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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附近是蛇虫穿行的地方。”这不单单是句黑话,也是符合字面意义上的意思。无论是蛇虫鼠蚁,如何肮脏下贱都能在此处找到一席之地,这是贫民窟的优点也是缺点。
太阳落山时,雨过地面潮湿时,切忌随意经过此处。字面意义上,可能会踩到什么,被蛇虫狠狠地咬上一口,而在黑话的意义上,也可能踩到,撞见别的什么不想碰到的东西,而遭致厄运。
听说雪山上的魔物变强了,康佩说那一定和龙有关系,维德虽然对这种联想力过剩的说法无可苟同,但他对新的炼金原料有点兴趣,于是他们开始着手做上山的准备。维德出门寄信和采购材料去了,而康佩决定去买点肉,她摇了摇放着金币的罐子,从极具成就感的哐当声中取出两枚金币。
那是阳光正好的一天,挂着的生肉都被镀上了一层活着的温度。康佩拿出惯用的刀,一如既往地在既成的肉块上自行分割,而又一把刀插进了木制的砧板,断绝了肉店老板的抗议。最终,她挑出一袋子肉,牲畜的各个部位像打碎的拼图一样住进了里面。一如既往地,她成功地讨价还价,而肉店老板也成功偷偷少找了十多个银币,康佩没有发现。
回到暂时租住的房间时,维德还没回来,康佩将肉放下,以打发时间为借口又跑了出去。
发现维德的时候,他在某条小巷里,准确地说,康佩看到的是扎进地里的数把刀与剑。
某个龙化者坐倒在地上,刀剑巧妙地越过他的身体贯穿在衣物及身体边缘的地板上,维德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人,似乎张口说了什么,那人只管点头应和着,即使毫发无伤,也已经吓破胆了。
康佩在酒馆听说过,往西走有个城镇,能看见用飞刀命中靶子及靶上捆着的人头上的物件而不伤其身体的表演,康佩没想到自己也能亲眼看到一次。
康佩走过去,坐倒在地上的人从衣服里急急忙忙地拿出什么交给维德,维德正要收下,又看到了走来的康佩,他笑了笑,将那人交出的东西塞进衣服里,低声说了句什么,炼金术造就的武器消融在空气里,地上的人尖叫着爬起来,以一种几乎是以摔倒为目的的不自然的跑步姿势逃走了,却没能躲过维德用最后一把剑砍断了他的一小截尾巴。
“康佩对时机真是具有独特的掌控。”意思是当你来的时候就没你什么事了。
“时……几?怎么了?”康佩凑近时,维德在用斗篷擦拭自己脸和手上沾到的血。
“被抢劫了。”维德盯着地上挣扎扭动着的尾巴淡淡地回应了。
“抢……节?”
“也就是拿走了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我写给姐姐的信……和一点钱?”维德说着摇了摇自己的衣服,钱币在里面快活地碰撞着,告诉康佩自己已经取回来了,甚至听声音比出门前更为沉重。
“太好了。”康佩不确定这个时候该说什么,她的答案也许是错的,因为信还是没能送出去 ,但交白卷也绝对是不行的。
另一边的维德看上去却心情不差,他用杖指指地上的龙尾,“我跟他说:‘你破坏了我的计划,浪费了我的时间,还弄脏了我给姐姐的信,虽然战斗力上仍大有进步空间,在行为不经大脑这一点上简直和外面的魔物一样强悍了。动动你和魔物同等智慧的脑袋吧,这样的你难道觉得不赔偿我些什么就能得到原谅吗?’然后他就想用他的脏钱乞求我的原谅。这还不够滑稽吗?强盗者用抢来的钱请求宽恕?我正考虑要怎么解决为好,但是康佩来了真是帮大忙了。”
“我帮上忙了吗?”康佩听得云里雾里,而且大部分的词汇她都没能听懂,维德说话像是在演情绪激烈的戏剧一样。
“喏,给康佩的礼物。龙的尾巴。”维德的杖尾点了点地上的龙尾,那条尾巴已经不再动弹了。
康佩听完把它从地上捡了起来,“真正的龙才不会这么弱小。但是正好,哇,晚上可以加餐了。”
“阁下是准备把同类的尾巴当成烹饪的食材吗?真是拥有让人不适的高超生存能力和接受度。”
“不啊,我还会把鳞片都取下来看看能做些什么,然后再煮了它。”虽然康佩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但她的言语其实和肯定没什么两样。
回程路上光线昏暗,康佩一手拿着小截龙尾,一边踢着地上的污水,自己的尾巴左右晃动。维德脸上还是挂着礼节性的微笑,但脚下却开始保持一段原来越远的安全距离。
突然,“维德!”康佩突然叫住了维德,后者转过头,之间前者捏着一只蛇的头展示在他脸部咫尺的距离内。蛇的身躯扭动着,它张开嘴,仿佛要把细长的信子拨在维德的脸颊上。维德猛地拉开距离,差点说出什么符合这个地方的话来了。
“……请问康佩阁下的用意是?恕敝人想象力薄弱无法理解。”
“回礼。”
“……?”
“这里只有这个,但它和龙的尾巴长得很像,也许很好吃。”
“请康佩把它放下吧,得知阁下的良苦用心鄙人已经感激涕零食不下咽了……快把它放回去。”维德开始思考自己投之以龙报之以蛇的同伴的智力与拿脏钱求饶的强盗相比孰高孰低了,但幸好那家伙听话地放下了蛇。
蛇被丢在地上,扭动着钻进了看不见的地方。而康佩和维德穿过小巷,走进租住的房间。
明天还要购置保暖的衣物、炼金术的材料……以及更多的食材,以免康佩这家伙又对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有想法。而且不能再让康佩一个人去买东西了,维德看着康佩说是讲价了却分明被骗了更多的找零,这么想到。
蛇摆出龙的姿态,虫借着蛇的威势,猫吼出虎的声音,人长出兽的皮囊,这里就是这样的地方。
无论弱者或怪物,都在此处得以小憩。
月光弯得纤细皎洁,是银色的龙在高空盘旋,嗤笑着地上的人们。
+展开
埃默里赫 哈里斯,出身贫民窟,哈里斯家的养子,阿尔伯特 哈里斯名义上的弟弟。
埃默里赫是被阿尔伯特捡回去的,当时阿尔伯特出于好奇跑去了贫民窟,见到了被一群小孩子打的很惨的埃默里赫,哦,当时的小男孩还没有名字,埃默里赫这个名字,是阿尔伯特给他取的。
“看你这么瘦瘦小小的,嗯……就叫你埃默里赫好了,这个名字有‘力量’这层含义,很适合现在的你呢~”
那一年,阿尔伯特12岁,埃默里赫8岁。
埃默里赫是孤儿,父母因为贫民窟糟糕的环境,早早染病去世,将当时只有6岁的他留了下来,小小的孩子通过翻找垃圾桶,好心邻居偶尔的资助,贵族们为了名声进行的免费施粥等原因,艰难的活了下来,但长期吃不饱饭,瘦瘦小小没什么力气,也因此经常被周围的其他小孩子欺负,阿尔伯特见到的,就是他找到了些食物,却被那些孩子们看到,然后抢夺的场面。
阿尔伯特最开始出手救助埃默里赫,也不是出于什么善心,看不得有人被欺负,纯属是一时兴起。作为哈里斯家的独子,他自幼接受的教育可没有令他成为什么大慈善家,用他的话说,世界上受苦的人那么多,就算是把哈里斯家掏空也救不过来。正因如此,在埃默里赫醒来后,阿尔伯特本打算把人送回去,但当时埃默里赫的目光却令他做出留下他的这个决定。
阿尔伯特是独子,但是他见过其他家几个孩子在一起的场面,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跟在身后,用亮晶晶目光看自己的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埃默里赫那种带着感激的晶亮眼眸,最终让他产生了把他留下,让他成为自己弟弟的想法。
出于对儿子的宠爱,出于阿尔伯特难得的请求,父母同意收养埃默里赫,埃默里赫成为了哈里斯家的养子,但就跟大多数贵族一样,阿尔伯特的父母对于一个贫民窟出来的小子并不喜欢,也曾私下里警告过埃默里赫,让他认清自己的身份。而哈里斯家的佣人,除却那位老管家,也对这位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小子不喜,虽不敢在表面上做什么,但背地里的私语跟对他的无视还是有的。小孩子虽小,然而贫民窟的生活也令他很是敏感,感受到这个漂亮的大房子里,对他好的只有那个让他叫哥哥的男孩与那位和蔼的老管家。
阿尔伯特忙于学业,平日里都是住在钟塔的宿舍,很少回到这里,而阿尔伯特回来的日子就成了埃默里赫最开心的日子。他会带着他到处跑一跑,带他吃好吃的食物——平日里埃默里赫的食物跟佣人们是一样的。也会将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看!这就是我的弟弟!”阿尔伯特甚至还带着他去过钟塔,可惜埃默里赫没有当魔法师的天赋,没有通过测试。
在阿尔伯特不在的日子,埃默里赫就跟着管家诺伯托,他是这个家里第二个对他好的人。也是诺伯托给出了令埃默里赫身份不在尴尬的办法。
“小少爷,为何不去试试成为骑士?”
魔纹骑士,埃默里赫听过这个名称,贫民窟里很多小孩子都渴望能够成为魔纹骑士,这样他们,以及他们的父母亲人,就可以获得更好的生活。
“可是,魔纹骑士的要求很高,我恐怕进不去。”
“哈哈哈,总要试一试才行,不过嘛……明天大少爷会回来,可以拜托他帮你安排剑术教师,等小少爷学会剑术再去进行魔纹骑士的试炼会容易很多的。”
埃默里赫结结巴巴的将想学剑术的事情告诉了阿尔伯特。
“唔,确实,你一直待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这种事情,自己跟诺伯托伯伯说就好了。哦,除了剑术,其余的课程也安排上吧。”阿尔伯特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同意了。
得了大少爷的首肯,诺伯托松了口气,他给埃默里赫安排了剑术课程跟基本的文化课程。哈里斯家的养子总不能是个文盲。至于那些贵族为了维持体面的舞蹈,音乐,绘画等课程,等有时间再学吧。
埃默里赫并不是天才型的人物,但勤能补拙,他的剑术老师最开始是不认可这个愚笨的学生的,却在教导了他一周后改变了看法,这么勤奋的学生着实少见。就这样,在16岁时,埃默里赫熬过了魔纹铭刻这一关,成为了一名魔纹骑士。
“从今以后,我便是兄长的剑与盾。”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