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堡金店抢劫案
作者:魇
评论:笑语
刘子樱
我醒了,刚刚又梦见警察敲门进屋,把我爸带走。梦里多少有点不清楚,醒了就全记起来了。那天我姥姥去赶集,姥爷在家,我爸抱着我在客厅玩。有人敲门,我妈去开,进来一群带着帽子的人,把我爸按住带走了。我哭了,大声喊等我长大了要杀了这群对我爸不好的人。我妈流着眼泪给了我一巴掌,让我闭嘴。
我长大了,知道我爸是通缉犯。警察抓通缉犯是对的,我爸逃到这儿来是错的。那他偷偷摸摸过日子,因为老实本分而被我妈一家相中,再生下我,应该也是错的。
我就是错的。
真有意思,我爸都回来好几年了,我怎么还梦见这一幕。吴小勋跟我做同桌的时候,总说她考试前梦见没写完作业,但我一着急就会梦到我爸被抓走。
今天是该要着急的,因为是我最后一次当爆破手。不过我已经有了五十多万的存款,之后可以用这个钱开奶茶店,我当店长,我爸当店员,只要我想喝奶茶,就让他给我做。
现在才上午十点多,不着急,我得再睡一会儿,睡饱了才有力气去做大事。
吴莉
我送走了一对来给女方迁户口的小夫妻,坐回去重新开始整理“宏缨帮”系列盗抢案记录。这群自称“爆破手”的十多岁小孩已经在本市作案多起,但因为其特殊原因,我们只能让它们暂时停留在整理文件中。
哦,你说具体是什么特殊原因?说白了就是案犯年龄小无法得到应有惩罚,最多关二十四小时就得放了。加上跨省作案,需要各单位配合协查,这多少有些麻烦。一开始追赃倒是容易,那群十多岁的小孩只知道把偷来抢来的东西送去典当行,只要及时追过去,受害者的损失一般也不太大。后来小孩们渐渐明白这样下去典当行就不爱收他们的“货”了,就开始找流动的收售摊位,那些大人可懂得如何规避。于是这下追赃的难度也上去了。
至于让小孩家里赔偿损失么……虽然肯定是需要这么做的,但谁会心甘情愿把吃进肚里的东西吐出去呢?那些小孩也是懂些人情世故的,把盗抢来的东西分一些给亲戚朋友们,大家得了好处也都闭了嘴,必要的时候也会帮忙说上几句话。
短视频平台也在助纣为虐,他们发布一些充满噱头的视频,比如用偷来的茅台洗头、把成条的贵重香烟掰断或点燃,甚至是直播作案过程。这种视频流量很大,很多人很喜欢看。我们向上反映过,但平台用种种原因一直推诿不配合封杀。
如今他们愈发嚣张了,我们却拿他们无可奈何,只能把他们犯下的错一桩桩一件件记下来,不知他们长大后会不会后悔。
刘子樱
我吃完了晚饭,准备出门。姥姥给我发了微信视频,我接起来,看到她在念佛。“樱樱,这辈子作孽,下辈子要当牛做马的呀。”她说,一边用手捻着佛珠。
我笑了,她那串玉石佛珠还是我带回来的呢。我爸被抓的时候她也不在家,这会儿装什么好人?“那好办。”我说,“等我查出癌症了,就去跳楼。你不是说自杀不入轮回吗,不入轮回就不用当牛做马了。”
我挂断视频,穿上鞋往外走,大门在身后哐当一声,我走得快,那动静也就没原本那么响了。
张宏已经在约好的地方等着我了,旁边还站着秦博和孙潇潇。“你们都查过了?”我问他们。
“别废话,快走。”张宏把嘴里的烟摘下来,扔在地上。
我冷笑起来,张宏觉得我丑,一直都冷脸对着我。可是他又需要我去爆破,因为我壮实,劲儿大。我就喜欢看他忍着恶心还需要我的样子,而且,我今天还要给他们一个“惊喜”。
我跟他们可不一样,他们赚了钱,想都不想就花掉不少。我都攒着,存在我爸的卡里,开了奶茶店,这钱就洗白了,我就是个清白的人。这两年的劫富济贫只不过是我的奇遇,是我穿越的人生。
吴莉
晚上十点,我接到报警,童家堡步行街的金店被盗了。我跟小王出警,跟店老板和老板娘看了监控,就是“宏缨帮”那帮小孩做的案。
老板说经济损失大概有十几万,我叹口气,拍拍他肩膀,说:“你做好心理准备,是‘宏缨帮’。”
老板叹了口气,像揪着那口气尾巴一样,问我,“是不是追不回来了?”
还没等我说话,他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旁边的老板娘抹了把脸,伸手把老公揪起来,一边拍着他屁股上的灰一边喊:“哭有啥用!我早就跟你说爆破手最近要在咱们这儿干活了,我在短视频上都看到他们发的预告了。你不听,就要这几天进货。这回长记性了没?长记性了没!”
老板的哭嚎和老板娘的尖叫像阴天的云彩一样压下来,小王尴尬地站在边上,看看抱头痛哭的夫妻二人,又看看我,再看看两个人,再看看我,像是卡掉的录像带。
我又叹了口气,走到店门口,看着被砸坏的卷帘门,再抬头,看到对面的蛋糕店卷帘门也像嘴一样张着,里面黑黢黢的。
刘子樱
爆破金店真的是毫无难度,跟之前爆破手机店、烟酒行和小卖店一样。我看到亮着灯的摄像头,指给张宏他们看。那几个男生纷纷对摄像头做鬼脸,比中指,我则学着那些漂亮姐姐一样鼓腮,比剪刀手。
我们拿了东西,简单分了分。张宏说女生都喜欢镯子,把那些金镯子都扔给了我。我不挑,反正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换成钱的。
出了金店,我看到对面蛋糕店的牌匾。“我要蛋糕。”我说,然后向店门走过去。
“你别吃了,都那么胖了。”张宏说,但他还是跟了过来。
“兴许里面还有不少钱呢。”我说,“现在蛋糕卖那么贵,开这个的肯定也是有钱人。”
这下其他人都表示赞同了,张宏也只能闭嘴跟着我一起上。
想到一会儿他们的表情,我简直要忍不住笑出声。忍一忍,马上就能看到了。
吴莉
我喊来小王照应,自己进了蛋糕店。收银箱被砸开了,装杂物的柜子也被翻得乱七八糟,冷藏柜的玻璃碎了,里面飘出了奶油的香味儿。我仔细看了看,最大的那个蛋糕不见了。
“这货兔崽子现在连蛋糕店都偷了啊。”小王探头问,“之前他们不只抢烟酒行吗?”
“最早是手机店。”我说,看着那一地散得到处都是的生日蜡烛,“然后是烟酒行,现在是金店,偶尔也去抢二十四小时超市。”
“好家伙,现在饥不择食到这种程度了,连蛋糕店都砸。”小王说,“怎么着,偷完金店偷饿了,来蛋糕店偷宵夜?”
“你宵夜吃蛋糕?”我问他。
“那玩意谁当宵夜吃,又甜又腻的。”小王说。“我妈倒是每次都坚持我过生日的时候给我买一个,说我小时候一过生日就吵着要吃。”
“我闺女过生日也问我要蛋糕的。”我说,“大概小孩子就喜欢有仪式感吧。”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掏出手机,开始查我们这边最适合过生日的户外景点。
“跟我去江边。”我看了一阵,大步出了店。
罪犯&警察
警察开车到了江边时,围成一圈的生日蜡烛已经烧得只剩了一小截。站在蜡烛中间的那个看起来像个矮胖男人的身影发出了少女的声音:“从明天起,我退出‘宏缨帮’。今天我已经满十六岁了!”
两个警察冲上去,高喝了一声,那群小孩纷纷回头。为首的一个大块头男孩从兜里掏出一些金饰,嬉皮笑脸地递过去。“警察叔叔,我们只是闹着玩的,我跟你们走,你可别找我们家长。”
那个矮胖的女生撸下了手腕上的一只金镯子,对着江水扔了过去。她回过头,挑衅似的看着警察,说:“用这玩意打水漂还不如石头。”她似乎很不满意,像是精心准备的东西被破坏了一样噘着嘴。
站在前面的女性警察沉默地看着这一切,最终对她说:“生日快乐。”矮胖女生忽然开心了起来,她把手腕上剩下的镯子都撸下来,递给那个警察,说:“阿姨,我十六岁了,以后不干这个了,今天能不抓我吗?”
她露出笑容,像对明天有着无限的憧憬。
在叙述视角的切换中我看到了一个极具荒诞色彩的故事,魇老师把这个看似荒唐的故事包装在真实的现实书写里,阅读后的感觉像吃了一颗味道诡异的太妃糖,我常在魇老师的文里看到小市民对现实的冷诮,这次又往故事里面倒上了表现主义的荒诞,肆意作恶却能成功且不被追责的少年人,无可奈何又不得不旁观的警察,双方在叙事镜头下都不约而同地展现出了与真实现实不同的扭曲,故事是夸张后的现实,现实是萌生扭曲的起点,在荒腔走板的世界里没有人在意轮回,只有极度利己的愚昧。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通过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渠道,未成年孩子接受的信息远比过去要多得多。时代的发展为孩子们的恶念带来了便利,但未成年人保护法却让警官们往往无可奈何。仁爱不能离开公正,自由也需要制约。当看到最后宏缨帮的少年犯们满不在乎地憧憬明天,结合现实中一些令人心寒的案例,只能说相关法规的完善任重道远。
其实这个“爆破手”案件是有原型的,是我听到的一期嘉宾是警察的电台节目,真正的案件远远比我写得残酷……我很温柔地往“荒诞”靠拢而已。
其实最荒诞的是,小姑娘以为自己可以用钱开奶茶店,可以使唤父亲,但她并不知道,父亲完全可以把钱都用来做别的。她认为光明的未来,其实并不光明。
好消息是,法律条文已经做出了更改,十二岁到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第二次犯案,会加重判决,不会再出现文中这样“抓了放放了抓”的情况。
小孩子们之所以会作恶,一方面是过早看到了世界物欲横流,另一方面是无法被有效惩罚。希望加强了惩处力度之后,孩子们被及时纠错,成长为健康的人。
简单又复杂,这是我读下来的第一感受,一时不知该如何下笔,好像再多的解读揣摩都是多余。视角乍看平均,该铺的伏笔该给的细节都让结尾断得叫人喉头震颤,单从叙事风格讲,魇师的文字总是平静,情绪是内敛的,很少摆上来精雕细琢,却直直落到读者心里,轮回这篇犹甚,全文几乎都是客观的东西,人生堆叠着人生,摇摇欲坠也兀自安定,一如现实所以平淡的生活,所以刘子樱不只是警察眼里的案犯,吴莉也不只是沉默地旁观着的执法者,少女孤高,把各色坏种当了个遍,天真执拗、通透又浅薄,可叹的是令人惊觉的熟悉,仿佛到处是现实的影子,幸而女警站在岔路口,背对着读者也背对着恶俗的命,给十六岁的句号添了一份迟来的祝愿。话又说回来,文字因着克制反而能生出无尽遐想空间,这层疏离又使故事成了缩影,过去如何现在如何将来如何?一概不清,但太阳底下无新事,我们都知道这不会是第一个果,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因。
荒诞现实,依旧是很有魇师风格的故事。一个点是,我直到最后才意识到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实在是觉得这些经历、“爆破手”的身份,不应该加诸于一个女孩身上,而后才想到,她的梦想是开一家奶茶店,可以让父亲天天给她做奶茶喝——这又是一个非常小女生的梦想了。金店与蛋糕,犯罪与生日,这种残忍与天真、荒诞与现实的对比确实令人悚然。而后又意识到:真正的现实往往更残忍。不过对于文章来讲,还可以有一个对比就是成人与小孩的对比,小孩是天真的残忍,那她犯罪的父亲又是怎么对待如今的现实的?与她的梦想想必是背道而驰的吧,感觉还能再提一笔作为回应。
大人就是大人,小孩再努力,没有岁月打磨也变不成大人的。这个故事其实有诸多的真实原型,虽然作案过程是编的(因为也不复杂),但细节基本上都是真的,这个才是最让我难过的点。
这个其实是很隐晦地在说了,因为女孩年纪太小,没有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所以赃款都存在父亲银行卡上,而能直接动用这笔钱的肯定就是她父亲,而不是她。她放弃作案,也就从“下蛋金鸡”变成了普通的孩子,那结果就是显而易见的。
读书的时候,有一次和朋友讨论,人之初是不是真的性本善。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孩子其实是最兽性的,他们服从自然规律,遵守基因里的规则,弱肉强食、恃强凌弱这样的天然“恶”,在小孩子身上表现得会比成人更明显剧烈——孩子从小长大的过程,是被社会化和规束的过程,也是慢慢摆脱动物性转向人性的过程。礼义廉耻耳提面命以身作则……大人们驯服了孩子,让他们成长为合格的大人。
——但有的孩子天生缺失了这一过程。
所以他们没有办法长成符合人类社会规则的“人”,只能变成潜伏在人类社会中的“兽”。没有能力的时候也许还能不被注视地暗自生长——但一旦这样的孩子拥有了破坏力,他们犯下的罪往往耸人听闻,被捕后的告白,则让人叹息。
不配做父母的人却拥有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的能力,真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