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就是结尾》【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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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七郎

——听说组里有个姐儿勾搭上蓝河高的小子了?

——听说我们老大泡到一个道上的美姐当马子!

 

自某年某日始,蓝河町开始流行起这些谈资。

 

您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故事还得从开头说起。

 

话说这天底下有个蓝河町,蓝河町有个市立蓝河男子高校,号称少年侠客的热血战场,街头英雄的武林圣地。校训只有简单明了八个大字——心存正义,胜者为尊。

蓝河高有三大奇景:桌椅堆成的瞭望山,废器材划分的南北操场,山上的冷眼美少女和山下的看门犬……

对不起,这个少女和犬字都要加双引号。

 

兰乱,人人尊称一声兰爷,身高不出一米六,面容姣好似少女,留的长发隨便在脑后抓起一撮;据说是因为裤链坏了沒钱修,于是不知从哪兒捡来条女高中生的校服裙子围了遮羞;成天撐著把红雨伞蹲在废桌椅堆成的小山上愣神兒。其最广为人知的传奇便是初中时曾独自一人提着西瓜刀,跟帮派的一群喽啰从街头杀到街尾,并成功成为站到最后的那個,被十几辆呼啸的警车护送着光荣踏入少管所,三年后出来时正赶上樱花烂漫的高三开学日。

至于那蓝河“英雄”们口中的“看门犬”么……

蓝河高的二把手,兰爷最忠实的小弟,哪怕每天被从“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随兰爷一辈子的宏图大志。因为那张看着颇喜剧的脸,被起了个 “囧哥”的外号,至于他的真名,已经没人记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兰爷后边儿,从进校门,在校内,到出校门,逛夜市,甚至连上厕所儿的时候,祗要是能见到兰爷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条跟屁虫似地寸步不离。如此过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兰爷身边的阿囧,而忘了那个在兰爷初踏校门之时,第一个迎头而上却险些被对方一脚踢烂脑袋,紧接着以脸着地给兰爷当了回擦鞋垫的前蓝河高老大。

遥想当初,正是年少气盛时,我自视蓝河高英雄,哪甘屈服于人。当天傍晚,斜阳夕照,红彤彤紫淀淀的天空之下,曾经的老大鼻插小纸团,手拖一根龙头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兰。

兰只回头瞥了他一眼,就不再看他,只说道:

“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这蓝河町的人。”

“不错,我是邻镇转学来的。”前老大气势汹汹。

兰没回头,“我这辈子只知道千方百计想从这儿逃出去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自己跑来蹚浑水的。”

“说什么屁话,”前老大叫嚣道:“是男人就要争王称霸,当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战之声未落,一只脚已踩在他脸上,送他的后脑勺儿与水泥板甜蜜撞击。前老大晕晕懵懵间祗觉得那只脚在自己脸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胧间似能看见,那脚的主人在用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为他的狼狈做了脚注——

“蠢货。”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摆开了兰的脚,晃晃悠悠爬了起来,愤愤道:“老子从小就被人欺负,当年每个人都嘲笑我,如今到了这儿,好不容易才混出个人样儿,老子就不信,老子在这儿也只能被人踩在头上!”说着又是一拳上去,却被对方轻松一躲,自己反而滚了几滚,倒栽葱一样撞在天台的栏杆上,留下一脸的网印和哗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这蓝河町就是片沼泽地,一但踏入,就再抽身不得。”兰回头看他,眼神似乎带上了一丝怜悯,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丢在他面前,道:“你不属于这里,干了这瓶酒,趁早离开吧。”

前老大仰倒在地上,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他:“你这是在警告我么?”

“是朋友,便是忠告。”

“你当我是朋友?”

“这泥潭中已有太多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你不一样,你还有别的选择。”

“如果我说,我是自愿沉沦呢?”

“何必。”

兰看了看他,转身要走,却还是停步,道:“只要还在这蓝河高,我就还能护着你们,到毕业之前,自己好好考虑吧。”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前老大躺在地上,望了望他远去的背影,低头看了看脚边的那瓶酒,抬手捞过那瓶酒,一饮而尽。

 

那些虾兵蟹将们自然不会知道他二人之间曾有过的这些对话。

总之,自此以后,兰乱的称呼就成了兰爷,蓝河高的前老大就成了兰爷身边的阿囧。至于阿囧过去那些呼风唤雨的嚣张日子,很快便成了历史的齑粉被众人彻底遗忘。

 

毕竟在这个江湖,拳头才是你存在的证明。

 

阿囧就这样跟着兰,做起了蓝河高的第二把手,而兰,永远是那副事不关己化外高人的模样,踩烂一颗又一颗送上门的卷心菜,并无视着本校喽啰们的顶礼朝拜和校外门派的忌恨。

仿佛真如坊间所传言的“手把红伞闯天下,提柄钢刀杀四方”那般。

于是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蓝河高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虾米拌生抽,各个走在路上都自觉得高人一头——看世间孰敢惹我大蓝河男高?!

可江湖不会那么幼稚,再呼风唤雨的高中校草,也会遇到被社会拔苗助长的时候。

 

时间记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后,天气阴,小雨,地点河堤旁。

是日兰兜中正巧有些宽裕,上午来找打的卷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让兰正午时得享一顿大份拉面,连面和卤蛋都要的双份儿,再倒上大半碗油泼辣子,配一瓶冰镇二锅头,真可说是爽极。

吃饱喝足,方出门就被一群大白菜梆子给包围了。

兰把伞尖往路边一插,仰头灌下整瓶二锅头,舔舔嘴唇,打了一个饱嗝儿,把空瓶子往边上一摔,哗啦啦一大片玻璃就碎成渣渣洒了一地。接着就是钢刀与铁棒同辉,砖头共酒瓶齐飞,雨滴滴伴着红花花四处飞散。

等兰把那群白菜都打烂在地,自己也早已浑身湿透,连袖口渗出的水都是红的。从屁股后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闷,眼神就这么不经意地一飘——

真真是黑发如瀑,白裙似花,乌亮亮一双大眼,红艳艳两片樱唇。雨气沾湿薄裙贴在肉上,半透出一道丰腴曲线,几片片迷蒙肤色。落在白肩头白胳膊白腿儿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只手撑着他那把红伞,阳光透过伞面映在她脸上似擦了桃花粉一样。

兰刚干完一场硬仗,又闷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这酒劲儿终于上来了,祗觉得这一片雨浇得他口干舌燥浑身发烧,眼神直勾勾盯着那女人移不开半点地方。半晌,大概是那血是真快要流尽了,才开了口道:

“姐儿,你那沟子卖不?”

 

无论是不良少年对美艳少妇大胆出手,还是纯情男儿被帮派大姐诱拐玩弄,总之,蓝河高的王者——兰爷,这么样一个人物,他竟然谈起恋爱的事儿传遍了整个蓝河町。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到这故事的两位主人公了。

 

话说那日兰醉酒对那个撑了他伞的女人出言不逊,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说:“你若是招我喜欢,我倒是可以出钱买你。”

兰听了眼神就有些迷离,嘴角一勾,眉头一挑,踮起脚尖凑近她耳边,从喉咙里半含着传出一句:“你要是喜欢,我不要钱。”

相视一笑,女人把伞递还给他,他脱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过伞为她撑起,两人一道去了兰的住处。

 

说是住处,不过是废弃码头上堆着的一些老旧集装箱,早已锈透了,兰在两个不太大的箱子之间用砖头压了几块铁皮板当屋顶,这便算家了。

两人正是兴头,哪里管得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声混着潮声,红伞映着红云,酒气血气混着云雨之气,搅出个痛快才叫一个爽气。

 

后来的一段时间,两人经常在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时兰在这里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时从学校回来却会看到她在那柄红伞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儿没人的时候,你来吧。”某一天,女人把兰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说。

“那我得带上门礼。”

“用不着。”

“不行,我就要送。”兰把头往她胸间又挤了挤,深深埋入,吸着她的香气。

“那这样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这个。”

兰笑起来,爬起身来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痒,想要避开,却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来,道:“你这鬼头,真不知该说你是傻还是聪明。”

“知道你说的什么,祗是我身无分文,有的只这身上长的玩意儿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脸,红伞下更显一片嫣红,愈发觉得可爱得紧。

“姐姐跟你日子还长着,不急你这一时。”

兰听了,笑说:“姐姐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连名字也不肯让我知道。”

女人听了,自己也觉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们总是‘你’来‘我’去的,我都忘了自己还没跟你自我介绍。”

“那你叫什么呀?”

“aika。”

“aika……”兰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几遍,问道:“这名字好听,要怎么写啊?”

“我要不想说呢?”女人微微笑着看他,兰觉得她这时候心里是带着些不幸福的,因为她眼中的光晕变得像是秋夜里寂静的迷雾,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后伴着阳光闪烁的霓虹。

“为什么?”兰又问。

“我不喜欢那两个字,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凋谢了一样。”

“那你自己想一个写法呗。”兰笑说。

“自己想的也能作数?”女人道,“像个假名一样,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欢,有什么意义。”

女人被他惹笑了,“那我要是喜欢,每天换一种写法,你也愿意?”

 “只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兰摸着她的头发,“反正我记性好,就算你每小时换一个名字,我也能记得。”

“每一个都记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论你换过多少名字,我会记得你每个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伸出手指在兰的胸前比划了起来,“那我就要这两个字。”

——爱歌(aika)。

“以后在你面前,我就叫这个,祗要叫这个名字,我就晓得是你了。”

“哦?”兰一挑眉:“读音都一样,你怎么知道我叫的是这两个字,而不是别的?”

“因为我听得出来呀!”爱歌重又笑起来:“你叫这两个字的时候,感觉肯定不一样。”

“爱歌,爱歌……”兰半瞇起眼,把这个名字叫了很多遍,看着她的眼神似乎多了层朦朦胧胧的水雾,仿佛整条河的水都被他们的热量蒸腾了起来。

 

过了几天,兰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张大红纸条,拿油性笔在上面写了“四十八愿”四个字,打算贴在篷子后边那个集装箱壁上。

“这个什么?”爱歌看了问道。

“门牌。”兰一边刷着浆糊,一边说。

“什么意思呀?”爱歌坐到旁边看着他忙活,又问。

“不知道。”兰拿起红条子往箱壁上比对着,“我字典里看来的,是个姓氏。我觉得看着挺吉利的,你觉得?”

贴好条子,兰回头看她:“怎么样?”

“好看。”爱歌走过来仔细端详着:“这几个字看着也好看,就是你写得难看了点。”

“切。”兰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后重写一遍。”

“那倒不用,”爱歌说:“我听说,愿望这东西不能重写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会理你了。”

兰听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写上很多遍了。”

“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的愿望呀。”兰从背后抱住爱歌:“我的愿望,我自己把它实现才算是我的。”

“嗯……”爱歌想了想,推开了兰手臂,兰愣了一下,“你生气了?”

“没有。”爱歌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旋开来,用那一小管的油红在兰写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

然后回头朝兰嫣然一笑:“我的愿望,我也要自己来实现。”

两个人就这样依偎在一起,仿佛这样的日子就是天长地久。就连天边的日头也似乎害羞了起来,被红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来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那一夜的兰并不会知道,把蓝河町埋得严严实实的淤泥再持续不了太久。

数个月后,伴着时不时想起的警车声,拖着一把红伞,从蓝河医院的大门中走出的兰所看到的第一份报纸版头上,大大地印着四个黑体字——蓝河解放。

 

本文标题:《在不见天日的沼泽地里,我发下四十八愿只为与你唱一曲爱之歌》

 

注①兰 乱:读音為あららぎ みだれ(araragi midare)。

注②:あいかaika作為读音在日文中有很多种对应的汉字写法,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名字读音。蓝河、爱河、爱歌、秋华,等等均可读作aika。

  • Literary Prison :

    【歷史評論搬運】

    01,

    在?你把你的连载给我吐出来。

    P.S. 海盐口味棉花糖

    ——琳艾

    02,

    是联动?

    ——KishibeYui

    03,

    这篇文章整体的气质谜之像银魂= =,而且感觉像是什么地方摘出来的片段……

    文字功底是很好的,但作为糖花恋战活动有点不够味……看完之后只觉得那种黑道少年式的风格过于魔性,以至于除了这种画面感别的都有点记不太清了,妖娆的小姐姐美是美但也只是一个工具人,没什么恋爱的心路历程。以及关于名字的梗的设定看起来也有点自high……

    如果真的是某个长篇的片段的话……当我没说= =

    ——上海人形

    04,

    原来是系列作吗?!

    感觉故事背景像是热血高校的魔改,然后主角几次让我有芹泽多摩雄的幻视……整体感觉是篇游戏之作,营造不是特别用心……能看出作者功夫,不过前后感觉并不那么贯通,阿囧前面仿佛是个关键角色,但后半程就让位给新狐狸精了,还是蛮有意思的,但我寻思显然不能算非常完整的作品……

    ——白伯歡

    05,

    绝了,我第一次见到有人把一见钟情写得这么合理合法……好像情绪到了那里,真的就恰好爱上了……绝了。

    ——空繭

    (然后这个作者在群里说一见钟情是放屁(记仇)——琳艾)

    (re:没关系,七郎嘛

    雷七郎和雷七郎的文章那是一回事吗?——空繭)

    2022/06/27 04:14: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