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因为时间不太够随手写的,依然是熟悉的迷航。
欧内斯特主视角,深潜者状态。可怜的阿深活在背景里。
————正文————
当一连串气泡在耳边炸开,欧内斯特被惊醒。
模糊的视线逐渐聚焦,远远的大片浅滩映入眼里。他在哪?也许遇上了洋流吧
该回去,这是第一反应,他知道重新潜回海底不是什么费劲事,他现在活力充沛,才不像那些因为细小脆弱而滞留的小鱼小虾。但是他还不想回去,尽管浅海的阳光太明亮有些刺目,水压太低让他的脑袋轻飘飘晕乎乎仿佛水母的触须舒展开去,也许可以被称为另类的高原反应。
而且这里离岸太近了,可能有人,这里有一万个理由让他离开。
可欧内斯特就是一甩尾转身朝那生长着柔软翠绿的海草的礁石游去——而不是返回。
一条鲨鱼游在他五十码开外的位置,有着光滑的,阳光下七彩流溢的皮肤。身体修长,尖尖的三角形头部,两个背鳍较小。嗯,那是一条丝鲨,事实上也只有它们拥有这样闪闪发亮的漂亮外表。
丝鲨不算一种特别大的鲨鱼,所以当欧内斯特这个有它一大半的怪家伙冲到面前时,可把它吓了一跳。
这种鲨鱼有着猫似的竖瞳,并且在愣愣地盯着他看。
这种比拼耐力的小游戏没有进行多久,欧内斯特觉得好笑,就扭转躯干肚子朝天笑起来。一小串气泡浮起,他看着这些闪光的小东西往上去,不见踪迹。
太亮了,于是他翻过来,丝鲨充分展示了它那物种的外向与憨厚,好奇地绕着他转了半圈,并试探性地咬了咬他的脚。
有点痒,欧内斯特下意识抖了抖,又保持不动,他知道这只是这些严重近视的大块头确认眼前的到底是食物,另一条鲨鱼还是人类的一种方法。
看来它是对一条深水鱼没什么兴趣。只是转了两圈便慢悠悠往远洋游去了。
欧内斯特也没有继续烦它,他在原地停了一会,吐出一串泡泡,加速从中穿了过去。一阵眼花缭乱,打散的气泡不论消失还是上浮都更快了,但自娱自乐的欧内斯特没有在意。
这样又漂了许久,他停在一片海草上,这块礁石实在不同寻常。眼熟,欧内斯特盯着他,慢悠悠侧过身。那是个非常大的东西,一端拖着一长条,另一端是一个半圆弧,两边各有一个爪。
这是个锚,船锚。欧内斯特恍然大悟,尽管水草覆盖了金属的表面让它的形状难以辨认。
他想起放锚和收锚时链子碰撞的沉闷声响。如果锚在这里,那么船在哪呢?
往下就是他想不到的了。
欧内斯特剥去了一些水草,在多年的浸泡和植物的风化作用下,即使是钢铁也没有那么坚硬了,他不太清楚自己应该作何感想,于是他选择游开。
沿着浅海的珊瑚礁游动,欧内斯特发现了一群游得张牙舞爪的鲨鱼。
体型更大,集群行动,浑圆宽大的头,看来是一群加勒比礁鲨。它们正在进食,混乱的游动把海水都搅浑了,入目之处全是细小的不知什么肉的颗粒。
这是群神经敏锐,而且现在兴奋过度的礁鲨,拜访它们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
欧内斯特贴着海底从它们身下慢悠悠地穿过去,半路还颇有兴致地转身观察了一会儿,只有一大片雪白的肚皮。
这个视角真是有些奇怪了,但是挺好玩的。他没发现自己正在微笑。
停留了许久,他还是换了地方。
更加僻静的地方,足够欧内斯特放松手尾沉下去,像人似的趴在礁石上,用指蹼拨弄吹出的泡泡。
这已经是第三种鲨鱼了,也许不久会有第四种。他看着远处一抹极具辨识度淡黄色的鲨鱼游过,如果还不能结合着判断出这是哪,就是小看他了。
这里是鲨鱼伊甸园,在巴哈马群岛附近的一片海域。
哦他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某个人有天一起在这潜水,可惜计划总是踩着变故留下的脚印。
虽然只是他一个人在这,也可以算是成功了吧?
即使是这么想也无法忽视心里那点淡淡的失落。他做了很多走了很多弯路,终于回到了自己该待的地方,深海的重压,黑暗还有耳边他终于得以理解的呢喃,这些才能让他烦躁的大脑安静下来。尽管他还是挥不走那些失落。
他抬头看,水面好像很远,阳光映射下光影模糊,其实不远,他可以飞快地冲上去,跃出水面,再像最灵活的海狮一样钻回来——甚至不溅出水花。他知道这些不算什么。
好吧,也许水花还是会有一点的。
可是欧内斯特只是看着,尾巴在水中缓慢地摇晃。别傻了,他不是爱丽儿,去水面做什么?况且他讨厌没经水过滤的阳光,刺眼。
即使他不会被潜涵症困扰,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也许……该回到深海去,这些现在的他已经没法负担的思考开始让他厌烦了。
可是,欧内斯特疲惫地拨一拨水,摇一摇尾,浮上来一点开始游动。他不想——至少现在,还不想回去。
哦,一只黑鳍鲨,第四种,我就知道。欧内斯特瞄到一抹飞快闪过,迅捷的影子。
如果他愿意,可以再往北去,他可以搭乘洋流的便车,墨西哥湾暖流会像发射子弹一样把他送上去,横渡整个北大西洋,甚至达到北海。
那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岛,他还可以在那短暂停泊。然后?也许继续北上去骚扰圆滚滚的海豹。
还是算了吧,指不定谁骚扰谁呢,况且在北极要找热泉喷口给他暖爪子太困难了,肯定在那之前他就冻得受不了了。如果他的思想能够自由游动,那必然是环绕了世界一圈才恋恋不舍地回归。
真是奇怪,明明他怎么小,海这么宽广,他可以乘洋流北上却不知道要游上几个月还是几年,而他在这么广阔的地方,一辈子也游不完,依然感觉不自由。
欧内斯特又想回到深海了。黧黑的背景下柔和的絮语可以让他暂时摆脱这些无用想法的干扰。
在那里他能够平静,而不是在这自寻解不开的苦恼。
那,这样吧,假如他找到了一只双髻鲨,他就回去。给自己找点事做。
看来只有达贡知道他给自己出了个什么难题。欧内斯特漫无目的地划着水。
他是不是在兜圈?通常来说不会,但是他刚刚好像没有记路,回海底的路线是忘不掉的,这儿有没有来过就拿不准了。
在越过一片仿佛长毛地毯的海草之后,眼前的景象骤然一浅。很显然他已经靠近了海岸,认知中的危险地带。
欧内斯特停下来,原地沉思了一会,开始对着沙砾一顿挖刨,来来去去水里一片昏暗。许久他上浮一些避开沙子。观察起两手间的战利品。
一只白色的贝壳,里面空空如也;一小块石头,有些许透明的质感,杂质装点其中形成的花纹挺好看;一枚十美分的硬币,看样子还挺新呢。
在海底,这些和他一样渺小,被埋在沙底的小东西,偶尔给他意想不到的喜悦。还记得很久以前,他还会笨拙地为别致石块系上绳结悬挂起来。
欧内斯特又顺着斜坡下去,再遵循直觉给出的方向搜寻,又是一大片礁鲨,影影绰绰看不清晰。
珊瑚和水草一样,在水下静止不动,但欧内斯特有时候会想象:它们附着在石块上,被一只螃蟹或者别的什么动物搬去。它们会抱怨座驾的颠簸吗?又或者怀着对故乡的恋恋不舍,以及对目的地的不安与期待?
不管怎样,他停止自己的浮想联翩,没有小螃蟹会搬这些石块,所以这事不用考虑。
寻找双髻鲨的过程比想象中更加复杂和困难,他遇见且能辨认的就有五种了(刚刚发现了一只灰靖鲨,样子可真凶),还有许多呢,只是他不敢妄下定论罢了。
在这里,鲨鱼乐园,这些被捕鱼网,水温变动,捕鲨和污染困扰的“海洋之主”十分惬意怡然。欧内斯特现在没空想这些,他的脑袋里早装不下这些空泛又枯燥还惹得心烦的长篇大论了。说实在的,他以前是什么忍下来的呢?
现在,他只是一会儿跟从某一条鲨鱼,听凭它用友好的轻咬来辨认,过一会儿又独自潜游,远离一切活物。
即使是兜兜转转一无所获,欧内斯特也认定了自己在好好完成任务。
——直到他真的找到了双髻鲨,确切一点,它的骸骨,这种独特的骨架只有双髻鲨有。
并不是所有鲨鱼都非得要不停游动保持呼吸,但那只鲨鱼已经变成底下一堆安静不动的白骨。这就让他不由得联想这美丽独特的矫健造物是因何从优雅迅速变成疲劳迟缓,最后永远沉寂。
即使只是白骨,他也是找到了双髻鲨。欧内斯特停在那堆骨头上方,回环地游着,卷起的沙砾绕着白骨腾起,又因为无可依靠而沉下,接着再被卷起……
他依然看着那堆骸骨,这种独特又害羞的罕见鲨鱼,他也是至今才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它当然仍是一条鲨鱼,不论是不是只剩了骨头。而它的骨头,也许用不着多久就会被啃食殆尽,最终变成他游动时卷起的沙砾。
但是——这还是一只鲨鱼。
它曾经活过,游过他的思想,优雅又迷人,就像是……
——欧内斯特飞快地朝海底游去,尾鳍有力地拨开水流。远处,螺旋桨的轰鸣诉说这一切骤然落幕的原因。
——end——
作者:诸子百
评价随意。
“我决不允许无魔力的光屁股猴子踏进我们的世界!”
随着一声拍桌,这句异议轰向廷内的四面八方,桌内身穿黑袍的众人们开始小声细语,魔力在其中肉眼可见的流窜,如此的快速交流之下就连桌子也跟着颤了几声,宽大的桌布被魔力轻抚撩起半角,却被桌内的一张大手迅速拉下。
“这群老妖唧唧歪歪不知在说些什么。”桌下的人不耐烦的扣了扣耳朵中的窃听器,他面前的屏幕上映着桌上每个黑袍巫师的脑袋顶差点憋出了声。任他们怎么想,任他们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他们口中的光屁股猴子就在桌下藏着。
“这个没有魔力的无毛猿猴竟然敢伪装我们这种高贵的魔法师。”
“高贵的魔法师并没有看到头顶上冒着幽幽红光的摄像头。”他点了点手机屏幕,画面的清晰度感人,粗糙的画面上也能看到黑帽子们啧啧大骂的滑稽场面。
“他还毁掉我们这里最大的一面魔药柜。”
那面柜子可不经摔,稍微一碰就掀倒在地,他怀疑这是魔法世界的新型诈骗手法。
“他还用低等土物炸毁了我们的魔具店!”
谁能知道c4炸药碰到魔具店的雷属性法杖会作为雷管,引爆了整个店铺,啊哈!他还真知道。
“那他的名字叫什么?”
“斯科特.史蒂文森。”
没错就是他,斯科特史蒂文森。
一个偶然从人类世界闯进这里的中家伙,不算大也不算小,不算水灵也不算干巴的39岁壮年男人。斯科特回想自己前39年的人生,没有一次比他能跨世界探索要有意思的多,造假钞披假身份,被通缉进监狱又越狱进监狱又越狱,注意这里嘴没有瓢,键盘也没有抽风多重复一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撞了一点狗屎运,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地伸手不见五指的圣遗迹里的,又一次进到了这里。
他在这个魔法世界待了有半月有余,他发觉这个世界也是没得救了,魔法世界真的很存粹,丁是丁卯是卯,人是人,会魔法的人竟然不称自己为人,于是他一直寻思着往这个地方添点猛料,等来等去,他抓住了这群屎壳郎开大会的日子——魔法大礼。
魔法大礼,顾名思义就是要大,非常大!全世界的魔法师都要庆祝的大日子,不是魔法师也要狂欢的大日子,就连光屁股大中小猴子们也要掏出裤兜里的几个子儿奉献的大日子。他得知当天还会有飞行的大船从天空掠过,那只就是他们世界该朝圣的诺亚方舟。
“依我看什么破烂诺亚方舟,这就是亚马逊网上两刀还包邮的漂流瓶飞船摆件。”斯科特撩起半截桌布,殿上最高处赫然摆着的就是他们口中的诺亚方舟,呃,迷你版。巴掌大小的游船封在四四方方的透明器皿之中,船荡漾在微光的魔法海之上船帆还在徐徐摇晃,如此的蓝海白船与殿上的金碧辉煌格格不入。
“这里不应该是它呆的地方。”
斯科特看似凝重的脸上忍不住的咧开嘴角,因为下一秒它就该收起船锚跟着史蒂文森家族搬家了。
随着钟声依次的敲响,宫殿里的老煤球们纷纷站起,钟声附着着宫殿内四散的魔力扩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这意味着魔法大礼将要开始。
魔法大礼的第一步,自然就是迎接他们的神船诺——!
自然就是迎接大魔法师的讲话与最高赞礼!“伟大的敬爱的大魔法师,请赋予我们恩泽。”恩泽要从天而来,这堆黑屎蛋子早就不顾什么魔法师礼仪,挤破脑袋都要飞出门外,迎接超大魔法师讲话后施出的稀有魔力,能被这样的神力所眷顾,除了这大魔法礼便再无机会了。
因为大魔法师魔力是由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部分恩泽赋予到稀有力量。而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魔力则是由上上一任的大魔法师赋予的稀有力量,而上上一…他们的力量源泉便是斯科特眼前的那枚宫廷秘宝,诺亚方舟——船顶的那枚珠宝。
“这个珠宝塞在顶上,真够难看的。”好不容易等到这群老苍蝇无央乌央飞出门外,斯科特才敢钻出桌下靠近观察,船体被魔力的海水日渐腐蚀,就连船的其他部位也无人清理,身为木匠之子的他可不忍心看到这样一块被精雕细琢的好木头受着委屈。“啧啧,这群老煤球真不会保养一艘好船。”
他迈上了不该他踏进的阶梯。因为这本该只有大魔法师才能进入的区域,魔力越高的人越会被秘宝接受,而魔力越低的人将会被秘宝驱逐门外,一些力量弱小的魔法师永远都无法在殿上一睹诺亚方舟的芳容。
以前的魔法师们曾因为抢夺诺亚方舟而大打出手,现在的他们也只是暂时的安宁,总会有人总会有新的魔法师觊觎这个小小的秘宝,并想收入囊中永久占有这无尽的魔力。
那么,没有魔力的光屁股猴子呢?
只见斯科特穿过那道设有魔力的屏障,徒手拿起了摆在高台之上的透明方盒。他拿在手里摸索盒面,表面光滑细腻甚至留下了清晰的指纹。
“这东西根本就是用塑料做的吧,这么粘手?”
斯科特用手腹试图擦掉方盒的痕迹,因外界擦拭时的晃动使得盒子内的诺亚方舟浮沉摇摆,船顶上的珠宝被如此暴力摇晃后强行脱离,被宫廷上的附着的光芒所照耀,映射出五彩十色的光芒。
斯科特做了很大的努力,指纹依旧没有擦掉。光芒逐渐偏移洒在他的指纹上,这下好了更加无法擦掉,因为指纹被光晕染给盒子印上了深深的烙印,最为糟糕的是盒子里的珠宝同时弹了出来。
6声钟声落下,该是迎接诺亚方舟的时刻。按正常流程,诺亚方舟会突破小小的盒子,从巴掌小的膨胀成比普通邮船还要巨大的方舟,它会漂游在空中,供全世界所有人的观赏。方舟如传统那样正在变大,从起初的巴掌大变的半人高,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从半人高变的跟车一样大!
斯科特看大事不妙,心中咯噔一下,再大他可就偷不走了,震惊之余那颗宝珠正正当当砸在了他的头顶,叮~的一声融到了斯科特的体内。叮~的一声,船开始漂浮,叮~的一声。
“是无毛猴子斯科特!”一颗老鼠屎夺声而出,原来是一个刚才在殿内的魔法师发现了异常。船向殿外缓缓游出,殿的外墙逐渐化光幕正在消失,斯科特向后一步,他看见船舱正悄无声息的打开。
发现斯科特的魔法师迅速用信号魔法召集附近的魔法师涌入殿内,眼见人越来越多斯科特肉眼可见的越兴奋,“我就是你们嘴里的光屁股猴子,斯科特史蒂文森。”
船舱半掩打开,不少魔法师见状摆出了攻击姿势,可又怕损伤神船船体,犹犹豫豫下不少人开始用这个世界的辱骂语言试图从精神攻击上彻底击溃这个猴子里的异类,可惜的是,斯科特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这种没有攻击力的辱骂无动于衷。方舟彻底穿出宫殿,白亮的幕布下魔法师目睹斯科特伸出两个国际友好手势扬长而去。
追去的魔法师随着宫殿飞去,却发现斯科特与方舟早已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斯科特此刻也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能这么顺利,能偷的这么成功。其实说偷倒不严谨,因为诺亚方舟似乎选择了它想要跟着的人。
有人就要问了,那么这个世界的大魔法师怎么没能前来呢?
诺亚方舟选择守护他们的安定,才会赋予魔法师的魔力,而方舟跟着他们口中的猴子离开了这个世界,魔法师魔力就会夺取,于是变成了人。
- end-
(此为小小彩蛋,不影响文章观看体验)
斯科特乘着方舟上的凉风,十分的惬意,他突然嗅到了硝烟的味道,“好了,你把我带到了什么地方?”斯科特刚要低头俯瞰新世界的风景,却没成想被不知名的武器一轰而下,方舟识趣的早已缩小乃至消失,只剩下可怜的斯科特被埋进了废墟的坑洼之中。
他昏迷前的最后一眼,正看到了一个黑衣少年正缓缓走来。。。
Vol.241「盲点」《迷失》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管理局承诺的最长驾驶期限是三十八个月。我盯着顶盖上的上千道划痕沉默地想着。具体有多少划痕,我早就放弃计数了。
从木卫二启航以来,这些划痕最初是充满希望的,由我自己一道道刻在上面,每一次从冬眠舱苏醒,就添上一道痕。不知是哪一次苏醒开始,我厌倦了记录,也就放弃了记录。
现在,在液压装置哮喘病人般的嘶鸣中,我坐直身子,应急灯在头顶投下蛛网状阴影,我相信我仍在我的预定航线上,距离抵达目的地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汤姆伸长手从上层甲板递来盘子,这小伙子向来工作敬业,每天都会准时送上餐点。餐盘里的合成蛋白块摆成规整的正方体,边缘被烤出焦褐色的网格纹路,旁边的瓶装汤饮外盒皱巴巴的。
对于餐食,我向来是不挑剔的,我更愿意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一边吃饭我就一边穿戴衣服,借着从光滑明亮的木头的反射中确定自己的穿着。我是否仍是拓林航运光荣的一份子呢?我是否仍然维持着体面的装束呢?我理正衣袖,将徽章摆正。从反射出来影像上看来,不赖。
我满意地点点头,长时间的单人航行是非常磨人的,但我想我还撑得住,距离到达极限临界点,还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才对
用餐完毕,我屈指弹飞包装袋,汤姆迅捷的窜出来抓起包装袋、盘子和吃剩的食物,带着它们缩回甲板里。
“干得好汤姆,我会让米尔那个坏主管给你涨工资的。”
角落里休眠的换气扇突然嗡鸣着启动,我走出舱室,招呼站在走廊上的大副,示意他和我一起前往舰桥。
"今天有东北象限的离子风暴。"大副吐字清晰,说话一板一眼,他的喉结振动发出发条拧紧的声响
“这句话你上次已经说过了。”
“离子风暴将会持续三十一个自然日。”
“对,这句话你也已经说过了,没必要每次都跟我重复。”
离子风暴还没结束,距离我的上一次休眠,难道连三十天都没有过去吗?常设航道上哪里来的这么多离子风暴,频繁的结束休眠不是一个好兆头。
穿过三道气密门,能听到船员们在通风系统里边移动便喷洒消毒剂的声音。这些卫生工作似乎永无止境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反正浪费的是公司的财产,我才不在意呢。
舰桥内也是一如既往的安静,充满了纪律性。我习惯性敲了敲压力表,就像小时候修理祖父的收音机。表盘指针逆时针转了半圈。“很好!这样就正常多了。”我大声地对周围宣布,想要向周围船员分享船长对这艘船的又一次贡献,可惜船员们毫无回应。
“工作这么认真专注,公司会为你们感到自豪的。但其实也没必要这么努力,这儿也没人盯着你们。”
“除了我。哦,是因为我在你们才显得这么冷漠吗?好吧,有这么一群敬业的员工实在是老板的福气”
我的船员什么都好,就是太敬业又未免有点太害羞,总是用辛勤的工作而不是语言来回报我。
我清了清嗓子,决定来一段振奋人心的演讲。
“我小时候可喜欢看航海冒险故事了,那时候写作文就写‘我长大以后要当船长’,可惜地球的海洋都被探索完了,我还能去哪儿冒险呢?后来我就想,星海也是海嘛!我以后要是当个太空船船长就好了。”
“可大人却批评说,”我努力装出一副蛮横地样子吼道,“‘那都是有钱人才能当太空船长,你不好好学习哪来的机会?!’,后来我就只能去为大公司开送货舰,唔……可我还是当上了船长。”
我的声音在空荡的舱室回响,说不定连宇宙外都能传递出去。我满意地点点头,“我想说得是,有大家在这艘船才能航向正确的方向,感谢大家大的付出!”
“现在,我要回休眠仓了。”我转身对大副道,“你知道的,单人航行真的很无聊,女神转生录我都通了三十遍了,只希望下次被唤醒时我们能到达空间站。”
大副平静地将我送回休眠仓,从另一边的墙上裂开一道缝隙,胡安博士从里面深处胳膊,胳膊手里夹着一支针管。
“哦对了,精神维持剂。”我拨开头发露出后颈,短暂的针刺痛感后,一股柔和温暖的感觉从后脑蔓延开来,“没有这个真不知道我该怎么撑下去。”
注射器沉默地远去了。“晚安,胡安医生,希望我下次醒来我们能抵达目的地。”
“你也晚安,大副。你知道,在所有人力我最信任你了。”我相信在下一次醒来时,大副依然会守在门口,等待着奉献它的忠诚。
休眠仓将我封存,在最后清醒的时刻,那些划痕提醒了我,上次船检的时候被告知船上的维生系统可正常运作的时限不超过五年了,哈哈,我当然不可能持续航线五年,一般三年就能到岸,但……
我的思维停滞在这一刻,休眠仓像抚平水面的波纹一般拂去了我的思维。
我又一次睡着了。
END
写于25.4.27
(疯癫之作,每次想不到好点子我就会开始胡言乱语)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注:本文最后结尾部分有使用AI工具进行协助创作)
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个现在叫做吐鲁番的地方附近有座陀罗山,不是陀螺山,也不是火焰山,要火焰山往南再往南。陀罗山上有个妖精叫陀罗大王,这陀罗大王本是一名天将,当年因为齐天大圣孙悟空中略于是就被贬下凡间,精魄落在一株葡萄藤上,成为了一个葡萄精。众所周知葡萄藤越老,结出来的葡萄越甜,而且这个葡萄精还要修炼,吸收天地精华,结出来的葡子葡孙各个又大又圆,香气逼人。葡萄藤野蛮生长,遮沙天蔽毒日,葡萄又香甜喝口味美多汁,这片葡萄林给往来沙漠的胡汉商人提供了不少方便,久而久之有人在这里定居了下来,变成了一座小小的村落。虽然变成了妖精,但是这位前天将一心修善德积善果,希望能早日回到天庭,所以它从不吃人,还帮百姓驱赶恶鼠毒蝎,也就是方圆几百里内没有人烟,要不然这陀罗大王的名号早就可以显赫一方了。
一日,陀罗大王从禅定中惊醒,召集了手下的小妖们,说道:“哎,你们这帮卖钩子哎,一天天给你们葡萄酒喝上羊肉吃上,日子过得潇洒的很吗。”领头的小妖回道:“哎~老大你这个话说的撒,我们喝的酒都是你给倒哈的,我们吃的羊都是你给宰哈的,你把我们照顾的就像热沙子一样热烘烘的,我们心里就跟圆月亮一样明晃晃的。老大你撒事情有吗,我们铁叉叉子木头棍棍子拿上二话不说就来了,你说往左,我们一钩子窜到山沟沟里,你说往右,我们一头攮到水边边上,一个二个脚底哈火星子给你跑出来。”陀罗大王点了点头,道:“攒劲,攒劲。刚才吗,天上一个嘴子电打一样直接往我脑子里说给了,说有个唐朝和尚往西天走的呢,弄不好要从我们这邦山头头走上一哈。一个事情嘛,万一他要来了,咱们把他给拦哈,不能让他直接过去;二一个事情嘛,这个唐僧肉吃了长生不老说的呢,但是咱们人不杀,肉不吃,日攮一下折腾一下就行了;还一个事情嘛,唐僧几个徒弟有呢,里面有个吃桃子拿棍子的,你们给我好好把他掏给一顿。这个事情天上交代哈来的,咱们好好~给弄上一哈,回头升天了吗功劳都有的呢!”妖精们听了之后十分激动,齐声回道:“么有麻达!尕尕的事情!”
当然,咱们都知道,西游记里并没有提到陀罗山,因为唐僧一行人途径此处时选择了取道火焰山,于是有了智斗铁扇公主大战牛魔王三借芭蕉扇这一出精彩的故事。你看,唐僧体格固然不弱,但他的几位徒弟却又是何方神圣,也就他骑马才跟得上团队。所以就这样唐僧骑着马跟着取经团从东土跑到天竺,跑团嘛,有些支线没走到是常有的事。
但是陀罗大王不一样,他可不知道这些旁的事情。天庭直接匿名传命下来,不管谁说的,这事都得当个事,于是陀罗大王天天操练手下的小妖精们,如临大敌,严阵以待。妖精们在山脚下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搞得村子里的百姓们也都知道了这个事情,天天茶余饭后唐僧长唐僧短聊个不停,虽然这事跟他们都没什么关系,不过八卦之心人皆有之吧。
过了阵子,陀罗大王掐指一算,唐僧一行人应该差不多该到了,于是让手下的小妖一天三巡三报又三问,严密监视来往过客,一旦发现可疑行踪马上上报。
过了阵子,变成一天两巡两报,有过路的生面孔再问。
又过了阵子,恢复了一天一巡一报,生面孔抽问。
又过了阵子,客栈里的流行话题变成了魏征斩龙王的时候龙王是龙形还是人形……
……
“大事情!大事情有呢!”小妖急匆匆跑上山头喊到:“天上馕坑打翻了吗火炕塌掉了,火石头往地上砸的呢!”陀罗大王跑出山洞,看见天上从北边飞来一阵砂石,仔细一看,砂石赤红滚烫,裹着火就飞了过来。这些砂石要是换了别人未必认得出来,但陀罗大王可曾是在天庭有过编制的,各种稀罕玩意儿吃过见过。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陀罗大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这他妈的是太上老君炼丹用的五色灵石!烧起来一万年不带灭的!
这火雨虽未冲山头而来,却径直飞向山脚下的村落,陀罗大王顾不上琢磨这些东西是怎么从火焰山飞过来的,直接眼观鼻鼻观心,原地掐起了咒念起了诀,双睛翻黑脚底生根褪去了人形,驱动十成法力悉数灌注于数十里内外的藤根。霎时间手臂粗的葡萄藤上下翻飞,泥土和砂石伴着火雨遮天蔽日。
天地生阴阳,阴阳蕴五行,五行相生相克,纯火之物本是土精的天生克星。陀罗大王同时甩动着成百上千条藤蔓,既不能伤着百姓,还得拨挡开天降真火,在此之下根本无暇顾及自身安危。一块块陨火灵石打在葡萄藤上,击之则折,燃之则断,陀罗大王面目狰狞五官蜷曲,硬生生以一己之力对抗这天降灾祸。身边的小妖急得吱哇乱叫,有点道行的赶紧给大王输借功力,修为尚浅的飞奔下山救助百姓……
约摸半个时辰后,天上地下终于消停了下来。胡藤村的村民无一遇难,但陀罗大王却已散尽一身气数,化作一株枯藤。
日子一天天过去,因为没了葡萄藤的护佑,胡藤村也已改名胡田村。数年后,唐王遣朝散大夫王玄策出使吐蕃,途径此地时听闻了陀罗大王的事迹,心下感慨万分,于是修书上秉唐王。唐王读后击节赞叹,于是下诏赐更胡田村名为护天村,免赋税五年。追赠陀罗大王为守护天使,追封县男。
要说起唐王跟天庭的关系,那可真是讳莫如深。总之当御诏在护天村宣读完毕那一刻,陀罗山上忽然飘来了七彩祥云,山顶更是有一道瑞光从天而降。村里最老的老人说这是因为陀罗大王得了唐王天子的敕封,于是灵魄得以重返天庭,当得正位。那七彩祥云里都是吹笙奏琴的仙女,而那束瑞光中反射出的星星点点,就是当年救助百姓的小妖们,跟着陀罗大王一起成仙了呢!
正所谓:
谪落凡尘陀罗巅,黄沙青藤伴流年;
天火飞坠挥袖去,劫灰散尽见真颜。
帝王敕赐云间字,霞举犹携百姓烟;
莫道仙凡因果事,明月枯禅善恶间。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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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向注意*
起码天气很不错。天空中阴云密布,灰蓝色的海面在天幕下安静地翻涌着。没有雾,也没有晒人的太阳,海平线无比清晰。对此他们是十分满意的,以至于半路上闲谈得都比以往更多。小艇在船舷边停靠,几位年长的警官便先行攀登上船,新人跟在他们后面,身上挂满相机、工具包和记事本等各种必需物件。小伙子看起来略有些紧张,登上舷梯时四处张望着。早上,他刚向朋友们宣布,今天他要去见识些不得了的东西,这时很怕错过什么值得记忆的细节。
收获的过程是从船头开始的。首先,在甲板上,他们查获了一台船载鱼叉——三角枪头,通常是捕鲸船会配备的那一种,只是尺寸更小些——以及锅具、切鱼刀、案板,案板上摆着一块大得可疑的去皮鱼肉。这并非一道谜题,毕竟那段硕大的、近一人高的鱼骨就吊在甲板上方,正准备进一步分切,银灰色的鱼尾色泽仿若金属。同样颜色的鳞片散落在甲板地面上,已被无数双雨靴踩踏得肮脏无比,可见鱼身上的肉已经分解处理完毕,大概能在冷库的最外层见到。如此他们就更不着急了。再往前走一段路,在这赤裸裸的屠杀场景后方,他们见到了人鱼身上除去鱼鳞外最无价值的部分,即上半段人身的尸体,像一般渔民丢下的鱼头似的抛在那儿,倚在船舱外的一堆杂物上。这是一具健硕而美丽的躯体,体型与大体格的人类男性相当,皮肤惨白,肩臂宽而厚,易于令人想起大理石雕塑,或其他若干神话传说中应有的形象——胸口被鱼叉贯穿处只留下一条窄而深的口子,少量的血如轮船上的锈迹般直直地沁下来。再往下,身体在下腹部拦腰截断,脏器流了一地。这同时包含着人身与鱼身中的全部脏器:偷猎者会将人鱼倒挂着进行分割,当皮肉切断、脊骨中间的关节也咔吧一声撬开时,整副内脏就会在重力的作用下,随着上半截人身一同坠落到地上。随后他们将腰两侧的鱼鳍割下来,剩下的就随意丢弃在一旁。此刻,人鱼沉默地倚在墙边,低垂着头,属于人的肝脏、胃肠与属于鱼类的鳃和鱼鳔舒展着摊开在地面上,湿润而肿胀,面积远比半截尸身要大得多,像从腹腔里生出了形状各异的粉红色块根,偶有一两块颜色更深的点缀其中,柔软地嵌在缝隙里。当船身颠簸时,这摊光滑的脏器便互相挤压着,在地面上微微摇曳。
对于这种场面,来访者们已经见怪不怪了。“新来的!”其中一个叫道——把相机拿来,拍些证据——而为了拍得更清楚些,这位实习海警鼓起勇气,上前撩起人鱼海藻般的长发。那张脸于是露出来了,反而使他们大吃一惊,因为单就这一瞬间所见而论,他简直与人类别无二致。他的嘴紧闭着,隐藏了理论上应有的满口尖牙,一双眼睛却是睁开的,以一种沉思的、近乎冷峻的神态望向下方翻涌的海面。这一刻,倘若只从视野中截出这一张面孔,观者将毫不犹豫地认为自己能够在政治新闻的头版上看见它,或最起码曾在剧院里见过与之相近的神情和仪态;再仔细端详下去,则能轻易想象它的眉心会在何种状态下紧皱或舒展,想象出其主人说话时的音调和语气。实习生慌张地寻找起快门,至于警官们——起初,他们以为那双眼睛是黑色的;凑近去看才发现,原来只是瞳孔散大了,银灰色的虹膜被压缩得像是一对狭窄的铁圈。这使他们终于得以回到最初那种悠闲的氛围里,毫不费力地下了结论:这条人鱼,这只珍稀的海洋动物,在海中生存、或许也思考了数十年后,被船舱里那些此刻正戴着手铐的偷猎者们用捕鲸叉重创,随后以惯用的方式宰杀,鱼肉分切、冷冻,准备走私供人食用,其中最新鲜的一小块或许已经进了那几个家伙的肚子,鱼骨、鱼鳍与鱼尾则打算另寻销路,制成药材或工艺品,陈列在某位富豪的珍宝库里。一切有价值的部位都能被加以利用,没有价值的则提供确凿的罪证。他们于是带着相机和新人——后者方才呆站许久,经人提醒,此刻正在执法记录册上奋笔疾书——一行人心满意足地接着往前走了。
MOOD:笑语/求知
作者:刘果强
你们有过把一张纸揉皱再慢慢抚平过吗?我喜欢把照片打印下来收到相册里。沉甸甸的相册拿在手里,这时候的回忆是有分量的。
那段时间在上色彩构成课,桌子上散落着色粉颜料还有巨大的画板。美纹纸固定的画纸在我一个入门学生的蹂躏下,空白的部分也会粘上彩色的指纹。那天我一边做作业一边摸鱼收相册,画一会玩一会,画纸上只有铅笔的草稿。果然注意力还是很快被照片吸引,这次的作业还是要踩着死线完成了啊。
照片是在网上打印的,相纸很硬,有的尺寸不对还会有白边,我把一些有白边的照片整理出来,把照片里的主要部分剪出来,贴在日记本里。碎纸和散落的照片,让我的桌子更加杂乱了,不由地升起一股想要整理的心情。我把废纸整理好,揉作一团,把有用的照片放好,收到相册里,剩下要做拼图的照片收到袋子里。继续画作业。
后面就把这件事忘记了,我也总是会忘记一些没做完的事,可能在某一天又翻出来,重新做起。
隔了好一段时间了,在我整理物品时又翻到了当时要做拼图的照片——那些被打断没有完成的记录。我发现我根本不记得当时拍摄的时间了,翻出手机对照着贴在本子上。有一张合照,是我、小辰还有小万。小辰和小万是我的高中同学,这张合照是我们在高中拍的。我还记得当时我们喜欢去老家那边的电玩城,抓娃娃,和小孩抢滋水枪打僵尸的那台机器。这张合照是在电玩城附近的停车场里拍的,照片的角上沾了一块颜料,背后黏住了一块废纸。是我剪下来的一个人的多余的背影,我把废纸小心撕掉丢在一旁。但是合照侧边有了一条擦不掉的红痕。贴在白底的本子上格外明显。为了美观,我只好把这一页的照片拼图周围都画上了一圈红色描边。写上日期,结束了这次的记录。
后面暑假回家和小辰一起出来玩,小万在大学之后和我们的联系都变少了,只有偶尔的朋友圈互相点赞。我和小辰开始去聊拼图里合照上面人的故事,有的朋友还在联系,有的就像小万一样慢慢淡出了我的生活。
小辰问我:“你还记得这些照片都是在啥时候拍的吗?“
我说上面不都写上日期了吗?
“但是你还记得我们当时都去干嘛了吗?或者你和她们都去干嘛了。”
我看着这本被我只留下主要人物的记录,被我剪掉的背景和丢掉的废纸,好像也是照片的一部分。我细细回忆,有的可能要问合照里的人才能想起来当时出去玩的事情。
一圈圈红色的描边把我回忆里错综复杂的故事覆盖在了一张纸上,我捡起来细细地读取记忆,但还好都是快乐的回忆。
我和小辰说:“也没必要吧,这些就是我放进相册看着不美观的旧照片啊。”
“那你这么麻烦去记录他们干什么呢?”
“但是过程很解压快乐啊。”
“那你看到不再联系的人不会奇怪吗?这种回忆册留下来的人应该都是很重要的吧。”
我摸着我画着红痕的纸面。认真的想了想。
“不重要的都被我丢掉了。”
我和小辰又聊了一些其他的,后面我们就各回各家了。那个本子被我放在老家,距离我上次翻出来看已经过去两年了,上面的记忆可能又被蒙上了一层灰。
我想起来小时候走在下过雨的小路上,小心的走在积水上面的红瓦片上,避免弄湿鞋子。那时候我在想,是谁在这里铺上的红瓦片。
作者:蓁煌
mode:笑语/求知 其实比较想知道观感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这个物种,下为正文。
案语:凯尔特的故事中,曾拥有一个预言:看到过那天流流星的孩子会如同英雄般度过绚丽的一生,但同样,也会过早的故去。听到这个预言后,所有的孩子都被保护起来,闭门不出。只有库丘林,离开了房间去目睹那颗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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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不会关心任何人的想法,祂正在坠落。只要大脑在正常运作,就能想见那惊天动地的疼痛和毁灭。那时的人类早未造出飞机,尚未能够体会这种灼烧的恐惧。不过若是实在好奇的话,各位看官可以有幸去找一个切面平整的山崖,然后体验一下这种感觉。此方法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只要站的地方足够高就行。不过本人不推荐各位看官去擅自去体验别人的生命。
漂亮的彗星尾巴扫过每一个人的视网膜,天外的气息随之涌入鼻尖。人们躯体中流淌的血脉仿佛久等于这一刻,沸腾了起来。不用任何的觋人与天地沟通,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知道:那是遗落的天神。就在任何一个人行动起来去夺得将天神迎回家的荣誉之前,一群女人接住了祂。人们却不甘于这样的结果,他们坚信,见着有份。于是一场追逐女人的争夺开始了。在这场意外中,那女人怀中玉璧一样的祂成为了唯一的一种罪过。于是神向接住祂的女人们许下了一个承诺。
虽然我们并不能直接地讲述超越我们本身的语言,但仍可以尽量尝试着去转述。祂说,如你所愿。汝等将得到这与之相配的生命力量,但要在祂消逝前要将祂送往能够回家的地方。
然后那些女人们就这样突然地离开了那些追逐流星的人的视野。
就这样,没有任何的预兆和内情地,故事开始了。
若干的时间之后,她们的行踪终于再次被发现,在这片土地上再次展开了一场没有任何可比性的竞逐。狼如何追鹿,他们就如何追逐那心目中的彗星,也就是天神。
如今的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华彩的星辰的好处:只要靠近祂,那逸散的力量就能够充斥于他们的肉体和精神中,让他们不用狩猎也能精力充沛。或许可能,他们在未来会为了独占这好处于他人互相伤害。但现在,他们全都是追逐祂的盟友。他们轮流地追逐着那群带走神的女人,累了就在队尾休息。即使那群女人离那令人垂涎的力量更近也没有关系,他们总是人数更多的那一方。
这项任务终究是辛苦的。不属于世界的神双脚不能落于凡间的地面,祂会在那里生更发芽。女人们轮流看护着祂。可怜的人,没人知道她们在路上损失了多少,大概是不乐观的。
终于,女人们根据祂的指引,到达了目的地的边缘。那是一片广袤的幽深森林。她们冒着被尾随来的人发现的风险在森林中进行了几次探索,然后发现这里的植物会掩盖一切。浓密的树冠遮蔽了大部分光线,盘根错节的植物让她们难以平稳的行走。在这里,呼吸之间全是绿植的气味,嗅闻那植物芬芳的呼吸之间,有一种仿佛这片幽深的林子要把人的灵魂带走的感觉。
那森林实在是凶恶,她们需要找到别的方式继续前进。因而女人们决定从长计议。在那些饿狼一样的人追来之前,她们这片森林的外围重新依靠神的力量重新建起了躲避他人视线的屏障,然后长久地停滞不前。
实在不好说她们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也许只是在森林中摔得很疼,也许只是面临的危险激起了她们的情绪:她们本不该遭遇这一场旋涡一样摧毁一切的灾难。又或者只是女人们不舍得那短暂的缘分,即使知道注定不可能也依旧要选择挽留。
也许在这场行动中,她们应当对神的庇佑更加自信一些,相信祂能够带领她们穿过迷雾,趁着力量还没有彻底衰减之前尽早地送离祂。但历史没有第二种可能,她们最终还是不得不停留在这建立的庇护中,与围来的人对峙。
在前方幽深黑暗的森林与后方那些像饿狼一样野人像两块钢板一样夹着她们。那些屏障外的年轻人们还在自由的狩猎。他们从女人们的屏障之前经过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他们走路蹦跑时掀起一阵风,扰动这屏障将新的空气吹进女人们的世界。
看着外面的世界,她们终于生出了一种异样的情绪:要是加入他们就好了。谁不想要这漂亮神奇的流星呢,她们也应当长久的拥有这种生活,不用狩猎,不用担心老去。
然而不论如何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会如她们一样应招女神的承诺。
作者:【十二招】痛土豆
MODE:笑语/求知
手記封面如此寫道: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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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季 112
在白樺中那個人教會書寫黑色的文字。佈滿她的文字,現在想到理應開始實踐這件事,即整理思緒,那時正經過似乎從未變化的樹林,枝條在月光下簌簌聳動,衣服上落滿了白雪。最開始是那把漆黑如血的獵槍對準了她,抱著往茅叢中放空彈的希望,按了扳機。她一言不發。唯識論大概是認識此処的唯一方法,有記載。知道自己該說話了,知道等人該說話了。
115
不想隱藏自己的所在。這大衣在雪地中很突兀,能看出來,但它們依然是一體。她的手放在額頭上,直往下劃,到嘴部為止。她拿出一支飛羽,一段黑藤,一條結繩,一塊肉。然後就離開了。
116
行走幾乎不會結束。胃在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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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這是一間草屋,不知道它的建造者是誰,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但要是讀到這句話,在此處歇息將不比野外更安全。它就這樣停下了。
310
拿回來。鹿的血、羊的血與猿猴的血,將其加以統一,適用於荒野的書法。進食然後進食然後進食。餘下的,保留一些,大部分依然在這裡。在成串的風鈴間,撞擊出癔病的嗥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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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喉嚨像被剝离,如同使政治權利失效。遊蕩於漫點之外的不止一個。視象及多倍母逐漸轉為混合物,開始頻繁進入純黑的地域,生身抹去而世界明滅之間,未有所稱呼。萬靈的潮漲猶如昏聵的月光,而號叫竟那般熾熱,明亮好似湖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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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季 578
在雪山上迸發出長刀的閃光。但是那裡沒有任何人。想起初次與她見面時握著的那把刀,比如尖利的枝椏,比如硬潤的果實。此後再沒見過它,它們去了哪裡?它們都褪色了。在攀升,越过云梢,黑色的太空,黑阳与黑河。這是昨夜發生的事,靜聽火的天啟時,那燃起的活火隱去。極大的影響之中,寫有名字。
572
從地下挖出一把骨制的門加伐,未加涂漆,不染泥沙,光潔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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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無法忘記蔓生的造句。在多藻的水地有灰鼠出沒,看見他們又厚又長的眼睛。臉令其懼怖,舌令其惡厭,體令其哀慟。
396
然後來到一個終極的完善的牢不可破的想像,顯聖的河床劃定交流的界限,在崇高的博大的永不消亡的波紋推移前前後後,感召的長汀指出塗色的邊緣,而野蠻的遊蕩的徘徊不定的他人則頷首,佈告恒久的深遠的自意志在廣袤無垠的河邊。你控訴諸星辰的无衡,於是説謔談罷、攪渾罷,把他們都獻祭。確保準備好白晝的殘續,然後告知:此人蓬鬆的罪孽不必被摧垮,化為匕針的才華如雨般垂下,那傢肥沃的真實不啻於害蟲的同謀,美麗的碼數就仿佛倒海般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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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祂領著有角的魚翻越群山,祂頭頂穩定的三角,祂口述沿途的經過,祂穿著黑衣好似水在彼岸。新生的牧人不通讖文,將笛琴獻敬還未出殼,熟路的走者拉動帷綫,以手足請拜所剩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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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所受的苦待,所得的佳勉,現如今都變作掩面時的白氣,自指與指的黏連処噴灑,以為遭了襲擾或責難,衹是不語,他們並不猙獰。誰會懂得他們導授的?見過他,明瞭涼寒的道義,然後評批他,告訴願意的緊集未必有形。難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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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季 453
在純白的寂靜里回到了故鄉。火車的軋嚮自地底下鑽出,整個國度在灰色的煙霧中不斷顫抖。背後就是混凝土厰房,多年來加以修葺後依舊昏暗無常。這些龐大的建築遮擋一部分磐石,紗質的幕布背面,有風使它飄動。河依然在這裡,徐徐流動,沒有冰期。行道旁的雪泥如牆壁般發黑,夜之黑河,濃稠的水漿在攪動中不斷氾濫,直到浸濕膝蓋,其間寬厚的波動包裹著傷口。已經不記得何時留下。那年屋室尚未瓦解,到處都是濃灰的煤煙,在身上的氣味散去之前,就已經沾惹閉死的門房。然而眾人浸泡在水中,隨垢印的減淡望向下游,閉上眼後血行汩汩,渾身如若在黑中沉浮。繼續進行,鞋底打磨在柏油路上,穿過住區与牢房,穿過歪斜的橋樑。
429
雪正在融化。彙聚入不息的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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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停笔停阅读一月有余的复健,各方面都显得十分生疏,语气、表达欲乃至思维的凝滞...就如在这个冬天书写时冻僵的手指。
作者:徳蔚
mode:随意
备注:亡夫回忆录,呜呜在想的人物小传,先这样交了吧(捂脸
帘外雨潺潺,水色黯淡。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休息过了,像忘记停止运转的机器,一直步履不停。
高热带来的疲惫把人变成一团面糊,可以拉得很远很远,混沌的意识在沉重的躯体里飘荡,分离的灵肉褪去他背负的枷锁。
当时欲拒还迎地被谢渌带上山,结果着了凉,好像也是这样。
久燃的蜡油在烛台上凝固,一滴新泪方才悠悠转转地从柱面滑落,静静地停在烛柱脚边。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熟悉的脸仿佛近在咫尺。
幽幽的烛火勉强能够到谢渌的脸,然后在清秀的脸上淌下朦胧的光影。疲惫和担忧挂在他的眉间,纵使睡着了也没有完全消散。他就静静地躺卧在那里,胸腹微微地起伏,后颈的肌肤洋溢着朦胧而莹润的光泽。他的口唇在昏暗的光线里吐出热气,鲜活的,好像睁开眼就会同他欢天喜地地把世间风物说尽。
他不由得笑了,因高热而干枯的嘴唇却撕裂出一丝疼痛,宣告此情此景不过是回忆。于是,那帘断梦就这样碎了。
薛旻微微睁开眼,小口小口的呼吸着。空气穿过喉头,像灼烧,像随着檐角坠落的飘雨,由一点燃遍全身。身躯一坠一坠地抽痛,他有些分不清楚,疼痛是不是在心口。
额发被汗水浸湿,丝缕黑发缠绕着贴在颈部,有些发痒。鼻子也因风寒而堵塞,头脑嗡鸣,薛旻感觉自己昏昏沉沉,好像和他一样溺于水底,却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头脑里倏忽地蒙上层雾,看不清自己在哪里,看不清迷雾里充斥利欲的双眼和背后幽冥的火光。
“是不是放下昔日的怨念与渴慕的权势,就不会此恨绵绵?”他撇了撇嘴,疲惫地阖上双眼,汤药汩汩地在小炉里冒着白气,苦涩的药味混着雨夜的腥气袭来。
腥气,他从来都很熟悉。是骤雨初歇时泥土的腥涩,还是寒风与体温缠斗,鼻腔的毛细血管微微破裂?又或者是在板桥上,眼见他和那些世家同侪拾翠暮忘归,快活自在。柳絮纷纷扬扬地撩着心头,咳嗽和感情在胸腔里作痛,无法掩饰,最后化作午夜里雪花膏般的火焰。
不是的,那比一切都要多几分。它多一点沉痛,添几分潮湿,却又像案板上绵软的鱼尸,泛着粼粼的光,双眼晦暗不明。它丝丝入扣地舔舐着脊骨,冷意永随,纵是狐裘锦衾也稍显单薄。那是石阶上血色的身影,青草池畔的梦魂,随着流水而去。
怎明白咫尺伊人,转以睽隔不得相亲?他看着奔涌的水流,目光已经疲倦。
恍惚间,来人咧着嘴笑,不管不顾地举着酒杯碰向他的那只,说:“薛兄,大事将成,同乐。”他依葫画瓢,勉强咧开嘴,却觉得手重得举不起来。这时忽地感觉一只更加冰冷的手拉着他,轻蔑地劝他杯莫停。
酒水从晃动的杯体里荡漾而出,在深色的木桌上画下点点水痕。水里倒映出模糊的面容,苍白无力,没有眉眼,空洞洞的。像遮蔽的纸张被锐器戳破,顺着破洞往里看,黑漆漆的,浮动着痛苦的青筋。血液从空无里流淌出来,混浊污秽,那是死亡。
再没有这样喜欢山水澄明的青年了,会悄悄约着他看春日悬泉,摇醒他见池边高树,拉着他赏月出五山。和风不会再拂过他的脸,亲吻微微翕动的嘴。
身体里的嫉恨随着死亡而死亡了,薛旻把那柄惯用的折扇和他一起埋了。别人问起,只道,好物不坚牢,丢了便是丢了。
所以之后这里只会剩下一个卑鄙之徒,带着一点爱和无力的肉身自欺欺人,然后被翻覆在沧桑的青史里,不会被原谅。后来有人说,叛国贼子,死得其所。他想,这是应得的。
烈火滚滚,发着焦黑的烟气,药炉碎裂开来。炉里的水已经烧尽,长时间炖煮的草药杂着陶片坠进正旺的火炭里。
声音不小,他当然已经醒了,但还是闭上了眼睛。
他正想到很久之前,他们登山观瀑,谢渌笑脸盈盈,同他说什么岩下云方合,结果踩上青苔一下就掉进水里。裤脚都濡湿了,但他还冲他羞赧地笑着。
薛旻想,若是再来一次,他会扑通一下跳进水潭里,同他一起,而不是手足无措地站着。
他会无所顾虑地,朝着水边跑去,跳进去。
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余轻舟
阅前须知:本文为有关作品《黑塔利亚》中角色阿尔弗雷德F琼斯与亚瑟柯克兰的同人创作,有些许cp意味但没有严格的左右配对限制。标题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的歌名,也是本文的灵感来源之一。感谢您的阅读。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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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雨点总落在我身上?”
一个值得稍微思考一下的问题,除非你正身处大不列颠南方。潮湿会在街巷的角落催生苔藓和不知名的真菌,也会在人脑袋的角落栽培出过量的忧虑和有关古怪妖精的幻象。不过嘛,亚瑟柯克兰想,他早就学会和以上所有事物和平共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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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多一些,一天中空气最澄澈的时间,太阳已经变成发白的橙红色,将万物的影子都拉成不长不短的形状。一辆有些年代的黑色轿车驶过有些狭窄的灰白色街道,而亚瑟柯克兰走在更靠左些的地方。一切都很平常。没有人在飞,没有人长出鹿角,更没有人跑跳着跃上房顶,化作一只金色眼瞳的雀。
雨正是从这个时刻开始生长抽芽的,毫无预示,毫无征兆。无数条乌云滋生出的银线自天幕落下,毫无章法地笼住每一个匍匐在近地面处的过路者。亚瑟柯克兰感知到自上方降下的凉意,便将风衣外套稍微裹紧了一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些细小轻柔的蜘蛛丝几乎被吹进了他至今为止全部生活的每一处空隙里,变成他人生的一部分,至于此刻,它们的敲击声在街边的荆棘栏杆上溢出,听起来就像……
就像昨晚阿尔弗雷德在整理他的实验报告时不小心打翻的那盒玻璃弹珠(天知道它们为什么出现在那?)。那些五彩的透明圆球滚进四面八方的角落,如同此刻飞溅的水花沾上他的裤脚。
“真见鬼。”
亚瑟抬手抹去发梢挂下的水珠,头顶的阴云正在发酵膨大,变成一团潮湿皱巴的棉絮。十几分钟前,当他冲出公寓的大门时,那张被他揉作一团的稿纸也是这样萎靡地郁结在一起,其上,破碎的词句像被疾驰而过的飓风撕裂的仙灵翅膀:
“金发如瀑的精灵王子行走于月色之下的林地间。他的……”
他的什么呢?
思路无可奈何地卡顿住。亚瑟停下脚步,对着浅灰色的天际眯起眼睛,但那个总会不分场合冒出的声音又在他耳边响起:“嘿,亚瑟,我想你该放松一会,整天坐在书桌前面只会让你发霉得更厉害……”
哐当。
脚边的易拉罐被唐突地踢开,外壳撞击石板的尖锐声响惊跑一只屋檐下避雨的黑猫。灵巧的身影踏过路面积水的一瞬间,亚瑟在散开的涟漪里瞥见阿尔弗雷德开朗到近乎冒犯的笑颜,以及他身后常亮的电子游戏屏幕。
雨声渐起。
当势头过猛的雨水把屋顶砸得咚咚作响时,亚瑟正站在拐角处面包店门旁的屋檐下。橱窗内展示的焦糖可颂色泽亮丽得近乎童话,在暖黄色的打光下看不出是食物本身还是招揽顾客用的塑料模型。亚瑟低下头去数地砖缝隙里冒出来的几簇杂草,思绪却被隔着墙砖隐隐传来的、店内舒缓的音乐声缠绕成半透明的茧。没错,从面包店开始,到被微波炉烤焦的松饼,总会拿错的餐盘和水杯,以及深夜散落在客厅地毯上的乐高零件……
亚瑟无奈地摇了摇头,轻不可闻地笑了起来。与阿尔弗雷德有关的记忆霉菌无可避免地生长在回忆的每个分岔路口。真够缠人的,不是吗?
“亚瑟?”
又是毫无征兆地,密不透风的水幕被急促的脚步声打破。阿尔弗雷德冒失地撞开雨滴串成的珠帘,翻飞的衣角在潮湿的空气中溅起一阵银色的弧光。有什么在亚瑟的脑袋里苏醒过来了,或许是那只被他封印在故事中的地底妖精,正用冰凉细长的指甲刮蹭他的颅骨。
“……你疯了吗?这种天气跑出门。还不带伞。”
“我在找你!而且你不也没带?”阿尔弗雷德一溜烟窜进屋檐底下,胡乱地抓了把湿透的头发,水珠顺着下巴的轮廓滚进衣领口,“哦,还有手机。虽然你平时就开静音,我打过来也没用。”
留在门旁托盘里的黑色小方块这才回到亚瑟的记忆里。他的视线在阿尔弗雷德周身游移,注意到右膝处明显蹭上的泥沙污渍。
”好啦,听着,“阿尔弗雷德突然抓住亚瑟的手腕。隔着晕上朦胧水汽的镜片,蓝色的眼睛直勾勾望向对方,”今天下午的事是我的问题,以后你写东西——工作的时候我绝对不……“
“回去再说。”亚瑟柯克兰别过脸去,不自然地皱了皱眉,像是在驱散某种并不存在的雾,”不然你会感冒……我们两个都会。“
阿尔弗雷德的手指收紧又松开,残存的一点雨珠在他的刘海末梢跳着踢踏舞。
“好哦。不过我们怎么……嘿,干脆跑回去怎么样?“
亚瑟确信,镜片后的眼神有一瞬间展露出了些许狡黠的笑意。
但他当然不会给对方先发制人的机会。
“这可是你说的。”
年轻的美国人甚至没有捞到反应的时间,就被拽进滂沱的大雨里。阿尔弗雷德的惊呼声与笑声差一点追不上亚瑟踩出水花的鞋跟,但银色的雨掠过二人牵住的手,缠绕成流动的镣铐。他们掠过过分华丽的商店橱窗,掠过缺少交通指示灯的路口,掠过蹲在回收箱旁躲雨的猫。所有的街道都在雨中融化,所有的砖石路都汇成流动的银河,一直流向每一个故事、每一篇小说末尾的注脚。
揉皱的稿纸被重新展开,其上的字句也有了完整的收尾:
“金发如瀑的精灵王子行走于月色之下的林地间。他的眼睛与灵魂赤诚如星,再深的夜雾与霜霭也无法浇灭其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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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的雨季永不止息,亚瑟想。但至少他不是一个人站在雨里。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这天下午是个阴天,在他们头顶聚集的积雨云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伦纳德出了校门就不再和阿尔伯特同路了,他要去的地方在拉姆里斯农场,一个要坐到巴士终点站的地方。巴士过了差不多有十分钟才到站,在此之前他坐在长椅上,把一本厚厚的书摊在大腿上看,却只是感觉文字从眼前流过,怎么也看不进去。巴士缓缓靠站时他把书夹在腋下,上了车,然后往书包里伸手进去,摸角落里的硬币。司机没等他,径直发动了车。伦纳德手里的硬币也滚到地上,掉进座位底下漆黑的阴影里,和烟头纸巾团和饮料罐待在一起。但他没空管这些,而是用力抓住旁边的扶手,与此同时身体往后甩去,那本夹在腋下的书也重重砸在地板上。
等车开稳以后伦纳德才找好位置坐下,把书包放在座位上,再弯腰把掉在地上的书捡回来。书页朝地的那一页已经折了,蹭了点灰尘。他把同样掉在地上的书签夹回去,又把手臂塞进座位底下,摸索一番之后掏出了两枚硬币。他一时没想起来自己掉了一枚还是两枚,就这样把钱递给了售票员,然后不声不响地回到位子上坐下。车里的光线很暗,看不清书上的字,他只好把书合上,抚摸着粗糙的封皮。
巴士停靠了三站,然后路灯亮了起来,橙色的灯光下,电线杆、楼房和树木的阴影不断掠过他的脸,然后又逐渐远去。伦纳德眯起眼睛,他不是故意要这么做的,只是不自觉地犯困,他有点太累了。巴士每次进站都会下去一些人,再上来一些人作为补偿,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然后从某个站点开始就没有人再上过车了,他没有去留意,只是抱着那本厚厚的书。伦纳德下车的时候他是车里唯一的乘客,车厢里亮着苍白的灯,刚好能让他看清封面上的字。他把书塞回包里,背着它走了一段路,在公路尽头立着拉姆里斯农场的招牌,掉漆严重,缝隙里积攒着绿色的苔藓。他不记得上次走的时候招牌是这个样子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掉下来。
农场里面是有路灯的,沿着挂着招牌的大门,在石砖路两旁往前延伸,有几盏灯坏了,制造出一片小范围的黑暗。还有几盏正在闪烁着,以他无法接受的频率。伦纳德走过招牌,踏上石板路,气味的分界线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腐败,发霉的味道。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打湿了,进入某个无形的深层水域,但还没有深到能让他浮起来,只有混沌。前路漫漫,被路灯照亮的区域已经腐坏了,没有一点庄稼和牧草生长的迹象,有的只是掩藏在草丛里的蘑菇,白的,红的,边缘晕染出一圈彩色的光晕。他蹲下去,扒开路边发霉的草丛,一簇蘑菇就这样暴露在灯光下。最大的那个有着雪白的伞盖,其他小的就簇拥着它生长,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颗粒四处飞舞,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农舍就在路灯照亮的前路尽头,他管这个地方叫做家,尽管现在他有点拿不定主意。伦纳德拍掉身上可能存在的灰尘,站起身来,重新打量起他的家来,说实话,这个家有些陌生,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所以他说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首先是变色的外墙,白色的石灰起泡,剥落了,露出被掩盖的水泥,或许还有水泥后面的木头支柱。而仍然依附在墙面上的石灰也泛着隐约的绿色和黑色,死气沉沉的。屋顶上的瓦片脱落了一些,不再光亮了,从窗户透出的灯光有些模糊,可能是因为窗玻璃上有着太多灰尘,他同样看不见窗户后面有什么。是否有人站在窗后盯着他看?还是他们拉上了窗帘,对农场的夜晚不闻不问?
除此以外的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中,伦纳德快速跑过没被照亮的那一段路,奇迹般没有被绊倒,也没有被黑暗拖进地下。背包里那本书随着他的步伐而晃动,直到它终于沉沉地坠下去的时候,伦纳德.拉姆里斯已经站在了自己家的面前。他下意识去敲门,然后意识到钥匙就在包里放着,反手去掏的时候他在包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抓住一个金属做的小物件,放在灯下仔细看了看,那确实是一把钥匙,只是沾上些许铜锈,散发出尖锐的味道,他察觉到自己指甲的缝隙,发现里面也沾上了青绿色的金属污渍。把钥匙插进如今略微生锈的锁孔里并转动它有些费劲,但他还是做到了。大门后面亮着昏暗的光,他认出这是自己家的客厅,他在这里面生活了十六年,然后在十七岁那年搬到高中的宿舍里。
灯光是淡黄色的,像橱柜最底下翻出来的老照片。伦纳德没有脱鞋,因为地上也满是灰尘,相比起来还是他的袜子更干净一些。他合上门,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外,然后家人的声音开始渐渐浮现,他听见妹妹劳拉下楼的声音,不轻不重的,每一步都落在正确的位置上,他忍不住去想劳拉从楼梯上跌下来的样子......但她没有,只是穿着一条睡裙出现在他面前,看上去想说什么,总归得说点什么吧,要不然还能算是一家人吗?
劳拉局促地看着他,她今年十四岁,马上就要十五岁了,长到了伦纳德肩膀那么高,他看见劳拉的嘴唇动了动,但没听清她在说什么,窗外的雨声太大了,他来的时候没发现外面在下雨,但如今雨声却嘈杂得让他无法忍受。窗帘拉着,他不知道外面是否真的在下雨,只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打湿了,水滴顺着头发流过他的脸颊,又滑进领口深处。
“劳拉。”他试探着开口,“你又长高了。”
“你上次回来是什么时候?欢迎回家,伦纳德。”
毫无新意的对话,他确信劳拉也是这么想的,当血缘关系越缠越紧的时候,说话就成为了一种义务。他把书包放下,就放在沙发上,坐垫上的皮革破了个洞,露出里面泛着灰色的海绵。海绵原本是这个颜色的吗?他在沙发上坐下,劳拉站着没有动,盯着角落看。
耳边的雨还在下,下得更大了,仿佛要冲刷掉他的意识。于是他从沙发上坐起来,低声问他妹妹,那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发生什么事了,你得和我说说。你在做梦吗?还是我在做梦?”
“妈妈出门去了,她在另一边的村子里过夜,为了谈妥赔偿金的事。扎克在他的房间里,一整个下午他都没有出来。”
“爸爸呢?爸爸还在家吗?”
“你讲话真有意思,伦纳德,我们没有爸爸。他早就死了,埋在苹果树下。”
“劳拉,是我......疯了吗?”
劳拉摇摇头,没有再理会他,而是爬上另一侧的沙发,侧躺在上面,看起了电视。她的金发杂乱地垂下来,有几根掉在地上,反射着昏暗的灯光。电视里播放着综艺节目,画面很杂乱,伴随着电流声,这时电视里的嘉宾和观众一起爆发出一声大笑,被恶劣的信号卡成一段一段的,他记得自己上次回来时还不是这样的,或许该送去修修了。伦纳德转而看向紧闭的窗帘,印花的布料已经泛黄,长出了点点霉斑,几乎成了上面另一种花色。雨还在窗外下着,他不想去拉开窗帘确认,或者说是不能,他已经被打湿了,重得像一条吸水的被子,只能希望身下的沙发把身上多余的水分吸干。
拉姆里斯说他不想回到这个家,他只是盯着潮湿的天花板,从天花板上落下来一滴水,滴入他睁开的蓝眼睛,从眼角流下来。他揉了揉眼睛,费力地在沙发上挣扎着起身,也不管劳拉看他的样子是不是在看一个精神病人,衣服紧贴身体的感觉很冷,还有些粘稠。他什么都没拿就上了楼梯,在身后留下一条水渍,楼梯走上去嘎吱作响,在轻微摇晃,或者只是他的错觉。
他攀着扶手一步一步往上走,二楼有他的旧房间,或许还保留着他离开前的样子,看完的书还摆在架子上,冬天里的厚衣服应该也挂在衣柜里。房间没有锁,一道烤漆的木门拦在他和他要回去的地方之间,他按下门把手,感觉到明显的阻力,内部显然是生锈了。顿时他心中萌生出一种不安,但他还是继续往下按了按,然后推开门。
房间里的霉味比走廊里重了一些,或许还有湿润的木头味道。除此之外看上去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天花板的角落结了点蛛网,桌面上积攒了一层灰尘。但他还是心怀着那种隐隐的不安把整间卧室翻找了一遍,最后伦纳德站在床前,掀开了被子。床单和被子内侧基本上是发黑的,当他掀开被子时,两者之间紧密结合的菌丝也随之分开,他甚至可以在这一团黑色、绿色和白色交错的东西里看见伞柄细长,聚集在一起的蘑菇趴在床单上。伦纳德手里还攥着被子的一角,忍着恶心去看那些细小的蘑菇,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好像皮肤之下打了一块钢板,强迫他站着。而就在这时,雨滴从天花板上掉落在他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