有一份昨天没处理完的材料,还有一份今天早上车间送来的报告。他的手指放在上面那份报告纸上,从左边比划到右边,然后翻到背面,他应当现场检查完毕之后在空白栏位签名。李冰缺乏睡眠的大脑没能像往常那样完成它的工作,它被堵塞了,反而将对方的误会向更远处推了一把。
我也不知道,李冰说。这相当于一种认可。
中年男人嘴巴里发出一连串语气沉重但语义模糊的语气词。他似乎打算说点什么,此刻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门。没等到请进,门就已被推开,三车间的线长风风火火地闯进来。
小李,上周咱们不是说好这周下证的吗,今天都周五了,不下证怎么开工啊?线长毫无意外地有一副大嗓门,直奔李冰而去。
吵什么吵什么,中年男人冲着线长招手,过来过来,你们那个安全生产证材料不全,周一就让你们补材料,材料呢?材料不全你让小李拿什么给你下证。
什么材料,我没听说啊,怎么会不全呢?线长走到一半的路线转了向,语气依然很急,但多了点委屈。
李冰对此毫无反应。他确实将眼前的争执尽收眼底,但似乎缺乏做出任何身体行动的欲望和动力。事实上,他已经意识到现在中年男人对自己的态度好得过分,由此追溯,很快隐约察觉到数分钟前的那个误会。但出于某些原因,此刻他没有选择澄清,而是放任其自流了。线长被簇拥着离开办公室,门也被带上。窗外看不见太阳,一片白茫茫。李冰掏出手机,一条新消息也没有。他端详着桌上的一只笔。
办公室的门又被打开,中年男人探进半边身子,说,我去趟二车间,要是你精神不好,就请一天假回去歇歇。他始终保持着亲切的微笑,直到确定李冰瞧见自己,才又点了点头,关上门走了。
李冰的大脑并不是完全停转,但不可否认的,比起往常要迟钝不少。他看了看桌上的物件,把水笔插进笔筒,又拿出来,拧下笔帽,又盖上。花了不知多少时间和多少工夫,他终于决定先去处理一份昨天的材料。这份材料需要送预算审批,审批结束后递交复核。他拿着材料走出办公室。要锁门么?他有点拿不定主意,挠了挠头发,这令他的外观更显憔悴。
负责预算审批的两位阿姨坐在玻璃隔板后面闲谈家长里短,这类话题一向是中年妇女们的最爱。看到李冰进门,室内的空气顿时一滞,话题被无声地扼断了,随后两位阿姨完成了最后的眼神交流。李冰迟钝地感受到,有什么似乎跟往常不一样。
小李又来送材料啊,胖阿姨亲切地开口,白胖的手从隔板下面伸出老长一截。
李冰眨了眨眼,但那样子更像是在瞪眼。是啊,他也露出笑容来。同往常相比,他的笑容消失地极不自然,有许多磕碰,像拼图似的被打散了。胖阿姨一手拿着笔,一手轻柔地按动计算器,没有发出一点多余的声音。
房间里开着灯。窗外看不见太阳,一片白茫茫。胖阿姨把材料递给了另一张桌子上的瘦阿姨,一切都静悄悄地进行,看不见的白夜的薄纱轻柔地盖下来。她们往常绝不肯这样安静的,李冰这时才意识到异样的表象,但他没能觉察藏在那表象后面的到底是什么。
胖阿姨紧紧抿着嘴,仿佛在做某种艰难的决定。
小李啊,你也别怪阿姨多打听,有时候男孩子是要多让着点女孩子的,胖阿姨肥硕的嘴唇蠕动起来。她的面部器官向四面八方摊开,露出一副推心置腹的表情。
李冰瞪大双眼,也可能只是在眨眼。他的眼前是不知从哪里听说那场误会的胖阿姨,胖阿姨身后是办公室的玻璃窗,窗外有干巴巴的死去一般的老树,更远处是阴沉的云层。而这一切都被无数条电磁波包裹着。在这样巨大的电磁波集合中,其中一条忽然以芒毫般的尖锐姿态俯冲下来,穿透阴沉的云层,掠过老树的灰枝,刺穿办公室的玻璃外窗,无视了滔滔不绝的胖阿姨,最终击中了李冰的右腿。
地板毫无预兆地变成了万丈深渊,失足的错觉骤然吞没了李冰。这种神经系统的幻觉偶尔出现在人们的梦中,但李冰这次的体验多少可以证明人是可以站着做梦的。他甚至来不及反应,身体已经本能地动起来,猛烈调整重心带来的后果令他险些摔倒——当然,这只是一场错觉,在旁人看来他不过古怪地原地踉跄了一下。
轰的一瞬,李冰惊醒过来。他生动地啊了一声,这是今天从他嘴巴里冒出的第一个带有扬抑的音节。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女友发来的信息已经抵达他的手机,就在裤子右边口袋里:
既然你这么想分手,那就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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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觉得房间里黑暗又安静,于是打开电视机。
出现的是几幅电视剧的静态广告,总有醒目的大色块。他觉得这样也行,有颜色就好。
过了很久,李冰放下手机,去寻找一些声音。电视机开始播放电影,荧光照亮李冰的脸。
楼道传来脚步声,房门开了又关。又过了很久,一直没有其他声音传来。李冰疑惑地转头,发现黄婉秋沉默地站在黑暗的玄关。
“我想要个孩子,”她幽灵一般开口。
“不行,”李冰不假思索。他的视线回到荧幕,那里阳光灿烂,一个青年躺在农场的土地上。
女人停顿了一下,“不行就算了,”黄婉秋的睫毛垂下来,随后她走进卧室,关上门。
电影仍在继续播放,但房间变得安静了,他只听得见自己肚子发出的噪声。李冰觉得古怪。他听着演员的台词,突然发现自己很难理解具体情节。他把电视机的声音调大,又调小,最后站起来。
“为什么突然说这个?”李冰走进卧室。黄婉秋面朝下趴在床上。
“因为我想,有了孩子我会更快乐,更幸福。我以为你也会,”她的声音闷闷的,“但我错了。”
“结婚的时候我们说好不生小孩的。”李冰说。他觉得这是个承诺。电视机的声音传进卧室。
“但我变了!我已经三十一岁了!”黄婉秋尖叫起来。
喔,人是会变的,此刻李冰无比鲜明地意识到。自己变了吗?好像没有,他有些不确定。他坐在双人床边缘,背对着黄婉秋。“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你看……我们还有许多景色没有看过,有了孩子就不再有机会了,你不是一直想去北极圈的苔原吗?”
“李冰,你别来这一套!你永远都准备不好!”黄婉秋猛地支起上半身,瞪大双眼怒视着面前已经结婚四年的丈夫,“你根本就不算个男人!”
李冰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你,你说什么?”
“我说你他妈不算男人,你永远也长不大!你遇见难题只会逃跑和虚与委蛇,我过去居然还会天真地安慰你!”
“我,你,你——”李冰倒退一步,像被某种力量击中了。他急促地喘息起来。
“又来了,装天真,扮无辜!你只会用这些伎俩,能来点新鲜的吗?” 黄婉秋的敲击使床剧烈抖动起伏。李冰看见大颗的泪滴从她愤怒的眼眶中滚落下来。
面对深渊,李冰手足无措。他感到自己的手脚开始变冷、失去知觉,最后低着头冲出房门。
天好像刚下过雨,地面湿漉漉的。李冰把手揣进羽绒服的口袋,站在一根路灯底下。明明已经是春天了,这座城市的温度依旧飘忽不定。
他打了个哆嗦,白色的呼气颤抖着上升,很快消散。
李冰望向自己走来的方向。没错,黄婉秋说得一点没错,自己又逃跑了。他觉得这种难题是雄伟的山峰般不可抵挡的,若要迎上去只有头破血流的份——他惯常于逃跑,并给自己寻找一个安心的理由。
回想起黄婉秋的眼泪,李冰难过中夹杂着一些愧疚。这对她太不公平了,一个人的想法怎么可以决定两个人的未来?离婚吧,让她跟自己离婚。李冰没把握对方会同意:如果离婚可以使双方幸福,过往的感情此刻反而成了幸福的阻碍。
临街的家电橱窗里,近两米高的巨幅液晶电视重复地播放着彩色记录短片。李冰站在电视机前不动了,整个人蒙上斑斓变幻的光。他突然意识到,离婚实际上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激烈的逃跑计划。
逃跑,逃跑,李冰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他的视线跟随电视机中的图像无意义地徘徊。男人后退了几步,想观赏这些图案的全貌,却差点跌下马路牙子。在一阵混乱的旋转中,他意外瞧见不远处有一团鲜亮的阴影。
那是一个孩子。孩子看起来三四岁,穿着棉袄,蜷缩在花坛一角,脸蛋冻得红红的。李冰接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了,他对孩子仍有一些本能的抗拒。
四下无人。这个孩子怎么会独自在这里的?走丢了吗,还是被遗弃?李冰小心地靠近这个孩子。他看见孩子呼出的细微热气,这令他心生怜悯。或许,只是或许,自己和黄婉秋未来也会有这样一个孩子,他第一次生出这样的愿景。孩子,一个孩子,隔着足有两米距离,李冰张了张嘴巴。
“小朋友,你的父母呢?”胆怯的男人大声地说。
孩子没有出声,一双大眼盯着李冰。
“你的爸爸妈妈呢?”李冰重复了一遍。
孩子仍然没有出声。李冰再次四下张望,除了自己,附近一个人影也没有。他想给黄婉秋打电话,但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地面很冷,这孩子会冻坏的,应该先把他拉起来,然后——然后把自己的外套给他穿上。他这么安静,身体会不会有什么毛病?他向孩子伸出手,又缩回来,犹豫着走过去。
孩子体温正常。应当报警,李冰想。哪怕是过去的自己也一定会这样做。他脑中浮现出妻子的模样,还有一个模糊的小小的身影,他们的孩子。他们或许会有一个孩子。李冰眼睛里的冷漠悄悄融化了,连他自己也没发觉。
路灯散发出暖橘色的光。
做点改变,试一试,哪怕失败了也没关系。
好吧,好吧,他在脑海里听见自己的声音,那就这样做吧:亲自把孩子送到派出所去——这主意连他自己都倍感吃惊。他现在愿意做这件从没做过的事。派出所并不远,前面街口拐弯就是。或许养育孩子也没有自己先前想的那么难。
“你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李冰半蹲下去,平视孩子的眼睛。他觉得这是个男孩,而这其实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你记得自己家住在哪里吗?”不出预料,他没有得到回应,“我带你去找警察好不好,去派出所,他们很快就能找到你父母。”李冰张着嘴巴,让最后几个字的余韵跑干净,飞快地生出新的勇气。他的胳膊划出一个半圆,去拉孩子的小手。
毫无征兆地,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在他们的手接触的一瞬间,始终默不作声的孩子突然爆发出嘹亮的哭声!这哭声尖锐刺耳,随呼吸起伏,将春夜的宁静一扫而空!这哭声有形地膨胀,吞噬了先前所有交流的内涵!
李冰吓得坐倒在地,他的手也如触电般缩了回去。
“你别哭,你别哭呀,我带你找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帮你的。”李冰的声音越来越小,手脚并用地向后挪了好几步才勉强站起来。不要,我放弃了,李冰对自己的狂妄轻率感到后悔与可笑。他慌张地掏出手机,报警,还是报警吧。
孩子依旧坐着大哭,但在李冰耳中,这哭声越来越远。
吊灯发出冷冷的白光,地面像铺上一层霜。李冰伸出手,触感真的像冰一样冷。他盯着自己的手,那只手变得很小,像小孩子的手。
李冰觉得房间里黑暗又安静,于是打开电视机,它有着硕大的显像管屁股。
电视机里一会儿是中国人,一会儿是美国人。有大楼,有大街。李冰跑到前阳台,暖橘色的光从每个窗口照出来。他又跑到后阳台,各种人声溜进他的耳朵。李冰回到房间,空旷的房间很冷,他抱紧了自己。
楼道传来脚步声,房门开了又关。母亲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走进厨房。李冰盯着电视机,荧光照亮他的脸。
“小伙子,是你报的警啊?”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男人摇晃李冰的肩膀,哭声一下子变得很近。旁边警车顶上的灯没亮,这与电视里的不一样,警灯应当是永远闪烁的。李冰仍没有从旧梦中完全醒来。
年幼的李冰甩动小手小脚向着一个方向奔出,然后摔了个狗啃泥。沿着那个方向,再向前一段距离,橱窗里的电视机屏幕骤然暗了下去,不久整个电器商店也陷入平静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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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有时间吗?
不,不要抱这么大戒备心,你眼前这个步入衰老的瘸子只想给你讲个故事。你拿着三明治,总要找个地方把它吃完。
为什么是你?嗯,为什么呢——或许只是巧合,又或许是因为你今天看上去光彩照人——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家伙呢?
你这样孔雀一般迷人的人物,身边一定少不了伴侣和追求者吧。我不是在打探你的隐私,因为这简直一目了然,我年轻时也有过这样一段时光。那时候我和你现在差不多大,而且是个健全人,每天身体里仿佛有用不完的活力,觉得自己就该闪闪发光,享受浪漫。
你没有?好吧,我只是在说我自己,如果让你产生误解,我很抱歉。那时我有个美丽的女孩,她的名字是切西丽。切西丽是方圆数里公认的大美人,她的眼睛就像闪耀的蓝宝石——能得到她的青睐,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可有一点,切西丽的性子着实有些古怪。她要吃新鲜的烤面包,我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毫不顾及那正是夜深人静的深夜,四处翻找面粉和鸡蛋,她则在一旁加入糖和酵母;她要冒着如注的暴雨去城郊的小河,我便向上司请假——雨水将我们浇个通透,我们丢掉雨伞,互相偎依用身体取暖。
是啊,哇哦。朋友们都说,我实在是把她娇惯坏啦!我没那么觉得,我是说,我甚至是乐在其中。我想方设法地满足她的一切愿望,就算她要我摘天上的星,我也绝不用月亮唬弄她。
很快冬季来了,但寒冷的空气也无法冻结我的热情和爱。我们去河面上溜冰,摔倒后热烈地亲吻,我真担心一尺厚的冰面都要被我们的体温融化。
那真是一段美妙的时光,美妙的时光——
哦,抱歉,我差点忘记你这位听众了。要再来一杯咖啡吗?好吧,我该继续讲下去。
还是在那个冬季,某场雪后的一天,我和切西丽沿河散步。她披着件像嘴唇一样深红的条纹长呢大衣,戴着顶如同她眼睛一般蓝色的棉质无边帽,走在雪中简直堪比卢浮宫的收藏。我们牵着手,切西丽不时回头看我,她的笑容令我浑身同样洋溢出冬季晴天的爽朗心情。
一处河面上的异样引起了我们注意。在冻得牢牢的河流冰面上,不知被哪位垂钓者凿开了一块直径接近一米的缺口,而这位垂钓者大概又因故离开了。四周人迹罕至。我们踩着冰走到近前,缺口已经再次结冰,但厚度只有几公分。这片结晶不再是雪白的、令人安心的,而是露出河水黑漆漆的底色,宛如深海。
我抬头望着她,一种奇异的激情使我腾起一个念头。我盯着她蓝宝石般的眼睛,说,我愿意为你跳下河去。
是的,难以置信,对吗?但热恋中的男女无论说出什么、做出什么都不奇怪,你一定也曾经或将要有同样的体验。这就是我对她说的话,千真万确。我确信她在那一刻也感受到与我完全一致的、人类成千上万种不同情感中唯一相同的那种激情,而这绝不可能只是一种巧合。
她的眸子颤抖着,一抹看不见的光芒从她脸上浮现出来,而我的灵魂捕捉到了这种光芒,令她在这一瞬间比一切美丽的愿望和梦都还要美好百倍。
去吧,她回应。
于是我就跳下去了。
是的。一月份冰冷的吕勒河。
我三天后才醒来。除此之外,昏迷的我在截肢手术中失去了三根左脚的脚趾。
代价很沉重,可更沉重的还在后面——切西丽在四个月后离开了我,听说她去了另一个国家。我的家人、朋友、邻居都认为我愚蠢,一边为我同情地落泪,一边声讨变心的切西丽。听过我的故事,你真实的想法又是什么呢?
哦,没错,时间流逝,世界变幻,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你不再相信爱情了?请等一下,年轻人。你以为我想告诉你什么?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并不后悔,至少直到今天。
很意外吗?我能理解,所以请耐心听我接下来的话。
爱是没有标准的。这个人认为我爱得过分,那个人附和,那个人也认同,甚至有一百个人赞成,一万个人颔首,可我仍然嫌爱得不够。这就是我爱她的方式:全心全意,激情四射。她离开前从未表示过反对,也以同样的方式回应我,这难道不是世界上最迷人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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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泊的妻子方慧坐在客厅看电视,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扇。杨泊被电视声音吵醒,打着哈欠走向洗手间,路过客厅一瞥,便看见那把扎眼的扇子。
那把蒲扇有好多只手掌大,泛着粗糙的白色。蒲葵叶裂开的细片密不透风挤在一起,扇子外缘用针线和布条纳成圈。
这把扇子哪来的?杨泊皱着眉,他看见这种扇子就烦。
隔壁王姐送给我的。方慧盯着电视没抬头,手上得意地扇了两下。
都快到冬天了,还扇扇子,也不怕冻感冒。杨泊说。
你怎么说话呢?我乐意,你管我干什么。方慧说。
这女人不讲道理,杨泊进到洗手间,一边刷牙一边想。女人大都是不讲道理的,说女人也不准确,人大多是不讲道理的。受凉就会感冒,我好心提醒她,她反倒要对我生气,骂我多管闲事。他刷完牙回到客厅,看见方慧还坐在那里摇扇子。
杨泊始终盯着那把扇子,扇子偶尔摇一下,他的眼珠就跟着转一下,仿佛要把他的魂儿摇没啦。不行,得让她把扇子放下,杨泊猛地清醒过来。
你把扇子放下,想凉快,我给你把电扇打开。杨泊说着就要去拉吊扇的开关绳。
哎哎哎,你干嘛啊,这天气还开电扇,你有什么毛病?方慧一下子站起来,冲着杨泊嚷嚷。
你不热扇什么扇子?电扇效率高,省力气,是伟大的科学发明,你要相信科学。杨泊辩解。他觉得一件事若是能用科学解释得通,那任何人都只好相信照做。你能比科学家还要聪明吗?
我看你今天就是有毛病,发什么疯?方慧忍无可忍,大声叫嚷起来。
杨泊捂着耳朵躲进卧室,任由方慧一个人在客厅发泄怒火。他不想跟不讲理的人争吵,她有那么多口水,简直比小孩子的眼泪还多。
门被重重地关上了。杨泊支起耳朵,听见方慧的脚步声踏踏踏远去,才从被窝里探出头来。他掀开被子,走回到客厅,一眼就看见那把扇子被丢在沙发上。
女人真好笑,遇见难题便要逃跑。他捡起大蒲扇,扇了两下。柄太细了,使不上力,又硌得手疼,他评价。
杨泊对蒲扇的印象大多来自幼儿时期。在被送入托儿所之前,杨泊长年被父母委托给他的爷爷奶奶。爷爷家的一切家具、布料、床枕,都是粗糙的白色,这种颜色坚不可摧、却会自我分解,拍一下便漫天扬尘。这种颜色令杨泊恐惧,因为它不仅铺满四壁,甚至还出现在爷爷奶奶的头顶上。
还是说回到蒲扇吧。到了酷热难耐的夏夜,粗布床单很快便会被汗洇湿一大片,又黏又硬。爷爷家有一台立式电扇,红白色的塑料壳,按一个键就会摇头。杨泊认为那是科学家杰出的发明成果,可爷爷始终不许他在夜里吹电扇。
人体温度过高会生病,幼年的杨泊说,这是科学家说的。
狗屁科学,爷爷说。
有一天,他热得翻来覆去,始终无法入睡,最后从床上跳下来,趴在水泥地上大哭。幼年的杨泊有很多眼泪,有时候他确信,自己后半生的眼泪已经被提前支取了。爷爷站在他面前,板着脸教训他,哭就凉快了吗,越哭越热。
后来杨泊想,哭和凉快是两回事,为什么要把明显愚蠢的逻辑错误安到自己头上?哭泣只是孩子提出诉求的手段。但始终没有人解决他的诉求。相反地,杨泊的爷爷对自己冷漠的应对方式颇为自得,此事常常自他口中出没在饭桌和饭后的茶话会上。
幼年的杨泊只好爬回铺着粗布床单的床上,灯灭了,奶奶藏在一片黑暗里给他摇扇子。
那也是一把大蒲扇,比方慧手里的还要大一圈,晒干变硬的蒲葵细支凹凸重复,层层叠叠。他紧紧闭着嘴巴,在黑暗中盯着蒲扇上苍白的反光,扇子偶尔摇一下,他的眼珠就跟着转一下,仿佛要把他的魂儿摇没啦。
杨泊穿上外套,拿着蒲扇出家门。他要把这把扎眼的扇子扔掉,出于某种难以启齿的原因,他永远也不想看见它。他下了楼,不免有些紧张:他很害怕自己丢弃扇子的行为被扇子原本的主人,或者被任何人看见。每个目睹他行径的人都可能在某天告发他,法官会在法庭上逼问他这样做的原因。啊,这,我,他结结巴巴地想,这是他唯一解释不清的事情。
有罪!法官敲下木槌。
为避免落得如此下场,杨泊躲躲藏藏,在小区里四处乱窜。他一开始把扇子藏在怀里,拉上拉链,没走几步就自觉古怪,像身上绑着手机入境的走私客。这样不行,一定会被人发现。杨泊只好把扇子拿在手上,但这东西实在太大太显眼了。好几名早市归来的小区居民对这个深秋拿着蒲扇出门的男人施以侧目,杨泊感受到那些目光,这令他像被警察审视一般不自在。
我是无辜的!他在心里大喊。
杨泊最终停下脚步是在一条人丁稀疏的商业街,挨着路旁的一只公共垃圾桶。他环顾四周,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杨泊觉得这里距离他的家、扇子的原主人、方慧和其他一切事物都足够远了。垃圾桶正上方举着扇子的右手松开,他听见重重的咚的一声。
先生!
背后突然传来男人子弹一般的喊声。
杨泊双腿一软,左手勉强扶住垃圾桶才免于跌倒。他颤巍巍地扭过头来,看见径直走来一名穿着运动衫的年轻人。
你,你有什么事吗?杨泊故作镇定,可他的声音都哑了。
是这样的先生,我们这里新成立了一家心理问题康复中心,是专门针对青少年人群的,如果您的小孩有类似的问题可以来这边接受治疗。现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普遍,成因也越来越复杂,心理问题不仅对学习成绩,对身心健康都有很大影响……
年轻人一边介绍,一边递过来一把塑料扇,双面印着彩色的宣传信息,图片的正中央是两名穿着校服的男女学生面对镜头灿烂微笑。杨泊接过扇子,心想,这种塑料扇不仅免费派送,扇起来也省力得多,老蒲扇消失是理所应当的。新时代的生活果然比旧的好。杨泊翻来覆去地打量着扇面上的内容,仿佛被宣传图上的学生感染,也变得安心,微笑缓慢地浮现在脸上。把这个拿回去给方慧吧,他对着年轻人点点头,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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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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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我习惯四处张望。路上的风景虽然没有新意,但路上的人对我来说总是陌生的。我记不住他们的面孔,也记不住他们的发型、衣着和举止,所以哪怕是擦肩而过的重逢也可看作初次见面。
没错,我每一天都会与许多个人初次见面,然后下一天,再下一天。假如每条商业街同时行走着一百个人,上班单程经过三条街,每天往返一次,那么二十四小时我便会有六百次初次见面。
“但这还不够多,”阿欢坐在超市门外的水泥砖上,盯着手里的一枚硬币,“这座城市去年的常住人口是一千二百万。”
我挑了挑眉毛,惊异于她居然知晓这样具体的数字。从这里向东,下一条街区坐落着有名的商务写字楼,使得附近的商铺在工作日生意格外兴旺。进出超市的劳动人民络绎不绝,而阿欢几乎可以与其中一半的人攀谈两句。
阿欢认识许多人,许许多多的人。目送一位与阿欢告别的休闲西装男子离开超市后,我忍不住说,“现在我几乎以为你认识其中的六百万人。”
“哪有那么夸张,”她将视线转回我身上,“不过我正在努力,我想认识每一个人,每座城市的每一个人,北京、上海、东京、纽约、柏林、莫斯科……”
“为什么?”
“这样无论我在哪里就都会有朋友啦!”阿欢天真地笑起来。
真是令人羡慕的愿望。我把视线放回到马路对面,正前方是一片餐饮广场,五光十色的电子招牌在夜晚格外耀眼。“铁锅烀羊肉,烤全羊,烤羊腿,烤羊排……”我开始念招牌上的汉字,“你有吃过这一家吗?”
“没有诶,这里饭店这么多,怎么可能吃得过来嘛。”阿欢回答。
“这个世界这么多人,可以认识得过来吗?”反问脱口而出,我甚至没来得及察觉到其中的讽刺意味。当我听见这句远算不上高明、攻击性大于原本意义的问题时,后悔与难过的情绪立刻呕吐物般上涌。
阿欢没有立即回答。我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表情,她的眼青向下滑了些许,接着弹了回来。
“那我可要尝一尝!明天是周五,晚上来这一家吃吃看吧!”笑容重回她的脸上。我也笑起来,但暗自心惊不已。我面前是一个确凿的、比我更加强大的人格。
“七十三,”阿欢坐在水果店旁的石台阶上,将这个数字手写进智能手机。
“你在数什么?”我掏出纸巾擦了两下地面,才在她旁边坐下。
“我今晚来到这里之后,前面停过的电动车数目,”她将手机息屏,目光再次开始四处搜寻。阿欢口中的前面大概指的是从左边的居民小区入口,到右边的街口拐角。这条街道年初经历了一番高效但缺乏必要性的休整,现在人行道极其宽阔,电动车足足停了两排。
“水果店的味道好香,”我抽了抽鼻子。成熟瓜果的甜味混为一团,自水果店门口蜿蜒出来,使我不由得担忧那些水果的香味是否会很快消散一空。那样水果反而成了没有味道的蜡块,或者快餐店夜晚丢出来的那只炖了一整天汤的鸡。
我将这些话解释给阿欢,阿欢听了咯咯直笑,“炖汤的鸡店家会自己吃掉的,怎么会丢出来嘛!”她首先反驳了我想象中最易发现的矛盾,停了几秒,接着说,“这是人多力量大,水果多甜味浓,在被人们吃掉之前,香味是绝不可能消失的。”
这一次我没有反问,但心里仍止不住怀疑。果真如此吗?我确切地吃过毫无香味的苹果,如何证明它不是由于香气流失殆尽呢?这确实是无法证明的,因为那只苹果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我有些无聊,再次向附近的店铺招牌张望。有一家橘色的灯牌,大半被树冠遮挡,只能看见前面“Bea”三个字母。我正要与阿欢搭话,阿欢却抢先与一位刚从水果店走出的穿着短褂的中年女人讲起话来。
“刘阿姨,我下个月要回山西啦!”阿欢笑眯眯地说。
接下来的话我没有听清,也许是听清但随即遗忘了。女人走后,我问阿欢,“你要回山西?”
“对啊,本想晚点跟你说的。”我从她的神情里感受到一丝怯懦。
“还回来吗?”
“这个嘛,天知道哦。”她仰起头。城市的天空失去了原本的颜色。
随后的两分钟里我们没有进行任何对话。我想我大概是生气了,为什么这样重要的决定现在才告诉我?一对情侣牵着一条宠物狗经过,那是一条黑白色的边牧。我的视线跟着那条边牧移动了几秒钟,最后停留在一伙儿青年人身上。三男一女,男生中有两个瘦的,一个胖的,不知道讲了什么快乐的事,女生正在哈哈大笑。
对阿欢而言,我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我的身份与这条商业街上的一百个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的相识不过是一天夜里她忽然从马路边跳进非机动车道,差点被我撞到而已。我们每次见面大多凭借天意和运气,遇见了便一起坐会儿。
这座城市有一千二百万人。
“那里你有很多朋友吗?”我问阿欢。
“我有一些朋友,而且我会交更多的朋友。”阿欢笃定地说。
我们并肩坐着,眼前停放的电动车有来有往,可总数依旧越来越少。从两排变作一排,从亲密变作稀落。晚风中带着凉意,不久前的盛夏仿佛只是一场错觉。
我与阿欢距离太远了,感受不到她身体的热量。我们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点。
我们用不同的方式对抗孤独。
阿欢离开后,我的出行习惯发生了一点变化。我会尽量避开行人众多的街区,刻意挑选罕有人迹的路线。我有时选择的路线,会经过一处无人问津的小公园。由于限电政策,本应遥远相望的路灯成了摆设,公园里漆黑一片。这时能看到的唯一光源是公园对面的电子宣传栏,蓝汪汪的,令我想起坐在阿欢身边望见的店铺招牌。
我与所有人保持距离,这样一千二百万人口对我而言只是遥不可及的数字。而阿欢选择以比山峰还要雄伟的决心去了解和接纳每一个人,与他们联合成一簇花团,一只蚁球。但那太松散了,我想,在你离开后,他们会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遗忘你。
我尽情抨击着阿欢的异见,因为她不再能反驳我。她距离我有一千一百五十七千米,哪怕是光,也要在这条路上耗费零点零零三八秒。
一个人距离另外一个人,一颗心距离另外一颗心。并非特指阿欢与我,这样的距离会产生在每一个人身上,这座城市的一千二百万人,这颗星球的七十四亿七千二百三十六万九千二百八十五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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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炙烤着一条毫无生气的小路,小路上走着一名年轻的僧人。僧人脸上满是汗珠,一顶大草帽盖在粗短的发茬上,衣衫陈旧多处破损——他一定在外奔波了很久。
但说在外奔波并不准确。僧人不打算回寺院,也不清楚如今自己身在何地,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成佛。可成佛又是什么意思呢?他的看法是,人的痛苦来源于欲望,欲求不满则生痛苦,他若斩尽自己的欲望,便能立地成佛。
住持评价过自己,“有慧根,浮躁心切,需见大风浪”。当时僧人有些不服,现在已经不在乎了。他独自游行两年,恰逢大旱,各地收获不好,惨状频现。域外异族袭扰加剧,境内妖兽日渐猖獗,几支朝廷派出的机械除妖旅不但寸功未建,反倒听说其中一支溃败逃散。僧人刻意往穷山恶水走,想多见些世间苦难,好成全自己的不动佛性。虽还没见过大风浪,但小风小浪,像是偷盗抢劫、仗势欺人的事情见了不少,已经不再能把他触动。好在有一身寺里练的武艺,勉强得以保全自身。
小路的尽头出现一座村落。遥遥望去,村落就像一个土堆,与路边的土堆一致,除去了无生气的黄色,再没有半点其他颜色。没有炊烟,这是理所应当的,这种地方没有人敢光明正大煮饭。僧人猛然发觉如今已不必刻意寻找苦难,举手念了一句佛号。
机械人阿明站在佛像前,佛像立在一间破庙里。佛像缺乏修缮,彩漆脱落,阴森可怖。阿明并不是在念佛,也没有在许愿,机械人不应当有愿望。
但阿明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像一个真正的活人一样,获得拥有“欲望”的能力。
“你的欲望是什么?”阿明操着一口流利正宗的官话,询问面前的少年。
“……杀,杀了我……”细不可闻的声音从少年的唇缝间飘出来,一同流出来的还有混着血的涎水。他每次开口,都会有股臭味从嘴巴里飘出来。汗水和血污浸透他的面孔,寸许长的头发吸满了液体,塑成一个个沾满墨汁的笔尖般的尖顶。少年是被倒吊着的。
“为什么是杀你?按照预先植入和后天收集的人类反应逻辑模式,你的欲望应该是杀了我,为你和你的母亲复仇。”阿明没有听错的可能,几乎是在少年音落的同时回答。除非他的控制主板判断有等待的必要,他永远可以在人类眼中的一瞬间作出回应。
“……因为我……杀不了你……”少年始终闭着眼,但此刻他的面孔抽动了几下,眼角淌出两滴泪来。这两滴眼泪对少年而言足够珍贵,毕竟他已经被吊在这里半天,流了太多的泪和血。他体内的液体尚未完全流干,但他的母亲就没有这样好运了。
“求你了,我好疼,好难受,杀了我吧……”少年含混不清地说着,唇间涌出更多红色的泡沫。
不够强烈。他的欲望还不够强烈。阿明想。半天前他还能吼出猴子一般的咒骂,可现在他的声音那么小,一定是因为这不是他最深的欲望。阿明检索了六个时辰以内的日志,发现这个少年在肉体受到伤害时,发出的声音最大。于是他花费半分钟扫描了眼前的生物,决定依次剪掉少年的指头,从右手的尾指开始。
庙门口的阳光忽然被挡住一块,这立刻被阿明背后的传感器捕捉到了。他转过身,好让更多的传感器获取信息。门口站着一个年轻人,年轻人举起一只手,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僧人闻见血腥味,这味道在干燥的沙土味中很容易分辨。他跟随这股气味,悄悄来到破庙外,伸头就看见这样一副画面,命运在漆黑的底色上以暗红作画。这画面令他心惊不已。他的视力在两秒后适应了缺乏光照的环境,同时他确信机械人已经发现了他,干脆走进庙门,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阿明转身面对他,双眼红光稳定。AM059-9527,这串编号在机械人胸前未被衣物遮掩的部位显露。庙外骄阳似火,但庙里的气息足够冷,令僧人的汗毛竖过一轮。虽正处在极度惊愕与恐慌中,他仍认出这是朝廷某支机械除妖旅的编号,AM代表武装,059的第三位9代表高度智能型,以应对与妖兽作战时瞬息万变的战场环境。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名少年与妖兽有关吗?”僧人注视着阿明,努力把自己的声音与心神一同抚平。据各方记载,妖兽控制乃至变幻人形的案例并不少见。
“我在尝试拥有欲望,少年与妖兽无关。”阿明双目的红光极罕见地闪烁了一下,代表他完成了某些复杂的运算。可那是什么呢?是在解释他的目的吗?
“那么我看到你在折磨一个无辜的人,”僧人厉声喝问,“你是哪支部队的,你们的人类统领在哪里?”他确实见过数不清的小奸小恶,但从未见过如此直白的残忍。邪恶的轻重并不能经由不同事件累加,自然也不代表他有承受当下遭遇的这种邪恶的条件。
“我只是为了倾听他的欲望。一路上我尝试过许多方法,这种伤害肉体的方法最有效,”阿明说,“何况现在我已经不再是除妖旅的一员了。”
僧人从未见过如此超脱机械人运行规律的机械人,那支部队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敏锐地发现,对方似乎并未完全丧失理性和逻辑,目前还在进行的语言沟通证明了这一点。
“你为什么要倾听他的欲望?”僧人问,他打算从对方的回答中找出缘由。
“因为我想拥有属于我的欲望,”阿明反问,“你的欲望又是什么?”
僧人一愣。他的目光投向仍被倒吊着生死不知的少年,意识到自己的欲望正是救下这名少年。多年修行,欲望依旧能在自己察觉前孕育、生长、成形,如此,自己何时才能成佛?他站在原地叹了口气,念道:“阿弥陀佛。”
缺乏条件。阿明的逻辑运算器弹出警告,他没能理解声音传感器捕捉到的这枚震动信号,这令他感到像是某条液压线路堵塞,或是电子引线短路般的不快。“建议重复说明你的原意,”阿明的合成器发出声音。
僧人从对方缺乏感情的话中感受到一种威胁,于是他的心一瞬间收紧了。可没等他做出反应,一阵呜咽突然从倒吊着的少年喉咙传出。少年残破的身体剧烈地抖动了两下,随后就像离了人的秋千,在无风的空气中逐渐止息。
少年死了。僧人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获得了某种安心。少年受了这么多苦,不知能否去往极乐?“阿弥陀佛,”僧人闭目又念了一声。
“建议重复说明你的原意,”阿明说。
“阿弥陀佛,是一位无量大佛 [1]。若能像他一样,抛弃欲望除尽烦恼,死后便能前往极乐。” 僧人嘴上回应,心里突兀地萌发出一个念头。
“你想要抛弃欲望吗?”阿明没有停顿,在僧人话音落的一瞬间便抛出新的问题。
“正是。求而不得为苦,无所求则无苦。” 僧人听闻过一些不入殿堂、却在民间流传甚广的轶事,讲的是佛陀震慑外魔、收服信徒。
“可你有欲望,我看到了你的欲望,”阿明不假思索地说。僧人哑口无言,隔了好一会儿,才又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我替你想到了办法,但你也要替我想办法,”阿明说,“我也想有欲望,跟你们一样的欲望。”
“你已经有了。”僧人没指望机械人口中的办法。他感到自己胸腔一阵悸动,若是自己替佛祖除掉这样一个妖魔,世间能多出几人菩提涅槃?僧人打定了主意,可他预料不到这个主意的结果。
“与你们不一样,我的欲望,我的念想,我想获得欲望的欲望,都不过是一段随机组合的数据和代码,一种电信号的错觉。我想要你们炽热的、根植于肉体的、发丝般条缕分明的欲望。”阿明向僧人靠近了一步,僧人察觉到一个难逢的机会,那是一句足以驳倒对方的话。
一句话无法杀人,可足以令人分心。分心,就会有破绽。
“人类的欲望,或许也只是人脑中微电流带来的幻觉。我们并没有分别,”僧人盯着阿明的双眼。
阿明没有回话,眼中红光火星般闪烁不停。
机会!僧人冲向阿明怀里。他们先前距离不过三米,一转眼便已贴身。僧人举起双拳向阿明面门砸去,这拳毫无疑问可以将对方的铁脑袋打个对穿。
可在僧人的拳头撞进阿明脑袋的前半秒钟,阿明双眼的红光忽地停止闪动,重又变得平稳,“你说得不错,我同你们并无分别”。阿明猛然抬起一对机械臂,打偏了僧人的拳头,“作为感谢,我可以告诉你我先前替你想到的办法。”
阿明化掌为拳,攻向僧人前胸,僧人连忙向后撤步。
“替佛祖除魔不过是打着佛祖的旗号,行自己的欲望,”阿明说。先前主意的后果开始显现,僧人后撤的动作慢了一拍。这个瞬间,僧人潜藏的连他自己都尚未察觉念头被揭破了,于是这句话成了他所闻的最后一条箴言。
“只有消灭自己才能消灭欲望,”阿明的钢铁拳头切切实实地命中,僧人喷出一大口血,倒在地上。
自己终究败下阵来,这个念头在年轻僧人脑中一闪而过,不但在武艺,也在佛法。但机械人的回答确实令他在这瞬间有了新的觉悟,将他在找到的路上向前推了一步。或许,如果他的生命再长些,他会发现这条路是一条不通的死路,又或许,他会沿着这条路披荆斩棘,最终在某一天抵达更加璀璨的真理。但这些都成了或许。
阿明在破庙里站了很久,站到太阳落山,星空浮现。他在星空下看着满地狼藉,走出庙门,开始用铁铸的双手挖坑。挖一尺,还是两尺?他的动作渐渐变得不那么顺畅,开始偶尔出错,左手撞到右手,右手又打到左手。坑挖好后,他从庙里扛出两具尸体,此时他的身体不再保持出厂后便一直拥有的完美平衡,手脚也失去了协调,像个横冲直撞的孩子。他将尸体扔进坑里,用土掩埋。终于,这一切都做好后,机械人颤抖着站直身体。他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真的人了。
[1]有不同释义,此处选无量佛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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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随意
梁姗姗撑着遮阳伞,在她十五岁的暑假里漫步于一条商业街。气温虽高,但只要能遮住头顶的阳光,沿海城市的风自会带走多余的热量。她左手插进裤兜,里面有三十元现金,是她今天的闲逛经费。商业街行人稀少,今天并不是属于成年人的假期,她东瞧西顾,偶尔遇见的都是年纪相仿的学生,但大多是拉伙结伴,不像自己独身出门。
她有些不自在,但也有些得意。孤独是人生的常态,我只是在提前习惯孤独,梁姗姗安慰自己。她在班级里的人缘算不上好,有一两个死党,各自住在城南市北,放了假反而不能天天见面;至于其他人,连个联系方式也没有存过。她摸着纸钞,路过一家家清仓甩卖的服装店和全国连锁的奶茶店,盘算着如何充实地度过这一天:先随便找家快餐店吃碗面,剩下二十块足够看场电影,之后躲进书店,可以边吹冷气边翻看新出的漫画和小说。
梁姗姗抬起手腕,那里戴着一块小巧的皮带指针表,这个款式正在年轻人中流行。十二点十分,是时候解决午饭了,她把伞举高些,好看见路边商铺的招牌。就在这时,她看见迎面走过来的单马尾女孩。梁姗姗本想低头避过,可先前举伞的动作太大,对方的视线已经盯紧了自己,只好迎过去。
“真巧啊梁姗姗,在这里遇见你,”对面的女孩一手撑伞,扶了扶窄框眼镜。她皮肤白皙,身材高挑,仅仅是站着就令梁姗姗自惭形秽。
“……是啊,李欣,真巧,”梁姗姗吐着字,思忖着脱身的台词,“我去前面吃午饭,你呢?”她在心里盘算,李欣是优等生,长得好看又有家教,是班级里众星捧月般的人物,肯定不是一个人出门,不至于迁就自己,只要拒绝接下来可能的邀请就能脱身。
“你一个人吗?我也是一个人,可以一起吗?”李欣眨着眼,认真地问。
“啊,我,我一个人,我,我本来打算吃前面的——麦当劳,”鬼使神差地,麦当劳三个字从梁姗姗嘴里冒了出来。这是她概念中食物金字塔的顶端,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是绝不可能去的——至于那些需要点菜的饭店,则是划归大人的范畴了。
“好啊,我也挺想吃炸鸡翅的。” 李欣笑着回应。
梁姗姗端着餐盘,跟在李欣身后。李欣找了张四人桌,好有放餐盘的余裕。梁姗姗坐在塑料椅子上,手揣进裤兜,里面还剩五块钱。点餐时,她下意识想选与李欣相同的套餐,但在价目表上搜寻过后,她发觉那份套餐居然要整整三十二块——只好选择用薯条替代鸡翅。
梁姗姗嚼着汉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们本就不算很熟,属于平时无事绝不会刻意聊天的关系,梁姗姗恶意地猜想,对方或许已经后悔跟自己一起吃饭了吧。
“请你吃炸鸡翅,这里还有一块,我可以吃你的薯条吗?”李欣把装着一只鸡翅的纸袋放进梁姗姗的餐盘。梁姗姗吓了一跳,“当然,谢谢,当然可以,”她含混不清地回答。
“暑假作业开始做了吗?”李欣忽然露出狡黠的笑容。
“没呢……啊,你是学习委员,糟了,求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梁姗姗苦着脸,随后两个人都笑起来,距离仿佛一下子拉近了。
“没关系,你就住附近吧?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不过语文和英语作业真的很无聊,我都是胡乱写的。”
“哦——原来堂堂学习委员也会胡乱写啊。” 梁姗姗拖长声音。
薯条一根根减少。
“下午你打算去哪里?”李欣问。
“还没有想好,本来想去看电影的,” 梁姗姗老实地回答。但她立刻后悔了,她担心对方附和,那么自己把钱花光的事情就会曝光。她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仅剩五块钱的事实,但又说不出这样想的理由,仅是一种固执的直觉。
“那——”李欣正要开口,目光忽然凝在旁边。梁姗姗跟随望去,看到一位挎着布包的老太太。老太太银发不算杂乱,穿一件灰衬衣,手肘处打着补丁,正挨桌翻找。梁姗姗并不认识这位老人,也不清楚她正在做什么,但看见她的衣容,心中浮起某种隐晦的预感。
直到老人捡起半个汉堡,塞进嘴巴里。李欣唰地站起来。
“哎,你别理她,怪脏的,”梁姗姗别过脸,声音很小。
随后她注视着李欣走向柜台,又点了一份餐,亲手递给老人。她捏了捏兜里的五块钱。
梁姗姗走在马路上,这里距离海边很近,她能听见海鸥的鸣喊。
“对不起哦,我把钱都花光了,害得我们没办法一起去看电影。”李欣一脸歉意。
“没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想看的片子。”梁姗姗一脸无所谓。离开麦当劳后,她一直是这样一副面无表情的脸。
“你是不是生气了。”李欣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啊,我生什么气。”梁姗姗脱口而出,这才意识到自己有情绪。可这情绪来自哪里呢?绝不是因为没看成电影,毕竟吃鸡翅时还是开开心心的。她看向李欣,看向她清澈的眼睛,“我没生气,要不然我们去书店看书吧。”她的语气平淡,仍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
李欣皱着眉,好像在替自己思考什么难题,这让梁姗姗愈发烦闷。
“小姑娘——”此时,她忽然听见这样压低声音的呼唤,于是向右望去,不远处靠近海岸的方向,一个带着草帽的胖阿姨正冲她们招手。
两名女生对视一眼,李欣正要开口,可梁姗姗已率先向那人走去。隔着半米,她见到那人脖子上的汗迹。待到李欣也走近,女人才开口,用极低的声音说,“有具尸体你们看不看?”
女人始终挂着笑容,隔了两秒,梁姗姗才理解了对方的话,“尸体?”她轻声反问,像是在确认。
“是啊,就在海边,我领你们去看。”女人笑嘻嘻地重复了一遍。
梁姗姗看向李欣,发现李欣也在看她。她从李欣脸上捕捉到一丝怯懦与忧虑,于是身体内雄伟的、无畏的冒险主义瞬间膨胀起来——
“好啊。”她答应。女人转头,顺着小路走下海岸。梁姗姗随后,李欣紧紧跟着。一种缄默的未知的紧张在三个人,或许尤其是后两人身旁震荡,令她们说不出一句话,只有身体重复地迈着步子。
然后她们在海边,如愿以偿地亲眼见到她们平生所见的第一具尸体,一位思想与记忆消散了的、仅剩腐烂肉体的人。这具尸体搁浅在岸边的浅礁上,赤裸上半身,裸露的部位浮肿而苍白,像是被人鼓满了气,让梁姗姗想到被开水烫过的直挺挺的死猪。尸体的皮肤有些部位泛青,而有的地方又有淤血,风里偶然夹杂臭鱼烂虾般的恶心气味。
她们站在距离尸体五六米远的地方,警察尚未赶到,附近几名围观居民压低声音议论。梁姗姗觉得尸体是位男性。她抽了抽鼻子,回头发现领她们来的女人已经离开,李欣瞪着眼睛,本就白皙的脸色愈显苍白。
“你没事吧?”她问,同时伸手去碰李欣。李欣躲开她的手,俯下身开始呕吐。一个词忽然闯进梁姗姗的脑海,什么余辜,死有余辜?对,说不定这人死有余辜。她挑了挑眉毛,心情顿时变得舒畅。这天傍晚,她几乎是雀跃着回到自己的家。这份愉悦顽固地维持着,哪怕又过了许多天,只要她看到李欣的脸便会浮现出来。
作者: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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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入夏的一个周末午后,我和女友坐在餐桌对边,各抱着半只西瓜啃。
我挖起一勺晶莹粉嫩的瓜瓤,送进嘴里,咔嚓咔嚓。眼睛对着手机屏幕,微信群不断刷出新的消息。
“下周末去爬山怎么样?”群内一位公司同事提议。
现在天气不算太热,下个月这座城市恐怕就会进入高温模式。我对野外时常抱有好感,对单纯快乐的向往立刻被勾引起来,于是抬起头,打算询问女友要不要同行。
她没有抬头,也许是没有觉察我的目光,也许是单纯不想抬头。我突然记起来,昨夜她说下周末要回老家一趟。
再问一次的话,大概又要被女友责备了吧?“不认真听我讲话,听了也不向心里去,你到底在不在乎我啊?”我回忆起类似的画面,夸张地皱眉,同时将女友回家、个人自由的情况发送到群里。
“你女朋友今年还回来吗?”同事开起玩笑。
我看到这话,本是句浮夸的笑话,我的背后却感到一阵如针刺的寒冷。千万不要被女友看见,我用余光瞥了她一眼,她仍全神灌注于西瓜与手机上播放的综艺节目,咔嚓咔嚓。
如果被她看见会怎样?我低着头回想,又挖了一勺西瓜。之前一次聚餐,得知我的女友会一同前往,同事在群里发表了很惋惜的、类似于“XX不再是我们的啦”的言论,刚好被女友看见。女友的语气很不妙,生硬地问我“他是什么意思?”
就是开玩笑的意思,开玩笑,就是讲笑话,我这样解释。她说,她感到不舒服。
如果这一次又被她看见了呢?假如,女友现在就站在一边,我手机屏幕上的每个字都瞧得清清楚楚呢?
这简直就像是在绑匪面前偷偷报警,却开了免提一样。对面传来的每个字组成了我的遗言。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却没有停止这种想法,而是任由幻想依凭我的印象发展。
那么当我预感到要糟,打算关掉微信,女友会态度强硬地一把夺走我的手机。会这样吗?肯定会的,我设想着。现在与警察直接通话的是绑匪了。
她又盯着看了半分钟,手指时不时在屏幕上划上划下,表情严肃,类似的表情我在那些孩子闯祸的母亲脸上见到过。我又挖了一勺西瓜送进嘴巴。
她按住录音键,在我的微信群里,顶着我的社交帐号,用语音功能发布最后通牒。通牒内容每个字我都听得清清楚楚,可一个字也没能被我的大脑留住。我的大脑似乎罢工了,脑细胞像一群逃兵,乱哄哄地抛弃阵线离去,留下满地狼藉。我承认我被她吓到了,这一刻她仿佛不再是我朝夕相处的人,而是一名陌生而严厉的人,一块钢铁,一组足可致人死地的程序。
我第一个有效反应会是什么?“你别……”我大概会说出这样半句意义不明的话。
“我别什么?”她瞪着眼睛反问。
她究竟为什么会生气?是因为察觉了某些我没能察觉的东西吗?也就是说,同事的话中带有令她感到冒犯的潜台词和情感倾向?我承认我有时候不那么敏锐,但作为同事,我相信我对那位的了解比女友对那位的了解更多,我理解的意思应该更接近同事台词的原意。如果是这样,女友的指控似乎过于武断了。
那么是否可能是出于个体特殊性的反感?就像有些人厌恶椰子的味道,有些人尝到羊肉便会干呕。不得不承认,确实有这样的人群存在,而且反感的对象各不相同。就像如今社会逐渐接受部分人群不能食用羊肉的概念。反感羊肉者形成了一定规模,将这种概念固化在群体印象中。聚餐时,若是有人考虑周全,的确可能逐个确认是否接受羊肉。可若有一个人对“电源”或“瓶装矿泉水”反感,大众非但难以认可,认为是他矫揉造作,而且也无从预防,没有人想得到这人会反感随处可见的“电源”或者“瓶装矿泉水”。这时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前明确告知周围所有人,自己对“电源”过敏。他附近的人若是细心,之后便不会再拿“电源”给他看。
我从对臆想场景的恐惧中逐渐恢复过来,拍拍自己的脸,才发现嘴巴里满是西瓜瓤。我艰难地蠕动口腔和舌头,腾挪牙齿,看着桌对面的女朋友。她一次只塞一小口,嚼起来很轻松。
作者: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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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狮是未名镇的捕快,但他觉得自己很快便会升任捕头。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一定要说的话,大概是因为自己聪明懂分寸、又嗅觉敏锐,简直是天生的捕头。他坐在街脚的茶棚里,吸了一口茶水,摇头晃脑,有些得意地想。楚狮每日午后照例要在这条街走上两圈,以作巡逻。可清明已过,天气逐渐热起来了,他才走了一趟,就觉烈日难耐,躲进阴凉地要了壶最便宜的碎茶。
最近镇上热闹了不少,从外面来了几个耍把戏的,几条街轮流演。虽然镇民过客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但表演时候也总能围上两三圈人。这次也一样,路口处人头攒动,不时传出惊呼与喝彩。
正要续水,他向外面望了望,忽然瞧见个男人。
那人三十来岁,个子矮小,一张脸晒得黢黑。他从看热闹的人群里钻出,刚好向茶棚走来。这人是镇上的泼皮,一个月前跟酒店伙计发生口角,仗着背后有人撑腰,居然动了手。伙计要去告官,是楚狮把事情平了,借了他人情。茶棚里暗,那人走得近了,才看见楚狮坐在里面,笑嘻嘻盯着他,只好也堆出一副笑脸,满是褶子。
“这么开心,碰见什么好事了?”楚狮做出一副很熟的样子,勾了勾手,让他坐下。
“没有没有,”男人把手伸进衣襟,又立刻抽出来,“好事没有,好玩的事倒真有一桩。昨天李赖皮半夜起夜,听见厨房有动静,过去一看,嚯,一只大猴子跳窗就跑,可真稀罕……我还有急事,要不您去查查这事儿?”
“这可真是个怪事,是该查查……”楚狮随口应话,想着下次见面不知哪年哪月,人情早都忘光,干脆让他今天还了,“要不跟我在这儿坐着慢慢讲,我请你喝茶。”楚狮用食指敲了敲茶壶。
“这哪儿行,是该我请您呢!”男人恍然大悟,站起来结了茶水钱。
楚狮故作遗憾,“既然你有事,先去忙,下回再说猴子的事。”
男人连连点头,快步离开茶摊。这时看把戏的人群中忽然传出妇人呼喊:“我的钱袋,我钱袋哪去了?” 楚狮起身走向人群,叹了口气,你指着钱袋子吃饭,小偷也指着钱袋子吃饭——他猛然转头望向男人离开的方向,可那人早就没了影。这下糟了,如果真是他做的,被自己盘问过,肯定已经把东西转交同伙了,楚狮懊恼起来。
看客们大多怕沾是非,退到街角路边,只剩受害者沿街来回搜索,但徒劳无功。卖把戏的是一个男人加一个小孩,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孩子又瘦又小,头发略有些长,但称不上脏。可能是见路人走光了,男人撩起上衣扇风取凉,小孩也有学有样。楚狮经过他们,正要去询受害者口供,忽然瞧见小孩露出的后背满是红印子。他正要细察,男人走过去将小孩衣服一把拉下,又在小孩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小孩趔趄一步,楚狮眯了眯眼睛,摇摇头,只觉得这人对孩子太过粗鲁。
妇人一口咬定要报案,楚狮只好领她回衙门,可这多半又是一桩悬案。
“八成是找不回来了,别抱太大希望。”楚狮好心劝解。
“你怎么知道找不回来?你们根本没想认真找吧?一帮酒囊饭袋,狗腿子!”妇人出了衙门,大概是离开了庄严禁地,声势逐渐壮起来。
楚狮一阵气闷,明明是在宽慰你,怎么又骂起自己来?跟你说什么丐帮、团伙作案、保护伞你又能懂么?他烦躁地摆摆手,躲进衙门不再理会,又被人拉去整理卷宗,等到再出衙门,已经是深夜。他望着月亮伸了个懒腰,往家走去。
路边住宅或店铺的院子里传来虫鸣,等到走近又噤声。小镇整个睡着了,偶尔才能看见两盏亮着的灯笼,像一团团模糊的梦。在这里活一辈子好像也不错,楚狮想,他是隔壁村子的人,可他不想再回村子,觉得那里人少,没意思。在这里娶一个媳妇,生两个孩子,平平安安……他的心情平静下来,遗弃了白日里被无故指责的烦闷与翻查卷宗的焦躁,捡起一点天真的浪漫想法。
楚狮忽然想从镇北绕个路。李赖皮那帮人都住镇北,最好别在惹事被自己抓到……说不定真的能见到大猴子。他笑了一下,觉得自己又真正像个捕快了。他发现深夜里的街巷与白天是那样不同,几乎是全然陌生的,只有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一块砖、一棵树、一间铺子时,才能看出些端倪,与习以为常的印象重叠起来。于是,那些印象变得立体,仿佛是窥见了他们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故意找些小路、岔路,找自己没经过的路,跨过小桥、钻过灌木掩映的巷口门。他觉得自己很久没有这样快活过,他雀跃着,几乎要笑出声来。
啊哈,大猴子,自己真像只大猴子。他故意伏起身体,弯着腰一路小跑。在下一个街口,他藏在转角后面,先把脑袋探出去。
这条巷子很深,一盏灯笼也没亮。月光洒下来,楚狮看见有扇门前闪出来一个人影。人影左右张望,低着头朝巷子另一边跑去。楚狮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难怪是只大猴子,他想,这人影还不到一米半,分明是个孩子。楚狮一路悄悄踩着墙角的阴影跟过去,路过那扇门时停了一下,是镇上郎中的房子。他记得郎中没有孩子,莫非是小偷?他的心脏砰砰跳了起来。
孩子极少回头,只顾一路向前跑。楚狮跟了他足有小半个时辰,离开镇子,看见孩子钻进西北边的菩萨庙。庙里没有灯火,只剩一片黑色的影子。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他没敢拔刀,怕刀身反射的月光警醒里面的人,但手已经牢牢握在刀柄上。
听市坊传,外面来卖把戏的经常住在北边庙里,菩萨能遮风挡雨,还不收钱。他想起白天巡逻时候看见的小孩,掀起上衣,背后是一条条红印子,愈发觉得身形相仿。莫非只是明面卖艺,那暗里呢?这些三教九流,什么都做得出来。
菩萨庙很小,连个院子也没有,就单一间屋子,他印象中供个菩萨像。楚狮悄悄靠到墙根,从破损的砖头缝向里张望,心里打定主意,要是他们人多,听几句就逃跑。可屋里没半点光,窗户又小,一时间眼前只有漆黑。
这时候,楚狮忽然听见屋里一个男人的声音,“把裤子脱了,”声音不大,大约在接近右侧墙的位置,不是冲自己的。可等了一会儿,并没什么其他动静。楚狮疑惑,眼睛渐渐适应了微弱光线,能看见点轮廓。
“让你脱裤子,听见没!”又是那个男人的声音,大了不少。楚狮看见一个人影从右侧地上唰地站起来,向左走了两步。他这才发现左边还有一个影子蜷缩在地上,铺着一片阴影,可能是稻草。“让你拿点值钱的东西,又给我拿破烂回来。装哑巴?不脱是吧,我给你脱!”男人的影子在激烈的动作中压倒下去,发出喘息声。楚狮瞪大了眼睛,稻草窸窸簌簌。
人影纠缠处传出压抑的哭声,又像呻吟。“哭,哭个屁,养你有个屁用,”男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骂道,“每次都跟你说,拿点值钱的回来,值钱的懂吗?你他妈拿个碗回来干什么?”男人的喘息带有某种节奏,几乎将楚狮的呼吸也同化了。他的位置只能看见菩萨像的背面,油彩暗淡无光,地上放着一只白瓷碗,亮晶晶的,是整个屋子里最干净的东西。旁边有一条胳膊,又瘦又小,死死抓着地面,可还是晃阿晃的。他最后扫视一遍屋子,确定没有第三个人,从地面捡起半截砖头,悄悄推开门。楚狮觉得门开的声音已经足够刺耳,几乎要盖过他的心跳声了,可男人趴着只顾做自己的事,居然毫无反应。他见状懒得弓身,径直走过去,刚好遇上一双噙泪的眼睛。他屏着一口气,直到把砖头挥到男人脑袋上,男人应声瘫软,他才慢慢呼出来。把男人拖到一边,正是白天在街口的卖艺人,接着拿出绳子捆紧男人手脚,坐到一边的地上。
清明刚过,地上还是凉飕飕的。
孩子从稻草上爬起来,没有去穿衣服,看了昏迷的男人一眼,又看了楚狮一眼,顾不上擦眼泪,眼光停留在楚狮腰间的刀上,不再动了。
楚狮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想了想,先是低声骂道:“这混球。”声音不大,但也足够孩子听见。孩子眼睛眨了眨,又流下两串泪来。
“你叫什么名字,这人跟你是什么关系?”孩子没有反应,楚狮无奈,盘算了一阵,自己拖不动这男人,得等他醒了自己走,“你先把衣服穿好,别着凉。我是镇上的捕快,天一亮就带你们回衙门。”他拍拍腰上的刀,发出的是刀柄和鞘碰撞的摇晃木匣般的声音。孩子这才开始穿衣服。楚狮觉得这孩子大概是吓傻了,更觉得她可怜。他打量了孩子两眼,脏兮兮的,几乎还未发育,难怪自己先前以为是个男孩。
想到这里,他又握紧了拳头。
又过了几个时辰,天边隐隐出现亮光。孩子仍然一句话也不说,楚狮倚靠着屋里的圆柱,差点睡着。他看见男人动了动,无声地挣扎了两下,顿时清醒。
“别费力气了,说吧,你是做什么的,跟这孩子什么关系?”
捆着手脚的男人停止挣扎,转过头来,试了好几次才坐起来。他看了一眼楚狮腰上的刀,“卖把式的,这是我媳妇,咋啦?”
“你媳妇?她看着也就十五岁!”楚狮怒道。
“十五岁怎么了,十五岁都能生娃了,是吧,媳妇?”男人目光扫过孩子,孩子肉眼可见地颤抖了一下。
楚狮的睡意被愤怒冲了个精光。他站起来,左手拎着男人的衣领走出屋子。男人脚上也捆着绳子,走路磕磕绊绊的。
“奸淫妇女,指使偷窃,人证物证都有,你想怎么抵赖?等进了衙门,不想说也得说!”楚狮把他带到屋后的野地上,右手按着刀,每说一句话就用左手手指戳一下男人的胸口。
“嗤,”男人无所谓地笑了一声,“我说她是我媳妇,就是我媳妇,我养了她三年,谁来问都一样。你说偷窃,我可没下手,媳妇手脚不干净,欠收拾。”
“你!”楚狮气极了,双手抓住男人衣襟,几乎将他提起。他做了三年捕快,自认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子,不论上司同事还是流氓地痞,统统交好不得罪,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他也听说过一些龌龊事,总觉得那些事离他很远,于是不闻不问,可今天终于面对面碰见一桩。
等进了衙门,有你好受,楚狮恨恨地想,呼了口气,用力把男人推开。“你以后肯定是见不着她了,等她出了管教,就要分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楚狮手放回刀柄上,带着几分痛快,好像这样就能打乱他的算盘,胜他一筹。
“那傻子我早都用腻了,爱谁拿谁拿,再找牙婆买一个就是,买不着,临走拐一个也成。这年头,丢个把人还算事吗?”男人嬉皮笑脸。晨光亮了起来。这片地没垦过,满是石头,野草疯长,可一棵树也没有。远处有几个土堆,有个还插着木牌。
楚狮看着男人的脸,怎么看怎么觉得嫌恶,好像对着天底下最恶心的东西,比阴沟里的泥巴还臭。
他的右手在刀柄上不住摩挲,一个强烈血腥的念头从指尖传入他的意识,把他吓了一跳。这里没有第三个人,楚狮听见他自己的声音,又像是从手上的刀传过来的。不行,若是被查出来,若是他背后还有什么大人物……这样的人,全天下不知道还有多少,楚狮右手手指僵硬地稍稍抬起。他睁大眼睛四下望去,也不知道自己想望什么,最终目光却停留在那间小庙。庙缺乏修缮,孤零零地立在野地里,像一块石头。他的右手又紧了两分。得快点,如果回到衙门,自己就做不了主了。他不自觉咬紧了牙,太阳的光狂风一样涌入,鸟鸣声不断回荡,几乎要将他吞没了。
“喂,什么时候回衙门啊?” 男人见他不说话,开口问道。
楚狮野兽受惊般后跳了一步,同时抽出刀来,飞快插进眼前男人的胸口。这个动作他们每周都会操练,但这是他第一次用。
这人拒捕,男人倒下的同时,楚狮如此告诉自己,随后蹲下来解尸体手上的绳子,却怎么也解不开。血从男人伤口洇了出来,他才发现自己右手还握着刀子,连忙把刀子扔掉。不能用刀割绳子,得解开,捆着手没法拒捕。他的手颤抖着,咒骂了两句,眼泪也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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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荒漠,还是荒漠,连棵草也少见。沙粒,大小不一的岩石,大的足能站两个人。
天空仿佛是静止的,稀薄的云扯成条状。李子由坐在沙地上,左手去拿面前的水瓶,可小臂忽然疼起来。他忍着痛挽起袖子,看见手臂肿了好大一块,几乎快有上臂粗了。他想,坏了,可能是骨折了,同时用右手捡起水瓶,用双腿夹着,勉强拧开瓶盖。
他心爱的机车立在他几米外,头盔挂在把上,右侧外壳凹了一块,涂装也刮了,白花花的像天上的云。那是他用积蓄买的,刚骑了一年,还没过瘾,于是想趁着休假横穿无人区。李子由刚醒过来的时候检查过,传动轴断了一根,一拧油门就咯啦咯啦地响,轮子也不转。那时候他还没感觉到手臂疼。
他用右手伸进背包,本想掏出手机,可又想起来手机也摔坏了,屏幕全是裂痕,灯还亮,可屏幕不亮。他感到头开始痛,右手转而抚上额头,额头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烫。
几点了? 李子由琢磨。
“包里有表,自己看。”右侧响起女人的声音。李子由扭头,本想看一眼黄良,可他的目光接触到戈壁的太阳时立刻本能地退缩了。接近十一点,他扫了一眼,又把手表扔回包里。然后整个人向后躺下,闭起眼睛。他完了,李子由想。
“起来。”李子由听到鞋子摩擦沙砾的声音,随后感到一片人影覆盖自己。
“我左边胳膊可能骨折了。而且你不是说了吗,没信号。”他闭着眼嘟囔。
“不然就死在这。救援队从发现失踪到找到你,至少要三天时间,足够你变成一具干尸。” 黄良的嗓音低沉,与平常没什么分别。李子由忽然发现她很适合讲这种台词,冷漠,确凿,又带着点蛊惑。
那样不也挺好的吗……强烈的阳光照耀着,令他有种置身海滩的错觉,像电影里演的那些有钱人。他生于工人家庭,童年是留守儿童,大学读了个不喜欢的专业,毕业后找了份不喜欢的工作。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平凡又无价值,活着也不过是消磨时间。
他浑身暖烘烘的,挪了挪脑袋,又把右手垫进脑袋底下。干脆就这样消失吧,他想,哪怕没有这次旅行,生活也会将自己逐渐引入绝境。
“我不想跟尸体约会。”黄良说。
李子由睁开眼。黄良背着光,看不太清表情。她染黄的发梢在风中四散。李子由想不通为什么她会答应陪自己出来旅行。他承认自己单方面或许有些情愫,但那也是不抱希望,可有可无的。他不敢提出约会,甚至不敢主动搭话,他害怕遭人嫌弃,变成笑柄。现在他躺在沙地上,感觉这就像是一场梦,于是尝试移动左臂,疼得他直咧嘴,可四周景色不变,依旧荒凉无物。
“那个,”他本想问问对方旅行的源由,可话到嘴边,又觉得矫情,像是在交代遗言。
“什么?”
“那个……听说欧洲正在打仗……”他越说声音越小,像是钻进了土里。太卑微了,他想,这样不对,不能这样,没人会喜欢懦夫。黄良没有回话,向一边走去。那个方向不远处有连绵的土堆,层层叠叠,像被咬过的千层饼。这个叫什么地貌,地理课本里讲过,他回忆,可想不起名字。
李子由小心地右手撑地爬起来,追上黄良。“你去哪儿?”李子由问。
“爬上去看看,运气好能看见人。”她指着前方的土堆,黑褐色冲锋衣里的黄良仿佛要与这片荒漠融为一体。
“这个爬不上去的,怎么可能爬上去,我胳膊断了。”李子由否定。
黄良忽然停下,盯着他,“那就找一个能爬上去的。”
李子由张了张嘴,呆立在原地。黄良不理他,又开始前进。他几乎理解教徒遇见神迹时的心情了。
平坦的荒地连绵漫延,更远方有零星点缀的稀疏灌木,然后是蜿蜒不绝的沙丘。另一个方向则是山脉般的土堆。正午的阳光下,一切都如金子般刺眼,几乎令李子由窒息。
他在土堆背面找到一处缓和的坡道,从而抵达这个可供瞭望的高点。
可没能找到任何求生的线索。李子由再次坐倒在土堆顶上。他不想动了,就在这里长眠吧,他昏沉沉地想,反正我的人生如此荒芜。风会带走我体内的水分,就像侵蚀屁股底下的土堆一样,毫不费力。他的肚子叫了两声,但没有任何人听到。
“起来。”黄良再次把他脸上的阳光挡住。正午的影子很短,她为了找合适的位置肯定费了不少功夫,李子由感到愉悦,仿佛做了什么情侣间的秘事。
“你也看到了,什么也没有。”他闭着眼。
“你发烧了。”
“没有,”李子由否认,但还是把右手放到自己额头上。他无法分辨这是不是恒星带来的热量,“可能是太阳晒的。”
他头顶的阴影移开了。
“看这边,好像有人。”黄良说。李子由抬起眼皮,躺着扭过脖子。黄良指了指,他顺着看过去,似乎在苍黄的背景中确实有一块异色。他坐起来,注视良久,确定那片红色不像自然造物。
“可能只是驴友丢掉的垃圾,没有公德心。”李子由说了个笑话。
“也可能是帐篷。”黄良说。
“可能是野餐布,”李子由觉得或许刚才的笑话并不高明,没能引起注意,于是再接再厉,“在戈壁上吃三明治。”
黄良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李子由猜测是时机不对,显得自己轻佻,只好承认,“有可能是帐篷,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都要去看一看,”黄良说,“况且看起来不是太远。”
“望川跑死马,”李子由说,他不太想去。
“你是人。”
“如果白跑一趟,那里什么也没有呢?”李子由被噎了一下,开始反驳,“我的车怎么办,行李怎么办?” 他有些不舒服,阳光太浓,热风吹得脑袋又涨又痛。他躺在那里乱叫,像个孩子。
“没有别的办法,你也看过地图,最近的休息点在北边二百公里!必须找到帮助,单靠你自己是出不去的,”黄良的语速也加快了,“总要试一试的。”
“……那就停在这里吧。”李子由一下子软化下来,低声嘟囔,随后翻了个身,背朝黄良。他被自己吓到了,似乎不该说出来。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全部都暴露在了阳光下,重重保护的脆弱内核被人盯着,被众人一览无余了。这令他感到羞耻。
阴影又靠过来,“你总是这样,你知道我不喜欢你哪一点吗?”李子由闻言抖了一下,“你没有争取过,从来没有。”
“不要这样给我下定论!”他感到受了侮辱,一下子坐起来大声驳斥,“你又了解我什么?我们也不过认识半年!”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你喜欢我吗?”黄良用陈述某种真理般的语气说。
“哈?你在说什么东西?”李子由涨红了脸。
“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你仍然不承认吗?”阴影一动不动,仿佛是从沙石里长出来的。
“……是,”他花了很久才给出回答。李子由感到身体一阵冰冷,似乎这个简单的回答耗干了他全部力气,使他虚脱了。“是的,对,是的,”他重复着,“我就要死了,我在发烧,胳膊也断了,现在,你在我面前谈论着我的秘密,我的尊严也被你杀死了。”
“不,不是这样,”黄良望着他的眼睛,他从这眼神中感受到哀怜,把自己感动得打了个喷嚏。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不是尊严,没有人告诉过你。”
李子由摇摇晃晃地走在荒漠上。他戴着遮阳帽,背着行李包,而所有与机车有关的物件,连同半新的机车一并被遗弃在原地。正是一天中阳光最强烈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一具人偶,脚踩在棉花上,被异常的力量牵引,而不是依靠大脑行动。
他的喉咙又疼又痒,喝再多水也没有用。肚子鼓鼓涨涨,走起路来几乎能听见声响,像灌了水的热水袋。他在这片荒漠中断断续续跋涉了一个多小时,远处那小片红色的人造物现在不必站在高处也能看见。可他总觉得那东西好像活了起来,在视野中不断摇晃,随时可能从他有机会触及的范围中逃走。
“这片地还算结实,如果全是细沙,走一步退半步。” 李子由又看见黄良,她也背着一只旅行包,戴着遮阳帽和围巾,走起路来丝毫不显费力。
“听你的意思,我运气还算不错?”他气喘不止,停下脚步。黄良没回答,自顾自向前走。李子由只好也勉强迈动步子,“运气好的话,根本不会从坡上摔下来。”
“是你在靠近坡顶的地方没减速,不怪运气。”黄良连扭头都省掉。
“可运气再好点,坡后面不会那么陡。”李子由辩解。他一直看着黄良,怕对方一闪不见。黄良还是不理他,独自向前走。
李子由有些恼怒。受伤的是自己,受损失的也是自己,可现在连句安慰也得不到。他掏出水瓶来,又灌了一大口。水也被晒得发热,倒进嘴里一点也不解渴。
“因为世界就是这样无情,”黄良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正贴着他右手站着,“没人有责任安慰你。” 李子由觉得她的眼神很冷漠,但又感觉熟悉,像他平日里看着不懂事的孩子,以用微笑掩饰的疏离眼神。
“你别这样看着我!”他被刺痛了,“我明白,我知道,可我不接受!这不难理解!谁都想要被人包容,谁都想要被爱!为什么不能是我!”他觉得这里荒无人烟,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也不会有人看到,于是用力把塑料瓶摔在地上。瓶子里没剩多少水,几乎没能弹起来,水晃来晃去,塑料瓶小舟一般轻摇。
他不明白,他不知道,他接受,他觉得很难理解。李子由以为自己不再是孩子,不再是那种难以沟通、一厢情愿的生物。他并不是一个成熟得足以为人父母的人,他觉得孩子顽劣、固执、愚笨,集合了人的一切恶习。他讨厌孩子,讨厌过去的自己。他以这种形式与自己划清界限。可他仍然向往着相同的东西。
李子由再没看到黄良的身影。他喘了好一会儿才稍微冷静下来,随后捡起塑料瓶,一人继续向红色目标走去。他不再流汗,仿佛被热浪蒸干了,头顶的恒星不断膨胀,用地狱般明亮的冕环包围了他,包围了这片大漠。这里遍布大大小小的土堆,有些土质很细,几成黄沙,李子由只能绕着土堆走,实际路程要比直线距离远得多。他望着遥远的目的地,脚一软,向前扑倒。此时他尚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甚至还在迈步,脸就已经陷入地面;接着是肿大的左臂,他哀嚎了一声,向右滚了半圈,仰面躺着喘气,发出类似手动按压给气球充气的打气筒的声音。
他完了,李子由再次想到。他此刻才切实发觉自己的处境是如此无援,四面皆亡。他仿佛从一个梦中猛然惊醒,可却发现那些噩梦已经成真。他觉得自己油尽灯枯了,没半点可能抵达目的地,何况那里恐怕只是某个被遗弃的人造物,与救援、求生这些说起来轻飘飘但又用尽力气的词语毫无关联。那片红色始终在哪里,已经过了至少三个钟头,除非他们真的在野营,在荒漠里野营。他凶狠地笑了一下,发出类似哼的声音。他想休息一下,于是闭上眼睛,可阳光是如此强烈,蛮横地穿透眼皮,烙印在他的视网膜上。
“起来。”他又一次被阴影挡住。
“闪开!”李子由用力闭着眼睛,态度恶劣地回答。
“已经很近了。”黄良说。
“我不干了,我不想干了,我到不了那里!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他低吼起来,浑身是土,帽子也歪了,头发里掺着沙粒,“就算费力活着又能干什么?活给谁看?不过是死得体面一点!这个世界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孤零零地来,也孤零零地去!”他见过那么多人,可那些人世俗、奸诈,空虚又庸碌。他自暴自弃了,觉得哪怕继续努力也不会有什么好转,他没法改变全世界,甚至,这次旅程本身便是一种暴走,带着自我毁灭的意味。
李子由喘着粗气,心脏咚咚跳。他感觉很痛快,仿佛念了一篇檄文,向整个世界宣战了。
世界默不作声。他睁开眼,看见黄良的脸距离他极近,不过几公分。这把他吓了一跳,刚刚聚拢的勇气瞬间便撤退了。他的脑袋迅速向后倾了一下,接着僵住不动。
黄良蹲在他面前,低着头。他发觉黄良总是背着光,这使他几乎忘记对方模样,只看见一双眼睛,与自己的眼睛没什么分别。
“没人有责任安慰你,”黄良说,太阳被遮住,也没有那么炙热了,“但是,说不定——”
“说不定有人会心甘情愿。不是责任,不是交易,是意愿,是主动。那人会希望你远离所有不开心,希望你获得幸福。”黄良的声音就像天使,在细数他升入天堂的诸多善举。李子由几乎要哭出来,仿佛受委屈的孩子终于得到一句对不起。他的世界在这一刻缩小了,眼前所见的爱与包容就是他生命的全部,而除此之外的所有误解、拒绝、欺诈与冷眼都一并被剥离到世界之外的虚无中,与他再无半点牵扯。
“也许那人还在等你,在他的世界的角落,你会改变他的未来,他也会改变你的。”
“可你只能依靠自己寻找他。现在先努力站起来吧。”黄良退开几步。黄良描绘的愿景无疑是他内心希望的,可他从不抱指望,他从未见过这样只存在于理想和梦境中的感情。
真的有这样的人吗?李子由带着哭腔呼气,颤抖着站起来。
“总要尝试找一找,这是第一步。”她说。
他迈出右腿,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寸。
太阳正要落山。天空是蓝的,大地也是蓝的,只有地平线被漆成浓重的橘色,向上稍稍淡出去。距离那个鲜艳的目标只剩下一百多米,或许只有几十米。李子由终于看清楚,那确实好像是一顶帐篷,一顶红色的帐篷。
李子由不受控制地激动起来。或许真能获救,或许他们有三四个人,两辆车,因为某种原因一直停留在这,或许正要出发。倘若他们正要离开,自己便大声呼救,在这个距离对方肯定听得到,对,若是看到这种迹象,若是有人从帐篷里出来,自己便这样做。他清了清喉咙,感觉喉咙疼的厉害,可现在这并不是什么难以克服的困难。如果在自己抵达帐篷前,他们没有任何行动,那自己要先走到帐篷正面,向他们问好,寻求帮助。在此之前保持这个速度,没有必要加速,应当节约体力,他安排得极有条理。
他的双腿开始颤抖,身体似乎提前理解了脱离险境的状况,从不知疲惫的亢奋状态中解放出来。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他来到帐篷门口,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他咽下一口唾沫,举起手,又缩回来,重复了两三次,终于轻轻拍上帐篷布。
“有人吗?”他问。他紧张地等了很久,久到连心情也从忐忑中沉了下来。
一阵风吹来,夹杂着一股臭味。他向帐篷后面绕过去,先看见一只干瘪的手掌。
他看见了一整具尸体伏在荒地上。
太阳一寸一寸地埋进土里。
李子由躺在帐篷里,紧紧拉上门口。他的脑袋昏沉沉的,摸了一下额头,有点烫,终于确定与烈日并无关系。他向两边看了看,帐篷里除他之外再没别人,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找谁,总感觉应该还有另一个人。
他的背包解在一边,敞开着。他吃了两片感冒药,然后把所有能盖的东西都盖在自己身上,包括那具尸体留在帐篷里的毯子,可还是觉得冷。
“那人是自杀的,死了至少三天。”黄良不知什么时候进了帐篷,坐在他旁边。帐篷里没有任何光亮,他觉得帐篷外也没有。他只能看见附近一圈隐约的轮廓,用模糊的记忆去猜测那些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李子由的声音极小。他觉得自己太累了,却无法入睡。紊乱的神经系统给予他一种幻觉:他感到自己漂泊在宇宙里,宇宙那么空旷,自己又那么渺小,他的身体仿佛随时可能炸开,以永恒的膨胀来填充这无限的空间。他明白自己一定还在发热,这种错觉在发热时经常出现,年幼的自己体弱多病,有很多次,当感冒发热的时候,他躺在父母的大床上,床那么大,自己又那么小。父母呢?他们不在这里,年幼的他不知道父母去了哪里,只记住了这种感觉。
他希望这时候能有人抱着自己,轻声告诉自己一切会好起来。他也愿意这样对待对方。
“那人脚下有个安眠药瓶,他是特意来这里的。”
你可真仔细,李子由想这样说,可他实在没有力气讲话。
帐篷外传来呜呜的风声。
过不了多久,自己也会变成那副模样吧,干巴巴的,像恐怖片里的道具,李子由迷糊起来。
“这里的星空很美。”黄良说,可任何句子在李子由听来都像安眠曲。
寂寥的风中传入一丝杂音,随后逐渐变响,足以分辨得出是引擎声。车灯撕开黑暗,搜救队向着帐篷前进,卷起一路尘烟。沉睡中的李子由猜不到,本是为了搜索自杀者的救援人员在帐篷中见到他会是何等惊诧。
星空,哪怕是在梦境中,他仍在努力思索,在他耳边诉说星空的人究竟是谁。
(因为自知毫无进步,所以下次再接着求差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