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落虚
要求:随意
没有人能够阻挡一个有豪迈之致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半夜走进酒馆然后点一杯酒,对吧?也没有人能够阻挡他和漂亮的小妞目光交汇天雷勾地火缠缠绵绵黏黏糊糊随后一块走进厕所。保安或许不同意这一点,但是在黑羊之城的那天晚上是那个小妞儿一嗓子把全酒吧的人都喊过去看热闹的。像这样的事情在这种小镇上还很少发生呢,五年以来镇上的私生子竟然只出生了三个,而且一件少女抱着娃儿投河的案子都没传出来,人们已经无聊透顶了。
那个男子汉,谁认识他?人们抓住宝贵的时间面面相觑,随后又赶紧把眼珠子转回去瞅头发,瞅脚跟,瞅裆,连那倒霉的小妞已经跌跌撞撞跑了出去都没在意。镇子虽然小,可就是这样的镇子才能锻炼出鹰一样的眼神来,要是那些见多识广眼高于顶的城里人,哼哼,怎么会有心气把眼珠子放下来的?这不,一个小伙就高叫出声了:“哥们儿,你是个太监?”
说时迟那时快,这男人已把裤子提了上来,可在镇民们争分夺秒的眼光聚集中,哪容他再遮掩?他那玩意儿也算不小,可也挡不住背后的机关:他的袋子是瘪的!天哪,上帝,耶稣!镇民们发出惊讶和感慨的声音,感谢上帝的恩典,竟然让他们亲眼见到一个活的太监!
但还没等镇民们联想到他是来自哪个大帝国,又在哪里伺候过什么公主太监,这男人就猛的一下把自己的裤子又拽了下去,骂道:“你们这帮混蛋,他妈的为什么要来看别人上厕所?想看吗,那老子就让你们看个够,老子是残疾可不是太监,只是少了个球,老子的胡子还在这儿,货真价实,老子的屌还能把你们这些孬种的肠子从嘴里日出来!他妈的都给我滚开!”
这一顿辱骂让镇民们都像吃了哑药似的安静下来,干瞪着眼看着少个球的男人从人群中撞出去。好不容易!好不容易!他们的心都提起来了,那少个球每走一步路简直是在他们的胃上跺!他们发出无声的祈求,既然上帝刚才没给他们恩典,现在洒点水又算什么?别让少个球走,好歹让他们对他刨根问底一番吧!
因此当少个球气冲冲地在酒馆中心坐下的时候,镇民们都不由得热泪盈眶,不管是生在这个边陲小镇的痛苦还是大半夜挨老婆揍被赶出家门的受创的自尊心等等都得到了净化,仿佛看见了天使的翅膀。他们小心翼翼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下,由刚才一马当先的小伙买了杯酒,向少个球赔罪。少个球虽然吹胡子瞪眼的,但最终还是接下了这一杯酒,和小伙一起仰头,酒下肚。小伙趁机说道:“哥们,刚刚那事多有得罪!都怪我们这里的妞儿们没见过世面,就算你……身有残疾,但那根棍子那么粗大,这妞儿真是不讲道理,头发长,见识短!”
少个球一声不吭,擦了擦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才说:“我也不怪你们这里的姑娘。当然,更不会怪你们。只怪我自己有了这残疾,哪怕压根没什么影响,到底会惹人怀疑,我又哪能责怪姑娘?”
“唉!你人真好,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倒想问你一句,哥们儿,我们这里有个很好的医生,要不然,让他给你瞧瞧?说不定可以往里面塞个什么,以假乱真……”
“不必了。”少个球又把自己的那杯酒一饮而尽。不知是不是喝多了酒的缘故,他胡子拉碴的脸上竟现出几分惆怅:“拿假球骗妞儿,这种事情我以前没做过,现在更加不会做,你哪知道呢,我少了的这个球,正是我对曾经的那姑娘,忠心的见证啊……”
他这一句话不说则已,一说顿时让全酒馆的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有几个已经在他背后给小伙使起了眼色。小伙不愧是最先发现他球有问题的,不慌不忙,又灌了他几杯酒,这才问道:“哥们儿,你曾经的那姑娘,是怎么一回事儿?咱们萍水相逢,有什么不方便对亲人朋友说的话,跟咱们说说又有何妨?”
少个球吸净最后一滴酒,镇民们总觉得在他的脸上看出了几分犹豫。片刻后,他幽幽开口道:
“这是我年轻时候造的孽。那时候,我爱上了凯斯克伯爵家的闺女——他有三十多个闺女,你们不必知道是哪个,只需要知道我深爱她,就像天文学家深爱星星,她玫瑰一样的小脸儿一笑就像开了花,天真又纯洁,打心眼儿里爱我。我们可是两情相悦呐。”
“但她那个该死的老爹,凯斯克伯爵,发现了这回事,就把她拷打了一顿,扔进了城堡最黑暗的房间里。我的心上人儿泪水涟涟,等着我去搭救,我如果不去就活该下地狱。就这样,我挑了一个只有一弯月牙的晚上,带上刀子、绳子、飞爪,攀上了凯斯克伯爵城堡的墙,去见了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她扑在我怀里哭着让我带她走,我哪里看得了这个?立刻就要带着她逃离城堡。”
“可是,要逃离城堡,就必须得经过城堡中的那座花园。这倒没什么,但我的心上人是个善良可爱的姑娘,养了一只小狗,好巧不巧那天晚上就睡在花园里。这畜生从没见过我,嗅到了它主人的气味就汪汪汪乱叫起来,大概以为我是什么要偷走它主人的土匪,叫得把我心上人的其他三十多个姐妹吵醒还不算,在我和心上人逃跑的时候,竟然扑上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裆!狗崽子嘴巴那么小,只能咬住我的一个球,还打死不肯放——当然我不是真的把它打死了。如果我打死了它,我的心上人会哭的,她当时已经因为我们被包围而哭得像个泪人儿了……”
“最后,我被伯爵的亲卫队抓住,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就这样,那个球掉了。而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呢,也嫁人了,毫无办法,因为她老爸威胁要让我坐十年牢,只有她嫁人,才能缩减到三年。”
“我的经历就是这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结婚,就是为了纪念我逝去的爱。这个失去的球象征了我的忠心,我怎么能够用假冒伪劣的东西来取代它,又怎么能够用这个来骗除我那心上人以外的姑娘呢?”
少个球说完这故事,就沉默了。小伙和镇民们也呆住了。少个球的爱情故事让他们心里发闷。上帝赐给了他们恩典,但这时候他们只觉得禁不住要质问上帝,您为何要对这世间纯粹美好的情感不留情面呢?他们的头都低垂下去,想起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自己家里的妻子,暗恋的姑娘……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声音说:“嗐,别撒谎啦。你再撒几遍谎,我就真的硬不起来了,到那时候我看是谁受罪!”
人们吃惊地发现,这声音竟然是从少个球的裆里传出来的!
“我感受到你们对我的注视啦。”这声音接着说,“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这人剩下的那个球。该死的,剩下的那个球,这是什么称呼!要是我的兄弟还在这儿,和我一起快乐地躺在那里就好了,但这能怪谁?你们这帮蠢货,可别冤枉那只凭空捏造出来的小狗,被狗咬掉是何等的侮辱?喂,我的主人,我们兄弟俩让你享受快乐,你就给我们这种待遇?”
少个球脸色发青,怒喝道:“闭嘴!”
“哦,不行。想闭就闭,没那种好事,我问你,你的棍子是想硬就硬、想软就能软的吗?不能吧?要是你能,你也不至于因为对着那个年龄不满十二岁的小姑娘垂涎三尺、绑架了人家而坐大牢了。还连累了我们哥俩,主人,你有点良心吧,我们跟着你有过什么可以自由释放的好日子啊?因为小姑娘她父母觉得对你量刑太重,所以想阉了你,结果被你逃掉了,我损失了我的一个兄弟,这就是我跟着主人你的好待遇,你凭什么让我闭嘴?”
“别被我主人的花言巧语骗了,各位。哦,他现在不说话啦。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相信我,他上次不说话就是想用枪把我打掉,我提醒了他那意味着他要做完全体的太监……哦,该死,该死,主人,你想做什么?你的枪放在哪儿了?”
这声音变得紧张又焦急。听呆了的众人如梦初醒,这才注意到少个球掏出了一把枪!他对准了那小伙的头就是一枪,人们见那小伙软绵绵倒在桌子上,吓得都朝外面逃去。尖叫声和鲜血在这个黑羊之城的夜晚爆发,少个球像个恶魔似的追着人们发射子弹,他的裆部还在大声嚷嚷:“各位,快跑呀,快点跑!我提醒一下,我现在正在往左偏,他朝右边拐弯了!”
这篇看完感觉,明明是虚构背景却好现实,然后真的好切题……
绑架12岁小女孩的人一辈子带着只剩一个的聒噪到要死的球,漫天散布自己的过去,是罪有余辜。
只知道看好戏的八卦村民们倒霉是死有余辜。
明显是虚构的一篇文,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于这几天甚至不止这几天的各种破事儿的吐槽——而整个行文很流畅,故事表达甚至带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这篇挺喜欢的。
唉,如果真的每个NTP都有这样的随身警报【脚环项圈都可啊】就好了,明明技术可以实现却不肯应用,到底是要保护谁真的就是不可说。
非常有趣的作品。
从市井酒馆发生的故事开始,引出男主的自述,最后的反转的剧情更是亮点。
突然想到一句”精虫上脑“的俗语,只是这人的脑子与良心大概是和蛋换了位置,这才让蛋代替他说出真相,提醒人们。
男主的蛋和他口中的故事截然相反,没有爱情与浪漫,只有欲望与罪行,前后对比产生的反差与蛋说话的荒诞感混杂,再加上蛋的语气诙谐中带着辛辣,给故事添了一丝幽默感。
乐。
童话色彩很强烈,辛辣的感觉让我感觉很郑渊洁。
其实前半段,球说话之前,我脑子里一直在转悠丁度巴拉斯在罗马帝国O情史里给小学生的我展示了一下罗马帝国的阉人是怎么制造的——用一个小口袋扎住球,然后狠狠一抽袋口的绳索——给正上小学六年级的我留下了目睹实在界的创伤。
蛋说话这种童话情节真的很古典,让整篇故事的质地变得很有风味。如果结构可以更加明确一点,可能读起来会更好一些?比如七生的评论那样,更加明确“下半身思考”这个主题,故事的质地应该还可以更上一层楼(这情节让我想起新维加斯的资料片旧日蓝调里,主人公得说服自己被取走的脑子重新回到自己头壳里……)。
我爆笑十分钟。蛋就是那个余辜吗?我觉得篇名可以叫《另一个球》。
一般来讲我是比较喜欢给人挑毛病的,但是这篇长板长到我不想挑毛病。
我觉得讽刺幽默题材在短篇上有优势,因为能够在很短的篇幅里给人完整的情感体验,强烈的夸张、反转、读者难以预料又极有画面感的细节描绘。
而作者的整体技巧也能支持这种写作方式,从开头姑娘的一嗓子,到中间被狗咬了半边蛋,到结尾,其实有很多有意识无意识的技巧在里面。讽刺的技巧就好像是说,如果写手有这个技巧,写法才会出现在脑子里,没有这个东西的写手甚至不会想要用这种写法。
如结尾,场景很有碰撞感、反差,当一个球(人)拿着枪,一个球(球)还在高喊:“我提醒一下,我现在正在往左偏,他朝右边拐弯了!”
一般人会想象人转弯的时候球会感受到偏转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正是这种夸张的细节给了短篇小说爆炸般的力量。
我的天,我一直觉得你的昵称好熟悉就直都以我评过你的文,真到上次我对着辟成员列表开扒的侯才发现我一直都没有评过你的文啊,天啦噜,我要尴尬死了。
开头就很亮眼,以为是躺唐山那件事来着,文风很轻松又有趣,是我喜欢的风格,人物语言也很活,更勾眼球了,一个能把小姑娘句搭到厕所的男人的话,我是不信的,果然反转很有故事会的感觉,讽刺又惊喜。
文实在是很棒,虽然短但剧情完整逻辑自洽,主角,球,看客都很有神,很立体,这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使我联想到孔乙己的看客们“店内充满欢乐的空气",这些凉薄又麻木的人可悲又可叹,最后成了被好奇心害死的猫。
刚开始,我以为是现代背景,但在看人名官名时,却发现是中世纪欧洲类架空,有了一些断裂感。
故事虽然头尾完整,但似乎没有写透,倒不是说必须写透写深了才是好的,这样轻飘飘的和整体文㕚更搭,就是想到了另种可能罢了。
最后,就是文章断句很好,节奏也很棒,但排版分段就差了些,大断大断抒在起看起来很累,而且形容,动作,语言各自堆在一起容易造成阅读疲劳。尤其是语言描写,明明那么生动活泼,看的时候却显得很“呆”为这种事降低阅读体验就太不值了。
总之,太棒了,欢迎来Q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