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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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结束之后过了大概一个星期,有天黎明在清理朝北的小露台上残留的积水时,看见一个形状奇特的东西挂在了曾经被雨水浸泡过的飘窗窗台下。
那是一个不过一寸长、末端略成锥形的柱体,通身都泛着清透的绿色,在清晨斜斜洒下的阳光里甚至显得有些透明,丝毫看不出它曾在风雨中被泥沙侵染。黎明擦干净飘窗的玻璃和外框,又蹲下来仔细地打量这东西,甩了甩指尖从抹布上沾到的污水,轻轻碰了一下它。
她的动作非常轻柔,但那个东西还是被戳得微微抖动。黎明赶紧缩回手,刚才触碰的那一瞬间她的手指上传来奇怪的触感,像是摸到了由充盈的液体撑起的水气球,却又比那更有韧性、更柔软一些。她换了个角度,再次凑近了些去观察,也不敢再上手去碰,生怕自己稍不注意就弄破了这玩意。
就在她专心“研究”、完全忘记自己本来要做什么时,裴安迪的声音在窗玻璃对面响起了。你蹲在那儿干嘛呢,他问,我已经把衣服晾好了,要来帮你吗?
黎明回过神来,转头笑着冲裴安迪举了举手上脏兮兮的抹布。帮我拿块干净抹布,她说道。
裴安迪叹了口气,念叨着什么跟你说过几次了抹布也要多清洗才行你看这玻璃下面都是水痕,然后乖乖地转身消失在了窗边。再出现时他直接推开了一边的门,从屋里走到露台上,一只手里拿着两块干净的新抹布,另一只手里提着半桶清水。
你那个先放门口台阶上吧,待会儿再洗,先把这窗户重新擦一遍。他说着,在窗边放下水桶,拿走黎明手里那块脏布顺手丢到台阶上,接着把两块新抹布放进桶里浸满了水,再捞起来拧到半干,递给黎明一块,又说,上面你够不到的我来擦,这地还都是泥,踩板凳怪危险的。
黎明没说什么,接过抹布站起身来,抻了抻腿,学着裴安迪的动作重新擦起窗玻璃来。水痕被干净的抹布擦去,两个人合作起来效率高了不少,很快他们就擦完这片窗户,清洗了几遍抹布又提着水桶来到门的另一边,把另一扇窗户也飞快地擦完了。
结束这项工作后,裴安迪弯腰洗着三块抹布,随口问黎明,你刚才在哪儿盯着什么看呢?
什么?黎明看着变得亮晶晶的窗玻璃上反射的光线出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拉着裴安迪卷到手肘上的袖口把他拽到飘窗边。我忘了叫你看了,她说,又蹲下去把那个绿色的东西指给他看,我不认识这个,你肯定知道这是什么吧?
裴安迪无奈地喊着让她松手,他的手臂快被堆在一起的袖口勒断了,但还是跟着蹲下去,以一个有些别扭的姿势转头看着黎明手指的东西。
这是蝶蛹啊,他也有些愣住了。
蝶蛹?
你在西北没见过蝴蝶,不认识很正常,裴安迪说,我其实也只在书上见过,毛毛虫和蝴蝶小时候倒是看过不少,蝶蛹还真是头一回见。
我见过蝴蝶的,黎明有些不服气地反驳。你不记得了?孟君山第一次带我去执行任务的时候,穿过城镇的路上两边都是开着花的试验田,那上面就有很多蝴蝶在飞,还是你告诉我那叫蝴蝶呢。
我那时候跟你又不熟,哪儿还能记得啊。裴安迪理直气壮地回嘴,在黎明表现出不满之前明智地转移了话题,说你看这蝶蛹还是绿的,大概要过上个一两周才能变蝴蝶吧。
黎明果真被转移了注意,又去看那个蛹。我知道有个词叫“羽化成蝶”,她说,不过我不知道毛毛虫到底要怎么变成蝴蝶。
让它在那儿待着吧,你正好可以观察一下这个过程。裴安迪笑着回到他的水桶跟前,又去洗那几块抹布了。黎明没管他,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的心思都牵挂在这枚小小的蝶蛹上,甚至在回到屋里之后也还不自觉地为它祈祷,希望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都是好天气,能让它安安全全地变成蝴蝶。
这天之后,黎明和裴安迪又陆续清理了露台上堆积的淤泥和墙角的青苔,两个人平时做家务的态度都是“看着不脏”就行,这一次干脆趁机来了场大扫除,把屋子内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忙起来有那么几天都完全忘记了还有枚蝶蛹正挂在他们的飘窗底下。
于是当黎明猛然想起还有这么一回事,再跑去看它时,她发现蝶蛹已经褪去了原本柔软的绿色,颜色变得暗沉起来,还带上了细微的花纹,外表看着也坚硬了不少。黎明小心翼翼地尝试再一次触碰它,蝶蛹确实没再抖动,而她也摸到了不一样的触感,像是带着细细毛绒的丝绸,摸得她心头一痒。
一只蝴蝶就快要从这里出来了。这个想法让她心情雀跃,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去查看她的蝶蛹。每一天即将诞生的蝴蝶都有着新的变化,或是花纹变得更加清晰精致,或是外壳变得更加坚硬,而当某一天黎明观察到花纹在颤动时,她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周围并没有风,这是个很晴朗的早晨,她也没有在呼气,但蝶蛹上的花纹依旧动了几下、停下来,过一会儿又动了几下,接着又不再动了。
这是……蝴蝶要破蛹而出了吗?她不太确定地继续观察了片刻,最后干脆起身回屋把裴安迪抓到了飘窗前,问他,是不是快要变蝴蝶了?
嗯——裴安迪盯着蝶蛹,也不太敢肯定的样子。在他能说些什么之前,蝶蛹上的花纹突然猛烈地抖动了一阵,裂开了一条细小的缝。
窗前的两个人一左一右蹲在这条裂缝两边,都愣在了原地,呆呆地抬头看了彼此一眼,几乎是同时反应过来,惊喜地大喊出声,要出来了!
然而就像是被他们喊的这一声吓着了,裂开了细缝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蝶蛹除去时不时的小小颤抖,都再没有任何动静了。
黎明不安地守在窗边,坚持要等待蝴蝶破蛹的那一刻,裴安迪陪着她等了半个多小时,先打了个哈欠,回到屋里搬了把椅子出来给她坐,说着自己要说回笼觉,就再也不出来了。
午饭时间裴安迪做好了饭菜,喊黎明开饭,但是毫无回应,他跑到飘窗前看了一眼,黎明果然还坐在外面守着。于是他只好端了张小桌出去,把饭菜都摆在上面,又提了一只小板凳给自己坐下,在黎明对面给她盛饭菜。
我记得蝴蝶破茧这个过程可以很漫长,他说,你可能得在这儿等一天哦。
黎明接过他递来的碗,视线终于短暂地离开了蛹。再说吧,她夹了一大块炒蛋塞进嘴里,咽下去后才继续说,我就等到晚饭,到了饭点就不等了。
为什么偏偏是晚饭点?裴安迪哭笑不得,但没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他也挺想知道这只蝴蝶到底能不能成功破茧,也想知道蝴蝶的样子,但他没实在没什么耐心像黎明一样在这儿等着,也不太希望黎明把时间都耗在等待上。
这一天的晚些时候,裴安迪正在厨房里做晚饭,青椒肉丝的香气飘散开来时,黎明拎着椅子从外面回到了屋里。
能从缝隙里看到一点蝴蝶的翅膀了,不过还看不出来是什么颜色,她说,而且接下来好像还是很艰难,而且晚上要降温了,不知道会不会顺利。
裴安迪笑笑,指使她把菜端到餐桌上,说先吃饭吧,吃饱了再去担心蝴蝶。
他们在日常的闲聊中吃完了晚饭,谁都没再去提那只蝴蝶的事,直到睡觉前也没有。但第二天早晨裴安迪还在梦里迷糊的时候,黎明带着一身清早的冷气摇醒了他,说蛹破了,里面空了。
裴安迪用力眨了眨眼让视线变得清晰,意识到自己刚才听见了什么之后猛地做起身披上外套,跟在里面后面来到了露台上。
此时天蒙蒙亮着,清晨的雾气飘浮在身周,他们都蹲下去盯着那枚蛹,仔细看了几回,各自确定了那里面真的什么也没有。
看来是错过了,裴安迪不无遗憾地感叹道。
黎明看上去有些失落,但也只是摇了摇头。她安慰似地拍拍裴安迪的肩膀,张口刚想说什么,就那样突然呆住了。
迷蒙的晨雾之中,阳光穿透了雾气,洒落在一个明亮的身影之上。黎明看见鲜艳的橙红色翅膀飞舞着,在雾中的晨光下仿佛一团火,就这样燃烧在她的眼前。裴安迪也看到了,他们都看见了这只刚刚羽化的蝴蝶,纤薄的双翅上下翻飞,自如地在两个人类眼前展示着自己的新生。
蝴蝶绕着他们飞了几圈,乘着风升上天空,消失在了两人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还站在原地的黎明和裴安迪眼前还留着那团火焰一般的残影,望着蝴蝶消失的方向,一时间谁也说不出话来。
最后是清晨的凉风让裴安迪抖了一下,他握住黎明同样有些冰凉的手指,没头没脑地说,我又想起有些文化里会认为蝴蝶承载着亡者的灵魂。
黎明听了,轻轻笑起来,回握住裴安迪的手,点了点头答道,嗯,那翅膀是很像他的眼睛。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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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又去了一趟欧仁尼·赫尔的墓前。
她的墓碑被立在距离赫尔家庄园足够远的海角上,理由是成年后仍旧独身的女性不能被葬进家族的墓地中。于是这么久以来,只有我和我派去定期清洗她墓碑的侍从会去那个终日刮着风的海角,看着或是晴朗或是阴暗的天空下,这块墓碑被慢慢地风化。
赫尔家族的人自葬礼后便没有再出现过,即使是在社交季,他们也只会写一封言辞谨慎简短的信来,告诉别人他们全家都在服丧期,因此不会去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本就不想来参加。
而他们没有人知道。
没人知道其实那块墓碑下什么都没有,棺材里盛着的不过是一个和欧仁尼·赫尔一样高、一样重的陶瓷人偶,套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穿着的那条蓝色长裙,戴着褐色的假发,被睫毛和眼睑覆盖的双眼下也好好地镶嵌着一双翠绿的眼珠。
这具人偶的一切特征都和欧仁尼·赫尔本人一模一样,只不过它从里到外都冷冰冰的,没有体温、没有心跳更不存在灵魂,但凡有人仔细看上那么几眼,或是伸出手抚摸一下它的脸颊,就会知道这根本不是赫尔家那个“早逝”的女儿,但没有一个人这样做。
赫尔家的所有人都只是远远地看着人偶被鲜花簇拥的苍白脸庞,面无表情地念完了悼词,接着便钉上棺盖将它埋进了漆黑的泥土里。
欧仁尼·赫尔活着的时候,她像个幽灵一样活在自己那间满是蔷薇装饰的会客室里,镶有象征着赫尔家族的鹿角浮雕的大门隔绝了她与外界的一切,直到她将满十九岁,才在一个晚上见到了应邀而来推开大门的我。
那或许就是她此生第一次鼓起勇气给我写信,最终如愿与一个几乎游遍了整个世界相见,从我的口中知晓了无数她未能体会的事物。同为女性,在我四处游历,为成年后回到家中继承家主之位做准备时,比我还要年长的她却像个被巨鹿“守护”的公主,明明像蔷薇一样盛放着,却连死去后都没有人愿意好好地看着她。
但也正是因此,我们才能让那个没有生命的人偶伪装成她的尸体,被丢在无人在意的海角上,而真正的欧仁尼·赫尔早已经被我亲自送上了葬礼当天最早的那班曳桨船。
那是个非常温暖的冬天,蔷薇在院子里绽放出了新枝,我剪下一大捧待放的花苞,在花房里随手扯了条丝带将它们扎好,打算把这束花带去葬礼。但是离开家时,我回头望了眼雾中的草地,不知怎么又想起萨沙去世的那个清晨,欧仁尼·赫尔骑着她的马出现在晨光中的模样,于是又临时改变了主意,带着这捧花束去港口送她离开了。
清晨,她站在船舷边上,压着被海风吹得猎猎作响的斗篷,剪到肩上的短发也在风中飞扬。欧仁尼·赫尔对我笑着,绿眼睛映照着黎明的霞光,她说,你一定要早点来见我,我回答她说,今天会下雨,最好待在房间里别到甲板上来,你以后有的是机会看这片大海。
于是她笑出了声,笑得弯下腰擦了擦眼泪,又抬起头来对我重复道:我会等着你,要早点来见我呀。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挥挥手看着曳桨船载着她从港口驶向光芒四射的天际,转身坐上马车回到赫尔家的庄园去参加欧仁尼·赫尔的葬礼。
这个冬天异常的温暖,因此他们才能从花园里找到足够多的还活着的鲜花,让园丁抓着他硕大的花剪,毫无怜悯地把它们全都剪下,丢进棺材里。葬礼开始时,所有人都要依次到棺材前为欧仁尼·赫尔献上自己的悼词,轮到我站在那具人偶面前时,色彩各异的鲜花已经因为过高的温度而变得无精打采了。
这个冬天实在是太暖和了,以至于人们在海角挖开墓穴时都能轻而易举地将铲子插进那块常年封冻的土地。但来年的春天会非常冷,我希望欧仁尼·赫尔有带够她的大衣和斗篷,这样她才能在春寒中保护好自己未曾经受过泠冽寒风的身体,然后走上街头去看她一直向往不已的春景。
而我,留在这个没有她的地方,在短暂的暖冬里见证了赫尔家族山崩般迅速的没落,亲眼看着那座束缚了她十九年的庄园是如何变成一个真正的牢笼,将“赫尔”这个姓氏和与其有关的一切都封存在了疯长的蔷薇藤蔓之中。冬天即将过去的时候,再没有人会在社交活动上提起这个已然不存在的家族,更没有人会再踏足那片死地,寒冷的春天会将所有事物都埋葬得更加彻底,但欧仁尼·赫尔仍会像她的蔷薇一般长出新的枝芽。
现在,我正准备去履行见她的承诺。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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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作《蓝星盛放的七日》的孪生篇。
有人说,遗忘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事。他已经记不清是从谁那里、在什么时候听到这句话的了,但还是会想这样,在某个与往常别无二致的夜晚被某些事物触动——也许只是一阵晚风、某只跃出草丛的昆虫、渐低的气温,又或者只是寂静的夜晚本身,让他不自觉地想起了这句话,随之也想起了那个被他挂在脖子上、紧贴着心口的吊坠。
那是个仅有一指长的、冰水晶纤维制成的圆柱体密封管,琥珀帮他定做的,他在里面封存了一枚狭长的种荚,种荚里包裹着一串小小的黑色种子,每一颗都带着一束纤细蓬松的白色冠毛。种荚成熟裂开后,当天气晴朗时,这些种子便会四散开来,乘着风飘去它们将要扎根的地方。
他曾经见过这样的景象,就在即将奔赴战场的前一天,在避开身边的所有人、独自回到那个被蓝星花海包围的小屋时。花期过后,那片总会摇曳在窗外的蓝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漫天遍野飞舞的白色绒毛,在风中升起、聚集、回旋又落下,宛如一场专为等待他到来才开场的告别演出。
这场花种组成的大雪里,他不得不在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后拉起面罩挡住口鼻,用力眨了眨眼睛挤出两滴生理性泪水,然后穿过变得如野草一般的花田,走向了那间已经不会再有任何人守候的小屋。
上一次从这里离开时,这个星球还未进入夏天,而现在已经是盛夏。小屋里并没有多少灰尘,所有的陈设都和他最后转身前看见的一样,他甚至能回忆起当初那个躺在自己身边的人是如何与他一起靠在床上,指点着屋里的家具和装饰,向他一一解释这样摆放的缘由。
我希望你能在早晨一睁眼就看见我为你摘来的新鲜花束,对他自称“十一月”的人这样笑着说道。因此他们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据说是十一月“亲手制作”的奇形怪状的玻璃花瓶,床尾的飘窗上是一个野兽大腿骨磨制的细长花瓶,正对着床的墙上挂着猪笼草形状的木刻花瓶,餐桌、书柜、进门的转角桌也一样,屋子里到处都摆着完全不同的花瓶,好让十一月可以每天都随心情在里面插上各式的鲜花。
他也还记得那些花,总是在他苏醒前就出现在家里的每个花瓶中。色彩各异的花瓣是刚醒来时模糊的视线里最清晰的亮色,有时这些花还伴随着浅浅的香气,于是他总会忍不住深深吸气,在这点似有若无的气味中又闻到厨房里面包的香气。
他们在这间小屋里共度的时间一共只有七天,然而每一天早晨醒来时,发自内心的轻松与安宁感都会让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还身处于梦中。战争的脚步不为任何人停下,时刻逼近着他们的伊甸,他清楚十一月和自己一样,都不想让这片蔚蓝的花海被践踏成泥,但他们别无选择,效忠于对立的组织的两个人最终还是只能推开彼此的怀抱,从残留着对方体温的衣襟夹层内掏出武器对准面前的人。
分别前的那场争斗最后没能得出让谁满意的结果,时至今日再想起那天发生的一切,他还是会一阵恍惚。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时隔两个月后,他又悄悄回到了那个地方,回到那个不剩下任何与十一月有关的物品的小屋里,只为了带走一枚蓝星花的种荚,好让自己随时都能有用来回忆的东西。
而现在,他又一次不自觉地陷入了一瞬的回忆,就这样迷茫地站在夜风中,看着即将彻底暗下去的天空笼罩着被风吹动的草丛,突兀地觉得自己似乎不该在这里。
这是自他将匕首抵在十一月的喉咙上,逼他离开这个星系的第四年。距离反抗军发动反攻还有不到两个小时,距离他从大火中救出一个红发的女孩还有两个小时五十一分,距离那场噩梦一样的公开处刑还有五年零八个月,而距离他们取得最终的胜利还有整整六年。
他已经鲜少再想起那个人阳光般耀眼的金发和落在自己额前的那些温暖的吻,可一旦想起,就总是感觉贴在胸前的那个吊坠一下子变得滚烫,烫到他难以呼吸,密封管中的种子仿佛要在他心口生根发芽,将储存的能量都化作热度爆发了出来。
但他知道,这不过是错觉。无论再查看多少次,那枚种荚都不会展现出任何变化,它只是在真空中完美地保持着被封进去时的样子,棕绿色、一头尖细、表皮覆盖着细小的绒毛,已经彻底成熟、完全准备好裂开外壳散播种子的模样,却因为被他摘下封存了起来,便再也不会拥有开出新的花朵的那一天。
“那边的花就要开了。”身旁突然传来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过神来,察觉到自己的手已经隔着衣服按在了胸前的吊坠上,下意识松开了手,转头看向说话的人。
银发少女站在他身边,空洞的双眼远远望着敌营的方向。他顺着这双实际上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眼睛的视线,也看向远处延伸到天边的那片草地,在他眼里那不过是一片野草,但银却吸了吸鼻子,再次开口说道:“我能闻到即将成熟的花粉的气味,可惜分辨不出那是什么花。”
她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就回头盯着他,突然间又沉默了下来。那双盲眼仿佛能看透他心中所想,带着一丝探究与关心直直地盯着他,却也没有再追问什么,只是放轻了声音说:“琥珀让我来找你,她说‘他一定是又躲到哪里去胡思乱想给自己不必要的压力了’,这是原话。”
他笑了一声,连自己也听出这笑声的勉强,于是点点头回答道:“我知道了,这就去找她,你也跟我一起回去吧。”
银不出声,也并不打算跟着他挪动脚步,她用那双无法聚焦的眼睛继续打量着他,像是犹豫要不要把话说出口,于是他叹了口气,决定替她打开这场对话。
“你想对我说什么吗?”他问道。
“你在担心那片即将被烧毁的花丛吗?”她反问。
“那只不过是片野草,”他压低了声音,“只要根还在,即使被烧光了,第二年的春天也还会再长出来的。”
“我以为我们就是要连根也烧毁。”银轻描淡写地说道,声音轻得几乎被夜风吹走。
他不再接话了,牵起少女变得冰冷的手,转身带她向抵抗军的营地走去:“走吧,我带你回去。要是你在这种时候着凉的话琥珀会训我的。”
银没再说什么,只是跟着他顺着来时踏出的小路穿过草丛,回到了他们的营地。在那里,上千名战友正清洗打磨着各自的武器,等待着号令响起的那一刻。
九十三分钟后,火光将染红漆黑的夜空,点燃被埋在敌营附近的火药,击破寂静的爆炸声便是冲锋的号角,抵抗军的刀刃将划破无数敌人的动脉,鲜血将喷涌而出,洒入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亡者的灵魂也将随着星星点点的灰烬飘落,陷进被大火烧尽生机的土地。
到那时,他们将夺取第一次逆转局势的胜利,而他也将在敌军试图同归于尽的负隅顽抗中被冲击波掀进火场里,看着那个封存着种荚的吊坠落入火焰。冰水晶在高温中炸裂,种荚脆弱的外壳也瞬间裂开,白色的种子挣扎着想要借着热气升起,却立刻就被火吞没,一瞬间便真正失去了继续成为生命的可能。
不过现在,对于将要发生的这些事,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因此他还可以走回同伴身边,与他们一起等待一场即将燃尽野草的夜火。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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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jing不可取,请不要学习!!!
二〇〇八年十月的第一天,在距离万圣节还有整整一个月时,有人在早晨醒来的那一刻便做出了某个重大的决定,并迅速从穿上坐起,在洗漱换衣的同时于脑内梳理好了计划的每一步,接着就出门开车前往要去的第一站了。
在路上他经过了一家几乎每天都会去的早餐店,但他没停下,甚至都没注意从降下的车窗里飘进来的包子香气;然后是一家便利店,去年春天他常来光顾,但很快就再也不来了;然后又是一家西餐厅,他不是很喜欢这家店的音乐品味,但也来过好几次,因为这里的餐点都足够量大管饱……这之后的路途乏善可陈,也没有多少可以说的,因为他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在公寓楼下停好车走进了电梯。
以上,就是自四月不情不愿地打着哈欠来为十一月开门,然后被他从玄关一路跟到厨房时,在这一段不到十米的路程中所听到的一切。
“今天是周三,”四月趿拉着拖鞋走向咖啡机,“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我得在酒吧里嗨了一晚上之后回来才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就被你吵醒。”她说着,已经懒得去管自己混乱的语序,用力夹了夹眼睛好让视线清晰起来,踮起脚去厨房灶台上面的橱柜里找咖啡粉,心里想着自己果然应该在开门看见十一月那张笑吟吟得让人不爽的脸的时候、在听他说出“我要为黑办一个万圣夜派对”之前就把门摔回去。
但是显然,她的搭档比想象中更了解她。在四月能够把那袋不知过期了没有的咖啡粉翻找出来之前,一杯外带的咖啡便伴随着冰块与液体的碰撞声放到了她的眼前,她直起腰顺着十一月拿咖啡的那只手将视线上移,看见他一如既往的白西装和紫色衬衣,以及一如既往完美无缺的微笑。
四月叹了口气,伸手接过那杯咖啡:“糖和奶?”
“两块糖,不加奶,对吧?”十一月顺势朝四月的方向靠了靠,笑得眯起了眼睛,一瞬间竟然让她有了种应该夸奖一下对方的冲动。四月警觉地退后半步,抬头灌了两大口冰得沁透骨髓的咖啡,不知怎么地意识到了自己刚刚的冲动是因何而产生,于是微妙地打了个寒颤,转移了话题:“好吧,谢谢——但万圣夜派对是怎么回事?今天才十月几号啊?”
“一号。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让黑对这个派对永生难忘,所以必须要从现在就开始准备,按照计划我需要你……”
“停停停!”四月在十一月即将开始长篇大论前及时叫停,免去了自己的耳朵差点要经历的苦难。她又喝了口咖啡,感觉到自己的思绪终于清明了一些,于是才又开口说道:“我再说一遍,今天才一号。你为什么非要在一号的早晨跑来跟我说这个?黑呢?他在哪儿?我现在就要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把你捡回去。”
在她说出这句话后,十一月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失落又委屈的神情,看上去竟然真的像只被主人冷落后离家出走的大型犬。
大型犬垂头丧气地转身走到客厅,一屁股坐进四月最喜欢的那个懒人沙发里,撇了撇嘴说道:“黑才不会管你的电话,他连我的电话都不管了。说好每天都会发消息的,结果还不是只会在我给未咲打电话找他时才跟我说手机被敌人打碎了。我说你买个新的,他说他们在郊外潜伏,我说那你借未咲的手机用一下,他居然说没事少烦他,要是因为我打电话让他们暴露了位置回来有我好看——”
“所以他又跟未咲跑去抓人了?”四月停下了到处找手机的动作,捧着咖啡坐到十一月旁边,“你怎么没去?这不像你啊。”
然而她的问题却让十一月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不知什么时候掏出了手机,正在翻看上面的消息。四月凑过去看了几眼,看见一连十几条消息全部都是十一月在十分钟之内发过去的,内容从“亲爱的我好想你”到“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很担心你”再到“一个人在家好孤单你快回来陪我好不好”最后再到一整行的哭脸表情符号,而十一月还在往下翻着,显然后面还有数不清的消息在黑忙着工作时从十一月这里发送到了他几乎从来不会看的手机上。
四月把目光移回到十一月脸上,看着他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怜悯,便随口问道:“照这个架势他万圣节能在家吗?”
“这就是重点,你还没意识到吗?我亲爱的四月,”十一月以一种人们能想象出来的作为深沉凝重的样子缓慢地摇着头,“什么时候大家都变成工作狂了?他们已经这样为了到处抓人奔波一年多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谁还会去在意早餐店的早点每天都换了什么花样、搭档的咖啡加糖还是加奶、即将到来的节日会有什么活动?这可不行,人生应当是用来享受的才对,不是吗?”
好吧,这话说得有道理,四月想到。作为曾经并肩作战,为十一月降下无数场骤雨——包括他一定要体验跟黑一起冒着雨跑回家的那一次——并且从开头开始见证他的爱情故事的搭档,四月想不出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帮他实现这个小小的愿望,尤其是在他已经很久没能跟恋人一起度过本应拥有的美好时光之后。
于是她没再说什么,只是拍了拍十一月的肩膀,对他说“包在我身上”。之后过了很久,她都还会时不时想起当她说出那句承诺时十一月看自己的眼神,那种惊喜中带着一点崇拜的眼神,简直就像在看一个救命恩人。四月就是被这样的眼神迷惑了,才会在之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忙得想要直接插上万圣夜变装才会用到的蝙蝠翅膀飞起来,而等她终于准备好了派对的一切,准备好了场所、装饰、音乐、成员和成员们的服装与食物等等一切,只等着这场派对唯一的主角出场时又一次会想起十一月的那个眼神,才惊觉那不过是一个深陷恋情的家伙在得知自己终于可以如愿和恋人在一起时已经忍不住开始畅想的眼神。
因此在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点十一分,当派对正进行得火热,除去仍在等待黑出现的十一月之外所有人都兴奋得想要将狂欢彻夜进行时,四月特意租下的这间废弃公寓的大门突然被敲响了,在她艰难地穿过人群打算去开门之前,一个连她自己也叫不出名字的某个朋友的朋友打开了门,紧接着忽然猛地向一边侧身,将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让了进来。
“我们接到举报,这里有人非法聚集,举报人在这——”黑头发的警察掏出警徽出示,一边环视着往里走一边说道。四月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和警察对上目光后发现彼此都同样震惊,然而在他们能说出下一句话之前,有个身影飞快地从不知哪个角落里窜出来,扑到了警察身上。
“黑!”十一月整个人挂在黑肩膀上,笑容灿烂地把他往怀里搂,“总算见到你了,我好想你!你都不知道我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
在他用几乎是撒娇的语气对黑抱怨着独自一人的生活时,黑越过十一月的肩膀和四月交换了几个眼神,接着无奈地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开口:“别告诉我你就为了这个打的举报电话。”
“你在说什么呀?”十一月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放开黑转头对四月挤了挤眼睛,接着牵起恋人的手,拉着他继续往公寓里面走。他见到黑之后的反应和现在若无其事的样子让在场的其他人就这样放下了心来,带着一丝好奇看了他俩一会儿,便又开始了狂欢。而四月翻了个白眼,在心底骂起自己过河拆桥的混蛋搭档,却还是自觉地去调低了音响的音量,免得又被什么人找上门来说收到了扰民举报。
快节奏的摇滚乐盖住了许多声响,而在某一刻,她还是能听见不远处十一月带着笑意的声音,正在对黑说能不能在万圣节到来时的那一秒在南瓜灯下吻他。同样的,她也能听见黑故作冷淡的声音对着十一月说道,那是圣诞节才应该做的事。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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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个故事,一个奇遇。
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和公主、王子没有关系,跟那些藏在森林里的女巫和魔法师更是没有半点关系。我知道人们常常会用“在很久以前”来开启他们的讲述,但你大概早就听腻了那样的开头,所以今天我们不会说那个,更不会讲王国的战争、恋人间的爱恨、巨龙与魔法,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你要听这个故事,那就请停下脚步,在篝火边坐下,坐到我身边来,先喝上一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夜晚很凉,不是吗?你一定是跋涉了许久才来到这儿,就跟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往你来的方向走出去大概四千多步的地方不是有条小溪吗?我不止一次经过那里,那条溪有多宽、什么时候枯竭、什么时候会涨水,我都清清楚楚,就连溪水里住着哪些鱼、它们的家族里分别都有多少尾成员,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有一次——那是个下午——天气热得很,我从很远的小镇一路走过来,嗓子渴得像两块毛玻璃擦来擦去,好不容易到了小溪边上,正低头拿罐子舀水,就看见水面的波纹上映出了一个影子。你也知道,那里的溪水非常清澈,尝起来也很甘甜,因此即使有波纹的影响,我也一下子就看清了那个影子。
离奇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在这世上的每个角落,然而换做是你看见小溪对面有一具骷髅也同样正在弯腰舀水时,你也一定会傻傻地愣在那里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做的,手上抓着罐子,罐子的一半泡在溪水里,而我顺着倒影抬起头看见正对面的那具骷髅,手一松,罐子就这么掉进水里,像是早就想从我这里逃跑一样顺着水流奔向下游了。
老实说,一句骷髅在我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我见过太多死人了,寿终正寝的、横死街头的;四肢完好的、肢体散落的;容貌如生的、皮肉腐烂的……当然,只剩下骨头架子的也是见过不少,可是骨头架子跪在小溪边上舀水,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我就知道你能明白那种感觉,从前我跟人们说的时候,他们要么说我是个骗子,要么笑话我编故事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觉得神奇,而不是——哦哦,抱歉,我说得太多了,夜晚的时光这么短暂,你还得好好休息呢,我们还是回到故事上来吧。
刚才我不是讲到抬头看见骷髅时,自己的罐子掉进了水里吗?听好了,接下来更离奇的事发生了,我还在那里愣着,不知道是该追着罐子往下游跑还是先揉揉眼睛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对面的那个骷髅突然动了。对,是的,你没听错,它——我姑且用这个代词来称呼它吧——它本来手里也拿着一个看上去像是碗的东西正在舀水,这时候就捧了满满一碗水,用它那两根骨头胳膊举起来,朝河对面的我递了过来。
你也知道那条小溪并不宽,当骷髅伸长它的手臂把水递给我时,我也伸长手臂去够,而小溪的宽度刚好够我接过那个碗。我从来不觉得一碗水能有多种,但那时候我差点没能拿稳碗,硬是用肩膀上的肌肉支撑着才把手收了回来,关节的骨头摩擦着发出咯咯的声响。中途我还洒了好些水,不过等我低头看着那碗水的时候,它又变成我所熟悉的那种重量了,白色的碗里盛满了溪水,在太阳底下轻盈透亮得仿佛碗里什么也没装一样。
我就这样盯着手里的水,直到它反射的光线晃花了我的眼睛。于是我又抬头望向对面那个骷髅,它看到我举着碗的样子,大概是觉得有点奇怪,就点了点头,看我依然没动静,又犹豫了一下——这太奇妙了不是吗,你居然能从一具骷髅身上看出犹豫——然后它再次举起自己的胳膊,好像捧着一个无形的碗一样,把那个“碗”凑到它的脑袋前,仰头张开两排牙齿,做出了喝水的动作。
从古至今的故事里还有比这更离奇的事吗?我竟然在被一个骷髅教喝水这件事,这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不管怎么说,当时我没有像现在的你一样笑出来,在那种情形下,这整件事情都比人们想象得更加有理有据、理所当然,如果你也在那儿,说不定就会跟我一样信服地遵从了骷髅的教导,一板一眼地按照它教的动作抬起手臂、把碗凑到嘴边、张开嘴把水喝下去。
好在那个碗只是个普通的、上了白釉的陶碗,不是什么想象中由头盖骨打磨成的,碗里的水也只是普通的溪水,和我每次到这儿来时喝的一模一样,还是那么甘洌、清凉,涌入嘴里的瞬间就润湿了我的舌头和喉咙。痛快地喝了大半碗水,我觉得自己又能说话了,也能有力气继续走下去了,于是就弯腰重新打了满满一碗溪水,捧着它递给对面的那个骷髅。
谢谢你的水,我这么对它说,现在我要去下游找回我的罐子了。骷髅没说话——这也是当然的。我看着它从我手上接过了那碗水,像刚才教我动作时那样喝了下去,然而很可惜的是,一具骷髅显然喝不了水,这同样是当然的。一整碗溪水就那么从它下颌骨的空洞里漏了下来,顺着骨架流下去,滴滴答答地落到地面上,把它跪着的那块地都浸成了深色。
这一次我没有再愣住,不论是谁,突然间见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之后,再见到符合自己预期的事,大概都只会点点头然后离开吧。我就这样抱着没有什么事能再让我感到吃惊的态度站起身,快步跟着水流开始往下游走。然而我才走出去几步,余光就瞥见河对面有个东西一直在跟着我,转头一看,居然是那具骷髅。
我转过身的时候,骷髅也转过身望向我,就好像它上一秒只是和我一样在目不斜视地朝前走。我停下来,骷髅也停下来,它原本拿着的那个碗不知哪里去了,而我正要去找我的罐子。
好吧,那我们就同路走吧,我说。一路上有个陪伴也不错,即使它只是具骷髅,它不能说话,也喝不了水,跟我对视的时候也只有黑洞洞的眼眶在盯着我,但是管他呢,我要走的路那么远,一个人走、河对面有具骷髅在跟着我走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都要走下去的,至于骷髅到底要去哪里做什么,难道我还指望它会给我回答吗?
事情就是这样,我最终在下游没能找到我的罐子,因为天黑下来了,我不得不往高处走一走,找个地方扎起帐篷,然后我就一直在这儿了。你问那具骷髅?哦……你的茶喝完了,要再来一杯吗?这是我特地去打了溪水回来煮的,很不错是不是?来吧,把你的罐子给我,让我来帮你倒满。
这个罐子又是哪儿来的?哈哈,你看,是这样,我从来没说过我只有一个罐子,不是吗?给你,这茶要趁热喝,你知道的——嗯?茶上面倒映出了一具骷髅?快别开玩笑了,你一定是看错了吧,这儿怎么会有骷髅呢?我们还是来喝茶吧,这么热的茶最能暖身子了,你喝下去就知道了。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当梅尔吉泽亚颤抖着肚子把疲软的阴茎从年轻得能当他孙女的红发少女体温润的阴道拔出时,一股奇怪的病症正悄然在夜色中蔓延开来,伴随着夜的浓雾被海风送进了偏远小镇的每一户人家。
梅尔吉泽亚喘着粗气翻了个身,仰躺在已经湿透了的棕色菱形格子花纹床垫上,天花板垂下一根长长的线,线的底端挂着一个灯泡,上面黏着一层灰尘。他们在床上晃动的时候,灯泡也跟着晃。
梅尔吉泽亚害怕灯泡突然掉下来,砸中他的薄得与蛋壳无异脑袋——或者脊椎,脆弱得堪比熟透的西瓜, 稍一受力就能裂开——引发脑溢血、骨裂、中风甚至死亡。他做什么都小心翼翼,上下楼梯时尤其慎重,总要郑重地将手放到扶梯把手上,试探性的捏握几下,确认把手是完好的,再用力晃一晃,看看连接着把手与楼梯之间的木条是否稳固,紧接着费力地抬起一条腿,先是轻轻贴在阶梯上,试探性地踩踩——生怕下面是中空的——感受到阶梯给予的回力之后才安心地将全部身体重量放上去,每上一层楼梯,他就重复这一套动作。七八节楼梯下来,他已经大汗淋漓,面色涨红,但他绝不肯放松任何一点儿注意力。妻子乌苏里拉笑话他“活像一头肥莽”,对此他只是耸耸肩。年轻时,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大跨步上楼梯,轻盈地像跳芭蕾舞,或是顺着扶手滑下去,在快接触到地面时腰部与臀部一并发力,跃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沉稳着陆。他那张年轻时的相片还摆在楼梯转角处的墙龛上,如今面上已经积了一层灰。
那是他与乌苏里拉前去海滩时留下的一张合影。那时他俩刚暧昧,感情蜜里调油,梅尔吉泽亚恨不能时时刻刻待在乌苏里拉旁边,渴望获得她的目光。倒不是说如今的梅尔吉泽亚对乌苏里拉的依赖消失了,相反,如今的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依赖她。尽管他与不同的人睡觉,但最后总会回到乌苏里拉旁边,与她一同醒来。在来来往往的游人中,梅尔吉泽亚寻找到一对老年夫妇替他与乌苏里拉拍一张合照。老妇人戴着一顶朴素的遮阳帽,帽檐下露出精心打理过的花白卷发。
“我们到时候肯定比他们还甜蜜。”梅尔吉泽亚开口,他的话让引得在场的三个人都笑了。乌苏里拉是一声害羞的轻笑,老妇人与她的丈夫则发出发出“咯咯”的意义不明的笑声。
照相时,那位丈夫打量着他们俩,发声指挥——凑近一点,往左挪一挪,手搭在她的肩上——诸如此类。梅尔吉泽亚同样也在打量面前这位老人。他显然也精心打扮过一番,胡须修剪成干净利落的样式,衬衫领口别着时髦的墨镜,但是握着相机的颤抖的手还是出卖了他。在对方摆摆手示意要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年轻的梅尔吉泽下意识在老头面前昂起头,紧绷身体,像一头精烁的豹子似的展示自己的肌肉。他没有错过老人一瞬间流露出的可怜的表情。大获全胜的快乐让梅尔吉泽亚得意洋洋,他那朝气蓬勃的笑容与精光四射的眼睛就被定格在这张照片上。如今,年迈的梅尔吉泽亚也受不住那股目光,连把它压下去或者收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任它在那里落灰。
照片里翘起的嘴角似乎在嘲笑面前这个连楼梯也走不顺畅的老头。
他这个年纪的人,总是会突然感到害怕,一股冰冷的雾气总是萦绕四周,挥之不去。他变得格外害怕一切过分尖锐的物品,闪着地狱之光的银色刀具、流着恶魔的垂涎般的尖锐的叉子、仿佛随时要变成刀片的锋利的桌子转角,以及锐利的夜晚。自从六十岁以后,梅尔吉泽亚的睡眠越来越稀薄。他九点钟躺在床上,凌晨两点准时醒来,厚重的窗帘遮挡了一切光线,黑暗中他听着钟摆咔哒咔哒的声音,这让他有种错乱感,仿佛钟表是静止的,而自己则置身于黑色的棺材之中,被人有规律地抬起晃动,运向不知何处。恐惧如潮水淹没了他的鼻息与口腔,他徒然地张着嘴,紧紧攥着床单,身体紧绷,十只脚趾僵直地分开。
隔壁的乌苏里拉发出的呼噜噜的酣睡声拯救了他。那声音像一串结实的长绳,将梅尔吉泽亚从濒临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谢天谢地。他从未觉得乌苏里拉的鼾声如此动听。梅尔吉泽亚像一块被拧透的海绵终于能够缓缓松弛下来。他侧过身,从虚无中感知着乌苏里拉的所在,她那模模糊糊的轮廓随着时间逐渐清晰,给予了他无比的安全感。他离不开她。他再一次肯定。
清晨时分,梅尔吉泽亚久违地亲吻了乌苏里拉,对方一副见了鬼的神情。
梅尔吉泽亚缓慢的动作引来了小情人的嗤笑。他自觉没趣,没一会儿就缴械投降,无视红发少女的不满,自顾自地仰躺在床单上休息。他所在的地方已经晕出了黑色的一块。他的鼻息很大声,蜷曲的胸毛随着呼吸上下起伏。梅尔吉泽亚并没有再次获得越轨的快感,今天,他甚至没有力气翻个身拥抱旁边的人。
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位情人,她出现在他与乌苏里拉婚后四十三年的第三个星期日。
梅尔吉泽亚自认为越轨的事情不单单是自己一个人的错。乌苏里拉不知从何时起失去了年轻时迷人的风姿与神韵,变成一位大腹便便的老妇人。精致高耸的小卷发已经不成形状,稻草一般在空中飘摇。从前她喜爱穿贴身的纱裙,举手投足间,白腻的肌肤在纱一般的裙摆间半隐半现,摇曳生辉,那温润的光泽深深地吸引着梅尔吉泽亚,使他心潮澎湃,他像一头初生的小兽,渴望乌苏里拉温暖的怀抱。可如今的乌苏里拉身套艳丽俗气的衬衫与绸裤,身体各处的肌肉仿佛终于能歇一口气似的松弛下来,一动则如流水般晃动,这让她看上去像是儿童泳池里堆积的白色泡沫。
梅尔吉泽亚目睹了乌苏里拉变老的全过程。某个下午,当他们喝完茶,乌苏里拉像往常一样陷在椅子里,拿起看到三分之二的书准备继续阅读,她一边翻页,一边用手指梳头。她喜欢这样,说是能够活血化瘀。她很快用手指将脑袋按摩了个遍,她的手在空中随意地摆动几下,把附在上面的头发丝弄掉。梅尔吉泽亚就是在这时看见了从乌苏里拉头发中被牵连出的一根白头发,准确来说,是不均匀的浅色,靠近发根处已经白了,而发尾则是浅金色。那纤细的发丝此刻变成了一根针扎进梅尔吉泽亚的双眼,疼得他大叫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险些撞翻了桌子。乌苏里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随即嘟囔了声没什么大不了的。
梅尔吉泽亚很快发现乌苏里拉改变的不止是头发。她现在习惯在茶里加满满五勺糖,餐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许多由花生酱与蜂蜜混合而成的馅饼,而乌苏里拉还要再往上挤一些奶油才肯罢休。乌苏里拉在糖油混合物里逐渐泡发。某天夜里,梅尔吉泽亚被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他起身下床,点开灯摸索着下楼,发现乌苏里拉蹲在厨房里陶醉地吃着蓝莓派,嘴角残留着黏糊糊的蓝色液体,四周散落着被打开的果酱罐和切开的面包片。梅尔吉泽亚被眼前一幕吓得眩晕,连连倒退好几步。乌苏里拉餍足地舔着滴到手指缝里的果酱,随即慢悠悠地扶着旁边的碗柜站起来,洗手,转过身对着吓坏了的梅尔吉泽亚轻声安慰,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饿了。你知道的,哦你可能不知道,你永远比我慢一点儿进入老年。但你肯定有所感受,你的茶里比以往多加了一勺糖,你没尝出来吧,那说明你的舌头也开始粗糙。尽管你的头发依旧金黄,但你的躯体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你的手和脚永远落在比预想中要偏一点儿的位置,尿液也是,不再像以前一样直射,总是有几滴散落在马桶圈上留下黄色的尿斑,别露出那样的表情,你以为我没看见吗?好几次都是我帮你擦掉的,看来你的眼睛也不如以前好使。毛发里经年累计的汗渍开始发酵,使得人就像一个移动的酸菜坛子,需要更多的香水去覆盖那些从骨头里渗出来的酸臭味,那时时间腐烂的味道……
好了不说这些了,看你听得满头是汗。看来你从来没留意过时间给你的讯息。人老了就开始饥饿,怎么也填不饱肚子。但……梅尔吉泽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乌苏里拉截过话头,但我很快乐,梅尔德。我很快乐。你总得要习惯变老,习惯自己的变化,哪怕跟以前截然不同。难道以为这样,我就不是我了吗?她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赘肉,眼里满是怜惜。你以为我不想念过去的样子吗?那样矫健、流畅又紧实的肉体的确令人迷恋,可是那又怎样呢?当我无论怎样节省饮食增加运动都无法让松垮的软肉恢复一丝一毫曾经的弹性,当我再也穿不下衣柜里放着的那些积灰的漂亮衣服——你以为我甘愿穿着那些该死的花衬衫吗——你以为我不痛心吗?她的声音陡然提高,但很快又平和下来,她的眼睛和过去一样闪烁着坚定的光亮。我花了很长的时间习惯头发会变白、视力会下降、肉变得松软、躯体不再受到大脑精密的控制,心灵逐渐怠惰。当我第一次吃掉满满一罐蜂蜜,我像婴儿第一次品尝食物一样再一次发现了蜂蜜的美味,这好像另一种开始。来尝一口吗?草莓酱或是蓝莓酱?厨灯下,乌苏里拉浑身散发着圣洁的光芒,她像一个慈悲的命运女神,引导着迷途的来者。
这或许是一种自欺欺人。但梅尔吉泽亚没有开口,他从窄小的厨房里落荒而逃,躲进房间里紧紧裹住自己,又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把掀开被子,顾不上穿拖鞋便匆匆忙忙下楼,下楼时,明明眼睛看准了楼梯,却依旧踩空,差点儿滚下去。梅尔吉泽亚就这么匆匆忙忙地离家而去。此时正是凌晨三点,夜的迷雾游走在空空荡荡的街道上,路灯投下稀疏的光,将梅尔吉泽亚的影子拖得又重又长,梅尔吉泽亚本人在路灯下显得那样矮小,而他的影子却那样大,随时要把人吞噬似的。梅尔吉泽亚没来得及披上一件衣服,此时直觉得寒气入骨,冻得人难受。难道真叫乌苏里拉说对了,我也开始老了?他旋即摇摇头,企图将脑海里的念头甩走。就在这时,他遇见了那个女人,她有着与乌苏里拉截然不同的个性,艳丽又强健,她有着一张母羊一般的脸,脸蛋上半部分略宽,到了颧骨那里线条突然收束,下颌瘦削,双唇涂着饱满的红色。梅尔吉泽亚知道她,她比乌苏里拉小上几岁,可看上去却只有三十七八的样子,是小镇里有名的寡妇,与她幽会过的男人数不胜数。梅尔吉泽亚就这么跟着她到了旅馆,仿佛饿虎扑食一般将她压倒在床上,尽情感受她的肉体,汲取她的活力,直到天色将白,他才慌乱地从她身体里退出来,匆匆忙忙赶回家。清晨的街道还残留着夜的气息,梅尔吉泽亚却不觉得冰冷。他只觉得心里有股火在烧,有源源不断的能量从下体涌出。乌苏里拉还在沉睡,身上散发着糖霜的气息。梅尔吉泽亚蹑手蹑脚地翻身上床,他是那样灵巧,不惊动在美梦中的乌苏里拉。他平躺在她身边,手却止不住地发颤——不再是害怕、不受控制的颤动——而是再次获得身体掌控权的欣喜地抖动。他的思绪在翱翔,他回想刚刚几个时辰的点点滴滴,寡妇毫不吝啬地将润泽的肌肤施与他,用自己的活力点燃他,将她的力量通过亲吻、爱抚与性分享给了梅尔吉泽亚,他在她身上驰骋,犹如一头重振雄风的狮子在旷野上肆意追逐、怒吼、咆哮。他摁住她的肩头,如捕获一头猎物。他亲吻她的肌肤,如撕咬猎物的血肉。他感到无比的饥饿,恨不能将人拆吃入腹,榨干她的每一滴生命力。她逐渐力竭,而他却越发神采奕奕。
梅尔吉泽亚按捺不住心跳,他似乎发现了抵抗衰老的秘密。他沉浸在这一错误的总结当中一去不返,每到夜晚,他都会去寻觅不同的女人,在清晨前回到乌苏里拉身边。他沉迷于通过性爱回春,感受身体的充盈,但每一次性爱过后,他似乎比之前衰老地更加迅速,比这更糟糕的是,似乎是有了抗药性一般,同过这种行为获得回春时间越来越短暂,他执着于第一次越轨过后的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如同沙漠濒死之人渴求幻想中的水源,于是又一次回到寡妇身边,但这一次他没能硬起来。这又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更加年轻的情人。他的情人一个比一个年轻,直到对方年轻得能做他的孙女。他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这一次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旁边的红发少女已经起身清洗完身体,他却深陷在床上,失去了动弹的力气。因此他也没有注意到一股乳白色的雾从窗户的缝隙探了进来,静悄悄地包裹住他。梅尔吉泽亚沉沉地睡过去了。这是头一次,他没有回到乌苏里拉身边。
等他被阳光嗞醒时,另一端的乌苏里拉早已经洗漱完毕,享用完早点了,梅尔吉泽亚不在,她便任由自己的性子往茶里加了八勺糖。梅尔吉泽亚揉着浑浊的眼,身边躺着的是红发少女,她蜷缩着像婴儿似的睡着了。此时的梅尔吉泽亚尚未能完全从睡梦中清醒,等他完全回神、并清晰地直到发生了什么时,有一件更严重的事情夺去了他的思考能力。
每一次清晨,毫无例外,梅尔吉泽亚的下体都比精神更早地昂扬起头迎接阳光。在他睡眼惺忪的时刻,阴茎就已经跳起来提醒他该起床了。而就在今天,就在此刻,它安静地缩在黑色的毛发下,犹如幼鸟归巢。冷汗从梅尔吉泽亚身体里不断地往外涌。他岔开双腿,无论怎么摆弄,它始终沉睡。梅尔吉泽亚匆匆忙忙丢下一枚银币就往回赶。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回到乌苏里拉身边总是对的。
今早的小镇空前的热闹。小镇上唯一一所医院挤满了前来挂号的男人。他们或老或少,无一不神色怪异,遮遮掩掩。梅尔吉泽亚无心留意这些反常的景象,一回到家他就扑倒在乌苏里拉旁边,像一只弃犬找回了主人。
乌苏里拉被丈夫的行为惊到了,压了压胸脯,将他从地上扶起来。这个样子的梅尔吉泽亚让她想起了他年轻的时候——每当犯错,他就会夸张地哭泣。当初正是他这样幼稚的样子吸引了乌苏里拉。没想到几十年过去了,梅尔吉泽亚还保留着当时的天真。有时候乌苏里拉会庆幸他们没有要孩子,毕竟梅尔吉泽亚自己就跟孩子似的,这话她从来没对他说过,为了他那孩子般脆弱的自尊心。
“怎么了?”乌苏里拉将丈夫的脑袋放在自己胸口,一只手环着他的背,另一只手不断地安抚他的脑袋。这个曾经高大、健硕又俊美的年轻人如今小得能被乌苏里拉圈在怀里。时间真是神奇,乌苏里拉感慨着。
随即她就知道了原因。但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梅尔吉泽亚对此反应这么大。这只是衰老后期的症状之一,没什么大不了的,梅尔德。她轻声安慰着对方。他的眼泪不停地留下,他的声音被眼泪糊住了,只能不住地摇头。
没有它,我算什么男人呢?衰老已经剥夺了我清澈的双眼、我矫健的四肢、我浓密的头发、灵敏的听觉嗅觉味觉、我坚毅的心智,我的一切都在萎缩与退化。我如此奋力与它对抗,却把自己弄得气喘吁吁、狼狈无比。如今它还要剥夺我最后的身份——男人吗?梅尔吉泽亚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它与他一同年轻、气势昂扬,他的一切傲人成就——掷地有声的言辞、蒸蒸日上的事业、令人艳羡的外遇都有它的一份功劳。
你明知道的,没有它我将什么也不是,我无法在他们面前立足,你知道的,他们。梅尔吉泽亚哭诉着,像个孩子似的。
事实上它什么也不能代表,当然它注定你不是女人,但它不能帮助你成为所谓的男人——梅尔吉泽亚抬头,一副没听懂的样子——乌苏里拉笑笑,继续道,说的我自己都混了,我只是想说,它什么也不是。它或许能帮助你获得一些其他的东西,但它不能帮助你获得爱、获得自我认知、获得成长、获得对生命的体验、获得对他人(而不是他人对你)的理解与尊重等等。实话实话说,它是一种负担,如果你自认为拥有它将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一切的话。不妨放轻松一些,没有它,你还是你,这是一个难得的体验,你得学会去接受。
如果我不能接受呢?梅尔吉泽亚问出一个相当孩子气的问题。那你将会很痛苦,乌苏里拉回答。
梅尔吉泽亚在乌苏里拉怀里睡去。他蜷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他变成了一只青壳螃蟹,从乌苏里拉的膝盖上爬下来,通过门缝钻出去,钻到大街上。那里已经聚集了数不清的青壳螃蟹,大家成群结队地涌向海边,涌向狭长的海岸线,从高耸的石壁中间的狭窄通道涌向茫茫大海。
乌苏里拉抖了抖身上的灰尘,为自己泡了一杯茶,她加了八勺糖,开始继续阅读上次未完成的书籍。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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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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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预警:本篇包含轻微恐怖(偏恶心)元素,观看请谨慎!
作者:魇
关键词:午睡
评论:笑语
马半仙
直到现在,我也能轻易在脑海中描绘出马半仙那张脸——尾部下坠的三角眼,偏大的鼻子,薄得有点过分的嘴唇,面庞是北方人常见的扁平类,肤色有点黄,也有点灰。这样一张普通的脸上,神情更是平常,大体是麻木,不经意间露出点狡黠,偶尔会有点激动,接着又回到麻木中去。
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里,大概都会看过一眼就忘却,我却记得极牢。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曾经让我重获新生。
我曾经是让父母头痛的“问题孩子”,彼时,我刚刚从本科学院毕业,怀揣着改变行业的梦想,希望家里能够支持我去大城市工作,全然不顾家里为了供我读书已经负债累累。母亲则认为我应该回老家工作赚钱,不用负担房租的同时也能帮忙照顾一下偏瘫的父亲。我们在电话里吵了好多次,最终,在我毕业之前,母亲告诉我父亲病情突然恶化,我来不及领毕业证学位证,马上买了回家的车票。
到家之后,母亲才告诉我,父亲的病情很稳定,她叫我回来是因为已经给父亲的老同事刘叔打好了招呼,我明天就可以去他那边工作。从仓库看管做起,肯定有升迁机会,最终还可能自己管理一家分公司。不懂事的我气得七窍生烟,对着母亲大喊大叫,合上行李箱就想回学校。母亲死死拽住我,父亲在床上努力地蠕动,我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终于摔下行李箱,走到阳台去,把烟盒里仅剩的三支烟一口气抽完了。
第二天,我母亲带着我去刘叔的公司报道。我浑浑噩噩被带着走完了报道过程,他们的说话声像和我隔着几条街。当时的我自然是想不通,为什么家里辛辛苦苦供我读书,最终竟然安排我回来做一个仓库管理员。当夜我开始失眠,这样的状态持续三天后,我开始尝试用各种手段解决问题,从跑步到吃药,从阅读到社交,甚至自慰都试过了,但一切都是徒劳。
这种状态持续了半个月,母亲看到我一天比一天憔悴,也开始为我担心了。她自然舍不得让我去医院,于是在我下班后,她拉我去马半仙家里“看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马半仙,也是唯一一次,在这之前,我对马半仙只是略有耳闻,知道他和刘叔是老乡,会“看事儿”,大约在路上面对面撞到也不会认出来。那天我母亲领着我敲开他家房门,走进去时,我还在长期失眠带来的浑噩中,脸上的神情和马半仙的倒也差不太多。
马半仙看着我们母女,说,“来啦?坐。”说完自顾自走到卧室里去了。我母亲走到马半仙家十五平米大的客厅里的双人布面沙发边坐下,示意我也跟着坐过去,我刚刚坐下,屁股上就一痛,便又站起来,再看沙发上,一根弹簧头钻了出来。此时马半仙正好从屋里走出来,把手上拿着的垫子递给我,说,“沙发坏了,给你垫垫。”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接过来垫好,又坐回去,也不敢坐实,只是别扭地半坐半支着。
马半仙见我们都坐定,便问母亲要看什么。母亲则回答他我睡不着觉。马半仙又来问我,我也答睡不着觉。母亲又说,之前找马半仙算了,说孩子回家来才能发展好,这怎么回来半个月,没见好,反而越来越糟了。
其实当时我看到马半仙的样子,也不抱着什么他能医好我的希望了,或者说,长期的失眠已经让我不知道“希望”是怎样一种美好。我只是机械地回答马半仙提出的所有问题,尽可能详细的同时,压抑着自己的脾气,不能因为坐着太痛苦而跳起来摔门而去。我不太记得马半仙当时具体问了什么,只依稀记得母亲渐渐开始抹眼泪,我也开始抽泣,之后,我们母女在那张破旧肮脏的沙发上互相抱着,一边嚎啕一边试图擦去对方的眼泪。等我们都哭累了,马半仙便让母亲先出去,单独又交待了我好多话,大多是要接受现状、孝顺父母之类。虽然是些大道理,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却非常受用。最后,马半仙拿出一颗小药丸,让我吃了,说这是他从仙家那里求来的。我接过来,吞下去,之后跟母亲回家了。
当夜,我睡了一个好觉,只做了一个梦。在梦里,马半仙让母亲出门后,面对着我张开嘴,他的舌头渐渐从嘴中伸展而出,像球马陆一样伸展开身体,像蛇一样蜿蜒前行,我呆滞地看着,看着那条舌头张开它那多毛的口器,咬在了我的舌头上。醒来后我只觉得好笑——我怎么能看到自己嘴里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混乱的梦境大概是连日失眠加上被马半仙家的沙发扎了屁股共同造成的。第二天午睡时,便都一切正常了,而到了晚上,更是一夜无梦。
我对所有认识的人讲述马半仙的故事和本事,也推荐给所有失眠的人吃那种从仙家处求来的神药。现在的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丈夫踏实肯干,虽然赚得不多,但和我这样的仓库管理员正好相配。父亲去年过世了,母亲还很健康。我,非常幸福,也非常感谢马半仙给了我这样平淡的幸福生活。等我的孩子们长大了,我也要让他们回到我身边,继续这样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