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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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过这场旅行的尽头我们会遇到什么、做些什么吗?”
突然间,十一月从阳台外将这样一个问题顺着夜风吹了进来。
黑这时正在叠他们白天被骤雨淋湿后洗过又烘干的衣服,听到恋人毫无预兆的问题时怔了片刻,手上的动作并没有慢下来,只是在折好最后一件从缅甸买来的花衬衫后,将所有的衣物分类收回到衣橱里,这才转过身望向了阳台上十一月的背影。
“不是要回东京?”他略带疑惑地问道,就像平常无数次听见十一月突发奇想的话语时那样,不自觉地歪了歪头。
被抛回来的疑问显然不是十一月想要得到的答案,黑能看见那个倚在围栏边的身影顿了顿,接着十一月转过身来,脸上无奈的笑容被屋内的灯光映亮了一半。
“好没情趣哦,亲爱的,”十一月说道,做作地撇了撇嘴,紧接着又恢复了往常那漫不经心的微笑,“我本来还指望你能说点什么‘发现我一生的挚爱原来就在我身旁’这种话呢。”
黑的动作终于停了下来。他原本打算提前整理好第二天去另一个城市游玩时要用的背包,正拿起一罐十一月称赞过多次的特甜汽水准备往包里装,于是顺势低头盯着手里握着的汽水罐,端详了一会儿上面浅蓝色与深蓝色交织融合的流线形图案,再抬起头来时勾起了嘴角。
“我一生的挚爱是特甜汽水?”
这一次轮到十一月怔住了。他清楚地看见自己恋人眼中鲜少能见到的笑意,其中还夹杂了些许揶揄,不加掩饰地告诉他这绝对是一个故意——而且甚至是相当有意的回答。
于是他忍不住笑出了声,几乎笑弯了腰,然后就这样有些夸张地朝对面的人鞠了一躬,像在表演莎士比亚的戏剧般朗声说道:“我的荣幸,最亲爱的先生,我竟不知道自己在您眼中是这样甜美而清新,这还真是……令我受宠若惊。”
黑眼中的笑意消失了,转而变成了十一月最为熟悉的一丝嫌弃。“你还真是一点没变。”他说道,不再看十一月,低头继续整理眼前的背包。这也是常有的事,从这场旅行开始时便是如此,十一月偶尔——或者时常抛出点什么随性的想法与话题,黑也许会接上,也许会迅速打断然后转移话题,接着他们聊一会儿,最后黑嫌弃地不再去看十一月。
这就像是某种心照不宣的追逐游戏,十一月乐此不疲地想要从恋人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发掘出更多不一样的情绪,以至于这样的“活动”渐渐成为了他们日常的一部分,到现在已经变成了每天都会上演的一幕了。
十一月笑眯眯地看着黑又塞了两罐汽水进包里,虽然没有再说什么,却清楚此刻他内心所想。他知道对黑而言自己完全是一个“变故”,最初就是猝不及防、唐突闯入的麻烦,不管不顾地将他带入了一场无法回头的“豪赌”之中。
然而十一月向来不是什么安于现状的人,比起安全更追求刺激,比起所谓的“契约者的绝对理性”更信奉自己的心。因此在经历过一次死亡和获得了一个奇迹之后,他毫不犹豫地找到了自己曾经执着追寻的黑色死神,引诱他来到自己身边,与他相爱,让他成为自己手中最锋利的刀刃,却也在不知不觉间为他改变了许多以往认为至死也不会变化的想法。
就好比现在,十一月想到。他居然真的正在和某个人一起环游世界,每一天醒来看见同样的黑发与深色的眼睛时都会感到自己心底为此而生的爱意,甚至在每一次牵住黑的手、亲吻他的嘴唇时都会为这真实的体温与柔软的触感而庆幸自己仍然活着。
或许这就是四月所说的“平常心”吧。这样想着,十一月离开原本倚靠着的阳台护栏,从城市笼罩在身周的令人目眩神迷的霓虹灯光中一步步走出,走进房间内并不耀眼却足够令人心安的浅橙色光线里,慢悠悠地绕到黑背后搂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了他的肩膀上。
“但你就喜欢这样的我,不是吗?”
话音刚落,十一月听见被自己抱着的人胸腔中传来了一声低笑。而就在他逐渐沉溺于怀里身体的热度与气息,开始思索某些其他的事情时,黑拍开他已经摸到自己胸前的手,故作严肃地说道:
“不,我最爱的是特甜汽水。”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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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人鬼情未了”(不)
八月三十日,中元节,小雨。
前一天傍晚,晚餐时间过后,裴安迪敲响了叶罡的房门,说他打算和其他人一起去扫墓,来问一下叶罡要不要跟着,车上刚好还有一个空位。他没听见房间里的人说“去”,也没听见“不去”,叶罡默不作声地站在门口,半个身子从门缝里露出来,很慢地摇了下头,然后就这样关上了门。
门外安静了片刻,接着响起了脚步声。叶罡靠在门后听着裴安迪逐渐远去,关掉玄关上为了应门才临时打开的顶灯,让房间重新回到一片黑暗之中,转身走到床边坐下。
敲门声响起之前他正躺在床上,拉紧了窗帘,用被子把自己从头裹到脚缩在里面,闭起眼睛想要睡一觉。他快三十个小时没睡了,任务、调查、车程、等待和报告,太多事情占用了太多时间,他赶回营地时困得像棵被洪水冲出泥地、头重脚轻的树,恍恍惚惚地穿过走廊,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能栽倒在地板上睡过去。
尽管如此,在真正允许自己入睡之前,叶罡还是强撑着把包里的行李收拾好,接着走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然后把脏衣服丢进洗衣机,这才趿拉着拖鞋去到窗边打算拉好窗帘。这时应该还不到下午四点,沙漠里的日光明晃晃地从玻璃窗外闯进来,直撞在叶罡几乎无法聚焦的双眼中。他猛然看见眼前像炸开烟花似的,眼球一下子疼起来,头晕跟着袭来,在把他拽倒在地毯上之前还是给了他拉紧窗帘、抓着厚重的布料喘息的机会。
实在是太晕了,比六年前新兵训练营里坐在仪器上接受失重模拟时还要晕。此刻耳鸣声在大脑里来回穿刺着,叶罡用力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氧气,但他清楚这样无济于事,因为造成这种眩晕的并非缺氧,他只能选择在真的晕倒前把身体摔在床上,用脚勾起被子踢上来扯开,蜷缩成一团把自己裹了起来。
睡眠,他心想,现在必须要睡一觉,无论如何都得,不管遇到什么事、睡着时会发生什么,他必须立刻就去睡觉。
然而即使身体和意识都迫切地渴求着应得的睡眠,他却在保持着同一个姿势闭目躺了近一个小时后,悲哀地意识到自己根本睡不着。这不应该,房间里的温度很适宜,光线昏暗却不黑暗,被子是上次离开前才洗了晒过的,床垫也非常柔软,睡衣散发着洗衣液的清新气息,疲惫后淋浴过的身体放松了一些,他在返回营地的三个小时车程之前已经吃过了午饭……一切都处在最好的状态,他有着最适合入睡的环境,所以现在他应该立刻就去睡,可究竟为什么他就是睡不着呢?
叶罡把脸埋进枕头里,深深吸了口气,在脑海中的各种想法冒头时及时掐断了它们,努力将自己保持在一个放空的状态,翻身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就这样又躺了一个多小时,直到透过窗帘的光线越来越稀疏、越来越黯淡,最后终于消失殆尽。黑夜降临,缩在被窝里的人却依然没能睡着,然后便听见了克制的敲门声。
裴安迪并不是他最常见的访客,但叶罡并不奇怪他会在这一天出现在自己房门外,而几乎是在同时,当裴安迪说出“扫墓”这两个字的时候,叶罡忽然间就切身体会到了“恍然大悟”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原来是这样,他想到,按照习俗,明天是应该去给那个人扫墓的。
于是他又感到一阵眩晕,像被架起扔进沙漠的风暴中一样无法呼吸,口干舌燥。因此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拒绝了跟裴安迪他们一同前往墓园的邀请,回到床边再次坐下,垂着头又开始发愣。
去那里做什么呢?即使把那个墓碑擦得再干净,换上再新鲜的花束和刚出炉的草莓蛋糕,在那座墓前说再多的话,那又有什么用呢?因为“孟君山”根本不葬在那方土地之下,那座空坟里什么也没有,只不过立了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石碑而已。那根本就不是他沉眠的地方,冰冷幽深的泥土怎么能是他死后永远居住的地方呢?他早就在那场大火里飞走了,扇着烈焰为他铸造的翅膀,像只飞鸟一般头也不回地离去了——是这样才对。
是这样才对,叶罡对自己默念着,甩掉拖鞋又缩回被窝里,直接把被子拉过脑袋蒙住了双眼,在更深的黑暗里等到或许永远不会到来的睡意。床像一艘漂浮在沙海之上的孤舟,海上掀起风暴,雷声刺破寂静,雨水砸落在皮肤的每一处,而他抓紧了枕头把自己按在床上,像抓住生还的唯一机会,躯体在意识中生造出来的颠簸里再次被失重感捕获。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暴风雨似乎逐渐平息,叶罡从眩晕中清醒过来,仿佛溺水的人终于钻出水面,睁开眼睛,刚刚好看见一道闪电从窗帘后面掠过。原来真的下雨了,他想,断断续续地回忆起刚才的梦境,接着便意识到自己居然还是睡着了。闪电划过后,房间里再度变得一片漆黑,只有终端上的呼吸灯闪烁着微弱的蓝光,他从被子里抽出一只手拿过终端点亮,眯了眯眼,看见上面显示着的时间:三点四十二分。
叶罡适应了一会儿屏幕的光线,眨眼挤掉一点泪水,然后点开天气数据,想看一看这场雨是从几点开始下的,然后在简单的推理后得出自己大概睡了五个小时。这对一个熬了整夜工作又来回奔波的人而言显然是不够的,不过此时这个人显然也不在乎这种事了,叶罡想着梦里见到的东西,想着那艘孤舟和暴雨,还有紧紧抓着舟沿的自己——以及对面的另一个人。
明亮的双眼,那双清澈的、琥珀般透亮的眼睛,总是带着点笑意,在看向自己时会轻轻地眯起一点儿,然后慢慢眨一下,接着就这样随着视线,一个声音传来,清晰的、一字一句地吐出那个名字:叶——罡。
叶罡用力咬住了嘴唇。他又梦见了,孟君山在他身边。无论是什么场合、在怎样的情景中,他总能梦到孟君山就在他身边,和生前一样微笑着呼唤自己的名字,然后——然后就像刚刚的梦里那般,化作满身火焰的飞鸟从孤舟上扇动翅膀跃起,穿过暴风雨飞向了充斥着阴霾的天空,丢下他独自在原地望着离去的身影,知道将再也不能看见那只鸟归来。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时至今日他仍旧想不通。他缺席了孟君山死的那天所发生的一切,等到终于赶上最后一班车来到现场时,拿到手里的只有一份死亡证明,薄薄的一张纸,轻得像片羽毛,而他立在原地举着这张纸,以为全世界的重量都压在了自己的手臂上,沉重得让他连颤抖都做不到。
之后过了近五个月,世界仍然毫不受影响地前进着,与孟君山有关的、还活着的人也都回到了各自的生活之中——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但就像裴安迪会记得敲响房门问他是否要一同去墓园一样,叶罡知道自己根本没能忘掉任何事情,在那个人死后、飞鸟离去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他都不可思议地、可悲地记得无比清楚。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会在临近中元节时给自己安排许多路程遥远的任务,也是为什么即使身心疲惫却依然难以入睡,更是为什么在做了那样无助的梦之后,他还是改变了主意,想要在天亮时坐上裴安迪的车。
他想去墓园,想去站在那块墓碑前看着那个名字,即使那下面的泥土中什么也没有,即使那个名字只会让他心底涌起无处可去的怨恨,恨自己被丢在下着小雨的墓地上……即使如此,他还是想去。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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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傍晚,我们都在教室里等着拖堂的数学老师下课。日光灯在阴雨天里早早地被点亮,电风扇摇摇摆摆地旋转着,和灯管一起发出低沉的嗡鸣声,让本就潮湿闷热的空气更加令人昏昏欲睡。
我努力撑起双向奔赴的上下眼睑,不停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在老周头——不好意思我们总爱这么称呼其实刚到五十岁的数学老师——催眠一样的讲课声里保持清醒,在不知多少次失败后终于放弃了徒劳的尝试,自暴自弃地用左手托着腮,右手抓着笔,低头假装自己在一边听讲一边记笔记,然后就这样成全了两对被迫分离的眼睑。
上过学的人大概都知道,课堂上的那种睡意根本不需要酝酿就会毫无预兆地把你带离现实世界。一旦你闭上眼那一切都完了,你就只能等待着铃声或是突然响起的点名声,又或者从胳膊上滑下去的脑袋把自己从睡梦中惊醒,然后发觉自己像宿醉似的完全断片了,而猛地抬起头就能看到讲台上盯着你的老师,以及分针转动了不过一大格的时钟。
抱歉,说这么多并不是因为我嘴碎……好吧可能确实有一点儿,但我只是想表达出那天那个时候我有多困,然后在这种对比之下凸显出安也的纸条和另一样“东西”来得有多么突然——或是惊吓。
所以事情是这样的,简单来说,我在拖堂的最后一节数学课上打瞌睡时,刚要彻底失去意识,一种毛毛的触感就同时从我撑着脑袋的胳膊肘和交叉在一起随意伸着的脚踝上传来了。人即将进入睡眠时,身体的感知怎么会变得如此敏锐呢?我立马就抖了一下,飞快地分开还没能靠在一起柔情蜜意多久的眼睑,差点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一脚踢上前座的椅子腿。
“寂静”的教室被铁制的椅腿刮擦水泥地面的刺耳声响打破了,我在还没聚焦的视线中看到起码有六个人也猛地抖了一下,条件反射坐直了,紧接着讲台上的老周头把目光投了过来,皱起了眉毛。
然而在他开口说什么之前,一声响亮的“汪”让所有人都愣住了。我慢慢地、像一个被预设好行动的机器似地低下头,看见我的脚边、紧挨着桌子,正蹲坐着一只黑色的小土狗,而它身后拖着两条湿漉漉的梅花形状的爪印,从一旁的教室后门径直延伸到了这里。
“有只小狗!”我听见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就像是要回应这句话,狗骄傲地扬起小小的脑袋,又格外响亮地叫了一声,末端卷曲的尾巴开始兴奋地摇起来,毛茸茸的,一下一下打在我的小腿上。
于是清醒的和不清醒的人都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误入教室的这只小狗身上,反正只要不被拖堂困着,做些什么其他的事,都是令人振奋的。因而许多人都开始盯着狗,谈论起它从何而来、在这样的下雨天跑到外面会不会淋得透湿、但是毛这么黑根本看不清湿了没有啊、要不要去找下它的主人等等,然而这突发的事件让我们都忘记了,不管有多少人分了神,有一个人是绝对不会被这种事扰乱的。
在课堂纪律就快彻底乱作一团之前,老周头发话了,声如洪钟地让所有人安静,跟着敲了敲讲台,说我们继续把这题讲完,下课了再去管什么狗和主人。教室里响起几声哀叹,跟着就又恢复了只有嗡鸣声和讲课声的状态,但坐在最后一排的好处就是,我能看出大半的人都已经没法专心听讲了。
狗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它小小的脑袋根本无法理解这些人类和他们正在做的事,自然也不会觉得自己遭到了冷落,只是依旧慢慢摇着尾巴,吐着舌头喘气,转动脑袋看一眼黑板,看一眼某个人,又转过来看一眼我。我在看见那双黑宝石般晶亮的狗狗眼的瞬间,就以此生从未有过的反应力和令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自制力拉回了视线,紧紧盯着黑板像要把上面的方程式刻进大脑皮层里。只不过还是晚了,只跟我对视了零点一秒的小狗积极地转过身,面对着我坐下了,接着就开始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一边吐舌头,一边继续摇那条毛茸茸的黑色卷尾巴。
这简直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当时我心想。有一只小狗就在你脚边期待地看着你,而你却不能弯腰伸手去摸摸它,因为这绝对会引起又一阵骚动,还有讲台上射过来的两道“激光”——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痛苦呢?
备受折磨之下,我只能再次假装自己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课本上,低着头正打算写点什么笔记之类的东西应付完这“最后”一道题的时间,却在这时看见了本子前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条。那应该就是刚才和狗尾巴同时扫过我皮肤的东西,我摸过这张纸条打开再打开,足足翻了四五次才看见上面写的内容。
「假如每个人死的时候都会有守护天使来接自己,你觉得你的守护天使会是什么样子?」
我迷茫了一瞬,大脑还没能很好地理解现在的状况,只好揉揉眼睛又看了一遍,认出这是来自同桌安也的笔迹。为什么要在快下课要突然传这么张纸条给我?这莫名其妙的问题又是怎么回事?我完全想不通,但既然这是安也,事情也就没那么匪夷所思了,毕竟她就是这样的,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做些人们超出预料的事。
想到这里,我悄悄斜过眼睛瞄了眼身边的安也。从我昏昏欲睡时开始,她就一直端坐在那里,很明显是在专心听讲的样子,现在也是一样,她正用握着笔的那只手托着脸,眼帘低垂着盯着笔记——我的笔记本?
用力眨了眨眼,我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安也并没有在看自己的笔记,她的视线从眼角延伸过来,落到了我的本子上……不对,好像要再斜一些,是我的桌子边缘?还是不对,等等——
我突然间低头,一下就明白了安也在看些什么。蹲坐在我脚边的狗不知何时已经不再盯着我看了,而是吐着舌头歪头与安也对视着,时不时转动一下脑袋,看上去对这个用眼角看自己的女孩也很有兴趣的样子。
淡淡的无奈感在心头升起,我认输般在纸条上写下几个字。
「狗的样子吧」
纸条被推到安也手边,她终于收回了目光,在打开纸条看见上面的留言后微笑起来,转了下笔刷刷写上回复,然后递给了我。
「那死也不是很可怕了嘛,有小狗来接你诶!」
安也在纸条上这样写道。不知为何,看见了这句话的我也笑了起来,跟着提笔在后面又写上一行字。
「是的,所以不要怕死」
我放下笔,刚想照着折痕叠起纸条,忽然间又被狗尾巴扫过小腿,于是不自觉低下头再次与那双温顺的、晶亮的黑眼睛相遇。狗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个奇怪的女孩不再盯着自己了,也不知道离自己最近的这个人为什么又飞快地看了自己就立马转过头了,更不知道为什么这里有许多人,却没有一个愿意过来摸摸它。
狗是不会知道的,但它也不会问,只是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等待着。我憋回笑容,在把纸条传给安也之前在上面添上了另一行字。
「因为还可以摸小狗。」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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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在水滴声中醒来。
管道内没有一丝光线,她身下和背后仍是潮湿坚硬的混凝土,冰冷如她此刻已经冻得发僵的四肢。从头顶指着的方向顺着管道往外走九米是一条水沟,下水口里流下来的雨水都汇聚于此,菲斯就这样听着水坠落在水面的声音、水砸在混凝土上的声音、水滴融合到一起汩汩流动的声音,意识到地面上正在下雨。
黑暗与阴湿的气息包裹着她,她继续躺着试图挪动自己的手臂,感到一阵针扎般的酸麻从每一条神经末端传入大脑,而紧接着,当她能够活动身体撑着墙壁坐起来时,腹中肠胃的蠕动又让她想起自己上一次进食已经是在三十个小时前了。
无论如何,最多只能在这里再待六小时,菲斯想到,掏出怀里的手表摸索起来。下水道中的环境对她而言比常人更加糟糕,过于灵敏的触觉和嗅觉都只会让她被迫躲藏在这个地方的每一秒都越发艰难,而从坏表上指针重量分布的变化来看,她刚刚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饥饿、潮湿、寒冷和睡眠不足,这些都太过折磨肉体与精神,要想改变现状不离开这里是绝对不行的。但是直到入睡前她都还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两条街以外搜寻队所携带的麻醉弹,现在外界应该快要天亮了,她不能假设他们已经放弃了搜查。
头顶偶尔传来雷鸣般的震动,不过那只是汽车从路面经过时带来的响动,不在菲斯需要警惕的范围内。她在一片漆黑中闭上眼睛,抱起膝盖拉了拉外套尽可能地将自己裹住,然后深深地吸气,将精神全部集中到听觉上,开始安静地倾听。
排除了水声的干扰,气流扰动的声响首先传入耳中。风在地上回旋,从空旷的街道间滑下,进入下水道的空洞里,在拐角处擦出尖锐的叫声,菲斯皱起眉毛无视了鼓膜上细微的疼痛,又专心了几分把这些声音也丢掉,继续追寻人能够发出的声音。
终于,她的努力并非一无所获。在各种噪音里,一个遥远的心跳声鼓动着逐渐靠近,每一次跳动都如同直接落在菲斯自己的心脏上,于是只是在那个人越来越近的过程中,她的心跳便也与这心跳一点点同步了。
怎么会这样?菲斯茫然地向自己发问,下意识睁开眼睛,在看见仍是一片黑暗的空间时便清楚在这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她重新把双眼闭紧,继续去听那个在雨中徘徊于街道间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地数着,在数到第四百六十七下时猛然停止了计数。
她记得这个频率,这每一次跳动的轻重、心肌收缩与舒张时的声响,还有泵出血液时涌流的声音都让她想起一件事:她是知道这个心跳的,并且曾经就和自己的心跳一样熟悉。
但这是为什么?菲斯又不明白了,这心跳声像某种前奏,从她埋藏于脑海深处的记忆里勾出某个根本不能去回忆的片段。那时天气温暖干燥,午后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落进房间,正照在地毯上的两个人背后,而她被拥在一个怀抱里,这怀抱没有紧到她无法呼吸,也没有疏离得仿佛只是种礼节,她处在眩晕中还未回过神来,听见抱着她的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菲斯,她随着记忆深处的声音这样默念,感到因为心跳加速引起的耳鸣又开始让世界变得嘈杂。这时什么东西击破水面的动静从管道尽头传来,菲斯瞬间回到了无比警惕的状态,刚一收拢注意去听那个声响,就听见与回忆里别无二致的声音再一次念出了她的名字。
“……菲斯?”是再熟悉不过的音色,却压低了些音量,语气也带上了无法忽视的犹疑,伴随着那已经乱了节奏的心跳,一切都在疯狂地对躲藏着的人敲响警铃。
然而对此刻的菲斯来说,只是这样就足够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站起来,弯腰扶住粗糙的墙壁,带着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期待,向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迈开了脚步。
转过拐角后黑暗变得模糊,光线逐渐照亮了眼前的路,菲斯小心翼翼地避开头顶滴下的水珠,逆着雨水流淌的方向,朝光亮处继续走过去,在几十米外便看见了一个身影逆着光站在下水道入口。
那个心跳声在这影子出现在视线中的同时变得骤然响亮,菲斯遥遥望着不远处的人,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在就快能看清面容时伸出了手。而与此同时,一个不怀好意的声音撕破了安静的空气,直冲着菲斯射来,她在锁骨下传来刺痛的瞬间总算看清了那身影的脸,也跟着看清了那副复杂到无法理解的神情。
“……妈妈?”菲斯在倒下去的瞬间喃喃道。强效的麻醉药剂迅速剥夺了她的意识,她已经什么都看不清也感受不到了,却在陷入更深的黑暗前依旧听见那心跳声在自己的胸腔中轰鸣着。
作者: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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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当梅尔吉泽亚颤抖着肚子把疲软的阴茎从年轻得能当他孙女的红发少女体温润的阴道拔出时,一股奇怪的病症正悄然在夜色中蔓延开来,伴随着夜的浓雾被海风送进了偏远小镇的每一户人家。
梅尔吉泽亚喘着粗气翻了个身,仰躺在已经湿透了的棕色菱形格子花纹床垫上,天花板垂下一根长长的线,线的底端挂着一个灯泡,上面黏着一层灰尘。他们在床上晃动的时候,灯泡也跟着晃。
梅尔吉泽亚害怕灯泡突然掉下来,砸中他的薄得与蛋壳无异脑袋——或者脊椎,脆弱得堪比熟透的西瓜, 稍一受力就能裂开——引发脑溢血、骨裂、中风甚至死亡。他做什么都小心翼翼,上下楼梯时尤其慎重,总要郑重地将手放到扶梯把手上,试探性的捏握几下,确认把手是完好的,再用力晃一晃,看看连接着把手与楼梯之间的木条是否稳固,紧接着费力地抬起一条腿,先是轻轻贴在阶梯上,试探性地踩踩——生怕下面是中空的——感受到阶梯给予的回力之后才安心地将全部身体重量放上去,每上一层楼梯,他就重复这一套动作。七八节楼梯下来,他已经大汗淋漓,面色涨红,但他绝不肯放松任何一点儿注意力。妻子乌苏里拉笑话他“活像一头肥莽”,对此他只是耸耸肩。年轻时,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大跨步上楼梯,轻盈地像跳芭蕾舞,或是顺着扶手滑下去,在快接触到地面时腰部与臀部一并发力,跃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沉稳着陆。他那张年轻时的相片还摆在楼梯转角处的墙龛上,如今面上已经积了一层灰。
那是他与乌苏里拉前去海滩时留下的一张合影。那时他俩刚暧昧,感情蜜里调油,梅尔吉泽亚恨不能时时刻刻待在乌苏里拉旁边,渴望获得她的目光。倒不是说如今的梅尔吉泽亚对乌苏里拉的依赖消失了,相反,如今的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依赖她。尽管他与不同的人睡觉,但最后总会回到乌苏里拉旁边,与她一同醒来。在来来往往的游人中,梅尔吉泽亚寻找到一对老年夫妇替他与乌苏里拉拍一张合照。老妇人戴着一顶朴素的遮阳帽,帽檐下露出精心打理过的花白卷发。
“我们到时候肯定比他们还甜蜜。”梅尔吉泽亚开口,他的话让引得在场的三个人都笑了。乌苏里拉是一声害羞的轻笑,老妇人与她的丈夫则发出发出“咯咯”的意义不明的笑声。
照相时,那位丈夫打量着他们俩,发声指挥——凑近一点,往左挪一挪,手搭在她的肩上——诸如此类。梅尔吉泽亚同样也在打量面前这位老人。他显然也精心打扮过一番,胡须修剪成干净利落的样式,衬衫领口别着时髦的墨镜,但是握着相机的颤抖的手还是出卖了他。在对方摆摆手示意要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年轻的梅尔吉泽下意识在老头面前昂起头,紧绷身体,像一头精烁的豹子似的展示自己的肌肉。他没有错过老人一瞬间流露出的可怜的表情。大获全胜的快乐让梅尔吉泽亚得意洋洋,他那朝气蓬勃的笑容与精光四射的眼睛就被定格在这张照片上。如今,年迈的梅尔吉泽亚也受不住那股目光,连把它压下去或者收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任它在那里落灰。
照片里翘起的嘴角似乎在嘲笑面前这个连楼梯也走不顺畅的老头。
他这个年纪的人,总是会突然感到害怕,一股冰冷的雾气总是萦绕四周,挥之不去。他变得格外害怕一切过分尖锐的物品,闪着地狱之光的银色刀具、流着恶魔的垂涎般的尖锐的叉子、仿佛随时要变成刀片的锋利的桌子转角,以及锐利的夜晚。自从六十岁以后,梅尔吉泽亚的睡眠越来越稀薄。他九点钟躺在床上,凌晨两点准时醒来,厚重的窗帘遮挡了一切光线,黑暗中他听着钟摆咔哒咔哒的声音,这让他有种错乱感,仿佛钟表是静止的,而自己则置身于黑色的棺材之中,被人有规律地抬起晃动,运向不知何处。恐惧如潮水淹没了他的鼻息与口腔,他徒然地张着嘴,紧紧攥着床单,身体紧绷,十只脚趾僵直地分开。
隔壁的乌苏里拉发出的呼噜噜的酣睡声拯救了他。那声音像一串结实的长绳,将梅尔吉泽亚从濒临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谢天谢地。他从未觉得乌苏里拉的鼾声如此动听。梅尔吉泽亚像一块被拧透的海绵终于能够缓缓松弛下来。他侧过身,从虚无中感知着乌苏里拉的所在,她那模模糊糊的轮廓随着时间逐渐清晰,给予了他无比的安全感。他离不开她。他再一次肯定。
清晨时分,梅尔吉泽亚久违地亲吻了乌苏里拉,对方一副见了鬼的神情。
梅尔吉泽亚缓慢的动作引来了小情人的嗤笑。他自觉没趣,没一会儿就缴械投降,无视红发少女的不满,自顾自地仰躺在床单上休息。他所在的地方已经晕出了黑色的一块。他的鼻息很大声,蜷曲的胸毛随着呼吸上下起伏。梅尔吉泽亚并没有再次获得越轨的快感,今天,他甚至没有力气翻个身拥抱旁边的人。
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位情人,她出现在他与乌苏里拉婚后四十三年的第三个星期日。
梅尔吉泽亚自认为越轨的事情不单单是自己一个人的错。乌苏里拉不知从何时起失去了年轻时迷人的风姿与神韵,变成一位大腹便便的老妇人。精致高耸的小卷发已经不成形状,稻草一般在空中飘摇。从前她喜爱穿贴身的纱裙,举手投足间,白腻的肌肤在纱一般的裙摆间半隐半现,摇曳生辉,那温润的光泽深深地吸引着梅尔吉泽亚,使他心潮澎湃,他像一头初生的小兽,渴望乌苏里拉温暖的怀抱。可如今的乌苏里拉身套艳丽俗气的衬衫与绸裤,身体各处的肌肉仿佛终于能歇一口气似的松弛下来,一动则如流水般晃动,这让她看上去像是儿童泳池里堆积的白色泡沫。
梅尔吉泽亚目睹了乌苏里拉变老的全过程。某个下午,当他们喝完茶,乌苏里拉像往常一样陷在椅子里,拿起看到三分之二的书准备继续阅读,她一边翻页,一边用手指梳头。她喜欢这样,说是能够活血化瘀。她很快用手指将脑袋按摩了个遍,她的手在空中随意地摆动几下,把附在上面的头发丝弄掉。梅尔吉泽亚就是在这时看见了从乌苏里拉头发中被牵连出的一根白头发,准确来说,是不均匀的浅色,靠近发根处已经白了,而发尾则是浅金色。那纤细的发丝此刻变成了一根针扎进梅尔吉泽亚的双眼,疼得他大叫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险些撞翻了桌子。乌苏里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随即嘟囔了声没什么大不了的。
梅尔吉泽亚很快发现乌苏里拉改变的不止是头发。她现在习惯在茶里加满满五勺糖,餐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许多由花生酱与蜂蜜混合而成的馅饼,而乌苏里拉还要再往上挤一些奶油才肯罢休。乌苏里拉在糖油混合物里逐渐泡发。某天夜里,梅尔吉泽亚被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他起身下床,点开灯摸索着下楼,发现乌苏里拉蹲在厨房里陶醉地吃着蓝莓派,嘴角残留着黏糊糊的蓝色液体,四周散落着被打开的果酱罐和切开的面包片。梅尔吉泽亚被眼前一幕吓得眩晕,连连倒退好几步。乌苏里拉餍足地舔着滴到手指缝里的果酱,随即慢悠悠地扶着旁边的碗柜站起来,洗手,转过身对着吓坏了的梅尔吉泽亚轻声安慰,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饿了。你知道的,哦你可能不知道,你永远比我慢一点儿进入老年。但你肯定有所感受,你的茶里比以往多加了一勺糖,你没尝出来吧,那说明你的舌头也开始粗糙。尽管你的头发依旧金黄,但你的躯体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你的手和脚永远落在比预想中要偏一点儿的位置,尿液也是,不再像以前一样直射,总是有几滴散落在马桶圈上留下黄色的尿斑,别露出那样的表情,你以为我没看见吗?好几次都是我帮你擦掉的,看来你的眼睛也不如以前好使。毛发里经年累计的汗渍开始发酵,使得人就像一个移动的酸菜坛子,需要更多的香水去覆盖那些从骨头里渗出来的酸臭味,那时时间腐烂的味道……
好了不说这些了,看你听得满头是汗。看来你从来没留意过时间给你的讯息。人老了就开始饥饿,怎么也填不饱肚子。但……梅尔吉泽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乌苏里拉截过话头,但我很快乐,梅尔德。我很快乐。你总得要习惯变老,习惯自己的变化,哪怕跟以前截然不同。难道以为这样,我就不是我了吗?她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赘肉,眼里满是怜惜。你以为我不想念过去的样子吗?那样矫健、流畅又紧实的肉体的确令人迷恋,可是那又怎样呢?当我无论怎样节省饮食增加运动都无法让松垮的软肉恢复一丝一毫曾经的弹性,当我再也穿不下衣柜里放着的那些积灰的漂亮衣服——你以为我甘愿穿着那些该死的花衬衫吗——你以为我不痛心吗?她的声音陡然提高,但很快又平和下来,她的眼睛和过去一样闪烁着坚定的光亮。我花了很长的时间习惯头发会变白、视力会下降、肉变得松软、躯体不再受到大脑精密的控制,心灵逐渐怠惰。当我第一次吃掉满满一罐蜂蜜,我像婴儿第一次品尝食物一样再一次发现了蜂蜜的美味,这好像另一种开始。来尝一口吗?草莓酱或是蓝莓酱?厨灯下,乌苏里拉浑身散发着圣洁的光芒,她像一个慈悲的命运女神,引导着迷途的来者。
这或许是一种自欺欺人。但梅尔吉泽亚没有开口,他从窄小的厨房里落荒而逃,躲进房间里紧紧裹住自己,又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把掀开被子,顾不上穿拖鞋便匆匆忙忙下楼,下楼时,明明眼睛看准了楼梯,却依旧踩空,差点儿滚下去。梅尔吉泽亚就这么匆匆忙忙地离家而去。此时正是凌晨三点,夜的迷雾游走在空空荡荡的街道上,路灯投下稀疏的光,将梅尔吉泽亚的影子拖得又重又长,梅尔吉泽亚本人在路灯下显得那样矮小,而他的影子却那样大,随时要把人吞噬似的。梅尔吉泽亚没来得及披上一件衣服,此时直觉得寒气入骨,冻得人难受。难道真叫乌苏里拉说对了,我也开始老了?他旋即摇摇头,企图将脑海里的念头甩走。就在这时,他遇见了那个女人,她有着与乌苏里拉截然不同的个性,艳丽又强健,她有着一张母羊一般的脸,脸蛋上半部分略宽,到了颧骨那里线条突然收束,下颌瘦削,双唇涂着饱满的红色。梅尔吉泽亚知道她,她比乌苏里拉小上几岁,可看上去却只有三十七八的样子,是小镇里有名的寡妇,与她幽会过的男人数不胜数。梅尔吉泽亚就这么跟着她到了旅馆,仿佛饿虎扑食一般将她压倒在床上,尽情感受她的肉体,汲取她的活力,直到天色将白,他才慌乱地从她身体里退出来,匆匆忙忙赶回家。清晨的街道还残留着夜的气息,梅尔吉泽亚却不觉得冰冷。他只觉得心里有股火在烧,有源源不断的能量从下体涌出。乌苏里拉还在沉睡,身上散发着糖霜的气息。梅尔吉泽亚蹑手蹑脚地翻身上床,他是那样灵巧,不惊动在美梦中的乌苏里拉。他平躺在她身边,手却止不住地发颤——不再是害怕、不受控制的颤动——而是再次获得身体掌控权的欣喜地抖动。他的思绪在翱翔,他回想刚刚几个时辰的点点滴滴,寡妇毫不吝啬地将润泽的肌肤施与他,用自己的活力点燃他,将她的力量通过亲吻、爱抚与性分享给了梅尔吉泽亚,他在她身上驰骋,犹如一头重振雄风的狮子在旷野上肆意追逐、怒吼、咆哮。他摁住她的肩头,如捕获一头猎物。他亲吻她的肌肤,如撕咬猎物的血肉。他感到无比的饥饿,恨不能将人拆吃入腹,榨干她的每一滴生命力。她逐渐力竭,而他却越发神采奕奕。
梅尔吉泽亚按捺不住心跳,他似乎发现了抵抗衰老的秘密。他沉浸在这一错误的总结当中一去不返,每到夜晚,他都会去寻觅不同的女人,在清晨前回到乌苏里拉身边。他沉迷于通过性爱回春,感受身体的充盈,但每一次性爱过后,他似乎比之前衰老地更加迅速,比这更糟糕的是,似乎是有了抗药性一般,同过这种行为获得回春时间越来越短暂,他执着于第一次越轨过后的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如同沙漠濒死之人渴求幻想中的水源,于是又一次回到寡妇身边,但这一次他没能硬起来。这又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更加年轻的情人。他的情人一个比一个年轻,直到对方年轻得能做他的孙女。他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这一次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旁边的红发少女已经起身清洗完身体,他却深陷在床上,失去了动弹的力气。因此他也没有注意到一股乳白色的雾从窗户的缝隙探了进来,静悄悄地包裹住他。梅尔吉泽亚沉沉地睡过去了。这是头一次,他没有回到乌苏里拉身边。
等他被阳光嗞醒时,另一端的乌苏里拉早已经洗漱完毕,享用完早点了,梅尔吉泽亚不在,她便任由自己的性子往茶里加了八勺糖。梅尔吉泽亚揉着浑浊的眼,身边躺着的是红发少女,她蜷缩着像婴儿似的睡着了。此时的梅尔吉泽亚尚未能完全从睡梦中清醒,等他完全回神、并清晰地直到发生了什么时,有一件更严重的事情夺去了他的思考能力。
每一次清晨,毫无例外,梅尔吉泽亚的下体都比精神更早地昂扬起头迎接阳光。在他睡眼惺忪的时刻,阴茎就已经跳起来提醒他该起床了。而就在今天,就在此刻,它安静地缩在黑色的毛发下,犹如幼鸟归巢。冷汗从梅尔吉泽亚身体里不断地往外涌。他岔开双腿,无论怎么摆弄,它始终沉睡。梅尔吉泽亚匆匆忙忙丢下一枚银币就往回赶。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回到乌苏里拉身边总是对的。
今早的小镇空前的热闹。小镇上唯一一所医院挤满了前来挂号的男人。他们或老或少,无一不神色怪异,遮遮掩掩。梅尔吉泽亚无心留意这些反常的景象,一回到家他就扑倒在乌苏里拉旁边,像一只弃犬找回了主人。
乌苏里拉被丈夫的行为惊到了,压了压胸脯,将他从地上扶起来。这个样子的梅尔吉泽亚让她想起了他年轻的时候——每当犯错,他就会夸张地哭泣。当初正是他这样幼稚的样子吸引了乌苏里拉。没想到几十年过去了,梅尔吉泽亚还保留着当时的天真。有时候乌苏里拉会庆幸他们没有要孩子,毕竟梅尔吉泽亚自己就跟孩子似的,这话她从来没对他说过,为了他那孩子般脆弱的自尊心。
“怎么了?”乌苏里拉将丈夫的脑袋放在自己胸口,一只手环着他的背,另一只手不断地安抚他的脑袋。这个曾经高大、健硕又俊美的年轻人如今小得能被乌苏里拉圈在怀里。时间真是神奇,乌苏里拉感慨着。
随即她就知道了原因。但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梅尔吉泽亚对此反应这么大。这只是衰老后期的症状之一,没什么大不了的,梅尔德。她轻声安慰着对方。他的眼泪不停地留下,他的声音被眼泪糊住了,只能不住地摇头。
没有它,我算什么男人呢?衰老已经剥夺了我清澈的双眼、我矫健的四肢、我浓密的头发、灵敏的听觉嗅觉味觉、我坚毅的心智,我的一切都在萎缩与退化。我如此奋力与它对抗,却把自己弄得气喘吁吁、狼狈无比。如今它还要剥夺我最后的身份——男人吗?梅尔吉泽亚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它与他一同年轻、气势昂扬,他的一切傲人成就——掷地有声的言辞、蒸蒸日上的事业、令人艳羡的外遇都有它的一份功劳。
你明知道的,没有它我将什么也不是,我无法在他们面前立足,你知道的,他们。梅尔吉泽亚哭诉着,像个孩子似的。
事实上它什么也不能代表,当然它注定你不是女人,但它不能帮助你成为所谓的男人——梅尔吉泽亚抬头,一副没听懂的样子——乌苏里拉笑笑,继续道,说的我自己都混了,我只是想说,它什么也不是。它或许能帮助你获得一些其他的东西,但它不能帮助你获得爱、获得自我认知、获得成长、获得对生命的体验、获得对他人(而不是他人对你)的理解与尊重等等。实话实话说,它是一种负担,如果你自认为拥有它将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一切的话。不妨放轻松一些,没有它,你还是你,这是一个难得的体验,你得学会去接受。
如果我不能接受呢?梅尔吉泽亚问出一个相当孩子气的问题。那你将会很痛苦,乌苏里拉回答。
梅尔吉泽亚在乌苏里拉怀里睡去。他蜷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他变成了一只青壳螃蟹,从乌苏里拉的膝盖上爬下来,通过门缝钻出去,钻到大街上。那里已经聚集了数不清的青壳螃蟹,大家成群结队地涌向海边,涌向狭长的海岸线,从高耸的石壁中间的狭窄通道涌向茫茫大海。
乌苏里拉抖了抖身上的灰尘,为自己泡了一杯茶,她加了八勺糖,开始继续阅读上次未完成的书籍。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
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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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预警:本篇包含轻微恐怖(偏恶心)元素,观看请谨慎!
作者:魇
关键词:午睡
评论:笑语
马半仙
直到现在,我也能轻易在脑海中描绘出马半仙那张脸——尾部下坠的三角眼,偏大的鼻子,薄得有点过分的嘴唇,面庞是北方人常见的扁平类,肤色有点黄,也有点灰。这样一张普通的脸上,神情更是平常,大体是麻木,不经意间露出点狡黠,偶尔会有点激动,接着又回到麻木中去。
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里,大概都会看过一眼就忘却,我却记得极牢。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曾经让我重获新生。
我曾经是让父母头痛的“问题孩子”,彼时,我刚刚从本科学院毕业,怀揣着改变行业的梦想,希望家里能够支持我去大城市工作,全然不顾家里为了供我读书已经负债累累。母亲则认为我应该回老家工作赚钱,不用负担房租的同时也能帮忙照顾一下偏瘫的父亲。我们在电话里吵了好多次,最终,在我毕业之前,母亲告诉我父亲病情突然恶化,我来不及领毕业证学位证,马上买了回家的车票。
到家之后,母亲才告诉我,父亲的病情很稳定,她叫我回来是因为已经给父亲的老同事刘叔打好了招呼,我明天就可以去他那边工作。从仓库看管做起,肯定有升迁机会,最终还可能自己管理一家分公司。不懂事的我气得七窍生烟,对着母亲大喊大叫,合上行李箱就想回学校。母亲死死拽住我,父亲在床上努力地蠕动,我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终于摔下行李箱,走到阳台去,把烟盒里仅剩的三支烟一口气抽完了。
第二天,我母亲带着我去刘叔的公司报道。我浑浑噩噩被带着走完了报道过程,他们的说话声像和我隔着几条街。当时的我自然是想不通,为什么家里辛辛苦苦供我读书,最终竟然安排我回来做一个仓库管理员。当夜我开始失眠,这样的状态持续三天后,我开始尝试用各种手段解决问题,从跑步到吃药,从阅读到社交,甚至自慰都试过了,但一切都是徒劳。
这种状态持续了半个月,母亲看到我一天比一天憔悴,也开始为我担心了。她自然舍不得让我去医院,于是在我下班后,她拉我去马半仙家里“看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马半仙,也是唯一一次,在这之前,我对马半仙只是略有耳闻,知道他和刘叔是老乡,会“看事儿”,大约在路上面对面撞到也不会认出来。那天我母亲领着我敲开他家房门,走进去时,我还在长期失眠带来的浑噩中,脸上的神情和马半仙的倒也差不太多。
马半仙看着我们母女,说,“来啦?坐。”说完自顾自走到卧室里去了。我母亲走到马半仙家十五平米大的客厅里的双人布面沙发边坐下,示意我也跟着坐过去,我刚刚坐下,屁股上就一痛,便又站起来,再看沙发上,一根弹簧头钻了出来。此时马半仙正好从屋里走出来,把手上拿着的垫子递给我,说,“沙发坏了,给你垫垫。”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接过来垫好,又坐回去,也不敢坐实,只是别扭地半坐半支着。
马半仙见我们都坐定,便问母亲要看什么。母亲则回答他我睡不着觉。马半仙又来问我,我也答睡不着觉。母亲又说,之前找马半仙算了,说孩子回家来才能发展好,这怎么回来半个月,没见好,反而越来越糟了。
其实当时我看到马半仙的样子,也不抱着什么他能医好我的希望了,或者说,长期的失眠已经让我不知道“希望”是怎样一种美好。我只是机械地回答马半仙提出的所有问题,尽可能详细的同时,压抑着自己的脾气,不能因为坐着太痛苦而跳起来摔门而去。我不太记得马半仙当时具体问了什么,只依稀记得母亲渐渐开始抹眼泪,我也开始抽泣,之后,我们母女在那张破旧肮脏的沙发上互相抱着,一边嚎啕一边试图擦去对方的眼泪。等我们都哭累了,马半仙便让母亲先出去,单独又交待了我好多话,大多是要接受现状、孝顺父母之类。虽然是些大道理,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却非常受用。最后,马半仙拿出一颗小药丸,让我吃了,说这是他从仙家那里求来的。我接过来,吞下去,之后跟母亲回家了。
当夜,我睡了一个好觉,只做了一个梦。在梦里,马半仙让母亲出门后,面对着我张开嘴,他的舌头渐渐从嘴中伸展而出,像球马陆一样伸展开身体,像蛇一样蜿蜒前行,我呆滞地看着,看着那条舌头张开它那多毛的口器,咬在了我的舌头上。醒来后我只觉得好笑——我怎么能看到自己嘴里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混乱的梦境大概是连日失眠加上被马半仙家的沙发扎了屁股共同造成的。第二天午睡时,便都一切正常了,而到了晚上,更是一夜无梦。
我对所有认识的人讲述马半仙的故事和本事,也推荐给所有失眠的人吃那种从仙家处求来的神药。现在的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丈夫踏实肯干,虽然赚得不多,但和我这样的仓库管理员正好相配。父亲去年过世了,母亲还很健康。我,非常幸福,也非常感谢马半仙给了我这样平淡的幸福生活。等我的孩子们长大了,我也要让他们回到我身边,继续这样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