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大陆,圣别纪元后期。
血族女王莉莉安突然失踪,几乎同一时间爆发的怪奇疫病让人类数量逐年锐减,失去管控的血族加上疫病的席卷,让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将一切扭转的契机在于教会发现血族的血液竟是能治好疫病的良药。
从此,以血液为中心的利益旋涡将整个世界卷入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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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
*小学生流水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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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饲养血族的事情已经持续了几周。除了每次摩尔德正式用餐的时候伴随着令人不爽的反胃声音以外,凯恩觉得一切都很好,毕竟他也抽取了摩尔德的血液。有时候两人会因为摩尔德突然激动起来大打一架,他的记性和脾气都不算好。不管在什么时候,还是需要保持戒备。
摩尔德是一个奇怪的嗜血血族。凯恩觉得他比起血族更像是一种肉食的小动物。有时候和自己养的那些孩子没有太大的区别,单纯,野性。对于其他血族来说这话可能不太礼貌,但是对于嗜血血族可能算得上是一种表扬了。
“恶——”
凯恩对吸了两口血就开始干呕的摩尔德皱了皱眉。
每次给他喂食自己的血液的时候摩尔德都会这样。为什么一个嗜血血族会对人类的血反胃?他在给农场送小动物的时候问了那边的人。得到的回答是,这也许算是一种异食癖。
顺便一提,把那些受惊的带鼬和天堂鸟抓回来也费了他不少力气。
摩尔德很喜欢吃它们。
但是光吃这些就会和斯奎尔农场里那些残月血族一样力量无法成长,只能维持自己的活动而已。
摩尔德也喜欢月鼠。
所以凯恩提出以物换物——用带鼬和天堂鸟换一些月鼠血液的时候,摩尔德同意了。
十二月的盈月祭难得大肆邀请猎人参加,凯恩左手一个摩尔德,右手一麻袋小动物,前往农场看望可爱的孩子们。
斯奎尔农场被布置一新,首领科雷塔女士忙得不见踪影。就连秘书小姐都难得看到,每次都是急着要去做什么的样子。平时帮助她们工作的帕尔默神父倒依然很悠闲,只要去月鼠小屋就一定能找到认真工作的他。交易的事项很顺利,帕尔默神父看起来完全适应了农场的工作。
摩尔德虽然被他一起带了过去,却由于这次盈月祭的严格限制不能在农场里自由活动。他看起来很大度地没有在意,在农场外的一处看起来已经半废弃的据点地下室里抱着刚换来的月鼠血液大喝。
盈月祭只能在夜晚举行。这是当然的,所以凯恩又回到了夜晚活动的作息。
科雷塔女士在盈月祭上进行了令人震惊的演讲。这令凯恩对这位女士的看法又变得复杂了起来。原本以为这里是一处乌托邦,没想到最终还是会被卷入斗争。他晃了晃脑袋把天真的想法甩出去。
而不久后更令人震惊的是湖骸入侵的消息。
凯恩很担心自己孱弱的侄子侄女和其他孩子们。在一片混乱中,担起了护送众人的责任。有些平时不常见到的猎人们也在帮忙。看在农场每次给的钱都不少的面子上……撤退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不得不说,农场虽然看起来很散漫,但是当有事件发生的时候总是能迅速反应。
原本还有些担心帕尔默神父,但在人群中没有看到他的身影。但愿他信的神会保佑他。
在顺利把人们送到梵德尔村之后,他打听了一阵子消息。来往的商人和猎人们说什么的都有,什么尸体在唱歌,有怪物吃人,怪物要去纳塔城之类。
凯恩有些担心自己在纳塔城的家和老朋友们,决定还是赶回家一趟。
此刻他才猛然想起:摩尔德还在农场附近。虽然摩尔德只在乎吃,但这一路上带上他或许能安全一些。
当凯恩回到农场外边的小屋子的时候,周围不说人类,连月鼠之类的小动物们也都已经远离这里了。他推开地下室的门,摩尔德安然地躺在那里。
“摩尔德,醒醒。”凯恩拍了拍他的脸。
摩尔德一把推开凯恩,翻了个身。
越来越像孩子了。而且在某种层面上好像他非常信任自己。
凯恩想起之前催侄子起床的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但是只要提到住在隔壁的嬷嬷,侄子就会立刻化身乖巧的小狗,只因为那位嬷嬷在教训孩子的时候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至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摩尔德,害怕的无非是晒晒太阳,或者……由他自己做出来的,经常吞噬他储备粮的猫汤。
于是,凯恩俯下身,在摩尔德耳边轻声:“你的猫汤溢出来了。”
“不!”
乖巧的小狗——摩尔德——跳了起来。
“真的很不明白你是靠什么活到今天的。”凯恩一把扯住他的头发阻止他真的冲出去——又说道:“我们得回纳塔城一趟了。”
摩尔德看了一眼自己的食物,脸上的表情很明显在说,如果没什么重要事情,你要为打扰本血族的睡眠付出代价。
“趁天还没亮走吧……别问什么问题,路上管吃。”
好的,成交了。
(不怎么工整的字迹)
第一天
今天我决定向我的新旅伴蒂姆学习,开始写日记,或许能对我丢三落四的记性有所帮助。首先是记录日期,蒂姆对我不合规矩的开头看起来有些异议,不过他看上去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对我提出他的建议,于是我决定按自己的来。按照道理来说,日记应该记录当日的日期,但很可惜的是,我从来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而本应该记得的蒂姆在遇到我之前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旷野旅行,对天数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他看起来并不适应独自旅行,更像是一个,嗯,足不出户的神父?或许斯奎尔农场也有传教的需求,毕竟残月血族和人类的关系还算是亲近。所以今天的记录叫做第一天。
那么今天的记录先从我的临时旅伴开始说起好了。我是在离斯奎尔农场还挺远的北边遇到他的,那地方连能走的小路都没有,只有野草、冷风和雪花。之前我去东边的海岸看了看,我似乎不是第一次见到海,但又冷又湿的冬风实在不讨人喜欢。这几个月我在大陆的东部游荡了不少日子,不得不说在人烟密集的地方总是不怕饿肚子的,平时我在洛卡沙漠三个月吃一次饭,最近倒是没那么饿,虽然好像又因为发狂忘了什么,但大概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在我掉转头准备回去城市里看看的时候,我在途中的荒原上看到一个慌慌张张的紫灰色脑袋,胸前还有什么东西在动。
他头发的颜色有点眼熟,身形削瘦,很高但有点轻微的驼背,还没有发现我(这要依赖于我和雪差不多颜色的冬袄)。我从背后靠近了他,才发现他胸前系着两只月鼠,比主人更敏锐的动物不安地吱吱起来。
本来我是想拍拍他的肩膀,但他有点儿高,于是我拍了拍他的背。好像吓到他了,这可怜的人发出了很悲惨的声音。但是他的声音和转过来的脸让我想起来,啊,是那个在演武的时候被我的胳膊砸晕的倒霉残月血族。我还记得他病床上贴着的名牌。
于是我怀抱着重逢的喜悦(虽然他好像根本没有在清醒的时候和我交谈过)说:“你是蒂姆·帕尔默对不对?”
他看起来整个人都僵住了,我想他可能想从这偏僻地方绕行以避开危险,但很不幸遇到了游荡的我。面前的血族一副想逃又不敢逃的样子,我在洛卡沙漠认识的残月血族好像没有这样胆小的。
但在没有人烟的地方遇见这样一位没有什么危险性的同伴总是令人惊喜的事情。在得知他也要往纳塔城的方向走之后,我决定与他同行。
蒂姆先生露出不那么情愿的表情,但既不敢怒又不敢言,他看起来对嗜血血族有相当大的阴影,最开始甚至不敢与我正面对上视线……不过他害怕的也并不是没有错,毕竟一般人在看到那种担心又害怕的勉强表情后,基于良知和礼貌应该给蒂姆先生留下独自行动的空间,自行离去。
但我还是决定和他一起走,我觉得观察他挺有意思的。
看起来日记是只能自己欣赏的东西,毕竟我总是有很多不礼貌的想法,比如这篇就不能给蒂姆看。
第二天
蒂姆先生要去教会,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斯奎尔农场遭到了从铃兰内湖爬上来的奇怪生物的袭击。是我没听说过的生物。
湖骸听上去是一团垃圾和残骸组成的玩意。没有人知道这些生物(这算是生物吗?)是怎么来的,于是在露营的时候,我信誓旦旦地编纂了一个故事:
曾经铃兰内湖是一片静谧美丽的湖泊,里面隐居着会唱歌的湖中仙女,但生活在湖边的不知节制的人类总是向湖里丢垃圾,吃掉的动物残骸和被战争、阴谋杀死的被害者,死者们的血染红了湖泊,悲惨的尸体沉进湖底,污染了美丽的仙女,她堕落成了可怕的女妖,但甚至最后发狂的女妖也被教会骑士啊猎人之类的角色除魔卫道杀死,她四分五裂的尸体落进湖里,和那些尸骸混合在一起,最后变成了这样的怪物,上岸复仇!
“明明被吸血鬼袭击的受害者才比较多吧!”兴许是这几天我看上去并没有那么恐怖,我的旅伴也敢于和我交谈起来,也可能他对我故事的意见已经大于了害怕。
“你要相信吃完还随便乱丢的吸血鬼还是比较少的。”我这样和他说道,虽然我并不是这种守规则的类型,“而且古老血族和你这种血族一般都不会做这种事嘛,你还带着它们呢。”
他好像被我的话勾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脸色一白,又往角落里缩了缩,月鼠们趴在他的膝头看着我,虽然它们一点儿都不好吃,不过现在看来还挺可爱的。蒂姆先生之前试图和我分享他的餐点,但看他一天两顿的样子,为了他能健康地走到目的地,我友善地拒绝了他。
以至于这位吸血鬼神父常怀着忧虑的目光偷偷瞄我,想来是怕我一时狂性大发,找个有活人的地方吃个痛快。但没关系,为了旅伴的精神健康,一个月不吃我也可以!毕竟洛卡沙漠可没有这么多人,三个月一顿饭的境遇也不是没有。
“而且这种故事很常见的嘛。”我宽慰他,“每年因为钱啊权利啊仇恨啊被迫死掉的人都是很多的,还有饥饿、疾病和战争,比被吸血鬼吃掉的多太多了!生活下去有时候也是一种赌博。”
蒂姆看起来相当不赞同这个观点。于是我说:“你看,蒂姆先生,你带了两只月鼠就出来了,还没有武器,还害怕阳光,在这个湖骸到处跑的时候,你到达教会的概率有多少呢?”
他的脸色稍有些暗淡,攥紧了手里的袍子,但又很快坚毅起来:“但我必须要去。”
“这不就对了。”我说,指出他冒险行为的本质,“你不是正在用生命进行一场豪赌吗?”
然后蒂姆先生晚上赶路的时候不和我说话了。
他生气了!哇!
第三天
今天格外的冷,雪飘了一整个白天,地上变得湿滑,厚实的雪层把野草和石块覆盖起来,本来就不那么稳当的路就更难走了,况且我们在一条路都没有的旷野之中,连辨别方向都成了很困难的事情。蒂姆先生看起来转化成残月血族还没有多久,并不那么适应野外行动。于是我拉着他(后者被拉住的时候露出了相当惊慌的表情)朝着西边走去。
我不喜欢冬天,这样的温度现在无法置我于死地,但冷的感觉会让人身体僵硬,凉飕飕的风从冬袄的下摆钻进来,我开始想念沙漠日落之后温暖的沙子。
蒂姆先生告诉我附近有个小村子,或许我们可以去那里避避风。
“但也有可能会不受欢迎甚至遇到猎人的陷阱。”我提醒他,他的头上都快抑郁地长出蘑菇来了。
但也没关系对吧,这种天气的猎人也要考虑失温冻死的可能性,至少跑还是能跑掉的。
“那就来祈祷今天一切都顺利好了!”我对蒂姆先生说,其实是觉得他的餐前祈祷仪式挺有意思,想试一试。
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但我并没有什么真的需要传达给任何人或者存在的感谢和爱,于是只好装模作样地祈祷了一下。
但幸运的是睁开眼睛的时候,下了一天一夜的雪本来就逐渐变小,在这时候完全停了,天上有朦胧的美丽满月。
“哎呀,你看,这不就是好兆头吗。”我这样对蒂姆先生说。
或许真的有什么幸运仪式,没过多久我们就见到了村庄的轮廓,甚至还找到了一户无人的屋舍。
我把斗篷解下抖了抖,积雪簌簌落下,它是件不错的斗篷,厚实又蓬松。
“蒂姆先生。”我示意神父先生凑过来,“再弯下来些。”
他有些谨慎但困惑地向我俯身,接着我把斗篷披在了他的肩上。
蒂姆先生发出了惊讶的声音,他抓着斗篷想重新还给我,眼睛里写满了为什么。
“是好运的临别礼物嘛。”我推推他,虽然吸血鬼不会被冻死,但他的小老鼠可不是能接受一直这种低温的,“我要去看猎人的乐子,到这里要转向了。”
“礼物的理由?因为今天月亮很亮,我的心情很好,然后我看见了你。”
要不是心里揣满对兹米亚医生的敬意,猎人罗斯·劳尔肯定会从先前那场混战里溜走,离吸血鬼、湖骇和死都远远儿的,而不是做那四分之一比率的幸存者,卷进这场雪地急行军。
天早就黑透了。雪从平原一路追着马队,把疲惫的猎人撵进林子,风在灰萎的针松林间呜咽,攻击罗斯冻僵的膝盖和指头。牝马的汗在粗毛上凝成冰晶,她不停打响鼻、呼出白雾,缠苇草的四蹄在冻雪上打滑;人比马更难熬,棉衣足够厚实,但冷风从鼻子灌进肺和小腹,在缺了内脏的空腔乱转。老鼠罗斯斯斯哈哈地从喉咙吐出冷气,视野里全是肆虐的风雪。医生骑着那匹“凯丽小姐”跑在前面,身影被雪幕模糊成阴沉的灰黑色。矮马猛地趔趄,仅剩的血罐在她身前哆嗦,老鼠压低瘦巴巴的胸膛,把女人和她鼓囊的肚子挤在马鞍上。咕咚,咕咚,抢来的血在里面晃荡。
“忍忍!你——你叫什么?”罗斯大喊,等了一会儿,没听到回应,就继续喊道:“没多久了,也许再小一会儿——”
小一会儿是多久?没人能给出答案。十分钟,半小时,几个钟头。
等到老鼠罗斯颠得找不到鞍子上的屁股,眼见的景色也糊成茫茫一片,领头的队长——阿比西奥那条老狗终于大喝一声,拉住了坐骑的缰绳。
雪已经停了。这儿是块平整又荒凉的林地,矮小的灌木全挤在一边。一棵参天老树霸占了所有天光,树底下只有成片的矮草,在冬天枯萎灰黄,压在厚实的雪毯下面。 积雪覆盖了枝杈上没落的枯叶,一起风,砾石似的雪粒就簌簌往下掉。
“在这儿扎营。马都栓结实 了,小子们!”老狗扶正被风吹歪的宽沿皮帽,“七个小时,天亮前上路。”
骂人的脏词儿在罗斯弯弯绕绕的肠子里转了一路,可这时脑子里蹦出的字眼是:谢天谢地。
篝火,帐篷,吃饭睡觉。谢天谢地。
大伙儿都被风吹透了,帕弗一头从马上栽下来,脑袋像个椰子似的砸进雪里,没听到惊叫,只有一声沉闷的“咚”。阿比西奥拎起他,发现那孩子是冻得傻了,呜咽声也发不出,只用晶亮的眼睛湿润地盯着他瞧,于是呸了口唾沫,草草给他抹在肿包上。
“干活,没摔死就他娘的去利索儿干活,别吃你老子的闲饭。”老猎人把凝在脸鬓胡须上的雪块揪掉,顺手揩了一把帕弗脸上冻硬的鼻涕,拎着年轻人走向驼辎重的驮马。
洛多维科的毛领子遮不住脸,跳下马就赶忙抬手去拽鼻子。他有一头温暖的红发,琥珀色眼睛,这会儿确认了鼻子还在,冻僵的五官立刻囫囵挤出个笑容来。“说啥来着,您就是命不该绝,吸血鬼的刀子拿您没辙,也没给北风老爷吹掉在半路上。”他摸着鼻子嘟囔了半天,这才快活地张罗去点篝火。
罗斯早瞅见兹米亚·斯塔夫罗金医生下了马,可等她用冻僵的指头栓牢“黑炮仗”,再把血罐安顿在篝火边,医生却还站在刚落脚的雪地上。那人拿后背对着营地的篝火堆,脸上戴着没皮也没肉的鸟头骨,戳出锥子一般锋利的喙。罗斯顶喜欢医生平静的绿眼睛,可它们被骨头遮住了,只剩下骷髅的空眼窝,直勾勾瞅进黑暗里。
“您在看什么?”老鼠忍不住问,“那儿什么都没有,医生,可别被夜猫儿把眼珠子给吞了。”
“夜猫儿。谁讲给你的故事?”苍白的鸟喙转过来,火光照亮了半张骨头脸。
“艾德蒙大爷说的。”
“好夜莺。他怎么讲?”
“说它躲在死过人的林子里,爪子有炉钩那么长,只吃活的人眼珠。”
“病灶和黄脓才会只吞掉眼睛,亲爱的罗斯。”兹米亚医生柔声说,“《眼疾:光明复兴》,你没读到二十页。”他把星斑马栓好,挨着罗斯的‘黑炮仗’。马儿饿坏了,抻着脖子啃医生的领子毛。
“回纳塔以后记得把书读完。”
罗斯心虚地挠耳朵,“哎,这本好像在——”
“二楼,红色矮书柜第三层。我的朵拉帮你收好了,夹了花签,她自己做的。”医生转回身,火的光亮又只能照见那背影了。
“能看见纳塔城了。”鸟骷髅向着黑黢黢的枯林说。
可这儿离纳塔城还远着呢,连插旧旌旗的塔楼尖儿也瞧不见!——这话罗斯并没说出口。可怜的医生一定累坏了!他有多久没摘过面具了?从帕斯玛街区,和阿比西奥大吵一架之后?他这一路救的人远比砍碎的多,可他们一个也没活下来。到头来承诺都是许给死人的,尸体用血和碎肉把他浸透,猎人们冻硬在他的衣摆上。
罗斯帮忙喂了马,又跟着椰子脑袋帕弗去林子里捡柴。她看到阿比西奥把兹米亚医生拉坐在篝火边,于是满怀希望地想:暖和起来,人就会好过些。没错,摘掉面具,然后煮一锅他拿手的汤!
可等他们抱着枯枝回到宿营地,那好医生却只静静坐着,是鼻头泛红的洛多维科·里奇正掰碎冻肉干,随手丢进一锅黏糊糊的汤。帕弗一屁股坐在她左边,两人把血罐夹到中间。五分钟后汤糊被舀进木碗里,每人一大勺,里奇管它叫得意之作,除了肉还埋着碎块茎和野菜的尸体,胡搅蛮缠在一起。老鼠耸着鼻子去嗅味道——好吧,它至少是热的。
罗斯端起碗,连吞带咽,热乎乎的汤糊填下肚,身体马上透出暖意来。
后来想想,这大概是她此程最正确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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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停了没有多久,克劳伦斯·奥斯顿就从嗜血血族带他走的路线上觉出些异样来。
乌云压在头顶上,把天空闷成一种肮脏的红。厚雪埋葬了北风吹折的树,枝杈刺穿雪冢,向他们伸出枯黑多节的手。给他带路的血族在枯枝、老树、杂草和堆雪的硬石头之间乱蹿,不像找人,倒像只追刺猬的狗。
“够了,停下。”奥斯顿说。他穿了件极精致的毛领子外套,层叠地绣着郁金香纹饰,衣料华贵但不算厚。保暖并不重要。
“我不认为你在走一条正确的路,托马。”
托马。昵称过于亲近,可那嗜血认不得姓氏也记不出名,只给得出个“托马”让他叫。
“文森特·罗兰,古老血族,我尊贵的同胞。你说——”
“在来的路上见过他,当然,当然,我亲爱的奥斯顿。”托马热情地说,羊羔皮长靴转着花样踩在新雪上,七扭八歪的足迹像群闹哄哄的动物,紧追在他屁股后面。
奥斯顿挑高半边眉毛。“你遇到文森,但没见我的使役蝠。”
“是的,就只有他一个;是的,没坐马车,靴子陷在雪淖里;是的—— ”托马打了个夸张的嗝儿,一口气说下去:“他脑子还在,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话太多了。”
“啊,荣幸之至,我亲爱的。”
“闭嘴。”
“瞧您,难道不觉得路途无聊吗?帕斯玛有个老笑话,讲三条腿的猪吃人——”
“闭嘴,托马。”
这一次他真的闭嘴了。
奥斯顿微微诧异,但他的视力远比托马好,立刻跟着注意到远处燃起了一小丛火苗。穿过莽莽荒雪原,变质的血——焦木,马鬃,以及鲜活的人臭味,争先恐后地顺着北风散过来。
“那是——是什么?”托马盯着火焰梦呓似地说。
“不是文森特。”
“三条腿的猪,或许是被嚼碎的人,”嗜血血族像梦游那样划动双手,“我得去看看——”然而步子只迈开一半就停顿了。托马咈哧咈哧地笑起来:有东西水蛇似地蜿蜒在他血管里,勒紧了心脏。
“再说一次:那不是文森特。”奥斯顿冷冷地说,绝命之线绕在他微颤的小指上。“第二课:记住你的承诺。”
上一次惩罚够足了,疯狗没胆再忤逆他:骨头填不满食肉兽的胃,但很少有狗敢咬执棍者的手。
城下町舞会的愚弄惹恼了奥斯顿,他把托马丢进庄园地下的旧牢房,锁链穿透胸腹肋,铁钩子剜住锁骨吊在顶棚上,花上大把时间在地牢里一寸寸精细雕琢那作品,绝命之线缓慢地切开软肉再割脏器,刺探着沿血管粗暴生长;从脚心到指尖,血从细小的伤口喷出来,滑落,漫过绽开的皮肉。
疯狗始终在笑。
“血,血!可真不错!咈咈咈哧,闻闻这味道!”
他在流血时尖笑、割肉时大笑, 拧断手脚简直笑得他喘不过气;好像所有苦和疼都能随狂笑给抹消掉。和着冷血坠地的滴答声,他笑得高亢又刺耳,管家说母牛吓得不产奶,仆人也抱怨睡不着觉。奥斯顿于是不给他喝饱,失血和昏厥总算带来些清静。
不到两周,古老血族感觉到腻味,就把狗链交到管家手心里,嘱咐喂血、清理和鞭笞,事无巨细。然而又经过两个朔月夜,奥斯顿从一本长诗里分出神,在下午茶的间隙记起牢房里那只聒噪的动物,却得知他早就逃走了。
“是的,加了最粗的铁链,三条,如您所见。”老管家推开地牢门,仔细拂走攀上肩膀的蜘蛛网,递给他一杯加了肉桂的茶。
“很好。但不是免责的理由。”
“您完全是迁怒——下人们容易死,也都怕残废。托马先生浑身都像长着牙。没人敢拦他。”
“我雇血族护卫不是在做慈善。”
“他们,”老人平静地说,“都还记得鲁道夫少爷的脸。”
管家的茶甘甜、温和,口感一直很好,但那天却像焦油似的在他心里点燃了火。
鲁道夫——他的鲁道夫率直、坦诚,从不曾逃避犯过的错;而托马——这嗜血的东西白白长着鲁道夫那样精致的脸。
奥斯顿挑剔的目光落在雪地里。托马本来比鲁道夫瘦削些,但此时披了件不知哪儿摸来的狼毛斗篷,差别便被模糊了;更别提额前微翘的红头发——他这会儿还耸着鼻子往火的方向蹭,光亮闪烁,全落在鲁道夫一样翠绿泛金的瞳仁上。奥斯顿的血链在他胸膛里绷得死紧,随着动作紧缚住血肉,切割冰冷的心脏。
奥斯顿想起摊在掌中的粗铁链,三条里弄断了两条半,还挂着碎掉的半颗牙。血倒是被嘬得干净,托马很可能舔过脚下的糙石板,跪着用舌头舔走每一滴来不及干涸的血——吞咽那一丁点力量,就为了从他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这不挑食的杂种、血蛭,嗜血的疯狗。
鲁道夫绝不会——
你怎么知道?脑子里有人轻蔑地反问道,你惩罚过那孩子?
他是我的子嗣。他不需要惩罚。他很好。
可是他逃走啦,逃走啦;某些部分再回不来,只好装进硬木匣,像个观用标本似的锁在城堡里。你没机会了解他。你这傻瓜,奥斯顿。
搅着托马心脏的血链突然松懈了,那嗜血没耽搁一刻,立刻手脚并用、嗷嗷叫着往火的方向奔过去,灰毛皮拖在脚后面,把雪扫花了一大片。
奥斯顿直等到他跑得够远了,才扯紧血链,迈着优雅的步子,不疾不徐地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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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觉察到危险的是马。
七匹马本来安稳地嚼着干草料,突然嘶鸣着人立而起, 一匹接一匹撂蹄子。老鼠罗斯放下冒热气的空木碗,和红毛里奇对视了一眼,转手摸上腰后的枪。
椰子脑袋帕弗的盾没敢离身,这会儿赶忙抓牢。他不看四周围黑漆漆的雪野地,倒紧张兮兮地往老狗阿比西奥脸上瞧,老狗耐心全给瞧没了,伸手就掰男孩的头。
“脑子和眼睛你得给老子长一样,”老猎人绷紧腮帮子,“别把赏金全叫庸医赚走了!”
火的影子在冻雪上张牙舞爪,那访客不请自来,贴老树站着,短上衣和额发都是暗红色,像抹稠得擦不净的血。“快瞧快瞧,谁在这儿?”血族撑开滚满雪粒子的毛斗篷,炸着嗓子直嚷嚷:“新鲜的血和硬骨头!得祝他们寒风夜-快-乐!快乐!”
来了。又来了。罗斯忙不迭给枪上膛,铁器在手里冷得发烫。这一趟怕是中了什么邪,怪物和血族跟山笋似的往外冒。戴鸟骨面具的医生呆愣地端着木汤碗,罗斯只好也转头盯着队长瞧,正看到老狗提溜起皮酒壶,啪一声撂在木墩上。“老子吃了饭正饱得慌,不乐意动。你小子运气好,有屁快放,没屁滚蛋。”
几句话掷地有声,被罗斯当定心丸吞下去,手也把枪筒焐热了,她才瞥见血族发钝的耳朵尖。他或许年纪还没老狗大,要不是没油水可捞,五个人揍他准赢,三个打一个也不亏。
“您倒是落了个温饱,”那嗜血没脾气,只管嬉皮笑脸地往前凑,“我呢?只能灌风,只能嚼雪,前胸贴着脊梁骨——”
不值得出手。罗斯想:没得赚,走空就是白干。她腰杆挺得笔直,背绷得死紧,干瘪的影子投下去,把血罐遮住一半。
老狗呸一口啐进篝火堆,“干我屁事,你管我叫老子吗?”
“哈——,那你猜我的名字叫什么?开头是托——”
“托马。"又一个声音从光亮摇曳的边沿传过来,毫不客气地打断他:“不要玩太久,我耐心有限。”
风变冷了。
北风呼啸着穿过宿营地,枝子上大块大块的雪砸进火堆里。老鼠舔着冻裂的嘴唇,想看清融在夜色里的人:火光勾勒出新访客晦暗的轮廓线,绒帽外竖着突兀的长耳尖。他紧身的黑毛领外套缀了花纹样,金绣线晃得人眼晕。
干柴在火中陡地爆裂,噼啪。阿比西奥把最后一口浊酒吞下肚。“嘿,庸医!我就说你给的眼药不得劲儿,连个人都能瞅漏,你说诊费咋办?”他咂着嘴数落那医生,醉熏熏勾住他肩膀往下摁,兹米亚没答腔,像个旧塔楼似的塌下去,鸟头骨搁在膝盖上。老狗拄着他后背打喷嚏,枪斧撂在手边,刃光发寒。“照理说来的都是客,可咱锅空了,不巧酒也喝干了。操他妈的冷雪夜。”
远处的血族如果没聋到听不见老狗的大嗓门,就是压根没想要搭话。他兀自端详着指头尖,叹气,三四只蝙蝠飞落在手边,无声无息地扇动皮翼。眼见着所有注意力全被古老血族吸走了,托马跳着脚嚷起来:“答案给公布了,不能算数!“
猎人们事后都同意:是轻敌让人低估了这疯子。他速度快的惊人,一爪子搡在罗斯肩膀上,还没等她踉跄着站稳,又被捏住耳朵提起头。托马贴着她下颌,吐息冷冰冰吹进耳孔里:”你猜那名字怎么拼?”
罗斯一脚蹬着血族逃窜开,帕弗重盾抡高了,只擦着托马头顶的蜷毛捋过去。血罐嘴张得老大,被嗜血一把摁进雪地里。
“猜啊,第一个字母是T!”
老鼠来不及思考,本能驱使着扣动扳机,火器在手里炸响,枪托猛撞到胃上。子弹紧追着托马,第一颗击碎了树皮,第二颗擦过那疯子颈侧,直向古老血族冲去,一路呼啸着撕裂空气。
天哪,罗斯想。别招惹瘟神。天哪。
但子弹从古老血族身前掠过去了,那家伙只优雅地欠身,胸前小坠子一闪,金发轻摇,头颈微偏,架势像古老的宫廷躬身礼。
疯子跳开了,血罐没碎。那姑娘躺在雪地上,晚半拍才尖叫出声,捂住黑头发底下流血的脸,面皮上被指甲硬割出四个血淋漓的字。
T。O。M。A。
“对啦!托-马——!”嗜血欢笑道,"就这么拼,忘不掉了!”
黑发女人脸上那伤口发疼,血流下来,食物跟着就从胃袋里往外涌,喉咙口吐得发腥,泛苦,胆汁都给呕出来。罗斯伸手扶她,血罐肩膀一歪,短指头抠住老鼠的瘦胳膊。
“薇娜、薇娜、薇娜!”她尖叫,腥的血和酸胃液全搅在脸上,绝望和着眼泪顺割花的脸蛋往下淌。“我叫薇娜,文泽莱村的薇娜!……您救我,救救我!”
“帕弗!”
椰子脑袋正发懵,被阿比西奥吼得一激灵,盾抬起半人高,后者一拳敲上去,把铁盾砸回雪地里。阿比西奥努努嘴:“动动腿脚,小子。送她回帐篷睡觉。”
黑发的血罐完全被恐惧擒住了,帕弗把她强按住,倒着扣在肩膀上。尖叫声被小猎人一路护在盾后面,直到隐匿在帐篷里。
她原来叫薇娜。
罗斯重新给枪上膛,胁迫地指向血族的心脏。但铅弹力道不够,她转而瞄住眼睛。枪口往斜向歪,突然看到里奇在嗜血背后勾手指:嘿,瞧!
那红毛左手握的空拳,拇指朝上,弹开俩指头,攥紧。
壶,罗斯想,腰上。她眼睛一转,在托马腰间盯住了那只“壶”。
你,松鼠。可能。老鼠左右手交替着比回去:瞎。
两根直梁铸个十字,横竖缀着五只铃铛。没有壶嘴,只有乌秃的把手,发黑,可能是银子。咬过才能估价。罗斯在唱诗班见过类似的小玩意——一个旧祭坛钟,歪歪斜斜,随意挂在血族的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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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写完了,先打个卡再补文。。
感谢 夜莺艾德蒙同志友情客串!
希望所有人都能 感受到东北人心中的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