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半都在殴打伽利略,从头打到尾
第二轮比赛也顺利通过,诺玛摩拳擦掌,准备迎接第三轮的挑战了。作为她最好的朋友,伽利略也没闲着,他的自行车经过一系列的修缮之后完美复活,甚至还加装了新的功能:
“这是指南针,可以帮助你在赛场上分辨方向。这是车灯,能提供良好照明,这是缩小按钮,能让车子便于携带,这是录音功能,能随时记录一切可疑的声音……”
“那些东西我并不关心,我只希望它再也不会唱歌了!”
第一轮时的自行车之歌让诺玛出尽了风头,或者换句话说,是把脸都丢光了。本来就作为三强选手受到瞩目的她,现在更是走到哪里都能听到那首令她尴尬的歌,让她无时无刻都在忍耐着想要暴揍伽利略的冲动。
“不然你骑上试试,看看它还会不会响。”伽利略建议。
“如果它还开口唱那首歌,小心你的门牙。”诺玛挥动拳头威胁他,骑上了自行车。
不出所料,自行车果然又开始唱歌,但并不是先前的那一首。它以伽利略无比欢快的语气大声唱起了熟悉的调子:
“如果支持诺曼你就拍拍手!”
啪啪!
“如果支持诺曼你就拍拍手!”
啪啪!
“如果支持诺曼你就拍拍手,如果支持诺曼你就拍拍手!”
啪啪!
“嗷!别打了,别打了!”伽利略从怀里掏出一个彩色礼炮,用力一拉,随着砰的一声,飘舞的彩带中出现一柄白旗,被伽利略拿在手中用力摇晃起来。
诺玛停止殴打伽利略,好奇地看向他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这是给你准备的小道具,如果遇到难对付的对手,你就拉这个礼炮!”伽利略兴奋地挥起白旗。
“……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意大利人,”诺玛评价道,然后又给了他一拳,“想不到吧?白旗有的时候也不管用。”
虽然觉得这东西并没有什么用,诺玛还是把礼炮带进了第三轮比赛,一同带进去的还有已经缩小过的迷你自行车。先入场的她骑着车子深入迷宫,一路上并没遇到其他选手,这让她暗自松了口气。正面决斗她的胜算不高,要说智取嘛……她也想不到什么复杂的计谋,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迷宫地形复杂,即便她有代步工具,也移动得不是很顺利,偶尔还会发现自己走了回头路。正在她骑着车子在迷宫里乱转的时候,她突然听见转角处传来阵阵哭泣声。
“是谁?”她握着魔杖,警惕地上前查看。
出现在她面前的,却不是选手中的任何一位。她有着一头精心梳理的金色的长发,穿着一身华丽的礼服长裙,戴着价值不菲的宝石项链和珍珠手镯,将头埋在膝盖之中哭泣。
“你怎么了?遇到什么困难了吗?”诺玛立刻上前关切,但等那女孩抬起头来时,她却倒吸一口凉气:她长了一张与诺玛一模一样的脸。
“诺玛”的脸上挂着泪痕,显得脆弱无助:“我,我迷路了,我出不去,你能帮我找到伽利略吗?没有他我什么都做不好……”
“你胡说!你这个冒牌货,原形立现!”诺玛的咒语打在她身上,却不起任何作用,女孩哭得更厉害了,嘴里不住地呼喊着:“救救我!谁来救救我!伽利略,伽利略!”
看到那样的表情浮现在自己的脸上,诺玛浑身汗毛倒竖,甚至觉得有些想吐。她猛然意识到那东西可能是个博格特,立刻想象出自己被金毛大狗舔过头发之后的狼狈样子,大声念出咒语:“滑稽滑稽!”
博格特在诺玛的大笑声中砰地消失了。诺玛重新骑上自行车,仍然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所以,那就是自己最害怕的东西,变成一个弱小,无能,脆弱,只会呼救的“公主”……她害怕一场恋爱会让她变成那样,变得敏感,多疑,哭哭啼啼,也害怕自己最终会失去伽利略,所以才总是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心话。
鬼使神差地,她打开了自行车的录音功能。
“嗨,伽利略,我是诺玛。我们来玩一个问答游戏怎么样?假如,只是假如,我有一点儿喜欢你,你会怎么做呢?”
……应该录进去了吧?诺玛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按对了按钮,她将这句话放在那里,把一切都交给命运来决定。
诺玛并不是擅长解开谜题的人,这就是五年来她从未闯入过拉文克劳的公共休息室的原因。在斯芬克斯面前抓耳挠腮了许久之后,她只能咬牙放弃捷径,改为绕远路前往火焰杯所在地。
花了不少时间绕路,诺玛总算能看见远处火焰杯的光芒了。途中没有树篱阻碍,只要一路骑车过去,火焰杯就唾手可得——然而她也清楚地看见,路口的另一边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
是威弗列德·托雷斯,本届火焰杯唯一与她同校的学生。诺玛并不认为对方会看在同校的份上对她手下留情,就像她此刻也充满警戒地握紧了魔杖一样。
威弗列德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但目光更多地停留在她的自行车上。
“你的车不错。真是辆充满爱的骑士单车,这次它不唱歌了吗?”
诺玛没想到威弗列德会对她说这个,现在她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尴尬。
“别胡说了,”她红着脸否认他的说法,“我不觉得现在是聊这些的好时机。”
他们同时看向不远处的火焰杯,又迅速地收回了目光。
“决斗吧,赢家先走。”诺玛把魔杖握在身前。
“好吧,我接受。”威弗列德也摆出架势。
威弗列德与他那身绿色的校袍不同,他的内心似乎住着一个格兰芬多。第一轮比赛时,诺玛曾看见他持剑与双头龙搏斗,英勇无畏的姿态差点儿让她觉得对方拿着的正是传说中的格兰芬多宝剑。这人没来格兰芬多绝对是本院的一大损失!诺玛暗地里下了结论,但当然这不是现在的重点。重点是,威弗列德主动挑战难度最高的双头龙并且取胜,自己并没有什么战胜对方的信心。
但即便知道威弗列德不好对付,诺玛也没有退缩的打算。她先用盔甲咒防护,恰好弹回了威弗列德的一记红光,又朝对手的方向发射昏迷咒,却被敏捷地躲开了,同时一道红光浅浅擦着她的衣角掠过,让她心里一惊。
先限制住他的行动!诺玛立刻发射障碍咒,却被一发咒语击中,自己的身体却猛地下陷,两条腿深深埋进泥土里,动弹不得。诺玛立刻想要念咒脱身,但威弗列德的魔杖已经指向自己,逼得她也将魔杖指向对方。正在此时,她突然看到威弗列德身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它有着八条长长的腿,八只巨大的眼睛,在黑暗之中闪着不祥的光。无数沙沙声响起,那并不是树篱被风吹起的声音,而是八眼巨蛛的虫足飞快移动的响声,它正朝着两人飞快接近!
“后面!你后面!”诺玛大喊起来,朝着八眼巨蛛射出一发障碍咒,击中了它的一只脚。巨蛛的动作仅仅停滞了一下,就再度朝两人袭来,但这也足够两人作出反应。诺玛用消失咒清理了脚下的泥土,迅速地爬了出来,威弗列德的昏迷咒也击中了巨蛛的腹部,但它仍然像是未受影响似的朝他们飞快袭来。
决斗已经不能再继续,两人一边逃离巨蛛的追击,一边向它发射咒语,但不是未能击中,就是不起作用。他们与巨蛛的距离也迅速缩短,直到它的八只复眼已经近在眼前。
威弗列德却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身面对八眼巨蛛。他的脸上并没有一丝恐惧,而是极其严肃,像是做出了什么重要决定。
“你疯了!怎么不跑啊!”诺玛朝他大喊,但威弗列德充耳不闻,朝八眼巨蛛挥出魔杖,念出一个让诺玛胆战心惊的咒语:“魂魄出窍。”
这可是三大不可饶恕咒之一的夺魂咒啊!诺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威弗列德是黑巫师吗?他会被关进阿兹卡班的!但更要命的是,自己可是看到了这一切,威弗列德会对自己也下手吗?
她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八眼巨蛛已经听从威弗列德的命令转身离去了,暗无天日的树篱迷宫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人。出现这种情况,她应当怎么应对?理论上说,她应该立刻发射红色烟花放弃比赛,举报威弗列德的行为,但事实上威弗列德帮助了她逃离八眼巨蛛的威胁,她真的有必要那样做吗?
在距离她几步远的位置,威弗列德将视线转向诺玛,脸上露出一种堪称阴险的表情,现在他看上去像是个活脱脱的斯莱特林了:
“这件事,你不准告诉任何人。不然的话……”
话说到一半,他却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刚刚严肃的氛围立刻荡然无存。
“总而言之,你不想看见我被关进阿兹卡班的,对吧?”像是恢复本性似的,威弗列德不再假装出一副阴狠的样子,他甚至冲诺玛眨了眨眼睛。
“好吧!”诺玛耸耸肩,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彩色的魔法礼炮,轻轻拉了一下,一面白旗随着喷出的彩带猛地展开,张牙舞爪地挥动起来。
她可从没想到这东西真能派上用场。
三强争霸赛最终落幕,生活却不会因此结束。还有一件悬而未决的事横在诺玛心头,让她有些惴惴不安。自行车早就还给了伽利略,但他一直没表现出任何异样,这让诺玛不禁怀疑,他根本就没听到自己录下的话。终于诺玛再也忍不下去,选择直接询问伽利略:“你最近有放过自行车里的录音吗?”
“录音?什么录音?”伽利略有些迷茫,随后又来了兴致似的,“哦!说到录音,我用它录了一首新的歌。虽然你不爱听,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一辆会唱歌的自行车真的很拉风!”
失落感在诺玛心中扩散开来,命运帮她做了选择,可她后悔了。命运果然还是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们此时漫步在黑湖边的草地上,不远处就是第二轮比赛的场地,在那里伽利略曾经作为诺玛的珍宝被藏在水下。五月的春风和煦美好,轻轻吹起他们颜色相同的袍子下摆。伽利略双手背在脑后,面对着诺玛,脚步轻盈地倒着走路,脸上洋溢着快活的神色。
这是好的时机吗?诺玛不能确定,但她已经下了决心。
“伽利略,如果说,我有一点儿喜欢你,你要怎么做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竟然有种超出想象的平静,她感到自己已经能够接受所有的答案,但伽利略却总能出乎她的意料。
伽利略用一种惊愕的表情看向她,难以置信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是个gay?”
梅林的裤子啊!
诺玛捏紧了拳头,她绝对要把伽利略打到无法说话为止。
*恶魔说要夺走诺玛的最爱,吓得她从梦中惊醒,看到自己的魁地奇奖杯,飞天扫把,男装都还在,于是安心地睡去了
1961年4月12日,距离三强争霸赛第一轮正式开始还有五日时间。在这个不值得巫师关注的日子,麻瓜世界发生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
苏联宇航员尤里·加加林乘坐东方1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进入宇宙空间的人。
这一消息让伽利略激动不已。没能第一时间拿到麻瓜报纸的他在几星期后才得知这一大事件,但仍然兴奋到手舞足蹈,还制作了写着“尤里·加加林万岁”的宇航员徽章到处发放。
显而易见的,巫师们并不关心麻瓜们的科学成就,伽利略的徽章只能放在盒子里积灰。诺玛拿走一枚,但并没心思为尤里·加加林庆贺,她全部的精力都用在研究那枚金蛋上。格兰芬多的庆祝会上,诺玛在众目睽睽下打开金蛋,结果那东西发出了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噪音,直接导致庆祝会提前解散。
“但是,那可是人类进入太空的壮举啊!由古至今,人类对宇宙的探索都没有停止过,从第一个原始人抬头仰望星空开始,人们通过观测和计算推测宇宙模型,从地心说到日心说,人们发觉地球只是茫茫星海中渺小的一颗行星,但无比广阔的宇宙也在我们面前展开!直到今日,人类终于向太空迈进了一步,多么伟大!为什么巫师们就一点儿都不明白呢!”
伽利略义愤填膺,诉说自己的不解。诺玛正对着金蛋敲打,听到他又在发表长篇大论,不禁一阵心烦。
“我明白,我知道,尤里·加加林的成就十分伟大,但我现在需要安静!你最好不要继续吵闹,除非你想尝尝这个。”诺玛威胁地举起金蛋,最近她总是用这个让伽利略闭嘴。
她本以为伽利略会像之前一样识趣闭嘴,没想到伽利略一下子站起身来,挑衅地对着诺玛勾了勾手指:“来呀!我早就习惯那东西的声音了!”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诺玛一股脑拧开金蛋,然后立刻捂住耳朵。这种噪音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伽利略也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毫不在乎。他拼命捂住耳朵,对诺玛吼叫:“该死的!让那东西闭嘴!”
“不!”诺玛尖叫着拒绝。
伽利略见状,掏出魔杖对金蛋施咒:“封舌锁喉!四分五裂!昏昏倒地!清水如泉——”
他念出的前三个咒语都没起到任何作用,唯独水流裹住金蛋的时候,诡异的噪音消失不见,变得更加柔和……
伽利略惊喜地瞪大了眼睛:“这好像是个新发现!”
“好吧,我大概明白了,第二轮是在水里开展的比赛,也许是海底寻宝……什么的。”
研究了一番歌词,诺玛得出了结论,但还有一点不太明白的地方:“他们抢走了我最心爱的宝贝?但我没有丢东西啊。”
“也许是到了比赛当天才会抢走?”伽利略猜测。
“但我也没有什么值得抢走的东西。”诺玛掏掏口袋,她穷得叮当响,口袋里空空荡荡,一个纳特也掏不出来。
“没准儿他们会抢走你的长裤,强行要求你穿上裙子。”
“所以这就是我要做的,去水下拿回我的长裤?我为什么不向别人借一条呢?”
伽利略的猜测过于荒唐,诺玛完全没有当真。用一小时在水中寻找可能丢掉的宝物,需要具备的是水中呼吸的方法,和灵活移动的能力。水中呼吸倒是不难,用一个泡头咒就能搞定,至于灵活移动……在水里应该骑不了自行车吧!
离比赛还有几天,诺玛决定先练习一下游泳。黑湖无疑是最佳地点,她怀疑比赛可能会在这里举办。为了避免和黑湖里的水怪不期而遇,她并没下潜太深,只在岸边游了一会儿。等她顶着脑袋上的巨大空气泡从水面上浮起,正好看见伽利略站在岸边发愣,手里还拿着个可疑的三角形物品。
“你在这儿干什么呢?”诺玛戳破气泡,好让自己能听见外面的声音。
伽利略这才回过神来。他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诺玛的头顶:“嘿,兄弟,你有点儿像个宇航员啊。”
“宇航员?”诺玛不解。伽利略立刻从口袋掏出珍藏的剪报,给她看尤里·加加林的照片:身穿特殊服装的宇航员,脑袋上活像顶了一个金鱼缸。
“你知道吗?为了模拟太空中的失重现象,宇航员们要在水中训练,从而习惯在太空中的感觉。说来太空与海底也有相似之处,仅凭人力难以到达,神秘又危险,充满令人探索的欲望……”
眼看伽利略又要开始长篇大论,诺玛赶紧转移了话题:“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伽利略这才想起给诺玛介绍他的新发明:“哦,这是模拟鲨鱼鳍,你背在背上游泳,看到的人就会以为你是鲨鱼,不敢接近你了,是不是很有用?”
“太有用了,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只有在水面附近游泳,岸上的人才看得到鲨鱼鳍吧!我这一次可是要潜水啊!”
伽利略挠了挠头:“……我也知道这个派不上用场,但是它很酷耶!”
诺玛一阵无语。好吧,她承认用这东西吓人一跳还挺有趣的,只是现在的自己完全用不上!
诺玛爬上岸,用魔咒擦干身体。上岸后身体总是觉得很重,她便坐下来休息。伽利略仍然盯着水面出神,过了一会儿,他自言自语道:“就像是太空行走一样。”
“什么?”
“在水中漂浮,就像漂浮在零重力的太空,水底也仿佛太空一样寂静……人类什么时候才能迈出太空行走的一步呢?”
“有时间在这里感慨,不如自己来体验一下!”诺玛没心情和他废话,拉着伽利略就朝水中走去。
“等等,我不会游泳啊!”伽利略抗议。
“放心,抓着我!”诺玛熟练地给两人套上泡头咒,拉着伽利略潜入黑湖之中。
两名宇航员开始执行太空行走任务。黑暗而深邃的太空中,只有他们二人,但彼此的声音被隔绝在宇航服之外,只有交握的手是彼此唯一的联系。
宇航员一号身体灵活,她抓住二号的手,熟练地带着他在太空中移动。向上,向下,旋转,像在跳双人舞。不必担心踩到谁的脚,因为他们都浮在空中,也不必担心跟不上节拍,因为节拍只存在两人心中。比起喧哗热闹的霍格沃茨礼堂,他们都更喜欢静谧的宇宙空间,即便这里实际上阴冷潮湿,还有水怪出没。
呼!出舱任务完成,宇航员们降落地球,伽利略与诺玛爬上湖岸,衣服湿成一团,头发却还因为泡头咒保持着干爽。好长一段时间他们谁都没说话,只顾着弄干衣服和身体。
“太空行走如何?”诺玛问。
“累死了!”伽利略嘴上抱怨,却笑得很开心。
宇航员执行太空营救任务。
时间为一小时,目标不明,危险程度不明,疑似与未知生物有关。
到达地点,确认目标为宇航员二号,仍有生命体征。发现未知生物,与未知生物进行接触,确认无敌意。
已救出目标,营救一阶段完成。立刻执行返航任务。
遭到攻击,头盔破损,氧气不足,加快返航速度。
警报,警报,氧气不足,警报,警报……
成功返航,任务完成。
好险!诺玛浮上水面,剧烈喘息,贪婪地将空气灌满肺叶。伽利略在冒出水面的那一刻就恢复了意识,此时正迷茫地打量四周:“什么鬼?老天,这也太冷了——”
岸上的人发出欢呼声,将两人拉上岸。
诺玛累坏了,半个字也不想说,因此伽利略花了点时间才搞明白发生了什么,并且对此十分不满:“珍宝?我?有人问过我的意见吗?现在我是她的那条长裤了!”
没人听得懂他在说些什么,除了诺玛。
诺玛顺利通过火焰杯第二轮的庆祝会终于散场,诺玛于睡梦中被伽利略叫醒,发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在扶手椅上睡着了。
“回去睡吧,在这里容易着凉。”
“谢谢你,我回去了。”诺玛打了个哈欠,还没有完全清醒,迈步往女生宿舍走去,却冷不丁听见伽利略在身后问道:
“所以……珍宝,为什么是我?”
“因为……”话说到一半,诺玛猛然清醒过来,把没说完的话吞回肚子。伽利略仍在原地看着她,等待她的答案,于是诺玛回答:
“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吗?”
“哦!”伽利略如释重负,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那是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直是!”
谁要和你做最好的朋友啊!诺玛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权衡所有的可能性之后,她突然觉得,如果能一直做最好的朋友,倒也不错。
只是,她难免有点不甘心。
庆祝诺玛成为霍格沃茨勇士的派对刚一结束,伽利略就迫不及待地把主角拉到一边,语气里有些不满:
“我说,你究竟是什么时候把纸条扔进火焰杯的?我甚至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也没想过自己会被选中,何必告诉你呢?”诺玛耸肩。她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火焰杯里投了名字,得知自己被选中的时候,甚至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我听说任务很困难,以前甚至死过人!”
“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真是太可怕了!”诺玛捂住嘴巴瞪大眼睛,表情十分浮夸,装作自己被吓得不清。伽利略却信以为真,郑重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不要怕,教授们肯定会保证大家的安全,我也会帮你的忙!”
“真的吗?那么我的舞伴就由你来担任了,记得挑一件上得了台面的礼服!”
她一口气说完,不让伽利略有犹豫的时间,趁他还在愣神的时候,一溜烟地逃回了女生宿舍。
好险。
她坐在自己的床上,大大地松了口气。耳朵还在发烫,还好没人发现。
后来伽利略问她,为什么要找自己做她的舞伴。诺玛不想回答他,就假称天上有五十只蒲绒绒在飞,成功地把伽利略的注意力转移走了。那是个难以说出口的理由,她不期待伽利略能够理解,他对此一无所知才最好。
她从前以为,恋爱这个词语距离她太过遥远。虽然她常以男生自居,但也从没对女生动过心,倒是伽利略不知何时占据了她的内心。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动,是那年圣诞节,他们在公共休息室的壁炉旁睡着的那个夜晚?还是那年暑假,他们去湖上划船,金色的阳光洒在身上的瞬间?又或者是格兰芬多得到学院杯时,那个满怀激动的拥抱?
她说不清是哪个具体的时刻,因为有太多回忆都与他相关。但当诺曼·戴维斯察觉到自己的感情时,他一度陷入了自我厌恶之中。即便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男人,他仍旧还是摆脱不了女性的身份,陷入一段堪称软弱的恋爱感情之中!但与伽利略的争吵又让他重新思考,自己一直以来扮演男性,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和“那些女人”不一样吗?
想到这里,诺玛·戴维斯遍体生寒。原来自己也不例外,嘴上说着“女人与男人没有什么不同”,却不由自主地将女人视为更低等的性别!想清楚这一切之后,她不再刻意扮演男人,又和伽利略和好如初,但在伽利略眼中,他仍旧是他的好兄弟“诺曼”,而非“诺玛”。
现在,是时候取下那个小小的字母“n”,让伽利略看到“诺玛”了——而这次舞会就是最好的机会。
她原本是这样想的。
试想一下,曾经的好兄弟突然成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士,在舞会上与你一同起舞,大放光彩,是否会让你有一点儿动心?这就是诺玛原本的计划,但事到临头她反悔了:她还是不喜欢穿裙子。
她几乎没怎么穿过裙子,尝试过的几次也觉得不怎么愉快,下半身凉飕飕的,让人难受。尤其是礼服长裙,那厚重的裙摆简直是累赘!因此舞会当天出现在伽利略面前的,仍旧是一身男士礼服的诺玛。
“嘿,我还以为你会穿裙子来。”伽利略打趣道。
“作为勇士的舞伴,不觉得穿裙子的应当是你吗?”诺玛毫不客气。伽利略微微涨红了脸,似乎是联想到了一些尴尬的场景。古怪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作为勇士的诺玛与伽利略一同在中央领舞,本该有些浪漫氛围,但动作笨拙的两人频繁踩到彼此的脚,十分扫兴。
舞会结束后,三强比赛的准备也该开始了。为了应对比赛,她学了几个新魔咒,最近正在勤加练习。伽利略最近神神秘秘,说要给她一个惊喜,但以诺玛对他的了解,这个惊喜多半会变成惊吓,因此完全没抱任何期待。
等到比赛前夜,诺玛才见到伽利略准备的“惊喜”。
“请看,这是我的得意之作!”伽利略得意洋洋,半个身子倚靠在一辆自行车上。它看起来不怎么好看,零件也像是东拼西凑来的,让人忍不住怀疑骑上去就会散架。
“这就是你说的惊喜?”诺玛皱着眉头打量这一辆自行车。
“你不会不知道它是什么吧!”伽利略又露出那种在谈到麻瓜科技时常有的表情,兴致勃勃地给诺玛介绍起来,“这是自行车,只要骑上去就能快速移动!我想你大概用得上它,没准到时就要你和其他选手赛跑呢?我还用魔法做了改造,适应多种地形,甚至还可以飞!”
“还可以飞?”诺玛突然有了兴致,“让我看看!”
伽利略骑上车子,示意诺玛坐在后座。他握住车把,蹬了几下车子,车轮飞快转动起来。伽利略按下车把上的一个按钮,旋转的车轮离开地面,向夜空中飞去。
诺玛一把抓住伽利略的后背保持平衡,自行车升空之后,更是直接环上了他的腰。
“坐稳了,我要加速了!”伽利略按了第二个按钮,自行车后突兀地喷出一阵火焰,前进了一大段距离。热浪让诺玛感到些许不适,但从未有过的新鲜体验让她忽略了这点。她和伽利略坐着自行车,在霍格沃茨城堡的上空环游,月亮在头顶闪耀,和煦的春日晚风拂过两人的脸颊,一切都美好而舒适,除了那股若有若无的,刺鼻的焦糊味……
“该死的!!!我的校袍烧着了!!!!”
手忙脚乱地使用了清水如泉之后,伽利略慌忙地降落到了地面,有点不好意思:“看来喷火功能还有待改进。”
诺玛眉头直跳:“火焰杯都没想到,是你抢先一步烧到了我。”
“我还是先拿它回去改进一下,要是你用得着它,随时跟我说!”
“真诚地期待我用不上它。”
嘴上这样说,其实诺玛很喜欢这辆自行车,只要伽利略把那个可疑的喷火功能去掉,它就是一辆完美的代步工具。
……收回前言。
现在,诺玛想把伽利略生吞活剥。
谁能想到三强争霸赛的第一轮是从火龙身旁夺取金蛋?诺玛迅速地想到伽利略的新发明,如果她能借助这东西快速移动,应该能成功躲避火龙拿到金蛋吧?伽利略也和她想到一处,悄悄来到选手帐篷,告诉诺玛自己已经加强了火焰的安全防护措施,顺便还加入了新的功能。
“新功能?”
“到时你就知道了!”伽利略神秘一笑,诺玛顿时感到不安,但将要面对火龙的紧张让她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
当她离开帐篷,走进场地,便看到自己的那条秘鲁毒牙龙在金蛋的不远处守护着。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就用飞来咒召来了自行车,稳稳地骑了上去,准备趁火龙不注意,快速拿走金蛋。但当她骑着车驶向火龙的瞬间,自行车突然开口唱起歌来,声音大到全场观众都听得一清二楚: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一轮赢,二轮赢,赢到最后得奖杯!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自行车里传来的毫无疑问是伽利略的歌声。诺玛感到尴尬无比,让她更气不打一处来的是,她眼角余光瞥见伽利略正在观众席手舞足蹈,甚至试图组织格兰芬多的同学一起唱!
更糟糕的是,那条圆滚滚的,有如地上河豚的秘鲁毒牙龙,也听到了这首难听得出奇的音乐,并且跃跃欲试地看着诺玛的方向。
伽利略,如果我能活着回去,我就杀了你!
诺玛紧盯着极速飞来的火龙,车头一转,避过它的突袭。她启动第一个按钮,飞到半空,像驾驶飞天扫帚那般朝着金蛋俯冲而下。火龙在她身后紧追不舍,它似乎是火龙中速度最快的种族,但显然圆滚滚的身材限制了它,让它没那么容易追上诺玛。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伽利略的歌声还在她耳边回荡。如果说她未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力量,那也是不合理的说法,但显然它更多地让诺玛心烦。现在支撑诺玛前进的动力,是只要能成功完成比赛,就能暴打伽利略一顿,这是她现在最想做的事。
天啊!观众席上发出一阵惊呼。在离金蛋还有段距离的地方,诺玛竟然跳下了自行车!她用减震咒避免了伤害,稳稳落地,朝着金蛋飞快跑去。而自行车后部喷出一阵火焰,欢快地唱着歌朝天空飞去: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诺曼能赢火焰杯,咿呀咿呀哟!”
火龙似乎没注意到诺玛的脱离,径直朝着自行车追去,而在火龙返回之前,诺玛已经成功地拿回了金蛋,有惊无险地完成了第一轮。
据说,后来那条秘鲁毒牙龙终于追上了自行车,并且在此之后不停地殴打它,直到它闭上嘴巴。
而伽利略也在第一时间冲向她,热情地拥抱了身心俱疲的诺玛:“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行,还有我的自行车!”
诺玛的拳头在离伽利略的腹部还有一英寸时停住了。她发觉自己其实更想做的还是拥抱他,当然,只要他别再唱那首傻透了的歌!
被耳鸣和絮语折磨了半个月的布瑞克发觉,自己面前出现了一艘宇宙飞船。
银蓝色,流线型,处处体现科技之美。很好,我终于彻底疯了,布瑞克想。他还没来得及联系精神科医生,飞船舱门在他面前打开,米拉朝他打招呼。
“嗨,我们该走了。”
“走,去哪里?”
布瑞克不明就里,跟米拉走进飞船。他搞不清现在是什么状况,科幻电影里的造物为何能走进现实生活。也许这是自己的幻觉,他理应不这么容易地遵从幻觉里人物的安排,但不知为何,他仍然这么做了。
他顺从地坐上副驾驶位,按照米拉的指引系好安全带。米拉娴熟地摆弄液晶屏幕,自动驾驶系统开启的提示响起,她这才转过身来面对布瑞克。
“好了,我们这就要出发了——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我是说,能给我解释一下现在的状况吗?”
飞船缓缓升空,悬停在伦敦上空,城市景致一览无遗。
想到他们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天空,布瑞克忍不住担忧:“我们这样,会不会触犯了隐秘公约?”
“已经没有什么隐秘公约,也没有什么埃癸斯了。”
米拉嘴角泛起一丝笑容。她伸手划动液晶屏,调出一个画面:“你自己看看吧。”
画面是在太空中拍摄的,漆黑深邃的宇宙中,海蓝色的行星就像一枚水晶。但令布瑞克大感不妙的是,在那行星上空,竟有成千上万的陨石朝着星球袭来!
“3小时28分后,我们将面临毁灭。”米拉语气严肃,像在宣判。
“呃,好吧。”布瑞克干巴巴地说道。他感觉一切都缺乏真实感,像在做梦:“我还以为,这是我的幻觉,或是别的什么。”
“这不是你的幻觉,实际上,你最近出现的那些症状,就是导致宇宙毁灭的原因之一,而我们现在就要逃离这里。”
“只有我们?那其他人怎么办?”布瑞克不由得担心起更多人的安危。
“他们也都会找到自己的去处。”米拉示意布瑞克看向窗外。
伴随着色彩缤纷的火焰,越来越多的飞船腾空而起,冲出大气层消失不见,像是在放一场盛大的烟火。
“但是,我们要去哪里呢?”布瑞克问。
“离开这里以后,我们可以去任何地方,任何世界。你可以选择成为人类,我说不定也会成为真正的魔女。也许成为天使和魔鬼,大象和蚂蚁,或者成为一阵风,一抔土,一颗星星……我们会在那里再度相识,成为朋友,敌人,家人,又或者我们成了陌生人,即便见面,也不再认识彼此。”
布瑞克的头脑逐渐明晰起来,新的知识与概念闯入他的脑海,让他头疼欲裂。他是布瑞克,魔女曾经的使魔,同时也只是他人创造的角色。他的角色关键词是自由与忠诚,看似矛盾的词汇却在他身上统一。他并未拥有其他宇宙的身份,但今后很快就会拥有,他会成为其他人,继续追寻着内心渴望的自由……
但布瑞克用力摇了摇头:“我不想那样。”
米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她是曾经的毒药师,现在的药剂师,小恶魔的表象下隐藏了温柔的本性,那是她为保护自己打造的獠牙。她会和布瑞克争吵,和好,恋爱,分手,复合,结婚,最终幸福地离世,一切本该是这样,但显然,他们的故事要在这里终结了。
“至少比待在现在这个破烂地方好一点儿吧?我可不想跟这里共存亡。你不期待未来吗?”
“我会期待未来。”布瑞克说。
但紧接着,他又看向米拉,眼中像是有光芒闪烁:“但是,我还没能了解现在的你。”
米拉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但她很快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那么,我们还剩下3小时25分。”
再见!所有的同事!再见!我们会在下个宇宙重新相遇!
夏天好热。
布瑞克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按下空调的开关。冷风涌入房间,他甩掉已经被汗水浸透的衬衫,脱掉长裤,用湿毛巾把全身擦了一遍,这才觉得好了一些。
今年的酷热比往年都要严重,偏偏他还有工作要做,不能只待在凉爽的室内。顶着四十度的高温在外行走,他到现在还觉得余热未消。
布瑞克鬼使神差拉开冰柜,思索着要不要变回原型到里面待上一会儿,想了想还是作罢。就算是被热死,他也要保持最后一点身为“人”的尊严,绝对不做伸着舌头喘气的狗。
他正想着狗的事,手机突然响了。
狗给他打了视频电话。
“嘿,布瑞克!你看!看看这是谁呀?是布瑞克祖爷爷呀!跟祖爷爷打个招呼吧!”
法斯特抱着一个婴儿,笑呵呵地朝着屏幕外挥手,又在看到屏幕之后疑惑地询问:“你那边怎么没画面?我又设置错了?”
布瑞克没好气地说:“我没穿上衣。”
还好他及时用手指挡住了摄像头,不然很难说法斯特会当着小孩的面说什么。
“那你倒是快穿上,来让小宝贝见见他的布瑞克祖爷爷!”
“这又是谁家的小孩?”
“是我儿子的女儿的儿子的儿子,今天刚满月!”
“好吧,祝他好运!没别的事我就挂了。”
“虽然的确没有别的事了,但——”
布瑞克不等狗把话说完,径直挂断了电话。他应对法斯特的耐性不足其他人的十分之一,就像人很容易把坏脾气留给亲近的人,布瑞克就是其中的典型。
冷气已经遍布整个房间,布瑞克换上轻薄的家居服,又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衬衫,对着镜子发呆。
舞会穿这一套,应该算得上得体吧。条纹衬衫,西裤和背带夹,挑不出什么毛病的搭配,也没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要素,就如同布瑞克本人一样无趣。
要不要搭配领结,显得更用心一点?他盯着镜子里的布瑞克看,不经意间摸到自己脖子上的伤口。
……这个伤口,要不要遮一下?
作为脖子上同样有伤疤的同伴,利奥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提案。
“虽然平时无所谓啦,不过这可是舞会,说不定能擦出什么恋爱的火花,自然是要好好打扮一下。”
“那你打算用什么?”
“丝巾不错,或者高领衫?对了,还有这个!”
利奥不知道从哪掏出一个项圈,看得布瑞克眉头一跳。
“说来近些年人类里也蛮流行这个的,有很多款式呢!”
“不不不,唯独这个就免了吧!”
布瑞克落荒而逃。他搞不懂人类,自己费尽心思才解下来的项圈,人类倒是自己乐意戴上。
“就算不遮住伤疤,应该也不会吓到人吧,”甘农挠了挠头说道,“毕竟像我这样的幽灵也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舞会呢……”
布瑞克觉得说得有理,只是幽灵和人类在不接触到身体之前,几乎看不出什么差别。
“不过,要是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我应该会遮一下伤疤。因为,看到这样的伤口,可能会很心痛吧。”甘农不好意思地说。
布瑞克点头表示赞同。不过,他又没有什么恋人和亲人,不必担心谁会为了他心痛。
到了舞会当天,布瑞克还是没有拿定主意。
这意味着,他也没有为遮住自己可怖的伤疤做任何准备。
音乐已经响起,他和舞伴维尔蒂却并不跳舞,而是继续着先前没说完的话题。他和这位执行司的精灵来往不多,对彼此的了解也只停留在对方在同事里的传闻。
维尔蒂问他许多问题,他也询问她相同数量的,就像轮流搭积木,一个接一个,最终堆成一座塔。
“你脖子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
啊,对了。布瑞克此时才迟来地想起,遮住伤疤的理由之一:如果不遮住它,就总会有人来问。不过,他从来不讨厌其他人问起这个问题。
“这个嘛……大概在几十年以前……”
埃癸斯的工作偶尔也伴随着风险。他虽然也接受了一些训练,但毕竟不是以战斗见长的种族,精通的魔法也不是攻击类型,遇上凶恶的异兽就只有挨打的份。光是看到脖子上的伤疤,就该知道那时候有多凶险了,好在同事赶到及时,布瑞克勉强捡回一条命。
维尔蒂“哦”了一声,说:“我还以为,是魔女做的呢。”
布瑞克哭笑不得。
问题总是绕不开魔女和使魔。
明明那只是他生命里短短的一段时光,到了现在却仍然反复被人提起,像是衬衫上洗不掉的墨水点。他对此怀着复杂的心绪,因为那位魔女从不曾苛待自己的仆人,他作为小狗的时光甚至是愉快和幸福的。
“既然过得很开心,为什么还要离开呢?”
“只能说,这是我的选择。”
维尔蒂眨了眨眼,直白地说:“我不明白。”
布瑞克不打算继续回答,只是低头笑了笑。
“下一个问题,轮到我问你了。你们精灵……是不是喝露水就能维生啊?”
维尔蒂歪了歪头,把自己面前的盘子立了起来,上面还沾着一些食物的碎屑:“我的话,基本什么都吃的哦!”
布瑞克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他还真是问了一个傻问题!
最终他们还是跳了一支舞。夏日的夜晚,伴随着美妙的音乐,和精灵一同在舞池中起舞,听起来就像是童话里的经历一般。
如果不是那么热就好了。
布瑞克走出宴会厅,闷热的浪潮扑面袭来,贪婪地吞噬着他身上的冷气。
布瑞克深深地叹了口气。
……夏天,真的好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