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重编程
mode:随意
注意:Ave Mujica完结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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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拉,苏佑绫。”
阿侬这么说出口的时候,苏佑绫没什么表示,只是微不可察地动了动,连转头都称不上的。屋子里采光不好,阿侬一瞬间觉得十八岁的苏佑绫好像旧相片里的老女人,或者,好像刚认识她不久、而MYGO还没结成时候的苏佑绫。可是,外面天也不算阴呀?雨早就停了,深色的云翳好像掰碎的苏打饼干,晴空若隐若现。
临出发这天阿侬穿着那件长款白色风衣,内里深色高领毛衣。她站在门口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拿出神采奕奕的笑容,对着屋里又一次道别,我出发了,再见,苏佑绫。而妈妈和阿侬的白色镶角的黑行李箱、以及她的吉他盒子已经立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
东京路堵得很,机场周围停车位更紧张,妈妈坚持要送阿侬进值机大厅,最后陪一会儿女儿,不想停了车,放下阿侬就开走,于是阿侬没有坐进那辆大路虎,而是挤在东京电车厢舱灰色的、看不见脚的人群里,被妈妈紧紧捏着小鱼际。
小鱼际,弹吉他的时候,自己会用这里制音,菈娜更喜欢用大鱼际,苏佑绫会用这里的触感确认牛排的熟度,而妈妈用这里确认着自己的存在。阿侬在透过电车玻璃洒进来的稀薄的阳光里,在一阵一阵明明灭灭的淡金色阳光里想着这些事出神,突然感觉自己像一株苇草,顺着电车徐停的节奏,同车上这群任何什么人一样摇荡着,而且还看不见脚。可这一切就要离自己远去了,马上,办理值机,排队,过安检,等摆渡车,差不多就还剩这么多时间。
阿侬料想过很多次离别的场景,那个时候,童莫琳八成会来送自己,她来的话獭可依一定会来,哪怕童莫琳不来獭可依也没准会来,因为獭可依人很好,苏佑绫则肯定不会来,但如果她们三个都来的话,菈娜也会来。
真到这个节骨眼上,出乎意料地没人送自己,说不难过是不可能的,眼里却挤不出几滴泪来。阿侬想倒也怨不得她们,本来说好一辈子的,现在自己倒先毁约了,阿侬真正难过的是自己,明明已经18岁了,却没有结成分别时忍不住流泪的关系。思考这个的时候倒是想哭了,妈妈,是我做得不够好还是做得不够多?
这就是为什么阿侬在值机大厅南来北去的人群里分辨出牧子米的时候,心中又委屈又讶异。牧子米带着肿肿的黑口罩,说实话,她带这个口罩比舞台上那个面具要可爱很多。爱音不确定牧子米是为自己来机场的,她和牧子米其实没打过几次交道。最大的交集,大概是苏佑绫?倘若她正在等别人,譬如说,替森美奈美送客,自己凑上去未免太不合时宜了,这样犹豫的时候,牧子米反而朝这边过来了。
小睦子比阿侬还矮半个头,只露着一双低顺着的眼睛。阿侬知道她生活里不像舞台上那么狂气,却也忘不了她和墨提斯吵架的样子,很久以后苏佑绫解释说,那个确实是精神病,不过早就治好了,阿侬想,呆呆的,治好了也流口水。
牧子米双手垂在前面,略微偏着脸:“大家说,离别太伤感了,所以委托我来送阿侬。”
阿侬还是笑着,不知道接什么话好,牧子米却流出眼泪来了。阿侬转过头,妈妈也不停用纸巾往眼睛底下垫着。
“牧子米?”她问。
“苏佑绫,也这么觉得。”牧子米咬着嘴唇。原来如此,阿侬想,牧子米很擅长骗人,却不擅长保守秘密。
牧子米很快止息了,她们互相抱了一下,然后,睦几乎弱不可闻地说,一路顺风。这四个字害的阿侬抖了抖,咽下好大一口话头,登机时间快要到了,再不去排队过安检恐怕来不及,况且,如果来人是苏佑绫她倒有许多话要说,但能和牧子米聊什么呢?所以就这样吧,她告诉牧子米,要赶不上排队了。而牧子米低头望着阿侬的裙子,却回想起那把没能递给小祥的伞。
牧子米细小的手指戳进皮夹里面,抽出一张黑色卡:“用这个。”她说,“VIP卡,可以走快速通道。”
“好厉害……”阿侬接过卡举起来看,“黑金VIP诶,这个全国机场都可以用吗?”
“只是这里的。”
牧子米想,目前为止都很完美。自己利落地送别了阿侬,回去以后,可以占着苏佑绫,一直占着,只要阿侬坐上航班……如果广播没响的话最多再半小时就实现了。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我们抱歉地通知,由于天气原因……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明明天只是阴阴的,云多,真搞不懂。
于是那张卡停在阿侬头顶,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样。阿侬尴尬地朝牧笑了下,牧只好重新扯着阿侬说,再呆会吧……这张卡可以租到机场的车,阿侬还能再和她最后转一圈。
说是车,其实只不过是类似摆渡车或者观光车的小电盒子,后座很宽敞,放着阿侬的行李和吉他,牧子米坐在主驾,阿侬坐在她左手边的副驾,伏在玻璃上和妈妈打招呼。电台里播放着皇后乐队纪念节目,讲liveaid那场弗莱迪·墨丘利已经艾滋晚期,需要不间断地饮用烈酒才能把高音顶上去。
“明明以前是天使吻过的嗓子,真可惜……”
“牧子喜欢QUEEN呀。”爱音打趣地笑着说
“不是我,祥喜欢。”摇了摇头。
“这样呀,我也喜欢,像歌剧一样,又华丽。”
“嗯,Ave Mujica。”
牧子米还是面无表情的,看得阿侬有些心虚。天上那些灰云的金边上滴落的光穿过挡风玻璃,水波一样在两个人的面孔上浮动,她就把头抬起来,视线飘到那些云上,想着苏佑绫家里的高档红茶盛在白瓷杯里,暖光灯照下来,也是这样泛着金边。
她把前座的遮阳板放下了。
“不过QUEEN不太金属,不典型。”然后电台径自播送,主持人乖张的访谈腔调替牧子米履行了发展话题的义务,她过了也许20分钟才继续说:“你跟祥很像。”
“为什么?祥不是后来转学到月之森那个,Ave Mujica的Oblivions小姐……我不太懂啦,和她只打过几次照面。”
“你们喜欢夸张的表演,天生就擅长和习惯引人注目。”
阿侬眨巴着眼睛,明星的女儿居然这么说自己,令她陷入某种茫然的倒错中,几乎是慢了半拍才转过去,而牧子米这次没有停顿。
“想着自己,什么都不管地就拆散了,乐队。第一个退出这件事也一样。”
“诶……”爱音不满道,“我这里没有办法呀。” 她想着,倒不用这么说自己吧,菈娜也偶尔不来练习,甚至有一次演唱会前,苏佑绫、獭可依俩人演出当天的彩排都没来,也没有回信息,自己不也什么都没说,还把借吉他给牧子米让和前队友玩乐队了。
明明牧子米才是最不应该说这个的吧?阿侬“嘿嘿”地笑了一下,忽然觉得牧子米可爱起来了。
“但是阿侬酱很会体谅队友哦?”真的这么说出口了。
牧子米听了,只是抬眼从遮阳板上的小镜子里瞄了瞄阿侬,想着,就连讨苏佑绫喜欢这一点都和祥一模一样。
阿侬并不急于开展新话题,看着牧子米不说话了,轻轻地哼起《碧天伴走》的旋律,两人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向前方开着这辆不算车的车,牧子米把窗户调下去一点,又把爱音那边的也调下去一点,冷的风和更冷的光线吹进来,把对方的气息吹向彼此,直到彼此重新熟悉并接受了对方的存在,阿侬开口问:
“后来弗莱迪去世以后,QUEEN怎么样了?”
睦想了一会儿,回她:“还在活动。”
“谁来填补主唱呢?”
“很厉害的歌手,有时候轮着来。不过亚当·兰伯特已经和QUEEN合作第十四年了。”
“但一直没有定新主唱。”
“嗯。临时合作”牧子米只是出声,没有点头。
“临时了十四年哦。”
“今年也有新的巡演,QUEEN。”像是下结论一样的语气。
“嗯,”阿侬说,“对了,牧子米以后要做什么?”
“还是陪着祥子,在Mujica弹吉他。”睦简要答道,“爱音呢?”
“读大学吧……如果有人要和我谈恋爱就答应,然后背着他和日本女人搞蕾丝边。”
“为什么?”
“白女体味太大了。”爱音侧过头去,身前双手叠放,左边手指捏着右边手掌,“牧子弹吉他的话,用大鱼际制音还是小鱼际?”
“……用左手。”
“全部吗?”
“全部。”
“好厉害呀,牧子米,为什么我就弹不了这么好。”
爱音弄出欲哭无泪的表情。但牧子米想的是,明明一点都不好,自己并没有弹奏乐器的才能,只不过,只有吉他是属于牧子米的而已,只有吉他。因为抓住了吉他,所以牧子米诞生了,因为牧子米需要帮助,所以Mortisu没有消失,只是行为模式的名字罢了,只是这样。
“苏佑绫有和牧子说什么吗?”
“为什么问这个?”
“没什么,只是在想……没有牙叔的QUEEN。”
“嗯。”睦说,然后车驶回了她们出发的位置。
“最后一段路我自己走就可以。牧子,谢谢你送我”她转头看着牧子,抛出一个近似媚眼的明亮笑容,说完就下车了。
“走得太急,都没来得及和soyo好好地告别,能不能麻烦牧子转达苏佑绫,一辈子的诺言还生效哦——虽然阿侬先离开了,阿侬希望剩下四个人都可以好好的。”
所以你在纠结什么,牧子米?那张初中时候的旧相片?自己和苏佑绫一左一右站着,中间是童莫琳和獭可依,还有祥。根本不是那样。自己的才能在于——阿侬,这是唯独你不知道的事情,因为我弹奏过你的吉他,所以应该由我为你饯别,这其中没有苏佑绫的事,没有传声筒,因为我想来,所以来了——创造出名为阿侬的这一角色,和苏佑绫一起把mygo延续下去,而不是重蹈、重蹈CCC的覆辙:
“阿侬,吉他忘记了。”
她拉开门把那把CCC解散时曾短暂演奏过的冲浪绿色吉他递给阿侬。然而,阿侬却没有接,她甚至没有转回头。
“送给你啦。毕竟是告别嘛,以后就不去想这些事情了。”
这样说着,牧子米看见有别于轿车车窗的瘦矩形观光车窗里,已经走出一段路的阿侬回过身,最后冲着自己笑了一下。
一点也不严肃,作为镶在墓碑上的遗像来说。
(完)
“近日本市内突发不明流感,请各位市民注意防范,外地的专家组已经...”断了天线的收音机拼命地摸索着信号,我转动旋钮,墙灰布满裂纹的房间内支离破碎地回荡起古典的钢琴声。
二月着实是讨人嫌,既没有春季的生机盎然,又少了冬日的静默肃杀。在这么个断片的时节,只有病毒迫不及待地钻了空子,肆意玩弄着尚存的活物。我翘起椅子望向窗外,手里拨弄着一枚温润的玉璧。太阳昏昏沉沉地满足着最低限度的照明需求,外面的建筑也没有灯光,白雾遮天蔽日地吞噬曾经辉煌过的一切,天上什么都没剩下,鸟儿们连带着树木装点的绿意飞向了远方,让这座城市失去了最后的一点活力。
开门声陡然响起打断了我的思路:“苍洛,今天学校没上课?”父亲一如既往地没有敲门就闯了进来,不过我也难有怨言。“因为流感,学校昨天开始就停课了。”我顿了一会,“我昨天回来时就说过的。”
“哦......哦这样......”父亲也如往常那样眼神飘忽地敷衍,也许明天还会再来询问一次。
我咬了咬舌头,用指甲掐了下手指,最后咽下口水:“爸,我妈还没回......”
“不要提!”这种时候父亲才会直直地注视我,我揉了揉被吼声震得发胀的太阳穴对上他的视线。父亲也是很快意识到反应过激,只是生硬地撇开脸:“少乱说这些乱七八糟的。”随后匆匆闭门离去。
房间又回归了日复一日的沉寂,断续的古典音乐在此刻反而扰乱心神。母亲在半个月前陪同父亲外出,一周后却只有父亲一人回来,自那天开始父亲就魂不守舍地四处游荡,所幸公司也因为流感停工了而免于辞退。
我终于是关停了收音机,不仅是愈发焦躁的情绪,也因为咕咕作响的肚子。父亲又不知道跑哪去了,我只能自己做午饭。滋滋的油烟裹挟着热气升腾,我常给母亲打下手,备菜、调味、技艺都已熟记于心,经过这段时间的实践已是轻松自如。在风扇和热油的交响中,我捕捉到一阵哀嚎,探头朝楼下看去,又是仨俩人抬着一个担架往救护车上搬,看医护人员全副武装的样子,毫不意外又是新的流感患者。我拉了拉窗格确定完全闭紧,才恍然回神赶紧关火将菜盛出。
略带苦涩的口感提醒着我还存活于此,这次的流感极为凶险,从发烧到死亡不到半天时间,在收到公告之前,班上已有两位同学无法前来上课。专家组其实早些日子就已经到达,对这次流感的研究却迟迟没有进展,连安抚民众的话语都显得那么有气无力。而且令大家感到诡异的是,每个因流感而死的人都是面带微笑的,极度的反差感不免让人为之胆寒,只得将自己的生活封闭在各自的房屋里以求安稳。砖墙隔绝了危机四伏的外界,也隔绝了群居动物的联络,仅有收音机能证明自己还存在于这个大社会中。
天色还未完全暗下来,父亲在这么个意外的时间点回来了,进门看到我桌上的菜品愣了一阵,“苍洛......”名字刚说出口却转头去翻日历。正当我不明所以的时候,他又突然过来把粗糙又温热的手掌放在我的脖颈上:“今天需要你陪我出去,不对,是你需要陪我出去一趟。”
我震惊得叫出来:“外面都是流感!你!”刚要脱口而出的责问被父亲急切的眼神打断,深吸一口气,“爸,你就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父亲张开嘴却出不来声音,摇了摇头表明态度:“就相信爸爸一次,好吗?”
无力感席卷我全身,又再次被愤怒充满,我推开父亲搭在我身上的手掌站起来:“我妈失踪一周了你不闻不问,要命的流感我劝了你好几次还天天往外跑,现在还要拖着我一起?你知不知道楼下刚刚走了一个?”
“苍洛,那不是流感,我还不能说。苍洛!”父亲的话此刻毫无信服力,我闷着一股气不顾叫喊快步走回房间锁上门,随后因为强烈的不知所措带来的绝望感而瘫在床上颤抖喘着粗气。记忆里的父亲是行动力极强,凡事只要商定好了就立刻动手实施,最后都能妥善完成,是我童年里无所不能的超人,现在浑浑噩噩连聊天都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既要担心自己又再被父亲弄得心神不宁。还有消失许久的母亲,报警的结果却只是失踪,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象她已经离去,但这个家已经越来越失去她的气息了,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每到寒假春节后父亲都会开车带着一家人出去旅游,今年也不例外,这是我一年中最开心的日子。父亲专心地开车,车窗外薄雪覆盖着即将苏醒的大地,街道人影不断掠过视线,我兴奋地同母亲谈论着想要吃的特色美食,虽然都是道听途说却也显得十分诱人。也许是车子太过老旧,惹人不适地震动一阵,却也影响不了我们的激情。在开出所居住的街道后......
我被单调有力的敲门声惊醒,房间已同屋外一般被黑暗笼罩,床单遍布深深浅浅的褶皱,扭成了一团。“什么事!”我继续瘫着,并不是很想再搭理父亲。
“开个门吧,我们好好聊聊。”不知道是哭过一阵还是喝了酒,父亲的声音相比以前更加沉闷。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你什么都不会说的。”
门外安静了许久,连脚步声都未响起过。“是你妈妈让我来找你的。”
这一句话把即将再次入睡的我拽了起来,打开门后却连父亲的人影都没看到,唯有地上落了一张纸,歪歪斜斜地写着一段我十分熟悉的地址。“爸?”我没能得到回应,胸口压抑得难以呼吸,像是脑子里缺少了一块什么需要求证,也如父亲那般一头扎进了夜色里。
冬风的凛冽尚未褪色,将我单薄的衣着刺穿,但无法阻止我向未知狂奔。街道在黑夜中变成了我难以辨识的模样,一切似乎很新,一切又似乎很旧,与我珍视的回忆交融,撕扯着我的大脑。我凭着印象冲进了一处湖岸公园,在这个时间公园早已没了人声,更别提这疫情横行的时期,今晚也没什么不同。是恶作剧吗?我想不明白,脚步却不听使唤地继续朝公园中央走去。
母亲是个感性的人,总能用独特的眼光为我描述出一个不同寻常的世界,这所公园常常被作为散心的好去处。她讲清晨时的薄雾为出芽的杨树织轻纱,讲正午的烈阳与流苏树争辉,讲泛黄的枯叶醉倒于家乡,她讲这座公园也躲不过神寒,草木总会疲敝,湖面也将停滞,充斥着已逝之物,平衡着人们盈溢的热情。此刻,蚀骨的死意从四面八方钻入我的肌肤,我却极力品味着企图找到灵感所指引的方向。
久违的温暖从身后为我挡下大自然的怒号。“你终于来了。”是母亲的声音,平稳而捉摸不透。
“为什么。”我没有回头脱口而出,失而复得母亲的怀抱没有想象中那般安心,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困惑与绝望。
不知什么被塞进了我的手心,我的脊椎因寒意而僵硬,艰难地低下头检查——那是一张以我的字迹记录着各种美食的纸条,只是最后一个字的最后一笔画歪折得不太正常。隆隆声取代了风的轰鸣,我感到全身骨骼都在扭曲抗议,大脑像是被生生挖走一块空洞:“我不明白,我,我只是想你回来,这样爸爸也许就能变得正常了。”
“苍洛。”母亲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夹杂着其他声音“该让他好好休息了。”
手臂被猛地拉动,牵动全身踉跄一步,结实地摔在父亲的怀里。“为什么穿这么点就跑这来吹冷风!”我没法回应,父亲的声音被尖锐的耳鸣声所掩盖,任由他数落的同时为我套上一件件他的外衣。
“妈妈找我了。”动作停下了,两个人像冰雕一样站在风中,“她给了我一张纸。”
父亲连拖带拉地带着失神的我回到家中,我呆坐在床边拼凑着丢失的部分。“喝点热水吧。”父亲左手递过来杯子,在接过之后我注意到他手臂不受控制地抽动,卡扣啪嗒一声联系上了所有碎片,热浪从心口翻涌至颅内让我开始干呕,父亲则是早有预料般没有拨通急救电话,扶着我平躺下来。
今年的旅行陡然止步于这个逼仄的街道,车辆因为前方倾覆的货物紧急刹停打断了我对旅行的计划,我们这才惊觉震动并非来自所乘坐着的载具。父亲着急得想要再次发动却一连数次熄火,两侧的房屋轰隆隆向我们挤压而来。未经历过此等情况的我过于害怕本能地拉开车门,不顾父母的喊叫跳车逃离,父亲从车窗伸出左手想要抓住我却正好被掉落的墙块砸到完全反折了过去,母亲也从车里冲了出来,不等我有所反应一切都被废墟所埋没。
“对不起。”有什么在从我身体里流走,我很快就明白了父亲所说的话,尽力地握紧他的手,想要抓住某种粗糙的真实,“爸,我,真的很对不起。”
那次大地震唐突夺走了这座城市太多生命,怀有执念之人的三魂七魄会在逝去之时分崩离析,残缺地徒留在世间,直到执念完成或认识到自己的身世才会离去,形成了亡命的流感。
父亲就这样与我对视着,又回到了以前那个可靠的模样:“都过去了。”
“妈妈说,让你好好休息一下。”声音已经开始沙哑,咝咝漏着风声。
“我会的。”手心贴合得更加紧密。
我不停地同父亲述说着往事,不论是快乐还是矛盾,一切似乎都变成了有趣的谈资,而父亲也时而点头时而道歉一一应答着。
气息由平稳变得急促,又由急促变得细弱,窗外已经泛起鱼肚白,我实在没有更多气力去提出新的话题了。
父亲笑着摩挲着我的手背,开口却是带了点哭腔:“没能找到让你留下来的办法,爸爸真是没用啊。”
“怎么会呢,”我努力睁着眼睛看着他,勾起嘴角,“爸爸永远是我的超人。”
“方成,你确定这里可以玩吗?”我小心翼翼地向里面张望。那是一个废旧许久的院子,听小区里的学长说过,房屋的主人几年前在外地遭遇意外,过世了,此后这里再也没人打理过,有些地方长了不少杂草,到膝盖那么高,铁门不大,我也不敢走近,只看到里面有很多草。不过这对于我们并没有说明影响,因为我们的目标是院子。
方成是我的同班同学,平时和我玩得很好,每次周末放假都会跑来找我玩,这次也不例外。
“当然没事啦!喏,离这不远就是初中学长学姐们的学校,他们的宿舍楼就在这附件,我经常看到有学长学姐来着玩来着。绝对没事的!”方成说得信誓坦坦,我也只好信了。
他轻轻一推,那“咿呀”作响的铁门就开了。我赶忙跟上方成的脚步。院子的占地面积挺大,设施却很简单,除了一栋站了三分之一的木房子外,就剩下那棵两层楼高的龙眼树、以及树下的那口长满苔藓的井了。院子的围墙脚长满了野草,有的已经到我的腰上了。只有几小块地方的草比较矮,应该是经常有人踩踏所造成的。
手表上的时针指着“5”,现在是夏天,太阳还是高高挂在天上,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我心里却有点毛毛的,不知是不是因为这种私闯别人宅子的盗窃心理……
不过我并没有多想,因为方成已经开始划分场地了。小区的健身场地被年级更大的学长占了,我们只好找别的地方打羽毛球。既然来了那就要好好打了,我也放放开了胆子。
羽毛球是我们最近才喜欢上的运动,技术还不熟练,你打来我打去,多半过不了几个回合就又落地了。到后来两人都累得满头是汗,不过都没有服输。
一阵不知从哪来的冷风,让我哆嗦了一下,连带着羸弱的羽毛球也吹离了原来的轨道。好巧不巧,正好落到了不远处的井里去,引来方成一阵抱怨。我们总共只带了两个球,原先的已经打烂,这是最后一个了。
我看着那口井,井旁边还耷拉着一条绳子,有种有说不清的诡异,晃了晃头。唉,平时还是和表哥少看点鬼片吧。
当我靠近那口井,望井里探望的时候。我浑身振了一下,然后惊恐地向后倒去,双脚一瞬间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连滚带爬地寻找同伴的身影。“方成!方成!”
我很清楚我的声音带着哭腔,方成看到这样的我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井…井里有,有…有……”我感觉到我的牙齿都在打颤,可就是说不出那个字。没错,我很胆小,因为我刚才看得很清楚,绳子伸入井内的一端,绑着一个女人的头颅,那颗头正诡异地悬空在那里,朝着我狰狞地笑,尖利的牙齿外露,恶心的黄色唾液流了出来。那个头的皮肤很白,而上面布满了丝状的暗红色的血,白得可怕,红得可怖。
方成的胆子比我大很多,他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直接就趴在井边上往里瞅,我浑身冰冷,心跳到了嗓子眼里。
“切~这也能把你吓成这样,不就一个桶吗。”
方成的声音带着嘲讽。
木桶……?
说着方成抓住了旁边的绳子,慢慢地往上拉,我害怕得遮住了眼睛。伴随着源源不断的水声,我一边透过指缝看到方成提上来了一个红色的木桶,很干净,没有长一点儿青苔。而羽毛球就在木桶里的水中。
“看吧,就是一个桶嘛,”说着好像要证明这确实是一个普通的桶,用手当瓢舀了一点水往自己嘴里接。我想阻止,可是已经晚了。
不过奇怪的是,方成喝了这桶里的水后并没有什么事发生。还邀请我也来品尝一下。“这井水挺甜的,你要不要也尝尝?刚刚也怪累的。”
难道真的是我刚刚眼花了,把前不见看的电影情节代入进去了?我心里这样想着,就喝了一小口,甜是甜,可我怎么都觉得,喝进嘴是甜,咽下去后就带着丝铁锈的味道……
再然后,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后又继续打起了球,不知是不是刚才那件事遗留下的后遗症,反正我的身体一直感觉冷冷的,不管是跳跳跑跑那么久,还是让暖和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依然如此暖不起来,至外而内的冷。
天渐渐暗下来,差不多已经是6点的样子了。刚才的事情我也并没有完全放下,或许是幻觉吧,不过心里总有个疙瘩。于是在打球的时候我也没有一开始那么专心致志,时不时地用余光瞟向几十米远的井。
也就是在那一瞬,我瞄向井的动作一顿,揉了揉眼睛,依然是那样的景。红色木桶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红绫,挂在龙眼树的树枝,正下方就是井。那红绫如鬼魅般无风自动,像似邀约一样,向我摆动……
我敢确定,上一眼木桶还在……
我敢确定,这里只有我和方成……
我敢确定,现在自己绝对没有眼花……
那么………
那么……
我再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如身冰窟。那种浑身的冷,由内到外。我慌了,拉着方成就走,没有管被扔在地上的球拍。我害怕得语无伦次,只知道重复那句话,“走,走,离开这,走,方成我们走,快点……”
可奈何力气比不上,方成背对着那口井,许是刚才的经历,没有听从我的疯狂指令。跑了一小段路,挣脱开了我的手,往回走,去拿那副被遗弃的球拍。
不!你别回去!方成!难道你看不到那条红绫吗?木桶不见了!变成了红绫!我想喊出来,话却卡在嗓子眼。我内心极度恐惧,相信自己刚刚在井里看到的“东西”并不是幻觉,而是……
我不敢往下想,或许是害怕,以及人性的自私,我不再打算管方成,而是拼了命地往外跑,在出了铁门的瞬间我回头望,方成此刻正将球拍套到袋子里,根本没有发现,或许是根本就看不到,身边那一抹竖立着的红色影子吗……
……
回到家,我寻找着外公的身影。直到扑倒在外公身上,我才哭起来,放声大哭起来。外公问,阿暮你怎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一直哭。
后来,我连做了几天的噩梦。
听爱和邻居念叨家常的保姆阿姨说,XX初中旁边的一个破院子里闹鬼,说是晚上学生放学后经过那的时候,老是能听到院子里传来一个女的唱歌的声音,唱的是民谣,声音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过不了几天就传出学校死人了,再后来,那个歌声也消失了。
这些我都不关心,因为那天后,方成请了几个星期的假。别人都觉得奇怪,有的同学还跑来问我知不知道怎么回事,而我却不敢说,也什么都不敢做。那时,我六年级。
我最后也还是没有再见到方成,据说是转学到外省去了。再后来,上了初中,又听以前的同学说,方成死了,在医院里死的。
不过我也并不关心这个,因为此刻,那种熟悉的寒冷,再度降临在我身上。
以及,醒来后,枕头上的黄色唾液,和耳边萦绕的歌谣……
我经常去光顾一家酒馆。
没错,就是那种开设在偏僻小巷,空气潮湿腐烂切光线阴暗的方便做某些特殊活动的场所。
踏进酒馆,酒气熏天几乎令人几欲呕吐,但我强忍下腹中的恶心,要知道敢于踏入此地的人绝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好人,包括我。
但我还有一样不得不做的事,握紧手中的缎带,手掌张张合合,最终下定决心走上二楼。
排列整齐的方方正正的小门,门把上的铜漆已经脱落了八九成,暧昧不清的光线在门把上闪烁出令人不悦的弧度。
我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回应,我只好推开了门。
坐在床上的少女正在编织她穗黄的头发,听到开门的声音,才如同林中的幼鹿般受到了惊吓。
“Joe?”少女放下头发,走到我身前,并将我拉到房间中:“你怎么来了?”
我吞吞吐吐,在心中琢磨了半晌才开口:“Mirage,马上就到你的生日了。”我准备为我的礼物做出铺垫,让它的出场更加适合现在的氛围。
少女低下头:“可是,我的母亲说,我要在生日那天接我的第一次客人。”
我的心脏有些抽痛:“啊……我也马上要去征兵了,所以,所以我想先把礼物送给你。”
我将缎带拿出来:“我之前在集市上看见的,我觉得很适合你。”
少女接过缎带,将它系在手腕上:“我觉得很好看,谢谢。”少女扬起笑脸。
“你觉得好看就好。”我笑了笑。
然后发生了什么呢?
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又到了周末的时间,教室里只剩下了湿漉漉的拖把和坐在拖把旁边歪着脑袋注视着玻璃窗的男生。
“呀,这里发水灾了吗?”一个女生突然把头探了进来,目光扫视了一圈后就定格在窗边的男生身上。她轻轻地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装出老师的样子对台下的男生喊道:
“那位新转来的同学,能起来回答一个问题吗?”
“当然,只要与雇主无关的事情我都可以回答。”男生把脖子懒洋洋地扭过来,一对漆黑却又明亮的眸子在角落的阴影里微微闪光,“反正你也活不了多久了。”他微笑着翘起了嘴角。
“嗯……”女生拿食指支住下巴,萌呆萌呆地歪了歪细嫩的脖子,“你打算用什么手段杀掉我呢?”她说着,白皙的脸蛋微微泛起了红晕,好像和她一起站在这个教室里的不是一个杀手,而是她最喜欢的男神。
“哦,没什么特别的,和其它同学差不多。”男生有着一张平凡得让人不会多瞧一眼的脸庞,但是只要稍稍认真起来,就会变得比闻名全美的偶像男歌手还要迷人。他拿起拖把,一遍遍地拖着教室的地板,拖把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色,上面布满的粘稠的液体也有些发干,并不是很好拖了。
“该死,一整个教室五十多人的血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拖净!我还把课桌和椅子都扔出去了!”男生从教室末尾一直拖到讲台边缘,抬起头,褐色小皮鞋搭配白色的连裤袜很好地衬托出了16岁少女细长匀称的双腿,米黄色短裙看起来性感又不失学生时代的清纯,上半身是瘦瘦的乳白色T恤衫外加米黄色纤绒马甲,像是日本漫画里经常出现的春季校服一般。男生盯着她微微凸起的胸部看了一会儿,摇摇头说了一句:“太小了,不合格。”
“呜,人家不高兴!”少女很失落地垂下脑袋,但样子看起来却更可爱了,“人家也还是会成长的嘛,再说还没有人来开发,好可惜……”她说着,眼神却渐渐变得闪闪发亮。
“阿拉阿拉~你别杀我了,我做你的女朋友如何?我的身材放在同龄人之中也是不错的哦~”
“没兴趣。”男生把沾满血浆的拖把扔掉,然后轻轻把手放在了女孩的头上,女生像只温顺的小猫那样把身体蜷缩在男孩的怀里,任由男生随意的抚摸。
“你真幸运,你是这个班里最后一个被我杀掉的人。”男生突然松开了手,躺在他怀里的女生突然愣了一下,然后整个脑壳都被掀开,脑浆在一瞬之间流了出来。
“OK,任务完成。”男生掏出笔记本,在本子上轻轻划掉了一个名字,可突然,他发觉自己的腹腔像被用刀划开那样绽放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血窟窿,他忍住剧痛走到女生的身边,发现她的手边有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刻着一行娟秀的字迹——
终于和你拥抱了呢。就这么说好了,死掉以后也要在一起哦O(∩_∩)O~
灵魂:关于这个概念历来存在很大的争议。自教会势力衰落后,“灵魂即虚无”之说一度非常流行。但坚信灵魂存在的人也不在少数。贤者会内部对“灵魂”的看法也分为如上所说的两派。当然,第三派也是存在的,“在收集到确凿无误的证据之前,一切学说都只是假设和猜想。不过相同的容器或许会吸引同一个灵魂。”——这是七愚者之一,拉格朗日·维尔·德·托斯卡里亚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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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克里斯伯爵的花园向来以别致庄严的优美景色而倍受称赞。马车道两旁高挺的楠木在秋季落下紫褐色的果实,散发出微微辛辣刺激的香气。冬季这些坚韧的树木墨绿宛如盛夏尚未离去。而到了四月的春季,暗红色的树叶乘着暖湿的风簌簌落下,仿佛无声地提醒世人——每一次新生都已注定最终的衰弱和消亡。
托斯卡里亚公爵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乘着简朴的轿式四轮马车造访了伯爵府。
府邸的主人在花园。“也许等到明年就需要你亲自来给他们授课了。”蒙特-克里斯伯爵绕着水塘散步。睡莲的嫩叶刚浮上水面,还带着少许暗红的色彩。
“这正是我所希望的。”托斯卡里亚公爵仔细观察了柳树枝上的小害虫,而后让它自由生长去了。
“但是这不代表我同意你的观点,”伯爵提醒自己的朋友。“她们顶多算是同名,除此以外没有共同点。”
“这只是化学反应尚未结束,亲爱的埃德蒙。我点燃了酒精灯,预热了试管,刚把钙质和蛋白质投入其中,你怎么能在这时候评判试验结果呢?”公爵大人的言谈向来自信,这份自信或许来自他漫长的生命中早已见识过了各种花样繁多的失败。
蒙特-克里斯伯爵以深表怀疑的眼光看了看这位多年的挚友。拉格朗日·维尔·德·托斯卡里亚公爵,他的头发是狂欢节后篝火灰烬般的灰白色,这是贤者之石的副作用,仿佛无声的提醒“这个人的自然生命早已枯槁褪色”。但是他的脸和身体却始终保持着三十五岁前后的形貌,同他首次在贤者会的公共大厅里提出“灵魂新论”那天一模一样;同他在昔海遭遇风暴后,抓着木板漂到“法老号”商船近旁那天一模一样;同他亲手埋葬托斯卡里亚公爵夫人的一缕金发那天一模一样。
“他们还有一小时才上完课,”伯爵说罢向小路尽头的哑巴仆人阿里挥挥手,这位乌木一样黑的仆人恭敬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我们去亭子里喝杯茶吧,你有不好的事要说,我看得出来。”
花园的凉亭是极有异国特色八角形,每个角上挂着风铃。夏季睡莲盛开时,现年九岁的伯爵小姐拉菲尔喜欢躺在凉亭的长椅上听风铃的声响。不过眼下还是早春,阿里在长椅上铺了毯子,同时准备了三种茶和咖啡,咖啡壶是阿拉伯银器,茶具则是蓝白两色的东方瓷器。
“我打算带拉菲尔出一趟远门。”托斯卡里亚公爵直接说明来意。
“目的地是?”
“昔海。”
早春的风吹得铜铃叮当作响。昔海上此时正是狂风大作的时节,巨浪常常掀翻过往的船只。许多年前的这个季节,水手埃德蒙在甲板上修补被风浪损坏额度船舷时,看见奄奄一息的人抓着木板漂过来。
“你怎么会选在这种季节出海?”
“因为人们说昔海夜间起雾的时候是海难中的死者在行路,我想通过研究发现其中真正的原因。”刚得救的人喝着加了朗姆酒的开水。
“因为拉菲尔,”托斯卡纳公爵喝着加了肉桂的阿拉伯咖啡。“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她有那么一点点奇怪的预言能力?”
“哪一个?”伯爵反问。
“弗朗蒂尔家那个。”
“没有。”伯爵一边表示否定一边点头。弗朗蒂尔是已故公爵夫人的娘家姓,最古老的佩剑贵族之一,一切家族特征无不表现出古老而显赫的战功。他们的纹章是:脚抓利剑的有翼龙,四周环绕荆棘,铭文为:勇敢,切勿鲁莽。弗朗蒂尔家一向统帅着军队,其家族财产与姓氏由战功最显赫军衔最高的人继承。弗朗蒂尔家的女孩也从小学习剑术,过去曾有数位弗朗蒂尔小姐打败王都卫队队员,一度成为趣闻。伯爵不禁轻轻耸肩,把茶杯放下,“如果你说她剑术高明我倒可以理解,但是预言……是用纸牌?”
“当然不是,没有纸牌,或者茶叶渣星相之类江湖骗子的东西。她就是那么随口一说……”
金发的拉菲尔坐在餐桌旁。“那太好了,维尔。没有一种蓝色比风暴之后的海与天空更美。我要和你一起去。”花瓶里大片的观叶植物衬托着她灿烂的美貌。托斯卡里亚公爵是最幸运的人,他摘走了万杰罗的金色蔷薇——必须承认,偶尔八卦和流言也会没有一丝夸张地描述事实。
“真的吗?不过我们也许会遇到大风暴”
“没有风暴的大海只能算是洗手盆而已。”
托斯卡里亚公爵笑了。“但是也许我们会就此成为鲛人的灯笼,永远沉在漆黑的海底。”
“不会的,”拉菲尔露出狡黠的笑容,神秘地凑近公爵低声说:“我知道得很清楚,你会在这个世界上活到很老很老,直到头发全部变成灰白。直到那个时候,我仍然会和你在一起,而且始终保持着现在的样子。”
“她随口说什么?”
“说起‘法老号’商船。”托斯卡里亚公爵敷衍道。
蒙特-克里斯伯爵也不再追问。他叫阿里去拿点心,然后十分不满地说:“你该想想梅尔塞苔丝会有多生气。而我,必须在惹她生气或者对她撒谎之间做出选择——虽然客观来说,她是养女,你才是她的……呃,创造者。但是你那令人敬重的智慧就只能干成这种事吗?”
“争执或者欺骗是阁下和尊夫人之间的家务事了。”托斯卡里亚公爵对家庭琐碎表示出二十万分的无奈,“不过作为道歉,我可以帮你弄一只巨型枪乌贼。”
“哇!巨型枪乌贼!”蒙特-克里斯少爷,安静的时候仿佛天使,行动的时候就变成恶魔的小小洛伦佐快乐地扑向父亲。
“日安,维尔大人,可是我想要吐出幻景的蜃。”拉菲尔跟在弟弟后面,一本正经地伸出手。大鹦鹉所罗门在她肩上挪挪爪子。
“你的愿望就是我的命运,拉菲尔小姐。”公爵也一本正经地握住她的小手指。“我正打算邀请你随我一同出海观赏世界上最壮丽的幻景。”
“那真是太好了,请务必让我同去。”
“拉菲尔,这种事情应该首先请示父亲才对。”伯爵试图拿出父亲的权威。但是洛伦佐在一旁兴奋地说:“哦!我也要去!”于是伯爵只好先阻止这一个捣蛋鬼——“洛伦佐,你不能去,你要晕船。”
“我还没出过海呢,您怎么知道我晕船呢?”
“这是因为啊……”伯爵大人还没想出合适的借口,另一个捣蛋鬼也扑过来。“爸爸!听说在偏僻的岛屿上,人们相信世界是大蛤蜊吐出的气哪!”所罗门站不稳,只好扑着翅膀停在公爵大人胳膊上。
“哪有这种岛屿?”
“它只是恰好没在您的航线上呀。维尔大人,您觉得呢?”
“的确如此,拉菲尔小姐。这种信仰充满哲学意味,同时又非常契合岛民的生活环境,我们不能因为蒙特-克里斯先生没能发现就否定其存在……”
“拉格朗日!”
“维尔大人,您真是智慧的化身!”
“托斯卡里亚叔叔,我们会在船上装五门大炮,然后挂起黑旗出发吗?”
“谢谢您的赞美,拉菲尔小姐。另外,洛伦佐先生,我们不会那样做。”
“你们两个赶快坐好!”
……
这片混乱一直持续到阿里搬来两把椅子,把两个小坏蛋塞到座位上为止。无论拉菲尔或洛伦佐都对阿里抱有相当程度的敬意——尽管他不会说话,尽管他只是个仆人,而且在成为仆人之前他还是个奴隶。
“好了,”伯爵对各就各位的几个下午茶客人严肃地说,“我们刚才差不多讨论好了……”洛伦佐捏着嗓子咳嗽一声,拉菲尔坐得笔直假装像父亲一样严肃。伯爵不理会他们两人继续说:“因此决定让拉菲尔跟随托斯卡里亚公爵做一趟长途旅行。洛伦佐,你留在家里。”
“爸爸!”
“因为这次旅行对拉菲尔有重大意义,”伯爵看了看一脸得意的女儿,“但是如有可能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这个意义。”
所罗门仿佛洞察万事一样摇摇头咂咂嘴,开始喝红茶。
于是一个月后,阳光明媚的五月清晨,蒙特-克里斯小姐和托斯卡里亚公爵登上远行的商船。
当拉菲尔回头向父亲挥手时,伯爵恍然想起“法老号”乘着涨潮的浪花出港的日子,金发的托斯卡里亚公爵夫人回望码头,那碧绿的眼睛是何等相似。还有公爵本人,在漫长没有尽头的时光中,他就像过去投射下来的影子。
梅尔塞苔丝不自觉地微微发抖。“就像那天一样,埃德蒙,一模一样。是她的灵魂回来了……带着从前的命运。”
伯爵拍拍妻子的胳膊。“没有灵魂,亲爱的梅尔。她是我们的女儿,不是弗朗蒂尔小姐。”
“但是这就像重生的仪式……昔海的亡灵……”
“没有这种事,梅尔,只是拉格朗日想克服过去的阴影。别担心,我们的船队在昔海上往来频繁,不会对危险视而不见。”
此后整整两年时间,伯爵府常常收到奇形怪状的礼物:巨大的乌木雕像、整只的狮子和鳄鱼标本、像新月一样银白闪亮的弯刀、几大箱橘子、装在陶罐里的腌橄榄,还有一块拳头大的翡翠——“父亲大人,”拉菲尔在附信中写道,“我们到了阿里的故乡,这里干热无比,金黄的阳光和沙土衬托着小块绿洲,哦,爸爸,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草地和泉水,仿佛黄金衬托下的祖母绿。我们住在总督府里,透过窗户可以俯瞰广阔而哀愁的沙漠。我听说了阿里和您的故事……总督说,他把这块宝石还给您,意在表明从现在起阿里可以自由地回到他的故乡。”
“他们会在十四个月之后进入昔海,但是那之后……我什么都看不见。”伯爵夫人收起破旧的纸牌。
经过两年零三个月提心吊胆的等待,出门旅行的两个人安然出现在伯爵府。洛伦佐高兴得扔掉练习剑热烈拥抱姐姐,“拉菲尔!你终于回来了!爸爸说要我们去寄宿学校。”
“洛伦佐,只有你一个人去寄宿学校。”伯爵冷静地纠正儿子。伯爵夫人则静静地打量着女儿——没有任何不快的记忆来破坏她的笑容,那双金绿色的眼睛里也没有丝毫阴影。真是太好了。
又一个午后,蒙特-克里斯伯爵和托斯卡里亚公爵来到花园凉亭。
“你们在昔海的时候到底看见了什么?”伯爵直截了当地问。
“什么都没有看见,真的。我们和一场风暴擦肩而过,没有造成任何损失。这要归功于船长饲养的三只善知鸟,它们能在风暴到来之前发出警报,我们便及时调整航线。”伯爵一脸不信任的表情。“不过有一天夜里起了大雾……那天夜里拉菲尔不知道为什么径自走到甲板上去了。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也就是很普通的旅行而已。”
“不,是她的灵魂回来了。”
“没有证据。”
“拉菲尔就站在你眼前,你竟然说没有证据?你视力下降了,埃德蒙。”
“他们连头发的颜色都不像,怎么能算你的试验成功?”
“我能看见同一个灵魂站在我面前。”
“你这个傻瓜!”
“谢谢夸奖。”公爵大人欣然接受了这个评价。“我想请你帮忙……”
次日,两个穿着黑衣的男子在托斯卡里亚家族墓地里挖掉了“拉菲尔·弗·德·托斯卡里亚”的墓碑。挖开的土壤里种上了大片雪片莲。
这一年拉菲尔生日的时候,她收到托斯卡里亚公爵赠送的礼物。黑底银花纹的蛇形戒指,作为吊坠穿在银链上,蛇的腹部刻着托斯卡里亚家的铭文“诸神为吾所知”。
之后不久是寄宿学校开学的日子。年轻的蒙特-克里斯子爵对此极力反对——“爸爸!我年龄太小了,会被高年级学生欺负的!”
伯爵平静地看着阿里装好马车,一面回答:“是吗?那我真要好好同情欺负你的那些人。”
“为什么拉菲尔不去寄宿学校?!”
“因为寄宿学校没有女孩子的宿舍。”
“这不公平,爸爸!”
“世界本来就不是公平的,儿子。上车吧,对了,有人欺负的你时候绝对不准提我的名字。”
就这样洛伦佐小少爷被父亲送进了寄宿学校。而拉菲尔也开始学习托斯卡里亚公爵亲自教授的课程,和她一道学习的还有那位美人萨恩德。她们在喷泉旁边成为朋友,并且会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着这种关系。
THE END
勒·布歇-尚松家族,万杰罗的刽子手。数百年来,他们砍断凶手的头颈,勒紧恶徒的脖子,折断盗贼的四肢。点燃火刑堆时,他们根据家属的贿赂或王上的赦令悄悄勒死犯人……这些在正义和善良的阴影中清理污秽的人们。他们杀死平民和贵族,有时也杀死血族。无论多么漫长的永生,在刀斧面前也只是银光一闪。
眼下正是完美节,兼具新年与狂欢节两重意义,一年一度的重要节日。从1月1日黄昏到1月4日午夜,王都万杰罗会被鲜花、彩纸、笑闹、喧哗,以及昼夜不灭的灯火淹没。在繁华的日常景象之上,完美节将为这座享乐之城更添几笔癫狂的色彩。如果说欢乐是痛苦生活中提炼出的少许副产物,那么四天的狂欢只能算是喝下一剂汤药之后的两三颗砂糖。更何况在完美节的欢乐正式开始之前,新年第一日的正午,总会有一场公开行刑。在赫尔墨斯广场公开处死两个犯人。由两个从头到脚笼罩在黑布里的行刑者,将痛苦和罪行血淋淋地丢到众人面前。既有此举,想必任何人都不会在狂欢节结束后的宿醉中忘记自己身在现实的本分。
时间还远未到正午,赫尔墨斯广场上已经人满为患。广场周围,尤其是正面朝向行刑台的阳台及屋顶都已经被租赁一空,这些平日只求简朴实用的小旅店小事务所唯有在完美节期间才透出少许装饰之美。晚来一步或者被高得离谱的租金拒之门外的人只能向广场上的小贩购买折凳和简易望远镜。人人都准备好了彩色纸片、面粉球、长命烛和奇装异服,只等犯人的生命结束,领受了一年中最严厉的告诫,然后去好好取乐。
在广场边挂着蓝色窗帘的落地窗边,拉菲尔·德·蒙特-克里斯伯爵小姐也在耐心等待行刑,白色绣金线的毛皮披肩几乎盖过她的膝盖,一枚黑底银花纹噬咬自己尾巴的蛇形戒指挂在银链上充当链坠。陪同她的是贤者会的领袖拉格朗日·维尔·托斯卡里亚大人。这位睿智之人有着灰色的头发和灰色的眼睛,这灰烬般的颜色静默地为他的生命做出注解——他的自然生命早已枯槁,所剩只是贤者之石的奇迹。
稍微留心的人会在维尔大人左手上看到同样的蛇形戒指,那是托斯卡里亚家族的标志,也是格外亲密的证明。在万杰罗的种种奇闻轶事中,有关他们二人的传闻之神秘丝毫不亚于传说中统治着所有血族的“地下亲王”,其荒诞则犹如大陆尽头、昔海彼岸的异国神话。人们传说,拉菲尔根本不是活人,她是维尔大人用最深奥的炼金术制造出的人偶。他从水银、硫磺、石灰、泥土中塑造出她的躯体,又从海中寻得她的灵魂,使她重新在世间行走。这些传说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罢,当事人对此只是一笑置之——在万杰罗,在自命不凡的桦榭区,没有一两个值得称道的传闻才叫悲惨。
拉菲尔举起望远镜看着广场。行刑台上安放了一座绞刑架和一个断头台。犯人还不见踪影,但行刑者已经在旁边等候了。同往年一样,行刑者从头到脚都蒙着黑布。是勒·布歇-尚松家的人无疑,只是鲜有人见过尚松家历代行刑者的真面目。他们身披黑布出现在众人面前,如同墓地的乌鸦,如同死神的仆役,如同过往每一个尚松的鬼魂在行走。
“我倒是想到一个相当有趣的问题,”拉菲尔忽然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维尔大人饶有兴趣地扬起眉毛。“请一定让我知道,亲爱的拉菲尔。”
“尚松家的人,”她向行刑台方向点点头。“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这会令人生疑哪——莫非这个家族历来就只有唯一的一位行刑者?”
维尔大人被这番话逗得开心起来。“当然不是这样的,”他轻轻整理了一下伯爵小姐蓬松的棕色发卷。“根据我的亲身经验,尚松家族并非永生者。事实上,我相信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永生的脆弱。”
“看来您认识他们?”拉菲尔好奇地问。
“那是非常早古以前的事情了,而且也不能算是认识。”
“哦,维尔大人……”
无论十年或二十年,拉菲尔在对维尔大人说话时总会不自觉地带上少许孩子气的恳求语气。一个人在童年时代养成的习惯,就如同源自生命深处的遗传特征一样,是难以改变的。
维尔大人看看窗外,这是残余的冬季里最后几个阴冷天气。灰蒙蒙的天幕下,干冷的风像无形的大鸟掠过城市。绞刑架的挂绳摇摆不定。稍远处,一把彩纸被刮到空中,似乎对等待行刑的过程感到不耐烦。
“你还记得奥诺弗雷·谢尔班吗?”维尔大人换上郑重的语气。这个名字涉及到一段隐秘的往事,是他漫长生命中将要和拉菲尔分享的无数个秘密之一。而她本人就是这“无数”中的最为重大之一,于是所有的秘密都因此变得神圣且珍贵。
“因‘新德古拉主义’而被处死的血族贵族吧?替他行刑的也是勒·布歇-尚松吗?”
“正是尚松之一,但绝不是眼前这个尚松。同样地,奥诺弗雷·谢尔班确实是被处死的血族贵族,但并非传说中那个嗜血的疯子。两百年时间……如果创造宇宙只需七天的话,两百年时间用来流传一个故事委实长得过头了。”
拉菲尔安静地等待下文。一旦收敛笑容,这位伯爵小姐的脸庞就显出严肃深思的神情,翠绿的眼睛令人联想到夜色中游荡的猫。
“我能结识奥诺弗雷·谢尔班完全是拜贤者会所赐。如今为人所知的炼金术大师们在苏西莫斯历138年前后还都是初入贤者会的浅薄学者。谢尔班是那帮年轻学者极有才华的一个,因为在讨论会和各项研究中的优秀表现,大家默认他为领袖。和现在一样,所有的讨论会都在黄昏举行……”
“密涅瓦的猫头鹰总在黄昏时飞起,”拉菲尔援引这句古老格言。
“你真是个胡言乱语的诗人,”维尔大人笑了。拉菲尔总能令他笑出来——无论是幼儿时天真的举动或成年后聪慧的谈吐。如果将拉格朗日·维尔·托斯卡里亚大人的生命比作一支没有终结的赋格曲,那么拉菲尔无疑是其中最欢快的主题。她的言谈举止,一切行为,乃至于既成事实和尚未闯下的祸事,都将成为托斯卡里亚赋格曲中跳跃流畅,如忘忧果般令人迷醉的旋律。
“贤者会行事向来遵循最简。黄昏时分是血族与人类共同行动的时间,这才是原因所在。”他举起单筒望远镜看了看广场方向。距正午还有半个小时,囚犯就快押来了。“谢尔班那篇引起争议的论文——《血族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就写于这一时期。这篇文章后来在审判中成为对他不利的证据。”
拉菲尔不易察觉地点点头。她在维尔大人的书房里读到过这篇论文,其内容并不偏颇,甚至是客观而翔实的。但幼苗生长时,人们往往不能预见它日后的作用。
“当时他接受血液交换仪式不过十多年时间。外表就像所有血族一样,苍白,俊美。必须承认,在选择同类方面血族格外谨慎严格。然而身为人类的特质依然保留在他身上,他的性格是热烈而快活的,喜好一切享乐。我们常常一起用餐,他享用普通的美食,以一杯牛血佐餐,与我们品尝葡萄酒别无二致。他也是剧院的常客。一个人若是活得太久,难免对戏剧感到厌倦,这点我也不能免俗。但谢尔班那时只能算是普通的年轻人而已,普通的娱乐他一样也不肯错过。所以,很自然地,在一年完美节的长命烛之夜,他发现了万杰罗城中的无名宝石。”
“于是这也是不能免俗?”拉菲尔略带嘲讽地说。
“是的,人人皆世俗。谢尔班的那个无名宝石娇小可爱,却生着一种令人敬服的气质。她的眼神就像马戏团的驯兽师那样,傲慢、危险,几乎能叫野兽驯服。这样的眼神往往会成为灵魂上的鞭笞,比现实中的九尾猫皮鞭更甚。谢尔班就像一切注定短命的普通人那样疯狂地爱她,而她更是报以十倍的热情。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白夜和二十个满月,想出了无数个荒唐的主意取乐——在圣乔治纪念堂的屋顶上跳舞,在河堤上赛马,谢尔班为她在白夜里制造了一场降雪,而她则陪谢尔班啜饮温热的血。若非饮用人血是一项重罪,她一定会将自己的血献给他。
“她住在花冠剧院附近公寓的小阁楼上,靠着替演员们缝衣服,织花边维生。她绝口不提自己的家人,谢尔班也就从来不问。事情就以这种胡闹似的方式持续下去。那时候我们无不断定他们最终会以同样疯疯癫癫的热情来结束这场恋爱,甚至做好了准备观赏这场活生生的悲喜剧。只是……哦,人类的想象永远不及生活的万分之一复杂,我们生造的悲剧与现实的悲剧相比不过是滑稽剧。
“大约是苏西莫斯历141年或者142年的秋季的一天,我们在郊区观察星相,直到午夜才返回。虽然万杰罗那时已取消宵禁制度,但应付卫队夜组永远是件麻烦事。因此我们决定穿过石墙区……”
拉菲尔听了到这里禁笑了。万杰罗有极少数这样的地方——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更加整洁、安全、便于交通,只会像有害健康的疮疤一直存在,甚至会选个合适的时机向周围扩散一点。石墙区就是这样,它最初是万杰罗旧日的城墙所在。随着财富积累,万杰罗不断打破外壳向外扩张。芬芳迷人的桦榭区里显赫的姓氏永远没能超过二百个。而由城外流亡者、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士杂凑起来的聚居区却日益扩大,渐渐成了城内的一个区。拉菲尔曾乔装进入石墙区。层层叠叠的建筑排列得如同迷宫。每一条小巷,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法术的力量,稍有天赋的人就能感觉到那种令皮肤轻微刺痛发痒的气息。那是个犹如藏匿了怪兽一样的地方。万杰罗的风格在此处荡然无存,异国的格调体现在每一片砖瓦上。如果说河岸区的贫穷、肮脏和狡猾都还打着万杰罗原产的印记,那么石墙区的危险和神秘就是来历不明之物了。
维尔大人见到拉菲尔偷偷发笑,自己不禁也笑了,只有分享同一桩恶作剧的人才能体会到个中的好笑之处。但他随即摇摇头,严肃地说:“不,拉菲尔。直到现在,我想起那天夜里通往石墙区的小路依然懊悔不已。那天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十个满月——最后一个满月。如果说那之前都是喜剧的话,之后则成了漫长的悲剧。
“我们穿过昏暗的小路进入石墙区,那个地方虽然从未禁止旁人出入,但却隐含着一种叫人望而却步的架势。最老旧的残垣断壁上刻着许多人像,其中好些如同被斩首一样,头都随着颓圻的部分消失了,剩下的浮雕被风化,被苔藓侵蚀,被昏黄的煤气灯照着,看上去好像附着鬼怪的古代图腾。我们就在迷宫般不断分叉的小巷子中兜圈子。拐了几个弯之后,竟然看见一家人门楣和门把手上挂着金线扎起来的新鲜橘子花。
“于是有人叫起来:‘在午夜举行婚礼!万杰罗竟有这样的异国风俗!’
“立刻就有人反对:‘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野蛮人?金线串起的橘子花不就是万杰罗的花样吗?’
“‘但夜间的婚礼却是昔海彼岸,那些古怪东方人的习俗啊。看,他们屋里灯火通明,还有音乐声。正是人人兴高采烈的时候哪!’
“这时候谢尔班作出调解的架势说:‘既然婚礼还在举行,我们不如进去看个究竟好了。他们的大门上挂着万杰罗风格的花束,想必也会欢迎路人加入庆祝婚礼的行列。也许这家人是从东边渡海而来的流亡者,现在正举行着兼有两种妙处的婚礼呢。’
“他说完就毫不客气地跨进别人家大门。剩下的人也只好跟了进去。
“我们没有收到阻拦,但也没有受到多少欢迎。我自忖这也许是石墙区自成一体的怪癖向万杰罗风俗屈尊让步所致。但事情并非如此。
“这场婚礼非常古怪,全然没有一般婚礼的欢快气氛。灯光、装饰、摆设、酒水、餐具,还有前来观礼的人全部带着一种过于严肃的气氛。整座房子就像被冬天早晨灰扑扑的浓雾笼罩着一样令人不快。屋里的乐队加起来不过六个人。两个小提琴,一个中提琴,一个大提琴,一支长笛,还有一架大键琴,演奏着不愠不火的音乐。新郎是个粗壮的年轻人,长了一头粗硬的黑发和扁宽的鼻子。新娘的脸则被白色镶金边的面具遮住。穿着礼服在昏暗中行走的人们一个个小心谨慎,其中更有四五个体态轻盈的年轻姑娘,戴着深色丝绒面具遮住脸,这为婚礼更添一笔诡异色彩。
“这些人默默地饮酒,低声和他人碰杯祝福,仿佛生恐祝词被他人听去变成了诅咒。偶尔有几个人在跳舞,但乐曲始终是缓慢庄严的。
“谢尔班忍不住问这家的主人:‘你们是万杰罗的居民,还是别处的移民?’
“那个人回答:‘我的家族一直生活在万杰罗,从我的曾祖父起,家族中没有一个男人不是在正义者陵园下葬。’
“‘这不是很好吗!’谢尔班大声说。‘先生,我祝你和你的家族荣光共存!’
“‘我宁愿不要,’主人轻轻碰了碰他的杯子。‘但仍然感谢你。’
“像谢尔班那样的人,就算遇到公墓里的死人半夜聚会跳舞,也会想去凑个热闹,婚礼上自然更要不遗余力地制造快乐气氛带领下,大家喝了更多的酒,找出纸牌和筛子开始下注。中间还把仆人叫来,命令他不买到刚出炉的烤鹅就不要回来。之后又要求乐师们演奏欢快的曲子。谢尔班拉起戴丝绒面具的姑娘之一带头跳起四对舞。舞曲结束时,他突然拉住那姑娘的胳膊,出其不意地摘下她的面具。与此同时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
“‘蒂珂!’谢尔班惊呼——那正是他的无名宝石,这二十个月以来他全部的爱与热情所系。
“蒂珂怒视着他骂道:‘你这个傻瓜!没晒太阳你的脑子霉烂了吗?为什么要半夜跑到这种地方来?!你倒不如现在就把自己挂在绞刑架上!……’
“‘我不准你对客人无礼,蒂珂!’这家的主人呵斥道。
“蒂珂夺回面具愤怒地走了。
“‘作为刽子手的女儿,显然不如作贵族老爷的女儿快乐。请原谅。’
“这句话足以说明很多问题——刽子手家族。永远的行刑者。刽子手的女儿只能嫁给刽子手的儿子。万杰罗登记在册的有七个刽子手家族,数百年来,七个家族之间频繁通婚,却从来没有一滴杀人者的血流到他们以外的家族中去。传说看见了刽子手女儿容貌的人无一例外都会以死刑收场。
“婚礼现场一片死寂。谢尔班微微鞠了一躬。‘不,是我该向万杰罗城中执行正义的人致敬。能否请教阁下的姓氏?’
“‘勒·布歇-尚松,’主人说出这个可怕的姓氏。‘倘若有朝一日你要用到我,我保证不会给你带来丝毫痛苦。以感谢今天,你在婚礼上带来的祝福。只是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
“‘而我,将铭记你的好意。’
“这时候已经是后半夜,离天亮不剩几个小时了。我们离开尚松大宅,在大片橘子花装饰的大门上,可以看见这个家族的铭文——死亡永恒。
“自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蒂珂。在她小时候的最初一段时间,谢尔班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她。但她曾住过的阁楼一夜间人去楼空,房东提及这个黑眼睛的房客时忍不住啐骂:‘她不但前者两个月房租,还卷走了我最好的一套餐具!’谢尔班又找到她的主顾,却发现她丢下一堆不能按时交货的花边、裙子衬衣,害得人家手忙脚乱。我还陪他去了两个勒·布歇-尚松府上,得到的只是冷淡的礼貌。后来我们还寻访了城内各种古怪的所在。像是疯人院、监狱,还有圣骨堂遗迹——那个地方在苏西莫斯历197年遭遇了一场水灾,之后就被填平了。我们甚至还暗中调查了成立绝大部分的流浪汉、乞丐、窃贼和算命的,但所有这些努力都不能帮助谢尔班找到他的无名宝石。”
“我倒是能够理解她,”拉菲尔轻声说。“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旦泄露就是结束之时。但是维尔大人,关于刽子手家族的种种禁忌,竟然是这样令人深信不疑吗?”
“是的,时至今日,尚松家也不曾与刽子手以外的人通婚。”
“就因为‘看到刽子手女儿的脸会被判死刑’这种可笑的迷信?”
“没有迷信,亲爱的拉菲尔。这就像万杰罗在每年的1月4日过完美节一样有着似是而非的理由;像你会对王上行礼一样荒谬又理所当然;像我们每年开始狂欢节之前要处决两个犯人一样笃定且不由分说。任何事情都没有迷信,只是理由有所歪曲而已。”
“难道您真的认为奥诺弗雷·谢尔班之死与那位尚松小姐的美貌有关吗?”
“如何能断定二者无关呢,亲爱的拉菲尔?”
伯爵小姐想了想。“也许吧,也许等听您讲完那桩令他丢了性命的案件之后,我会有自己的判断。”
“当然。”
此时犯人已经被押上行刑台,广场上拥挤的人群中传出一阵低沉的骚动,仿佛一头被惊动的巨兽骤然抖动了皮毛。维尔大人作出邀请的姿势和拉菲尔一起来到窗边。监斩官开始宣读两个犯人的罪行。此举纯属形式——广场如此之大,根本没人能听清况且有关犯人的全部消息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告知全城了。
“两年后,谢尔班完成了贤者会的一般课程。而后应地下亲王米特维加侯爵的召唤,成为‘午夜内阁’的成员。据侯爵本人描述,他相当有能力,值得被委以重任。在苏西莫斯历174年,地下亲王接到秘密报告,称红狮山谷一带的血族违背律令食用人血。此时立即呈报王上,知情的人无不震惊。很快王上下令派血族和人类的贵族各一人,共同调查这件事。
“于是谢尔班和维瓦尔男爵一行人来到红狮山谷。但最初所见的情况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里只是位于山谷之中的平静小城。山谷光照强烈,但土壤里含有过多铁质,不适合耕种。红狮葡萄酿的酒虽然非常有名,但那种葡萄产量稀少,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他们调查了居住在红狮山谷的二十九位血族,发现有人暗中向平民购买鲜血。此举在血族律令中被明确禁止。谢尔班和维瓦尔男爵想要立即组织审判,但是却遭到当地人的反对。他们坚称,出售血液完全出于自愿,而且报酬极为丰厚,是他们重要的生活补贴。”
“不妙,”拉菲尔简洁地评论。
“是的,非常不妙。买来的血液必然会转手给他人,否则就不值得出高价。
“当时他们核查了所有果园的收支和葡萄酒价格,或是连夜赶到其他城镇的酒商家里,向他们询问每一批酒的去向。最终的结果——正如你所知道的那样——红狮山谷的葡萄酒有一半以上被掺入人血,以极高的价格卖给了一位自称‘德拉库拉九世’的人。谢尔班在写给王上的报告中说,已经发现了重要的线索,希望在充分调查清楚后采取行动。
“他们花了很长时间接近这个疯子,摸清了他的野心和他那些追随者的动向。三个月后,谢尔班请求排除军队将那些危险人物一网打尽。
“但是当卫队来到红狮山谷的时候,看见的却是所有居民自在自己家中,死因当然是大量失血。维瓦尔男爵及其随从作为外乡人,他们的尸体被摆在小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另外二十九位血族也未能幸免。唯一活下来的是谢尔班。”
“听起来和审判记录完全一样。”
“确实完全一样,亲爱的拉菲尔。当你需要谎言时,就从事实中找一段。整个事件唯一与记录不同的地方在于:谢尔班等人过早地销毁了红狮山谷那批掺血的葡萄酒。那个‘德拉库拉九世’的地窖里不再有血腥的酒,他的追随者却被人血的味道,以及他编造胡言乱语夺去了理智。于是制造了红狮山谷的惨剧。卫队没有抓住那个冒牌货,而酿制、贩售葡萄酒的人都已经死了,所以必须有一个替罪羊。”
拉菲尔沉默地看着广场中心的行刑台。监斩官念完了犯人的罪行。按惯例,他开始向广场上的人们询问是否要宽恕这两个犯人。广场上一片寂静——不会有人同情绞架上的罪犯,也不会有人指望刀斧懂得宽恕。
“谢尔班的罪名是‘煽动血族夺取他人血液。不光犯下谋杀罪,同时使整个血族蒙上了嗜血与恐怖的恶名。’他在黎明时分被处死。依然有大批市民观看行刑。人们对那个行刑者发出嘘声,因为他不停地发抖,仿佛害怕那个将死的人。最终他费尽力气拉下绞刑架的绳索,谢尔班立刻双脚悬空,剧烈地抽搐了几下,随后不动了。即使是血族,绞刑依然能带来剧烈的痛苦。随后太阳出来了,挂着绞架上的人开始剧烈收缩,最终变成一堆灰烬散落下来。人群渐渐散去。行刑者把死人的灰烬扫进黑布袋子里。
“那是我唯一一次跟踪别人——那个行刑者,正是蒂珂·勒·布歇-尚松。她腰上系着白缎子丧带,上面有耀眼的血迹。她来到普纽玛河边,一边咒骂一边把灰烬撒进河里。‘你这个恶棍,’她骂道。‘你这个恶棍,蠢货,遭天谴的。我亲手吊死了你,愿你永不安生,只管来找我作祟……’她把最后一点灰烬撒在自己头上,然后转身离去。那时候她已经老了,腰身发胖,双颊松弛,眼中也不再有那种摄人的神采。从前的那个无名宝石已经不存在了。”
“于是那位谢尔班,又一次验证了万杰罗的迷信。”
“是的,刽子手女儿带来死亡的传说至今也在流行着。不过,至少现在你该相信尚松家没有长生者了。他们只是凡人,法律的仆役,死神的助手,在正义阴影中清洗污秽的人。”
拉菲尔认真地一点头,挽住维尔大人的胳膊。
广场正中心,一个断头台,一架绞刑架,此时恰好尽职尽责地完成了任务。黑衣的行刑者静立在一旁,如同刑具的附件。人群莫名激动起来。
纯粹的、疯狂的欢乐已经缓缓拉起序幕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