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菲莉娅·伍德,我们公司难得的女法医,说话战战兢兢,头发又长又乱,走路总是低头看地。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能在无意之间和她对视。多年经验告诉我——她想做我生命中第五个女人。
开玩笑,人生三大错觉而已。她已经订婚了,对方是个家境不错但人品极其糟糕的男人。我曾经撞见过他们幽会——爱丽安娜邀请我去新来的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进门之前,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和一位高大的男人手牵手一起走出饭店。两人步幅差距有些大,她走得很慌,高跟鞋让她重心更加不稳,几乎是被对方拽着上了那辆奥斯汀希利。
要是有哪个男人这样对待女人,他永远都结不了婚。
朗道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泰勒一看到我进门就阴阳怪气我和伯德小姐送来一个麻烦病人,一问三只知道伏特加,恨不得把点滴换成生命之水早日送他见列宁。我赔笑脸跟在他身后说好话:您医者仁心,临了之际一定是希波克拉底他老人家亲自下凡来接你。泰勒翻白眼,拿起听诊器就去他不大的住院部里巡诊。
我们的苏联朋友看起来精神不错,神情上还有点不谙世事的天真。他现在只记得自己的名字,钱包被那群混混抢走了,里面可能还有身份证和护照。泰勒说他得了逆行性失忆,属于客死异乡我们警察都觉得棘手的人。最糟糕的是他没钱付医药费,泰勒骂骂咧咧,最后留他下来做助手——至少他打字机敲得飞快。
伯德小姐来得比我早,她的边三轮停在路边,前几天她就是用这辆车把我和朗道送到泰勒的诊所门口。朗道很黏她,说是似曾相识,伯德小姐对此付之一笑,这搭讪手法未免太老套了些。
奥菲莉娅似乎很忌惮我们男刑警的靠近。蒙格和我说他之前去拿尸检报告,用同事的口吻多问了她一句午饭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去,奥菲莉娅的神色立马变得又惊又惧。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这样,蒙格在通勤宿舍里发牢骚,难道我还能比那帮调查局的更讨人厌?
这样的反应我再熟悉不过。蒙格,她那样和对方是谁没关系。但话在嘴边,我没能说出口。她让我想到我的亲生母亲。我的母亲曾经是个小学教师,父亲吸毒之后她开始频繁地请假,不断地“生病”,到最后辞职,整日无助地留在家里。明明能提供帮助的人就在身边,但她只会用眼神央求那些人离她远点。
我把她堵在她的办公桌前直截了当地问上周末和她一起出门吃饭的男人是哪位。奥菲莉娅眼泪盈盈蜷缩在角落,摇着头不断地说,和他没关系。
我突然想回到过去,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完全有能力帮助一个可怜的女人离开她的丈夫。
玛利亚终于有了消息。她回孤儿院去见当年的老师和护工一趟。我知道她后来被一户有钱人家收养,但为何不跟家人姓,一直是个谜,她本人对此也讳莫如深。看样子和他们关系并不好,不然她也不会住在这样一栋廉租公寓里。我问她之前为何不来约会,她诧异地看着我,看她的神情我知道她满口答应的时候肯定在走神。爱丽丝捂着嘴偷笑,她是真的很喜欢看我在别的女人跟前碰一鼻子灰。
水果拼盘上来之后,玛利亚点了一支烟。我从和爱丽丝答应要一个孩子开始就戒了烟,无法体会她说的边吃水果边吸尼古丁的爽快感。爱丽丝和她谈论最新的电影,流行的化妆品,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相谈甚欢的场面让我有些嫉妒。靠边站的我满脑子都是奥菲莉娅的眼泪。
从那天开始奥菲莉娅对我有些松懈。大热天里我们的女法医戴着口罩拎着大包小包赶到现场勘查,长发和刘海被压在帽子下面,递给她咖啡时,她已经不会再拒绝。
我去和她的未婚夫见了一面。听完来意之后,男人突然间面容扭曲,他一拳捶向桌面,开始大喊大叫,说奥菲莉娅不正常,她最擅长用冷漠逼疯周围的人,然后自己伪装成受害者,让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同情她,她是魔女,我们警察应该去抓她而不是来找自己兴师问罪。
失态完之后,他转向我,帮她你总有一天会后悔。
难以置信,十年审讯经历告诉我,这个男人没有说谎。说谎的人不会如此着急。
我再一次去找奥菲莉娅。她刚把尸体上的刀口缝上,脱了防护服和手套,只戴着口罩在哀悼死者。我站在她身边同她一起祷告。缝线整整齐齐,被她做得像是一种信仰。结束后她突然拉住我的衣袖,磕磕绊绊说出来一句:“你死了之后可以让我奸尸吗?”
这个问题真是惊世骇俗,以至于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那个男人说得对,她是蛮奇怪的,但那样可太有趣了。
奥菲莉娅,我还是会试图相信你。如果你真的不正常,那就让我看看吧。
死后的事情,谁还管得着呢!
维克托降生的时候我没有陪在爱丽丝身边。先说好我没有在辩解什么,我爱我这位事实上的妻子,没能陪伴她一起度过人生重大时刻,无论有多么巧妙的理由都是我不对。
但那天我和她确实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险象迭生。当上警察之后我第一次被分配到这么重要的任务。蒙格抱着他爱不释手的甜甜圈坐在驾驶座上。刚开始做搭档的时候我和他关系并没有多好,这让我头疼。带我们的老刑警坐在副驾驶座打盹,按辈分我和蒙格都该叫他一声“老师”。他们两个性格比我还恣意狂妄,阿尔伯特看了准要让我换个组呆着——阿尔伯特,你有时候真是比我亲妈还亲。
我们三个已经在这里蹲守了三天三夜,轮次该到我出去买晚饭。拎着快餐从小餐馆里出来,走着走着我注意到有只小动物在试图碰瓷,它冲到我前头就躺下开始“喵喵”叫。这只橘猫大概是被肉香味吸引,它瘦得可怜,这么不怕生应该原先有主人。我蹲下来开始占它便宜,摸了两下之后无端想起玛利亚说的那句“哪都去不了”。
和我一起做那些蝇营狗苟勾当的时候从没感觉到她的多愁善感。我被瑞德家领养走之前的那天晚上,我试探地问她愿不愿意离开,如果想,我可以帮她争取。她古怪地看着我,仿佛我这么关心她是不正确的事。
最终玛利亚没有回答我。记得当时的我郑重其事地向她保证一定会带她出去,之后她拍了一下我的嘴巴,冷淡地让我回到自己的床上睡去。她说:“算了吧,派力肯,我们两个也是,哪里都去不了的。”
现在的我看着面前这只流浪猫。他吃完了肉打完了哈欠,正饱足地舔着前爪,揉揉它的脑袋,耳朵还会微微耷下来。
到底有多狠心才会想着抛弃它呢。
蒙格在和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对峙。不用说那个女孩是我们的行动目标。我第一次看到他这幅表情,他到底在干什么,被人拿枪指着不知道反击。我连晚饭都顾不上直接拔枪横在两个人中间,结果他反倒扣着我的枪让我不要动。这该死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结果女孩哂笑着收了枪举起双手,对着他说:“这是你找来的替代品吗?”
我和爱丽丝相遇那年我二十岁,刚刚决定去当警察。爱丽丝·巴恩斯,我命中注定的爱人,彼时她和我差点成为恐怖分子的人质——在歹徒上楼将人赶到一楼集合之前我偷了件白大褂,拽着她跑进了逃生通道。似乎有什么政府要员在这家医院做手术,连带着医生病人一起倒霉。那情况狼狈极了,后面来了一个搜索漏网之鱼的追兵,拿着枪,而我手无寸铁,只能伪装成一位人畜无害的新人医生,爱丽丝是我接手的第一位患者。
我俩最后还是被人追上,原因是我把爱丽丝按在墙上强吻。这招似乎很奏效,追兵看到这场面一瞬间放松了警惕,用戏谑的眼光打量着我们俩。在他脑海里肯定上演了一出医患情深,在安全通道里背着同事偷情结果不幸要殒命于此的戏码。真可惜,要殒命的是他。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打碎了他的下巴,踹完膝盖把人按倒在地的时候顺势把枪踢开,双手用他自己的皮带绑到一起。
要不是身边有人,我可能会把他扔出窗外。
逃生通道的出口没人守,这帮恐怖分子也是自信过了头。我们两个成为这场袭击中头两位幸存者。
一切结束后,爱丽丝意料之中地给了我一巴掌,这是我应得的。虽然我在下楼梯的时候一直在“叭叭叭”地说我的计划,但从未考虑过她不同意的情况。虽然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好人,但这个毛病我确实要改改。
蒙格让我先回车上等他处理这件事。老师躺在后座上假寐,我转头看他,他睁开一只眼,眼神中似乎有些失望,不知道是对我,还是对蒙格。
或者是对自己。
现在想来那个追兵似乎还想和我搭话,我变得有些可怜他。
收队之后沃夫桑德警探让我赶紧去趟医院。爱丽丝的预产期提前了,琼阿姨急得给警局打电话。我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做父亲,头盔没来得及戴好就上了摩托车。阿尔伯特也在,他等在医院大厅里,看到我连忙拉着进病房。爱丽丝面无血色地躺在床上,我进门的时候她冲我虚弱地笑,我没思考就跑到床前抱紧她。我想她那恐怕是在嘲笑我。三天三夜守在目标楼下,根本没时间洗漱换衣服,头发都开始打绺,还笑得跟个傻子一样,我当时的状态一定堪称灾难。
但我真的高兴得快要落下泪来。琼阿姨叫我去看看维克托,先让病人好好休息。那孩子躺在旁边的摇篮里,他的脸皱在一起,像个神情忧郁的小老头子,我又没忍住笑。琼阿姨白了我一眼,将孩子抱起来教我做父亲的第一步。
当抱紧他的时候,我突然在喜悦之外,感到了深深的悲伤。
原来我的父亲从来没有爱过我。
玛利亚放了我鸽子。
这不是她第一次爽约,我们互相信任又彼此不放心。通讯不方便,发生什么都有可能,我来这里只是确保她放我鸽子不是因为她有生命危险。廉租房门牌上飘逸地写着“菲尔德”,“旷野”,她给自己取的姓氏,和她本人一样,令人心旷神怡的同时又倍感哀伤。
但放鸽子有放鸽子的好处,尤其场所不在图书馆咖啡厅,而是在年轻的舞会上,这种平日没事我也不会来的聚会。
鱼龙混杂的地方对我来说并不算特别友好,如果不是因为出任务,带着一身酒味或者叶子味道回家准要被阿尔伯特数落一顿。他是老妈子吗?琼阿姨都没他这么能管事。不过昨晚是个例外,他忙着准备上诉一起杀妻案,正巧我能邀请玛利亚一起溜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虽然她人没来,但我的最终目的完成得分毫不差,甚至还有些意外收获。
我敲响她的家门,无人回应。不得不说过了整晚都没给我一个说法,这让我有些焦虑。我现在就像被主人无意间关在门外的猫,奥菲莉娅告诉我流浪猫都精神过敏,莉莉成天挠门,看不见她就拼命地叫。
我在原地转。玛利亚曾经也喂养过流浪猫。孤儿院的母猫失踪几个月后回来生下了几只花色不同的小猫咪,没过多久它就因为体力不支过世。这些小猫和我们一样也成了孤儿。那段时间,玛利亚每天都偷偷从自己的早餐里剩了点面包和牛奶,带到后院里给那些小家伙吃,保证它们不会饿死。我跟她说可以带进宿舍养,藏在床底下谁也发现不了。
她抬头,似乎有些悲戚,说,如果养了,就哪里也去不了了。
我并不能明白她的意思。
为了打发时间我从她门口的信箱里抽出今晨的报纸。廉租房的门并不牢靠,之前来就注意到这个门锁简直是形同虚设,稍一用力就能马上叛我个私闯民宅。给同事增加业绩的事我不做。
新闻日复一日的无聊。我倚靠着栏杆,津津有味地看着最后一版上的相亲信息,感慨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离异带孩子富婆,我的意外收获——爱丽安娜出现在楼梯口。
嘿!我冲她打招呼,无巧不成书啊?
白天的爱丽安娜似乎对我有所防备——这不奇怪,昨晚刚认识的男性第二天就出现在自己家附近,换哪位女士小姐都会提心吊胆。她隔我很远,迷茫又谨慎地眨眨眼,看看我,又看看玛利亚的房门口,随后看上去表情柔和了许多。她也跟我打招呼,欠了欠身说又见面了瑞德先生,昨晚过得愉快吗?
我想想说那可太好了,我到了三十多岁,生日愿望还是没人管我,上帝让我如愿以偿了一晚上,只不过明天又要利用工作收回我的自由。
哈哈!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您说话真有意思。
我不否认这一点,把报纸塞回玛利亚的信箱,爱丽安娜饶有兴趣地问我和她的关系,我说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她摇摇头,走上前来,将双肘撑在栏杆上:“你和她看起来可不像一个世界的人,贾斯忒,习惯性撒谎可不是好事,我要怀疑你名字是不是真的了。”
一半一半,我耸耸肩,不过我确实是她朋友,出了事会被她拿来假扮男友的那种。
啊,原来那是您。她眼睛眯起来,笑意盈盈,手在空中上下比划,您知道的,这栋楼隔音不佳。
是我为了挽回玛利亚着急扯谎的那天,我还单方面挨了打,这段友情里我可付出太多了。
业务繁重啊贾斯忒,年轻女孩一定会喜欢您这样的。听得出来爱丽安娜在揶揄我,这该是结束话题的最佳时刻,我顺便为昨晚的唐突道歉。大麻,大麻,杜冷丁,杜冷丁,我从小生活在针管堆里。命运仁慈让我获了救,我总是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但她似乎没听到我说话,惊讶地看着楼下。她的角度能看到大门,有几个混混在门口斗殴,看样子我的自由要提前结束了。
冲下楼之后,我把揣在上衣内袋里的警官证亮出来大喊打输住院打赢坐牢。那几个混混一哄而散,跑路之前还不忘把他们的胖揍对象推向我。
我本来就没想去追,救人要紧。这年轻人不知道是因为喝断片还是被敲了脑袋,挂在我身上不省人事。
我费力地转身冲还在楼上的爱丽安娜招招手,让她转告玛利亚自己来过。我放下手的瞬间察觉到她的气场有些改变,我心里顿时有了些不详的预感。
如果我的怀疑是真实的,那我希望她永远不要让我知道。
照理说贾斯蒂斯·派力肯应该是很幸运的。我母亲告诉我他是他们学生时代挚友的孩子。刚来我家的时候他正举着巧克力脆皮雪糕。天气很热,雪糕融化得太快,我出门迎接他的时候,他在舔那流到手上的奶油,母亲把他推到我面前说:阿尔伯特,你有弟弟了。
母亲很偏爱他,我也不否认贾斯蒂斯比我讨人喜欢太多。谁能不爱他呢,一个男孩最难能可贵的品质就是脆弱。在决定收养他之后,父亲曾经三令五申让我不要好奇他的过去,这让我有些生气——从今往后可是要生活在一起的人,我的家人,为什么不能了解?父亲叹口气,和我说,就算是一家人也有不愿公开的秘密。
后来在学校游泳课上,我注意到他前胸后背上横陈着两道丑陋显眼的伤疤。他倒是不介意被同学围观,得意地炫耀说是以前在路上见义勇为被歹徒捅了一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单纯的同学一听便信,他在学校里一夜之间就成了有名人。有天回家路上他突然哈哈大笑,问我信不信那个一听就扯淡的故事。我摇摇头,反问他真正的原因,他没收敛笑意,眉毛反而先垮下来。
这是我爸爸干的。他抛下这一句话,甩着书包先跑了起来,然后在大老远处停了下来,冲我招手,大喊:“哥!快跟上我!”
贾斯蒂斯总是这样快我一步。他好像从来没有适应期,在这里的第一天就是瑞德家的一份子。他亲切地叫我“哥”,帮着收拾房间做家务,拉着我去儿童公园打棒球,仿佛他才是生活在这里十多年的主人。
我实在不想明说我有些嫉妒他。
大概在高二,贾斯蒂斯第一次在我面前扯下社交面具。那段时间他总是惶惶不可终日,暴躁得不像他本人,成天冷着脸在学校横行。父亲忙着处理工作,头上顶着装冰块的袋子签文件,突然他一捶手:罗德过几天要出狱了。
“罗德”是贾斯蒂斯的亲生父亲。我意识到那是很正常的应激反应,但他总是走神得厉害,一对一说话他都能魂飞天外。暑假的一天中午,我和他出门去超市采购。大概是想给他个惊喜,偶遇的同学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结果下一秒他直接把人掼到地上。动静引来了其他客人,我赶紧一边冲他使眼色一边拉同学起来。倒是另一位当事人马上接收到信息跟我一起打圆场,他一个人惊魂未定地靠在冰柜上,浑身僵硬。
我不得不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看总比不看好,我这样劝他,最后直接拽着他进咨询室的门。但他的状态看起来没有丝毫改善,最后装都不装,明着和我作对。我确实有错,我把他的创伤想得太浅薄了。冷战中途我和他面对面坐在餐桌上吃饭,他突然冒出来一句:你觉得什么样才是正常呢,哥。
我脑海里思索了一番“正常人”样本才明白他说的意思,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害怕,他竟然心思深重到这地步,盘子里的意大利面都变得索然无味。我只能小心翼翼地说,贾斯蒂斯,没有人想要纠正你,你这是病了。
他看着我笑了一下,推开吃得一点不剩的盘子,宣告自己已经了结了晚饭。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得知他父亲去世的消息之后。不知道他和我父亲说了什么,后者竟然同意带他去认领遗体。两个人回来时已经是傍晚,我等不及想要对他的背叛兴师问罪,结果他却笑意盈盈地从身后拿出一张我梦寐以求的黑胶唱片,一副要与我言和的态度。
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谁都懂。我稀里糊涂地收下了礼物,这件事就被他这样糊弄了过去,他又恢复吊儿郎当的模样,好像一切从未发生。
正当我以为可以结束,遗体火化的当天下午他不见了,还连带着他父亲的骨灰盒。我大概能知道他去了哪里,只希望他改改那想一出是一出的毛病。我的父母好像也颇为头疼,我只能一个人去海岸边找他。
他一个人坐在岸边隐秘的礁石中间,一边哼歌一边断断续续地拿起骨灰盒里的遗骨往海里扔。他察觉到我在笨拙地靠近,歌声中开始带着一丝笑意,看起来心情不错。
海风很大,凑近我才听清楚他在唱《奇异恩典》。当他要扔下一块骨片的时候,突然冲下来一只海鸥抓走了那块闪亮的东西。他看着鸟飞走的方向一愣,突然又笑了起来。
哥,你知道吗,认领遗体的时候,叔叔哭得比我还伤心。他说道:“‘为什么会这样’,他一直在重复这句话,为什么,我也想知道,他们不是挚友吗?”
我也坐下来,坐在他身边。我想我们两个确实很久没有这样心平气和地聊天了,但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他,人长大以后是会分道扬镳的。真是神奇,我和他都不知道彼此出生头十年怎么过的,也不知道彼此父母的曾经,却一直生活到了现在。我正想回答,贾斯蒂斯突然站起来将骨灰盒中所剩无几的遗骨全都抛入大海。
“我只是奇怪,如果真的像我们情同兄弟一般,不管过了多少年,你无论发生什么,堕落到什么程度,我都会来救你,”他转身看向我,“我相信换成是你你也会这样做。”
这是真心话,这个谎话连篇的捣蛋鬼说了一次真心话,像是我和魔鬼做了一场交易换来的真心话。更奇怪的是,我竟然甘之如饴——疯子周围果然只有疯子吧!
但至少现在我们还没有离开我们想成为的那种人。我看着说完那些话立马就脸红的他,这样想。
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还不记事。那时候似乎在打世界大战,美国看上去有受到那么些影响,又好像没有。教科书上说福利政策在那时有了不错的发展,我只住过一家社会福利院,我不太明白这发展在何处,我单单知道此后在这里,我会遇到了贾斯蒂斯·派力肯。
这可是天大的倒霉事。贾斯蒂斯·派力肯刚来的时候脸上还贴着好大一块纱布,但完全掩盖不住他是个漂亮小孩的事实。他到哪都会有一群人把他围得水泄不通,排场大得像明星。没过几天之后他恶劣本性暴露,总是指挥大家把护工整得晕头转向。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但要说不喜欢漂亮的人也很假,加上小孩没人管教就是头畜生,我倒也跟着他干了不少坏事。每周五晚上福利院会播放电影给我们看,有那么一次我们在看《海蒂》,不知道看到哪个剧情,他突然哭得凶极了,眼泪不停地往下掉,怕是触景生情,我第一次见他这样,坐在旁边完全不知所措,直到护工来领他去心理咨询室。
那年头宿舍根本不分性别,快入睡时我隐约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朝着自己由远及近,然后有冰冷的空气灌进我的被窝,我睁眼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看到是他,差点叫出来,动静大得把护工给招了来。他急忙翻身上了我的床把自己藏在被子下面。结果护工只是在门口看了看并没有进来,他身体贴着我,我能感受到他心跳飞快。
护工走了之后,他头从被子里钻出来,喘着气,眼睛亮亮的,和我说:有机会我们两个人一起走吧!
第二天他就被领养走了,嘴里没一句真话的小骗子。
再次遇到他的时候,我在一间小酒吧里做调酒师。女调酒师极其少见,闻讯而来的男人自然不是来喝酒,而是来看景观动物的。每当看到他们失望的神情我都想大笑——我长得像个矮小的男人,更不可能和他们上床。贾斯蒂斯走进这间酒吧之前,我甚至还在和一位企图非礼女服务员的客人打架。他拍拍我肩膀,警徽亮在我面前,看起来是有别的客人报了警。我心有不甘地从那个狗娘养的身上站起来,转身看到他也愣了一下。
之后我就和那位客人一起被带到警局,客人被塞进醒酒室时还在高声叫骂,骂我,骂不给他摸屁股的女服务员,骂我的老板,还骂警察。贾斯蒂斯的一位同事翻着白眼拿警棍把他敲晕之后拷在椅子上,重重地关上门。贾斯蒂斯本人则把我带进调解室,顺便给我倒了杯咖啡,笑着说公司的咖啡好喝得很,你赶紧尝尝。
警局难道是你家开的招待所吗?我像是看到外星人一样看他,他坐上我对面的椅子,诚挚地回望我。
那位客人终于醒了,老老实实地被带到我面前。贾斯蒂斯把他按在我的对面,给我们一人一份保证书,滔滔不绝讲了一大堆法律知识,然后看似商量实则威胁地让对方放弃赔偿。
被女人打成这样还要钱多丢男人面子啊,他这样说,我听得想照着他的脸上来一拳。
最后我俩在保证书上签了名,他收进档案袋之后冲我眨眨眼,对一位他上司模样的人说自己下班了可以送人回家。他上司一挥手,叫他快滚,他乐颠颠地挤进我和那个混账之间,揽着我俩的脖子出了局子的门,把人推上他的私家车。
客人显然酒劲又反了上来,在后座上昏昏欲睡。到了他说的家庭地址之后,我帮他把人拖下车,客人勉强能站住,他突然笑起来,拍拍那人的脸,说:你还醒着没啊?客人晃了两下,醉眼朦胧点点头,他“嗯”了一句跟着他点头,随即对准他满是赘肉的肚子给了一拳。客人应声倒地,他则一边狂笑一边拉着我跑回车上,没来得及扣上安全带立马发动引擎。
此后他隔三差五地来找我,还时不时送些不算名贵但很实用的小礼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追求我,这太奇怪了,我从私家侦探那边得知他和一位美丽的女士同居多年,甚至孩子都有了一个,夸张得我大感不妙。
他再次敲响我公寓门时,我把他堵在门口看他表演。不得不承认他对女性确实很有一套,或者他本身光环就很厉害,一个会对所有人笑眯眯的警察,总是比他那些凶神恶煞的同事受市民欢迎——何况长得还英俊端正。
他今天什么也没带,光带了个影子过来。我靠在门边上抽烟,他站我对面撕开太妃糖的包装纸把糖往嘴里丢,我抽完之后把烟往地上扔,用鞋底碾灭火星,然后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他看我的眼神像是早已预料到这个收尾。
下了这么严重的逐客令,我自然要关门,结果他突然一脚踏进屋内卡着不让我关,他认真地跟我说他的“great friendship”理论,说到最后,他表情诚恳地说:你以后要是再碰上那些事,直接打我私人电话,我可以马上来帮你。
我听完他荒唐可笑的发言,给了他左脸一巴掌,他右脸毫不客气地撞上门。且不说我以后还会不会打客人,他的承诺狗都不信。我可真希望能把他的脑袋打坏了然后他能忘记我,恶狠狠地骂:你总能比我上次遇到你的时候更加混蛋。
他竟然真的笑了,像是我在褒奖他,这世界上真的有事物可以让他不爽吗?
他笑完说:我确实是混蛋,美国警察有我算是完了一半。
说罢他往我手里塞了颗太妃糖,把腿收了回去,转身下了楼。
我回想他说的“great friendship”,倒是产生了些许歉意。
不久之后我又听到了他的消息,是来自我的私家侦探。他被我俩轮流揍过的狗东西刺伤住了院,差点伤及要害还在昏迷。这事多少和我有关,我思来想去决定收拾一番去看望他。尴尬的是正好撞见他的那位美丽女士坐在床边给他削苹果,我抱着一束花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看起来刚清醒不久,整个人陷在靠枕里,脸色苍白得像具尸体,看向美丽女士的眼神温柔得像另一个贾斯蒂斯·派力肯。
我看着多少有些不是滋味,正想走人,却被美丽女士叫住。她大方地招呼我进去,顺便把她的位置让我坐,找了个借口出门让我和他单独待在一起。椅子上的体温让我不自在,他半眯着眼睛,看到我送来的花笑道:真是的,反倒是我先出事让你来找我了。
这时候还在说混账话可真有他的风格。我叹气,向他道歉之前质疑他的不忠,又疑问他为何不与美丽女士结婚,他笑,反问我信不信他许下的承诺。我皱着眉,突然明白了这个缘由。过了一会他问我:
“我看起来很痛苦吗?”
什么?我正襟危坐起来,突然想起十多年前他泣不成声的夜晚,那双亮亮的眼睛如今依旧看着我,他突然伸出手,拉着我的手,认真地接着说:不用担心,我不会再回去了。
他这话说得像是在安慰他自己。我站起来,俯下身吻他嘴唇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这好像也是“great friendship”的一部分。我和他清清白白,一起承诺出逃,一起揍人,吃过同一个包装袋里的糖。他和我说他那晚上哭是因为眼睛里飘进了脏东西,疼得只能哭,哭到头晕像在做梦。他就接着哭,企图哭出血泪来让自己醒。
他说这话时像是在编故事,我不愿信。他也不在意,说这件事除了护工就只有我知道,我似乎应该表现出莫大的荣幸,但我只觉得倒霉,应付了他几句,开始没话找话地转移话题。
他只是虚虚地抓着我的手,坏男孩再一次抓住了坏女孩,唯独这个,看起来不像是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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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great friendship”伟大友谊其实出自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不是我原创。
pps:哭的原因确实是编的。
来生贰刚从光陆怪离的世界中抽身出来又堕入另一个地狱。
他梦见一色小町还是那个不到他胸口高度的小女孩。十年前一色家的门大敞,尸体夹着枪和冷兵器在会客厅横陈,他抱着小町从逃生密道离开现场。小女孩还不能理解“火并”的意思,信任地抱着他的脖颈什么也没问。来生冷汗淋漓,扯了扯嘴角:“大小姐,你最想去哪里玩,我带你去。”
一色小町沉思片刻,回答他:“迪士尼乐园。”
来生推开密道终点的门,那外面是早已废弃的电车月台,接应他的人正在焦急地踱步。来生把小町安置在后座上,大笑着说句“好啊,去迪士尼。”就坐上驾驶座发动引擎。
来生贰想回去。他无法完成的小町的心愿不多,但逃亡迫在眉睫且主题乐园还在修建,这是他无能为力的事。时间来不及,他拉着小町上船,漂到香港第一件事就是带她去荔园,骗她这里是她想去的迪士尼。小町攥着他的几根手指,问他怎么没有米老鼠,来生笑嘻嘻:因为他们今天放假。
两个语言不通的外国人来全新的城市从头开始生活,这是很困难的事。兑来的港币不多,来生好不容易认识到一个允许小孩入住的房东。在寸土寸金的香港,两个人挤在一个不到十五平米的房间里生活,大小姐睡床,来生睡躺椅,偶尔直接趴在餐桌上累到昏睡过去。稳定下来之前的开销如流水,来生白天要打两份工,晚上要去酒吧做招待。刚开始他听不懂粤语,犯了很多错,工作时给客人赔笑脸,下班后给客人套上麻袋,发泄一顿丢进后街的垃圾桶,绝不给工作单位添麻烦。回到家,总能看到一色小町在等他。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半,来生换了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和钱渐渐充裕起来,但仍然住在那间狭窄的楼里。偶尔他也会怀念东京,怀念东京塔。在他们逃去香港的三年后东京迪士尼正式开业,来生提及,想带大小姐去真正的主题乐园。小町没在意他的那些细碎的想法,她穿着当地公立学校的长裙校服,效果不差东京的学生。
另一个心愿在今年年初小町生日的时候许下。他们两个之间隔着蛋糕和几支蜡烛,蛋糕上歪歪扭扭用巧克力色奶油写着“17岁生日快乐”,这是来生的手笔。小町看着那几个字一言不发,来生哄她吹蜡烛许愿,她只能机械地吹灭火焰后站起来,字正腔圆说道:“来生,娶我。”
香港长大的大小姐粤语发音标准清晰,来生一愣,继而转移视线耸耸肩:“下辈子我还不知道做不做人呢,大小姐。”
小町那一晚上再没有开口。
一色小町的眼睛比嘴巴会说话。来生贰在一色家做打手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她一言不发地跟在自己身后,到了现在也一样。来生开始切蛋糕,把“生日快乐”切到一起,摆在小町面前,他不想大小姐在成人之前的最后一次生日上留下不快乐的回忆。
现在来生动惮不得,有一张无形的网缠住了他。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两个一色小町,一个是和往常一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另一个则是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世俗的,和那些用暴露的情欲打量他的女人没有区别的,大小姐——两个大小姐逐渐重合, 成为了他眼前的现实。来生费力地眨眼,身体承受的重量和痛苦不假,他无法抗拒这极具冲击力的现实,他看得见小町挂不住肩膀的吊带睡裙和两腿之间混合着血的透明液体。下午刚晒过的床单没铺平整,被他俩压在身下,来生贰想在太阳的拥抱下再次昏迷。
一色小町的初潮在初二下学期时来临。来生站在摆满卫生巾的货架前突然感受到了一丝不堪,女孩变成女人只需要生理发育的一瞬间。来生焦虑不安起来,长久以来他都忽视了大小姐会长大这个事实。再以后,大小姐还会长大,有别于自己的生理结构会不断提醒他要开始注意距离,小町升上高中之后他开始彻夜留在汽车影院。在他接到通知可以回日本的那个夜晚,小町提出要陪他来,来生默许她坐上了副驾驶座。两个人坐在车的前排,一起看那些夹杂情情爱爱的犯罪电影。来生开玩笑地问大小姐在学校里有没有喜欢的男同学,说婚礼一定要邀请自己,小町不理他,只是看着他。来生扭过头和她对视,看到最后,他突然发现自己再也看不懂她的欲望。
很明显一色小町是今晚第一次和人做爱。她笨拙地撑在他身上起伏,一遍遍粗暴地将凶器捅进自己的身体,甬道因为剧烈疼痛而绞紧,在抗拒入侵。来生满心都是“糟糕”,喉咙只能发出悲鸣——这糟透了,他向来不和没经验的女人上床,何况对方是他的大小姐,还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来生的痛苦只增不减。
小町察觉到他的清醒,调整姿势想凑近亲吻他,却不得要领。六月香港的夜晚又湿又热,呼吸之间全是水汽,来生四肢都在发软,刘海黏在眼睛上,只有嘴能动,他想出声阻止,然而第一句却是问她:为什么?
大小姐仍然缄默无言,答案不言而喻。来生虚弱地握住她的手,教她不要心急,先等身体习惯。小町反握住他的,听话地学起来。来生在药物作用下失去了时间概念,他只觉得自己呼吸粗重得可怕,整个人都在发颤。小町太聪明,无法抵抗的他出入得越发顺利,两人连接的地方不断发出淫靡的水声,更多的液体随着抽插的动作濡湿床单,不算结实的床脚摩擦着地板,刺耳的声音不断地告诉他大小姐在欢迎他,挽留他,还在索取更多。
到底是为什么?又是在什么时候?来生已经来不及想这些问题,小町的身体突然抽了一下,她的呻吟不受控制地泄露出来,更多的热液浇在他尚还留在自己体内的阴茎上,来生的意识没能赶上身体,在拼命收缩的甬道中也射了精。
他花了点时间才回复力气,能明白地听到隔壁敲墙壁的声音和叫骂。叫骂过后,他听到小町在哭泣。
“贰,别的女人可以,我就不行吗?”小町坐在他腰上,哭得浑身颤抖。来生不忍心看,这个房间的天花板太矮,把他挤压得喘不过气,他现在又无力去破开这逼仄迫人的地方。
小町还在叫他的名字,一个字一个字扎进他的心里肉里,不致命,只让他痛。来生无奈地闭上眼,叫了一声“大小姐”,说“我是骗子,刚来香港的时候我带你去的那个地方不是迪士尼乐园”,又说“你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我怎么能带你私奔”,最后,他叹口气,轻声安慰道:“小町,不要哭。”
来生带着小町离开一色家之前,小町正站在满是尸体的庭院中央。来生惊慌失措地上前用身体挡住她的眼睛,安慰地拍着她的后背说别怕。但一色小町毫无波澜,像死的是蚂蚁。
那样的一色小町如今在哭,眼泪不停,一滴滴砸到他身上,像台风天的雨,足够把他的理智冲走。来生接住她,小心翼翼地抚摸她黑色瀑布一般的长发,半晌他开口:
“大小姐,以后要活得像个人样。”
第二天小町消失了。
来生贰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发呆,在傍晚点了一支烟。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个房间里点烟,他静静地盯着那道白色的烟线飘向屋顶,消散在空中,最后火星被他用手指捻灭。
他出了门,穿了一天的衬衫黏在身上让他有些不舒服。来生把着方向盘,最后一次将租来的车开进汽车影院。开场了,是今年六月刚上映的新电影,一个帅气逼人的黑社会小混混带着美丽温婉的富家千金在大荧幕上约定私奔,他们两个人抢来婚纱,坐着摩托车在无人的街道上飞驰。来生躺在驾驶座上,副驾驶座空空荡荡,他双手枕在脑后,面无表情地看完演职员表,在原地坐到凌晨。
太阳破晓时,他终于荒唐地笑了出来。
小常毕业以后去了老家随便一个单位当翻译。这年头生意不景气,老板发不出工资,公司看上去岌岌可危,同事们纷纷寻找下家,小常也不例外。她回到自己那所单身公寓,简历上让她写自我介绍。她迷茫地写下第一行,扎实的黑色笔迹突然扭动起来,像蚁群,吓得她连忙闭上眼,笔一扔,身体直接撞到椅背上。
小常才毕业一年半,大学宿舍群已经被拼多多和外卖红包刷屏,小常对他们的印象也开始变淡,她随手翻了翻群聊,翻不到尽头的分享里没有睡在对面床位的小寻,小常叹口气。她又在楼下的信箱里拿到了一个大大的黄色信封,沉甸甸的,上头贴了很多花花绿绿的邮票。邮政送信十分随缘,有时候能收到,有时候不能,有时候等个把月,有时只要两星期。小常撕开信封时没能注意,里面一张纪念款门票飘到了地上。她捡起来看,天河城自贩机又开了live,这次还开到了家附近,只可惜门票已经过期三天。
小常吹了吹上面沾上的灰,手指朝着门票上镭射印刷的乐队名弹了两下,收进信封。
南方的天气让信纸受了潮,原本硬挺的纸软软地耷在手上。寄信人的字清秀端正,信的内容上到哪里遇到了什么人,下到几点吃了什么饭,话题天南地北,仿佛这不是信,是从日记上撕下来的几页。小常读着那些字,突然痴痴的笑,笑完后,也不觉自己动情得肉麻。
小常做学生的时候,出行总要逮一个人作伴,这个伴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大学是她变成小常的一个开关,就像充气过头的气球在“砰”的一声后变成碎片,小常在远离义乌小城后立马变成了小常,此前她是学校3D打印出来的一个人形模板,此后她方便地和各路人说爱。
她刚认识小寻的时候,小寻正推着可能比自己还沉的行李箱搬进来。小常一觉睡到中午,被万向轮滚过地面的声音吵醒,小寻就穿着新绿色连衣裙出现在她眼前。
小常蓬头垢面,睡得衣衫不整,倒也不觉得尴尬。她起身看了看对面的空床位,挠了挠头,拉起床帘又打算躺下,手机亮起来,是时葳问她午饭要吃什么。小常爬起来问新来的室友要不要一起来一份,小寻正在把行李箱里的衣服挂进衣柜,她听到小常的问题,抬起头眨眨眼,说,已经吃过了。
中午,小常一手捧着杂粮煎饼另一手在手机上飞速扣字,男团选秀节目在笔记本电脑上寂寞地放送。她前几天刚甩掉一个男人,对方还不死心,换着号来骚扰。时葳拎着耗子尾巴在喂蛇,梁舒瑶吃完饭内衣一脱倒头就睡。新来的室友去教学楼新生报到,床还没铺完,床帘也只挂到了一半。新生入学总有些鸡飞狗跳。宠物蛇扭了两扭,咬住了耗子的头。
到了晚上,几个大二学姐带着新室友去学校附近家常饭馆里吃肉末茄子,小常边吃边像查户口一般向小寻问东问西,梁舒瑶和时葳头快埋进碗里了,小寻捧着碗傻乐。中途,时葳看了眼手机,嘴角立刻垮下去。小常不用猜就知道是她女朋友,室友点点头,说麻烦,本来周末出去游乐园,结果她老师调论文死线。小常笑道物理系嘛,正常得很。一旁小寻停下了筷子,像是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这种性向一般红了脸,结巴地问:“两个女孩子怎么谈恋爱?”
小常一听就乐了,这年头像她一样敢在公共场合开黄腔的女人不多,像小寻一样什么都不懂的更少见。小寻和她去过的宾馆里的床单一样白而整洁,看着舒服,就想躺上去弄乱。
小寻接着问:就是那个,同性恋吗?
时葳扒拉筷子:嗯。
小寻又问:那,和女孩子谈恋爱什么感觉啊?
时葳听罢,挑着眉毛:王小波说了,同性恋,不男不女。
小常知道王小波原话肯定不是这样,但让她去想什么女人可爱男人讨厌的话题她也烦闷,谈起恋爱来男人女人都一样庸俗可憎,泡在男人堆里和泡在女人堆里只有晚上和人上床时摸什么器官的区别。
小常自觉没那么爱女人。倒有那么一天,寝室里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在整理自己带到学校里来的玩具——什么玩具大家都明白——突然小寻就进了门。彼时她抱着毛概课本,一副规规矩矩高中生模样,在原地愣了半天,问:
“那些是什么东西?”
小常就使坏,问她要不要试试,说完就把她拉上自己的床铺,关上那不透光的帘。
学期还没过半的时候梁舒瑶整了个乐队,还缺个主唱。小常会唱歌,但她只会唱洋文,于是小寻就被软磨硬泡拐进了乐队。乐队里的人小常到毕业还没认全,光记得有个戴着九筒面具的常常上学校匿名墙。但小常经常去捧场,小寻站在台上唱,又唱又跳,唱他们三天内就写完的歌词,还挺顺溜,挺好听,挺美。现场宅男居多,围在前排举着双手。小常站在第二层贵宾席,居高临下地看。
那天晚上之后,小寻偶尔会钻进小常的床。小常不置可否,白天她和不同的男人拥抱接吻,晚上她抱着小寻温暖柔软的身体睡觉。总的来说小常不是一个会在意道德的人,爱是她的道德。而小寻无知而懵懂,眼里全是爱,小寻就是她的道德。她怀抱着道德睡觉做梦,没人能指责她沦丧堕落。
小常偶尔还去另一个乐队现场捧场,住在隔壁宿舍的司马相如顶着在场所有人都欠她五百万的眼神弹贝斯,蒋酉裕戴着浅蓝色美瞳,炸现场的样子特像哈士奇,高胜寒直接不穿上衣,打鼓的时候像和世界有千年大恨。两个乐队风格相去甚远。小常说不上喜欢哪个,帅哥美女她都爱看。放假在回浙江的动车上,她坐在蒋酉裕和云年的中间,她问蒋酉裕为什么乐队名字叫RCW。蒋酉裕翻了个白眼,掰着指头说:rain,cold,wind,忧郁,高冷,疯批。
小常笑得花枝乱颤,直接把一旁昏昏欲睡的云年吓醒。
她想起小寻在现场,唱的唯一一首不是乐队原创的歌。那首歌的原唱是邓丽君,是日语,她不是日语专业,却也听得懂那些动人心弦。
上个月她又有了个新男友,两个人在酒吧认识。男人有家庭,妻子在老家考药师资格证。他见到她,就追求她,渴望她,说他和妻子没有孩子,可以随时离婚。小常笑道:离婚冷静期又不是摆设。说完便慈悲地和他上床,再后来一下班就去找他,仿佛无事可做。
小常不能称之为爱,爱不是上床这么简单,上床不能像爱一般开花结果,爱是可以不被满足的。男人将头埋在她两腿之间时,她又怀念她的道德。
在毕业后的三个月,小常收到了第一封信。小常偏爱这种古老而缓慢的通讯方式,见字如见人,小寻的字和本人一样美好。她翻动着那些信纸,不慌不忙地,静悄悄地,像抚过恋人颈项一般抚过那些字,然后把信稳妥地放在书柜最下层的纸箱,便披上大衣出了门。
葬礼如期进行。鹈原政宗难得起得比谁都早,他穿着昨天就熨平整的黑色外套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地摆弄手机,等待一家人准备完毕。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前几天到太平间认领遗体的时候,他听到红正治这样说道。养父声音颤抖,听起来比他更难以接受事实。他想到在更早之前,他单方面和红升吵架,哥听烦了,冲他翻白眼。
“可以了鹈原,你打算什么时候向我道歉。”
记忆到这,他看着遗体上法医手艺精湛的缝合线,觉得这时候应该挤出点眼泪,转念一想又有些滑稽,没能忍住笑,表情逐渐扭曲起来。
葬礼一切从简,繁琐的流程只剩下遗体告别和火化。他没想到出席的人竟有如此之多,虽然只有堪堪十几人,但和想象中大相径庭。
他以为这场葬礼只有红家三个人和他。
“鹈原政宗,你真的很恶毒。”他捧着遗像,阴恻恻的笑容转瞬即逝。
出席的人里鱼龙混杂,有曾经的同事,有现在的邻居,有回归正轨的狱友,还有面色通红的酒肉朋友,男的女的,稀稀拉拉坐在椅凳上。每进来一个人,就会有不小的骚动,仿佛这不是遗体告别会,而是普通的联谊,普通的同学会。鹈原记事很早,他还能记得一些琐碎的事,母亲在世时,对站在厨房外挥舞棒球手套的他微笑,笑时犹带雪樱香;父亲还未误入歧途,晚上会来他房间给他读王子战胜恶龙的故事——再后来发生了什么,所有人都对他讳莫如深。九岁那时他不了解大人的事,到了其他当事人全都离世的十七岁,他看着陌生或者熟悉的脸,依旧不了解。
请来的僧人坐在最前头诵经念佛,人群中配合地响起哭声。在场的其他人给那位酒鬼让出一个舞台,他断断续续念着没人能听懂的语句,然后滑倒在地昏死过去。养父叹口气,计划先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客人送进医院,另一位客人沉默着上前搭把手。鹈原和他的哥哥面面相觑,葬礼和高中生实在不太相配。
一场插曲过后,在场的人开始陆陆续续讲自己和逝者之间的故事。刚开始鹈原还算认真在听,再往后,他又魂飞天外——无非都是惋惜好人溘然长逝和缅怀过去发生的那些令人宽慰的事,他兴趣有限,又觉得有些浪费时间,想草草应付接下来的一切。红偷偷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养母关切地问他要不要暂停,他摇摇头,思考这时候要不要微笑。
再昏昏沉沉地听过几个人,有位穿着黑色和服的女性站起欠了欠身,目光温和地投向主角。高中生被她望得有些慌张,不由得正襟危坐起来。
“他向我提到过你,名字和战国武将一样的男孩。”女人温和地开场,鹈原突然就明白了她的来意。
真相。
她知道真相。
她知道!那些真相!
鹈原如坐针毡起来。对方是谁,这个死人生前对她说过什么,做了什么事,他突然一点也不想探寻。那真相是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只要稍一触碰就会被拉进去,再也浮不起来。
居酒屋的女将没有在意他的失态,慢条斯理地讲下去,这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鹈原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砰,像要敲开什么门。女将口唇张合,他看得心神恍惚,到最后起身差点把遗像摔在地上,养母连忙扶他进里屋休息。遗像被放在祭台正中央,照片是二三十年前身份证上的证件照,当年未经世事的青年笑容端正,被封进相框里,再过一天,还要被封到石碑上。
告别仪式中途暂停,养母找到女将拉进另一个房间说体己话。红给鹈原倒来一杯茶,鹈原一饮而尽后笑着躺到沙发里,表情是欣喜若狂。
“原来我在恨!”
红捧着自己的那杯茶,摆出一副早已看透的态度不愿给他表演的机会,见状鹈原笑意变得更深。
他语重心长地撒娇:“哥,我需要观众。”
红叹口气,放下茶杯以示回应,等了半天,却不见鹈原政宗动弹半分。他蹙起眉,思考全天下有个任性弟弟的长子是否都像自己一般辛苦。
“鹈原,这葬礼一开始也是因为你要办的,你现在在做什么?临阵脱逃吗?”
“是的,红,”鹈原突然爽快地承认,他从沙发上弹起来,一早还熨帖的衣服有一丁点皱,“我害怕听到他说我一句好话,那样会让我意识到我恨他。”
红听得迷糊,眉头依旧紧锁:“我不懂,从得知你父亲死讯之后你变得很奇怪。”
“因为在这之前,我以为那是爱,”高中生眼里的光忽闪忽闪,“我不想听人说他有错,也不想听人说他是个好人,更不情愿听人说他爱我,那样的话我会恨他,我不想让他得逞。”
红举起手制止他继续说下去,人类复杂得要命,哪里是才来世间走了十七载的小鬼能参透的。
于是鹈原很快就转移了话题。他摊开手,像往常一样说葬礼结束后该去哪里玩,红升的眉心舒展开,他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鹈原不愿求助他人的问题,最后的解决办法一定在他自己身上。
养父赶上了火化仪式。那个醉鬼被查出酒精中毒,耽误了不少时间。出棺之后,鹈原拉着红溜到街上晃悠,说自己找到一片秘密基地,就像小学时公园里的一角,逃课时废弃的体育仓库。秋风有点冷,两个穿着校服的高中生在周末的人群中有些格格不入。
秘密基地不远,它就在家附近的桥洞底下,有几张废弃但很整洁的沙发,地上铺着野餐用的塑料垫,还有废报纸,角落里倒着各种颜色的喷漆罐。
红转身,他看到一面墙,那面墙上满是涂鸦,最大的那一块,用红色的喷漆野蛮地写着一行字,侵略到他的眼睛。
他永远都不会认错,那是鹈原的字迹,野蛮到认不清的连笔字——
“一切将会有好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