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
vol.237【美梦成真】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观前提示:本作品背景存在克苏鲁神话相关,背景涉及COC7th及其拓展规则绿色三角洲(DG) 下的模组《失灵》,可能存在关于模组关键性内容的剧透。请有计划游玩模组的读者谨慎观看。出场角色尼尔的形象为游玩该模组的PL星云所创作。 以上可以接受,那么请观看正文部分。 在你的印象中,这是第三次,或者第四次来亚当森·考克斯的家里做客屋内的陈设井井有条,至少它们看起来不像你住的单身公寓,楼上的房客跳踢踏舞时会有一片片白色的粉尘从天花板上飘落,给所有暴露在外的东西覆盖一层石灰质成分的糖霜。你在门口的地垫上抖落鞋面上的积雪,奥克兰冬天的一部分随之落在门槛外。 日历还停留在11月中旬的某个日期,于是你的思绪又回到了接到任务的那天,你们的时间就是这样不知不觉被联邦调查局和“那个政府组织”逐渐蚕食掉的。亚当森挑起几十页翻到今天的日期,上面是彩色油墨印刷的奥克兰。这座城市既是你出生的襁褓,也是在未来埋葬你的橡木棺椁。 好啦,别站着了,去坐到沙发上。你听见亚当森的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厨房那边传来,接着就看见地板上反射的一串深褐色的脚印,带着雪水的泥泞和潮湿。他端着两个不成对的马克杯,把其中一个盛着热水的递给你——他的杯子里则是咖啡。水蒸气在杯口盘旋,像是几个月前夏季的晨雾。你想起你们守夜时他嘴里哈出的白气,以及在狙击枪扳机上颤抖的手指。冬天的夜晚太漫长了,即使你知道它只不过是失眠的具象化体验,太阳沉下去,然后永远不会升起来。积雪吸收了你听觉神经能捕捉到的大部分的声音,因此你们现在所处的空间有点像是一个寂寥的白色宇宙。 “你喜欢看电影吗?”亚当森从不第一个开口,他在这个时候说的话通常是让你闭嘴。他突如其来的提问让你不知道该回答他什么,你是电影爱好者?不,这样回答看上去有些草率,你又不是那些会把“旅游/音乐/文学/电影/……”类似的标签写在互联网论坛个性签名上的人。那么让我们换个回答吧,你确实看过很多电影,只不过是作为打发时间的手段。他点点头,棕色的虹膜里是干涸已久的血色,“我也是,你看过哪些?” 如果在场的有你和他之外的第三个人,或许会觉得在你和亚当森的对话有些不自然,不不,你亲爱的同事兼任务搭档没有被灰人*占据身体,那是因为你们的注意力都不在对话本身,而在更远的地方。你用牙把香烟的滤嘴咬成扁平的橄榄形,告诉亚当森你看过哪些电影,从现实的悬疑惊悚一直说到不那么现实的丧尸爆米花片。他的目光则始终聚焦在狙击镜上,你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听进去了,又听进去了多少内容,只记得那天你们是如何沿着积雪的小路一边行走一边掩盖自己的脚印,奥克兰不是个经常下雪的城市,但我们都知道凡事总有例外。他租来的雪弗莱载着你们从白色的宇宙驶向了黑色的宇宙——有多少人知道夜晚的海会和天空融为一体?你的香烟已经被点燃了,火星在通过车窗缝隙飘进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亚当森单手从烟盒里翻出来一支烟叼在嘴边,在等待信号灯变成绿色的间隙,他凑过去用你嘴里的那支点燃了他的那支。 “尼尔,我记得你下周有空,”他朝惊讶的你笑了笑,“我请你看电影,在老地方。” 你的回忆和你的睡眠一样都会被某些东西突然打断,这正是你来到这里的原因——现在终于知道他那天到底听进去了多少你关于不同题材的电影审美取向。因为亚当森当着你面从柜子里掏出来的光盘盒达到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厚度。 “你到底是从哪弄到这么多……”你想说什么,却被他抢先一步:“《控方证人》,《无人生还》,黑白版的,《无妄之灾》,《十二宫》……还有什么,啊,《闪灵》。”——你有些感动,说实话,出现这种情感并不丢人,毕竟你是由复杂神经系统构成的碳基生命,而不是你见到的那些像雪一样冰冷、像虚无一样不可名状的存在,这是你唯一能和它们区分开的地方:感情。 亚当森拿着光盘盒在你眼前晃了晃,“嘿,尼尔,别告诉我你假期还处于失眠状态。”——是的,他说的没错,但你只是在揣摩别人对你透露出来的那一丝感情,如同潮间带的生物用触须摄取海水中微小的浮游生物。“……你到底还有多少惊喜瞒着我?”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亚当森笑了几声,你能从他的眼睛读出来对方毫不掩饰的喜悦。 你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或许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正面的情绪了。它就像一杯高度酒一样让你感到飘飘然,脚踩在雪地上,然后猛地陷进去。亚当森挑了个放松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哦对了,这个时候那张沙发还没被用来当作堵门的工具。 空气中弥漫着灰尘电离后的味道,电视机反射出的黑白两色光打在你的脸上,而你的视线大多数时候停留在这个小小家庭式影院正在放映的电影,少部分则逸散到了你的同事身上:亚当森·考克斯似乎从未在穿着打扮上真正拥有过假期,包括现在你看到的他和工作日的他也没有任何区别。浅蓝色的亚麻衬衫是这个人的第二层皮肤,包括它所传递出来的温度。 你觉得自己有些冷了,于是往他身边稍微靠了靠,正在播放的画面是被砍头的受害人倒在浴缸里,“颈部动脉应该不止这个出血量,而是和喷泉一样。”你拎着马克杯的杯口说道。 “或许他们没那么多巧克力糖浆当作替代品,”他让自己整个人都陷进沙发里,“甜蜜的负担。” “甜蜜的负担。”你重复了一句他的话,因为困意已经让你的眼睛睁不开了——真稀奇,伟大的睡神修普诺斯怎么会有闲情逸致去可怜这个常年失眠的人。有某个温暖且带有重量的物品盖在了身上,或许是从沙发上拽来的某条毛毯——你想反抗他的行为,你没有睡着,至少没有进入所谓的深度睡眠。但他开口了,“睡吧,尼尔,祝你有个好梦。” “至少现在,你已经美梦成真了。”你闭上眼睛,再睁开时,手中多出了一片安眠药。白色的椭圆形药片,看上去就像香烟滤嘴的横截面——它是借助你的想象构造出来的产物,凌驾于物理世界的既定法则之上。“亚当森·考克斯”褐色的眼睛看着你,但你只感觉到毛骨悚然的陌生。因为你在几天前亲手杀死了他,用了远超正常治疗剂量的安眠药。现在坐在你身边的不过是一个像雪一样冰冷的幻影,一个黄衣之王借由你的记忆和他真正的灵魂杂糅而成的投影,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存在人类的感情……火车倾轧轨道时的金属撞击声提醒了你现在还在“剧院”里,一个现实世界和“彼岸”——他们,这群疯子邪教徒叫它卡尔克萨。 你跌跌撞撞地带着一身酒气从混乱的一月十二日之夜跌落到了这里,物理法则无法诠释黄衣之王,同样也无法诠释祂最满意的两个造物:剧院和卡尔克萨。在你的眼中,它们是从宇宙虚无主义的羊水中诞生出来的畸胎瘤,但就像你并不知道剧院其实是一列围绕着卡尔克萨环行前进的火车,你同样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再次见到那位死去的同事兼行动小组搭档。你依然称呼他为“亚当森”而不是别的名字,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名字和相貌,相同的性格和说法方式,至少你得承认那个吻——他在幻觉和现实之间连同安眠药一起给你的吻让你回忆起了一些熟悉的感觉:你们在去年的冬季,不,时间并不重要,它有可能只是一个美梦而已。但你确实记得鞋底碾过积雪时的感觉,和他冰凉的那只手贴在你脸上的触感,死人和冻得够呛的活人在体温上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死亡是围绕着一个人的永恒寒冬。 亚当森的手覆上你的手心,你们手随即十指相扣,如同含着珍珠的牡蛎。那片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安慰剂随即化为卡尔克萨的一滴雨水,“这就是‘心想事成’,尼尔,你拥有你自己都不了解的力量,”他潮湿的声音在你的耳边呢喃——梅菲斯特也曾对浮士德作出过相同的许诺,“你可以用它做很多你在现实世界已经无法达成的事情,比如说……你一直渴望却求而不得的事物。尼尔,祂能让你美梦成真。” 你的本能在抗拒着这一切,他在你有所行动前就松开了你的手。车窗外的风景开始逐渐变得昏暗,列车驶入了哈利湖中,那些你在格林伍德宅邸的儿童房里见过的奇异海洋生物涂鸦现在都变成了现实,到底是吉姆看到了它们后画出了那些涂鸦,还是说事实截然相反。显然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层面上。 亚当森无光的眼睛看着它们在湖水中漫无目的地漂流着,他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你身上。“列车什么时候会达到目的地?”你这样问他。 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回以轻浮的笑声,“或许‘明天’就到了,或许永远都不会到。我们正在前往卡尔克萨舞会的途中,继续沿着列车车厢走下去吧。尼尔,你坚信黄衣之王不可能给予你幸福,那就看看吧,直到你意识到自己能在梦里得到一切。” 注释: 1.灰人:神话生物米·戈的造物,具体外形和传统形象中的外星人相似。详细介绍请以《绿色三角洲:掌局者指南》中的内容为准,在此只做简要概述。
vol.239【珠宝】
作者: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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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亲友家OC写的同人
抵达第23号站点时外面正下着大雪,梅林.斯图尔特的脸被遮挡在斗篷的阴影下,中午的时候他曾短暂停下来,把自己的头发塞进兜帽里,但现在那些头发像毛细血管一样露出来,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的镜片在刚才的打斗中掉了一个,因此他几乎是依靠嗅觉保持平衡的。那个长得和他相似的孩子牵着他的手,领着他往哨站的方向走,沿路留下一道血痕,血液几乎是在渗透进积雪的那一刻就冻结了,所以即使是远处的血迹也是鲜红色的。呼啸而过的风闻起来有一股凛冽的气息,混杂着枯木和冻土的气味。这两个人就这样迎着夹杂着雪花和冰渣的大风,向这座曾经的哨站走去。
23号站点的门锁在几乎永不停歇的大雪中生锈,掉落了,因此推开这扇门不需要什么聪明手段,只需要用力推就行,斯图尔特在推门的时候心想自己的肌肉应该断裂了几束,但神经末梢坏死了,他感觉不到痛。转身把门合上的时候他看见了一路走来自己洒下的鲜血,模糊的视野中只有一道鲜红的痕迹,像用刀子在皮肤上划开一道新鲜的伤口,于是雪地血流不止,在失血造成的幻象里斯图尔特总有种雪地因疼痛而抽搐的错觉,尽管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在忍不住发抖。
他把整个身体都靠了上去,才勉强关上这扇锈死的大门,这耗尽了他最后一点力气,斯图尔特靠着门板倒下去,瘫坐在门前。被他带来的孩子只听见布料撕裂的声音,渗出的血浸透了他的衣物,又和门板冻结在一起,死死粘在上面。孩子看见门上挂着布条,亮晶晶的结冰血块,再看看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走过去安慰他。
于是孩子歪着脑袋,仔细端详着这个将生命再次交还给他的男人,确认斯图尔特还有呼吸后他试探着走上前去,蹲下来,才发现对方左边的眼球已经脱落了,挂在没有镜片的眼镜框里,把眼镜向左扯下去一点。斯图尔特没有力气再把头抬起来了,只好用仅剩的右眼往上翻,充血的眼白留在阴影里,玫红色的眼珠则对上孩子的视线。退行的生命像水一样从他脸上蒸发,斯图尔特的皮肤肉眼可见的干燥,开裂,但没有血渗出来,他枯草一样的长发则染成了暗红色,与血块纠结在一起,恐怕只能剪掉而再也没法梳开了。
“艾尔梅德......”他呼唤着孩子,声音微不可闻,像苍蝇在嗡嗡地飞,绕着他的灵魂转了一圈又一圈。后者伸出手去想碰一下他的脸,却被他以一种垂死挣扎的疯狂力道握住了手腕,艾尔梅德甚至可以听见屋外呼啸的寒风下自己骨头发出的响声,孩子只感觉很疼,本能地把手往回缩,斯图尔特却借着这股力道试图把上半身往前伸,最后还是被死死粘在了门板上。艾尔梅德只见那张残缺的脸上因为临终的痛苦和恐惧抽搐着,最后扭曲成了一个夸张的笑。斯图尔特不断咳嗽着,吐出喉咙里的淤血,那些发黑的凝胶状物体,顺着下巴流进领子里。
“你恐怕要.......”一阵令人窒息的干涩笑声里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咳嗽,斯图尔特好不容易才续上他的话,"在这里关一段日子了。哦,是我挡住了门吗?哈哈,那就吃我的尸体吧,这样你就能出——"
他的遗言被打断了,只剩下一阵呜咽,艾尔梅德毫不客气地咬断了他的喉咙,斯图尔特在死前只来得及把手在冷空气中挥动了一下,似乎想要抓住他远去的生命。在他的大动脉里还剩下一些没有冻结也没有干涸结块的血液,顺着孩子的乳牙流进嘴里,并不滚烫,但好歹还是温热的,艾尔梅德吮吸着父亲的伤口,把这当作饥荒中的最后一餐来享用,又像雪地里跪在地上,吮吸母兽乳房的幼崽。
很快他就没法从斯图尔特的喉咙里吮吸更多血液了,这种天气里人的身体死得比闷热的日子里更快,腐烂本身就是生命的一环,当一具身体被它的主人遗弃,而蛆虫还未接管它,将死亡变得温暖而甜蜜时,剩下的就只有冰冷的死亡。于是艾尔梅德用力从自己的牙印处咬下去,却发现自己咬得太深了,没法将脖子里遍布管道的血肉一口咬下来,只好先吐出来,在伤口的断面处舔舐了几下。
从舌尖传来铁锈的味道,尖锐且酸涩,他小口地啃着父亲留下的血肉,食物在肠胃中蠕动带来的饱腹感驱散了一些寒意。他从斯图尔特身上起身,却发现尸体的手还紧紧攥着他的手腕,不愿意松开。于是艾尔梅德咬断了那几根不放的手指,一边嚼着一边探索起这个废弃的哨站,墙上有一个漆黑的壁炉,他能在旁边找到一盒还能用的火柴,然后在阁楼上找到了一堆木头。外面有很多枯树枝能让他捡,但斯图尔特的尸体已经和门以及身下的地板冻结在了一起,他推不动。
毕竟艾尔梅德还是个孩子,因此他能抱得动的木头也很有限,只能来回上下楼梯,门口那具尸体全都看在眼里,但尸体只是尸体而已。艾尔梅德点燃了壁炉,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可以将一簇火苗燃成一场火灾,但炉火只是静静地燃烧着,偶尔窜出来烧焦了几根他的头发。艾尔梅德往后挪了挪,然后把两只手伸过去烤火,他的两只手被冻得有些发红,现在正慢慢恢复知觉,变得柔软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在炉火前坐了多久,直到他的手举得有些酸痛,才把手放下来,揉搓自己被吹得干燥,粗糙的脸颊,如今他的脸颊有些发烫,伴随着火星爆裂开来,火焰噼啪作响的声音,这些让他感到久违的安心。他不知道为什么斯图尔特要带他离开实验室,来到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但炉火还亮着,这就够了,不像他的父亲,这个孩子是很容易满足的。
火焰暗下去的时候艾尔梅德听见背后传来些许响动,随后融化了的血腥味开始在密闭空间里弥漫开来,在炙烤下也变得温暖。他没有去理会,直到他想起来该上楼去添一些柴火了,才从地上站起来。天色逐渐暗淡了下来,他从视角的余光看见斯图尔特的身体瘫在地上,原先结冰的死血把尸体和空间紧紧冻在一起,现在它们都融化了,在地面上蔓延开来,扩散成一片血泊。艾尔梅德去取木材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踩了过去,于是整个哨站里就布满了孩子的血脚印。先前所咽下去的食物已经被消化完了,饥饿与不安又一次回来找他,而充满了空气的血腥味则把这种感觉从肠胃扩张到了肺部。艾尔梅德往炉子里又塞了几根木头,火焰又一次窜了起来,闪烁着,把屋里照得比先前还要亮堂。
他走到尸体面前,踩过血液时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那具尸体如今顺势滑倒在地上,仰面躺着,仅剩的那颗眼珠变得很浑浊,远远看过去和充血的眼白连在一起,显现出生肉一样的粉红色。艾尔梅德扯住尸体的双脚,用两只手把它拖到了火炉旁,然后在一边坐下。由于血液的润滑,这件事做起来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费力,斯图尔特此时竖着躺在他身边,在火光的映射下,那些血水反射出温暖的光斑。艾尔梅德和尸体并排在血泊里躺下,侧过脑袋看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仍然维持着临死前的神情。他顺手把脱落在外面的眼球扯下来,对着火光仔细看了一会,发现离开了整张脸以后,眼睛便不再能显露任何神色了。
咬开最外层坚韧的巩膜之后,凝胶状的内容物就流了出来,却没有什么味道,不带有一丝甜味。他试着去摘下父亲的眼镜戴上,镜框十分滑腻,而且太大了,总是从他的脸上掉下去,他也就没有继续尝试,而是继续把脑袋凑进尸体的颈窝里啃着,将气管、静脉和血管混着为数不多的肉嚼碎了再咽下去。毕竟他是个孩子,还不是一头肉食动物,颈椎对他来说就像一千块的拼图一样是个难题,所以他舔干净骨头缝里的肉以后就把脖子放在了一边。斯图尔特的脑袋支在一根孤零零的颈椎上,每一秒都有折断的迹象,但艾尔梅德每次去看时它还好好待在原位上,连表情都没变过。
这天晚上艾尔梅德头一次感到安心,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是听着火光噼啪作响,以及屋外刮过的呜呜风声,一边哼着歌,他只记得其中一小段旋律,那是在斯图尔特过去心情好的时候教给他的,如今他也哼着这首歌沿着匕首的伤口撕开斯图尔特的腹腔。他把手伸进尸体的衣服下面,摸到了其中一道伤口,任何再用另一只手撑开,直到可以塞进孩子的一个拳头,他把手伸进去,忍着寒冷在里面翻搅,发出隐晦且粘稠的水声。没过多久,他在里面摸到一块光滑的内脏,想抓住它往外扯时却发现他开的口子太小了,只好先把手抽回来,这时孩子的小臂都已经被染红了,他只能遗憾地吮吸着手指上的血,一边在尸体的衣物里摸索着什么。
很快他就在里面找到了一把匕首,在橙红色的火光里闪闪发亮。他先割开了斯图尔特腹部的衣服,随后用它小心地割开最表层的皮肤、脂肪和肌肉,沿着伤口一刀一刀划开,最后才取出了他先前找到的那块内脏,它表面覆盖着一层光滑的薄膜,呈现出深红色。艾尔梅德先是从尖端开始咬下,它不像脖子里的软管那样坚韧,也没有那么有弹性,反而在咬破最表层的薄膜后品尝出某种绵密的质感。他用牙齿将薄膜撕下来,同样咽下肚去,内脏在口腔里被不停翻搅、咀嚼着,唾液间滋生出一股腥甜的味道。很快他就吃完了这块内脏,而且发现自己吃得有点太多了,那些腥甜的生肉堵在喉咙里,让他有一种反胃的感觉。但他还是忍下了这股冲动,用力咽了几下,毕竟这是他在几英里内唯一的食物。
剩下的时间里他除了往壁炉里添些柴火以外,就是坐在炉火旁,出神地看着跳动的半透明火焰,看它时而跃起时而落下,又或是蹦出几颗火花。斯图尔特被搁置在一边,衣角被火燎了几下,但没有点燃,只是变得焦黑,发出难闻的气味,闻起来有点像实验室里挥发的药剂,再加上烧瓶里沸腾的东西,斯图尔特经常挑出浮在上面的泡沫,然后把塞子塞回去。他努力回忆着这些,却忍不住犯困,不停眨着眼,或许是今天实在是太累了,艾尔梅德枕着尸体干瘪的腹部睡着了,这是他能找到最柔软的地方。
屋外的风刮了一夜,在天色刚亮时逐渐停息,转为不那么锋利和干燥的微风。艾尔梅德醒来时壁炉里的火炭还是热的,正闪烁着红色的光,像正在呼吸一般。他枕着的尸体已经僵硬了,但他仍然感觉有一双温暖的手抱着他,将他从梦中唤醒,他打了个哈欠睁开眼,正对上了一双玫红色的眼睛。
正蹲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表情木然,正仔细打量着孩子的脸,随后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用温水打湿后将他满脸的血渍擦干净,随后将他抱了起来,艾尔梅德才得以从高出看到尸体的全貌,它如今冷冰冰的仰面躺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死死盯着他,残缺的身体血肉模糊,像被咬了好几口后丢弃的奶酪,活人的怀抱是如此温暖,艾尔梅德想,自己或许不再需要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作伴了。
Vol.237【地缚灵】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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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不叫林芳霞。”女孩指指写字板上夹着的纸上某处,那里用圆珠笔写了个蓝色的名字,和一般的签名一样,写得龙飞凤舞的,但她却一眼就看出自己的名字被穿着防护服的物业写错了,“我叫林芳雯,雨字头加一个文章的文。”
物业没说什么,本就闷热的防护服里连呼吸都带着潮湿的水汽,他自然也是懒得开口的,雯就雯吧,反正都一样,他把那个“霞”字划掉,在上边写上了一个“雯”字,又把门给关上了。这栋老小区没有电梯,离开402之后他还得再爬一层到顶楼,楼上有狗在叫,也不知道会不会咬人。咬吧咬吧,他想,反正穿得那么厚那狗也咬不进去,还能让主人赔一笔钱。这样想着,这位拿着四千块工资的物业在楼道里坐下,他很想点根烟抽抽,但也就是想想。楼上两间房只有一户人家,男的是大学教授,女的是家庭主妇,平时就在家里带孩子,狗是路边捡回来的。就听着楼上的狗汪汪叫了一阵后,对面那栋楼远远的也传来狗叫声,像是在互相叫骂。妈的,叫什么叫,他越听越来气,心想要是开门了狗还是叫,他就狠狠给那条狗来上一脚,被大学教授指着鼻子骂也认了,一个大学教授还能跟人动手不成,说出去也不怕笑话。不知是不是他太专注于理解狗叫背后的精髓,物业居然完全没注意到402的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和他一样的人。
说是和他一样,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两个都被包裹在臃肿的防护服里,以至于很难分出什么区别罢了。那个人估计得有一米七,对男人来说太矮,对女人来说太高,刚好卡在一个尴尬的节点。他想没准是遇到同行了,刚想提醒对方说“兄弟,402查过了。”又发现那个人手上没拿写字板,就提着一个黑色的旧箱子,边角磨损得很厉害,也不知道用了多久。只见那个怪人敲了敲门——学着他的样子,但不说话。
怪人没理他,又敲了敲门。这时402的小姑娘在屋里爽快地喊了句:“来啦。”而物业却好像做贼心虚一样在她开门之前偷偷溜上了五楼,不想被看见自己和那个怪人出现在一起。楼上的狗已经不叫了,他也只好对大学教授识相点。这一整天他都在想着那个在防护服里面戴眼镜的怪人,直到脱下这身防护服为止他都在纳闷,怎么会有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的人。
让我们再说回小姑娘林芳雯,她今年刚上高一,是家里的独生女,但很快就不是了。林芳雯刚出生的时候赶上了独生子女的末班车,家里五六本相册里全是她的老照片,从戴着花边婴儿帽,抱着奶瓶傻笑;到穿着开裆裤坐着学步车飞跑;最后一张拍的是她十二岁的生日,林芳雯在镜头里咧着嘴笑,露出一口刚长出来的整齐白牙。林芳雯以前从不看这些,但自从母亲怀了二胎以后,她没事就把那沓照片翻来覆去地看。
这天林芳雯正把相册摊在茶几上,但并没有仔细去看,而是在电视上放着网课。母亲在阳台改建的小厨房里炒菜的声音盖过了讲课的内容,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却还是和以前一样能干。只听着油声劈里啪啦地响,像屋外极细的雨丝打在防盗窗上发出来的。母亲的性情她是知道的——总是在不该沉默的时候太沉默了,她听见锅里的油爆裂的声音,啵的一声,很清脆,有点像肥皂泡。它肯定溅到了母亲的脸上,但林芳雯侧耳听着,只听见母亲又一次不合时宜的沉默。仿佛溅在这个妇女脸上的只是窗外的一滴水。姑娘没有多想,母亲总是这样的,自从怀孕之后便更甚,她从不在真正受苦时有过一丝怨言,却在吃饭睡觉看电视时一股脑说个不停。从生头胎时下体撕裂的疼痛到家务的繁重,再到丈夫激情的消退。说到这里时,她总会压低声音,好不让一墙之隔的丈夫听到。
厨房的烟飘到了客厅里,与空气里的水珠结合,往低处沉去。林芳雯想起清明节公墓里烧纸时的烟也是这样,潮湿且呛人。去年她上坟时刻意多给自己爷爷烧了一把纸钱,以求能考个好高中,但老家伙却不给面子,烧出来的烟直往她脸上扑,呛得她连连咳嗽,逃也似地往山上走去。因为烟总是往下走的,但雾不是,雾总是飘荡着,不下沉也不上浮,有时会附在叶子上,有时会结成冰。当时的山上就萦绕着这样一层雾,她感觉自己的头发被打湿了,软塌塌地贴在头皮上。山上面埋着死在公墓建成之前的那些人,有些连墓碑都没有,只有一个坟包;有些墓前则修缮得很新,还摆上了大理石做的桌子板凳。
她突然感到后背发凉,好像这座山上有一座坟是属于她的,而她不知道是哪一座。山上的人不比公墓里少,多是来祭祖的。其中有一个穿着件长长的大衣,留着笔直乌黑的长发,手里提着一个旧箱子,既不上香,也不烧纸。她想知道这人是男是女,便慢慢跟上去想看看他的脸。只一眼,隔着一层薄雾,她就看见陌生人那双潭水一般绿的眼睛。
而那张脸除了白得吓人外倒也没有什么,林芳雯有些自讨无趣,看了他一眼之后就下山去了。结果下山的路上她走岔了,原先来时的台阶变成一条被踩严实的土路,黏着林芳雯的鞋底,每走一步就嘎吱一声。只见山上的雾越来越浓,而山上的景色也逐渐开始变化,陌生中却带着一点熟悉。她有些慌了,甚至分不清自己正在上坡还是下坡,到最后实在走不动了,便蹲在土路边上抹起了眼泪。
后来被找到时,她正围着山上一座墓碑打转,绕了一圈又一圈,连墓碑周围的草都被她踩进了土里。而那碑上的字她没太看清,早磨损了,只能勉强看见一个周字。
“雯雯,来吃饭了,叫一下你爸——”母亲拖长了的音调将她叫回现实。网课早就结束了,电视上没有信号,是一片刺眼的蓝色。就在这时,房门被敲响了。
来的是一个穿着防护服的男人,她见过这个人,是小区的物业,来统计人口的,写名字时还把她的名字写错了。等林芳雯再关上门时母亲已经把饭菜端到了桌上,远远看去碗里的菜叶颜色有些发黄。她把相册摊在桌上,小时候的自己正对着她笑,这是在学校去紫金山组织春游时拍的,她又盯着照片看了一会,才意识到当初鬼打墙时,在弥漫的大雾里,她误入的就是紫金山。父亲没从房间里出来,于是母亲又喊了一遍,她的丈夫在屋里应了一声。但过了一会还没出来。
“吃饭都叫不动......”母亲又在抱怨了,她几十块的蓝牙耳机用了很久,现在戴在耳朵里有些漏音。连着林芳雯也听到些俗气的广播剧内容。她拉过椅子坐下,然后又想起什么,起身去拿了一副碗筷。食材不太新鲜,送到家里时就这样了,母亲也没法把它做得更好一点,只能用很重的调料味掩盖过去。
她没去看母亲的脸色,只顾埋头吃着,自从被关在家里以来她就特别没胃口,半碗饭已经很多了,但每次母亲都执意给她盛满一碗。她盯着碗里剩下的半碗饭发呆,母亲就坐在对面,把臃肿的下半身藏在桌下。门又被敲响了一次,这次敲了四下,声音闷闷的,像隔着电话敲的门。林芳雯心想这次可算是得救了,应了一声后便从椅子上起身开了门。
门口站着一个人,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上次他穿着一身黑大衣,这次则换成了白色的防护服。她发现他防护服的面罩上是不起雾的,而透明的塑料下居然戴着一副眼镜,镜片上自然也没有起雾,因而她可以看见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空洞无物,眼珠子该在的地方自然是有一对眼珠子在的,但除此以外就只剩下一潭不知淹死过多少人的绿水,像死鱼......死人。她脑子里突然没来由地冒出这个词,一时慌了神,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二
大学教授和他的老婆孩子住在五楼,这并不算什么好事,因为楼太老了,没有装电梯。这天他是被儿子的哭声吵醒的,奶粉罐见底了,他们只好给他喂点粥喝。这孩子喝完粥以后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家里的狗扒在床沿朝他吐舌头。狗粮其实也快吃完了,再过几天就得给它吃剩饭了。但狗对此毫不知情,只是舔了舔孩子伸过来的手,然后跑到阳台上和对面那栋楼的狗汪汪地吵了起来,浑身一抖一抖的。教授走过去轻轻拍了下狗的头,但对面的狗仍然在挑衅它,那是一条黑色的大狼狗。
把这么大一条狗关在商品房里真是活受罪,他想。于是他把狗拦腰抱起来,放在客厅的地板上。狗不再叫了,反而摇起尾巴来,因为妻子正抱着儿子从卧室里出来,那孩子把手指塞在嘴里,口水也因此流满了整个下巴。他拿纸巾把儿子的下巴擦干净,这时可视门铃响了一阵,屏幕上是个穿着臃肿防护服的人。教授顺手把沾了口水的纸巾攥在手里就去开了门。那人敲门也不是什么大事,把屋里的人头点一下就走了。临走前那人问:“隔壁屋里有人吗?
教授想了一下,隔壁那间是老丈人留下来的,老夫妻膝下无子,唯一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个死胎,便把他这个女婿当成亲儿子看。自从他俩搬去养老院后,那间屋就空了出来。他这样想了一会,于是摇摇头,说没人住在那。等对方走后大学教授把门关上,心里第一次寻思起那间空屋来,502的钥匙好像就在鞋柜里放着。头一次,他感觉那一串快要生锈的钥匙正在黑暗里发出星星般的光。他掏出手机看了眼,他的课被安排在下午两点半,还有几个小时,去隔壁看看也不迟。这时从楼下传来一声闷响,随后狗又叫了起来,这次是冲着屋外,它用两个爪子不断刨着门,想要冲出去。狗一叫,连带着一旁的孩子也哭闹起来,这是他听过最头疼的二重奏。
若是不出意外,四楼的邻居就得上来质问了,但过了一会后什么都没有发生,连狗和孩子都觉得烦了,渐渐也不再吵闹。他又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去五分钟了,除了最开始那一声闷响,楼下就和死了一样寂静。此时狗由愤怒转为了畏缩,呜呜叫着往妻子怀里钻,儿子则异常沉默,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盯着他看。自从关上门以来他一直都站在玄关处没有动过,不是被吓傻了,只是感觉有些迷惘,好像忘记了一些东西。他不知道自己是该回书房备课,还是到楼下去给四楼的邻居赔不是,或是......他下意识转动门把手,把狗关在屋里。
狗徒劳地又刨了几下门后就安静了下来,这下是彻底安静了,楼道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与阴冷潮湿的霉味混合在一起,闻起来有些别扭,仿佛经历过一场屠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出门时没戴口罩,便理所应当地认为这就是他所忘记的,心里顿时踏实了不少,于是又回去把口罩给戴上。
这次他感觉有点冷,按理说春天不应该这么冷,难道是窗户还没关上?他朝客厅看了眼,窗户紧闭着,雨水打在玻璃上又蜿蜒而下,外面的城市笼罩在一层灰色的薄雾之下。太安静了,连雨声都听不到。妻子坐在沙发上哀伤地看着他,她怀里的婴儿像个油漆未干的娃娃。他终于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是衣服,妻子身上穿的是一件从龙门古镇度蜜月时买回来的倒大袖,湖水一样的绿色,店老板自豪地介绍说这是一件真正的老古董。
“我弟弟死了。”他能感觉到她说话时喉咙里堵得慌,但还没有落下泪来,那双眼睛是干涸的,根本就流不出眼泪。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提这件事。
门铃又响了,带着嘈杂的电流声,屋里仍是安静得可怕。门外的监控被什么东西挡住了,画面时不时冒出花花绿绿的噪点。那应该是白色的光滑的布料,有个人离摄像头太近了。他从猫眼里望出去,与一只了无生气的眼睛对视上,直觉告诉他不应该开门,所以他走到妻子身边坐下,她把脑袋靠在他的肩头,脸上带着某种宽大树叶打下来的阴影。他向后倒去,深深陷进沙发里,闭起眼,好像要把自己活埋起来。
闭上眼后门边嘈杂的声音也渐渐消停下来,那就再闭会吧,他想。随后声音又都回来了,首先是外面的雨声,然后是妻子洗衣服的声音。儿子在沙发上打闹着,狗跳上来,在他的大腿上趴着。
“刚刚有人按门铃,你怎么不去开?”妻子问他,先前的哀伤已经一扫而空了。
“谁啊?”
“我不知道,上门做核酸的吧,穿成那样......”
“不是才来过吗?”
“不一样吧,算了,人家已经走了。”
“你今天怎么把那件衣服穿出来了,又出不了门。”
“什么衣服?”
洗衣机哐哐地响,妻子的声音隐藏在其中,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就那件,在龙门买的,绿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所以睁开眼从沙发上坐起来,往阳台张望着,却看见妻子只穿着一身睡衣。他揉了揉眼睛,感觉这一切都不太真实,便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回书房备课去了。
三
楼道里现在空空荡荡的,只有橙黄色的感应灯还亮着,也不是一直亮着,而是一亮一灭,一亮一灭,每当它自动熄灭时,便会在下一刻又亮起来。仿佛手术室门口的灯牌,只是没那么紧张,更像是一个人舒缓的呼吸。当你睡觉时,胸口一起一伏的,便是这样的频率。402的大门敞开着,三楼的住户刚下完基层回家,在单元门口他就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朝上面张望时就对上了林芳雯的视线,她从地上站起来时已经不像刚开门时那样无措了,留给她的只有些许迷惘,我们可以说她仍在雾中,但不能说她是盲目的,因为她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视线,这让楼下的人有些尴尬。
母亲终于看不下去了,敞开的大门让她隐约有些不安,而越是盯着它后面那座空旷的楼道看,那种聚集在她心头的不安就越是强烈。她的心好似一片阴沉的天空,一旦下雨,那冰冷的雨水就会落到肚子来。她感到小腹一阵隐隐的绞痛,仿佛胎里的孩子也想凑过去看看,便一只手捂着肚子,搁着薄薄的皮肉去安抚他,另一只手撑住椅子,把自己从桌下拖出来,刚想骂女儿两句不懂事,就看见三楼的住户正挨着扶手走上来。于是满腹的哀怨又换成了亲切,友善的笑容。
“书记,您瞧这……让您见笑了,下班您就好好休息吧,我们家的事不用您麻烦。”
林芳雯夹在两个大人之间,她记得那个被叫做书记是还不是书记,只是走漏了点风声,说下一任书记已经内定给了他,至于是什么书记她也不太清楚,只觉得大人间的寒暄太单调,太聒噪了。于是她从门口抽身出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锁上房门,抱着手机就钻进了被窝。
也许是因为春雨返潮之下过于潮湿,被子怎么都捂不热,翻来覆去的总带着一股别扭,像盖着一堆泥土而不是棉花。她刷了一会手机,净是些已经点过赞的内容,怎么刷新也还是那样,只好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忍着头晕准备睡一觉。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了敲,她好不容易等来的困意一扫而空,她的头还是很晕,但这反而让她更加清醒了。林芳雯认得这个敲门声,是母亲正在急切地一下下叩着门板,她本不想理会的,但随即却听到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及其刺耳,就好像钥匙钻进的是她的脑袋。一阵恍如天塌下来的无力感席卷而来,她飞快地把枕头掀起来,发现原本垫在枕头底下的钥匙没有了,不知是被愚弄还是背叛,又或是领地被侵犯的危机感促使着她开始寻找一切能藏身的地方。等到门被打开的那一刻她已经钻到了床底下,怀孕的母亲是绝对钻不进来的。但她从床底的缝隙往外看时,除了母亲那双穿着棉拖鞋的脚以外,还有另一双穿着便鞋的脚,看起来像是个男人。
“林芳雯!你这孩子,躲哪去了?”母亲还在抱怨,她听见衣柜门打开又重重关上的声音,而另一个人则始终没走动过。最后那双穿着棉拖鞋的脚停在了床边,林芳雯感觉空气里的水汽凝结了,纷纷落在她的身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母亲意识到了什么,但苦于臃肿的体态没法弯下腰来。
“先别着急,吓着孩子也不好。”一旁的男人说。
说话的正是书记,林芳雯听了出来,尽管他们家和楼下的关系不算太亲密,但书记语调里那种湿漉漉的感觉她记得很清楚。像从雨夜里穿透而来,混杂着尘土和霉菌的味道。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跟进来,只是急促地呼吸着,打量着床底有限的长条形视野里两人的步伐。母亲和书记低语了一会,她听不清,或许也听不懂,好像说的是一门刚刚被发明出来的语言,但她只是这样静静地听着,期待着突然就能听懂大人们说的话。不一会母亲离开了,而书记仍留在房间里,他在床上坐下,然后对床底下的林芳雯说。
“出来吧,这里没有别人。”
她趴在床底没有动。
“你是不是也见过那人了?”书记又说。这下她才挣扎着从床底挪了出来,途中头顶不小心碰到床沿,被狠狠地磕了一下,感觉不到痛,只是脑子里麻麻的,像是睡了很久。随后她才发现有什么从脸颊的一侧流了下来。书记盯着那一道痕迹看了一会,然后拿手帮她擦了擦,她看见那只手伸过来时还是苍白的,缩回去就染上了红色。
坐在床沿上抬头看着书记时她感到有些不真实,因为当一切都笼罩在灰色的阴影下,那一道血迹就显得过于鲜艳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点点头。书记把沾了血的手放在白衬衫上擦了擦,然后问:“他长什么样?”
“没看清。”
“真没看清?”书记不紧不慢地追问道。
“......像死人。”她被书记的问题整得有些发毛,“他到底还会不会再来了?”
“下次别随便给人开门了。”书记轻飘飘地把这个问题带过去,站起身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人我们单位里会处理的,你看,打扰你们家那么久也不好,我就先走了。”
他走的时候轻轻关上了门,林芳雯赶紧跑过去又把门给锁上,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既然钥匙在母亲手上,只是背靠着门坐下,把脸埋进两腿之间,试图在混沌的意识里抓住什么能思考的。她想起小学时曾经在紫金山看见过那个人,仅仅是一眼罢了,还没等她再多想起有关他的一根头发,一片衣摆,回忆就被门外的吵闹声冲散了。似乎是父亲起床了,她继续盯着卧室的地板看,看到地上有一根长头发,就用手指捻了起来。比她的头发要长,泛着乌黑的光泽,和地上的灰尘纠缠在一起。就在她辨认这根头发到底是不是从母亲头上长出来的时候,门外的躁动突然停了下来,就像热水壶里煮开的水在跳闸之后瞬间恢复宁静一样。
几秒钟过后门外的死寂仍然没有消失,她怀疑这个世界出了差错,于是把门打开一条缝往外看去,就看见母亲坐在椅子上,上半身趴在桌上,像被抽掉了骨头一样软绵绵的。而父亲则焦急地来回走着,一边打着电话,鞋底不断踩过地上的一滩血迹。她躲在门后看着这一切,不敢推开门走出去,要走也得趁着他们离开再说。她忘记母亲什么时候开始怀孕的了,就像当年母亲把她生下来以后,还在肚子里留了一个一样。她又把门关上,顺势躺在地上,地板是不能躺的,但她总喜欢在没人看见时躺在地上,这对她来说就像是染发和喝酒的替代品,一种隐秘的打破陈规,而在迷茫与淅淅沥沥的另一种春雨声里,她躺在地上慢慢睡着了。
再睁开眼已经是晚上,她睡得不太好,地板太冷又太硬,于是她从地上爬起来,拍去身上的灰尘,同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好像错位了。房间的窗帘拉着,外面的亮光没法照进来。林芳雯抹黑过去把窗帘拉开,这一拉她才看见这天上挂着一轮明晃晃的白月亮,亮得刺眼,白得让她心里发毛。她被晃得受不了,又猛地把窗帘给拉上,这才平复了下来。窗帘没拉紧,从缝隙里又刺出几道宝剑般的光来,她急忙闪到一边,月光直直地刺入门板,恍惚间她听见了撕裂布帛的破风声,再往后看过去就只看见一滩凝固的血迹洒在地板上,似乎正是她睡着时从头上流下来的。
还是回床上再睡一觉的好,虽然这么想,但她清楚再睡下去只会加剧头疼,她只是留恋被窝里的温暖和柔软。林芳雯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脚,而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床边,手机放在枕头上,屏幕亮着,显示着几条父亲发过来的微信消息,大概是母亲在医院生孩子,要她今晚的饭去楼上邻居家解决,他已经事先打过招呼了。她把手机按灭,去了一趟厕所,然后坐在床上开始回忆今天的事,这一天好像发生了很多,却又感觉还在梦里。
现在该做什么?出门去找楼上的邻居蹭一顿饭吃吗?几点了,七点钟?还是八点钟?家里没有课表可供她按部就班地活一天,她把外面的灯按亮,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桌剩饭,说是剩饭但也只能算脏碗碟罢了,中午被她剩下的那半碗白米饭还放在那里,看着硬邦邦的。她往那边看了一会,随后把它放进了冰箱里。冰箱门关上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闷响,紧接着这一声的就是白天的敲门声,从大门的另一侧传过来,不多不少刚好四下。她顿时后背发凉,手握在冰箱门的把手上许久没有松开,同时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不是说会处理吗?怎么这个东西还要纠缠不放?仿佛有生以来她所有的怨气都浮现上心头,敲门声停了有一会了,可她心里清楚,他还在外面,正等待着,永远等待着。她的手有些发抖,最初是手,后来全身都颤抖起来,她觉得自己可能在哭也在笑,在害怕也在愤怒。而这些交织成一股暗流,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刀,厨房的窗户开着,而那宝剑一般的月光正照在闪亮的刀刃上。
把刀握在手里让她有了些底气,她边应着“来了”边一步一步走过去,却感觉刀子在她手里变得沉重起来,她几乎是拖着自己往前走的,大门近在眼前,眼前便是一切。她伸手抚摸着冰凉的门板,从门的这边用力敲了三下,随后拧开把手——
那人依旧把自己包裹在麻袋一样的防护服里,注视着她。她把刀子笨拙地藏在身后,抬头对上他的视线,与那双死水一样的眼睛对视。楼道的感应灯完全坏了,她不知道他身后那片黑暗里到底藏着什么,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被他挡住了。
“能让我进去吗?”这是她听见他说的第一句话。
她应该是认真思考了一下,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没有说话,而后突然亮出了手里的刀,向面前的人刺过去。那人没有闪躲也没有反抗,她感觉自己好像在扎一个气球,没有血肉的实感,只听见布料被撕裂时的声音。那人在她的面前泄下气去,只留下一件被撕碎了的衣服,她才意识到原来困扰着她的只是一具空壳,或许今天起她就自由了,但自由了又可以去哪呢?楼道里的灯在她抽出刀子的那一刻重新亮了起来,橙黄色的灯光像夕阳一样洒了一地,就像俗话说的覆水难收。林芳雯把刀丢在地上,而先前的愤怒与勇气也随着被抛下,她感到一阵无名的害怕从四面八方袭来,于是用力甩上门就往楼上跑去。
四
只有一层的楼梯变得无穷无尽,在她的眼前延伸铺开,每一级台阶上都洒满了夕阳般的灯光,铺就一条康庄大道,每一次冲过楼梯拐角,她都能看见那件防护服像垃圾一样躺在地上,于是她每看见一次都用力踩过去,想把它踩进不存在的泥土里,直到雪白的布料变成灰泥的颜色,她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楼上邻居家门前。林芳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顾不上腼腆内向,用力砸着门。而门却在她身后打开了。她这才发现自己敲的是五楼那间空屋。
女主人穿着睡衣,一只手抱着一个孩子,孩子怀里抱着一个奶瓶,奶瓶里的牛奶正在不规则地晃动,像乳白色的海浪。在看见林芳雯这副模样时她显然错愕了一下,把孩子搂得更近了些,然后才开口。
“雯雯,你终于来了,你的饭菜还在电饭煲里热着,没事,进来吃吧。”
“周阿姨,我想问一下......”她进门时听见空屋里面传来四声回应,“你有没有听见?”
“听见什么?”
“没什么,应该是我听错了。”她走进房间里,学着白天里书记的样子,轻轻关上了门,把空屋内敲门的声音隔绝在身后。
这间屋里装修得很好,不算富丽堂皇,但很用心,家具不是全新的也有八成新。女主人把她领到餐桌前,从电饭煲里拿出饭菜来。锃亮的桌面反射出她的脸,那一道深色的血迹扒在她的脸上,她下意识摸上去,从手上传来粗糙的颗粒感,把手拿到面前,她看见指甲缝里已经夹了一些深红色的碎屑。一条狗摇着尾巴凑过来,把前爪搭在她的腿上,她把手伸过去,于是嗅到血腥味的狗就这样温顺地舔干净她手上的血迹。女主人见状赶紧往狗的头上拍了一下,狗委屈地看了她一眼,退到一边。
“没事吧雯雯,要不要去洗个手?”
“哦,好。叔叔呢?”
“你爸爸没告诉你吗?”女主人把孩子抱在手里摇晃,“梅仙他被叫去帮忙了,因为小区底下有铁丝网拦着,叫物业来也不管用。情急之下你爸爸把铁丝网拆了,差点跟物业打起来。最后还是等到书记出马,好说歹说才解决了这事,把你妈妈送到医院去了。”
林芳雯掏出手机,却没发现父亲和她说了这些,于是她摇头。然后才想起自己应该去洗手,于是她就去了。窗外的月光仍然是那样,白得晃眼,她听见女主人在打电话,说的什么她听不清,已经掩盖在水流声里了。她只记得自己冲掉洗洁精的泡沫后把水龙头拧上,就看见对方把电话放下,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饭桌上她没有问,但对方却像是终于无法保守这个秘密一般,说:“你弟弟出生就死了。”
一旁的婴儿顿时哭了起来,以至于女主人无暇再补充什么,只是抱着他,边哄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给自己的儿子泡奶粉去了。林芳雯往嘴里扒着饭,她只是象征性地嚼两下就咽下去,嘴里却泛起一股咽不下去的苦涩。女主人错估了她的饭量,但她却只是机械地往下咽着寡淡无味的白米饭,直到最后没忍住吐了出来。
Vol.237【密码】归乡
作者:【十二招】天行
免责MODE:笑语/求知
预警:本文为游戏【憎恶之西】中NPC苏西xPC弗洛伦丝的同人,存在有关【憎恶之西】及续作【憎恶阴霾】的部分内容剧透,有关NPC的身世经历存在致死量捏造内容,若能确认接受存在如下内容,请继续:↓
summary:苏西过得很好。
当弗洛伦丝再一次回到这片熟悉的土地的时候,这里已经完全变成了她所陌生的样子:昂贵的高楼拔地而起,鳞次栉比犹如茂盛的钢铁森林,走在路上的行人精神萎靡,神色匆匆,唯有洛杉矶的天色仍然阴沉而潮湿,令她感到一丝怀念般的熟悉。
一切都变得迥然不同,她甚至无从问起弗里斯科在哪儿,只好先找了个旅馆避雨,结果迎面而来的报纸糊了她一脸,带着雨水和尘土的腥味叫她难以把脸从油墨味的灾难里挣脱出来。无奈之下,她只好摸索着墙壁到一间门里,她想说侍者劳驾麻烦把她脸上的报纸取下来,可不知哪儿来的文化让对方只是冷冷地告诉她:洗手间在右手边。
哪个左手边?弗洛伦丝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知道,只好摸着墙壁一边走一边找门把手,好在没有碰上控诉她是变态的尖叫声,也没有直冲脸上砸过来的高跟鞋——这儿确实是卫生间没错。她花了十分钟才把脸上的报纸拿下来,镜子里倒映出的脸仍然和这里的五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她盯着自己的眼睛,往上看的时候,“夜莺餐馆”四个字像是灯泡一样在镜子的顶端闪烁,造型和颜色都令她奇怪得有些咋舌。
“哦,不,劳驾……”
她走出去,敲了敲在前台大厅闲聊的两位女性的桌子。她们看上去相当年轻,于是也理所当然地把弗洛伦丝当成同龄人。可一听到她过时的口气和用词,她们便一齐哄笑出声:
“天哪,你是邮票后面的胶水吗?怎么讲话这么硬邦邦的!”其中一位放下杯子,转过身正对着弗洛伦丝,“我的奶奶都不这么讲话了。你听起来像她会念叨的那种西部英雄。”
“呃……”弗洛伦丝抓了抓头发,又看了看对方没有戴帽子的头顶,只好把头上的帽子也摘下来——看来这时候已经没有进旅馆必须要带帽子的习俗了。“好吧,我是来问点事情的……呃,那个……”
“别告诉我你是来问路的。”另一个女孩咧嘴笑道,她身上纹着弗洛伦丝看不懂的符号——大概是什么时下流行的装饰。“因为我们也只是来旅游的!所以根本不熟悉这里!”
“呃……”
“嘿!别告诉我你真的是来问路的!”
“我是想找个人。”弗洛伦丝终于没辙,“你们知道苏西吗?苏西·科克伦。”
“苏西·科克伦?”两个女孩对视一眼,“我们不知道什么苏西·科克伦!但是我们知道科克伦牧场。”
“如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地方的话,”她说,“就在大洋城东北边八十多公里的地方吧。有时候我们会去那儿玩农家乐。”
“或者当童子军。”另一个女孩咯咯笑了起来。
“从这儿门口左转三百米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去那里看看有没有到那边的公交。”
“或者你也可以跟我们去玩儿会。”有纹身的女孩笑嘻嘻地邀请道,“大洋城现在都成个破烂地方了!所以我们搞来了她的小白脸的四轮,准备周末绕圈兜风嗨一把先!”
弗洛伦丝既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们说的名词是什么,但对方知道苏西在哪里并且愿意带她一程,她还是半推半就地跟那两个女孩上了叫做汽车的载具。宽敞的车内散发着金属、机油以及青苔的潮湿气味,弗洛伦丝已经对这种不好闻的东西习以为常了。于是她顺从地跟着她们坐进去,然后照着对方的样子系上那个叫做安全带的东西。还没等她来得及问什么时候出发,坐在驾驶座的女孩已经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以一种横冲直撞的气势在没过多久就下起来了的大雨里冲了出去。
内脏都要被甩出去了——这是弗洛伦丝唯一的想法。她本想说如果这玩意儿和火车一个样,她就在车上打个盹,可显然前面的两个女孩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她们一边尖叫一边大笑,副驾驶位的女孩还时不时回过头来嘲笑弗洛伦丝,说她简直就像是没坐过车的老古董一样脸色苍白地散了架。
“噢……呕……上帝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还是开慢点吧!”
开到外围的卵石路时,速度果真慢了下来——但弗洛伦丝觉得这不是因为她们听了话,而是这条路实在难走。速度慢下来了以后,她终于有闲心去看窗外的风景了,这条她们正在驶过的公路沿海,石栏外就是高耸的悬崖和低矮的灌木,海鸥的鸣叫声不绝于耳,夹杂在渐小的雨声里居然显得不那么违和。
“你要开窗不?”
前面的女孩忽然把车窗放下来,弗洛伦丝被吓了一大跳,连忙后退好几米。
“我们到了!”
急刹车的嘎吱声刺耳,以至于弗洛伦丝差点以为自己要成了个聋子。她手忙脚乱地解开安全带走下车,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高耸的谷仓,大门上挂着硕大的招牌:科克伦牧场。
“你就自己进去吧。”女孩说,“就说是来帮工或者做童子军的,我想她们没可能会拦你。”
“再不济,你就说你是乞丐。”另一个女孩说,“我想那位以好心出名的苏珊女士绝不会忍心把你赶出门外的。相信我。”
“好了,就到这里吧,我们走吧。”
“Bye~”
汽车乘着灰色的咸涩云雾远去了,弗洛伦丝看着它消失在视线里,才转过身去走向大门,摇了摇门前的牛铃。
“来了……!”
穿着围裙的妇女急急忙忙从谷仓后面出来。“请问您是……”
“我找苏西·科克伦。”
“苏西·科克伦?”对方有些疑惑,“奶奶已经去世了,葬礼就在去年……您是她的朋友吗?”
虽然对于这个消息早有预想,但亲耳听到的冲击仍然让弗洛伦丝沉默了许久才点了点头。穿着围裙的妇女有些手足无措,最终还是打开了大门。
“您要是有什么想说的话,先请进来再说吧。”
她领着弗洛伦丝穿过农场,入眼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成群的羊和鸡正在草垛与牧羊犬们的中间悠闲地漫步,而后是被耕好的田野,奶牛克星、夏甲花和龙舌兰错落有致地排列在肥沃的土壤上,散发着即将成熟的气息,最后是一栋富有田园气息的双层小屋,看起来刚刚翻新过的油漆仍然在房屋的外沿闪烁着漂亮的光泽。小屋的旁边是水槽,屋檐下的角落里依稀能见到几盆被照顾得很好的仙人掌。
打开门,门内的装潢简洁而温馨,燃烧的火光在壁炉的炉膛里止不住地跃动,夹杂着淡淡的草木灰味和黄油的气息,她请弗洛伦丝在壁炉前的小沙发坐下,随后给她倒了杯香草茶,温热的馨香与屋内的色调如出一辙,也让她感到熟悉而陌生。
“我叫苏珊,”妇女在她面前坐下,往茶几上摆了一盘曲奇,“您是奶奶的朋友?还是熟人?”
“我……”她抿了一口茶,略带苦涩的香味在舌尖漫开,“我叫弗洛伦丝·贾斯汀·希科克。”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苏珊错愕了几秒,又重复了一遍。“您真的……您真的叫这个名字?”
“是的,我……”
“请等我一下。”
她迅速起身,哒哒哒地踩着木制楼梯上了二楼,弗洛伦丝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手上的茶杯渐渐冷了下来。直到她将那杯茶喝完的时候,苏珊才气喘吁吁地从楼上下来,重新坐回她的面前。
“希科克小姐,我……我真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说……”她低声道,气息仍然因为急匆匆的步履有些不稳,“我……奶奶她,一直都很记得你。我记得她小时候一直跟我说,你和她的冒险故事……她……她说,如果你能回来的话,就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她递出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而弗洛伦丝知道这是什么——早在她和苏西旅行的时候,苏西就有在晚上扎营之后,靠在帐篷旁边写日记的习惯。尽管这个不善言辞的女性表达仇恨的方式是在枪托下划下刀痕,但她仍然为自己人性的部分留下了那一角空白之地,以确保自己不会因为沉浸在复仇的杀戮中而丢失理智。弗洛伦丝虽然对日记上的内容很好奇,但她从来没有得到过苏西的允许。那名年轻的寡妇只会在她试图凑到边上一窥其内容的时候默默合上笔记,然后将食指敲在她的脑门上。
“滚。”
言简意赅。弗洛伦丝刚想继续翻下去,却发现笔记本的后面上了锁,锁的上面是四位数的密码,令她不由得想起来她们曾经在路上碰见过的保险箱。彼时她还没有学会撬锁,于是只能跟那些铁皮盒子大眼瞪小眼,直到她用坏一个撬棍,苏西就捂着嘴,站在一旁看她替撬棍哀悼的样子努力装出一副严肃的面孔捧场,但无奈还是忍不住笑。而现在,这种程度的锁对她而言早就不算什么了,她从口袋里取出一根针,绕过条条框框的密码,径自从锁孔直接将笔记本的封皮撬开,泛黄的内页带着陈旧的气息,熟悉的霉味先于纸上的文字进入可被识别的感官中,令她恍惚了半秒。
【我知道你能打开这一面的。那时候我已经死了,所以我说什么都阻拦不了你的——我知道你就是这样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小鬼。
以及,别打算用什么死灵法术来复活我。好不容易歇会,你可别打扰我休息。】
“什么啊……”弗洛伦丝一边笑,一边无奈地想。仿佛苏西什么都知道一样,仿佛她就还在这里在用纸笔和她对话。她合上笔记本,先向苏珊道了谢。
“不客气,毕竟这是奶奶跟我说过的。”苏珊摆了摆手,“能帮到您就好。”
“谢谢……苏西,我是说,你的奶奶,她……她从前过得怎么样?”
弗洛伦丝早已习惯独自一人——很多时候,她告诉自己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离开这里的这五十年间,她总是会做一个梦。梦里仍是那样的夜,西部的夜晚寒冷而寂静,广袤的荒漠上常常连一株仙人掌的影子也见不到,她靠在帐篷边上,旁边是在篝火边擦拭着步枪的苏西。苏西很少和她闲聊,有时和她说话常常也佐以各种各样的酒:威士忌、伏特加、琴酒……只有它们的苦涩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共同话题,苏西无意向她透露自己的过去:丈夫、女儿和儿子如何在奶牛归乡里死去。她也无法告诉苏西她曾经怎样和小丑们度过了一段又一段旅程,她不是不能理解——向别人袒露自己的伤口是一件多么需要勇气的事情,也许她需要用一生才能做好准备。
或许她们能够拥有的交汇只有这个夜晚,两个孤寂而沉默的心只有在这个时刻无限接近她们彼此本身。
而现在,时隔多年,她终于得以问出那个本该在西部的夜晚之中问出的问题。
“苏西……”
苏珊沉思了一会儿,随后微笑起来,血缘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五十年后弗洛伦丝仍然能从她的后代的脸上窥见她过去的影子,何其相似。
“苏西她,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