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明月是前身——
堂口的生意繁杂,养鱼的、拉货的、走私的、卖春的,金钱来往里最为稳妥或最为暴利的活计,在大当家的堂口里都能见到。从堂口的弄堂东边走到西边,能见着谄媚的小厮、老实殷勤的大伯,再往深处走,走进太阳找不到的地方,还有满脸横肉的打手、细瘦伶仃的师爷,再往里面就得点上烛火,毕竟仓库那种地方黑得看不见手指头,张竹之每天就这样从堂口东到西、里到外,一一清点着人数和钱数。钱少了些不怕,总要给下人些甜头他们才肯卖命干活,就怕不知怎么多出来一些……毕竟这地方,不可能平白无故多了好处:多了钱,少的可能是人、可能是一批货,也可能是一个天赐的良机。弄堂很老旧了,石砖有不少都裂开,走在上面就发出晃郎晃郎的响声,马车最不爱走这种路,万一马钉陷进去可能连人带货都要翻车。那儿多数都是老屋,从堂口建立开始就有的房子,瓦片碎了可以换,石砖碎得厉害了也可以换,不能换的只有最里面的祠堂。
太阳从东边先照,日落时从西边透进来,透过弄堂的尘埃揉成纱带,层层裹着消瘦的人往外飘散。张竹之来一次就是一整天,弄堂的伙计不喜欢他,这小孩打十六岁接手总账的位置就太精明,十六岁的总账还没挂上密不透风的笑脸,有时抓着伙计的尾巴,细挑眼睛冷冷瞥过来,好像祠堂里的那位问候他们似的,叫人胆寒。伙计们心里都犯嘀咕,张小总账又不是大当家的徒弟,怎么管这么多?他师父二当家宽和有礼,可从不会和他们计较这些。老伙计比年轻的更油滑,打哈哈笑着敷衍过小总账,从上到下打量过去,又用圆滑掩去眼底的轻蔑。
是老家伙多少都知道,二当家的徒弟,年轻的总账不会用剑——不是不能、也不是没教过,是因为生来在这块上就成废材了,怎么都练不了。有些走镖的人同张竹之年龄相仿,总爱拿演武场的日子说事。比如总账那时候练得刻苦,天都黑了还映着灯火挥剑,人都说高手出剑极快,一片叶子落地前就能斩成七八片,可我们这小总账到最后、只砍了三节叶子出来。这些话都是酒后谈资了,当着总账的面是没人敢说,毕竟弄堂里面杀人未必需要武功高强,见血也未必非得手持刀枪。人们就这样从张竹之自东边进来开始,热络一阵、冷眼一番,等人远去几个时辰了,才想起自己该遮掩什么小动作,慌忙叫人去办。
张竹之不在乎这些,弄堂里面不用杀伐的争斗、不见血刃的生死,无一例外说的都是他。自古来堂口以武功聚好汉,凭的是本事和义气,能打的人多少在堂口里有几分地位。可堂口又不是梁山,走货又不是劫官,说到底卡着堂口命脉的还是商路和钱,因此管这些的人是堂口又敬又怕的,在他身上也不例外。十六岁的总账当了四年,是张竹之师父还在的四年,不看谁的眼色、不管谁的人情,只管把账算清楚明白后交上去,自有师父和大当家定夺。此后小总账又呆了两年,位份升了,成了整个商行的总账,掀起数年腥风血雨的开端。弄堂自那时起流传了新的话:欠下的账,总得还给人家,等讨债的人上门可就晚了。
“偏巧掌柜的是个算明账人啊!”卖宝器的老板给人倒酒,嘴一咧露出几颗金牙,“张掌柜被撵出来有五年了吧?这下站稳脚跟,可叫那姓周的来气!”
“是啊,总得不都是给堂口干活,就因为兄弟几个不好欺负,给拿去干这卸磨杀驴的的,呸!”
“可惜张掌柜还是二当家的弟子,未免太过无情……”
花楼包间里酒气横肆,和熏香脂粉搅在一起成了股叫人反胃的怪味,帘子后还有姑娘弹琴,好琴好曲被满屋子铜臭造作成了残花败柳,不知桌上几位又在陶醉什么。借他讽大当家的话都应下了,张竹之笑着喝几杯,紧接着“金牙”便给他倒满,扯着嗓门说起粗鲁话来。帘后那姑娘还有心分神到前面,弹错了好几个音,不过整桌的粗人莽汉都不通音律,自然听不出来。什么大当家的心思、计谋、阴毒狠辣…张竹之喝得微醺,思绪已然神游天外了,把人讲过的话同往事对应,心想这不都是自己干的事吗?方才想到这儿,琴声止住,“金牙”拉扯着那弹琴姑娘出来,直把人往他怀里推。那姑娘人都到身边了,又猛得站起来,说什么都不肯到张竹之这儿来,眼里满是水光,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只道是三哥嫌她不干净、只想趁这时候把她推给别的人。三哥说的是“金牙”,排行老三,熟络点的人就叫他黄三了。
“这叫什么话…我给你从堂口赎出来还不够心意啊?”黄三没料到这出戏,捧着姑娘半露的肩慌神,“元珠……珠儿!你就听三哥这一次,掌柜的不是坏人,是那个书生二当家的徒弟!”
二人你来我往、凄凄切切,叫张竹之插不上话。黄三显然是个粗人,怎么都听不懂元珠的说法。酒气跟着夏末的燥热往屋子上面涌,到了天花板又和降雨似的坠下来,张竹之本想说些什么,嘴巴开了又合,热意化作一股烦躁直攻心头,干脆伸手蛮力把姑娘拽过来,对着黄三道:“黄老板的心意领了,既然是送礼,下次送爽利点。”
没等黄三再说话,张竹之拉着人便走,扔给小厮一袋钱后随着姑娘一声惊叫,二人便锁在一个屋里了。这下清净不少,只剩喝了酒的醉意和闷热久久不散,张竹之坐在窗边看元珠像个惊弓之鸟,闷笑了声敲敲桌子,让姑娘好生坐下来慢慢聊。月色如银撒透窗子,元珠脸上还有泪痕,嗫嚅着放下琴,把身上的披帛和纱衣一件件往下脱,叫月色照得她白如璞玉、如易碎的琉璃。琴音响了两声,张竹之拨了拨,断断续续拨出一首曲子,伴着元珠褪了衣裙又卸去钗环,只穿一件轻薄的里衣款款而来。拔下的簪子被元珠握在手里,她听得出张竹之没学过琴,只是记下了琴音位置,又纠出她弹错的音,一小段曲子弹了三四遍才让这人弹对,没半点情调,更谈不上什么音律。
都讲高山流水觅知音,对风尘女子来说,她能被黄三赎走已经是万幸……哪来的知音?元珠笑话自己想得太多,把那簪子横握,搭上了张竹之的手,展开了万般愁绪所在的笑容:“官人,琴不是这么弹的。”
“……我没学过,”张竹之抬头看那姑娘,“但姑娘一手好琴艺,跟着那人可惜了。”
“三哥救我出离水深火热,谈不上可惜。”
“何来的水深火热?”
“烟花柳巷深,情浓蜜意热。”元珠说得淡然,却不由流露些愁容,“热得险些给人烧死了。”
张竹之良久未言,没了逢迎的笑、他那双眼睛显得有些冷冽:“——怎么不去找我?”
他像是说中了元珠的心事,女子的泪直往下落,打湿了琴面又滚着砸在桌上,张竹之又问,却被人塞过来一支松石簪子,簪头被磨得锋利,把元珠的手划出了血痕。他不是头一次见元珠哭,可每次想说些什么,都只能让元珠哭得更厉害。这从来都是个泪人儿,那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落泪?脂粉被泪冲开,糊成了姹紫嫣红一片,元珠握着他的手直摇头,又像推拒一样按着他肩膀往远推。
“你快走吧,你快些走啊!”
好似她的声嘶力竭唤来了人,门猛得被撞开,进来三五几个手持兵器的、方才还在酒席上见过的人。清冷月光照进来,只照亮了窗边的张竹之、正映着窗子的元珠,还有琴弦上挂着的泪。那几人逐渐围拢,随后一人在门前点亮火烛,逼退了月光又照得屋里影影绰绰。江上的渔船便是这点好处,逃又逃不脱,躲又躲不掉,张竹之明白这鸿门宴凶多吉少,却不曾想到请君入瓮的饵是元珠姑娘。
几人欲纵身而上,却见张竹之一手起落将木桌拍飞过来,木屑翻飞时眨眼间元珠不见了踪影,似被人拽走从窗子里跳了出去,又听屋中几声脆响如同金石铿锵,烛火刹那间灭去,而为首的刺客也似虎狼飞扑向窗边。他们都知道这掌柜的不善武,一个不会用剑的人面对四个善战的老手,若是方才跟着那姑娘走了还有一线生机——如今只剩他的死路一条!果不其然刺客抓住了一条发辫,用力一扯便听见那人痛呼,心中大喜,直把手中剑向那方刺去。一刺被躲过,反手划圆似乎割开些什么,再向前捅过去,便听见张竹之一声怒骂,屋中顿时多了丝丝缕缕的血气。
可那门边的烛火扔是熄了的,刺客看不清情况,朝着门口的人叫骂:“靠恁娘!死了啊?还不赶紧点上!”
“…走镖刘,”张竹之的语调发寒,带着怒气在里面,“你那眼睛,倒真不如瞎了好。”
维持那么大一个商行,光有商路和钱早晚也会被人觊觎,因此养了打手,打手光有人还不够,得有武器让他们用,在走镖路上的武器用了就丢也是常事,所以商行下面多少还得有个小锻造坊。盐铁这种东西自古能出横财,官府限制得死,大当家也不愿和官府结怨,只是在能容许的范畴里做些大批冶炼的工艺。这架不住下人想发财,兀自扩张了规模引来不少麻烦,当年带头干这桩事不是锻造坊的人,而是护镖的刘驰。起先这些事做得很隐蔽,只用商行的路不走商行的账,但生意越做越大、需货量越来越多时刘驰的钱也不够用了,他便拉拢伙计一起做,人一多便有了敢打商行财库主意的傻子,那窟窿也是越开越大,大到刘驰无力回天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原先的总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他想办法填补一些,总账也理解他的苦衷,可自打换了张竹之,每逢呈交账簿,那浅色的细长眼好似针扎一样把他看了个透彻。他也见过张竹之练剑的难堪,可这么个废材,如今却把着了他的命关,卡着人脖子似的把他的账簿拿了又放,似笑非笑着提他问话。怎可能不觉得屈辱?历来以武排位的商行,却让这废物骑到自己头上去了,刘驰憎恶张竹之的好命,被二当家看中的人哪怕一无所成也能讨个好营生。
这便是他犯过天大的错了,刘驰只想回去给自己两个耳光,他怎么敢以为大当家养了个废人监看他们?自二当家重伤卧床,不出两个月这张总账和疯了一般从上到下彻查,他背后的锻造坊也不例外,不知招惹了张竹之哪里,刑讯持续整整十几天,刘驰的眼睛也在那时候彻底坏了——白天怕见光、夜里又看不清东西,护镖的生计也自此没了出路,好在黄三肯收他当护卫才有条活路。黄老板是个见风使舵的聪明人,从二当家刚一倒下,便卷铺盖带着人脱离了商行找下家,免受被张竹之剥三层皮的苦。如今那小总账的活计挡了黄三爷的路,他又有的报仇雪恨的机会,何乐不为!
刘驰听着张竹之挑衅,心里一股邪火窜上来,揪着人头发就要把张竹之按在月亮照得见的地方,势要先戳瞎这算账的两只眼让他先尝尝滋味。这么长的头发在打斗里着实费力,张竹之被扯着疼得尖锐,听着耳边吵吵嚷嚷便知道刘驰又开始昏了头,什么都听不进去。拉扯的距离也不算近,自己两手全然无人限制,只待刘驰凑近了扑过来时伸手便将那簪子刺进了刘驰的一只眼,正想要刺第二下,被这武夫一脚踢出去,一时爬不起来。血从刘驰的一只眼里汩汩往外流,叫人脑袋发晕,耳边好像有什么人在喊——从烛火黑了就开始喊“看不见了”“彻底瞎了”什么的,这不是废话吗!?他刘驰没了灯照着是彻底一个瞎子,可这群草囊饭袋又能好到哪?气血上头事耳边像有蚊虫嗡鸣,正四处打转着找那该死的掌柜,突然间太阳穴上像被钉子凿穿了,咕咚一声倒下再无知觉。
“…瞎了就别趁夜杀人啊,”张竹之指间夹着一枚铜钱,看门口三人乱作一团,捡了脚边的刀把刘驰喉咙扎个对穿,“黄老板好意趣,瓮中捉鳖玩得怎么样?”
门口呲着金牙的宝器行老板看到他,整张脸皱起来挤在一起笑,肥肉堆了几层:“好算计、好算计……我还从不知道走镖刘这么吃激将法,小总账。”
“比不上您手眼通天。”
“哟,还惦记元珠姑娘?”
“说得真龌龊。”张竹之腹侧的血染透了衣服,那处刺得极深,又被人踢上一脚,状况肉眼可见的糟,“和您这见不得光的作风,如出一辙。”
“我们这行谁见得了光啊,就算和你这般,不也是过慧易夭的命?”黄三笑得开怀,“大当家的行事又能磊落到哪去?给人施点恩惠,他就当自己干净了吗!”
“刘驰到死都不知道,他开的贩铁路给你做嫁衣了。”
“你可怜他?”黄三有些意外,“他这种人,无知是福。”
“所以你也不知道我和大当家串通了多少,哪些是我做的,哪些是他授意的。”张竹之顶着眼前发昏的感觉,把涌到嘴里的血沫往下咽,“你以为他在清理门户……实则是他放了你,而我、我真的太想让你们死了……”
“……”黄三不再张狂地叫嚣,反而费解地看着张竹之,“小总账,你不至于现在还给那人数钱吧?”
“……”
“他连护卫都没给你,不然元珠怎么都不会叫人捞到花楼来,不是吗?”
“是,我因为这事怨他很久,”张竹之的手脚开始发冷,他忽然觉得没带有个人来是个错误,简直是给自己找罪受,“他这个人,顾表面情意多……对我是、格外无情啊。”
风卷残云,几近是红的风和黑色的云雨,席卷着血和人的残肢到了黄三身边,一双反刃刀直直劈下来,黄三人还没意识到情况便被砍了头,一只手断开来滚到别处。偌大一个花楼只剩逃窜的人,尸首遍地和此处相对的二人。来花楼之前阿伽利叶根本没听懂张竹之和他说些什么,等到什么时候进去,这话太复杂,他只能蹲在花楼外面等张竹之出来,张竹之每去一个地方都会在窗边出现,他能数张竹之在哪个房间。这个人告诉他要等,等到什么时候,就可以杀。但要等到什么时候?杀谁?阿伽利叶混沌的意识里分辨不出这些。
他只看见张竹之在的窗户,里推出来一个人,然后让他等的人和别人厮打在一起——扑过去的人有刀,他有刀。这种模糊的直觉引着阿伽利叶一路杀上了二楼,总算见到个还没死的张竹之,似乎很高兴他过来,带着人去了一间有纱帘的屋子,叫他随意胡吃海喝。等元珠带着大当家的人前来时,阿伽利叶还在那儿吃,一旁的人给自己草草包扎了伤口,斜倚着太师椅闭目养神,仿佛今夜江上无波,水上无浪。
元珠清晰记得,她和张竹之见的那天,这人还不会佯作一副笑脸,只冷淡地在弄堂里穿行,直来直去地问各个老板和掌柜的今日营收、明日准备。尽管小总账管事严苛,但从不会打骂别人,也不会无事生非叫人挨板子。小总账会从东边走到西边,元珠是卖给西边的裁缝打下手的丫头,等到晚一些才能见着张竹之。盼斜阳的日子盼了好几个年头,她以为张竹之会记得,到头来才知道,小总账从不记得自己给谁恩惠、给谁好处了,也不记得谁讨厌他、谁憎恶他。那些事对张竹之来说是明明白白的账簿,是一桩一件的债务,是一列列的数字,是她为总账上心记下的一次次蛛丝马迹,唯独不是两人之间谁情有独钟。弹琴的弦是线,纺织的丝也是线,可这两种东西怎么能一样呢?
弄堂西边的黄昏很浮躁,树木都生在东边了,西边杂货成堆,灰尘一阵一阵,她和思慕的人说私定终身,而那双细挑眼睛里死水一般,只淡淡应声下来。或许明月如许,能照亮他们的心境,元珠如此期盼,可真当明月照下来,她才恍然明白张竹之心中空空如也,只有一片月光澄然。她一直觉得自己那天哭得丢人,怎么事到临头开始怀疑别人的真心,可每回忆起那时张竹之也曾茫然无措,便知此事再无余音袅袅,只得埋葬一片心意。那人竟也是个白痴,元珠多次心里埋怨,若是骗她也就好了…一无所知,岂不就和孩童一样无罪可论了?卖身花楼和黄三的赎身都不是她能选的,但饶是黄三这样的混货,还待她动了几分情,没曾怀疑她心向着别人。可张竹之自进酒席就没信过她,那账簿算得太清白了,元珠见那人的眼睛,就能看得见那人的心。
这心底清白的人昏睡了三天,就算醒了也意识朦胧,念叨着交代的事又沉沉睡去,大当家顾及他们旧情没赶她走,她也不想见张竹之,只想早日回什么花楼酒楼里弹琴,浑浑噩噩同风尘中人过了去。后来张竹之醒了,问着下人找到她,说给她找了个安心的去处。
“……我在哪都挺好,”元珠觉着自己大约还是没得选,只想把话说明白,“竹之哥,我又不曾是你情人,惦念这些做什么。”
“我以为那家铺子把你卖了之前,你会过来找我。”张竹之却说起别的,“结果我翻遍了弄堂,才发现你早被卖去别处。”
元珠没说话,她看张竹之伤病一场,刚起来脸色白得像纸,嘴唇也没什么血色,还是那幅淡漠的理所当然的态度往下讲着。
“我之前帮过一个女子…她性情炽热,又待人很是真挚,现在自己开了青楼。”张竹之说着,停了下来,良久才继续道,“……若是你不来找我,我总归没法知道你在哪,也帮不了什么忙。”
二人终究谈不出什么,元珠还是应了张竹之的话,收拾行李改去别处,而大当家自始至终没接见张竹之,只说养好伤该去哪去哪。大多数时候阿伽利叶都在门外等着他谈完出来,直到临走前一晚,那大当家私下过来,笑骂他养了个野崽子当护卫。张竹之出去才看见阿伽利叶在旁边龇牙咧嘴,抱着烧鸡去了别处吃,多半是大当家闲来无事和野人讨饭,遭嫌弃了。他的伤病好得差不多,只是本就瘦削的人折腾下来竟比年近半百的病人还要虚弱,被大当家取笑半晌,又掏出一壶酒显摆到面前。
“医嘱说你不能喝这个。”大当家很是爽朗,“虽然也不让我喝吧,但偷偷来点也行。”
“……”张竹之搭不上话,心道那拿着这东西过来干什么?给他看吗?
“今天是十五,刚好你在,庆贺一番。”那人像知道他心思,倒了三碗酒在面前,“闯荡这么久了,挺辛苦的吧,还要继续下去?”
“…该杀的都杀了,我不拿这些货,他们还要看着您的脸色抢。”
“小小年纪杀心就重,难搞哦…”大当家自顾自碰了剩下两盏,豪迈喝起来,“哪天我都管不了你时,这商行可得人人自危了。”
“您不赞成我这样,但我真斩尽杀绝了,您又当没看见,”张竹之没碰自己面前那碗酒,只盯着月影摇晃,“说到底,您也想要这个结果。”
谁知大当家顿时乐得开怀,再给自己斟满:“竹之啊……竹之,你这人就是心思太清明,叫我很不好办啊!”
“您是说没落井下石,已经算给人余地了?”
“这不是清楚的嘛…”大当家喝着酒,抬手去摇院子里的花枝,“他徒弟情深义重,我可管不着,我这做师伯的总不能因这个为难师侄。”
分明是这人曾不叫自己认回师门,却说得好像无事在此。花枝繁茂到极点,被人一摇晃,阵雨般的落下一场,也流落酒盏几片,张竹之正低头看,一旁没人喝的那盏载舟一样盛满碗落花,而自己面前的还是清清白白,照应明月。大当家趁着醉意胡来,说小总账如明月高悬、孑然清朗,张竹之没应声,只把这碗酒倒在树下,长叹了口气。
“师父托我找的人杳无音信,那大夫恐怕看不来您的病了,多少珍惜点身体。”
“死不了那么早,”大当家浑然不在意,“想吊着我这命的人多了去了,小掌柜啊……这般念旧,会被人给害死的。
这天下也只有十五的月亮圆,强求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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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照大地的阳光下,一只燕子闪烁着翅膀,想要飞进自己的族群。太生动的羽毛让它忘记了,它不是一只真的燕子,它的族群也不过是货架上供人挑选的钗环,只能被女人的手指拾起来,放下去。
刚过了正午,街上行人稀少,燕衔春的首饰店这会儿只有一位客人,她也就免去打探姓名的寒暄,直接向那红衣女子问:“可是对这只钗有什么不满意?”
“怎会?”项宝璋抬眼望向老板,笑了一笑,说:“设计材质做工都是一流,比之万归义也不差什么。”
衔春像是这会儿才发现她也是武林人士,立即恍然大悟,并道:“要是这么比,小店的首饰怕是没有一样能入客官您的眼了。”
“老板不必如此自谦,店里每一样首饰都美不胜收,只是我挑首饰是为了送人,想要个最适合她的。”
“想必客官也曾听闻妾身的小小招牌?常接待歌女伶人的。若是深闺小姐,比起燕子应当更喜欢孔雀鸾鸟吧?定首饰也得找对店子。”
衔春轻轻摇动手里的比翼扇,扇子撩动风气,把她额前两绺头发吹得悠悠荡荡;眼下的痣像燕子黑亮的瞳眸,在飘拂的发丝底下一闪,一闪。虽说着刺人的话,她的表情仍然是温和含笑,仿佛另一有张嘴在替她赶客。
“我这朋友也是武林人士,寻常都披发,因此不大适合发钗。老板你看看这个能不能做个挂坠?”
阿宝自手袋掏出一块玉石,淡黄白色的,触手起初是冰凉,久了就变得温暖,鱼肉一样嫩滑质地。衔春见多识广,一眼看出眼前的的确确是软玉,然而质地并非上乘,切割手法也嫌粗暴。
衔春屈起手指,关节敲在玉石上声响清脆,观察了一阵,她问:“材料是哪里来的?”
“前些时武林大会挖了许多石头,除却堆做了演武台的还有富余,东临州矿脉丰富,钢铁青铜翡翠珍宝都能开出来,我跟着买了块小的,幸而运气不错。”
“此事妾身亦有所耳闻,听说开出来的珍宝大多做了武器装饰……”衔春自己也是念逍遥的弟子,并非不能理解武林人的趣味,但她毕竟也是个首饰匠人,难免为之可惜。
阿宝前十二年的人生净是在深宅院落度过,珠宝首饰各式各样看了许多,纵然后来埋首于武艺,对于这类精巧别致的饰品的喜好却分毫不减。
“武器难免磕碰,质地大小皆上等的还是做成镯子好些……不过有金钱卦的人在,他们见不得好料子白白浪费,想必会跟各路好运气的侠士做交易。”
因为这番话,衔春抬眼重新将人打量一番,原先疏落的印象被涂上新鲜颜色,此时方觉得眼前这姑娘雍容闲雅襟怀洒落,令人见之则喜。
“这块料子做挂坠倒是够的,不过按规矩本店不接这等小件。”衔春刻意地拖长了尾音,见阿宝有些着急了,才转而带笑说道:“也罢,今日便当结个江湖善缘。妾身名燕衔春,乃念逍遥门下,不知姑娘师承何处?”
“我是万归义弟子,燕姐姐唤我阿宝就好。”
放到别处,阿宝不会藏着掖着把姓氏捂进喉咙里,偏这里是楠栝州,她父亲的门楣还在街道上光耀着。要是把那点过去翻来覆去的讲,有点太幽怨了;任由旁人想到把她并排放过去,又少不得会生闷气。
所幸衔春没有刨根问底,她店里每天迎来送往许多人,谁身上没有点儿故事呢?她自己也有着消不去的过去。
商量好款式价格和交货时间,这单交易算是落到实处。阿宝松了一口气,转头又拿起自己最开始把玩的那支钗。随着日头偏移,照进窗棂的光淡了些,燕子依然灵动美丽。
“燕姐姐,我再买一支钗,能否便宜些?”
“早前不是说朋友用不着?”
“我自个儿用不成么?”
衔春用扇子尖点了点阿宝,“你这丫头。”随后亲自为阿宝换上发钗,此时窗外天空晴朗,偶有黑如剪的燕子飞回。
碗里的热辣油气把空气熏得通红,手还没碰到筷子,食物已通过嗅觉进到胃里滚一遭,把身体烧得灼灼发烫。项宝璋和关别山对视一眼,都读出轻敌大意的坏消息。
别山有性急易恼的毛病,若不是清县令的弟子就在边上盯着,他简直要拍桌而起,跟食为天弟子掰扯掰扯这不顾人死活的辣椒量。
毕竟是自己选择参加,别山叹了一声,讲起话来不知道是安慰阿宝还是安慰自己:“别春州终年寒冷,百姓多以辛辣驱寒。我自幼亦惯食此味,这一碗……倒也使得。”
“楠栝州饮食尚清雅,素来少沾辛辣。我漂泊至西王洲方识此味,不过也吃了这么些年了,我舅公都夸我能吃辣的,想来无碍。”
他们心里都清楚,自己的言辞被鼓励修饰得太超过了,真正极嗜辣之人,见了这一碗火红油亮的菜,哪里还会礼貌过头地和同伴交换意见?早已迫不及待张大嘴巴,哈喇子流满地——旁边一桌真有那样的。
食为天不愧是食为天。色香味中,色虽然是“众芳摇落独暄妍”,然而香气还是勾人;夹一口,吃进嘴里仍然是鲜嫩软滑,只是因为浸满了香辣调料,整块的肉像条小鱼,在口腔里蹦来窜去,非常刺激。
吃辣呢,最应该一气呵成。刚吃下去的时候,味道以咸香为主,吃起来让人大呼过瘾;再吃几口,辛辣累积得太多,唇已经吃红了,恨不得立刻停下来灌一杯水,如果真喝了,辣乎乎的感觉未必能缓解太多,可是肚子定然立刻饱胀。继续吃下去,热辣直冲天灵盖,脑子都被蒸麻了,头发衣服也黏黏地贴在皮肤上。
阿宝停下筷子,由于水雾慢慢从眼睛凝出,泪珠将要落下去了——她可不愿意哭在一碗食物里,赶紧拿帕子掖去眼泪。她觉得自己一定吃红了脸,她看见别山已是猪肝面色,不知道他的胃是否也跟自己一样发疼。她只敢看一眼,生怕越往后筷子越重,到时不但拖出来一盘残羹冷炙,为了食为天的规矩,痛也要痛两回,真是不合算。
最后一口,她已经感受不到食物的本味了,什么咸、香、鲜、嫩统统不见,只剩下从嘴唇一路到胃的痛,针扎似的密密麻麻。阿宝觉得自己一身红衣下面就是被捶打入味的肉,内脏都腌好了的,贴着白瓷碗壁,恨不得除去疼痛以外的万事万物永远静止——武学所谓的入定说不定正是如此,阿宝苦中作乐地想。
她所感悟的寂静持续不过片刻,食为天举办的毕竟是挑战活动,吃完了一碗,还可以再来一碗——有那个能力的话。阿宝自然是连声拒绝。她捧起茶盏,一边喝一边把眼睛转到别山身上:别山也在喝水,碗里却还没空。
见阿宝面露疑惑,别山解释:“强攻非上策,规矩只道‘禁止浪费',可曾言明要用哪张嘴巴?”说话的空档,他一直短促地呼气,可见落败之狼狈。
阿宝也是同样状态。因此她脑子里第一种感情其实是不忿,毕竟自己实打实吃完了一整碗,转念一想,她也算压了别山一头,又有些得意。二者都是转瞬即逝,她最关心的还是哪里来的神兵天降。
“也没见有人走过来呀……”
“那儿不是有位一直没吃东西的仁兄么?”
顺着别山示意的方向,阿宝看到清县令的弟子。
“你打算贿赂人家?”
“错了,应该叫有钱能使磨推鬼。”
“他们清县令不是最看重公平,有那么好说动?”
“清县令不好说动,但是我们隔壁桌的侠士很好说话,我向他要了值守的仁兄的名字。你恢复得如何了,能走吗?”
看到阿宝点头,别山立即站起,做出要走的姿态。那清县令弟子如何能够坐视他浪费?当即走过来,正要亮出武器,却听别山熟稔地叫他名字,叫得他不觉愣了一愣。
“你也辛苦大半天了,这些餐食虽然简陋,权作慰劳了。”别山紧接着回过脸来对阿宝说:“走!”
两个人运起轻功脚底抹油。
离开了有一段距离,阿宝问:“你说他会吃吗?”
“我相信他的同门和食为天会帮助他。”
“酸甜苦辣最不该在辣上面逞强的。”阿宝感慨着,她还是觉得胃不舒服。“黑市里应当也有茶肆……去不去?”
别山点点头,“路上买些甜糕吧。”
两人相视一笑,捏着钱袋朝甜香处寻去——受过辛辣炙烤的胃,合该以甜头滋补。
地平线上投下第一缕阳光,最原始的生机从天尽头灌进来,整片的稻田慢慢染上金色。武林大会期间,东临州正值水稻成熟,不论哪个时辰,田间都有辛勤的农户。当地人们敬重江湖侠士,每到武林大会,见到各门各派的弟子都是眉开眼笑的,嘴巴咧到耳后根,明朗的喜悦,像此时晴好的天。
项宝璋怕路上遇到事情耽搁,提早到了东临州。与她抱有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些得闲的侠士当中:功夫好的跃跃欲试等着登上演武台,功夫差些的也对金钱卦的黑市很有兴趣。也有人专想看看东临州景色。阿宝在一楼大厅用膳的时候,听见旁边传来的交谈。
“这里真是遍地黄金稻穗么?可真是壮观……在我的家乡,金色是暖烘烘的沙子的颜色,铺天盖地的沙子,没什么意思。我喜欢清凌凌的蓝色,像溪流。”
不用转过去也知道,此人必定出生西王洲。
阿宝对西王洲的记忆不可谓不深刻。
七年前,她逃到西王洲投奔舅公,在舅公和师父的教导下习武。舅公是相师,为人温和,很照顾她。其实她也不叫她舅公,她通常叫他阿阮,就跟通常叫师父作蔓蔓一样——她初见他时,他的衣袍上绣着曼珠沙华,既然是植物,她又在心里多添了一个草字头。不练剑的时候,她会跟着阿阮到处走走。
五年前,阿宝在一户江姓人家遇到个女孩,比她小五岁,因为祖籍是楠栝州,缠着她问楠栝州的事情。她对楠栝州没什么好印象,可是那女孩实在很乖巧,也就不由自主地说了许多,甚至后来她一个人也时不时去江家找妹妹玩。然而更加往后,她听闻江家遭贼,二老陈尸客堂,独生女不知所踪。阿阮说:这就是命。阿宝说,贼人被剿灭也是他们的命。阿阮没再接,默许她央她师父一起替天行道。
回忆草草收场。
现实里店小二回答得很热情,炫耀当中带着点异样的感激:“是真的。还多亏了侠士们呐!这几日就是赏景的最好时机。等到比武结束,稻子完全成熟就得收获了,届时田里只剩荒梗,与别处没什么分别。”
“有没有哪里能让人下地去看呢?”发问的是个女孩,仿佛嚼着果子,声音甜滋滋脆生生。
“这里家家户户都很欢迎江湖侠士,小女侠也不必跑远,走到田间路,最上面找老郑家问问看,他不会不答应的。”
后面的话阿宝没太听,她一向重视食物,吃菜吃得很专心。只是心下也飘过感慨:此地招待实在非常贴心细致。
过了会儿,小二从她身后经过。发问的小女侠又去问师姐师兄们可要同去,一桌里剩下几个声音不是要练武就是要绣花,都是不出门的。
“好,那我待会儿自己去。”
阿宝这时用帕子擦了嘴,向邻桌看去。她在千思兮有几个旧识,想找找这一行人里的熟面孔。本来就没报什么期望,视线一定,却怔住。
被她盯着的人很快察觉到,立刻回望,却也陷入同种的呆愣。过了会儿,阿宝先回神,因问道:“小溪?是江家的在溪吗?”
在溪被这么一唤,登时从凳子上跳下来,蹭蹭两下跑到阿宝旁边。
“是我。项姐姐,好久不见。”
千思兮其他人见此情景,分别与在溪和阿宝打了招呼,各自回屋去了。
阿宝想了想,说:“你刚刚是不是说想去看稻田?我陪你一起吧,路上正好叙叙旧。”
故人重逢,无异于在伤痂上撕开一道裂口,已经不会流血了,所以只是细微的痛,刺刺的,像被锯齿形的植物叶子刮过。往往以为有无数的话要从伤口里流出来,可是新长的肉已经饱满得占去太多空间,五年只用短短几句就倾倒了彻底。乡间路上一时只有清风回响。
阿宝想着曾经的相处,把手搭上在溪的背,轻轻拍了拍,说道:“都过去了。”手底传来的触感令她不禁想:在溪从前并不是这样……天真活泼的小孩子,肉是软的,腻的,隔着粗布衣服也像一捧温热的水,而现在她多了层壳——习武之人应该具有的戒备。这自然是很好的,可是也是陌生的。
她看着在溪,就像她十二岁第一次看到西王洲的河流,欣慰夹着悲哀。千思兮门人往往经历曲折,过得再好些,身上也要纹下信物,完好的一身皮子毁坏了,有土崩瓦解的意思。
阿宝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在彻底走偏之前,她及时转换思想,问道:“小溪怎么想去田里的?”
“我听了土地仙的传说,自己想来碰一碰运气,说不定也能遇到老爷爷。”
“那故事我也有所耳闻,讲的内容倒不坏,江湖儿女仗义相助,干黄土地重焕生机,有股温暖的力量。恰好是这个尾巴……浮上天去,我不太喜欢。”
“项姐姐不爱神仙精怪一类的故事么?”
“专讲这一类的话本子很有意思,我很喜欢。可是这一个的启示有点矛盾。前面质朴平实:就像我们人的游历,脚下的土地也在迁徙,但是物体的改变必须借助人的力量,就像愚公移山,前人肩上的重担换来今时安居乐业的日子。故事最后加上个虚渺的存在,人们所做的一切变成香案上的供奉,太微茫了。”
正说着,两人已经走到了。阿宝去敲门,告知来意后,果然受到热烈的欢迎,还要留她们用一碗五谷饭;两人忙说已经在客栈里用过,老郑又要亲自带她们去,你来往我推脱了几个回合。老郑的热情被限制发挥,只好从家里拿了两顶草编的笠帽递给她们,指路的时候,他的三句话里总有一句表达感激,还让她们自己摘点稻穗回去。
在溪很受触动,扯了扯阿宝的衣服,悄声道:“这儿的人可真好。”
走进田埂,宛如踏入一卷藏宝图,满目金黄。在溪看得入了神,仰着头连帽子掉了也没有注意。
“我还是觉得,东临州的乡野故事是一个好故事。”她抱着一株水稻,稻穗的影子照着她,为她的脸镀上金光。
阿宝看着她。她的身体像陷在漂亮的暖金色里面,上方蔚蓝天空,一个是她家乡的颜色,一个是她喜爱的颜色,她的名字的来由。
在溪继续说道:“也许哪一天西王洲也会变的。种植树木,防治风沙,会有越来越多的水蓝色……如果没有别人,我可以自己去做这件事,也许还能培育出适应那里的稻种。”
阿宝笑起来:“那小溪可不要被写进话本子,里面只有苍老干瘦的老妇人。或者等我老了,回到西王洲,跟你一起种树研究,到那时真的被人写一写也无妨了。”
“项姐姐,拉钩。”
失去的五年时光填进了窸窸窣窣的稻粒,两人互相看着,笑逐颜开。